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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的規章制度

時間:2023-02-08 08:45:09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人事的規章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人事的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人事的規章制度

人事的規章制度1

  正規的公司都有自己嚴格的人事考核、人事升遷制度,并不是那一天老板今天高興就會隨意讓員工升職或者加薪,職員的考核以及升遷都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規章制度。

  一般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各級職員之考績,除副經理級以上依公司章程辦理外,其他職員分為期中考績及期末考績二種,期中及期末考績之平均數為年度考績。

  第二條 本公司考核各級職員成績之記錄,作為升職、升級、調遷、退職、核薪及發放年終獎金之重要依據。

  第三條 各級職員之考核成績記錄,均由人事主管秘存,公司除副總經理以上,其他任何人不得查閱。

  期中及期末

  第四條 期中及期末考核系各級主管對所屬職員平日之工作、能力、品德、學識、服務精神隨時作嚴正之考核,并記錄于期中及期末考績表內,以為年度考績計算資料。

  第五條 本公司各級職員期中考績應于當年七月一日以前完成,期末考績應予翌年元月一日以前完成之。

  第六條 凡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得視其原因、動機、影響程度報請升職、記大功、記功、嘉獎、晉級之獎勵,并列入考績記錄。(例如:對公司業務有特殊貢獻者、技術上突出貢獻者)

  第七條 凡有下列事實之一者,得視其情節之輕重,報請免職、記大過、記過、申誡、降級等處罰,并列入考績記錄。(例如:行為不檢者、讓公司蒙受損失者)

  第八條 人事部門應于每年元月十五日前將各級職員之勤惰及獎懲資料填妥送請總考。

  第九條 本辦法呈經董事長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基層職員晉升制度

  (一)晉升的目的

  1、規范基層管理人才的培養、選拔和任用制度,推動基層管理人才水平不斷提高;

  2、建立基層管理人員晉升通道,激勵基層員工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以卓越的現場管理推動企業的發展;

  3、樹立基層員工學習的標桿,不斷牽引廣大員工終生學習,不斷改進,保持公司的持續發展。

  (二)晉升的原則

  1、各部門必須本著“開發人才、儲備人才”的觀念去培養和開發員工;

  2、晉升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3、晉升必須堅持以工作業績、工作能力為準繩,杜絕論資排輩;

  (三)晉升的.資格

  無論何種晉升通道,員工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才具有晉晉升的資格:

  1.由工人晉升為拉長,必須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工作積極主動、表現優異、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由拉長晉升為班長,必須在公司拉長崗位上工作滿兩年以上;

  2.晉升為拉長的人員在最近一年內的考核中不得出現d及以下的等級;晉升為班長的人員在最近兩年內的考核中至少有50%以上是良好,且不得出現d及以下的等級;

  3.必須要有良好的工作態度和作風,符合拉長、班長的崗位要求;

  (四)任用原則

  1.原則上員工初次晉升為拉長及以上崗位均為臨時負責人;

  2.臨時負責人的任期(考察期)一般為三個月到六個月,任期滿后,由其上級領導根據其任期期間的工作業績等,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填寫《基層員工轉正申請表》,報相關領導審批,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核準發文,據此調整薪資。

  3.對于考察期間不能按時達到既定目標,崗位工作沒有任何起色的,工作表現欠佳的臨時負責人,免去其臨時負責人的職務。

人事的規章制度2

  一、人事招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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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聘人員應規定人數,不得地限度的擴招,一般年期招收人數在40—50人左右

  2、招聘的對向是全院所有有志同學

  3、招聘時間為學期開學的前二至三周

 。ǘ┱衅傅牟襟E

  1、擬定人員報名表

  2、規定時間對報名人員進行面試,包括發言與答問

  3、由評委確定錄取人員

  4、由人事部給錄取人員發人員檔案登記表與就職意向表

  5、然后轉交人事部統一管理與人員分配

  二、會徽的發放與管理

 。ㄒ唬┰谛聲䥺T入會時,填好表格,登記人數以便制作會徽

 。ǘ⿻辙k理好后及時發給會員

  (三)如有會徽損壞或遺失,應及時向人事部通報要求補辦,補辦時補辦費用

 。ㄋ模⿻詹坏媒杞o別人使用,凡被查到有此事者應給予批評

  三、人員檔案管理

  (一)檔案材料的收集、鑒別與歸檔

  1、為了使各項工作順利有序的開展,要經常收集對各個會員進行考察、考核、培訓、獎懲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映會員德、能、勤、績的材料,充實檔案內容

  2、根據有關需要及檔案中缺少材料的情況,有計劃地布置填寫會員履歷表做鑒定等并及時將這些材料補充進人事檔案

  3、凡收集歸檔的材料,必須經過認真的鑒別,并且必須通過協會蓋章

  4、不屬于規定歸檔范圍的材料不得擅自歸檔,凡銷毀材料,必須詳細登記并由負責人審查批準并在登記處簽字

 。ǘ┤耸聶n案的保管與保護

  1、對所保管的檔案,都應逐個進行編號登記,包括新、舊成員的進出登記表,做到每年全面檢查核對檔案一次

  2、嚴禁任何個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檔案

  3、建立一個人事檔案夾,把所有的`檔案進入分類保管

 。ㄈn案的查閱和借閱

  1、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準才能查閱與借閱

  2、在查閱與借閱必須保證檔案安全與完整

  以上由組織人事部負責解釋

  四、開會制度

  通知會員開會并記錄應到人數,在會前記錄每個到會人的名字。凡三次不到者各干事各降一級。

  在會上一定要做好筆記,記錄重點的東西。

  有不懂之處,會下討論,勿在會上喧嘩。

人事的規章制度3

  第一則 總則

  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則 管理權限

  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人力主管工作職責:

  一、 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 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三、 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四、 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五、 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六、 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七、 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說明書的編制。

  八、 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主管規劃。

  九、 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系的處理。

  第三則 職員錄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公司發給《職工聘用合同》,由公司與其簽定《職員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

  《職員聘約合同》時效可由公司與職員雙協商簽定,最底期限不得少于一年。聘約期滿,如不發生解聘和離職情況,自動續約。職員如不續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公司。

  完備調離手續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職員在離職前必須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公司將按曠工或自動除名處理。離職手續包括:

 。1)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調離手續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員,臨時確沒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

 。5)報銷公司賬目,歸還公司欠款;待所有離職手續完備后,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

 。7)職員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職員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8)如與公司簽訂有其它合同(協議),按其它合同(協議)的約定辦理。

  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職員意愿安排總部人力主管或職員上司進行離職面談,聽取職員意見。

  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職員可通過申訴程序向上級負責人申訴。

  第四則 工作守則和行為準則

  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一、 每位員工都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 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

  二、牢記“用戶第一”的原則,主動、熱情、周到的為顧客服務,努力讓顧客滿意。

  三、員工要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四、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

  五、要有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是對所有員工提出的敬業要求。

  六、具有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挫折。

  七、要善于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八、要注意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九、明確公司的奮斗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兼 職

  職員未經公司書面批準,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1)在公司內從事外部的兼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和其他資源從事所兼任的工作;

 。2)兼職于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者商業競爭對手;

 。3)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單位的商業競爭;

 。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5)主管級及以上職員兼職。

  個人投資

  職員可以在不與公司利益發生沖突的前提下,從事合法的投資活動,但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經營管理的;

 。2)投資于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保密義務

  1、職員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職員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1、職員未經公司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提供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

  行為的自我判斷與咨詢

  職員在不能清楚判斷自己的行為是否違反本準則時,可按以下方法處理:

  1以該行為能否毫無保留地在公司公開談論,為簡便的判斷標準;

  2向主管或總經理提出咨詢。

  接受咨詢的部門應給予及時、明確的指導并為當事人保密。

  職員遵守的行為準則包括:

  一、 職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一切規則制度;

  二、 職員必須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

  三、 職員必須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

  四、 職員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五、 職員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

  六、 職員不得損毀或非法侵占公司財務;

  七、 職員必須服從上級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須協同辦理,應遵從公司指揮,予以協助;

  八、 在公眾面前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為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員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

  九、 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交流感情;

  公司內應有的禮儀:

  第一條 職員必須儀表端莊、整潔。具體要求是:

  1 頭發:職員頭發要經常清洗,保持清潔。

  2 指甲:指甲不能太長,應經常注意修剪。女性職員涂指甲油要盡量用淡色。

  3 胡子:胡子不能太長,應經常修剪。

  4 口腔:保持清潔,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異味食品。

  5 女性職員化妝應給人清潔健康的印象,不能濃妝艷抹,不宜用香味濃烈的香水。

  第二條 工作場所的服裝應清潔、方便,不追求修飾。具體要求是:

  1 襯衫:無論是什么顏色,襯衫的領子與袖口不得污穢。

  2 領帶:外出前或要在眾人面前出現時,應配戴領帶,并注意與西裝、襯衫顏色相配。領帶不得骯臟、破損或歪斜松弛。

  3 鞋子應保持清潔,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不得穿帶釘子的鞋。

  4 女性職員要保持服裝淡雅得體,不得過分華麗。

  5 職員工作時不宜穿大衣或過分雍腫的服裝。

  第三條 在公司內職員應保持優雅的姿勢和動作。具體要求是:

  1 站姿:兩腳腳跟著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頸脖伸直,頭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兩臂自然,不聳肩。

  會見客戶或出席儀式站立場合,或在長輩、上級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 坐姿:坐下后,應盡量坐端正,把雙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視前方。

  要移動椅子的位置時,應先把椅子放在應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 公司內與同事相遇應點頭行禮表示致意。

  4 握手時用普通站姿,并目視對方眼睛。握手時脊背要挺直,不彎腰低頭,要大方熱情,不卑不亢。伸手時同性間應先向地位低或年紀輕的,異性間應先向男方伸手。

  5 出入房間的禮貌:進入房間,要先輕輕敲門,聽到應答再進。進入后,回手關門,不能大力、粗暴。進入房間后,如對方正在講話,要稍等靜候,不要中途插話,如有急事要打斷說話,也要看住機會。而且要說:"對不起,打斷您們的談話"。

  6 遞交物件時,如遞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對著對方的方向遞上去,如是鋼筆,要把筆尖向自己,使對方容易接著;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應把刀尖向著自己。

  7 走通道、走廊時要放輕腳步。

  無論在自己的公司,還是對訪問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邊走一邊大聲說話,

  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戶要禮讓,不能搶行。

  第五則 員工的考勤、休假、請假制度

  職員考勤、休假和請假應嚴格按照公司《職員考勤即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執行。

  標準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 下午2:00—6:30 晚上7:00—10:00 合標準工作時間:11小時

  周六至周末:上午9:30—12:00 下午2:00—6:00 晚上7:00—9:00 合標準工作時間:8小時30分

  編輯部及管理層人員工作時間可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靈活安排,但每天必需填寫個人一周活動表,每周一向上級匯報。編輯部工作人員外出無需請示,但需每日填寫外出活動記錄報告,每周一向上級匯報

  遲到、早退或曠工

  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職員要由本人親自打卡,若因故不能打卡,應及時填寫請假單報負責人簽字,然后送主管備案。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簽到必需至電通知主管。發現替他人打卡,每次會扣除雙方薪金各100元。

  員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第一次遲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遲到(早退)口頭警告,第三次遲到(早退)寫出書面檢查,并再加扣除薪50元。當月累計7次遲到(早退)的,給予警告處分,當月連續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曠工一天扣除2倍的當日基本工資。當月累計曠工6天,連續曠工超過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作除名處理,公司不負責其一切善后事宜。

  請假須填寫請假單,獲得批準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離開工作崗位,同時對請假進行備案。

