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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規章制度

時間:2023-06-22 12:18:48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薦】幼兒園規章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幼兒園規章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薦】幼兒園規章制度

幼兒園規章制度1

  1、上班注意力集中,將全體幼兒管理在自己的視線范圍內。

  2、工作時不做私活、不閑聊、不擅自離崗,不吃東西、不會客,不帶自己的小孩上班,下班前必須先關好樓道窗戶。

  3、室內游戲、上課、活動時,保教人員必須與幼兒在一起,教育幼兒室內不能奔跑。

  4、有組織地照顧好每個幼兒的盥洗、上廁所等生活瑣事。

  廁所、樓梯、過道、地面要保持干凈,防止幼兒滑到。

  5、午睡值班教師待幼兒入睡后,要經常巡視幼兒睡眠情況,不能離開寢室。

  6、發現幼兒發燒或其他異常情況時,立即給家長打電話通知,如果聯系不上家長立即報告保健人員或值班人員,不得耽誤。

  7、不得讓幼兒代替成人勞動,如端碗、送飯、倒垃圾、領午點等;更不能讓幼兒代替成人做過重的.工作。

  8外出活動和交接班時,必須清點人數,不能讓不相識的人接走幼兒。

  9、藥品和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必須妥善放置。

  10、如發生事故后隱情不報、責任不明、后果嚴重,當班人員共同承擔事故產生的全部責任和一切費用,并視情在全園大會上做檢查;凡擅自離崗期間發生事故的,離崗者承擔全部責任。

幼兒園規章制度2

  1.完成時間。

  1)計劃應包括學期計劃、月計劃、周計劃、日計劃。制訂學期計劃應根據《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和本年齡段幼兒的一般發展水平,本班幼兒實際及與家庭社會的配合,重點提出本學期發展目標。

  2)月計劃的制訂應注意在總結上月工作目標執行情況以及幼兒發展情況的基礎上,提出本月工作目標。月目標與學期目標之間要體現層次分解性:本月目標與上月目標之間應體現漸進發展性。圍繞月目標選擇的教育內容應體現整體性,并注意一月容量的適應性,并制訂與之相應的措施。如,環境創設(活動區角、墻飾)、家園互動、日常生活、德育。

  3)周計劃的制訂應突出安排,一周安排要注意教材量,教師發起的`活動與幼兒自發活動的互相協調。日計劃制訂應由重視集體教學設計轉變為一日活動的整體設計,即日計劃制訂應指向一日中的全部活動。但具體的教育活動設計可根據各課程的性質和特點,有說有略,講究實用,一日活動安排應注意動靜交替。

  4)具體的活動目標要涉及認知、行為和情感領域,要做到確切、具體、集中,按照活動目標,恰當選編和組織內容,并根據課程類別、教材內容和幼兒實際,選擇恰當的教學方法和手段,調動幼兒的學習積極性,啟發幼兒的思維,培養幼兒的能力,并充分利用電教設備,提高活動效益。

  2.各類計劃制訂時間:

  1)開學兩周前制訂好幼兒園學期教研計劃、園科研計劃、教研組計劃、班務計劃、學期教學計劃(學期發展目標、主題活動安排)等。

  2)超一月制訂下月主題活動計劃,并在前一次主題活動實施分析的基礎上制訂,注意預成或生成的有機結合。

  3)超周制訂一日保教計劃,創造性游戲計劃應前一次游戲分析的基礎上制訂。

  4)其他各類活動的組織都應做到有目的、有計劃。

  3.記錄要求

  1)認真進行“一日保教工作情況記載”:一日保教活動分析;園教研活動、教研組活動、班級活動等記錄。

  2)對以上記錄,園領導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指導,期末上交評估歸檔。

  4.各類總結要求在完成各類計劃后應及時撰寫總結,總結要有理有據,具體闡述經驗和體會,實實在在分析工作不足,提出改進意見,使今后工作更上一層樓。

幼兒園規章制度3

  一是對教職工的行為起到制約作用,規章制度是管理的關鍵環節,保證正常的保教工作秩序,通過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執行,可以使每名教職員工明確什么時間做什么,哪些事情該做,哪些事情是不該做的,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各類人員各負其責,各司其職。

  二是對統一 教職工的思想認識,培養其組織紀律性、養成良好行為習慣和形成道德風尚,形成良好的園風、園紀有積極保障作用,也有助于增強教職工的責任感,培養良好的工作作風。合理的規章制度對于建立優良的幼兒園文化具有重要的意義。

  三是有利于將教職工的積極性納入科學的管理軌道,是幼兒園工作正常運轉,提高管理成效,保證完成保教任務。

  四是對幼兒園的管理起到依法治園的作用,幼兒園的規章制度屬于法律范疇,是更具體的行為規范。

  園務會議制度

  一、成立園務委員會,成員由園領導、教師代表、保育員代表、保健醫生、后勤代表及家長代表組成。

  二、每月召開一次,重大問題集體討論、決策,保證民主管理。

  三、園務會議內容包括:

  1、全園工作計劃的'制訂與總結。

  2、研究貫徹執行上級各項工作任務。

  3、規章制度的修改、補充及廢除。

  4、研究幼兒園工作中的重要問題,探討解決方法。

  5、分析研究家長對幼兒園工作的意見與建議。

  6、征求幼兒園管理工作的意見。

  備課、聽課制度

  1、教師必須認真學習《幼兒園工作規程》和《幼兒園教育綱要》,以《規程》和《綱要》為依據,研究制訂好各類教育教學計劃。

  2、認真學習教育理論知識,不斷吸收新的信息,指導運用于備課。

  3、深入鉆研教材,結合本班幼兒年齡特點和實際發展水平備好課,突出重點,突破難點。

  4、按時按質制訂好系列計劃,如:學期計劃、月計劃、周計劃、日計劃、課時計劃、游戲計劃 等,每周寫一篇以上的觀察筆記和教育筆記。每周星期五上午準時將下周計劃和筆記交園領導審閱。

  5、備課時間除做案頭工作外,還必須制作教育活動所需的各種教具、學具,準備提供各種玩具、材料。

  6、堅持集體備課與個人備課相結合。主班教師每天下午準時來備課室備課,配班教師每日上午準時來備課室備課,不得遲到。

  7、備課時不得外出或閑談,不做與備課無關的事情。需要外出時需向園領導請假,經同意后,方可外出。

  8、鼓勵改革、創新,每學期進行一次評比,對設計新穎、富有創造性的計劃、筆記、教案、教育活動設計等予以獎勵。

  9、組織相互聽課、相互學習,取長補短,每學期組織相互聽課不少于20次,并認真做好記錄和評議工作。

  十、園長每學期必須有針對性地下班聽課40次以上,保教主任下班聽課80次以上,做好聽課記錄,及時進行評議,肯定成績,找出差距,提出建議和希望。

  教研制度

  1、成立教研組,訂立科研計劃,按照計劃定期開展教學研究活動。

  2、每學期組織群眾性的教學觀摩和教學研究活動,鼓勵創新,觀摩后,組織討論、評議、評分,并作為教師業務考核內容存檔。

  3、定期進行業務學習,經常開展學術研究講座,定期組織 教師、保育員進行業務學習和培訓。

  4、每學期初各班要根據班上工作實際,寫出教學科研計劃及實施方案,期末寫出專題總結或經驗論文等,在園內進行交流、評比。

  5、每學期期末,對各班進行教育質量檢查和班級工作評估,開展評選優秀班級活動。

  6、積極參加各級教育領導部門組織的各種教研活動。

  7、對生及市級、國家級刊物上發展或參加市以上交流的經驗論文、實驗報告等,給予建立獎勵。

  8、每年組織保教人員到其他幼兒園參觀學習一次,開闊視野、取長補短。

  值班制度

  1、節假日值班(包括平時值夜班),值班人員必須準時交接班,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

  2、值班時要提高警惕、堅守崗位、按時巡視,發現問題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若一般情況必須在值班記錄簿上做好記錄。

  3、對個別離園較晚的幼兒,要保證幼兒情緒穩定和安全,并做好和家長的聯系工作。

  4、值班時由于特殊情況需要調班,必須請示領導,經領導同意后方可調班。

  5、值班期間要做好來電、來信、來訪的接待和記錄工作。

  安全保衛制度

  1、全園教職工應堅守崗位,高度負責,保證幼兒身邊有人,隨時清點人數,嚴防幼兒走失。

  2、加強對幼兒的常規教育,培養良好的行為習慣,隨時檢查幼兒 鞋帶、衣物,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解決。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加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3、帶幼兒外出活動,必須請示領導,選好安全場地,有組織有紀律地進行。并隨時清點人數,走路時注意不離隊、不掉隊。

