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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協議書

時間:2023-08-03 15:13:18 合伙協議書 我要投稿

合伙協議書實用(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人們運用到協議書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書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書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合伙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合伙協議書實用(15篇)

合伙協議書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建立汽車維修廠,合伙經營汽車維修業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本著“共同發展、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共同達成合伙協議條款如下:

  一、合伙方式: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以資金入股的方式合伙經營汽車維修業務,雙方共同管理,共負盈虧。

  二、投入合伙資金數額、注入時間: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人民幣共萬元,其中甲方負責出資萬元,乙方負責出資元。

  三、合伙投資效益分配:合伙產生效益分配按照:甲方占50%,乙方占40%,預留10%作為機動分配,主要用于獎勵有功的相關業務單位以及聘用技術人員分配。甲、乙雙方均有監管權利,分配支出做到擺在面上,要有透明度。剩余部份在年終分配由甲、乙雙方按配比例分享。

  四、管理人員及財務管理:由甲、乙雙方各自委派1名作為日常固定業務管理,設立財務會計1名,為有利長期合作,避免糾份,設立銀行流動資金專用帳戶,合伙資金專款專用,雙方共留銀行財務印鑒,獨立核算,在合作期間一切收入及支出共商,原支出單據必須雙方簽字認可。合作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相對獨立。

  五、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實行半年分紅制度年終總結算。

  六、本次為甲、乙雙方初次合作,雙方均視對方為友好合作伙伴,本著相互理解、尊重,不斷拓展業務,一定到互利互贏目的'。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另行補充。

  八、本協議雙方簽字即時生效,雙方格守信用,嚴格履行各自的權利及義務,均不得違約。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伙協議書2

  甲方:

  住所(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乙方:

  住所(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注:可續寫。有限合伙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伙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伙人。)以上普通合伙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有限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 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 合伙企業名稱:

  第六條 企業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及合伙期限)

  第七條 合伙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伙人的合伙權益,使本合伙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

  (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描述。)

  第八條 合伙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具體填寫。合伙經營范圍用語不規范的,以企業登記機關根據前款加以規范、核準登記的為準。合伙經營范圍變更時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合伙期限為_______年。(注: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條。)

  第四章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_。

  以貨幣出資___________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___________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____萬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個月內繳足。

  2、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

  以貨幣出資______________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___________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____萬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個月內繳足。(注:可續寫。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第五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一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條 合伙企業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

  (注: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

  第六章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三條 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

  執行事務合伙人應具備如下條件:____________,并按如下程序選擇產生:___________。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例如“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________(列出所委托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其中法人合伙人委派__________、其他組織合伙人委派___________。

  (注:可根據實際續寫,如無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內容刪去)代表其執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四條 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

  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第十五條 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暫停該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協議第十六條的規定作出表決。

  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除名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更換程序為: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的表決辦法)。

  第十七條 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

  約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經全體合伙事務執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八條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有限合伙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情形)。

  除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業進行交易(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情形)。

  第十九條 合伙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

  第二十條 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有《合伙企業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行為,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

  第七章 入伙與退伙

  第二十一條 新合伙人入伙,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權利和責任)。

  新普通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伙人違反《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條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三條 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至第五項所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

  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四條 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資格。有《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普通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

  全體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和退還辦法)。

  第二十六條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該退伙人應當依照本協議第十一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伙企業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 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轉變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八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八條 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

  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伙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章 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九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條 合伙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依照第十一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三十一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 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 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注:也可根據《合伙企業法》第十九條第二款另行約定),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持______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____份(注:此條供合伙人參考,設立合伙企業必須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合伙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

  (注:可選擇。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簽名,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公章)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伙協議書3

  本協議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簽約一方為總部設在______地的______公司(簡稱“甲”),另一方為總部設在______地的______公司(簡稱“乙”)。證實:

  鑒于,____________國工程(以下稱“東道主”)為實施____________地的____________(下文稱“建造承包”)而進行招標;

  鑒于,各當事人同意組成合伙而為此工共同投標,并且,在可能情況下與東道主簽署實施該建造承包合同;

