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酒店規章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酒店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酒店規章制度1
一、自覺遵守賓館管理制度,要講文明,講禮貌,講道德,講紀律。要積極進取,愛崗敬業,善于學習,掌握技能。
二、要著裝上崗,掛牌服務,要儀表端妝,舉止大方,規范用語,文明服務,禮貌待客,主動熱情。
三、客房服務員,每天要按程序,按規定和要求清理房間衛生,填寫客房清潔日報表,要認真細致;要管理好房間的物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四、外來住宿人員,要有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后,方可入住。
五、不得隨意領外人到房間逗留或留宿,未經賓館經理同意不準私開房間,為他人(含職工)提供住宿、休息及娛樂等。
六、檢查清理客房時,不得亂動和私拿客人的東西,不準向客人索要物品和接收禮品;拾到遺失的物品,要逐一登記交公。
七、不準他人隨意進入前臺;前臺電腦要專人管理與操作,不準無關人員私自操作;打字、復印、收發傳真,要按規定收費。
八、工作時間不準離崗,有事向領導請假,不準私自換班和替班,不準打撲克,織毛衣,看電視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九、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別是做好妨火防盜工作,要勤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和處理。
賓館衛生制度
一、賓館要保持周圍環境整潔、美觀,地面無果皮、痰跡和垃圾。
二、必須設有消毒間或消毒設施,并要有健全的衛生制度。
三、被套、枕套(巾)、床單等臥具要一客一換。
四、公用茶具應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須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
五、客房內衛生間的洗漱池、浴盆應每日清洗消毒,并粘貼已消毒封簽。無衛生間的.客房,每個床位應配備有不同標記的臉盆和腳盆各一個。臉盆、腳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換,用后必須清洗和消毒。
六、賓館的公共衛生間要做到每日清掃、消毒、并保持無積水、無蚊蠅、無異味。
七、賓館要有防蠅、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設施,并經常檢查設施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改進。
八、對旅客廢棄的衣物要進行登記,統一銷毀。
九、店內自備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二次供水蓄水池要符合輸水管材衛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客房部考勤制度
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二、按時參加各崗位例會(客房每周一至周五早八點)、(前臺每周一和周四下午三點)例會不到者按曠工處理。
三、每人每周倒休一天,遇重要接待任務暫停排休,會后補休。年假按中心規定。
四、員工請病假須提前將醫院診斷證明和請假單上交,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應及時通知領班,由領班請示經理。
五、員工請事假,須提前三天至一周上報領班,如遇人員緊缺或有重要任務,可以不予批準。事后請假一律按曠工處理。
六、嚴格按照規定班次上班,如有急事換班,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提前一天向領班提出申請,未經同意擅自換班按曠工處理。
七、對騙取事病假的,一經查出,視情節給予曠工或除名處理。
客房部儀容儀表規定
儀表:
1、工作時間應穿著規定的工作服。
2、工作服要整潔、挺直、按規定扣好上衣扣、褲扣。
3、工作服上衣兜、褲兜內禁止裝雜物,以保持工作服的挺括。工作服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
4、服務員上班時一律穿著黑色工作鞋,工作鞋保持干凈。穿著襪子,要求男深女淺,襪子要完好無破損,不準赤腳穿鞋。
5、服務員上崗期間不準佩帶各種飾物,如項鏈、手鏈、耳環、戒指等。
6、工作期間應按規定將工號牌佩帶在左胸位置。
7、服務員著裝后,應自我檢查,并接受領班檢查合格后方可上崗。
酒店規章制度2
一、餐廳衛生制度
① 餐桌椅整潔,地面清潔,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設施。
② 要每天清掃兩次,每周大掃除一次,達到無蠅、無蜘蛛。
③ 不銷售變質、生蟲食品。
④ 小餐具用后洗凈、消毒、保潔。
⑤ 服務小員穿戴清潔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⑥ 點心、熟食必須在防塵防蠅玻璃柜內銷售,堅持使用清潔的售貨工具。
⑦ 服務人員工作時禁止戴戒指,手鏈,涂指甲。
二、 涼菜間(冷葷間、熟食間)衛生制度
① 做到專間、專人、專用工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② 室內做到無蠅,并配有流水洗手、消毒、腳踏式污物容器、紫外線殺菌燈、冷藏等設施。
③ 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進行清潔消毒,班前紫外線燈照射30分鐘,進行空氣消毒。
④ 使用食品包裝材料符合衛生要求。
⑤ 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⑥ 熟食勤作、勤銷,做到當天制作,當天銷售,過隔食品回鍋加熱銷售,不出售變質食品。
⑦ 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在涼菜(熟食)間存放。
二、 初(粗)加工間衛生制度
① 有專用加工場地和食品驗收人員,腐壞變質原料不加工使用。
② 清洗池做到葷、素分開;上下水通暢,設有能盛裝一個班產垃圾的密封容器。
③ 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潔容器內(肉禽、魚類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潔、保鮮設施。
④ 加工肉類、水產品、蔬菜的操作臺要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志。
⑤ 工作人員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⑥ 防塵防蠅設施齊全,運轉正常。
四、 烹調加工衛生制度
① 不選用、不切配、不烹調、不出售腐壞、變質、有毒有害的食品;
② 塊狀食品必須充分加熱,燒熟煮透,防止外熟內生;
③ 隔、隔餐及外購熟食回鍋徹底加熱后供應;
④ 炒菜、燒煮食品勤翻動;
⑤ 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⑥ 制作點心用原料要以銷定量,制作時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劑,嚴格執行國家《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
⑦ 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墻面的清潔衛生工作。
⑧ 操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不留長發指甲,不蓄長發和胡須,不吸煙,不隨地吐痰等;
⑨ 具備能盛放一個餐次的密閉垃圾容器,并做到班產班清。
五、食品粗加工衛生制度
① 所有原輔料投產前必須經過檢驗,不合格的原輔料不得投入生產。
② 擇洗、切配、解凍、加工工藝流程必須合理,各工序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污染。
③ 包裝食品使用符合衛生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人員的手在包裝前要清洗消毒。
④ 加工用工具、容器、設備必須經常清洗,保持清潔,直接接觸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須消毒。
⑤ 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⑥ 加工所防塵、防蠅設施齊全并正常使用。
六、 食品倉庫衛生管理制度
① 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
② 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③ 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X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④ 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應分開存放,食品不得與藥品、雜品等物品混放;
⑤ 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
⑥ 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七、食品銷售衛生制度
① 銷售定型包裝食品商標上應有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保質期)等內容,進貨時向供方索取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單,嚴禁購銷產品標志不全或現售現貼商標的食品;
② 銷售食品必須無毒無害,禁止出售變質、生蟲、摻假、摻雜、超過保存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規定的食品;
③ 出售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有防蠅、防塵設施,并正當使用。使用工具售貨及無毒、清潔的的運裝材料,禁止使用廢舊報紙運裝食品。貨款、工具分開存放,所用工具班前應徹底清洗消毒;
④ 從業人員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做到:不留長指甲、長頭發、長胡須,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操作時不吸煙;
⑤ 吧臺內嚴禁落地存放食品,嚴禁亂堆、亂放食品及其他雜物。
八、 食品采購、驗收衛生制度
① 采購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須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購腐壞變質、霉變及其他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食品;
② 采購肉類食品必須索取獸醫衛生檢驗合格;
③ 采購酒類、罐頭、飲料、乳制品、調味品等食品,應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衛生檢驗合格證或檢驗單;采購進口食品必須有中文標識;
