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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工會工作規章制度

時間:2024-12-20 18:24:59 飛宇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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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工會工作規章制度(精選11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工會工作規章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工會工作規章制度(精選11篇)

  學校工會工作規章制度 1

  為更好地規范工會工作,進一步推進學校民主政治建設,構建和諧校園,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1、教職工代表大會是我校工會的權利機構,工會委員會受教職工代表大會的領導;

  2、教職工代表大會須有全體會員的三分之二以上會員出席,方可召開;

  3、教職工代表大會主要審議和批準校工會委員的工作報告,討論并審議學校的重大事項,選舉產生校工會委員(校工會主席、女職委員、經費委員);

  4、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工會委員(主要是校工會主席)主持校工會的日常工作。教職工代表大會一般每學年召開兩次。

  二、工會委員工作制度

  1、工會委員(主要是校工會主席)主持校工會的日常工作,各委員之間實行分工負責制;

  2、工會重大問題要經過集體討論(先委員間討論,再與校辦討論),實行民主集中制;

  3、工會委員的工作實行定期碰頭制度,委員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

  4、工會主席全面負責工會工作。應當做好日常的組織發展(吸收會員、小組劃分等),抓好組織建設(工會積極分子的管理、教工之家的建設等),要關心會員的生活、福利,做好生活困難會員的情況調查,負責提出補助的建議,報校辦同意后,按規定實施;

  5、經審委員應當做好工會經費的審查、監督工作,嚴格按財務制度辦事,應針對學校的工作特點,做好活躍教職工文體生活的工作;

  6、女職委員主要職責是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作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7、各委員分工不分家,遇臨時或重大工作要齊心協力,群策群力做好工會工作。

  三、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一)、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保障教職工的民主權利,增強教職工主人翁責任感,發揮工作積極性,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作好本職工作。

  (二)、主要工作內容:

  1、做好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各項組織工作和群眾工作;

  2、不斷完善工會民主管理工作的有關制度;

  3、努力提高工會的民主管理水平;

  4、認真引導,充分動員會員參與學校民主評議工作;

  5、配合行政做好保障職工福利的工作,依法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努力為教職工排憂解難;

  6、經常開展民主管理活動,聽取會員意見,吸收合理化建議。

  四、財務管理制度

  1、認真執行有關財務制度,嚴格遵守各項財經紀律(如:開支標準、范圍;經費分成比例、上解等);

  2、廉潔奉公、遵守制度,用好和管好工會的資金和財產;

  3、會計、出納分設,嚴格按照一支筆審批制度和會計稽核制度;

  4、按時撥交工會經費,并按規定的統計基數足額計提和上解。按時足額收交工會經費;

  5、工會各類報表報送及時、準確、完整、真實;

  6、財務檔案統一管理。每年書面總結財務收支情況如實公布,接受會員監督。

  五、工會信息工作制度

  1、工會信息工作是聯系黨和廣大會員的橋梁和紐帶,是傳輸各類信息的重要陣地;

  2、工會信息必須做到“五必報”:重大、重要工作安排必報;重大活動、全校性活動必報;重大突發性事件必報;關系會員切身利益的信息必報;會員的思想動態必報;

  3、做好必報信息的保存,積累信息資料,經常分析,充分發揮信息資料的使用價值。

  六、家訪慰問制度

  1、工會家訪的目的是了解掌握會員情況,幫助會員解決困難和問題;

  2、工會會員生活中有重大事情應做到“五必訪”:會員退休離會必訪;退休教師、會員生病住院必訪;會員生育必訪;會員家庭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有喪事必訪;會員有家庭糾紛必訪;

  3、會員生病住院,行政、工會送慰問金約300元整,會員大病酌情處理;

  4、會員家庭直系親屬有喪事,行政、工會送慰問金300元(不含花圈、黑紗);

  5、退休教師每年行政、工會委員上門慰問一次。

  七、生活補助制度

  (一)、補助對象及原則:

  1、生活確系困難的會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區最底收入線以下),原則上一年(春節期間)補助一次;

