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合伙協議書【熱門】
在現實社會中,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個人合伙協議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個人合伙協議書1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寫清合伙人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等基本情況)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寫清合伙人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等基本情況)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根據合伙的實際情況寫清楚即可)
第三條 合伙期限____________(合伙期限可以由合伙人協商約定合伙的起止日期,合伙期限約定清楚非常重要)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關于此條,可以按照順序把各合伙人的姓名、出資方式、期限及出資金額逐一寫明;另外,對各合伙人出資交付的最晚日期應當予以約定;最后,應當寫明合伙人出資的總額,明確出資為合伙人共有財產,在合伙期間,不得隨意分割,及寫清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出資的歸屬問題。)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關于盈余分配問題,要約定清楚分配的依據,比如以出資額的多少,按比例分配等;債務承擔,一般應規定為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清償,但是,當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應當約定清合伙人債務承擔比例的依據。)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關于入伙的條件應當寫清,比如要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等等;退伙,關系到合伙整體的利益問題,對于此要根據實際情況分別約定,比如,約定退伙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全體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等等;另外對于不按條件退伙的賠償責任,也應當約定清楚;
另外關于出資的轉讓的問題,一般可規定為: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等)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將合伙負責人的姓名寫清楚,其權限也應當按照實際情況約定清;其他合伙人的權利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即可)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6、其他:(根據實際情況可再約定其他內容)
第九條 違約責任(寫明如果一方違反合同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損失數額)
第十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將合伙終止的事由約定清楚,比如可約定合伙因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等事由終止;關于合伙終止后的事項一般可約定以下內容: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等。
第十一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協商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_____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當然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其他生效方式)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伙人簽名:
甲方
乙方
時間:
個人合伙協議書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作為合同投資人的方式合作投資_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伙投資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二條合伙投資期限為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投資出資額及方式
1、本合伙投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占投資總額的___%;乙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占投資總額的___%;
2、甲、乙雙方決定在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設一專用賬戶(戶名:______________,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合伙投資使用;
3、甲、乙雙方的出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繳入上述賬戶,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造成的損失;
4、合伙投資期間甲、乙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投資終止后,各合伙投資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_______時予以返還;
5、資金增減由合伙投資人共同決定,雙方另附補充協議約定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第四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甲、乙雙方按各自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甲、乙雙方的出資形成的收益及其孳生物為雙方的共有財產,由甲、乙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第五條事務執行
1、甲、乙雙方協商,由甲方代表雙方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投資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投資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投資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權利:
1)參予合伙投資事業的管理;
2)聽取甲方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伙投資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伙投資重大事項;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甲、乙共同共有,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甲、乙共同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乙方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甲、乙共同決定。
第六條投資的轉讓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向他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方人同意;
2、甲、乙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七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均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份額;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__內,甲、乙雙方均不得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轉讓其持有的份額。
第八條合伙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投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伙投資期屆滿;
2)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伙投資關系;
3)合伙投資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投資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投資終止后的事項:
1)甲乙雙方對合伙賬目進行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伙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或乙方違反上述各條中有關各方權利義務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投資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____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
甲方: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個人合伙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公平、誠實、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風險共擔的原則基礎上投資合作。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規簽訂以下協議:
一、投資項目
項目名稱:______實業投資有限公司
二、項目注冊資金
人民幣:____萬。小寫:____萬。
三、項目總投入金額
人民幣:____萬。小寫:____萬。
四、個人投資合作方式和內容
1、合作方式
經過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友好協商下,甲方以現金(人民幣)投入:____萬。小寫:____萬。持有公司股份____%。乙方以現金(人民幣)投入:____萬。小寫:____萬。持有公司股份____%。
五、合作期限
甲乙雙方合作時間為____年,合作期滿后自動解除合約,如雙方自愿續約可另定協議續約。
六、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自本合同生效日起,甲乙雙方擁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持股比例參與分紅,同時自愿承擔贏虧責任。
2、甲方全權負責公司的財務,庫存管理。公司日常操作運營管理,事務,由乙方全權負責!
