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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火規章制度

時間:2024-06-11 15:07:00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防火規章制度

  在現在社會,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防火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防火規章制度

安全防火規章制度1

  一、校長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火負第一責任;

  2、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安全法律、法規,開展教職工和學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3、負責制定學校安全的規章制度和措施,并負責落實;

  4、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周邊涉及人身安全方面的環境治理整頓,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負責組織經常性的安全檢查,重點檢查校舍和運動器械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學校的安全防火管理,防止火災;

  7、制定學校重特大安全事故人員緊急疏散和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二、支部書記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認真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安全消防的方針政策及我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及安全防火起保證監督作用,并負有領導責任。

  3、負責組織檢查各項安全生產和消防計劃的檢查執行情況。

  4、加強對黨員的安全教育,組織黨員開展“黨員身邊無事故”活動。

  5、經常參加安全檢查,積極會同行政領導及時整改不安全因素。

  6、在支部工作中將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做為一項重要內容進行考評。

  三、教學副校長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協助校長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安全法律、法規,開展教職工和學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2、負責組織教導處、年級組長、班主任進行安全檢查,重點檢查課堂教學和課間活動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加強對教師、學生的安全培訓,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經常參加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5、在年級量化考核工作中將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做為一項重要內容進行考評。

  四、總務副校長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協助校長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安全法律、法規,開展教職工和學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2、制定實施緊急情況疏散計劃,并在每學期初進行演練。

  3、加強對體育器械、微機室、主控室、財務室、門衛的`管理,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4、負責對教師和重點部室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并經常檢查提出消除事故隱患措施和改進意見。

  5、負責對消防器材的維護和保養,保證器材設施完好,并負責培訓員工會使用消防器材。

  五、年級組長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年級組長應認真執行安全生產和安全防火有關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項制度,對本年級的各項安全管理和防火工作負責。

  2、負責對本年級的教師和學生進行法制、安全、防火知識的宣傳和教育,提高師生的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

  3、負責經常檢查和定期檢查年級教師執行安全規定和安全防火情況,對一切違犯安全規定和安全防火現象及時制止。

  4、負責將本年級組內發生的事故及時上報,并組織對受傷者進行救護,提出整改意見。

  六、教師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和安全防火有關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項制度,對本班的各項安全管理和防火工作負責。

  2、結合學科、班級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增強學生安全意識。

  3、上課前清點學生人數,對無故不到者應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家長,課堂上教師不得中途離開教室。

  4、課間要注意觀察學生行為動態,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5、在實驗室、微機室、電教室、語音室及教室上課,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防止學生觸摸電器及易燃、易爆、有害物品。室外課要做好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

安全防火規章制度2

  1、一級檢查由班組組織實施

  (1)每個員工每天對本崗位、本地段進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檢查,排除本身能夠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報本身不能解決的火情隱患及不安全因素。

  (2)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及時報告,否則發生事故則由本崗位當班人員負責。

  (3)每天應將班組各人檢查的結果向領班匯報。

  (4)接班時應提前10分鐘進入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況,對檢查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名,發現一般的問題由接班班長負責處理,較大問題以書面報本處領導處理,不得忽視或拖延。

  2、二級檢查由管理處各部門主管共同實施

  (1)各部門主管每周對本處管轄地段、設備物資(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進行一次檢查。

  (2)檢查班組一級對防火安全工作的執行落實情況。

  (3)組織處理本處的火險隱患及整改,向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及時表揚或批評。

  (4)每月向管理處匯報一次本部門消防安全情況。

  3、三級檢查由管理處領導實施

  (1)每月由物業管理處經理組織對各部門進行重點檢查或抽查,管理處安全領導小組每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檢查。

  (2)檢查管理處貫徹防火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執行情況。好的表揚或獎勵,差的批評或處罰。

  4、檢查的基本內容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貯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貯存容器、管道有無定期測試,有無跑、冒、滴、漏現象。

  (2)使用液化石油氣爐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擺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3)對煙頭、遺留火種是否注意安全和妥善處理。

  (4)倉庫內貨物及物資分類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庫房內燈泡規定60w以下,燈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風、室溫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況等。

  (5)電器設備運行是否正常,有無超負荷運行,電線、電纜的絕緣有無老化、受潮、漏電、短路等情況。電動機有無空轉現象,防雷設備是否完好,有無拉電線情況。

  (6)使用多種可燃、易爆油類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殘油、氣的處理情況。

  (7)危險場所動火是否按規定辦理手續,焊工操作時是否達到'七不'、'四要'、'一清'要求。

  (8)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場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9)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統的完好情況。各部門對消防器材有無管好、用好和到期換藥,保證完整使用。

  (10)門衛對出入人員是否進行嚴格檢查,對攜帶易爆危險物品的人員是否把關等。

安全防火規章制度3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公司及員工生命、

  財產的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公司每一位員工都有維護公司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有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第四條公司防火安全工作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日常事務由綜合部歸口管理。