  2、特殊情況,報校領導或上級工會,經請示后再決定補助;

  (二)、補助方式:

  1、必須由本人按補助規定向行政、工會提出報告或申請;

  2、實施補助須經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提出意見后,報校領導或上級工會審批;

  3、補助金額發放必須由補助對象簽字領取。

  八、活動制度

  1、利用星期六工會活動時間或課余時間,有組織有紀律地開展有意義的文娛體育活動,豐富會員的文化生活;

  2、會員參加區工會組織的文體活動得獎者,行政工會給予相應獎勵;

  3、每學年教工的娛樂活動不少于兩次。對參與者和獲勝者給予相應的紀念品和獎品;

  4、退休教師每年(重陽節或元旦)組織一次活動。

  九、工會學習制度

  1、工會工作人員要積極參加學校的政治學習活動,努力提高思想覺悟和理論水平;

  2、工會工作人員要自覺學習專業知識和科學文化知識,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3、學習的主要內容:黨的方針政策、時事政治、上級工會與校黨政文件、指示、通報、簡報,有關業務工作方面的教材,書報刊雜志等。

  學校工會工作規章制度 2

  工會在黨支部領導下,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全心全意依靠教職工,調動廣教職工積極性與創造性,增加教職工凝聚力與向心力,搞好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根據各個階段的不同任務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對教職工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教育,、法制、紀律教育及科學、文化、技術教育,提高教職工思想、文化、業務素質,調動教工的積極性,完成上級工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二、定期召開教代會,做好教代會的組織工作,充分發揮教代會作用,增強教職工參與管理、監督意識,履行主人翁權利和義務,積極提合理化建議,推進學校教育教學的提高和發展。教職工會閉幕之后,對會作出決定、決議,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三、為了保證校長負責制順利推行,每學期發動教職工對學校重工作考核方案等有關問題獻計獻策活動,鼓勵教職工對學校工作參政議政。

  四、豐富教職工業余文體生活,開展各項群眾性文體活動。每學期組織開展一至二次文體活動,積極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五、關心教職工生活福利,及時映教工的意見和要求,溝通學校干群關系,協助學校做好離退休教工的服務工作。

  六、教工活動室定期開放,安排專人值班,保管好活動用品,定期向黨支部和上級工會匯報工作。

  七、配合學校行政做好校務公開日常工作,協助學校做好計劃生育、教工的糾紛調解及其他臨時性工作。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

  學校工會工作規章制度 3

  為更好地規范工會工作,進一步推進學校民主政治建設,構建和諧校園,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工會應按期換屆選舉,及時做好新會員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工會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學習有關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學校工會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負責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的決議和市教育工會的決定,主持學校工會的日常工作;對學校重大問題提出工會委員會經集體討論的建議;自覺接受學校黨組織的.領導,每年至少2次向學校黨組織匯報工作,遇到重大問題應及時匯報。

  三、建立健全工會各項工作制度,及時制定學校工會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相關活動,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落實、有總結。

  四、做好教代會的日常工作,檢查、督促教代會決議的執行;定期組織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實施民主監督。

  五、對教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師職業道德教育,組織教職工開展教育教學競賽、教育教學改革創新、學習考察及文藝、體育活動;協助學校做好評先評優等工作。

  六、監督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下發的文件規定和要求的貫徹落實。協助和督促學校行政方面做好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工作,辦好教職工集體福利事業,改善教職工生活;關心教職工身心健康,每兩年組織全體教職工體檢一次。

  七、與學校行政組織建立聯系制度,參與協調勞動關系和調節勞動爭議,協商解決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問題。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管理好工會財產,定期向教職工公布,接受市教育工會和本校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監督。

  九、做好工會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十、學校工會工作考核與學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結合進行。

  為了加強學校工會工作的管理,使其工會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規范化,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職能作用,推動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工會工作制度。

