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操作規章制度
現如今,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操作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操作規章制度1
1、要帶保護眼罩,穿好適宜的工作服,不可穿過于寬松的工作服,更不要戴首飾或留長發,嚴禁戴手套及袖口不扣而操作。
2、不能用手捉住小零件對角磨機進行加工。
3、用角磨機切割或打磨時要穩握角磨機手把均勻用力。
4、切割方向不能向著人。
5、嚴禁使用已有殘缺的砂輪片,切割時應防止火星四濺,防止濺到他人,并遠離易燃易爆物品。
6、停電休息或離開工作場地時,應立即切斷電源。
7、出現有不正常聲音,或過大振動或漏電,應立刻停止檢查;維修或更換配件前必須先切斷電源,并等鋸片完全停止。
8、打開開關之后,要等待砂輪轉動穩定后才能工作。
9、角磨機的碳刷為消耗品,使用一段時間后要注意更換。更換時注意讓其接觸良好。
10、使用切割機如在潮濕地方工作時,必須站在絕緣墊或干燥的木板上進行。登高或在防爆等危險區域內使用必須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11、工作完成后自覺清潔工作環境。
12、角磨機剛打開時會有較大擺動,要用力握穩。
13、連續工作半小時后要停十五分鐘,待其散熱后再用。長期使用后,機器應在空載速度下運行一較短的時間,以便冷卻馬達。
14、使用前必須要檢查角磨機是否有防護罩,防護罩是否穩固,以及角磨機的磨片安裝穩固。
安全操作規章制度2
安全檢查時提示和消除事故隱患,交流經驗,促進安全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因此安全檢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主要手段之一。
要堅持領導與員工的結合,普遍檢查宇瞻也檢查的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的原則。開展安全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的計劃,并且建立有企業各級領導負責,有關部室,有關人員參加安全檢查組織,以加強領導做好這項工作。
1、安全生產檢查內容包括;
a、著重查思想。尤其是查領導是否重視安全生產
b、檢查現場、查隱患。事故隱患是傷亡的前兆,大量的事故隱患存在必有傷亡事故發生;
c、查管理、查制度。查各種安全管理制度、臺帳等;
d、查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查事故隱患必須制定措施及時整改。
2、安全檢查采取日常、定期、專業、不定期四種檢查形式;
A、日常安全檢查
a、生產崗位的組長和生產工人應嚴格覆行交接班檢查制度及巡回檢查制度;
b、非生產崗位的組長和工人,應根據本崗位的特點,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進行檢查;
c、各級領導和各級安全員,應在各自業務范圍內,經常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和監督,發現不安全問題及時督促或則成有關部門、有關人員解決。
B、定期安全檢查、季節性檢查;是根據季節特點,為保障安全生產的特殊要求進行的檢查
a、春季安全檢查;以雪雨季節安全用電、防火開工前安全教育、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防雷擊為重點;
b、夏季安全措施;以防暑降溫、防汛、雨季生產用電、宿舍安全用電為重點;
c、秋季安全檢查;以人員更換的安全教育、安全用電、防火工作為重點;
d、冬季安全檢查;以防寒保暖、防凍防滑、放一氧化碳中毒、防火、宿舍安全用電為重點。
3、節假日安全檢查
a、節假日前后以防止職工紀律松散,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措施的交底、安全工作的安排、布屬等綜合情況進行檢查。
b、專業性檢查;是為了調查了解某項專業性安全問題的技術狀況所進行的排查。每年對電氣、焊接、起重與運輸機械等進行安全附件、安全裝置可靠性的專項檢查。
c、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4、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都應認真的填寫檢查記錄,并存檔備案
5、各級檢查組織對查出的隱患,應及時反饋給負責任部門主管安領導,責成去落實整改,不得拖延。
6、對不能及時整改的隱患要做到“三定、一限”,即;“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方案和限定整改時間”。
7、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項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還應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全措施或檢修計劃,限期解決。
8對發現的重大隱患項目,要建立報告制度,寫出書面情況報主管領導批復。
安全操作規章制度3
1、生產現場所有工作人員必須穿工作服,佩戴工作帽,穿勞保鞋,不允許穿拖鞋、高跟鞋。
2、電氣控制中的緊急開關,除發現重大的設備隱患及危害人身安全時不得隨意使用。故障排除后,誰停機、誰啟動。故障停止按鈕、手動開關、安全開關及安全警示牌,誰操作、誰恢復。
3、設備檢查、設備檢修或設備清潔保養時,操作者應首先關閉電源空開并把安全警示牌掛在控制盤上,將安全開關撥至“檢查”位置并拔下安全開關鑰匙隨身攜帶,待檢修及保養結束時,應將安全開關鑰匙放回原處,并撥至“正常”位置,恢復電源空開,將安全警示牌放入柜內。
4、設備運轉中,不得搞運轉部分衛生。不得打開安全防護門。
5、各崗位在生產結束或日保養完成后,關閉水、氣、原料管道開關,車間下班后要有專人負責安全檢查,斷電、關窗、鎖門,確保安全后方可離開。
6、設備運轉時嚴禁拆開防護罩,發生物料堵塞必須停機,待完全停機后,方可排除故障。
7、機器運行時,如發現運轉不正常或有異常聲音,應立即停車并及時通知機電修人員,不得擅動。故障排除后方能開機操作。
8、嚴禁在生產現場及更衣室等非吸煙場所吸煙,生產中在崗工作人員不得擅自脫崗吸煙。
9、開機前檢查信號和設備部件是否正常,機器各部件和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可靠,潤滑是否良好,機器周圍地面有無雜物,各參數是否符合工藝要求。
10、在使用各種手動及電動工具時,先檢查是否正常,嚴禁帶病作業及違章操作,同時穿戴好防護用品。
11、維修設備結束后,通知本地操作人員,必須經試運轉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并跟蹤帶料后的運行情況。并對維修現場進行清理,現場嚴禁存留焊條頭、螺栓、油污、棉絲等雜物。各種防護罩必須立即裝上,沒有的要立即裝配齊全。
12、車間內突然停電時,所有人員應立即停止正在進行的工作,關閉正在使用的水、壓縮空氣截門,疏散至安全場所。
13、進廠新員工必須經三級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單獨上崗作業;
14、本崗位設備運轉時,嚴禁將手、腳、衣物伸入機器中或傳動滾筒處,嚴禁從皮帶架上穿越。
安全操作規章制度4
一、目的
為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防止傷亡事故,促進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辦法》《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內容
(一)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操作證后方可獨立從事相應的工作。
(二)操作人員的培訓包括:委外培訓(當地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三)政工人事部門應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檔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換證考試,保持操作證的有效性。
(四)政工人事部門每年編制當年度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計劃,報告單位領導批準后實施。
(五)單位內部培訓由安全保衛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特種設備使用、維護、保養知識;特種設備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及防范和應急措施、自救知識;特種設備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知識、技術知識和崗位操作技能的學習,必要時可組織人員進行筆試。每次培訓必須做好相應的記錄。
(六)參加委外培訓(當地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的人員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培訓合格的予以報銷相應的費用。
(七)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制度予以處分或扣獎。
(八)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教育培訓作為公司安全考核內容之一。
安全操作規章制度5
1、起重機應定人、定機,有專人負責,司機應經專業培訓并取得省級安檢頒發的上崗證,禁無證駕駛,非安裝、維修、駕駛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攀登塔機。在地面總電源閉合后必須用試電筆檢查起重機金屬結構是否有電,保證安全后再上扶梯。
2、操作前,必須按本說明書的規定進行日常保養和定期保養,對各安全保護裝置進行檢查,不符合要求嚴禁作業。
3、在不滿足電壓及電流要求的情況下禁止工作。
4、作業地,嚴禁閑人走近起重機工作范圍,起重臂下嚴禁站人。
5、起重機作業時,應有專人與司機聯系,并指揮吊裝工作。(用戶需配備對講機)。
6、司機在吊裝作業及重物經過人員上空時,必須鳴鈴示警,作業時思想要高度集中。
7、起重機作業時應嚴格按照說明書起重特性進行。嚴禁超載超力矩工作,更不允許將有關安全裝置拆掉后進行違章作業,頂升加節過程中在未緊固好聯接螺栓前不得進行起升回轉作業。
8、起重機不得斜拉或斜掉重物,嚴禁用于拔樁或類似的作業,嚴禁起吊不明重量的物品,冬季嚴禁起吊凍結的地面上的物品,
9、在有正反轉的機構中,需反向時,必須是在慣性力消失電機停轉后才能開動反向開關,嚴禁突然開動正反轉開關。
10、對有快慢檔機構的操作,必須由慢到快或由快到慢,嚴禁越檔操作,每過渡一個的擋位的時間最少應保證2—4秒。
11、起重臂的回轉運動沒有停止之前,嚴禁使用回轉制動器。
12、嚴禁使用起重機的吊鉤吊運人員。
13、變幅小車上的維修吊欄承載負荷不得超過100kg,操作與維修時欄內不得超過兩個人。
14、起重作業時,起重機扶梯及平臺上嚴禁站人,不得在作業中調試和維修機構設備。
15、吊鉤落地后,不得再放松起重繩。
16、司機下班前必須完成如下工作:
1將吊鉤升起并超過塔機回轉范圍內的一切物件高度,并將小車置于距塔身中心○15—18mm處。
2將各操作開關拔到零位上,切斷室內總電源,門上鎖,下塔機后切斷地面總電○源。
17、起升機構用慢速檔起吊重物時,滿負荷運行時間不能太長,每10分鐘內連續運行時間不得超過2分鐘,以免燒壞電機。
18、風力大于4級,嚴禁拆裝作業,風力大于6級,塔機嚴禁工作。
19、起重機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措施,接地電阻不大于10Ω。遇有雷雨,嚴禁在塔架附近走動。
20、夜間工作或架設必須有充足的光照度。
21、司機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冬季取暖注意防火。
22、塔機嚴禁帶病運轉,處理電氣故障應有專職人員兩名。
23、塔機正常工作溫度—20°C~40°C。
24、塔機每重新安裝一次,必須按說明書重新調試方可投入使用。
25、塔機工作中如制動器失靈,司機應沉著冷靜,發出警報信號,將重物轉到空曠無人的地方,用電動機控制重物落至地面,嚴禁靠自重下滑。
26、塔機作業時突然停電,首先查明原因,如停電時間較長,則應采取措施,先將重物慢慢降至地面(用人工控制起升制動電磁鐵)。
安全操作規章制度6
1.進入井、池作業人員的安全注意事項
(1)下井、池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懂得人工急救的基本方法,明白防護用具、照明器具和通訊器具的使用方法。
(2)患深度近視、高血壓、心臟病等嚴重慢性疾病及有外傷瘡口尚未愈合者不得從事井、池下作業。
(3)操作人員下井作業時,必須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比如懸托式安全帶、安全帽、手套、防護鞋和防護服等。如果盡管在已采取常規措施能無法保證井下空氣的安全性而又必須下井時,嚴禁使用過濾式防毒面具和隔離式供氧面具,而應當佩戴供壓縮空氣的隔離式防護裝具。
(4)有人在井下作業時,井上應有兩人以上監護。如果進人管道,還應在井內增加監護人員作為中間聯絡人。無論出現什么情況,只要有人在井下作業,監護人就不得擅離職守。
(5)每次下井作業的時間不宜超過1h。
2.泵房集水池的安全注意事項
集水池的作用是調節來水量與泵的抽水量之間的不平衡,避免水泵的頻繁啟動,一般要求集水池的有效容積不小于最大一臺水泵5min的抽水量。集水池的布置應該充分考慮清理池底淤泥時操作的方便性,比如要設置吊物孔、出泥孔和爬梯等。
污水中含有有毒有害或易燃性揮發性物質時,集水池應當設置成封閉式,在集水池平而距離最大的兩點設通風孔,使集水池液而以上的空氣形成最大程度的對流,井在合適的位置安裝高空排放的排氣筒,必要時還要安裝風機強制通風,有時還要在操作人員巡檢必須經過的部位設有毒氣體標志。
清理池底淤泥時,因為集水池都很深(一般是污水處理廠的最低點),所以一定要嚴格遵守下井、池作業的規定,注意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清池前,先關閉進水閘或堵塞靠近集水
