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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規章制度

時間:2022-04-29 09:57:09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規章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規章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安全規章制度

安全規章制度1

  一、工作總目標

  學習貫徹執行,教育部頒發的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及學校有關安全工作的規律,建立領導在教師之間的各種安全規章制度,健全班主任與副班主任之間的安全工作組織機構,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簽訂安全目標工作,責任書,做到各項到位,責任到位。經常向家長、學生(工廠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內容要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產安全)和防中毒、防傳染病、防盜竊、防爆炸、防侵害、防突發性事故為重點,加強法制教育。自防自救教育與防火防災教育,食品衛生與健康教育等,增強廣大師生員工的防范意識,提前消除事故隱患,提高自我保護和自救能力。

  二、具體工作和措施

  要定期分析學校的事故隱患,加強研究,即時處理有關問題,把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1、建立健全領導機構和有關規章制度,層層落實責任,各項部門安排專門管理人員,堅持“一日三講”制、“一日三查”制,加強學校封閉式管理。加強值班、值日教師的管理。

  2、要定期對實驗室、儀器室等易然、易爆物品進行全面檢查,以及電教室、各班級、辦公室進行全面檢查,加強安全管理。

  3、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預防和以外事故的發生(1—3年級禁止騎自行車,違反規定結果自負),1—3年級學生放學回家時應在班主任帶領下學生排隊出大門,以及指定接送地點。

  4、加強上課安全,完善其制度。特別是加強體育課(課外活動)教師的安全上課意識,不許隨意提前上下課,課內不準離開崗位。

  5、要加強學值班,值宿工作,強化值班人員們的責任意識,嚴格遵守值班、值宿工作制度,嚴禁社會閑朵人員隨意進入學校、班級。(值班教員保證一天5次以上巡學校任務,并及時記錄出入人員,值宿人員2人,保證晚上下班2小時的輪流巡管理)。

  6、后勤人員要加強校園校舍安全檢查(電水、暖氣、體育設施等),嚴格把好維修校舍確保校舍維修的質量,全面消除和杜絕學校危房。

  7、全體教師要重視食品衛生工作,有人專管。堅持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嚴把食品、藥品質量關,不得向無衛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購進課間餐、營養午餐食品,不容許過期,變質食品進入校園,防止食物、藥物中毒和傳染病和各類突發事件、事故的發生。

  8、學校少先隊要積極配合學校值班、值日教師和公安、綜合治理部門,搞好學校治安工作打擊各類擾亂學校秩序的犯罪活動和學校安全、學生安全工作,積極參與封閉式管理活動。并且利用校園媒體宣傳安全工作,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工作。

  9、嚴格執行大型活動審批制度,凡是組織學生到外地參賽或集會、娛樂活動、野游、社會實踐活動、考察等活動的必須經校長批準,并制定有關安全防范措施,做到組織管理無疏漏。(必須一名以上校級領導負責)

  10、貫徹執行《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加強學校計算機信息系的安全管理,有專人負責,堅決杜絕不良信息處理和發送以及上網下載等問題發生,凈化校園網絡環境。

  三、領導機構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全面管理

  副組長:**(工會主席)主管安全

  成員:**(食品、衛生安全)**(學生安全)*(設施安全)各教研組組長

安全規章制度2

  嚴格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減少因工傷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為了確保安全生產,把安全貫穿于生產的全過程,根據我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技術交度如下:

  1、工程開工前,由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工程特點、所處地理環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報上級有關技術、安全部門批準。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具有技術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2、工程開工時,由總工程師和技術負責人向組織施工的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使執行者了解其道理,為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打下基礎。

  3、每個單項工程開工前,工地項目經理要組織施工員向實際操作的班組成員將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作詳細講解,并以書面形式下達班組。

  4、施工員根據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安全設施、設備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實施填寫《安全技術交底表》責任人落實到班組、個人、履行簽字驗收制度。

  5、施工現場的生產組織者,不得對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私自變更,如由合理的建議,應書面報總工程師批準,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貫徹執行。

  6、安全職能部門要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為依據,以安全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為準則,經常性的對工地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監督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安全規章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事故的發生,保證職工的生命和企業財產的安全,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各部門要認真遵守國家、上級、本企業的有關規定,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做好安全生產的預防工作。

  第三條 公司總監負責全面領導工作,安全事務部經理負責分管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 安全事務部作為安全生產工作常設機構負有管理職責。各生產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五條 職工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第二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六條副總監安全生產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和貫徹實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3、負責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生產制度的宣傳、教育、培訓、貫徹的組織工作;尤其是特殊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制定、修訂、審批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督促、檢查、考核所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并及時消除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事故隱患。

  5、主持各類重大事故、重大隱患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6、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消除或制定控制措施,確保公司生產安全。

  第七條 安全事務部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參與制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章制度、文件及應急救援預案工作。

  2、負責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監督、檢查、考核。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立即進行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時上報有關負責人。

  檢查處理情況要填寫詳細記錄。

  3、作為公司級的生產安全員,負責對全體生產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新入崗、上崗職工的公司級安全生產教育工作。

  4、應當經常性的深入各部門對生產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5、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上報、處理等事項。

  6、負責監督特種設備的年檢、檢修及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培訓、持證上崗情況,并及時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7、負責對安全生產工作建檔及登記、記錄。有權制止、處理生產過程中的違章行為。

  第八條 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全面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勞動法》和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2、在計劃、布置、檢查、評比、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評比、總結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3、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貫徹執行“特殊工種必須經考試合格,持有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調換工種人員在工作之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才可上崗。

  4、組織本部門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隱患,采取整改措施。

  5、加強班組建設,充分發揮各級安全員的作用。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活動。

  6、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時,應積極保護好現場;立即向上級報告并負責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的再次發生。

  7、組織制定本部門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8、組織制定本部門執行臨時性任務時的安全防護措施。

  9、有權拒絕上級部門或領導的不安全指令;有權對安全生產有貢獻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職工提出獎勵或處分意見。

  第九條 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嚴格執行公司、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2、具體布置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搞好“班組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及時向上級報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3、負責檢查、監督、考核本班組職工安全生產情況;督促職工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防護器具。及時糾正違章操作行為。

