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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規章制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有關規章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有關規章制度1
1、公司范圍內一切設施屬公司所有,愛護一切公物設施,損壞照價賠償,員工必須由后門進入,早上九點前及晚上六點后,員工不得隨意進入后門,若有事外出者,需隨手將一樓后門關上。
2、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取長補短、不準吵架、打架、斗毆,嚴禁在宿舍范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活動。
3、不準私自調換房間、床位。員工自己財物自己保管,任何人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宿舍內不得存放任何危險物品和有礙衛生的物品。
4、室內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一切日常用具要干凈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整潔,美觀,不準往窗外丟雜物,不準在墻上或門上亂刻亂畫,不準隨地吐痰,亂丟雜物、食堂處不得將辣椒、蔥蒜、肥肉、骨頭等隨意丟在地上,應放于桌面或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內。
5、任何人不得拿公司的足療藥品,器具,及一切物品自用或帶離本店。
6、不準將飯菜端出食堂以外的地方食用,開飯二小時內為用餐時間,此后,不能去廚房熱飯或要求他人熱飯。
7、員工不得隨意進入辦公室、水果房及吧臺。
8、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做到水龍頭有開有關,人離房間要關燈,禁止使用電爐、電飯煲,不準私自接用電線,預防火災事故,保證公私財產不受損失。
9、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嚴禁酗酒及大聲喧嘩,上下夜班的員工要保持安靜,寢后關燈。
10、上班時間內不得接見朋友或將其帶入公司內,必要時,需經上級領導同意方可。
11、宿舍鎖匙只準本人使用,不得轉借同宿舍員工以外的任何人,舍內電燈壞了或線路出現故障,應及時報告進行修理,避免造成事故。
12、希全體同仁共同遵守各項守則及管理制度,防火、防盜、協助公司做好綜合性管理工作。
以上制度,望大家共同遵守,違者視情節輕重將給予處罰。
有關規章制度2
為了保證美容院或美容醫院或美容科(室)的各種工作順利進行,美容院或美容醫院或美容科(室)應該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對服務項目、員工的崗位責任、日常管理制度作一套完整的規定,以文字形式公布。這是對員工行為規范及準則作出規定,也是檢查工作的依據。
一、規章制度制定
(一)美容院規章制度
美容院規章制度可根據不同地區、開展的不同美容項目以及規模來制定。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嚴格執行美容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人員的分配調動。
2、員工應該關心美容院的經營情況和管理情況。
3、愛護美容院各種設備。
4、員工要團結協作;互相幫忙,互相關心,互相愛護;互相監督。
5、顧客至上,服務第一;熱情待客,舉止大方。
6、員工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不得代他人簽到;遵守美容院的考勤制度。
7、工作時間不得打私人電話,不得吃零食、吸煙、喝酒、大聲喧嘩。
8、工作期間必須穿工作服,服飾須整潔。
9、不準向顧客索要小費或假公濟私。
10、節約用電用水;節約美容化妝品材料,不得浪費。
(二)美容醫院或美容科(室)規章制度
在經營和管理美容醫院或美容科(室)過程中,其實是涉及到多方面的規章制度,它的規章制度比美容院更嚴格、更細致,主要包括領導體制、醫療、教學科研、技術管理、經濟管理、總務、財務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但作為美容醫院或美容科(室),畢竟具有其特殊性,其規章管理制度主要可以從下面幾方面考慮:
1、職能科(室)的日常工作制度:包括領導帶班、各級會議、請示報告、值班、病案管理、會診轉科、隔離消毒、儀器使用等多方面的工作制度。
2、對服務對象的管理制度:主要體現在服務對象在接受服務等醫療保健時必須遵守的各種規章制度。
3、有關工作人員職責的規定:主要是以工作人員的種類和職稱為主綱,對不同職位、不同技術人員、不同職稱的主要責任,依據具體的美容醫院或美容科(室)進行細致的規定。
4、其他應該完善的規章制度:美容醫院或美容科(室)與其他醫院相比有其特殊性,應該制定一些有自己特點的規章制度,以完善對它的管理。
二、日常管理
1、定期培訓制度:包括定期業務培訓、定期新技術講座等制度。
2、化妝品與儀器設備使用制度:包括領用化妝品制度、設備使用與維護制度等。
3、定期開會制度;美容院或美容科都要養成定期開會制度,一方面可互相切磋美容新技術以及互相遇上的具體事情,另一方面也可以將美容院或美容科的事務與員工進行溝通。
4、崗位責任制度:美容院、美容醫院或美容科(室)所定的各個崗位責任都必須讓員工自覺遵守。
5、考勤制度:包括上下班時間、輪班制度、請假(事假、病假)手續制度,還有包括遲到、早退、曠工的處罰制度以及辭退等制度。
6、財務制度:美容醫院或美容科(室)可按照財政部頒發的《醫院財務制度》執行,美容院則按自己企業規定的財務制度執行,做到有收款、登記、結賬、收據與發票管理以及財務監督等。
7、獎勤罰懶制度:美容院管理應該看清特殊性,講究藝術性,突破傳統性,強調靈活性,做到量化基準,獎勤罰懶,超額加薪,多勞多得等制度。優秀員工實行獎勵,包括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對違反規章制度的員工要批評教育、處分或經濟上處罰,嚴重的要接受法律制裁。同樣美容醫院或美容科(室)也應當做到這點。
8、財物保管制度:不管是美容院還是美容醫院或美容科(室)都應當對財物貨品保管定個制度。做到分類保管,有出入庫記錄,有保管員、領用人、復核人等簽字。
有關規章制度3
一、簡介
為了促進我校跳繩社團的良好修養,保證社團的訓練、計劃順利進行,維護社團的聲譽和樹立社員的良好形象,營造一個團結、嚴肅、活潑、和諧的訓練氣氛,特制定此章程。
二、總則
1、名稱
本社團全稱為“繩彩飛揚社團”
2、性質
花跳社團由教師高燕丹、陳蕾擔任教練,跳繩隊員由熱愛跳繩的學生組成。
3、宗旨
開展花樣跳繩,提升本校跳繩運動的水平,活躍和豐富校園文化,培養愛國熱情和團結友愛的精神,提升本校跳繩運動水平,加強與外界交流,培養優秀的跳繩運動員,推動本校跳繩運動的發展,以點帶面帶動全校學生積極參與到跳繩訓練,全面提高學生的身體素質,成為我校體育運動的特色。
4、口號
我們的口號是:“我跳繩,我健康,我快樂”。
三、社員
1、社員資格
在校學生凡是認同本社團章程,自愿參加本社團,對跳繩感興趣,均可申請加入跳繩隊。經指導教師、社長審核后成為正式的跳繩隊隊員。
2、社員職權
(1)積極對花跳社團提出建議和批評
(2)遵守本社原則,履行義務,團結友愛,互相幫助
(3)熱愛工作,努力完成任務
(4)維護花跳社團形象
(5)積極參加活動,準時參加會議
四、獎懲
1、社員獎勵
在各項比賽中獲得優異成績者,按照學校的獎勵方案,給予獲獎者相應的獎勵
2、社員懲罰
社員不聽從教師指導,我行我素,不遵守社團規章制度者,給予警告,嚴重者除名。
五、附則
1、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本社團所有。
2、本章程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有關規章制度4