池的檢查井停止進水,并用泵將池內存水排空,再用高壓水將淤泥反復攪動幾次,然后要采用強制通風,在通風最不利點檢測有毒氣體(H2S、CH4及可燃氣等)的濃度和含氧量,在達到安全部門的規定要求后,操作人員方可下池工作,同時池上必須有人監護。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操作人員下池后,仍要保持一定的通風量,因為人進入后,對淤泥層的攪動仍可能釋放出有毒氣體。每個操作人員在池下的工作時間不宜超過30min。
3.污水處理廠有害氣體中毒的防范
在污水管道和處理廠的各種構筑物和井內,都有可能存在對人體有害的氣體。這些有害氣體成分復雜、種類繁多,根據危害方式的不同,可將它們分為有毒有害氣體(窒息性氣體)和易燃易爆氣體兩大類。
有毒有害氣體主要通過人的呼吸器官對人體造成傷害比如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氣體,這些氣體進入人體內部后會抑制人體細胞的換氧能力,引起肌體組織缺氧而發生窒息性中毒。
易燃易爆氣體是遇到各種明火或溫度升高到一定程度能引起燃燒甚至爆炸的氣體,比如沼氣、石油氣等,在污泥井、集水井(池)等氣體流通不暢或長時間沒有任何操作的地方,這些氣體容易積聚成害。
4.發現有人氣體中毒后的搶救方案
(l)報警:操作人員或管理人員發現有人中毒后,立即大聲呼救并迅速跑向值班室報告,當班負責人問明大致情況后,立即安排人員撥打急救電話1xx和氣防電話119(一般和火警電話相同),同時通知上級有關管理部門。
(2)搶救:在有人報警的同時,當班負責人還應安排其他人員立即施救。施救人員要按要求穿戴好空氣呼吸器后,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把中毒人員搶救到通風無毒區,然后立即實施正確的心肺復蘇術。
(3)心肺復蘇:在發現中毒人員無意識后,應立即實施人工呼吸、胸外按壓等急救措施。如果是氯氣中毒,為防止施救人員中毒,不能進行口對口的人工呼吸,應采用胸外按壓法急救。
(4)注意事項:施救人員在到中毒區搶救中毒人員時,一定要注意做好自身的防護。在將中毒人員搶救出來后,立即隔離事故現場,防止未佩戴防護器具的人員進人而引起再次中毒事故。
5.防止硫化氫中毒
硫化氫的分子式是H2S,相對密度為1.19,比空氣略重,是一種無色氣體。當它在空氣中的含量為0.012-O.03mg/m3時,就可以聞到它那特殊的臭雞蛋氣味。當空氣中含量達到O.O1%時,人接觸2-5min就會嗅覺失靈;當含量為0.07%-0.1%時,能引起急性中毒,麻痹呼吸中樞;當含量超過0.2%時,數分鐘內可以使人窒息死亡。理論上認為,人體對空氣中硫化氫的60min安全接觸濃度是0.02%-0.03%,8h安全接觸濃度是0.001%。硫化氫屬于易燃物品,與氧化劑反應很強烈,易起火或爆炸,在空氣中的爆炸極限是4.3%-46%。在有硫化氫的場所嚴禁明火(包括火花、吸煙等),使用的電器設備應具備防爆性能。
污水處理廠發生的許多傷亡事故都與硫化氫有關,比如因在各種下水道、集水井(池)、泵站和構筑物內均有出現硫化氫聚集而引起工作人員中毒、甚至死亡。因此,無論城市污水處理廠還是工業廢水處理場,都必須具有一系列預防硫化氫中毒的安全措施。
(1)掌握污水成分和性質,弄清硫化氫污染物的來源。對各個排水管線的硫化物濃度及其變化規律要做到心中有數,酸性污水和含硫污水是造成下水道、閥門井、計量表井、集水井(池)、泵站和構筑物腐蝕和其中硫化氫超標準的直接原因,因此要嚴格控制和及時檢測酸性污水的pH值和含硫污水的硫化物濃度。
(2)經常檢測集水井(池)、泵站、構筑物等污水處理操作工巡檢時所到之處的硫化氫濃度,進入污水處理廠的所有井、池或構筑物內工作時,必須連續檢測池內、井內的硫化氫濃度。
(3)泵站尤其是地下泵站必須安裝通風設施,硫化氫比空氣重,所以排風機一定要裝在泵站的低處,在泵房高處同時設置進風口。
(4)進人檢測到含有硫化氫氣體的井、池或構筑物內工作時,要先用通風機通風,降低其濃度,進入時要配戴對硫化氫具有過濾作用的防毒面具或使用壓縮空氣供氧的防毒面具。
(5)嚴格執行下井、進池作業票制度。進入污水集水井(池)、污水管道及檢查井清理淤泥屬于危險作業,必須按有關規定填寫各種作業票證,經過有關管理人員會簽字才能進行。施行這一管理制度能夠有效控制下井、進池的次數,避免下井、進池的隨意性;井能督促下井、進池入員重視安全,避免事故的發生。
(6)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必要的氣防知識培訓。要使有關人員懂得硫化氫的性質、特征、預防常識和中毒后的搶救措施等,盡量做到事前預防,一旦發生問題,還要做到不慌不亂,及時施救,杜絕連死連傷事故的發生。
(7)在污水處理廠有可能存在硫化氫的地方,操作工巡檢或化驗工取樣時不能一人獨往,必須有人監護。
6.防止沼氣爆炸和中毒
厭氧消化污泥或厭氧處理高濃度有機污水產生的氣體被稱為沼氣,其中CH4約占50%一75%,CO2約占xx%~ 30%,其余是H2co、N2、HzS等。沼氣中含有65%的甲烷時,燃燒lm3的沼氣需要6 .2m3的空氣。當空氣中含有8.6%~xx.8%(以體積計)的沼氣時,就可能形或爆炸性的混合氣體。
沼氣是一種很好的燃料,發熱量為21000,25000kj/m3,可用于鍋爐、燃氣發電機、汽車發動機等。除了可作為氣體燃料外,詔氣中的CH4還可用作制取四氯化碳、甲酵、甲醛、有機玻璃樹脂等化工產品的原料,褶氣中的二氧化碳可用于制造純堿和干冰。因此,詔氣是一種可供利用的生物能源,有一定的經濟價值 厭氧生物處理裝置產生的沼氣中含有飽和水蒸汽和O.O05%-0.08%的H2S,具有一定的腐蝕作用。因此,沼氣帶有H2S所固有的臭味,為了避免沼氣中H2S腐蝕輸氣管道及相關設備(如鍋爐、沼氣發電機等),利用前需作除濕、脫硫處理。脫硫的方法主要有干式脫硫、濕式脫硫及水淋噴洗脫硫等,除濕的方法一般是在管道低點設置凝水器。
為防止污染大氣,一般不允許將剩余沼氣直接向空氣中排放。在確有沼氣而又無法利用時,可安裝燃燒器將其焚燒。燃燒器通常能自動點火和自動滅火,必須安裝在安全地區,其前要有閥門和阻火器。燃燒器要設置在容易監視的開闊地區.與消化池蓋或貯氣柜之間的距離要在15m以上。
沼氣中的甲烷是易燃易爆氣體,因而在厭氧處理系統的運行巾,必須對防止沼氣可能引起的爆炸問題高度重視。另外,沼氣濃度較高的地方氧的含量必然會較低,加上沼氣中古有H2s氣體,如果進入沼氣富集區而沒有任何防范措施,還可能導致使人窒息死亡的嚴重后果。
為杜絕沼氣的泄漏,要定期對厭氧系統進行有效的檢測和維護,如果發現泄漏,應立即進行停氣修復,這是防止沼氣中毒與爆炸的最佳措施。檢修過的厭氧反應池、管道和貯存柜等相關設施,重新投人使用前必須進行氣密性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埋地沼氣管道上而不能有建筑物或堆放障礙物。
沼氣柜因放放空時,應間斷進行,嚴禁將原來貯存的沼氣一次性排入大氣。放空時要在晴天進行,嚴禁在可能產生雷雨或閃電的天氣進行。另外,放空時還要注意下風向是否有明火或熱源(如煙囪)。
沼氣的密度與空氣基本相同,因此,在可能有沼氣存在的房間內必須設置上下置換氣孔,換氣次數一般為8~ 12次/h。在沼氣管道閥門及其他可能逸出沼氣的地點,應該設置在線可燃氣體報警器,并定期檢查其可靠性,防止誤報。而且所有電氣設備、計量儀表、房屋建筑等要按有關規定設置防爆措施,其次要嚴禁在巡檢、維修等過程中出現的人為明火,比如抽煙、帶鐵釘鞋與混凝土地面的摩擦、金屬工具互相撞擊或與混凝土結構的撞擊、電氣焊作業等均可產生明火。
應當在值班或操作位置及巡檢路線上設置甲烷濃度超標報警裝置,在進入厭氧反應器內作業之前要進行空氣置換,并對其中的甲烷和硫化氫濃度進行檢測,符臺安全要求后才能進入,作業中要有強制排風設施或連續向池內通人壓縮空氣。
沼氣系統區域周圍應設防護攔,建立出人檢查制度,嚴禁將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帶人。沼氣系統的所有廠房均應符合國家規定的甲級防爆要求,例如是否有泄漏天窗,門窗與墻的比例、非承重墻與承重墻的比例等要達到防爆要求。
7.防止溺水和高空墜落事故
污水處理廠操作工和管理人員需要經常在污水池上巡檢,檢修人員也需要經常在污水池上進行檢修或更換設備等工作,因為一般污水池的水深都在3m以上,所以預防溺水事故是污水處理廠的一項重要工作,在污水處理廠工作的有關人員必須懂得一些溺水急救的常識。另外.污水處理廠的流程一般是一次提升后靠重力流動,因此均質池、沉砂池乃至曝氣池都高于地面3m以上,所以在污水處理廠工作或參觀必須要當心高空墜落事故的發生。具體做法如下:
(1)污水池等構筑物必須安裝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欄桿,欄桿高度不低于1.2m。
(2)池上走道不能高低不平,也不能太滑,尤其是北方寒冷地區必須有防滑措施。雨、雪、風天和有霜的季節,有關人員在構筑物爬梯和池頂上行走時,必須手扶欄桿,注意腳下。
(3)有關人員不準隨便跨越欄桿,必須跨越欄桿工作時,必須穿好救生衣或系好安全帶,并有專人監護。
(4)污水池欄桿必須設置救生圈等救生措施。
(5)各種并蓋、排水溝蓋板、走道踏板等要定期檢查,一旦發現腐蝕損壞,必須及時更換
(6)在對污水處理設施放空后進行檢修或在外池壁上作業時,必須配備登高作業的“三件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并遵守登高作業的其他有關規定。
8.清通管道時的注意事項
清通管道時應當盡量避免下并作業,比如在檢查管道內部情況時,最好采用反光鏡照射等間接方法。必須下井時,要注意以下事項:
(1)下井作業前必須履行各種手續,檢查并井蓋開啟后,必須設置護攔和明顯標志。
(2)下井前必須提前打開檢查井并蓋及其上下游井蓋進行自然通風,井用竹棒攪動并內泥水,以散發其中的有害氣體。必要時可采用人工強制通風,使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降到允許值以下,而含氧量達到規定值。
(3)人員下井前,必須進行氣體檢測,測定并下空氣中常見有害氣體的濃度和含氧量,其含氧量不得少于18%。準確量化的測定方法是使用多功能氣體檢測儀,檢測方便快捷。簡易的方法可以將安全燈放入井內,如采缺氧,燈會熄滅;如果有可燃性爆炸性氣體(未到爆炸極限),燈熄滅前會爆閃。簡易的方法還可以將鴿子等小鳥放人井內,觀察小鳥的活動是否異常來判定人能否下井。
(4)嚴禁進入管徑0.8m以下的管道作業,對并辣不超過3m的檢查井,在穿竹片牽引鋼絲繩和掏挖淤泥時,也不宣下并作業。
(5)井下嚴禁使用明火。照明必須使用防爆型設備,而且供電電壓不得大于12V。并下作業面上的照度要高于50k。
進人污水處理廠的其他并、池作業時的注意事項也可以參照以上內容。
9.化驗室的安全操作規則
污水處理廠都設置水質分析化驗室,進行分析化驗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則:
(1)加熱揮發性或易燃性有機溶劑時,嚴禁用火焰或電爐直接加熱,必須在水浴鍋或電熱板上緩慢進行。
(2)可燃性物質如汽油、酒精、煤油等物品,不可放在電爐、火源或其他熱源附近。
(3)當加熱蒸餾、高溫消毒及有關用火或電熱工作中,必須有人在現場負責看管,不能無人值守。從電熱爐上、烘干箱中或其他熱處用手取玻璃儀器或試樣時,要佩帶隔熱手套。
(4)劇毒物品必須制訂保管、使用制度,并設專用保險柜雙人雙鎖管理,杜絕單人取用管理現象。
(5)傾倒硝酸、硫酸、燒堿溶液、氨水和氫氟酸等強腐蝕性藥劑時必須帶好橡皮手套,開啟乙醇和氨水等容易揮發性的試劑瓶時,絕不可使瓶口對著自己或他人,尤其是夏季高溫時極易大量沖出,如果不小心有可能產生嚴重的傷害事故。
(6)酸、堿,尤其是揮發性酸、堿必須在不同的倉庫內保存。
(7)用移液管吸取水樣或化學試劑時,不能用口吸,而必須使用橡皮球吸取。
(8)應經常檢查電熱設備所用電線是否完整無損,電爐等加熱設施必須放在隔熱墊板上,電源開關應安裝堅固的外罩,開關電閘時,一定要精力集中,而且絕不能濕手操作。
(9)使用揮發性溶劑、試驗會產生有害氣體或進行加熱消解(如測定CODcr)時,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
(10)操作離心分離機、六聯攪拌機等轉動儀器時,必須在儀器完全停止轉動后才能進行開蓋等操作。
(11)氫氣鍋瓶、氮氣鋼瓶等壓力容器必須遠離熱源,并停放穩定,且不能放在操作間內,而應在隔開的單獨存放間內存放。
(12)化驗室內應配備干粉滅火器等消防設備,以便及時撲救初期火災。
(13)接觸污水和藥品后,應注意及時洗手,手上有傷口時不可接觸污水或藥品。
10.化驗采樣時的安全事項
在城市污水處理廠和工業廢水處理場采樣時,必須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配備相應的設備和儀器,采樣人員必須注意以下安全事項:
(1)在排水檢查井、泵房集水池及均質池等存在高濃度有機污水或待處理污水的地方取樣時,要有預防可燃性氣體引發爆炸的措施。
(2)在泵房、檢查井等半地下式或地下式構筑物處取樣時,要當心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氣體引起的中毒危險和缺氧引起的窒息危險。
(3)取樣時,如果需要上、下曝氣池、二沉池、事故池等較高構筑物和地下式泵房的爬梯,要注意預防滑跌摔傷,尤其是在雨、雪、霜、風等惡劣天氣條件時上、下室外爬梯更要十分當心。
(4)在泵房集水池、曝氣池等各種水處理構筑物上取樣時,必須小心操作,以防止溺水事故的發生。
安全操作規章制度7
為了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規范施工、安裝作業、防火重點崗位及消防設施安裝程序,落實崗位責任,消除和控制施工作業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預防火災事故,確保作業人員的安全健康, 本公司特制定本規程。
一、一般規定
1、各工種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以及集團公司有關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制度規定。
2、各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識和技能,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3、各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熟悉本工種操作規程、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消防安全措施交底和各自的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不在施工現場吸煙,不違章作業,并應制止他人違章作業。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
