【精華】和解協議書集錦九篇
在現實社會中,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么寫的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和解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和解協議書 篇1
案情簡介:
申請人李某于20xx年8月到被申請人甲公司處工作,保安崗位。李某在工作期間,因為其崗位特殊性需要,一直執行工作24小時,休息48小時的工時制度。20xx年4月,甲公司欲將后勤服務外包給某物業公司,遂與李某協商解除勞動關系。20xx年4月24日,甲公司與李某達成協議,甲公司一次性向李某支付各種款項共計8000元,同時還約定,李某不得再以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福利待遇等理由向被申請人提出任何理由。20xx年4月27日,李某收到甲公司支付的8000元人民幣。后李某與物業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被派遣至別處繼續工作。20xx年3月,李某提起勞動仲裁,要求甲公司支付賠償金及加班費。甲公司認為,雙方之間勞動關系的解除是雙方協商的結果,甲公司已向李某支付了全部經濟補償,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勞動糾紛。
申請人請求:
1.被申請人甲公司向李某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2.被申請人甲公司向李某支付工作期間的加班費。
處理結果:
駁回申請人全部仲裁請求。
爭議焦點:
1.甲公司與李某之間就解除勞動關系達成的協議是否合法有效;
2.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能否直接撤銷協議。
評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本案中,甲公司與李某就解除勞動關系進行協商調解,系法律賦予雙方之間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案中,雙方當事人已就爭議協商達成協議,并且甲公司已實際履行了協議書中約定的給付義務。
當前,對勞動爭議中雙方自行達成的協議進行規范約束的政策性文件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其中第十條明確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辦理相關手續、支付工資報酬、加班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達成的協議,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且不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應當認定有效。前款協議存在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情形,當事人請求撤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
持。”從上述條款可以看出兩點:第一,當事人請求撤銷,需有證據證明該協議存在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請求,以及協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情形;第二,協議能否撤銷,決定權在人民法院,當前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并未賦予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撤銷上述協議的權利。顯然,本案中,李某如認為該協議無效,需首先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然后再申請勞動仲裁主張相關權益。
啟示與思考:
從本案來看,至少有兩個問題值得探討:一是仲裁委員會是否應當受理此案?二是如何引導雙方當事人達成規范性的調解協議?
關于案件受理問題,仲裁委員會顯然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第五款規定予以受理。因該案中,被申請人已經與申請人就解除勞動關系達成了一攬子解決方案,并且被申請人履行了協議中約定的支付。申請人仲裁主張的前提應是調解協議被撤銷,因此應告知申請人在有證據證明該協議存有可以被撤銷的情形時,引導其去人民法院申請仲裁,然后來勞動仲裁立案受理。
如何引導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規范性的調解協議,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就經濟補償問題簽訂協議,協議中可明確告知國家法律法規對經濟補償的計算
方法和計算標準,勞動者明知協議所約定的補償金額與法定標準有出入仍自愿同意簽訂協議的,即使補償的標準及數額低于法律或法規規定,應當視為勞動者對自己權利的自行處分,勞動者按協議領取經濟補償金后反悔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和解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因加工款糾紛,有案件于XXX人民法院處理,案號為XXX號。現甲乙雙方經過友好磋商,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XXX元以了結XXX號案件糾紛。
二、款項的支付:先由甲方向乙方開具上述款項發票(發票稅率為3%,因甲方之前已因本案開具了發票XXX元由乙方抵扣,現在甲方只需向乙方開具發票XXX元),乙方在收到發票后二個工作天內向甲方支付加工款XXX元,甲方收到該款項后應在三個工作天內向法院申請XXX號案的撤訴
(備注:甲方應在乙方付款后三個工作天內向XXX人民法院郵寄或現場提交撤訴申請;因乙方已提管轄權異議上訴認為案件由A法院處理,若XXX法院因程序問題未能及時接受撤訴申請并認為要等管轄權異議上訴的結果出來再辦理,如乙方管轄權異議上訴被駁回,甲方應在收到該結果后三個工作天內再次向XXX法院郵寄或提交撤訴申請;如乙方的管轄權成立,XXX法院將案件移送給A民法院處理的,甲方應在收到A法院的受理通知后三個工作天內向法院郵寄或現提交撤訴申請。)
三、雙方確認:自乙方履行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全部付款義務之日起,雙方有關的XXX號案件中的所有權利義務終結,雙方互不追究本案及與本案有關或引起的任何責任。
四、違約責任:如乙方在收到發票后未按第二條約定支付甲方加工款XXX元,甲方不作撤訴處理,并可在XXX號案主張金額的基礎上追加乙方的違約金60000元。如乙方已經如約履行了付款義務,甲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向法院提出撤訴,視為甲方認可乙方已經履行完畢本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XXX號案件中甲方所主張的權利乙方亦已經履行完畢,乙方還可向甲方主張違約金XXX元(備注:如甲方未能及時處理撤訴是因為乙方的管轄權異議引起的,甲方按照以上第二點括號的備注內容履行不能視為違約)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簽字或蓋章之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和解協議書 篇3