第一章社團管理機構及職責
一、關于社團組織機構管理:
1、學生設社團理事會。
2、每個社團聘請一名以上校內指導老師。
3、學生社團部由團委、教育處管理。
二、社團理事會
1、負責老師(2名)指導社團理事會的日常量化管理工作。
2、主席(1名):負責組織籌劃學校社團工作,檢查、評比社團活動。按時召開社團負責人例會。
3、副主席(1名):負責協助主席工作,并對各社團工作進行總結。
4、宣傳委員(2名):協助主席進行督促、檢查、評比社團活動。負責接待解說工作,并對各社團小解說員進行講解培訓。
5、組織委員(2名):活動和例會的組織、實施和總結。負協助主席開展工作。
6、干事(2名),協助主席開展組織、宣傳、檢查、評比活動等方面工作。
三、社團理事會職責
1、社團理事會需遵守社團制度并維護社團章程、利益。
2、社團理事會成員不得以個人原因延遲或取消例會或正常活動。
3、有如下情況者不得做為社團理事會成員:受到法律制裁或學校處分者;因違紀受到過社團罷免的負責人。
第二章學生社團的成立和注銷
學生社團成立,應當經過班主任和家長的同意,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進行登記,各社團成員指導老師應統一備案。學生社團成立、變更、注銷,需上報管理部門,并做好相關手續登記,并報社團理事會登記備案。
一、成立學生社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規范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學生社團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校園文明風尚。學生社團名稱應當與其性質相符,準確反映其特征。
2、有相對固定的活動場所;
3、有至少一名社團指導教師;
4、有規范的章程。
5、新社員的招募:
(1)招募時間定于每學年的第二周周三下午第三四節課。
(2)由同學們自愿報名參加,報名者須在社團報名表進行統一登記。
(3)由各社團社長根據本社情況確定社團人數,在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上開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完畢后,社長應及時向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文件:
A、社團章程
B、指導教師基本情況、身份證明;
C、社團成員登記表;社團負責人名單。
二、注銷學生社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社團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同意解散時,可以注銷社團。
2、由于特殊原因,本社團難以繼續的,可以自行解散。
3、社團活動沒有達到培養學生興趣愛好,全面發展學生素質要求的,予以注銷。
4、社團活動衛生差、紀律差、出勤差、效果差,或給學生帶來負面影響的,予以注銷。
社團注銷前應提前向上級部門提交注銷申請,經學校團委、教育處同意后,予以注銷并做好備案手續。
第三章社團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社團成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社團成員應當積極參加社團的各項活動,努力學習、踏實工作,掌握相應的本領,為本社團爭光。
2、自覺遵守本社團的章程。
3、維護本社團的榮譽。
二、社團成員必須履行下列權利:
1、本社團的有關會議和本社團組織的各類活動,接受本社團的教育和培訓。
2、在本社團內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3、每學年結束,享有轉會的權利。
4、社團成員有權向社團建設提出批評和建議,促進社團的健康發展。
第四章關于社團活動管理
一、關于社團活動的籌劃:
1、每學期開學前兩周各社團須向社團部上交一份本學期工作計劃,學期末上交工作總結。
2、每次活動各社團必須有詳細的活動方案,活動后要有總結。
二、關于社團活動的開展:
1、活動時間或次數:每周三第3、4節。
2、活動形式:活動形式要求新穎,能為每個成員提供參與和獲得成功的機會。
3、社團活動每學期要有詳盡的計劃和總結:每節課做好社團活動記錄。
社長、副社長每次活動要注意室內衛生、紀律、成員參與度,對本社社員出勤情況要進行準確登記,活動后與社團各負責人一同總結本次活動情況,于社團例會前上交社團理事會。
4、社團活動的檢查:
社團理事會將對各社團活動進行檢查,主要檢查:紀律情況、場地衛生、出勤情況(師生)和成員參與度等,并對檢查情況進行詳細量化成績統計,作為優秀社團評比的依據之一。
5、指導教師不在,社長必須大膽管理,帶領同學們正常活動。
6、每個社團應選出一名口才較好的小解說員,由社團理事會宣傳委員進行統一培訓。以備參觀指導時宣傳社團活動情況。
7、每個社團都要對自己的優秀成員進行表彰,以資鼓勵。理事會也會根據各社團社長的表現對優秀社長進行表彰。
第五章社團例會管理制度
一、社團理事會例會制度:
社團理事會例會定于每月第一個周一下午第四節課召開,理事會成員及各社社長不得無故缺席,會上由社團理事會主席對上月各社活動量化考核成績(場地衛生、出勤情況、紀律情況、活動情況)進行總結反饋。
二、各社團例會管理
各社團也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召開例會,總結本社紀律、衛生、出勤和參與度情況,并可在會上討論以后的活動安排。
第六章社團獎懲制度
一、每學年末將根據社團活動量化管理成績及對學校做出的貢獻,進行優秀社團、優秀社團成員評比;學校還將在全校組織社團活動成果展示活動,對校級優秀社團和優秀社員予以表彰。
二、在社團活動過程中表現突出,為社團爭得榮譽的成員可以進行優秀社團成員評比;參評成員在校期間曾經受到校紀校規處分的或本學年有一門以上學科考試不及格的不得參評;
三、不遵守社團章程,一學期三次無故不參加社團活動、違反校規校級被學校處以警告以上處分的將給予除名。
有關規章制度5
一、目的:為了規范公司報紙、期刊、信函、快遞等郵件收發操作,提高信息傳遞、處理效率,確保郵件安全,制定《郵件收發管理制度》。以下簡稱《郵件收發制度》
二、適用范圍:《郵件收發制度》適用于凡經郵政/快遞渠道送達本公司內所有單位(個人)的報紙、期刊、信函、快遞等郵件的管理。
三、職責:公司保安負責郵件的簽收、送達及管理。
1、每日郵件/快遞和常規郵件/快遞的收發工作由值班保安負責。
2、在保安室放置3天以上沒有人領取或無法送達的特殊郵件/快遞由保安室交綜合辦公室處理。
四、收發程序
1、值班保安負責簽收送達的郵件/快遞,并檢查有無開封、損壞現象,收件單位/個人名稱是否明確,發現異常現象要郵遞員簽字證明,并獲得準確的聯系方式和地址;損壞嚴重的要通知收件單位/個人到場處理。
2、非公郵件/快遞應由保安公示并告知收件人簽收。
3、匯票/發票一律由收件人簽收。
4、保安對送達的公函性的郵件/快遞簽收后應及時送到綜合辦公室。其中副總級以上的公司領導的郵件/快遞直接送達本人辦公室,由本人確認后簽收。
五、附則
1、已經與本公司解除一切關系員工或單位的郵件/快遞在保安室保存期限為三個月,具有重大價值的要送到辦公室。保存期限已滿三個月的報請綜合辦主任或更高職位人員處理,不得長期存放,不得擅自處理。
2、未經授權許可,所有人員不得接收非本單位(個人)郵件/快遞,不能開看,違者視情處罰。
3、報紙不在登記簽收之內,直接由值班保安按規定分發。
4、《郵件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以前相關制度不再執行。
5、《郵件管理制度》未規定的事項,按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浙江中煤機械科技有限公司
二○xx年四月九日
有關規章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公司的倉庫管理規范化,保證財產物資的完好無損,根據企業管理和財務管理的一般要求,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倉庫管理工作的任務
