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股東協議書模板合集五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股東協議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股東協議書 篇1
甲方: xxxxxxx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xxxxxxxxxx
一、xxxxxxx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經營場所位于xxxxxxxxxx401號。
二、經營范圍:酒店經營、委托管理、酒店咨詢
三、出資方式及數額
1、乙方以_____ 出資,人民幣_____元;(乙方給予甲方(壹萬伍仟元整)做為入股保證金。以保證在經營期限內不退股,待經營期限屆滿乙方退出股份時矛以返還。)
甲方: 乙方:
營業執照: 身份證號碼:
四、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公司一般在_________進行財務結算,甲方按_______分取利潤或分擔虧損;乙方按______分取利潤或分擔虧損。(未經協商同意單方面造成損失由個人按實際損失承擔)
五、退股、入股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入股人可以退股:
1、經營期限屆滿,乙方不愿繼續經營;
2、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3、經營期限屆滿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退股;
4、甲,乙雙方發生難于再繼續股份經營時可以退股。
5、乙方退股需提前__月告知甲方并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經甲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股東的權利
1、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分享公司利潤。
3、公司事項的表決權:(注: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股東另有約定并記載于公司章程的除外。)
4、(注:此處或可按實際情況填寫股東各自不同的權利內容。)
七、股東的義務
1、按期足額繳納出資。
2、分擔公司經營風險及損失。
3、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合法利益。
4、(注:此處或可按實際情況填寫股東各自不同的義務內容。)
八、違約責任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違約:
1)不按本協議約定出資;
2)股東中途抽回出資;
3)因股東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
4)任何股東有實質性內容未予披露或披露不實,或違反承諾和保證,或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均被視作違約。
十、解散與清算
公司股份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1、經營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愿繼續經營的;
2、甲、乙雙方決定解散;
3、經營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雙方解散后,企業應當依法進行結算。
十一、經營終止后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雙方出資多少,先以雙方共同財產償還,雙方財產不足清償部分,由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名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約日期:
乙方:
簽約日期:
股東協議書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明確公司各股東的合法權益和相互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協議書。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本公司是企業法人,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公司住所地為:
第二章宗旨以及經營范圍
第四條公司宗旨:充分發揮企業的優勢,面向國內外市場,積極開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五條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章注冊資本、股東出資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五十萬元。
第七條各方一致商定出資比例以及出資方式為:
甲方%,出資方式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
乙方%,出資方式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
丙方%,出資方式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
丁方%,出資方式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
第四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全體股東在本協議簽字后天內,必須按協議辦理認繳出資的手續,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認繳手續完結后,其入股資產和出資歸公司所有。
股東不依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參與股東會并依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和監事;
(四)依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優先購買公司所增的注冊資本或其他股東依法轉讓的股份;
(六)公司終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七)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復制公司章程、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八)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權利;
第十條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照公司章程、遵紀守法;
