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規章制度
在現在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生產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生產規章制度1
為了認真貫徹和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管理的方針政策,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公司法人為本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的領導管理責任。
二、公司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安全部所有人員和各部門負責人為主要成員,負責執行公司的安全管理職能。
三、公司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安全責任。
四、安全管理目標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責任落實到人,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2、加強對車輛安全檢查,嚴禁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車輛和不具備從業資格的人員從事營運,確保營運安全。
3、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每月對駕駛員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4、認真做好安檢工作,車輛年檢率達100%。
5、減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絕一次死亡3人以上較大安全事故。
6、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事故報告統計制度。凡發生一般以上事故的,必須按規定時限及時上報。
7、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發生的事故,查明原因,處理事故有關責任人,教育廣大職工,落實整改措施。
五、駕駛員管理目標
1、建立、完善駕駛員準入和退出制度,健全駕駛員檔案管理。
2、對在崗駕駛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3、實施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簽注制度,認真做好駕駛員誠信等級考核評定工作。
4、完善駕駛員培訓教育工作,認真落實學習制度,保證學習出勤率達到98%以上。
六、車輛管理目標
1、完善營運車輛管理制度,建檔率達100%。
2、有效落實定查日制度,定查日檢車、整改合格率達100%。
七、考核與獎懲:
1、安全、機務人員必須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安全人員對安全例會、安全教育培訓、事故的統計報告、車輛安全檢查等要按規定每月召開和檢查,并做好記錄,各項規章制度及時編制和修訂,未完成的,每次罰款100元,一年三次,直至解除勞動合同。機務人員必須對車輛的年檢、季度檢、車輛技術狀況把好關,及時準備好送檢車輛的相關資料,并對送檢車輛的技術狀況和合格情況進行,未完成工作的,每次罰款100元,因機務人員未及時通知而造成車輛脫檢的,一切后果和經濟損失由機務人員承擔,并解除勞動合同。
2、駕駛員考核與獎懲辦法,參照《安全責任獎懲制度》執行。
生產規章制度2
為了規范村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特制定以下條例。
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1、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村主任
副組長:分管安全的村兩委副職或委員
成員:村兩委副職、委員或村民小組長
安全員:專(兼)職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積極貫徹執行上級安全生產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計劃,總結年度工作。
2、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會議,分析全村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和部署全村安全生產工作,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3、負責協調村義務消防隊、安全工作人員參加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4、完成上級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二)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職責:
1、村委會主任是全村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轄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積極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各項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
3、了解掌握本村安全生產管理狀況,建立安全網絡,落實安全資金。
4、定期聽取安全工作匯報,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協調解決本村內的事故隱患。
5、本村內發生傷亡事故時,應及時組織搶救,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6、每年向鄉政府報告本村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三)副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對本村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責任,協助第一責任人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傳達學習上級安全生產工作有關會議、文件等精神,負責安全生產的日常工作。
2、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村“兩委”日常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落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
3、協助第一責任人定期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提出改進工作措施和意見;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對存在的安全隱患,督促有關人員提出解決辦法和防范措施。
4、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事務。
(四)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安全職責:
1、對掛點或所負責村民小組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同時對其分管范圍內工作的安全負責。
2、做好本小組安全生產宣傳工作,發現安全問題應及時解決,一時不能解決的應要立即向安全員報告或向第一責任人報告。
3、在發生安全事故時,應及時報告并迅速組織搶救,最大限度減少事故損失,配合處理好善后工作。
(五)安全員職責:
1、負責協調組織全村安全巡查檢查工作,對危險路段、橋梁、山邊、低洼地帶等危險場所進行重點檢查,做好有關記錄,配合有關部門督促檢查村所在地企業整改安全隱患。
2、在全村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3、制定完善道路、消防、農機、學校等各類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有效的演練,切實提高村民自我保護和自我救援能力。
4、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生產經營單位、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等情況的調查摸底工作。
5、及時處理群眾安全方面的舉報、投訴,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6、做好資料檔案管理及各項臺帳記錄,并按時上報安全生產有關材料。
7、認真做好各類安全生產事故調查的配合工作。