3、乙方享有一萬元資金預支使用權限,和三萬貨品使用權限。(限公司業務發展使用)
4、甲乙雙方均可在公司任職,任職薪資按照,員工薪金制度執行。
七、公司基本管理和財務制度
1、甲方擁有公司經營狀況知情及事務決策權,乙方需每月像甲方提供,月度工作計劃,月度報表。經甲乙雙方商討簽字后執行。
2、公司公關費用,實報實銷的原則,原則上執行月基本公關費用上限1500元。如特殊情況,需提前向甲方通知。
3、甲方擁有公司財務管理權,一萬元以上資金使用,任需甲乙雙方簽字同意后執行。
八、增資、融資、股權變更、推出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撤資退出,不得變更股權。
2、任何公司行為的增融資。質押。擔保。行為,都必須經過甲乙雙方同意,簽字,方可執行。
3、甲乙雙方,均不得利用公司資源,發展獨立項目。如公司要增設項目,需甲乙雙方共同協議通過,簽字確定后執行。
九、利潤分配
1、利潤分配為公司經營過程的凈利潤(扣除公司經營過程中的所有成本含稅收)。
2、利潤分紅按季度計算,利潤分紅按甲乙雙方所占有的股份比例分紅:
甲方分公司凈利潤的:____%。乙方分公司凈利潤的:____%,剩余____%,用作公司持續發展。
十、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作期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合同中的條例規定則視為違約處理,違約方應賠償損失方的一切損失。
2、甲乙雙方不得在正常經營期內抽出資金退股,任何一方違反規定需賠嘗損失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抽出一定資金,必須經過甲乙雙方協商簽字。
3、對不可抗拒因素的處理:如因各種自然災害或重大疾病而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條例規定的義務和責任時,應把合同規定履行的責任和義務延長時間,延長時間根據所遭受不可抗拒事件時間相等。
4、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公司注冊地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合同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合伙協議書4
甲方: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杭州xx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咨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愿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系,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秘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布公、坦誠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系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咨詢業務機會并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后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系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系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信息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協議到期后,甲方應付未付的信息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杭州永良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簽字: 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個人合伙協議書5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占總投資額的60%。乙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占總投資額的40%。
(二)雙方以 方式出資,于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 _元,大寫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第一年年終總利潤 1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終總利潤 1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終總利潤 1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投資比例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對入伙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作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占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 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五)甲方提供車輛供業務使用,厚街本地使用每月500元,外地根據實際費用實報實銷。
(六)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合伙協議書6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用好用活有限的人力和財力資源;充分發揮和利用地理優勢,開發新市場,決定合伙經營混凝土磚業務。經雙方協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混凝土磚業務(建材廠)。
二、生產經營地址為:______________
三、合伙經營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
四、付款方式:現金。
五、經營方式:甲乙雙方共同經營,________負責全面工作,________負責生產、出納。
六、生產資金使用:每一筆貨款收回必須開據收據,存入銀行賬戶;每一筆支出都要雙方簽字財務室才能付款記賬。否則無效;誰報銷誰承擔。
七、分配方式:________占股________%,________占________%。按比例分取紅利,本廠終止后依法分得剩余財產。
八、責任和義務:________有合理調配資金使用、開發市場、合理調配生產合同、生產人員、監督貸款回收、節約開支、保障公司利益的責任和義務;________有保證安全生產、質量、完成生產任務、節約開支、保證公司財產安全,保障公司利益的責任和義務。
九、違約責任:雙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必須忠實的履行各自的責任和義務。不得中途在任意時間退出(需要退出時必須提前________個月通知對方);不得轉讓他人經營。如果發生以上任何一項,視為違約。違約金為各自出資額占股的________分之________進行處罰。
十、其它未見事項,雙方口頭協商(口頭協議以記錄為憑)或者另立補充協議,另立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此協議經雙方共同訂立,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分別由雙方各留存一份備查。
合伙經營人簽字(蓋章):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個人合伙協議書7
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
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址:_經營景洪天城大賣場二樓嘜淇淋餐吧(原生鮮區),面積240平米。
第二條出資金額、方式。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50000.00元,大寫肆萬元整,占總投資額40%。
乙方出資人民幣50000.00元,大寫肆萬元整,占總投資額30%。
丙方出資人民幣50000.00元,大寫肆萬元整,占總投資額30%。
后期投入資金不足時三人按比例承擔。
(二)雙方出資,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作出資人民幣共_150000.00元,大寫壹拾伍萬元整。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三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伙雙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按投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各人按比例承擔。
第四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雙方合伙人同意;承認本伙協議,并簽署合伙人共同擬定的合伙協議;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①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②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合伙權利