執行申請人:上海甲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
被申請人:上海乙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
被申請人:上海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丙方)
上海甲有限公司訴上海乙有限公司、上海丙股份有限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業經上海市××區人民法院于20xx年11月29日作出(20xx)×民二(商)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并已發生法律效力。經甲、乙、丙三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丙倆方對判決書確定的支付義務不持有異議。
二.甲、乙、丙三方約定:
(1)乙方于20xx年3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幣33,656元(叁萬叁仟陸佰伍拾陸元整);丙方于20xx年3月30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項人民幣50,206元(伍萬零貳佰零陸元整);丙方于20xx年4月30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項人民幣50,000元(伍萬元整)。
(2)乙、丙倆方如能如期履行上述約定,甲方放棄其他執行請求。
(3)本案申請執行費由乙、丙方承擔。
(4)甲方自愿承擔(20xx)松民二(商)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確定的由乙、丙倆方承擔的一審訴訟費用2945元。
三.乙方自愿對丙方向甲方履行本協議確定的支付款項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四.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和解協議約定的內容,甲方可向××區人民法院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五.乙、丙倆方需按期向××區人民法院或甲方銀行賬戶支付本協議確定的款項。
甲方銀行賬戶:
甲方銀行賬號:
甲方開戶銀行:
六.本協議書一式肆份。甲、乙、丙方各執壹份,交××區人民法院壹份。
甲方:上海甲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上海乙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上海丙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章)
年 月 日
和解協議書 篇4
甲方:貴州農熠農業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黃**
身份證號:*******
乙方兒子:張**
身份證號:******
乙方兒媳:唐**
身份證號:********
乙方于**年5月3日,在甲方大棚上班時,因工作失誤,造成右大腿受傷,導致“ 右側股骨下段骨折”。雙方均認可該次事故為工傷。為了解決雙方的勞動糾紛,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工傷待遇賠償金陸萬貳仟(¥6xx年**月**日打入乙方貴州農村信用社賬戶***********。
該賠償金包括:①乙方因工傷停工留薪期待遇薪金、②生活護理費用、③住院伙食補助費、④一次性傷殘補助金、⑤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⑥傷殘就業補助金、⑦營養費、⑧繼續醫療費用、⑨其他因本次事故應當支付的費用。
二、在支付上述費用后,甲方不再承擔其他賠償責任。乙方亦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或情形,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三、自即日起起,乙方自愿解除與甲方的勞動關系。
四、乙方住院期間向甲方暫借貳萬伍仟元(¥25000.00)元(出院時退回8666.7 元),用于住院治療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該費用由甲方承擔。其他醫療費用已在本協議第一條中的賠償金中作出補償。
五、如有:①甲方不按照本協議第一條約定支付賠償金、②乙方不遵照本協議第二條履行之情形出現,視為違約,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000元。
六、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均認可沒有欺詐、脅迫、引誘或趁人之危等不誠實信用之情形。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滑石鄉調解委員會、巖腳村村民調解委員會蓋章后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一份、滑石鄉調解委員會、巖腳村村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甲 方: (簽 名) 乙方: (簽 名)
滑石鄉調解委員會: (蓋 章) (簽 名)
巖腳村村民調解委員會: (蓋 章)
和解協議書 篇5
甲方: 東莞市龍光房地產有限公司
乙方:黃乙釗
甲乙兩方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綜合考慮各方實際情況,就20xx年8月9日-20xx年3月7日期間,因甲方出售的君御旗峰2座2501單元出現工程質量問題需維修處理,影響乙方如期裝修入住的賠償問題,經雙方協商,現達成和解協議如下:
一、甲方給予乙方墊付三個月的物業管理費作為賠償,乙方予以接受并確認。乙方不得再以2座2501單元相關工程質量問題向甲方提出索賠,不再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相關的責任。
二、本協議經各方簽字或者蓋章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x年x月x日
簽約地點:
和解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刑事案件發生的原因。
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自愿達成如下條款:
1、乙方愿意一次性賠償甲方經濟損失費元(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人員花費的醫療費、誤工費及財物損失等),此款可由乙方人員親友代為賠償,其中賠償甲方元。
2、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付清上述賠償款項。乙方在付清上述賠償款項后,甲乙雙方因本案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全部終止,甲方同意不再追究本案乙方的民事責任。
3、甲方人員對乙方人員給其造成的傷害和經濟損失表示諒解,不再追究乙方人員的刑事責任,并要求司法機關對乙方人員從寬處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責任。
