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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規章制度

時間:2024-08-19 07:39:43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精華(13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考勤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精華(13篇)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 篇1

  一、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時間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7:30至11:30,下午為1:00至5:00,須提前10分鐘到達。每月帶薪輪休一天。

  2、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

  3、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當月考勤截止日期為每月月底;每日上下班須打卡,每日規定打卡4次。

  4、所有人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5、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遲到10分鐘到班者扣半天工資;超過30分鐘者扣一天工資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半天論處,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全天論處。

  6、員工于上班時間后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7、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8、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三、事假管理方法

  1、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并核準后方為有效。

  2、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于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后準予補假。事后申請一月不得超過2次,超2次者則視為曠工。

  3、員工無故曠工者,除扣除未出勤時的'工資外,并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

  4、公司業務繁忙期間,不予輪休(特殊情況提前找主管申請) 。對于整月無休者,輪休補做一天工資。

  四、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寫出門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準,轉交前臺,由前臺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備查。

  2、因病或緊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時應先請準給假,并填具請假卡,由主管核準,轉交前臺,由前臺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備查。

  3、其他零星事務,不予準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規定議處。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 篇2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辦公室員工及管理人員。

  在本公司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本制度。

  在本公司工作的退休返聘人員、實習人員在工作時間、請假流程方面應遵守本制度。

  三、工作時間與打卡

  1、打卡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中間作為午餐、休息時間,不作為工作時間。

  2、因工作需要,公司可將正常工作日與公休日調換,員工應予服從。如果員工未履行請假手續而無故不上班的,作“曠工”處理。

  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員工在休息日工作,公司可先行安排補休,員工應當服從公司的補休安排;如無法安排補休的,公司按2倍工資支付報酬。

  3、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必打卡。

  4、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1)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2)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時到行政人事助理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月底由行政人事助理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行政人事助理進行管理。

  5、行政人事助理負責檢查、復核確認考勤記錄的真實有效性并在每月5日前匯總交財務部。

  6、員工倒休需提前申請,并以不影響部門工作為前提下當月完成,跨月作廢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繼續累計。倒休需填寫《倒休申請表》,由行政人事助理確認簽字后,部門經理簽批。

  7、員工不得自行倒休,未經批準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

  四、加班管理

  1、對于因工作需要,部門負責人安排在日常工作時間以外長期固定超時工作的,盡量安排員工按實際加班時間在當月補休。因工作原因不能當月安排補休的,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可適當推遲。補休不得跨年度累計使用。如確實不能安排補休的,公司根據有關規定支付員工加班工資。

  2、公司總部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應通過OA流程進行審批,未經批準的,不作為加班;

  總部員工加班由部門負責人進行審批;分支機構員工需要加班的,由所在分支機構負責人審批。

  3、下列情形不視為加班:

  (1)未按規定進行加班審批而自愿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工作的;

  (2)出差時路途上花費的時間;

  (3)非工作時間出差在外,但并未安排正常工作或未經加班審批的的;

  (4)公司或部門組織的旅游、娛樂、體育、聚餐及其他娛樂活動;

  (5)公司在非工作時間組織的培訓;

  (6)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因個人因素未完成本職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

  (7)公司在非工作時間安排與本職工作不同的值班的。

  五、各類假期規定

  病假

  1、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2、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連續請病假超過5天的,或者當月累計請病假超過10天的,公司有權要求員工到公司指定的三級甲等醫院進行復查,并以該醫院出具的假條作為請假依據。

  4、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發:

  (1)當月病假累計5日內的,或年度病假在20天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50%,但扣除后的病假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病假超過上述天數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病假工資。

  5、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1)職工自稱“病假”,但在事前或事后均不提交有效病假證明的,缺勤當日按曠工處理。

  (2)職工制造虛假病假證明或者通過欺詐、威脅、利誘等不當手段騙取病假證明的,缺勤當日按曠工處理,同時應按公司獎懲辦法處理。

  (3)職工出現病假期間外出旅游或在外兼職等情形的,視為職工欺詐取得病假處理。

  6、根據法律規定: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醫療期滿后,經公司告知員工醫療期已滿或將滿,如職工仍繼續請假或不能到公司報到的,將視為“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有權直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另行提前通知),并依法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7、病假與考核、獎金的關聯:

  (1)本月內病假超過10個工作日時,月度考核評為c或c以下;