8、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一)獎懲對象為本村所屬有關單位和其工作人員。
(二)安全生產獎懲由村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評審,并提出獎懲意見。
(三)獎勵的條件:
1、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在安全生產中成績顯著的;
2、認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發現事故預兆及時采取果斷措施,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
3、在事故救援、搶險救災過程中表現特別突出的;
4、運用現代安全科學管理方法預測預防事故,取得明顯成果的;
5、對安全生產工作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對有以上表現的,將給予獎勵,獎勵以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安全生產獎勵實行每年一次。
(四)懲罰的條件:
1、對安全生產工作不重視,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的或突破上級下達的控制死亡指標的;
2、發生事故隱瞞不報或作虛假報告的.;
3、影響鎮政府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作考核分數不及格的;
4、對因安全生產引發的糾紛,處置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
對有以上行為的,將給予批評或全村通報批評,并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同時取消當年度評先的資格。
四、安全生產基本工作制度
1、及時傳達鎮政府季度會議及安全生產有關會議精神,分析轄區內安全生產現狀,進一步明確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落實好安全生產工作的措施。
2、安全會議均應作好書面記錄,定期整理歸檔,對會上形成的重要意見、決定和工作部署要形成書面文字或文件,必要時應將有關情況向鄉安辦報告
生產規章制度3
1.各車間的火災危險性
各車間內有大量的原料、半成品、刨花、鋸末、pvc、抹機水、油漆等可燃物,遇到火源極易著火;砂輪、焊接等,對火花控制不好容易發生火災;機械軸承、皮帶摩擦生熱或用電鋸鋸硬質木材時間長發熱時,也容易引起火災;吸塑機、包邊機、機貼機、電爐等溫度控制或操作不當也會引起火災,電氣設備安裝不符合規定或使用不慎(電箱內堆積灰塵過多未及時清理),又缺乏必要檢修,也能引起火災;太陽燈照射不當或使用不慎,極易引起火災;由于違反工作制度隨意攜帶明火或吸煙,也會導致火災。
2.各車間防火要求
(1)各車間存放物料整齊有序,不可堵塞任何消防設施。成品應及時運走,刨花、鋸末每班下班前都要打掃干凈,倒在指定地點;
(2)木工車間一般情況下不宜采用明火取暖,如用1000w太陽燈烤射半成品時距離應在300cm左右烤射,烤射時間不可超過3分鐘,太陽燈要有專人負責,下班時要及時把電源關掉;
(3)木工車間使用下料鋸、直v機、橫v機等生產時一定不要連續作業超過6小時以上,防止摩擦生熱引燃起火;
(4)貼皮車間電爐在操作過程中應溫度控制得當,350°溫度熱包布不可在上面停留2分鐘時間,電爐上面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貼皮車間吸塑機、包邊機溫度嚴格按照作業規范進行作業,吸塑機加熱倉溫度控制在90°~160°之內,包邊機加熱倉溫度控制在0°~180°之內,加熱管溫度控制在60°~250°之內,加熱倉內嚴禁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6)貼皮車間、裝配車間作業時注意烙鐵的.使用和放置,嚴禁放置在靠近易燃的物品旁,抹機水在擦拭清潔的過程中嚴禁靠近含熱量大的機器、工具及物品旁,擦拭后的抹布嚴禁亂擺放,一定要放置在規定的工位或區域內,每天下班前及時把電源關掉;
(7)貼皮車間網架班在編制網架的過程中,電燙斗同網布在同一位置接觸時間不可超過3分鐘,操作停留過程中一定要把電燙斗立起放置,不可平面接觸在工作臺面上,每天下班前及時把電源關掉;
(8)裝配車間流水線機倉內每天下班前及時清掃干凈,熱膠爐溫度正常生產時控制在120°~180°之內,開機前融化膠時溫度控制在250°內10分鐘調回正常使用溫度;
(9)車間在操作各種機械前,仔細檢查電器設備是否完好,軸承、滑軌等要經常加油,機器上、電控箱內、機器倉內積落的粉塵每天下班前要及時打掃干凈;
(10)電氣設備安裝應符合要求。電鋸等工作間的電氣設備應是密封式的或防爆式的,防止粉塵爆炸(粉塵濃度高時若意外產生火花會引起爆炸);刨花、鋸末較多的電動機(下料鋸、直v機、橫v機、雙邊榫、鑼機、圓鋸機、推臺鋸),應加防塵罩;
(11)車間落地扇、太陽燈放置位置得當,嚴禁電源線跨過道阻擋通道,車間內嚴禁私自同手機充電;
(12)車間內不得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白碘油等易燃物品;車間內嚴禁吸煙和用明火作業;要在工作完畢和下班時,清理場地,將木屑、刨花等余料堆放到安全地點,并切斷電源,關閉門窗鎖門。
(13)要積極參加消防培訓,掌握防火滅火知識。
生產規章制度4
1、自覺參加隊組每周一次的安全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念。
2、刻苦學習技術業務,堅持科學養路,嚴格執行養護安全操作規程。
3、不準違章、冒險作業,采料時嚴禁挖神仙土,如有違章、冒險現象,一經發現立即糾正。
4、出工前應穿戴好安全標志服帽,同時檢查好各自使用工具。
5、隨車出工時,要按規定乘坐,放置好工具,嚴禁談笑戲鬧,車未停妥時,嚴禁跳車、扒車。
6、平原地區作業隨小四輪和拖拉機帶拖斗上下班時,嚴禁在三角架上站人,有欄桿的空拖斗只許乘坐四人,拖砂石材料的拖斗只許乘坐二名裝卸工,其它載貨拖斗一律不許帶人,不許超載超坐。山區視情況而定,但原則上嚴禁小四輪和拖拉機拖斗帶人。
7、用鎬開挖路面時,應并排前進,左右間距須保持一米,避免對面作業,如必須對面作業,相互間距不得小于五米。
8、在公路維修作業時,應在作業區的二頭離作業場所10-15米處,放置安全圓錐柱(墩)或紅白相間的施工標志牌,彎道應適當放置遠一些。交通繁忙地段同時還要牽線劃塊作業,以保證養路工作時間順利和安全。
9、在路上作業中不準來回奔跑互相打鬧戲耍,不準在公路上乘坐和休息,隨時注意來往車輛及行人狀態。
10、雨季要堅持值班巡路,發現塌方阻車問題應做好標志,同時立即報告上級,組織力量搶通,并保持水溝暢通及時清理路面雜物。
生產規章制度5
1、參與倉庫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設計和設備改造以及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工作;貫徹有關危險化學品貯存場所的法律、法規、制度和標準,并檢查執行情況;
2、負責倉庫安全技術設施、安全裝置、防護設施、消防器材的檢查和管理工作,使其處于完好狀態;
3、檢查倉庫火災隱患,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及通道是否暢通,是否符合緊急情況下疏散人員的`安全要求;
4、制訂倉庫部門教育培訓計劃,并參加對倉庫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
生產規章制度6
一、電工對所在崗位的安全負責任。
二、嚴格執行電工操作規程。
三、自覺遵守電工崗位責任制。
四、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及停送電操作規程。處理故障時,必須嚴格按照停電、驗電、對地放電、掛接地線、停電裝置懸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警告牌等步驟進行操作,確保施工安全。
五、必須熟悉業務范圍內的'高低壓供電系統。做到"熟知本崗、牢記系統"。
六、加強以業務范圍內的高低壓供電系統的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匯報隊,努力將事故處理于萌芽狀態。
七、及時處理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機電事故,將影響降到最低限度。
八、對供電系統的合理性提出合理化建議。
九、認真搞好機電質量標準化工作。
十、積極參加事故分析追查及安全活動,從中吸取經驗教訓。
生產規章制度7
1 目的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管理,及時評審和修訂,確保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持續合規性、充分性、有效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證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評審和修訂管理。
3 引用文件
《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
4 職責
(1)安保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編制、評審、修訂工作。