  ⒈根據上級工會委員會的安排布置,在學校黨支部的領導下,一般三年一次換屆改選工會委員會,并上報縣教育工會審批備案。

  ⒉凡正式教職工均要入會,并填寫會員入會登記表,不愿入會者,其后果自負。每學年初辦理一次調出或調入會員入會與離會手續。

  ⒊工會委員與工會組長,必須分工負責,相互協作。每學期一次檢查考核,并與獎懲掛鉤。

  ⒋堅持每期召開一次工會會員大會,每季度一次工會委員會,每月一次工會小組活動。

  ⒌經常了解會員思想動態,定期開展會員喜聞樂見的宣傳教育活動,加強會員法制教育與師德建設,認真組織會員學習教育教學及管理知識,不斷提高會員的思想政治素質。

  ⒍利用星期六工會活動時間或課余時間,有組織有紀律地開展有意義的文娛體育活動,豐富會員的文化生活。

  ⒎關心會員生活與疾苦,凡會員的婚、嫁、娶主動關心,喪、病災要尉問。對特困家庭教職工要給予適當資助。

  ⒏積極參與學校民主管理,經常收集、反映教職工對學校管理工作的意見與建議,組織教職工每期或每年召開一次教職工大會,審議學校發展規劃、工作計劃、規章制度、獎懲辦法、財務收支等重大事項。

  ⒐建立校務公開制度,實施民主監督,維護教職工的民主權利與物質權利。

  ⒑建立定期民主評議領導干部制度,組織教職工每年評議一次學校領導干部,評議結果作為對干部進行獎懲、任免依據之一。

  ⒒協助地主黨政、執法機關、學校行政查處侵犯學校與教師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事件,維護學校與教職工的正當權益。

  ⒓配合當地有關部門,幫助農村教職工家屬扶貧致富,出點子,找門路,進行科技扶貧宣傳,幫助教職工下崗家屬再就業。

  ⒔遵守財經紀律制度,嚴格管理工會經費,做到賬據齊全,收支合理,定期公布賬目。

  ⒕正確處理工會與黨支部、行政的關系,協調學校內部矛盾,監督并支持學校行政工作。

  ⒖有專用的工會活動室,以及學習、文娛、體育等設施、器材,并有專人管理,為工會工作提供良好的物質條件。

  ⒗每個工會會員,必須按有關規定,按期繳納會費。

  學校工會工作規章制度 4

  教育工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教職工自愿結合的工人階級群眾組織,是我國政治體制中一個相對獨立的社會政治團體,是代表教育界的特殊產業工會。

  一、學校工會在校黨委和市教育工會的領導下,在校長負責制體制下,依照法律和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切實履行“維護、建設、參與、教育”四項職能。

  二、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令、加強學校兩個文明建設,推進學校的改革和發展。開展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為人師表活動,提高教職工素質。

  三、健全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不斷推進學校民主建設,認真負責地做好教職工代表大會召開前的準備和閉會期間的日常工作,落實教代會的各項職權。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民主管理制度。

  四、密切同廣大教工的'聯系,傾聽群眾的呼聲,關心群眾的疾苦,了解群眾的意愿和要求,及時正確地向上級組織反映情況,并督促有關部門認真答復,妥善解決。同時引導教職工自覺做到個人利益服從國家利益、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眼前利益服從長遠利益。做到自上而下的工作和自下而上的工作的正確結合,真正成為黨與群眾聯系的橋梁和紐帶。

  五、從實際出發,根據需要和可能,積極做好教職工生活福利工作。

  六、堅持“業余、自愿”原則,開展健康、有益、小型多樣的群眾性文娛體育活動,辦好“教工之家”,堅持“勤儉節約”原則,做到少花錢,多辦事,求實效。

  七、做好女教職工工作。教育她們“自尊、自信、自主、自強”,激勵她們奮發上進,在教育和教學改革中發揮積極作用。組織女教工積極參加學校民主管理活動,維護女教工的合法權益,協助行政做好女教工的勞動保護和計劃生育工作。