(二)按期交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依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四)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依法成立后,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五)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
(六)無合法理由不得干預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
(七)保守公司秘密。
(八)《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股東會
第十一條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對公司合并、分立、改變經營范圍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依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每一元人民幣為一個表決權。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變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對外擔保等重大事務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對于以上所列事務外的一般事務,實行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第十四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按本協議規定按時召開。
臨時會議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監事提議召開。但應當于會議召開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以書面委托他人參與,行使委托書載明的權利。
股東經通知后既不參與股東會又沒有書面委托他人參與的,視為自動放棄表決權。
如有惡意或明顯故意不通知部分股東而召開股東會,致使部分股東未能參與股東會時,該次股東會所作決議無效,應重新對所議事項進行表決。
第十五條股東會應對所議事項制作書面決議,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決議上簽名。會議記錄和書面決議應妥善保存。
第六章董事會
第十六條公司設立董事會,由甲方擔任公司董事長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經營支出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長簽字批準。
公司不設立副董事長。
第十七條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董事長缺任時,由董事長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長的職權。
董事會對所議事項實行三分之二多數成員通過原則。
董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如有重大事項,也可隨時召開。
第十八條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應于日前通知董事、總經理、監事,如遇緊急情況,可提前小時通知,如上述人員經兩次以上通知且推遲一次會議時間后仍不參與會議,視為自動放棄相應權利,董事會所作決議有效。
董事會會議應制作會議紀要和董事會決議,參與會議人員均應簽字。
第十九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配置;
(九)聘任或解聘公司總經理,依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宜。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公司章程修改的方案和說明
(十二)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時,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并在適當時候及時向股東會報告。
第七章監事制度
第二十條公司設監事一人,由乙方擔任公司監事。
第二十一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及經理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當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有違反公司法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可以對其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八章總經理
第二十二條公司設總經理一人,由丙方擔任。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負責公司具體經營活動,行使下列職權:
(一)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主持公司的經營活動和管理工作
(三)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五)擬定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六)提請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他人員
(七)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八)決定正常經營所需的財務開支(如單次或一定期限累計超過必要的額度,由董事長簽字確認后,決定開支)
(九)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九章股東轉讓出資以及股權轉讓
第二十三條公司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投資,但可依法轉讓出資。
第二十四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資。
第二十五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商量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商量不成的,依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六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并依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或備案手續。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依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第十章公司增資以及增加股東
第二十八條公司允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增加股東人數,但應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第二十九條增加股東的程序、出資額、出資折算比例等具體辦法由公司董事會制定方案,交由股東會表決通過。股東有權優先依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第十一章財務核算及利潤分配