④ 采購定型包裝食品,商標上應有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保質期)等內容;
⑤ 運輸車輛和容器應專用,嚴禁與其他非食品混裝、混運。
⑥ 食品采購入庫前應由庫管人員進行驗收,合格者入庫儲存,不合格者退回。
回答人的補充 20xx-11-03 09:02 九、 除害衛生制度
① 操作間及庫房門應設立高50cm、表面光滑、門框及底部嚴密的防鼠板;
② 發現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蟲應即時殺滅;
③ 發現鼠洞、蟑螂滋生穴應即時投藥、清理,并用硬質材料進行封堵。
十、 衛生檢查制度
① 衛生管理人員應每天進行衛生檢查;
② 各部門每周進行一次衛生檢查;
③ 單位負責人每月組織一次衛生檢查;
④ 各類檢查應有檢查記錄;
⑤ 發現嚴重問題應有改進及獎懲記錄;
⑥ 檢查食品加工、儲存、銷售、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及運輸食品的工具,冷藏、冷凍設施,損壞應維修并有記錄,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十一、從業人員體檢、培訓制度
① 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到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體檢單位進行體檢和培訓;
② 發現五病患者及時調離;
③ 未取得體檢、培訓合格證明不得上崗;
④ 從業人員體檢、培訓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十二、餐飲業衛生管理檔案制度
① 有專人負責、專人保管;
② 檔案應每年進行一次整理;
③ 檔案內容:衛生申請基礎資料、衛生機構、各項制度、各種記錄、個人健康、衛生知識培訓、索證資料、餐具消毒自檢記錄、檢驗報告等。
十三、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制度
① 食品添加劑必須使用國家批準的品種和在允許范圍內使用。
② 采購食品添加劑要有記錄并存檔。
③ 食品添加劑要專人負責保管,并負責告訴烹調廚師適用范圍和使用量。
④ 盛放食品添加劑要有專用容器和明顯標志。
⑤ 不得在食品中亂加添加劑。
⑥ 實行食品添加劑使用責任追究制。
十四、 面食制作衛生管理制度
①.米面及其他雜糧必須有衛生檢驗合格證明。
②.用發酵劑、食用堿等添加劑必須有索證。
③.面食間清洗水池葷、素分開,并有明顯標志。
④.面食間案板必須葷、素分開使用,并有標志。
⑤.必須有盛放肉(餡)等專用冰箱。
⑥.室內做到放蠅、防塵、防鼠。
⑦.加工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不準戴戒指、手鏈、涂指甲等。
⑧.有室內衛生定時清掃制度。
十五、 裱花制作衛生管理制度
①.進入裱花間必須更衣、洗手消毒。
②.裱花用食品添加劑必須是允許使用的品種,并在允許使用量范圍內使用,不能亂加。
③.要定時進行空氣消毒,保持室內清潔狀態。
④.專用裱花工具要定時清潔消毒,防止污染。
⑤.加工人員要穿戴整潔衛生衣帽、口罩,定時洗手消毒,保持個人衛生。不允許戴手飾及染指甲等。
⑥.放蠅、防塵、防鼠等衛生設施要齊備。
⑦.要定時整理室內衛生。
十六、 配餐間衛生管理制度(學校食堂)
①.設立更衣、洗手消毒專用間。
②.設立與售餐數量相適應的盛放待售食品的臺(架)。
③.盛放食品的容器要專用,并有標志。
④.銷售熟食要用專用器具,嚴禁用手抓。
⑤.不售變質、變味食品。
⑥.售飯菜窗口要能夠開合,嚴禁開放式。
⑦.要設與配餐間相適應的紫外線消毒燈,定時開燈消毒。
⑧.售飯人員要穿戴整潔衛生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十七、 燒烤制作衛生管理制度
①.場所必須按宰殺→粗加工→腌制→燒烤鹵肉間→晾涼分設場所(間)。
②.所用畜禽肉類必須經過獸醫檢疫合格方可使用。
③.燒烤鹵制肉類食品嚴禁使用亞硝酸鹽,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劑要經衛生監督機構允許方可使用。
④.制作間必須設洗手消毒水池及設施。
⑤.切配燒烤鹵制熟食品間要設紫外線消毒燈,定時對案板及空間進行消毒處理。
⑥.切配燒烤鹵制熟食品要專人負責,專用工具,防止生熟交叉污染。
⑦.放蠅、防塵、防鼠、防腐衛生設施要完備。
⑧.從業人員必須穿戴整潔衛生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
十八、餐具用具洗消毒衛生制度
①.專人負責。
②.洗消間大小必須與經營規模相適應。
③.設有洗、刷、沖三個水池,并有標志。
④.熱力消毒設施要充足,餐具做到每餐一消毒。
⑤.有密閉的餐具保潔柜,數量要充足。
⑥.不適宜熱力高溫消毒的茶餐具,藥物消毒要有固定場所(間),要按消毒藥物有效濃度配比,按時消毒、沖洗、保潔。
十九、原料采購證制度
①.餐飲用食品采購必須索證。
②.需索證食品種類:米、面、油、畜禽肉類、定型包裝罐頭類食品、蔬菜食品、蕈類、食品添加劑、酒類、飲料、乳制品等。
③.要索取的證件包括:有效衛生許可證和產品衛生檢驗報告合格證明的復印件,采購進口食品必須有中文標識及相關證明。
④.要建立食品索證登記檔案,以備查。
⑤.索證要有專人負責管理。
二十、廢棄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①.廢棄油脂必須按國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 的規定》進行管理。
②.廢棄油脂應設專人負責管理。
③.廢棄油脂應有專門標有“廢棄油脂”字樣的密閉容器存放,集中處理。
④.廢棄油脂只能銷售給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⑤.處理廢棄油脂要建立檔案,詳細記錄銷售時間、種類、數量、收購單位、用途、聯系人姓名、電話、地址、收貨人簽字等,并長期保存。
⑥.不得隨便處理廢棄食用油脂。
酒店規章制度3
1總 則
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 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 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各部門總監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規章制度。
2、 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總監職責
1、 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 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 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 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 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 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 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 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 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 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 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 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1、 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 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 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 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 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 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 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 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 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 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 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 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后。
3、 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 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 ,由經辦人、部門經理、 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簽字后出納方可開出。
5、 所開出支票必須填寫收款單位名稱。
6、 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總監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 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 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 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酒店規章制度4
1、協助部門經理做好客房部的日常工作,酒店后勤領班工作職責。
2、做好考勤、簽到工作。
3、合理安排樓層服務員的值班、換班工作。
4、配合經理做好各項接待、安排工作,工作期間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有疑難問題應及時上報領導。
5、負責樓層的安全、防火、衛生工作。
6、以身作責,監督、檢查樓層服務人員做好服務工作。
7、做好服務工作的.同時抓好思想工作,做到團結友愛、相互幫助、共同進步。
8、切實履行職責,認真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酒店規章制度5
一、 人事培訓部根據賓館的實際管理情況
培訓工作可分為二大內容:人事培訓部負責營業部規范服務常語以及公司意識方面培訓,而各營業部門負責實際操作方面培訓。
二、 培訓考勤考核制度:
1. 培訓課時,不得無故遲到、缺席、早退、遲到一次扣罰5分,缺席一次扣罰20分,早退一次扣罰10分,連續三次缺席作辭退處理。
2. 有事請假,必須以書面形式寫請假條在培訓課前交到培訓部處,否則,一律以遲到、缺席處理。
3. 培訓課期間,嚴禁開小差,無理取鬧或未經許可私自離開者扣罰10-20分。