  請病假必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15分鐘內,致電所在主管或直接上級主管,且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提供規定醫務機構出具的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病假期間扣除當日福利補貼。病假累計半年以上者,至第七個月起按崗位薪金數額的70%為基數發放。

  請事假將被扣除當日薪金全額。

  因參加社會活動請假,需經領導批準給予公假,薪金照發。

  如赴外地出差,應填寫出差單交主管備案。

  一、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需外出應請示主管(編輯部無需請示,但需每日填寫外出活動記錄報告,每周一向上級匯報)

  二、不允許員工從事第二職業或對外兼職活動,但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參加升學考試、學習培訓,提高工作能力。

  加 班

  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的,必須通知部門主管。加班時需填寫加班記錄。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個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時間,不算加班。凡加班人員于加班時不按規定工作,其有偷懶、睡覺、擅離工作崗位或變相賭博者,經查獲后,記過或記大過。經理級以下人員每晚加班2小時,第二天可晚工作一小時作為休息時間。每累記加班24個小時,或連續加班12個小時沒有休息,可申請一天帶薪假期,或相當于三天工資的加班補助金。管理層為不計酬加班。

  加 班 請 假:

  1 操作人員如有特別事故不能加班時,應事先向領班聲明(領有具體事實不得故意推諉)否則一經派定即須按時到退。

  2 連續加班階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向領班或值日值夜人員以請假單請假。

  3 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發生事故不能加班者,應以電話向值日人員請假,次日上班后再檢具證明或敘明具體事實,填單補假(注明加班請假字樣),此項請假不予列入考勤。

  4 在加班時間中如因機械故障一時無法修復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繼續工作時,值日值夜人員可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

  假期管理:為嚴格勞動制度,加強公司對員工假期的管理,對各種假期的申請和審批程序做如下規定。

  節 假 日

  國家規定的大型節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國慶(3天)、春節(8天),給予休假 但因業務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一、工作年假: 工齡滿一年以上、業績突出的員工,經主管報請總經理批準,可享受5天年假。工齡滿二年以上、

  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職工休年假時,需提前2周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給予相應補助。

  二、事假:員工在工作期間,確有私事要處理,必須請假。員工請事假須先填寫“員工請假單”,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部門主管批準,1天以上的由部門主管核準,報總經理批準。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事假超過10天以上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公司備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當日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回來后及時補填請假單。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的,按曠工處理,扣發當日工資;曠工連續超過3 日,累計當月6天者,公司無條件解聘。

  三、探親假:與配偶分居兩地,每年職員可享受一次為期15天的探親假;未婚、父母均在外地居住,每年職員可享受為期7天的探親假;

  四、婚假:職員結婚給婚假10天假期, 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

  五、喪假: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死亡,公司給假5天。

  六、病假:員工確實因病不能上班時,應填寫“員工請假單”,并出具醫院證明,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單位主管批準,1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全年累計病假不超過3天的不扣除工資,超過3天的,超出部分計發50%的工資(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

  員工因急病,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3小時內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并于上班后補填請假單。

  本公司員工因執行職務所生的危險致傷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論,期間以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假期中薪資照給。

  過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規定命令退休。

  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ㄒ唬┦录儆馄诎慈沼嬁坌浇,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30天者進行經濟處罰、停職或開除。

 。ǘ┎〖儆馄诳梢晕凑埵录俚募倨诘窒录俨环蟮窒麜r按日計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

  特準病假以半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特準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可予命令退休或資遣。

  本公司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第六則 工資待遇

  一、 工齡補助:在公司工作年滿一年的職員,每年增加____元的工齡補助。

  二、 獎金:銷售提成:根據各業務部門的業務指標,確定提成標準。

  三、全勤獎勵:全月出滿勤,未請假、無遲到、早退、曠工者,發放全勤獎金。

  四、職員工資發放日期: 職員工資,采用月工資制,于每月底發給。

  五、公司工資實行保密制度,員工個人的工資對其他員工保密,如員工對其工資有異議,請直接與經理聯系;

  第七則 獎懲

  公司對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受獎:

  一、保護公司財產物資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者;

  二、業績突出,為公司帶來明顯效益者;

  三、對公司發展規劃或業務管理規范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給帶來明顯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足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規定應予記功授獎行為。

  記功授獎方式有:大功、小功、嘉獎、通報表揚、一次性獎金等。

  公司對以下情況之一者,予以記過處罰:

  一、利用工作之便圖取私利、盜竊、毆斗、詐騙、索賄、違反公司財務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災難或發生緊急事件時,在場職員未能及時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為足以妨礙其應執行的工作及公司聲譽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內部矛盾,影響公司團結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謾罵、毆打顧客,給公司形象帶來損害者;

  六、玩忽職守、責任喪失、行動遲緩、違反規范、給公司業務或效益帶來損害者;

  七、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及各項規則制度者;

  八、竊取、泄露、盜賣公司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者;

  九、觸犯公司其他制度記過處罰規定或國家法律行為;

  記過處罰方式有:開除、記大過、記小過、警告、通報批評、一次性罰款等;

  若職員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公司有權起訴;獎懲記錄,納入公司考核內容。

  第八則 福利

  一、 保險:按公司現行的保險規定,公司的骨干人員和經理級以上人員可享受公司投保的個人醫療保險。

  二、 困難補助:職員個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難,可申請特殊困難補助,補助金額視具體情況而定。

  三、 過節費:根據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婦女節、勞動節、端午節、兒童節、國慶節等),公司將發放適當的過節費或物品。

  四、 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組織員工外出郊游。

  五、 住院慰問:員工住院期間,視具體情況公司組織人員慰問。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以隨時做出合理的調整。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執行

人事的規章制度4

  【摘要】

  目前,各大高校對于學校的行政管理有了更高的要求,要想促進高校的教學水平,必然要有高質量的行政管理。然而由于一些歷史因素的影響,我國高校的行政管理方面存在著很多問題,行政管理中行政權力泛化;傾向“機關化”;基層行政管理被忽視以及行政管理人員不夠專業,嚴重影響了我國高校的'進步。本文淺要分析了高校行政管理中遇到的問題,并針對相關問題提出了相對應的解決方案。

人事的規章制度5

  一、全體教師必須服從上級和學校的管理,自覺做到依規辦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級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崇尚科學,反對邪教。

  二、教師申請調動,要嚴格按教育局的規定,由教師書面提出申請,學校領導班子研究討論加意見,由學校上送區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調配。

  三、學校內部教師人事調整,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根據教師的專長和表現,召開專門會議研究討論決定,人事調配實行一次性討論,一經討論確定,原則上不得變動,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要經過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四、根據區教育局規定,實行教師人事考評和末位淘汰制,每學期對教師的各方面表現進行一次業績考評,考評結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隊,末位的實行待崗;考評結果作為教師評聘、評優、評先、考核、晉升的重要依據。

  五、實行教師聘任制,學校根據教師的平時的表現和業績考評結果,由領導班子根據縣核定編制員額和崗位的需要,確定聘任教師的名單,各教師與學校簽定聘任協議。

  六、全體教師必須從大局出發,服從學校分工,按學校分工認真搞好本職工作,想方設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從分工的,視情節輕重,在學年度業績考評“思想表現”和“工作態度”中扣分。

  七、根據區教育局的規定,每學年組織我校教師到基層學校支教。學校根據區文件規定的有關條件,由教師提出申請,學校根據支教工作和學校工作的需要作好安排,有計劃地組織教師到基層學校開展支教工作;各教必須服從學校安排,服從工作需要,積極做好支教工作。凡無特殊情況不服從支教安排的,學校不再聘請,由教育局調配到其他學校任教。

  八、建立教師工作檔案,健全教師業務檢查評比制度,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進行檢查,并作好記錄,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每學期由學校考評小組作出公平的評價。

  九、各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律法規各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樹立高尚的師德師風,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動,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學能力,認真總結教育教學經驗,積極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完成學校布置的各項任務,想方設法在各自的崗位上做出成績,為推進素質教育,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而努力奮斗。

人事的規章制度6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人事管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阜寧縣教育局人事管理規定》的要求,制定我校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職工必須熱愛教育事業,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學校決定調整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應服從分配,按時上崗,否則從通知之日起以曠職論處。

  3、育齡女職工在備孕、懷孕前以及預產期必須提前告知計生專干,便于學校統籌安排。

  二、考勤

  1、學校全體教職工均系考勤對象,由專人負責考勤工作。

  2、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崗。遲到、早退按每4次折算成一天事假計入績效工資考核。

  3、教職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況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準假后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職論處。因公外出,亦要調好課務,填好調課表報教導處存檔,并及時告知考勤人員。

  4、嚴禁教師間擅自調課。擅自調課,經學校查實的,原任課教師和代課教師各罰款每節課50元。

  5、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職論處。

  6、學校的“半日研修”、集中學習、例會等集體活動,均進行正常的考勤,無故缺席一次罰款20元。周前會無故缺席的,一次罰款50元;履行正常請假手續的,一次罰款20元。

  7、教職工的考勤必須根據有關規定,與工資、獎金、評優、評先、職稱評聘掛鉤,做到獎懲分明。

  三、請假

  1、教職工因事、因病須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請假人除特殊情況外,均需安排好自己的課務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托他人辦理或事后補假。

  2、請假時間在一個月以內的,由校長批準;一個月以上的,由校長簽注意見后,報教育局批準。

  3、教職工每學期請假5天的(含病事假)不扣款;超過5天的,按每天80元扣款。病事假達兩個月的,除扣款外,扣發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4、無故不上班按曠職處理,每天扣款120元。連續曠職時間超過15天,或者1年以內累計曠職時間超過30天,按勞動合同處理。

  5、根據xx年最新《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解讀,取消晚婚晚育假。

  ⑴、婚假: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教職工可準假7天。

  ⑵、女職工的產假及其配偶的'護理假:女職工的產假執行國家規定準假128天(包含寒暑假和雙休日,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同時男方護理假15天。

  ⑶、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準假15天;懷孕于4個月流產的準假42天。

  6、本人直系親屬死亡的,可給3天的喪假。

  7、未經請假擅自離崗或未經續假逾期不歸者,以曠職論處。

  注:本細則由校議事會負責解釋。

人事的規章制度7

  第一條 協助總監組織、領導、管理人事系統工作,帶領團隊實踐公司“德、忠、實、勤”的企業文化,并對分管的工作承擔責任。

  第二條 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層的要求,協助總監編制、調整公司組織機構,科學合理設置部門和崗位,分配部門及崗位的職能、職責。

  第三條 協助總監組織、擬訂公司相關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人事管理制度體系,并組織全員學習和貫徹執行。

  第四條 負責組織公司崗位職責的編制,不斷修訂、完善部門和員工崗位職責;貫徹、落實、督導全體員工學習、掌握并履行好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負責勞動法、經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在公司的貫徹執行,擬定公司勞動合同,并組織全體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保障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協助總監完成人員招聘、錄用、任免和調配,()做好人員招聘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負責優秀人才(知名院校優秀畢業生、知名企業優秀人才及其他機關事業單位的優秀管理人才)的.招聘渠道開發與維護。

  第八條 負責公司員工人事檔案、人事制度及其他人事管理資料的歸檔和管理。

  第九條 負責執行公司培訓管理制度,根據公司業務需要,擬定年度、季度和月度人力資源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十條 負責培訓團隊(教師團隊、院校、機關、協會、會議等資源)和培訓機構的組織、聯絡、建立和維護工作,提升員工培訓質量和水平,促進人力資源持續發展。