第三十條公司依法建立財會制度。具體制度由執行董事或董事會提出方案,報股東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一條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憑證、單據、賬薄、報表用漢字書寫。
第三十二條利潤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并提取三金后的純利潤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紅,股東的投資逐年以利潤分配的方式進行回收,股東不得隨意撤回投資。
第三十三條公司注冊成立前各股東所花的開辦費用計入股東的出資額,股東足額認繳出資的公司依法注冊成立后,各項開支計入公司費用,從公司注冊資金中支出,股東個人不再承擔公司支出費用,股東用于公司正常經營所花的實際費用由公司予以報銷。
第三十四條利潤分配每個會計年度進行一次,如公司經營虧損,則依法進行虧損彌補。
第三十五條公司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由董事長于每年月日之前送交各股東,如有虧損,應作虧損原因的詳細書面說明。
第三十六條財務會計報告必須包含下列財務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現金流量表
(五)財務狀況說明書
(六)債權債務清單,包含發生時間、履行期限、數額、發生原因等項內容;
(七)虧損原因說明書。
第十二章勞動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條公司必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參與社會保險,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
第十三章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條公司營業期限為年,從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九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股東會議決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購兼并、分立時解散
(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五)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業組建后連續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經股東會同意,可宣告公司終止并進行清算。
(七)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條公司解散時,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四十一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各項職權,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程序進行。
第十四章爭議解決
第四十二條股東之間出現爭議應該友好商量解決,商量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因任何股東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賠償公司的實際損失外,守約股東都有權要求其依照本協議第九章的規定將股份轉讓。
第十五章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本協議經股東共同商量訂立,股東均應在協議上簽字或蓋章,自公司依法核準注冊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條本協議未規定的事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或可由訂立協議的全體股東商量解決,必要時可對本協議作補充。補充協議必須交審批部門備案。
第四十六條依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原則所制定的公司章程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全體股東均應遵照。
第四十七條本協議一式六份,各股東一份,如增加股東,依據實際需要增加。另兩份由見證人留存。
股東協議書 篇3
出名營業人(合伙人)x x x(以下簡稱甲方):
茲為隱名合伙一事,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雙方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擬和丙方、丁方(可增加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合伙開設x x有限合伙企業;成立后的該企業擬從事 (填寫經營范圍)經營。由于甲方和乙方系多年的朋友關系,彼此長期信任;乙方不了解丙方、丁方;而丙方、丁方與甲方系生意上的朋友關系,丙方、丁方基于對甲方的信任,愿與甲方一道合伙成立上述企業。甲方現有的能力根本無法承擔如此大數額的投資,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名下的投資款均由乙方實際承擔,即:甲方出名,乙方出錢。x x有限合伙企業中甲方名義上應該投資共計資本金人民幣x x元整,該款均由乙方實際承擔投資,由乙方于本協議成立后分次轉賬交清x x有限合伙企業。甲乙雙方各自確認上述事實。
第二條:乙方分次轉賬投入資本金后,即為隱名合伙人,且甲方認諾。乙方只按照本協議對x x有限合伙企業實際承擔所投資范圍內的有限責任,這一責任的承擔還須依賴于以甲方的名義處理。甲方在x x有限合伙企業中也只能擔任有限合伙人角色。
若根據x x有限合伙企業發展的需要,仍需更進一步的追加投資,則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 甲方應于每屆事務年終,開具財產目錄借貸對照表,以及營業損益計算書等相關財務報表交付乙方查核。
上述資料中依法應該聘請或可聘請相關專業部門出具的資料,甲方應按照乙方的指定,聘請相關專業部門進行服務并出具相關資料。
第四條:前條查核時,如乙方發現疑義之處,即可到x x有限合伙企業查閱合伙人帳簿,并檢查其事務及財產的狀況。
第五條:本隱名合伙人損益應按照合伙出資額比例分配負擔;但虧損的承擔以不超過乙方的實際投資為限。
第六條:前條利益的分配,應于損益計算后,五日內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資的增加,甲方應配合乙方完善在x x有限合伙企業中甲方名下投資的增加手續。甲方應該為辦理上述手續,做好丙方、丁方的同意工作。
第七條:關于x x有限合伙企業營業事務,均由 方執行,而乙方不得直接參與事務的執行。
但乙方得隨時查閱合伙人的帳簿,并檢查其事務及財產的狀況。
第八條:隱名合伙期間中,如遇虧蝕時,如果甲方名下的財產不足資本額半數的,甲方應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終止協議。
