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門禁管理制度12篇(精選)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門禁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門禁管理制度1
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師生安全,經校委會研討確定,我校施行全封閉管理,現通告如下:
1、放行時間:早上7:00點——8:00點,下午15:40點——18:30點放行。其余時間關閉校門,施行全封閉管理。
2、在校內施工、辦理業務人員需出示相關證件并進行登記。
3、門衛負責門前三包,門前嚴禁擺攤設點,嚴禁停放車輛,確保校門通道干凈暢通。
4、外單位車輛不得進入校內,特別情況經學校值周領導批準登記前方可放行,并停放在指定位置。
5、老師在上課期間出入校內需做好登記,同學在上課期間、課間如有特別情況,憑經批準的請假條到門衛處登記后出門。
6、上課時間同學不得會客,外來人員、同學家長必需辦理登記手續,方可入校。同學家長來校不得進入教學區,會見同學、老師經同意后在門衛室見面。
7、對危害學校安全的人和事,門衛有權實行臨時相應措施加以制止,并快速報告學校相關領導或值班領導,必要時移交公安機關。
8、下午15:40點——18:30確需到操場打籃球或錘煉的,經門衛同意后可以進入操場,但必需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愛惜學校財產,保持校內清潔,安全責任自負,不得攜帶小孩,并于18:30同學上晚自習前離場。
9、雙休及節假日關閉校門。
學校門禁管理制度2
1、校門實行全天候24小時不離人值班,大門開放與關閉遵照學校作息時間。
2、上課期間概不會客,確有要事,經門衛問明情由,登記同意,并與會見人取得聯系,方可會見,事情不是特別緊急的,須在課下會見。
3、因公、因私來校辦事人員,須持相關證明,經門衛同意,辦理好登記手續后,方可進入校內。一經進入校園,必須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4、在校學生不許會客,如家長確有要事,經門衛同意并登記后,下課在門衛室會見,學生在校如因病、事需出校,須由班主任親自送到校門,登記后方可離校。
5、星期天及節假日學生未經許可,嚴禁來校活動。
6、校內嚴禁騎車。摩托、自行車進入校門,須自動下車推入,并放在指定地點。任何非本校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校內。
7、學校大小公物出校,須由主管人簽字,個人的大件財物出校,應先向學校申報,并由本人送出。
8、校門鑰匙不得私自配制,凡由此造成不安全事故者,學校將追究責任,嚴肅查處。
9、對無事來校游竄,不聽勸阻、無理取鬧人員,學校根據情節進行說服、批評教育,如說服教育無效,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0、嚴禁校門周圍擺攤設點,違者學校有權制止。學校謝絕一切推銷行為。
學校門禁管理制度3
為創立“平安校內”,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和師生安全,依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學校門禁制度如下:
1、門衛每天早上6:30開門,晚上10點關門。大門只在同學放學、來校及經答應的車輛進出時開放。
2、門衛負責門前三包,禁止一切商販進入校內買賣,門前嚴禁擺攤設點。確保校門通道干凈暢通。
3、除上級領導檢查及特別情況外,禁止一切閑雜人員進入校內。
4、外單位車輛不得進入校內,特別情況經學校批準登記前方可放行,并停放在指定位置。
5、上課時間同學不得會客,外來人員、同學家長必需辦理登記手續,方可入校。同學家長來校不得進入教學區,會見同學、老師經同意后在會客室見面。
6、同學在上課期間、課間如有特別情況,憑經批準的請假條到門衛處登記后出門。
7、對危害學校安全的人和事,門衛和保安有權實行臨時相應措施加以制止,并快速報告學校相關領導或值班領導。
8、非機動車輛進出門必需下車推行,院內嚴禁騎車。
9、嚴格執行校內物資出門證度。無總務處開具的'出門證,學校物資一律不得出校;嚴禁校外人員未經學校領導同意運用學校包括自來水、開水、電在內的一切財物。
10、在校內施工、常常性辦理業務人員進出須出示出入證。
11、凡違反門衛制度,不聽從門衛人員管理、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治安者送交政教處值班人員或公安機關處理。
12、雙休及節假日要求與工作日相同。
13、上述各項,務必嚴格遵守,門衛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如有不聽勸止。蓄意尋釁鬧事者,門衛應按時制止和處理并報告學校,情節嚴峻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學校門禁管理制度4