(1)做好物資出庫和入庫工作。
(2)做好物資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種防患工作,確保物資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倉庫物資的入庫
第三條對于采購人員購入或供應商供應需入庫的貨物,倉庫管理人員要認真驗收物資的數量、質量、規格、品種等是否與申購單及送貨單相符,對于實物與相關單據內容不符的,倉庫管理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入庫手續,并視具體情況報告主管人員處理。未經辦理完整入庫手續的物資一律作待檢物資處理放在待檢區域內,經檢驗不合格的物資一律退回,放在暫放區域,同時必須在短期內通知經辦人員負責處理。倉庫管理人員不承擔保管責任。
第三章倉庫貨物的出庫
第四條所有出庫必須由部門負責人簽批方可出庫,對于一切手續不全的提貨、非指定權限人員簽批的領料單,倉庫管理人員一律拒絕發貨,并視具體情況報告主管人員。
第五條倉庫內保管的物資,未經上級同意,一律不準擅自借出。
第六條各類材料的發出,原則上采用先進先出法。
第四章倉庫貨物的保管
第七條倉庫保管員材料倉庫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和各類材料的性質、用途、類型分門別類建立相應的明細賬、卡片。倉庫保管員要及時登記各類貨物明細帳,做到日清月結,達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帳卡相符。
有關規章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辦公耗材的管理,滿足生產運營需要,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明確了公司辦公耗材的采購、發放和管理,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禮品、紀念品等物品的采購可參照執行。
第二章職責
第三條綜合辦公室是辦公耗材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辦公耗材的采購、發放和管理。
第四條各部室和項目組負責辦公耗材的申請、領用和保管。
第三章分類
第五條辦公耗材分為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兩類。
第六條辦公用品是指日常工作中使用的消耗性物品,如:紙張、筆、文件夾、各類文具等。
第七條低值易耗品是指低值但長期使用或價格較高但易消耗的物品,如辦公桌椅、文件柜、小型儀器設備、工具、高級墨盒等。
第四章管理
公司對辦公耗材實行"歸口管理、統一采購、按需領用、費用分攤"的管理辦法。
第八條計劃
(一)每月10號,由各部室、項目部申報下月辦公耗材計劃,填寫《辦公耗材申報表》,部門領導或項目經理審批后上報綜合辦公室。
(二)工作急需或新成立項目組可適時提出申請,填寫《辦公耗材申報表》,部門領導或項目經理審批后上報綜合辦公室。
(三)綜合辦公室根據各部室、項目部上報的計劃進行匯總,制定采購計劃,報主管領導審批,再送達計劃經營部,由計劃經營部下達計劃。
第九條采購
(一)綜合辦公室按照獲得批準的辦公耗材采購計劃,選擇產品質量好、服務及時、價格合理的供貨商實行采購。
(二)綜合辦公室每年組織各部室、項目部對辦公耗材的質量、服務和價格進行問卷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向公司招投標委員會報告更換或保留供貨商的建議,由公司招投標委員會確定下一年度的供應商。
第十條日常管理
(一)綜合辦公室統一發放各部室、項目部申請的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二)各部室、項目部應嚴格控制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申請與領取,嚴格控制成本。
(三)各單位或項目組對U盤、移動硬盤、計算器、電話機等使用期較長的辦公用品,在領取前必須明確使用和保管人員,并在綜合辦公室進行登記。
(四)對于辦公耗材使用后的有害廢棄物品(如硒鼓等),應收集并在指定地點存放,統一回收處理。
(五)辦公室和使用部門應建立低值易耗品管理臺帳,每年進行一次資產清查,做到帳物相符。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規定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第十二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有關規章制度8
學校物業巡視員規章制度與工作流程
1、規章制度:
(1)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學校、物業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遵守勞動時間和接班制度,堅守崗位,工作期間不做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愛崗敬業,嚴肅認真履行檢查巡視職責并做好工作記錄。
(4)行為規范,衣著整潔,保證個人良好的儀容儀表。
(5)態度端正,服務熱情,耐心細心地解決師生的問詢、求助。
(6)熟練掌握樓內的水、電、消防等設備設施的開關位置及其管護單位的相關信息。
(7)熟練掌握樓內的辦公環境,對重點部位按規定加強巡視。
(8)發現安全隱患或遇有突發緊急事件,從容應對,及時報告,妥善處理。
(9)不斷學習專業的消防及安保知識,盡己所能地保證樓內人員及財產的安全。
(10)協助門衛做好清樓工作,清樓完成后方可結束一天的工作。
(11)發揚奉獻及團結協作精神,服從組織及領導的工作分配。
(12)認真完成樓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工作流程:
具體時間工作概述詳細內容
18:00——18:05上崗準備簽到換工作服。
18:05——21:50分四次檢查巡視全面檢查各辦公室門窗,公共區城門窗有、無異常對重點部位加強巡視。
18:50——22:00填寫記錄,處理異常填寫工作記錄,有特殊情況聯系處理。
22:00——22:30
清樓
巡視外圍協助門衛進行清樓,離去時全樓外圍轉一圈,檢查
門窗有無異常,如有,需返回處理后方可離去。
有關規章制度9
一、手術室安全制度
1、按手術通知單接病人,入手術室巡回護士應按病歷進行核對,內容包括:病人姓名、床號、手術名稱、手術部位、藥物過敏史、禁食情況、血型。
2、仔細檢查病人備皮、更衣情況、有無假牙及首飾。
3、術前按手術擴手術者的要求準備體位用物及軟墊,要求安全、俱全。術中作約束帶固定肢體松緊適宜,固定時防止損傷肌肉及神經。
4、定期檢查和維護平車,安全運輸病人,搬運時動作輕巧、規范,防止病人墜床。
5、各類手術器械打包前,應檢查器械及其附件的完整性,功能是否良好。
6、任何有創檢查及手術必須有手術自愿書等各類同意書。
7、術前應檢查手術室內各類電器的備用狀況,術中嚴格遵守電器使用常規,安全使用電刀。術中使用手控刀時注意按鈕的保護,防止意外切割傷。放置電極板應平坦,位置恰當,接觸良好。沖洗時勿使病人軀體潮濕造成導電致傷。
8、術中輸血用藥嚴格執行三查八對、三查七對制。用血必須有輸血治療同意書并及時記錄于麻醉單上。
9、術中所需用物必須實行二人四遍法,并認真記錄簽名,數量無誤才能關閉切口。增添物品時及時登記,掉下手術臺的物品及器械要妥善保存在固定處。
10.接臺手術時,必須將上一臺手術丟棄的物品全部清理出手術室,環境消毒后才能接受第二位病人室。
11嚴格執行標本管理制度,術中病理標本及時交于巡回護士管理,應有專人負責清點,認真做到四查四對制度。
12.易燃易爆藥品應固定有數并專柜上鎖保存,氧氣應遠離易燃易爆物品.
13專人專職保養維修室內電器設備.
14做好四防;防火、防盜、防特、防爆
二、手術室病人查對制度
術前
