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會計規章制度(通用21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會計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會計規章制度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股份制企業的會計工作,維護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按照規定程序,經批準設立的股份制試點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第三條國務院各業務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在符合本制度統一要求的原則下,可以根據本部門、本地區的具體情況,對本制度作必要的補充規定,并報財政部審批或備案。
企業可根據本制度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訂本企業的會計制度。
第四條企業應單獨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企業發生的經濟業務應按規定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會計報表。企業的會計檔案管理,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二章會計核算一般原則
第五條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六條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帳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季度和月份。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季度、月份均按公歷起訖時間確定。
第七條企業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以外國貨幣計算的,應當折合人民幣記帳,同時登記外國貨幣金額和折合率。
第八條會計記帳采用借貸復式記帳法。
第九條會計記錄必須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及證明經濟業務發生的合法憑證為依據,如實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準確、項目完整、手續齊備、資料可靠。
第十條會計核算必須符合國家的統一規定,做到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一條會計信息必須滿足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需要,滿足有關各方了解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需要,滿足企業加強內部經營管理的需要。
第十二條會計核算方法應當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隨意變動。如有必要變動,應當將變動情況和原因、變動后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在會計報告中說明。
第十三條會計事項的處理必須于當期內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十四條會計記錄必須清晰,并便于理解、檢查和利用。
第十五條收入與其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合,一個會計期間內的各項收入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應當在同一會計期內入帳。
第十六條企業應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記帳,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都不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第十七條各項財產物資應當按照取得或購建時發生的實際成本核算。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帳面價值。
第十八條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僅及于本年度的,應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幾個會計年度的,應作為資本性支出。
第十九條會計核算應當全面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對于影響決策的重要經濟業務,應當分別核算,分項反映,并在會計報告中重點說明。
第三章流動資產
第二十條企業的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或長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運用的資產,一般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企業的各項流動資產應當分類進行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分列項目反映。
第二十一條企業應當設置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應按銀行和信用機構的名稱和帳戶進行明細核算。有外幣存款業務的企業,還應分別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發生的外幣業務,應當將外幣金額折合為人民幣記帳,并登記外國貨幣金額和折合率。所有外幣帳戶的增加減少,一律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人民幣記帳。外幣金額折合為人民幣記帳時,可按業務發生時的國家外匯牌價(原則上采用中間價,下同)作為折合率,也可以按業務發生當月月初的國家外匯牌價,作為折合率。月份終了,企業應將外幣帳戶的外幣余額按照月末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人民幣,作為外匯帳戶的期末人民幣余額。調整后的各外幣帳戶人民幣余額與原帳面余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列作當期財務費用。
現金的帳面余額必須與庫存數相符;銀行存款的帳面余額應當與銀行對帳單定期核對,并按月編制調節表調節相符。
第二十二條短期投資包括能夠隨時變現并準備隨時變現的股票和債券,應當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登記入帳,有市價的并在資產負債表有關項目內注明期末時市價。企業取得的股票,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包括已宣告發放但未支取的股利,應作為應收款記帳,不包括在短期投資實際成本內。本期宣告股票應分得股利、債券利息收入,以及轉讓股票、債券所取得的收入與帳面成本的差額,列入當期損益。
第二十三條應收及預付款按照實際發生額記帳。
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貨款和待攤費用等。
應收及預付款項應按實際發生額記帳,并按照往來戶名、費用種類等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按照規定以應收帳款余額的規定比例提取壞帳準備的,其提取的壞帳準備,計入當期損益。發生的壞帳損失,應沖銷壞帳準備。已經確認的壞帳,以后如果收回,應沖銷壞帳損失。期末壞帳準備與應收款項帳面余額的比例,高于或低于規定的提取比例,應予調整,沖回多提或補提少提的壞帳準備。
壞帳準備應單獨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作為應收帳款的減項單獨反映。
第二十四條存貨包括各類材料、商品、在產品、半成品、在建施工工程、產成品等。
存貨應當按照實際成本登記入帳。
購入的存貨,按買價加運輸、裝卸、保險等費用、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整理挑選費用和所繳納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但商業企業購入的商品可以按照買價和所繳納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施工等企業發生的采購保管費,可分配計入購入材料的實際成本。
自制的存貨,以制造過程中的各項實際支出作為實際成本。
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的存貨,以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運輸、裝卸和保險等費用作為實際成本;或以加工前商品的進貨原價、加工費用和應負擔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
股東投入的存貨,按照評估并被確認的價值入帳。
盤盈的存貨,按照同類存貨的實際成本入帳。
接受捐贈的存貨,按照捐贈實物的發票、報關單、有關協議以及同類實物的國內或者國際市場價格等資料而確定的價值入帳。
按照計劃成本(或售價,下同)進行存貨核算的企業,對存貨的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之間的差異,應當單獨核算。
第二十五條領用或發出的存貨,按照實際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進先出、加權平均、移動平均、后進先出或者分批實際等方法確定其實際成本;按照計劃成本核算的,應當按期結轉其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低值易耗品和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周轉材料等在領用后,可以采用一次攤銷、五五攤銷或者分期攤銷等方法進行攤銷。企業于投入生產經營時一次大量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可以作為待攤費用分期攤銷。
第二十六條存貨應當定期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盤點情況如果與帳面記錄不符,應當于查明原因后按時進行會計處理,一般在年終結帳前處理完畢。
盤盈的存貨,應當相應沖減有關成本、費用;盤虧或者毀損的存貨,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應當相應計入有關成本、費用,其中,由于自然災害造成的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四章長期投資
第二十七條企業的長期投資,包括向其他企業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資金以及購入的在一年內不能變現或不準備變現的股票和債券。長期投資應當單獨進行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項目反映。
第二十八條向其他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支付或確定的金額記帳。
股票投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款項記帳。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含有已宣告發放的股利的,應將這部分股利金額列作應收款;實際支付的款項扣除應收股利后的差額,列作長期投資。
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如占該企業資金總數半數以上的,長期投資應按權益法記帳,并按本制度第七十三條的規定,編制合并會計報表。企業采用權益法記帳時,長期投資帳戶要反映出它所擁有的接受投資單位凈資產份額及其變化。對接受投資單位股東權益的增加(或減少),要按持股比例計算出本企業所擁有的權益增加(或減少),記入長期投資帳戶;從接受投資單位分得的股利,則沖減長期投資帳戶。
債券投資,按照實際支付的款項記帳。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含有應計利息的,應將這部分利息金額單獨記帳。
溢價或者折價購入的債券,其實際支付的款項(扣除應計利息)與債券面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債券存續期間內攤銷。
資產負債表反映庫存股票和債券時,有市價的,應在有關項目內注明期末時市價。
第二十九條長期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利息,作為投資收益,計入利潤總額;收回長期投資大于或小于長期投資的帳面價值的差額,作為投資損益。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記帳的,接受投資單位股東權益的增加(或減少)均應作為投資收益(或損失)處理。
第五章固定資產
第三十條企業擁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的限額以上的勞動資料,作為固定資產進行核算。
第三十一條固定資產應按原價登記入帳,企業應按下列規定,確定固定資產原價:
購入的固定資產,按照雙方協議價或合理估價加上支付的包裝費、運輸費和安裝成本等的價值記帳;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在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記帳;
其他單位投資轉入的固定資產,應按投出單位的帳面原價記帳,按評估確認的價值作為固定資產凈值,如評估確認的固定資產凈值大于投出單位帳面原價的,以評估確認的數字作為固定資產原價;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確定的設備價款、發生的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支出記帳;
在原有固定資產的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原固定資產的價值,加上由于改建、擴建而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記帳;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記帳;
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捐贈固定資產的發票、報關單、有關協議以及同類固定資產的國內或者國際市場價格等資料而確定的價值記帳;
企業用借款購建固定資產,在購建期內發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外幣折合差額等,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三十二條企業應按國家規定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企業提取的折舊,記入成本、費用,不得沖減股本。
第三十三條企業一般應根據月初在用固定資產的帳面原價和月折舊率,按月計算折舊。月份內開始使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算折舊;月份內減少或停用的固定資產,當月照計折舊,從下月起停計折舊。
固定資產折舊足額(即已提足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殘值+預計清理費用)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補提折舊。
第三十四條報廢或轉讓的固定資產的變價凈收入(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原價減累計折舊)的差額,作為企業的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處理。
第三十五條企業對固定資產至少每年實地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毀損的固定資產,應當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批準后進行處理,發生的損益列作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第三十六條企業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和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應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六章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
第三十七條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商譽等。
第三十八條企業取得的無形資產應按下列規定入帳:
股東投入的無形資產,應按評估確認的價值入帳;
購入的無形資產,應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入帳;
自行開發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照在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成本入帳。
第三十九條各種無形資產應在受益于企業時,按照規定的無形資產有效期限分期平均攤銷。沒有規定期限的,按照預計的受益期限平均攤銷;預計受益期限無法確定的,按照不少于十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攤銷。無形資產期末未攤銷余額,應在會計報表中單獨列示。
第四十條其他資產包括開辦費及長期待攤費用。