  第五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公司總經理任組長,各副總任副組長,首席以上人員(含首席)任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在集團安全工作委員會領導下工作,負責公司全面的防火安全工作。防火安全的日常事務由綜合部負責。

  第六條公司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安全責任人。公司的防火安全責任人為總經理;各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人為相應部門負責人。

  第七條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

  (一)、制定、修改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二)、審批公司各部門制定的防火安全實施細則;

  (三)、布置公司總體的安全防火工作;

  (四)、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災事故隱患;

  (五)、撲救、調查處理公司重大的防火安全事故;

  (六)、審批公司防火安全培訓計劃;

  (七)、負責公司防火安全制度的落實檢查,提高全體員工的防火安全意識;

  (八)、負責公司員工的消防知識、消防技能的培訓和考核工作;第八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一)、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規和集團、公司防火安全制度;

  (二)、根據公司防火安全制度制訂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實施細則,報批通過后嚴格執行;

  (三)、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日常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四)、負責本部門員工接受消防知識、消防技能的培訓和考核;

  (五)、定期對所管轄區的防火安全進行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及時上報;

  (六)、發生火警積極撲救,并及時報火警;

  (七)、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條各部室在工作中,都要嚴格執行公司防火安全制度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實施細則。

  第十條公司所有員工在公司辦公區內一律不準吸煙。

  第十一條公司所有員工均有義務告誡和勸阻來訪客人不要在辦公區內吸煙。

  第十二條全體員工在公司工作區,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水器、熱寶、電椅墊、電暖器等用電設備。工作人員離開辦公區的電腦時,需將電腦電源關閉,下班前需將工作區座位下的電源關閉。

  第十三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要采取多種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對公司全體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全體員工必須掌握“三懂三會四能”。

  “三懂”是指懂本崗位日常工作中的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

  “三會”是指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報火警119。

  “四能”是指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和整改火險;能有效撲救初期火災。

  第十四條綜合部主任要定期公司員工進行消防訓練,各部門部主管協助完成具體工作。

  第十五條公司建立逐級例行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各部門的防火安全責任人,在每日下班或交接班前,對所管轄區域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每周對所管轄區域一次防火安全大檢查。各系統的防火責任人每月本系統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大檢查。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各級每次例行檢查都必須詳細記錄《防火安全例行檢查記錄單》,該單一式兩份,一份本部門留存,一份報綜合部。

  第十六條每逢節假日和季節變化、異常天氣變化時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要對全公司進行一次安全防火、防雷電大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各種不安全因素以定人、定措施、定時限的方法予以解決。

  第十七條公司辦公區以及機房等要害部位要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證完好有效。消防器材、消防設施要定位置定人管理,不得損壞、挪位、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公司內嚴禁明火。

  第十九條未經夠公司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任何部門不準私拉、私改電源線。必需時由公司總經理批準,由集團電工專業人員操作。

  第二十條電源、電腦、電視等用電設備以及易燃的設備應指定責任人并定期檢查。

  第二十一條工作地點的易燃、、危險品應放于安全地點,妥善保管,非本部門專業工作人員不得動用。

  第二十二條庫存物資中的易燃、、危險品要隔離存放、注意通風散熱,實行定位置定人管理。

  第二十三條任何人發現火險,必須及時、準確地向綜合部或公安消防機關報警,并積極參加有的撲救活動。公司綜合部接到報警后要立即集合公司員工進行撲救或配合公安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二十四條火災目擊者應迅速將著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開。

  第二十五條火災發生時主管人員應一面指揮救火,一面指揮搶救人員及物品。必要時通知臨近其他單位戒備。

  第二十六條救火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一)、油類或電線失火,應用砂或紡織物等撲滅,切勿用水滅火。

  (二)、衣服著火,立即在地上打滾,較易撲滅。

  (三)、先救人,后搶物。搶救物品時,應先搶救帳冊、憑證及重要文件或貴重物品。

  (四)、在煙火中搶救,應用濕手巾掩著口鼻。

  (五)、如火焰封住出路,應設法從窗口逃生。

  (六)、一旦發生火情,不要乘坐電梯。

  第二十七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部門或個人,給予經濟獎勵。

  (一)、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促進安全工作者;

  (二)、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於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險,勇於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者;

  (四)、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者;

  (五)、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者。第二十八條對下列情況之一的部門或個人,視情節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必要時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

  (二)、超過整改限期尚未完成整改的;

  (三)、違反本制度第十二、十五、十八、十九條規定的;

  (四)、發現火險隱患或火警未能及時報險、報警致使公司財產遭受較大損失的;

  (五)、損壞消防器材設備、消防設施或挪作它用的;

  (六)、未按規定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的;