(1)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2)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六條合伙的終止清算。
(1)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解散后應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投資比例分配。
(3)清算時如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三方各按比例承擔。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或抵押其財產份額的,其行為無效,可按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損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第八條其他
1.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一份,經雙方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個人合伙協議書8
甲方:xx崇佛村__社
乙方:xx三塊碑村__社
為適應經濟發展,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要致富先修路和發展農村經濟,使農民增收致富,實現村村通公路。xx崇佛村__社因修建鄉村公路需經過三塊碑村__社、__社。本著村民“一事一議”制度,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崇佛村村委會、三塊碑村村委會以及甲乙雙方群眾共同協商,決定協議如下:
一、從三塊碑村三隊至十二隊,十二隊黃發樹門前至崇佛村一社李家灣____門前磚房子大壩子止,修建一條路基6米寬的毛基公路。
二、占用三塊碑十二社土地采用1:2的置換方式置換土地,共占用三塊碑村十二社______田土面積共計____畝,崇佛村一社用____耕種的方田與其置換。
三、崇佛一社付三塊碑村十二社合伙費____元。
四、如崇佛一社以外的村社要搭建公路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修建。
五、如崇佛一社有重車拉東西把三塊碑村公路損壞應由崇佛__社處理維修。
甲方:xx崇佛村__社 乙方:xx三塊碑村__社、__社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方:xx崇佛村村委會 鑒證方:xx三塊碑村村委會
個人合伙協議書9
甲方: 姓 名,身份證號
乙方: 姓 名,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惠州市**包裝材料有限公司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保護膜,包裝材料,勞保,文具,拋光材料,電鍍材料及配件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20xx年12月3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共10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50000.00元,大寫五萬元整,占總投資額的50%;乙方出資人民幣50000.00元,大寫五萬元整,占總投資額的50%;
(二)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于20xx年10月31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100000.00元,大寫壹拾萬元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第一年年終總利潤 10%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終總利潤 10%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終總利潤 10%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投資比例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對入伙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托陳思超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作債務;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
表決權。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占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陳思超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30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惠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倆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五)甲方提供車輛供業務使用,廣東省內使用每月1000.00元(消磨費),燃油按實際用量報銷,外地根據實際費用實報實銷。
(六)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合伙協議書10
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互相尊重的原則,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項目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占總投資額的_______;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總投資額的_______。
(二)甲方以方式出資,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
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期間甲方已有貨品以當時進價計入甲方出資之中。甲方已有固定資產(資產清單另附),合作人僅有使用權,所有權仍歸甲方所有,故不計入甲方出資。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年度盈余分配,以當年度具體營業狀況,甲乙雙方協商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和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對入伙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乙雙方共同負責經營管理,店面銷售及售后服務。甲方負責財務會計及渠道商務,乙方負責財務出納及庫房管理。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托___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白銀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五)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六)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個人合伙協議書11
1、姓 名____,性 別____,年 齡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 名____,性 別____,年 齡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 名____,性 別____,年 齡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伙宗旨:誠實守信、公平合理。
第二條 合伙主要經營地:工人村。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工人村涵洞
第四條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a和b以工程款出資,計人民幣87000元,作壓金用。
合伙人c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3000元,其中13000元作壓金用,另外10000萬作日常開支用。
合伙人d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x0元,作日常開支用。
附:如日常開支不夠用,仍由c和d來支付。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130000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利潤(或者虧損)是在歸還c和d的出資后,再按照每人25%的比例平均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每人25%的比例,平均承擔。
(特別提示: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各合伙人平均分配。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a:聯絡與協調與上級領導關系,到工地現場監工!