4、各工種作業人員禁止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及宿舍內隨意動火。如有特殊情況或生產需要動火的,必須經有關部門審批。
5、各工種作業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愛護現場設置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及各類消防標志,不得隨意挪動、損壞或使其失效。
6、電氣焊、割等使用明火作業的人員,在作業前必須申請辦理動火證,之后徹底清理現場內的易燃物品和封堵孔洞,并設專人看火,配備滅火器和水桶。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隱患后方可離開。
7、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如:稀料、汽油等)須經有關部門批準,使用人員應隨用隨領,限當天用量使用,不準在工程內存放,廢棄料應及時清除。嚴禁將易燃物品帶到宿舍或其他地方。
8、各工種作業人員嚴禁在宿舍內私接亂拉電線、使用“熱得快”、電飯鍋、電褥子等用電器具;嚴禁使用塑料制品、紙類物品等易燃材料支搭(吊頂)和圍擋鋪墊床鋪;不得臥床吸煙。
9、電工、電氣焊、割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京外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必須換成北京市臨時操作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
10、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經教育不得上崗操作。
11、發生火災要立即報告,并迅速撲救,保護好現場。在火勢較大危及生命的.情況下,要按疏散通道的指示標志迅速撤離火災現場。撤離火場時,如遇濃煙應用濕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盡量低下身體行進。
二、開具動火證人員
1、施工現場(單位)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施工生產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看火人員),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2、動火證應由安全消防保衛人員開具,由其他人員代理的應有書面委托。
3、安全消防保衛人員應按時參加生產調度會,全面掌握生產進度、各工種作業情況、各種材料購進存放情況。
4、用火操作前應對電氣焊工等作業人員以班組或分包為單位,進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寫《用火申請審批表》,項目主管負責人簽字(有效期10天),開具當天用火證,方允許用火操作。
5、動火前,安全消防保衛人員應對工程內操作部位上下和周圍環境及現場堆放材料情況進行檢查,確保沒有易燃、可燃材料、防水施工和其他交叉作業危險后方允許開動火證。
6、動火證必須由現場總包負責管理,安全消防保衛人員具體開具填寫,開動火證時應對焊工操作有效性進行審查,防止非焊工和持有過期操作證電氣焊工進行用火操作。
7、動火證上應寫有針對性的用火措施,禁止將措施打印或提前填寫。動火證當日有效。用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動火證應寫明限定的時間、地點、范圍,作業結束,動火證應收回。
8、在高層、外檐及孔洞周圍作業時,必須要求焊工配備接擋工具(如接火盤、石棉布等),并在動火證上注明具體要求。
三、電氣焊工
1、電氣焊工必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掌握消防安全知識,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電氣焊作業操作前,必須經單位防火負責人和消防保衛部門審批,辦理動火證。電氣焊工應本人到用火審批部門辦理用火審批手續,不得由他人代理。焊工在操作中應隨身攜帶操作證及其復印件。作業人員必須按動火證限定的時間、地點、范圍進行電氣焊割作業,作業結束,交回動火證。
3、電氣焊割作業前,必須仔細檢查作業地點的安全狀況,必須清除周圍一切可燃物,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或滅火用水,并設專人現場監護。點火前要檢查焊割器具軟管、接口螺絲是否處于安全狀態。
4、焊、割存放過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或設備,在處于危險狀態時,不得進行焊割。必須采取安全清洗措施后,方準進行焊割。
5、焊割作業不準與防水施工、油漆、噴漆、木工、聚苯保溫材料、塑料模板等易燃易爆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冷卻塔、貴重設備安裝(如冷水機組)和安裝后也應避免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特殊情況需對該設備上下周圍進行電氣焊操作,應有專項措施方案,確保安全后方準許操作。
6、高層、外檐及孔洞周圍作業必須有接擋、封堵措施。嚴禁在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進行焊割作業。
7、電焊機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準將地線搭接在建筑物、機器設備或各種管道、金屬架上。
8、氧氣瓶導管、軟管、瓶閥等不得與油脂、沾油物品接觸。氧氣瓶和乙炔瓶應分開放置,兩瓶之間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并不得傾倒和受熱。
9、在遇有五級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時,應停止高空、露天焊割作業。
10、作業完畢或焊工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氣源、電源,檢查現場,確無火險,方可離去。
四、看火人員
1、看火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教育,掌握一定的防火知識和滅火技能,方能從事看火工作。
2、看火作業須熟知現場作業環境,了解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熟知防火措施。
3、施焊作業中看火人員要自始至終在施焊作業周圍監護,以便及時處置發生的各種情況,不得擅自離開崗位;發現焊點周邊有易燃危險操作和材料堆放,應及時通知焊工停止作業,待消除隱患后方準許操作。
4、高層或外檐作業應協助焊工鋪設接火盤或石棉布,焊割點周圍有孔洞時應及時封堵嚴密后,方準許作業。
5、看火時應按用火證要求配帶滅火工具(如干粉滅火器和水桶),并保證靈敏有效。
6、操作完畢,協助焊工檢查清理現場,確保安全無誤、無遺留火種后方準離開現場。
五、防水作業
1、防水作業施工前,作業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簽定防火安全責任書,認真執行消防安全要求。
2、防水材料應設專用庫房,并設專人負責。庫房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3、裝卸溶劑(苯、汽油)的容器,必須配軟墊,不準猛推猛撞。使用容器后,其容器蓋必須及時蓋嚴,容器遠離火點。
4、配料人員在配料前,必須檢查攪拌器和電器設施,以防損壞漏電。
5、防水作業施工期間現場應有專人巡視檢查,并設置嚴禁煙火標志,周圍30米內嚴禁動用明火及使用電動工具,工程內施工的,操作范圍樓層上方孔洞應堵嚴。
6、作業現場和配料場地應通風良好,施工中通風條件差的應有防爆通風設備。不得使用明露高熱強光源燈具。燈具應安裝保護罩(網),以防燈具破碎打火。
7、作業現場嚴禁吸煙和使用其他明火。
8、電氣設備開關應設在場外,并減少鐵制工具的使用,防止金屬工具碰撞產生火花和電器打火遇揮發氣體發生爆燃。
9、施工中應做好人員疏散和滅火準備,在狹窄基坑內施工應有疏散逃生措施,并備有耐火爬梯,以便突發火情時,人員能及時撤離到安全地點。遇有火災發生時,在保證人員安全的情況下應及時有效的進行撲救,并立即報告,搶救傷員,保護現場。
10、防水作業完畢后,必須確保易燃氣體揮發干凈,無火災危險方可明火作業。
11、防水卷材采用熱溶結,使用明火(如噴燈)操作時,應辦理動火證,設專人看護,配備滅火器材。
12、刷底油和粘接卷材不能同步進行,待底油氣體揮發干凈后,方可進行粘接卷材作業。
13、防水卷材采用熱容粘接使用汽油噴燈前,應檢查開關及零部件是否完好,噴嘴要暢通。
14、噴燈點火時,火嘴不準對著人。汽油噴燈加油不得過滿,打氣不能過足。
15、下班清洗工具,未用完的溶劑,必須裝入容器,及時蓋嚴。
六、使用聚苯保溫材料
1、保溫材料的使用要做到隨進隨用,不在現場存放,臨時周轉要封閉管理,遠離火遠電源。
2、使用前應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對有關人員進行教育和消防安全交底,經現場消防保衛部門審批,主管領導批準后方準安裝使用。
3、安裝部位嚴禁明火作業,外墻嚴禁拉接線路。 4、安裝后保溫材料外露未封堵的應采取技術措施及時作界面處理(如甩膠灰等),以達到防火效果。
5、明確落實現場主管領導責任和存放、使用安裝和安裝后有關部門和人員責任。做到追蹤管理,措施到位。
七、現場存放、安裝貴重設備
1、貴重設備指工程內安裝的機電設備如:冷凍機組、電梯、等貴重機器設備。
2、貴重設備存放、安裝應認真執行施工組織設計制定的專項防火方案和工藝流程,并按規定區域和工序安排進場存放。
3、各種設備進場存放時應明確負責單位或部門并責成專人負責。
4、各種設備進場,應放置在不妨礙施工的安全地點,避開用火區域及電源和電閘箱處,防止火源及電火花引燃包裝箱。嚴禁在地下室存放。
5、管理單位應將貴重設備臨時存放的地點列入重點防火部位,明確防火責任,晝夜24小時有人照管,同時現場成品保護人員或護場警衛人員要進行巡視檢查,以確保防火安全。
6、安裝作業在工藝允許的情況下盡量不用電氣焊,如特殊情況,須進行電氣焊作業時需開用火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由有經驗的焊工進行作業。設備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包裝的,應將包裝箱拆除,用石棉布將設備遮擋嚴密后再施焊。
7、做好應急準備工作,疏散通道應保持暢通,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必要時應接好水龍帶,以便應急使用。
八、冷卻塔安裝
1、安裝冷卻塔必須有工長交底,并親自組織班組長落實,選擇有經驗的人操作,明確防火責任人,工長經常檢查交底落實情況。
2、禁止冷卻塔焊接和屋面防水施工同時進行。冷卻塔的就位、安裝與防水施工要服從整個工程的整體計劃安排,嚴格按工藝規程進行。冷卻塔上的易燃材料、可燃材料應盡可能在電氣焊后再行安裝。冷卻塔上動力線路必須嚴格檢查,防止線路打火等故障。
3、冷卻塔進行電氣配管安裝時,在工藝允許的情況下,盡可能不使用電氣焊進行施工,采取其它方法代替,可以在冷卻塔下組裝施焊的不得在冷卻塔上施焊。
4、特殊情況需要電氣焊作業時,必須對冷卻塔周圍的易燃物進行徹底清理。施工焊接時必須用石棉布圍擋,接好水龍帶,將冷卻塔易燃材料澆濕,防止電氣焊的火花熔渣落在易燃材料上。五級風以上必須停止電氣焊作業。
5、焊接時必須配有看火人員,堅守崗位,配備足夠的干粉等滅火器材。
6、進行冷卻塔安裝施工時,必須考慮有人員能及時撤離的疏散通道。
九、液化石油氣的使用
1、液化石油氣使用人員必須接受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必要的燃氣用火常識和撲救燃氣火災的技能。
2、施工現場凡使用液化石油氣前必須提出申請,填寫《北京建工集團燃氣用火消防審批表》,經項目安全消防部門(人員)檢查,確認符合使用標準,發給使用合格證后,方準使用。
3、液化石油氣灶設置及瓶的存放處均應按防火重點部位管理,有專人負責液化氣的開啟使用前、使用中、關閉后的檢查工作。
4、使用液化氣應有專用房間或廚房,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瓶應與用氣灶間分開單獨放置,并保持通風,嚴禁在地下、半地下及工程內使用燃氣。
5、鋼瓶必須直立放置,嚴禁臥放、倒放,鋼瓶上不準放置雜物,并遠離熱源,環境溫度不得超過45C,禁止用火烤、開ο水燙或在陽光下暴曬。
6、檢查液化石油氣設備是否漏氣,應使用肥皂水,禁止使用明火測試,發現鋼瓶角閥、減壓閥漏氣,應送供應站更換,不得自行拆修。減壓閥密封圈變形或膠管老化漏氣,應在指定或正規站點更換購件,灶具轉芯門漏氣,應請專業人員及時修復。
7、使用中如有液化氣氣味,應立即關閉閥門,打開門窗通風,在泄漏氣體未驅散掉和漏氣現象未排除前,嚴禁在此范圍內使用手機、座機和動用明火及開啟電氣設備。
8、使用燃氣時應有專人看管,防止湯水沸溢或吹風使火焰熄滅。使用完畢應首先關閉角閥,再關灶具開關。嚴禁私自傾倒鋼瓶殘液,禁止使用超量充裝的鋼瓶。
9、更換液化石油氣鋼瓶要到市煤氣公司供應站,嚴禁私換亂換,以保證燃氣和鋼瓶的質量。搬運鋼瓶時要輕拿輕放,不得摔、磕、碰撞。
10、做好滅火準備工作,液化石油氣設備周圍應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發現火情應及時報警并組織人員撲救。
十、木 工
1、應了解本工種在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重要性,掌握一定的防火知識和滅火技能。
2、嚴禁在現場和木工棚操作間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3、支搭和拆除模板時嚴禁與電氣焊用火和其他明火操作上下立體交叉作業。
4、對采用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消防措施。如:使用塑料模板,周圍應禁止電氣焊操作。
5、冬施使用聚苯板對大模板保溫時,保溫材料應達到阻燃要求。
6、木工操作間內存放的木料不得超過一日的使用量,成品應運往使用地點,不得在操作間內存放。
7、木工操作間內的剩余碎木料、刨花、鋸末應當日清除,倒在指定地點。
十一、油漆工
1、油漆工應了解本工種的火災危險性,掌握必要的防火知識和滅火技能。
2、庫房和調料間照明燈具及排風裝置應使用防爆型器具,開關應設在房間外面。