4. 新入職員工培訓期完畢,經過培訓部理論(培訓內容)和實際操作考核,合格者通知部門試用,不合格者給予辭退。
5. 培訓部在各部門檢查員工工作表現時,發現不合格者,經培訓部進行再培訓,如還是達不到要求和標準,培訓部向部門主管提出辭退建議。
6. 對于員工在工作中,發現沒有按要求為客人提供服務,培訓部按賓館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三、 部門服務質量監督制度
1. 培訓部負責賓館所有部門的服務質量監督。
2. 培訓部不定時下各部門檢查服務質量,部門主管應積極給予配合工作。
3. 部門應抽出專門負責服務質量管理人員配合培訓部培訓和檢查跟進工作。
4. 部門服務質量達不到培訓要求或需要增加某方面的培訓,部門主管應通知培訓部進行培訓。
5. 部門服務質量不合格,經培訓部再培訓,第三次培訓同一內容時,部門主管必須親自一同參加培訓。
6. 服務要求達不到標準,如屬部門主管在具體的.工作中出現督促和跟進不到位,如禮貌意識:不主動向客人,上級領導問好,培訓部根據部門存在的實際情況向總經理室匯報,給予部門主管扣罰50-100元。
7. 培訓部培訓完畢,把所培訓的內容通知到部門,部門應根據培訓內容及時跟進和督促。
8. 培訓部在安排部門培訓時,提前一天通知部門,部門如有特殊情況不能進行培訓,應提前半天通知培訓部,便于培訓部工作安排。
酒店規章制度6
一、處罰和獎勵原則
(一)處罰種類分為:
1、行政處罰:告誡、警告、辭退。
2、經濟處罰:各類行政處罰附帶相應的經濟處罰。
①告誡:罰款 5~50元;
②警告:罰款 100~200元;
③辭退:只發放按出勤日計算的基本工資;
(二)獎勵種類分為:
1、行政獎勵:通報表揚、嘉獎、晉級。
2、經濟獎勵:各類行政獎勵附帶相應的經濟獎勵。
①通報表揚:獎金 50~100元;
②嘉獎:獎金 150~300元;
③晉級:原有崗位工資晉升一級(并不代表職位變動);
二、實施細則
(一)處罰細則:
告誡過失
1) 由于工作失誤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 工作推諉、懈怠,工作被動導致服務工作受影響;
3) 在服務中漫不經心;
4) 沒有正當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職工作的;
5) 工作時飲酒或睡覺;
6) 為個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的;
7) 未經許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來人員的;
8) 個人的儀容儀表沒有達到酒店要求;
9) 不遵守員工宿舍規定;
10) 不遵守酒店著裝規定;
11) 上下班不按時打卡或簽到;
12) 無故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內的;
13) 工作時在工作地點以外地區游逛;
14) 違反酒店禮貌規定;
15) 擅自在公共場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擾他人的行為;
16) 違反員工餐廳規定;
17) 在上班時間或在員工餐廳以外的地方吃喝或嚼口香糖;
18) 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及其它不衛生習慣;
19) 不維護工作區域,員工宿舍,更衣室等地點的衛生;
20) 未經許可進入非公共區域(如:廚房等);
21) 報告工作時不誠實;
22) 隨意使用酒店客人設施;
23) 工作時干私活;
24) 管理干部所管轄的直接下屬一個月內合計3次以上告誡過失的;
25) 管理干部發現員工過失不予糾正或隱瞞不報的;
26) 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屬有重大違紀現象的;
警告過失
1) 由于違規操作或不慎造成財產輕度損失或客人投訴;
2) 未經許可隨意使用酒店電腦,國際/國內直撥電話或其它設備造成公司損失的;
3) 未經公司或客人許可進入賓客房間;
4) 未經許可,擅自在客房內過夜的(需同時繳納等額的房款);
5) 未經許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 因粗心大意丟失酒店鑰匙;
7) 未遵守酒店經營程序,導致酒店,客人或員工損失;
8) 浪費酒店財物,如餐具,食品,紙張等;
9) 制造或傳播有損酒店、客人或員工的閑言碎語;
10) 未經許可更改工作班次;
11) 未通知有關人員而無故缺勤一天,未對工作造成較大影響的;
12) 違反/拒絕接受酒店/主管的決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 不參加酒店或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定期體檢;
14) 違反酒店/國家防火規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15) 進出酒店時拒絕警衛檢查;
16) 為其他員工打卡;
17) 拿取/食用酒店或客人的食品或飲料,尚不構成盜竊的;
辭退過失
1) 同客人吵架或當客人的面爭吵;
2) 對客人粗魯或頂撞客人;
3) 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費;
4) 為個人目的向客人多收或少收或更改帳單/收據;
5) 欺騙或騷擾客人;
6) 未經許可復制酒店鑰匙;
7) 未經酒店許可受雇其它公司或從事其它工作;
8) 在未通知的情況下,無故缺勤連續兩天或本月累計兩日;
9) 故意不向酒店報告自己的傳染性疾病;
10) 拾遺不交,據為已有,如現金等;
11) 同酒店客人進行個人交易,從而與飯店利益發生沖突;
12) 組織或參與不道德活動;
13) 在酒店質量監測活動中有弄虛作假等欺詐行為或知情不報、管理不善;
14) 偷竊行為;
15) 騷擾、欺辱,危害飯店客人或員工;
16) 斗毆或慫恿打架斗毆;
17) 從事任何違法活動,如賭博等;
18) 違反國家其它法令;
19) 由于失職,造成酒店較大損失或賓客投訴的。
備 注:
1、在告誡處分有效期內,重犯類似錯誤將給予警告處分;
2、在警告處分有效期內,再犯任何錯誤將同時給予留店察看處分,崗位工資下調一級;
3、留店察看期間,有違紀現象的公司將對其進行辭退處理;
4、處分的有效期:告誡1個月,警告3 個月,留店察看6個月。
(二)獎勵細則:
通報表揚
1) 由于優質服務而得到賓客表揚的;
2) 一慣工作表現好,得到領導認可的;
3) 拾金不昧;
4) 連續三個月沒有違紀現象的;
5) 積極參加文化和業務培訓,業務和文化考核達標并名列前三名的;
6) 服務技能優越,能夠其他帶領員工共同進步的;
7) 為維護社會公德和山莊秩序見義勇為的;
嘉 獎
1) 對酒店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證明行之有效的;
2) 因能及時發現苗頭或采取相關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發生的`事故或損害山莊的事件的;
3) 見義勇為且為山莊挽回較大經濟損失的;
4) 在外派工作、有關競賽或評比中為酒店爭得顯著榮譽的;
5) 3個月內連續兩次以上受到通報表揚的;
6) 其他表現優異或貢獻突出的;
晉 級
1) 發現事故苗頭或采取相應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為山莊挽回重大損失的;
2) 1年內連續3次以上受到嘉獎的;
3) 服務技能優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到賓客多次表揚或事跡突出的;
4) 本年度得到總公司嘉獎的。
酒店規章制度7
1、在副總經理或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酒店餐飲部的經營管理工作,確保其正常運轉。
2、根據酒店的預算和酒店的市場環境、部門的歷史數據和現實情況,審核有關部門的年度預算、月度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后組織實施。
3、制定本系統的經營管理制度、服務標準、操作規程,制定餐飲經營方針、經營策略,策劃促銷推廣的大型活動和重要宴會。
4、巡視下屬各部門,關注運作情況,檢查工作進度,抽查服務質量,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偏差,確保日常工作的順利進行。
5、經常檢查廚房出品質量,把好食品衛生安全質量關,搞好出品、營銷分析,找出成本、服務等方面出現的問題,提出改進的措施。
6、與餐飲部經理、行政總廚研究、設計、推廣新菜單,嚴格控制成本和綜合毛利率,不斷拓展新市場、開發新客源,提高酒店的知名度和市場占有率。
7、親自組織和安排大型團體就餐和重要宴會,負責VIP客人的迎送。
8、親自收集客人對餐飲、質量的意見,處理重要投訴,研究市場變化,及進發現消費動態,調整酒店的餐飲營銷策略,抓住可行的'盈利機會。
9、主持運作會議,每周召開一次業務檢討會議,每月一次營銷會議,確保管轄部門的日常動作,不斷提高服務、提高出品質量、提高營業和利潤水平。
10、有針對性地組織服務骨干和廚師外出學習重視新知識新技術的運用和推廣。
11、抓好主管部門的服務質量檢查工作,跟進服務質量檢查發現的薄弱環節,提高酒店的整體服務質量水平。
12、負責與市場營銷、房務、人力資源、財務、工程等部門總監、經理的橫向聯系,確保酒店服務的一致性。
13、督促有關部門制定服務技術、烹飪技術的培訓計劃,建立定期考核制度,親自負責培訓下級業務骨干,指導并檢查各分部門的員工培訓。
14、審核所管轄部門的人事變動,關心員工的工作和生活,及時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導和幫助,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15、完成副總經理、總經理布置的其他工作。
酒店規章制度8
一、上班必須按規定著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號牌,統一發型,只準穿肉色。(黑色襪男員工)。
二、女服務員:上班要化淡妝,不準濃妝艷抹,長發要盤起,短發不過肩,留海不超過眼睛,頭發不準染色,不準梳過于夸張發型。
三、男服務員:頭發不準染發,不留胡須,勤修面。
四、不準留長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準用刺激性很強香水。
五、上班時間不準戴手鐲、耳環、項鏈等飾物。
六、工作服要整潔,無油漬、無皺痕。
七、上班前不準吃大蒜,大蔥,檳榔等刺激性,帶異味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過高事物,飲料。
八、不能當著客人面做不雅觀動作,如抓癢,摳鼻子,挖耳朵,梳頭發,剔牙,大呵欠等,打噴涕應適當遮掩。
九、檢查儀容,儀表應到衛生間或客人看不到偏僻處。
十、凡違反以上規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
酒店規章制度9
一、物品的驗收入庫
1、物品到酒店后庫管員依據清單上所列的名稱、數量進行核對、清點,經使用部門或請購人員及檢驗人員對質量檢驗合格后,方可入庫。
2、對入庫物資核對、清點后,庫管員及時填寫入庫單,經使用人、庫管員、財務科各持一聯做帳。
3、庫管要嚴格把關,有以下情況時可拒絕驗收或入庫。
1)未經總經理或部門主管批準的采購。
2)與合同計劃或請購單不相符的采購物資。
3)與要求不符合的采購物資。
二、物品保管
1、物品入庫后,需按不同類別、性能、特點和用途分類分區碼放,做到二齊、三清、四號定位。
a)二齊:物資擺放整齊、庫容干凈整齊
b)三清:物品清、數量清、規格標識清。
c)四號定位:按區、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庫管員對常用或每日有變動的'物資要隨時盤點,若發現誤差須及時找出原因并更正