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辦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籌辦人員的工資、差旅費、職工培訓費等。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除開辦費以外的其他費用。
第四十一條企業的開辦費應單獨核算,并從開始生產、經營當月起分期攤銷,攤銷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企業的長期待攤費用應單獨核算,在費用項目的受益期限內分期攤銷。
第七章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第四十二條企業的流動負債是指將在一年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應付工資、應交稅金、應付股利、其他暫收應付款項以及預提費用等。
按照國家規定從成本、費用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應視同流動負債進行核算;從所得稅后利潤中提取的集體福利基金,應作為股東權益,單獨核算,不作為流動負債處理。
第四十三條企業各種流動負債應籌措資金按期償還,如發生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可按規定程序經批準后轉作營業外收入。
各項流動負債應按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預收貨款、應交稅金、應付股利、其他應付款、預提費用、職工福利基金等分別核算,在會計報表上分別列示。
第四十四條長期負債是指償還期在一年以上的債務,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應付引進設備款,以及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款等。
第四十五條長期負債應以實際發生額記帳,長期負債的利息以及外幣的折合差額,均應與其相關的債務本金一并記入同一帳戶。支付的長期負債利息和外幣折合差額,與購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有關的,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應當計入有關資產的購建成本;其他利息和外幣折合差額,作為當期費用處理。
第四十六條各項長期負債應按長期借款、應付債券、其他長期應付款等分別核算,在會計報表中分項列示。將于一年內到期償還的長期負債,在會計報表中應作為一項流動負債,單獨反映。
第八章股東權益
第四十七條股東權益是指股東對企業凈資產的權利,企業的凈資產(即企業的全部資產減全部負債后的凈額)屬股東權益,包括股本、公積金(包括盈余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集體福利基金、未分配利潤等。
第四十八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應在核定的資本總額及核定的股份總額范圍內發行股票取得。企業發行股票應于收到現金及其他資產時,登記入帳,并按股票種類及股東單位或姓名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核定的資本總額、股數、每股面值以及已認股本等,應在備查簿中詳細記錄。
如由國營企業改組為股份制企業,應按資產評估確認的價值調整原企業的帳面價值和國家資金,并按調整后的凈資產換取的股份總數和每股票面價值的乘積作為股本入帳,如有差額,應作為超面額發行溢價收入處理。
企業發行的股票,應按其面值登記股本帳戶,超過面值發行取得的收入,其超過面值部分,應記入公積金帳戶。委托其他單位發行股票支付的手續費或傭金、股票印制成本等,溢價發行的,從溢價中抵銷;無溢價的,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在企業經營期內分期攤銷。
第四十九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本,應按股東實際繳入的出資額入帳,并按各股東進行明細核算。以現金投資的,應以實際收到或者存入企業開戶銀行時的金額入帳;以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以評估確認的價值在驗收后入帳;以專有技術、專利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投資的,應以評估確認的價值和協議、合同規定的日期入帳。因采用收購合并方式取得投資所形成的商譽,應按協議的投資額同被并入單位凈資產的差額入帳。
第五十條企業股本除下列情況外,不得隨意變動。
符合增資條件,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增資的,在實際取得股東的出資時,登記入帳,并按第四十八、第四十九條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企業按法定程序報經批準減少注冊資本的,在實際發還股款或注銷股本時,登記入帳。采用收購本企業股票方式減資的,在實際購入本企業股票時,登記入帳。
企業應將因減資而銷除股份、發還股款或注銷每股部分金額以及因減資需更換新股票的變動情況,在股本帳戶的明細帳及有關備查簿中詳細記錄。
股東按規定轉讓其出資的,企業應于有關的轉讓手續辦理完畢時,將出讓方所轉讓的出資額,在股本帳戶有關明細帳戶及各備查記錄中轉為受讓方。
第五十一條企業的公積金應單獨核算,公積金分為盈余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其中,盈余公積金分為法定盈余公積金和任意盈余公積金,應分別設置明細帳戶進行核算。
企業應按照規定,從交納所得稅后的利潤中提取盈余公積金,自利潤分配帳戶轉入公積金帳戶。
接受現金或者實物捐贈,應在收到現金或實物時,作為資本公積金入帳。
企業超過股票面額發行所得的溢價額,應作為資本公積金,按第四十八條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第五十二條企業的盈余公積金可以用于彌補虧損。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也可以用盈余公積金分派股利。公積金可以轉增資本。
用于彌補虧損的盈余公積金,應自公積金帳戶轉入有關利潤分配帳戶;用于轉增資本的公積金,應自公積金帳戶轉入股本帳戶;用于分派股利的盈余公積金,應自公積金帳戶通過利潤分配帳戶后,再轉入應付股利帳戶。
第九章成本和費用
第五十三條企業的成本、費用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種耗費。
第五十四條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耗用的各項材料,應按實際耗用數量和帳面單價計算,列入成本、費用。
企業應根據國家規定股份制企業實行的工資形式,以及企業的工時、產量記錄等,計算職工工資,計入成本、費用。
企業應根據國家規定計算提取職工福利基金計入成本、費用。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各項費用,應以實際發生數計入成本、費用。凡應由本期負擔而尚未支出的費用,作為預提費用計入本期成本、費用;凡已支出,應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負擔的費用,應作為待攤費用,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企業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以及商業企業的進貨費用,應直接計入營業損益;其他費用應按成本核算對象計入成本。凡能直接計入成本核算對象的費用,應直接計入,不能直接計入成本核算對象的費用,應分配計入。
第五十五條企業應根據本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確定適合于本企業的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項目和成本計算方法。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項目以及成本計算方法一經確定,不得任意變更,如有變更,應經董事會同意并報送當地財稅機關備案,并在會計報告中加以說明。
第五十六條銷售費用包括在銷售商品以及提供勞務中發生的應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代銷手續費和廣告費,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的職工工資、福利費、業務費等費用。
管理費用包括企業的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發生的費用,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包括行政管理部門職工工資、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和差旅費等)、工會經費、待業保險費、董事會費、聘請注冊會計師和律師費、咨詢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職工教育經費、研究開發費、提取的壞帳準備等。
財務費用包括利息凈支出、匯兌凈損失和銀行手續費等。
商業企業進貨費用包括企業在進貨過程中發生的應當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和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等。
第五十七條企業必須分清本期成本、費用和下期成本、費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預提和攤銷費用。生產企業必須分清各種產品成本的界限,分清在產品成本和產成品成本的界限,不得任意壓低或提高在產品和產成品的成本。
第五十八條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商業企業的進貨費用,應分別進行核算。并按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項目或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商業企業的進貨費用,在利潤表中應分別列項反映。商業企業的上述四項費用,也可以合并核算,在報表上合并為流通費用項目予以反映。
第十章營業收入
第五十九條營業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等經營業務中實現的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第六十條企業應按下述規定確認營業收入實現,并將已實現的收入按時入帳,計入當期損益。
銷售商品的收入應于商品已經發出、商品的所有權已自賣方轉移給買方,收到貨款或取得收取貨款的證據時,確認營業收入實現。
長期合同工程(包括勞務),應按完成合同法或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利息收入,應根據尚未收回的本金和適用的利率,按計息時間計算確定營業收入的實現。
第六十一條企業實現的營業收入,應按實際價款記帳。企業當期發生的銷售退回,不論是屬于本期還是以前期間銷售的,都應沖減當期的營業收入。
第六十二條企業各項營業收入,應分別核算,在利潤表中按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分項反映。同時經營幾種主營業務的企業,應將每種基本業務的營業收支在主營業務收支明細表中分別列示。
企業本月實現的營業收入,應全部記入本月帳內,并相應計算結轉本月營業收入有關的營業成本、稅金、費用。但這些成本、稅金、費用應單獨核算,在會計報表上單獨反映,不得抵減營業收入。
第十一章利潤及利潤分配
第六十三條企業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經營的財務成果,包括營業利潤、投資收益和營業外收支凈額。
營業利潤是指營業收入減去營業成本和營業費用(包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商業企業還包括進貨費用),再減去營業收入應負擔的稅金后的數額。
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對外投資取得的利潤、股利、利息等,扣除發生的投資損失后的數額。
營業外收支凈額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減去各項支出后的數額。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收益、罰款凈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序經批準后轉作營業外收入的應付款項等。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處理固定資產損失、非常損失、職工勞動保險費支出等。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應當分別核算,并在利潤表中分列項目反映。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還應當按照具體收入和支出設置明細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第六十四條企業一般應當按月計算利潤。按月計算利潤有困難的企業,經批準,可以按季或者按年計算利潤。
第六十五條企業實現的利潤,應在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后(應在不超過規定的彌補期限之內),按照國家稅收規定計算繳納所得稅。企業應交未交的所得稅,應作為應付款項單獨核算。
第六十六條按照規定,企業所得稅后利潤應按下列順序分配:
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指超過用所得稅前的利潤抵補虧損的期限后,仍未補足的虧損)。
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按本規定第五十一條規定進行核算。
提取公益金。企業提取的公益金,用于集體福利。在會計上應單獨核算,在會計報表中單列項目反映。
企業實現的利潤,在計算應交所得稅、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公益金后的余額,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為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分配。分配順序如下:支付優先股股利;經股東會決議,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支付普通股股利。決定分配給普通股股東的股利,應按各普通股股東持有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已分配但尚未交付股東的股利,應當作為應付款,轉入應付股利帳戶。
第六十七條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在扣除已分配給股東的利潤和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后的余額,為未分配利潤,可留待以后年度進行分配。企業如發生虧損,可以按規定由以后年度利潤進行彌補。企業未分配的利潤(或未彌補的虧損)應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項目反映,作為股東權益的加項或減項。
第六十八條企業年終結帳后發現的以前年度會計事項的處理錯誤,包括會計政策重要改變和會計處理重要錯誤,應在當年有關帳戶中作相應調整。如果涉及以前年度損益的,應在利潤分配帳戶核算,不作為本年損益處理。
第六十九條企業實現的利潤和利潤分配應分別核算,利潤構成及利潤分配各項目應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企業應交所得稅、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金、公益金、分配的優先股股利、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積金、分配的普通股股利以及年初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虧損)、上年利潤調整數、期末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虧損)等,均應在利潤分配表中分別列項予以反映。
第十二章會計科目和會計報告
第七十條企業使用的會計科目名稱、內容和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種類、格式,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
企業的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
企業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增加或減少規定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項目,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的報表由企業自行規定。
第七十一條企業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包括:
1、資產負債表;
2、利潤表;
3、財務狀況變動表;
4、有關附表。
第七十二條企業會計報表應按月或按年報送當地財稅機關、開戶銀行、主管部門。企業進行股份制試點期間還應抄報體改部門一份。有限責任公司的會計報表應分送給各投資單位。股份有限公司的會計報表還應在股東會議召開二十日之前備置于公司辦公處所,供股東查閱。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應按財政部有關規定公告有關報表文件。
月份報表應于月份終了后六天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在年度終了后四個月內報出。