  (七)、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

  (八)、其他威脅公司防火安全或造成火險、火災事故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公司各部門應根據本制度制訂相應的實施細則。

  第三十條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制訂,報集團批準后施行。修改或終止時亦同。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檢查與考核,日常事務由綜合部負責。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施行后,公司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自行終止,與本制度有抵觸的規定以本制度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防火規章制度4

  為了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杜絕火災事故,確保國家和企業財產免受損失,特制訂本制度。

  一、必須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指定專人負責,保證防火安全措施有效的貫徹執行。

  二、經常向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做到人人防火、班組檢查,每季一次大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解決。

  三、組織義務消防隊,在各級消防負責人的領導下,執行防火與滅火任務,建立必要的學習訓練制度,不斷提高消防業務能力。

  四、設置必要的符合規范的滅火工具,分別布置在明顯易取地點,并有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和試驗,確保完好使用。

  五、走道、出入口不準堆放物料,保持要道暢通。當發生火災時,便于滅火和疏散物資,以確保人身安全。

  六、木才堆垛的面積不宜過大,堆與堆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周圍禁放易燃易爆的可燃物品。

  七、明火和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操作,應與易燃、可燃和爆炸物品保持一定的距離,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八、在堆放易燃、易炸、危險品的倉庫,除需通風良好外,嚴禁庫內外四周明火、吸煙,并有專人負責督促檢查。

  九、防火區嚴禁吸煙,凡吸煙者應在指定點吸煙。

  十、電器設備線路應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必須立即修復,以保安全。

  十一、機械電器設備要有良好的接地裝置,防止靜電起火。

  十二、焊接、切割工作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十三、灶前不要堆放大量燃料,爐灶使用完畢后,要關閉爐門,熄滅爐火。

  十四、發生火警或爆炸時,必須立即向消防隊報警。

安全防火規章制度5

  第一條由于公司在生產過程中,生產和使用大量可燃、易爆的物品,為了防止火災和爆炸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對全公司火種的安全管理要求:

  1.進入公司生產區域,嚴禁吸煙,違者將酌情進行教育,甚至罰款處理,揭發有功的.人員獎給予獎勵;

  2.若在公司生產區域內進行焊接、切割、噴燈、熬煉、風鎬、開鑿等作業,必須按《三級動火安全規程》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條易燃危險區域的照明、電線和電動設備,應符合防爆規定的要求,經常進行維護保養,保持清潔、干燥和絕緣良好;

  第四條易燃危險區域因工作需要架設臨時電氣線路,要報安全部門批準后,按安全規定進行架設,并應限期拆除;

  第五條區域內高大建筑物或設備裝置,主配電設備易燃液體的槽灌區等,都應裝設避雷保護裝置。避雷裝置每年雷雨季節前,應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全面的外部檢查和測定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第六條輸送可燃氣體和易燃液體的設備管道和貯槽等較大金屬物件,都應裝設良好的防靜電接地裝置;

  第七條禁止在裝卸易燃液體的過程中取樣、檢驗和將金屬物品投入槽內;檢測獲取楊影在裝卸完畢后經過適當靜止才能進行;

  第八條禁止使用絕緣管件插入易燃液體槽內進行移液作業;

  第九條禁火區域內,嚴禁儲存易燃物品:如機械潤滑油,應儲藏在規定的地點,所使用的油抹布或油回絲應集中方在帶蓋的鐵桶內,并經常進行清理;

  第十條嚴禁在高溫設備或管道旁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燈泡、開關箱等下面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免火星落下或受熱釀成火災;

  第十一條因施工需要搭建的臨時工棚,搭建的地點、面積、結構和使用時間報告生產部,僅批準后,才能搭建,使用期滿后立即拆除;

  第十二條各作業區、班組內放置的消防滅火設備,應由專人負責,三班倒崗位,應將消防器材作為交接班內容,無故損壞和亂用消防器材,應視情節輕重,酌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固定滅火裝置,應由保衛消防管理員配合使用部門經常進行維護保養,定期進行動車操作;

  第十四條各部室對所轄范圍內的消防栓定期進行維護保養;消防栓周圍3米嚴禁堆物,消防栓周圍的道路必須始終保持暢通;

  第十五條凡基建、大修、技術措施等項目中涉及公司防火防爆問題,必須由綜合管理部、生產部和有關部門共同參加討論審批,具體設計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地區消防大隊審核批準后,才能施工。