1、將病歷首頁與柜臺手術程序單核對。
2、手術病人的核對,包括:姓名、床號、手術名稱、手術部位、禁食、過敏史、血型和術前用藥。
3、查對病歷卡,包括:x線攝片、術中用藥,皮試結果、術前醫囑、告知書、委托書、手術志愿書、用血同意書、自費檢查及自費用藥同意書、化療術前談話、麻醉術前談話記錄單、截肢同意報告(需有醫務處蓋章)等。
4、查驗病人的備皮情況,有無首飾、活動性假牙等到禁帶的物品、全身有無感染癥狀。
5、查環境(內用物、手術用物、功效、無影燈照明情況)
術后
1、將病人送回病房前,要查對帶回的物,如:剩余的藥、x線攝片、取出結石等,并通知所在的病區及家屬。
2、若送往蘇醒室,則應與麻醉師詳細交班。
三、建立手術室差錯事故匯報制度
1、在護理工作中,一旦發生護理差錯事故,其當事人應立即向護士長匯報,護士長即刻調查核實事故的原因、經過、結果及措施、教訓。
2、發生嚴重護理差錯、事故后,經科護士長核實后于24小時內上報護理部,護理部核實后及時報院部。
3、發生嚴重護理差錯或事故的當事人應在于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將事故發生原因、經過、結果遞交給護士長。
4、發生護理差錯或事故后,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將差錯或事故對病人造成的人身損害降至最低限度。
5、根據部門規章制度的診療護理規范、常規將事故或差錯定性。
6、發生護理差錯或事故后,有關該事件的相關物品如輸液瓶、血袋、藥品、化驗標本、手術器械護理記錄應妥善保管,不得銷毀、涂改、偽造。
7、根據護理差錯、事故性質調查結果及本人的認識,結合差錯、事故處理“五不放過”(原因、經過、結果、措施、教訓)原則,做出相應處理。
8、建立護理差錯、事故登記本,根據“五不放過”原則,及時記錄所發生差錯、事故的內容,由護士長負責并安排組織討論,當事人做口頭及書面檢討,并備案歸檔。
9、科內強化護理安全教育,加強護理差錯、事故防范措施的學習與考核,并將考核成績與獎懲掛鉤。
10、實習護士發生差錯、事故時,根據事件的性質、發生原因、經過及造成的后果等,由帶教老師和護士酌情分別承擔一定責任。
有關規章制度10
一、員工守則
(一)管理人員必須保持服裝整潔,儀表端莊、精神飽滿。
(二)對待住戶、訪客、同事和各階層人士,均應以禮相待,保持彼此間良好關系。
(三)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輪值時間,按時上下、班(交接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四)管理人員不得在當值時間內為個別住戶做職責范圍以外及對私人服務的工作。
(七)不準損壞公司信譽和對公司有欺詐及不誠實行為。
(八)不得假借公司名義或利用職權對外做有損公司聲譽或利益之行為。
(九)不得向業主、住戶或與公司業務有關的任何人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禮物、賞錢。
(十二)必須尊守和執行公司所發出的一切通告辦事。
二、管理公司
(一)按照規定時間當值,不可擅離職守。
(二)在當值時不得飲酒、吸煙、打瞌睡、閱報、看書、聽收音機或與同事閑談、開玩笑。
(五)服從上級指導,完成所指定工作。
(七)執行各項任務時,必須要有禮貌,謹記服務至上,禮貌第一。
(八)如有住戶發生意外,例如:受傷、暈倒等,應立即協助其家人招呼救護車或代辦報警。
(十)管理處須設置急救藥品,如繃帶、藥棉及搶救藥品等。
三、保安工作
(三)與住戶保持密切聯絡,以便就保安問題,經常交換意見和互通消息。
(十)詳細記錄各有關政府部門電話,以便需要時尋求協助。
(十一)若發生罪案,應采取下列步驟協助破案。
四、公共衛生
(一)清潔工人必須依時清潔大堂、走廊、樓梯、電停車場及天臺等公用地方。
(二)勸喻各住戶勿將垃圾桶或垃圾袋置于走廊、樓梯等公用地方,以免影響衛生和阻塞通道。
(四)如發現天臺、天井或公用地方積存污水,應立即清理,以免蚊蟲滋生。
(五)如發現屬于本樓宇之污水渠及沙井等淤塞或破爛,應速安排處理。
(六)勸喻住戶淋花時要特別小心,勿將水淋到陽臺外面,以免影響下層和下面行人。
五、電梯
(二)勸喻用電梯搬運物件者,不可超重,防止造成事故。
(三)乘用電梯人數過多時,應維持秩序,指導分批搭乘,以免超載發生危險。
(四)住戶應留意,切勿讓幼兒單獨搭乘或進入電梯,以免發生危險。
(五)保安值班人員時刻注意閉路電視,警惕壞人惡意破壞電梯或梯內設備。
(六)經常清除電梯門路軌內經常積存的垃圾,以免影響梯門開關。
(九)電梯槽底有積水時,應及時報告上級處理,同時研究水的來源,及早修理。
(十)凡有水進入電梯,應即停止使用,以免觸電,并設法將電梯升高至較安全的地方。
(十一)電梯機房鑰匙及電梯門鑰匙,除修理人員或保安消防人員外任何人不得使用。
(十六)電梯內求救警鐘、電風扇必須保持正常工作狀態,以免緊急時無法求救及導致窒息。
六、電力系統
(一)修理電氣設備,應聘請持證的合格技師。
(八)在大廈出入口處,應備有充電式緊急照明系統。
(九)大廈內的總制房、機房、及各層的電表均應保持整潔,不得放置雜物。
(十)大廈供電系統由專業人員定期檢查保養,以保證安全正常的供電。
七、消防
(四)利用通告、圖片等形式使住戶了解如何使用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以備應急。
(五)每日上班時檢查天臺、前后樓梯、走廊、走火通道等,千萬不可有阻塞情況發生。
(六)教育和制止孩童不要玩火和燃放煙花、爆竹等物品,避免引起火警。
(七)留意公用電線,如有破損和不符合規定時,應立即修理和更換。
(九)勸告拜神的住戶小心燃點香燭,并制止住戶在走廊燃燒香紙。
(十二)火警發生時,勸喻住戶切勿搭乘電梯。
(十三)切勿將放火門打開,以免萬一發生火警時,濃煙散播及火勢蔓延。
(十四)報案時,必須清楚說明現場地址,報案人姓名及管理處電話。
(十五)所有消防裝置,應由認可的消防監查單位每年最少檢查一次。
八、氣體燃料泄漏
(一)如發現氣體燃料泄露時,應立即熄滅現場附近所有火源。
(二)打開氣體燃料泄漏單位及附近有關住戶的門窗,使樓宇空氣流通。
(三)切勿吸煙、點火、按動門鈴、電開關等任何電制及電器。
九、樓宇結構及維修
(三)天花板或外墻有漏水,應即通知單位主管及有關住戶修理。
(四)在巡邏時發現下列情況,應立即向上級報告并研究修理方案進行修理:
(五)住戶安裝的鐵閘掩出走廊、阻塞通道,應予以制止并報告上級。
十、停車場管理
(三)了解和掌握車主的車型姓名、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居住樓層、座號等等以便與識別。
(十)保持停車場內清潔衛生,每日必須清掃一次。
十一、有關廉潔條款
(一)良好及有效的大廈管理工作有賴于住戶及業主的合作和各級管理人員的信心及支持。如各級人員都采取一種廉潔奉公的態度辦事,住戶和業主定會全力支持管理工作,使環境能進一步改善,因此各級管理人員均須有清正廉明的精神。
(二)凡受雇于大廈從事執行大廈事物者,包括管理人員、保安員、清潔工人、修理人員、經理等人,均屬大廈的職員。故執行工作期間均受本工作守則的約束,不得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
有關規章制度11
一、須知
1、文學社出社入社自由,社員要求退社的應提前兩周向文學社提出書面申請,辦理退社手續,若以后要求重入社,按“納新”辦法處理。
2、社員有參加社員大會及社內各類活動的義務。
3、社員有嚴格遵守文學社各種規章制度的義務,凡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教育形式:批評、警告、除名。
4、社員有按時向文學社交稿的義務。
5、社員有服從社內各級干部安排工作的義務。
6、社員有在社外宣傳文學社、發展新社員的義務。
7、社員必須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履行應盡義務,服從學校主管部門的管理與指導。
8、必須有高度的責任感和集體觀念,搞好合作關系,不存在偏見和矛盾,不應有個人主義,應服從安排。工作中遇到困難和疑問,應及時向社長,副社長,或各部門負責人及指導教師反映,以求解決。
9、日常工作實行操行分制度。