  第十一條 負責公司各部門每月績效與任務考核、季度考評和員工年度評定工作,向總監和公司領導提出考核意見。

  第十二條 協助總監貫徹執行公司薪酬與福利管理制度,負責員工薪酬與福利的日常管理事務。

  第十三條 負責搞好考勤與薪酬、福利的核定工作。

  第十四條 負責公司企業文化的宣傳、建設,組織員工宣誓,讓每位員工將企業文化“牢記在心中,落實在行動上”。

  第十五條 負責公司員工勞動合同管理及離職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嚴格執行公司廉政制度,清正廉潔,杜絕腐敗。

  第十七條 嚴格執行公司保密制度,嚴守公司機密。

  第十八條 負責組織、編制公司每周/月工作計劃 ,負責檢查、跟蹤、反饋每項任務的執行情況,并按時提交考核意見,供總經理參考。

  第十九條 完成上級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人事的規章制度8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職工必須熱愛教育事業,未經學校許可,不準搞第二職業。

  2、全體教師必須服從上級和學校的管理,自覺做到依規辦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級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崇尚科學,反對邪教。

  3、學校內部教師人事調整,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根據教師的專長和表現,召開專門會議研究討論決定,人事調配實行一次性討論,一經討論確定,原則上不得變動,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要經過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4、實行教師人事考評和末位淘汰制,每學期對教師的各方面表現進行一次業績考評,考評結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隊,末位的實行待崗;考評結果作為教師評聘、評優、評先、考核的重要依據。

  5、實行教師聘任制,學校根據教師的平時的表現和業績考評結果,由領導班子根據核定編制員額和崗位的需要,確定聘任教師的`名單,各教師與學校簽定聘任協議。

  6、全體教師必須從大局出發,服從學校分工,按學校分工認真搞好本職工作,想方設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從分工的,視情節輕重,在學年度業績考評“思想表現”和“工作態度”中扣分。

  7、建立教師工作檔案,健全教師業務檢查評比制度,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進行檢查,并作好記錄,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每學期由學?荚u小組作出公平的評價。

  8、各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律法規各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樹立高尚的師德師風,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動,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學能力,認真總結教育教學經驗,積極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完成學校布置的各項任務,想方設法在各自的崗位上做出成績,為推進素質教育,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而努力奮斗。

  二、考勤

  1、學校全體干部、教師職工均系考勤對象,由校委會負責考勤工作。逐日記載出勤情況,按日統計,匯總公布。

  2、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中途離崗。

  3、教職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況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準假后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因公外出,也應告知組室負責人或考勤員。

  4、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工論處。曠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應的工資外,停發當月獎勵工資。

  5、教職工的集體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教職員工,按國家規定享受寒暑假。

  7、凡本校教職工,無故連續曠工一個月,或累積一個月者,以自動離職處理。

  8、教職工的考勤必須根據有關規定,與工資、獎金、評選、職稱評定掛鉤,做到獎懲分明。

  三、請假

  1、教職工因事、因病須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請假人除特殊情況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課工作之后,方可離開崗位。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托他人辦理或事后補假。

  2、請假時間在1—xxx節課以內,本人空課者,由教務處主任批準;一天副校長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校長批準;三天以上,由校長簽注意見后,報教委批準;中層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長批準。

  3、教職工請假,一月內事假累計xxx天、病假xxx天以上者扣發全部考勤獎;一學期事假累計xxx天,病假累計一個月以上者,扣發全學期考勤獎;事假在一個月,病假兩個月以上者,停發請假期間的職務工資。

  4、請長期病假者,從第三個月起,按社會發展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5、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準假三天,實行晚婚晚育的可準假10—xxx天。

  6、女職工的產假按計劃生育暫行規定辦理。

  7、本人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三日的喪假。

  8、未經請假擅自離崗或未經續假逾期不歸者,以曠工論處。

  四、獎懲

  1、對教職工的獎勵和處罰,要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經過一定評議、審議手續,并公之于眾。

  2、校級先進工作者,每學年評定一次,由校長授予榮譽稱號。單項獎勵隨時進行。先進工作者評定比例一般為xxx%-xxx%左右,表彰先進,堅持德、勤、能、績綜合評定。須由群眾評議推薦,組室申報,校長審批。

  3、給予教職工處分,必須慎重,應由學校組織調查,取得確鑿證據后,根據錯誤程度和本人認識態度,在一定范圍內公開討論,形成初步意見后,由學校校委會決定。記過以上處分,需經主管部門批準。

  4、獎勵以精神為主,物質為輔。

  5、所有獎勵和警告以上的處分,均記入個人和學校檔案。

  6、凡符下列條件之一的教職工,可給予獎勵:

  (1)師德高尚,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成績顯著者。

  (2)遵紀守法,兢兢業業,出滿勤,事事處處為集體,對不良行為敢于斗爭,事跡突出者。

  (3)熱愛學生,循循善誘,誨人不倦,教育教學質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開拓,善于創新試驗,在教育教學改革上有較大貢獻者。

  (5)面向全校學生,對后進學生加倍愛護,在幫助后進學生轉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參加競賽獲獎學生的輔導教師。

  (7)積極組織,指導學校大型活動,并做出顯著貢獻者。

  (8)服務及時周到,態度和藹可親,質量令人滿意,效益好者。

  (9)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貢獻和先進行為者。

  7、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予處罰。

  (1)目無法紀,自由散漫,擅離職守,玩乎失職,造成損失者。

  (2)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殘和傷害者。

  (3)違法亂紀,賭博成性,酗酒成風,打仗,挑撥是非造成不良影響者。

  8、依據上述情形輕重與認識態度,可分別給予口頭批評,公開檢查,通報批評,扣發獎金或工資、賠償損失、警告、嚴重警告、記過、降職、降薪、開除留用、開除等處分,觸犯刑律者,由司法機關處理。

人事的規章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公司人事作業規范化、制度化和統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三、本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參照本規定辦理。

  四、關于試用、實習人員的管理參照本規定辦理。

  第二章錄用

  第三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或調整人員時,應先依據《員工異動申請表》提出申請,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后,由人事部門統一納入聘用計劃或辦理變動事宜。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核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

  第五條: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

  試用人員:

  一、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身份證、人口流動證、健康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及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二、填寫《員工個人資料表》

  三、參加至少3天的入廠培訓(人事部組織的公司制度及基本狀況培訓及各部門組織的工作職責及技能培訓原則上員工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間不享受公司除全勤獎以外的其他獎金)期滿合格后,方得正式錄用。

  第六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試用期滿,如考核不合格延長試用期或以辭退處理;如考核合格需正式聘用,部門主管提出申請,人事部辦理相關手續(簽定人事合同)轉為正式員工,建立人事檔案,享受績效獎等獎金及薪資的提升。

  第七條: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后,應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三章工作守則

  第八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九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三、員工應團結協作,同舟共濟,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有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辦公室人員上班期間不得利用網絡聊天、玩游戲以及做其他一些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利用辦公室電話撥打私人電話、不得在辦公室進餐。

  四、愛護公物,隨時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境衛生;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對外接洽業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五、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公司、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并辦理《外出申請單》后方可離開。

  六、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歸屬感。公司原則上不鼓勵員工加班,確有加班需要的,由部門主管填寫《加班申請單》并經人事部審批,由人事部統計加班費或安排調休(除制造部/品質部的一線員工加班可以按加班或調休算外,其它各部門員工、主管、經理的超時加班一律不計加班薪資和調休。)

  第十條、作息時間:

  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30(每天工作時間8小時,六天工作制。)

  第十一條:出勤要求

  一、員工于上班時間后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二、遲到早退扣款規則:1個月內最多允許5分鐘以內的遲到早退3次為免扣款,如每次遲到早退超過5分鐘或免扣款次數超過3次后,每分鐘扣款2元。月累計遲到早退超過7次者當缺勤1天計。

  三、員工未經請假擅離崗位按曠工論處,曠工期間扣除其雙倍應發工資。連續曠工3日及月累計曠工5日者,視作自動離職。

  第十二條:打卡要求:

  1、員工正式上班后領取卡牌以計時,遲到、早退以卡牌為準。

  2、卡牌要保存完好,卡紙上不允許私自亂涂亂畫,否則罰款10元。

  3、所有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則雙方各罰款20元。

  4、漏打卡時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批準,報人事部核準加蓋人事部公章方可免予罰款,如屬于個人行為忘打卡者,扣罰款2元/次。

  5、打卡后脫崗投機者罰款10元。

  6、本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下班時間打卡。

  第一、經總經理核準免予打卡者。

  第二、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核準者。

  第三、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第四、臨時事故,事后說明事由,經主管核準者。

  7、遺失卡牌要及時上報人事部協調處理,否則后果自負。

  第十三條:

  儀表要求:上班期間要求儀表整潔、莊重、自然,上班必須穿工衣、工鞋(有特殊情況需向人事部申請)、佩帶工牌,衣服要干凈整潔,扣好紐扣,拉好拉鏈;男員工只可穿長褲,女員工不可穿低于膝蓋的`裙子或短褲;男員工不可留胡子和長發,女員工著裝打扮必須適宜,長發必須束起。

  工衣工鞋:工衣工鞋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員工若在本公司工作未滿一年辭工者,冬裝扣除70元、夏裝40元,從本人工資中直接扣除。工衣要干凈整潔,扣好紐扣,拉好拉鏈;上班期間不穿工衣工鞋或穿戴不整齊罰款50元。

  工牌:工牌要妥善保管,私自修改或互換工牌罰款20元;工牌遺失要及時到人事部補辦,臨時工牌需交補辦手續費20元;正式工牌需交罰款20元、補辦手續費20元。

  第十四條:各部門員工考核細則由部門主管制定并具體實施,每月底交人事部審核。

  第四章薪資和福利

  第十五條、試用期

  以試用期薪資為準,按級別遞進,不得跳越薪資,如特別人才可報經理或總經理批準。試用期間可參與全勤獎的評定,加班費與其他正常計算。

  第十六條、正式聘用期

  以《東方樂數碼科技有限公司薪資結構》為準,按職等和級別遞進。

  第十七條、獎金

  1、全勤獎

  為鼓勵員工參與公司運作,對每月26天滿勤者設全勤獎(員工因病缺勤但可提供相關醫院證明者可享受全勤獎)

  2、績效獎

  為提高工作效率,肯定員工工作成績,進行動態管理,凡試用期滿且每月無遲到、早退、請假、曠工的一二三級員工可參與績效獎的評定,績效獎每月最高100元,當月績效獎在下月工資中發放并張榜公布。

  3、優秀員工獎

  為激發員工的積極性,獎勵優秀員工,每月領到最高績效獎的員工,將公開參加當月優秀員工的評選

  評選范圍:生產A/B/C/D線各一名,品質部一名,生計組一名,組長級別以上的人員不參與此項評選活動。

  評選方法:張榜公布當月有資格參加評選人員的名單,進行無記名投票,經各方考核確認后生效:

  評選結果:當選的優秀員工張榜公布三日無異議后,當事人可獲100元現金獎,并做宣傳專欄,公司在人事調動時可優先考慮。

  4、合理化建議獎

  為使員工樹立主人翁意識,提高責任感、參與感,公司設合理化建議獎,員工可就公司運行的各個環節提出各種建議或與公司負責人聯系對公司有利的業務,若經公司采納,視其經濟效益給予相應獎勵。

  第十八條、薪姿的提升與職位調整

  公司鼓勵員工積極進取,對工作能力強,表現突出者由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并報總經理核準提升工資,其他人不得隨意提升;公司人事調整按《員工異動申請表》程序進行。