第七十三條企業對其他企業的投資如占該企業資金總額半數以上的,應編制合并會計報表。企業的合并會計報表應隨同企業會計報表一并報送。如果其中某些接受投資企業經營內容獨特,單獨反映會計報表更為有用的,也可以不予合并,但應將其會計報表附于企業合并會計報表之后。
合并報表應在抵消了有關項目之后編制,一般應當抵消下列項目:
投資企業的投資和被投資企業相應的資本;
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和被投資企業向投資企業支付的股利;
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相互持有的債券,即一方為債權,一方為債務的,應將這類債券持有數與發行數相互抵消。持有債券企業的利息收入,也應與發行債券企業的利息費用相抵消;
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間的應收票據和應付票據,應收帳款和應付帳款,以及應收股利和應付股利等應收、應付款項;
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間的購貨、銷貨業務,應消除由此產生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以及存貨項目中所包含的利潤。
如果投資企業未擁有被投資企業的全部股權,則合并報表要反映出少數股權。
第七十四條企業報送年度會計報表應附送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
1、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
2、盈虧情況及利潤分配情況;
3、資金周轉情況;
4、股本結構及其變動情況;
5、主要稅費的繳納情況;
6、會計核算和會計報告方法的變更;
7、資產承諾事項和年度結帳后至報表報出前發生的重要事項;
8、其他財務會計方面需要說明的問題。
財務情況說明書,要求全面詳細,有情況、有分析、有建議。
企業向外報送的年度會計報表,應當由企業行政領導人、總會計師、會計機構負責人和會計主管人員簽署。
第十三章查帳
第七十五條企業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聘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對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和會計帳目進行查帳驗證,并出具查帳報告。
第七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各投資方于認為必要時,也可以要求自行聘請注冊會計師對企業的帳目進行檢查,所需費用由聘請方自行負擔。
第七十七條向境外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國投資者可以聘請中國或者外國的注冊會計師查帳,費用由外國投資者承擔。但聘請的外國注冊會計師的工作機構需系在中國設有常駐代表機構的會計公司。
第七十八條企業應向查帳人員提供所需要的憑證、帳簿和其他有關資料,回答查帳人員提出的詢問,對有關事項作出解釋。查帳人員應負責保密。
第十四章終止與清算
第七十九條企業營業期限屆滿或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及其他原因宣布終止,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成立清算組,對企業進行清算。
第八十條清算組應對企業的財產、物資、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和計算依據,處理企業未了結的業務、收取企業債權、向股東收取已認繳而未繳納的股金、清算納稅事宜、償還企業債務、處分企業剩余財產、代表公司進行民事訴訟活動。
第八十一條企業辦理清算所發生的清算費用應優先從企業現存的財產中支付。
第八十二條清算費用及清算損益應當單獨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項目反映。
清算費用包括清算期間發生的法定清算組成員的酬勞、公告費用、咨詢費用、訴訟費和利息凈支出等。清算損失包括清算中發生的財產盤虧、財產重估損失、財產變現損失以及無法收回的債權等。清算收益包括清算中發生的財產盤盈、財產重估收益、財產變現收益和無法歸還的債務等。
清算終了,清算收益減去清算費用和清算損失后的差額,為清算凈損益,在依照稅法規定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后,應當視同利潤依法繳納所得稅。
第八十三條企業清算后的剩余財產,應區別下列情況處理:
如為有限責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按投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如為股份有限公司,按下列順序進行分配:
1、按優先股股份面值對優先股股東分配;如不能全額償還優先股股金時,按各優先股股東所持比例分配。
2、按各普通股股東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企業開始進行清算,應當視作會計年度終了,按照本制度第十二章的規定,編制和報送會計報表。清算期間跨年度的企業,應當于年度終了編制資產負債表和清算費用及損益表。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提出清算報告。企業提供的清算報告及清算期間的會計報表等,應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進行審查,并出具證明方為有效。
第十五章附則
第八十四條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本制度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
第八十五條本制度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會計規章制度 2
第一條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統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更好地為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根據和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按規定應當建賬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管理會計檔案。
第三條各級人民財政部門和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共同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四條各單位必須加強對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第五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一)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二)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三)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四)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第六條各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會計機構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會計機構保管一年,期滿之后,應當由會計機構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統一保管;未設立檔案機構的,應當在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機構應當會同會計機構和經辦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第七條各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
第八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類。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九條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所列期限執行。各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辦法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可以比照類似檔案的保管期限辦理。
第十條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一)由本單位檔案機構會同會計機構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二)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三)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檔案機構和會計機構共同派員監銷。國家機關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同級財政部門、審計部門派員參加監銷。財政部門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同級審計部門派員參加監銷。
(四)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第十一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正在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第十二條采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單位,應當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
具備采用磁帶、磁盤、光盤、微縮膠片等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條件的',由國務院業務主管部門統一規定,并報財政部、國家檔案局備案。
第十三條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和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終止單位的業務主管部門或財產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關檔案館代管。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四條單位分立后原單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由分立后的存續方統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單位分立后原單位解散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經各方協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檔案館代管,各方可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單位分立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務相關方保存,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單位因業務移交其他單位辦理所涉及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原單位保管,承接業務單位可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對其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務承接單位保存,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五條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解散或一方存續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合并后的單位統一保管;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仍應由原各單位保管。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期間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在辦理竣工決算后移交給建設項目的接受單位,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七條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的,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內容。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單位負責人負責監交。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
第十八條我國境內所有單位的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出境。駐外機構和境內單位在境外設立的企業(簡稱境外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按照本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十九條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應當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不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部門、檔案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業務主管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可以根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具體情況,制定實施辦法,報財政部和國家檔案局備案。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自1999年1月1日起執行。1984年6月1日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發布的自本辦法執行之日起廢止。
公司會計規章制度 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會計電算化的管理,保證會計數據的真實、完整、安全,以及會計電算化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工作效率,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法規及蒙牛公司的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各分、子公司的會計電算化工作,應當符合本制度的規定。
第三條各分、子公司應當依據法律、法規及本制度的規定,加強會計電算化工作的管理,保證會計電算化工作的順利實施。
第二章電算化崗位職責
第四條公司實施財務電算化后,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應作如下劃分:電算主管、數據錄入員、審核記賬員(可由電算主管兼任)、系統維護員、數據管理員、數據分析員等崗位。各公司財務部門可根據自身情況,對上述崗位作適當調整。
1、電算主管一般由財務部長或經財務部長授權的核算主管擔任。
2、數據錄入員由負責具體業務的相關財會人員擔任,但系統維護員不得兼任數據錄入的工作。
3、審核記賬由負責憑證或票據等審核及登帳的人員擔任,但系統維護員不得兼任審核記帳的工作。
4、系統維護員由具有網絡維護經驗的人員擔任,但電算主管不得兼任系統維護工作。
5、數據管理員由會計檔案保管人員兼任。
6、數據分析員可由電算主管或負責財務分析的財務管理人員兼任。
第五條 電算化主管崗位職責:
(一)職責內容:
1、全面負責本公司會計電算化的工作,并對軟件的正常運轉及數據的真實、安全負責。
2、組織制定和實施本單位會計電算化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
3、根據會計制度和本單位的核算要求,建立適合本單位的會計電算化操作流程及核算方法。
4、負責對計算機輸出的帳、證、表等數據進行審查,確保帳帳、帳證、帳表核對相符,各業務模塊與總帳模塊核對相符。
5、根據本公司財務部門的實際情況,合理分配電算化各崗位的操作權限。
6、會計電算化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任職條件:
1、財經類大專以上學歷,國家會計師以上資格。
2、大中型企業從事財務核算與管理工作三年以上,能熟練應用計算機進行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3、具有較強的組織、溝通與協調能力,有一定的團隊組織管理經驗,初級以上英語水平。
第六條 數據錄入員崗位職責:
(一)職責內容:
1、負責原始單據的錄入及機內記賬憑證的編制,做到內容完整、數據準確、科目正確、摘要簡明規范,所制憑證符合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
2、有核算業務發生,須及時錄入或制作機內憑證,不得積壓。
3、負責對所錄入單據和生成憑證的正確性進行校驗。
