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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經營協議書

時間:2023-07-28 07:31:12 合伙協議書 我要投稿

合伙經營協議書必備【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么寫的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伙經營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伙經營協議書必備【15篇】

合伙經營協議書1

  甲方: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證號:

  丙方(見證人):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證號:

  丁方(見證人):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證號:

  甲方在北海市工業園區項目已有多年,目前經營狀況良好,有豐富的客戶資源,因擴大生產規模的需要,擬引進合伙人進行共同經營。經乙方實地考察,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乙方同意投入資金與甲方一起合伙經營位于北海市工業園區項目。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共同制作本協議如下,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合伙宗旨:雙方自愿合作、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發展、共同受益、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字號: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四條合伙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以現項目中的實物資產和甲方現有的客戶資源等無形資產作價出資,甲方實物資產及客戶資源等無形資產價值雙方已確認一致。各合伙人的出資金額、方式和份額如下:

  (一)合伙人林某某,以實物資產(具體資產清單見附件1)出資,計人民幣元;以商業客戶資源等無形資產出資,計人民幣元;實物資產及無形資產出資金額合計貳拾捌萬元,享有合伙經營項目的份額比例為70%。

  (二)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金額計人民幣拾貳萬元,享有合伙經營項目的份額比例為30%。

  (三)本合伙項目出資金額共計人民幣肆拾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金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四)項目如需擴大生產規模的,經雙方一致同意,可按合伙人享有份額比例投入相應的資金,雙方享有的項目份額比例保持不變。

  第六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合伙人享有的項目份額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項目份額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特別提示:債務承擔部份,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經營的事由;

  ④合伙人提前6個月通知其他合伙人,且退伙不影響項目正常經營的;

  ⑤合伙人提前3個月通知其他合伙人,且支付按出資金額計30%的違約金的;

  ⑥其他合伙人愿意內部購買其出資份額的。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并支付無過錯合伙人違約金。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經營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項目的剩余財產按享有的項目份額比例進行結算分配。

  (三)出資的轉讓。

  1、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2、合伙人享有優先受讓權的期限為7天(自雙方作出一致同意之日起計),過期無效。

  3、多名合伙人均要求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可協商購買比例;協商不成,按原項目的份額比例確定。

  第八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全體合伙人決定,推舉林某某為合伙負責人,負責人對全體合伙人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項目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項目年度經營計劃;

  3、制定項目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項目的基本管理制度和規章;

  5、聘任或者解聘項目生產人員;

  6、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全體合伙人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7、擬定項目的財務制度,財務制度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后方能實施;

  8、全體合伙人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九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下列事項需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a、處理合伙企業不動產或重大機器設備的。

  b、改變合伙項目字號名稱或向工商局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的。

  c、以合伙人名義或以合伙項目的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的。

  d、將合伙財產或合伙項目的客戶往來款項借給他人的。

  e、決定項目的財務制度;

  f、決定合伙負責人的報酬;

  g、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對合伙企業進行管理的;

  h、聘任全職或兼職會計人員及決定會計人員工資薪酬;

  i、決定管理人員、生產工人、銷售人員的工資薪酬;

  j、決定合伙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及虧損彌補方案;

  k、補充協議約定需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他事項。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按出資額的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合伙企業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伙企業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死亡合伙人按退伙處理,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可以繼承按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財產;但不能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指定,自合伙解散事由出現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逾期不組織或不配合清算的合伙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企業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企業所欠稅款;合伙企業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在合伙協議生效后逾期3個月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按退伙處理,受讓人不能作為合伙人,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并支付違約金。私自轉讓財產份額違約金比例按轉讓的財產金額的30%計算支付給無過錯方。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或對外擔保的,其行為無效,產生的法律責由該合伙人自行承擔;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并支付無過錯合伙人違約金。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或對外擔保違約金比例按出質和對外擔保金額的30%計算支付給無過錯方。

  (三)逾期不組織或不配合清算的,退伙人可以要求按以下方式確定退伙金額及違約金:

  1、按退伙合伙人原出資金額按年利率24%與實際合伙年限計算相應的利息加上出資金額一起支付給退伙合伙人。

  2、合伙產生的未分配收益,退伙合伙人仍可享有相應份額。

  3、合伙產生的虧損全部由逾期不組織或不配合清算的合伙人承擔。

  4、逾期不組織或不配合清算的合伙人支付退伙合伙人原出資金額30%的違約金。

  (四)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并支付無過錯合伙人違約金。違約金比例按擅自退伙合伙人原出資金額的30%計算支付給其他合伙人。

  (五)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六)合伙人違反第九、十條規定,應按合伙企業實際損失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書一式叁份,合伙人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名(捺手印):

  時間:年月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協商,就雙方合伙經營理發店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店名、地址及合作期限

  1.店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作期限:合作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為期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條:出資方式

  1、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占總資本的_________%。

  2、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占總資本的_________%。

  3、店面裝修完工后根據裝修情況多退少補。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

  4、店內所有財產為雙方共有。所出資投入的資金,不得隨意中途抽回,不得隨意請求分割,直至合作期滿后一并結清。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盈利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甲乙雙方認同所有應支出的經費后,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員工宿舍租金、水電物業、伙食費、電話費、產品費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2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每月純利潤之金額按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進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________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3、每月財務由 ________方保管,________方監管,在每月________日核算雙方簽字后,分紅。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店內盈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費用后)。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部分。

  2、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統籌安排;

  ②對于雙方合作事業項目有決定權。

  ③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3、為合作人,其權限是:

  ①參與合伙事業的正常事務管理及監督;

  ②參與合作業務項目決策。

  ③負責管理財務收支,生產收支財務報表,并通報另一方。

  第五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伙:1、需要正當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3、退伙需提前_______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5、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人

  第六條:合伙的解散與清算

  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終止:

  (1)合伙期滿;

  (2)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3)合伙經營的事業無法完成;

  (4)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2.合伙的清算: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員工工資、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違約一方應當向對方支付出資總額________%的懲罰性違約金,并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2.雙方就項目情況不得隱瞞、欺騙對方,不得做有損于對方權益的任何事。如有違背,過錯方需賠付損失。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糾紛解決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合同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協議的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協議注意事項

  1、理清合伙人的出資合伙人的出資是合伙業務開展的物質基礎。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合伙人的出資數額不一定相等,出資的種類也不一定相同,但都須將出資按其價值折為若干股份。因此,無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合伙人出資的方式、金額、期限,都應在協議中明確規定。合伙人出資金額的確定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委托法定評估機構評估作價,也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重要的是在簽訂合伙協議時必須明確載明各個合伙人的出資金額及比例,如此一來,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中明確各個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2、合伙人的主體資格審查審查合伙人的資格,應當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況、資產情況、有無對外大額債務等,這是簽訂合伙協議最重要的方面。如果合作方是企業,應保留其營業執照復印件;如果合作方是個人,應詳細記錄其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電話。另外,在審查合伙人主體資格時還應注意以下限制性規定:(1)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2)普通合伙企業中,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限合伙企業中,作為自然人的有限合伙人可以由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承擔;(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中,合伙人需要有相應的專業資質,如律師事務所中的合伙人需要具有法律從業資格;(4)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資格。

  3、禁止使用的字樣在合伙協議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責任"字樣命名合伙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20xx)》第二條規定,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合伙企業以"有限"或者"有限責任"字樣命名,則具有欺騙性,由此可能影響正常的交易行為。

  4、明確約定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1)合伙人的權利主要包括:①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表決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合伙人都有經營權、表決權和監督權。② 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人有權按照協議的約定要求分配利潤。利潤是按照出資比例、投入精力還是合伙事務管理職責或其他方式分配,哪怕全體合伙人都默示同意,都應在協議中明確寫明。③ 查閱賬簿的權利對于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伙人享有查閱賬簿的權利。④退伙的權利協議中應當考慮約定退伙的方式、債務的分擔、合伙財產的分割以及因退伙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如何賠償等。(2)合伙人的義務主要包括:① 足額出資合伙人應按照協議約定實際交付出資② 分擔合伙企業的經營損失和債務具體表現為對外的連帶責任,對內的按比例、按約定分擔經營損失和債務的責任。為避免日后產生相互推諉扯皮的情況,在協議中也應盡量明確約定。③ 競業禁止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向競爭的業務。④ 退伙后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我國法律對合伙人退伙后的保密義務并未明文規定,在合伙協議中協商約定即能對全體合伙人產生約束力。