  4、外來人員必須登記后經允許方能入園,一般情況當班老師不能會客和接電話,建立健全幼兒接送制度,不準陌生人來園接幼兒,防止冒領。

  5、車輛必須停在指定區域,嚴禁進入幼兒活動場所或停放在走道上。

  6、一切不安全用品、藥品必須由專人妥善保管,熱水、熱湯應放置適當位置,電器設備應安裝合理,嚴防中毒、燙傷、觸電等事故的發生。

  7、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下班后應關好門窗,做好巡視工作,安排好節假日值班人員,切實做好保衛工作。

  8、全體教職工應自覺遵守門衛制度,住園教職工應協助做好保衛工作。

  9、要注意房屋、場地、家具、玩具、用具的安全,定期進行檢查維修,避免砸傷、摔傷等事故發生。

  10、當班人員必須及時向園領導匯報并送醫院治療,并及時通知家長,寫出事故發生情況報告,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相應處理。

  交接班制度

  1、為保證保教工作的順利進行,各班教師、保育員必須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交接記錄本,建立每月一次班會制度,經常交流本班情況,采取切實可行、有效的措施,搞好保教工作。

  2、當班老師應及時認真完成當班的各項任務,并對幼兒的健康、學習等情況做好記錄。對當班時所發生的問題妥善處理,如需要遺留下解決的問題(如意外事故、摔傷、病兒等),應向接班老師做好口頭、書面交代,以免發生意外。

  3、接班老師應首先清點幼兒人數,及時、仔細查看交接班記錄本,掌握上一班幼兒情況,對遺留問題做好妥善安排處理。如因交接手續不清引起的事故,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4、交接班記錄本每學期末應上交給園領導,平時要隨時抽查。

  門衛制度

  一、按照規定的時間,及時開、關園門。

  二、外來人員必須登記后經允許方能入園。參觀來訪人員須出示介紹信或有關證件。

  三、嚴禁外來機動車輛進入幼兒園。園屬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地點。

  四、加強節假日值班保衛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員,并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五、外來人員不能在園留宿,特殊情況需經園領導批準。

  六、門衛人員必須監守崗位,切實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幼兒接送時間,認真做好接待工作,嚴防幼兒走失。

  教職工培訓制度

  1、教職工要積極進行自我培訓、自我提高,形成在某一方面的突出特長。鼓勵教職工利用業余時間進修或學習。

  2、提倡互幫、互學,有經驗的教職工要對青年教師進行傳、幫、帶。有計劃的對保教人員進行英語、音樂、舞蹈、美術等方面的培訓。

  3、堅持走出去和請進來的方針,每學期邀請專家或同行來園講學或交流。每學期組織一次外出參觀學習活動。并根據需要有計劃的派送教師外出學習。

  4、堅持業務學習制度,有計劃的安排業務學習內容,使全體教職工不斷獲得新的信息,了解幼教發展動態。

  5、每學期各部門進行一次崗位技能競賽,表揚先進,推廣經驗。

幼兒園規章制度4

  幼兒園園長崗位職責

  一、園長接受財經學院后勤服務總公司聘任,是公司領導下的園長負責制,負責幼兒園的全面管理,主持全園工作。

  二、認真學習黨的教育方針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全面貫徹《幼兒園工作條例》和《幼兒園工作規程》。

  三、主持制定全園工作計劃和各項規章制度,確立分級管理目標,建立結構合理、協調靈活、反饋及時的科學管理機制。定期召開園務會,深入第一線檢查各項工作實施情況。

  四、負責全園教職工的聘任,調整園內工作人員結構,定期對保教工作人員進行考核并做出正確評估。

  五、全面了解教育、教研、衛生保健及膳食管理情況,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盡量減少工作中的失誤。充分發揮黨團組織、工會及教代會的作用,發揚民主,尊重人格,加強“愛心、和諧、團結、向上”的園風建設。

  六、全面掌握教職員工的思想動態,開展經常性的政治和業務學習,提高修養。關心教職工的生活,改善生存環境,維護合法權益,增強向心力,提高凝聚力。

  七、定期召開家長會,展示教育成果,宣傳家教方法,聽取家長意見,提高辦園質量。

  八、及時了解國內外幼兒教育動態,研究幼兒教育新成果,關注幼兒教育發展的新動向。

  幼兒園教學副園長崗位職責

  一、d助園長認真貫徹執行園務工作計劃,明確培養目標,面向全體幼兒,全面提高幼兒素質。重點抓好幼兒教育、教學工作。加強教育科學研究,不斷提高保教質量。

  二、負責幼兒園保教工作。熟悉幼兒各年齡階段生理和心理特點,熟悉幼兒園各年齡段教學內容及要求,定期檢查教師月計劃、周計劃、備課本、教育筆記及個案紀錄,定期測查幼兒教學效果,并做好紀錄。

  三、負責組織教師業務學習,提高教師的業務能力。指導教師進行幼教改革與科研工作。

  四、協助園長搞好職工隊伍建設,做好職工政治思想工作,關心群眾生活,傾聽群眾意見,支持群眾開展各種有益的文體活動。

  五、協助園長指導和審查各班學期工作計劃,堅持入班聽課。

  六、負責整理教師業務檔案和教育資料,指導保教人員及時添置玩具、資料、教具。

  七、組織保教人員外出參觀學習,組織幼兒園內的各項活動。

  幼兒園后勤副園長崗位職責

  一、在園長領導下負責幼兒園保育保健、膳食營養、后勤保障工作,落實園務計劃及管理目標。

  二、認真貫徹宣傳“預防為主、增強為主”的方針,?常與保教人員了解分析幼兒健康情況,對保健工作提出管理措施,認真督促和檢查衛生制度。

  三、協助保教主任組織開展全園的保育工作,組織保育員和后勤人員進行業務學習,開展園內保育活動觀摩和專題研究,總結推廣,交流?驗,互幫互促,幫助保教人員提高業務水平。

  四、貫徹保教結合方針,指導保育員及后勤工作人員緊密配合教育工作,并經常檢查督促,落實崗位責任制。

  五、負責組織保健人員、后勤人員的學習培訓,進行思想教育。檢查各種制度落實情況,定期對后勤人員考核,整理保育后勤工作的文書檔案。

  六、負責全園園舍設備、綠化、環境衛生及園內物品的管理。及時督促維修指導,增加人員時及時增添教學設備、用品,經常進行安全檢查。

  幼兒園保育員崗位職責

  一、熱愛幼兒,關心、耐心、細心、熱心對待幼兒,配合班主任和教師,全面、細致地照顧幼兒每日生活。做好保健、教育工作。

  二、熟悉本班教育計劃,做好活動前后的準備和整理工作。d助教師組織各項活動和游戲。教師因公外出時負責本班的帶班工作。根據教育要求自制玩具并協助教師搞好環境布置。

  三、嚴格執行安全、衛生等制度,做好幼兒的生活管理和衛生保健工作。根據天氣變化,及時為幼兒增減衣物、被褥,午睡時多加巡視,注意糾正幼兒的不良睡姿,及時解尿、抹汗和蓋被。指導幼兒洗臉,幫助幼兒剪指甲。每天及時統計幼兒人數。

  四、?常觀察幼兒情緒、食欲、睡眠及大小便情況并做好記錄,發現病情及時報告醫務人員。班上發現有傳染病要及時對玩具、被褥、用具進行消毒,對體弱幼兒要作特殊照顧。

  五、認真妥善保管班上幼兒衣物及本班設備、用品。負責領取和保管本班所需物品。每天幼兒起床后整理清潔好睡房,下午整理好幼兒離園的衣服和背包。

  六、保持班內環境和設備的清潔、整齊,做好餐前餐后的準備和收拾,負責指導幼兒值日生工作。下午班保育員下班前要關好門窗、關熄電源。

  七、定期換洗被褥、枕套、桌布、窗簾等物。

  八、認真做好衛生包干區的衛生工作和保潔工作,每天下班前必須清倒垃圾,做到垃圾不過夜。

  九、認真執行衛生消毒制度,填好消毒記錄。

  幼兒園值午睡人員崗位職責

  一、熱愛幼兒、忠于職守。上班時做到精神集中,不離崗、不打瞌睡,?常巡視幼兒的睡眠情況,冬天為幼兒蓋被,夏天為幼兒擦汗、換衣,及時糾正幼兒不良睡姿。

  二、了解幼兒體質情況,按需要做好解尿工作。如有幼兒尿床,要及時換衣換褥,嚴禁責罵幼兒。

  三、午睡期間幼兒發燒或不適,要立即通知值班人員及時處理,不得隨便給幼兒服藥。

  四、每天對幼兒睡眠時的特殊情況、服藥情況等要認真塰錄。交接清楚。

  五、做好幼兒衣物、鞋的晾曬工作。

  六、配合做好對幼儡育工兒良好的行為習慣和生活衛生習慣。

  幼兒園保健醫生崗位職責

  一、負責全園幼兒及職工的保健衛生工作,貫徹“預防為主、治療為輔”的方針。每學期制定保健、衛生工作計劃,了解新入園幼兒的“三防”接種及體檢情況,定期做好驅蟲、矯正和治療眼病,防治齲齒等工作。

