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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四經經法論約原文及翻譯
《論約》是中國古代治國著作《黃帝四經》第一部《經法》篇里記載的一篇文章。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黃帝四經經法論約原文及翻譯,歡迎閱讀參考!
黃帝四經·經法·論約原文及翻譯
經法·論約
作者:佚名
始于文而卒于武,天地之道也。四時有度,天地之李(理)也。日月星晨(辰)有數,天地之紀也。三時成功,一時刑殺,天地之道也。四時時而定,不爽不代(忒),常有法式,□□□□。一立一廢,一生一殺,四時代正,冬(終)而復始。(人)事之理也,逆順是守。功洫(溢)於天,故有死刑。功不及天,退而無名。功合于天,名乃大成,人事之理也。順則生,理則成,逆則死,失□□名。(倍)天之道,國乃無主。無主之國,逆順相功(攻)。伐本隋(隳)功,亂生國亡。為若得天,亡地更君。不循天常,不節民力,周遷而無功。養死伐生,命曰逆成。不有人戮,必有天刑。逆節始生,慎毋□正,皮(彼)且自氏其刑。故執道者之觀于天下也,必審觀事之所始起,審其刑名。刑名已定,逆順有立(位),死生有分,存亡興壞有處。然后參之于天地之恒道,乃定禍福死生存亡興壞之所在。是故萬舉不失理,論天下而無遺策。故能立天子,置三公,而天下化之,之胃(謂)有道。
譯文
作者:佚名
始于生育長養而終于肅殺,這是天地的自然規律。四時的更迭運行自有一定的規則,這是天地自然的道理。日月星辰自有定位和運行固有軌道、周期,這是天地本有的綱紀。所謂天地之道,即是春夏秋三季生長收獲而冬季枯萎凋謝。所謂天地之理,即是四時的交替更迭既已確定,便永無差錯,常有定則。有生長就有凋謝,有繁榮就有枯萎,四季交相行事,終而復始,這就是天道,人類社會的運行法則即是這些天道的取法和再現。
是違逆天道人理還是順應天道人理都要有嚴格的區分界線。如果舉動行事超過了天道規定的度數,便有敗亡之禍。舉動行事達不到天道規定的度數,結果是不會有功績的。只有當人們的行為恰與天道規定的度數相吻合時,才能成就大功。這便是取法自然的人類法則。順應天道便得以生存,吻合天道方能成就功業,違逆天道便會滅亡,迷失天道則一事無成。如果背逆了天道,國家便失去了根本。失去了根本的國家,就會出現逆順標準的混亂。根本遭破損、事功被毀壞,那么就會天下大亂、國家滅亡。一旦失去了天佑,就會喪失國土,更換君主。不遵守天道,不節約民力,其結果便是一切行事無所獲。錯誤地對待合理與不合理的事物,就稱之為違反常規。這就必然會受到天災人禍的懲罰。悖逆的行為或事物的氣勢方剛時,切勿誅討矯正它,它將自然受到上天的懲罰。
因此作為掌握“道”的圣人,在他觀照天下的時候一定要首先詳細考察事物起因,審核他們的形和名。形與名確定了,那么背理還是合理也就有了區分的標準,死亡與新生也就有了確切的分際,存亡興衰也就有了定位。然后再參照天地自然規律,就可以確定禍福死生存亡興衰的原因所在了。這樣的話,一切舉措都會合理,謀慮天下萬事都不會失算。因此能夠設立天子,置建三公,使天下百姓都受到教化,這就稱為“有道”。
作品簡介
《黃帝四經》包含四部經典:《經法》、《十大經》、《稱經》、《道原經》。
《黃帝四經》是馬王堆漢墓出土帛書,初付于帛書老子乙本前,當時稱《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后經專家鑒定,認為此書是失傳已久的《黃帝四經》。《漢書.藝文志》曾經著錄此書,但漢以后就失傳了,學者根據書的內容、文字、篇章數目等研究,認為此書成書時期當晚于《老子》,早于《管子》、《孟子》、《莊子》。它體現了道家學說由老子一派變成黃老學派的轉變,對先秦各家各派都有直接或間接的影響。《黃帝四經》于經學研究有極重要的地位。
一、黃帝的哲學思想