  (2)本年內病假超過50個工作日時,年度考核評為c或c以下;

  (3)本月內病假超過10個工作日時,不予發放月度獎金;

  (4)本年內病假超過50個工作日時,不予發放該年年度獎金。

  事假

  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按曠工處理。

  2、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3、員工請事假在3天以內的(含3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3天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報總經理批準。

  4、每次批準事假原則上不超過3天,全年累計原則上不超過15天。超過上述標準的,公司原則上不予批準。

  未達到上述標準,但無正當事由的,公司亦有權不予批準。

  5、員工請事假時,公司有權優先安排年休假。

  6、事假為無薪假期,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婚假

  1、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職工在本公司入職后結婚的,持有結婚證明,給予婚假10天。

  2、婚假應在辦理結婚登記后的六個月休完,超期的單位不再批準。

  3、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經理、總經理批準后交行政人事助理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

  4、本規定中的婚假天數不包括公休假和法定節假日在內。

  5、婚假應一次性休完。

  6、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固定工資部分正常發放。

  但是,與實際上崗相關的津貼、交通補助、餐飲補助、績效工資、提成工資、獎金等,休假期間不再享受。

  喪假

  1、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去世的,可休喪假3天。

  2、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去世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于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3、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固定工資正常發放。

  但是,與實際上崗相關的津貼、交通補助、餐飲補助、績效工資、提成工資、獎金等,休假期間不再享受。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 篇3

  1.目的

  為了加強員工考勤管理,使員工明確考勤管理辦法,確保員工考勤的準確,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酒店全體員工的考勤。

  3.職責

  3.1人力資源部對本制度的執行負領導責任。

  3.2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具體管理和執行。

  3.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員工考勤的登記傳遞工作。

  1.考勤規定

  1.1說明

  1.1.1規定時間未到崗者為遲到。

  1.1.2未到規定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為早退。

  1.1.3工作時間及參加集體活動時間,未經領導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及活動現場即為脫崗。

  1.1.4因為酒店工作安排未能休完正常休假日,視為加班。

  1.1.5未按規定作息時間(作息時間據各酒店實際情況和季節變化自定)出勤及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集體活動:遲到,早退或脫崗超過30分鐘,及集體活動未向組織者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私自不參加者均視為曠工,曠工2小時以內(含2小時)及在集體活動中產生的曠工,不計入休假;曠工超過2小時,不超過4小時,視為曠工半天;超過4小時,視為曠工一整天。曠工半天和一整天都計入休假。

  1.1.6其他不出勤情況,詳見《處罰細則》。

  1.2員工到各部門報到后,由部門考勤。

  1.3考勤方式

  1.3.1各部門主管每天上班時采用點名方式對本部門員工進行考勤。

  1.4考勤的核對,上交與統計。

  1.1.1每月月底17:00前各部門負責人將本部門員工本月考勤情況核對好,在員工個人考勤表上填寫部門,休假天數,出勤天數,并在負責人欄內簽字。清點數量,準確無誤后送交人事部并簽字確認;同進領取新的考勤表。 1.1.2勞資員將總考勤表與各部門員工的個人考勤表核對無誤后簽字,同時核算工資。

  1.5員工調動時考勤方式

  1.5.1內部調動部門自行調整。

  1.5.2公派參加活動按出勤計算。

  5.檢查。

  5.1部門負責人每天劃完員工個人考勤表后與請假條核對自檢,以確保其準確性。

  5.2質檢部對各部門的'考勤情況隨時抽檢,并將其結果記錄上報部人力資源部經理。

  5.3人力資源部經理對人事員工作進行不定期抽標查。

  6.處罰。

  6.1凡是考勤表的填寫與事實不相符;違反核對,上交與統計等要求的,對各部門負責人予以50元罰款。

  6.2人力資源部不按本制度規定執行其職責的,予以30元罰款。

  6.3曠工1天罰款100元,連續3天予以辭退。

  6.4丟失員工考勤表者,每次罰款50元。

  6.5遲到,早退,脫崗30分鐘(包括30分鐘)以內的,罰款。10元;超過30分鐘,罰款50元。

  注:酒店滿月指:每月一日至月底。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 篇4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除總經理副總經理外)

  本公司所有員工。

  三、工作制度

  1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經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2打卡制度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

  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

  打卡一次。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

  3.懲罰制度:遲到10分鐘以內扣5元、10-25分鐘扣15元、25-60分鐘扣30元、1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如有特殊情況須經許總同意)