  二、全面了解幼兒生長發育情況,期末向家長匯報。

  三、負責每天晨檢,做到一看、二摸、三問、四檢查,并監督指導教師做好午檢和晚檢工作。對患病幼兒及時做好妥善處理,指導體弱幼兒的護理工作。如發現傳染病,應指導保育員做好消毒工作并及時報告防疫部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蔓延。每月公布一次幼兒發病率,找出發病率升降原因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四、指導廚房人員搞好飲食衛生和檢查飲食用具消毒工作,指導各班做好防暑降溫和防寒保暖工作,定時檢查各班體育鍛煉及戶外活動情況,了解幼兒的進步和睡眠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五、負責保管醫務室一切物品、用具、藥物,做好衛生知識宣傳、環境衛生、飲食衛生和滅蚊蠅工作。協助后勤園長檢查、評比、落實各項衛生保健工作,按時送報表。

  六、負責常備藥物的購買,每天按時送藥到班,并照顧病兒按時服藥。

  七、了衰忡康情況,對有不良習慣及心理障礙的幼兒,與班上合商討矯正辦法,并定期進行監測。

  八、認真鉆研衛生保健業務,學習《規程》,以進一步了解掌握幼兒教育工作特點,更好地搞好工作。

  九、定期對保教人員進行有關“幼兒常見病”的'知識講授,定期在“家長園地”專欄中介紹有關育兒知識及保健衛生知識。

  幼兒園食堂主任崗位職責

  一、在園長領導下做好食堂管理工作,全面提高伙食質量。

  二、主持召開伙食委員會,積極征求各方意見,組織討論,制定具體措施。

  三、與保健醫生共同制訂食譜,保證幼兒吃飽吃好。

  四、對食堂執行伙食管理制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及時發現漏洞及時糾正。

  五、加強對食品物資購進、驗收、保管環節的管理,保證物美價廉,避免各環節中的浪費與損失,形成認真負責、嚴格自律的工作作風。

  六、幫助和督促炊事員提高業務能力,通過培訓學習、嚴格要求、集體探討、獎勵先進等多種形式使炊事員在烹調技藝上達到更高標準。

  幼兒園炊事員崗位職責

  一、嚴格按食譜制作食品,不隨意更改食譜。

  二、按出勤人數制作飯菜,避免不足和浪費現象。

  三、食物制作要符合幼兒年齡特點,易于消化,主食大小合適,米飯軟硬合適,副食細小、色香味美。

  四、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保持廚房清潔衛生,按衛生要求操作,嚴防食物中毒,杜絕腸道傳染病的發生。

  五、保管好炊具、食品等物資,不浪費、不丟失。

  六、準時開飯,做好飯菜的保溫和降溫工作。

  七、上班時間必須穿工作衣、戴工作帽,勤剪指甲、勤洗手,搞好個人衛生。

  幼兒園保管員崗位職責

  一、對所保管用品心中有數,賬物相符。

  二、物品合理保管,保持衛生、整潔、不損壞。

  三、出入庫登記清楚,手續完備,避免財產浪費、丟失。

  四、每學期末清查賬物一次,制出清單向分管領導匯報。

  五、每月定期檢查一次大型玩具、場地設備、房舍家具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更換。

  幼兒園門衛崗位職責

  一、門衛必須堅守崗位,按時開關大門。

  二、幼兒出入園門要有大人陪伴,防止幼兒獨自跑出幼兒園。

  三、非本園人員不能隨意出入幼兒園,陌生人出入要詢問,因公來訪?登記方可入園。

  四、攜帶包裹、行李及其他貴重物品,必須由有關負責人開出證明,門衛進行核對后方可帶出。

  五、做好幼兒園院內的環境衛生及綠化工作,保持美觀整潔。

  六、院內各處設施發現有臟亂現象或不安全現象要及時發現,及時采取相關措施。

  幼兒園衛生保健制度

  一、新生入園和新工作人員到崗均要經體檢合格后方可入園,不招收患有先天心臟病、癲癇、高燒抽搐等有事故風險疾病的幼兒。

  二、幼兒及工作人員每年全面體檢一次。每學期測量身高體重一次、測視力一次、驗血色素一次、對幼兒身體健康發展狀況進行分析。

  三、堅持晨檢制度,發現疾病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發現傳染病及時隔離報告,采取相應防治措施,防止疾病擴散。

  四、制定合理的一日作息時間。兩餐間隔不少于3小時,每日戶外時間不少于3小時。

  五、建立體弱幼兒檔案,定期對體弱兒進行檢查和分析,提出保健措施。

  六、為幼兒提供合理膳食,每周制定帶量食譜,定期計算營養攝取量,每月召開膳食委員會。

  七、每天保證供應充足的溫度適中的開水,每天起床后、課間、運動后提醒幼兒飲水,培養幼兒自覺飲水的習慣。

  八、培養幼兒良好的衛生和生活習慣,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養成正確的坐、立、行、走姿勢,為幼兒成長奠定良好基礎。

  九、搞好環境衛生工作,保證空氣流通,做好日常用品清洗消毒工作。

  幼兒園伙食管理制度

  一、兒童伙食實行民主管理,每月開一次伙食委員會。征求各方意見,結合進食量、營養計算結果及幼兒身高、體重達標情況,討論食譜的制訂及制作等問題。

  二、根據兒童年齡特點科學制訂食譜。食譜應每周更換一次,做到營養平、花樣多。每月計算一次營養量。

  三、早晨9點,保育員將幼兒出勤人數報告食堂,準確掌桱,避免食物不足或浪費。

  四、嚴格遵守采購、驗收制度,認真登記出入庫食物數量,月底盤庫。庫房專人負責,雙人雙鎖出入庫,手續齊全。

  五、開飯時間不提前、不推后,結合不同季節,保持適宜溫度,保證每餐吃飽吃好。

  六、嚴格執行食堂“五四”制和食品衛生要求,不買腐爛變質的食物,不買三無產品。嚴格做到生熟分開,搞好食具消毒,搞好食品衛生和環境衛生,嚴防食物中毒,防鼠防蠅。

  七、伙食費專款專用,精打細算、計劃開支,每月結算,公布賬目。

  幼兒園學習及教研制度

  一、每周安排一次學習和教研活動時間。

  二、學習時做到嚴肅認真,不遲到、不早退、不閑聊、積極參加討論、認真做好記錄。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

  三、外出學習時,事先準備好筆記本,不遲到、不早退,做好記錄并主動向領導匯報。

  四、每月舉行一次班級工作匯報。每月寫一篇教育筆記。每學期進行一至兩次相互觀摩活動。

  五、各年級組根據幼兒園計劃的培養目標,結合我園實際情況,制訂學期教研計劃,及時吸取國內外幼教信息,有計劃地組織保教人員搜集、整理、編寫資料,定期組織學習與討論,并在實踐中探索,不斷交流總結經驗,使教研活動有針對性,有特色性。

  六、園長(或保教主任、教研組長)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教師的教育計劃、教育筆記。檢查保教人員一日組織活動或某個生活環節,及時與保教人員交換意見。

  七、每學期進行一次園、班級全面總結。每學年進行一次教育、教學專題總結,并將其載入個人檔案資料。經評選出的總結、論文裝訂成冊,并給予表彰獎勵。

  幼兒園勞動紀律制度

  一、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不經批準不能離開幼兒園。上班時間安心、專心、不聊天、不串班、不做私事。