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師生安全,經校委會研究決定,我校實行全封閉管理,現通告如下:
1、放行時間:早上7:00點—— 8:00點,下午15:40點——18:30點放行。其余時間關閉校門,實行全封閉管理。
2、在校內施工、辦理業務人員需出示相關證件并進行登記。
3、門衛負責門前三包,門前嚴禁擺攤設點,嚴禁停放車輛,確保校門通道整潔暢通。
4、外單位車輛不得進入校園,特殊情況經學校值周領導批準登記后方可放行,并停放在指定位置。
5、教師在上課期間出入校園需做好登記,學生在上課期間、課間如有特殊情況,憑經批準的請假條到門衛處登記后出門。
6、上課時間學生不得會客,外來人員、學生家長必須辦理登記手續,方可入校。學生家長來校不得進入教學區,會見學生、老師經同意后在門衛室見面。
7、對危害學校安全的'人和事,門衛有權采取臨時相應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報告學校相關領導或值班領導,必要時移交公安機關。
8、下午15:40點——18:30確需到操場打籃球或鍛煉的,經門衛同意后可以進入操場,但必須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愛護學校財產,保持校園清潔,安全責任自負,不得攜帶小孩,并于18:30學生上晚自習前離場。
9、雙休及節假日關閉校門。
學校門禁管理制度5
為維護我校治安秩序,確保學校財產及師生安全,從嚴治校,加強管理,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特制定門禁制度:
1、學校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不得空崗,校園中非學生上、下學時間,大門上鎖關閉。
2、除上級相關部門必須的視察外,原則上不允許校外人員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校園的校外人員,門衛先用電子測溫儀測量其體溫,體溫正常的要詢問其會見人,待會見人到校門口確認后,辦理登記手續,并對其隨身攜帶物品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開門放行。對可疑或違禁物品,門衛有權扣留。如會見人不在校,不準開門放行。未經允許外來人員(包括小孩)不得隨意進出學校,更不準以任何借口無理取鬧,影響教學秩序,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對違法亂紀分子依法嚴懲。
3、正常上課期間禁止學生從左右側門進入校園,節假日從左側門進入,前大門為門禁時間。學生進出校園必須穿校服。進入校園后不得在操場騎車、遛冰、玩滑板車等,不得在校園內抽煙,不得在校園內亂扔垃圾。
4、在校學生不許會客,如家長確有要事,經與班主任聯系確認并登記后,下課在門衛室會見。學生在校如因病、事需出校,須持班主任簽準的'假條登記后離校。晚自習后,住校生不得擅自離校,確因生病或者其它原因需要離校的,由生活老師出具證明后方可離校。
5、家長接送孩子,請在校門口等候,不要進入校園。如有事,請與要找的教師電話聯系。
6、嚴禁各種商販進入學校或在學校三包范圍內擺攤叫賣。學生嚴禁帶用一次性飯盒盛裝的食品進校園。
7、夜間嚴禁一切人員及車輛進入校園。非本單位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在校園鍛煉、玩耍逗留。
8、門衛負責學校內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采取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有關部門。
開關校門時間:早晨:6:30開門晚上:22:30關門
星期日晚自習開門時間:17:50
學校門禁管理制度6
確保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管理秩序,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此制度。現將以下規定告知每位學生及其家長,希望各位同學及家長同志認真遵守,讓我們攜手共同創造孩子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
1、學生家長進入校園必須先與老師或學校領導取得聯系,同時向保衛科工作人員出示有效證件,并在傳達室登記,否則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進入校園。
2、每天11:45—12:30只允許回家用餐的走讀生出校門,且許出不許進,住宿生和在校午休的走讀生不允許出校門。
3、周一至周日12:30—13:40(冬季)、12:30—14:10(夏季)為靜校時間,任何學生不準出入。
4、周一至周六17:30—18:10(冬季)、18:00—18:40(夏季)走讀生憑《回家用餐證明》出入校門。
5、周日下午只允許返校同學進入,住宿生和返校后的.學生不準外出,有特殊情況憑請假條出入校門。
6、學生在上學期間外出必須填寫《學生請假通知單》(三聯單),并將一份交門衛驗收后方可離校。