二、獎勵
對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的工作人員,工作特別認真負責,有特出表現者將給予獎勵。
三、違章(違紀)處分方法:
1、各位社員應認真遵守本章程,對存在有個人主義,不服從安排,工作不認真,不負責的社員,將按違反的程度給予下列處分:(1)社內批評(2)社內警告(3)建議其自動退社。
2、對干涉編審部審稿工作,并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影響程度的輕重給予處分,具體處分同上。
3、各部門應認真工作,按文學社及本部的計劃完成任務。違者同以上處分。
4、每次社務會議應準時參加(必要時應出示社員證),有事不能參加者,應在會前請假,并把請假單放在文學社簽到夾內,也可委托各部部長請假;凡無故不參加會議次數達3次者,給予勸退處分。凡每次會議開始后遲到5分鐘者,給予社內警告處分。凡請假6次不參加會議者給予勸退處分(特殊情況除外)。
5、其他違章(違規)行為,不在本章和所列范圍內的,將依照本校有關制度,從嚴處理。具體方法由社長提出建議,由社員會議研究確定恰當的處分,并報指導老師審批。
有關規章制度12
1、牧場全體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八小時工作制,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早退、遲到在15分鐘以內算早退、遲到,一次性罰款5元,超過15分鐘按請事假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上下班必須由本人親自簽名,不得代簽,考勤必須與工資掛鉤。
2、因事不能上班者,應提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領導同意后可以離開工作崗位,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私自離崗者,一律按曠工處理,凡請事假每請一天扣除當日工資。
3、職工所請探、婚、喪、產假等,按有關規定執行,假期滿后必須返回工作崗位,如不返回者按曠工處理。請婚假一般為7天,喪假為3天,凡屬晚婚晚育的婚假可延長到21天,產假按有關規定執行。病假必須有醫院的病歷書和診斷證明,經牧場主要領導審批后,工資按照60%支付,因公受傷者工資100%發放,月底由辦公室報場財務室。
4、實行不定期查崗制度,有事必須請假,在查崗過程中發現沒有請假者、不在崗的一次性罰款100元,連續三次不在崗,將給予辭退工作崗位。
5、在工作時間內喝酒、下棋、打撲克、賭博、玩游戲、干私活以及酒醉上班,不參加牧場的各項活動和周三、周五政治學習者,按當日礦工論處。
6、如不服從組織分配工作安排者,按曠工論處。
7、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曠工期間扣發工資計算基數為全部工資總額。
8、考勤員負責對考勤情況進行匯總,每月公布一次,把每月考勤情況報財務室后,由財務室人員按規定當月兌現。
9、職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準教育無效,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給予除名。
有關規章制度13
一、目的
為加強酒店管理,嚴格貫徹《食品衛生法》,確保酒店食品加工的清潔衛生,特制定本規定。
二、資料
(一)食品衛生基本保障
1、食品生產、加工、貯存、運輸、銷售的場所及周圍環境務必干凈、衛生,并有良好的防蠅、防鼠、防塵和其他防污染措施。 2、食品從業人員務必持健康證上崗。凡患有瘡癤、化膿性創傷(個性是手指被切破)以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腸道疾病或健康帶菌者,一律不準從事入口食品的加工工作。 3、食品從業人員應講究個人衛生。當班時穿戴工作服帽,并持續潔凈;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帽;工作前及便后務必洗手消毒。
(二)預防細菌性食物中毒措施
1、加工食品飯菜的原料務必新鮮,禁止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類、死蛤蜊、死扇貝及其制品;不使用變質原料;不買不賣腐爛變質食品。
2、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生熟食品要嚴格分開加工;加工生熟食品使用的刀、板、墩、炊具、抹布等工具及筐、盆、盤、桶、碗等容器要嚴格分開。執行“生與熟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物與雜物隔離;食物與天然冰隔離”的`“四隔離”制度。嚴禁生熟食品混放,成品與半成品混放,海鮮與肉類混放。加工生海產品務必嚴防生海產品及其加工刀具、容器等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加工海產品用過的工具、容器及加工人員的手臂要及時洗刷消毒5分鐘。涼拌菜務必在專用冷拼間操作加工。設置專用冰箱、刀板、容器、用具、抹布,配備流水洗手消毒、空氣殺菌設施。紫外線燈要吊在工作臺上方1。5-2米處。非冷拼間人員不準隨便入內,冷拼間內不準存放未洗干凈的水果、蔬菜、生魚、生肉及其他雜物。
3、凡盛放食品的盆、盤、碗等容器,使用前務必洗凈,用開水煮沸3-5分鐘,或使用蒸汽消毒柜蒸15-20分鐘。不耐熱的,可用藥物消毒,但務必將殘留藥物用水沖凈。廚房菜墩要隨用隨刮,并殺菌消毒。不使用時務必徹底清潔,放于指定位置。凡接觸食品的員工,加工操作前務必用皂液洗手,并用流水沖凈。熟食間的工作臺面、水龍頭開關、冷拼間把手及冰箱門拉手等,應定期消毒;直接接觸污染物時,務必立即消毒;熟食刀具存放時加保鮮膜。
4、熟食品在加工食用前務必煮熟炸透,徹底滅菌,嚴防里生外熟。雞蛋煮沸8分鐘,鴨蛋煮沸10分鐘,各類海產品及肉食品加熱溫度及時光務必保證其蛋白質凝固。
5、熟食要低溫、短時貯存。熱菜及制作涼拌菜的醬肉、火腿等,務必在10攝氏度以下的條件貯存。凡超過4小時以上的飯菜、熟肉制品、熟海產品等,務必回鍋蒸煮后再供食用。新購進的上述食品如不了解帶菌狀況,食用前應加熱滅菌。
6、熱菜及涼拌菜制作完畢應立即供給客人食用,嚴禁提前加工。為大型會議超多準備的飯菜及涼拌菜加工后存放時光不能超過1小時。
(三)餐具杯具等器皿的消毒措施
1、所有的餐具杯具等器皿洗刷后務必進行消毒。
2、消毒程序嚴格執行“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五保潔”的制度。
3、使用消毒液進行消毒時,按1:200的比例稀釋配好消毒液,倒入消毒桶內,再將器皿放入消毒桶。要求器皿要完全浸入水中,浸泡5-10分鐘后取出,用消毒抹布揩干,放入保潔柜內保潔。
4、使用消毒柜消毒時,先將器皿上殘渣刮凈,用水沖刷干凈后放入蒸箱內高溫消毒(溫度不低于90攝氏度,時光不少于15分鐘),用消毒抹布揩干,放入保潔柜內保潔。
(四)預防毒性動植物食物中毒
1、禁止食用河豚魚。
2、嚴禁使用豬甲狀腺、毒蘑菇、洋金花、發芽馬鈴薯,未煮熟的豆角、云豆、霉豆角、扁豆等,未蒸煮干制的鮮黃花菜。
(五)預防化學及農藥中毒
1、勿將亞硝酸鹽當作食鹽食用。
2、果瓜蔬菜加工食用前應反復用水冼凈,可去皮食物盡量去皮。
三、考核
1、凡違反本規定的,給予職責部門或職責人10元至重大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職責人停職檢查至開除處理。
2、按酒店相關處罰規定執行。
四、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有關規章制度14
十月起暫住證升級為居住證
從10月1日開始,“暫住證”將升級為“居住證”。昨日,本市正式發布《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的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非京籍市民,將可以申請領取居住證,這也意味著北京對非京籍常住人口將從“管理”轉為多方位服務。