安全防火規章制度6

  一、原料保管員必須熟悉本職工作范圍的安全防火知識,不準將火種、易燃物帶入倉庫及其他物品帶入倉庫存放。

  二、嚴禁非倉庫人員進入倉庫,不準在倉庫內開會、點火吸煙。

  三、倉庫動力照明設備,必須按照規定位置使用,不準私拉亂接電氣設備,使用40伏以下的燈泡照明,并做到人走必須關掉倉庫電源,并做好安全檢查。

  四、必須嚴格制訂檢查制度,按照倉庫物資規定堆碼的'距離,嚴格遵守倉庫防火的有關規定。

  五、上下班前要檢查倉庫內原料,把門關好,發現可疑情況和治安案件要保護現場,及時向保衛部報告,進行調查處理。

  六、建立健全原料進出倉庫制度,發現可疑情況立即報告。

  七、必須熟悉所屬范圍的消防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在倉庫附近的消防器材嚴禁移動和作其他使用。

安全防火規章制度7

  1. 全體員工必須加強安全防范意識,執行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協同保安部認真做好酒店動力系統和安全保衛工作。

  2. 各崗位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責任,發生事故或可疑情況應迅速處理上報,并負責保護好現場。

  3. 未經工程部領導批準,外來人員(包括參觀學習、探親訪友、施工等)禁止進入電房、電梯機房、鍋爐房、空調機房、水泵房、煤氣站、音響室。經批準進入人員必須辦好登記手續,由主管及值班人員負責執行。

  4. 各崗位值班人員除負責設備安全運行外,必須對所屬機房范圍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有不安全因素,及時進行整改。

  5. 不得隨意配制各機房鑰匙,無人時各機房,班組工作場地門窗必須鎖好;無關人員不得借用鑰匙。

  6. 各班組工具,材料要有專人管理,攜帶工具,材料出酒店外,必須經部門領導同意按規定辦理出閘手續,并由秘書做好登記。

  7. 在指定地點吸煙,煙灰、煙蒂要丟進煙灰缸。

  8. 維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時,應特別小心。各班組不得存入易燃油料1kg以上。

  9. 需要動火作業時,要辦妥動火證,施工前盡可能排除易燃物品,施工后認真檢查,確無火種時方能離開。

  10. 不得隨意挪用消防設施,發現消防設施損壞或泄漏應及時告知消防中心。

  11. 發現火警及時報告,盡力和消防隊員一道撲滅火災,一旦酒店發生火災,工程部的首要任務是保證供水、供電;保證消防水泵、正壓送風、排煙風機正常運行,并組織重要設備的保護疏散工作。

安全防火規章制度8

  一、 認真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崗位安全責任制,部門的主要責任人是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二、 機房內禁止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用過的抹布棉紗等物品,用后應隨時存放在箱內或放在室外安全地點,不得亂扔。機房內嚴禁吸煙或攜帶打火機。未經單位防火負責人同意,機房內不得動用明火;現場必須使用電爐、噴燈時,應做好防火措施。

  三、 機房與工作室的鑰匙配發由信息技術部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制或給他人使用。未經批準,外來人員不得進入機房。

  四、 機房內應備有一定數量的二氧化碳滅火器,并指定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要協助安保部定期檢查防火設施,發現過期失效防火設備,及時上報安保部更換。

  五、 不允許在機房內擅自搭接電源,不得使用超大負荷電器。

  六、 機房附近施工應嚴格遵守用火規定,并做好防護措施。

  七、 機房內不同種類的測試電源,應使用不同種類的'插座,以防插錯高低壓電源而造成機障和阻斷,電源線要符合耐壓標準。

  八、 任何人不能隨意更改消防系統工作狀態、設備位置。需要變更消防系統工作狀態和設備位置的,必須取得主管領導批準。工作人員更應保護消防設備不被破壞。

  九、 機房管理人員應熟悉機房內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規則,了解消防設備操作原理、掌握消防應急處理步驟、措施和要領以及滅火器的正確使用方法。

  十、 根據實際情況配備消防設施,對消防設施不準擅自搬動、也不準挪作他用。

  十一、 測試電器設備是否通電,只許使用測試儀表,禁止用手接觸電器設備的帶電部分和用短路等方法進行試驗。

  十二、 各種電腦、數據、信息應妥善保存,專人保管。遇火災時應及時轉移到安全地帶。

  十三、 任何人不能隨便更改消防系設備位置。如需更改必須取得主管領導的批準。

  十四、 應定期組織消防常識培訓、消防設備使用培訓。如發現消防安全隱患,應即時采取措施解決,不能解決的應及時向相關負責人員提出解決。

  十五、 最后離開機房的工作人員,應檢查消防設備是否完好。

安全防火規章制度9

  1、計算機教師是相關計算機室安全負責人,要定期檢查計算機室的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隱患,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要放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位置。

  2、計算機室布局須安全、規范,定位要合理,間距要適當,用電要安全,不得超負荷用電,發現隱患應及時處理。

  3、計算機室應保持門窗的鎖、插銷完好,有防火、防盜、防爆、防破壞的基本設施和措施。

  4、計算機室鑰匙應專人妥善保管,不能轉借或私配。內一切設備和用品,未經負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帶出室外。

