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合伙協議書范文集錦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那么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合伙協議書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合伙協議書 篇1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丙方:身份證號:
鑒于甲、乙、丙三方共同購買房屋一事,三方經過平等、充分協商,本著共同投資、共同受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就共同投資購買房屋并與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于 年 月 日共同出資購買位于 中山一路104號第1-2幢第3-5層 的法院拍賣樓房三層(以下簡稱“合伙房屋”),該合伙房屋合同總面積為 平方米,總價款 )。
第二條 甲乙丙三方享有該合伙房屋的產權份額如下:以拍賣確認及成交房產過戶前,三方所第一次各自提供的資金占三方總投入金額的占比作為該房產各權益方的的股份占比,甲方%,乙方%丙方 %。三方按各自的產權份額比例承擔該房屋總價款。該合伙房屋的投資總價款為:房產拍賣成交款+拍賣傭金+房產交易稅金+房產過戶手續費。三方第一次總出資不足支付該合伙房屋的投資金額的,先由甲方先行墊付,待甲方辦完房產過戶的所有手續,并將房產進行抵押貸款,所貸得款項除用于支付前期投入資金不足的差額外,甲、方可暫時使用剩余貸款,但需自行支付所貸金額所產生的利息及相關費用,并且到期須按時還清貸款本金。該房產原租期到期前或到期后三方決定對該房產進行擴大經營的,甲方應將貸款款項及時回收到三方共同的該房產投資項目上,而原投資及貸款所得資金不足時,三方都須按比例再注入資金。
第三條協議一旦簽訂則認定甲、乙、丙三方均充分了解并接受該拍賣房產的所有拍賣條件及法院告知的瑕疵內容所帶來的后果及風險。三方經協商由甲方全權辦理房產拍賣、過戶及貸款的所有手續,約定將該合伙房屋登記在甲方名下。甲方作為該產權登記人并非合伙房屋真實的權利的全部歸屬,合伙房屋之所有權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資比例享有,三人分別享有的%和%的權屬。
第四條 該合伙房屋原租戶終止租賃后,三方可委托甲方對該房屋進行經營管理或重新對外租賃等經營事務,經營投資管理或對外租賃過程中產生的收益和相關費用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資比例承擔。甲、乙、丙三方對該合伙房屋的管理、出租等經營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如將合伙房屋出租給第三人,則《房屋租賃合同》必須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與第三人簽署,否則不予出租。合伙房屋的租金可以由甲方收取,但甲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應及時歸還銀行貸款本息及其它該房屋的費用開支后,余額視為房產收益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的房屋產權份額分配,不足支付銀行貸款本息部分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的房屋產權份額予以補足支付。如采用其它方式經營合伙房屋,則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
第五條 甲、乙、丙三方共同行使所購房產占有、使用、出租、收益、處分等權利,除下列情況外,如有兩方方書面授權,另一方也可代為行使:
(一)合伙房屋的轉讓;
(二)合伙房屋的經營事項;
(三)合伙房屋的抵押、擔保事項;
(四)其他有關合伙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等重大事項。
因一方單獨對合伙房屋做出的上述事項均屬無效,一方違反本條約定而給另兩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全額賠償另兩方的經濟損失并按該損失額的百分之二十支付另兩方違約金。
若三方對前款所述事項不能達成一致意見而影響該房屋經營時,雙方可按下列約定執行:
(一)雙方解除本協議,對合伙房屋進行產權分割并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因變更登記產生的各項稅費由三方按產權份額共同承擔),各自獨立經營;
(二)雙方解除本協議,合伙一方或兩方可按該房屋當時的市值受讓另一方或另兩方的全部產權(因變更登記產生的各項稅費由三方按產權份額共同承擔)。
第五條 房屋所有物權出賣及優先購買權
如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出售該合伙房屋,應依法進行并辦理相關手續,盈利或虧損均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房屋產權份額享有或承擔。
本協議生效期間,一方或兩方轉讓其房屋產權份額時,另兩方或一方在同等價格下有優先受讓權利。
若甲、乙、丙一方或兩方決定出售該合伙房屋,應書面通知另兩方或另一方,并取得對方書面同意。不同意出售該合伙房屋的一方或兩方應按合理公平的價格(市場價或評估價)購買同意出售兩方或一方的房產份額。接到售房通知書15天不予書面答復的則視為同意出售該合伙房屋。接到售房通知書后既不同意出售又不愿購買,或在15天內不以實際行動履行購買承諾的,視為同意出售該合伙房屋,并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第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七條 本協議生效、履行等發生的一切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該合伙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合伙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一) 為了發展文化藝術創意產業,本著資源共享,合作共贏的原則。實施會所場地與張迪超聯手合作經營的創新模式。經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則,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1.甲方為此次展覽提供場地,乙方負責此次展覽活動的經費。展覽期間畫作銷售所得凈營業額,甲方可得到10%作為回報。
2.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會所的會員卡,乙方可得到成交額的10%作為回報。
3.甲方同意將取得的社會效益和榮譽與乙方共享,以支持乙方樹立良好的公眾形象。甲方以合作人的身份與乙方
在 市 區 面積為 平方米合作場地。共同享受經營成果,自主承擔風險。
(二) 甲方的義務和權利
1.甲方負責提供場地,并負責收款、稅費等經營活動的管理。
2.展覽期間甲方負責場地衛生管理,保持場地整潔。
3.甲方確保場地內經營秩序正常,確保乙方畫作的安全。
4.畫展期間畫作由乙方負責保管、看護,甲方提供監控設施;如出現畫作丟失、損壞,甲方需配合乙方追究肇事者責任,并由肇事者進行賠償。