(2)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審批工作。
(3)安保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操作規程的發布工作。
(4)各部門、班組負責制定本部門、班組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并適時修訂。
(5)公司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組織負責對相關制度、規程評審、修訂的參與與監督。
5 內容與要求
5.1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訂
(1)安保部組織有關的專業部門制訂公司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并送達相關部門進行會簽,征求修改意見。
(2)安保部根據會簽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3)審批稿經分管安全的領導審核后,由總經理審批,發布實施。
5.2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評審與修訂
5.2.1 評審
(1)評審的頻次
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①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②公司的管理機構或體制發生重大調整時;
③公司的生產活動、服務發生重大變化時;
④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或其他情況下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的缺陷時;
⑤當上級管理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⑥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性事故原因時,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⑦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時;
⑧當生產設施新建、改建、擴建時;
⑨其他相關事項。
(2)評審組織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本著制訂部門組織相評審的.原則。
(3) 評審內容:
①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②與公司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③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④安全管理制度之間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評審輸出
①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制度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②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5.2 修訂
5.2.1 修訂頻次
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1)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2) 當公司歸屬、體制、規模發生發生重大變化;
3) 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4) 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設備發生變更時;
5) 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 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7) 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事故原因,發生制度性因素時;
8) 其它相關事項;
5.2.2 修訂組織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后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了解該制度的制訂的原始背景。
5.2.3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發放、使用、保管和回收,嚴格執行公司文件控制程序,保證各相關崗位和人員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5.2.4 修訂依據
(1)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結果。
(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5.2.5修訂后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履行會簽手續,最后由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主任審批后,修訂版發布實施。
5.2.6 安全生產制度終止執行
生產規章制度8
為了更好的規范車間工作人員的行為,也更好的防止車間的安全,特制定本規章制度,望車間工作人員遵照執行。
一、總則
1、車間主任對給排水車間的安全工作負主要責任。
2、車間主任編寫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督促檢查執行。
3、成立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小組(成員由副主任及工段長組成)。
4、安全員負責對車間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督促檢查、員工安全培訓并建立健全各類安全臺帳,及時把檢查情況、隱患排查情況、培訓情況匯報安環處。
5、車間負責督促各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臺帳。
二、安全生產制度
1、新入廠員工和來廠培訓人員,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生產現場。
2、員工家屬、兒童及無關人員不經批準不得進入生產區。員工進入崗位前,必須按規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帶好勞動保護用品。
3、員工在班前和班中不準喝酒,發現帶酒味上班者,應立即停止其工作。
4、車間要害部位:鍋爐房、主控室、油庫、配電站等,非本崗位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5、2米以上(含2米)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并派專人監護。
6、特種設備的管理要落實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或工具,未經批準,不準動用。
7、嚴禁非電氣人員接電源或從事電氣設備、線路、開關的檢修、操作等工作。
8、行燈和機器設備上照明的電壓不得超過36伏。槽罐、溝道、潮濕場所使用的照明燈為12伏,絕緣必須良好。
9、各種設備、工具開動或使用前,要經過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時下方嚴禁站人。
10、各種防護裝置、信號、標志、儀表、指示器等,要經常檢查、效驗,保證齊全、完好、靈敏、可靠。
11、嚴格執行工藝指標,按工藝規程和操作法進行操作,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制度。大型設備的檢修和倒換實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的制度。
12、設備運行中,擦洗和加油時不準觸動轉動部位。
13、檢修(檢查)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檢修制度和有關操作規程。在非動火區內動火時必須按規定辦理動火證。
14、生產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或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等緊急情況時,操作人員有權先停車后報告。
15、人人有權拒絕違章指揮,人人有權制止違章作業。
16、設備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備可靠,電氣設備和線路的接地(接零),絕緣必須良好,否則不準使用。
17、車間和倉庫內的門窗必須安裝牢固,并經常檢查、維護。