  5、工作人員在下班前應檢查水源、電源、火源,負責關閉門窗。

  6、進入計算機工作和學習的所有人員必須對人身和設備的安全負責。

安全防火規章制度10

  制氧站、輸氧管道屬于重點防火保衛部位,為加強對重點防火部位防火安全管理,有效防范事故的發生,確保禁火區的安全生產與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重點防火部位所配置的消防設施及器材,均為消防專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損壞、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第二條消防設施、器材應當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明確專人管理。

  第三條嚴禁在制氧站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條嚴格門衛登記制度,收留一切進入生產區人員攜帶的火種。

  第五條嚴禁任何機動車輛進站。

  第六條制氧站消防道路、人行通道應保持暢通無阻不得以任何借口將其堵塞。

  第七條輸送壓縮、液化氣體和液體的管道的顏色必須符合國家色標要求,并安裝靜電接地裝置和阻火設備。

  第八條嚴格執行動火、用電管理制度。

  第九條加強值班、巡檢工作,嚴守崗位,不脫崗、漏崗認真履行交接班制度。

  第十條用電必須符合設計規范和安全規定,由正式電工安裝、維修,不準私拉亂接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使用不合格電器及保險裝置。

  第十一條經常開展安全檢查,對電線、電器設備要做到定時、定期、定人檢查,對用電方面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妥善處理。

  第十二條制氧站內嚴禁用明火或電加熱器采暖。

  第十三條在禁火區內檢修,凡能拆卸下來的零部件、構件、管道等物應事先拆下,拿到非禁火區去動火,凡能用其他方法切割連接的`盡可能用其他方法代替,避免動火。

  第十四條嚴格執行動火證辦理審批、監督制度。

  第十五條制氧站職工當班必須穿著規定的勞保用品,易產生靜電的化纖織品嚴禁穿著入站。

  第十六條定期組織職工進行消防法規和消防常識的教育,職工應掌握必要的防火、滅火知識,熟悉所從事崗位的火災危險性,預防措施及滅火方法。

  第十七條新工人要經過防火知識教育后才能正式上崗作業,對從事特殊工種的人員要進行消防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作業。

  第十八條制氧站、輸氧管道要劃分放火責任區域,指定區域防火負責人,抓好防火安全責任制。

  第十九條除嚴格執行動火管理規定外,制氧管線、工藝管道任何檢修不能搭接接地回路,亂搭亂割。

  第二十條凡在制氧生產區內,嚴禁使用手機、傳呼機等通訊工具。

安全防火規章制度11

  安全保衛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全局安全工作,維護全局辦公秩序,確保局內各項工作正常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安全保衛工作的規定。加強“四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成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設專職保衛干事,負責全局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三、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經常開展“四防”教育,認真落實有關制度和措施,經常進行治安、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堵塞漏洞,消除隱患,維護良好的內部秩序。

  四、定期不定期召開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工作會議,傳達落實上級的工作部署。

  五、加強與所在地的公安、消防、街道辦事處等部門的聯系,接受公安、消防、街道辦事處等部門的檢查指導和監督。

  六、值班、值宿人員要按值班、值宿規定做好工作,不得失職,因失職造成后果,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七、機關內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辦公樓防火制度”。

  八、全局工作人員都必須嚴格執行《保密法》,遵守保密制度。

  九、財務部門對現金、票證、有價證券的保管,都必須按銀行和公安部門的規定執行。

  十、下班前要做到電器斷電,閉燈、關窗、鎖門、對精密儀器,貴重物品和印信、文件、資料等要指定專人保管,明確責任以防被盜。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進行整改,落實防范措施。

  十一、非工作時間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員,需經主管領導同意,未經批準的人員不準在機關逗留、住宿。

  十二、辦公樓內如發現可疑情況或被盜案件,值班、值宿人員要做好保護現場工作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

  十三、大風、暴雨(雪)天,領導上崗值班,對重點部位落實責任,死看死守。

  辦公樓防火制度

  一、各科對干部職工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用電、防火教育,對重點防火部位每季要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二、消防器材要擺放合理位置,操作人員要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

  三、辦公樓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及劇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個人物品,辦公樓內走廊、樓梯口不準擺放物品,以保證樓梯暢通。

  四、不準隨地扔煙頭、火柴桿,下班前關閉電源。

  五、不準私接電源和擅自使用電爐子、電暖氣、電水壺等電器設備,如發現電器故障,應及時通知辦公室維修。

  六、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造成事故的責任人,將按事故的損失情況給予相應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食堂防火制度

  一、伙房內的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爐灶等有火種的設備,要有專人加強管理,要經常檢查管道、角閥是否漏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禁止用明火檢查帶氣設備。