1、《黃帝四經》貫穿著認識事物的樸素的唯物主義和辯證觀點
首先他認為:宇宙萬事萬物都是矛盾對立,相反相成的,而且是彼此互相排斥、互相斗爭的。在《十六經果童》里寫道:“夫天有恒,地有恒常。合口口常,是以有晦有明,有陰有陽。夫地有山有澤,有黑有白,有美有亞(惡)。地俗德以靜,而天正名有以作。靜作相養,德瘧(虐)相成。兩若有名,相與則成。陰陽備物,化變乃生。”
這里列舉了晦明、陰陽、山澤、黑白、美惡、靜作、德虐,都是矛盾對立的兩面,但它們都是相反相成的。萬物各具陰陽兩性,才能有所變化。這一觀點,說明黃帝已認識到:矛盾對立,是宇宙事物發展的規律。
《四經》還認為:事物的矛盾對立,不是靜止地存在著,而是彼此排斥,互相斗爭著。在《姓爭》中寫道:“夫天地之道,寒熱燥濕,不能并立。剛柔陰陽,固不兩行。”“天地已定,蚊蟯畢爭。”
這是在強調:自天地形成以來,萬事萬物便是不能并立的,連小蟲子也在爭斗;認為天地萬物的運動過程,就是矛盾對立斗爭的過程。《姓爭》還認為:人類社會也一樣斗爭是不可避免的:“天地已成,黔首乃生,姓生已定,敵者早生爭。”意思是:自從有了人類,就有了矛盾對立的兩面;人類社會的發展過程,也是矛盾對立斗爭的過程。
2、《黃帝四經》的另一個辯證唯物主義觀點是認為人類社會一直處于不斷發展和轉化中
《觀》中寫道:“黃帝令力黑潛行伏匿,周流四國,以觀無恒善之法則。”“力黑視象,見黑則黑,見白則白……人靜則靜,人作則作。力黑已布制建極……曰:天地已成而民生,逆順無紀,德虐無型,靜作無時,先后無名。”
意思是:力黑觀察到了民眾,品有黑白,生活有靜動的矛盾現象。他宣布建立法制以后,又見到民眾,或順或逆,沒有定法,或德或虐,沒有定型,或動或靜,沒有定時,或先或后,沒有變化。指出了這些矛盾現象在發展變化。
《黃帝四經》還提出了一項認識事物的重要方法,就是要對事物作多方面的觀察了解。《立命》中寫道:“昔者黃帝質始好信,作自為相,方四面,傅一心,四達自中,前三后三,左三右三,踐位履三,是以能為天下宗。”
這里借“黃帝四面”的傳說,說黃帝主持政務喜好訪問,他給自己造了一個木像,四張臉各向一方,附屬于一心,由內心,憑八目,認識四邊的事物,黃帝總是不斷地觀察四面八方的事物,所以他能成天下宗主。這種主張通過多方面觀察以認識事物的觀點,無疑是一種辯證唯物論的認識論。
二、黃帝的政治思想和抱負
1、黃帝的政治思想核心是法制思想
他認為立法是為政的根本,是決定一切的要務。《十六經成法》寫道:“請問天下有成法可以救民者。力黑曰:吾聞天下成法,固曰不多,一言而止。循名復一,民無亂紀……五帝用之,以別天地,以揆四海,以懷下民,以正一世之士夫……一之解,察于天地,一之理,施于四海……夫百言有本,千言有要,萬言有總,萬物之多皆閱一孔’。”
這里在說,治理民眾,要有定法,法不要多,只要一個。但要人人遵循。能如此,則民眾不違法亂紀。五帝都是用一個法來分析天地,從而利用它衡量四海,從而統治、安撫民眾,使各從其業,管理士大夫,使各守其職。講治國要用百千萬句話,但總要有個綱要,那就是萬事萬物都要從一個法孔出來。文中還稱法為“本”,為“要”,為“總”。
2、黃帝推行法治,實行以法治國的主要工具是刑與德
《姓爭》中寫道:“敵者早生爭,不戡不定,凡戡之極,在刑與德。”“天德皇皇,非刑不行;穆穆天刑,非德必頃(傾)。刑德相養,逆順若成刑晦而德明,刑陰而德陽,刑微而德章。其明者以為法,而微道是行。”這兩段話不僅強調刑與德交互使用就可很好地施行法制,并論述了刑與德的辯證關系:帝王的刑是嚴肅的,但沒有德(賞賜)的配合,就要失敗;帝王的德是光明的,但沒有刑的配合,就不能生效;所以要相輔相成。
在《觀》一節里,還強調先德而后刑:“不靡不黑,而正之以刑與德。春夏為德,秋冬為刑。先德后刑以養生。”指出不要束縛民眾的手腳,但要用賞與罰來規范他們的言行。