3、庫存信息及時呈報。須對數量、文字、表格仔細核對,確保報表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三、物資的領發
1、庫管員憑領料人的領料單如實領發,若領料單上部門管理人員未簽字、字據不清或被涂改的,庫管員有權拒絕發放物資。
2、庫管員根據進貨時間必須遵守先進先出的原則。
3、領料人員所需物品無庫存,庫管員應及時通知所需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按要求填寫請購單,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采購。
4、任何人不辦理領料手續不得以任何名義從庫內拿走物資,不得在貨架或貨位中亂翻亂動,庫管員有權制止和糾正其行為。
四、月底盤點
1、每月28日前,必須由庫管員將倉庫物品進行徹底清點,將必須補充物品名稱、數量及時上報。
2、將出入庫單據進行審核,與實際消耗物品進行核對,如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尋找原因,并上報上級領導。
3、將本月損耗物品數量、名稱做統計,并附帶清單上交上級領導,并說明原因。
倉庫管理員工作流程
1、申購
1)對于物資的申購,由倉管部根據庫存物資的儲備量情況向采購員提出申購;
2)對計劃外物資的請購,由使用部門根據需要提出購買物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并說明使用情況,填寫請購單并由使用部門負責人簽名認可,報倉管部由倉管員根據庫存情況提出意見轉采購部;
2、驗收1)倉管員根據采購計劃進行驗貨;
2)貨物如有差錯,及時通知財務主管與采購干事,以扣壓貨款,并積極聯系供貨商做更正處理;
3)所有物資的驗收,一律打印入庫單,一式三聯,第一聯交財務部,第二聯倉庫留存,第三聯送貨人留存,(如欠帳,此聯由送貨人留存,憑此聯到財務結賬,如是采購現金付款,則此聯交領用部門備查)。 4進倉物資的驗收,由倉管員根據供貨發票及請購單上標明的內容認真驗收并辦理入倉手續,如發現所采購物資不符合規定要求,應拒絕收貨,并及時通知采購部進行退、換貨手續;
3、保管
1)倉管部對倉庫所有物資負保管之責,物資堆放整齊、美觀、按類擺放,并標明進貨日期,按規定留有通道、墻距、燈距、掛好物資登記卡;
2)掌握商品質量、數量、衛生、保質期情況,落實防盜、防蟲、防鼠咬、防變質等安全措施和衛生措施,保證庫存物資完好無損;
4、盤點
1)倉庫必須對存貨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確定各種存貨的實際庫存量,并與電腦中記錄的結存量核對,查明存貨盤盈、盤虧的數量及原因,每月底打印盤點表,報財務審查核對;
2)管理實現了電腦化管理,所有商品的入庫、直拔、領出、庫存統計直接通過電腦系統完成。
酒店規章制度10
為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保障酒店正常經營秩序和顧客車輛管理。保安人員執勤執行有所依據,當好企業衛士,確保酒店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定本制度。
一、保安人員工作準則:
1、值班期間必須著裝整齊、儀表大方、站姿、坐姿符合要求,不許抱胸插手,手插褲兜,打鬧。
2、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佩戴工牌,同時遵守打卡制度。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下一班未接班時,當班人員不準離崗)交班時值班室內的衛生必須是干凈的。
4、熟練掌握保安部崗位工作特點、職責與要求。
5、接觸客人要有禮貌,并注意語氣態度。
6、處理問題時,力求做到容忍寬大,以理服人。
7、值班時只能與客人保持一種工作上的關系,不得在崗上與客人拉扯、閑聊。
8、值班時不準睡覺、不得帶有醉意。
9、嚴禁值班時隨意離崗,如吃飯、喝水、去衛生間,外圍停有特殊的車輛時需告知領班,方可進行。
10、熟悉本酒店各種報警裝置及消防器材的位置,熟練掌握其使用方法并熟悉本酒店各部門安全出口通道。
11、一旦發現火警,都必須按規定的程序操作實施,并立即采用有效措施,發生火災時,迅速按滅火應急預案緊急處理。
12、不得或者做任何有損酒店名譽的事情。
13、值班期間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包庇、掩護違法犯罪
二、保安人員請假制度:
1、本部門員工無論因何種原因需請假時(三天內),必須由經理批準方可并書寫請假條,方能有效。
4、嚴禁越級請假。
5、無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6、原則上不準調休、調班,如遇特殊情況經經理批準方可。
7、對于請假者如有超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8、如果休假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歸隊,應有電話和證明經經理批準方可補辦事假。
三、保安部器材使用管理:
1、日常使用的消防巡檢器、對講機、鑰匙、手電、雨傘臨時用品雨鞋等在交接班時雙方領班共同檢查清點并記錄有無損壞交收。如丟失或人為損壞則按酒店規定賠償。
四、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1、凡在本停車場進出或停放的機動車輛,其駕駛人員均應遵守本規定,服從本停車場管理人員的管理和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車輛,自覺維護場內秩序。
2、入場停放的機動車輛,應按泊車位指定的區域停放,不得在車道內、異位停放。
3、停車卡請隨身攜帶,認真保管,作為出場憑證,若有遺失,要立即向保安部申明補辦,否則后果自負。
4、駕駛員離開前須檢查車門、車窗是否關好,不得在車內存放現金、文件及貴重物品,或停車卡等,有效證件必須隨身攜帶否則造成后果自行承擔。
5、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進入本車場。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將由攜帶人承。
6、車輛離場或任何人員駕駛及移動場內任何車輛時,車場管理人員有權對其進行管理,駕駛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否則須承擔由此引致的一切責任。
7、若由于使用本停車場的機動車輛及其駕駛員自身的原因,而引起本停車場內建筑物/設備/設施的損壞或損失,則由其承擔所有賠償責任,并在指定的時間內繳付被損物件的維修、安裝等相關賠償費用。
8、本停車場只作車輛停放用途,并按《城市車輛停放市場價》收取車輛場地使用費,所有進入本車場的駕駛員均被視為車主或合法代表人,并視為已接受本管理及有關規定。
9、使用本停車場的機動車輛及其駕駛員,必須遵守和執行本停車場以書面或口頭規定的一切法規條例。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嚴禁吸煙、使用明火等。
10、所有車輛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泊于該通道的緊急出口,
違者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追究責任。
11、車場管理人員職責:
(1)、值班時有來車要將車輛指揮到位停放整齊,檢查車輛有無損壞(如有刮痕、損壞告知車主),車內有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如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要求顧客搬離另行保管)車門有無上鎖,并做詳細記錄。
(2)有疑問的(包括卡車不對。人不對)要檢查車主證件、《停車卡》記錄與車輛是否相符,不相符的要提高警惕,按車場管理規定處理后,并通知領導,均可放行。
(3)、車主繳費要給予停車場正規發票。
(4)、停車場當值管理員每小時至少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1次,發現漏油、未關窗。未上鎖等現象及時通知車主,并做好記錄。
(5)、跟客人溝通時要注意禮節禮貌及文明用語,避免與客人發生爭執或沖突。
(6)車鑰匙的必須提醒車主車內貴重物品帶走另行保管并按發卡制度詳細記錄。
(9)、有車輛擦傷事件發生時要及時找到被撞車主,當班領班協助配合處理。并作詳細記錄。
(10)、停車場若有重大刑事及治安案件如傷亡、搶劫、斗毆、丟車等事件發生,安管員應保持鎮定,采取有效措施處理及保護現場,并及時通知上級主管及公安機關,處理情況應做好詳細記錄。
12、停車卡管理:
(1)停車場施行一車一卡,進發出收。本卡只作停車憑證(復制卡無效)。
(2)值班人員發出并記錄有效。
(3)遺失卡需賠償制作卡費(150元)并附上(身份證、駕駛證、行車證)復印件交與保安部做注銷處理。
13、大堂前門崗位職責:
(1)大堂前門,遇車輛停泊時,應馬上勸其離開。如是住店或酒店內辦事引導其停于停車場內。
(2)注意進出人員情況,不允許外來人員損壞酒店內設施、物品及花草,不允許外來人員滯留在大堂內或住店客人躺在大堂沙發上,注意大堂安全情況。
(3),如遇接待任務需預留車位的,應按要求預留車位。有團隊入住時必須在場加強安全防范。
(4)夜間大堂崗位必須堅守在大堂內負責總臺的.安全。
五、保安部各崗交接班制度:
1、交班制度
(1)由在崗領班提前20分鐘交班。
(2)交班人員要仔細檢查所使用的器材和其他物品,保持完好齊全,交于接班人員。(監控室要仔細檢查各設備運行情況并記錄)
(3)交班班組要認真將本班值勤情況和遺留問題交代清楚。
(4)交班領班和監控值班人員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2、接班制度
(1)接班人員必須提前20分鐘到崗接班。
(2)接班領班要集合本班人員,召開班前會,分配值勤任務,并提出要求。
(3)接班必須到值勤崗位與上一班交接班,了解上一班情況后,接班值勤。
六、控制室規章制度:
1、值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準隨意離崗離位,個人需處理事務時,經得值班領班的同意并在有人頂崗時方可離開。
2、對監控到的盜竊作案嫌疑人實施跟蹤查看,叫外圍隊員進行跟蹤,及時抓獲盜竊分子,移交公安機關確保酒店安全經營穩定。
3、每天對監控的情況進行登記,并對值班登記本保留存檔。
4、監控人員服從領導的安排,并認真完成保安部及酒店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5、監控人員愛護和管理好監控室的各項設施,嚴格操作規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作。
6、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監控室。酒店員工和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必須經經理同意方可進入監控室。
7、不準用監控室內設備聊天、玩耍,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設備,保持室內的清潔衛生。
8、必須保守秘密,不得復制、泄露、議論有關錄像的內容。
9、監控設備系統發生故障時,做好登記,應及時報當班領班。
10、對一般的設備故障,能自己解決就自己解決,不能解決的報部門領導及時維修。
11、保持設備的清潔衛生,堅持每月的系統的維護,確保機器設備的正常運作。
12、定時清掃灰塵,保持室內和設備清潔衛生。
七、巡查制度:
1、部門經理每日對部門的安全、防火巡查記錄進行檢查。