  四、休息與請假制度

  每月定期休息2天,休息修提前至少一天向許總申請(同一天不能有兩人以上同時休息)請假需提前向許總申請,扣當月工資的1/30。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 篇5

  一、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結合公司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時間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7:30至11:30,下午為1:00至5:00,須提前10分鐘到達。每月帶薪輪休一天。

  2、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

  3、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當月考勤截止日期為每月月底;每日上下班須打卡,每日規定打卡4次。

  4、全部人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別狀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5、上班時間開頭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遲到10分鐘到班者扣半天工資;超過30分鐘者扣一天工資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半天論處,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全天論處。

  6、員工于上班時間后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7、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緣由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8、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賜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賜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賜予除名處理。

  三、事假管理方法

  1、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并核準后方為有效。

  2、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于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后準予補假。事后申請一月不得超過2次,超2次者則視為曠工。

  3、員工無故曠工者,除扣除未出勤時的工資外,并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

  4、公司業務繁忙期間,不予輪休(特別狀況提前找主管申請) 。對于整月無休者,輪休補做一天工資。

  四、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寫出門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準,轉交前臺,由前臺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備查。

  2、因病或緊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時應先請準給假,并填具請假卡,由主管核準,轉交前臺,由前臺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備查。

  3、其他零星事務,不予準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規定議處。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 篇6

  一、總則

  1、目的

  為嚴肅公司的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規范考勤工作,為員工考核、薪酬計算等工作提供依據,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3、相關職責

  公司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負責,各部門需積極配合。人事部考勤人員要逐日認真記錄,如實反映考勤工作中的問題,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及時匯總考勤結果并上報。

  二、工作時間規定

  1、一般崗位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8∶30~17∶30,中午12∶00~14∶00為休息時間。

  2、輪班輪休崗位的工作時間為每周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按“每月值班輪休表”嚴格執行,出現臨時變化須及時報人事部備案。

  3、外勤人員可根據工作的實際需要核算工作時間,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4、員工應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不得隨意離崗,更不得曠工。

  5、考勤記錄符號

  出勤√,公出□,事假×,病假△,曠工○,婚嫁+,喪假±,產假、探親假、工傷假、夜班、計劃生育假、倒休;。

  三、日常考勤規定

  1、公司上下班實行刷卡制度,公司員工除副總及以上級別外,要求全體員工嚴格遵守本制度。

  2、嚴禁代刷卡,對于代打卡員工,一經發現,一次扣發當事人浮動工資xx元。

  3、無論遲到、早退,員工上下班都要刷卡(或指紋打卡)。

  4、若公司考勤系統內沒有員工刷卡記錄且沒有任何形式的請假記錄時,對該員工按曠工處理。如有特殊情況,如忘帶考勤卡時,員工應于上班前到前臺處登記,說明理由。此類情況,原則上每月不得超過三次。

  5、公司各部門的考勤統一由人事部管理,前臺文員予以監督、檢查。人事部于當月10日前統計員工出勤、缺勤記錄,填寫考勤報表,包括員工姓名、應出勤天數、實出勤天數、請假天數、遲到次數、早退次數以及曠工時間等。

  6、超過規定上班時間的未到崗者,視為遲到。

  (1)每月累計不超過3次(每次10分鐘內,下同)遲到者,不予處罰,遲到超過3次的,每次扣款10元。

  (2)遲到10分鐘以上2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款15元。

  (3)遲到2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款30元。

  (4)遲到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款50元。

  (5)遲到6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處理,即扣除當日工資。

  (6)每季度累計遲到超過5次的(不含),每超一次追加扣款50元。

  7、早于規定下班時間的提前離崗者,視為早退。

  (1)早退1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罰10元。

  (2)早退10分鐘以上2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款20元。

  (3)早退2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款30元。

  (4)早退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處理,即扣除當日工資。

  (5)月累計3次早退者,予以辭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8、員工在工作時間如需臨時離崗,需向部門經理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否則,按擅自離崗處理。

  (1)對擅自離崗者書面警告一次,并按曠工處理,即扣除當日工資。

  (2)擅自離崗月累計超過兩次者,立即予以辭退。

  9、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曠工。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缺勤的,扣除本人所曠工時的工資。