  鑒于,各當事人希望訂立合伙協議,以便明確其在上述共同投標中,和一旦中標后,在實施建造承包時各自的股份和義務。

  據此,考慮到所訂立的相互契約和協議,各當事人同意,在向東道主投標,并在中標后實施該建造承包的目的下,結成合伙者;各當事人達成協議:由合伙人共同投標,并在中標后共同完成該建造承包;由各當事人組成的合伙企業,應遵循下列條款和條件:

  (一)以合伙企業的名義投標,中標后用同樣名義簽署建造承包合同。各當事人應以連帶責任的方式承擔投標和建造承包的義務。上述建造承包如果得標,將以甲、乙第一合伙企業(以下稱“合伙企業”)的名義,通過各當事人執行和實施;并以連帶責任的方式承擔合伙企業所需的一切現金、設備、原材料、物資和其他財物。合伙企業的營業地址是__________________。

  (二)各當事人應達成諒解,任何一方均不應直接或間接關心其他人向東道主提出的實施建造承包的建議書。

  (三)1.除(四)和(十九)款中另有規定外,各當事人從該項投標和建造承包中取得的全部利潤、應該承擔的虧損和債務,以及對實施該建造承包所需的財物、設備和現金,均按如下比例分配:甲:____________;乙:____________。

  2.經各當事人同意,本協議聲明如下:一旦因進行投標或實施該建造承包而造成損失時,如因下列情況而造成虧損、債務和費用,各合伙方應保護并支持合伙企業及對方當事人免于受到損失:虧損、債務和費用的發生是由于某一合伙方的任何成員、職工、代理人或分包代理人因違反、破壞或不遵守該建造承包合同的條款、規定或條件;或因某一合伙方的任何成員、職工、代理人或分包代理人的疏忽或懈怠;或因某一合伙方的任何成員、職工、代理人或分包代理人違反政府的法律、法規、命令、條例或政令。

  3.除上述第______項指定的情況外,其他所有的損失、債務和費用,將按(三)款______項規定的比例,由合伙各方分攤。

  (四)實施建造承包所必須的流動資金額將隨時由各當事人確定。需要時,各當事人應按(三)款規定的比例,在提出要求的十日內提供該流動資金。某一合伙人如因破產或其他原因而不能提供應承擔的流動資金,合伙對方則有義務提供違約方的份額。此時,合伙各方將按各自實際提供的流動資金與流動資金總額的比例分配利潤;但未按比例承擔該流動資金的合伙方,仍應承擔以下義務,即保護其合伙對方免于(三)款所指的合伙企業發生的虧損、債務和費用的損失。

  (五)合伙各方提供的全部流動資金,合伙企業收到的有關承包的其他資金,均應保存在合伙人指定的某個或某幾個銀行內。本協議書任命的工程經理,可憑合法任命的雙方代表的書面批準提款。凡批準支取合伙企業資金的個人,均應由合伙人確定的某個或某幾個保險公司擔保,支取金額亦應由合伙各方確定。

  (六)各當事人如需要,可隨時簽發、簽署與投標以及實施建造承包有關的債票、保險金協定、證券和票據的證書。

  (七)除各當事人另有書面協議外,合伙企業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它的合法權利都屬合伙人共有。

  (八)合伙企業應按直接成本計算損益,損益額即為收入額與建造成本之差值。“建造成本”包括以下所有各項成本:轉承包,勞務,原材料,廠房,購買或租用設備,保險,勞務和材料稅,進口稅,關稅,雜費,旅行住宿費(上述費用應確切無誤,經過核實并附有單據證明,該單據證明應有工程經理的書面簽字同意)。與執行建造承包有關的全部法律事務費,會計費,咨詢費,工程設計費,傭金,未經保險的債務,及一切其他直接有關工程成本或開支,實施建造承包所發出的債務,將根據國通行的會計規范,適當確定后可作為建造成本。建造成本還應包括工程經理的管理人員和職工為有關合伙企業的業務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費用。

  (九)合伙企業應按以下要求保存賬冊:

  1.合伙企業應根據國通行的會計規范,或符合建造承包要求的其他標準,按權責發生制的會計原則,以訂立合同為準進行記賬,并以美元為記賬貨幣。

  2.合伙企業總部應保存建造承包一切有關的單本賬冊,每月匯總后,向各合伙方報告。合伙企業的全部賬冊應供任何合伙人查核。

  3.賬冊的年度審計工作應由一家國際公認的會計公司進行,建造工程完工時,亦應作同樣的審計工作。審計費用包括在上文所指的建造成本中。

  4.建造承包完工時,應作出真實而正確的會計結算工作,其中應包括與承包實施有關的所有成本,費用結算,以及全部賬冊、發票、單據和有關材料。

  5.全部匯總資料、報告和審計報告等,均應以英文書寫。

  6.合伙企業的賬冊,如果其中某些部分在承包完工之后仍須保存,則應按法律規定保存在地,或合伙人隨時規定的其他某個(或某些)地方。由此產生的費用,應根據(三)款第______項規定的比例,由合伙各方承擔。

  7.合伙企業的總會計師、上述國際公認的會計公司和法律顧問,均應由合伙各方選定。

  (十)經合伙各方同意,可批準任何一個合伙人、任何個人或若干人,有權在實施建造承包的全部或某一方面,代理或約束合伙各方。

  (十一)經東道主批準,任命為工程經理。該工程經理將作為,直接負責并監督下文規定的全部有關建造承包的事項。

  (十二)為便于處理實施建造承包的全部有關事項和問題,合伙各方任命代表如下(以下稱之為代表),令其在有關合伙企業的全部事項上,全權代為處理,并且,在有關實施建造承包的全部事項上,該代表均作為其指定方的代理人行事,或可約束其指定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與東道主或第三方的分包事項。合伙各方代表如下: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候補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候補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如任命的代表不能行使職權,則可由候補代表代替。正式代表可用書面授權候補代表以其名義處理某件(或某些件)專門事項。

  任何一個合伙人,向工程經理和合伙對方發出通知后,就可隨時更換其代表,并正式任命一名新代表和(或)候補代表。但是,在通知書正式收到之前,應明確本協議書指定代表的職責將由該合伙人承擔。

  當決定有關建造承包、合伙企業和本協議的必要事項時,上述指定的雙方代表應經常碰頭討論。對所作決定,代表不對合伙各方承擔責任,除非是玩忽職守、故意欺詐或偽善不忠。

  (十三)工程經理負責一切有關建造承包的監督和管理事宜。工程經理只服從合伙雙方。此外,雙方代表還可隨時授予工程經理以其他特權。工程經理有權以合伙雙方的名義簽訂購貨單、租賃合同、轉承包等各種合同。

  (十四)某一合伙人,或其他任何人,均無權以決議或協議約束另一合伙方,除非與實施建造承包有關時,應事先征得各方一致同意,并按(十)款授權。

  (十五)一旦完成建造承包任務,合伙企業應將購置的設備盡量以較高的價格出售,收入按(三)款規定的比例分配。在報價價格和條件相等的條件下,合伙人有購買設備的優先權。

  (十六)向合伙人租賃設備時,應以設備銷售商協會的____________期刊物所規定租金的百分之______計價。建筑設備及租價一覽表應同時送到施工現場,設備應可立即交付使用的。現場運輸費應由合伙企業支付。租金按月計算,租賃期從設備運到現場起至其重新租出時為止。

  (十七)合伙各方為建造承包的投標和得標所支出的費用,不由合伙企業補償。合伙各方及其高級職員或職工,為實施建造承包而支出的一般企業管理費或時間,不得向合伙企業來索取報酬,除非上述高級職員或職工為具體實施該建造承包而被合伙企業專門雇用。專門雇用職工的一切報酬均由合營企業支付。

  (十八)合伙人不得轉讓或轉移該建造承包中的股份和權利,但如果從銀行或其他機構得到貸款時,則可轉讓其股份,所收取現匯款額應相當于將該股份轉讓給合伙對方時得到的相同。

  (十九)任何一個合伙人如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或已求助于破產法,改組法,組織法,改編法或類似成文法規,則從該日起,此合伙人(以下稱“破產方”)及其代表就失去他在工程和建造承包經營管理中的一切發言權。而另一合伙對方,從此將承擔一切有關該工程和建造承包的決定、承諾和決議。但破產方仍有義務承擔其股權范圍內的虧損,并有權得到其份額內的利潤,該利潤的支付方式和時間按本協議規定。