  二、使用煤氣、天然氣、液化氣要先點火,后開氣,氣瓶與爐灶要保持一米以上距離。

  三、做油炸食品時,油量不得超過容器的三分之二,油溫不得過高或跑油,看管人員不得離開爐灶。

  四、所有電氣設備,應做防潮處理,保持良好絕緣,開關、閘刀、保險器應裝在安全位置。

  五、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員要熟悉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

  六、工作人員離開伙房時,應熄火,切斷不使用電源,關窗,鎖門。

  七、每天工作完畢后,要確定專人負責查驗水、電、氣及安全事項落實情況。

  檔案室、計算機室防火制度

  一、檔案室與工作辦公室要分設。

  二、檔案室、計算機室非本室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

  三、嚴禁吸煙,不準用明火照明或取暖,不準使用電熱器具。

  四、保持過道暢通,文件柜之間保持一定距離,過道門廳不得堆放物品。

  五、室內所有電線、電閘、電燈等要與資料柜保持30公分以上距離。

  六、室內要保持清潔,廢紙要隨時清理,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管理人員下班前要進行安全檢查,切斷電源,關好門窗。

  八、銷毀資料按規定進行,禁止在室內用明火銷毀資料。

安全防火規章制度12

  1﹑認真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崗位安全責任制,部門的主要責任人是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認真學習貫徹執行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認真落實本部門防火安全,積極組織本部門員工努力學習消防業務知識。

  3﹑所有員工要熟知兩知三會。知防火知識、知滅火知識。會報警、會協助救援、會自救逃生。

  4﹑電閘箱、插座周圍嚴禁碼放易燃易爆物品。

  5﹑嚴格按照機房操作程序工作,制定操作規程,建立崗位責任制。

  6﹑加強檢查維修工作,保證設備完好。電氣線路接頭必須牢固,接觸良好,不能亂拉臨時線路, 嚴禁機器帶病運轉。

  7﹑在機房內嚴禁吸煙,嚴禁將易燃、易爆危險品帶入機房,嚴禁堆放各種雜物及可燃物品。

  8﹑做好機房內各種設備的清潔保養工作,在使用中,如發現有燒焦、冒煙等異常現象,應及時切斷電源,及時檢查維修。

  9﹑下班前,檢查各種線路開關、機房設備等情況,有無遺留的火種,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崗。

  10﹑各種電腦、數據、信息應妥善保存,專人保管。遇火災時應及時轉移到安全地帶。

  11﹑工作人員必需做到人人熟悉滅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滅火器的`性能、作用及使用方法,保持滅火器的清潔,愛護店內的一切消防設備。滅火器存放的位置不得隨意移動。

安全防火規章制度13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北京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規定》,預防火災,保護學校公共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本校轄屬的行政、教學、科研、校辦產業等部門(以下簡稱單位)均應依照本規定實行安全防火責任制。

  第三條學校防火安全工作實行校、院系(部、處、所、中心)、科室三級管理責任制。

  (一)校級設立防火安全委員會,由校長(法人代表)確定一名副校長或副書記兼任主任(防火負責人)。責任是: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北京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規定》等有關消防法規、條例。主持校防火委員會工作,定期召開防火工作會議,研究全校安全防火責任制的宣傳、教育和落實等項工作。

  2、負責選擇配備防火干部,建立防火工作機構,組織領導各院、系(部、處、所、中心)建立各部門、各工種、各崗位的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實行目標管理,狠抓三級落實,把防火安全工作與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務等工作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組織領導全校防火安全檢查,聽取防火工作匯報,研究解決存在的重大問題;審定學校年度消防經費預算和消防設備、器材的購置計劃及消防經費的開支;審定學校重點防火部位。

  (二)院(系)、部(處)、中心)級設立防火領導小組,由各二級單位確定一名副職兼任組長(防火負責人)。責任是:

  1、領導本單位的防火工作,貫徹執行上級防火部門和學校有關防火安全的規定,建立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制度;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火災隱患,對解決不了的須及時書面報告校防火辦公室。

  2、主持本單位防火領導小組工作,定期召開會議傳達貫徹上級有關防火工作會議精神,研究解決防火責任制的落實和開展經常性的宣傳教育活動;組織義務消防分隊的學習和演練。

  3、對本單位發生的火災事故要及時組織人員撲救。事后要進行分析研究,分清責任,吸取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和處理意見。

  4、組織有關人員對本單位所屬樓房,場所的消防設備和器材進行定期保養、檢查,并將本單位的防火工作情況經常向主管領導和防火辦公室匯報。

  (三)科、室級防火負責人,由行政領導兼任。每個實驗室、辦公室均須設安全員;各學生班設防火安全(治保)員。其主要責任是:

  1、積極貫徹上級機關和學校有關防火安全的規定,建立本單位的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經常檢查防火情況,及時解決火災隱患,對于解決不了的,書面報告上一級領導。