合伙經營協議書3

  全體合伙人經協商,對共同出資養殖水產品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養殖經營場地及概況

  養殖經營場地: 面積:大約 畝。

  二、養殖經營場地的性質

  養殖場地為租用,租期20年,從20xx年9月18日至20xx年9月18日。租金:每年每畝交納承包費折黃谷800市斤,每年10月底共交納黃谷58480斤。

  三、股東姓名、出資額及股份設置

  1、養殖總資本280萬元,每出資1萬元按1股計算。

  2、股東姓名、出資額、所持股份

  股東姓名 出資額(萬元) 所持股份 股東姓名 出資額(萬元) 所持股份

  四、養殖經營:人員分工,工資計發,待遇和財務管理

  因現有政策限制,租用養殖場地由全體股東委托 作為代表,將租用養殖場地登記人為 。 作為名義上的租地人,應按全體股東的表決意志決定養殖的種類、聯營、入股、出租、轉讓等事務的具體辦理流程,不得擅自處置養殖場,否則應向全體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養殖經營總負責人為 ,養殖 主要由 負責指導、養殖其它魚類,具體負責人為 。工作范圍:負責管理好養殖場的各種投放、捕撈、售魚等工作。財務管理由 任出納, 為會計。

  工資計發: 月工資暫定為2000元,招聘的工作人員為3名,工資暫定每月1500元。

  財務管理:

  1、出納、會計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凡發生收入和支出必須堅持完善手續(總負責人簽批),做到帳、卡、據相符。

  2、投放魚苗的價格和售魚的'價格應需有三位股東以上(包括總負責人)同意并簽字。其它1000元以下的開支需有兩位股東同意并簽字。小額開支 1個月報一次帳。

  五、出資方式:

  先出資所持股份70%的股金,剩余30%在20xx年4月30日前付清。

  六、股份的轉讓和以后增股:

  1、股東若轉讓股份需經其它股東同意方能有效。

  2、若以后有新參股人員,具體事宜由股東會商量決定。

  七、終止清算:本協議在租期滿后,應予終止并按下列順序進行清算。

  1、所欠在本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

  2、應繳納的各種稅款;

  3、股東按所持股份比例分配紅利或承擔虧損債務;

  4、股東按所持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九、本協議經股東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未盡事宜,在實施中逐步完善。

  各股東簽字:

  持本協議股東簽字:

  年 月

合伙經營協議書4

  合伙人(甲方):姓 名 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住 址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合伙人(乙方):姓 名 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住 址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鑒于,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 ”餐飲品牌,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餐飲的經營宗旨: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門店名號、主要經營地址:

  第三條 合伙期限。自20______年6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合伙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伙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伙人共同承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伙、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合伙人雙方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另一方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伙人退伙后,幾方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伙人。未經過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將合伙股份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結算。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幾方合伙人共同選舉 為合伙負責人。以 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 幾方合伙人選舉 負責合伙門店的財務。

  幾方合伙人選舉 負責合伙門店的運營。

  幾方合伙人共同商議覺得合伙門店的重大事項,議事規則另行制定并幾方簽署。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況下,另幾方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伙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伙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伙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雙方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雙方合伙人擔任。

  3.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伙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伙經營門店,與 公司《管理咨詢協議》,委托該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詢服務,人力資源派遣,財務管理,獲得該公司的商標許可,并支付相關費用。

  (三)本協議確定合伙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伙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經雙方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

合伙經營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誠信、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將其所有的餐飲店與乙方進行合作,即交由乙進行全權經營管理的相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本著整合彼此優勢資源,利益共享的原則,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歡餐飲店全權交給乙方進行經營管理。所有經營費用由甲方承擔,在經營出現盈利時,乙方享有約定的盈利份額。

  二、合同期從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為表示雙方合作的誠意,充分保障乙方能正常營運,甲方應交給乙方經營流

  動資金¥__________元,保證正常的經營運作。

  三、合作的方式:

  1. 甲方擁有合家歡餐飲店所有權,全權交由乙方進行經營管理,包括人事

  管理權、物料進購、出品管理、策劃及對外宣傳推廣等營運管理權。

  2. 店內所有資產(含用具、餐具等)將交給乙方支配、使用。

  3. 利潤分成:合作期內盈利按7:3分成,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每月15日前結算并進行分配.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對門店擁有歸屬權,對外名譽權。是工商及稅務機關所登記的所有人及責任人。所有相關經營活動所需的證照由甲方負責。

  2、 甲方有權了解和知曉合作過程中的經營情況,有權提出合理建議及意見,乙方應重視甲方的建議和意見。

  3、 甲方對餐廳的財務收支有知情權。甲方委派財務監督人員,對財務收支情況時行監管。

  4、 甲方不直接參與餐廳的經營管理事務,充分信任乙方能力;如有好的建議及意見可以向乙方單獨提出。

  5、 甲方有義務支持乙方的所有經營行為,充分保障乙方正確合理經營活。不參與餐廳的人事、進貨、宣傳推廣的具體行為。

  6、 按國家法律準時足額的將員工的工資、社保及相關員工福利待遇交給乙方支付給員工。

  7、 甲方應按時承擔餐廳的所有經營費用(含人工、租金、水電費、工商稅務等相關經營費用),避免由此造成的不必要損失。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享有盈利應得的份額。

  2、 乙方對餐廳享有絕對的'經營管理權,包括:經營策劃、人事管理、出品、物料采購等。

  3、 工作人員由乙方聘任;所有人員由乙方進行培訓、管理及調配。

  4、 乙方保證在正式合作后起6個月內將餐廳經營業績達到盈利狀態。

  5、 乙方將誠信、用心的做好經營管理活動,盡快將餐廳達到盈利狀態。

  6、 乙方將誠信經營,如因乙方不當行為給餐廳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六、合作正式開始后在6個月內如沒有達到盈利狀態,甲方可以單方面終止本合,雙方進行財務清算后,甲方接手所有管理權,乙方即退出管理。

  七、如出現盈利,將提取利潤的10%作為經營管理基金后按7:3分成,以每月15日結算并分配完畢。經營管理基金由乙方負責保管、管理,用于改善餐廳員工福利之用途,合作期滿沒有用完的將按7:3分成處理(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

  八、下列情況由甲方承擔責任:

  1、 合同期內如果出現勞資糾紛或工傷事故的。

  2、 合作期內非乙方及員工原因所發生的食物中毒的。

  3、 因經營過程中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的經濟糾紛或訴訟的。

  4、 員工非故意行為造成損失的。

  十、合同期內甲方不得無故終止本合同,否則應賠償乙方由此發生人工等相關的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日

  乙方:____(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6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丙方:,身份證號:,

  丁方:,身份證號:,

  甲乙丙丁四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丁四方自愿合作經營 項目,總投資為人民幣貳萬元,甲乙丙丁四方各以人民幣出資伍仟元。

  第二條 本合作項目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共同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終止后, 各合伙人的散伙分配按所占比例予以返還。

  第三條 本合作項目經營期限為五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經營,本合作項目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相關責任由

  全體合伙人所占比例承擔。

  第五條 本合作項目取得的銷售凈利潤于每年的7月份和1月份按照比例分配。

  第六條 企業債務按照全體合伙人所占比例負擔。

  第七條 每年合作項目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

  第八條 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全體合伙人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協議到期后,全體合伙人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協議有效期間,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后方可退出。

  第十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全體合伙人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后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丙方負責 ,丁方負責 。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丁方:(簽章)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7

  合伙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住址:

  合伙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住址:

  鑒于,雙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營宗旨

  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名稱、范圍、主要經營地址

  1、經營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主要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經營項目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作項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

  1、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資_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作為租賃房屋、添置設備設施、門面裝修及前期經營費用。

  2、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各1/2為依據,按平均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伙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_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入伙、退出、出資的轉讓

  1、入伙

  (1)原則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況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須經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其他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5)一方合伙人違反國家法例法規對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6)合伙人退伙后,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伙人。未經過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將合伙股份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結算。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1、合伙人共同選舉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即法人代表)。