5.甲方享受凈營業額的 分成。乙方運輸畫作、布展、發布會等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 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1.乙方負責承擔開展前和閉展后的作品接收、退還、保管工作。畫作保證有列表清單并輔以照片,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留壹份。
2.乙方負責畫作的維護、日常看管,經營銷售。
3.乙方應協助甲方管理場地,并負責帳目的清算、核對,乙方工作人員工資由乙方支付。
(四) 甲乙雙方的共同權利和義務
1.營業額每天結算一次,甲方在三天內應及時匯款到乙方指定帳戶。如無故拖欠,每日按百分之五收滯納金,并且乙方可終止合同。
2.顧客通過甲方在乙方購買的書畫作品出現任何問題,均由乙方負責承擔,與甲方無任何牽連。如出現乙方欺詐顧客行為,甲方可終止合同。
3.因特殊情況等其它原因,原合作場地址需遷移,應取得雙方同意方可搬遷。
4.如遇乙方的顧客損壞甲方餐具的行為,則由乙方承擔照價賠償責任。
5.乙方在合作場地的營運過程中,不得展覽經營反黨、反動、反國家的藝術作品,如違反此條,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負責畫展布展所需的所有工程與花費,如需對甲方的布局進行調整,須提前爭取會館相關負責人的同意方可實施。
7.除上述應該終止合同的條件外,甲乙雙方均不可擅自終止合作協議。
(五) 合同有效期為:
1.公元 年 月 日起至公元 年 月 日止,雙方同意續約的,在合同期屆滿后辦理相關續約手。
2.本合同的附件及任何將來雙方當事人簽署的附件都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內容不得任意更改,除非應合同一方的要求并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和簽章后,方可被各方所遵守。
4.本合同構成雙方完整的合同,并取代了雙方之前就此所作的所有談判協議和承諾。
5.各方在履行每一項保證和責任時,應與本合同中的規定和條件相一致。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和銀行帳戶。
6.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以上協議,并積極配合雙方的工作。
7.本合同未盡事宜,合作雙方另行友好協商解決。
8.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雙方簽字生效并產生均等法律效力。
附則:畫作清單
甲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銀行帳號:
聯系電話: 地址:
簽署時間:
乙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銀行帳號:
聯系電話: 地址:
簽署時間:
合伙協議書 篇3
訂立此協議的合伙人:
1、姓名: 身份證號碼:
2、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伙內容
雙方自愿合伙組建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3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合伙期滿可續訂合伙合同。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出資。合伙人 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 元,享有75%的股份;合伙人 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 元,享有25%的股份。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20xx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取消其合伙資格并且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合伙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三)對于公司在職(全職)的股東以工資的形式支付其勞動報酬,其具體工資額度根據企業經營狀況而定。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需承認本合同,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焊接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商行的事由。
退伙前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焊接公司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商行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商行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焊接公司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商行的合伙人。
合伙人或他人可以入伙、退伙、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入伙、退伙、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財務、管理、重大活動
焊接公司在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 負責保管和收銀, 負責記賬。當月盈余于次月1至10日前結算,并制作結算單。
焊接公司的收支款項應統一在焊接公司設立的賬戶中流轉,開戶銀行和銀行賬號由雙方確定后,列入備忘錄或補充合同中。
焊接公司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錄用及工資標準由合伙雙方協商確定。
焊接公司的人事、財務、經營、管理等制度由合伙雙方協商確定。
重大的合同、決策、開支、經營等活動須經合伙雙方協商同意并在備忘錄上簽字。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焊接加工業務)、購進常用物料;
4、支付合伙債務;
5、出差使用經費。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焊接公司進行交易。
(三)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商行的貨物及流動資金。
第十一條 合伙經營的繼續
(一) 合伙如有以下事由之一,應延續合伙經營:
1、合伙事業有贏余;
2、合伙事業有轉機;
3、合伙人要求延續;
4、合伙事業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商行名稱繼續經營原商行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三)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終止后的事項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消;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商行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1、即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如有贏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買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在價格相等的情況下,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果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一方可經退伙程序退伙,或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全體合伙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伙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簽名(蓋章):