2、各崗位每2小時對本崗位責任范圍安全、防火巡查1次,對發現的違章情況、火災隱患進行糾正和處理。無法糾正時應立即向部門經理報告遇火警火災時,應立即報告消防控制中心,并積極組織人員撲救。
3、巡查的要求:
(1)用火、用電、用(煤)氣、用油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防火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門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倉庫、施工現場、物資分類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章。
(7)其它消防安全情況。如對飲酒過量并吸煙客人的控制管理工作等等。
八、保安部獎懲制度:
1、獎勵(50元——1000元)有下列表現之一者本部門將給予獎勵或晉升參考。
(1)、對酒店的安全管理有大的貢獻者。
(2)、拾到客人錢財繳公者。
(3)、舉報本部門員工違章亂紀者。
(4)、對工作盡忠盡職,受客人或外部門表揚者。
(5)、為酒店聲譽和財產,勇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者。
2、懲罰(20元——500元)警告處分,有下列表現之一者如累計三次的予以辭退。
(1)值班時不注意儀表、不佩戴工牌,經多次指出而無明顯改觀者。
(2)不服從工作分配,不服從上級指揮者。
(3)遲到早退或不打卡者,或遲到卡已打,代打雙方同罰。
(4)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如造成重大事故的另行處理。
(5)值班時睡覺者。
(6)值班時濫用權力,者。
(7)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者。
(8)該管的事不管,怕事而造成工作失誤者。
(9)工作中欺騙上司者。
(8)無特殊情況(公務需要)私入客房、倉庫、服務員工作間、辦公室、廚房者。
3、懲罰——辭退,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立即辭退。
(1)不請假,曠工兩天以上者。
(2)盜竊酒店物品、客人錢財,以及主使或參加員工盜竊酒店員工財物者。
(3)嚴重工作失誤,造成酒店損失者。
(4)不愛護保安裝備、消防設施、辦公室設施,造成嚴重損失者,除照價賠償外,立即辭退。
(5)不服從上級管理者。
(6)利用職權與客人進行非法交易者。
九、制度結合酒店相關規章制度在工作進程中改進實施。
十、本制度自20xx年5月28日生效
酒店規章制度11
1、按照酒店規定自查儀容儀表后按時到崗,認真閱讀交接班記錄,完成上一班未完成的工作,保證酒店服務的連續性。
2、規范、熱情、禮貌地幫助客人完成入住登記手續,合理安排好房間,為客人提供良好服務。
3、做好開房登記時有關客人身份的驗證工作,負責檢查客人的抵離情況,處理好客人的特殊要求。
5、熟練掌握總臺及各項業務技能要求。
6、隨時了解房態,及時與客房部溝通協調,負責OK房、維修房的跟催工作。
7、負責賓客反饋信息的收集、整理。適時了解客人的需求并及時準確地反應到相關部門。
8、掌握一定的銷售技巧,努力推銷酒店客房及其它服務設施,以獲取最好的經濟效益。
9、了解當天團隊、會議、VIP及其它重要活動情況。
10、了解客情,做好突發事件的匯報、解決工作。
11、與酒店同事及其它部門保持良好的工作協作關系。
12、按規定清理、保持好轄區衛生。
13、完成好上級交待的其它工作。 禮賓員崗位職責:
1、按照酒店規定自查儀容儀表后按時到崗,認真閱讀交接班記錄,完成上一班未完成的工作,保證酒店服務的連續性。
2、按規定位置站立,姿勢端正。密切注意客人動態,隨時準備為客人提供幫助。
3、時刻注意前臺的.召喚。熱情為客人帶路,敏捷地為客人運送行李,主動為客人介紹酒店的各項服務設施及客房設施。
4、客人行李寄存與領取按規定操作,記錄表格填寫規范、工整。
5、熟悉本市標志性建筑及城市道路。熟悉酒店各部門服務內容及營業時間,隨時為客人提供問詢服務。
6、了解VIP的姓名、職務、車號及住房等情況,如有特殊情況及時向上級匯報。
7、熟練掌握各項工作流程。
8、控制好大堂燈光,協助維護好大堂秩序。
9、按規定清理、保持好轄區衛生。
10、完成好上級交待的其它工作。
酒店規章制度12
一、目的
為嚴肅酒店勞動紀律,引導員工行為,明確各部門處罰職責,特制定本條例。
二、管理總則
實事求是,公平公正
三、處罰體系
1.人力資源部:負責對酒店所有規范中涉及的處罰條款進行審核,保證處罰體系的系統性和規范性;保障酒店各項處罰及時、準確并符合國家法規。
2.各部門負責人:履行管理職責,確保本部門員工認真執行各項制度規范。發現員工有違規行為,及時執行處罰,報告并配合人力資源部進行調查和處罰。
四、處罰等級
1.罰款:適用于一般違紀者,按照過失等級不同,設置不同罰款數額。
2.無薪停職:員工違反酒店規定或涉及刑事審案時,酒店在考慮對其作出某種處理之前,可給予不超過14天之無薪停職處分。
3. 開除/解除勞動關系:員工違反酒店規定或涉及刑事審案時,酒店給予解除勞動關系的處罰。
4.過失等級劃分:按照過失的嚴重程度劃分為輕微過失、一般過失、嚴重過失、重大過失。
五、處分處罰權限
1.由部門負責人發現的問題,對責任人開據罰款單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月初將存根聯統一交財務部。
2.由值班經理或其他部門經理發現的問題,經核實后,由行政辦公室對責任人開據罰款單并交部門經理找責任人簽字,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3.無薪停職、解除勞動關系、開除由部門負責人提出,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4.對部門負責人的處罰,由行政辦開具罰款單,總經理簽批后轉人力資源部備案處。
六、處分處罰程序
1.員工受到任何處分、處罰,員工所在部門均會發出《罰款通知單》,列明員工犯規細節和處理依據的條款,經受處分的員工簽名后,部門負責人簽名認可,送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2.員工如受到紀律處分,將記錄在案。
3.員工在月內受到處分的,不提升職務或工資,不能參加優秀員工、優秀管理者等類似評選活動。
4.員工犯規證據確鑿,但拒絕在《員工罰款通知單》上簽名者,部門負責人和行政辦直接簽署后,報總經理審批。
5.部門負責人違紀處罰由行政辦公室依據酒店規定發出,經受處分部門負責人簽名后,報總經理批準。
6.所有扣款由當月工資中進行扣除。
7.各部門于每月1日匯總上一月所有罰款單據交財務部審核。
七、上訴步驟
員工有權對所給予的紀律處分提出上訴,可書面向直屬上司也可越級向部門負責人直接反映,乃至向人力資源部直至總經理反映,并得到答復。所有上訴將保密處理。
八、處分處罰類別
(一)組織紀律類
1.工作時間唱歌。(10元)
2.非酒店管理人員和市場銷售人員工作時間,在面客區域接打私人電話。(10元)
3.工作時間睡覺。(20元)
4.工作時間吃零食或者偷吃酒店、客人食品。(10元)
5.工作崗位上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或嬉笑。(10元)
6.工作時間看書、看報、聽音樂、看電視。(20元)
7.工作時間聚堆聊天(10元),跨部門聚堆聊天。(20元)
8.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下棋、打牌。(50元)
9.未經上級批準,離開工作崗位未釀成事故的。(20元)
10.私自帶親朋好友在酒店參觀。(10元)
11.當班時間未經允許會客或不在酒店規定地點會客。(20元)
12.帶情緒上崗。(30元)
13.攜帶私人提包、香煙等與工作無關之物進入工作場所。(10元)
14.不按規定接聽電話。(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15元),持酒店配 備手機,不接聽電話一次30元。
15.上級越級指揮工作,下級越級請示工作。(20元)
16.未經批準著裝外出。(10元)
17.未經允許班前、班中喝酒或帶酒意上崗。(50元)
18.員工下班后無故在酒店內停留或者下班后無故在工作崗位或營業場所逗留 (20元)不服從分配和管理或消極怠工,(20-50元)
19.拒絕接受任務,不服從正常調動。(50元,情節嚴重者辭退)
20.推諉、抵抗、變相不服從管理。(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
21.不接受檢查、態度惡劣。(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22.對酒店規定、處理有意見,不通過組織反映,妄加評論。(30元)
23.隱瞞過失、知情不報、欺上瞞下、為過失者包庇、打圓場。(30元至無薪停職)
24.弄虛作假。(20-50元,情節嚴重者無薪停職至辭退)
25.參加會議手機不定在振動位置。(50元)
26.未按要求參加酒店舉辦的各種會議、學習及其它集體活動。(50元)
27.參加酒店集體活動,不顧大局,不聽指揮,不服從管理。(50元)
28.集體活動起哄、鼓倒掌、喝倒彩。(50元)
29.參加酒店集體活動有失態行為。(50元,情節嚴重者無薪停職-辭退)
30.擾亂會議秩序。(20-50元,情節嚴重者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31.在宿舍內打鬧、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20-50元)
32.私自在客房看電視、不按規定使用客用電梯設施設備。(20元)
33.私自帶外人進客房看電視、洗澡、留宿。(視情節給予辭退-開除)
34.就餐時間過長,超過規定時間10分鐘(10元),超過20分鐘(50元)
35.探聽客人隱私,泄漏客人隱私或個人資料。(辭退- 開除)
36.把客用品、店用品帶入宿舍。(50-100元)
37. 偷吃、偷拿酒店食品、飲料。(50元,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38. 私自帶親朋好友到宿舍。(20元)
39. 擅自帶人在宿舍留宿。(50元)
40. 在宿舍內喝酒。(30元)
41. 在更衣櫥或宿舍物品櫥內存放酒店物品,(100-200元,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42. 利用工作之便,委托客人辦私事。(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43. 動用酒店設施干私活。(20元-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44.利用酒店的材料干私活。(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45. 利用工作之便推銷代售非酒店產品。(10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46. 私自換取或套取外匯。(辭退-開除)
47. 利用工作之便,營私舞弊。(辭退-開除)
48. 親朋好友來店消費少收或不收款。(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49. 報假帳、弄虛作假,合伙營私舞弊或銷毀、涂改各種原始記錄資料、帳單、單 據,利用已付帳單向客人收費以及故意加減,中飽私囊。(開除并追究法律責任)
50. 私自調班。(5元)
51. 向客人索取或變相索取小費,接受.賄賂,或向他人行.賄。(無薪停職直到開除并 追究法律責任)
52. 不按規定處理賓客遺留物品。(50-100元,情節嚴重者開除)