7、周一至周五進入學校必須穿好校服,否則禁止進入校園;周六、日進入校園需穿好校服或佩戴身份標志牌。
8、傳達室內禁止存放學生物品。
9、在沒有得到德育處允許的情況下,任何家長不得進入宿舍樓。
注: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學校門禁管理制度7
為維護我校治安秩序,確保學校財產及師生安全,從嚴治校,強化管理,依據學校有關規定,特制定門禁制度:
1、學校門衛施行24小時值班,不得空崗,校內中非同學上、下學時間,大門上鎖關閉。
2、除上級相關部門必需的觀察外,原則上不答應校外人員進入校內,確需進入校內的校外人員,門衛先用電子測溫儀測量其體溫,體溫正常的要詢問其會見人,待會見人到校門口確認后,辦理登記手續,并對其隨身攜帶物品進行檢驗,合格前方可開門放行。對可疑或物品,門衛有權扣留。如會見人不在校,不準開門放行。未經答應外來人員(包括小孩)不得任意進出學校,更不準以任何借口無理取鬧,影響教學秩序,對那些不聽勸說、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對作奸犯科分子依法嚴懲。
3、正常上課期間禁止同學從左右側門進入校內,節假日從左側門進入,前大門為門禁時間。同學進出校內必需穿校服。進入校內后不得在操場騎車、遛冰、玩滑板車等,不得在校內內抽煙,不得在校內內亂扔垃圾。
4、在校同學不許會客,如家長確有要事,經與班主任聯系確認并登記后,下課在門衛室會見。同學在校如因病、事需出校,須持班主任簽準的假條登記后離校。晚自習后,住校生不得擅自離校,確因生病或者其它原因需要離校的',由生活老師出具證明前方可離校。
5、家長接送孩子,請在校門口等候,不要進入校內。如有事,請與要找的老師電話聯系。
6、嚴禁各種商販進入學校或在學校三包范圍內擺攤叫賣。同學嚴禁帶用一次性飯盒盛裝的食品進校內。
7、夜間嚴禁一切人員及車輛進入校內。非本單位工作人員,未經答應不得在校內錘煉、玩耍逗留。
8、門衛負責學校內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各種擔心全隱患,實行措施按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按時上報學校有關部門。
開關校門時間:早晨:6:30開門晚上:22:30關門
星期日晚自習開門時間:17:50
學校門禁管理制度8
為創建“平安校園”,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和師生安全,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學校門禁制度如下:
1、門衛每天早上6:30開門,晚上10點關門。大門只在學生放學、來校及經允許的車輛進出時開放。
2、門衛負責門前三包,禁止一切商販進入校內買賣,門前嚴禁擺攤設點。確保校門通道整潔暢通。
3、除上級領導檢查及特殊情況外,禁止一切閑雜人員進入校園。
4、外單位車輛不得進入校園,特殊情況經學校批準登記后方可放行,并停放在指定位置。
5、上課時間學生不得會客,外來人員、學生家長必須辦理登記手續,方可入校。學生家長來校不得進入教學區,會見學生、老師經同意后在會客室見面。
6、學生在上課期間、課間如有特殊情況,憑經批準的請假條到門衛處登記后出門。
7、對危害學校安全的人和事,門衛和保安有權采取臨時相應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報告學校相關領導或值班領導。
8、非機動車輛進出門必須下車推行,院內嚴禁騎車。
9、嚴格執行校內物資出門證度。無總務處開具的`出門證,學校物資一律不得出校;嚴禁校外人員未經學校領導同意使用學校包括自來水、開水、電在內的一切財物。
10、在校內施工、經常性辦理業務人員進出須出示出入證。
11、凡違反門衛制度,不服從門衛人員管理、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治安者送交政教處值班人員或公安機關處理。
12、雙休及節假日要求與工作日相同。
13、上述各項,務必嚴格遵守,門衛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如有不聽勸止。蓄意尋釁鬧事者,門衛應及時制止和處理并報告學校,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學校門禁管理制度9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完成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廣大師生的合法權益和人生安全特制定本校門衛制度如下:
1、門衛工作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堅守工作崗位,切實做好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
2、出入校門,自行車、摩托車等都應下車推行。
3、上課期間學生不得隨意出校門,節假日學生一般不準進入校園。