  二、工作人員嚴禁使用幼兒物品及公物。不在幼兒園內存放私人無關用品。

  三、尊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要求幼兒做到的成人自己要先做到。嚴禁體罰或恐嚇、諷刺、挖苦幼兒。

  四、同事之間互相尊重,嚴以律己,寬以待人。不傳閑話,不惡意對人。

  五、不能強求家長為個人辦事。

  六、穿著要整潔大方,不濃妝艷抹,舉止端莊、談吐文雅。帶班時間不穿高跟鞋,不梳披肩長發,不留長指甲。

  七、進入幼兒園嚴禁塰隡痰。愛草樹木,不隨便私自采摘。

  幼兒園安全檢查制度

  一、教師保育員要以幼兒為中心。關注幼兒在各項活動中的安全。帶班時間不得與人聊天,不得離開幼兒;不允許幼兒離開老師的視野;顒忧白觥叭龣z查”(即檢查場地、設備、幼兒情緒、衣著);“一交待”(向幼兒交代紀律與玩法);活動時注意觀察幼兒活動內容和方式;活動后清點幼兒人數并講評。

  二、上班人員交接時一定要認真清點幼兒人數,戶外活動外出返回均要認真清點人數,家長接送孩子按接送程序進行。

  三、值午睡班時,工作人員勤巡視,細心觀察,防止幼兒在被窩內發生意外。

  四、常檢查幼兒的口袋,不讓幼兒玩帶玻璃、硬幣、釘子等呈尖角的危險物品,以防傷害幼兒。

  五、妥善保管藥物,喂藥時要仔細核對。有毒物品由專人管理,嚴禁在班上存放。藥物的保管和服用由醫務人員負責。藥品和洗滌水(粉)的保管:

 、賹懞妹Q(幼兒的藥品要寫好藥名和人名,洗衣粉和洗廁精要寫好品名),置于幼兒拡方;

 、诔扇藷o論什么藥都不能放在外面。

  六、熱湯熱水嚴禁進班,防止發生燙傷。拿飯、拿水時要打招呼,要躲開幼兒走。熱湯和水要加蓋放在幼兒碰不著的地方。開飯時,飯菜、湯不燙手才能讓幼兒端,飯、菜、湯不能從幼兒頭上過。不隨便倒開水。

  七、幼兒安全教育“五不”:不觸摸各種電器開關;不亂食花、草、種子、藥物、食品;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不放臟東西和危險品在口袋里;不離開老師。教育幼兒進食時不談笑,含飯在口中時不去做其他事。

  八、刀、剪、暖瓶、滅害靈等危險物品要放在幼兒不易取到的地方。注意房屋、場地、家具、用具、玩具、活動器械、電器設備的安全使用,每月檢查一次。大型體育器械、電器每周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避免觸電、砸傷和摔傷等事故發生。

  九、幼兒園內各種電器在用完后拔下插頭,所有電插座放置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節假日需切斷電源,防止火災。

  十、若發生人身事故,必須送交醫務人員處理,及時到正規醫院就診。

  十一、事故責任人必須在一天內寫出報告,園內召開事故分析會,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

  十二、每學期簽訂一次安全責任書,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人。

  十三、任何人不得私自留人在幼兒園住宿(包括幼兒園宿舍)。如有親屬需要暫時留宿,必須先報告給園長審批同意后方能留宿。

幼兒園規章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單位和教職員工的行為,維護單位和教職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單位所有教職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對特殊職位的教職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教職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單位負有支付教職員工勞動報酬、保護教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教職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招用教職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招用教職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教職員工。

  第7條教職員工應聘職位時,應滿18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教職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錄用教職員工,不收取教職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教職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8條單位十分重視教職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教職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教職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9條單位對新錄用的教職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至3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10條單位招用教職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教職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1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教職員工本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方能生效。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12條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教職員工,可以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單位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13條單位與教職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申報勞動部門失業登記備案,符合失業待遇條件的,依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4條教職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單位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單位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教職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5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教職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教職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2)教職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單位開展業務活動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單位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按國家及本盛市有關規定支付教職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6條教職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單位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17條單位與教職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教職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單位下列損失:

  (1)單位錄用教職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單位為教職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18條非單位過錯,教職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知悉單位商業秘密的教職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教職員工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教職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5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單位的損失。

  第19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教職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單位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單位可以不支付教職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0條教職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1條勞動合同期滿單位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教職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教職員工,向教職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22條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向教職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3條單位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

  第24條教職員工每天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根據季節時間相應調整)

幼兒園規章制度6

  為了加強保衛消防管理、保護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并綜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保衛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誰主管,誰負責的方針”。

  2、行政主管領導、法人代表對安全保衛工作全面負責。各室主要負責人對各室安全保衛消防工作全面負責。

  3、各室經常進行自我安全檢查。

  4、各室須明確一名同志協助負責保衛消防方面的'工作。

  5、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驗,并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有關學習、培訓。

  6、對各辦公室的降溫、取暖用電、照明用電、設備用電等電器實行專人負責管理。

  7、不亂拉、亂接電源,嚴格控制大功率用電設備,電源設備由專人負責。

  8、在走道上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下班前要檢查辦公室門、窗是否關牢、電源是否切斷。

  蘇州工業園區東港實驗幼兒園

  二〇〇五年九月

幼兒園規章制度7

  第一條

  為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及其學生和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中小學、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

  學校安全管理遵循積極預防、依法管理、社會參與、各負其責的方針。

  第四條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構建學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二)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調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四)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五)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等。

  第七條

  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全面掌握學校安全工作狀況,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標,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檢查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指導學校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

  (三)及時了解學校安全教育情況,組織學校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生安全教育,不斷提高教育實效;

  (四)制定校園安全的應急預案,指導、監督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開展安全工作;

  (五)協調政府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協助當地人民政府組織對學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調查處理。教育督導機構應當組織學校安全工作的專項督導。

  第八條

  公安機關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了解掌握學校及周邊治安狀況,指導學校做好校園保衛工作,及時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二)指導和監督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協助學校處理校園突發事件。

  第九條

  衛生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檢查、指導學校衛生防疫和衛生保健工作,落實疾病預防控制措施;

  (二)監督、檢查學校食堂、學校飲用水和游泳池的衛生狀況。

  第十條

  建設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加強對學校建筑、燃氣設施設備安全狀況的監管,發現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依法責令立即排除;

  (二)指導校舍安全檢查鑒定工作;

  (三)加強對學校工程建設各環節的監督管理,發現校舍、樓梯護欄及其他教學、生活設施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應責令糾正;

  (四)依法督促學校定期檢驗、維修和更新學校相關設施設備。

  第十四條

  舉辦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應當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保證學校符合基本辦學標準,保證學校圍墻、校舍、場地、教學設施、教學用具、生活設施和飲用水源等辦學條件符合國家安全質量標準;

  (二)配置緊急照明裝置和消防設施與器材,保證學校教學樓、圖書館、實驗室、師生宿舍等場所的照明、消防條件符合國家安全規定;

  (三)定期對校舍安全進行檢查,對需要維修的,及時予以維修;對確認的危房,及時予以改造。舉辦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保障師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有條件的,學校舉辦者應當為學校購買責任保險。

  第十六條

  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實行校長負責制;應當設立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保衛人員,明確其安全保衛職責。

  第十七條

  學校應當健全門衛制度,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的登記或者驗證制度,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入內,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學校門衛應當由專職保安或者其他能夠切實履行職責的人員擔任。

  第十八條

  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對學校建筑物、構筑物、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驗;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置警示標志。學校無力解決或者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及時書面報告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學校應當在校內高地、水池、樓梯等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或者采取防護設施。

  第十九條

  學校應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對于政府保障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并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

  第二十條

  學校應當建立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檢查或者按照規定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定期檢查,發現老化或者損毀的,及時進行維修或者更換。

  第二十一條

  學校應當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餐飲業和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范。建立食堂物資定點采購和索證、登記制度與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檢查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狀況,保障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當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置于實驗室顯著位置。學校應當嚴格建立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的購買、保管、使用、登記、注銷等制度,保證將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存放在安全地點。

  第二十三條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專職醫務(保健)人員或者兼職衛生保健教師,購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藥品,保障對學生常見病的治療,并負責學校傳染病疫情及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有條件的學校,應當設立衛生(保健)室。新生入學應當提交體檢證明。托幼機構與小學在入托、入學時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健康檔案,組織學生定期體檢。

  第二十四條

  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有吸毒行為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二十五條

  有寄宿生的學校應當建立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人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學校應當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并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學校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條