53. 擅自動用客人的物品。(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54. 私自攜帶物品進出酒店,拒絕接受檢查。(10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55. 截留贈送客人的禮品(含消費券)。(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56. 以假劣物品更換酒店物品。(開除)
57. 未經允許進入倉庫。(10元)
58. 不走員工通道。(10元)
59. 乘出租車進出酒店正門。(10元)
60. 浪費材料、水、電等能源。(20元)
61. 在酒店內無煙區或酒店車輛上吸煙。(200元)
62. 私自向外界提供酒店內的有關文件資料。(50—10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
63. 違章作業,造成事故。(50-10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64. 出現重大設備故障不及時上報(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65. 酒店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非完全個人責任的(100-200元);屬個人責任的(視 情況賠付,情節嚴重辭退-開除)
66. 責任心不強,造成設備設施及物品損壞。(物品價值20-100元罰款5-10倍,100 元以上罰款5倍,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
67. 擅自動用、破壞酒店消防設備設施。(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68. 蓄意破壞酒店各種設備、設施及物品。(無薪停職-辭退-開除并追究法律責任)
69. 拉幫結伙,搞小團體。(50-10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
70. 在店內外損害酒店形象和聲譽的行為。(50-100元,情節嚴重辭退-開除)
71. 挑撥是非、亂傳閑話、影響團結、擾亂酒店的正常工作環境和秩序。(50-100 元,情嚴重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72. 罷.工或煽動他人罷.工。(開除)
73. 在酒店區域亂涂亂畫,或寫侮辱性文字。(開除)
74. 賭博或變相賭博及進行其他帶賭博性質的活動。(開除)
75. 偷看、偷聽和故意傳播黃色刊物、錄像。(開除)
76. 毆打他人、聚眾鬧事、煽動、參與毆斗、動用兇器威脅他人。(開除-情節嚴重 依法交司法部門處理)
77. 受治安條例和國家刑律處罰。(開除)
(二)行為規范類
1. 酒店內不按酒店要求行走(10元)
2. 行走時背手、手插口袋、袖手、勾肩搭背。(10元)
3. 在營業場所舉止不雅、行走節奏慢或跑動。(10元)
4. 走路與賓客搶道、爭行、遇客不禮不避讓,超過客人不致歉。(10元)
5. 不微笑服務、不使用禮貌規范用語。(10元)
6. 遇到客人、同事(上級)不主動問候或遇酒店人員陪同客人時只問候酒店人員, 不問候客人;下級問候無回答。(10元)
7. 工作時間不講普通話。(10元)
8. 對客人、對同事亂用稱謂。(20元)
9.客人站著,坐著與客人講話或辦事。(15-2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10.出口傷人、粗言穢語、污辱人格。(50-10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
11.接聽電話不規范或背對客人打電話,打電話遇客人、領導不點頭示意。(10元)
12.與客人打招呼舉止不雅(指指點點)。(10元)
13.對客人的意見不及時反饋。(30元)
14.工作失誤出錯不向客人賠禮道歉。(2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15.未經允許進入客人用房、辦公室。(20元-無薪停職)
16.無緊急事項,打斷客人、領導談話。(20元)
17.取笑同事與客人。(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18.遺忘客人交辦的事項。(20元-無薪停職)
19.接待服務中單手接遞物品,亂扔、亂拋、亂堆放。(20元)
20.講話時交頭接耳。(10元)
21.用腳開門,用腳踢門。(10元)
22.面客區域操作聲音大,講話,走路聲音大。(10元)
23.在崗位上打鬧。(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24.班中站姿不雅。倚墻、倚物、身子不挺直。(10元)
25.當班時打哈欠不捂嘴、抓癢、嘆氣、抓頭皮、掏耳朵、挖鼻孔、剔牙、梳妝打扮, 咳嗽時不掩口、不掉轉頭。(10元)
26.蹲或坐在地上。(20元)
27.未等對方講完話即扣電話或摔電話。(2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28.隨地吐痰、亂扔紙屑。(10元)
29.在酒店的備品及宣傳資料(或宣傳牌)上亂寫亂畫。(10元)
30.在設備設施、臺面、椅、門窗、墻面等亂寫亂劃。(20元)
31.打聽、傳播、干涉外部門的事宜。(20元)
32.對顧客、對上級、對檢查人員亂解釋。(2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33.工作出現差錯,為避免處罰,私自請客人講情。(15-2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辭退)
34.故意刁難他人或其他部門。(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35.工作互相推諉,推卸責任。(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36.截留客人的錢財。(開除并追究法律責任)
37.偷拿、騙取酒店或他人財物。(無薪停職-辭退-開除,并追究法律責任)不注意 公共道德,嚴重破壞衛生秩序。(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三)儀容儀表類
1.不按規定佩戴領帶、領結、領帶夾、胸花、員工工牌佩戴歪斜、位置不規范。(5 元)
2.制服不清潔,不平整,有破損、脫絲、鈕扣不全,制服有異味、有褪色、有污跡、 不合身。(10元)
3.不著酒店規定顏色的鞋襪。鞋有破損、有明顯污染、不光亮清潔;襪子有破損、 脫絲(5元)。皮鞋釘金屬鞋掌。(5元)
4.著裝不系扣,少系扣,領帶(結)松。(5元)
5.不戴酒店配發的手套或手套破損、有污跡。(5元)
6.佩戴的領帶不熨平,脫色、破損。(10元)
7.襯衣不束在褲內。(10元)
8.不按酒店規定佩戴口罩、帽子(10元)
9.挽褲腿、卷袖子。(10元)
10.廚師、保安、行李員等在酒店工作時間行走不戴帽子、歪戴帽子、手拿帽子。(10 元)
11.不按規定著酒店配發的制服或要求樣式的工鞋。(10元)
12.(男)有胡須。(10元)(女)面部不整潔、化妝不達標。(10元)
13.工作時間內佩戴耳環、手鏈、夸張性手表、戒指(婚戒除外)等飾物。(10元)
14.發型 男:前遮眉、側過耳,鬢角過中耳線,后過衣領;(10元)留怪異發型或怪 異顏色(10元-20元)。 女:長發不盤起,頭飾過多、過大、與發色反差大,劉海過長;(10元)留怪異發型或染成非黑色。(20元)
15.染有色指甲油、指甲過長;手不清潔。(10元)
16.口腔有異味,身體有異味。(10元)
17.戴變色、異型近視鏡。(10元)
(四)考勤類
1.遲到:10分鐘以內,扣罰10元;遲到20分鐘以內,扣罰20元;遲到30分鐘以內,扣罰30元;遲到5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當日按曠工處理。(特殊情況下除外)
2.早退:早退10分鐘以內,扣罰10元;早退20分鐘以內,扣罰20元;早退30分鐘以內,扣罰50元;早退超過30分鐘以上,當日按曠工處理。
3.曠工:
3.1在工作時間內,擅自脫崗聊天,出店辦私事,按曠工處理。
3.2未按酒店規定辦理、補辦請假手續,按曠工處理。
3.3當月無故曠工,除扣發當日工資外,停發當月全部獎金,取消當月的一切補貼。
3.4當月連續曠工達三天或累計曠工五天以上的,給予辭退。
4.指紋考勤:上、下班未按指紋,一次給予10元扣罰。
(五)安全類
1.不遵守《交通安全規則》。(150元)
2.無證駕駛。(辭退)
3.未按規定穿戴安全防護用品。(50元)
4. 未按規定放置安全器材。(50元)
5.應急燈、煙.感.器、噴淋器、安全緊急出口燈不正常。(50元)
6.未按規定安裝防爆燈。(50元)
7.擅自拔打應急、火警電話或用于其它用途。(5—150元)
8.擅自移動或拆除應急、火警電話(10元)
9.違章使用安全器材、擅自拆卸或轉借安全器材。(10元)
10.擅自挪用消防安全設施。(10元)
11.人為破壞或丟失安全器材。(50元)
12.消防通道不暢通。(100元)
13.不按規定配置滅火器材。(100元)
14.消防設施不定期檢查。(100元)
15.擅自將安全器材帶出酒店。(100元)
16.鑰匙未按規定上盤或盤上無標識。(10元)
17.玻璃門沒有明顯標志或標志殘破。(30元)
18.不設防火標志或標志殘破。(30元)
19.雨雪天不放置警示牌或放置位置不醒目。(50元)
20.安全標志牌不按規定放置。(50元)
21.施工現場無明顯標志,施工工地安全防范措施不嚴,有安全隱患或造成客人、員 工人身傷害。(10元-辭退-開除)
22.未經許可進入安全重地。(10元或嚴重警告)
23.不及時制止兒童、殘疾人、老人進入有安全隱患的區域。(10元或嚴重警告)
24.擅自進入監控室。(30元)
25.未按規定鎖好門窗。(10元)
26.違反安全規定,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害和設備損壞。(開除并移交司法機關處 理)
27.班后未按規定鎖物品櫥、抽屜、柜、倉庫等。(50元或視情節給予責任人經濟處 罰)
28.管道井門不鎖。(50元)
29.古力蓋、地溝蓋故障不及時整改。(50元)
30.不按規定方法使用保險箱。(50元)
31.設備設施維修不徹底,存有安全隱患。(50元或警告)
32.使用有安全隱患的工具。(50元或警告)
33.擅自使用電器或亂拉電線。(10元或嚴重警告)
34.遇特殊情況(含惡劣天氣)沒有預先采取防范措施。(10元或嚴重警告)
35.設備不定期檢修。(10元或嚴重警告)
36.高空作業無防護措施。(10元或嚴重警告)
37.刀具管理不善。(10元或嚴重警告)
38.排油煙罩、煙道不定期檢修或清理不及時。(10元或嚴重警告)
39.對于不安全因素檢查不及時、報修不及時或維修整改不及時。(150元)
40.發現易燃易爆物品不上報、不上交。(50元)
41.未查出入店車輛安全隱患和車輛損傷情況。(50元)
42.未按規定發放、保管易.燃.易.爆.品。(視情節給予嚴重警告-辭退-開除)
43.電工不使用“嚴禁合閘”牌。(100元或嚴重警告)
44.非使用狀態時煤氣灶、柴油灶閥未關,班后未關閉煤氣罐。(100元)
45.檢查不到位造成漏電、觸電。(100元)
46.發現可疑人員或危險因素不匯報。(100元)
47.擅自撬門撬鎖。(100元)
48.不辦證擅自動用明火作業,動用明火處不放置滅火器或未采取其它有效的防范措 施。(150元)
49.開水爐無水干燒。(150元或嚴重警告)
50.接到電話報警第一時間不報告、不到位。(150元)
51.人離廚房,明火不關閉。(150元)
52.發生火災等緊急險情不服從指揮。(辭退)
53.鍋爐閥門不安全、不定期檢查。(150元)
54.高空懸掛物檢查不及時。(150元)
55.擅自同意員工違章作業。(150元)
56.遇到有傷害客人、損害酒店物品等行為不制止不上報。(視情節給予嚴重警告并 給予責任人降薪-降職-辭退-開除)
57.私配營業場所、辦公室等部門鑰匙。(辭退)
58.劇毒物品管理不善。(辭退)
59.竊.聽客人電話。(開除)
(六)物資類
1.不按時上交上報部門物品領用計劃。(每拖一天10元)