第九條:乙方所出的在甲方名下的資本,其實際權利和義務均由乙方實際享有和承擔。甲方據此資本在x x有限合伙企業中行使權利義務時,均必須按照乙方的指定行使。若甲方與乙方的意見不一致時,以乙方的意見為準。若甲方不遵守本條約定,每次均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按本協議投資總額的20%);并且若甲方的該次意見正確,則因此而產生的收益均歸實際出資人乙方所有,若甲方的該次意見錯誤,則因此而產生的損失均歸甲方個人自己承擔,實際出資人乙方不承擔本次任何損失。
甲方按照每年實際收益分配到自己名下的 %歸甲方所有,其余歸乙方實際所有。
辦理從合伙企業領取分紅款的事務,甲方必須委托乙方指定的人員去實際辦理。
第十條:本隱名合伙有效期間,自x x x x年xx月xx日起至 x x x x年xx月xx日止共為x年x月。
第十一條: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須中途終止協議的`,應于年底為之;但須于兩個月前通知甲方。
在甲方做通丙方、丁方工作的前提下,甲方協助乙方完成退伙工作。
第十二條:協議終止時,甲方應返還乙方所出的資本金額,并應支付應得的利益金,但因虧損而減少資本的,只得返還其余剩存額。
第十三條:甲方名下所出的資本,如不幸虧蝕凈盡的,以協議終止論;但乙方愿意繼續出資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繼續經營,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資加入時,甲方不得拒絕。
第十四條:甲方無權中途出讓自己名下的投資,乙方若想轉讓實際投資,甲方必須協助乙方完成轉讓手續,甲方不得拒絕。但甲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五條:甲方擅自處分自己名下的投資或要求將自己名下的股份受讓給實際投資人乙方,而乙方不愿意受讓的,則甲方應按照第九條的約定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賠償乙方實際損失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第十六條:本協議未訂明事項依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的規定辦理,若本協議的約定與有關法律規定不一致,均按本協議的約定執行。
第十七條:雙方均須信守本協議,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為本協議投資額的20%。
第十八條: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第十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出名營業人(甲方):x x x
擬投資的有限合伙企業名稱:
甲方以及合伙企業的地址:
合伙企業的負責人:
住址:
隱名合伙人(乙方):x x x
住址:
x x x x年xx月xx日
股東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丙方: 丁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過甲、乙、丙、丁友好協商,根據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就共同投資成立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公司宗旨:充分發揮企業的優勢,面向市場,積極開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二條、 關于公司
公司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丁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1、公司注冊全稱為:(以下簡稱公司) 公司注冊資金為: (大寫)
2、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
甲方出資:(大寫);出資方式: 現金支付 乙方出資:(大寫);出資方式: 現金支付丙方出資:(大寫);出資方式: 現金支付 丁方出資:(大寫);出資方式: 現金支付
3、公司住所為:
4、公司的法人代表為:
5、公司經營范圍為: 桑拿洗浴
第三條、 關于董事會
董事會是由公司股東組成,每一位股東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公司權益。
1、甲、乙、丙、丁四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規定繳納出資并簽約后,即成為公司股東。
2、股東須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以身作則。
3、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股東不得退股,但可以轉讓股份。
4、董事會相關職務由董事會成員協商選舉,并限定期限考核。
第四條、 權利與義務
1、甲、乙、丙、丁均為公司董事會成員,但不直接參與公司的正常經營工作。
2、為了明確甲、乙、丙、丁四方職責并有利于公司發展,甲、乙、丙、丁四方需要合理分工。 具體分工如下:
1)、董事長由: 擔任。主要負責公安、消防等一切對外行為,不直接參與公司內部管理工作。
2)、執行董事由:擔任。直接負責公司內部運營管理,傳達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直屬下級、公司總經理。
3)、董事會成員由: 擔任。
4)、公司總經理根據公司發展需要采用外聘形式。
3、 公司支出、收入等財務狀況每季由執行董事組織召開股東大會,分析近期經營狀況及制定新的經營戰略目標。
4、甲、乙、丙、丁四方前期各自的市場資源、人脈關系、行業經驗等均屬于合作的一部
分。
5、甲、乙、丙、丁四方任何一方不得將公司的發展戰略以及各項資源透漏給外界或競爭對手,否則董事會有權罷免其職權撤回股份并向相關執法部門提起訴訟。
6、如因經營或管理等方面甲、乙、丙、丁四方各持己見,可召開股東會議商討,如確實無法統一決策,執行董事擁有最終決策權。
7、如果公司運營困難或需要資金周轉,甲、乙、丙、丁四方可協商再次為公司投資,根據投資金額的多少可重新制定股份。
8、如公司運營虧損,無力繼續經營,需召開董事會,在掙得董事會全體成員同意后可將公司注銷或拍賣,拍賣或變賣所得資金按照甲、乙、丙、丁四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 利潤分紅
1、甲、乙、丙、丁為公司董事(股東),按其股份比例享有股份紅利。
2、股份紅利是指公司年營業額減去公司投資成本以及所有運作資金后的資金,為公司年利潤,再將年利潤按照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發給股東;如果是負數公司就是虧損,虧損將不存在紅利。
3、為保障公司正常可持續運營,股東分紅不得超過公司年利潤的80%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過五千元以上,應受與此款項雙倍賠償,情節嚴重者可依據相關法律可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
2、任何一方隱瞞或更改公司賬目中飽私囊,一經發現將處以雙倍賠償,情節嚴重者可依據相關法律可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
