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衛規章制度5篇
在當下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保衛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保衛規章制度1
為了加強保衛消防管理、保護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并綜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保衛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誰主管,誰負責的方針”。
2、行政主管領導、法人代表對安全保衛工作全面負責。各室主要負責人對各室安全保衛消防工作全面負責。
3、各室經常進行自我安全檢查。
4、各室須明確一名同志協助負責保衛消防方面的工作。
5、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驗,并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有關學習、培訓。
6、對各辦公室的降溫、取暖用電、照明用電、設備用電等電器實行專人負責管理。
7、不亂拉、亂接電源,嚴格控制大功率用電設備,電源設備由專人負責。
8、在走道上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下班前要檢查辦公室門、窗是否關牢、電源是否切斷。
蘇州工業園區東港實驗幼兒園
二〇〇五年九月
安全保衛規章制度2
第一條、為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公司人員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區域內的安全保衛及訪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條、安全保衛工作由保衛部管理,公司自設安保人員或委托保安公司進行公司區域內的安保工作。
第四條、安保人員負責公司所有人員、物資的出入管理和公司區域內的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公司財產及員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按照合同追究保安公司或當班安保人員責任。
第五條、出入管理
一、員工出入公司,應佩戴工作證,對于未佩戴工作證人員,保安人員有權拒絕出入。
二、員工攜帶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憑保安部開具放行單放行。攜帶一般隨身用品,由保安人員查驗后放行。
三、職工個人車輛應登記備案方可進出公司,保安人員對個人車輛出入應履行檢查手續,特別是面包車及其它可載貨汽車,應開門(蓋)檢查。
四、公司車輛拉運物資出門時,必須出示物資出門證明或出庫單,出門證明由該部門主管出具,出庫單由物資采供部出具,憑上述單據查驗無誤后登記放行。
五、外來人員進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記手續,填寫單位、姓名、事由、造訪部門和人員,必要時應電話聯系,會見后由接待人員簽名方可出門。
八、外來車輛一般不準進入公司工作區域內,上級領導、公安機關、紀檢部門、重要客人及領導同意進入的除外。
九、有長期業務關系或需要經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車輛應辦理臨時通行證,臨時通行證應每年更換,并將車主車牌信息在保安部備案,在保安室留存。
十、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和拒絕登記的人員,推銷產品的人員及車輛,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一律不準進入公司。
十一、下班時間、公休日、節假日除公司領導的車輛和值班維修車輛外,其他車輛不得進出,特殊情況需要進出的必須履行檢查登記手續。
第六條、保安人員應對公司所有區域進行安全監督管理。
一、保安人員應根據保安部規定的巡邏路線和時間要求進行公司安全巡邏,夜間當班的人員必須對公司重點部位加強巡查。
二、保安人員在公司內部及周邊進行巡查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公司領導或者值班人員匯報并做好相關記錄。
三、保安人員應對公司監控系統進行定期檢查查看,間隔時間不大于4小時。
四、保安人員應對新來員工身份的真實性進行調查、核實,結合胸卡進行監督管理。
五、如有下列情況,保安應及時處理,并報告上級部門
(一)在工作區域或集體宿舍區聚眾鬧事、打架斗毆、酗酒、賭博、吸毒、聚眾觀看或傳播黃色淫穢物品等。
(二)擅自處理、搬移、損毀、盜竊、破壞公司財物及公共設施者。
(三)私自啟動或關閉工作區、宿舍或公共場所用電設施或其他機器設施的。
(四)在公司內亂寫亂貼標語,涂改、撕毀公司通知、通告或其他有效文件的。
(五)亂扔亂倒垃圾、雜物,破壞、污染環境衛生的行為。
(六)巡查過程中發現路燈、門窗、封條等有缺損的。
(七)漫罵、對抗、攻擊正在執勤的保安、領導或紀律檢查人員的。
(八)外界人員聚眾鬧事、造訪領導或干擾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員應有效阻止并立即向保安部報告。
(九)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影響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產的其他行為。
第七條、遇搶劫、圍攻、破壞、盜竊等嚴重危害公司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向保安部負責人報告,并立即打110電話報警。事件后處理完畢應將事情經過詳細紀錄在保安交接班記錄本上,嚴重事件應保護好現場。
第八條、安檢制度
一、安檢時不可觸及人身。
二、主要檢查有無公司材料設備、工作器具等公司財物。
安全保衛規章制度3
1、縣機關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安全保衛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各項安全保衛制度。
2、各辦公室下班時要關好門窗,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額現金。
