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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雞與鳳凰》原文閱讀及譯文

時間:2024-03-04 19:10:15 澤彪 古籍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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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雞與鳳凰》原文閱讀及譯文

  在日常的學習中,我們最不陌生的就是文言文了吧?文言文是與駢文相對的,奇句單行,不講對偶聲律的散體文。為了幫助更多人學習文言文,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山雞與鳳凰》原文閱讀及譯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山雞與鳳凰》原文閱讀及譯文

  《山雞與鳳凰》

  原文:

  楚人有擔山雞者,路人問曰:“何鳥也?”擔者欺之曰:“鳳皇也!”路人曰:“我聞鳳皇久矣,今真見之,汝賣之乎?’乃酬千金,弗予;請加倍,乃與之。方將獻楚王,經宿而鳥死。路人不遑惜其金,唯恨不得以獻耳。國人傳之,咸以為真鳳而貴,宜欲獻之。遂聞于楚王。王感其獻己也,召而厚賜之,過買鳳凰之值十倍矣。——《笑林》

  注釋:

  鳳皇:即鳳凰,古代傳說中的鳥王。

  山雞:鳥名,野雞的一種。

  弗與:不賣。

  宿(sù):一夜。

  遑(huáng):閑暇,空閑。

  咸:都。

  宜:應該。

  酬:給報償,此指出買價。

  方:正要,正當。

  與:給,給予。

  過:超過。

  直:通“值”,價值 。

  恨:遺憾、不滿意。① 酬:指付款。② 遑惜:可惜。③ 悵:遺憾。

  背景:

  鳳凰本是傳說中才有的鳥,現實中并不存在。故事中的過路人因為孤陋寡聞,見識少,錯把外形相似的山雞當成了鳳凰,并用“千金”買下,鬧出了笑話;另外,由于國人以訛傳訛,楚王偏聽偏信,不親自調查,不去了解,也留下了千古笑柄。這則故事的意義在于:做任何事情不要盲目信從,一定要去認真調查。

  譯文:

  一個楚國人外出時在路上碰到一個挑著山雞的村夫。因為這人未見過山雞,所以一見到長著漂亮羽毛和修長尾巴的山雞就認定它不是一個俗物。他好奇地問村夫:“你挑的是一只什么鳥?”那村夫見他不認識山雞,便信口說道:“是鳳凰。”這楚人聽了心中一喜,并感慨地說道:“我以前只是聽說有鳳凰,今天終于見到了鳳凰!你能不能把它賣給我?”村夫說:“可以。”這楚人出價十金。那村夫想:“既然這個傻子把它當成了鳳凰,我豈能只賣十金?”當村夫把賣價提高一倍以后就把山雞賣掉了。

  這楚人高高興興地把山雞帶回家去,打算第二天啟程去給楚王獻“鳳凰”。可是誰知過了一夜山雞就死了。這楚人望著已經沒有靈氣的僵硬的山雞,頓時感到眼前一片灰暗。此刻他腦海里沒有一絲吝惜金錢的想法掠過,但對于不能將這種吉祥神物獻給楚王卻心痛不已。

  這件事一傳十、十傳百,很快被楚王知道了。雖然楚王沒有得到鳳凰,但是被這個有心獻鳳凰給自己的人的忠心所感動。楚王派人把這個欲獻鳳凰的楚人召到宮中,賜給了他比買山雞的錢多10倍的金子。

  虛偽的人竭盡欺詐之能事,而誠實善良的人在不明真相的時候,還是一味以自己的忠誠在對待別人。

  啟示:

  這個故事用來比喻不辨真偽,或用作有所奉獻的自謙、自嘲之詞。唐李白《贈從弟冽》:“楚人不識鳳,重價求山雞。”另參見動物部·飛禽“楚郊鳳”、動物部·飛禽“楚客山雞”。

  山雞與鳳凰歷史故事:

  楚國有個獵人捕了一只山雞,挑在擔子上到集市中去。有個過路的楚國人看見了,問:“這是只什么鳥哇?”獵人見他不認得山雞,就騙他說:“這是一只鳳凰!”楚國人嘖嘖稱奇,說:“老早聽說鳳凰是神鳥,今天才見到活的。這只鳳凰可以賣給我嗎?”獵人說:“你出多少錢?”楚國人說:“我愿意出十塊金子。”獵人說:“不行,少于二十塊金子就不賣。”楚國人想了想,就拿二十塊金子買了這只山雞。

  楚國人把山雞小心翼翼地裝在籠子里,倍加呵護。他看見人就說:“我花了二十塊金子買了一只鳳凰,我要把鳳凰送給楚王。”可是才過了一天晚上,山雞就不吃不喝死了。楚國人很傷心,后悔沒有早點買下鳳凰送給楚王。

  楚國人花大價錢買鳳凰這件事很快就傳開了。大家都對鳳凰的死亡感到惋惜。沒過幾天工夫,楚王就聽說了此事,他非常感動,把這個楚國人找來,對他說:“雖然鳳凰死了,但是你肯花二十塊金子買來送給我,我已經很開心了。我要重重地獎賞你。”

  楚王賞賜給這個楚國人很多東西,比買山雞的錢貴出十倍都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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