  (二十)建造承包完工時,合伙各方分配合伙企業公共財產時,應按(三)款規定的股權和股份的比例進行。實施建造承包所發生的利潤或虧損,亦按同一比例分配或負擔。此時,本協議即告終止。如本文所指建造承包最終不由本當事人得標,本協議亦告終止。

  (二十一)今后如對本協議有任何補充、修改,除為實施上述建造承包外,不得有其他任何目的。不應當認為在合伙各方之間已建立了任何合伙組織或永久的合伙關系,也不得因此而限制任何合伙人為其自身利益而開展其單獨業務的權利。

  (二十二)甲方和乙方將共同準備向東道主提交最初報價書,各方均將按(二十五)款規定的責任,提交相應的費用估算書。各費用估算書均應得到對方合伙人的批準。合伙各方應對下述費用估算達成一致意見:基地建設維護費,設備購置保養費,工程管理費,保險

  費,利息,證券抵押費,風險金(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港口阻塞用費,清算損失賠償,特種運費和其他意外費用以及利潤準備金)。準備報價書中各方所發生的費用,由自己承擔。如合伙各方對上述估算費用不能達成協議,則本協議及由此而建立的合伙企業將立即終止,此時,任何一個合伙方均不向對方承擔任何義務。

  (二十三)合伙各方將根據需要,對建造承包合同的最終條款、規定和條件,任命代表進行談判。上述代表應以一致通過的方式通過決定或批準。當合伙各方代表不能就建造承包的條款、規定和條件達成協議時,則由甲方和乙方的董事會共同解決分歧。但如果甲方和乙方的'董事會不能達成協議,則本協議和由此建立的合伙企業立即終止。此時,任何一個合伙方均不向對方承擔任何義務。

  (二十四)如果已就(二十二)、(二十三)款所指事項達成協議,則合伙各方將簽發或以合伙企業名義簽發與建造承包的投標、談判有關的一切必要文件,并簽署承包合同本身。

  (二十五)合伙各方在實施建造承包中各自的職責如下:

  1.甲方應對下列事項充分負責:

  (1)籌措全部必要的資金;

  (2)選擇、監督和批準所有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3)交納%國、某國和其他國家的全部應付稅金、關稅、進口稅和雜費;

  (4)甲方作為一方當事人,并以合伙企業的地位,在下述事項中(略)適當而及時地按照建造承包合同中所有可適用的條款、規定和條件行事。

  2.乙方應對下列事項充分負責:

  (1)籌措一切必要的資金;

  (2)選擇、監督和批準所有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3)交納, 和其他國家的全部應付稅金、關稅、進口稅和雜費;

  (4)乙方作為一方當事人,并以合伙企業的地位,在下述事項中(略)適當而及時地按照建造承包合同中所有可適用的條款、規定和條件行事。

  3.合營雙方應對下列事項共同負責:基地建設和維護,實施建造承包所需設備的購進和保養,為經營管理合伙企業籌措保險金,償還債務,處理其他所有本款第1項和第2項未作專門規定的事項。本項規定的業務,通過合伙企業進行,費用和開支也由合伙企業承擔。

  4.如簽署和執行建造承包合同之時(或完后),對其未作書面修改,則關于分配合伙雙方職責的本款第1項、第2項將適用。

  5.合伙人將分別向工程經理提交完成上述第1項和第2項規定工作的發票單據,單據的格式和時間應按工程經理的規定要求,并遵照建造承包合同中對有關工作的相應條款、規定和條件。未經雙方代表事先書面同意,在合伙企業終止前,工程經理不得僅根據上述單據支付款項。

  (二十六)如發生下述情況之一,即可終止合伙企業:

  1.本協議中其他條款內列舉的可能導致終止的事件;

  2.合伙各方書面協定的終止合伙日期到來時。

  (二十七)因建造承包、合伙企業或本協議而發生的糾紛,將由合伙人提交到某市,按適用建筑業的國仲裁協會規則,推舉三名仲裁員,并由仲裁最終解決。在可能情況下,該類糾紛不得影響或延誤建造承包的實施。

