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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備內原文附譯文

時間:2023-07-20 16:36:23 穎聰 古籍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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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備內原文附譯文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聽說過或者使用過一些比較經典的古詩吧,古詩是中國古代詩歌的一種體裁,又稱古體詩或古風。究竟什么樣的古詩才是好的古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韓非子·備內原文附譯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原文

  備內

  作者:韓非

  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則制于人。人臣之于其君,非有骨肉之親也,縛于勢而不得不事也。故為人臣者,窺覘其君心也,無須臾之休,而人主怠傲處上,此世所以有劫君殺主也。為人主而大信其子,則奸臣得乘于子以成其私,故李兌傳趙王而餓主父。為人主而大信其妻,則奸臣得乘于妻以成其私,故優施傳麗姬殺申生而立奚齊。夫以妻之近與子之親而猶不可信,則其余無可信者矣。

  且萬乘之主,千乘之君,后妃夫人、適子為太子者,或有欲其君之蚤死者。何以知其然,夫妻者,非有骨肉之恩也,愛則親,不愛則疏。語曰:"其母好者其子抱。"然則其為之反也,其母惡者其子釋。丈夫年五十而好色未解也,婦人年三十而美色衰矣。以衰美之婦人事好色之丈夫,則身見疏賤,而子疑不為后,此后妃夫人之所以冀其君之死者也。唯母為后而子為主,則令無不行,禁無不止,男女之樂不減于先君,而擅萬乘不疑,此鴆毒扼昧之所以用也。故《桃左春秋》曰:"人主這疾死者不能處半。",人主弗知,則亂多資。故曰:利君死者眾,則人主危。故王良愛馬,越王勾踐愛人,為戰與馳。醫善吮人之傷,含人之血,非骨肉之親也,利所加也。故與人成輿,則欲人之富貴;匠人成棺,則欲人之夭死也。非輿人仁而匠人賊也,人不貴,則輿不售;人不死,則棺不買。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故后妃、夫人太子之黨成而欲君之死也,君不死,則勢不重。情非憎君也,利在君之死也。故人主不可以不加心于利己死者。故日月暈圍于外,其賊在內,備其所憎,禍在所愛。是故明王不舉不參之事,不食非常之食;遠聽而近視,以審內外之失,省同異之言以知朋黨之分,偶參伍之驗以責陳言之實;執后以應前,按法以治眾,眾端以參觀。士無幸賞,無逾行,殺必當,罪不赦,則奸邪無所容其私。

  徭役多則民苦,民苦則權勢起,權勢起則復除重,復除重則貴人富。苦民以富貴人,起勢以藉人臣,非天下長利也。故曰:徭役少則民安,民安則下無重權,下無重權則權勢滅,權勢滅則德在上矣。今夫水之勝火亦明矣,然而釜鬵間之,水煎沸竭盡其上,而火得熾盛焚其下,水失其所以勝者矣。今夫治之禁奸又明于此,然法守之臣為釜鬵之行,則法獨明于胸中,而已失其所以禁奸者矣。上古之傳言,《春秋》所記,犯法為逆以成大奸者,未嘗不從尊貴之臣也。然而法令之所以備,刑罰之所以誅,常于卑賦,是以其民絕望,無所告訴。大臣比周,蔽上為一,陰相善而陽相惡,以示無私,相為耳目,以候主隙,人主掩蔽,無道得聞,有主名而無實,臣專法而行之,周天子是也。偏借其權勢,則上下易位矣,此言人臣之不可借權勢。

  注釋

  釜(fǔ):大鍋。鬵 (xín):釜類的烹器。間:間隔。守法:執法。《春秋》:春秋時期魯國的史書,這里泛指史書。從:出自。

  文言文翻譯

  君主的禍患在于相信別人。相信別人,就受到別人控制。臣子對于君主,沒有骨肉之親,只是迫于權勢而不得不侍奉。所以做臣子的,窺測君主的意圖,沒有一會兒停止過,而君主卻懈怠傲慢地處于上位,這就是世上出現劫持殺害君主事件的原因。做君主而非常相信他的兒子,奸臣就能利用他的兒子來實現自己的私利,所以李兌輔助趙壬最終餓死了主父。做君主而非常相信他的妻子,奸臣就能利用他的妻子來實現自己的私利,所以優施幫助麗姬殺死太子申生而改立奚齊。即使是像妻子和兒子那樣親近的人還不可相信,其余人就沒有可相信的了。