簽名時間:20xx年___月___日
合伙人 簽名(蓋章):
簽名時間:20xx年___月___日
合伙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身份證______住址
乙方:_____身份證______住址
丙方:_____身份證______住址
丁方:_____身份證______住址
一、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自愿合伙經營(店名)xxxxxx(地址:xxxxxxxxx),前期預需甲方投資x萬元整,乙方投資x萬元整,丙方投資x萬元整,丁方投資x萬元整。綜上,甲方占投資總額的%,乙方占投資總額的%,丙方占投資總額的%,丁方占投資總額的%,比例為x:x:x:x。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店內所有財產為四方共有,比例為:
二、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實體,以甲方名義辦理《xx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登記等,并注冊以甲方為企業負責人。
三、合伙四方本著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店內盈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付出勞務比例分配即:甲方收益為總收益的%(投入店面管理勞務折合投資比例5%);乙方收益為店面總收益的%(投入店面管理勞務折合投資比例3%)。丙方收益為店面總收益的%;丁方丙方收益為店面總收益的%。各自收益比x:x:x:x(除去一切固定開支及各種必備消耗費用后)。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x:x::)負擔。
四、經營職責:共同經營中,由甲方負責店面日常用品的采購、費用支出(費用有:人員工資、提成,物品采購,房租等),現金管理(建立專用賬戶)。任何支出由其他三方確認后簽字入賬。由乙方負責店內日常經營的財務賬目整理(即賬目管理)和物品管理。乙方必須把當天營業狀況整理成冊,營業利潤全額交予甲方,甲方需當日暫管或存入銀行固定賬戶(扣除各種必備開支)。四方可協商每月更換輪換管理人,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內取走現金和經營物品。
五、員工提成:每服務一位顧客的收益,員工提成%,合伙人服務提成收入等同員工提成收入。
六、盈余結算:店內盈余每月年結算一次,并按各自投資比例、付出勞務比例分配利潤(總收益扣除固定店面開支,按投資比例分配),分配比例為:x:x:x:x,在結算中如出現應有現金與現有現金不符,由財務整理方、現金保管方承擔。
七、糾紛處理:如四方發生糾紛,不能共同經營的情況下,由四方共同協商(簽署另外協議),可將本店交于其他方經營,經營方應退付該方投資金額(具體數額由四方協商并簽訂協議)。
八、退伙:合伙人可自由退伙,依據合伙開店協議,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由四方共同協商賠償事宜做好財產、債務分割并簽訂退伙協議。如轉讓股權必須轉讓給其他合伙人,不得轉讓第三方(如轉讓第三方視為無效轉讓)。如協商不成,可訴諸人民法院。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出具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樣有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_________合伙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伙人(簽字):_________合伙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簽訂時間:
合伙協議書 篇5
甲方:**,女,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乙方:**,女,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茲有甲方和乙方是多年好友,現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購買位于**房產一套,面積**。現就合伙買房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位于**房產一套(房產證號為**)是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房產,其產權登記在乙方名下,但實際為甲乙雙方按份共有,各占產權50%。
二、購房金額為**萬元**,其中甲方出資**萬元,乙方出資**萬元。(細致表述)
**
三、房屋出租收益、增值貶值后買賣、拆遷補償等盈虧權益均屬于雙方共同所有、共同承擔,且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方可行使上述處分房產的行為。
四、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有“第三條”處分房產的行為,即使乙方處分房產行為于形式上有效,那么甲方也可以向乙方主張房產實際市場評估價值50%的權益,且乙方要承擔違約賠償責任,按房產實際市場總價值的10%予以賠償甲方。
五、如一方中途不愿意合伙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對方房產份額的權利,具體價值按照退伙時的市場實際評估價值。如另一方也不愿意購買,則共同委托中介機構進行出售該房產,并除去中介費用后平分房產出售款項。
六、如甲乙雙方商定房屋經裝修后用以出租的,因裝修所產生的
一切費用由雙方各承擔50%;因裝修施工方侵權而產生的損害及其賠償也由雙方按50%分擔和享有。
七、如一方要求自住,那么應按租賃市場價格每月付一半的房租給另一方。因自住而產生的物業管理、水電等費用,由自住一方承擔。
八、鑒于乙方年事較高,如在房屋存續期間因乙方發生意外(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受傷、生病、失蹤、離世等)需處理乙方的房屋權益時,在乙方的法定繼承人中,由其子女全部享有此房屋之應有權益,同時承擔相應的虧損。
乙方的子女繼承該房屋的產權份額后,其與甲方的權益享受和風險分擔,依照本協議規定執行。
九、雙方如因合伙產生糾紛,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其中任何一方皆有權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十二、本協議須經甲乙雙方簽字并摁手印后方能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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