  一旦按上述規則發出仲裁通知書,即使一方當事人未派代表或未出庭,仲裁仍將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而且,仲裁員的裁決是終局裁決,對該當事人不論其是否出庭或有無代表參加,均有同樣的約束力。

  仲裁員的裁決不得由任何法院代為上訴,也不得在任何法院內辯駁。如果任何一方仲裁當事人不得不去法院請求執行并捍衛裁決,則另一方當事人將負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訴訟費。仲裁員的決議為終局裁決,對全部有關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二十八)如本協議未另作規定,任何合伙人或其代表,在實施建造承包中所發生的、價格公平的實際開支,均應以工程經理批準的詳細發票為憑予以報銷,不得無理扣壓工程經理已經批準的單據。

  (二十九)如無其他規定,合伙各方向本合伙企業投資的全部款項和從建造承包及其他途徑收到的全部款項,都應作為實施建造承包的信托基金。在建造承包徹底完成并由東道主接收工程前,在各合伙方的一切義務兌現或解除前,或將其適當部分規定為準備基金之前,均不得將該基金挪作他用。并且,上述準備基金未按規定目的使用時,亦應作為信托基金對待。對全體與建造承包直接有關的人員,應保存一筆適當的忠于職守獎金,并將此金額計入建設成本中。

  合伙各方同意單獨由其向______或其他代理人支付該方應付的費用。由______代理人或其他方面提出費用賠償要求時,應由與其訂有合同的合伙方單獨償還,合伙企業對此決無義務,除非合伙各方已在書面對此另有他議。

  (三十)合伙各方同意,如果會造成本協議某當事人違反所在國的法律或政策,則各合伙人均不以合伙企業或合伙對方的名義支付款項或簽署文件。

  (三十一)按本協議要求發出的一切通知書,均應以電報或電傳發送,同時以航空掛號急件寄出副本,并要求回執。各方地址規定如下:發給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發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

  發給合伙企業: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同時發給甲方和乙方,并附上述副本。應以收到電傳或電報的較早之日為通知書的生效日,或以收到回執之日為生效日,無論如何,至遲以郵寄十日后為生效日。

  (三十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其對某些人、某些情況下的適用性,如果在不同程度上被認為無效,則本協議的其余部分,以及該上述條款在其他情況下的適用性,仍不受到影響。

  (三十三)為便于簽署本協議,可以副本進行簽署,每一副本經簽署后即可當作原本。經簽署的所有副本均應作為同一文件對待。

  (三十四)本協議及由此組成的合伙企業,將以______法為依據,并依據該法進行說明和解釋。

  (三十五)本協議對各合伙當事人,其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約束力,本協議無益于任何其他人員、商行或公司。

  茲證明:合伙各方已于本文開頭之年、月、日簽署,一經各方的高級職員代表合伙人簽字,即可作為合伙證明書。各簽字人均為合法任命的高級職員,均負有指定公職之責任,并已授權全權代為簽署本協議,以約束各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協議書4

  甲方: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本企業為普通合伙協議,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二、合伙宗旨:

  三、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

  四、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各方共同經營位于________的字號________的店鋪,經營范圍為:________,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____系該店鋪的________。

  五、合伙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六、出資金額、出資方式、期限

  合伙人(姓名)

  出資金額

  出資方式

  期限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七、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八、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以下內容: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十、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十二、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十三、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________日內指定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

  (1)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2)合伙所欠稅款;

  (3)合伙的債務;

  (4)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十四、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十五、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十六、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執_______份,送登記機關存檔_______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協議書5

  合伙人甲:__ ___ 身份證號:_ ___ _ __ 合伙人乙:_ __ 身份證號:_ ___ _ __ 合伙人乙:_ __ 身份證號:_ ___ _ __

  第一條 合伙宗旨:由三位合伙人共同成立_ ___ __公司,并共同發展,共同盈利,風險共擔,利益共享。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及現狀

  1. 開辦、經營模型廠。

  2. 模型廠現狀:①廠房租賃期:

  ②模型廠地址:

  第三條 出資額、方式、股份分配

  1.合伙人甲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萬元,占股_____%。 合伙人乙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萬元,占股_____%。 合伙人乙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萬元,占股_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四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股份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股份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 財務管理制度

  1. 任何合伙人無權單獨管理公司財務,如遇重大事項,需全體合伙人協商。

  2. 財務管理人員需全體合伙人協商指定。

  3. 各項經濟活動必須做到有憑有據,有經辦人簽字,賬目每月清算一次。

  第六條 公司管理制度

  1. 甲乙丙三方應共同努力營造和諧健康的經營環境,遵守公司各項制度,遇到重大問題需協商解決。

  2. 甲乙丙三方每周需到公司召開合伙人會議,討論公司經營與發展的問題;如遇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合伙人會議。

  3. 甲乙丙三方共同任命公司管理人,對公司進行日常經營管理。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2__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需全體合伙人同意,否則轉讓無效。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②協助外聘公司管理人經營公司;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⑤對執行合伙人進行監督,對公司管理進行監督。

  3.若公司遇到特殊情況,需占用合伙人正常工作時間,公司需按國家規定支付合伙人工資。

  第九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一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三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伙人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協議書6

  甲方:孫xx、隆xx

  乙方:劉 xx、余xx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合同法》等的'規定,就xx山川中型客車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愿購買以孫淑慧的名字掛靠在重慶市豐都縣公路運輸公司的xx山川中型客車,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二、該車總價37.6萬元(大寫叁拾柒萬陸千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一半即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利潤、虧損平均分擔。

  三、駕駛員、售票員的工資隨行就市。

  四、該車從XX年8月1日開始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享受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在XX年8月1日以前將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的購車款交給甲方,該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六、該車在XX年8月1日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歸甲方享有和承擔。

  七、甲方保證該車在雙方開始共同經營期間大小配件齊全,保持汽車正常運行。

  八、該車保險已交到XX年1月,XX年的返還款各一半。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違約付守約方違約金為該車總價的xx%。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合伙協議書7

  合伙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合伙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合伙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茲有三人, 為經營 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伙企業。

  第一條合伙宗旨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合伙期限以及工商登記

  1、合伙期期限:合伙關系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 年 月 日終止。

  2、工商登記:

  第四條出資

  1、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占 ;

  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占 ;

  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占 。

  2、合伙關系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加投資時,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 日內,按原始所占股權的比例追加出資數額。

  3、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4、合伙人除參與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5、合伙人的股權不得轉讓于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6、合伙人退伙時按退伙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7、退伙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有限購買的權利。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

  (1)以個人占有合伙股份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余分配的權利;

  (3)盈余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賬,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布。

  (4)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賬目進行審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伙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2、債務承擔:

  3、(1)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 為據,按比例承擔。

  (2)新的合伙人對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債務不分擔清償義務(或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擔清償);退伙人對退伙時已存在的合伙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3)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5)為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6)退伙時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進行清算。

  4、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伙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伙事務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參與。最新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合同范本最新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合同范本。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伙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伙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伙人推選 為合伙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伙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伙事務范圍內,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伙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在經營業務范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伙人負責。

  4、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采取 勞動報酬的規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主管財務的合伙人應在每月 日至 日將上個月的賬簿交與其余合伙人共同查閱。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自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同行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一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伙期屆滿;(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3)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無論合伙關系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伙人公布資產負債表。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 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柒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 最新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合同范本來自其他

  1、合伙會計年度從每年 月 日開始,至同年 年 日止。最新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合同范本文章最新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合同范本出自

合伙協議書8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經多方合伙人共同協商,就經營餐飲店,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本著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為廣大消費者提供健康、綠色、便宜的飲食。

  第二條 合伙名稱:(待定)

  經營地址:曲阜市浴沂路武裝部對過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特色綜合性餐飲,范圍包括煙酒銷售等。

  第四條 合伙期限:自20xx年5月 日起,至20xx

  年5月 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 (姓名)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占出資總額 %;

  乙方 (姓名)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占出資總額 %;

  丙方 (姓名)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占出資總額 %;