  再說,大大小小國家的君主,他們的原妻正配所生嫡子做了太子的,還有盼著自己的父君早死的。怎么知道會是這樣的呢?妻子,沒有骨肉的恩情,寵愛就親近,不寵愛就疏遠。俗話說:“母親美的,她的孩子受寵愛。”那么與此相反的話,就是母親丑的,她的孩子被疏遠。男子五十歲而好色之心不減弱,婦女二十歲美貌就衰減了。用色衰的婦女侍奉好色的男子,自己就會被疏遠卑視,而懷疑兒子不能成為繼承人,這正是后妃夫人盼望君主早死的原因。只有當母親做了太后而兒子做了君主以后,那時就會令無不行,禁無不止,男女樂事不減于先君在時,而獨掌國家大權無疑,這正是用毒酒殺人、用勒索產生的原因。所以《桃左春秋》上說:“君主因病而死的不到半數。”君主不懂得這個道理,奸臣作亂就有了更多的憑借。所以說,認為君主死亡對自己有利的人多,君主就危險。所以王良愛馬,越王勾踐愛民,就是為了打仗和奔馳。醫生善于吸吮病人的傷口,口含病人的污血,不是因為有骨肉之親,而是因為利益所在。所以車匠造好車子,就希望別人富貴;棺材匠做好棺材,就希望別人早死。并不是車匠仁慈而棺材匠狠毒:別人不富貴,車子就賣不掉;別人不死,棺材就沒人買。本意并非憎恨別人,而是利益就在別人的死亡上。所以后妃夫人、太了的私黨結成了就會希望君主早死;如果君主不死,自己權勢就不大。本意并非憎恨君主,而是利益就在君主的死亡上。所以君主不能不留心那些利在自己死亡的人。所以日月外面有白色光圈環繞,毛病就在內部;防備自己所憎恨的人,禍害卻來自所親愛的人。所以明君不做沒有驗證過的事情,不吃不尋常的食物;打聽遠處的情況,觀察身邊的事情,從而考察朝廷內外的過失;研究相同的和不同的言論,從而了解朋黨的區分,對比通過事實所作曲驗證,從而責求臣下陳言的可靠性;拿事后的結果來對照事先的言行,按照法令來治理民眾,根據各種情況來檢驗觀察;官吏沒有僥幸受賞的,沒有違法行事的;誅殺的一定得當,有罪的不予赦免。這樣一來,奸邪行為就無處容身了。

  徭役多,百姓就困苦;百姓困苦,臣下勢力就發展起來;臣下勢力發展起來,免除謠役和賦稅的人就增多;免除徭役和賦稅的人增多了,權貴就富有起來,君主坑害百姓而使權貴富有,就給臣下擴張勢力提供了條件,這不符合國家的長遠利益。所以說,徭役輕,百姓就安定;百姓安定,臣下就沒有大權;臣下沒有大權,他們的勢力就消滅了;他們的勢力消滅了,恩惠就全歸君主了。現在看來,水能滅火的道理也夠明白的了,然而用鍋子把水和火隔開,水在上面沸騰以致燒干,而火在下面卻燒得非常旺盛,這是因為水失去了滅火的條件。現在拿治國措施中的禁止奸邪來說,道理比這更加明白了,但執法大臣起了鍋子那樣的阻隔作用,那么,法律只在君主心里明白,卻已經失去了它得以禁奸的作用了。在上古的傳說中,在史書的記載里,違犯法律、叛逆作亂而篡權奪位的人,從沒有不屬于尊貴大臣的。這樣一來,法令要防備的,刑罰要懲辦的,通常是地位低賤的人,因此百姓感到絕望,無處可去申訴冤屈。大臣相互勾結,串通一氣蒙騙君主,暗地里互相要好,表面上相互憎惡,以便表示沒有私情。他們互相作為耳目,等待著鉆君主的空子。君主受著蒙蔽,無從了解真情,有君主之名而無君主之實,大臣壟斷法令而獨斷專行;周天子正是這樣。君主權勢旁落,上下也就換了位置;這就是說,君主不能把自己的權勢讓給臣下。

  評說

  韓非可能不會相信儒家的“水能載舟,也能覆舟”之類的訓誡,看到的只是水能夠滅火,而火也能夠燒水這樣一些事實,從而總結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生存規律。這使得韓非的理論視野不夠開闊。其實,按照“勝者王,敗者寇”的規律,權力在君主與權貴之間倒騰實際上無關緊要,除非君主或權貴的意志能夠代表民意。韓非的思想助長了君臣權貴們在無聊的政治游戲中玩弄權術的迷亂和狂熱。

  作者簡介

  韓非子(約前280-前233),即韓非,為韓國國君之子,戰國末期韓國人,中國古代著名的哲學家、思想家,政論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后世稱“韓子”或“韓非子”,中國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著作有《韓非子》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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