b:施工及現場指揮開工 和工人吃住在一起到工地現場監工!
c:掌管錢,購置各方面設備,生活買菜,有時到工地現場監工!
d:掌管錢,購置各方面設備,生活買菜,有時到工地現場監工!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
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營原來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
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合伙協議書12
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地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郵箱: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地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郵箱:______
丙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地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郵箱:______
(以上協議相關方單稱"甲方"、"乙方"、"丙方"或"一方",合稱"各方"或"四方")
本協議各方經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民事法律規定,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個人合伙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技術優勢,共同經營以個體工商戶形式設立于方名下的酒吧,通過合法經營,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伙經營名稱為:______
經營場所位于:______,面積:______。
_____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編號:______。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等。
第四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占出資比例為50%。
乙方_______(姓名)以提供勞務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占出資比例為20%。
丙方_______(姓名)以提供勞務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占出資比例為20%。
剩余10%出資比例(股份)暫不分配,分紅部分作為酒吧后期裝潢、前期賬務、節假日專版、服務員額外獎勵等用途,由各合伙人協商或依表決權最終決定用途。
2.各合伙人的出資,已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方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
2、獎金分配:______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商議后決定。
3、盈余分配:______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______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酒吧法定代表人以個人名義對外所負未用于共同經營的債務,乙方、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被債權人追索導致承擔責任的,乙方、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______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______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______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______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5.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______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占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______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______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合伙企業所在地法院對案件具有管轄權。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伙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捺印)乙方(簽字、捺印)
丙方(簽字、捺印)
簽約時間: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個人合伙協議書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合伙開辦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__)一事,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資,份額均等(各為33.33%),共享利潤,共擔風險。
二、甲、乙、丙三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各打款___萬元到_______________用于前期運作。
三、甲、乙、丙三方在以后_________經營過程中須按經營需要及時投資到位,逾期投資或拒絕投資賠償其他合伙人可能產生的預期利益損失___萬元。
四、乙、丙方共同指定甲方為____________工商登記業主。甲方負責_________的經營事務,乙方負責營銷,丙方負責財務。
五、生產經營過程中,所有聘用人員的工資標準、獎懲辦法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日常事務由甲方決定,但單筆開支超過___萬元的經乙、丙方同意,重大決策三方產生異議,按多數人的意見辦理。
六、甲、乙、丙三方在合伙過程中的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作為相互往來的憑證。
七、在經營過程中,甲、乙、丙三方有權隨時查閱財務狀況,若發現任一方存在虛列項目、夸大支出等現象的,以虛列、夸大項目金額的十倍支付給其他合伙人作為賠償。
八、合伙期間暫定十年。合伙期間,各自份額不得轉讓、分割(法定繼承除外),不得退伙。
九、其他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十、本協議一式叁份,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合伙協議書14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住址:
乙方(公司):
聯系電話:
住址:
_________先生(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關于_____________合作等問題,自愿結成戰略伙伴關系,乙方為甲方提供公司名義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和業績,實現雙方和客戶方多贏的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公司名義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機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公司名義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布告、坦誠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諒解和協助,不得在能力不足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公司名譽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公司名義資源并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每月(大寫)________元執行,每月末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公司名譽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系外,還可以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公司名義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額的___%,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____年,自雙方代表(甲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協議到期后,甲方應付未付的公司名義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____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按補充協議的為準。
十、本協議在雙方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公章):