  第十九條、食宿補助

  公司薪資4級以上為公司核準職員,不包食宿,其他人員必須在公司提供的宿舍入住,如有特別人員,可以以申請的方式提交人事部核準,具體補助費用視當時的情況而定。

  第二十條、基本底薪保障

  根據國家最新調整的《勞動法》中關于“深圳勞工最底生活保障制度”的相關規定,公司提供低薪資保障。最低薪資保障以員工正常上班時間26天計算,保障該員工所屬級別的最低薪資,如因員工事假或遲到、曠工等因素造成的不正常上班,公司扣除相應天數底薪。

  第五章休假

  第二十一條、請假程序

  員工請假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假期為3天以下的,經部門經理批準后提交人事行政部備案;如假期為3天或3天以上,須先經部門經理批準,送交人事部審核后經總(副)經理審批生效。部門經理級的病事假直接由上級領導審批,交人事部備案。員工確因正當理由不能親自請假,可用電話、帶口信的方式請假,事后須補填《請假申請單》。

  第二十二條、休假種類和假期待遇

  1、病事假

  申請病假,憑醫務室或醫院證明。在試用期間,病假累計超過4天,公司有權對當事人予以開除。

  因事請假,必須先經部門主管批準,并按公司制度扣發工資;未經批準擅自離崗或事后請假均按曠工處理。

  婚喪假

  婚假

  在公司任職滿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員工,可以享有5天有薪(標準工資)婚假,婚假必須提前向主管申請并附結婚證書復印件。

  喪假

  在公司任職滿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員工,倘系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以享有3天有薪(標準工資)喪假。

  婚假

  在公司任職滿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員工,可以享有5天有薪(標準工資)婚假,婚假必須提前向主管申請并附結婚證書復印件。

  第六章離職

  第二十三條、自愿離職

  公司尊重員工的權利,如員工需離職,應提前一個月向主管說明并在人事部填寫《辭職申請書》,到期后按正常離職辦理;若員工在申請離職期間不服從工作安排或有其他違背工作紀律的行為,視情況扣除申請離職期間工資及獎金并予以辭退。若未經申請私自離崗者,扣除當月工資及獎金。

  第二十五四條、公司辭退

  員工在工作期間(包括試用期)如有下列情形,公司可予以辭退:

  一、偷盜公司財物經查核屬實。

  二、不服從上級安排情節嚴重。

  三、參加不良幫派或組織各種形式的罷工。

  四、在外行為不檢被公安機關處罰影響公司榮譽。

  五、無故損壞公司財物或涂改公司重要文件、泄露公司機密。

  六、偽造公司文件或公章、假借職權殉私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七、連續兩個月績效獎低于60元。

  辭退員工由部門主管申請并報請廠長或經理批準。人事部按正常離職辦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與公司其他規定有沖突者,以本制度為準。

  另附《員工個人資料表》《員工考核表》《請假申請單》《員工異動申請表》《外出申請單》《薪資結構表》《加班申請單》《績效考核表》《薪資結構表》《辭職申請表》

人事的規章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公正及時地處理人事爭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下列人事爭議:

 。ㄒ唬⿲嵤┕珓諉T法的機關與聘任制公務員之間、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與聘任工作人員之間因履行聘任合同發生的爭議。

  (二)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因解除人事關系、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社團組織與工作人員之間因解除人事關系、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ㄋ模┸婈犉赣脝挝慌c文職人員之間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五)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爭議。

  第三條人事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其中軍隊聘用單位與文職人員的人事爭議,可以向聘用單位的上一級單位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條當事人在人事爭議處理中的地位平等,適用法律、法規平等。

  當事人有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申請仲裁的權利。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對于不熟悉當地通用語言文字的當事人,應當為他們翻譯。

  第五條處理人事爭議,應當注重調解,遵循合法、公正、及時的原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中央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設在人事部。

  。ㄗ灾螀^、直轄市)、副省級市、地(市、州、盟)、縣(市、區、旗)設立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獨立辦案,相互之間無隸屬關系。

  第七條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公務員主管部門代表、聘任(用)單位代表、工會組織代表、受聘人員代表以及人事、法律專家組成。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組成人員應當是單數,設主任一名、副主任二至四名、委員若干名。

  同級人x政府分管人事工作的負責人或者政府人事行政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任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

  第八條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實行少數服從多數原則,不同意見應如實記錄。

  第九條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職責是:

 。ㄒ唬┴撠熖幚砉茌牱秶鷥鹊娜耸聽幾h。

 。ǘQ定仲裁員的聘任和解聘。

 。ㄈ┓、法規規定由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承擔的其他職責。

  第十條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下設辦事機構,其職責是:負責人事爭議案件的受理、仲裁文書送達、檔案管理以及仲裁員的考核、培訓等日常工作,辦理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授權的其他事宜。辦事機構設在同級人x政府人事部門。

  第十一條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人事爭議案件實行仲裁庭制度,仲裁庭是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人事爭議案件的基本形式。仲裁庭一般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指定一名仲裁員擔任首席仲裁員,主持仲裁庭工作;另兩名仲裁員可由雙方當事人各選定一名,也可由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指定。簡單的人事爭議案件,經雙方當事人同意,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員獨任處理。

  第十二條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可以聘任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專家學者和律師為專職或兼職仲裁員。仲裁員的職責是:受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委托或當事人的選擇,負責人事爭議案件的具體處理工作。

  兼職仲裁員與專職仲裁員在仲裁活動中享有同等權利。

  兼職仲裁員進行仲裁活動時,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支持。

  第三章管轄

  第十三條中央機關、直屬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及其在京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爭議由中央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

  中央機關在京外垂直管理機構以及中央機關、直屬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在京外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爭議,由所在地的。ㄗ灾螀^、直轄市)設立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也可由。ㄗ灾螀^、直轄市)根據情況授權所在地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

  第十四條。ㄗ灾螀^、直轄市)、副省級市、地(市、州、盟)、縣(市、區、旗)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管轄范圍,由。ㄗ灾螀^、直轄市)確定。

  第十五條軍隊聘用單位與文職人員的人事爭議,一般由聘用單位所在地的縣(市、區、旗)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其中師級聘用單位與文職人員的人事爭議,由所在地的地(市、州、盟)、副省級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軍級以上聘用單位與文職人員的人事爭議由所在地的。ㄗ灾螀^、直轄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駐京部隊聘用單位與文職人員的人事爭議,由中央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

  第四章仲裁

  第十六條當事人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超過申請仲裁時效,經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調查確認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受理。

  第十七條當事人向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應當提交仲裁申請書,并按被申請人人數遞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ㄒ唬┥暾埲撕捅簧暾埲诵彰、性別、年齡、職業及職務、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申請人或被申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

  (二)仲裁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理由。

 。ㄈ┳C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發生人事爭議的一方在五人以上,并且有共同的仲裁請求和理由的,可以推舉一至兩名代表參加仲裁活動。代表人放棄、變更仲裁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的仲裁請求,進行和解,必須經過被代表的當事人同意。

  第十八條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在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將受理通知書送達申請人,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第十九條被申請人應當在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提交答辯書。被申請人沒有按時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的進行。

  第二十條仲裁應當公開開庭進行,涉及國家、軍隊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涉及商業秘密,當事人申請不公開開庭的,可以不公開開庭。當事人協議不開庭的,仲裁庭可以書面仲裁。

  第二十一條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在開庭審理人事爭議案件五個工作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仲裁庭組成人員等書面通知當事人。申請人經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者到庭后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視為撤回仲裁申請。被申請人經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

  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在開庭前可以申請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庭決定。

  第二十二條仲裁庭處理人事爭議應注重調解。自受理案件到作出裁決前,都要積極促使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當事人經調解自愿達成書面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調解協議的內容制作仲裁調解書。協議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不得侵犯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調解書由仲裁庭成員署名,加蓋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調解書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當庭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仲裁調解書送達前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進行仲裁裁決。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應當對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仲裁庭認為有關證據由用人單位提供更方便的,應要求用人單位提供。

  用人單位作出解除人事關系和不同意工作人員要求辭職或終止聘任(用)合同引發的人事爭議,由用人單位負責舉證。

  仲裁庭認為需要調查取證的,可以自行取證。

  第二十四條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在處理人事爭議時,有權向有關單位查閱與案件有關的檔案、資料和其他證明材料,并有權向知情人調查,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并應當如實提供相關材料。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及其工作人員對調查人事爭議案件中涉及的國家秘密、軍隊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的舉證材料應在仲裁庭上出示,并進行質證。只有經過質證認定的事實和證據,才能作為仲裁裁決的依據。

  第二十六條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有權進行辯論。辯論終結時,仲裁庭應當征詢當事人的.最后意見。

  第二十七條仲裁庭應當將開庭情況記入筆錄。當事人和其他仲裁參與人認為對自己陳述的記錄有遺漏或者差錯的,有權申請補正。如果不予補正,應當記錄該申請,并注明不予補正的原因。

  筆錄由仲裁員、書記員、當事人和其他仲裁參與人署名或者蓋章。

  第二十八條仲裁裁決應當按照多數仲裁員的意見作出,少數仲裁員的不同意見應當記入筆錄。

  仲裁庭對重大、疑難以及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數處理意見案件的處理,應當提交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討論決定;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仲裁庭必須執行。

  仲裁庭應當在裁決作出后五個工作日內制作裁決書。裁決書由仲裁庭成員署名并加蓋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

  第二十九條仲裁庭處理人事爭議案件,一般應當在受理案件之日起九十日內結案。需要延期的,經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批準,可以適當延期,但是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

  第三十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師或其他代理人進行仲裁活動。委托律師和其他代理人進行仲裁活動,應當向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有委托人簽名或蓋章的委托書。委托書應當明確委托事項和權限。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員應當自行申請回避,當事人和代理人有權以口頭或書面方式申請其回避:

 。ㄒ唬┦前讣漠斒氯、代理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的近親屬。

 。ǘ┡c案件有利害關系。

  (三)與案件當事人、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仲裁的。

  前款規定適用于書記員、鑒定人員、勘驗人員和翻譯人員。

  第三十二條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或者裁決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第五章罰則

  第三十四條當事人及有關人員在仲裁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予以批評教育、責令改正;觸犯法律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ㄒ唬└蓴_仲裁活動,阻礙仲裁工作人員工作的。

  (二)拒絕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和其他證明材料的。

  (三)提供虛假情況的。

 。ㄋ模⿲χ俨霉ぷ魅藛T、仲裁參與人、證人進行打擊報復的。

  (五)其他應予以批評教育、責令改正或應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仲裁工作人員在仲裁活動中有徇x舞弊、收受賄賂、敲詐勒索、濫用私權等侵犯當事人合法權益行為的,由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處分;是仲裁員的,由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予以解聘;觸犯法律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因考核、職務任免、職稱評審等發生的人事爭議,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負責解釋,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辦法。

  第三十八條本規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xx年人事部發布的《人事爭議處理暫行規定》(人發〔1997〕71號)同時廢止。

人事的規章制度11

  一、要自覺地執行《條例》中有關選任黨政領導干部的原則、條件、程序、紀律等規定,營造富有生機和活力的用人機制。

  二、選拔任用領導干部工作,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黨管干部的原則;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依法辦事的原則。

  三、選拔任用領導干部應堅持以下六條標準:

  1、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立場堅定;

  2、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有奉獻精神;

  3、辦事公道,作風正派,不以權謀私,在群眾中有較高的威信;

  4、能聯系群眾、團結同志,熱愛黨務工作;

  5、進取意識強,勇于開拓創新;

  6、年紀輕,有文化、懂業務、會管理,具有開創工作新局面的能力。

  四、選任中層以上干部,嚴格按照民主推薦,組織考察、黨組集體討論決定、談話、任職的程序。

  五、干部的管理,應由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其德、能、勤、績等全面嚴格考察,重點考察工作實績。每年定期進行考核。