4、負責打印所生成的憑證或報表,簽章后連同原始憑證或其他有關資料,傳遞到電算主管或審核記帳員處審核。
5、執行會計電算化其他規章制度規定的職責
(二)、任職條件:
1、具有財經類大專以上學歷,國家助理會計師以上資格,或會計學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2、能熟練操作計算機,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初級以上英語水平。
第七條 審核記賬崗位職責:
(一)職責內容:
1、負責對已錄入計算機內的憑證或數據、打印輸出的憑證或報表以及原始憑證的完整性、正確性進行審核,確保入賬數據完整、正確。
2、負責合法憑證、數據的審核、過帳工作,審核時如發現錄入或其他錯誤,應通知錄入人員修改,待修改后再行審核。
3、執行會計電算化其他規章制度規定的職責。
(二)任職條件:
1、具有財經類大專以上學歷,國家會計師以上資格;或會計學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從事會計工作二年以上。
2、能熟練操作計算機,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初級以上英語水平。
第八條 系統維護員職責:
(一)職責內容
1、負責對會計電算化硬件和軟件故障進行及時處理,確保會計電算化工作的正常運轉。
2、按制度規定做好財務數據的備份及電腦病毒的防御工作。
3、定期檢查硬件設備和軟件運行情況,如有異常應及時處理,并做好詳細記錄。
4、除實施特殊數據維護外,未經電算主管同意,不得打開數據庫操作,更不允許修改數據庫結構。
5、負責軟件的安裝、調試和新上崗人員的培訓工作。
6、執行會計電算化其他規章制度規定的職責。
(二)任職條件:
1、專科以上學歷,會計電算化、計算機應用專業畢業。
2、從事網絡維護或會計電算化工作二年以上,熟悉網絡操作系統和大型數據庫系統的維護。
3、溝通、協調能力較強,初級以上英語水平。
第九條 數據管理崗位職責
(一)職責內容:
1、按規定的期限,向相關人員催交各種備份數據及存檔資料。
2、做好備份光盤以及打印輸出的帳、證、表的日常管理工作,對數據的安全和保密工作負責,不得擅自出借。
3、按有關制度規定負責光盤、資料的定期歸檔工作。
4、負責機內上機日志的打印、裝訂和歸檔工作。
(二)任職條件:
1、具有財經類大專以上學歷,國家助理會計師以上資格,或會計學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2、溝通協調能力較強,初級以上英語水平。
第十條 數據分析崗位職責
(一)職責內容:
1、負責對電算化財務數據進行分析,并為決策者提供管理數據。
2、在經電算化主管授權同意的情況下,將統計、歸納、分析得出的各種數據打印輸出。
3、不得修改或篡改任何原始數據,不得將分析數據透露給無關人員。
4、會計電算化其他規章制度規定的職責。
(二)任職條件:
1、財經類大專以上學歷,國家會計師以上資格,或會計學本科以上學歷。
2、大中企業從事財務核算與管理工作二年以上,能熟練應用計算機進行日常工作。
3、具有較強溝通與協調能力,初級以上英語水平。
第三章 電算化上機操作制度
第十一條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上機操作,須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財政部門統一簽發的《會計電算化培訓合格證書》。
第十二條電算主管、數據錄入員、系統維護員、審核記帳員、數據分析員和經授權的其他人員有權上機操作,非指定及未授權人員不得上機操作,以保證數據的.安全。
第十三條電算化操作人員必須對自己的口令或密碼保密,口令或密碼應經常修改、更換,以防泄密。上機操作時,操作人員必須使用自己的真實用戶名,除征得本人及電算化主管同意外,嚴禁盜用他人姓名和密碼上機操作。電算主管須根據工作需要,對操作人員合理授權。
第十四條上機操作人員不能擅自修改他人制作的機內憑證及原始單據,如發現錯誤應立即通知電算主管或制單人員。
第十五條未經電算主管同意,一切外來軟件不得裝機運行,禁止在計算機上使用游戲軟件,嚴禁修改、刪除、拷貝硬盤上電算化系統的目錄文件,在軟件運行過程中,一旦出現運行不正常的情況,上機操作人員應及時通知電算主管或系統維護員,不準擅自處理。
第十六條操作人員應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上機操作,操作完畢應及時退出系統,以防非授權人員上機操作。
第十七條上機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會計電算化的各項規章制度,對于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電算主管有權提醒注意和制止,直至取消操作權。
第四章電算化數據備份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財務數據的備份工作由系統維護員完成,每日運行財務軟件前,必須啟動軟件自帶的自動備份功能。
第十九條只要當天進行了數據錄入及處理,工作完畢后應及時進行數據備份。
第二十條 系統維護員在進行任何維護操作前均應先做好數據備份的工作,以防誤操作毀壞財務數據。
第二十一條 每月結賬后要及時在硬盤和光盤上做兩套相同數據備份,備份光盤須放置在專用的盤盒內,并作好必要標識,交數據管理員作為檔案資料保管。
第五章電算化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系統維護員在每次啟動服務器時,必須先打開ups(不間斷電源),以避免意外斷電造成數據丟失。
第二十三條 服務器及客戶機要安裝正版殺毒軟件,系統維護員必須每星期對病毒庫進行升級,網絡系統運行后要激活殺毒軟件自帶的實時監控系統,以防電腦病毒對電算化系統進行攻擊。
第二十四條 系統軟件的日常維護只能由系統維護員來進行,所有上機操作人員不得對已安裝并投入使用的軟件程序進行刪除、重裝等操作,電算化軟件的升級由計財管理中心統一安排,各公司財務部門未經許可不得自行升級。
第二十五條 會計電算化專用硬件設備由各公司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和使用,計算機及其附屬硬件須保持清潔,系統維護員應不定期(每周至少一次)對系統硬件設備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第二十六條 各分、子公司的電算化主管在金蝶財務軟件和winserver操作系統中都必須具有系統管理員的操作權限,系統維護人員除了在winserver操作系統和金蝶財務軟件的中間層中具有系統管理員的權限外,財務軟件的其他各業務系統只能具有查看權,不能具有增刪及修改的權限。財務電算化各相關崗位(包括系統維護員)的操作權限必須由電算主管統一授予,為了防止他人盜用密碼上機操作,電算主管、系統維護員以及其他崗位的電算化操作人員應視情況需要隨時變更自己的上機密碼。
第二十七條 為了確保計算機不受病毒干擾,財務局域網嚴禁使用任何外來軟盤及光盤,客戶機上的軟驅及光驅須全部屏蔽掉,財務數據的傳遞使用計財中心統一購買的u盤,系統維護員從服務器上拷貝數據前必須清空u盤中殘留的數據,防止病毒感染服務器。
第二十八條 服務器硬盤嚴禁設置共享,如因系統維護需要暫時設置了共享,系統維護員在完成維護工作須及時取消。
第二十九條 系統維護員可根據數據備份量和硬盤剩余空間的大小每隔一段時間(如半年或一年以上)清理一次硬盤備份,以利于提高機器的利用率和運行速度,但沒有做過備份的硬盤數據不得刪除。
第三十條 系統維護員應不定期(每周至少一次)對服務器及客戶機進行病毒檢測,專用u盤向服務器拷貝數據前必須先殺毒,如發現感染病毒,維護員應及時采取措施清除病毒,防止病毒蔓延。
第六章 電算化檔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條 嚴格執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第三十二條 電算化會計檔案,包括存儲在計算機硬盤中的會計數據、存儲在光盤上的會計數據和計算機打印出來的書面形式的會計數據。對會計電算化文件、資料、軟件、備份應當建檔管理,管理方式視同會計檔案。
第三十三條 電算化會計資料的輸出:
1、記帳憑證即時打印
2、現金、銀行日記帳每月結帳后打印一次。
3、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每月結帳后打印一次。
4、科目匯總表每月結帳后打印一次。
5、總分類帳和各種明細分類帳
公司會計規章制度 4
1、參與制訂公司中長期發展戰略;根據總體發展戰略制訂財務戰略;
2、利用財務核算與會計管理原理為公司經營決策提供依據,協助總經理制定公司戰略,并主持公司財務戰略規劃的制定;主持對重大投資項目和經營活動的風險評估、指導、跟蹤和財務風險控制;
3、財務報表的審查;全面負責公司財務工作;
4、負責公司與金融機構、投資機構聯系,尋找融資資本,全面規劃融資項目;
5、輔助總經理制定投、融資發展戰略規劃、年度經營計劃,并向總經理提供相關的解決方案;
6、協助總經理進行投資業務管理,優化項目結構,提高投資回報率,保障公司戰略發展目標的達成;
7、負責組織完成引進戰略投資者、資產重組、并購、信托等投資事宜;
8、負責進行項目的'投資談判、簽約等工作;
9、負責投資方案和投資報告的審核;
10、負責拓展并維護公司與資本市場的關系。
公司會計規章制度 5
一、為規范我公司財務行為和財務管理制度,有效運作資產,積極增收節支,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嚴格按公司法、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會計準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業務,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據公司管理會計核算的具體要求設置公司財務部,內設財務會計,出納員,責任明確,分工協作,共同搞好企業財務工作。
三、公司內部建立必要的內部稽核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對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進行登記。
四、公司財會人員應忠于職守,堅持原則,正確進行會計核算與監督。
五、本公司遵守國家有關現金管理的規定和銀行結算辦法,建立現金管理辦法。
六、財務部對各種應收款及預付款加強核算、管理,控制限額,確定回收時間,確保企業管理循環和周轉及時清算和催收。
七、嚴格流動資金管理,確定最佳現金余額,避免現金閑置,保證現金安全。不準將公司收入的現金直接支付,坐支現金,職工的工資、福利、津貼用現金結算,其他結算必須用轉帳結算。
八、公司職工有困難需要借款的',借款人填寫借款單,注明個人用途,公司給予不超過個人二個月的工資為借款依據,并且及時還清借款,否則下次不予借支。
九、公司對出差人員給予一定的借款,借款的金額由經理核定批準。在返回公司3天內報銷差旅費。
十、參與制定本公司經營管理財務計劃,資金管理,收支計劃,分析考核預測經濟成果,嚴格收支范圍,認真審核費用支出,凡支出款項必須有經理簽字。
十一、公司應定期對會計人員進行崗位培訓,財務人員必須每二年培訓一次,跟上新形式下財務核算的要求。市場推廣人員薪資標準一。工作職責在公司指定場所(地鐵商鋪、商廈、辦公樓、賣場等)按照公司市場推廣操作流程進行市場推廣活動。
公司會計規章制度 6
一、庫存現金管理
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并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1、不準用“白條”入帳。
2、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3、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4、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5、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6、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7、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 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 應盡快解決。
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后,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1、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于業務發生后及時報銷,每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于每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2、 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 內部牽制:
1、 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2、 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 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公司會計規章制度 7
一、目的
1、為簡化支出審批手續,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財產。
二、適用原則
部門經理可適當的將其權限或部份權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權給其副經理或部門主管等。
三、審批程序
1、報銷:
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
四、審批內容
1、購買日常辦公用品、計算機的.外設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計劃,由使用人提出申請,填寫采購單據,報公司總經理審批核準,交由采購部門進行采購。
2、參展/會費:由經辦人隨借款單附上邀請函與蓋章完全的參展申請表復印件,由部門經理審批,財務部審核付款。本地展會原則上不得支付會務費;外地展會如在參展費中包含會務費用的,必須注明人數與明細并履行上述審批手續。凡批準住會,予以報銷往返車票與會務費;不住會的,報銷車票與差旅補助。
3、凡是參加境外展覽會,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公司總經理提交專項申請報告,注明參展必要性、參展人數、費用預算等。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4、差旅費: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計劃,應注明出差地點、事由、時間、人數、由部門經理審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經理簽字后交財務付款。各部門經理憑出差報告先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須提前書面請示總經理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5、工資、獎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準每月考勤,財務部編制發放表,經理簽字確認,并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財務發放。
6、業務費用:業務費用包括業務交通費(含油費、保養費、過路費、搬運費)、快遞費、禮品費及業務招待費。經總經理批準的業務費用由部門經理審批;
公司會計規章制度 8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財務印章的管理,加強對財務事項的監控力度,防范財務管理風險,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財務印章管理遵循“明確責任、嚴格審批、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原則。
第三條財務印章的分類:
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對外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關部門備案的印章。包括財務專用章、法人章、發票專用章;
對內專用財務印章:僅供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括現金收、付訖章,支票收、付訖章,銀行收、付訖章、個人人名章、稽核章、已開發票章和作廢章等。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分、子公司及其所屬分支機構財務部。
第一章財務印章的管理
第五條集團財務中心負責印章的監督管理工作,并不定期檢查各公司財務印章的使用及管理情況。
第六條各公司財務部設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印章。
財務印章必須由責任心強、能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作風正派的人員負責保管;
銀行預留印鑒必須分別保管。一般情況下,財務專用章由財務負責人保管,法人章及相關票據由相關出納保管;
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必須存放在保險柜中保存;對內專用財務印章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
財務印章保管人員因請假等原因,需由他人臨時保管時,應履行代保管手續,并注明代保管時間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來后,應立即將印章交還原保管人;
財務印章保管人離職或異動時,須辦理印章交接手續,由相應直屬的上級領導進行監交或收回,交接手續應記錄印章交接的時間、枚數、名稱;
企業名稱變更或印章受損,需要更換相應印章時,應提前做好有關準備工作,確保及時更換銀行預留印鑒和通知各有關單位。
財務印章如有丟失、毀損、被盜、誤用情況,應立即書面逐級上報詳細情況,并迅速采取應急措施防范風險。
停用、廢舊的印章應及時送交行政部封存或銷毀,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七條各公司應隨時將財務印章刻制、變更、注銷及保管等信息上報集團財務中心備案。