18、為保護地下的電纜、管道和構造物,防止人身和其他事故,需動土施工時,必須按“動土(動工)安全規定”到有關部門辦理動土許可證,待批準后方可施工。
19、自行車必須放入規定的車棚中,嚴禁進入生產區內。
三、下列場所非操作人員不許逗留
1、掛有“危險”標志的地方。
2、進行起重作業的場所。
3、在進行電焊、氣焊的場所。
4、在進行檢修、安裝或高空作業的地方。
5、正在運轉的設備附近。
6、有倒塌危險的建筑物、土石方作業的溝、坑、孔、洞近旁。
7、廠內生產區動火要按規定辦理“動火許可證”。
8、在易燃、易爆區域內工作時,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
9、除發生火警、火災外,各種消防用具,器材和設施,未經領導同意,不準隨便動用。
10、高壓線下,嚴禁站人和堆放物品。
11、酸堿儲罐區,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工作人員卸酸堿和使用酸堿時,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嚴禁私自發放酸堿。
12、油泵房和油管區嚴禁吸煙、嚴禁使用明火、禁止打手機,非工作人員不準入內,未經批準不準放油,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四、保障安全十禁止
1、禁止非電工從事電氣作業。
2、禁止非木工動用電鋸、電刨。
3、禁止非焊工從事焊接作業。
4、禁止非機動車駕駛員動用車輛。
5、禁止在廠內用明火照明。
6、禁止在廠內焚燒雜草、垃圾。
7、禁止在廠內及生產場所吸煙。
8、禁止攜帶引火物及發火物進入危險場所。
9、禁止不戴安全帽進入交叉作業區。
10、禁止未系安全帶登高作業。
五、檢修作業十不修
1、檢修任務不明確不修。
2、沒有安全防范措施不修。
3、帶壓設備不修。
4、帶電設備不切斷電源不修。
5、不切斷有害物質來源不修。
6、危險物質設備不經過處理不修。
7、容器內部作業分析置換不合格不修。
8、設備結構和性能不清的不修。
9、正在運行的設備不修。
10、空中懸掛設備無牢靠措施不修。
六、動火作業六大禁令
1、動火證未經批準,禁止動火。
2、不與生產系統可靠隔絕,禁止動火。
3、不清洗,置換合格,禁止動火。
4、不消除周圍易燃物,禁止動火。
5、不按時做動火分析,禁止動火。
6、沒有消防措施,禁止動火。
七、進入設備、容器的'八個必須
1、必須申請、辦證,并得到批準。
2、必須進行安全隔絕。
3、必須切斷動力電,并使用安全燈具。
4、必須進行置換、通風。;
5、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6、必須佩帶規定的防護用具。
7、必須有人在器外監護,并監守崗位。
8、必須有搶救后備措施。
八、生產區十四不準
1、加強明火管理,生產區內不準吸煙。
2、生產區內不準進入未成年人。
3、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干私活、離崗或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5、不準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6、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準進入生產崗位。
7、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
9、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停機檢修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啟用。
11、未辦高空作業證,不帶安全帶,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
12、石棉瓦上不固定跳板,不準作業。
13、未安裝觸電保護器的移動式電動工具,不準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業證的不準獨立作業;特殊工種人員,未經取證,不準作業。
九、處罰規定
處罰的目的是懲前毖后,保證維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準,保障車間和員工的權益。
1、在禁煙區內吸煙者,罰款200元,嚴重者承擔一切后果。
2、進入生產車間不戴安全帽者,罰款50元,員工操作設備時不準戴手套進行操作。
3、上班后,不佩戴安全勞動防護用品,罰款60元。
4、在工作崗位上睡覺者罰款50元。
5、在上班期間看與生產業務無關的書籍、報紙,罰款20元。
6、上班時間無故串崗、離崗或干私活者罰款50元。
7、上班遲到或早退超過5分鐘,作曠工半天處理。
8、出勤未簽到按曠工或事后請假處理。
9、請假、公出未辦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10、工作懈怠,不按規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罰款50元(視情況嚴重性可做行政紀律處分)。
11、無故拒絕工作安排、指令,罰款50元(視情況嚴重性可做行政紀律處分)。
12、違反安全規定或其行為危害他人安全,罰款50—200元。(嚴重可做行政紀律處分)。
13、偷盜車間的財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門處理。
1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暢通,未經同意不得動用消防器材(特殊情況下除外)違者罰款50元。
15、上班時酗酒者,罰款200元/人。
16、無故損壞車間設備、附件者按原值賠償。
生產規章制度9
一、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二、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夜間(晚22時至6時),車輛不在達不到夜間行車安全通行要求的3級以下(含3級)山區路段營運。
四、嚴格按照經營許可的事項和范圍從事經營活動,未經運管部門同意,不得擅自從事班車客運。
五、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六、做到三不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七、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旅客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八、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旅客財物遺失。
生產規章制度10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項目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計劃時,一并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并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并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各項目部。
二、每次例會各科室和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并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后交流經驗。
5、布臵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發放有關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關文件、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為使廣大員工不斷提高對安全生產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避免事故的發生,確保各項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必須對員工普遍、深入、經常地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特制訂本制度。
一、三級教育: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從公司級到項目級到班組級的安全生產教育或培訓。
2、新進員工必須接受的'一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內容有:建筑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本公司生產特點;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公司安全通則和消防、急救常識等。
3、經一級教育安全知識考試合格者,由項目部進行二級教育(項目級)。內容有:本工程項目特點、設備特點、事故預防方法;安全技術規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4、經二級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合格后,分配到班組進行三級教育(班組級)。內容有:崗位生產特點及安全裝臵;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及其教訓等。
