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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協議書

時間:2022-05-29 16:13:25 合伙協議書 我要投稿

關于合伙協議書范文匯編八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那么相關的協議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伙協議書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于合伙協議書范文匯編八篇

合伙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_____代理項目。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條 合作項目

  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位于 _____,并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提供相關手續及證件。

  第二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_____元整,占公司股份_____%

  2、乙方:出資額為_____元整,占公司股份_____%

  出資共計人民幣壹萬元整。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出資款用于__________,如需續交_____則由雙方按相應的股份占比出資。

  3、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三條 盈虧分擔

  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風險和利潤共同分擔

  1、甲、乙雙方各占合作經營此項目純利潤的_____%;

  2、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項目管理由甲、乙雙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雙方協商后實施執行。

  2、其他業務員人員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經雙方一致同意后,合作人方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第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第七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協議書 篇2

  甲方:***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

  一、甲方與乙方原于20xx年7月9日簽訂的就網吧企業管理業務的合作協議,現因甲方單方違約違反合作協議中的第六條將***網絡中心百分之五十的股份轉讓給第三方,使雙方無法繼續合作。二、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該合同于20xx年12月20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協議甲方需返還乙方所投入合作資金*萬元人民幣整。現因甲方無能力償還乙方所投入合作資金*萬元人民幣,現用甲方個人在***網絡中心持用的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作抵押。三、在此同時甲方需保證所抵押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網絡中心”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需保證所抵押給乙方的股份,在此協議之前與協議簽定之后甲方不得在以任何形式抵押與轉讓、質押或擔保給第三方,并免遭任何第三方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四、在協議期間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毀約和轉讓股份,如有違約就必須即日償還乙方所投入的合作資金*萬元人民幣和賠償經濟損失*萬元人民幣。五、甲方需在20xx年12月20日起至20xx年6月20日止一次付清乙方所投入合作資金*萬元人民幣整。六、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簽名 蓋章) 乙 方:(簽名 蓋章)

  年 月 日

合伙協議書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合伙企業、合伙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合伙企業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訂本協議。

  第二條 合伙企業是由普通合伙人組成的普通合伙企業,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條 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即對全體合伙人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 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

  第五條 合伙企業名稱:

  第六條 合伙企業主要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伙企業的目的與經營范圍

  第七條 合伙企業的目的:通過合伙,將有不同資金條件和不同技術、管理能力的人或企業組織起來,集中多方力量共同從事經營活動,相互彌補各自的缺陷,實現一方在一定期限內難以實現的經營目的,分享經營所得。

  第八條 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

  (注: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填寫,但以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合伙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可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于全體合伙人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名稱)、住所

  第九條 合伙企業由 個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資設立,其中自然人合伙人 個,法人合伙人 個,其他組織合伙人 個。(提示: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業單位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姓名或名稱 住所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 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合伙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評估作價的方式為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注:也可由全體合伙人委托法定評估機構評估),合伙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于 年 月前辦理。

  經評估或協商,合伙人的姓名(名稱)、出資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如下: 單位:萬元。

  姓名或名稱 出資額 比例 出資方式 繳付期限

  (注:出資方式應注明為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他財產權利等)

  合伙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但是應當于全體合伙人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第六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一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虧損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每 年結算一次。合伙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協議規定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七章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二條 委托 個合伙人(作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組織執行合伙事務的,由其委派的代表執行)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事務,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執行事務合伙人每季(半年、年)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有權查閱合伙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十三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本協議對合伙企業的表決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注:此辦法可另作約定,如公司股東按出資份額行使表決權)。

  第十四條: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注:本條可另作約定)

  第十五條 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可另作約定或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除外)。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合伙人的出資、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可另作約定);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時,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應當通知全體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合伙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應當為該合伙人辦理退伙結算,或者辦理削減該合伙人相應財產份額的結算。

  第八章 入伙與退伙

  第十七條 新合伙人入伙,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可另作約定)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可另作約定)。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十八條 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二)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十九條 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條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一)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四)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二十二條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四)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一)繼承人不愿意成為合伙人;

  (二)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該繼承人未取得該資格;

  (三)合伙協議約定不能成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全體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第二十四條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后進行結算。退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二十五條 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可另作約定)。

  第九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六條 合伙人對合伙事項發生爭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解決。

  第十章 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七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條 合伙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伙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一)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稅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六)代表合伙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合伙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可另作約定,但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合伙企業注銷后,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合伙人對合伙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或者合伙企業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歸合伙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伙企業;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合伙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一條 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伙人擅自執行合伙事務,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 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約定,從事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的,該收益歸合伙企業所有;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規定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或者報送清算報告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有重大遺漏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清算人承擔和賠償。