4、為了保障學生的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家長來校看望或接送學生,必須向門衛請示,上課時間原則上不同意家長來校看望學生,敬請家長應諒解。
5、外來人員進入學校,須事先與學校聯系,經學校領導同意,在門衛填寫“外來人員出入登記單”后,才可進入學校。
6、事先未聯系、也未經學校領導同意的,謝絕進入學校,雖未事先聯系,但后經學校領導同意的,填寫“外來人員出入登記單”后可以進入學校。
7、外來車輛未經同意不準駛入學校。
8、做好夜間值班巡查,發現異常情況,根據情節輕重及時向學校領導或派出所報告。
學校門禁管理制度10
一、上班時間,不接待私人客人。
二、來客須在傳達室登記后方能人校。
三、上課時間學生出校須持班主任簽字出門證。
四、師生員工和家屬攜帶物品出校門須持經校總務處簽發的出門證。
五、機動車輛非因公不得入校內,自行車不得在校內亂放,請存入車棚。
六、校門開關時間:以學校作息時間表為準。
學校門禁管理制度11
1、校門施行全天候24小時不離人值班,大門開放與關閉遵照學校作息時間。
2、上課期間概不會客,確有要事,經門衛問明情由,登記同意,并與會見人取得聯系,方可會見,事情不是特別緊急的`,須在課下會見。
3、因公、因私來校辦事人員,須持相關證明,經門衛同意,辦理好登記手續后,方可進入校內。一經進入校內,必需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4、在校同學不許會客,如家長確有要事,經門衛同意并登記后,下課在門衛室會見,同學在校如因病、事需出校,須由班主任親自送到校門,登記前方可離校。
5、星期天及節假日同學未經答應,嚴禁來校活動。
6、校內嚴禁騎車。摩托、自行車進入校門,須自動下車推入,并放在指定地點。任何非本校車輛,未經答應不得進入校內。
7、學校大小公物出校,須由主管人簽字,個人的大件財物出校,應先向學校申報,并由本人送出。
8、校門鑰匙不得私自配制,凡由此造成擔心全事故者,學校將追究責任,嚴格查處。
9、對無事來校游竄,不聽勸阻、無理取鬧人員,學校依據情節進行說服、批判教育,如說服教育無效,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0、嚴禁校門四周擺攤設點,違者學校有權制止。學校謝絕一切推銷行為。
學校門禁管理制度12
為了強化校內安全管理,保障師生人身安全,維護校內和諧穩定,結合上級部門要求,校內需施行封閉式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門崗施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由專職安保人員負責管理。除上學、放學期間,校門一律關閉。
二、同學家長在學校大門處接送同學。周一8:00前、周五15:00后,家長可進入學校送放同學被褥和衣物。
三、施行家長預約接待制度。每周五下午15:00--17:00為校長接待時間,家長可以通過電話提前進行預約。
四、學校教職工憑工作證進入校內;施工人員應佩戴學校發放的'施工證進出學校。
五、門衛人員需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進行登記,寫明進出校時間與事由,由門衛電話聯系,經確認前方可入校。酗酒、閑雜人員、推銷商品人員及可疑人員嚴禁進校。門衛人員應切實負起登記責任,不得以口頭詢問代替登記。嚴禁各種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內。
六、學校門衛應嚴控同學課間擅自離校,因特別情況需出校門的同學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學校在上課、辦公時間,在校教職工不得任意離開學校,凡需外出應在門衛處進行登記。
七、放學后,同學因故需要返回學校,必需有家長伴隨。若無家長伴隨,門衛有權阻擋同學進入學校。
八、學校門衛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出門單)經確認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到指定停車區停放。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得入內(特別情況除外)。
九、上學和放學期間,安保人員和值班人員應在學校門前幫助疏導師生有序出入,確保門前暢通。對在學校門前占道、滋事、取鬧等行為,應當按時制止,對不聽從管理、危及校內師生人身及財產安全的行為,應按時向公安機關報警。
十、學校門衛要有完好交接班制度,門衛接班時,必需相互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察相關場所。嚴禁串崗和脫崗現象發生;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做與工作無關的周六、日進入校內需穿好校服或佩戴身份標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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