第八條集團財務中心負責《財務印章保管登記表》的統計和更新工作。
第二章財務印章的使用
第九條財務印章使用必須基于真實、合法、手續完備的經營活動。
第十條使用財務印章應辦理批準手續,嚴格登記。
日常財務活動使用財務印章,實行授權制,由財務負責人授權相關人員嚴格按照印章管理要求使用:
(1)銀行預留印鑒除用于日常結算票據的支付、收款外均應審批、登記;
(2)發票專用章除用于已開普通發票、增值稅票、營業稅票等稅票的蓋章外均應審批、登記;
(3)其他對內專用章嚴格按照要求使用。
非日常財務活動使用財務印章,實行審批制,由使用人填寫《用印申請表》經財務負責人或財務總監審批;
加蓋財務印章時,應加蓋于規定位置;
嚴禁為空白支票、發票、信函、表格、合同等加蓋公司財務印章;
財務印章由專人保管,不得一章多人使用、保管;
嚴禁將對外專用財務印章攜帶外出使用。若屬特殊情況,使用部門或個人須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或財務總監審批后,到財務部門辦理財務印章領用手續,攜帶外出使用。使用后應立即歸還印章,不得貽誤。
月末,印章保管人須將《用印申請表》按順序裝訂成冊,存檔備案。
第三章財務印章的.刻制
第十一條財務印章由公司統一刻制、授權使用。
因工作需要刻制財務印章,由各財務部填寫《刻制印章申請表》向行政部提交刻章申請,經審批后由行政部辦理刻章;
各公司財務部申請刻制財務印章需財務總監審批同意;
各類財務印章名稱應以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確定的名稱為準,并使用全稱和法定名稱,不得使用簡稱;
印章刻制完畢,財務部向行政部申領并登記備案;
各類財務印章同一內容、同一序號不得刻制多枚。
第十二條各公司財務部為財務印章的保管、使用部門,嚴禁其他部門申請刻制財務印章。
第四章財務印章的啟用、變更和注銷
第十三條財務印章啟用前,財務部門應提前通知有關單位及部門,發出正式啟用新印章的通知,注明啟用印章依據、名稱、時間及印模等,同時宣布舊印章作廢。
第十四條財務新印章啟用后,財務部門應及時與行政部辦理原有印章移交手續,將舊印章上繳或銷毀,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十五條財務印章需要變更、注銷時,財務部門須將變更或注銷的財務印章移交行政部辦理印章的變更或銷毀。
第五章禁止行為和罰則
第十六條在財務印章保管、使用中禁止以下行為:
未經允許,擅自刻制、變更、注銷財務印章;
其他部門和個人以任何名義刻制財務印章;
任何人以任何名義復制公司財務印章;
為各種空白文檔加蓋財務印章;
未經審批,攜帶財務印章外出;
替他部門或個人未經審批使用財務印章;
未按本制度要求及時提供財務印章變動信息;
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的行為。
第十七條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視情節輕重追究單位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由公司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全部或部分賠償責任。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財務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會計規章制度 9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在沒有專職會計前,由會計事務所代理。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員工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招待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經理或主管副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押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及時收回各部門上繳的各項費用。
(八)完成經理或主管副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經理或主管副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僉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經理或主管副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經理監交。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凡一周內收入款項累計超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經理。
第二十三條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賬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經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經理簽字。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定《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四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經理審核,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主管副經理復核后,送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無論何處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經理批準。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至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賬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懲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公司會計規章制度 10
一、領導重視財會工作
財會工作的順利開展與企業領導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是分不開的。企業領導要選派思想素質好、責任心強、業務水平高的人員充實財務班子,做到任人唯賢。要更新觀念,樹立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核心的新觀念,使企業員工尤其是企業領導都懂得財務管理的重要性,增強財務管理意識。
二、提高財會人員的業務素質
財務管理作用發揮如何,關鍵在于財務人員。必須進一步提高財務人員的素質,財務管理人員不僅要懂得會計核算,更重要的是要善于理財,即如何發揮財務管理的職能。財會人員除了應具備較扎實的專業知識外,還要求熟悉國家法律、法規制度,對社會環境(包括政治因素、經濟因素、企業因素等)有一定的觀察力和預測能力,以及具有較強的管理能力。
要充分發揮計算機在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方面的作用,通過采用商品化會計軟件,使會計憑證的制作更加規范。入賬及時,數據準確,系統能夠自動生成會計報表,從而以高質量的會計信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會計電算化的應用為盡快實現由記帳型向管理型的轉變,實現財務管理質的飛躍奠定了基礎。
突出資金管理
1、企業必須建立有序的資金循環機制
強化資金統一管理,集中調度,有償使用,內部使用資金模擬銀行結算,保持合理的籌資結構,適度負債經營,力求降低籌資成本和籌資風險。財務部門要克服重商品信用輕資金信用的現象,務求保持良好的融資信譽,形成借還借的良性態勢。
2、強化資金的機構管理,保持資金構成的合理化
合理的資金占用結構是保證資金發揮最大效能的前提,財務部門運用財務測算方法確定最佳購存點上的.資金結構,扭轉企業在資金配置上畸輕畸重的現狀;改變財務管理制度坐等貨款回籠的被動局面,采取機動、多變的結算方式,加大財務部門對資金運籌的調控力度,監督以貨幣回籠為中心的銷售責任制的實施。時刻注意資金運轉偏差,適時實施資金結構調整。
3、加強對外投資的管理
盲目投資造成資金浪費是資金低效的重要原因。財務部門要多方收集企業外部的有用信息,主動研究市場,自覺參與企業投資項目的測算論證,加強長期投資的可行性研究,樹立投資匯報觀念,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和風險價值,準確比較項目的投資匯報率和籌資成本率,追求投資效益最大化:對投資項目定期審計,加大對在建工程的財務監督,跟蹤考核項目的資金使用效果。
4、加強資金補償積累
財務部門要監控企業資金的分流,防止過多分流到工資福利、非生產投資等方面。
財務管理具有靈敏度高的特點,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各方面的效果和問題都會通過不同的財務指標及時反映出來,如決策是否得當,經營是否有方,生產組織是否合理,產品質量及品種是否適合需要,產銷是否銜接暢通,耗費是否正常,收入和盈利的取得是否合理等都會對財務指標產生重大影響。
財務部門通過對財務指標的經常性的計算、預測、整理、分析、肯定成績、揭露問題、尋找原因,提出改進措施,促使企業不斷提高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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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重大經濟業務事項是指公司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對公司資產和負債及利潤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因此部分業務影響重大,必須建立和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進行會計監督。
第二章基本程序
1、申報制度凡涉及公司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提出,必須由相關部門長對該業務負責。首先由相關部門在做出前期工作后,提出可行性建議,并對該業務的風險和收益進行預測,以及由此可能給公司現金流量帶來的影響。然后將此作為一套完整資料呈交總經理。
2、審批制度總經理收到相關部門報告后,由經理室進行研討,從公司宏觀角度判斷該業務的影響,作出批準或不預批準的決定。根據公司法規定,屬董事會行使職權范圍內的決策事項,必須報董事會審批。
3、執行制度經批準后的相應業務,由總經理指定相關人員負責實施,并將實施過程和結果報總經理。
4、會計紀錄制度財務部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規定對相關業務進行會計記錄,并對該業務進行監督和控制。
第三章具體實施細則
1、重大對外投資
(1)合理的職責分工重大對外投資應由董事會授權,由經理室指定相關部門執行該項業務,由財務部進行會計記錄和監督,并由指定部門或人員對對外投資資產進行保管,不得由一人同時負責上述任何兩項工作。
(2)重大對外投資執行經過董事會授權后,相關部門或人員應按照董事會關于對外投資的內容,方式,投資比例等辦理有關投資事項,執行人員不得超越權限辦理任何對外投資事項。而且,其執行任何業務均應處于經理室監控之下,一經發現其未能按董事會要求辦理對外投資業務,應即時糾正或者停止其執行資格。
(3)嚴格會計記錄制度公司對外投資,無論是股票投資,債券投資,還是其他投資,都應取得或編制充分的憑證,進行詳細的記錄。對于購進的股票或債券,應按證券的品種設置明細帳,詳細記錄其名稱,面值,證書編號,數量,收取的利息和股息等。對其他投資,也應按其種類分別設置明細帳,記錄投資的形式,接受投資單位,投資計價以及投資收益等內容。
(4)保管和定期盤點制度公司對對外投資的`有價證券,必須建立嚴格的聯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兩位以上人員共同控制,不得一人單獨接觸證券,對于任何證券的存入或取出,要將證券名稱,數量價值及存取日期等詳細記錄于證券登記薄內,并由所有在場經手人員簽名。公司安排有關部門或人員每季末對有價證券進行盤點,并且盤點人員必須獨立于負責對外投資業務執行,保管和記錄的人員。
2、公司資產處理
(1)審批和授權對于公司重大資產出售,租賃,報廢,和投資轉出等行為,必須報董事會授權批準,對于非公司主要生產設備,價值較低的資產,其處理經經理室批準即可。
(2)價值評估和鑒定公司處理資產,其作價原則應遵循市場公允價格,可由我公司和資產接受方協商定價,也可由中介機構評估定價,其最終成交價格應由董事會或經理室批準。
(3)會計記錄制度會計部門應對該資產處理事項進行核算,并對該資產處理有關損益情況,帳面資產減少情況及備抵情況進行反映。
3、資金調度
(1)審批和授權凡公司資金調度,均應由總經理批準和授權。
(2)資金調度以經濟效益為中心,體現效能,節約和安全。
A:資金調度必須是用于公司業務發展。
B:資金調度必須考慮其安全性和可收回性
C:對于潛伏的可能給公司資金安全帶來危害因素,應做資金調度前可行性分析。
D:公司所調出資金在達到目的后,應立刻回歸公司。
E:公司不應對外單位借款或提供擔保。
(3)會計記錄制度公司財務應對資金調度的合法性,安全性進行監督并在財務帳面上及時反映。其他諸如重大固定資產購置等重要經濟業務事項,基本制度適應于基本程序。
公司會計規章制度 12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我單位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控制和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一、財務人員管理
1、財務負責人,主持企業財務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搞好會計核算,及時、準確、完整地核算企業的經營成果,按時編制會計報表和財務分析報告。
3、監督、檢查資金使用,特別是糧食收購資金,應保證“封閉運行”原則,嚴禁挪作它用,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賬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4、負責處理好財政、銀行、稅務、審計等部門關系,為公司創造良好的財務環境。
5、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企業領導報告。
二、資金管理
1、庫存現金限額不得超過農發行核定的庫存限額。
2、財會人員辦理匯款、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 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
3、職工因公出差借款,必須經企業負責人審批后方可借支,出差回公司后在一周之內結清往來。并且在原借款未還清前,不得再借。
4、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據,嚴禁口說為憑,嚴禁私設小金庫。
5、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接賠償責任。
三、票證、印章管理
1、公司領回的稅務發票、銀行空白支票、收款收據等必須由專人保管,嚴禁代開、虛開發票。
2、留存銀行的印鑒應由專人保管,且不能與票證管理者同為一人。
四、費用管理
1、公司所有的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要有經手人、證明人的簽字,經企業負責人審批后方能報銷付款。
2、公司的日常費用開支由企業負責人審批后報銷;超過3000元(含3000元)的支出必須經企業班子討論通過后方可報銷;超過20000元的`支出項目,必須書面向糧食局提出請示,經糧食局批復同意后,方可開支。
3、接待工作必須堅持既熱情周到又不鋪張浪費的原則。接待費用全年控制在3萬元以內,具體招待項目為:業務招待、會議招待以及接待各項檢查。內部不允許產生招待費。原則上不準簽單,每項(次)
接待完成后,一律現金結帳。接待標準視具體情況而定,原則上不超過市有關部門的相關規定。
4、差旅費的管理。因公出差到省外的,伙食費每人每天100元,出差到省城及地級城市的,伙食費每人每天80元,出差到市內的,伙食費每人每天20元。車船費憑發票據實報銷,出差住宿在三星級以內,住宿費按正式發票結算。
5、郵電(上網)通訊費管理。嚴禁用辦公電話打私人長途,嚴禁上班時間玩游戲或瀏覽與工作業務無關的信息。個人通訊費用補貼按照職務和公司班子集體討論確定的標準,每月發給個人包干使用。
6、小車出租管理。外出聯系業務需要小車出租的,由辦公室核實用車情況后據實報銷。公司全年小車出租費用控制在2萬元以內。
7、借款利息管理。單位借款及職工崗位金的利息按年利率1%計算,特殊情況另做處理。
8、運輸費管理。運輸費用30公里以上按每公里每噸1元以內的標準結算。30公里以內按雙方協商價結算。
9、裝卸及雜費的管理。統包上車費按每噸30元、下車費按每噸10元、上堆按每噸10元、打圍按每噸20元、雜工按每天80元結算。
10、包裝費管理。包裝費由收貨人簽收,副經理審核,經理審批入賬。包裝的領用由收貨人開票,領用人簽字,經理審批后報銷。
11、保管費管理。保管費用控制在保管糧食每萬公斤每年50元內。包括藥品熏蒸、電費、平整糧面、密閉及雜工等方面,超出標準的由保管員全額承擔。
五、工資及福利管理
職工工資分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基本工資包括基礎工資、職務津貼、電話費補助等方面。基礎工資按每人每月1000元;職務津貼按經理每月300元,副經理每人每月200元;電話費補助經理每月300元,副經理每月200元,科長每月80元,由副經理核準每月考勤,財務科編制發放表,經理簽字確認后交財務科發放。 績效工資包括節假日補助、延時加班補助及工作餐補助等方面,節假日補助按國家法定假日每天補助90元;延時加班按每小時10元補助;工作餐補助按每天15元發放。
由單位依照勞動法為職工買五險一金。
六、收購、銷售的管理
收購糧食時由驗質員、過磅員開檢斤單,收貨員簽字,開票員制單后付款員方能付款。