合伙協議書 篇4

  甲方(合伙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伙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自愿訂立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伙宗旨

  利用甲、乙雙方自身具有的品牌、管理、資金優勢,合伙成立、經營一家飯店,為顧客提供美味、可口的飯菜和溫馨、舒適的就餐環境,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條合伙名稱和經營場所地點

  1、合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場所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經營范圍

  甲、乙雙方的合伙經營范圍為:餐飲。

  第四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甲、乙雙方以現金共同出資__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20%;乙方出資_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80%。

  2、甲、乙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將各自的出資存入以甲方名字開設的銀行存折(開戶名稱: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存折由甲方保管,乙方有核查權。一方逾期不繳付出資或未足額繳付出資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繳付出資金額的萬分之十支付另一方違約金。

  第六條飯店品牌

  1、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作為甲、乙雙方成立、經營的飯店品牌。

  2、甲方保證前述品牌由其合法持有,且該品牌能由甲、乙雙方成立、經營的飯店使用。如因第三人就該品牌主張權利,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品牌禁止

  1、在合伙期間,甲方不得單獨或與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廣西南寧市各城區成立、經營飯店,如違反約定,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元。

  2、在合伙期間,如發現他人使用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廣西南寧市各城區成立、經營飯店,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個月內就他人的侵權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第八條合伙財產

  甲、乙雙方的出資、以合伙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為合伙財產,任何一方在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

  第九條財務收支

  1、在成立、經營飯店過程中,一切款項的收支,必須如實記帳。

  2、在成立、經營飯店過程中,甲、乙任何一方凡一次性支出合伙財產__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_元)的款項,必須事前征得對方同意或事后取得對方認可,否則,以私自侵占論。

  3、甲、乙雙方在每月的1-5日對上個月飯店的收支帳冊等財務資料共同進行核查,并就核查結果形成一式三份的書面材料,由雙方共同簽名確認,雙方各自保存一份,另一份交由財務人員保管。

  4、甲、乙任何一方在不影響正常財務工作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飯店的收支帳冊進行核查。

  第十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利潤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員工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盈余,按甲方占40%、乙方占60%的比例進行分配。如有合伙盈余,甲、乙雙方每隔________個月進行一次分配。

  2、虧損分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由甲方承擔40%、乙方承擔60%。

  第十一條合伙事務執行

  甲、乙雙方決定由甲方擔任合伙負責人,執行合伙事務,其權限為:

  1、辦理飯店成立的有關工商、稅務、衛生等證照手續。

  2、對日常合伙事務進行全面管理;

  3、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4、訂立經營價格,出售合伙的產品,購進常用貨物;

  5、支付合伙債務。

  6、其他合伙事務。

  乙方不執行合伙事務,但有權監督甲方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并且甲方每月1-5日要向乙方報告一次合伙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第十二條入伙和退伙

  新合伙人入伙:

  1、需承認本協議;

  2、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3、需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約定或法律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對方__________元。

  第十三條重大事項

  合伙的下列重大事項應當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

  1、改變合伙名稱;

  2、改變合伙的經營范圍、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伙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合伙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以合伙的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經營管理人員;

  7、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禁止行為

  1、未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應歸甲、乙雙方,造成的損失由該方賠償;

  2、禁止甲方或乙方單獨或與他人在廣西南寧市城區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經營范圍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甲、乙雙方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組織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動。

  第十五條解散和清算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6、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甲、乙雙方擔任或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合伙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十條第1項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如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十條第2項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其他合伙人應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繳付出資或未足額繳付出資的,按第五條第2項的約定處理;如逾期_______日仍不出資或未足額出資的,按退伙處理;

  2、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辦法

  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廣西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八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未約定,甲、乙雙方又未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國家法律的規定執行。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4、甲、乙雙方相互向對方出具身份證復印件一份,由對方收存。

  5、本協議簽訂地點:廣西南寧市青秀區。

  6、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后生效。

  甲方(合伙人):乙方(合伙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合伙協議書 篇5

  一、制定合伙協議前,全體合伙人和法人或其他組織委派的代表及全體合伙人和法人或其他組織委派的代表共同委托的合伙企業登記代理人應當閱讀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并確知其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二、本協議樣本是高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為方便申請人辦理合伙企業登記而擬訂的,僅供申請人參考,并非強制使用。申請人可以依法另行制定本企業協議。