  八、切實關心青年教工的工作、學習和生活,促進他們盡快成長,動員和組織他們積極參加學校的改革和發展,為學校繁榮爭做貢獻。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管理好有關設施器材。

  十、搞好工會自身建設、堅持工會群眾化、民主化。搞活工會小組工作。用吸引疏導的方式在會員中開展教育活動。培訓工會干部,提高工會干部素質,全心全意為教職工服務,做好新會員的接收工作和工會基本知識教育。關心離退休人員。

  學校工會工作規章制度 5

  為了使黨支部更好的密切聯系群眾、深入群眾,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為使學校更加全面的開展民主管理,校務公開。使校工會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我校制定黨、政、工聯席會議制度。

  一、黨政領導重視、支持工會工作,工會應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協助黨政加強教職工政治、業務學習,做好民族團結及穩定工作。

  二、在學校重大事件決策的會議,必須有工會參與。

  三、工會要及時向黨政反映教職工意見、或思想傾向。

  四、在召開教代會前,必須先召開黨政工聯系會議。

  五、每年召開聯系會議不少于2次,并做好會議記錄。

  六、教代會會議所提交的`提議,要經過黨政工聯系會議研究落實。

  七、此制度若有不足之處,將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斷完善。

  八、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學校工會工作規章制度 6

  一、工會經費由工會獨立管理,并開設工會專用銀行帳戶。

  二、設置工會財務,對工會經費的收支和帳目進行具體管理。

  三、工會財務按規定收繳和上繳工會經費,按要求編制各項財務報表。

  四、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主席審批。

  五、工會經費開支,必須堅持少花錢、多辦事,最大限度量入為出的原則。

  六、年初有預算,年終有決算。

  七、每年年終向工會經費審查小組通報工會經費收支情況。

  八、工會經費審查小組,可隨時對工會經費收支情況進行監督。

  九、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學校工會工作規章制度 7

  工會充分發揮學校工會這一群眾組織的作用,調動廣教職工積極性與創造性,增強教職工的凝聚力與向心力,搞好管理,特制定學校工會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1、工會在黨支部領導下,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教職員工認真學習有關理論。

  2、根據各個時期的不同任務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搞好宣傳,做好教工的思想工作,調動教工的.積極性,完成上級工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3、定期召開教代會,做好教代會的組織工作,充分發揮教代會作用,增強教職工參與管理、監督意識,履行主人翁權利和義務,推進學校教育教學和發展。

  4、定期對辦公室紀律、衛生進行檢查。

  5、豐富教職工業余文體生活,開展各項群眾性文體活動。每學期組織開展一次文體比賽活動,積極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6、關心教職工生活福利,及時映教工的意見和要求。

  7、定期對教師進行考勤:教師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1天內臨時病事假跟校長請假,如校長不在學校,要跟副校長請假;病事假在17天之內的由學校準假,超過7天則向教育局請假。

  8、定期召開工會員會,總結交流經驗,定期向黨支部和上級工會匯報工作。

  9、學校助教師的雙方父母及子女的婚喪嫁娶、升學、參辦理相關事宜。

  10、婚假: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4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11、喪假:根據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以及死亡后,職工可請喪假料理喪事。

  (1)假期: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

  (2)路程假: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3)工資待遇:工資照發,車船費自理。

  12、子女升學準假一天,子女結婚,父母可以請假三天。

  13、協助學校做好教工的糾紛調解工作及其他臨時性工作。

  學校工會工作規章制度 8

  為更好地規范我校工會工作,進一步推進學校建設,構建和諧校園,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管理和監督的權利,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工會應按期換屆,及時做好新會員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工會員會全體員會議,學習有關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研究布置工作,健全制度,正常生活。

  二、學校工會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負責執行會員代表會或會員會的決議和市教育工會的決定,主持學校工會的日常工作;對學校重問題提出工會員會經集體討論的建議;自覺接受學校黨組織的'領導,每年至少2次向學校黨組織匯報工作,遇到重問題應及時匯報。

  三、建立健全工會各項工作制度,及時制定學校工會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相關活動,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落實、有總結。