  4、對本班組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負責對新調入和轉崗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

  5、發生事故時要及時組織實施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自救并減少損失;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6、對日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檢查、培訓等各項工作應做好詳細記錄。

  7、有權拒絕、制止、勸阻、批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強令冒險作業。

  第十條 班組安全員職責

  1、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和安全檢查工作。

  2、積極宣傳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教育本班組人員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糾正本班組人員的違章操作和冒險作業。

  3、及時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保護現場;及時向領導匯報。參加事故的調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搞好安全防護用品的維護、保養和合理使用。

  5、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報告班組負責人處理。

  第十一條 職工個人安全職責

  1、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不違章作業,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了解、掌握本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3、堅持安全自查制度,發現異常及時處理;發現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消除并及時向領導報告。

  4、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對安全生產提出建議。

  第三章、生產安全組織

  第十二條 安全事務部作為公司生產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公司總監、副總監的領導下工作。并依照本制度對全公司各部門或人員按章行使職權。

  第十三條 公司設置安全部經理為公司級安全生產管理員,各部門、班組負責人即為部門、班組級生產安全員。

  第十四條 建立覆蓋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網絡。

  第四章、 安全生產檢查

  第十五條 安全檢查的目的是消除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 實行三級安全檢查制度,即: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其任務是:監督檢查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執行情況;發現事故隱患;制止、糾正、處理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第十七條 安全生產檢查分為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前后檢查和不定期檢查。

  一、日常性檢查包括:

  1、公司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考核內容:查領導、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

  2、部門級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內容是重點部位、安全標志、操作規程。

  3、班組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日一次。內容是班前、班后檢查;職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情況;機器設備運轉情況等。

  二、專業性檢查包括:特種設備運行情況;操作人員工作情況。由主管部門組織進行。

  三、季節性檢查內容:根據季節特點,為保證生產安全的特殊要求進行的檢查。

  四、節假日前后檢查內容:停產前、重新生產后是否有安全措施。

  五、不定期檢查包括:隨時抽查、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試產等。

  第十八條 安全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應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十九條 各級、各類生產安全檢查必須做好檢查記錄,健全檢查檔案。

  第五章、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二十條 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條件者(新入公司的從業人員;新調動工種的從業人員;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都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各級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第二十一條 離崗和病休超過三個月的人員,必須進行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教育。 第二十二條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會同人力資源部進行,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知識以及其他應知應會內容。

  第二十三條 部門級安全教育由部門負責人或安全員負責,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部門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生產特點;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第二十四條 班組教育由班組長及安全員負責,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班組生產內容;職工安全生產職責;機械設備的性能、特點及使用、維護方法;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第二十五條 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全員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二十六條 各級領導和安全員應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加強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意識,提高職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七條 安全技術考核:

  1、凡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須到生產技術部填寫《安全考核證》,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未經安全技術考核者不得獨立進行操作,否則追究領導責任。

  第六章、特種設備及操作人員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條 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按要求定期進行檢驗;新增特種設備必須經有關部門安全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九條 必須建立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和運行管理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規程、維修檢查、定期檢修、應急措施等)。

  第三十條 特種設備嚴禁帶病運行,發現異常必須及時處理;安全檢驗超過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防爆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十一條 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必須采取緊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七章、安全防范與隱患整改

  第三十二條 安全預防措施包括:對突發事件及其危險性的分析;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危險性分析包括:特征、觸發條件、事故演變過程、后果等。

  2、應急救援預案;針對生產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存在的潛在危險及產生的后果,制定采取的方法、步驟。

  第三十三條 對重大事故隱患發放《施工隱患通知書》,由安全事務部填寫。內

  容包括:隱患項目、整改意見、解決期限;《通知書》由部門負責人簽收,解決后返回安全事務部。

  第三十四條 隱患整改包括下列內容:

  1、由于人為因素(如: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脫崗等)造成安全隱患的必須立即糾正。

  2、由于設備設施、線路老化、損壞嚴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隱患的,能整改的應立即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應立即報告本部門負責人。

  3、對于各類隱患的整改,要按國家標準執行,不得增加新的隱患;由于資金問題解決不了的,應立即向有關領導匯報。

  4、各級安全檢查人員對檢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并落實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班組能整改的不上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第八章、設備與設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條 生產設備、設施在使用前,應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應佩戴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

  第三十六條 壓力容器必須嚴格按規定的操作壓力及操作溫度使用,不得超壓、超溫和超負荷運行。工作指標變動,必須報請有關部門和領導批準。

  第三十七條 電器設備、設施的安裝,應嚴格按照國家和貴陽市電器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三十八條 電器設備、設施應有良好的接地零保護并定期校驗;周圍要通風良好、整潔、無雜物堆積。

  第三十九條 電工安全用具和絕緣用品要齊全、良好,要定期校驗;手持電動工具應有防漏電保護裝置,手持電動工具要集中管理,專人負責。

  第四十條 嚴格執行臨時線的使用申請、審批制度。未經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經批準的使用后應及時拆除。

  第四十一條 在易燃易爆和高溫場所安裝電器設備時,必須要有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二條 電器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第九章、傷亡事故與職業病安全管理

  第四十三條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各部門必須積極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同時要保護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

  第四十四條 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按應急預案規定,聽從指揮;各部門應協同做好現場搶救和警戒。

  第四十五條 事故發生后,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第四十六條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部門,應填寫事故登記表并將事故報告書一同送交綜合管理部。一般事故及輕傷不超過兩天;重大事故及重傷不超過五天。 第四十七條 一般事故應在兩天內由本部門負責人組織事故分析會,查找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較大事故應由副總監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對責任者進行處理。對于蓄意制造事故,造成嚴重后果須追究刑事責任的,應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八條 重大事故應由公司組成調查組,進行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第四十九條 受傷職工必須具備下列條件經鑒定有主管部門備案,方可列為工傷:

  1、由受傷職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填寫職工傷亡登記表,按規定時間報主管部門;

  2、須有受傷時在場其他職工的證言材料;如當時一人在場,要有班組長的證言材料;

  第五十條 工傷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對有爭議的工傷由勞動鑒定委員會處理。

  第十章、安全生產獎懲規定

  第五十一條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與獎勵:

  1、對及時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并積極整改,有效制止事故發生的;

  2、合理化建議被采納,且效果明顯的;

  3、安全事故處理過程中有立功表現的。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應給與處罰:

  1、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者;

  2、違章作業和冒險作業導致事故發生的;

  3、破壞事故現場,瞞報或謊報事故的;

  4、事故發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發生的;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六十九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管轄范圍。

  第七十條 本規定如有國家、貴陽市及上級指定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國家、北京市及上級指定的法律、法規、規章為準。

安全規章制度4

  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消防法》及公安部61號令,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對員工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讓全店員工熟知消防常識,做到人人都企業消防工作負責。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逐級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按照 誰主管,誰負責 的工作原則,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3.加大檢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組織專項檢查外,每天都要有保衛部三級巡查制檢查安全防火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處理。

  4.每年組織企業滅火疏散演練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節日期間防火工作,并制定具體保衛方案。

  6.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落實好天然氣.液化氣的檢查制度,電氣線路設備的檢查制度,及時清楚火險隱患。

  7.建立企業消防檔案,組建義務消防隊,做到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加強吸煙管理制度,商場為無煙商場禁止吸煙。

  8.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治理和檢查工作,對發生火災或火線隱患整改不及時部門,將加倍處罰責任人。

  9.保障消防設施設備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并落實維護責任人。

安全規章制度5

  一、幼兒園在取得衛生許可證的情況下進行食品加工烹飪工作。

  二、建立健全相關的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專門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三、根據《食品衛生法》的規定,做好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培訓工作。

  四、食品加工場所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五、食品加工、貯存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及其運送食品的工具應當定期進行維護,冷藏及保溫設施應定期清洗、除臭,溫度指示裝置應當定期檢驗,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六、幼兒園采購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規定,禁止采購有毒、有害、變質及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不采購三無產品。

  七、食品提供商應具有衛生許可證,同時應向提供商索要食品檢驗合格證、肉類食品檢疫證及豆制品送貨單等有效憑證的復印件。

  八、貯存食品的場所、設備應保持清潔、無霉變、鼠跡、蒼蠅、蟑螂,倉庫應通風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霉、有害物品。

  九、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

  十、食品操作人員應做到“三白”上崗。

  十一、食品原料使用前必須清洗干凈,水池應根據食品類別分開使用。

  十二、原料、半成品、成品、刀、砧板、桶、盆、筐、容器、抹布等有明顯的標志,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

  十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燒熟煮透,中心溫度不低于70攝氏度。

  十四、烹飪后至食用前不得超過2小時,一旦超過應置于高于60攝氏度或低于10攝氏度的條件下

  十五、對倉庫中的食品進行定期檢查,不用過期食品。

安全規章制度6

  第一條由于公司在生產過程中,生產和使用大量可燃、易爆的物品,為了防止火災和爆炸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對全公司火種的安全管理要求:

  1.進入公司生產區域,嚴禁吸煙,違者將酌情進行教育,甚至罰款處理,揭發有功的人員獎給予獎勵;

  2.若在公司生產區域內進行焊接、切割、噴燈、熬煉、風鎬、開鑿等作業,必須按《三級動火安全規程》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條易燃危險區域的照明、電線和電動設備,應符合防爆規定的要求,經常進行維護保養,保持清潔、干燥和絕緣良好;

  第四條易燃危險區域因工作需要架設臨時電氣線路,要報安全部門批準后,按安全規定進行架設,并應限期拆除;

  第五條區域內高大建筑物或設備裝置,主配電設備易燃液體的槽灌區等,都應裝設避雷保護裝置。避雷裝置每年雷雨季節前,應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全面的外部檢查和測定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第六條輸送可燃氣體和易燃液體的設備管道和貯槽等較大金屬物件,都應裝設良好的防靜電接地裝置;

  第七條禁止在裝卸易燃液體的過程中取樣、檢驗和將金屬物品投入槽內;檢測獲取楊影在裝卸完畢后經過適當靜止才能進行;

  第八條禁止使用絕緣管件插入易燃液體槽內進行移液作業;

  第九條禁火區域內,嚴禁儲存易燃物品:如機械潤滑油,應儲藏在規定的地點,所使用的油抹布或油回絲應集中方在帶蓋的鐵桶內,并經常進行清理;

  第十條嚴禁在高溫設備或管道旁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燈泡、開關箱等下面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免火星落下或受熱釀成火災;

  第十一條因施工需要搭建的臨時工棚,搭建的地點、面積、結構和使用時間報告生產部,僅批準后,才能搭建,使用期滿后立即拆除;

  第十二條各作業區、班組內放置的消防滅火設備,應由專人負責,三班倒崗位,應將消防器材作為交接班內容,無故損壞和亂用消防器材,應視情節輕重,酌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固定滅火裝置,應由保衛消防管理員配合使用部門經常進行維護保養,定期進行動車操作;

  第十四條各部室對所轄范圍內的消防栓定期進行維護保養;消防栓周圍3米嚴禁堆物,消防栓周圍的道路必須始終保持暢通;

  第十五條凡基建、大修、技術措施等項目中涉及公司防火防爆問題,必須由綜合管理部、生產部和有關部門共同參加討論審批,具體設計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地區消防大隊審核批準后,才能施工。

安全規章制度7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二)對購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三)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食品安全查驗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采取賬簿登記、單據粘貼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應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注,并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銷毀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食品安全庫房規章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

  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不得先上崗后體檢。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3、食品經營服務提供者應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及時組織健康年檢及新上崗人員健康檢查,組織每日人員晨檢,督促以上“五病”人員調離。

  4、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規范操作。經營餐飲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嚴格按規范洗手。工作人員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確操作。

  6、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發、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7、食品經營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組織職工參、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8、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從事餐飲服務工作。從業人員包括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從事食品采購、保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9、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并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3、按有關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經營許可證,無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含新參加和臨時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均能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5、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7、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8、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三、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餐飲服務食品經營活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2、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餐飲服務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督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飲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出去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5、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6、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7、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環節進行全面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8、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9、各種檢查結果記錄歸檔備查。

