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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章衡傳》原文閱讀及譯文
原文:
章衡,字子平,浦城人。嘉祐二年,進士第一。通判湖州,改鹽鐵判官,修起居注。物有掛空籍者,奏請蠲之。又言:“三司經費,取領而無多寡,率不預知。急則斂于民,倉猝趣迫,故苦其難供。愿敕三三部判官,即有所賦,先期下之,使公私皆濟。”三司使忌其能,出知汝州、顏州。
熙寧初,還判太常寺。建言自唐開元纂修禮書以《國怕》一為豫事刪而去之故不幸遇事茫無所據今宜為《厚陵集禮》以貽萬世從之。
出知鄭州,弛牧地四千二百頃以予民。復判太常,知審官西院。使遼,宴射連發破的,遼以為文武兼備,待之異于他使。歸復命,言遼境無備,因此時可復山后八州。不聽。
衡患學者不知古今,纂歷代帝系,名曰《編年通栽載》,神宗覽而善之,謂可冠冕諸史;且念其嘗先多士,進用獨后,面賜三品服。判吏部流內銓,嘗有員闕,既擬注,而三班院輒用之,反訟吏部。宰相主其說,衡連奏疏與之辨。或曰宰相之勢,恐不可深校,衡不為止,至訴于御前。神宗命內侍偕至中書,宰相見之怒,衡曰:“衡為朝廷法耳。”以狀上請而視之,相悟曰:“若爾,吏部是矣。”乃罪三班。
拜寶文閣待制、知澶州。神宗曰:“卿為仁宗朝魁甲,寶文藏御集之處,未始除人,今以之處卿。”衡拜謝。至郡,會官立法禁民販鹽,衡言:“民恃鹽以生,雖犯法不顧。空令獄日繁,請如故便。”
元祐中,歷秀、襄、河陽、曹、蘇州,加集賢院學士,復以待制知揚、廬、宣、潁州,卒,年七十五。(選自《宋史·章衡傳》,有刪改)
譯文:
章衡,字子平,浦域人。嘉秸二年,考取進士第一名。任潮州通判,改任鹽鐵制官,任修起居注。財物有名而無實,章衡上奏請求免除。又說:“三司的經費,取領無論多少,都不能預先知道。情況緊急就向百姓收斂,倉促逼迫,所以百姓苦于難以供應。希望下今三部判官,如果有要交賦稅的事.提前下達給百姓,使公私都得益。”
三司使妒忌他的才能,使他出朝擔任汝用知州、潁州知州。
熙寧初年,章衡回朝延任判太常寺。他建議說:“從唐朝開元年間修編禮書,把《國恤》一章作為參與不好的事,刪除去掉。所以不幸遇到事情,茫然沒有根據。現在應該編《厚陵集禮》,以便流傳萬代。”皇帝聽從了他的建議。
出朝任鄭州知州,把四千二百頃牧地給百姓。又任判太常寺,掌管審官西院。出使遼國,宴射時連續擊中目標,遼國人認為章衡文武兼備,對待他和別的使者不一樣。回國上報,說遼國邊境沒有防備,趁這時可以收復山后八州。皇帝沒有聽從。
章衡擔心讀書人不知道古今的事,編歷代帝王世系,名為《編年通載》,神宗看了以后認為很好,認為是史書中最好的;并且想到章衡曾經在考試時領先很多讀書人,提拔任用單單落在后面,當面賜給章衡三品官服。擔任判吏部流內銓,曾有缺員。章衡擬定人員,三班院就予以任用,之后反過來指責吏部。宰相支持三班院的說法。章衡接連上奏疏和他們爭辯。有人說宰相的勢力,恐怕不能深加計較,章衡不因此停止,以致控告到皇帝面前。神宗命令宦官帶章衡到中書省,宰相看到章衡很生氣,章衡說:“我是為了朝廷的法今罷了。”把狀紙遞上請宰相看,宰相醒悟說:“如果是這樣,吏部是對的。”就判三班院有罪.
授任寶文閣待制、澧州知州。神宗說:“您是仁宗朝進士第一名,寶文閣是收藏皇帝文集的地方,未嘗任用人,現在讓您擔任這里的職務。”章衡下拜致謝。到了澶州,恰好官府立法禁止百姓販鹽,章衡說:“百姓依靠鹽生存,即使犯法他們也不考慮。徒然讓監獄的犯人每天增加,請讓他們像原來那樣做為便。”
元祐年間,歷任秀、襄、河陽、曹、蘇州知州,加官集賢院學士,又憑著待制的身份擔任揚、廬、宣、潁州知州,去世,享年七十五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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