黃帝推行法制,正確運用刑與德兩手,其最終目的,卻是“無為而治”。無為而治才是黃帝的政治思想精要。他寫道:“欲知得失,請必審名察刑。刑(形)恒自定,是我愈靜。事恒自施,是我無為。”這是說,要知道政事的得失,就得審查法令的條文和事物的實際情況,以作判斷;能如此,則政事自可施行,國君即可“無為”。所以“無為而治”決不是君王“無所作為”--不理國政、消極怠惰。
3、黃帝具有偉大崇高的政治理想和抱負
他的理想是要建立大同世界,就是“陶天下為一家”。黃帝的先德后刑實質是以德為主,以刑為輔,黃帝認為這樣才是符合天道的。那么黃帝的德是什么呢?德就是慈惠愛人、好生愛民。黃帝說:“吾畏天愛地親民。”“吾愛民而民不亡。”《十六經》中說:“故為人主者,毋亂民功,毋逆天時。”《經法》中說:“號令合于民,則民聽令,兼愛無私,則民親上。”
這都說明,黃帝重民,他有“以民為本”思想。黃帝還主張充分發揮人民的聰明智慧,充分聽取群眾的意見呼聲,暢開言路,上下相通,求得一致,反對君主個人專斷。《十六經三禁》中有“毋壅民明”之言;《稱》中有“圣人不為始,不專已,不予謀,不為得”之語,這是一種樸素的民主主義思想。黃帝還要求“與民明共財”,為公不為私,不為自己得利,這便是黃帝的“德政”、“以人為本”的核心內容。
三、黃帝的軍事思想和戰爭觀
《黃帝四經》也講到了軍事,但主要是從戰略思想和策略思想高度即從政治高度來講戰爭,講戰術很少。黃帝的軍事思想首先是他認為戰爭是分為正義和非正義兩種性質的,他肯定正義的戰爭,反對非正義的戰爭。《本伐》中寫道:“世兵道三,有為利者,有為義者,有行忿者。”“所謂為義者,伐亂禁暴,起賢廢不肖,所謂義也。義者,眾之所死也。”
這就是說正義之戰,人民是會以死來支持的。如果為謀利而發動戰爭,就是不正義的;統治者之間為泄私憤而發動戰爭,就是非正義的。正因如此黃帝對戰爭的勝敗得失,都抱辯證的觀點和態度,在《姓爭》、《五正》中都有“作爭者兇,不爭亦毋以成功”的論斷。就是說戰爭是兇險的,人力物力都要損傷;但有的戰爭是非進行不可的,如果因此就拒絕一切戰爭,那么大業就不能成功。
《兵容》寫道:“國家有幸,當者受殃,國家無幸,有延其命。”“茀茀陽陽,因民之力,逆天之極,有重有功,其國以危,社稷以匡,事無成功,慶且不饗其功。此天之道也。”意思是說,僥幸打了勝仗,可能要遭來禍殃;不幸失敗了,倒有可能延長壽命。國家本來動蕩不安,而統治者硬要用兵,打了勝仗,國家也會有危險,受屈辱。如果不幸而失敗了,看來是壞事,但可能向好事轉化。《十六經》對作戰的指導思想和策略也提出了一系列原則。
四、黃帝的反腐廉政思想
黃帝處在上古時代,竟有反腐倡廉思想,這更是難能可貴,但這確系事實。在《十六經果童》里,黃帝問:怎樣為政?如何治民?果童回答:“貴賤必戡,貧富有等。前世法之,后世既隕,由果童始。”
并記載果童“衣褐而穿,負瓶而巒,營行乞食,周流四國,以示貧賤之極”。這里揭示了黃帝的政治理想是“戡貴賤,等貧富”。他讓果童這樣的重臣,衣著破爛,獨行彎腰乞食,周游列國,以示貧賤。
在《經法》“四度”中,黃帝論述國家的衰亡,皆源于腐敗,十分深刻:“驅騁馳獵則禽荒,飲食喜樂則湎康,玩好嬛則惑心。”“康沈而流湎則亡,黃金珠玉藏積,怨之本也。女樂玩好燔材,亂之基也。守怨之本,養亂之基,雖有圣人,不能為謀。”
在《稱》中,黃帝更將腐敗現象歸納出來分為七類,頒布七禁令,天下施行:一曰玩,二曰玩好,三曰飲食,四曰宮室建造,五曰發動戰爭,六曰搶奪別人財物,七曰輕國而遠士。黃帝的這種崇高思想,可稱為原始的共產主義思想。他所倡導開創的大同社會,堪稱原始共產主義社會。
五、《黃帝內經》是黃帝哲學思想在醫藥領域的具體體現
《黃帝內經》、高、少師、少俞等,討論醫藥問題時的記錄。后世人陸續整理補充,加以完善而成書,共二十萬字,分為《素問》和《靈樞》兩大部分。它和《神農本草經》一樣,都是我國醫學的起源,是指導中國數千年醫藥科學發展的理論基礎。
但其內容卻不僅僅是闡述醫藥基礎理論,它還涉及了哲學、天文、氣象、歷法、地理、社會、生物等諸多方面,堪稱我國上古一部百科全書。其在哲學思想方面的體現尤為突出。中國中醫學的理論原理即是中國古代哲學的基本原理,中醫學是直接受黃帝哲學思想指導的。