  四、做好教代會的日常工作,檢查、督促教代會決議的執行;定期組織召開教職工代表會,通過教職工代表會和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管理,實施監督。

  五、對教職工進行思想教育和教師職業道德教育,組織教職工開展教育教學競賽、教育教學創新、學習考察及文藝、體育活動;協助學校做好評先評優等工作。

  六、監督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下發的文件規定和要求的貫徹落實。協助和督促學校行政方面做好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工作。

  七、關心教職工身心健康,改善教職工生活。工會要時刻關心教職工疾苦,慰問教職工的冷暖:在職或離、退休教職工及其配偶生病住院治療,工會組織并代表學校進行慰問。

  八、與學校行政組織建立聯系制度,參與協調勞動關系和調節勞動爭議,協商解決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問題。

  九、認真完成校黨支部和上級工會交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任務。

  十、做好工會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學校工會工作規章制度 9

  第一章總則

  1、為規范工會活動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工會經費及其他資金的使用效益,使工會在學校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中更好地擔負起自身的各項基本職責。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區教育工會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工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學校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是在工會主席的直接領導下,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依法理財,規范操作,確保工會經費運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會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

  3、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工會事業資金,合理編制工會預算,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資源,保證工會事業活動經費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4、工會財務管理原則:堅持依法理財原則,堅持民主管理原則,堅持工會主席負責制原則,堅持手續完備原則,堅持勤儉節約原則,堅持預算管理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5、工會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體制,財務經常性收支實行由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制。中學工會主席的審批權限為1000元,超出權限金額及其他工會重大決策、重大投資事項,需工會委員會討論同意后報請主管校領導和上級工會審批后,方可執行。

  6、工會必需設置獨立會計賬戶,配備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的人員擔任財會工作,原則上應持證上崗,會計、出納、經審不能由同一人擔任,認真履行工會財務管理職責。

  第三章工會預算管理

  7、工會編制預算是在分析上年預決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根據工會本年度的工作規劃、任務及重大活動項目,合理、全面的編制工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8、工會預算編制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的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勤儉節約的原則。

  9、制訂工會年度預算應由學校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后共同審定。

  10、調整預算,如遇特殊情況急需追加預算時,經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報學校分管領導,同時上報區教育工會審核批準后方可追加。

  11、工會財務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四章工會收入管理

  12、會費收入,是核算工會會員每月按本人工資的0.5%向工會組織繳納的會員費。學校工會每月按照行政轉來的'會費數額入賬,工會用以開展各項工會會員活動項目,不得用于其他。

  13、撥交經費收入,是核算學校行政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的,按學校每月工資總額的2%,撥付給工會。其中,40%上繳上級工會,60%用于本級工會活動開支。

  14、上級補助收入,是核算上級工會撥入的指定項目收入,如建設“教工之家”,購買文體設備等項目內容,基層學校工會應積極爭取上級工會的支持和幫助。

  15、行政補助收入,是核算學校行政給予工會的補助款。包括基建、維修、幫困、教師暑期休養活動等項目,做到專款專用,落到實處。

  16、其他收入,是核算上述規定以外的各項收入。如投資收益、捐贈收入、利息收入等。其他各種收費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各種收費標準、范圍,并使用規定的合法票據。

  第五章工會支出管理

  17、會員活動費,是核算工會開展群眾性的活動和會員特殊困難補助的費用。在使用上,要進一步做到面向廣大會員,不能用于職工福利補貼。會費使用原則上應合理安排,做到當年會費用于當年活動,實現無赤字,無結余。

  18、職工活動費,是核算工會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的費用。按照工會有關制度的規定,嚴格掌握發放標準和范圍,對發放的有關紀念品等應予以登記造冊及簽收。

  19、工會業務費,是核算工會用于履行工會職能、加強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工作等方面的費用,主要由工會干部培訓費用,工代會、經審會等各項會議費,工會干部探望病人、幫困補助以及其他專項費用構成。工會應掌握困難職工的具體情況,把工會對困難教職工的關心和照顧落實到位,同時掌握好幫困政策和補助標準,做好凝聚力工程。