5、經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二、特殊工種教育:
從事電工、起重、電氣焊、高空作業、腳手架作業等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專業強化訓練班,進行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強化學習。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五同時”,特別要加強對工人進行經常性教育,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
行安全職責。
2、各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中安全喊話、班后安全講評,抓好典型,加強經驗交流,組織技術示范表演等。
3、各項目部要堅持至少雙周一次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驟,要不斷提高質量,防止流于形式。內容有:
A、傳達貫徹上級指示、通報及有關安全生產文件。
B、檢查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C、分析研究事故發生情況,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對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職業衛生知識的教育。
E、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進行技術示范表演。
F、開展反事故斗爭,進行事故演習。
G、參觀安全生產展覽,開展安全生產競賽。
H、發動全員,討論提出解決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議。
I、總結安全生產規律,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各種錯誤傾向。
四、安全考試:
1、員工每年度進行安全技術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樣,考核成績必須記錄存檔。
2、凡考試不合格要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要離職進行專門安全生產學習,再進行補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據情況調換工種及崗位。
3、安全考試成績要作為員工晉級評獎和選拔干部的標準之一。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斗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況;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執行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每臺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臵;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桿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項目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科匯總上報。
B、項目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項目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員匯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項目部參加,定期進行。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生產規章制度11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管理局20xx年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確保人身、工程、設備“三大安全”,也為了貫徹落實《機電處20xx年安全生產工作總體安排》,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工作,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確保全年各項經濟指標和生產任務順利完成,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安全員):
成員:
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1、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與各班組和成員簽訂《20xx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層層細化分解,把責任靠實分解到各個環節、崗位和人員,做到人人肩上有擔子,個個身上有責任,讓每個人真正的把責任記在心上,扛在肩上。
2、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始終將安全生產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制定安全生產工作方案和各項規章制度,完善安全生產量化考核及問責機制,強化崗位職責和班組目標責任。
三、周密部署,組織業務培訓。
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認真做好安全業務培訓工作,組織實施應急演練活動。
四、建立健全獎懲機制
1、依照管理局《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和《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實施獎勵與處罰。
2、完成或超額完成本年度相關內容的.生產考核指標,按局處有關規定兌現獎金和績效工資。
3、年度內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當年不能評優評先。并將按扣分情況發放獎金和績效工資。
4、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量化考核表詳見附表。
生產規章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XX地區營林生產工作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營林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從業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安全生產,依照相關規定、標準,結合我區營林工作實際,制定《XX地區營林生產安全管理暫行規定》。
第二條XX地區轄區內從事營林生產作業的經營單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堅持“安全發展、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四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國家、省政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第五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要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完善安全生產設施條件,確保營林生產經營活動順利進行。
第六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工會依法組織從業人員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 第七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享有安全生產保障權利,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第二章營林生產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第八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應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外聘作業人員必須簽訂用工合同,明確安全生產義務和權利。單位要為生產作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并積極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第九條營林生產單位必須配備安全員,安全員必須熟知安全生產知識,在一線檢查時候應有明顯的標識,如佩戴袖標等。