  學校購買或者租用機動車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應當建立車輛管理制度,并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檢測。

  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粘貼統一標識。標識樣式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學校不得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

  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駕駛員應當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

  第二十九條

  學校組織學生參加大型集體活動,應當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臨時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二)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員,明確所負擔的安全職責;

  (四)制定安全應急預案,配備相應設施。

  第三十條

  學校應當按照《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教學計劃組織體育教學和體育活動,并根據教學要求采取必要的保護和幫助措施。

  學校組織學生開展體育活動,應當避開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開展大型體育活動以及其他大型學生活動,必須經過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應當事先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共同研究并落實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條

  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低年級學生、幼兒上下學時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將晚離學校的低年級學生、幼兒交與無關人員。

  第三十二條

  學生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疏散時間和樓道上下順序,同時安排人員巡查,防止發生擁擠踩踏傷害事故。

  晚自習學生沒有離校之前,學校應當有負責人和教師值班、巡查。

  第三十五條

  學校教職工應當符合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要求。學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處罰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擔任教職工。

  學校教師應當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和工作紀律,不得侮辱、毆打、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的,應當及時告誡、制止,并與學生監護人溝通。

  第三十七條

  監護人發現被監護人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應當及時告知學校。

  學校對已知的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學生,應當給予適當關注和照顧。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不宜在校學習的學生,應當休學,由監護人安排治療、休養。

  第三十九條

  學校應當在開學初、放假前,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集中開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學校應當幫助學生及時了解相關的學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規定。

  第四十一條

  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護技能,應對不法侵害。

  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規則和行為規范。

  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條件的可以組織學生到當地消防站參觀和體驗,使學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學校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開展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戲水、游泳的安全衛生教育。

  第四十二條

  學校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

  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四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組織負責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員、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學校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人員,定期接受有關安全管理培訓。

  第四十八條

  建設、公安等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周邊建設工程的執法檢查,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在學校圍墻或者建筑物邊建設工程,在校園周邊設立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場所或者設施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學校安全的場所或者設施。

  第四十九條

  公安機關應當把學校周邊地區作為重點治安巡邏區域,在治安情況復雜的學校周邊地區增設治安崗亭和報警點,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處置擾亂學校秩序和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五十條

  公安、建設和交通部門應當依法在學校門前道路設置規范的交通警示標志,施劃人行橫線,根據需要設置交通信號燈、減速帶、過街天橋等設施。

  在地處交通復雜路段的學校上下學時間,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協管人員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條

  公安機關和交通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農村地區交通工具的監督管理,禁止沒有資質的車船搭載學生。

  第五十二條

  文化部門依法禁止在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并依法查處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取締擅自設立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第五十三條

  新聞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應當依法取締學校周邊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無證照攤點,查處學校周邊制售含有淫穢色情、兇殺暴力等內容的出版物的單位和個人。

  第五十四條

  衛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校園周邊飲食單位的衛生狀況進行監督,取締非法經營的小賣部、飲食攤點。

  第五十八條

  發生教職工和學生傷亡等安全事故的,學校應當及時報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有關部門;屬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逐級上報。

  第五十九條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書面報告上一年度學校安全工作和學生傷亡事故情況。

  第六十一條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不依法履行學校安全監督與管理職責的,由上級部門給予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由上級部門和所在單位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

  學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對學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學生和教職工傷亡的;

  (二)發生事故后未及時采取適當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瞞報、謊報或者緩報重大事故的;

  (四)妨礙事故調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五)拒絕或者不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實施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執行。

  第六十三條

  校外單位或者人員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引發學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學校安全事故處理過程中,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造成學校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幼兒園規章制度8

  一、老師的職責

  1、全園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幼兒的安全,防止走失、誤領、抓碰、磕傷、燙傷等事故的發生。

  2、各班老師接待幼兒入園時,必須做好晨檢工作。如:幼兒發燒,身體有無異常,是否帶有小刀、針頭、鐵釘等易傷害物品。

  3、各班老師要定時做好幼兒飲水、入廁時間,以減免幼兒口渴、尿濕褲子的`事情發生。入廁時,幼兒要依次排隊,男女生分開。

  4、幼兒飲水吃飯時,值班老師要密切看護幼兒,茶飯是否熱涼;午睡時,要細心照看幼兒正確的睡姿,手腳的安放。

  5、做課外活動,如:體操、游戲時,嚴格制止幼兒快速奔跑,上滑滑梯時逆向攀爬,及一些危險的動作。

  6、值班老師要遵守規定,認真做好各班衛生消毒工作。

  二、家長的配合

  1、引導幼兒熱愛幼兒園、熱愛老師、團結同學,不打、不爭、不搶、不罵、不損壞幼兒園玩具和物品。

  2、家長接送幼兒時,必須見過老師方可離開。如讓別人代領,要帶好幼兒接送卡或事先與老師電話說明原因。

  三、幼兒園教師工作制度

  一、幼兒園教職工自覺履行工作職責,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公事要匯報,私事要請假。

  二、幼兒園老師輪流值日,負責當天的安全、衛生及監管工作。安全包括:幼兒的課外活動及上下班門窗關閉;衛生包括:廚房、衛生間及操場的清理。

  三、各班級老師認真完成書本授課外,還要充分補充課外內容。如: 美術、唐詩、兒歌、歌伴舞、三字經、游戲、手指健腦等。

  四、加強日常業務學習,提高教學素質,有計劃、有目的、有主題地安排好學期計劃、月計劃和周計劃。

  五、各班老師認真做好幼兒在園、離園時的衛生及穿戴工作(如:梳頭、洗臉、洗手及脫下的外套),并善待每一名幼兒,尊重每一位家長,對園負責、對幼兒負責、對家長負責。積極做好幼兒“家園共育”工作。

  六、為人師表,要言傳身教,嚴格遵守幼兒園的規章制度。做到形態端莊、舉止大方。

  七、全園教職工要愛崗敬業,忠于職守。齊心協力為“淮北少林武校藝術幼兒園”的日漸完善,做出有效的工作成績。

幼兒園規章制度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民辦幼兒園的管理,促進我縣民辦學前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維護民辦幼兒園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幼兒園管理條例》、《湖南省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 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民辦幼兒園,是指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單獨或聯合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依法設立的、面向社會招收學齡前兒童、對其進行保育和教育的學前教育機構。

  第三條 民辦學前教育事業屬于公益性事業,是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對民辦學前教育實行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方針。

  第四條 民辦學前教育事業納入我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

  第二章 部門職責

  第五條 民辦幼兒園實行地方負責、分級管理和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管理體制。

  第六條 縣教育局是學前教育的主管部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全縣民辦學前教育工作發展規劃的統籌協調,具體負責本區域內民辦幼兒教育工作的日常管理、業務指導與工作考核。具體包括:審核認定幼兒園辦園資格,頒發辦園許可證,對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對幼兒園進行分等定級,組織培訓幼兒園的師資,審定、考核幼兒園的教師資格。

  第七條 縣公安機關應當及時了解掌握幼兒園及周邊治安狀況,指導幼兒園做好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及時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公安交警、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加強載運幼兒的車輛安全管理,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車輛,及時制止和查處超載等違法行為。

  第八條 縣衛生部門要貫徹有關兒童衛生保健工作的法律法規,按照《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的規定,負責規范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具體負責檢查、指導幼兒園衛生防疫和衛生保健工作,落實疾病預防控制措施,及時處理幼兒園發生的傳染病等影響幼兒安全的事件。

  第九條 縣住建、質監部門要落實城鎮和新農村配套幼兒園的規劃,加強幼兒園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發現校舍、樓梯護欄及其他教學、生活設施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應責令糾正。

  第十條 縣消防大隊要指導制定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消防安全業務培訓,定期檢查、指導各種消防設施設備的使用,加大消防安全宣傳力度,結合幼兒園工作實際,經常開展各種消防演練活動。

  第十一條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具體負責全縣幼兒園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審核認定,監督、檢查幼兒園食堂、飲用水的衛生狀況。文化、工商等部門應當對幼兒園周邊的有關經營服務場所加強管理和監督,依法查處違法經營者,營造有利于幼兒成長的良好環境。

  第十二條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負責對全縣民辦幼兒園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對園舍設施進行安全鑒定,督促存在安全隱患的幼兒園進行整改。

  第十三條 縣民政局主要負責對已獲縣教育局審批、取得辦園許可證的幼兒園進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縣財政、物價部門主要負責對全縣幼兒園的收費進行管理和督查。