  20、其他支出,是核算工會其他活動的支出。

  第六章現金與支票的管理

  21、嚴格遵守《現金管理條例》。執行銀行核定的現金庫存限額按規定控制庫存現金,保證支付不超限額。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月末賬面使之余額與銀行賬戶對賬單進行核對,使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的余額按規定調節后相符。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有關人員及時處理。

  22、控制不合理的現金支出。超過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須使用支票,無特殊理由,原則上不予以使用現金。

  23、支付現金時,必須由收款人本人簽字,原則上杜絕代領現金支付方式。

  24、工會組織會員外出活動,如確需備用現金時,必須經工會主席批準后,辦理借款手續,在活動結束一周內辦完結算手續。

  25、領用支票時,須經工會主席同意后,方可將支票交給經辦人員。

  26、財務人員應將支付的支票、收款單位、金額填寫齊全。有效收據蓋有單位財務章必須與支票填寫的收款單位名稱完全一致,否則拒付該款。

  第七章財務稽核管理

  27、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的要求,學校工會財務應設立會計、出納崗位,并明確崗位職責:

  出納員職責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審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憑證,經工會主席審批后,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對于重大開支項目,必須經學校工會委員會集體審核簽章。

  (2)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規定期限和報銷期限,并由領用支票人簽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轉賬支票,要及時收回注銷。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它單位或個人簽發,對于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4)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對于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要保守保險柜密碼的秘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交他人。

  (5)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納一人保管。

  (6)對于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薄登記,認真辦理領用注銷手續。

  (7)出納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根據記賬憑證分別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并結出余額。現金的賬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對于未到賬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白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8)出納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薄的登記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會計職責

  (1)制定本單位各項會計制度,并監督貫徹執行。

  (2)定期分析工會經費預算完成情況,收、管、用好工會經費,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3)會計人員對出納員交來的記賬憑證上的業務摘要、金額、張數、日期等內容進行審核,上述內容若有一項登記差錯,退回出納人員重新填制。

  (4)會計人員根據正確的記賬憑證登記“基層工會經費收支日記總賬”(賬表聯用報告表),同時與出納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也應該對相符。

  (5)會計人員應當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實地盤點庫存現金時,出納人員必須在場,盤點結果應與庫存日記賬相符。

  (6)會計人員應當每月對銀行存款余額進行賬單核對。如余額不符,必須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核對相符。如余額調節后仍不相符,應進一步查明原因,確定有無違反銀行結算管理制度的問題。

  (7)審查或參與擬訂各項經費預、決算計劃。負責向上級工會、學校領導和職代會報告工會財務狀況、提供相關會計資料。

  28、經審員每季對會計報表進行審查。

  29、會計、出納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工會主席財務印章由專人保管。

  30、基層工會主席應對報送的財務報表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章財務檔案管理

  31、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加強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更好發揮會計檔案作用,認真落實財務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32、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薄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因此,凡是記錄和反映學校工會經濟活動,經過會計核算的各種憑證,賬薄和報表均屬會計檔案范圍。

  33、會計人員要按照國家和上級關于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對本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財務計劃,單價預算和重要的經濟合同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送交校檔案室保管,防止丟失。同時和各種資料均要按會計檔案要求保管年限為十五年,到期按檔案銷毀要求操作處理。

  34、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學校工會主席及會計主管人員同意,批準后要詳細登記調閱的檔案名稱,調閱日期,調閱人員的姓名、單位,調閱理由,歸還日期。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要復制的要經學校領導同意。

  35、合并、撤消單位的會計檔案,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移交給并入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指定的其他單位接收保管,并由交接雙方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第九章財務監督