第十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及時為從業人員發放符合國家標準、在使用期限內的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時認真填寫發放記錄,并監督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一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二條營林作業場所要明確安全管理責任。各作業組要有班組長跟班作業,隨時督促檢查班組安全生產工作,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
第十三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制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發生緊急情況時要啟動應急預案,各小組要分工明確,妥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保護事故現場,要按照時限要求及時、準確、完整的向當地管理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報告,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并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第十四條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做好個人防護,穿長袖緊身衣服及高筒靴,枉防蟲罩,扎緊袖口、領口和褲腳口以防止蜱蟲(草爬子)的`叮咬;春季要為作業人員注射森林腦炎疫苗,提前做好預防。
第三章車輛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營林生產車輛、通勤車輛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駕駛機動車上道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配置安全設施,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保證行車安全;與客車會車時,必須先行避讓。
第十六條營林生產車輛、通勤車輛要按規定檢驗機動車安全性能,定期維修、保養,保證車輛狀態完好。嚴禁車輛帶病運行使用。
第十七條營林作業組建點、撤點時,要選擇駕駛經驗豐富,熟悉路況的駕駛員,嚴禁客貨混載、超員、超速。同時要有專人(管理人員)押車,控制安全車速,保證安全行駛。
第十八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使用或雇傭合法資質的車輛,并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督促遵章守規。
第四章營林生產作業點安全管理
第十九條營林生產作業點搭建營地要選擇地勢平坦、背風、朝陽的地點(坡度5度以下)。在雨季或多雷電區,營地絕不能扎在高地上、高樹下或比較孤立的平地上。要將已經選擇好的帳篷區打掃干凈,清除石塊,矮灌木等各種不平整、帶刺、帶尖物的物品,并填平地面。
第二十條營林生產作業人員在春秋兩季生產時,必須辦理野外作業證,經過防火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進山作業。
第二十一條營地周圍要打防火隔離帶,煙筒必須安裝防火罩。在防火期內應有二號工具、防火桶及細沙等滅火器具。
第二十二條用火區應在下風處,距離帳篷區應保持一定安全距離,防止火星燒破帳篷。爐筒和帳篷連接處要采取防火隔離措施。生產、生活用火要確定有專人管理。使用蠟燭時要與帳篷和可燃物保持一定距離。嚴禁臥床吸煙和隨意丟棄煙頭。
第二十三條機庫與員工帳篷不得連接搭建,機具、油料嚴禁放置于帳篷內。機庫與員工帳篷之間安全距離不得小于50米。
第二十四條營林生產作業點必須設置醒目的安全標志,張貼或懸掛安全標語、條幅。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安全檢查記錄等。
第五章割灌機、油鋸、作業人員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條割灌機操作人員、油鋸手必須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首次使用前要仔細閱讀使用說明書。
第二十六條嚴禁酒后、疲勞、患病者操作割灌機、油鋸。
第二十七條要穿緊身的`長袖上衣和長褲,不要穿短袖、裙子、穿戴圍巾、領帶和工作衣進行作業。
第二十八條按規定穿工作服和戴相應勞保用品,如安全帽、防護眼鏡、手套、防滑工作鞋等。
第二十九條添加油料時,油箱蓋和加油口四周必須在加油前清潔,以免有雜物進入油箱,割灌機要放置一平坦地方,使油箱蓋朝上,加滿時不能外溢,加油后一定要用手擰緊油箱蓋。
第三十條要經常檢查安全裝置是否牢固,各部分的螺絲和螺母是否松動,燃油是否漏出,特別是刀片的安裝螺絲及齒輪是否牢固。
第三十一條保養與維修時,關閉發動機,卸下火花塞高壓線。
第三十二條割灌機手在同一工作面作業時,安全距離不得低于20米,油鋸手在同一工作面作業時,安全距離不得低于50米。
第三十三條割灌機與撿枝丫人員之間要保持2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三十四條注意怠速的調整,應保證松開油門后鋸頭不能跟著轉。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使用機器時或在機器附近吸煙,防止產生火災。
第三十六條如碰撞到石塊、鐵絲等硬物,或是鋸片受到撞擊時,應將發動機熄火。檢查鋸片是否損傷,如果有異常現象時,停止使用。
第三十七條割灌機手、油鋸手在5級以上風或者降雪天氣禁止作業,以免風折木傷人或者視線不清傷人。
第三十八條割灌機手不宜長時間作業,3-4小時應強制休息,同時檢查各個零部件是否松動,特別是鋸片部位。
第三十九條機器運輸中應關閉發動機。搬運或存放機器時,鋸片上一定要有保護裝置,搬動時要使鋸片向前方。
第四十條油鋸在清理風倒木、懸浮木、折斷木時不得單作業,應配備助手,使用支架,并截斷就地歸堆。
第四十一條中幼林撫育人員必須正確使用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經過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嚴禁酒后從事生產作業。
第四十二條撫育后采伐木和藤條灌木不得高于5公分,伐區內高于40公分的.舊伐樁必須伐掉。
第四十三條枝丫歸堆后必須橫山堆放,長不超過2米,寬不超過1.5米,高不超過1米,堆要整齊,成行成列,在林地空間,不得靠近活樹。
第四十四條修理打枝時,要將低于1.7米的死枝清理干凈,確保樹干光滑。
第六章采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
第四十五條采種作業人員,要選擇技術熟練,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員擔任,患高血壓、心臟病、癲癇和不適合高空作業人員,禁止上樹采種。
第四十六條上樹采種,必須使用爬樹器、安全帶、安全繩等設備,保證防護設備質量,堅固適用。采種作業人員每組不得少于3人。
第四十七條在上樹采種時,必須站在不易折斷的枝丫上,并系好安全帶,嚴禁跨越樹采種。采用機械設備采種作業的,應注意機械的安全使用和油料的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條遇有搭掛樹和掛枝的樹木,以及身畸形怪狀等易折易斷樹木和五級以上風、雨、雪天時,不準上樹采種。
第四十九條地面撿運種子人員應佩戴好安全帽,嚴禁與采種人員交叉作業。
第五十條采種人員上下樹時,地面上要有人監護以防蹬空墜落,不準單人作業。
第七章割帶、整地、造林人員安全管理
第五十一條割帶、整地等作業人員,在作業時必須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五十二條清理倒木、樹頭、枝丫時,要抬運,不準用肩扛,在坡度較和有滾動危險的地段清理倒木時,不準站在下坡作業。
第五十三條割帶、刨穴、撫育等作業使用的工具,要經常檢查,安裝要牢固,并將刀、斧上套,鋸上夾。
第五十四條刨穴時,首先清除障礙物,確保作業安全。
第五十五條整地與造林同時進行時,前后距離不得小于3米。
第五十六條在30度以上陡坡造林時,要防止浮石滾落傷人。
第五十七條造林設臨時假植棚、要搭牢固,經安全員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五十八條作業人員要了解熟悉生產作業場所的環境,嚴禁單人出行,以防走失迷山。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九條本規定由XX地區行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六十條本規定自xx年x月x日起施行。