  2、對本單位的師生員工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宣傳教育,提高他們的防火安全意識,掌握防火安全常識,熟悉滅火基本方法,做到人人會報警、個個會滅火。

  3、負責檢查和保管好配備在本室的各類消防設備和器材,不得挪做它用。

  4、發生火災,立即報警,積極撲救,保護好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查明原因。

  5、積極支持義務消防隊員活動,注意發揮安全員在防火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宣傳有關防火規定,對違章用電、用火等情況及時制止并提出批評。

  第四條學校防火安全委員會是全校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的專職機構,下設防火辦公室(以下簡稱防火辦),設在校保衛處治安科,是全校防火安全管理的承辦部門。具體責任是:

  (一)執行消防法規、規章和消防技術規范,根據所在地防火安全辦公室和公安消防機關的要求,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履行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年度工作計劃、經費預算,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和一年兩次檢查驗收工作。

  (二)在教職工、學生中開展防火安全宣傳教育,定期進行防火知識教育和滅火技術訓練,開展形式多樣的群眾性的防火安全競賽活動。對新到校的教職工、學生要及時開展防火安全教育,對分到防火重點部位的工作人員,一定要做好崗前防火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三)組織好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章,防止和消除火災隱患,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災隱患,必須采取臨時應急措施,確保安全。對公安消防機關和當地防火委員會檢查驗收及平時走訪中指出的隱患,負責制定限期整改的措施,并將改正情況上報。

  (四)、完善消防設施、器材,定期檢修保養;嚴格重點部位防火自動控制系統管理,設專人負責維護管理,確保防火設備和器材完好。

  (五)建立防火檔案,審定防火重點部位,制定落實防火安全管理措施,定人定點管理。

  (六)建立防火值班、巡邏制度。要求值班巡邏人員身體健壯,責任心強,掌握防火和滅火知識,能夠獨立及時發現和處理不安全因素。

  (七)建立和管理義務消防隊,制定滅火預案,開展義務消防訓練,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對發生的'火災事故積極組織撲救,搶救人員、物資并保護好火災現場,協助公安機關做好火災事故的查處工作。

  (八)負責與校內各單位和來校承包工程的建設單位、施工隊、民工隊簽訂防火責任書;按本規定明確各自的防火責任,負責對在防火工作中的功過人員提出獎懲報告,上報主管領導和校防火委員會討論批準。

  第五條明確學校防火安全重點部位。凡被確認為防火重點部位的,務必按本規定嚴格管理,明確防火責任人和崗位責任人,防火制度健全,有完善的消防設備和滅火應急預案。

  第六條嚴格用電、用火管理,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一)認真遵守《石油大學(北京)用電管理規定》和其他防火規定,一切電器設備、儀器、儀表必須符合安全用電規定,嚴格按照規程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隱患、故障,用后務必切斷電源。

  (二)嚴禁私自拆卸公用電器設備和私自改裝線路。凡安裝大型用電設備,必須取得后勤總公司工程動力維修中心同意。凡電器線路發生故障須經科研與設備處或后勤總公司工程動力維修中心修理。

  (三)嚴格遵守使用液化氣操作規程,對設備、閥門和管線要經常細心檢查,發現漏氣務必及時修理,以免發生事故。禁止在校內亂堆亂放、任意處理易燃物品,禁止在樓道內、室內燃燒廢品。凡在校內燃燒物品,必須報保衛處審批,發給“明火證”后,方可用火。

  (四)嚴格對校內文化娛樂場所及圖書館、實驗室、科學會堂、電教中心、計算機房、加油站、液化氣站等防火重點部位的管理,嚴禁煙火,嚴格執行用電管理規定,嚴防靜電引起火災事故。

  第七條加強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理,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一)嚴格按照國務院第344號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建立購買、運輸、保管、領取、使用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等管理制度,并設專人負責、分類管理、手續齊全、帳物清楚。

  (二)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庫房、料場、實驗室等處所嚴禁煙火和使用60瓦以上燈泡,要安裝防爆燈,開關要在室外,以免發生火災事故。

  第八條嚴格對消防設備、滅火器材的維護管理。

  (一)消防設備、器材(包括各類滅火器、消火栓、水龍帶)均屬專用設備,不準挪作他用。由保衛處治安科和所在單位共同負責管理,檢查維修、保養、使其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二)全校教職工、學生、家屬都有保護消防設備器材完好的責任,發現破壞或偷盜消防設備的嚴加制止,并及時報告保衛處,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隨意占用、掩埋地下消火栓,私自拆卸消防設備。如因特殊情況,必須經校保衛處同意。

  第九條獎懲

  (一)對認真貫徹執行學校防火安全責任制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防火負責人,成績突出的,在年終總結評比中,推薦為學校或地區防火安全先進集體或先進個人,并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二)對違反本規定或其他有關防火安全條例的,根據情節輕重,給單位或個人予以處罰。