3、作業場所和臨時存放的庫房嚴禁動用明火。
4、室內作業時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
5、不準在工程內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可燃材料,不準做油漆調料間使用。
6、調制油漆應在通風良好的房間內進行,不得在工程內和庫房內調制。調制油漆后,容器蓋要蓋嚴。
7、工作完畢,沖洗工具、物品的溶劑應注意回收,不得隨意潑撒。沾過油漆、稀料的棉紗或棉布等物應妥善處理,嚴禁將易燃物品帶到宿舍或其他場所。
十二、電 工
1、電工必須經過培訓并考試取得電工證后方能從事電氣工作,嚴禁無證電工從事電氣工作。
2、電氣設備的設置、安裝、防護、使用、維修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3、變(配)電室,必須保持清潔、干燥、通風。室內不準存放無關物品。電工值班住人部分,應與變電室隔離。變電室5米內,不準存放易燃材料。
4、使用固定式或移動式電器設備要有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修。
5、各種電閘箱內不準存放雜物,并做好接地或安裝自動斷電設備。
6、經常檢查電氣絕緣程度,防止漏電短路。電氣設備不準帶病運行,以防連電。電熱器具和發熱部件必須安裝在不燃的基座上,并遠離可燃物,做到專人負責看管,用畢或中途停電時,務必拉閘斷電。
7、有火災爆炸危險的部位,必須采用有專門防護裝置的電器設備(如:油漆庫房、調料間照明,防水施工場所的排風設備等),以防止電火花、電弧和高溫引起場所中的可燃物或有爆炸危險的混合物發生燃燒或爆炸。
8、臨時用電線路,應根據使用環境,如潮濕、高溫等選擇不同類型的導線,必要時要穿套管,導線之間、導線與墻壁、金屬物之間應保持適當的距離或架套管保護。根據電氣設備的容量,正確使用相應的截面導線,并安裝符合容量的保險絲,以防超符荷,嚴禁使用銅絲、鐵絲代替保險絲。工程內用聚苯保溫材料做外墻保溫時,嚴禁在有保溫材料一側架線、穿線。
9、各種電氣設備不應超過安全負荷,并且要接頭牢靠絕緣良好和裝有合格的保險設備。
10、電氣設備應經常檢查,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和絕緣損壞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更換。
11、安裝消防水泵房用電時,應設專用配電線路,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以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
12、各種電器設備要有防雨、防雷措施。
十三、倉庫保管人員
1、倉庫保管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公安部《倉庫防火管理規則》,工作中堅守崗位,盡職盡責。
2、嚴格遵守倉庫的入庫、保管、出庫交接班等各項制度。 3、庫房內不準吸煙和使用明火,對領料人員嚴格監管,防止將火種和易燃物品帶入庫內。
4、保管人員應熟悉和掌握所存物品的性質,并根據要求進行儲存和操作。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要按類、項標準和特性分類存放,貴重物品要與其他材料隔離存放,進入易燃易爆庫房的人員不得穿帶釘的鞋和化纖衣服,搬動物品要防止摩擦和碰撞,不得使用能產生火星的工具。
6、庫房內不準超量儲存,應留有主要通道和檢查堆垛的通道,垛與垛和垛與墻、柱、屋架之間應有規定的防火間距。
7、經常檢查物品堆垛、包裝,發現灑漏、包裝損壞等情況時應及時處理,并按時打開門窗或通風設備進行通風。
8、遇水或受潮能發生化學反應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或存放在低洼潮濕的地方;遇熱易分解自燃的物品,應儲存在陰涼通風的庫房內。
9、從進貨渠道上保證暫設和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圍網和保溫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規定,對負責進貨現場使用的保溫材料(如聚苯板、保溫草簾)應進行檢測,確保阻燃性能,保溫草簾氧指數應達到50以上,點火測試時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外墻保溫使用的聚苯板氧指數應達到30以上,燃燒分級達到B1級以上,點火測試時難起火、難微燃、難炭化,當火源移走后燃燒或微燃立即停止。
10、庫房內嚴禁住人和做操作間使用。
11、下班前應仔細檢查庫房內外,拉閘斷電,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12、保管員應熟悉、會用庫內的滅火器材、設施,并加強維護保養,使其完整好用。
13、為施工現場電氣焊用火配齊接火和隔擋工具,如石棉布、接火盤等。
十四、消防巡查
1、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消防巡查一般由經警、保安、成品保護人員擔任。消防巡查人員要經過培訓上崗,掌握必要的防火知識、滅火技能和消防安全業務。消防巡查的主要業務內容是:
1)電氣焊操作周圍是否有易燃物;有無防止焊渣濺落的接當措施;孔洞是否堵嚴。
2)工程內和庫房是否有住人現象。
3)宿舍有無私接亂拉電線,違章使用電器(“熱得快”“電爐子”、電褥子、電飯鍋)現象。
4)聚苯保溫材料存放、使用有無防火措施。
5)安全疏散出口是否暢通、安全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6)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在崗情況。
8)施工現場有無吸煙現象。
9)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2、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即報告。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3、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字。
4、單位應根據施工現場情況確定巡查的內容、部位、和頻次。
十五、消火栓的安裝
1、工程開工前消火栓安裝部門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和平面布置的位置和數量及時安裝消火栓。施工現場面積在5000平米以下的設一座消火栓,5000平米以上至10000平米以下的設兩座消火栓,超過10000平米的要遞增兩座,消火栓的間距不得大于120米,暫設消火栓應在開工前安裝完畢。
2、消火栓應安裝在地下。消火栓有普通消火栓和異型消火栓兩種,可任選一種(見集團公司《消防法規匯文件編》第498-499頁示意圖)。
3、消火栓地下干管不得小于100毫米,其出水量要達到每秒5公升以上,重點工程、廠、庫要安裝兩路供水的循環管路。深度為1500毫米,出水口距地面300毫米,設65毫米出水口兩個。
4、臨時或固定性廠、庫、料場、生活區室外消火栓的數量、口徑與工地相同。
5、消火栓壓力不足,或沒有條件安裝消火栓的應建造容量不小于40噸的蓄水池,附設高壓泵或手抬機動消防泵。
十六、消防泵房、豎管的安裝
1、高度超過24米的建筑應安裝臨時消防豎管;豎管和泵房安裝應在工程部位達到五層前安裝完畢。
2、豎管管徑不得小于75毫米,每層設接口,接口方向應利于水龍帶使用滅火為宜,一般接口出水口方向應朝向工程一側,以利于滅火需要。
3、消防泵房應使用非燃材料,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進行圍擋或搭建。設置消防泵房應位置合理,便于操作。設在樓內或地下室的消防泵房應設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以便于緊急情況下操作人員能堅持工作并便于安全疏散。
4、消防泵房的專用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要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
5、為保證不間斷供水,消防水泵應設有備用泵。備用泵的流量和揚程應不小于主泵的流量和揚程。
6、高壓水泵進出水口不得小于75毫米,并且進水口不得小于出水口。
7、消防水泵應經常(或定期)進行試運轉,使機件潤滑,啟動迅速。
8、消防水泵房應設有晝夜值班人員,且經常維護和管理,以便于發生火情時能及時供水并保持與現場聯系。
9、消防水泵房應設有與本現場有關人員直接聯系的通訊設備或電話。
安全操作規章制度8
1、新員工上崗必須簽定至少半年的師徒協議,取得安全操作資格證后并能熟練掌握本工種的操作要領,方能獨立操作。
2、員工在作業時必須按章操作,做到“三不傷害”。
3、員工共同作業時有相互監護安全的責任。
4、每套生產設備,均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
5、在用設備的操作規程,一季度組織操作者學習一次,人力資源科應保留學習記錄。
6、引進的新型設備在使用前必須對員工進行培訓,經考試合格并取得資格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7、同臺設備需要多人共同操作應明確專人負責。
8、操作人員不得甩掉任何保護裝置,否則要追究責任。
9、機電設備存在不完好、技術指標不達標,操作人員有權提出改造的要求,有安全隱患時有權拒絕使用。
10、設備吊裝、拆卸前應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在作業場所設置警示標志。
11、設備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操作,及時處理,處理不了應及時匯報。
12、機械設備在維護、檢修時,應掛標識牌板。
安全操作規章制度9
1、叉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訓練,經市級勞動技術考核部門考試合格后發放《特種作業操作證》,憑證上崗操作。車輛須經市級技術審驗部門審驗發放牌照。
2、叉車在行駛和叉物件過程中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貨物運輸、起重等相關規定。開車前嚴禁飲酒。
3、出車前檢查剎車、燈光、喇叭、方向盤等部位是否良好。輪胎氣壓是否足夠,各部位螺絲是否緊固。嚴禁叉車帶病行駛、工作。
4、在公司院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進出車間、庫房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行駛中密切注意車輛、行人動態。
5、叉車不得在車間通道行駛,應從院內繞行,確須在生產車間通道上行駛應到保衛課辦理手續并應有人監護。
6、叉車確須在生產車間通道上行駛或進入倉庫時必須安裝防火帽。
7、嚴禁超負荷操作。叉運大、長物件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叉物時必須與指揮人員密切聯系,聽從指揮。
8、叉物過程中,任何人不準站在叉車和物件上或作配重。不準站在叉車叉子的底下或旁邊,更不準另作安裝平臺使用。行駛中不準載人。
9、物件叉起后,如發現不牢固應落地進行整理。
10、叉物行走時,叉子不準落的過低或過高。
11、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車輛年審,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安全操作規章制度10
1、角磨機必須有牢固的防護罩,在潮濕地方工作時,必須站在絕緣墊或干燥的木板上進行。發生故障,應找專業電工檢修,不得自行拆卸、裝配。
2、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各部位螺釘有無松動,砂輪片是否有碎片和裂紋;靠背墊是否有裂縫、撕裂或過度磨損;金屬外殼和電源線是否有漏電之處、插頭插座是否破損。如有上述弊病,必須修好后方可使用。
3、使用時,首先要進行空轉實驗,無問題時方可進行操作。
4、工作中,操作人員要帶上防塵口罩。不準正對砂輪,必須站在側面。角磨機要拿穩并要緩慢接觸工件,不準撞擊或猛壓。
5、正在轉動的角磨機不準隨意放在地上,等砂輪停穩后,放在指定的地方。停止使用時必須切斷電源。
6、發現電源線纏卷打結時,應切斷電源后再耐心解開,不得手提電線或角磨機強行拉動。
7、更換砂輪片時,根據工件材料性質選擇適當粒度、硬度和規格的砂輪,認真檢查砂輪片有無裂紋或缺損,配合要適當。更換后,讓自我和旁觀者的位置遠離旋轉附件的平面,并以電動工具最大空載速度運行1分鐘。
8、角磨機要存放在干燥處,嚴禁在有水或潮濕處存放。
9、每使用期達三個月,應送交電工檢查絕緣、線路、開關情景。未經電氣人員檢查、登記的不允許使用。
安全操作規章制度11
1、工作人員應確保勞保護品穿戴齊全,戴好防護鏡或面罩類護品。
2、無齒鋸使用前,認真檢查各部件是否松動,鋸片有無殘缺裂紋。
3、無齒鋸安全防護罩要牢固可靠。
4、使用無齒鋸必須使用漏電保護器。
5、無齒鋸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
6、鋸件要放置平穩,夾持牢固,鋸件不得超過規定范圍。嚴禁用腳踩鋸件。
7、無齒鋸啟動前,不得與鋸件接觸,鋸切時用力要均勻,不可用力過猛,鋸切過程中不得停止。
8、更換與管理無齒鋸片必須有專人負責,軸孔不適合不得勉強安裝。
9、更換鋸片時必須切斷電源,待完全停轉后并插上止回銷方可進行操作。
10、鋸片存放禁止與金屬物品在一起,注意防水、防濕、防凍,搬運時輕拿輕放。
11、無齒鋸片磨損嚴重及出現缺口時應立即更換。
12、無齒鋸應按要求定期進行檢查,對于無法正常使用的應按程序及時報廢。
13、無齒鋸發生故障或損壞,須請專業人員或送專門維修部門進行維修。
安全操作規章制度12
1、做好臨時工程機械設備的安裝、試運轉、拆除、運輸、包裝工作,
2、負責臨時排水管路、供水管路的安裝。
3、承擔所有機械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定期注油,定期檢查、修理、故障排除。
4、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設備的運行、檢修、試運轉等各項規程規范。
5、承擔突擊性搶修、安裝、拆除等任務。
安裝電工操作規程
1、安裝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核、持證上崗。