生產規章制度13
一、目的: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
二、范圍:適用于公司范圍。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1、公司成立由總經理任主任,各部門主管為成員的安全生產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
(1) 研究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
(2) 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切執行情況執行監督檢查。
(3)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4) 根據有關規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5) 監督日常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消除生安全事故隱患。
(6) 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立即報告上級研究處理。
(7)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8) 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
(9) 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監督其按時實施,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0) 對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層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2、 司各部門必須成立安全小組成,負責:
(1) 對本部門的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2) 制定安全生產實施則和操作規程。
(3) 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4) 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辦公室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3、 全生產責任人:廠長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主管和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詳見機構表)
4、 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部門、分廠的主管人員擔任,并配備安全生產兼職管理員,以及三名以上不脫產的安全員。
5、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和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6、 各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7、 各部門安全管理員要協助本部門主管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8、 各車間生產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車間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車間、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安全生產日報表的填寫工作。
9、 員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上級或安全員,并迅速予以排除。
10、 對新員工、臨時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部門、車間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培訓才能上崗。
11、 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含廠內機動車)的員工,需經有資質的培訓單位進行和考試并取得相關的資格證書后,才能從事該項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
四、 工程、設備儀器
1、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2、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性能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護措施。
3、 產生大量蒸汽、腐蝕易燃易爆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 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保護等級的技術要求。
4、 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5、 凡新建、擴建、改建、遷建的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須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稱三同時)。
6、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品質評價報告,經有關部門審查驗收 ,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7、 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備。
8、 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通,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平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9、 有高壓、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10、 雇請外單位人員在本公司的場所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部門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嚴重損失者,需索賠并嚴加處理。
11、 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廠區、宿舍施工作業時,須在保安處登記,需明火作業者須備案登記。
12、 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有防火、防爆設備,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13、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五、起重設備、電梯的安全
1、 簽訂起重設備、電梯訂貨、安裝、維護保養合同時,須遵照區技術監督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2、 新購的起重設備、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起重設備、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技術監督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3、 起重設備、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技術監督局頒發的起重設備、電梯使用合格證。
4、 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起重設備、電梯移交時,除應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部門有關起重設備、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5、 負責管理起重設備、電梯的部門,要切實加強起重設備、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護、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帶病隱患運行。
6、 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起重設備、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技術監督局安全認可的單位。