  對不按本規定建立或履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而發生火災事故的,給予警告或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給予單位主管人200元以下罰款,并責令限期改正。

  (三)對防火安全責任制嚴重不落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限期改正,并處以500元以上xx元以下罰款。

  1、違章用火、用電、無人管理,用火、用電管理制度嚴重不落實,導致發生火災的。

  2、防火重點部位防火措施不落實,受到地方消防部門警告的。

  3、存在火災隱患,不向學校防火辦報告,或不按防火辦及公安消防機關要求采取措施的。

  4、發生火災不報警或隱報火災損失,破壞火災現場的。

  第十條校防火辦或公安消防機關,一經發現我校隨時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部位,有權責令有關單位和人員立即整改,在緊急情況下,有權責令其停工、停產、停業,并責令其限期改正。

  第十一條校防火辦,依據本規定處罰時,必須開具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印制的處罰單據,罰款統一交校財務處。

  第十二條被處罰的單位必須在接到處罰裁決書之日起7日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罰,繳納罰款。逾期不接受處罰,不繳納罰款,每超過一日增加罰款10到30元。

  第十三條本規定在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校保衛處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規定于xx年12月修訂,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防火規章制度14

  1、酒店倉庫除倉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進入倉庫。

  2、因工作需要需進入倉庫的人員,在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入倉登記手續,并要有倉庫人員陪同。嚴禁自進倉。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后,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人員檢查。

  3、倉庫內不準會客,不準帶人到倉庫范圍參觀。

  4、倉庫不準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或部門的物奇倉。

  5、任何人員,除驗收時所需外,不準試用試看倉庫商品物資。

  6、倉庫范圍內不準生火,也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一切進倉人員不得攜帶火種進倉。

  8、倉庫應定期檢查防火設施的使用實效,并做好防火工作。

  酒店倉庫防火制度

  1、倉庫內的物品要分類儲放,庫內保證主通道有一定的距離,貨物與墻、燈、房頂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2、倉庫內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熾燈,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不準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交流電收音機、電視機等電器設備,化工倉庫的照明燈具設防爆裝置,倉庫內保持通風。各類物品要標明性能名稱。

  3、倉庫的總電源開關要設在門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護,每年對電線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絕緣不良等情況,必須及時維修。

  4、物品入庫時要防止挾帶火種,潮濕的物品不準入庫。物品入庫半小時后,值班人員要巡查一次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物品堆積時間較長時要翻堆清倉,防止物品熾熱產生自燃。

  4、倉庫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為了加強化學試劑倉庫安全管理,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國務院《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教育部《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關于技術物資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結合本部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以防為主,以消為輔”的消防工作方針,嚴格執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

  二、嚴格執行倉庫出、入制度,非保管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庫;

  三、熟悉和掌握儲存物資的性能,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懂得其性質、危險程度,保管和滅火方法;

  四、庫房物品要根據不同性質分類存放,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庫分類存放,化學危險品與非危險品要分開存放,貴重物品與一般物品要分開存放;

  五、庫內要經常保持清潔整齊,及時清除庫內外的可燃雜物,嚴禁煙火!拒絕一切可能產生火災的因素,人走燈滅,確保倉庫安全;

  六、保管物品應根據不同性質,采取通風、降溫、防潮、防霉、防凍等一系列措施,尤其是易燃危險品,高溫季節應特別注意;

  七、倉庫門窗應保持堅固完好,嚴防盜竊事件的發生,下班時應確保打開防盜報警裝置;

  八、發現物品的包裝容器破損、殘缺以及變質、分解等情況,應及時報告并進行安全處理;

  九、倉庫應配備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放在明顯處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有專人管理,學習消防知識,經常檢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況,懂得各類滅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十、定期檢查本制度的執行情況。

安全防火規章制度15

  1.液壓油站是防火安全的重點部門,必須設專人負責站內的防火安全工作,履行本崗位的防火安全制度。

  2.站內全體員工應熟練掌握“三懂”、“三會”的防火知識,并做到經常檢查防火器材,做好記錄,滅火器要保持完好。

  3.卸油時,應使用專用工具開啟油泵蓋,嚴禁使用易發生火花的工具開啟,防止產生火花發生火災事故。

  4.液壓站內的電氣設備應采用防爆型設備,各種開關需設在站內的.必須采取防爆措施。

  5.站內嚴禁有跑、冒、滴、漏的現象發生,保持站內地面清潔無油脂、油污。

  6.油站內的儲油缸的油量不得超過容積的90%.

  7.站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隨意動用明火,因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領取“動火證”后方可動火,并負責動火過程中的防火監護工作。

  8.站內嚴禁吸煙,保持通風良好。

  9.違反上述制度,按“消防條例”規定處罰,情節嚴重者給予下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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