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合伙協議書范文合集七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那么協議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合伙協議書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伙協議書 篇1
第一條 根據《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 企業的名稱:
第四條 合伙人姓名:
第五條 合伙人共出資
第六條 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七條 企業經營場所:
第八條 合伙目的:
第九條經營范圍:(注: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填寫。)
第十條 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
姓 名 住 所
第十一條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合伙人 出資
方式 出資數額
(萬元) 出資權屬
證明 繳付出資
期限 占出資總額比例
第十二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1、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伙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擔:(合伙協議未約定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擔。)
2、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依據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3、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或者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辦法決定。
第十三條 合伙企業事務執行
1、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委托合伙人 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2、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暫停該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合伙人共同決定。被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十四條 入伙、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時,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協議。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2、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協議約定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④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解散與清算
1、本企業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業無法存續、
合伙協議終止,合伙人的合伙關系消滅。
2、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企業解散后,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主要職責:
①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②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③清繳所欠稅款;
④清理債權、債務;
⑤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⑥代表企業參與民事活動。
清算結束后,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伙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據合伙協議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在合伙協議中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全體合伙人簽字:
年 月 日
合伙協議書 篇2
合伙協議
甲方: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身份證號:
住址: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企業基本情況。
名稱:
住址:
出資額:
類型:
經營范圍:
第二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 年,自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之日起開始計算。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占總投資額的 %;乙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占總投資額的 %;
(二)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于20xx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企業出資共計人民幣__ _元,大寫。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四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合伙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合伙人依照出資比例對合伙企業利潤進行分配;合伙人投資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合伙企業的利潤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即各合伙人各自享有二分之一的利潤分配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雙方合伙人同意;
2. 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9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3.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六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第七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自行承擔。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二)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簽約時間:_ ___年__ _月_ __日
簽約時間:__ __年_ __月_ 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協議書 篇3
出租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土地租賃過程中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誠實守信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 土地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該塊田共計 畝。
二、租期
租賃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 元畝。
三、甲方的義務
甲方承諾對本合同第一條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權并有權出租給乙方使用。如有違約,甲方應將所收的全部租金退還,并賠償乙方因對該塊土地的投資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四、乙方的義務
乙方承租本土地,具有本土地經營權、使用權。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租賃期限界滿后,乙方有優先的承租權,且租金優惠同等位置地塊。如乙方不再續約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后 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
七、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方式;由乙方每年的 月 日,支付給甲方。
八、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補償外,甲方還應退還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九、爭議解決方式
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簽章): 乙方簽字(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證人簽字(簽章):
年 月 日
合伙協議書 篇4
甲方:XX
乙方:XX
為引領村民增收致富,乙方已在映秀鎮黃家村建成生態蛋雞養殖場一座,為更好地經營養殖場,使養殖場產生更大的經濟效益和發揮養殖場帶動村民致富的示范作用,乙方決定引進具有資金實力和專業養殖經營管理經驗的企業聯合經營黃家村養殖場。
甲乙雙方經過深入接觸和磋商,對雙方合作經營黃家村養殖場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以黃家村養殖場現有全部廠房、場地和設備作為合作經營的出資,出資清單詳見附件一。
二、鑒于甲方具有資金和經營管理經驗的優勢,雙方合作經營期間由甲方負責黃家村養殖場的全面經營管理,乙方不得隨意干涉。雙方合作經營項目乙方的投入以合同簽訂時黃家村養殖場的現狀為限(見附件一),其他生產經營的投入全部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簽訂后的第一個合作經營年度內甲方對黃家村養殖場的現金投入不低于人民幣萬元,乙方有權核查確認。
三、在經營過程中如甲方需擴大黃家村養殖場的經營規模,建立生態蛋雞育雛場,乙方應另行提供場地,甲方自行出資修建廠房籠舍和購買設備。
四、根據本協議的約定,黃家村養殖場由甲方負責經營管理,為保障乙方的出資利益,甲方同意在每一個合作年度內向乙方支付保底出資收益人民幣六萬元。此款在(時間)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五、甲方在經營期間養殖場作為甲方的一個經營項目應當進行獨立核算,為避免雙方在合作中為生產經營成本和利潤多少等產生不必要的誤會,雙方同意各自指派一名財務人員對黃家村養殖場的財務賬目進行監管。
六、雙方合作經營養殖場的利潤按甲方70%,乙方30%進行分配。利潤分配按會計年度結算。
七、甲方同意乙方指派一至二人作為黃家村養殖場的管理人員參與養殖場的經營管理,向甲方工作人員學習養殖場的管理經驗,以備將來這些人能帶動乙方其他村民共同致富,以達到雙方合作經營黃家村養殖場對乙方村民的示范效果。乙方指派的人員(包括財務人員)的工資由甲方支付,計入養殖場的經營成本。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乙方,報鎮政府備案一份,經雙方簽署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
乙方:XX
簽訂時間:XXXX年XX月XX日