1誰能領
在京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三條件之一
《辦法》中對符合申領居住證的條件進行了明確,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的來京人員,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申領《北京市居住證》。
在京有穩定就業
是指未來可能在本市就業6個月以上。
在京有穩定住所
是指擁有未來可以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
在京連續就讀
是指在本市中、小學取得學籍的就讀以及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并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就讀。
2準備啥
尚在有效期暫住證可證明居住時間
申領《北京市居住證》的,應當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如實提供證明其符合相關條件的有關材料。
居住時間證明
包括來京人員的暫住登記信息、尚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等能夠證明居住時間的材料。
就業證明
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住所證明
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就讀證明
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3怎么領
材料齊全當場受理15日內就發證
準備好了申請材料,就可以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進行申請了。《辦法》中要求,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應當當場受理,并及時將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報區公安機關。
隨后,區公安機關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教育等行政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別對申請人提交的有關證明其身份、居住時間、就業、住所、就讀等狀況的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由區公安機關通過受理申請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發放《北京市居住證》;不符合條件的,由區公安機關通過受理申請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辦法》中還特別強調,因法定原因需要延長時限的,最長不得超過30日。
4有何用
給積分落戶“打底”保障合法權益
相比之下,居住證像一個享受服務的準入門檻,而暫住證管理意味更濃。根據《辦法》規定,《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在京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
更重要的是,非京籍常住人口在領取居住證以后,符合本市積分落戶政策的,就可以參與積分落戶。《辦法》中稱,本市按照國家要求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此外,本市按照統一規劃、資源共享的原則,建立健全勞動就業、教育、社保、房產、信用、衛生計生、婚姻、居住證等信息系統,為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蓋提供信息支持。
■提醒
居住證每年需簽注一次
《北京市居住證》實行年度簽注制度,每年簽注1次。《辦法》中稱,居住證持有人擬在京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提交能夠證明其符合條件的有關材料,申請辦理簽注手續。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北京市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北京市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解讀
申領居住證前應先申報暫住登記
對《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執行中可能遇到的實際問題,市法制辦昨日進行了解讀。
之前公安部廢止了實施多年的暫住證制度,給實踐中如何證明“來京居住半年以上”造成了一定的不便。公安部在去年12月31日印發的《關于認真做好〈居住證暫行條例〉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中規定,非戶籍人口先行辦理暫住登記滿半年后,符合其他申領條件的,可申領居住證。市法制辦相關負責人表示,《辦法》采取了一種與公安部通知要求相銜接的寫法:“來京人員應當按照國務院公安部門的規定……申報暫住登記”,以保障居住證制度的平穩實施。
市法制辦相關負責人表示,針對居住證申領材料審核涉及來京人員就業、住所、就讀等多種信息,有必要建立各部門之間的聯合審核機制,但為了簡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務效率、方便申請人,實施辦法規定由公安機關統一受理申請材料,再由公安機關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教育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別對申領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最后由公安機關統一向申領人告知辦理結果。
此外,實施辦法對來京人員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與居住證暫行條例做出了銜接性規定(包括三項權利、六項服務和七項便利)。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相應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并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擴大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范圍,提高服務標準,定期向社會公布居住證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范圍。
■釋疑
積分落戶并非落戶唯一渠道
不少人會把居住證和積分落戶建立某種必然聯系。《辦法》中明確表示,本市按照國家要求,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積分落戶制度。對此,市法制辦相關負責人昨日明確表態,積分落戶只是居住證“賦權保障”基本功能的一個衍生,并非是來京人員落戶的唯一渠道;而且,基于本市超大型城市的特性,建立積分落戶制度較為復雜,以配套文件的形式另行規定積分落戶政策為宜。因此,實施辦法對此只做出了原則性規定。
現行的落戶渠道主要有:高校應屆畢業生、人才引進、親屬投靠和工作調動等,積分落戶政策實施后,其他渠道仍按原來的政策執行。
附: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