代表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個人合伙協議書15
甲方: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證號:
丙方(見證人):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證號:
丁方(見證人):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證號:
甲方在北海市工業園區項目已有多年,目前經營狀況良好,有豐富的客戶資源,因擴大生產規模的需要,擬引進合伙人進行共同經營。經乙方實地考察,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乙方同意投入資金與甲方一起合伙經營位于北海市工業園區項目。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共同制作本協議如下,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合伙宗旨:雙方自愿合作、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發展、共同受益、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字號: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四條合伙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以現項目中的實物資產和甲方現有的客戶資源等無形資產作價出資,甲方實物資產及客戶資源等無形資產價值雙方已確認一致。各合伙人的出資金額、方式和份額如下:
(一)合伙人林某某,以實物資產(具體資產清單見附件1)出資,計人民幣元;以商業客戶資源等無形資產出資,計人民幣元;實物資產及無形資產出資金額合計貳拾捌萬元,享有合伙經營項目的份額比例為70%。
(二)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金額計人民幣拾貳萬元,享有合伙經營項目的份額比例為30%。
(三)本合伙項目出資金額共計人民幣肆拾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金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四)項目如需擴大生產規模的,經雙方一致同意,可按合伙人享有份額比例投入相應的資金,雙方享有的項目份額比例保持不變。
第六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合伙人享有的項目份額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項目份額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特別提示:債務承擔部份,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經營的事由;
④合伙人提前6個月通知其他合伙人,且退伙不影響項目正常經營的;
⑤合伙人提前3個月通知其他合伙人,且支付按出資金額計30%的違約金的;
⑥其他合伙人愿意內部購買其出資份額的。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并支付無過錯合伙人違約金。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經營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項目的剩余財產按享有的項目份額比例進行結算分配。
(三)出資的轉讓。
1、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2、合伙人享有優先受讓權的期限為7天(自雙方作出一致同意之日起計),過期無效。
3、多名合伙人均要求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可協商購買比例;協商不成,按原項目的份額比例確定。
第八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全體合伙人決定,推舉林某某為合伙負責人,負責人對全體合伙人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項目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項目年度經營計劃;
3、制定項目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項目的基本管理制度和規章;
5、聘任或者解聘項目生產人員;
6、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全體合伙人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7、擬定項目的財務制度,財務制度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后方能實施;
8、全體合伙人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九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下列事項需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a、處理合伙企業不動產或重大機器設備的。
b、改變合伙項目字號名稱或向工商局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的。
c、以合伙人名義或以合伙項目的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的。
d、將合伙財產或合伙項目的客戶往來款項借給他人的。
e、決定項目的財務制度;
f、決定合伙負責人的報酬;
g、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對合伙企業進行管理的;
h、聘任全職或兼職會計人員及決定會計人員工資薪酬;
i、決定管理人員、生產工人、銷售人員的工資薪酬;
j、決定合伙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及虧損彌補方案;
k、補充協議約定需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他事項。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按出資額的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合伙企業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伙企業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死亡合伙人按退伙處理,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可以繼承按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財產;但不能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指定,自合伙解散事由出現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逾期不組織或不配合清算的合伙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企業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企業所欠稅款;合伙企業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在合伙協議生效后逾期3個月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按退伙處理,受讓人不能作為合伙人,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并支付違約金。私自轉讓財產份額違約金比例按轉讓的財產金額的30%計算支付給無過錯方。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或對外擔保的,其行為無效,產生的法律責由該合伙人自行承擔;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并支付無過錯合伙人違約金。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或對外擔保違約金比例按出質和對外擔保金額的30%計算支付給無過錯方。
(三)逾期不組織或不配合清算的,退伙人可以要求按以下方式確定退伙金額及違約金:
1、按退伙合伙人原出資金額按年利率24%與實際合伙年限計算相應的利息加上出資金額一起支付給退伙合伙人。
2、合伙產生的未分配收益,退伙合伙人仍可享有相應份額。
3、合伙產生的虧損全部由逾期不組織或不配合清算的合伙人承擔。
4、逾期不組織或不配合清算的合伙人支付退伙合伙人原出資金額30%的違約金。
(四)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并支付無過錯合伙人違約金。違約金比例按擅自退伙合伙人原出資金額的30%計算支付給其他合伙人。
(五)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六)合伙人違反第九、十條規定,應按合伙企業實際損失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書一式叁份,合伙人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名(捺手印):
時間: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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