銷售糧食時由業務經理根據購銷合同開銷售通知單,出納人員收款簽章后交保管員發貨。做到先款后貨,杜絕賒銷。
公司會計規章制度 13
一、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借款需由經手人填寫“借款申請單”,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支取。
2、凡借現金1000元以上的必須提前與出納約定,以便提前準備。
3、勞務費發放時間定為每周五下午。各項目勞務費自發放之日起限三個月內取走,超過三個月不取者視為自動放棄,數額歸公司所有。
4、各部門所收現金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于當天下班之前交財務出納統一管理,不準挪用。
二、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毀,破損或涂改。
②簽發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筆填寫;簽發單位印簽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應有交換行號;加密的支票應提供密碼。
③支票有效期為十天,對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須檢查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收款單位、日期、用途填寫是否正確。
2、使用支票需由經手人填寫“支票借款申請單”,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辦理支票領用手續。支票領出后十天內持發票到財務報銷,如不及時報銷,出納有權拒發新的支票。
3、100元以上的費用支出,原則上以支票結算為主,領用支票后應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如由于責任心不強丟失支票,損失由個人負責。
三、項目費用(帶項目號的)申請及報銷
1、凡項目費用需在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的“立項通知書”“項目預算表”送達財務后方可申請項目費用。
2、購買項目用品、支付項目費用需由部門指定人員根據項目預算計劃,填好現金或支票借款單,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領取現金或支票。
3、項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注明項目號、由經手人、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經手人要填寫“支出憑單”將單據粘貼在支出憑單后,根據所支出款項的用途分類填寫,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4、給外地協作單位辦理電匯、匯票等匯款的,應先取得協作單位開據的正式發票,然后填寫“匯款通知”并付與協作單位簽訂的付款協議一并由項目經理、部門經理、在發票背后及“匯款通知”上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出納于一個月內辦理匯款。
5、支付項目勞務費,由相關督導填寫“勞務費發放表”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需要由銀行代發的于每月10日之前報財務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統一辦理、需要本人領取現金的于每周周三前報財務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于每周五下午1:00—5:00發放。
6、差旅費報銷由報銷人按公司差旅費報銷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出納審核后報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報銷的,不預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導致發生的費用超出差旅費報銷規定的,需寫明原因,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附件:差旅費報銷規定
1、公司員工出差一般選擇乘坐火車,如遇特殊情況,需填寫購買機票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乘坐飛機。
2、差旅費借款,應在立項通知書送達財務后方可支取,出差回來后五日內報銷。
3、住宿標準及差旅補助標準:
單位:元
人員住宿標準食雜補助
正式員工20080
臨時人員20060
出差當日12:00前離京,補助按一天計算;12:00后離京,補助按半天計算。出差返京之日8:00前到京,無差旅補助;8:00————12:00到京,補助按半天計算;12:00后到京,補助按一天計算。
4、往返機場一律乘坐民航大巴。如果班機過早(過晚)或攜帶物品較多可申請公司派車接送。
5、賓館住宿費中一律不得包含餐費(包括早餐)。
6、返程車票或機票在22:00之前的,應在12:00之前退房。返程車票或機票在22:00之后的應在18:00前退房。
7、出差人員的住宿費超支自理,交通費、電話費實報實銷,差旅補助按實際出差天數計算。
8、兩人(同性)同時在同一地點出差,住宿費標準按一人報銷。
9、出差乘坐火車的可領取乘車補助(短途除外),按每小時8元計算。(乘車時間以鐵路列車時刻表為準。
四、加班交通費及誤餐費
如員工加班,員工乘由公交公司開出的空調大巴士、小公共、專線車、地鐵、公共汽車回家,公司可根據有效報銷憑證報銷交通費,加班至晚上9:00以后或因特殊原因由主管經理批準后,可以乘出租車回家,公司可根據有效報銷憑證報銷交通費;加班至晚上7:30以后的可由前臺預定10元/人標準以下盒飯,并登記項目號。
五、銷售費用申請及報銷
1、各研究、支持部門所需發生的費用(除與項目有關的'費用),根據部門預算計劃由經手人填好現金或支票借款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領取現金或支票。
2、銷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由經手人、部門經理簽字。經手人要填寫“支出憑單”將單據粘貼在支出憑單后,根據所支出款項的用途分類填寫,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六、管理費用申請及報銷
1、購置辦公用品及支付辦公費用,需有行政部門指定人員根據購置、審批計劃,由經手人填好現金或支票借款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領取現金或支票。
2、辦公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由經手人、部門經理簽字,經手人要填寫“支出憑單”將單據粘貼在支出憑單后,根據所支出款項的用途分類填寫,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七、發票的開具及管理
1、項目負責人應根據項目要求,按時從項目管理系統中打印出開具正式發票的申請單(地稅發票、形式發票),經部門經理簽字后,報財務開具正式發票。
2、為了確保公司開出的每一張發票都能迅速、安全地到達客戶手中,減少因發票丟失給公司帶來的損失,請項目負責人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發票的送達
正式發票同城:速遞或在方便的情況下親自送達
異地:郵政快遞
形式發票: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電子郵件、傳真、平信、掛號、航空及快遞等方式。
為避免發票遺失,請將發票用信封裝好或訂在一同寄出的合同上。
②發票的確認
在發票送出前要通知收件人送達時間,并要求收件人收到后及時反饋,作好確認工作。如使用同城速遞,請要求速遞員在送達郵件時,請收件人當場打開郵件,回電寄件人確認發票已經收到(請在發出前與收件人打好招呼,并通知公司前臺,由前臺向速遞公司提出要求)。
③處罰措施
由于未按照規定送達發票,造成發票遺失,公司將根據造成的損失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八、報銷時間及報銷憑證的規定
1、所有當月發生的費用應于當月報銷,最遲不能超過10日,否則需由經手人直接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財務予以報銷。
2、所有填制的報銷單據,應字跡清楚、不能涂改,否則財務不予受理。
3、所有由外部取得的報銷憑證,必須是稅務部門或財政局統一規定使用的正式單據,(印稅務局章、財政局章并蓋有收款單位財務章)一切非正式單據不能作為報銷憑證;報銷憑證抬頭一定要寫上單位名稱。
4、凡購置金額在500元以上的項目費用、銷售費用及辦公費用需在發票背后注明收款方單位名稱、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公司會計規章制度 14
一、業務費用分類
業務費用分為日常業務費用和專項業務費用兩類、日常業務費用是指用于日常性開支的業務費用,包括日常關系維護、日常應酬招待、節日打點、日常問題的解決等方面的業務費開支、專項業務費用是指用于解決專項問題的業務費用,包括獲取新資源、優化改善資源、取得專項收入、化解重大損失、減少專項開支等特定資料方面的業務費開支、
二、日常業務費用管理
日常業務費用納入企業年度財務預算,實行預算額度管理、
1、上級批準下達的年度財務預算中的業務費用指標為年度業務費用預算額度,年度預算額度應根據開支需要分解到各月,日常業務費用應按照月度累計預算額度控制開支,一律不得超支,超出預算額度的,財務一律不得付款、
2、預算額度以內的日常業務費用由企業經營職責人統籌安排使用,并保證到達使用效果、
3、年度管理費用預算中,除工資、社保及各種攤提費用以外的可控費用有節儉的,報請上級批準后,可用于日常業務費用開支、
可控費用節儉用于業務費用開支的,按下列權限審批:
(1)企業可控費用節儉用于業務費用開支的,由事業部直接審批,報集團公司和集團公司董事會備案、
(2)事業部本部可控費用節儉用于業務費用開支的,由集團公司直接審批,報集團公司董事會備案、
(3)集團本部可控費用節儉用于業務費用開支的,報集團公司董事會審批、
4、日常業務費用開支后,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同時按照預算口徑經過管理報表進行統計考核、
三、專項業務費用管理
專項業務費用不納入企業年度財務預算,按照“一筆一批”的辦法管理、
1、專項業務費的申請
企業需要開支專項業務費用時,應填寫“專項業務費用申請表”,寫明申請額度、具體用途、預期目標和效果以及項目職責人等資料后,經企業經營職責人、財務負責人和項目職責人簽字后,報上級審批、
2、專項業務費的審批
專項業務費必須遵循“費用就是成本”的理念,本著“投入產出”的`原則進行審批,具體審批權限如下:
(1)企業申請專項業務費用時,不改變年度考核利潤指標的,由事業部直接審批,報集團公司和集團公司董事會備案;需要改變年度考核利潤指標的,由事業部初審,集團公司復審后,報集團公司董事會審批、
(2)事業部本部和集團本部申請專項業務費用的,一律報集團董事會審批、
3、專項業務費的使用
(1)專項業務費用指標按照“專款專用”的原則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2)專項業務費用指標因事項未辦或中途停辦而未使用的,指標自動作廢、
(3)專項業務費用指標使用后有剩余的,指標自動作廢、
4、專項業務費用的核算
(1)專項業務費用開支后,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同時按照審批口徑經過管理報表對費用開支情景和取得的效果進行專項統計、
(2)專項問題結束后,申請單位應填寫“專項業務費用核銷表”,寫明申請額度、實際開支額、預期目標和效果、實際到達的目標和效果以及產生差距的原因等資料后,經企業經營職責人、財務負責人和項目職責人簽字后,報費用審批部門核銷備案、
5、專項業務費用的跟蹤
上級單位批復專項業務費用后,應對專項業務費用的使用和所辦事項的進展情景進行跟蹤檢查,督導進程、
6、專項業務費用的考核
專項業務費用按照下列原則進行考核:
(1)凡是當年已經取得經濟效益的,將抵消開支后的凈效益并入到當年利潤指標完成數中,按照當年的績效考核政策進行考核、
(2)凡是當年沒有取得經濟效益的,例如獲取到新的資源但當年未投入運營等,將專項業務費用開支單列,不影響當年的績效考核結果、
(3)集團審計部門應定期對專項業務費用開支結果進行審計評價,經審計評價確認貢獻比較大的,可視貢獻大小另行給與獎勵、
公司會計規章制度 15
一、會計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財務制度、嚴格按照《會計法》進行計賬、算賬、報賬,規定,嚴格財經紀律,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據準確、賬目清晰。
2、負責編制公司年度財務計劃;編制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及有關說明,每月10日前向公司領導及時、真實、準確地報送會計報表,完整地反映財務狀況,并按季度進行財務分析。
3、責會計核算,特別對應收、應付等往來賬要及時清算和催收;定期對固定資產、低值易耗等財產物品進行盤點,做到賬帳相符,賬實相符,發現不符,必須查明情況及時匯報。
4、負責公司的資產管理和各項財產的登記、核對、抽查與調撥,按規定計算折舊費用,確保資產的資金來源。
5、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本、會計報表等檔案資料。
6、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出納崗位職責
1、負責現金及銀行轉賬票據的收付,不得積壓,按時將現金送存銀行。
2、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庫存現金按規定限額執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條抵庫、不得坐支營業款。
3、根據會計人員簽章的收、付款憑證,按款項的審核批準制度辦理收付。
4、開據支票,辦理匯款時要按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辦妥有關手續,不符合規定者予以退回。
5、填制有關收入、支出的會計憑證、登記銀行存款、現金出納日記賬,保證賬款相符。
6、負責保管未簽發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簽發的支票存根聯。
7、負責職工每月工資、獎金以及各種福利待遇的審核和發放。
8、結合公司的業務實際情況,每月匯總收付款憑證并將憑證交會計登記明細賬。
9、每月10日前,將上月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逐筆核對,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
10、每月底將銀行存款余額、營業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計額報告總經理及法人代表。
11、妥善保管保險柜鑰匙,密碼不得泄露及外傳。
12、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固定資產的管理規定
1、公司的固定資產,包括機器設備、車輛、家具、電器、其他設備等,其財務管理和計提折舊,由財務室負責。
2、每年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固定資產盤點,做到實物和賬表記錄相符,核算資料準確。對固定資產遺失、損壞的,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做出適當處理。
3、購置固定資產,必須有經批準的購置計劃;購置時,經領導批準,可借用限額支票在計劃范圍內使用。
4、購置的固定資產報銷時按財務制度審批程序進行。
四、印章使用的管理
1、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等。公章由行政管理部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由財務室專人負責保管。
2、保管人員必須堅守職責,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印章帶出辦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3、保持印章使用的嚴肅性。各類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嚴禁在空白介紹信上蓋章。印章使用必須做到用章登記。
五、公司員工差旅費的規定
1、職工因公出差,按財政部有關文件規定,一律乘座火車,可購硬臥車票。如因特殊情況需乘飛機者,必須報總經理批準方可乘座,否則不予報銷。若需乘船可購四等艙船票。
2、在途補助。乘座火車和輪船每人每天按20元補貼,乘座長途汽車6小時及以上的,可按在途標準補貼20元。
3、員工每人每天按80元標準住宿,出差住宿按天數計算;副總經理以上實報實銷,所住賓館不得超過三星級。
4、住勤伙食補貼,每人每天20元標準。
5、市內交通補貼,每人每天10元標準。
6、公差人員報銷差旅費,必須在回公司五天內辦理報銷手續、繳還預借差旅費,否則作為挪用公款處理。
六、物資采購規定
1、各部門根據每年物資的消耗率、損耗率進行預測,于每年十二月中旬編制采購計劃和預算,報財務室審核。
2、計劃外采購或臨時增加的'項目,也要制定計劃或報財務室審核。
3、財務室對各部門采購計劃和預算進行審核,經審核的計劃交行政部門監督實施。
4、采購價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要有2人以上共同辦理;大宗用品或長期需用的物資,必須向3家以上供應商摸底詢價,并簽定供貨協議。
5、計劃外和臨時少量急需品,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采購。
6、采購人員采購物資付款,價值在500元以上的,使用轉賬支票或委托銀行付款;價值在500元以下的,可以支付現金。
7、轉賬支票結賬一般由出納根據采購人提供的準確數字或單據填制轉賬支票。若由采購人領空白轉賬支票與對方結賬的,轉賬支票必須限額。
8、物資采購價值超過500元,賣方要求付現金的,必須由財務室審查,經批準后,方可付款。
七、公文及合同的管理規定
1、以公司名義向外發送的正式文件需經部門經理審閱,總經理簽發。
2、以公司名義對內、對外簽定的合同,統一由財務室負責辦理,并在辦理完畢后將原件分類存檔,以便隨時備查。