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人員簽字后即對簽字人員產生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十份,甲乙雙方人員各執一份,一份交司法機關。
甲方: 乙方:
民事和解協議書二
甲方: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丙方:
丁方:
甲乙丙丁四方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綜合考慮各方實際情況,就 年 月 日發生在 方工地的甲方人身損害賠償問題,經各方協商,現達成和解協議如下:
一、各方確認甲方于 年 月 日在工作中于 工地受傷,后丙方墊付甲方 萬元用于其治療康復,對此,各方予以確認;
二、甲方于 年 月 日治療終結出院,繼續康復,對此,各方予以確認;
三、就前述甲方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各方同意按一下比例劃分各方責任,即 方責任為 %, 方責任為 %, 方責任為 %;
四、方一次性補償給甲方業已發生和將來發生的與此事有關的醫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后續治療費、殘疾賠償金以及一切補償和賠償費用總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 萬元 ); 方支付 方墊付甲方的各種費用 元(大寫: 萬元),甲方以及甲方有關親屬、朋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或者變相的方式以此事為由向乙方、丙方提出任何請求,至此,各方之間在履行本協議后相互之間不再有任何債權債務糾紛。
五、、本協議經各方簽字或者蓋章后生效。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各方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為本協議書附件。
甲 方(簽字):
乙 方(簽字):
丙方:
丁方 :
見證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和解協議書 篇7
申請執行人(以下簡稱“甲方”):XXX,男,漢族,XXXX年X月X日生,身份證號碼:XXXX,住XXXXX。
被執行人一(以下簡稱“乙方”):XXX,男,漢族,XXX年X月X日生,身份證號碼:XXX,住XXXXXX。
被執行人二(以下簡稱“乙方”):XXX,男,漢族,XXX年X月X日生,身份證號碼:XXX,住XXXXXX。
甲乙雙方因交通事故賠償糾紛一案,經張店區法院調解達成以下調解書:(20xx)魯0303民初XXX號民事調解書,(20xx)魯0303民初XXX號民事調解書。以上兩調解書生效后,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經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以下和解協議,共同信守,絕不反悔。
一、以上兩民事調解書一并處理,乙方一次性給付甲方XXX元(大寫XXX元整),案結事了,甲方同意,并自愿放棄不足部分。
二、上述款項在簽訂本協議時當場付清,甲乙雙方就此事再無糾紛。同時終結本案執行程序,將乙方從因本案而列為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摘除。
三、本協議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四、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XXX法院執行存檔一份,內容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20xx年9月日20xx年9月日
和解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為徹底了結甲方與乙方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20xx)廈民初字第 號案件,各方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和解協議:
一、各方一致同意按如下框架了結雙方間的全部債權債務:
乙方分期向甲方清償人民幣 萬元(¥ 00萬元)款項;甲方應提供必要之協助義務,及時解除上述案件中對乙方及其它被告財產的訴訟財產保全措施,以利于乙方籌措資金。
二、雙方具體權利義務安排如下:
1、乙方應在本協議簽署當日向甲方支付 萬元。
2、甲方應在乙方支付前款所指 萬元款項后 日內,解除對**經濟特區船務有限公司名下在建工程及對乙方名下**市xx區 室房產的查封措施。
3、在前款所指查封措施及時解除的前提下,乙方應在20xx年月 日前再向甲方支付 萬元。
4、甲方應在乙方支付前款所指 萬元款項后 日內,解除對乙方名下開戶行 賬號 銀行賬戶的凍結措施。
5、乙方支付上述 萬元款項后,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后 日內解除對乙方名下**市 室房產的查封措施。
6、在前款所指查封措施及時解除的前提下,除上述 萬元款項外,乙方還應在20xx年 月 日前另行向甲方支付 萬元款項。但是:
1)乙方遲于20xx年 月 日支付該筆 萬元款項的,應自次日起以 萬元為基數按照月息 %的標準支付利息;
2)非因甲方原因,乙方無法以 室房產辦理抵押貸款的,雙方另行協商以房抵債事宜。
三、本協議第二條項下雙方各項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或者雙方以房抵債事宜辦結后,上述案件項下雙方再無未了事宜。
四、本協議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和解協議書 篇9
甲方(傷害方):
乙方(侵害方):
甲乙雙方系親屬關系,因家庭之間矛盾發生糾紛,甲方將乙方致傷現在豐縣人民醫院治療。為平息矛盾,經雙方冷靜理智慎重考慮后,現將乙方的傷害賠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自愿承擔乙方的全部醫藥費用。包括醫療費用、醫藥費用、護理費用、誤工費用、住院伙食補助及營養費和日后有可能產生的傷殘費用、后續治療費用、康復費用。本協議簽訂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人民幣 萬元,并于乙方治療終結后10日內雙方進行結算,多退少補;
2、乙方承諾在甲方與乙方結算醫藥費用后不再追究甲方的任何責任;
3、如甲方在乙方治療終結后不能補足乙方的損失,乙方保留要求甲方賠償及承擔刑事責任的訴權;
4、在甲方承擔乙方的全部醫藥費用后,甲乙雙方的爭議全部了結,任何一方均不得再另生事端,否則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不得低于 萬元;
5、甲乙雙方均同意不再因本事故擴大矛盾節外生枝,否則后果自負;
6、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7、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交公安機關備案。
甲方:
年 日 乙方: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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