第七條、 協議解除或變更
出現以下情況本合同自動解除
1、 合同期限已滿。
2、 由于合理原因,經甲、乙、丙、丁協商將公司注銷。
3、 由國家法律或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出現以下情況需簽訂新的合同,同時解除此合同。
1、 公司新增其他股東。
2、 股東股份變更。
3、 合作方式變更。
第八條、 協議期限
自簽字之日起,有效期為 年,即 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
第九條、 協議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部分條目在公司注冊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共三頁,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個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及備注事項: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股東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丙方:
鑒于:
1、大連 公司(下稱公司)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中國法律法規設立的具有獨立資格的法人;
2、甲方系公司的合法股東,并持有該公司 %的股份;
3、乙方系公司的合法股東,并持有該公司 %的股份;
4、XX系以其全部意愿成為公司的隱名股東,并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所規定的股東權利。
經三方平等、自愿協商,就丙方作為股東投資公司之事宜,與甲方及乙方簽訂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股權轉讓
1、丙方受讓甲方合法持有的公司40%的股權,受讓價款為人民幣:壹佰萬元整(¥1,000,000)。丙方作為公司的股東,并以甲方的名義對該公司持有40%股權。
2、本合同交易完成后,丙方以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為依據,享受40%的股東紅利分配權利;同時承擔相應的股東義務。
3、乙方同意上述股權轉讓,并自愿放棄股份優先購買權。
4、XX應于本協議生效后 個工作日內將股權受讓價款匯至甲方指定賬戶,甲方于款項到賬后 個工作日內向丙方出具收款憑證。
5、甲方收到前款約定的價款后,以公司名義為丙方出具股東書面確認函件(股權憑證)。
6、股權轉讓前(即股權憑證出具之日以前)公司權利義務由甲方與乙方承擔,股權轉讓后,丙方按持股比例承擔相應義務。
二、保證
1、甲方保證在本協議中所陳述之情況屬實,并具備簽署與履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全部權利與授權。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保證在本協議中所陳述之情況屬實,并具備簽署與履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全部權利與授權。
3、丙方保證在本協議中所陳述之情況屬實,并具備簽署與履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全部權利與授權。
三、各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本合同交易完成后,甲方按 %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規定的股東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
2、甲方負責辦理本合同交易所必需的各項手續,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銀行賬號、出具收款憑證、以公司名義出具股東確認函件等。
3、未經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其名下的股權,不得采取可能導致公司資產實質性減少的行為。
4、甲方不得侵害XX依據公司法作為股東所享有的合法權利。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本合同交易完成后,乙方按 %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規定的股東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
2、乙方不得侵害丙方依據公司法作為股東所享有的合法權利。
(三)丙方權利與義務
1、本合同交易完成后,丙方按40%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規定的股東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
2、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時,丙方有權按持股比例等比增資。
3、丙方有權轉讓其持有的公司股權。甲、乙方轉讓公司股權時,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4、丙方享有公司法規定的其它股東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
5、丙方認可其對公司的權利僅限于股東權利,并承諾不對該部分出資以任何名義行使債權人權利。
四、監事
各方同意由丙方女士,居民身份證號: 出任公司監事,并行使公司法規定的監事職權。
五、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須承擔中國現行法律所規定的違約責任。
六、協議解除或終止
1、經各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協議,但須由各方簽訂書面終止協議。
2、任何一方單方提出解除本協議的,須提前60日書面通知合同各方,并按照中國現行法律規定行使權利及承擔義務。
七、法律適用與管轄
各方同意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適用中國法律并由公司所在地的中國法院行使司法管轄權。
八、其它
1、合同各方送達地址以本合同載明內容為準,任何一方送達地址發生變化的,應及時通知其它各方。
2、本協議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以中文和英文文本制作,因不同文本解釋產生異議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3、本協議中英文文本各一式四份,協議各方及公司持有中文及英文文本各一份。各方所持有的協議文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國籍:中國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國籍: 中國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丙方:國籍: 中國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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