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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合伙協議書

時間:2022-12-17 10:24:35 合伙協議書 我要投稿

【熱】餐飲合伙協議書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一般協議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餐飲合伙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熱】餐飲合伙協議書

餐飲合伙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經雙方考查認定合伙開設,在平等,自愿、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總投資約為60萬元(以正常營業實際投資額為準,包含裝修、租金、設備等實體店鋪的所有物件及經營餐廳所需的投入),全部由甲方出資。乙方以經營該餐廳所需技術性管理作為出資。

  合伙期間甲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甲方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個人工商戶,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第三條合伙期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需延長期限,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條餐廳自正常營業開始四個月,甲方每月給付乙方工資5000元,共計20000元。從第五個月開始,乙方不再領取工資,雙方按照約定進行盈余分配。若餐廳正常營業后月內,仍然沒有盈利或是虧損,則乙方需退還甲方所領的工資,作為對虧損的補缺。

  第五條入伙、退伙

  1、入伙: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甲乙雙方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合伙經營期間,除經雙方協商一致,否則任何一方不得提出解除該協議,未經對方同意而自行退伙,則需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100000元,如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

  2、餐廳由甲方指派財務人員,負責財務工作。

  3、對外以餐廳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4、聽取乙方餐廳業務經營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負責策劃餐廳的定位、餐飲產品的研發,餐廳的日常運營及管理。

  2、負責餐廳產品材料采購。

  3、負責定制餐廳各級管理、各種工序及操作的標準。

  4、負責餐廳員工的招聘、培訓及管理。

  第八條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盈余,盈余按甲方80%,乙方20%分配。

  第九條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后,分紅。

  第十條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十二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相似或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簽約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餐飲合伙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合作經營甲方承包的熙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本協議所稱的餐飲店,系指甲方依法承包的由各方合作經營的營業場所,該場所專業從事餐飲服務相關業務。

  2、餐飲店的地址為,正式名稱蘭州永昌路匯勝購物六層為 ,負責人為甲方。

  3、本協議所稱的合作經營,系指餐飲店由合作各方按約定承擔費用及經營責任,甲方作為負責人,全權負責管理工作,對外開展業務,負責日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經營行為。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范圍、經營期限

  1、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飲,范圍包括煙酒銷售、棋牌等但不包括甲方自營的酒吧、咖啡等業務。

  2、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三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餐飲店的所有投資及日常費用的開支均由各方共同 出資承擔。

  2、各方出資合計人民幣 元。甲方以承包的店面、店面字號使用權、設備及裝修出資,合計人民幣 元,占出資總額80%;店面字號的所有權歸屬于甲方,使用權歸屬于甲方及本餐飲店。 乙方以現金出資,合計人民幣500000.00元,占出資總額10%;

  丙方以現金出資,合計人民幣250000.00元,占出資總額5%,另因丙方擁有餐飲業的相關專業知識,三方同意丙方勞務出資占出資總額5%(該5%的份額只作盈余分配依據,丙方退伙或轉讓出資時該份額不能作價),丙方合計占出資總額10%; 3、各合作人的出資,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匯到甲方銀行卡上,甲方使用股份資金時,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第四條 經營管理及人員管理

  1、甲方方代表各方對餐飲店進行全方位的經營管理,其他各方有權對甲方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但不得干涉甲方經營。

  2、甲方有權對餐飲店經營所需人員進行管理,其他各方不再進行管理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甲方同意;

  2. 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在經營期限內,經甲方書面同意,合作人可以退資,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未履行出資義務;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執行合作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經甲方書面同意后合作人可以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作人按出資比例進行承擔。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作人未經甲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5、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由西固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甲方所在承包公司存檔壹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

  時間:_年_月_日

  乙方:

  時間:_年_月_日

  丙方:

  時間: _年_月_日

餐飲合伙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于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本協議生效時起至 止,并僅限于雙方共同設立的前兩家實體餐廳

  第四條合作方式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托顧問的方式為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

  (2)甲乙雙方以合伙關系,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具體如下: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實體店鋪設立前 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伙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 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 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并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 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 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為甲方享有;

  ⑤ 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logo設計,并享有其所有權;

  2、合伙期間各項決策由甲

  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

  ① 對外以合伙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 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 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 實體餐廳設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⑤ 支付合伙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logo;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并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設備的規劃、設計,實現烹制設備的標準化;

  ④定制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后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制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類規范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顧問職責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協議,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委托顧問費,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合伙期間