  第十四條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把學前教育納入城鎮、新農村建設規劃,負責本鄉鎮民辦幼兒園的發展規劃和安全管理。

  第三章 審批程序和舉辦條件

  第十五條 民辦幼兒園的審批依法由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境外組織和個人在本縣合作舉辦民辦幼兒園的,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未經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舉辦幼兒園。

  第十六條 舉辦民辦幼兒園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幼兒園的設置符合本縣教育發展規劃。

  (二)舉辦民辦幼兒園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舉辦民辦幼兒園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有符合國家教育方針的辦學宗旨;有符合規范的園名;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四)有合法的幼兒園章程、組織機構,有符合國家要求的教職工隊伍。

  (五)幼兒園設置在安全區域內,周圍無污染源,無危險和安全(含消防)隱患;幼兒園的園舍、場地、設施、設備以及環境衛生、衛生保健安全(含消防)狀況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

  (六)有必備的辦學資金、穩定的經費來源。

  第十七條 申請舉辦民辦幼兒園,應向審批機關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辦報告及審批申請表。

  (二)規范的名稱和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三)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

  (四)擬聘任工作人員的相關資格證明。

  (五)擬辦民辦幼兒園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六)擬辦民辦幼兒園的章程草案和發展規劃(包括辦學宗旨、規劃目標、教育教學原則、招收對象和范圍、師資隊伍構成、課程計劃、擬使用的教育教學指導用書等)。

  (七)公安消防部門提供的消防安全審核意見。住建、質監部門提供的房屋及配套設施質量安全鑒定書。

  (八)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食堂《餐飲服務許可證》。

  (九)有資質的健康檢查單位提供的工作人員健康證明書。

  (十)有校車接送的幼兒園需公安交警部門提供有效證照。

  第十八條 民辦幼兒園的審批程序:

  申辦民辦幼兒園的社會組織和個人向擬辦園所在的鄉鎮中學(城關中心小學)遞交申辦報告,鄉鎮中學(城關中心小學)審核同意后,再向縣教育局申報?h教育局根據本縣幼兒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布局要求以及申辦者的條件進行審批。

  對申請正式設立的民辦幼兒園,縣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對審核合格者給予書面批復并頒發辦園許可證。

  對申請籌設的民辦幼兒園,縣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在三十個工作日內下發書面批復及籌設批準書。籌設工作應在三年內完成,同時,提出正式設立申請;超過三年的應當重新申報籌設。

  第十九條 民辦幼兒園持縣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后,應當到縣民政部門進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取得法人資格,并經縣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湖南省服務價格登記證》證后方可招生。

  第二十條 停辦民辦幼兒園的,應在停辦前兩個月到原審批機關辦理停辦手續,并到登記機關辦理注銷手續。變更舉辦者的,應進行財務清算并報審批機關核準。變更法定代表人、園名、地址的,應報審批機關審核同意后,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未經審批機關核準同意,不得停辦或變更法定代表人、園名、地址。

  第四章 管理與監督

  第二十一條 民辦幼兒園與公辦幼兒園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辦幼兒園依法享有辦學自主權,在法律允許和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范圍內,自籌經費、自聘人員、自主管理。

  第二十二條 民辦幼兒園應當嚴格執行有關學前教育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尊重幼兒的人格和權利,尊重幼兒身心發展的規律和學習特點,以游戲為基本活動,保教并重,關注個別差異,促進每個幼兒富有個性的發展。

  民辦幼兒園不得將本園擔負的教育教學任務委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承辦;不得進行和參與宗教或迷信活動。

  第二十三條 民辦幼兒園應當加強安全管理,嚴密各項防范措施,確保安全。建立衛生保健制度,安全防護制度,加強對食品衛生、傳染病預防、園舍設施設備、消防安全、兒童接送等工作的管理,嚴防各類責任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四條 民辦幼兒園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報縣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發布的招生簡章和廣告的內容應當與幼兒園審批機關備案的內容一致。不得發布與其招生、教育、管理等行為不相符合的廣告信息。

  第二十五條 民辦幼兒園的園名應規范,不得使用帶有迷信和宗教色彩的字詞,不得冠以 “ 國際 ” 、 “ 中國 ” 、 “ 中華 ” 等字樣。未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不得冠以 “ 雙語 ” 、 “ 藝術 ” 等字樣。

  第二十六條 民辦幼兒園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辦學成本合理確定收費標準,報縣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并公示。民辦幼兒園收取的費用應主要用于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幼兒伙食費要單獨立帳、?顚S,并主動接受價格、教育等部門的監督檢查以及家長監督。

  第二十七條 民辦幼兒園應當按規定使用由地方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民辦幼兒園應當加強財務管理,遵守財經紀律,按照國家《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規定,規范會計核算,實行帳目公開。

  第二十八條 民辦幼兒園應當接受當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的檢查評估。教育行政部門應對民辦幼兒園教育教學、教研活動、評優評先、業務培訓、園務管理等工作進行指導。

  第五章 園長和隊伍建設

  第二十九條 民辦幼兒園應當依法招用教職工,并與教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依法保障教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湖南省有關規定為教職工辦理各種社會保險。

  第三十條 民辦幼兒園教職工實行聘任(用)制,民辦幼兒園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的有關規定,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切實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利。

  第三十一條 民辦幼兒園實行園長任職資格和教師資格制度,其任職條件按照同級同類公辦幼兒園的有關規定執行。民辦幼兒園的園長、教師和工作人員,由舉辦者按國家規定的有關任職資格要求聘任(用),聘任(用)的園長應當報縣教育行政部門核準。

  第三十二條 民辦幼兒園的教師、受教育者與公辦幼兒園的教師、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民辦幼兒園教師在評優、表彰、職稱評定、培訓、考核、業務活動等方面,與公辦幼兒園教師同等對待。

  第六章 年檢和督導評估

  第三十三條 民辦幼兒園教育工作實行年檢、督導評估制度。年檢工作由縣教育局于每年年底組織進行,全縣民辦幼兒園評估為四個等級(示范幼兒園、標準幼兒園、合格幼兒園、不合格幼兒園),年檢合格者加蓋年檢合格章予以確認,年檢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者吊銷辦園許可證。

  第三十四條 督導評估由縣政府教育督導室牽頭,結合中小學督導評估進行,工作業績納入鄉鎮人民政府和鄉鎮中學的目標管理 ,鄉鎮中學應當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工作檢查加強民辦幼兒園日常管理工作。縣教育局每三年對民辦幼兒園的保教質量、管理水平進行一次全面督導、評估。年檢、評估結果作為評定幼兒園等級的重要依據,并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和家長的監督。

  第七章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五條 民辦幼兒園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由教育行政部門或有關部門予以表彰和獎勵:

  (一)改善辦園條件成績顯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績顯著的。

  (三)幼兒園管理工作成績顯著的。

  第三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辦幼兒園,由教育行政部門依照《幼兒園管理條例》的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停止辦園的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辦園許可證,擅自招收幼兒的。

  (二)園舍、設施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安全標準,妨害幼兒身體健康或幼兒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內容或方法違背幼兒教育規律,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

  第三十七條 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民辦幼兒園,由教育行政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規定,責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違法所得的,退還所收費用后,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幼兒園的。

  (二)擅自改變幼兒園名稱、層次、類別和舉辦者的。

  (三)發布虛假招生簡章或者廣告,騙取錢財的。

  (四)管理混亂嚴重影響教育教學、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提交虛假證明文件或者采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騙取辦園許可證的。

  (六)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的。

  (七)惡意終止辦學、抽逃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的。

  (八)教學條件明顯不能滿足教學要求,教育教學質量低下,未及時采取措施的。

  (九)違反國家規定聘任、解聘教師的。

  第三十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辦幼兒園或個人,由教育行政部門依照《幼兒園管理條例》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罰款的行政處罰,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門建議有關部門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幼兒伙食費或挪用辦學經費的。

  (四)侵占、破壞幼兒園園舍、設備的。

  (五)干擾幼兒園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兒園周圍設置有危險、有污染或者影響幼兒園采光的建筑和設施的。

  第三十九條 鄉鎮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民辦幼兒園的日常檢查和監督,對其辦學條件、辦學行為、教育教學以及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依法責令其限期整改。對問題嚴重或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應堅決予以取締。