  六、干部、職工的調進、調出,應經黨工委的集體討論決定,人事部門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七、選任干部和人事管理應遵守以下紀律:

  (1)不準以書記辦公會、領導圈閱等形式代替黨工委會集體討論決定干部的任免;

 。2)不搞臨時動議決定干部的任免;

  (3)個人不能改變黨工委會集體討論作出的干部任免決定;

 。4)不準泄露醞釀討論干部任免的情況;

  (5)不準在選任干部工作中封官許愿、打擊報復、營私舞弊;

  (6)考察材料不齊全,時間不充裕不討論,不審批,不上報。

  八、干部的檔案管理,按分級管理的原則?h處級領導干部的檔案由組織部管理,科員以上的檔案由辦公室實施管理。及時將需要歸檔的材料按要求及時整理歸檔,做到不失、不漏。凡因工作需要,借閱人事檔案的,要主管領導批準并辦理借閱的'有關手續。無關人員不準查閱干部檔案。

  九、做好干部、職工的工資管理工作,按政策辦理干部、職工的工資晉升等事項,做到及時、準確。

  十、干部職工請銷假:

  1、凡因事不能上班須請假的,假期在一天內由本部室負責人批準。

  2、請假二天以上的,由本部室簽署意見報分管領導批準。

  3、科以下人員請假由各部室批準,科領導請假由分管領導批準。

  4、凡請假期兩天以上,均要填寫《請假報告表》,按規定審批,并將請假報告表呈送辦公室備案。

  5、凡請假離開市區的一律由委領導批準。

  6、如遇特殊或緊急情況來不及填寫請假單的,領導批準后可由所在部室填寫請假單,交辦公室備查。

  7、凡是工委集體活動或學習開會等,因事請假的由各部室領導負責向主持活動或會議的領導報告。

  8、休假期滿后,應按批假程序向有關領導銷假。

  9、凡當年請事假累計超過本人當年工休假者,當年不得享受工休假。

  10、干部職工請探親假、生育假、工休假、婚喪假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人事的規章制度12

  第一條 餐飲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屬員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規則辦理。

  總公司員工的管理,比照辦理。

  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員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員工編制名額內雇用的無定期工作契約職員為限,其區別標準如下:

  (一)職員:從事管理工作的員工。

  (二)技工:具備初中畢業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術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經技工轉類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1. 有關生產各項設備的操作,運轉、制造及裝修等工作。

  2. 原物料或產品的制造、檢驗、加工、整理及包裝等工作。

  3. 其他與生產有關的專業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備高中畢業以上程度,并有本業二年以上的工作經驗方可勝任的事務工作,或其他程度相當的非技術性工作經管理工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四)服務生:從事迎賓、托盤、擦抹等對客人直接服務的.員工。

  (五)普通工:擔任搬運,事務或簡易事務等無需特殊技能或知識的工人。

  第三條 工人編制名額依據實際需要擬訂,呈報本公司核定。

  第四條 為配合工作及人事調度的需要,遇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時,得依實際需要雇用定期契約工人(以下簡稱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辦法另定之。

  第二章 雇用及解雇

  第五條 雇用員工應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采用申請書,送由主管單位簽請負責人核定。

  第六條 雇用員工以考試方式錄用為原則。

  第七條 雇用員工應先行試用,但試用期間不得超過40日,在試用期間內,由所屬主管單位負責考核,期滿后依據試用成績,簽請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條 雇用工人,得就在崗位工作三個月以上工作成績優良的定期工中選用。前項選用的員工,得不經考試及試用。

  第九條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體健壯、年滿18歲以上35歲以下,并具有初中畢業或以上學歷者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條 不得錄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為員工:

  1. 曾受刑事處分或宣告禁治產者。

  2. 患有傳染病或痼疾者。

  3. 曾服務于本公司及所屬單位因案開革者。

  第十一條 經雇用的工人應親至勞務主管單位報到,并填繳下列書表,由雇用單位存查或核驗發還。

  a) 公立醫院出具的肺部透視健康證明,及醫務室健康診斷書各一份。

  b) 員工調查表二份。

  c) 學歷證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證。

  d) 保證書一份。

  1. 聯保切結及個人基本資料各一份。

  2. 2寸半身照片七張。

  勞務主管單位對于新雇員工應行填繳的前項各種書表須嚴加審核,其不合規定者應拒絕其到工。

  第十二條 解雇員工,除依法發給預告期間工資外,并依下列規定加發資遣費:工作每滿一年者給一個月工資。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適用前項規定,即時解雇:

  1. 有犯罪行為經**以上刑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準易科罰金者。

  2. 無故連續曠工至三日以上,或一個月內無故曠工積滿六日者。

  3. 一年內受記大過處分達三次經主管官署核準者。

  4. 保證人退;蛲ㄖ{換保人后,經二個月仍不能覓人繼續為之保證者。

  5. 犯有過失情節重大經會議通過者。

  第十三條 員工辭雇或解雇時,應將經管及借用公物交還有關單位,并向勞務主管單位辦理離工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

  第十四條 各業務主管單位將人事變動或工作種類變更,均應送交勞務主管單位統一登記及通知有關單位。

  第十五條 各單位應按月造具員工動態月報表二份呈報本公司核備。

  第三章 保證

  第十六條 員工的保證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區有固定住所、或服務機關便于查對,并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為限。

  (一)經當地政府登記并給有營業執照工廠或商號。

  (二)現任公教人員或有正當職業之人士二人。

  經辦出納、原物料保管及收發的工人,以按前項第一款的規定取具保證人為原則,由勞務主管單位簽請主管核定。

  第十七條 被保證人不得以其直系血親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為保證人。

  第十八條 員工如有盜竊財物、虧欠款項、或其他不法行為致公司蒙受損失者,保證人應負完全連帶賠償責任。保證書格式另定。

  第十九條 凡對經管出納、原物料保管及收發的員工,應每半年辦理對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辦理對保一次,必要時得隨時對保。

  第二十條 保證人職業、住址或服務所在地有變更時,被保證人應即報告主管單位,如保證人死亡或保證人的工廠商號改組或有其他情事時,被保證人應即自動按規定另行更換保證。

  有以上情節的保證人,被保證人不予呈報,事后被察知者,得視情節輕重予以議處。

  第二十一條 員工因故須更換保證人者,應聲明理由并另行覓妥新保證人填具保證書經繳呈核準后方予發還原保證書。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對保證人認為有不當時,應即通知被保證人更換保證。

  第二十三條 被保證人自離工日起六個月內經查明已無未了事項時,其保證書得予注銷。

  第四章 工作時間及加工

  第二十四條 每日工作時間均以八小時為原則,晝夜輪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換一次,工作起止時間輪流辦法,由各單位視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條 員工不按時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上班時間三分鐘后至十五分鐘以內始行到班者為遲到,超過十五分鐘后到工者,除請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曠工半日論,但因偶發事件呈請準予補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鐘以內擅自離工者為早退,超出十五分鐘以前離工者,以曠工半日論。

  (三)、遲到或早退積計達三次者按曠工半日論。

  第二十六條 各主管單位,對于所屬員工出勤、請假務須嚴密考核,并隨時與勞務或警衛主管單位聯系。

  第二十七條 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當理由經核準者外,夜間未到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進入工作場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滯留。

  第二十八條 員工因工作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者,得由所屬業務主管經工會或勞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時間不得超過二小時,每月加工總時間最多不得超過46小時。

  第二十九條 如遇臨時緊要事故,得由工作場地職員或領班先令員工加工,事后呈報所屬主管備查。

  第三十條 員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無法進行時,應即報由工作場地職員或領班縮短加工時間,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條 員工加工由工作場地之值班職員或領班負責監督進行。工作完畢后,由監督人員于加班命令單證明工作時間后,加班員工應于下工時交由稽查人員,加注出公司時間,轉送勞務主管單位查核登記。

  第三十二條 例假日、紀念日及政府臨時規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須員工出勤加工時,得商經產業工會同意后由所屬主管通知員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員工名單送勞務主管單位登記。

  第三十三條 員工加工時間至40小時時,勞務主管單位應即通知其所屬單位調節控制。

  第五章 差 假

  第三十四條 員工出差,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出差簽派單,呈經主管核準后,交勞務主管單位登記。工人因故延長出差時間時,得于原簽派單位注理由呈請補準。

  第三十五條 員工于星期例假日、國定紀念日及政府臨時規定之假日,均予給假休息,工資照給。

  第三十六條 員工請假依下列規定處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過14日,假期內不給工資。

  (二)因疾病必須治療者得檢具公立醫院或醫務室或指定的醫院證明請給病假,每年不得超過30日,假期內除予醫療外并給予半數工資,住院者,不得超過一年。

  超過規定病假20日數不再給予病假津貼。

  (三)因結婚者得請給婚假八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四)承重孫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請給喪假8日,子女得喪假6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五)女性員工分娩者得給娩假8星期,流產并經公產醫院或醫務室證明懷孕三個月以上者給假四星期,其不足三個月者每少一月遞減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內工資照給但到工不足六個月者,工資減半發給。

  (六)全月不請假者,給予相當一日工資的獎工一日。

  第三十七條 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經所屬業務主管核準后方得離工,否則以曠工論,業務主管應將員工請假單即日送交勞務主管單位辦理。

  第三十八條 請假逾限或確因臨時緊急事故未及請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補假者,均應提出確實證明,簽請主管核準。

  第三十九條 因公傷病經公立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或各醫務室證明必須休養者,得呈請主管給予公傷假。

  前項休假期間前三日照給工資,第四日起給30%撫恤津貼,休假治療超過六個月者,超過期間給50%撫恤津貼。

  第四十條 員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給予公假,但應于事前呈經主管核準:

  (一)參加政府舉行的考試或訓練。

  (二)參加兵役體格檢查身家調查、或后備軍人教育、動員演習、點名等召集。

  (三)擔任村里鄰長民意代表的員工參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機關召開的會議或訓練。

  (四)產業工會理干事辦理會務或參加依法召開的會議。

  (五)參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機關或民防機構的活動。

  (六)應召入營服役常備兵報到前二日。

  前項第一至第五款給假期間應由主管視實際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條 請假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累積八小時為一日。

  第四十二條 請假期內所遺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為原則,工人離工前應將經管工作及有關資料、工具、鑰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條 因私事必須外出經業務主管核準給有出公司許可證者,在十分鐘以內不予記錄。其因病至醫務室求診經醫師證明呈請主管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條 因病逾限呈請特準給假或停薪留職期間,除房租津貼外工資一律不發,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無法復工者,得依第十二條規定核給資遣費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條 年中到工的員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條規定比例核給。

  第四十六條 員工請假期內不得在外工作,違者從重議處。

  第四十七條 員工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年以上未滿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滿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滿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給1日,其總數不得超過30日。

  第四十八條 員工特別休假,由業務主管擬訂交由勞務主管商同所屬產業工會排定。

  前項特別休假,如員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產需要中途通知銷假者,應加給該未休假期內的工資。

  第四十九條 員工特別休假時效應繼續累計,凡排定特別休假日程內,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規定的紀念日均不補假。

  第五十條 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學校及幼兒園的員工不予特別休假。

  第六章 工 資

  第五十二條 員工工資均按日給制支給,工資等給標準依國家規定辦理。

  第五十三條 新進員工工資,由所屬主管單位按教育、經驗、智識、責任、技能、體能、環境、危害、及所擔任的工作擬訂,送由勞務主管單位簽請主管核定。

  前項工資不得高于同一單位具有相當資格條件的原有員工的現支工資。

  第五十四條 員工工作未滿一日應按實際工作時間比例計算工資。

  第五十五條 員工加工,得按每小時計給工資。

  第七章 獎懲

  第五十六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嘉獎:

  (一)全年請假(包括與公司無直接關系的公假)積計未超過三日而工作勤奮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優良而有具體事實者。

  (三)調解較大糾紛因而寧人息事,或勸同仁守法堪為表率者。

  第五十七條 員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計功:

  (一)全年從未遲到、早退、及請假而工作勤奮者。

  (二)技術精進對本位工作有良好貢獻者。

  (三)愛護公物,卓有成績者。

  (四)盡忠職守、工作努力、有事實舉證者。

  (五)遇有重大災害,救護出力者。

  (六)檢舉員工舞弊盜竊,減少或防止公司損失,其價值相當平均日給工資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大功:

  (一)消滅臨時的重大災害,減少公司損失者。

  (二)防杜未發生的重大災害,減免公司損失者。

  (三)愛護公物,顯著效果者。

  (四)對于增產及技術的改進有重大貢獻者。

  (五)檢舉員工舞弊盜竊,因而減少重大損失,其價值超過平均日給工資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從優晉級,優先轉類并報本公司敘獎:

  (一)記大功積計三次者。

  (二)合于第五十八條各項情形之一并經會議評議,認為特具功勞者。

  第六十條 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申誡:

  (一)在公司內口角、叫囂、吵鬧不聽制止者。

  (二)因過失損壞公物,情節輕微其價值在平均日給工資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時間內偷閑、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或集眾談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過:

  (一)在公司內斗毆者。

  (二)因過失致損壞公物,其價值超過平均日給工資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時間者。

  (四)工作疏忽貽誤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損失者。

  (五)不愛惜公物,浪費原物料者。

  (六)工作時間內睡覺者。

  (七)在指定吸煙處以外之處所吸煙者。

  (八)不注重環境衛生隨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大過:

  (一)在公司內毆人、賭博、或飲酒者。

  (二)不服從指揮情節重大者。

  (三)發現機件損壞,既不修理又不報告者。

  (四)侮辱主管負責職員或領班者。

  (五)疏忽職務致損壞公物,或傷害他人身體者。

  (六)破壞團體名譽或散布謠言,影響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職務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誣控同事者。

  (九)疏于檢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竊者。

  第六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會議推派代表調查屬實者應予開革:

  (一)借端聚眾**、怠工煽動工潮者。

  (二)故意損壞公物經查明屬實者。

  (三)工作疏忽貽誤要務,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四)違抗命令情節重大者。

  (五)竊取公物者。

  (六)見災不救,釀成大禍者。

  (七)有舞弊情形經查明屬實者。

  (八)在公司內毆人成傷,情節重大者。

  (九)威脅主管及負責職員或領班者。

  第六十四條 未經列舉而與第五十六條至第六十三條各條情節相當者,比照予以獎勵或懲罰,但比照第六十三條規定應予開革者,應提經會議通過。

  第六十五條 員工獎懲應由業務主管或警衛主管單位簽擬意見,送經勞務主管單位呈請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條 員工犯有過失情節重大者,在未確定懲罰前得先行予以停職。

  第六十七條 檢舉舞弊及盜竊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組長為之。并負責為檢舉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條 員工功過的積計,均以同一年度者為限,在同一年度內功過相當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 考 績

  第六十九條 員工考績應于每年年終舉行一次,其在當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參加。

  第七十條 年終考績應由所屬主管單位按員工工作、品行、學識三項秉公考評,送經勞務主管單位呈請主管核定?荚u項目內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學識15分、合計100分為滿分。

  第七十一條 員工年終考績等第、分數,規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滿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滿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滿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滿60分者。

  (六)戊等:未滿50分者。

  前項列特等人數不得超過參加考績總人數2%,列甲等以上人數不得超過參加考績總人數30%。

  第七十二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從未請假、遲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績總分數五分;請假在三日內者增加其總分數二分;全年請假積計超過15日未滿30日者,減總分數二分;30日以上未滿60日者,減總分數五分;60日以上者考績列特等時,得晉一級,列其余等級者均不得晉級。

  第七十三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曠工半日以上者,每滿半日減考績總分數二分。超過二日者不得晉級。

  第七十四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曾受獎懲者,依下列規定加減其考績總分數,但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規定按其功過事實加減分數者,不在此限:

  (一)記大功一次加15分,記大過一次減15分。

  (二)記功一次加5分,記過一次減5分。

  (三)嘉獎一次加2分,申誡一次減2分。

  第七十五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曾受懲誡處分而經獎勵抵消后,仍留存記過一次以上的處分者,不得晉級。

  第七十六條 員工年終考績獎懲標準規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五條規定應予限制獎勵者,從其規定。

  (一)特等:晉三級,晉級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級,但原支一等工資的員工,晉級跨及年功級者,晉至一等一級,晉支年功級者,以晉一級為限,其未晉足之一級數或已支最高年功級而無級可晉者,其應晉級數,均予改發相當該晉級數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二)甲等:晉二級,晉級跨及上一等者,照計等級,但原支一等工資的員工,晉級跨及年功級者,晉至一等一級,晉支年功級者以晉一級為限,其未晉足的級數或已支最高年功級而無級可晉者,其應晉級數,均予改發相當該晉級數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三)乙等:晉一級,但已支最高年功級者,改發相當晉一級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四)丙等:仍支原級。

  (五)丁等:降一級。

  (六)戊等:降二級或提工廠會議通過予以開革。

  第七十七條 員工考績列甲等以上,其晉級后已達最高年功級,或現任領班職務,已達一等一級工資者,遇高一類有缺得舉辦轉類考試,就考試成績70分上者,按成績依序錄取轉類至額滿為止。

  第七十八條 前條所列員工至當年年終考績連續三年成績列特等者,得免參加轉類考試,并優先予以轉類。

  第七十九條 員工經轉類后,依照原支工資改敘轉升工類的等級。

  第八十條 員工年終考績分數,轉類考試成績分數,或免除參加轉類的考試之資格條件相等,而編制工級不敷分配時,以年資較深者為優先。

  第八十一條 轉類考試于每年年終考績完畢后,視實際需要舉辦。

  第八十二條 舉辦員工轉類考試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為委員,組織員工轉類

  考選委員會,負責辦理。

  第八十三條 舉辦員工轉類考試,應將考試日期、參加考試員工姓名、考試科目及有關規定事項于考試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條 員工參加轉類考試的順序另訂。

  第八十五條 員工轉類考試科目如下:

  (一)一般學科30分:分為1.國文。2.數學。3.常識(各占10分)。

  (二)本業智能70分。

  前項考試程度,職員按高中畢業,其余按畢業程度為準,但遇有特殊情形時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條 轉類考試試題,由員工轉類考試委員會確定。

  第八十七條 轉類考試成績,由員工轉類考選委員會評定呈經主管核定后公布。

  第八十八條 員工應征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終考績俟退伍返公司復職后補行辦理。

  第八十九條 員工年終考績與轉類考試成績以及其獎懲情形,最遲應于次年3月15日前呈報本公司核備,并于當(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 福利及衛生

  第九十條 為增進員工技能及知識水準,得視實際需要,在不妨礙工作原則下,舉辦各種講習及教育,員工無故不得拒絕參加。

  第九十一條 為增進員工福利及提倡員工正當娛樂,公司得由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各項福利設施及康樂活動。

  第九十二條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工作環境安全與衛生設施,以維護員工健康。

  第九十三條 為增進員工健康,公司應設醫務室為員工治療疾病。

  第九十四條 員工患傳染病者,應予停止工作,依照規定給假治療,經醫師證明確已痊愈后方準復職。

  第十章 撫恤退休及保險

  第九十五條 員工傷亡恤助,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第九十六條 員工退休,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第九十七條 員工保險,依勞工保險條例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九十八條 為適應實際需要各部門得另訂單行補充辦法,呈報本公司及主管機構核準后施行。

  第九十九條 本規則自呈奉核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人事的規章制度13

  一、行政人事部職責

  1、負責貫徹公司領導指示。做好上下聯絡溝通工作,及時向領導反映情況、反饋信息;搞好各部門間相互配合、綜合協調工作;對各項工作和計劃的督辦和檢查。

  2.根據領導意圖和公司發展戰略,負責起草年度工作計劃、年度工作總結和其他重要文稿,牽頭或協助公司的規劃研究。

  3.負責全公司日常行政事務管理,協助總經理處理日常工作,負責總經理的日常活動和外出活動的安排。

  4.組織安排公司辦公會議,或會同有關部門籌備公司其他會議及有關重要活動,做好會議記錄和整理會議紀要,根據需要按會議決定發文。

  5.負責公司來往信函的收發、登記、傳閱、批示,做好公文的擬訂、審核、印刷、傳遞、催辦和檢查,及文書檔案資料的歸檔立卷管理的工作。

  6.做好公司歷年大事記的原始資料收集和編纂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編輯公司簡訊、簡報或內部發行的刊物。

  7.負責公司保密工作和法律事務,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公司印章和介紹信。

  8.負責前臺接待、客人來訪迎送等招待工作。

  9.負責公司辦公設施的管理。包括公司辦公用品采購、發放、使用登記、保管、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傳真機、復印機、電話、計算機、手提計算機的管理和使用。

  10.負責公司總務工作,做好后勤保障。主要是衛生保潔、電話總機服務、安全防范工作。

  11.負責公司車輛調度、管理、維修、保養工作,確保公司領導和職工正常工作用車。定期對司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減少事故和違章,降低油耗。

  12.負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方針、政策、制度和公司行政組織機構設置、部門工作職責、部門人員編制與內設機構、崗位工作標準和人員素質要求的制定、實施及檢討、改善、修訂。

  13.根據公司發展規劃,制定人力資源招聘、調配、培訓開發計劃并組織實施。

  14.組織督促各部門編制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業務管理程序、規范和落實辦公例會、總經理交辦工作,并負責跟進、檢查、監督、考核。

  15.辦理員工招聘、錄用、薪資獎金、調動、考核、獎懲、辭職辭退、離職、人事檔案等業務事項。

  16.調查處理各種重大工作失職、違規違紀案件;調查處理員工投訴;調處勞資糾紛。

  17.做好員工保險、福利工作。

  18.為豐富員工文化生活,組織安排各種文體活動和旅游活動。

  19.每月制作相關行政費用表及人力資源報表供總經理審查并進行存檔。

  20.其他需要配合完成的.工作。

  二、相關制度管理規定

  (一)考勤管理制度

  1.作息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7:30,午休12:00—14:00

  2.員工上班時必須簽到。遇公事外出遲到公司,提前向行政部或直屬分部經理說明。

  3.員工考勤包括遲到、早退、事假、病假、曠工。

  4.遲到:上班時間開始后未到崗者。

  5.早退:下班時間結束前1小時內提前離開公司者。下班提前1小時以上離開,未請假者計曠工。

  6.曠工:上班時間開始后1小時以上未到公司者,下班時間結束提前1小時以上離開公司者;超過遲到、早退時限到崗或離崗,且未提前請假的,記一天曠工;以去工地、處理客戶事宜等為由未到公司上班,經查不實的,按曠工論處。

  7.病假:提前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知行政部,病假結束后需到行政部進行銷假。未填請假條的補填請假條。病假2天及以上者需提供醫療單位開具的病假證明。

  8.事假:一天以內需提前請假,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休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需在上班后半小時內請假,并在上班后補辦請假單;事假兩天或以上者,需提前由本人填寫請假單,未按上規定辦理的,均按曠工處理;

  9.違反勞動紀律規定:

  (1)遲到、早退:

  曠工一天以內的,當月工資按全額工資扣除三天出勤天數計算工資;曠工超過三天者解除勞動合同人事部規章制度人事部規章制度。

  (3)婚假

  凡通過試用期的員工,憑結婚證可享受七天有薪婚假。

  (4)喪假

  員工真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姐妹)去世,可申請三天有薪假。

  (5)分娩假

  凡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并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女員工,憑醫院證明,經公司行政部核準后,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產假。

  (二)物資用品采購及使用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指物資用品包括:

  (1)公司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

  (2)辦公用品、電腦耗材等用品用具;

  (3)其他用品(另行規定)。

  2.采購程序:

  (1)每月26日各部門上報下月所需辦公用品、電腦耗材、工具用品等到行政部,由行政部匯總編制《采購預算表》一式兩份。

  (2)行政部經理根據實際需要進行審核簽字,并報總經理簽字批準。

  (3)總經理審批簽字后交財務部,財務部預算、預支采購金額,并留存一聯;

  (4)行政部按計劃安排實施采購。

  (5)由行政部對采購物品進行登記,填寫《辦公用品采購統計表》。

  (6)如需進行應急采購,可先報行政部,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審批進行采購,采購后按正常登記手續進行登記。

  (三)物品領用管理制度

  1.物品類別

  (1)辦公用品:包括紙、筆、筆記本、計算器、名片夾、訂書機、膠水、回形針、透明膠、雙面膠、直尺等公司出資購買的辦公用品。

  (2)公用物品:包括各類碳粉、硒鼓、打印紙、其它特種紙及各類電腦、打印機耗材。

  2.領用原則

  (1)辦公用品:本人根據工作需要,填寫《辦公用品領用表》,到行政部領取。

  (2)公用物品:本著合理使用杜絕浪費的原則,互相監督,物品屬自然磨損者,則以舊換新;凡屬遺失或被盜者,及時報行政部備補,并按原價賠償,由行政部不定期進行抽查盤點。

  (四)清潔衛生管理制度

  1.本公司清潔范圍包括:辦公區域內所有角落。

  2.本公司清潔衛生由各部門所有人員輪流打掃,詳見《值日輪流表》。

  3.值日人員須按如下標準進行清掃:

  (1)地面:無紙屑碎末,無油漬,無污痕,整潔通透。

  (2)桌面:無明顯灰塵,無油漬污痕,桌上物件分類整齊擺放,物見本色。

  (3)椅、沙發:無明顯灰塵,無污垢,擺放端正整齊。

  (4)玻璃窗、窗臺:光潔锃亮,無水漬、無污痕和灰塵,做到窗明幾凈。

  (5)打印機等固定設備設施:無灰塵,無污垢。

  (6)公司盆景、花木植物由行政部統一管理,值日人員對其進行垃圾清掃、去雜物處理。

  4.個人衛生執行以下標準:

  (1)自己辦公區域衛生,整理文件,清倒個人垃圾,保持辦公桌整潔;

  (2)定期擦拭及保養自己使用的電腦,保持其清潔及正常的使用;

  (3)嚴禁隨地吐痰,亂扔紙屑、煙頭、瓜果、皮核,禁止從窗戶往外吐痰倒水、亂扔雜物;

  (4)其他需個人注意的衛生事項。

  5.衛生懲罰制度:

  個人辦公區域衛生由個人負責,包括工作臺、紙簍、書架、電腦、個人辦公用品等。其他公共區域由值日人員負責。

  (五)檔案的分類及管理制度

  1.市場部檔案:

  (1)投資資料:包含文件、圖紙、,市場人員使用投資資料需進行登記,并將原件存檔,復印件下發給相關人員每次下發時都要在《文件收發登記表》上進行登記,,投資資料由內勤發送,并將回復文件及時存檔,以保投資文件的完整性。

  (2)日常工作檔案:包括市場人員跟蹤項目登記表、客戶考察通知單、項目總結、合同概況表、分公司宣傳品發放統計表、客戶檔案及競爭對手調查表、業務費及傭金提取表等,由項目內勤分類存檔,便于隨時查閱。

  (3)市場部部會議紀要及其他需要存檔的文件。

  2.項目部檔案:

  (1)定額:按照項目名稱分別存檔,每次下發時都要在《文件收發登記表》上進行登記,并將相對應電子版文件進行存檔。

  (2)施工圖:由設計人員將施工圖交給技術部內勤存檔,并在《施工項目圖紙登記表》上進行登記。

  (3)技術部會議紀要及其他需要存檔的文件。

  3.工程部檔案:

  (1)工程施工過程資料:包括與甲方聯系函、工程洽商、變更等相關資料,按項目分類進行存檔,填寫《文件收發登記表》。

  (2)報驗資料:按工程進行存檔。

  (3)結算資料:包括工程結算資料、勞務結算資料及材料結算資料,分別填寫《工程結算統計表》、《勞務結算統計表》、《材料結算統計表》,并隨時更新。

  (4)工程部會議紀要及其他需要存檔的文件。

  4.行政人事部檔案:

  (1)分公司相關行政制度、員工檔案。

  (2)集團公司下發的相關文件、制度等。

  (3)合同文件,由行政部負責將各類合同進行存檔。需借閱合同者,在具體保管合同的部門簽字登記后方可借閱。凡與合同無關,因工作需要借閱合同者,除在具體保管合同的部門履行簽字手續外,還須出具書面借條,寫明借閱原因,借閱期限,經部門經理和行政部經理批準后方可借閱。

  (4)其他需要存檔的文件。

  5.財務部檔案: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已使用完的各種票據存根、各種經營合同、工程項目合同、會計年度數據備份盤,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1)會計憑證類。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賬簿。

  (2)財務報告類。包括月度、年度財務報告、其他財務報告,報告中要有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必要的文字說明。

  (3)公司經營合同:包括代銷合同、聯營合同、經銷合同、租賃合同。

  (4)其他類。包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已使用完的各種票據存根、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及其他在會計核算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及各核算單位具有保存價值的會計核算資料。

  (六)保密制度:

  1.凡技術人員或工作涉及到公司機密的人員在入、離職時必須簽訂《保密協議》,保證不泄露公司的機密資料。

  2.各部門文件及檔案按類別、按級別、按時間的先后順序進行歸類管理,分為三類:一般檔案、保密檔案、絕密檔案。一般檔案各部門經理均有權查閱;保密檔案各部門經理如要查閱的,必須由行政部經理簽字才能查閱;絕密檔案一般不準任何人查閱(注:副總、總經理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查閱的部門經理,必須要總經理簽字同意,且必須在行政部所指定的地點進行查閱,公司檔案不準任何人帶出公司。

  3.除本部門工作人員外,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其他辦公場所,未經許可,不得使用其它部門人員電腦,不得查看U盤、光盤及軟盤中的文件資料,更不能翻閱、抄錄其他部門資料。

  4.在打印、復印文件或資料中,應樹立保密意識,不得隨意將文件、資料內容泄露給公司外部人員及其他無關人員,打印、復印錯誤的重要文件應及時銷毀,不得亂丟亂放。

  5.負責文件及檔案的管理人員應具有高度保密意識,不得向任何人有意無意泄露公司的機密。公司員工應做到“不該說的話不說”,“不該問的事不問”。廢舊文件不得隨意丟棄,經公司認定作廢的文件應定期銷毀。

  6.公司員工不得擅自更改公司各種文件或資料。

  7.財務人員應妥善保管好帳務、報表、資料,不得將公司機密泄露給予任何人。

  8.合同文件、財務狀況及其它重要的公司內部文件應特別注意保密原則,各種資料應妥善保存,更不能泄露給其他人。

  9.凡重要文件,未經上級允許,不得復制、抄錄。

  10.員工的薪金、獎金公司予以保密,嚴禁任何人互相打聽、攀比。

  11.員工應盡忠盡職、努力工作,珍惜公司信譽,工作中不得泄露公司商業秘密或資料。

  以上內容屬于公司內部管理制度,解釋權歸本公司行政部。

人事的規章制度14

  一、考勤管理規定

  目的

  為了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氛圍,提高工作效益,促使辦公規范化,特制定本規定。

  責任與檢查

  1.部門經理對部門人員有直接管理責任,對所屬員工的出勤有直接管理責任。

  2.總經理對各個員工的考勤有監控之責。

  管理制定

  1.上班時間

  2.星期一至星期六上班,星期天休息。

  3.營運部: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8:00

  4.開發部: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8:00

  晚班:19:00-21:00

  5.網絡部: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8:00

  晚班:15:00-24:00

  員工上午上班打卡一次,中午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加班人員按晚班上下班時間打卡。(備注:中午上班應在12:30后打卡)

  (1)出差人員在外出差時,每天9:00~10:30用所在地電話(不能用IC卡、IP卡)撥打銷售行政文員的電話并通話以作考勤登記,并在《出差跟蹤表》上填寫通話時間、電話號碼、地點。

  (2)如員工外出,需填寫外出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交由前臺;如未能在下班前回來打卡,應在第二天上班時補填外出申請單交給部門經理簽字證明確屬因公外出;

  (3)工資發放的形式和日期:工資發放時間為每月15日當天,當月發放上月全額薪資,(例:8月15日領取7月份薪資),工資發放形式,以銀行匯款或現金;

  工資以實際出勤的天數計算,如需加班滿2小時的員工,公司發放10元/小時作為加班補貼。

  (4)公司特設每月全勤獎50元作為獎勵。

  6.獎罰規定

  遲到:

  (1)遲到1~30分鐘,每一分鐘扣罰一元。

  (2)上班時間遲到30~60分鐘或以上,扣罰半天工資。

  (3)月累計超過60分鐘或以上,扣一天工資。

  (4)因突發事件遲到經核準者,經事假處理。

  早退:

  (1)早退1~30分鐘內,每分鐘扣罰一元。

  (2)早退30~60分鐘或以上,扣罰半天工資。

  (3)月累計超過60分鐘或以上,扣一天工資。

  (4)因突發事件早退經核準者,經事假處理。

  曠工:

  (1)假期滿未續假,又沒有上班者,均以曠工論。

  (2)曠工一天,除當天不計工時外,另外扣兩天工資。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予以開除處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一經發現,作曠工一天處理。

  二、請(休)假管理制度

  請假方式

  因事請假需寫《請假單》,將請假單交給直接主管審批或上級主管審批,批準后才能休假。

  批核權限

  1.經理以下人員: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向經理請假,三天以上需總經理批準。

  2.經理: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向副總請假,三天以上需總經理批準。

  請假規定

  1.請假期時,一天以內的提前半天,申請三天以內的提前一天申請,三天以上的提前三天申請。

  2.事假起始計算為小時,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算,所有事假都不予計當日薪酬。

  3.因病請假,須填寫《請假單》經權限主管核準后方可離崗。外地出差因病不能上班,可托人或電話向部門主管請假,如部門主管同意,部門主管必須代申請人填寫《請假單》交人事部備案。如部門主管不同意,應電話告知或托人告知申請人應按規定上班。請病假須遞交有效的醫院證明,方才有效。

  4.如患重大病癥住院治療,超過兩個星期起予以停工(自動離職),病例愈后經醫院證明可從事原崗位工作的可考慮予以復職。

  5.假期中公休日當休息日論。病假不足一日則以小時來計。

  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都按國家規定辦理

  法定節假日放假規定

  1月1日

  元旦放假1天

  5月1日

  國際勞動節放假1天

  10月1日

  國慶節放假1天

  中秋節、端午節放假半天管理規定

  1.請假必須提前申請,安排工作代理人,經權責主管同意簽準后方可告假,如寫好請假申請,但直屬主管未簽準而請假人離開公司則以曠工論處。

  2.如因突發事件不能預先辦理請假手續,應于事發當日報告直屬主管或電話請假或托人代辦請假手續。電話請假或托人請假必須說明請假原因。凡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離崗者,作曠工論處。