2、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嚴格按設計圖紙要求的安裝程序、工藝、質量標準進行施工。
3、進入施工現場,應嚴格執行要害場所的規章制度,對設備、零部件等加強保管,確保完好無損。
4、對整套整臺設備安裝,要嚴格按照設計圖紙要求的規格型號、容量施工。施工前要作好檢查、試驗、測定,具有準確數據后予以進行,確保質量,
5、設備裝車下井時,需牢固安全可靠,避免撞擊損壞設備。對易振、易損貴重設備,要輕拿輕放,運輸中必須有專人保護,對怕潮濕的設備,要有防潮措施。
6、在井口、井筒、高空作業,必須注意安全。所需的安全帽、安全帶等要細心檢查,佩戴齊全,精心操作確保安全。
7、安裝各種開關和控制設備,必須平整穩固,對防爆設備,要保護好防爆面。
8、施工中,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禁止帶電作業。進行試送電時,必須有試送電措施,并與有關單位聯系,共同進行,防止意外發生。
安裝鉗工操作規程
1、遵守各種安全規章制度,按照設計要求、程序、工藝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確保安全生產任務的完成。
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設備的安裝、運行、檢修、試運轉各項規程規范,對單項工程的具體技術措施,負責實施。
3、負責機械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定期注油、修理、故障排除。
4、負責臨時工程機械設備和臨時壓風管路,排水管路的安裝。
5、嚴格按照圖紙要求,精確計算尺寸,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
安全操作規章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廣州市叉車的安全監察工作,保障叉車使用人、所有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廣東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規定》等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轄區內叉車的制造、銷售、改造、維修、日常維護保養、檢驗、使用及其監督檢查適用本規定。本規定所稱叉車使用是指工廠、碼頭、倉庫等特定區域(以下簡稱特定區域)內使用的叉車,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叉車使用的監督管理,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市行政區域內叉車的安全監察工作,區、縣級市質監行政部門負責對轄區內叉車實施安全監察。
第二章、叉車制造、改造、維修和銷售
第四條、制造叉車實行行政許可制度。未取得制造許可證的,不得制造叉車。叉車制造單位應當依照國家安全技術規范,進行制造活動。
第五條、按照國家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應當進行型式試驗的叉車、部件或者試制叉車新產品、新部件,必須進行型式試驗。
第六條、從事叉車改造、維修的單位應當有與特種設備維修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以及必要的檢測手段,并自覺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第七條、銷售叉車時,銷售者應當附有符合國家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型式試驗報告、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及使用維修說明等文件。
第八條、境外企業銷售境外制造的叉車應當符合國家安全技術規范及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并明確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代理商。代理商應當持相關資料到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備案,并對擬在中國銷售的叉車作型式試驗,型式試驗合格的進口叉車才能在中國進行銷售,代理商對產品安全和質量全面負責。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非法制造、非法改裝、非法拼裝的叉車。
第三章、叉車使用
第十條、叉車使用單位是指具有叉車管理權利和和管理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限于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個體經營戶,以下合稱‘單位’),包括叉車登記單位、合同安全管理專業公司、出租單位、承租單位、終端用戶單位等。
第十一條、叉車登記單位應當在叉車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內,持下列資料,到所在區、縣級市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核發使用登記證,領取叉車牌照:
(一)《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一式2份);
(二)登記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出廠合格證明與使用維修說明書;
(四)有效期內檢驗合格報告書;
(五)操作人員證書和安全管理人員證書(或有效的安全管理合同);
(六)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安全承諾書。
第十二條、叉車登記內容變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叉車登記單位應當在三十日內到辦理注冊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相應變更、轉移手續。
第十三條、叉車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登記單位應當及時報廢,并向原登記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第十四條、叉車使用登記證、牌照丟失或者損毀,叉車登記單位申請補發的,應當向原登記部門提交身份證明、遺失申明和申請材料。原登記部門經與登記檔案核實后,在收到申請之日起二十工作日內補發。
第十五條、叉車登記單位應當逐臺建立叉車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和資料;
(二)叉車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叉車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四)叉車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叉車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第十六條、叉車登記單位應當對叉車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
日常維修保養應當由有相應特種設備作業資格的人員進行;無特種設備作業資格人員的叉車使用單位,應當委托有取得相應特種設備作業資格人員的單位進行日常維修保養。
第十七條、叉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叉車因使用地點變化需要通過道路轉移的,應使用專用車輛進行運輸。
第十八條、叉車作業人員(包括操作、維修保養等人員,下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工作。叉車作業人員作業時,應當隨身攜帶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
第十九條、終端用戶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叉車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演練。叉車發生事故后,終端用戶單位和現場人員應當采取緊急救援措施,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向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條、從事叉車租賃業務的單位,應按要求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用于出租的叉車必須辦理使用登記并在檢驗有效期內。
第二十一條、叉車的承租單位應對承租的叉車使用安全負責,禁止承租下列叉車:
(一)沒有在登記部門進行使用登記的;
(二)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
(三)未經定期檢驗(含首檢)或者檢驗不合格的。
第二十二條、對于缺少安全管理資源的單位,鼓勵將叉車日常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通過合同形式委托給叉車維修保養專業公司管理,由被委托的專業公司承擔合同范圍內的相關法律責任。
第四章、檢驗檢測和監督檢查
第二十三條、在用叉車應當每年進行一次定期檢驗。叉車登記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安全技術規范定期檢驗的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叉車,不得繼續使用,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收回其牌照。
第二十四條、檢驗機構在接到檢驗申請后,應當按檢規和安全技術規范等要求及時安排檢驗,并出具檢驗報告。
檢驗機構在進行叉車檢驗檢測中,發現嚴重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告知叉車登記單位和終端用戶單位,并立即書面向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五條、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叉車制造、銷售、登記、管理、終端用戶、改造、維修、租賃等單位執行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會同工商、安監等行政管理部門加強對二手叉車交易市場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所稱的叉車,是指具有各種叉具,能夠對貨物進行升降和移動及裝卸作業的搬運車輛,包括內燃平衡重式叉車、蓄電池平衡重式叉車、內燃側面叉車、插腿式叉車、前移式叉車、三向堆垛叉車、托盤堆垛車、防暴叉車等。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關政策法律依據變化或有效期屆滿,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
安全操作規章制度14
一、間二氯苯車間安全操作規程
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2、遵守各項管理制度,掌握各項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3、禁火區內嚴禁吸煙、禁止使用手機。
4、在接班前或上班時嚴禁喝酒。
5、工作時不準看書讀報,與生產無關的事,不準串崗、離崗。
6、工作時必須穿戴好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口罩,手套等。
7、當班人員首先檢查車間設備,特別是水環真空泵、尾氣吸收系統是否正常,各類閥門的開、關是否正確,發現問題提前更換。如明知設備有故障不向上級匯報,擅自使用造成后果有當事人負責。
8、使用升降機時,應檢查物料袋是否完好。
9、投料時戴好防護手套。口罩防止中毒。
10、脫水時注意反應釜上面管道堵塞,防止釜內產生壓力。
11、通氯時,必須按照氯氣使用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同時注意反應釜內的溫度,氯氣的流量,確保安全生產和產品質量。
12、注意冷卻器損壞漏水,造成事故。
13、水洗時,抽真空、靜止分層先快后慢,防止將料分出,造成污染和損失。
14、精餾時,調節真空緩沖罐上閥門,調正負壓至工藝要求。注意精餾塔上溫度,收接合格產品。并正確處理好前、后餾及下腳料的收集程序。防止高溫燙傷。
15、杜絕跑、冒、滴、漏現象。
16、認真做好操作記錄和交接班記錄及注意事項等手續。
17、搞好本工段環境衛生工作。
二、間苯氧基甲醛車間安全操作規程
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2、遵守各項管理制度,掌握各項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3、禁火區內嚴禁吸煙、禁止使用手機。
4、在接班前或上班時嚴禁喝酒。
5、工作時,不準看書讀報,做與生產無關的事,不準串崗、離崗。
6、工作時必須穿戴好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口罩、手套等。
7、當班人員首先檢查車間設備,水環真空泵、尾氣吸收系統是否正常,各類閥門開、關是否正確。
8、使用升降機時,按照操作規程操作,確保吊運溴素時安全。
9、投料時,戴好防護手套、防護眼鏡、防護口罩、耐酸圍裙、深筒膠鞋、防止溴素傷人。
10、通氯時,必須按照氯氣使用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同時控制反應溫度,要先快后慢,由中控確定反應終點。
11、冰解時,投完冰塊加好水后,蓋好人孔蓋,慢慢點動攪拌漿,防止升溫過快沖料造成事故損失和污染等。
12、蒸餾時,注意釜內溫度,蒸餾速度要慢,確保冷凝器下來的二氯乙烷溫度不要過高,否則造成環境污染和損失。