  (2)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或處理私人事務的,扣除本人所曠工時的工資。

  (3)超過批準的假期又未及時報上級續假,以及未提供有關證明的缺勤,扣除本人所曠工時的工資。

  (4)以虛假理由請假而休息者,扣除本人所曠工時的工資。

  (5)當部門或崗位調整時,不服從分配,逾期不到崗的,扣除本人所曠工時的工資。

  (6)遲到60分鐘,早退、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扣除本人所曠工時的工資。

  (7)每月曠工累計達二以上或者六個月內累計曠工達三次以上者,予以辭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10、培訓學員的考勤規定

  (1)參加公司內部培訓、學習的員工,應填寫“培訓簽到表”,由培訓主辦方向人事部提供考勤情況。

  (2)外出參加培訓的學員,根據被批準的實際在外天數,由所在部門統計后報人事部備案審查。

  四、附則

  1、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制定、修訂和解釋。

  2、本制度自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 篇7

  一、每位員工必須認真執行考勤制度,以加強部門管理和薪金發放工作,保證部門各項工作有序進行。遲到早退、擅離崗位、曠工均屬違反制度行為。

  二、考勤制度由部門領導直接監督,考勤人員認真記錄、實施。

  三、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時應自覺排隊、遵守紀律。員工上班按規定時間打卡,超過上班時間打卡按遲到處理;未到下班時間擅自離開即為早退。忘記打卡按曠工處理。

  四、因公出差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中礦集團出差申請單》,經部門領導審批后,由部門人員交至綜合辦。因公事當天未正常打卡者,須當日至次日填寫《未打卡證明》。嚴禁代替打卡,代打卡員工和未打卡員工一律扣罰雙倍工資。

  五、遲到、早退不超過三十分鐘者,每次扣20元;三十分鐘及以上者每次扣50元;超過三小時且沒有請假者,按曠工處理。

  六、病事假由員工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條,由部門領導批準,請假條交由考勤人員記錄后方可休假。病假兩日以上者需有縣級以上醫院開具證明。

  七、曠工雙倍扣除工資,一月內曠工超過三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曠工半天扣罰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罰雙倍工資。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批示。

  八、一般情況下部門不安排加班,確因工作需要,或于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值班或加班的,經部門領導批準并上報綜合辦公室后,方可加班,并由部門考勤人員做好加班記錄,事后由部門領導安排當月內補休,日工資人員發放加班費。

  九、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規章制度,積極配合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 篇8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需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前,須經本部門或科室負責人同意。

  三、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的,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四、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3天的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并賜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10天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其次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五、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談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依據安環考核執行。

  六、員工考勤,應由主任進行統計,并在月底由指紋、門禁進行核對。如員工出勤,未進行指紋打卡,但存在門禁打卡,不予懲罰;如存在指紋打卡,但無門禁打卡的,應進行每天20元懲罰;如既無門禁打卡,也無指紋打卡的.,按當日無出勤處理(記為日工的,扣除日工;記為產量出勤的,扣除當日產量工資)

  七、員工考勤,進行雙份考勤,缺一不行,員工應當自覺遵守。一旦發生錯漏的,依據第六條進行懲罰。

  八、員工的考勤狀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仔細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懲罰員工的雙倍予以懲罰。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高層管理。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 篇9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補充)為了加強對公司辦公室員工的日常管理,規范公司考勤制度,嚴厲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有章可循,結合我公司的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辦公室人員。

  二、作息時間:

  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工作日時間嚴格執行打卡制度:

  1、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周六、周日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合理支配值班人員,并按工作日時間實行打卡制度;前臺銷售周六、日值班由其部門自行支配,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六、日或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辦公室統一支配;值班補貼按30元/人/天發放。

  3、公司組織活動需在辦公室以外的場所工作,參與人員必需在商定時間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召集人必需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打卡制度:

  1、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需在自己的工作崗位所在地錄入。

  2、打卡次數:一日四次,即早上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3、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未簽到說明》,注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別狀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上述狀況考勤由公司辦公室主任進行管理。

  四、遲到、早退:

  1、全部員工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2、每周一早上八點上班,召開部門經理睬議,全部員工統一穿制服。如遇節假日則順延至假期后上班第一天召開。周六、日為休息日。

  3、上班時間開頭后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論處;遲到一次按20元/次/人扣罰,超過10次扣除當月考勤工資500元。無故曠工扣100元/天/人,超過10天(含10天)視為自動離職,停止發放薪金。