八、財務審批、報銷規定
1、公司各部門應根據工作需要,事先擬訂支出計劃,報總經理同意后,再由經辦人按規定辦理借支或報銷手續。
2、公司員工報銷,需下列審批程序:經辦人—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簽字—出納付款。
3、上述開支的必須支出,如果總經理不在,需經電話請示總經理同意后,方可予以支出,待總經理回到公司后再予補簽。
4、員工個人因私借款一律不予批準。
公司會計規章制度 16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財務負責人、會計、出納組成。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五條財務負責人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六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七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第十八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十九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條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一條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二十二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三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四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五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六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七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二十八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二十九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二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一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二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主管副總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三條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四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第三十五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六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七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八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扣發不超過本人月薪的20%: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賬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四十一條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會計規章制度 17
第一章 財務部職責范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回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并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參與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購合同的評審工作。
8、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9、參與材料供應商結算。
10、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12、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第二章 財務部綜合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帳、總帳;
2、全面了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并正確執行;
3、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匯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4、對其他應收、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5、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鉤稽關系清楚;
6、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7、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部出納員崗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每周一填寫貨幣資金周報表;
3、保管好庫存現金,有價證券,不得將現金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非工作原因不得攜帶公款;收繳的公款及時入庫或存入銀行;違規造成公司資金或財產損失的,責任人負全責;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簽發支票用的印章不得全交出納員一人保管;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發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對簽發空頭支票負責;
6、完成財務總監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借款和各種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制度
(一)借款制度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一式兩聯的“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后報總經理簽批,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借款單交會計留存,待借款人歸還借款后清款聯還本人作為清帳依據。對于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2、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序同第1條。
3、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
4、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做擔保并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支。
(二)、日常費用報銷的審批: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系,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后再進行補簽。
3、日常費用報銷,由總經理初審簽字,再由董事長(執行董事)審核簽字后予以報銷。無董事長(執行董事)審核簽字的費用報銷單一律不予以報銷。
第五章 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的保管制度
1、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董事長(執行董事)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由會計負責保管,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2、 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3、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第六章 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1、公司員工到都江堰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2、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主管領導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3、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 房租標準:
A、部門經理及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
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
② 伙食補貼每人30元/日;
③交通費標準按照路程和選用的交通工具報銷;
④辦公費用或招待費用根據具體工作安排制定。
4、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支付。
第七章 公司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1、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2、 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采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并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3、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賬登記使用。
第八章 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1、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2、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并按本制度第四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3、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九章 工資的發放
1、根據公司的《出勤管理制度》規定,完成財務審核、工資表制定及核算、工資及福利發放等工作;
2、每月8日前核算完成員工工資、各類補貼、獎金等,交由總經理簽字審核,9日報公司董事長(執行董事)審核,每月10日發放上月工資(遇節假日順延);所有工資、補貼、獎金等必須有公司領導簽字的憑據,否則不予以核算;
3、嚴格按照考勤表審核上月工資,對有疑問的,要求綜合部予以明確,并補齊相關材料;
4、員工工資通過網上轉賬形式支付,統一收集公司員工工資卡號碼,及時更新;
5、員工轉正或離職,必須有相關領導簽字文件,按照規定核算工資;
6、離職員工在辦理完成所有交接手續,經總經理簽字審核后,予以結算工資。
第十章 違反制度處罰辦法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但未造成公司損失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或罰款的處罰:處罰金額根據情節嚴重程度予以100-500元不等的處罰;造成經濟損失的予以賠償,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不按照規定審核各項報銷費用;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但及時歸還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十一章 附 則
1、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2、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會計規章制度 1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産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産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爲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後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 流動資産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 長期資産管理
第二十五條 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爲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準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産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産應納入固定資産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産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産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産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 固定資産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産折舊采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爲:
(一)房屋、營業用房 30年
(二)通訊設備、交通運輸設備 3年
(三)電子電腦、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 3年
(四)電器設備、安全保衛設備 3年
第二十九條 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産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産,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産,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産,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 對固定資産和其他資産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馀,應及時查明原因,并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後,經總經理批準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無形資産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産,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産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 遞延資産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産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産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 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并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 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 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 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 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産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産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産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産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産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馀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馀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 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準後,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 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爲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 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 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第四十條 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 營業稅金及附加 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支出