《黃帝內經》的主要理論基礎是陰陽五行學說。《黃帝內經》認為:陰陽是對立的統一,是天地萬物運動變化的總規律。《素問》中寫道:“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黃帝內經》認為陰和陽既是互相排斥的,又是互相依存的,還是可以互相轉化的。
按照這種理論來認識和分析人的健康與疾病,就提出了維持人體陰陽平衡,以醫治疾病、增進健康的學說。《黃帝內經》講:“陰陽乖戾,疾病乃起。”“陰盛則陽病,陽盛則陰病。”“平人者不病。”故中醫治病最根本之法,便是協調陰陽,使之“勻平”,成為“平人”。
五行學說是將陰陽學說進一步具體化。把構成宇宙萬物的五種物質材料,即金木水火土,和人體內的“五臟六腑”對應起來,把陰和陽互相排斥又互相依存的關系上升到運動的水平,即五行“相生相克”;中醫治病便是按照人體臟器之間相生相克的關系,通過藥物達到相對平衡。在判斷病人的病源方面,中醫也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叫做“望聞問切”。《黃帝內經》的理論與實踐流傳數千年,至今仍為醫家必須遵循的經驗與法則。
六、“道”是黃帝思想文化的理念基礎范疇
《黃帝四經》內容博大精深,涉及面十分廣泛,正如上述,在哲學、政治、軍事、科技等領域都有極深造詣;但無論涉及多少方面,《黃帝四經》都有一個貫穿始終的中心,一個統帥性的理論原點,這就是黃帝“道論”。
《四經》開頭第一句便是“道生法”;而《道原》一篇更是專門論“道”。 不過由于《道原》語言艱澀難懂,僅用464字就把最下和會道。 最難以用語言表述的“道”的概念表達出來了,一般人是很難理解的。
黃帝為了使人能理解“道”,就曾用形象的比喻來論抽象的,他說:“道若川谷之水,其出無已,其行無止。”這個比喻就是要說明一個深奧難懂的道理:道統領一切,什么里面都存在道--從時間上講,它無始無終;從空間上講,它無邊無際;從內容上說它無所不包。在《道原》中,黃帝論證道為“創造萬物的本源,創造一切的材料和方法”。“萬物得之以生,百事得之以成”。包括宇宙自然、人類社會,萬事萬物都是由道產生出來,并由道指導其發展變化的。
分開來講黃帝的道論:在對待大自然的問題上,黃帝道論認為天道與人道應當相配,天理與人理應當互參。就是說,人只是宇宙萬物中之一,不是與大自然隔絕的,必須和大自然息息相通,人類才能認識宇宙,認識自己。人與大自然必須和諧相處,共同發展。
只有和大自然融為一體,才能生生不息,使自己不斷進步完善。《道原》還指出了人如果與大自然隔絕的嚴重后果:“滅天絕理,天誅必至。”違反自然規律,必然要受到自然界的報復、懲罰。
在對待人類社會的問題上,黃帝之道為“公道”,即“天下為公”之道。黃帝認為:“公者明,至明者有功;至正者靜,至靜者圣;無私者智,至智者為天下稽。”就是說,作為帝王,一切所作所為,都應該是為天下入著想,為使天下人安居樂業,為使國家繁榮昌盛,而不是為一己私利所著想。
在治理國家的問題上,道論主張必須名正言順。就是順著天時、地利、人心所向,來治理國家。這就是“正道”。黃帝說:“正者治,名奇則亂;正名不奇,奇名不立,正道不殆,可后可始。”這是在說,治理國家也是有其客觀規律的,必須遵循,走“正道”,不能“歪門邪道”,否則國家必亂。
在對待人民的問題上,黃帝道論體現為人本主義,即以民為本。黃帝極力主張保民、愛民、養民,施行仁政,強調“體正信以仁,慈惠以愛人”。他自身正,同時廣施仁愛,弘揚人道,除暴安良,以道德治天下。
總之,黃帝的道論貫通整個宇宙、社會、人生。他這種世界觀和方法論,他的深刻思想、聰穎智慧,對我們幾千年之后的現代社會,也有巨大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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