  四、食品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進入本公司的食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第三條、經營進口包裝食品的,本公司應在食品包裝上注明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第四條、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本公司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本公司的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本公司的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本公司的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五、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為保證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1、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3、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4、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可正確指示溫度的溫度計,定期除霜(不得超過1cm)、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范圍要求。

  5、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6、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六、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為了加強本單位食品等產品安全管理,規范不合格產品退出市場管理,樹立本單位誠信、負責的形象,加強與監督管理部門的協調、配合,保障消費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規定,所謂食品召回,是指生產銷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或者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的,并已經進入流通、消費領域,為避免不合格產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財產損失,本單位及時將缺陷產品從流通、消費領域收回,予以處理或者銷毀,并承擔相關費用的制度。

  下列食品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召回:

  (一)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產品;

  (二)檢驗、檢疫不合格的,或依法應當檢驗、檢疫而未經檢驗、檢疫的產品;

  (三)超過安全使用期限或者保質日期的產品;

  (四)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等違法產品;

  (五)與監督管理部門抽檢核定質量不合格產品同批次的產品;

  (六)被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召回、或本單位認為需要召回的產品。

  (七)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應當召回的產品。

  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或接到食品企業通知的,應立即啟動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

  產品召回程序包括下列步驟:

  (一)立即停止銷售該產品;

  (二)立即通知消費者停止使用;

  (三)立即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四)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信息公布應能夠覆蓋銷售范圍;

  (五)為消費者辦理退貨退款手續,召回不合格產品;

  (六)召回的食品按規定銷毀或無害化處理。

  產品召回應自覺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有關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產品召回情況應及時、完整、真實地報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有關監督管理部門。

  不合格食品退貨和召回的費用,按照《供貨合同》的有關約定辦理,或者由供應商和銷售商協商,原則上由對產品質量不合格負責的單位承擔。實施召回的不合格食品應當定點存放,存放場所應當有明顯標志,召回食品的批號和數量必須準確記錄。食品召回后,應當對該食品質量不合格的原因進行分析并整改。

  本單位的所有人員應自覺遵守本制度,對違反本制度的一律從嚴追究其責任。

  七、臨近保持期食品管理制度

  1、根據食品保質期的不同,參考行業慣例,界定食品臨近保質期為:保質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臨近保質期為45天;保質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臨近保質期為30天;保質期在90天又紅又專上不足半年的,臨近保質期為20天;保質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臨近保質期為10天;保質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臨近保質期為2天;保質期在10天以下的,臨近保質期為1天。

  2、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管理臨近保質期食品的銷售、退貨、銷毀等工作,并負責培訓員工有關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知識。

  3、臨近保質期食品實行每天定時、定人的日常檢查制度。

  4、臨近保質期食品實行專區存放,或統一粘貼“臨近保質期食品”標簽。

  5、臨近保質期食品到期尚未售出的應立即下架,停止使用、銷售,及時銷毀,禁止退回供貨商或者生產商,并建立銷毀記錄臺賬。銷毀記錄臺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銷毀超過保持期食品,應確保該過期食品外包裝一并銷毀。銷毀記錄臺賬應如實記錄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或生產日期)、銷毀時間或地點、銷毀方式方法、承毀人、監銷人等內容。

  6、制訂臨近保質期食品退貨規則。食品經營者如與供貨商有臨近保質期食品退貨約定,應及時辦理退貨手續。退貨記錄內容包括退貨商品名稱、規格、數量、退貨時間等,并由雙方簽字蓋章(含電子蓋章)。

  八、食品廢棄物處置制度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要自覺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責任人職責,嚴格執行廢棄物處置管理規定。

  2、廢棄物實行分類管理,分別處理。

  3、廢棄物處置安排專人負責,建立完整處置臺賬,詳細記錄并注明處理方式

  4、負責人負責對廢棄物處置工作的檢查監督,對不按規定處理廢棄物的,責令立即改正,并給予相關人員一定的處罰。

  九、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一、目的:對已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應急響應措施,并認真做好食品安全處置工作,使各級領導和相關部門掌握相關情況,取得指導和處置的主動權,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響,特制定本方案。

  二、定義: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物,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三、責任

  1、本單位負責人負責在第一時間立即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情況。

  2、本單位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對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記錄,并配合相關部門分析和處理。

  3、本單位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對食品安全等問題進行統籌協調和盡快解決。

  4、本單位負責人在發生疑似或認定為食品安全事故后負責配合執法人員對可疑食品進行封存留樣(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200克,在冷藏條件下保存48個小時)及現場控制等具體工作。

  5、本單位各相關部門負責本崗位的食品安全生產工作,如出現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政府相關各部門進行原因調查和分析,妥善處置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四、工作程序

  1、報告原則

  每名員工有義務在第一時間報告或越級報告本單位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2、報告程序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本單位各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對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業主要負責人報告,并在兩小時內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任何部門或者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1初次報告

  盡可能清除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發病人數、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 2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級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3、食品安全事故處置

  本單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對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調查人員查驗,禁止繼續使用和擅自銷毀可疑食品、原料;對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廚房燈可能的中毒現場進行控制;在執法人員到達后,積極配合執法人員對中毒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五、責任追究

  1、本單位負責人及各部門負責人必須保持每天24小時聯絡通暢,對無法聯絡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2、本單位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如事故發生后,要及時要求實事求是上報,不得遲緩、漏報和瞞報,如因報告不實,影響領導決策,影響事件處理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哪一級發生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查處。