  本辦法頒發前,已經開辦但未履行申報審批手續的民辦幼兒園,由縣教育行政部門依法責令舉辦者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限期補辦有關手續。對不符合辦園條件的,縣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責令停止辦學,由縣民政部門登記管理機關予以取締;非法辦學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非法辦學者承擔,其招收的幼兒,由縣教育行政部門監督非法辦學者妥善安置。

  第四十條 縣教育、稅務、價格等部門應當加強對民辦幼兒園財務行為的檢查和監督。對收費不提供合法票據行為的民辦幼兒園依法進行處罰。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幼兒園規章制度10

  1、園長安全工作職責

  主持制定幼兒園安全工作計劃和重大制度措施。布置落實上級提出的安全工作任務和要求。掌握幼兒園安全工作總體情況及存在的問題,督促完善相應措施,及時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落實幼兒園安全工作管理機構和人員,解決工作經費和必需的工作條件。與幼兒園職能部門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明確其工作職責和要求。保證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責任人。幼兒園發生事故時,要立即到達現場,認真組織搶救和善后工作,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處理。

  2、幼兒園領導班子安全工作職責

  建立與本園安全管理工作相適應的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落實職責和經費。建立健全幼兒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幼兒園安全事故預防和事故搶險預案。制定本園安全工作年度計劃,落實年度工作。負責與本園各職能部門簽訂安全責任書,將安全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有關人員,并考核其執行情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排查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并對本校無力解決的問題如實上報主管部門和同級政府。定期排查校園危房,保證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

  3、幼兒園主管安全副園長工作職責

  根據上級部門和幼兒園對安全工作的要求,考慮貫徹實施方案,指導相關部門認真落實。掌握職責范圍幼兒園安全工作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督促有關部門有針對性的制定措施,加強檢查、監控及整改工作。采取多種形式,及時研究安全工作中的問題,總結推廣基層工作經驗,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

  幼兒園發生安全事故時,及時到現場組織搶救工作。

  4、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工作職責

  根據幼兒園工作部署,結合實際把安全工作融入到業務工作中。同時研究、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健全具體的管理制度,把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人頭,使每一位同志都明確自己的職責。而且知道應該怎樣做。組織對制度實施情況進行有效的檢查監督。隨時掌握職責范圍的安全工作動態,并按規定及時上報。依照幼兒園有關規定,實施對職工的獎懲工作。

  5、具體崗位職責

  A、幼兒園教師安全工作職責

  (一)認真執行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切實履行自己的安全工作職責。把幼兒的'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二)注意掌握幼兒動態,及時發現各種安全隱患,并采取相應的方式或者報告。

 。ㄈ┓e極學習,努力提高安全意識,掌握相應知識和技能,主動把有關安全工作內容日常工作中。

  B、押車教師安全工作職責

  (一)押車教師必須提前10分鐘上車,負責安排幼兒入座上車維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車的準備工作。上車時,押車教師清點幼兒人數,讓幼兒站隊上車,沒有教師帶領的幼兒不能上車。接幼兒來園時押車教師要下車接幼兒上車,安排好幼兒的座位。車到園后,幼兒下車,押車教師與本班教師交接,清點本趟車上各班幼兒人數。

 。ǘ┭很嚱處熞訌姺⻊找庾R,提高服務質量,始終和司機保持密切合作,協調一致,對家長、幼兒態度和藹、細心周到,服務熱情。

 。ㄈ┭很嚱處熢陂_車前后及時開關車窗,以保障車內空氣流通,并根據氣候變化為幼兒上下車做到及時增減衣服。

  押車教師要時刻提醒幼兒,幼兒不要將頭手等身體的部分伸出窗外,窗戶不要打開的過大。

  (四)押車教師保證各班聯系單及幼兒園通知單,準時發給家長;并將幼兒服藥準確地帶回交到各班教師手中,保障幼兒及時服藥。

  (五)押車教師要掌握幼兒尤其新入園幼兒的乘車起始、終點,對家長提出的線路更換和正確建議高度重視并及時反映,以便更好地解決而服務于家長。

  (六)押車教師除按家長通知外,還要結合接待室溝通后方能處理幼兒的往返乘車并不準有幼兒漏上或錯上車的事故出現。

  (七)押車教師應守在車門處,守護好乘車的幼兒,杜絕一切不安全因素及其他事故;防止其衣帽、書包和其他東西丟失,圓滿將幼兒送交給家長。

  (八)送幼兒時車要靠邊停,押車教師要先看一下前后是否有車輛,確認無車輛時,教師要先下車后再讓幼兒下車,同時教育幼兒下車后不要奔跑,等車走后再走。

 。ň牛┬熊囃局,不得與司機交談。

  C、校車司機安全工作職責

  (一)愛護車輛,加強檢查、保養,保證車輛的完好狀態,隨時準備執行任務。

 。ǘ┬\囁緳C負責全園乘車幼兒的早晚接送,全心全意為幼兒和家長服務,熟悉行車路線,幼兒接送站名和時間,準時、平穩行車,確保幼兒身心安全。如車輛途中遇到突發問題要及時同有關部門及園領導聯系,采取必要措施,妥善處理。

 。ㄈ┳袷亟煌ㄒ巹t,杜絕交通事故和違章駕駛情況的發生,安全正點接送幼兒。文明行車,非緊急情況不踩急剎車,幼兒坐穩后才開車,不吸煙,行車前不喝酒。

  (四)每次出車前檢查好車況,開車前確定車門已關好,并不得讓幼兒擅自開啟車門。

 。ㄎ澹┰谟變撼塑嚂r,要中速行駛,注意避讓,協助跟車教師做好安全工作。

 。┯變合萝嚂r,切勿將車停在危險處。

 。ㄆ撸嵝臑榧议L和幼兒服務,與接送車教師密切配合,對幼兒耐心照顧,若有家長漏接,司機應將幼兒帶回幼兒園等待,有情況及時向園長報告。

  (八)出車前提前15分鐘做好準備,并負責安排幼兒座位,協助接送車教師記錄考勤,分工合作,做到準確無誤,準時發車。

  D、門衛人員安全工作職責

 。ㄒ唬┴撠熡變簣@的門衛安全工作,嚴防幼兒走失。

  (二)負責外來文件、報刊、雜志、信件等的登記送發,不得有任何遺失;接聽電話,并及時傳達有關人員。

 。ㄈ⿲碓L人員進行登記、詢問、解釋工作,重大問題及時和園領導聯系,嚴禁推銷商品人員入內。

  (四)堅守崗位,幼兒入離園時在門前巡視,防止事故,嚴格掌握幼兒離園開門時間,沒人頂班不能離崗。熟悉火警、匪警、急救電話號碼,會使用滅火栓.

  (五)離開崗位時門要上鎖,未經批準各種車輛均不得入園,嚴格檢查出入車輛所載物品,防止幼兒園的物品丟失。

 。└愫脗鬟_室內外衛生和門衛責任區衛生,及時清理積雪、雨水、雜草等。

 。ㄆ撸┩馊塑、物不能寄存園內。

 。ò耍┴撠煵シ庞變夯顒右魳、教師簽到。

  (九)有權查詢本園職工、外來人員攜帶可疑物品,職工帶公物出門,應有相應的憑證.帶大件物品出園者要查問清楚并做好記錄.

 。ㄊ┘皶r靜園,禁止園外人員在園內逗留和玩耍.