  三、申請人借鑒本協議樣本時,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十八條、第六十三條所規定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外,其余條款可以根據情況增加或刪減;合伙人也可以根據情況對本章程樣本的有關條款進行修改及增加任意記載事項。但是,所增刪的條款或者修改的內容不得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相抵觸。

  四、本章程樣本中凡加“注”的地方,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確定后去掉所“注”內容。

  有限合伙協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合伙企業、合伙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合伙企業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訂本協議。

  第二條 合伙企業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的有限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 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即對全體合伙人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 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

  第五條 合伙企業名稱:

  第六條 合伙企業主要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伙企業的目的與經營范圍:

  第七條 合伙企業的目的:通過合伙,將有不同資金條件和不同技術、管理能力的人或企業組織起來,集中多方力量共同從事經營活動,相互彌補各自的缺陷,實現一方在一定期限內難以實現的經營目的,分享經營所得。

  第八條 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

  (注: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填寫,但以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合伙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可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于全體合伙人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名稱)、住所。

  第九條 合伙企業由 個合伙人共同出資設立,其中普通合伙人 個,有限合伙人 個。

  普通合伙人:

  姓名或名稱: 住所:

  有限合伙人

  姓名或名稱: 住所:

  (注:有限合伙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伙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伙人。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業單位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 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勞務出資,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出資。合伙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評估作價方式為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注:也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委托法定評估機構評估)。合伙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

  經評估和協商,合伙人的姓名(名稱)、合伙性質、出資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如下: 單位:萬元

  姓名或名稱 合伙性質 出資額 出資方式 繳付期限

  (注:出資方式應注明為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他財產權利等;繳資次數超過兩期的,應按實際情況續填本表)有限合伙人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未按期足額繳納的,應當承擔補繳義務,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違約責任。

合伙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互惠共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合伙宗旨

  雙方的共同目標是以推進OUBISHI歐比時品牌的知名度、影響力和利潤率為已任,通力合作,誠信服務,實現銷售目標的增長。

  第二:合作經營項目和店鋪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合伙的方式

  1、 甲方負責店鋪的統一形象設計、裝修、負責貨品的供應、物流、廣告宣傳、人員培訓、促銷政策、數據庫管理和庫存處理。

  2、 乙方負責店鋪日常的營運管理和業績目標的達成。

  第四: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出資額、方式、期限

  1、 合伙人_______以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以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2、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未交金額付銀行利息。或按6個月從工資中分攤出來計入出資額。

  3、 本次合伙人的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屬于專款專用,雙方不得隨意分割或他用。一方私自他用將視合同終止。

  第六: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 盈余分配,以利潤分析盈虧表為依據,按______比例分配,甲方分配比例______,乙方分配比例________。

  2、 利潤分配核算時間分為春夏、秋冬兩季,8月份核算春夏利潤,進行分配,明年2月份核算秋冬,進行分配。

  3、 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利潤分析盈虧表為依據,按______比例承擔,甲方承擔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

  4、 店鋪是自負盈虧,所有的費用包括房租、轉讓費、水電費、稅收、工資福利、日常維護開支費用等開支;貨品成本計算:當季新款按照4折,配飾5折,前一年的老款按照3折成本計算,前二年的按照2折成本計算。新款庫存貨品按照3折回倉,剩余1折計入庫存費用。店鋪的經營利潤來自正常貨品銷售利潤、公司代銷貨品的利潤分成和庫存銷售的利潤等。經營利潤=銷售收入-(成本費用支出+貨品成本-庫存成本)。

  第七: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 入伙:1、需承認本協議;2、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 退伙: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3、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任何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5、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人以外的進行賠償。

  3、 出資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

  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八: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甲方權利:1、復核合伙業務的年度業績目標及成本預算,并月度業績目標及成本預算;2、制定促銷政策;3、負責店鋪的形象外觀設計和品牌推廣以及陳列道具;4、定時聽取雙方業務進展報告;5、定時審核經營數據;6、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2、乙方權利:1、制定雙方業務的年度業績目標及成本預算,并月度業績目標及成本預算;2、負責賣場商品管理和人員管理;3、依據工作流程進行銷售數據及VIP數據管理;

  4、制定賣場人員培訓計劃及晉升計劃;5、實現業績目標的達成;6、賣場庫房管理;7、促銷政策的執行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禁止行為

  1、 未經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其非正常業務獲利歸合伙

  人共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 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 禁止合伙人未經雙方同意再加入其他合伙人。