  十、食品投訴處理制度

  一、顧客投訴的接收

  1、遇有賓客投訴時須禮貌、耐心地接待。應懷著同情心聆聽賓客訴說,必要時可禮貌地詢問,但切忌打斷賓客的講話。 2、表示出對賓客投訴的關心,使賓客平靜下來。

  3、仔細聆聽或向賓客了解投訴的原因;詢問投訴內容、原因、發生時間、地點、涉及人員、賓客要求等,并盡量留下賓客的聯系資料。

  4、顯示決斷力。站在賓客立場上表示同情,真誠地向賓客致歉,并正面回答客人問題(要注意語言技巧)。

  5、充分意識賓客的自尊心。

  二、賓客投訴的記錄及調查

  1、了解賓客最初的需要和問題的所在。

  2、找有關人員進行查詢,了解實際情況。

  3、投訴賓客的姓名、有關內容記錄要準確具體。

  4、調查認真細致,對待賓客投訴要保持冷靜,不推諉、不爭辯、不怠慢,專心致志為賓客解答問題。

  三、告訴賓客處理問題的辦法

  1、積極尋求解決辦法,盡量滿足賓客要求。

  2、事實調查清楚,提出處理辦法后,耐心轉告投訴人,征求投訴人對處理的意見,不得強迫賓客接受。

  3、按協商后雙方認可的辦法解決賓客問題。

  4、如屬無效投訴應耐心向賓客解釋,需要時作出相應的處理,在不損害企業利益的前提下“把對讓給賓客”。不要對無法辦到的事做出承諾。 5、如屬有效投訴,即企業方面原因引起的投訴,要主動承擔責任并表示歉意,不使顧客情緒進一步惡化。投訴處理人在折扣權限下,可以減免一定金額,如報損等,但如果超出權限金額,需要向更高級別的管理人員要求授權;通常在給顧客補償的時候,就會在送鮮花、水果、飲料、禮品或者房間升級等福利上考慮,盡量避免直接作折扣。

  6、把將要采取的措施告訴投訴者,并監督執行情況。

  四、對處理問題的過程作追蹤檢查

  一旦賓客選擇了解決方法便即刻開始工作,同時關注處理的進展情況并作追蹤檢查。并將追蹤檢查回訪情況如實登記《顧客投訴記錄表》上以備查。

安全規章制度8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為了規范電梯駕駛人員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人員在進行電梯操作時的行為,防止由于違章作業而造成人身傷害事故和設備事故,提高其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1.2范圍

  規定了電梯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的職業行為規范。

  2、電梯作業人員守則

  2.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安全規定,服從政府部門的管理。

  2.2電梯作業人員務必經地、市質量技術監督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3電梯作業人員務必嚴格遵守《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和《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2.4熟悉自我操作電梯的性能、原理、構造、用途。

  2.5認真學習業務知識,掌握新技術、新規程,不斷提自身的技術水平。

  2.6及時報告電梯事故隱患,不使用故障電梯,不使用無安全合格標志或安全標志已過有效期的電梯,不使用未注冊登記的電梯。

  2.7不擅自離崗,做到禮貌服務。

  2.8正確處理電梯運行中突然出現的停車、失控、沖頂、蹲底等狀況。

安全規章制度9

  為了過一個愉快的假期,為了你的身心健康,請遵守以下行為公約:

  1、不到坑、池塘、溝、河流、施工重地等不安全的地方玩耍。

  2、不攀爬電桿、樹木、欄桿、平房、土坡等危險的地方,不做有危險性的活動。

  3、不觸摸帶電物體,正確操作、使用一般家用電器,不玩火。

  4、不在公路上騎飛車、不扒車、不攔截撞打車輛,不橫穿馬路。

  5、外出、回家要與家長打招呼,未經家長同意不在外吃飯、住宿。

  6、不跟隨陌生人外出游玩,不吃陌生人給的東西,不準讓陌生人隨便出入家門。

  7、不吃腐爛、霉變、有毒、變質的食物,不飲用生水。

  8、愛護花草樹木,不采摘公園里的花草。

  9、跟隨父母外出游玩,要注意安全,遵守景區公約。

  10、不到舞廳、電子游戲廳、錄相廳玩耍,不唱不健康的歌曲,不說臟話,更不能打架。

安全規章制度10

  為了加強消防工作,確保本工程的順利施工,依照國家消防條例,吸取各方面的經驗教訓,根據本工程的場地、工程的實際特點等,特制定施工現場安全防火措施:

  l、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加強消防教育,提高對安全防火工作的認識,把安全防火工作提到工作的議事日程上來,作為一件大事來抓。

  2、建立健全組織:為加強安全防火工作的管理,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員會,項目部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工地有專職防火安全員和義務消防員,形成公司、處、工地安全防火體系。

  3、加強對消防器具的配備:在地面臨時設施周圍配有一定數量的滅火器、砂箱、鐵鏟、消防水桶等設防設及工具,指派專人負責,消防設施及工具供消防專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作他用。

  4、施工現場的防火管理:施工現場和員工住宿區,嚴禁燒電滬、煤油爐,施工現場中需要動用氣割、氣焊和電焊及動用火種,存在事故隱患時應嚴密注意,現場要有足夠的防火設施。

  5、監督檢查:為確保防火工作落實到實處,經常監督檢查。

  建立健全各級消防安全機構和專職人員,制定施工現場消防方案,定期研究消防工作中的問題,領導現場防火保衛組,對現場消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教育現場工作人員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消防組織,設立防火小組和消防小分隊,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低壓鍋爐氧腐蝕及預防措施-健康安全網

安全規章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原料場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輕工業部、公安部《造紙行業原料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原料場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管理規范化,標準化,科學化。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露天存放的稻草原料場。第二章原料場選址與布局第四條原料場應設置在企業、居民居住地全年風向最小頻率的上風側,并設有充足的消防水源和暢通的消防車道。

  第五條原料場應遠離生產區、生活區。儲量在兩萬噸以上的大型原料場,與生產區、生活區的距離應在一百米以上。

  第六條原料場與場外鐵路中心線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三十米,與場內鐵路中心線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二十米,距場外道路邊不小于十五米,距場內主要道路路邊不小于十米。

