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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柯》原文、翻譯及賞析
在平日的學習中,相信大家一定都記得文言文吧,文言文是指用文章語言,而不是日常語言寫的文章。是不是有很多人在為文言文的理解而發愁?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伐柯》原文、翻譯及賞析,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伐柯
朝代:先秦
作者:佚名
原文:
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
伐柯伐柯,其則不遠。我覯之子,籩豆有踐。
譯文
砍取斧柄怎么做?沒有斧頭做不好。妻子怎樣娶進門?沒有媒人辦不到。
砍斧柄啊砍斧柄,有了原則難不倒。遇見我的心上人,擺上禮器娶來了。
注釋
⑴伐柯:柯,斧頭柄;伐柯,采伐作斧頭柄的木料。
⑵匪:同“非”。
⑶取:通“娶”。
⑷則:原則、方法。此處指按一定方法才能砍伐到斧子柄。
⑸遘(gòu):通“覯”,遇見。
⑹籩(biān)豆:籩,竹編禮器,盛果脯用的;豆,木制、金屬制或陶制的器皿,盛放腌制食物、醬類。在古時家庭或社會舉辦盛大喜慶活動時,用籩豆等器皿,放滿食品,整齊地排列于活動場所,叫做籩豆有踐。這里指迎親禮儀有條不紊。
鑒賞
《伐柯》一詩,從語義上分析,有兩重意義,一是文本的表層語義,一是作為引伸隱喻的深層語義。
從文本語義來說,《伐柯》以砍伐一支合適的斧頭柄子作比喻,說男子找一個心目中的妻子,如斧頭找一支合適的柄子一般,要有一定的方法程序,也要有媒人、迎親禮等基本的安排。因此,這首詩實在是講詩人見到一位中意的女子,就央告媒人去說項,終于姻緣得定,安排了隆重的迎親禮,把女子娶了過來。心中的得意,情緒的興奮,都凝聚在這首自得自悅的歡歌中。在古代詩歌中,常以諧音示意。“斧”字諧“夫”字,柄子配斧頭,喻妻子配丈夫。詩中所說“匪媒不得”、“籩豆有踐”,也是具體地寫出古時娶妻的過程:媒人兩家介紹牽線,最后雙方同意,辦了隆重的迎親禮儀,妻子過門來。這是中國古代喜慶民俗的場景,也表示中國人對婚姻大事的嚴肅重視。因為《伐柯》一詩說到娶妻要有媒妁之言,后人就把媒人也稱為“伐柯”,為人做媒叫做“作伐”。這些詞匯的形成,反映了《伐柯》一詩的本義:這是一首迎親的歡歌。
從引伸隱喻義來說,重點落在“伐柯伐柯,其則不遠”這兩句詩上。這里的伐柯,已經不是丈夫找妻子那樣狹義的比喻,而是廣義地比喻兩種事物的協調關系:砍伐樹枝做斧頭柄,有斧與柄的協調關系;做其他事情,也有兩方面的協調關系。要協調兩方面的關系做到好的柄子配上好的斧頭,“其則不遠”,那就是不能背離基本的原則方法。如果砍下的枝條歪七扭八,過粗或過細,都不能插進斧頭眼中,成為適手的斧柄。砍取斧柄,要有一定的要求、原則、方法。那么,協調一件事物一種活動的雙方,也是有一定的要求、原則、方法的。從具象的斧與柄的關系,上升到抽象的一體兩面的關系,這個比喻就有了廣泛的意蘊,啟示了一個事物發展的共同規律:按一定原則才能協調。后人常用“伐柯伐柯,其則不遠”,來表示有原則的協調關系,來引指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活動,就是從廣義的比喻性來理解這兩句詩的。所以牛運震《詩志》評曰:“隨手作興體,變法入妙,‘其則不遠’,另生一意便深。”據《毛詩序》說,這首詩是周大夫贊美周公之作。周公是西周最賢良的大臣,周的官員作詩贊他,當然不是真的寫娶妻子的事,而是借以泛指軍國大事的原則性與協調性了。可以說,《毛詩序》正是從《伐柯》詩的引申義上理解詩旨的。
創作背景
從此詩字面意思來看,這是一首迎親之歌。先秦時代是中國傳統婚姻文化的形成時期。許嘉璐就曾經在《先秦婚姻說略》中將這一時期稱為婚姻問題的“過渡階段”。周公制禮,用以規范人們的行為。婚姻是形成家庭的基礎,也是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基礎,自然倍受重視,同樣被納入了禮的范疇,確立了聘娶婚的核心體制。“媒氏”也成為專門的官職,掌管“萬民之判”。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開始借助權利途徑進入百姓生活,并形成定式影響后人的婚姻生活。《禮記·郊特牲》:“夫昏禮,萬世之始也。”著重強調經過漫長原始社會時期演化而形成的婚姻,已經成為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前提,是永恒存在的。經過數百年的發展演變,聘娶婚作為一種被社會普遍接受的婚姻制度,逐漸占據了社會婚姻的主導地位,成為當時婚姻形制的主流。
媒妁在聘娶婚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要完成一樁婚姻,必須履行“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和親迎。(《禮記·昏義》)每一個環節都離不開媒妁的穿針引線。“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后世也,故君子重之。”(《禮記·昏義》)據《說文解字》:媒,謀也,謀合二姓;妁,酌也,斟酌二姓也。這里“謀合二姓”,就是“合二姓之好”,幫助兩姓男女締結婚姻;“斟酌”,就有權衡利弊、擇善而定之意。許慎的解釋將“媒”“妁”兩相互補,比較全面地揭示了“媒妁”作為專用名詞的語源。聘娶婚有三個要素:首先就是媒妁之言,二是父母之命,三是納幣。于是《禮記·曲禮》說“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儀禮·士昏禮注》:“將欲與彼合婚姻,必先媒氏下通其言”,女家“許之,乃后使人納其采擇之禮”。這是當時社會婚姻活動所普遍遵循的準則。通過媒妁的溝通獲得父母同意后,才能形成雙方的婚約。
以上是《國風·豳風·伐柯》這首詩所產生的社會時代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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