3、各單位值班人員,要嚴格履行職責,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職守,嚴禁酒后上崗。不準會客和參加娛樂等與值班工作無關的活動。
4、各單位值班時,必須由2人值班,值班人員要認真負責,詳細填寫好值班巡邏情況記錄。辦公樓晚10點上鎖,早晨6點開門。
5、宿舍區夜間安全保衛,由各單位值班人員與院門衛共同負責。每天夜間,由1名值班人員會同門衛搞好巡邏,由門衛填寫值班巡邏記錄。
6、縣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對值班情況進行檢查。一次不到崗者,本人要寫出書面檢查,單位蓋章后交縣辦公室;兩次不到崗者,通報批評。對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當事人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嚴肅處理。
安全保衛規章制度4
為進一步加強XX區行政中心各部委辦局辦公區域正常的辦公秩序,確保區行政中心辦公區域的安全有序,根據國務院《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請示區領導同意,特制定XX區行政中心辦公區域安全保衛制度(試行)。
第一條:行政中心辦公區域外圍的安全保衛工作由相城公安分局、XX區行管局共同負責,除四套班子大樓外的行政中心各單位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
第二條:各單位應當根據內部治安保衛工作需要,設置治安保衛機構、建立治安保衛門崗值班制度。
第三條: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要求是:
(一)制定適應單位具體情況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設施;
(二)單位范圍內的治安保衛情況有人檢查,重要部位得到重點保護,治安隱患及時得到排查;
(三)單位范圍內的治安隱患和問題及時得到處理,發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時得到處置。
第四條:單位制定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門衛、值班、巡查制度;
(二)現金、票據、印鑒、有價證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儲存、運輸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治安防范教育培訓制度;
(四)內部發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報告制度;
(五)治安保衛工作檢查、考核及獎懲制度;
(六)其他有關的.治安保衛制度。
單位制定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不得與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相抵觸。
第五條: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人員應當接受有關法律知識和治安保衛業務、技能以及相關專業知識的培訓、考核。
第六條:單位內部治安保衛人員應當依法、文明履行職責,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治安保衛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受法律保護。
第七條:單位內部治安保衛人員(門崗值班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落實本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二)檢查、登記進入本單位外來人員的證件;
(三)在本單位范圍內進行巡邏和檢查并進行記錄;
(四)督促本單位人員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
(五)督促加強內部治安防范技防設施建設和維護。
第八條:各單位應確定本單位的治安保衛重要部位,按照有關標準對重要部位設置必要的技術防范設施,并實施重點保護。
第九條:區級機關年度考核(安全保衛工作)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十條:本制度自20xx年 月 日起施行。
安全保衛規章制度5
為做好機關安全保衛工作,確保縣委機關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縣委機關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安全保衛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各項安全保衛制度。2、各辦公室下班時要關好門窗,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大額現金。
3、各單位值班人員,要嚴格履行職責,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職守,嚴禁酒后上崗。不準會客和參加娛樂等與值班工作無關的活動。
4、各單位值班時,必須由2人值班,值班人員要認真負責,詳細填寫好值班巡邏情況記錄。辦公大樓晚10點上鎖,早晨6點開門。
5、宿舍區夜間安全保衛,由各單位值班人員與大院門衛共同負責。每天夜間,由1名值班人員會同門衛搞好巡邏,由門衛填寫值班巡邏記錄。
6、縣委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對值班情況進行檢查。一次不到崗者,本人要寫出書面檢查,單位蓋章后交縣委辦公室;兩次不到崗者,通報批評。對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當事人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嚴肅處理。
【安全保衛規章制度】相關文章:
安全保衛規章制度12-08
安全保衛規章制度13篇12-31
安全保衛規章制度(精選11篇)06-10
安全保衛規章制度通用(精選11篇)07-22
企業安全保衛規章制度(精選6篇)05-17
保衛規章制度02-01
保衛規章制度02-01
酒店保衛室規章制度12-13
學校保衛室的規章制度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