  4、遺忘打卡或考勤機無法識別指紋的員工,在遺忘打卡或打不出指紋的一天內必需填寫狀況說明,并經相關人員簽字后留辦公室備案生效。否則,未辦理或過期辦理無效;每月考勤統計中消失即無指紋考勤記錄,又無書面手續,辦公室將按缺勤外理。

  5、未簽到說明必需在3天內補齊,并經分管領導簽字,超過時間不予承認。

  五、病、事假:

  1、嚴格請、銷假制度。

  (1)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報分管副總批準,2天以上的(含2天),報總經理批準,請假條報辦公室備案存檔;

  (2)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臨時請事假的應在3天內補請假條并說明緣由,逾期未辦理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3)員工按規定享受婚假(供應結婚證復印件)、產育假、結育手術、3天以上病假(出示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必需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

  (4)參與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需提前向組織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根據制度第四條扣罰;

  未經批準擅自不參與的,視為曠工。

  (5)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無考勤工資),請假超過一個月停止發放工資。

  (6)職工生育賜予150天假期,女職工流產賜予7天假期,超過時間經公司同意后按事假處理,逾期未返回公司上班按曠工處理,超過時限按自動離職處理。

  (7)員工每月請事假次數不得超過2次,每次不得超過3天,如有特別狀況需上報公司討論處理;

  (8)請假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工作人員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9)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礙工作時,公司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

  (10)請病事假者扣除當天全部工資。

  六、其他:

  1、工作時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網購、打嬉戲、看電影、外出吃早餐、買菜、逛街等,如有違反者,發覺一次全公司通報批判,并罰款50元/人/次。

  2、每月組織一次員工培訓會議。

  3、每月初的周二下午全體員工進行大掃除。

  4、新聘員工入職,一年內懷孕視為自動離職。

  5、員工的考勤由辦公室負責進行監督、檢查,考勤需秉公辦理,仔細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遲到、早退、曠工等狀況,一經查實,按懲罰員工制度的雙倍予以扣罰。

  6、凡受到本制度第四條、第五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7、公司全體員工應嚴格執行公司考勤制度,本制度于20xx年4月1日起執行,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總經理。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 篇10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

  上午8:45~12:00;

  下午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上午8:30~12:05;

  下午13:55~18:10。

  4、保潔員:

  上午7:30~12:00;

  下午14:00~18:0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務必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務必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務必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務必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務必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狀況根據工作潛力決定;年假務必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務必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狀況務必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時務必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狀況非加班不可的,務必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務必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 篇11

  1、出勤

  1、公司員工工作時間

  管理部、事務部、工程部、為每周六天每天6小時暫定即

  客服部、保安部、保潔部因工作時間特殊由各部門根據實據情況制定原則每人每周工作不超40小時。

  2、上下班按時簽到打卡時間

  各部門員工每天上下午上班前五分鐘簽到打卡。

  3、員工因故未簽到者由所屬部門負責人于兩日內在卡上簽署意見。主管以上的干部因故未簽到者由經理助理簽署意見

  4、如未按時簽到、又無正當理由每遲到一次扣5元管理層以上員工每遲到一次扣10元如代人簽到扣代簽到者和被代簽到者每人每次10元

  5、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準假又不到崗者均視為曠工。管理層員工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工資操作層員工曠工半天扣發當日工資和一天加班工資曠工一天扣發兩日工資和兩天加班工資管理層入操作層員工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辭退并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當月工資。

  2、請假

  1、管理人員請假必須提前一天辦理相關手續寫明事由及去向經批準后交管理部備案。

  2、操作層員工請假七天以內由部門領導批準請假七天以上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操作層員工請假10天以上者原則上須在本單位服務一年。

  3、請病假須有醫生證明方可休息休病假按規定執行。

  4、試用期間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5、上班時間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管理部不定期對員工上崗情況進行抽查如檢查發現無故脫崗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3、考勤范圍

  公司所有員工按部門按時簽到打卡操作層人員在本部門簽到打卡考勤部門考

  勤員在每月5日上午前將上月考勤表及請假條一并交到管理部逾期不交的部門考勤員及部門主管人員承擔責任。

  4、員工加班按下列標準發放加班工資

  1、管理人員不發放加班工資可發安排輪休或補休補休原則上不跨月。

  2、操作層人員每月加班時間最多只能按四天加班工資計發。

  5、公司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管理,嚴明紀律,使員工按時上下班,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出勤:

  ①上班時要按時簽到,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除工資2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下者,扣除工資50元,超過半小時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一月內遲到或早退兩次扣一天工資。

  ②無故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工資20%外,曠工兩天或兩天以上者予以辭退處理。

  二、請假:

  必須要有請假條,寫明事由及去向,要按級請假,先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交綜合部核實存底,請假一天以上由管理處主任批準,三天以上要報公司批準,歸隊后要及時銷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一天以上者,按自動搐處理,并扣發七天工資。

  ①請事假扣發當天工資

  ②請病假必須有醫師證明,方可帶薪休假

  ③請假一天以上者必須提前一天申請

  ④上班時間內,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如檢查不在崗位者,則按未上班處理,扣半天工資

  ⑤如在試用期內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三、重要節假日:

  元旦放假一天,春節放假三天,五一勞動節放假一天,國慶節放假二天,放假期間工資照付,若在節假日期間加班,工資按基本工資的200%發放或安排調休。

  連續在管理處服務滿三年以上者,并在中途未請過事假,可在第四年享受為期二十天的有薪探親假。

  6、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在生活中,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三、作息時間

  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樂捐10元劃入水果基金: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五、請假制度

  1、假別: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六、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七、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八、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九、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十、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一、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二、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三、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 篇12

  一、每位員工必需仔細執行考勤制度,以加強部門管理和薪金發放工作,保證部門各項工作有序進行。遲到早退、擅離崗位、曠工均屬違反制度行為。

  二、考勤制度由部門領導直接監督,考勤人員仔細記錄、實施。

  三、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時應自覺排隊、遵守紀律。員工上班按規定時間打卡,超過上班時間打卡按遲處處理;未到下班時間擅自離開即為早退。遺忘打卡按曠工處理。

  四、因公出差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中礦集團出差申請單》,經部門領導審批后,由部門人員交至綜合辦。因公事當天未正常打卡者,須當日至次日填寫《未打卡證明》。嚴禁代替打卡,代打卡員工和未打卡員工一律扣罰雙倍工資。

  五、遲到、早退不超過三非常鐘者,每次扣20元;三非常鐘及以上者每次扣50元;超過三小時且沒有請假者,按曠工處理。

  六、病事假由員工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條,由部門領導批準,請假條交由考勤人員記錄后方可休假。病假兩日以上者需有縣級以上醫院開具證明。

  七、曠工雙倍扣除工資,一月內曠工超過三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曠工半天扣罰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罰雙倍工資。特別狀況須由總經理批示。

  八、一般狀況下部門擔心排加班,確因工作需要,或于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值班或加班的,經部門領導批準并上報綜合辦公室后,方可加班,并由部門考勤人員做好加班記錄,事后由部門領導支配當月內補休,日工資人員發放加班費。

  九、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規章制度,樂觀協作公司各項工作順當開展。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 篇13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發展生產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XXX一人出資設立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公司名稱:______有限公司

  第二條:公司住所: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室

  第二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條:公司經營范圍:生產、加工、銷售針紡織品、服裝、服裝輔料、家紡制品、紡織原料(以上經營范圍以工商部門核定為準)。

  第三章公司注冊資本

  第四條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拾萬元,由股東一次足額繳納額。

  公司增加、減少及轉讓注冊資本,由股東作出協議。公司減少注冊資本,還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一次,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律規定的最低限額。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股東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第四章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五條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姓名: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出資方式:______出資額:______出資時間:______

  第六條公司成立后,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五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1)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2)選舉和被選舉為執行董事;

  (3)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并轉讓;

  (4)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5)有權查閱股東決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第八條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的債務;

  (4)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后,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第六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九條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監事,決定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股東作出上述決定時,采用書面形式,并由股東簽字后置備于公司。

  第十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執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對公司股東負責,由股東推薦產生。執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十一條執行董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向股東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二條公司設經理1名,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的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三條公司設監事1人,由公司股東推薦產生。監事對股東負責,監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經理行使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執行董事、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經理予以糾正。

  (4)向股東提出提案;

  (5)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四條公司執行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公司監事。

  第七章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十五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財務會計報告應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股東。

  第十六條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十八條公司的營業期限為拾年,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十九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2)股東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條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九章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修改公司章程應由股東作出決議。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二十二條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股東。

  第二十三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二十四條公司章程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股東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的。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一式叁份,股東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股東簽字并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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