第一條為了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蓋,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外地戶籍來京人員(以下簡稱來京人員)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辦理《北京市居住證》、享受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北京市居住證》是來京人員在京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通過積分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
來京人員在京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需要證明居住事實的,應當出示其《北京市居住證》;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為來京人員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應當核驗來京人員的《北京市居住證》。
第四條市、區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來京人員服務管理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建立健全為《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的機制,將為《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的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保障《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享受相關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
發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衛生計生等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的權益保障和服務管理工作。
第五條公安機關負責暫住登記和《北京市居住證》的申領受理、制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北京市居住證》申領受理、發放和《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的服務管理等工作。
第六條來京人員應當按照國務院公安部門的規定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申報暫住登記。
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應當為來京人員提供暫住登記服務。
第七條來京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申領《北京市居住證》:
(一)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的;
(二)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
本條第一款第(二)項所稱在京有穩定就業,是指未來可能在本市就業6個月以上。
本條第一款第(二)項所稱在京有穩定住所,是指擁有未來可以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
本條第一款第(二)項所稱在京連續就讀,是指在本市中、小學取得學籍的就讀以及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并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就讀。
第八條申領《北京市居住證》的,應當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如實提供證明其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
居住時間證明包括來京人員的暫住登記信息、尚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等能夠證明居住時間的材料;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住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證明材料的具體要求,由市公安機關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教育等行政部門制定,并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北京市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為申領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以及監護、委托關系存在的證明。
第十條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收到《北京市居住證》申請材料的,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應當當場受理;
(二)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對更正后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當場受理;
(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視為受理;
(四)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經告知補正后拒絕補正的,不予受理。
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決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理由,并出具書面憑證。
第十一條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決定受理申請的,應當及時將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報區公安機關。
區公安機關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教育等行政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別對申請人提交的有關證明其身份、居住時間、就業、住所、就讀等狀況的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由區公安機關通過受理申請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發放《北京市居住證》;不符合條件的,由區公安機關通過受理申請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因法定原因需要對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限延長的,制發《北京市居住證》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0日。