  2、合伙人同意由安排為合伙門店的財務會計師。

  3、合伙人同意由安排為合伙門店的財務出納員。

  4、合伙人同意由安排為合伙門店的前臺收銀員。

  5、合伙人共同商議合伙門店的重大事項,經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實施;議事規則另行制定并由合伙人簽署。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人有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負責人決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2、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如其業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在本區域內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1、在一方退伙的情況下,另一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2、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伙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伙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伙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2)合伙事務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雙方合伙人擔任。

  (3)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5)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或其財產份額出質(即作為擔保、抵押)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伙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確定合伙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伙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執_____份。

  4、本合同經雙方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時間:

  合伙人(乙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時間:

合伙經營協議書8

  甲方:桂又春(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徐軍(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用好用活有限的人力和財力資源;充分發揮和利用地理優勢,開發新市場,決定合伙經營混凝土磚業務。經雙方協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混凝土磚業務(建材廠)。

  二、生產經營地址為:漢川市劉家格鎮

  三、合伙經營投資總額為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整。

  四、付款方式:現金。

  五、經營方式:甲乙雙方共同經營,桂又春負責全面工作,徐軍負責生產、出納。

  六、生產資金使用:每一筆貨款收回必須開據收據,存入銀行賬戶;每一筆支出都要雙方簽字財務室才能付款記賬。否則無效;誰報銷誰承擔。

  七、分配方式:桂又春占股60%,徐軍占40%。按比例分取紅利,本廠終止后依法分得剩余財產。

  八、責任和義務:桂又春有合理調配資金使用、開發市場、合理調配生產合同、生產人員、監督貸款回收、節約開支、保障公司利益的責任和義務;徐軍有保證安全生產、質量、完成生產任務、節約開支、保證公司財產安全,保障公司利益的責任和義務。

  九、違約責任:桂又春、徐軍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必須忠實的`履行各自的責任和義務。不得中途在任意時間退出(需要退出時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不得轉讓他人經營。如果發生以上任何一項,視為違約。違約金為各自出資額占股的三分之一進行處罰。

  十、其它未見事項,雙方口頭協商(口頭協議以記錄為憑)或者另立補充協議,另立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此協議經雙方共同訂立,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分別由桂又春、徐軍各留存一份備查。

  合伙經營人簽字(蓋章):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9

  賓館合作協議書

  合伙人:甲 (簽字)

  合伙人:乙 (簽字)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位于 總投資為 萬元,甲出資 萬元,乙出資 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 %、 %。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位于 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賓館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賓館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

  合伙人:乙

  月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10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伙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于:

  法人: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

  經營范圍:

  第四條 合伙期限本次合伙由合伙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伙,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___________________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________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伙人簽單事項合伙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伙人三方決定后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伙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伙人對入資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資: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資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伙人退資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 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 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不聽勸阻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

  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伙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11

  合伙人(甲):電話

  身份證號:

  合伙人(乙):電話

  身份證號:

  甲、乙合伙人本著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則投資經營店鋪,就有關服裝類合作事宜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伙經營逸陽女裝專賣店,總投資為元,甲方出資元,各占總額的。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包括利潤分成和虧損金額的承擔),雙方家屬不參與經濟。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守法經營繳納相關稅費,擔任企業法人代表,企業名稱為,并以此名義繳納相關費用;對外行使所有經營行為,經營管理過程中若出現需法人承擔責任等情況或因此產生相關費用等問題,由甲、乙雙方按共同分擔。

  第三條、本合人經營期限為叁年,如需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雙方協商,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經營核算:由雙方協商按月進行經營核算,公開賬目并出具核算報表,雙方簽字認可并留存,由甲方負責統一管理資金,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做賬,每天經營費用按時打甲方賬戶,由甲方保管,統一分配。

  2、企業盈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對每個月營業所獲得的純利潤經核算無誤認可后進行均分,如需將其中部份利潤作再投資,由雙方商定。

  3、純利潤: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所有開支以及稅收、裝修費(以三年為計算準則,作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當月純利潤。