幼兒園規章制度11

  為了強化廣大教職員工的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幼兒安全責任重于泰山,將幼兒安全教育和管理納入到教學管理和一切教育活動中,獎勵先進,鞭策后進,特制訂以下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一、責任界定:

  1、幼兒園校舍安全隱患未及時排除造成幼兒意外傷害事故:幼兒園校舍安全隱患未檢查發現或發現后未及時上報,負責人負全責;上報后未及時采取措施,分管領導負責。

  2、幼兒課堂內和幼兒園組織活動過程中造成幼兒意外傷害事故:任課教師和活動組織者負管理不力之責:幼兒園集體活動,班主任負管理不力之責;體育課或體育活動,任課教師和活動組織者負管理不力之責,教師采取保護措施,但無法抗拒因素出現,另行調查。

  3、幼兒課間休息、課間活動發生幼兒意外傷害事故:帶班教師負教育不力和課間管理不力之責。

  4、在幼兒接送期間發生的事故,帶班教師負全責;在園門口發生的事故,值日教師和門衛,負全責,班主任負教育不力之責。

  5、幼兒擅自離園,在路上發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和幼兒園負責人負責教育不力之責。

  6、幼兒在節假日期間發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和幼兒園負責人負教育不力之責。

  7、幼兒在幼兒園食堂購買飯菜食用后發生中毒癥狀,經檢驗由食堂飯菜引發,食堂管理人員負全責,食堂人員負次要責任。

  8、幼兒因課業負擔過重、受到老師歧視、體罰和變相體罰、諷刺挖苦、教師行為使幼兒心理過于緊張、懼怕等造成幼兒逃學、出走、自殺、心理障礙等,有上述行為的教師負全責。

  9、老師撤離崗位、未按規定到崗、未按幼兒園布置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均視為本教師工作失職。

  10、幼兒園在校內和幼兒園組織的活動中發生重大幼兒傷害事故,或雖發生幼兒輕微傷害事故,但影響較大的.,帶班教師、幼兒園負責人、安全領導小組分管組長均負領導責任。

  11、如發現幼兒傷害事故發生,應立即救治或立即送幼兒到醫院救治。如未及時救治造成幼兒傷害加劇或出現嚴重后果,第一發現人按嚴重違反師德師風處理。

  二、責任追究:

  1、對因教師教育不力、管理不力,造成幼兒輕微傷害事故,幼兒園給予嚴肅批評: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全鎮通報批評;教師本人不得評為本年度各類先進,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稱職。

  2、對因教師失職造成學生傷害事故,全鎮通報批評,教師本人不得評為本年度各類先進,年度考核和職務評聘實行一票否決,扣發學期基本考核獎;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報上級主管部門進一步處理。

  3、負領導責任的幼兒園領導要對全體教師公開檢討,本人不得評為本年度各類先進,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稱職,并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4、對幼兒傷害事故負有一定責任的教師,幼兒園給予嚴肅批評,教師本人不得評為本年度各類先進,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稱職,幼兒園行政集體商議后,酌情扣除部分學期基本考核獎。

  5、幼兒在幼兒園食堂購買飯菜食用后發生中毒癥狀,經檢驗由食堂飯菜引發,食堂管理人員和食堂臨時人員扣發學期基本考核獎,對食堂臨時人員中的責任人作辭退處理。

  6、對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當事人,由上級行政部門調查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幼兒園規章制度12

  1.為使我園安全工作的基礎更加牢固、安全事故得到遏制,最大限度的'保護師幼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能及時傳達省、市、區和上級主管部門安全工作的指示,安排、布置和協調全園安全工作,強化安全教育,增強全園安全意識。特制定安全工作會議制度。

  2.每月初召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討論月安全工作計劃,研究解決安全教育和治安工作的重大問題,分析園內安全工作形勢,布置本月安全工作任務,討論重大隱患整改方案。

  3.定期每周一召開全體教師安全工作會議,學習有關交通安全法規,分析討論典型事故案例,傳達上級安全工作精神,布置安全工作要求,力求做到有安全隱患及時排除、安全措施及早落實、安全工作警鐘長鳴。

  4.定期邀請消防、公安部門來園作講座,強化全園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業務素質。

  5.每年要召開一次安全工作總結表彰會,總結上年工作,提出下年安全工作要點,并表彰在上年工作中涌現出的安全先進集體和個人。

幼兒園規章制度13

  1、 建立教代會制度,教代會有工會主席和群眾選舉產生的教師代表組成,并積極地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2、 每年召開兩次教職工代表大會,園長向教職工作工作報告,大會對園長工作報告及園內的重大事情、決策進行審議,表決。教代會期間有工會組織教職工實提案。園長負責解答。

  3、 教代會負責參與學校的重大決策,(包括人事調動、校舍改造修理的資金使用、大型玩具添置或大額進費使用等)并對行政管理進行監督。

  4、 教代會應該公正、各觀的地對正、副園長工作進行年終評定,并定出獎金的.額度。

  5、 教代會每學期參與與核心人員的民主生活會,對園內干部進行民主評議。

幼兒園規章制度14

  為了更好地規范工會工作,進一步推進學校民主政治建設,構建和諧校園,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學校工會應按期換屆選舉,及時做好新會員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工會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學習有關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2、學校工會委員會實行工會主席負責制,負責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的決議和市教育工會的決定,主持學校工會的日常工作;對學校重大問題提出工會委員會經集體討論的建議;自覺接受學校黨組織的領導,每年至少2次向學校黨組織匯報工作,遇到重大問題應及時匯報。

  3、建立健全工會各項工作制度,及時制定學校工會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相關活動,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落實、有總結。

  4、做好教代會的`日常工作,檢查、督促教代會決議的執行;定期組織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實施民主監督。

  5、對教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師職業道德教育,組織教職工開展教育教學競賽、教育教學改革創新、學習考察及文藝、體育活動;協助學校做好評先評優等工作。

  6、監督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下發的文件規定和要求的貫徹落實。協助和督促學校行政方面做好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工作,辦好教職工集體福利事業,改善教職工生活;關心教職工身心健康,每兩年組織全體教職工體檢一次。

  7、與學校行政組織建立聯系制度,參與協調勞動關系和調節勞動爭議,協商解決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問題。

  8、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管理好工會財產,定期向教職工公布,接受市教育工會和本校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監督。

  9、做好工會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10、學校工會工作考核與學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結合進行。

幼兒園規章制度15

  幼兒園健康教育規章制度一

  1、重視健康教育,通過各種健康教育活動,從小培養幼兒良好的衛生習慣,促進身心健康。

  2、定期更換健康內容,內容力求貼近幼兒生活,形式力求活潑新穎、圖文并茂、淺顯易懂。

  3、將健康教育內容列入教學內容,形象生動的講授各種健康知識。

  4、通過各種形式對家長進行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識,實行家園共同促進。

  幼兒園健康教育規章制度二

  1、保健醫生和保教管理人員通過幼兒園各種會議、園本培訓、發放資料和健康咨詢,對幼兒園教職人員進行疾病防治、健康科普知識教育,培訓護理幼兒和應急救護的技能。

  2、教師和保健醫生通過游戲、教學活動、外出參觀和觀看科教電影等途徑,向幼兒進行衛生保健宣傳和健康教育,培養幼兒自我保護意識、自我保護能力、健康意識和良好的衛生習慣培養。

  3、幼兒園和保健醫生通過家長宣傳欄、幼兒園網站、家長學校講座、家長座談會、發放宣傳資料、電話交流、面對面的咨詢指導等途徑,向家長進行預防幼兒常見病、傳染病、培養幼兒良好衛生習慣的宣傳教育和傳授健康教育經驗。

  幼兒園教育科研規章制度三

  一、大、中、小平行年齡班教研組每周一活動一次,研究活動重點、難點以及教育方法和教具的使用。每周四研究下周教育內容及活動安排并制定計劃。

  二、全園設立教育科研組,每兩周活動一次,主要任務是學習園內外教育信息,改革創新教育方法,承擔對外觀摩任務,提高教學質量。

  三、各班教師根據要求作計劃。教材的選擇,根據本班幼兒的年齡特點和實際水平而定。

  四、教師在備課時間要認真備課,不做與備課無關的事情,按照要求,按時交班級計劃、月主題計劃、周計劃以及教育筆記。

  幼兒園師德宣傳教育規章制度四

  "振興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興教育的希望在教師"。教師的群體素質,特別是教師的職業道德關系到未來的教育發展,關系到民族的振興。正是基于這樣的認識,憑著對國家、民族、幼兒園的高度負責的精神,特制定如下制度:

  1、根據上級指示精神,每學期制定教師師德教育學習計劃。

  2、師德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定期為教師進行師德專題講座。

  3、定期組織教師學習《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行為規范》、《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等相關法律法規。

  4、定期進行師德標兵評選活動。

  5、師德教育要納入教師繼續教育計劃之中。

  6、師德教育要有嚴格考核評估制度。

  7、每學期要有師德建設工作專題總結。

  幼兒園駕駛員教育規章制度五

  一.駕駛員要認真學習到了交通法規,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增強安全意識,按時參加各類安全教育和培訓,嚴格執行行車規則。

  二.車隊要堅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傳達上級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認真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訓,總結推廣先進經驗,不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三.因工作需要,安全教育活動檔案不在分局的駕駛員要自覺參加所在地交警中隊舉辦的安全教育活動。

  四.車隊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認真吸取他人的教訓,警示駕駛員要文明行車,嚴守規則,確保安全。

  五.定期對駕駛員開展業務技能比武競賽,對優勝者給予一定幅度的物質獎勵。

  六.車隊對各類培訓教育要做好臺帳記錄,以便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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