13、精鎦時,調節緩沖罐上閥門,逐步調正負壓至工藝要求,注意精鎦塔上溫度,收接合格產品后,并正確處理好前、后餾及下腳料的收集程序,防止高溫燙傷。
14、護基時,升溫回流分出乙二醇和水后,由中控確定反應終點,再用堿水洗滌,靜止分層,收集乙二醇堿水與下面乙二醇酸水中和,有機層到下步反應。
15、加成反應投料時戴好防護用品,注意苯酚的溫度,溫度較低時易結晶賭塞管道。
16、脫水時不要太快,檢查冷凝器的冷卻水情況,防止甲苯揮發,一定要把水脫干凈后,將上釜料加入,同時冷卻至70℃左右投入催化劑,使反應順利進行,由中控確定反應終點,冷卻加水、靜置分層,收集廢水去溴回收釜,注意分掉有機物。
17、溴回收時,注意反應釜內物料體積。通氯時,注意反應釜內溫度及溴素回收量,罐裝時必須準確計量,防止灼傷、污染環境。
18、堿洗時,收集廢水進行中和,回收苯酚。
19、配酸,首先向反應釜內加一定量的水,開啟攪拌緩緩將硫酸加入水中,注意防止傷人。
20、酸化,開啟攪拌,加入稀硫酸升溫回流,脫去醛基乙二醇,中控確定終點,分出酸水,收集回收乙二醇。
21、脫溶,加水升溫脫去甲苯回收套用,分出有機物去精鎦塔,注意真空,收集合格產品。
22、杜絕跑、冒、滴、漏現象。
23、認真做好操作記錄和交接班記錄及注意事項等手續。
24、搞好本工段環境衛生工作。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操作規程
1、貯存危險化學品必須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的規定。
2、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均屬危險品,應隔開貯存于危險品庫中,危險品庫實行雙人雙鎖專人管理,配備可靠的安全防護用品和標志牌。
3、領用易燃、易爆、劇毒試劑,采取限量領用制度(按實際用量),隨用隨領,并要認真填寫領用記錄。對配成液體的劇毒品,一次未使用完的,要與一般試劑分開,放入專柜并加鎖,由兩人負責保管。
4、實驗室內不得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藥品(包括廢液),如汽油、酒精、乙醚、苯類、丙酮及其他易燃有機溶劑等。少量易燃、易爆試劑應放在遠理熱源的地方或帶鎖的冰箱內。
5、藥品應分類擺放。易揮發試劑應貯放在通風良好或備有通風設備的房間內。易燃易爆藥品應貯存于鐵皮箱或砂箱中。劇毒試劑如汞鹽等應貯存于保險柜中,并有專人保管。
6、易燃藥品應與氧、氯、氧化劑等分貯,嚴禁煙火及曝曬,低溫保存,最高不超過30℃。易燃液體則應密塞后于底層放置,注意通風。
7、易燃易爆劇毒藥品嚴格按有關規定限量貯存。小量(小于100克)可在鐵柜內存放;100-500克應貯于防爆保險柜中;500-100O克則需貯于防爆室中。貯存量不宜超過100O克。按先進先出的原則使用,避免長期存放。
8、遇水燃燒的藥品貯存時應避開水源,注意防水、防潮,并不得酸及氧化劑、含水物等共貯。
9、氧化劑貯存時,應將無機氧化劑與有機氧化劑分別保存,不應與亞硝酸鹽、次氯酸鹽、亞氯酸鹽混貯。
10、搬動藥品時必須輕拿輕放,嚴禁摔、滾、翻、擲、拋、拖拽、磨擦或撞擊,以防引起爆炸或燃燒。
11、領用藥品嚴格執行“五雙”管理制度。即:雙人保管、雙人收發、雙人領料、雙鎖、雙帳。
四、液氯使用安全操作規程
(一)使用前準備:
1、進行液氯鋼瓶操作(使用、應急)時,必須佩帶防毒面具、浸塑手套和其他有效安全防護用品。
2、液氯鋼瓶運輸、放置、連接
1)液氯鋼瓶在運輸過程中,要旋緊保護帽,輕裝輕卸。
2)在放置液氯鋼瓶時,應固定好支架,液氯鋼瓶放置在磅稱上后,應固定好鋼瓶并將支架撤消。
3)液氯鋼瓶兩只閥門,使用時,應放置好位置,保持朝上和朝下兩種狀態,在使用時,應連接朝上閥門。
4)應采用經過退火處理的紫銅管連接鋼瓶。紫銅管應經耐壓試驗合格。
3、開啟鋼瓶閥門
1)連接好鋼瓶,使用專用扳手慢慢開啟鋼瓶閥門(順時針為關,逆時針為開)。
2)開啟瓶閥要緩慢操作,關閉時亦不能用力過猛或強力關閉。
4、檢查有關設施情況
1)開啟閥門后,應保持氣化器和緩沖器壓力≤的狀態,使用氨水(濃度約10%)進行試漏。
2)檢查液氯氣化器、緩沖器及管道、閥門、儀表接口處是否嚴密,不得有漏泄溢散現象。
3)檢查應急水池是否為堿性,PH值應為10以上。
(二)使用:
1、液氯使用,各類容器(氣化器、緩沖器)壓力應在≤以下,嚴禁超壓使用。
2、使用時,應保證液氯鋼瓶壓力大于使用端壓力。
3、嚴禁使用蒸汽、明火直接加熱鋼瓶。可采用45℃以下的溫水加熱。
4、嚴禁將油類、棉紗、有機溶劑等易燃物和與氯氣易發生反應的物品放在鋼瓶附近。
5、使用過程中,瓶內液氯不能用盡,必須留有余壓。鋼瓶(1000KG裝)應保留5 kg以上的余氯。
6、在使用過程中,更換液氯鋼瓶時,應先關閉系統進氯閥(緩沖罐后),再關閉岀氯閥(紫銅管后)。
(三)應急處理:
1、液氯鋼瓶泄漏時的應急措施
1)轉動鋼瓶,使泄露部位位于氯的氣態空間。
2)易熔塞處泄漏時,應有竹簽、木塞做堵漏處理;瓶閥泄漏時,擰緊六角螺母;瓶體焊縫泄漏時,應用內襯橡膠墊片的鐵箍箍緊。凡泄露鋼瓶應盡快使用完畢,返回生產廠。
3)嚴禁在泄漏的鋼瓶上噴水。
4)一般方法不能制止漏氯,則可以將氯瓶推入應急水池中,同時往池內投液堿中和。
2、使用系統泄漏時的應急措施
1)容器、管道及反應釜等系統接頭處因天長日久腐蝕發生微量漏氯時,應用氨水查出漏氣地點,再關閉氯瓶出氯總閥,針對漏氣部位進行修理。
2)遇漏氯量較大,一時判斷不出漏氯地點,應首先將液氯鋼瓶閥關閉,再將液氯鋼瓶閥少許開啟,查出漏氯部位和原因,再關閉液氯鋼瓶閥加以修理。
3、搶救中應利用機械通風設施,降低現場氯氣濃度,以便進行搶修、救援。
4、在進行搶修、救援或撤離時,應急人員和逃生人員應處于上風口狀態。
5、液氯鋼瓶閥門不能開啟時,應向現場管理人員報告,有關人員不得擅自處理。應由公司安排生產廠等有關技術人員進行處理。
五、電修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為了保證正常的生產和用電安全,特制定以下用電規程:
1、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不準他用,并要定期檢查其性能。
2、操作人員應思想集中,電氣設備未經驗電,一律視為有電,不準用手觸及,不準帶電作業。
3、工作前應詳細檢查自已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防護用品。
4、工作中所用導線及保險絲,其容量大小必須符合規定標準,選擇開關時必須大于所控制設備的總容量。
5、運行中的電氣設備不準拆卸修理,必須停機后切斷電源,并在開關或線路上懸掛《嚴禁合閘、有人工作》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電。
6、工作完畢后,作業應檢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在線路或電柜內。
7、送電前必須認真檢查,核定是否符合修理要求,并和相關人員保持聯系,方能送電。
8、當發生電器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干粉滅火器或黃沙撲救,嚴禁用水滅火。
9、嚴格尊守各項安全用電技術規范,線路上嚴禁帶負荷接電或斷電,嚴禁帶負荷拉閘。
10、認真做好安全用電、節約用電工作、認真做好每周的保安器試運行工作并作好記錄,定期檢查電量消耗情況。
11、車間布線按易燃易爆要求施工,各操作電器安裝牢固,絕緣良好。
12、電器設備每天檢查維護,查看有無過負荷、電器連接點有無松動,定期除塵。
六、機修安全作業操作規程
1、保持車間作業場所環境衛生,地面干燥無油污,修理工用具有序放置。
2、工作時必須穿戴工作服、工作帽,穿工作鞋。嚴禁穿拖鞋上班。
3、在使用嶄子作業時,必須戴防護眼鏡,嚴禁在砂輪機上打磨大型工件。
4、檢修開始前,要充分了解被修理設備的工作狀況、及相關的工藝參數,承受壓力的設備不準帶壓修理。
5、電焊作業前檢查焊接用具是否完好,施工前要穿戴好防護用品,高空作業要戴好安全帶。
6、在易燃易爆的地方動火、焊接工作時,必須嚴格執行動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必須經過安全員同意方可工作。
7、焊接密閉容器、管子時應先開好放氣口,修補裝過油類物品的容器時,應充分清洗,并打開放氣口,確認安全后方可焊接。
8、在已使用過的容器需焊接時,必須查明容器內物品的安全檢查性能,嚴禁未查明前就動火焊接。
9、在容器內部焊接施工時,應注意通風,容器內油漆未干時,有可燃氣體揮發不準施工。
10、檢查、檢修容器內設施、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并持上《嚴禁合閘、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11、設備搬運、按裝、起重作業前應對起重設備、鋼絲繩、攬風繩、吊帶、吊鉤等各種吊具進行細致的安全性能檢查。
13、設備修理結束后,應開車試車運行,保證其運行可靠,并符合生產要求。
七、導熱油爐安全操作規程
要充分認識到有機熱載體鍋爐安全運行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詳細記錄有機熱載體爐的運行情況,嚴禁無證人員獨立上崗操作。
(一)啟動前的檢查:
(1)加熱爐及其周圍是否清潔無雜物,檢查爐體、燃燒器、控制器、看火孔、煙(囪)道等是否正常。
(2)倒通工藝設備及流程,檢查膨脹槽油位是否在1/4-1/2液位以上位置,溫度計、壓力表等是否正常。
(3)接通加熱爐控制柜電源,檢查電壓是否正常,檢查指示燈及各顯示儀表是否正常。
(4)調整好燃氣主減壓閥、次減壓閥,使壓力控制為MPa。
(二)啟動:
(1)啟動導熱油循環泵(運一備一,參照水泵操作規程執行),啟泵后正常循環小時左右使壓力平穩。
(2)按燃燒器啟動按鈕,觀察爐膛火焰是否正常燃燒,若不點火,應在排除故障后,再次啟動燃燒器。
(三)停爐操作:
(1)正常停爐
①逐步降低溫度,關閉燃燒器,停止燃燒。
②待熱油溫度降至70℃以下,停止熱油循環泵的運行(參照水泵操作規程執行)。
③關閉總電源,做好交接班記錄。
(2)緊急停爐如果因緊急情況緊急停爐時,應迅速關閉燃燒器,同時沿燃燒器鉸軸將燃燒器移開,讓爐膛與煙囪之間形成自然通風狀態,將爐膛內的蓄熱散發,以便導熱油自然冷卻,防止過熱。
(四)注意事項:
巡回檢查時應注意檢查導熱油爐周圍是否發生泄漏,附近應有配置足夠的油類及電器類的消防器材,不能用水作為滅火劑。
八、升降機安全操作規程
1、操作人員不得酒后作業。在升降機工作期間,注意力要高度集中。
2、清理使用升降機周圍的雜物,并告知附近工作人員注意安全。
3、檢查電源線是否接好,檢查剎車的好壞,檢查鋼絲繩是否斷股、無油。
4、空車試車,檢查移動限位開關是否在指定位置,是否完好。
5、物料堆放整齊、牢固,嚴禁超載使用。
6、嚴禁載人。
7、在升降機上升或下降期間,注意機上堆放物料移動脫落傷人。
8、使用完畢后,升降機落回地面,使用人員要清理周圍衛生。如果常時間不用,需要保養。
九、冷凍機操作規程
(一)開機:
1、檢查壓縮機冷凍油位是否處于刻度位置。
2、打開冷凝水閥門,啟動冷凝水泵,啟動冷卻塔風扇,檢查冷凝水的水量是否符合要求。
3、檢查鹽水箱體、冷卻管路是否有泄漏。
4、啟動主壓縮機,起動時如有敲擊聲,應點動起動,直至敲擊聲完生消失后方可投入正常運行,(冬季應預熱壓縮機曲軸箱冷凍油小時,有利于氟利昂蒸發,防止液擊)。
(二)停機:
1、當溫度達到工藝要求,應首先停止壓縮機運轉。
2、停止冷凝水泵。
3、停止冷卻塔風扇,關閉電源總閘。
十、離心機操作規程
離心開始工作前應先進行下列檢查
1、松開制動手柄,用手轉動轉鼓,查看轉動是否靈活。
2、用手扳動制動手柄,制動是否靈活可靠。
3、各部分連接緊固件是否緊固有效,基礎有無松動。
4、點動空載運行,轉鼓旋轉方向必須符合指示要求,不準反向運轉。
5、將物料均勻地放入轉鼓內,裝入量是轉鼓內1/2。
6、分離結束,應首先切斷電源,再緩慢地操縱制動手柄,切勿急剎車。
7、離心機在運行過程中操作人員應遠離,運行過程中不準扳動制動手柄。
8、離心機的轉鼓未完全停止運轉嚴禁用手接觸轉鼓,待完全停止后方可進行卸料作業。
十一、水環真空泵操作規程
1、每次開泵前應用手盤動聯軸器,檢查轉動是否正常,確認運轉方向,嚴禁反向運轉,各部件連結是否可靠。
2、檢查電壓是否正常,電氣開關和設備接地線是否正常。
3、打開供水閥向水箱灌水至溢水管溢水,關閉供水閥。
4、打開吸入閥、排出閥、循環水閥、水封管閥后,啟動真空泵
5、真空度調節閥應調整至合適的開度。
6、不允許在無水或少水的情況下啟動,泵出口水流量少時,不準長時間運轉,防止雜物進入損壞軸封。
7、不允許在高真空(60KPa)的情況下直接啟動。
8、待真空緩沖罐達到正常作業需要的真空度后,逐步調正負壓至工藝要求,可進行抽真空作業。
9、防止料液抽到緩沖罐內或真空泵內。
10、工作完畢,打開緩沖罐上排空閥,使負壓逐漸下降對零。
11、停止電機運轉,注意當溫度在零度以下,停機后應放盡泵腔內積水。
12、搞好環境衛生工作。
十二、搪瓷反應釜操作規程
(一)開車前檢查:
1、當班人員必須首先檢查釜內、攪拌漿、各手孔搪瓷是否完好,是否符合生產及安全要求。
2、檢查機械轉動、電機部分。相關的附屬設備、指示儀表、安全閥、管路、及閥門是否符合要求。查看機械密封平衡面內是否有油。
3、檢查水、電、汽是否符合生產及安全要求。
(二)開車運行中規程:
1、投料應首先加入液體原料,啟動攪拌運行正常后,再投入固體原料,投料過程中,不準將雜物帶入釜內,不準將大塊的物料投入釜內,加壓反應的工藝,人孔處密封緊固軋頭不準少于10只。
2、打開蒸汽閥門前,先開回水閥門,將夾套內冷凝水排盡,后打開蒸汽閥門,打開蒸汽閥門應緩慢進行,使之對夾套地行預熱,逐步升壓,(最高不準超過0.6MPA)。
3、蒸汽閥門和冷卻水閥門不能同時開啟,蒸汽管路送汽時不準存在錘擊及碰撞聲。
4、釜內工作壓力最高不準超過(0.4MPA),加熱升壓運行中的反應釜外部不準敲擊,釜蓋上部不準放置雜物,視鏡不準用水擦拭。
5、承受壓力的反應釜進行放空時,應緩慢逐漸打開閥門,以防止物料進入放空管道。
6、反應釜在運行過程中,操作工要隨時監控運行情況,巡檢各手孔、鍋口墊等部位的密封,監控各溫度、壓力儀表的工作狀態。
7、反應釜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如遇突發性的停電、停水、或故障,釜內物料具有沉淀性,應采用手動攪拌,防止物料沉淀。如釜內物料易發生超溫、超壓、凝固等情況,應及時采取打開放空閥門、打開人孔、按工藝物料的特性進行處理。
8、反應釜內沒有介質時,不準用蒸汽加熱反應釜,當釜內介質放完后釜內溫度仍較高時,不準用冷水強制冷卻。
9、當物料反應結束,進入冷卻階段,有條件的應先加入溫度較高的冷卻水,根據介質的冷卻情況,在適時通入常溫的冷卻水,開啟冷卻水閥門應先打開出水閥門,后打開進水閥門。
10、進行放料時,放料口如有堵塞,不準用金屬或硬物疏通,應用塑料管、木棍等進行。
11、反應釜停止運行后。(機械密封的冷卻水不可立即關閉,需在冷卻約半小時后關閉。)