  第七條原料場地應當平坦、不積水,垛基需比自然地面高出三十厘米。

  第八條原料場應當設置警衛崗樓,其位置要便于觀察警衛區域。崗樓內安裝消防專用電話或報警設備。

  第三章儲存管理

  第九條原料場四周應當設置圍墻或鐵刺網。墻(網)高度不低于兩米,與堆垛之間的距離不小于五米。

  第十條嚴格把好進場原料的安全關。在原料入場前,應當設專人對原料進行嚴格檢查,確認無火種隱患后,方可進入原料區。

  第十一條碼垛時,稻草含水量不應超過百分之二十,并作好記錄。

  第十二條原料堆垛的長邊應當與當地常年主導風向平行。

  第十三條稻草堆場每個總儲量不得超過二萬噸,堆場與堆場之間的防火間距應當不小于四十米。垛頂披檐到結頂應當有滾水坡度。堆垛儲量、規格及間距應當符合表一規定。

  表一堆垛儲量、規格及間距垛儲量(噸)垛距(米)垛頭距(米)每組垛數組距(米)每區組數區別(米)堆垛長X寬X高5004861564030X10X13第十四條堆垛時需留有通風口或散熱洞、散熱溝,并要設有防止通風口、散熱洞塌陷的措施。發現堆垛出現凹陷變形或有異味時,應當立即拆垛檢查,并清除霉爛變質的原料。

  第十五條原料碼垛后,要定時測溫。當溫度上升到攝氏四十至五十度時,要采取預防措施,并做好測溫記錄;當溫度達到攝氏六十至七十度時,必須拆垛散熱,并做好滅火準備。

  第十六條對原料場地的雜草、雜物等要及時清理,保持地面清潔。

  第十七條每個堆垛要建立檔案,寫明堆垛日期、數量、垛號、水份、品種和經辦人,并在垛頭掛牌明示。

  第四章火源管理

  第十八條原料場出入口和適當地點必須設立醒目的防火安全標志牌和禁止吸煙的警示牌。門衛對入場人員和車輛要嚴格檢查、登記并收繳火種。

  第十九條警衛崗樓內應當采用無明火方式取暖,若必須采用明火方式取暖的,一定要采取以下防火安全措施:

  (一)用火點距原料堆垛最近處應當不小于五十米;

  (二)專人管理火源,爐灰用水浸滅后放到指定地點;

  (三)煙囪要安裝防飛火裝置;

  (四)用火點要配備滅火器材。

  第二十條原料場內嚴禁吸煙,嚴禁使用火爐,嚴禁焚燒物品。

  第二十一條原料場內禁止明火作業。因生產必須使用明火,應當經單位安全技術、消防部門批準,并采取以下防火安全措施:

  (一)清除作業點周圍的可燃物,備好滅火器材,現場設專人監護;

  (二)作業結束時,由專人清理現場,確認安全后,方可離去。

  第二十二條風力達四級(含四級)以上時,原料場內嚴禁明火作業。

  第二十三條在原料場內進行吊裝、運輸、上垛等作業時,現場必須設專人監護。機器設備必須按說明書要求進行維修保養。

  第二十四條凡使用電鋸、上垛機、運輸機、吊裝機等機械設備時,必須將其轉動部位上的可燃雜物消除干凈。

  第二十五條汽車、拖拉機等機動車進入原料場時,易產生火花部位要加裝防護裝置,排氣管必須戴性能良好的防火帽。嚴禁機動車在原料場內加油。

  第二十六條常年在原料場內裝卸作業的車輛要經常清理防火帽內的積炭,確保性能安全可靠。

  第二十七條場內裝卸作業結束后,一切車輛不準在原料場內停留或保養、維修。發生故障的車輛應當拖出場外修理。

  第二十八條原料場周圍一百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五章電氣管理

  第二十九條原料場的消防用電設備應當按二級負荷供電。消防用電設備應當采用單獨的供電回路,并在發生火災切斷生產、生活用電時仍能保證消防用電。

  第三十條原料場內應當采用直埋式電纜配電。埋設深度應當不小于零點七米,其周圍架空線路與堆垛的水平距離應當不小于桿高的一點五倍,堆垛上空嚴禁拉設臨時線路。

  第三十一條原料場內機電設備的配電導線,應當采用絕緣性能良好、堅韌的電纜線。原料場內嚴禁拉設臨時線路。因生產必須使用時,應當經安全技術、消防部門審批,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用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二條原料場內宜選用防塵燈、探照燈等帶有護罩的安全燈具,并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防火措施。嚴禁使用移動式照明燈具。

  第三十三條照明燈桿與堆垛最近水平距離應當不小于燈桿高的一點五倍。燈桿宜采用水泥桿,其埋設深度參照表二。

  第三十三條原料場內的電源開關、插座等,必須安裝在封閉式配電箱內。配電箱應當采用非燃材料制做。使用移動式用電設備時,其電源應當從固定分路配電箱內引出。表二電桿埋設深度參考值水泥桿桿長78910111215埋設深度1.11.6-1.71.7-1.81.8-1.91.9-2.02.0-2.12.5第三十四條電動機應當設置短路、過載、失壓保護裝置。各種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和金屬隔離裝置,必須接地或接零保護。門式起重機、裝卸橋的軌道至少應當有兩處接地。

  第三十五條在原料場內作業結束后,應當拉閘斷電(不含消防供電)。原料場使用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安全操作證的電工負責安裝、檢查和維護。

  第六章避雷設施

  第三十六條原料場設置避雷裝置,使整個堆垛全部置于保護范圍內。

  第三十七條避雷裝置的沖擊接地電阻應當不大于十歐姆。避雷裝置與堆垛、電器設備、地下電纜等要保持三米以上距離。

  第三十八條避雷裝置的支架上不準架設電線。

  第三十九條避雷裝置要經常檢查、維修、定期測試并做出記錄。每年在雷雨季節前,必須檢測完畢。

  第七章消防設施管理

  第四十條原料場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設置消防設施,配備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標志明顯、便于取用的地點,由專人保管和維修。冬季采取防凍措施。

  第四十一條原料場的消防用水量不應小于表三規定。

  第四十二條原料場區消防車通道的寬度應當不小于六米。通道上空遇有管架、棧橋等障礙物時,其凈高應當不小于四米。

  表三消火栓用水量

  |總儲量(噸)用水量(升、秒)50-10020501-5000355001-100005010001-20__060第四十三條每個稻草堆場的總儲量超過五千噸,需設置環形消防車道或四周設置寬度不小于六米且能供消防車通行的平坦空地。

