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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仲永翻譯和原文

時間:2022-04-20 08:46:34 古籍 我要投稿

傷仲永翻譯和原文

  傷仲永是北宋文學家王安石創作的一篇散文。以下是小編搜集并整理的傷仲永翻譯和原文,希望在閱讀之余對大家能有所幫助!

傷仲永翻譯和原文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于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譯文

  金溪有個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為業。仲永長到五歲時,不曾認識書寫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著索要這些東西。他的父親對此感到詫異,就向鄰居那里把那些東西借來給他。仲永立刻寫下了四句,并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以贍養父母和團結同宗族的人為主旨,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指定事物讓他作詩,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們對此都感到非常驚奇,漸漸地都以賓客之禮對待他的父親,有的人花錢求取仲永的詩。方仲永父親認為這樣有利可圖,就每天帶領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聽到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我跟隨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見到方仲永,他已經十二三歲了。我叫他作詩,寫出來的詩已經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去,問起方仲永的情況,回答說:“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沒有什么區別了。”

  王安石說:方仲永的通達聰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賦,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優秀得多;但最終成為一個平凡的人,是因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還沒有達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資是那樣的好,沒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為平凡的人;那么,現在那些本來就不天生聰明,本來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難道成為普通人就為止了嗎?

  注釋

  傷:哀傷,嘆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隸:屬于。

  生:生長到。

  識:認識。

  書具:書寫的工具(筆、墨、紙、硯等)。

  求:要。

  異:對······感到詫異。

  借旁近:就近借來。旁近,附近,這里指鄰居。

  與:給。

  養:奉養,贍養。

  收族:團結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關系。收,聚,團結。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鄉)縣的人。

  奇:對······感到驚奇(奇怪)。

  稍稍:漸漸。

  賓客:這里是以賓客之禮相待的意思,賓,本文的意思是狀語。

  乞:求取。

  利其然:認為這樣是有利可圖的。利,認為······有利可圖。

  日:每天。

  扳:通“攀”,牽,引。

  環:四處,到處。

  謁:拜訪。

  明道:宋仁宗趙禎年號(1032-1033年)。

  從:跟隨。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親。

  前時之聞:以前的名聲。

  復:又,再。

  泯然眾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點完全消失了。眾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稱。

  通:通達。

  悟:聰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賢:勝過,超過。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終。

  于:被。

  不至:沒有達到要求。至,達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問,相當于“嗎”、“呢”。

  虛詞用法

  之

  (1)不能稱前時之聞——助詞,的。

  (2)不受之人——兼詞,之于。

  (3)卒之為眾人——取消句子獨立性,不譯。

  (4)忽啼求之——代詞,代書具

  (5)借旁近與之——代詞,代仲永

  (6)余聞之久也——代詞,代這件事

  于

  (1)環謁于邑人——介詞,到。

  (2)于舅家見之——介詞,在。

  (3)賢于材人遠矣——介詞,比。

  (4)受于人者不至——介詞,從,引出動作的對象。

  自

  (1)還自揚州——從。

  (2)并自為其名——自己。

  然

  (1)泯然眾人矣——形容詞詞尾……的樣子

  (2)父利其然也——代詞,這樣

  通假字

  (1)扳——通“攀”,牽,引。

  (2)材——通“才”,才能。

  古今異義

  (1)自是指物作詩立就(是:古義:“自是”組合意為“從此”;今義:判斷動詞)

  (2)或以錢幣乞之(或:古義:不定代詞,有的人;今義:或許,或者。)

  (3)其文理皆有可觀者(文理:古義:文采和道理;今義:表示文章,內容或語句方面的條理)

  (4)稍稍賓客其父(稍稍:古義:漸漸;今義:稍微。)

  (5)泯然眾人矣(眾人:古義:平常人;今義:許多人,大家。)

  (6)從先人還家(先人:古義:王安石死去的父親;今義:自己的前輩。)

  詞類活用

  (1)形容詞作意動詞

  “邑人奇之”之中的“奇”,是“以……為驚奇、詫異”的意思

  “父異焉”之中的“異”,是“對……感到驚異”的意思

  (2)名詞作意動詞

  “父利其然”之中的“利”,是“認為……有利可圖”的意思

  “賓客其父”之中的“賓客”,是“以賓客之禮相待……”的意思

  (3)名詞作狀語

  “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中的“日”名詞作狀語,是“每天”的意思

  (4)動詞用作狀語

  “忽啼求之”中的“啼”,原是動詞“出聲哭”的意思,這里作狀語“哭著”的意思

  一詞多義

  自

  (1)并自為其名(名詞,自己)

  (2)自是指物作詩立就(介詞,從)

  聞

  (1)余聞之也久(動詞,聽說)

  (2)不能稱前時之聞(名詞,名聲)

  其

  (1)其詩以養父母(代詞,這)

  (2)稍稍賓客其父(代詞,他的)

  然

  (1)父利其然也(代詞,這樣)

  (2)泯然眾人矣(形容詞,詞尾……。。的樣子)