12、當必須進入釜內作業時,應首先切斷電源,并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警告牌,且有人監護,穿軟底鞋方可進入作業,工作完畢后,及時清理鍋內物品,嚴禁將工具等物品遺留在釜內。
13、保持設備清潔。
十三、泵操作規程
1、每次開泵前用手盤動聯軸器,檢查轉動是否靈活,并確認其運轉方向,嚴禁反轉。
2、檢查電壓是否正常,電氣開關和設備接地線是否正常。
3、檢查各部位潤滑油(脂)是否足夠。
4、泵運行過程中,不能以進口閥門調節泵的流量,以免引起汽蝕。
開泵步驟:
1、開啟進口閥,灌注引液,排盡空氣。
2、啟動電機使泵運轉,同時開啟出口閥門。
3、查看泵出口流量是否達到要求。
4、查看泵、管道是否有泄漏。
停泵步驟:
1、關閉泵出口閥門,同時停止電動機運轉。
2、關閉泵進口閥門。
十四、羅茨真空泵操作規程
(一)泵啟動前的準備工作:
1、檢查工作電源,工作電壓是否達到要求。
2、檢查電機運轉方向,確認無誤后方可投入使用。
3、檢查泵的冷卻水是否暢通。
4、檢查泵的油位,出軸處的油杯內注滿潤滑油,齒輪箱及軸承箱內的潤滑油的油位須在油窗的3/4高度處,潤滑油用1號(粘度為46)真空泵油。
(二)泵啟動運行:
1、起動前級泵(羅茨泵不允許直接抽大氣)。
2、待系統內的壓力達到羅茨真空泵的允許入口壓力后(<1330Pa),即可啟動羅茨泵真空泵。
3、泵的最高溫升不得超過40℃,最高溫度不得超過80℃。
(三)停泵:
1、先停羅茨真空泵,且停穩后再停前級真空泵。
2、關閉冷卻水。(長時間不用,應將泵殼余水放盡)
十五、磁力泵卸車及自動進料操作規程
(一)卸車規程:
1、把罐車的靜電接地線與裝卸臺的地線接牢。
2、接通磁力泵進口與罐車的連接管道,打開泵進口閥門,開啟泵出口閥。
3、開啟罐車出口閥門,視軟管內空氣排盡。
4、將配電間內電源開關放至手動位置。
5、在卸車現場啟動泵工作,查看泵運行是否負荷工作。
6、經常查看液面計液面的變化,最大容量的上限值為米。
7、磁力泵任何時侯嚴禁空轉。
8、卸車接近完成后,操作工應注意軟管內的液體流動,并及時關閉泵運轉。
(二)自動進料操作規程
1、確定輸送介質,控制儀編號,及管道中閥門是否全開。
2、打開磁力泵進口閥門,和出口閥門。
3、將配電間內電源開關放至自動位置。
4、按顯示鍵到定值燈亮,按清屏鍵清零。
5、輸入所需數字,再按置入鍵確認.并看到數字閃動。
6、按運行鍵二次,泵即啟動運行。
7、介質流量經計量后,過到設定值泵即停止工作。
8、量完成后,將泵進出口閥門關閉,關閉控制儀電源。(廷時15分鐘關閉反應鍋處閥門,以確保計量準確性)
9、如有緊急情蛻況需停止泵工作,可按暫停或復位鍵停止泵工作。
十六、設備內安全作業規程
1、作業設備上與外部連通的管道應于有效隔離。
2、切斷設備連接電源,并持上《嚴禁合閘、有人工作》的禁告牌。
3、進入設備前應將設備充分清洗、置換、必要時采取風機進行機械通風。
4、確認設備內符合安全要求后,在規定的有效時間內對設備進行施工作業。
5、經過清洗和置換后,仍達不到安全要求,但必須作業時,要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如在缺氧、有毒的環境中,應佩戴隔離式防毒面具。易燃、易爆環境中,應使用不發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化纖織物。在酸堿環境中,應穿戴防腐用品)。
6、設備作業過程中,必須設專人監護,并在進入設備前監護人會同作業人員檢查相應的安全措施。
7、監護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得脫離崗位,要隨時掌握設備內的作業情況。
8、作業人員完成后,應將工具帶出設備,嚴禁遺留在設備內。
9、設備內作業全部結束后,應認真檢查設備內外,確認合格后由方可投入使用。
十七、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基本要求
①作業現場應統一指揮,有明確固定的指揮信號,以防作業混亂發生事故。作業現場裝卸搬運人員和機具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非裝卸搬運人員,均不準在作業現場逗留。
②對各種裝卸設備,必須制定具體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由經過操作訓練的專職人員操作,以防事故發生。
③在裝卸搬運危險品操作前,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有關規定,預先做好準備工作,認真細致地檢查裝卸搬運工具及操作設備。工作完畢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質必須清除,防止相互抵觸的物質引起化學反應。對操作過氧化劑物品的工具,必須清洗后方可使用。
④人力裝卸搬運時,應量力而行,配合協調,不可冒險違章操作。
⑤操作人員不準穿帶釘子的鞋。根據不同的危險特性,應分別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具。對有毒的腐蝕性物質更要注意,在操作一段時間后,應適當呼吸新鮮空氣,避免發生中毒事故。操作完畢后,應對防護用具進行清洗或消毒,保證人身安全。各種防護用品應有專人負責,專儲保管。
⑥裝卸危險品應輕搬輕放,防止撞擊摩擦、震動摔碰。液體鐵桶包裝卸垛,不宜用快速溜放辦法,防止包裝破損。對破損包裝可以修理的,必須移至安全地點,整修后再搬運,整修時不得使用可能發生火花的工具。
⑦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應及時清除干凈。對于掃起來的沒有利用價值的廢物,應采用合適的物理或化學方法處置,以確保安全。
⑧裝卸作業完畢后,應及時洗手、洗臉、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飲食、吸煙,并且必須保持現場空氣流通,防止沾染皮膚,黏膜等。如裝卸人員出現頭暈、頭痛等中毒現象,應按救護知識進行急救,嚴重者要立即送醫院治療。
⑨兩種性能相互抵觸的物質,不得同時裝卸。對怕熱、怕潮物質,裝卸時要采取隔熱、防潮措施。
(2)各類化學品搬運裝卸安全注意事項
①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儲存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的鋼瓶是壓力容器,裝卸搬運作業時,應用抬架或搬運車,防止撞擊、拖拉、摔落,不得溜坡滾動;搬運前應檢查鋼瓶閥門是否漏氣,搬運時不要把鋼瓶閥對準人身,注意防止鋼瓶安全帽跌落;裝卸有毒氣體鋼瓶時,應穿戴防毒用具;劇毒氣體鋼瓶要當心漏氣,防止吸人有毒氣體;搬運氧氣鋼瓶時,工作服和裝卸工具不得沾有油污;易燃氣體嚴禁接觸火種,在炎熱的季節搬運作業應安排在早晚陰涼時進行。
②易燃液體
其閃點低、汽化快、蒸氣壓力大,又容易和空氣混合成爆炸性的混合氣,在空氣中濃度達到一定范圍時,不僅火焰能導致起火燃燒或蒸氣爆炸,其他如火花、火星或發熱表面都能使其燃燒或爆炸。因此,在裝卸搬運作業中必須注意以下幾點:室內裝卸搬運作業前應先進行通風;搬運過程中不能使用黑色金屬工具,必須使用時應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裝卸機具應裝有防止產生火花的防護裝置;在裝卸搬運時必須輕拿輕放,嚴禁滾動、摩擦、拖拉;夏季運輸要安排在早晚陰涼時間進行,雨雪天作業要采取防滑措施;罐車運輸要有接地鏈。
③易燃固體
燃點低,對熱、撞擊、摩擦敏感,容易被外部火源點燃,而且燃燒迅速,并可能散發出有毒氣體。在裝卸搬運時除按易燃液體的要求處理外,其作業人員禁止穿帶鐵釘的鞋,不可與氧化劑、酸類物質共同搬運。搬運時散落在地面上和車廂內的粉末,要隨即抹擦干凈。裝運時要捆扎牢固,使其不搖晃。
④遇水燃燒物質
這類物品在相互作用時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放出大量的有毒氣體和熱量,由于反應迅速,反應時放出的氣體和熱量又多,放出來的可燃性氣體能迅速地在周圍空氣中達到爆炸極限,一旦遇明火或由于自燃就會引起爆炸,所以在搬運裝卸作業時要做到以下幾點。
注意防水、防潮,雨雪天沒有防雨設施不準作業;若有汗水應及時擦干,絕對不能直接接觸遇水燃燒物質;在裝卸搬運中不得翻滾、撞擊、摩擦、傾倒,必須做到輕拿輕放;電石桶搬運前預先放氣,使桶內乙
炔氣放盡,然后搬動;須兩人抬扛,嚴禁滾桶、重放、撞擊、摩擦,防止引起火花;工作人員必須站在桶身的側面,避免人身沖向電石桶面或底部,以防爆炸傷人;不得與其他類別危險化學品混裝混運。
⑤氧化劑
在裝運時除了注意以上規定外,應單獨裝運,不得與酸類、有機物及自燃、易燃、遇濕易燃的物品混裝混運,一般情況下氧化劑也不得與過氧化物配裝。
⑥毒害品及腐蝕物品
尤其是劇毒物品,少量進入人體或接觸皮膚,即能造成局部刺激或中毒,甚至死亡。腐蝕物品具有強烈腐蝕性,除對人體,動、植物體,纖維制品,金屬等能造成破壞外,甚至會引起燃燒、爆炸。裝卸搬運時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要嚴格檢查包裝容器是否符合規定,包裝必須完好;作業人員必須穿戴防護服、膠手套、膠圍裙、膠靴、防毒面具等;裝卸劇毒物品時要先通風、再作業,作業區要有良好的通風設施;劇毒物品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派專人押運;裝卸要平穩,輕拿輕放,嚴禁肩扛、背負、沖撞、摔碰,以防止包裝破損;嚴禁作業過程中飲食;作業完畢后必須更衣洗澡;防護用具必須清洗干凈后方能再用;裝卸現場應備有清水、蘇打水和稀醋酸等,以備急用;腐蝕物品裝載不宜過高;嚴禁架空堆放;壇裝腐蝕品運輸時,應套木架或鐵架。
十八、叉車操作規程
1、在良好的路面上,叉車的額定起重為2噸,在較差的道路條件下作業,起重量應適當降低,并降低行駛速度。
2、在裝載貨物時,應接貨物大小來調整貨叉的距離,貨物的重量應平均的由兩貨叉分搭,以免偏載或開動的貨物向一邊滑脫。貨叉插入貨堆后,叉壁應與貨物一面相接觸,然后門架后傾,將貨叉升起離地面200毫米左右再行駛。
3、嚴禁高速急轉穹行駛,起升或下降貨物等,起重架下絕對禁止有人。
4、在超過7°的坡度上運載貨物應使貨物在坡上的上方。運栽貨物行駛時不得作急剎車,以防貨物滑出。在搬運大體積貨物時,貨物擋著視線,叉車應倒車低速行駛。
5、嚴禁停車后讓發動機空轉而無人看管,更不允許將貨物吊于空中而駕駛員離開駕駛位置。
6、叉車在中途停車,發動機空轉時應后傾收回門架,當發動機停車后應使滑架下落,并前傾使貨叉著地。
7、在工作過程中,如果發現可疑的噪音或不正常的現象,必須立即停車檢查,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排除,在沒有排除故障前不得繼續作業。
8、工作一天后,應對燃油箱加油,這樣不謹可以驅出油箱內的潮氣,而且也能防止剎氣在夜間凝成的水珠溶于油液中。
9、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動用叉車。為了提高叉車的使用壽命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為保持叉車最佳運行狀態和各零部正常運轉,在使用過程中必須對本機器嚴格地進行定期保養。
10、每班出車前必須檢查以下各處:
①檢查燃油儲油量。
②檢查油管、水管、排氣管及各附件有無滲漏現象。
③檢查工作油箱的容量是否達到規定的容量。
④檢查車輪螺栓緊固程度及各輪胎氣壓是否達到規定值。
⑤檢查轉向及制動系統的靈活住和可靠性。
⑥檢查電氣線路是否有搭鐵,接頭是否有松動現象,喇叭、轉燈、制動燈及各儀表工作是否正常。以上準備工作完成后,才能開始工作。
十九、機修車間安全操作規程
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2、遵守各項管理制度,掌握各項設備操作規程。
3、禁火區內嚴禁吸煙。
4、保持車間作業場所環境衛生,地面干燥無油污,修理工用具有序放置。
5、工作時必須穿戴工作服、工作帽,穿工作鞋,如安全帽、口罩、手套等。嚴禁穿拖鞋上班。
6、在使用嶄子作業時,必須戴防護眼鏡,嚴禁在砂輪機上打磨大型工件。
7、檢修開始前,要充分了解被修理設備的工作狀況、及相關的工藝參數,承受壓力的設備不準帶壓修理。
8、電焊作業前檢查焊接用具是否完好,施工前要穿戴好防護用品,高空作業要戴好安全帶。
9、在易燃的地方焊接工作時,要有嚴格的防火措施,必須經過安全員同意方可工作。
10、焊接密閉容器、管子時應先開好放氣口,修補裝過油類物品的容器時,應充分清洗,并打開放氣口,確認安全后方可焊接。
11、在已使用過的容器需焊接時,必須查明容器內物品的安全檢查性能,嚴禁未查明前就動火焊接。
12、在容器內部焊接施工時,應注意通風,容器內油漆未干時,有可燃氣體揮發不準施工。
13、檢查、檢修容器內設施、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并持上《嚴禁合閘、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14、設備搬運、按裝、起重作業前應對起重設備、鋼絲繩、攬風繩、吊帶、吊鉤等各種吊具進行細致的安全性能檢查。
15、設備修理結束后,應開車試車運行,保證其運行可靠,并符合生產要求。
二十、化驗室安全操作規程
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2、上班前,必須穿戴好本崗位所領用的勞動保護用品,方可上崗操作。進入車間取樣必須穿戴安全帽.。分析有毒物質,必須戴好防毒面具。
3、遵守各項管理制度,掌握各項設備操作規程。
4、對化驗設備的保護裝置,如防火、防爆、防毒、通風、電氣、接地、安全裝置等,必須保持完好。
5、認真檢查恒溫箱、電爐、高溫爐、電氣儀器、接地等必須保持完好,如有異常檢查修復后,方可使用。
6、裝置化驗儀器,所用的玻璃棒二端必須圓滑,嚴禁使用有斷頭銳角的玻璃棒。
7、將玻璃或玻璃管、溫度計等插入瓶塞時,必須用清水潤滑,并用布包好,緩慢輕輕地插入,不準用力過猛,防止折斷傷手。
8、使用噴燈時,必須徐徐開啟,并立即點燃,火柴梗不準亂丟。
9、用電爐時,必須查清電源線路及開關,在安全情況下方可啟用,用畢要立即關閉電源。嚴禁周圍放有易燃物,防止漏電和燃燒。
10、不準將易燃物放入燒紅的高溫爐或其他火焰上。
11、用試管予熱溶液時,必須用試管夾夾住離管口三分之一的部位。加熱時必須將管口對著無人方向,將火焰自管內之溶液上部逐步移至底部,不準直接加熱底部。
12、用三角瓶煮沸溶液時,嚴禁拿著瓶聚然搖動,防止溶液噴出傷人。
13、低沸點易揮發的有機溶液及其他易揮發的溶液,熱天應放在低溫處,開瓶使用時要先用冷水冷卻,然后將瓶口對著無人方向開啟。
14、使用低沸點等有機溶液蒸發時,應放在水浴鍋上進行,不準用火直接加熱。抽提物質烘干時,必須將溶液蒸發干后,再放入烘箱內烘干。
15、濃硫酸稀釋時,應將硫酸慢慢倒入水中并及時攪動,嚴禁用水倒入硫酸內,防止濺出傷人。熱的硫酸必須待其冷卻后方可稀釋。