  3.申請長假(7天以上),應在休假期前做好工作小結并向臨時接替人員及直屬上司交待清楚。

  4.經理、主管休假期間須留下假期中的聯系電話,以備不時之需。

  5.假期滿未續期或續假但未獲批準者(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除外)均為曠工。

  6.請假理由不充分而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請假或縮短請假時間。

  三、出差管理規定

  1目的

  規范公司員工出差管理,依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出差辦法。

  2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出差員工。

  3出差定義

  因公事需要外出辦理且經公司領導批準同意,外出往返時間在一天以上的即為出差。

  4出差申請及審批程序

  (1)因工作需要安排出差者,出差員工必須提前填寫《出差申請表》,經上級主管審批后交行政部考勤存檔;

  (2)部門經理以下員工出差,由直屬主管審批;

  (3)部門總監以下員工出差,由直屬總監審批,副總經理批準;

  (4)部門總監及副總經理出差,由總經理審批及批準;

  5出差借支與報銷

  (1)員工出差需向公司申請借款時,必須填寫《借款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由總經理簽字同意方可到財務部領取借支款;

  (2)員工出差申請的借款,應于出差返回后3天內,整理好相關差旅費用憑證,按一定的.規格貼放整齊,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抵扣借支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辦理報銷者,可延期在一周內辦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3)員工出差發生的各項開支,規定標準范圍內的由經辦人填寫《出差報銷單》并附上已審批的〈〈出差申請表〉〉,經上級領導核實,財務審核后方可報銷,超過規定標準的須經總經理批準;

  (4)對在報銷過程中發生的不真實的原始單據和不合理的各項開支,財務部有權不給予受理,待經辦人說明具體情況并經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受理;

  (5)員工在出差期間發生的各項開支,其票據均需提供原始有效票據,特殊情況遺失或因任何原因不能提供原始票據的,須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后,財務部方可給予支付相關費用;

  (6)因公務需要且經公司批準的其他各項費用開支,給予實報實銷;

  6出差管理

  (1)出差人員當天在上午11:00前離開公司的可享一天的出差補助,上午11:00后離開公司的只享有半天的補助;

  (2)出差補助一律按出差的公歷天數計算,以票據為準,凡出差期間不予計算加班費,可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出差按正常工作日計算;

  (3)出差途中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出差時間的,必須向公司匯報原由,經上級領導同意后方可延期,否則公司不予報銷所有出差費用,并且視其情形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4)員工出差期間應隨時與公司保持聯系,每天必須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工作情況,并在結束出差返回公司的三個工作日內遞交書面的出差報告呈交上級主管;

  (5)出差人員必須維護公司形象和利益,做到舉止文明、談吐文雅、待人熱情;

  7出差費用標準

  (1)乘坐交通工具標準

  級別

  飛機

  火車

  輪船

  汽車

  市內交通工具

  總經理

  不限

  軟臥

  不限

  豪華大巴

  的士

  副總經理

  經濟倉

  軟臥

  2等倉

  豪華大巴

  的士

  部門總監

  視情形

  軟臥

  3等倉

  豪華大巴

  的士

  拓展/區域經理

  視情形

  硬臥

  4等倉

  豪華大巴

  限30元/天(憑票據)

  主管級以下

  視情形

  硬臥

  4等倉

  大巴

  限20元/天(憑票據)

  (2)員工出差住宿費標準

  級別

  特殊城市

  一級城市

  二/三級城市

  備注

  總經理

  實報實銷

  實報實銷

  實報實銷

  各部門按此標準,憑有效票據予以實報實銷。

  副總經理

  300元/天

  250元/天

  220元/天

  部門總監

  250元/天

  220元/天

  180元/天

  拓展/區域經理

  200元/天

  180元/天

  150元/天

  主管級以下

  180元/天

  160元/天

  140元/天

  (3)員工出差用餐及電話費補助標準

  級別

  餐費

  電話費

  備注

  總經理

  實報實銷

  實報實銷

  副總經理

  60元/天

  30元/天

  部門總監

  40元/天

  20元/天

  拓展/區域經理

  30元/天

  20元/天

  主管級以下

  30元/天

  10元/天

  (4)出差費用的借支控制

  按差旅預算(交通費+出差用餐費+住宿費)x出差天數,按預算總額整數到財務借支款,返回公司再還款

  四,工作人員工作紀律

  為了保持優美的工作環境和良好的工作氛圍,提高工作效率,促使辦公秩序化規范化,特制定本紀律。

  1.保持精力充沛,上班時間不準打瞌睡,不準隨意外出公司。中午休息時間應在自己座位休息,不準在接待室和會議室午睡。

  2.舉止文明、坐立端正、談吐文雅,待人熱情,講究禮貌、不卑不亢。

  3.保持辦公室環境清潔。員工不得在辦公區內用餐,上班時間禁止吸煙,不可以在辦公區吃零食;辦公時不用的文件、資料放入柜內,盡量保持臺面整齊。保護室內植物,離開辦公室時把臺面收拾干凈。

  4.接傳電話時應注意語氣和藹,標準語句為“您好,x部門或x人,請問您哪位”打電話:“您好,這是韓流攻略x部門,請”掛電話:“謝謝,再見”。不準用電話聊天和非工作性質的上網,接到質量投訴電話,耐心向對方介紹接管投訴部門是售后服務部,并將電話轉售后服務部;接到本部門電話要轉對應部門,轉接時要注意禮貌。

  5.保持辦公室安靜,不準大聲喧嘩,不準串崗閑談。接待客人、部門開會或研究時間較長的活動,應到接待室或會議室。

  6.保持衛生,維護公司環境清潔,不準隨地吐痰、倒水,不準亂扔紙屑、雜物,不準在辦公室進餐。禁止在公司辦公區域內吸煙,違者罰款20元。所有人員必須佩戴工作牌,違者罰款20元。

  7.堅持勤儉辦事。①節約用水;②節約用電,最后離開辦公室的員工自覺關好辦公室及辦公區所有燈、氣、水的開關;③節約使用辦公用品;④不得損壞任何設施,更不得將辦公物占為已有。

  8.切實保守秘密,下班時鎖好資料、文件。不該知道的事情不打聽,不該看的資料不看。不隨便進入設計打板室、電話總機房。信息技術中心等機要部門。非專職人員不準擅自使用復印機、傳真機、電話總機設備。

  9.注意儀表與形象:男士上班應穿著整齊,不可以穿拖鞋;女士淡妝、不得穿便裝(拖鞋、赤脯)上班。男士不得留胡須,剃光頭,頭發要每天梳理,衣服要整理,女士不得穿低胸、超短裙。

  10.上下班時互相要打招呼。禁止在客戶面前吵架、指責、埋怨。

  11.接待客人要熱情大方、服務周到、首先是“歡迎光臨”,然后給客人看坐、倒茶水;送客時“謝謝光臨,下次再見”。

  12.員工下午下班打卡后,如需返回公司取走物品,應告知部門主管人員。如非工作需要,禁止使用公司資源私用,如有違反,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將追究相關責任人法律責任。

  13.員工年底獎金與晉升,以員工日常工作表現與績效考核成績作綜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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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的規章制度15

  第一條本公司各級職員之考績,除副經理級以上依公司章程辦理外,其他職員分為期中考績及期末考績二種,期中及期末考績之平均數為年度考績。

  第二條本公司考核各級職員成績之記錄,作為升職、升級、調遷、退職、核薪及發放年終獎金之重要依據。

  第三條各級職員之考核成績記錄,均由人事主管秘存,公司除副總經理以上,其他任何人不得查閱。

  第四條經辦考績之人員應嚴守秘密,并以公正、客觀之立場評議,不得泄漏或循私,違者分別懲處。

  第五條本公司編制內各級職員遇有出缺或公司擴編增加員額時,凡考績優異人員,概應予優先遞補。

  第六條本公司考核工作為組長考核一般職員,主任考核組長及副組長,經理考核主任、副主任,經理級人員由總副經理考核。

  第七條期中及期末考核系各級主管對所屬職員平日之工作、能力、品德、學識、服務精神隨時作嚴正之考核,并記錄于期中及期末考績表內,以為年度考績計算資料。

  第八條本公司各級職員期中考績應于當年七月一日以前完成,期末考績應予翌年元月一日以前完成之。

  第九條凡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得視其原因、動機、影響程度報請升職、記大功、記功、嘉獎、晉級之獎勵,并列入考績記錄。

  一、對本公司業務上或技術上有特殊貢獻,并經采行而獲顯著績效者。

  二、遇有特殊危急事變,冒險搶救,保全本公司重大利益者。

  三、對有危害本公司產業或設備之意圖,能預先覺察,并妥為防護消滅,因而避免損害者。

  第十條凡有下列事實之一者,得視其情節之輕重,報請免職、記大過、記過、申誡、降級等處罰,并列入考績記錄。

  一、行為不檢,屢誡不聽或破壞紀律,情節重大者。

  二、遇特殊危急事變,畏難逃避或救護失時,致本公司或公眾蒙受重大損害者。

  三、對可預見之災害疏于覺察或臨時措置失當,致本公司遭受不必要之損害者。

  四、對本公司之重大危害,因徇瞻顧或隱匿不報,因而怠誤事機致本公司遭受損害者。

  第十一條人事部門應于每年元月十五日前將各級職員之勤惰及獎懲資料填妥送請總考。

  第十二條下列人員不得參加年度考績:

  一、到職未滿半年者。

  二、留職停薪及復職未達半年者。

  三、已征召入伍者。

  四、曾受留職察看之處分者。

  五、中途離職者。

  第十三條不得參加年度考績之人員,仍應填具勤情及獎懲資料備查,但應注不參加考核字樣及原因。

  第十四條第十二條所稱之不得參加年度考核人員,除第四、五項留職察看及中途離職者,不發年終獎金外,其第一、二、三項得酌予獎勵。

  第十五條年度考績依成績分下列五等。

  一、一等:90分以上,年度考績滿90分以上者,列為一等升職一級,或加薪十級。

  二、二等:80~89分,年度考績在80分以上,未滿90分者,列為二等加薪五級。

  三、三等:70~79分,年度考績在70分以上,未滿90分者,列為三等加薪三級。

  四、四等:60~69分年度考績在60分以上未滿70分者,列為四等加薪一級。

  五、五等:59分以下,年度考績未滿60分者,列為五等薪資不作調整。

  第十六條凡當年度內曾受獎勵或懲戒者,其年度考績應增減之分數依下列規定。

  一、記大功一次加十分,記功一次加五分,嘉獎一次加二分。

  二、記大過一次減十分,記過一次減五分,申誡一次減二分。

  第十七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一等。

  一、曾受任何一種懲戒。

  二、遲到或早退共達十次以上者。

  三、請假超過限定日數者。

  四、曠職達一日以上者。

  第十八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入一等及三等。

  一、在當年度內曾受記過處分者。

  二、遲到或早退二十次以上者。

  三、曠職二日以上者。

  第十九條請假、遲到、早退及曠職除前兩條之規定外,并依下列規定扣減年終獎金。

  一、事假:每超過一次于年終獎金內扣減其底薪三十分之一。

  二、病假:除經特準者外,每超過一次于年終獎金內扣減其底薪六十分之一。

  三、曠職一天,于年終獎金內扣減600元。

  四、遲到四次于年終獎金內扣減300元。

  第二十條本辦法呈經董事長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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