  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實體餐廳設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②乙方應當盡職盡責負責店鋪之經營管理,將其多年管理連鎖餐廳之經驗應用到合伙實體餐廳之運營中,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并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負責連鎖餐飲產品的定位、包裝設計;

  負責餐廳的選址、定位、外觀設計、室內布置、成設、裝潢,構建餐廳衛生、健康、溫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環境;

  負責餐廳及其經營產品的宣傳與推廣,定制餐廳的宣傳口號、定期策劃促銷活動,積極開拓市場,努力使餐廳及產品獲得客戶的滿意和認可;

  負責餐廳員工之招募、錄用、培訓、考勤、管理,制定員工崗位手冊,營造融洽的勞資關系,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盡忠職守;

  定期向甲方匯報餐廳之運營情況、產品之顧客反饋,同甲方共同商討餐廳之發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連鎖餐廳之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其收益歸合伙所有;若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內經營與合伙連鎖餐廳存在競爭的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內在與合伙連鎖餐廳存在競爭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的企業內擔任負責及管理職務。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利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實體餐廳時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連鎖餐廳之權利、不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義務;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⑧禁止乙方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⑨合伙期間,乙方提交的各類規范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⑩如乙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經甲方勸阻后仍執意孤行的,可由甲方決定除名。

  第六條 合伙期間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實體店鋪的利潤為實體店鋪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后的盈余,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伙期間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入伙: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

  ①合伙第一年內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經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內退伙的,乙方應當雙倍返還研發籌措期間由甲方支付之研發經費,立即返還第一家實體餐廳設立時甲方出借給乙方之借款,承擔甲乙雙方設立之實體餐廳之虧損,且返還從所設立之實體餐廳中享受的盈利分紅;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伙期限內,乙方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伙中的出資轉讓給甲方。

  第八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保密條款 :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連鎖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東莞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合伙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辦自助茶歇(以下簡稱活動)的餐飲活動。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活動時間:

  20xx年09月20日19:30-21:18;

  二、活動地點:

  啟東市申港城商業廣場EAGLES西餐廳

  三、餐費標準:

  40元/位

  四、費用及付款方式:

  1.茶歇餐費:人民幣:

  2.發票稅金:人民幣:

  3.支付方式:

  4.支付期限:活動結束隔日

  本次活動預付款為人民幣1000元(大寫:壹仟元整),在09月18日前甲方支付乙方該活動預付訂金,09月21日甲方支付乙方該次活動除預付金外全部款項人民幣1140元(大寫:壹仟壹佰肆拾元整);

  五、乙方工作內容:

  1.茶歇:水果拼盤4份、曲奇餅干3份、小蛋糕3份(以上茶歇為大餐盤的量);

  2.飲料:果汁、碳酸飲料、紅茶、奶茶(以上4種飲品無限量供應)

  3.零嘴:爆米花、花生(限量供應)

  4.相關配套提供:餐盤、餐具、飲料杯、餐巾紙、垃圾桶、牙簽、飲料、相關服務人員1-2名。

  六、甲乙雙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應按時支付費用,延遲付款,甲方需按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2.乙方負責現場的餐具及其他設備的安裝協調工作。

  3.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禁止供應未經衛生防疫部門檢查的各類食品和“三無”調味品。

  4.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將每天食品留樣24小時,以便發生事故追查原因。

  5.由于乙方所提供的食品不潔給甲方員工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后果的,必須承擔相關費用以及法律責任。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造成此次活動負面影響的責任,并提出相關賠償。

  4.如因甲方原因本次活動未能如期舉行,甲方應在20xx年09月18日前提出,如延期提出則承擔相關違約責任及賠償違約金人民幣:500元(大寫:伍佰元整);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時間:

餐飲合伙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誠信、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將其所有的餐飲店與乙方進行合作,即交由乙進行全權經營管理的相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本著整合彼此優勢資源,利益共享的原則,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歡餐飲店全權交給乙方進行經營管理。所有經營費用由甲方承擔,在經營出現盈利時,乙方享有約定的盈利份額。

  二、合同期從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為表示雙方合作的誠意,充分保障乙方能正常營運,甲方應交給乙方經營流

  動資金¥__________元,保證正常的經營運作。

  三、合作的方式:

  1. 甲方擁有合家歡餐飲店所有權,全權交由乙方進行經營管理,包括人事管理權、物料進購、出品管理、策劃及對外宣傳推廣等營運管理權。

  2. 店內所有資產(含用具、餐具等)將交給乙方支配、使用。

  3. 利潤分成:合作期內盈利按7:3分成,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每月15日前結算并進行分配.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對門店擁有歸屬權,對外名譽權。是工商及稅務機關所登記的所有人及責任人。所有相關經營活動所需的證照由甲方負責。

  2、 甲方有權了解和知曉合作過程中的經營情況,有權提出合理建議及意見,乙方應重視甲方的建議和意見。

  3、 甲方對餐廳的財務收支有知情權。甲方委派財務監督人員,對財務收支情況時行監管。

  4、 甲方不直接參與餐廳的經營管理事務,充分信任乙方能力;如有好的建議及意見可以向乙方單獨提出。

  5、 甲方有義務支持乙方的所有經營行為,充分保障乙方正確合理經營活。不參與餐廳的人事、進貨、宣傳推廣的具體行為。

  6、 按國家法律準時足額的將員工的工資、社保及相關員工福利待遇交給乙方支付給員工。

  7、 甲方應按時承擔餐廳的所有經營費用(含人工、租金、水電費、工商稅務等相關經營費用),避免由此造成的不必要損失。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享有盈利應得的份額。

  2、 乙方對餐廳享有絕對的經營管理權,包括:經營策劃、人事管理、出品、物料采購等。

  3、 工作人員由乙方聘任;所有人員由乙方進行培訓、管理及調配。

  4、 乙方保證在正式合作后起6個月內將餐廳經營業績達到盈利狀態。

  5、 乙方將誠信、用心的做好經營管理活動,盡快將餐廳達到盈利狀態。

  6、 乙方將誠信經營,如因乙方不當行為給餐廳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六、合作正式開始后在6個月內如沒有達到盈利狀態,甲方可以單方面終止本合,雙方進行財務清算后,甲方接手所有管理權,乙方即退出管理。

  七、如出現盈利,將提取利潤的10%作為經營管理基金后按7:3分成,以每月15日結算并分配完畢。經營管理基金由乙方負責保管、管理,用于改善餐廳員工福利之用途,合作期滿沒有用完的將按7:3分成處理(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

  八、下列情況由甲方承擔責任:

  1、 合同期內如果出現勞資糾紛或工傷事故的。

  2、 合作期內非乙方及員工原因所發生的食物中毒的。

  3、 因經營過程中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的經濟糾紛或訴訟的。

  4、 員工非故意行為造成損失的。

  十、合同期內甲方不得無故終止本合同,否則應賠償乙方由此發生人工等相關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違約責任,雙方不得違反本合同之約定,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作出一切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二、合同的終止:

  1、 雙方不續約的前提下,合同期滿將自動終止。

  2、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3、合作期進行6個月內如未能達到盈利狀態,甲方在付清員工工資并經雙方清算后,甲方可以終止本合同。

  4、 如遇不可抗力(地震、臺風、政府行為、戰爭、暴動等自然災害或政局動蕩之不可抗力)的發生致使本合同無法實現的。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以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處理。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合伙協議書6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館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餐飲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餐館,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伙經營的餐館名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館,范圍包括煙酒銷售。

  第四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以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乙方以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獎金分配: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商議后決定。

  3、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人。

  第八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協議;

  2、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合伙協議書7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甲乙雙方本著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代表

  合作項目名稱:

  主要經營地:

  法人代表: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 合作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出資方式、期限

  1、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占總投資額的________%;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占總投資額的________%;

  2、雙方以________方式出資,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4、飲食店經營連續虧損________個月,雙方協商是否需追加投資,甲乙雙方繼續按上訴比例出資。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飲食店盈余甲乙雙方平均分配。每月底扣除成本費用(包括租金,人工,水電等)及周轉資金(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按照賬上流動資金________%比例預留周轉資金)后如有盈余則當月分配。

  2、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對入伙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伙

  (1)自愿退伙。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伙:

  a、合作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伙;

  c、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c、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d、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飲食店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1、甲方負責經營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

  2、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托_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1)辦理飲食店營業執照及相關手續、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飲食店進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作債務。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權利。

  2、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非日常性業務活動(例如借貸、擔保等);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并有其自行承擔相應的民事或行政責任。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飲食店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飲食店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飲食店經營連續虧損________個月,雙方協商終止;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后指定______方擔任清算人。30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投資比例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日常經營違法違規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餐飲合伙協議書8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甲乙雙方本著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代表

  合作項目名稱:

  主要經營地:

  法人代表: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 合作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出資方式、期限