2.購進貨物沒有應有的證件、說明書、資料。(50元)
3.對于進貨時發現的不合格物資,不及時退貨。(50元)
4.未按“貨比三家”原則采購物資。(50元)
5.對于酒店日常用品,進貨不及時。(50元)
6.貨物購進不及時入庫。(30元)
7.未經批準擅自更改品牌、供貨點、廠家。(50元)
8.進貨物資不驗貨,不辦理手續,直接投入使用。(50元)
9.物資短缺不匯報,不反映,自行外購補充。(20元)
10.物資有庫存,重復購買,造成浪費。(50元)
11.擅自將隨貨附贈品據為已有或送與他人。(200元)
12.未按規定對物品及設備編號。(30元)
13.未及時對物資進行周期檢查。(50元)
14.各類物資未按品種分類存放,亂堆、亂放物資。(10元)
15.未按最低儲備量或最高儲備量儲存各類物資,影響工作或造成浪費。(30元)
16.抽驗貨物無記錄。(50元)
17.不按規定設專人管理物資。(50元)
18.帳、卡、物不相符,物品未建帳或與資金帳不符。(50元)
19.未經批準或未辦理手續,擅自移動物品或互換位置。(50元)
20.未經批準,擅自代存、代放、代管物品(客人物品除外)。(50元)
21.工具類未設個人臺帳。(50元)
22.未按規定對物資進行日、周、月、季、年度盤點。(50元)
23.物品損壞不報修。(50元)
24.帳外物資不記帳。(50元或警告)
25.由于進貨把關不嚴,保管不善,造成經濟損失。(200元)
26.未按酒店有關規定認真對酒店離職員工進行物資審核,造成物資流失。(50元)
27.未按規定對物品采取相關的防潮、防氧化、防磁化、防蟲、防壓、隔熱等防范 措施。(未造成損失的50元,造成損失的視情節給予賠償)
28.對即將到期的物品不及時按規定上報,造成浪費。(50-100元)
29.不按規定填寫領料單(不含特殊情況事后補單。)(30元)
30.未確認有貨即開領料單。(30元)
31.開領料單不及時領貨,倉庫不及時跟催。(30元)
32.進貨、發貨驗收時,相關單據填寫不及時,事后補單(特殊情況除外)。(30元)
33.物品未經批準擅自替用。(50元)
34.未按照以舊換新要求發放物品。(50元)
35.領用的物品不登記、不建帳、無手續(50元)
36.領錯或發錯物品。(20元)
37.物資使用未實行“先入先出,先領先用”。(50元)
38.無正常理由,物資消耗數量超出規定標準。(50元)
39.未按調撥手續或不經主管人員允許,擅自外撥設備用品。(50元)
40.無審批單,擅自發貨(特殊情況除外)。(50元)
41.酒店可以再次使用的物資閑置,造成浪費。(50元)
42.使用部門發現領用物資質量差,不反映、不匯報。(50元)
43.庫管人員崗位調整時未進行物資盤點、交接。(50元)
44.可以修復物品,閑置入庫,造成浪費。(50元)
45.未經允許,擅自向店外外借設備物資。(50元-200元,情節嚴重者辭退)
46.對廢舊物品不及時提出報廢。(50元)
47.對退庫物品未進行相關包裝(5元)未按正常手續報廢物品。(10元)
48.物品“以舊換新,以廢換好”未進行審查。(50元)
49.已使用完畢的物資不及時提出退庫或退庫不鑒定。(50元)
50.處理廢品時,無專人在現場管理。(50元)
51.工服未洗滌即轉入庫存。(20元)
52.不按規定擅自處理賣廢品。(50元)
(七)設備設施類
1.不按規定時間開關各類燈飾。(30元)
2.霓虹燈部分打火不亮時,未及時關閉電源。(30元)
3.下班后不按規定關閉設備電源.(30元)
4.下班后關閉不應該關電源的設備。(50元至100元)
5.鍋爐、空調水溫超過正常指標。(50元)
6.不按規定控制溫度(冰箱)。(50元)
7.接到報修后不按規定時限報修。(10元至50元)
8.未及時將停水、停電、停氣信息通知相關部門。(50元)
9.設備設施保養無記錄。(30元)
10.移動設備使用完畢后,未及時收撤、歸位(30元)
11.設備設施無操作規程。(50元至嚴重警告)
12.設備超過使用年限未及時更換(正常運轉除外)。(50元)
13.設備設施附件保管不善或備件不齊,設備不加裝安全保護設施。(50元)
14.設備設施附件出現故障后未查出故障原因或無處理結果、無防范措施,就擅自 修復使用。(50元)
15.備用設備不足,影響正常使用。(50元)
16.外修設備收回不及時。(50元)
17.班后不檢查清洗設備設施,未放置衛生防護罩。(50元)
18.不能使用的面客設備,收撤不及時。(50元)
19.無證操作設備設施或違章使用設備設施,造成設備設施損壞。(50元)
20.未對設備設施進行周期保養。(10元)
21.設備設施報廢不履行相關審批程序。(10元)
(八)服務類
1.未及時向客人提供相應的服務(限時)。(10-50元)
2.未按酒店要求為客人提供物品、有缺項。(5-10元)
3.服務場所無人接聽電話。(20元)
4.對客服務設施故障排除不及時、不徹底。(50元)
5.未正確使用告示牌,造成客人不便。(50元)
6.催收預付金,選擇的時間、運用的語言不妥。(5-10元)
7.服務態度不好,服務不及時、不到位;(5-10元)向客人提供差錯服務;(20元) 向客人提供“NO”服務或劣服務;(15-20元或視情節給予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8.客人資料登記錯誤。(30元)
9.上錯菜,報錯名,報錯房號,引領客人指示方向有誤。(10元)
10.結賬時少開、漏開發票,造成客人再次索取。(20元)
11.向客人提供錯誤的信息資料。(10元)
12.對電話或人為騷擾客人的行為不制止或制止不力。(10元)
13.業務技能不過關,未能給客人提供滿意服務,給客人帶來不便或損失。(50元)
14.對客服務過程中脫崗,造成服務不周。(50元)
15.跟蹤服務不落實。(20元)
16.內部信息傳達有誤,造成對客服務失誤。(10元)
17.由于工作不用心,直接或間接造成客人經濟損失。(100元)
18.遇特殊事件不請示下強行讓客人服從酒店的規定。(50元)
19.遇特殊事件不請求下強行扣留客人的有效證件。(50元)
20.無故不迎送客人,未幫客人提行李。(50元)
21.客人用車不按時到達,途中服務不周。(50元)
22.客人提出的意見不及時整改導致重復出現。(50元)
23.電話總機接錯房間或不按規定轉接。(50元)
24.工作或服務噪音太大,影響客人。(50元)
25.未及時或未按客人要求開通、關閉長話。(20元)
26.對客人交辦的事項遲辦、不辦或失誤。(50元)
27.對客人的問詢、要求無回答、無回復。(50元)
28.客人有困難求助,未及時提供幫助。(50元)
29.為客人提供的菜品不達標(有異物或質量差)。(視情節給予50-200元處罰)
30.面客區域有異味,引起客人不滿。(50元)
31.冷落客人,引起客人不滿。(50元)
32.對客亂解釋、狡辯,掩蓋自己的過失。(50元)
33.無微笑、冷眼斜視客人,對客服務以貌取人,引起客人不悅。(50元)
34.在客人面前違規違紀,影響到對客服務。(50元)
35.未查清原因,為客人提前結賬。(50元)
36.將客用布草當抹布使用,或使用不清潔工具清理衛生。(50-100元)
37.因服務或管理出錯導致客人對酒店產生認識偏差,影響酒店聲譽。(50-100元)
38.不了解餐廳原料沽清情況,服務信息傳達不及時,造成劣質服務。(50-100元)
39.未及時提供服務,在客人提示后,仍未及時服務。(50元)
40.利用各種手段宰客或以次充好、欺騙客人。(50元)
41.各種攆客或變相攆客行為。(50元)
42.餐飲、客房重復預訂,引起客人不滿。(50元)
43.對客提供假冒違 劣過期商品。(50元)
44.對客人未按預訂要求提供服務,違背承諾。(50元)
45.未經請示擅自向客人索賠。(50元)
46.客人之間發生爭執,未能控制事態發展。(50-100元)
47.對客人的投訴處理不當,影響酒店聲譽。(50-100元)
48.由于工作失誤給客人多結賬或重復結賬。(50-200元)
49.未履行酒店對客人的承諾,未給客人贈品、禮品、贈券。(50元)
50.未按酒店規定權限、協議給予客人折扣,引起客人不滿。(50-200元)
51.保安看護疏通不當,造成客人車輛損傷、配件丟失、交通堵塞。(視情節給予相 應經濟處罰,責任人降薪-降職-辭退-開除)
九、管理人員處罰規定
管理人員處犯以下管理條例的,視情節一次性給予50-200元扣罰,直至降薪、降職、
辭退處理。凡總經理在例會上批評的即給予記過一次,處予罰款50元。
1.遺忘上級或客人交辦的任務。
2.上報的請示報告不催辦,且借故推卸責任。
3.對上級或職能部門查處的`問題不按時整改。
4.上級布置的任務(含例會布置的工作)反映慢,不落實,因故不完成不及時匯報(含超過承諾時間)。
5.上級批評時,作不正當的解釋。
6.上報材料、報表漏報、錯報、有誤。
7.對部門工作出現問題不及時匯報或匯報不屬實。
8.向上級匯報工作或上級調查問訊時,不摸情況亂解釋,說假話,找理由、找借口,編造事實。
9.上級調查工作時,教唆下級集體說假話,作偽證。
10.向上級做虛假的調查報告。
11.對提出辭職的員工不談話,不做挽留工作。
12.把難以處理的事情推給下級。
13.對下級請示工作不耐煩,甚至訓斥下級。
14.對下級上報的工作請示,既不批準也不匯報,拖著不辦。
15.員工思想上想不通、情緒低落,不做思想工作。
16.對下級(員工)生活、工作方面的困難不關心,自己無力解決又不向上級反映和匯報。
17.下級工作出錯,上級調查時庇護下級,隱瞞過失為下級亂解釋。
18.見下級違規違紀不指正、不處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19.聽到下級議論他們(或客人)的私事或講不利于工作和團結的話,不制止并且參與議論。
20.受到酒店處罰后,在部門內部嚴厲處分下級,甚至將責任人退回人力資源部。
21.受到上級批評后,不主動承擔責任,直接指責下級。
22.帶情緒上崗,拿員工、拿工作賭氣。
23.同意下級在客人未離前收檔,提前做班后工作。
24.對下級為客人或客人自己提出的問題和困難,不及時請示、辦理(包括超過自
己權限的事情)。
25.暗示下級(員工)攆客或不按酒店規定辦事。
26.鼓動(教唆)下級鬧事。
27.檢查工作不認真,對檢查出的問題(事故、客人投訴)不整改、不匯報。
28.布置工作不定人、不定量、不限時、不落實、不檢查。
29.看到他人或其他部門工作有誤,不提示,不匯報。
30.對外來信息忘記傳達或傳達不及時。
31.部門之間有問題不溝通,不催辦,互相扯皮推諉。
32.對超過自己權限的工作不及時反映匯報,擅自變通權限進行處理或不管不問。
33.工作檢查不負責任,敷衍了事。
34.總值班經理處理問題、檢查工作不認真。
35.對查出的問題只進行處罰而不做調查,不找解決問題的辦法。
36.日常工作完不成即下班。
37.不注意觀察可能引起客人不便、投訴或酒店財產安全的天氣變化等情況,未采取措施。
38.指揮不當,引起失誤,造成一般事故。
39.出現事故苗頭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不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40.處理問題不到現場,不做調查,只聽匯報。
41.處理問題不一視同仁,對人不對事。
42.重要(大型)活動不按規定時限提前檢查,活動期間不到現場督導檢查。
43.緊急情況(投訴、事故)不立即到達現場,貽誤處理時機。
44.逢公休、重要活動不到現場督導檢查。
45.在工作過程中遇到問題不請示,擅自停止工作或改變計劃。
46.在工作過程中擅自改變工作標準、工作規范、服務程序。
47.對客人講話語言生硬、態度冷漠。
48.現場需解決的問題,到位不及時,解決不果斷。
49.透露酒店機密。
50.對檢查人員工作不支持,故意刁難,態度惡劣。
51.向員工泄露不應傳達的事項。
52.對不利于酒店聲譽和利益的問題、事件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53.對危害客人和酒店安全的人和事,不及時制止,不上報,采取回避態度。
54.利用職權、弄虛作假、假公濟私、打擊報復。
55.本部門工作管理不善,造成員工怠工。
56.本部門工作(分管區域)出現重大(一般)責任事故。
57.指揮不當,引起失誤,造成重大事故。
58.檢查工作不徹底、不認真,放過不合格的產品。