  36、工會財務管理應嚴格執行學校工會制定的內部控制制度,自覺接受學校工會經審員的定期審查自覺維護財經紀律,保障工會經費正常使用。

  37、工會可以按照規定程序提請學校行政領導和上級工會對本級財務的審計監督。

  38、建立健全工會主席離任審計制度。

  第十章附則

  39、本制度與上級部門的制度有矛盾時,以上級部門的制度為準。

  40、本制度由學校工會負責解釋,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工會工作規章制度 10

  第一章

  第一條為了規范工會活動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工會經費的使用效益,使工會在學校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中,更好地擔負起自身的各項基本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工會會計制度》以及中華全國總工會、江蘇省總工會等部門頒布的相關條例,結合學校工會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是在工會主席的直接領導下,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依法理財,規范操作,確保工會經費運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會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

  第三條工會財務管理原則:堅持經費獨立原則,堅持民主管理原則,堅持勤儉節約原則,堅持預算管理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

  第四條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根據經費收入編制工會年度預算,依法組織收入;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績效;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流失,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五條工會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體制,財務經常性收支實行由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制。工會重大經濟事項須報請主管校領導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六條學校工會財務由學校財務部代管,設置獨立會計賬戶,實行獨立核算。配備專職財會人員,財會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工作崗位相適應的資格和能力。會計、出納、審核不能由同一人擔任,要分工明確,各負其責。財務管理接受學校審計部、財務部監督。

  第二章預決算管理

  第七條工會編制預算是在分析以前年度預決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根據本年度的工作規劃、任務編制工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工會預決算應報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核批準,報校長辦公會通過后執行。

  第八條工會預算編制必須堅持“量入為出,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把主要資金用于維護教職工權益。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的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和厲行節約的原則。

  第九條嚴格執行預算管理,維護預算的嚴肅性。各項支出應在年初納入工會工作計劃中,在預算執行過程中,調整年度預算須經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核批準。預留機動經費下撥須工會主席、工會分管校領導、財務分管校領導審批后辦理。

  第十條預算按照項目管理,以各分工會(各部門)設立活動經費項目,學校按支出類別設置經費項目,按照年度預算管理要求執行,年末項目預算指標收回。年終要及時、實事求是的編報財務決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一條收入是指工會依法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所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二條工會收入包括:會費收入、撥繳經費收入、上級工會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等。

  第十三條工會各項收入應全額納入工會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接受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上級工會以及相關部門的審查、監督。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四條支出是指工會為開展業務工作和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資金損耗和損失。

  第十五條支出按照功能分為: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業務支出、資本性支出、事業支出、其他支出。

  第十六條工會經費使用堅持預算管理原則,所有費用均應納入預算并嚴格按照預算執行,沒有預算的不得開支,嚴格執行工會經費的開支范圍和標準。

  第十七條工會經費必須堅持為教職工服務的原則,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費用;不得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第十八條工會經費嚴格執行審批制,單筆報銷票據金額低于5萬元,項目負責人、分工會主席、工會主席審簽后辦理結算;單筆報銷票據金額超過5萬元(含5萬元)以上,須經分管校領導審批,屬于南京審計大學大額資金使用辦法規定的履行大額資金審批程序。

  報銷經辦人、審批人為同一人時,須分管校領導審批。

  第十九條工會經費的報銷應做到原始票據真實有效,手續齊全,報銷票據堅持有經手人、審簽人的簽字制度,原始票據不符合規定的不能報銷。

  第二十條根據學校銀行結算業務需要,原則上通過公務卡或對公轉賬方式辦理業務,報銷時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結算,一般不使用現金支付結算,特殊情況提前聯系財務部辦理現金取款業務。

  第五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資產是指工會擁有和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

  第二十二條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應收款項、借出款、庫存物品、投資等。

  第二十三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固定資產一般可按以下類別進行分類、編號、登記和管理:

  1、房屋及構筑物;

  2、專用設備;

  3、通用設備;

  4、文物和陳列品;

  5、圖書、檔案;

  6、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第二十四條嚴格貨幣資金管理,不準公款私存,不準挪用現金,不準以借據或白條抵庫,保留賬外賬;不準利用賬戶為他人套取現金;不準編報假用途,套取單位現金。