16、易燃易爆物品與有機物配合時,嚴禁加熱。使用氰化鹽藥品嚴禁同酸接觸。未知物品嚴禁冒然嘗味和使用。不明性質的兩種藥品嚴禁混合。一切藥品嚴禁亂倒。
17、分析人員必須了解掌握化學分析使用各類藥品的特征和基本知識,對禁忌藥品必須嚴格控制使用及妥善保管。化驗室所用試劑都應貼有標簽。儀器、藥劑和毒品的使用和保管要符合有關規定,防止發生事故。
18、嚴禁在化學分析室內動用明火和吸煙。不準將食物帶入分析室或進餐。
19、工作完畢,認真做好操作記錄和交接班記錄等手續,搞好環境衛生工作,關好窗門切斷電源,方可離去。
二十一、裝卸工安全操作規程
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2、遵守各項管理制度,掌握各項設備操作規程。
3、禁火區內嚴禁吸煙。
4、工作時必須穿戴好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口罩、手套等。
5、涉及危險化學品作業時應佩戴防護用品,并按規定的庫房存放。液體卸車、裝車發貨應杜絕滴漏。
6、鏟車搬運固體時,嚴禁固體堆上載人隨車同行。
7、在庫房內搬運固體時,2米及以上的碼堆不準在上面跨越,在搬運時應注意上方物品下墜傷人。
8、裝卸塑料容器包裝的物品應有足夠的防損措施。
9、大型車輛進入庫房場地,裝卸人員應正確引導車輛進入,防止損壞廠內設施。
10、先裝車,后卸車。聽從倉庫管理人員的安排,按指定區域堆貨,按指定批號發貨,裝卸貨物不得向車主收取任何費用。
11、對使用的工具進行保養維護,不得野蠻作業。
12、原材料卸車如三氯化鋁、氫氧化鉀、氯化亞銅等固體包裝物卸車時不準使用劃破包裝的工具,堆放要整齊,不能與原庫存混放。
13、裝卸工必須掌握熟知各種物品的裝卸堆放知識。
14、車輛尚未停妥,嚴禁在車上搬動物件。禁止行駛途中上下車,確保人身安全。
15、成品分類堆放整齊,分品標識,正確明顯。
16、成品出庫,裝車前先檢查車廂,應清潔、堆放整齊、易清點。外部不清潔的包裝不準裝車,裝車完畢,由庫管人員確認后,方可幫助駕駛員蓋好雨布。
二十二、倉庫安全操作規程
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2、遵守各項管理制度。
3、禁火區內嚴禁吸煙。
4、倉庫接材料需求計劃單后,立即核查庫存情況,決定是否購買或購買量。如需購買,開出訂購單,報材料員審核。
5、采購員根據訂購單認真審核并與主管領導溝通后,提交訂購單進行采購或通知供應商送貨。
6、采購員(供應商)在接單2天內必須按訂購單的要求將材料購回送到倉庫。
7、材料到倉庫后,倉管員必須嚴格按定單要求點數驗收、入庫、入帳。如不能確定驗收標準的材料,應及時通知采購員和車間主管到場驗收以確保材料有效。
8、材料進倉時,倉管員要按規定放好并及時通知車間主任到倉庫領材料。倉管員根據各車間開出的領料單的數量發貨給各工人并做好項目帳目。
安全操作規章制度15
一、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規定》、《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與使用管理規則》、《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并結合實際制定以下操作規程。要求全體員工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各種設施、設備的使用范圍和方法嚴格執行。為加強叉車操作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規程。
二、叉車安全操作規程:
1、人員管理
1.1、駕駛叉車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通過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的考核,取得特種操作證,并經公司同意后方能駕駛,嚴禁無證操作。
1.2、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得飲食、閑談、打手機和講對講機。
2、車輛檢查
2.1、叉車作業前后,應檢查外觀,加注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
2. 2、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性能。
2.3、檢查燈光、音響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2.4、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2.5、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
3、啟動管理
3.1、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防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3.2、氣壓式制動的車輛,制動氣壓表讀數必須達到規定值方可起步。
3.3、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
3.4、起步必須緩慢平穩起步。
4、行駛管理
4.1、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mm, 門架須后傾。
4.2、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阻物刮碰。載物行駛時,如貨叉升得太高,還會增加叉車總體重心高度,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4.3、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4.4、轉彎時,如附近有行人或車輛,應先出信號,并禁止高速急轉彎。高速急轉彎會導致車輛失去橫向穩定而傾翻。
4.5、內燃叉車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
4.6、非特殊情況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
4.7、載物行駛在超過7°和用高于一檔的速度上下坡時,非特殊情況不得使用制動器。
4.8、叉車在運行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4.9、叉車運行時,載荷必須處于不防礙行駛的最低位置,門架要適當后傾。除堆垛或裝車時,不得升高載荷。在搬運龐大物件時,物件擋住駕駛員的視線,此時應倒開叉車。
4.10、叉車由后輪控制轉向,所以必須時刻注意車后的擺幅,避免初學者駕駛時經常出現的轉彎過急現象。
4.11、禁止在坡道上轉彎,也不應橫跨坡道行駛。
5、裝卸管理
5.1、叉載物品時,應按需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物架,叉載的重量應符合載荷中心曲線標志牌的規定。
5.2、載物高度不得遮擋架駛員的視線。
5.3、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5.4、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墊木,以免碾壓物繃起傷人。
5.5、用貨叉叉貨時,貨叉應盡可能深地叉入載荷下面,還要注意貨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貨物或物件。應采用最小的門架后傾來穩定載荷,以免載荷后向后滑動。放下載荷時可使門架少量前傾,以便于安放載荷和抽出貨叉。
5.6、禁止高速叉取貨物和用叉頭向堅硬物體碰撞。
5.7、叉車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叉車上。
5.8、叉車叉物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周圍,以免貨物倒塌傷人。
5.9、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處墜落事故。
5.10、不準用制動慣性溜放物品。
5.11、禁止使用單叉作業。
5.12、禁止超載作業。
6、作業管理
6.1、嚴禁超載、偏載行駛。
6.2、裝卸貨物時,即貨叉承重開始至承重平穩以及相反的過程期間,必須啟動剎車。
6.3、作業速度要緩慢,嚴禁沖擊性的裝載貨物。
6.4、遵守“七不準”
6.4.1 不準將貨物升高做長距離行駛(高度大于500毫米)。
6.4.2 不準用貨叉挑翻貨盤和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
6.4.3 不準直接鏟運危險品。
6.4.4 不準用單貨叉作業。
6.4.5 不準利用慣性裝卸貨物。
6.4.6 不準用貨叉帶人作業,貨叉舉起后貨叉下嚴禁站人和進行維修工作。
6.4.7 不準用叉車去拖其他車,如確實需要叉車牽引,則需經過行政組主任同意。
6.5、停車后禁止將貨物懸于空中,卸貨后應先降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6.6、叉載物品時,貨物重量應平均分擔在兩貨叉上,貨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貨架。小件貨物應放入集物箱(板)內,防止掉落。叉車所載物品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如出現遮擋駕駛員視線時應倒車緩慢行駛,如遇上坡則不應倒車行駛,應有一人在旁指揮貨叉朝上前進。
6.7、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墊木(貨盤)和叉頭,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員。
6.8、叉車在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任何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車叉物升降時,貨叉范圍半徑1米內禁止有人。
6.9、搬運影響視線的貨物或易滑的貨物時,應倒車低速行駛。
6.10、運貨上貨柜車前,應先觀察貨柜車與發貨臺是否靠緊,貨車車輪是否按規定將三角木墊好,車廂里是否有人,估計貨車的承重能力和貨車與踏板的傾斜度,確認安全后再進行裝卸。
6.11、發現或損壞貨物、設施要如實上報。
6.12、為了保護駕駛人員,叉車裝備有頭頂保護裝置。駕駛人員的身體包括手和腳都應該在保護范圍之內
7、停車管理
7.1、盡量避免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則應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車輪拉緊手剎并熄火。停放時應將貨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緊后剎車,切斷電路,并不能停放在縱坡大于5%的路段上
7.2、不能將叉車停在緊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旁。
7.3、叉車暫時不使用時應關掉電源,拉剎車。
8、充電管理
8.1、使用充電器時,要選用與叉車配套的充電器,要輕拿輕放。
8.2、充完電后,應先關掉電源,再拉出充電器插頭,并將充電器掛好,嚴禁隨意放在地上。
9、維修保養
9.1、發現叉車有不正常現象,應當立即停車檢查。不能自己進行修理。
9.2、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維修、裝拆零部件。當有機械問題的時候,不能自行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應關掉叉車并告知機械修理人員。
9.3、嚴格按照公司的叉車保養、維修規程進行維保。
三、叉車安全操作規程技術:
1、叉裝物件時,被裝物件重量應在該機允許載荷范圍內。當物件重量不明時,應將該物件叉起離地100mm后檢查機械的穩定性,確認無超載現象后,方可運送。
2、叉裝時,物件應靠近起落架,其重心應在起落架中間,確認無誤,方可提升。
3、物件提升離地后,應將起落架后仰,方可行駛。
4、起步應平穩,變換前后方向時,應待機械停穩后方可進行。
5、叉車在轉彎、后退、狹窄通道、不平路面等情況下行駛時,或在交叉路口和接近貨物時,都應減速慢行。除緊急情況外,不宜使用緊急制動。
6、兩輛叉車同時裝卸一輛貨車時,應有專人指揮聯系,保證安全作業。
7、不得單叉作業和使用貨叉頂貨或拉貨。
8、叉車在叉取易碎品、貴重品或裝載不穩的貨物時,應采用安全繩加固,必要時,應有專人引導,方可行駛。
9、以內燃機為動力的叉車,進入倉庫作業時,應有良好的通風設施。嚴禁在易燃、易爆的倉庫內作業。
10、嚴禁貨叉上載人。駕駛室除規定的操作人員外,嚴禁其他任何人進入或在室外搭乘。
11、作業后,應將叉車停放在平坦、堅實的地方,使貨叉落至地面并將車輪制動住。
12、在車底下進行保養、檢修時,應將內燃機熄火、拉緊手制動器并將車輪揳牢。
13、車輛經修理后需要試車時,應由合格人員駕駛,車上不得載人、載物,當需在道路上試車時,應掛交通管理部門頒發的試車牌照。
14、在坡道上停放時,下坡停放應掛上倒檔,上坡停放掛上一檔,并應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緊輪胎。
四、電動堆高車、叉車裝卸堆垛時的注意事項
1、操作人員必須熟悉電動叉車的使用說明,穿戴適當的工作服、安全鞋等防護用品;
2、起重前了解貨物的重量,貨重不得超過電動叉車的額定起重量;
3、負責叉車的駕駛員不得允許未經認可的人駕駛叉車或站到貨叉及站臺上,除操作面外,其它三面嚴禁站人,以防貨物掉下來,造成傷害;
4、起重包裝貨物時應注意將貨物包扎牢固;
5、根據貨物尺寸大小,調整貨叉間距,使貨物均勻分布在兩叉之間,避免偏載;
6、貨物插入貨堆門架時應前傾,貨物裝入貨叉后,門架應后傾,使貨物緊靠叉壁,并盡可能將貨物降低,然后才能行駛;
7、升降貨物時一般是在垂直位置進行;
8、在進行人工裝卸時,為了保證貨叉穩定必須使用手制動;
9、駕駛員駕駛時應盡量避免突然停車及快速換速行駛。
10、當電動叉車貨叉處于上部位置時,禁止移動叉車,只有在拾起或放下載荷時,才允許這樣操作。載貨行駛時貨叉離地的最大高度不得超過300mm。 即行走與提升不允許同時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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