  為

  (1)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動詞,作為)

  (2)卒之為眾人(動詞,成為)

  賢

  (1)賢于材人遠矣:(勝過)(名詞作動詞)

  (2)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有才能)

  文言句式

  (1)判斷句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

  (2)省略句

  省略賓語“不使學”中省略賓語“之”,可補充為“不使之學”;“令作詩”中也省略賓語“其”,可補充為“令其作詩”。

  省略主語“還自揚州”中省略主語“我”,可補充為“我還自揚州”。

  省略介詞“受之天”中“之”后省略“于”,可補充為“受之于天”;“借旁近與之”中“借”后面省去了介詞“于”,可補充為“借于旁近與之”。

  (3)倒裝句

  “還自揚州”是倒裝句,正確的語序是“自揚州還”。

  收族:《儀禮·喪服》鄭玄注:“收族者,謂別親疏,序昭穆。”《禮記·大傳》孔穎達正義:“‘收族故宗廟嚴’者,若族人散亂,骨肉乖離,則宗廟祭享不嚴肅也;若收之,則親族不散,昭穆有倫,則宗廟所以尊嚴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親疏遠近之序團結族人,使不離散。方仲永的試筆之作“以養父母、收族為意”。“養父母”,是“孝”的表現,“收族”,是“仁”的表現。五歲的孩子能有這樣的志向,這在封建時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難怪人們在贊揚之余,還特地把這首詩送給本鄉的讀書人去看,讓他們來評定。

  傳一鄉秀才觀之:“秀才”,在唐宋時是對一般讀書人的稱呼,跟明清兩朝經過縣試及格的生員不同。“一鄉”,全鄉。這句話應理解為傳給全鄉的讀書人看,不是只給某個秀才看。

  指物作詩:即作“詠物詩”。過去訓練兒童作詩,常常指定一件物品為題,要求在詩中既能說出該物品的特點,又能借此表達某種思想感情,是作詩的起步訓練。

  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明道”,宋仁宗年號(1032~1033)。“先人”,這是對已故父親的稱呼。按:王安石父親名益,字損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現在廣東省韶關市),三年后以丁憂離職還家,王安石(當時13歲)隨行。據此,這次還家當在明道二年(1033)。寶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寧(現在屬江蘇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寫于慶歷三年(1043),故稱“先人”。

  鑒賞

  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說明人受之于天雖異,但還得受之于人,否則就將復為眾人,進而說明未受之于天者,本來就是眾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連作“眾人”也難,而且強調了后天學習的重要性,表現了王安石早期樸素的唯物主義思想。

  文題為“傷仲永”,文中卻未見一個“傷”字,然而全篇寫的正是一個“傷”字。這正如《王荊公年譜考略》所評:“余謂仲水始而通悟,終焉為泯然眾人,見于荊公悼嘆者詳矣!”由此可見,此文契合照應不在形式上而在內容中。這篇議論文,先敘后議,在事實敘述的基礎上立論,事實成為立論的依據。第一、二兩段只敘不議,為第三段的議論服務,后面的議論,集中強烈,言簡意賅,如畫龍點睛,使前面所敘的事實立即升華具有典型意義。全文僅二百字,敘事之簡潔。說理之透徹,安石散文風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敘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方仲永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吳玫的家鄉。“荊公少年,往來外家甚數”《王荊公年譜考略》文中說“于舅家見之”,仲永當是實有其人。所記仲永五歲不識紙筆硯墨,忽啼求,其父借來給他,他立即寫了四句詩,并題了自己的名字,這首詩是以供養父母、團結族人為內容。此事傳出后,一鄉的秀才都來觀看。從此,人們指著東西讓他作詩,他揮筆而就,文采與道理都有可取之處。縣里人聽說,亦很驚奇,漸漸有人請他父親帶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錢帛請他作詩的。他父親認為此有利可圖,便每天拉著他到處拜見縣里人,不讓他學習。這里所記仲永的特異才能是傳聞,與真實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張的筆墨,處處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異。其一,不僅生五年不識文具,給紙筆即可寫詩,而且能以“養父母”團結同族為主旨,“傳一鄉秀才觀之”,可見影響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詩”一揮而就,而且文采、內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請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詩的,真是譽滿全鄉。作者如此描寫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異天資,為下文的因不后學而“泯然眾人”作了很好的鋪墊,為全文的知識才干“受之人”立論打下了基礎。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學”的原因,更暗示給人們急功近利對人才的危害。“不使學”是仲永由夭才變為平庸的關鍵,是本文議論的中心。