  第五條、甲方提供房屋租賃,合同作為協議的.附件。

  乙方提供品牌女裝的本地區授權代理合同作 本協議附件。

  1、合作區域:合作雙方不得隱瞞另一方在此范圍內另開設經營此品牌的店面或柜臺,一經發現則違約方賠償另一方人民幣拾萬元。

  2、合作場所:白馬轉盤譚醫師藥店隔壁,原麗人名店(甲方不可單方面收回房屋的使用權,乙方不可單方面收回該品牌的經營權,否則視為違約),應由違約方賠償給另一方違約金拾萬元,同時本協議自動解除。但不限于本地點,可與本合作區域內以本協議規定的合作方式另開分店。

  第六條、合伙的終止后的事項

  (一)出現下列事項之一合伙終止:

  1、合伙期滿。

  2、合伙雙方協商同意,合伙雙方不得自行解除本協議,否則視為違約,付違約金拾萬元給對方。

  (二)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1、合作終止時,以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形成文字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貳份,合伙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12

  合伙人(甲方):

  姓 名 :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

  姓 名: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鑒于,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____________ ”項目,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餐飲的經營宗旨: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門店名號、主要經營地址:

  第三條 合伙期限。自20______年6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合伙人 ____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 元。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 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伙人共同承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伙、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合伙人雙方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另一方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伙人退伙后,幾方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伙人。未經過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將合伙股份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結算。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幾方合伙人共同選舉 為合伙負責人。以 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

  幾方合伙人選舉 ____負責合伙門店的財務。

  幾方合伙人選舉 ____負責合伙門店的運營。

  幾方合伙人共同商議覺得合伙門店的重大事項,議事規則另行制定并幾方簽署。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況下,另幾方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伙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伙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伙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

  第十一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雙方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雙方合伙人擔任。

  3.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伙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伙經營門店,與 公司《管理咨詢協議》,委托該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詢服務,人力資源派遣,財務管理,獲得該公司的商標許可,并支付相關費用。

  (三)本協議確定合伙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伙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經雙方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

  姓 名 :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

  住 址: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合伙人(乙方):

  姓 名: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

  住 址: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

合伙經營協議書13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甲、乙二人基于信任及對燈具市場的信心,經雙方共同努力,于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起,在 _______縣 _______路 _______號,開設一燈具店,經營項目有:___________ 此處親可以根據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去填 。為了生意的長久健康發展,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的燈具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的投資和勞動,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

  燈具店名稱為: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燈具店,范圍包括此處親可以根據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去填 。總合資金額 (如沒有可刪除此項)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 股權、出資、賬目管理

  甲方以現有燈具店內貨物及銷售資源為股本,占總股份的70%,乙方出資7萬元做為股本,占30%股份。合伙協議簽訂及乙方向店鋪注資7萬元后,算清、了結以前賬目,以后經營賬目每天雙方對賬,每 天清一次賬,并簽字確認。 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對店面進行估價結算。雙方有權復印、保存相關賬單。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員工工資標準為 _______元/人/天,按月結算支付,每月考勤表由雙方簽字確認。

  2、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分配方式為甲方分得70%,乙方分得30%。

  4.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甲方承擔70%,乙方承擔30%。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本合伙不接受新合伙人入伙。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店面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不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被依法撤銷;

  4.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二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起訴至人民法院。

  第十三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伙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三)本協議經雙方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簽章處: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

合伙經營協議書14

  甲方: 公民身份號碼:

  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就合伙經營廣告企業事宜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 擬設立企業

  1、企業性質:個人合伙;

  2、字號:震撼設計;

  3、經營范圍:包裝、廣告的設計、制作等;

  4、經營場所:現已承租正在裝修的凱興小區經營用房;

  5、經營期限:五年(從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1日止)。

  二、出資與責任

  1、甲方出資17萬元,乙方出資3萬元,均在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3天內以現金繳交;甲方占70%股份,乙方占30%股份。