  1、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占總投資額的________%;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占總投資額的________%;

  2、雙方以________方式出資,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4、飲食店經營連續虧損________個月,雙方協商是否需追加投資,甲乙雙方繼續按上訴比例出資。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飲食店盈余甲乙雙方平均分配。每月底扣除成本費用(包括租金,人工,水電等)及周轉資金(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按照賬上流動資金________%比例預留周轉資金)后如有盈余則當月分配。

  2、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對入伙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伙

  (1)自愿退伙。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伙:

  a、合作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伙;

  c、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c、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d、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飲食店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1、甲方負責經營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

  2、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托_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1)辦理飲食店營業執照及相關手續、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飲食店進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作債務。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權利。

  2、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非日常性業務活動(例如借貸、擔保等);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并有其自行承擔相應的民事或行政責任。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飲食店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飲食店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飲食店經營連續虧損________個月,雙方協商終止;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后指定______方擔任清算人。30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投資比例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日常經營違法違規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餐飲合伙協議書9

  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第二條 合伙宗旨

  秉承互利共贏、開誠布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項目。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坐落于 號的 餐飲店,主要營業范圍包括早點、各類快餐、酒水飲品等。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 甲乙雙方各以總出資額50%方式出資。

  (二) 雙方合伙的出資:前期初定裝修、設備款¥_____元(大寫:寫:______ )必須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以前交齊,首年房租雙方各 元須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向 交納,以后的房租雙方各自于每年的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向 交納(或由 餐飲店支出)。

  (三) 前期合伙出資(不含鋪面租金)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 寫:______ )。合伙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四) 合伙期限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共_ _年;如果期限屆滿后雙方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延。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 盈余分配按雙方各50%比例分配。

  (二) 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按按雙方各50%比例承擔。

  (三)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 視企業經營規模擴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接納新的入伙人,但須重新簽訂入伙協議。

  (二) 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 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90日通知另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合伙人因個人行為導致被公安機關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當然退伙。

  3、 合伙人有營私舞弊、損害合伙利益的行為,經查證屬實,可以將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合伙人退伙后,雙方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另一方同意后重新簽訂入伙協議。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雙方協商一致決定,委托 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① 以負責人名義簽訂鋪面租賃合同,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及其它有關證照事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 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 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 支付合伙債務;

  ⑤ 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雙方都有表決權。

  (二)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以雙方各50%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雙方共有。

  (三)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 未經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 在退伙的情況下,另一方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或者經另一方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①合伙期屆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伙;②合伙期未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由雙方共同進行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另一方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 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 合伙人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另一方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伙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其他條款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四)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時 間:___________ 時 間:___________

餐飲合伙協議書10

  協議編號: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名稱及經營場所

  1、餐飲店名稱:

  2、主要經營地:

  3、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二條合伙期限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到期后,若雙方仍需合伙經營,可進行協議續簽。

  第三條出資方式

  1、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占出資總比例_________。

  2、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占出資總比例_________。

  3、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齊。

  4、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四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利潤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入伙、退伙、出資轉讓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2)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伙

  (1)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六條合伙的繼續

  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1、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適用于規模小的合伙企業)

  2、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5、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6、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因此獲得了利益應歸合伙,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對合伙經營的飯店做單方處置,如抵押、出租、轉讓、變賣等行為。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5、如果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

  1、合伙期屆滿。

  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業的目的無法完成。

  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撤銷。

  第十一條解散與清算

  1、本企業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業無法存續,合伙協議終止,合伙人的合伙關系消滅。

  2、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企業解散后,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結束后,清算人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注銷登記。

  6、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7、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8、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2、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餐飲合伙協議書11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___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__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

餐飲合伙協議書12

  合伙人1:

  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2:

  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3:

  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經合伙人雙方共同協商,3合伙人共同出資經營 ,主要事項如下:

  第一條 合伙宗旨:合作共贏,互惠互利,共同進退,共負盈虧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餐飲業、農莊。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伙人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伙人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齊,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整(¥ 元)。合伙期間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到時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要配:以 為依據,利潤按60%、20%、20%分配,(即按股份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各合伙人必須拿出更多補夠,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讓、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1、委托 為合伙負責人。每月支付 元管理費給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伙債務;⑤ 。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①參與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③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自行退出。

  6、經營當中出現的各種情況,3合伙人共同承擔責任(如意外、自然災害等)。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 中間人(或管理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它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 存一份。

  合伙人簽字:

  合伙人1:

  合伙人2:

  合伙人2:

  年 月 日

餐飲合伙協議書1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合伙從事餐飲經營,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伙餐飲企業名稱:知味來餐飲有限責任公司

  經營地址:建設路中段二中斜對面

  二、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三、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集體或個人就餐、酒及飲料。

  四、合伙期限:暫定六年,合伙期限屆滿,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延長或終止。

  五、出資金額及方式:

  1、知味來餐飲公司總投資壹百貳拾萬元;

  2、出資比例分配,甲方出資壹佰零捌萬元,占總投資額的90%,乙方出資拾貳萬元,占總投資額的10%。

  3、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要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六、合伙人的分工、權利及義務

  1、雙方協商,甲方為公司總負責人,全面負責公司日常經營與管理,客戶協調與業務拓展等全面事宜,并享有3000元/月的工資待遇。

  2、乙方有對公司財物帳目的監管權利,對于涉及財務帳目,公司資金流動及使用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

  七、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甲乙雙方按比例出資,必須按比例共負盈虧)。

  八、本協議為甲乙雙方共同商定,任何一方不得隨意違約,如單方違約,須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九、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川匯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并恪守承諾,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餐飲合伙協議書1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丁方: 身份證號碼:

  未方: 身份讓號碼:

  甲、乙、丙、丁、未五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 ”餐飲品牌,為明確各方的權利上,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于:

  法人: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飲,范圍包括煙酒銷售、棋牌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 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 ),占總股份的 %;

  乙方 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 ),占總股份的 %;

  丙方 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 ),占總股份的 %。

  丁方 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 ),占總股份的 %。

  未方 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 ),占總股份的 %。

  2.各合作人的出資,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法定代表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到期,本合同作廢,不能繼續經營時,出資為零,如能繼續經營,重新按原原合同執行,重新簽定,如自愿退出各人出資比例為零,按剩余股東比例分配。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年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消費事項

  合作人到店促進消費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后另行約定。約定事項,各股東消費正常現金買單。

  第八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幾方合作人共同選舉 為合作負責人

  幾方合作人共同選舉 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

  幾方合作人共同選舉 負責合作門店的財務

  幾方合作人共同選舉 負責合作門店的運營

  第九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合作期間一律不可以入資。

  (二)退資

  1. 在本合同五年中,一律不可以退資。

  2.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3.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三). 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⑤在經營中,有意營私舞弊、弄虛作假的行為,可強制對其執行除名。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由其它四人商議后作出決定,退資的比例零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丁、未五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

  (二)在經營合作人因其它不可抗拒無法繼續經營情況下,依該合作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先擇可以結算其財產或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作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全作人同意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按出資比例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按比例交納。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如在經營當中,有大的變動,在半數以上同意出資時,如有不出資的,強行貸款所產生的費用,由不出資人承擔。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零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五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作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作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三)本協議一式伍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后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未方: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餐飲合伙協議書15

  訂立協議各合伙人(以下簡稱為甲方和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伙宗旨:發展中小學教育培訓,互利互惠,共創品牌教育;

  第二條合伙名稱:恒信教育培訓-“小超人”中小學輔導中心;

  第三條合伙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期間資金財產雙方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二)在乙方管理的范圍內,乙方只具有盈利分配權利,而不實際掌握股權,如若有所變動,可以在原協議的基礎上增加條款有效。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盈余分配:乙方按盈余的30%的比例獲得紅利分配;并且甲方需按正常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獎金以及繳納醫療保險、意外傷害保險;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由甲方出資予以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退伙: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②經甲方同意退伙;

  ③發生乙方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乙方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乙方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2.當然退伙: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乙方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對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擁有合伙實體的所有權,合伙事務的決定權和一票否決權; 2.擁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甲方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按本合同第五條第

  (一)目的規定比例共同持有;

  4.擁有制定該培訓中心所有制度的權利; 5.擁有聘用新員工、解雇員工的權利;6.擁有企業所有人該享有的其他法定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保證乙方的合法權利不受侵犯; 2.為乙方提供發展的平臺;

  3.按時支付乙方的薪酬及其他待遇;

  4.保證乙方在本合同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不受損害。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甲乙雙方共同決定,無論出資與否,都有表決權; 2.乙方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乙方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乙方有退伙的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協助甲方管理好“小超人”中小學輔導中心,負責該中心的日常事務,具體有后勤、出納、課程和人員調度、突發事件的處理等;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與安全;維護該中心的正常經營和名譽。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乙方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乙方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二)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本合同經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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