合伙協議書 篇5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了提高魚塘經濟效益,甲方現將2號、3號、4號魚塘與乙方進行合作養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作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位于2號、3號、4號魚塘共計18畝與乙方進行合作養殖。
第二條 合作期限為五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
第三條 合作金和交納方法:實行先交合作金后使用原則,魚塘每年合作金為人民幣叁萬元整,每年的合作金應于當年5月10日前一次性交納完畢。考慮到第一年合作養殖為試驗項目,養殖所需水電費由甲方負責。從20xx年5月1日起,水電費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在合作期間,乙方合作養殖魚塘用水、用電必須服從甲方管理,要安全用電,抽水、增氧等設備由乙方自行負責,用電電費乙方向甲方繳納。如發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魚塘用途
1、甲方提供魚塘與乙方合作養殖,乙方必須按規定養殖水產物,不允許隨意改變使用用途和破壞魚塘,乙方不得在魚塘周圍建設建筑物或種植農作物,期滿后按原貌交還給甲方(包括塘基修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第六條 乙方合作的只是魚塘的水面,魚塘基面使用權仍屬甲方,乙方只能作暫時使用。在合作期內,因國家建設或者基地需要開發使用時,甲乙雙方應無條件服從,本合同同時解除。乙方在接通知30日內必須交出魚塘,乙方應繳的承包款則按發出通知當日減收一個月計算。如乙方接通知30天后未交出魚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作任何補償。如需修筑塘基的由乙方自行維修整治,但合作期滿后不得拆除,甲方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第七條 乙方在合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無償收回魚塘:
1、乙方擅自將魚塘轉讓、轉租、轉包、轉借或者以合作、聯營為名,實質是改變合作經營者的(若遇特殊情況經甲方批準并辦妥手續者除外)。
2、乙方丟荒、丟耕、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合作魚塘的用途和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經營,經甲方勸阻無效,造成地力、生產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合作魚塘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合作金(包括部分拖欠)達10天的;
5、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在合作期間,如要轉讓給他人,須經甲方同意才能轉讓。如乙方提前終止合同,必須完成全部合作金并經得甲方同意,才能終止合同,另甲方有權沒收未履行合作金作為補
6、其他有關解除協議的情形。
第八條 合同期滿后,甲方如再進行合作養殖,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合作權。
第九條 風險責任
1、養殖行業所涉及的生產許可、衛生許可、稅務、工商等一切相關事項的辦理由乙方自行解決,涉及到的一切法律事務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2、乙方在合作期間,各項投資,自負盈虧,或因生產經營不當所發生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3、乙方必須購買農業保險,否則一切事故、災害及人為造成的損失,及在合作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生產經營費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險金的購買和一切事故及災害造成的損失),債權和債務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災害造成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乙方應及時將不可抗力的事故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協議。在合作期間,甲方不準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正常經營使用,雙方在沒有違約情況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協議,如有違約,任何一方必須承擔責任及賠償另一方的一切損失。
2、乙方若中途提前解除合作協議,視為違約,甲方將沒收乙方繳交的全部合作金。
第十一條 補充協商部分
1、甲方為乙方生產及技術人員提供食宿,并按規定收取乙方伙食費;
2、乙方養殖的水產品,甲方具有優先選擇權,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優先供應甲方。甲方需繳納水產品費用。
3、乙方養殖技術人員需無償為甲方提供養殖技術服務。
第十二條 糾紛的處理辦法:訴訟程序。
第十三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協議。本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議期滿,甲乙雙方如愿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合作協議。
第十四條 本協議自合作養殖開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 代表人: _ 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
合伙協議書 篇6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合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協定,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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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伙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 }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協議書 篇7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鋪合伙經營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商鋪及經營事宜
經三方考查、協商確定于_____________街合伙開設__________店,用于_____________經營。
經營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計______年。
第二條、出資事宜
1、出資方式及數額
甲:以______________出資,出資金額__________元,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
乙:以______________出資,出資金額__________元,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
丙:以______________出資,出資金額__________元,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2、繳納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資必須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完成,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各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該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逾期未出資或者未完全出資的,取消其合伙資格并由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在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任何合伙人不得隨意要求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然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經三方協商一致,由____________為店鋪的負責人。其權限是:
(1)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購進常用貨物;
(3)支付合伙債務;
(4)___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伙賬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5)法律規定的其他合伙人權利。
第四條、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
1、合伙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2、每月_________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合伙人會議。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
3、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丙兩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后,分紅。
第五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新合伙人入伙的,需滿足以下條件: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退伙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給店鋪經營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
① 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資;
② 合伙期限屆滿,不同意繼續經營的;
③ 對重大合伙事務決議具有異議的;
④ 具有其他合理事由的。
(2)退伙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3)退伙后,根據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4)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滿,但經各合伙人協商同意繼續履行的除外;
(2)合伙三方協商同意的;
(3)店鋪嚴重虧損,難以維續的;
(4)被依法撤銷的;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八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到店鋪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第十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伙人各執一份,三份合伙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并按手印) 乙方:(簽字并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簽字并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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