第十二條《北京市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遺失的,《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申請辦理換領、補領手續。
《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因證件損壞難以辨認而換領新證的,應當交回原證。
第十三條《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在京居住地址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申請辦理居住信息變更手續。
第十四條《北京市居住證》實行年度簽注制度,每年簽注1次。
《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擬在京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提交能夠證明其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申請辦理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北京市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北京市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第十五條在申領、換領、補領《北京市居住證》以及辦理居住信息變更、簽注等手續過程中,申請人應當對其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申請人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公安機關不受理;已經受理的,終止辦理程序,不予發放《北京市居住證》;已經發放的,其《北京市居住證》應當予以撤銷。
第十六條《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區公安機關應當注銷其持有的《北京市居住證》:
(一)死亡的;
(二)已在京登記常住戶口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應當注銷的情形。
第十七條《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在京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
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為《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并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擴大提供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范圍,提高服務標準,定期向社會公布《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范圍。
《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在京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應當遵守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
第十八條本市按照國家要求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第十九條公安派出所和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負責《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權益保障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在工作過程中知悉的來京人員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第二十條市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對《北京市居住證》辦理工作的日常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監督檢查等相關工作制度,做好對公安派出所和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承擔辦證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指導和監督工作。
第二十一條本市按照統一規劃、資源共享的原則,建立健全勞動就業、教育、社會保障、房產、信用、衛生計生、婚姻、居住證等信息系統,為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蓋提供信息支持。
公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教育、民政、衛生計生等行政部門應當逐步使用現代化信息技術以及其他便捷手段,方便來京人員申報相關信息。
第二十二條《北京市居住證》由市公安機關統一制作。首次申領《北京市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換領、補領《北京市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辦理簽注手續不得收取費用。
第二十三條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北京市居住證》的申領、使用、管理等活動中有違反《居住證暫行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行為的,由公安機關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1995年6月13日北京政府第11號令發布、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政府第12號令修改的《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戶籍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有關規章制度15
1、上下班必須按規定員工通道進出,不遲到、早退,下班后不得無故在營業場所逗留。
2、上班前適當修飾,按照規定著裝,保持莊重整潔的形象。
3、對工作要有責任心、投入感,能為客人提供妥善、周到、主動、熱情的服務。
4、服務客人要使用規范的禮貌用語,杜絕不良體語,不可以用有色眼光對待客人和同事,不可表露出不耐煩的神情,要細心、耐心的回答客人、上司的提問。
5、團結同事,互助互愛,發揚團體精神,不在背后議論他人是與非,隨時配合其他工作者。
6、保持親切誠懇、時時微笑的態度工作,要精神飽滿、愉快,不準帶私人情緒上班。
7、服從管理,對上司安排的工作應盡快完成,不可以頂撞上司,要做到先服從后投訴。
8、賓客投訴時要細心聆聽并加以記錄,早職權范圍內,應先向賓客致歉并馬上采取補救措施,事后向上級部門反映,超出職權范圍時,向上級部門申報。
9、要愛護公物,節約并控制成本,損害公物者按原價賠償,情節嚴重者追究其責任。
10、嚴禁偷取客人或同事財務,如發現遺留物品應及時上交,并不得向客人強索小費。
11、在公司范圍內不得與客人或同事發生摩擦,甚至打架或斗毆,更不得恐嚇客人或同事。
12、要做到客來有迎聲,受助有致謝聲,麻煩別人有道歉聲,客走有送聲,要本著顧客是上帝的宗旨來為客人提供周到快捷熱情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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