7、 起重設備、電梯管理部門須將起重設備、電梯和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件副本報公司安全辦備案。
8、 起重設備、電梯說明書中規定的安全注意事項要嚴格執行,更不能超負荷運轉。
六、員工勞動安全和保護
1、 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員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部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2、 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聲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督測。對超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和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3、 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上報上級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做出治療。
4、 禁止年齡未滿18周歲的員工,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有害有毒的作業。
5、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辦公室組織全公司的安全檢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產部門每月安全檢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產部門每月安全檢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間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每天不少于兩次。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6、 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部門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全辦統一安排整改。
七、事故的處理和獎懲
1、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辦組織評選安全生產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加以表彰。
2、 對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直接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的責任,對觸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3、 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有關人員給予處罰,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4、 對事故責任者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法律者依法論處。
5、 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 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或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 立即向單位主管理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立即向公司安全辦報告。
(3) 開展事故調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單位進行調查,于15-30天內向有關職能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 對事故有責任的人做出適當和處理。
(6) 對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員工。
6、 對于員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已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 不執行有關制度規章、條例、規程自行其是的。
(2) 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無力的。
(3) 不接受主管部門管理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 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 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 廷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 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 擅動用“危險禁運”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 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 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
生產規章制度14
一、員工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接受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知識,保證安全生產。
二、生產中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避免各類事故發生,實現“三天一降”(無死亡、無重傷、無重大經濟損失)。
三、生產崗位員工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嚴禁穿著個人衣服上崗。
四、車間尊職安全員要切實履行職責,隨時檢查安全生產制度落實情況,制止違章操作和冒險業。
五、電器和機械設備故障應由專業人員排除,非專業人員嚴禁自已動手處理。
六、廠區內原則上禁止動用明火,確需動火時應請款領導,動力火現場要設專人監管,人走火滅。
生產規章制度15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級生產管理人員及一線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各項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須齊全、到位。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無安全措施不準施工,未經驗收的安全設施一律不準使用。
4、堅持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對特殊工種按規定進行體檢、培訓、考核,簽發作業合格證;未經培訓的作業人員一律不準上崗作業。
5、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場后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新進場工人、調換工種工人,未經安全教育考試,不準進場作業。
6、發生工傷事故及時上報,嚴肅處理未遂事故的責任者。
7、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必須有材質證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網、安全帶必須檢驗后方可使用。8、機械設備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全部安裝漏電保護器。
9、施工用電符合安全操作規程。
10、任何機械設備不準帶病作業。
11、對采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礎上,每半年組織全體職工安全知識考試一次。
13、堅持各級領導、生產技術負責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須有安全值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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