  4、 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成員簽訂私下合同。

  5、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人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 因以下事由之一合伙可終止:1、合伙期屆滿;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2、 合伙終止后的事項:1、即行清算,并繳_____________中間人參與清算;2、清算后

  如有盈余,則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利潤;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一: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或遭遇不可抗力的事件,比如,火災、被盜等,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二:本協議自訂立日起效。

  第十三: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伙協議書 篇7

  甲方:XX

  乙方:XX

  為引領村民增收致富,乙方已在映秀鎮黃家村建成生態蛋雞養殖場一座,為更好地經營養殖場,使養殖場產生更大的經濟效益和發揮養殖場帶動村民致富的示范作用,乙方決定引進具有資金實力和專業養殖經營管理經驗的企業聯合經營黃家村養殖場。

  甲乙雙方經過深入接觸和磋商,對雙方合作經營黃家村養殖場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以黃家村養殖場現有全部廠房、場地和設備作為合作經營的出資,出資清單詳見附件一

  二、鑒于甲方具有資金和經營管理經驗的優勢,雙方合作經營期間由甲方負責黃家村養殖場的全面經營管理,乙方不得隨意干涉。雙方合作經營項目乙方的投入以合同簽訂時黃家村養殖場的現狀為限(見附件一),其他生產經營的投入全部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簽訂后的第一個合作經營年度內甲方對黃家村養殖場的現金投入不低于人民幣萬元,乙方有權核查確認。

  三、在經營過程中如甲方需擴大黃家村養殖場的經營規模,建立生態蛋雞育雛場,乙方應另行提供場地,甲方自行出資修建廠房籠舍和購買設備。

  四、根據本協議的約定,黃家村養殖場由甲方負責經營管理,為保障乙方的出資利益,甲方同意在每一個合作年度內向乙方支付保底出資收益人民幣六萬元。此款在(時間)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五、甲方在經營期間養殖場作為甲方的一個經營項目應當進行獨立核算,為避免雙方在合作中為生產經營成本和利潤多少等產生不必要的誤會,雙方同意各自指派一名財務人員對黃家村養殖場的財務賬目進行監管。

  六、雙方合作經營養殖場的利潤按甲方70%,乙方30%進行分配。利潤分配按會計年度結算。

  七、甲方同意乙方指派一至二人作為黃家村養殖場的管理人員參與養殖場的經營管理,向甲方工作人員學習養殖場的管理經驗,以備將來這些人能帶動乙方其他村民共同致富,以達到雙方合作經營黃家村養殖場對乙方村民的示范效果。乙方指派的人員(包括財務人員)的工資由甲方支付,計入養殖場的經營成本。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乙方,報鎮政府備案一份,經雙方簽署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

  乙方:XX

  簽訂時間:XXXX年XX月XX日

合伙協議書 篇8

  甲方執行單位:

  乙方執行單位: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現就培訓英語教師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xx區教育局與xxx大學合作進行的教師培訓屬非學歷教育性質,目的在于提高教師的學力和業務水平。

  二、甲方負責組織與行政管理,乙方負責教學和業務管理,并為教學質量負責。

  三、乙方為甲方舉辦的學力教育培訓班,每期90名學生,每個教學班人數為30人,培訓期限為一年,培訓班的英語教學時數為280—300學時。

  四、乙方承諾:經過培訓,能使甲方參加培訓的大部分學員在英語聽力和口語等方面的能力有明顯提高。對于學員反映強烈、課堂教學效果差的教師,經甲方提出,乙方應當予以及時更換。

  五、甲乙雙方都同意將日常的教學點設在xx區教師進修學校,寒暑假期間將教學點設在xxx大學校本部。

  六、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學員開設的課程及課時分配計劃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

  七、乙方負責組織好平時的測驗、中段考、結業考及水平測試(共三次),對三次水平測試合格者頒發學力證明書(結業證書),并負責建立接受培訓英語教師的學力檔案;甲方負責建立全區英語教師的繼續教育檔案,并負責把教師培訓成績納入業務檔案管理。

  八、經過甲乙雙方協商的培訓時間,乙方原則上不得隨意改變,如有變更應當至少提前一星期通知甲方。

  九、培訓費用按照每生每課時20元計算(包含教材費和散頁講義費),每月結算一次,由甲方以支票方式支付乙方;乙方除收取培訓費用外,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十、學員在xxx外貿大學校本部培訓期間的交通費、食宿費等由學員自理。

  十一、操作事宜由xx區教師進修學校與出國人員培訓部協商解決。

  甲方執行單位代表(簽字)

  乙方執行單位代表(簽字)

  二零一五年四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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