  第二十五條定期進行銀行對賬,嚴禁簽發空白支票,執行現金庫存管理,按照現金管理有關規定支出,各項支出均應通過銀行進行結算,無特殊理由,原則上不予以使用現金。發放需要領取人本人簽字。

  第二十六條應收及暫付款的管理所有暫存、應付款應及時清理,所有暫付款,必須辦理借款手續,會計人員依據用途進行支付,經辦人員應在活動結束后及時辦完結算手續。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的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使用單位負責”的'管理體制,資產的采購、入庫、使用、報廢等按照南京審計大學采購和資產管理固定執行,納入學校資產統一管理。

  第六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二十八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凡是記錄和反映學校工會經濟活動,經過會計核算的各種憑證,賬簿和報表均屬會計檔案范圍。

  第二十九條會計人員按照國家和上級關于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要求,對本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財務計劃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送校檔案室保管,防止丟失損壞。各種資料均要求保管年限為15年和30年,到期按檔案銷毀要求操作處理。

  第三十條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工會主席和財務部負責人同意,批準后要詳細登記調閱檔案的名稱、調閱日期、調閱人員的姓名、單位,調閱的理由、歸還的日期,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

  第三十一條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1、整理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冊、會計報表等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資料;

  2、編制移交清冊,列明移交的資料、物品等內容;

  3、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

  4、會計移交雙方就移交情況做出確認簽字或蓋章,交出人員必須對移交的遺留問題作出書面說明;接替人員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賬簿,不另立新賬,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第七章財務監督

  第三十二條工會應嚴格執行以下“八不準”:

  1、不準使用工會經費請客送禮;

  2、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濫發獎金、津貼、補貼;

  3、不準使用工會經費從事高消費娛樂和健身活動;

  4、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小金庫;

  5、不準將工會賬戶并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6、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7、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者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8、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工會財務管理應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自覺接受上級工會和同級工會經審委員會的監督審查,自覺維護財經紀律,保障工會經費正常使用。

  第三十四條財務人員有權且應當按照《會計法》及其他財務規章制度行使財務監督權。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由南京審計學院工會委員會和財務部負責解釋。

  學校工會工作規章制度 11

  根據《工會法》和上級工會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會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一、認真做好年度預算、決算工作,財務室應依有關規定負責編制、匯總預算草案,按時提交經費審查員會審核,經主席批準后上報市教育工會。

  二、各部室、社團必須嚴格按照年度預算內的金額開展活動,根據活動內容使用經費。經費使用超出預算、超出使用范圍的均不予報銷。各帳戶年終結余的經費轉入下年度使用。

  三、工會經費支付報銷執行主席一支筆審批制度,一事一報。支付憑證報銷有經辦人、部室或社團負責人簽字后(外聘人員的工資、指導費、勞務費等必須由當事人簽收),經主席審批方可報銷。

  四、各部門工會會費的使用,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并經部門工會經辦人和部門工會主席簽字方可使用;數額較的須經部門工會員會(或工會小組)集體討論通過后方可使用。

  五、主席基金、愛心基金和解困互助金的使用,必須符合有關審核程序,并須得到主席的審核批準。根據學校“三重一”的有關規定,凡預算外1000元以上的支出,須經專職主席會議集體討論通過后方可執行。

  六、工會開展各種事業活動,按規定所需的獎品、紀念品、獎勵費用等必須嚴格控制標準,發放物品的`數量與范圍由專職主席會議審定,發放價值較的物品,必須造冊簽收。

  七、確因工作原因需事先領用支票或現金,應填寫借款單,并經主席審批。現金數額較的應提前三天預約,使用完畢后及時與財務室結算,時限一般不超過一周。

  八、依法向有關部門收繳工會經費,并按時足額上繳上級工會。本細則經主席會議討論通過后生效,經審會及財務人員對本細則的實施有監督責任。在實施過程中,本細則可根據實際情況和上海市教育工會的有關規定作相應的修改和調整,使其不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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