59.工作時間與熟人聊天時間過長,與員工或其他管理人員談與工作無關的話題。
60.營業場所、營業時間大聲說話或發號施令。
61.營業場所、營業時間與他人談與現場無關緊要的事情。
62.當客人面糾正偏差。
63.發現違規違紀現象(含非分管區和非本部門)不立即糾正。
64.在客人(外人)面前批評下級、訓斥下級,在上級面前批評下級。
65.服務過程中,重點為酒店領導服務,忽視對客服務。
66.對客人(一線)的急需不急事急辦、不特事特辦,承諾不落實。
67.脫離督導現場,辦理與現場工作無關的其它事情,不到位執行自己的職責。
68.管理方式粗暴簡單,出言不遜或體罰員工。
酒店規章制度13
1、執行上級的各項指示,上傳下達,準時當班。
2、協助樓面經理搞好日常工作,做好廳面與廚房工作的配合溝通。
3、負責檢查餐前餐廳的各項擺設、用品、設施及服務員的儀容儀表。
4、清楚明了當市的沽清情況,可供菜品、酒水、特別推介,訂餐動態,服務人員到崗情況,氣候,特別日子等與經營有關的信息,并作出妥善安排。
5、在開餐時間里參與服務工作,并在現場督導本區域員工為客人提供高效率的服務,確保各崗位按規程規范操作。
6、控制所屬區域的客人用餐情況,主動和客人溝通,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較好地處理客人的投訴,建立良好的顧客關系。
7、做好餐廳的安全防火、食品衛生工作。負責本轄區設備的維護、保養、清潔。
8、安排屬下員工工作任務,靈活調配人員,發揮帶頭作用并及時補位,保證各項服務質量。
9、配合樓面經理做好員工的培訓工作。
10、完成上司交辦的其它工作。
酒店規章制度14
為了加強與規范前廳管理,切實把前廳服務提升到一個新的水平,充分體現獎罰分明的原則,制定制度如下::
一、條例部分
酒店前臺懲罰部分:
1、提前十分鐘到崗,要求儀容儀表符合酒店規定,女員工化淡汝、工服整潔、皮鞋光亮,每違反一次罰款5元(扣0.1分);
2、不得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5分鐘之內)罰款5元(扣0.1分),超過5分鐘罰款10元;
3、不得無故空崗、串崗,每違反一次罰款5元(扣0.1分);
4、衛生工作必須一班一清,主管將班前檢查一次衛生、交接班時再檢查一次,如檢查兩次均不合格,當班人員每人罰款5元(扣0.1分);
5、不準帶情緒上班,班中不準無精打采,要為客人提供微笑服務。不可在休息室內吃東西、看報紙,每違反一次罰款5元(扣0.1分);
6、嚴格準確的交接班,如由于交接班不清楚,導致客人不滿的對當班人罰款5元(扣0.1分),如出現客人重大投訴,當事人罰款50元(取消參加“服務之星”評先資格)。
7、不得私自調班,如果確有需要必須事前申請,每人每月調班不得超過三次,如果私自調換班,對雙方當事人每人罰款5元(扣0.1分);
8、前臺工作人員嚴格按工作流程為客人辦理預訂、入住手續,熟悉協議價格及掛帳單位有效簽單人,每出現一次現金支取單,罰款10元(扣0.2分)。
9、接營銷辦的會議通知單時,要做到準確無誤,如因個人接單不清導致房間超額預訂 ,每違反一次罰款20元(扣0.5分)。
10、做好住客房及各相關辦公室的電話升降級工作,如班間連續兩次為及時為住客房升級,每違反一次罰款5元(扣0.1分)。
11、商務中心人員嚴格按工作流程為客人提供服務,杜絕無關人員在商務中心逗留,每違反一次罰款5元(扣0.1分)。
12、前廳各崗如被酒店、值班經理或部門通報,追查責任到人,一經查實,罰款30元(扣1分)。
13、外管登記單要符合公安局要求,并按規定由當值早班送到公安局外管科,如出現退單或退盤,每違反一次罰款10元(扣0.2分)。
14、嚴格按規定時間完成部門下達的任務指標,每拖延一天,罰款10元(扣0.2分)。
酒店前臺獎勵部分:
1、主動為客人服務,得到客人口頭表揚者,每次加獎勵10元(加0.2分),受到客人書面表揚者,每次獎勵50元(加2分);
2、如有會議、團隊或重要接待,加班者,可以用下班次提前下班的方式補償。
3、受到酒店表揚者,每次獎勵50元(加2分);
二、執行方式
1、違反條例時,現金處罰與扣分同時進行,由部門開取罰款單,并請主管與當事人在罰款、扣分記錄上雙方簽字確認。
2、受到表揚獎勵時,現金獎勵與加分同時進行,由主管與當事人在獎勵、加分記錄上雙方簽字確認。
3、罰金(獎金)以現金的.形式交納。
三、補充內容
1、本規定需不斷的完善,在日常工作中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增刪,需大家多提建議。
2、在日常工作中,相互監督,不斷的提高服務水平,把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3、本規定是評先“服務之星”日常行為規范類的考核依據。
酒店規章制度15
酒店員工餐廳就餐管理規定
酒店員工食堂作為員工用餐的場所,為了規范食堂管理,特制定以下用餐管理規定:
一、開餐時間:
午 餐:10:30―12:00 晚 餐:16:00―17:00
二、用餐需知:
1、 員工根據自己的食量打飯,杜絕浪費,發現有倒飯行為將給予罰款20元。
2、 自覺排隊等候取菜,非酒店人員憑餐票用餐,否則員工食堂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用餐。
3、 員工用餐正餐標準為:四菜一湯(根據當日所提供的食品而定),確定好菜肴品種后告知員工食堂工作人員,由工作人員打菜。
4、 用餐時應自覺維持食堂的清潔衛生,嚴禁亂吐、亂倒飯菜殘渣,用餐過程中,飯菜殘渣放于桌上,用餐完畢,應將桌面清理干凈。將剩菜或殘渣倒入指定的泔水桶中,其余垃圾及飲料盒放于門口垃圾桶中,餐具放于下欄框中并擺放整齊。
三、用餐紀律:
1、 用餐時,嚴禁所有員工在食堂內吸煙。若有違者將根據規定處罰。
2、 用餐時,嚴禁在食堂內大聲喧嘩,嚴禁用餐具敲打餐盤,違者罰款。
3、 打菜時請自覺排隊,否則員工食堂工作人員有權拒絕為其打菜。對于沒有按規定排隊強行用餐者,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處分。
4、 根據酒店員工用餐規定,用餐時間為30分鐘,員工用餐完畢后,不得無故在員工食堂逗留。
以上制度請廣大員工自覺遵守,行政人事部將不定期檢查,若有違規將按規定處理。
一、目的
為提高員工伙食及餐廳管理水平,規范餐廳工作人員行為,營造良好就餐環境,做好酒店員工伙食及餐廳用餐后勤保障工作,為員工提供良好的工作餐,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供餐時間
1、餐廳供餐時間: 早餐時間07:00~08:20 午餐時間10:50~12:30 晚餐時間16:30~18:00 夜宵時間22:00~22:30如遇特殊情況,就餐時間有變更的,人事行政部將另行通知。
2、各部門用餐時間:
為避免出現員工食堂擁擠,合理利用時間,根據各部門工作性質與內容,酒店員工在午餐、晚餐就餐時需按部門分批用餐。
午餐第一批時間10:50~11:20,用餐部門包括:餐飲部、財務部收銀員; 午餐第二批時間11:20~12:00,用餐部門包括:前廳部、管家部、安全部; 午餐第三批時間12:00~12:30,用餐部門包括:人事行政部、工程部、市場銷售部、財務部;
晚餐第一批時間16:30~17:00,用餐部門包括:餐飲部、財務部收銀員; 晚餐第二批時間17:00~17:30,用餐部門包括:前廳部、管家部、安全部; 晚餐第三批時間17:30~18:00,用餐部門包括:人事行政部、工程部、市場銷售部、財務部;
部門內部因工作安排需要錯峰用餐的,請自行安排,原則上以此規定執行。
三、供餐標準
酒店為員工提供工作餐,餐標與餐食品種按下表執行。 餐別 餐標 餐食品種
備注 早餐 2.00元 雞蛋、饅頭、豆漿、粥、二小菜 每星期至少兩次
供應包子。 午餐 5.00元 三菜(兩葷、一素)、一湯、一主食
晚餐 5.00元 三菜(一葷、一翹葷、一素)、一湯、一主食 夜宵2.00元
炒飯或面條、饅頭、粥、一小菜
餐飲部須在每周五下午14:00前將下周員工餐具體菜譜報至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分發至各部門,并張貼于員工餐廳。
四、就餐方式
1、酒店員工就餐實行主食自助、菜肴分配的.就餐方式,餐具由餐廳統一提供。
2、員工餐廳用餐采用刷卡方式,一人一卡,憑卡用餐。用餐時,所有員工必須按要求著工裝,佩戴工牌。著便裝或衣衫不整者,餐廳工作人員有權不為其服務及供應菜品。
3、員工餐廳根據各部用餐時間段分時段、分批量提供菜品。
4、員工餐廳按規定時間提前5分鐘準備開飯。主食由員工自取,菜肴在服務窗口列隊由餐廳工作人員分配,如不夠,可再次添加。
5、為避免飯菜剩余造成浪費,嚴格就餐請假銷假制度,部門外出2人以上的,必須提前告知餐飲部。
五、餐卡管理方法
1、酒店員工在辦理入職手續同時辦理實名制餐卡一張,每人一卡。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如逢周末或節假日,提前一天)下午由各部門文員收齊,于14:00前交回人事行政部充值。
2、如餐卡意外丟失,員工須立即到人事行政部掛失并說明情況,并自費30.00元進行補辦。
3、員工離職時,必須將餐卡交回人事行政部,否則將扣除該員工工資30.00元作為賠償。
六、餐卡充值辦法
1、餐卡每月充值金額按照14.00元/人?天×(當月總天數-4天)的公式進行充值。
2、餐卡不可兌換現金,不找零,不返現,月底清零。
3、一人一卡,不得轉借他人,不允許一人持多張卡進行用餐。
4、員工因加班用餐,導致餐卡內金額不足的,需憑部門經理以上領導簽字的加班條到人事行政部進行充補。
5、非加班用餐導致餐卡內金額不足的,員工需到酒店財務部繳費,憑繳費收據到人事行政部充值。
七、員工就餐的管理規定
1、員工就餐需自覺遵守就餐秩序,按順序排隊取餐,不得擁擠和插隊。
2、員工就餐應按要求著工裝,佩戴工牌,憑餐卡到員工餐廳就餐。任何時候,嚴禁穿短褲、背心、拖鞋等衣冠不整的人員進入餐廳。
3、嚴格遵守就餐時間,不得提前或滯后用餐,保證在規定時間段就餐完畢。超過規定時間,廚房不再提供用餐。如部門因公不能按時就餐,需提前告知餐飲部與人事行政部。
4、按需取食,杜絕浪費。
5、不準在餐廳內亂倒、亂扔飯菜,一經發現將處以50.00元/次罰款。就餐完畢請自行將剩余殘渣倒入泔水桶內,紙巾等垃圾放入指定回收處,餐具分類送至指定地點。
6、餐廳內禁止吸煙、隨地吐痰、大聲喧嘩、嬉戲打鬧,就餐完畢應立即離開員工餐廳,以加快餐位周轉。
7、禁止員工站立或蹲在地上、餐椅上就餐。當餐廳沒有空余座位時,請稍等片刻,待前面同事用餐完畢后再到窗口取食。
8、嚴禁將員工餐廳的飯菜、餐具等物品帶出員工餐廳。
9、因使用不當造成餐具、餐桌、餐椅等公共設施損壞的,當事人需按實際價格賠償。
10、如員工對飯菜質量或服務不滿意,請上報各部門,由部門第一負責人反映至人事行政部,或將意見寫好放進總經理信箱,嚴禁與餐廳工作人員發生爭執。
11、非用餐時間,任何員工禁止進入餐廳(餐廳工作人員、因公進入除外)。
八、員工餐廳的相關要求
1、酒店人事行政部將對員工餐廳的衛生、日常用品、飯菜質量等方面的予以監督,每周對飯菜質量、食堂衛生進行一次定期檢查以及不定期抽查。
2、員工餐廳工作人員須嚴格遵守酒店相關規章制度,樹立全心全意為員工服務的思想。講究職業道德,文明服務、態度和藹、主動熱情、禮貌待人、認真負責;做到飯熟菜香、味美可口、服務周到、平等待人。
3、做好個人衛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換、勤洗工作服,工作時要穿戴工作衣帽。工作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無健康合格證者,不準在后廚工作。凡患有重感冒、劇烈咳嗽等易傳染病癥的不得上崗;凡長時間患有傳染病或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人員不得繼續從事餐飲工作。
4、員工餐廳需接受全體員工的共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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