  2、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用于合伙飯店各項投資使用,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4、 甲乙雙方承諾,第三方合伙人 有權在出資后6個月后撤資退股,由甲方與乙方共同收購其股份。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投資比例分配,3個月一支付。

  2、 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如經營不善或其他原因導致投資項目無法繼續經營,項目轉讓后,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相應的債權及債務。

  第七條 經營管理及人員管理

  1、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方為合伙負責人,甲方代表各方對餐飲店進行全方位的經營與管理,其他各方有權對甲方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但不得干涉甲方的經營與管理,有分歧各合伙人協商解決。

  2、 甲方有權對餐飲店經營所需人員進行管理,其他各方不再進行管理

  第六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 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甲方同意;

  2. 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在經營期限內,經甲方書面同意,合作人可以退資,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三) 出資的轉讓

  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后合作人可以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當地的)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式 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丁方: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合伙協議書9

  甲方: 姓 名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____ _

  乙方: 姓 名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____ 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互相尊重的原則,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經營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________ ________ 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 元,大寫 _____ ,占總投資額的_______;

  乙方出資人民幣 _ 元,大寫 ,占總投資額的_______。

  (二)甲方以 方式出資,于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齊。

  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 _元,大寫 __ 。

  合作期間甲方已有貨品以當時進價計入甲方出資之中。甲方已有固定資產(資產清單另附),合作人僅有使用權,所有權仍歸甲方所有,故不計入甲方出資。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年度盈余分配,以當年度具體營業狀況,甲乙雙方協商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和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對入伙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乙雙方共同負責經營管理,店面銷售及售后服務。甲方負責財務會計及渠道商務,乙方負責財務出納及庫房管理。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托___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占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 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白銀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五)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六)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協議書10

  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和項目技術負責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 ,身份證號: 。 乙: ,身份證號: 。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 項目,總投資為 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乙方以 方式入股。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終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 項目盈余按照取得的銷售凈利潤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 項目債務按照甲方 %、乙方 %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按比例在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技術和項目現場有關事宜,甲方負責日常管理;與業主、監理方、設計單位的各種工作聯系(包括協商、簽證等)及日常事務。

  第七條 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九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合作協議期滿

  3、 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地址:乙方:(簽章)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伙協議書11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_____代理項目。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條 合作項目

  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位于 _____,并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提供相關手續及證件。

  第二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_____元整,占公司股份_____%

  2、乙方:出資額為_____元整,占公司股份_____%

  出資共計人民幣壹萬元整。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出資款用于__________,如需續交_____則由雙方按相應的股份占比出資。

  3、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三條 盈虧分擔

  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風險和利潤共同分擔

  1、甲、乙雙方各占合作經營此項目純利潤的_____%;

  2、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項目管理由甲、乙雙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雙方協商后實施執行。

  2、其他業務員人員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經雙方一致同意后,合作人方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第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第七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丁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戊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以上五方本著平等、自愿,充分協商的原則,就合伙經營范大姐修腳之家事項,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一、合伙經營項目

  各方共同經營位于 的字號 的店鋪,經營范圍為: ,法定代表人為 , 系該店鋪的 。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以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各合伙人均同意終止時終止。

  三、出資額、出資方式

  1、該合伙項目的總出資額為人民幣 元,各合伙人均以現金的方式出資,每人出款金額相等, 為人民幣 元。各合伙人在合伙項目中所占份額相等,均為20%。

  2、各合伙人的出資必須于 年 月 日之前完成,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各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該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逾期未出資或者未完全出資的,取消其合伙資格并由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在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任何合伙人不得要求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然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盈余分配與債務的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五、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新合伙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伙人對入資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資: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資;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項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資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項目造成經濟損失的;③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伙人退資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伙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項目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項目的`合伙人。

  六、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人的權利: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各方共同決定;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合伙人有退資的權利。

  2、合伙人的義務: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七、 禁止行為

  1、 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 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八、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屆滿;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5) 被依法撤銷;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十、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到合同履行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十一 其他

  1、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伍份,合伙人各執一份,五份合伙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丁方:(簽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戊方:(簽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合伙協議書12