  第二段段,從作者親自見聞的角度簡略交待了仲永從神童淪為“眾人”的過程。開頭的“余聞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顯示上段所寫的內容即據傳聞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親識其面的愿望。作者寫了兩次見聞:一次是仲永十二三歲時,“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暗示在這六七年中,仲永的詩毫無長進。如果說,五六歲兒童作的詩盡管稚拙,人們尚覺可觀,那么六七年后寫得反而不如以前聽說的那樣好,人們便非但不以為奇,且因先時之聞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實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歲時。這次并未見面,只是聽親戚說:“泯然眾人矣!”一句話就交待了這位從前的神童的結局。兩次寫法不同,但都極簡練而有含蘊。“泯然眾人矣”一語,把說話人漠然視之的態度生動地表現出來,與先前“邑人奇之”的情況恰成對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隱見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對方仲永由一邑稱奇的神童變成無聲無息的普通人一事所發的議論,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體現。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聰明穎悟是“受之天”,即來自天賦,而且他的天賦遠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這正是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關鍵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學習。到這里,已將上兩段所敘述的情事都議論到了。但作者卻就勢轉進一層,指出天賦這樣好的仲永,沒有受到后天的培養教育,尚且淪為眾人;那么天賦本屬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連做一個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賓,后者是主,在對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學習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況看,這層議論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這里。因為在現實生活中,資質平常的人總是多數。方仲永這一典型事例的意義主要不在于說后天賦好的人不學習會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說明后天教育對一個人成長的決定意義。

  題內的“傷”字就具有多層意蘊。首先是表層的,為仲永這樣一個天資聰穎的兒童最終淪為眾人感到惋惜;進一層,是感慨仲永雖有天賦,卻沒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長提高的環境。文中對其父以仲永為獲利之資的敘寫,就含有對泯滅天才的人為環境的批評。更進一層,從仲永的具體事例生發開來,感慨社會上許多資質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學習提高,以致連成為眾人都不可得。這樣,作者所“傷”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個人,而是許許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眾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義也就深刻多了。

  這篇文章的語言十分精當。敘事部分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敘述了方仲永從五歲到二十歲間才能變化的過程,議論部分也不過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詞、句都有其確切的表達作用,而不是可有可無。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貫、身份、姓名、家世,這不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紹,而且“世隸耕”三字是對“未嘗識書具”“不使學”的必要鋪墊,既襯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資,又暗示了造成他命運的家庭背景;一個“啼”字,生動地寫出方仲永索求書具的兒童情態;“忽”“即”“立”三個副詞,使一個天資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躍然紙上;“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僅一句話就刻畫出方仲永父親貪圖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嘆的愚昧無知之態;“不使學”三字,看似平淡,卻為方仲永的變化埋下伏筆,點出方仲永命運變化的關鍵。第二段敘事極為簡要,僅以一“見”一“聞”一“問”就交代了方仲永后來的變化和結局。結尾的議論部分,言簡意深,說理嚴謹。

  《傷仲永》教學反思

  今天是20xx年5月13日,在學校“課內比教學”活動的安排下,我在八(1)班上了一節文言文閱讀課,課題是王安石的《傷仲永》。目的是學習、了解“之”“于”的用法以及文言詞活用情況;體會語言的簡潔、洗煉;理解方仲永“泯然眾人”的原因及作者要表達的思想觀點。

  這次的教研活動圍繞著“小組合作學習”的教學模式展開,研究如何提高課堂效率,進行有效教學。在這節課中,我首先讓學生走近文本,正確朗讀,然后進行朗讀比賽,看誰讀得快速流暢,從而更快地感知內容,幫助理解。接著,組織學生自主、合作地疏通文意,理解字詞,整理結構,明確文章的內容。最后,指導學生進行合作探究,了解仲永才能變化的三個階段及其才能退化的根本原因,正確認識仲永父親的行為,分析作者寫作本文的意圖及要表達的思想觀點和情感,領悟寫法。整節課都不忘“小組合作學習”的教學模式。但是,由于在教學設計上考慮不周到,結果課堂內容設計得較多,授課中又總是擔心時間不夠、任務無法完成,因而,有些環節的落實還不夠到位,“小組合作學習”的教學模式運用得不夠自如。如,學生朗讀、疏通文意、對問題的合作探究都不充分,感覺還是自己手腳放得不開,講得多,留給學生思考、討論、交流的時間偏少,沒有真正的把課堂還給學生。

  不過,在今天的課堂上,我感覺學生是很積極的,我的心態也是我上講臺以來最自然、最放松的一次。在有領導和老師在場的情況下,我是從來沒有這么放松、自然過的。可能是本人內向的原因,一直以來,每逢有人來聽課或教學以外的人站在教室里,我就緊張、害怕、以致怯場,結果說話語無倫次、思維混亂,教學思路不清,不像有的人,天生就愛表現,善于表現,一有幾個人在面前就特別激動,特別興奮,說起話來滔滔不絕,眉飛色舞,手舞足蹈,神采飛揚,忘卻自我,甚至超越了自我,處于一種超常發揮的狀態。我真正羨慕這樣的人,他們具有藝術家的天賦,他們是我終身學習的榜樣,我雖然希望我能成為這樣的人,在教學中能輕松自如地駕馭課堂,讓學生成為學習的主人,將自己從教學的疲憊中解放出來,但年已蹉跎,天性難改,今生恐怕美夢難圓。不過,我會竭力追求,努力提高,臻于完美,盡力為自己的教學生涯添一份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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