(一)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二)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産盤盈、處理固定資産凈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準的應付款項等。
(三)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産盤虧和毀損報廢凈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 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後,依照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弭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馀公積金,法定盈馀公積金按照稅後利潤扣除前兩項後的10%提取,盈馀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稅後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 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 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於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次年90日內制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 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一)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周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二)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産負債表制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爲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 財務分析是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中心應對公司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通過財務分析促進增收節支,充分發揮資金效能,通過對財務活動不同方案和經濟效益的比較,爲領導或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第四十五條 總結和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報告指標包括:
①經營狀況指標: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所有者權益比率;
②經營成果指標:利潤率、資本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
第十章 會計電算化
第四十六條 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是指專用於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設備,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網線、印表機、ups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由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經財務管理中心經理批準,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 財務軟體是用于完成會計核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體。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體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體發展商聯系,進行修改、調試,完成調試後,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帳務資料和功能模組的正確性。
第四十八條 每月10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資料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體必須是通過系統功能表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置操作許可權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體設備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設備的電源。設備的開啓和關閉應嚴格按規范程式進行。
第四十九條 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通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采用微機和手工帳并行的辦法。每月末,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第五十條 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系統的管理,嚴格按照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程式和許可權規定執行。電子支付密碼器、智慧ic卡、帳戶密碼和操作人員密碼是使用企業銀行系統的關鍵要素,應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員卡應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則,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人和操作員分別設制密碼,不得一人統管使用。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 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公司會計規章制度 19
第一章總則
1、成立以財務部牽頭,各有關部門參加的物資清查小組。
2、每年對財產物資組織兩次全面清查,按照財務制度規定,每半年進行一次,查明各種財產的實有數,以及發生差異、盈虧的原因,報上級領導采取措施。保證帳實相符和會計資料的準確可靠。
3、查明各種財產儲備的真實性,以保證工作需要。對積壓、呆滯的財產物資及時處理,充分挖掘財產物資的潛力。
4、查明各項財產管理情況是否良好,有無管理不完善致使財產遭受損失的情況,以便改善管理以保護財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二章財產清查范圍為生產經營和銷售而儲備的主要物資,具體范圍包括:產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樣機等。
第三章財產清查實施辦法及內容
1、生產部倉庫:
(1)平時由保管員自查,要求作到日清月結。
(2)倉庫負責人和財務部材料核算人員定期抽查。重點檢查帳、卡、物是否相符一致,以查明材料保管、收發方式方法的規范性和有關制度的執行情況,并及時解決盤查過程中發現和由保管員提出的問題。
(3)倉庫成立互查小組,根據材料核算員出具的庫存清單,由保管員于月末互相盤查帳、卡、物是否相符一致。
(4)每年月及月底成立由生產倉庫負責人、企業管理部和財務部組成的倉庫物資盤點小組,對倉庫物資進行全面清查。依照帳、卡、物相符一致原則,對產成品、半成品和重要原材料逐一進行對照;對于一般材料和維修備件或不經常變動部品進行抽查,要保證抽查面能反映同類庫存情況。查明各項財產管理情況是否良好,有無管理不完善致使財產遭受損失的情況,以便改善管理以保護財產的.安全和完整。對積壓、呆滯的財產物資及時處理,充分挖掘財產物資的潛力。
2、生產部滯留:每年月及月底成立由生產倉庫統計員、生產部統計員和財務部組成的盤點小組對生產滯留在產品進行清查。核查統計和實際滯留以及帳面數量的相符一致情況。
3、固定資產:每年月及月底成立由設備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組成的固定資產盤點小組,核查固定資產帳、設備清單和固定資產的相符一致情況。重點檢查內容有:
(1)固定資產分級歸口管理情況
(2)固定資產購建、調撥、轉移、報廢等辦法和規定的執行情況。
(3)固定資產帳、卡、物三相符情況。
(4)固定資產的維護、保養、管理情況。
4、低值易耗品:每年月及月底成立由總務和財務部組成的盤點小組,核查包括辦公家具、器具和輔助經營器具的實有、使用和毀損情況。
5、禮品倉庫:每年月及月底成立由禮品保管員和財務人員組成的盤點小組,對庫存禮品收發的手續、記錄情況以及庫存進行核查。
6、服務中心倉庫:每年月及月底成立由中心記帳員和財務人員組成的盤點小組,對庫存維修備件和報廢機收發的手續、記錄情況以及庫存進行核查。
7、分支機構倉庫:每月末由財務物資監管人員會同分支機構記帳員、保管員互相核對物資收發記錄并對庫存進行盤點。
8、樣機:按照樣機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章財產清查結果處理措施
1、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屬于手續方面存在問題的,清查小組應及時提請有關人員進行更正。
2、清查中盤盈的財產,通常是由日常收發計量或計算上的差錯所造成的,報請批準后可以進行相應帳務和手續辦理。
3、對于盤虧的財產,認真查明原因。
(1)屬已保險物資,首先向保險公司索賠。
(2)屬保管不善造成的,按照公司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索取賠償,并進行處罰。
(3)屬合理的定額內損耗,報請批準后計入相關費用。
4、對倉庫積滯物資進行清理,在充分發揮存貨功能的同時降低成本、增加收益、實現它們的最佳組合。第四部分公司內部審計制度內部審計是在一個組織內部對各種經營活動與控制系統的獨立評價,以確定既定的政策和程序是否貫徹,建立的標準是否遵循,資源的利用是否合理有效,以及單位的目標是否達到。內部財務審計對會計資料的監督審查,不僅是內部控制的有效手段,也是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的重要措施。
公司會計規章制度 20
1、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實行獨立核算的國有建設單位,包括當年雖未安排基本建設投資,但有維護費撥款、基本建設結余資金和在建工程的停、緩建單位。
凡是符合規定條件,并報主管財政機關審核批準,建設單位財務會計與生產企業財務會計已經合并的,不再執行本制度,應執行相應行業的企業會計制度。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x門在符合本制度統一要求的原則下,可以結合本地區的具體情況,對本制度作必要的補充,并報x備案。x主管部門根據本制度,對其直屬建設單位所作的補充規定,也應報x備案。
3、建設單位應根據本制度規定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x門、x主管部門的補充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
本制度規定的總帳科目,建設單位在不違反概(預)算和財務制度等規定,不影響會計核算的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作必要的增加、減少和合并,對明細科目的設置,除本制度已有規定外,建設單位在不違反財務制度規定和會計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據需要,自行規定。 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于編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查閱帳目,實行會計電算化。各建設單位不要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在某些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建設單位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時,應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能只填科目編號,不填科目名稱。
4、建設單位對外報送的財務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由本制度規定;建設單位內部管理需要的'財務會計報表由建設單位自行規定。
基層建設單位會計報表報送時間,由x各主管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x門自行規定。
財務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報出的財務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注明:建設單位名稱、地址、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單位領導、總會計師(或代行總會計師職權的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5、建設單位的財務會計報表應報送當地財稅機關、開戶銀行和主管部門。其他需要報送的單位,由各級x門或主管部門規定。
同時有中央和地方兩級財政預算撥款的建設單位,應按項目隸屬關系將會計報表主送上級主管部門,并同時抄送撥出款項的其它部門。
國內合資建設的基建項目,應按項目隸屬關系將會計報表主送上級主管部門,同時抄送撥出款項的其他部分。各部門、各地區在匯編會計報表時,應分別匯總各自投資部分,所投資金完成的交付使用資產和各項投資支出以及各種結余資金,均按投資比例計算確定。中央主管部門對地方項目的補助性投資,劃轉預算的,由地方項目統一編報會計報表;不劃轉預算的,仍應由中央主管部門編報會計報表。
6、本制度由人民共和國x負責解釋,需要變更時,由x修訂。
公司會計規章制度 21
一、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立公司設立內部審計機構,專門負責內審工作。
二、內部審計制度的內容
1、主旨:公司通過內部審計機構從事內部財務審計。通過對會計資料的監督,審查,對會計工作實行控制和再監督,進一步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
2、內容:內部審計小組根據會計資料,結合公司事業計劃等其他資料,對單位經濟業務做如下審計:
A、審查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可靠性。會計資料包括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
B、審查相關經濟業務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C、審查財務,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
D、審查會計法的執行遵守情況。
E、審查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需要監督控制的事項。
F、審查其他應審計的內容。
三、內部審計制度的程序
1、內部審計機構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定期檢查宜每年兩次,日常應不定期安排抽查
A、根據的具體業務情況,定期檢查。
B、定期檢查應以會計帳簿為中心,結合會計憑證和會計報表,對全部業務情況進行檢查。
C、抽查內容可以為某一指定問題,也可以為某一指定范圍。
D、公司各部門應積極予以配合。
2、每次檢查完畢審計小組應出具審計報告。
四、審計報告的利用對審計報告中羅列的問題,應及時查明原因。
A、屬于違法行為的,應及時向上級主管及司法機關反映處理。
B、屬于工作差錯的,應令責任人及時更正。
C、屬于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應及時修改相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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