  甲方:***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

  一、甲方與乙方原于20xx年7月9日簽訂的就網吧企業管理業務的合作協議,現因甲方單方違約違反合作協議中的第六條將***網絡中心百分之五十的股份轉讓給第三方,使雙方無法繼續合作。二、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該合同于20xx年12月20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協議甲方需返還乙方所投入合作資金*萬元人民幣整。現因甲方無能力償還乙方所投入合作資金*萬元人民幣,現用甲方個人在***網絡中心持用的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作抵押。三、在此同時甲方需保證所抵押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網絡中心”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需保證所抵押給乙方的股份,在此協議之前與協議簽定之后甲方不得在以任何形式抵押與轉讓、質押或擔保給第三方,并免遭任何第三方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四、在協議期間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毀約和轉讓股份,如有違約就必須即日償還乙方所投入的合作資金*萬元人民幣和賠償經濟損失*萬元人民幣。五、甲方需在20xx年12月20日起至20xx年6月20日止一次付清乙方所投入合作資金*萬元人民幣整。六、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簽名 蓋章) 乙 方:(簽名 蓋章)

  年 月 日

合伙協議書13

  甲方:江西美裕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新余市天凱樂冷飲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合作、平等友好、共同投資、共同受益、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在甲方所在地共同建造江西美裕食品有限公司水北加工廠。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共同制定本協議如下,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本協議的履行地點是___新余市渝水區水北鎮____。雙方的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陸仟萬元___元。雙方協商確定的出資情況如下:

  1、a甲方負責提供建設本瓦廠所需的全部土建工程(包括生產工廠所需廠房、道路、配電室、辦公室、宿舍等),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該項費用是甲方的出資,為人民幣_伍仟萬元__,占出資總額的__83.3___%;建設工廠所需場地租賃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b甲方負責提供工廠用電源、水源、協商協調當地各種社會關系,保證工廠能夠正常生產經營,不受外界非法干擾。該項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2、乙方負責提供工廠所需全部生產設備和生產技術;負責工廠日常生產經營活動;負責提供建廠初期所需的原材料、周轉資金;負責提供生產所需的冷飲食品生產設備、低壓全部設備(包括配電盤、電纜等);乙方該項投資折合人民幣__壹仟萬元_,占出資總額的___16.7___%。

  雙方一致同意,甲方本條a項中的義務于_20xx__年_8__月_15_日履行完畢;乙方的義務于_20xx__年_8__月_15_日履行完畢。

  雙方一致同意,各方投入的物權無論協議期間或協議期滿,仍然由各方所有,但物權的.行使需不違反本協議的約定。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經營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經營的虧損。

  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權益及其孳生物為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在本工廠償還完建廠初期所借得周轉金、預備下足夠的生產資金(壹佰萬元人民幣左右)后,剩余利潤一季度分配一次;當產生利潤較大時,一月分配一次。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委托乙方代表投資人執行日常事務;

  2.甲方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報告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提供財務會計一名、收貨人或發貨人一名,乙方提供出納一名。賬目做到日清月結,并提供給投資人財務報表一份,做到賬目清楚明白。其他人員由乙方負責安排。

  4.乙方執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投資人承擔;

  5.乙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6.甲方可以對乙方執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投資人共同決定;

  7.下列事務必須經甲方同意:(1)轉讓投資于缸瓦廠權益;(2)以上權益對外出質;(3)更換甲方提供的管理人員;

  8、在生產過程中,因一切不能避免的外界因素所引起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第四條 投資人向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投資人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1.本廠成立后,任一投資人不得擅自抽回出資額;

  2. 本廠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違約一方應當向對方支付出資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懲罰性違約金,并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雙方協商同意,雙方的合作期限為五年。合作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雙方協商解除本合同;合作期滿,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協商。

  第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份,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協議書14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姓名甲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姓名乙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伙宗旨: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之后若繼續合伙,再另行協商。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 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 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 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 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伙債務。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協議書15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并由甲方以其名義享有_________股權,并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雙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_________的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新合伙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伙人對入資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愿退資。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資: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項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資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項目造成經濟損失的;

  ③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伙人退資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伙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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