  第四十四條每個堆場占地面積超過二萬五千平方米或者可燃材料堆場每個占地面積超過四萬平方米時,需增設與環形消防車道相通的中間縱橫消防車道,其間距不超過一百五十米。

  第四十五條環形消防車道應當至少有兩處與其他車道連通。盡頭式消防車道應當設回車道或面積不小于十五米乘十五米的回車場。

  第四十六條消防車道下的管道和暗溝,必須能承受通行消防車的壓力。

  第八章組織管理

  第四十七條企業法人代表是原料場防火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全面負責原料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十八條原料場要配備足夠的警衛力量,嚴格值班檢查和巡邏制度。配備專職防火員,協助主管領導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第四十九條原料場要建立義務消防隊,并經常開展消防業務訓練,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五十條原料場應當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制定防火安全檢查表。

  一、防火安全制度:

  1.防火安全崗位責任制;

  2.值班、巡邏、查崗制度;

  3.動火、臨時用電審批制度;

  4.草類原料堆垛測溫、記錄及監測制度;

  5.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6.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7.火災事故報告制度;

  8.火險隱患整改制度;

  9.防火安全獎懲制度。

  二、防火安全檢查表:

  1.防自燃安全檢查表;

  2.電氣防火安全檢查表;

  3.設備安全檢查表;

  4.車輛安全檢查表;

  5.避雷裝置安全檢查表;

  6.消防設施檢查表;

  7.環境防火安全檢查表。

  第五十一條原料場應當進行火災危險性評價和火災事故預測。對存在的各種火災危險性要制定預防措施。

  第五十二條火災危險性評價和火災事故預測,可以采用火災指數評價法或者儀器監測。

  第五十三條對新上崗的工人(包括固定、臨時、季節性工人以及其他人員)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準上崗作業。

  第五十四條對在原料場工作的電工、焊工和機動車駕駛員等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消防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作業。

  第五十五條各級防火負責人應當經常對原料場進行檢查,消除火險隱患,逐級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日常檢查由場防火人員和原料場的防火檢查員負責。

  第九章獎勵與懲罰

  第五十六條對認真執行本規定,在原料場消防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將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十七條凡違反本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情節輕重,對主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交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造成火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規定由江海明珠紙業有限公司行政科負責解釋。

  第五十九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安全規章制度12

  第一條、為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公司人員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區域內的安全保衛及訪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條、安全保衛工作由保衛部管理,公司自設安保人員或委托保安公司進行公司區域內的安保工作。

  第四條、安保人員負責公司所有人員、物資的出入管理和公司區域內的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公司財產及員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按照合同追究保安公司或當班安保人員責任。

  第五條、出入管理

  一、員工出入公司,應佩戴工作證,對于未佩戴工作證人員,保安人員有權拒絕出入。

  二、員工攜帶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憑保安部開具放行單放行。攜帶一般隨身用品,由保安人員查驗后放行。

  三、職工個人車輛應登記備案方可進出公司,保安人員對個人車輛出入應履行檢查手續,特別是面包車及其它可載貨汽車,應開門(蓋)檢查。

  四、公司車輛拉運物資出門時,必須出示物資出門證明或出庫單,出門證明由該部門主管出具,出庫單由物資采供部出具,憑上述單據查驗無誤后登記放行。

  五、外來人員進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記手續,填寫單位、姓名、事由、造訪部門和人員,必要時應電話聯系,會見后由接待人員簽名方可出門。

  八、外來車輛一般不準進入公司工作區域內,上級領導、公安機關、紀檢部門、重要客人及領導同意進入的除外。

  九、有長期業務關系或需要經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車輛應辦理臨時通行證,臨時通行證應每年更換,并將車主車牌信息在保安部備案,在保安室留存。

  十、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和拒絕登記的人員,推銷產品的人員及車輛,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一律不準進入公司。

  十一、下班時間、公休日、節假日除公司領導的車輛和值班維修車輛外,其他車輛不得進出,特殊情況需要進出的必須履行檢查登記手續。

  第六條、保安人員應對公司所有區域進行安全監督管理。

  一、保安人員應根據保安部規定的巡邏路線和時間要求進行公司安全巡邏,夜間當班的人員必須對公司重點部位加強巡查。

  二、保安人員在公司內部及周邊進行巡查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公司領導或者值班人員匯報并做好相關記錄。

  三、保安人員應對公司監控系統進行定期檢查查看,間隔時間不大于4小時。

  四、保安人員應對新來員工身份的真實性進行調查、核實,結合胸卡進行監督管理。

  五、如有下列情況,保安應及時處理,并報告上級部門

  (一)在工作區域或集體宿舍區聚眾鬧事、打架斗毆、酗酒、賭博、吸毒、聚眾觀看或傳播黃色淫穢物品等。

  (二)擅自處理、搬移、損毀、盜竊、破壞公司財物及公共設施者。

  (三)私自啟動或關閉工作區、宿舍或公共場所用電設施或其他機器設施的。

  (四)在公司內亂寫亂貼標語,涂改、撕毀公司通知、通告或其他有效文件的。

  (五)亂扔亂倒垃圾、雜物,破壞、污染環境衛生的行為。

  (六)巡查過程中發現路燈、門窗、封條等有缺損的。

  (七)漫罵、對抗、攻擊正在執勤的保安、領導或紀律檢查人員的。

  (八)外界人員聚眾鬧事、造訪領導或干擾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員應有效阻止并立即向保安部報告。

  (九)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影響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產的其他行為。

  第七條、遇搶劫、圍攻、破壞、盜竊等嚴重危害公司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向保安部負責人報告,并立即打110電話報警。事件后處理完畢應將事情經過詳細紀錄在保安交接班記錄本上,嚴重事件應保護好現場。

  第八條、安檢制度

  一、安檢時不可觸及人身。

  二、主要檢查有無公司材料設備、工作器具等公司財物。

  三、檢查時態度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說明并請其諒解。

  四、嚴禁公報私仇,故意刁難。

  第九條、保安人員的工作守則

  一、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二、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經過專門培訓或訓練,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詢問,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四、值勤中不得出現擅離職守或酗酒、閑聊、睡覺等失職情況。

  五、值班期間要穿保安服并保持儀容整潔,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時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展現公司良好的形象。

  六、自覺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管理制度。

  七、應熟記公司各處水、電、原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避免臨急慌亂。

  八、應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責任,損害公司利益。

  九、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第十條、公司安保人員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建立與保安公司、公安機關的聯絡對接機制,確保安保工作有效實施。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安全規章制度13