  2、雙方在合伙經營存續期間按股比分享盈利、承擔虧損,負無限責任。

  3、在合伙經營期間若雙方同意擴大經營范圍、增加投資,則雙方按股比出資。

  4、甲乙雙方均應保守合伙體商業秘密,嚴禁泄露合伙體財務、技術、客戶等信息資料,違者視為根本違約。

  三、合伙人的分工與協作

  1、甲方負責合伙企業的行政管理,是企業負責人;乙方負責業務工作,操持主管訂單項下業務的設計、制作。

  2、甲方兼任出納,乙方兼任會計;每月底雙方互報紙質現金流水賬和會計報表。

  3、合伙經營期間,雙方的業務訂單均應由合伙體承接、如實入賬、按約定分工履行職責,不得私下接單、賬外收款。

  4、合伙體若需聘請員工,其工作職責和報酬由乙方提議、甲方審定。

  四、財務制度

  1、甲方月薪1000元,乙方月薪XX元,每月15日領薪。

  2、雙方從達成合伙意向之日起為合伙體經營目的所實施的支出,均計入合伙經營成本。

  3、合伙體所購置的.動產,由乙方登記制表,經雙方簽字確認后各自備存。

  4、年終結算,經營收入在扣除耗材、房租、水電費、傭金、稅費等成本后的凈利潤,雙方按股比分成;若有虧損,雙方按股比在10日內補足出資。

  五、企業終止

  1、合伙經營屆滿,雙方進行合伙終止清算,按股比分享共有資產、分擔債務責任。

  2、若在經營期限內出現企業經營嚴重虧損、難以為繼,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若在經營屆滿后雙方同意繼續合伙經營的,在期限屆滿前二個月續簽合伙協議。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守約方支付3萬元違約金;違約行為造成的損失超過3萬元的,還應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2、本協議書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商訂補充協議解決;協商不成的,依照《合伙企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七、文書效力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此前其他協議書與本協議書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協議書為準。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15

  訂立此協議的合伙人:

  1、姓名: 身份證號碼:

  2、姓名: 身份證號碼:

  3、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伙內容:偉星管業咸寧總代理,由三方自愿合伙組建

  第二條 合伙名稱:100家裝飾建材

  主要經營地:咸寧市永安大道學府華庭元原售樓部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偉星管業咸寧總代理與建材裝飾,室內裝修。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2年,自20xx年5月30日起,至20xx年5月 30 日止。合伙期滿可續訂合伙合同。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出資。

  合伙人元,享有%的股份。 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元,享有%的股份。

  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元,享有%的股份。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20xx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取消其合伙資格并且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15000.00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合伙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三)對于公司在職(全職)的股東以工資的形式支付其勞動報酬,其具體工資額度根據企業經營狀況而定。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需承認本合同,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100家裝飾建材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商行的事由。

  退伙前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偉星管業咸寧總代理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商行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商行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100家裝飾建材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商行的合伙人。

  合伙人或他人可以入伙、退伙、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入伙、退伙、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財務、管理、重大活動

  100家裝飾建材在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 負責保管和收銀, 負責記賬。當月盈余于次月1至10日前結算,并制作結算單。

  100家裝飾建材的收支款項應統一在100家裝飾建材設立的賬戶中流轉,開戶銀行和銀行賬號由三方確定后,列入備忘錄或補充合同中。

  100家裝飾建材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錄用及工資標準由合伙雙方協商確定。

  100家裝飾建材的人事、財務、經營、管理等制度由合伙雙方協商確定。

  重大的合同、決策、開支、經營等活動須經合伙雙方協商同意并在備忘錄上簽字。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購進常用物料;

  4、支付合伙債務;

  5、出差使用經費(如果金額達到500元以上,須由其他合伙人同意之后,才能報銷出差使用經費)。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100家裝飾建材進行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交易。

  (三)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商行的貨物及流動資金。

  第十一條 合伙經營的繼續

  (一) 合伙如有以下事由之一,應延續合伙經營:

  1、合伙事業有贏余;

  2、合伙事業有轉機;

  3、合伙人要求延續;

  4、合伙事業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商行名稱繼續經營原商行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三)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終止后的事項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消;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商行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1、即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如有贏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買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在價格相等的情況下,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果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一方可經退伙程序退伙,或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全體合伙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伙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手印)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簽名(手印):

  合伙人 簽名(手印):

  合伙人 簽名(手印):

  簽名時間: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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