  一、餐飲具洗滌消毒保潔制度

  1、設立獨立的餐飲具洗刷消毒室或專用區域,消毒間內配備消毒、洗刷保潔設備。

  2、洗刷消毒員必須熟練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嚴格安裝“除殘渣→堿水洗→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藥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沖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飲具、用具,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飲具、用具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須清洗干凈,消毒后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及時放入保潔柜密閉保存備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潔柜要有明顯的標識,要經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

  二、食品的衛生管理:

  1、食品出廠前,公司營銷員應按有關規定索取或查閱檢驗合格證是否真實、準確、可靠。

  2、食品出售之前,技術人員應現場檢查、核對食品檢驗合格證與食品的名稱、數量是否一致;重量是否一致,食品有無污染或變質。若發現食品與證件不符,應不予出售。

  3、食品在儲存時應有防蠅、防鼠措施,并定期檢查其可靠性。

  4、食品用(食)具實行四過關(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車間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督責任人,并經常進行衛生檢查。

安全規章制度14

  1.目的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管理,及時評審和修訂,確保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持續合規性、充分性、有效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證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標準評審和修訂管理。

  3.引用法規、標準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

  4.職責

  4.1安全生產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編制、評審、修訂工作。

  4.2公司安委會主任長負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審批工作。

  4.3安全生產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操作規程的發布工作。

  4.4各部門負責制定本部門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并適時修訂。

  4.5公司工會組織負責對相關制度、規程評審、修訂的參與與監督;

  5.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訂

  5.1安全生產部組織有關的專業部門制訂公司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送達相關部門進行會簽,征求修改意見。

  5.2安全生產部根據會簽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5.3審批稿經分管副總審核后由總經理審批,發布實施。

  6.評審與修訂

  6.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評審

  6.1.1評審的頻次: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6.1.1.1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6.1.1.2公司的管理機構或體制發生重大調整時;

  6.1.1.3公司的生產活動、服務發生重大變化時;

  6.1.1.4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或其他情況下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的缺陷時;

  6.1.1.5當上級管理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1.1.6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性事故原因時,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6.1.1.7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時;

  6.1.1.8當生產設施新建、改建、擴建時;

  6.1.1.8其他相關事項。

  6.1.2評審組織: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本著制訂部門組織相評審的原則。

  6.1.3評審內容

  6.1.3.1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6.1.3.2與企業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6.1.3.3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6.1.3.4安全管理制度之間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6.1.4評審輸出

  6.1.4.1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制度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6.1.4.2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6.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

  6.2.1修訂頻次: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6.2.1.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6.2.1.2當公司歸屬、體制、規模發生發生重大變化;

  6.2.1.3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6.2.1.4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設備發生變更時;

  6.2.1.5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2.1.6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6.2.1.7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事故原因,發生制度性因素時;

  6.2.1.8其它相關事項;

  6.2.2修訂組織: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后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了解該制度的制訂的原始背景。

  6.2.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發放、使用、保管和回收,嚴格執行公司《文件控制程序》,保證各相關崗位和人員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6.2.4修訂依據:

  6.2.4.1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6.2.4.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結果。

  6.2.4.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6.2.5修訂后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履行會簽手續,最后由安委會主任審批后,修訂版發布實施。

  6.2.6安全生產制度終止執行 因特殊原因,終止執行的安全生產制度,按原審批程序申請批準終止執行。

安全規章制度15

  為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安全方針、政策、法令、規定和落實省、市各項安全措施的指示、決議,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安全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

  一、單位要不定期舉行防火、防盜等日常性安全教育和法規性安全知識教育,真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使單位各項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全體工作人員應

  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警惕,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以確保單位財產及單位全體工作人員的安全。

  三、各辦公室門與辦公桌的鑰匙應隨身攜帶,不得轉交他人使用。嚴禁將鑰匙交給親友使用。

  四、嚴禁在辦公室內使用電爐、酒精爐、熱得快等有隱患性的工具,確因工作需要使用的,應符合安全操作使用要求。

  五、冬季取暖應注意安全、小心謹慎,積極消除一切安全隱患,防止煤氣中毒、火災、觸電等事故發生。

  (來源:)六、各辦公室應安排好節假日值班,注意及時關好門窗,檢查關閉各處電源、及時開關電燈、電扇、電腦、飲水機等。平時下班也要加強檢查。

  七、辦公室人員離開辦公室時,應將保管的柜子與辦公桌抽屜鎖上,每天下班最后離開者應關好門、窗、櫥、柜,并關閉所有電器電源。

  八、妥善保管好公、私現金及貴重物品,白天不得將貴重物品及存有現金的包、袋等隨意置放在無關鎖的地方,謹防失竊。

  九、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相關物品到辦公場地。

  為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安全方針、政策、法令、規定和落實省、市各項安全措施的指示、決議,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安全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

  一、單位要不定期舉行防火、防盜等日常性安全教育和法規性安全知識教育,真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使單位各項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全體工作人員應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警惕,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以確保單位財產及單位全體工作人員的安全。

  三、各辦公室門與辦公桌的鑰匙應隨身攜帶,不得轉交他人使用。嚴禁將鑰匙交給親友使用。

  四、嚴禁在辦公室內使用電爐、酒精爐、熱得快等有隱患性的工具,確因工作需要使用的,應符合安全操作使用要求。

  五、冬季取暖應注意安全、小心謹慎,積極消除一切安全隱患,防止煤氣中毒、火災、觸電等事故發生。

  六、各辦公室應安排好節假日值班,注意及時關好門窗,檢查關閉各處電源、及時開關電燈、電扇、電腦、飲水機等。平時下班也要加強檢查。

  七、辦公室人員離開辦公室時,應將保管的柜子與辦公桌抽屜鎖上,每天下班最后離開者應關好門、窗、櫥、柜,并關閉所有電器電源。

  八、妥善保管好公、私現金及貴重物品,白天不得將貴重物品及存有現金的包、袋等隨意置放在無關鎖的地方,謹防失竊。

  九、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相關物品到辦公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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