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食品管理制度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食品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食品管理制度1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強化學校食品安全自律意識,保障廣大師生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建立月度自查制度。校長是月度自查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定期組織召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題會議,每月組織食堂食品安全檢查,強化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及時解決重大食品安全隱患問題,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月度自查的檢查重點為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從業人員管理、環境衛生、加工操作、原料貯存、進貨查驗、索證索票、臺賬記錄、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劑管理、相關公示項目等內容。
三、月度自查要做好詳細檢查記錄。檢查后認真填寫,所有自查記錄需留存完整,歸檔管理。
四、學校主要負責人應親自參加月度自查工作,并在檢查記錄上現場簽字確認。確因特殊情況無法親自參加的,需備注說明。
五、月度自查情況應及時在食堂醒目位置進行公示。
六、學校對通過自查發現的.食品安全隱患問題應及時落實整改,并將整改情況作好相關記錄。若發現有重大食品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報告屬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
七、學校應當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檔案,《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檢查記錄應當歸檔管理。
八、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通過對學校食堂開展季度檢查、督導抽查、飛行檢查等,及時督導檢查學校食堂的月度自查工作開展情況。督導檢查應從檢查《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整改記錄入手,審查自查過程實際情況,自查是否有針對性、發現的問題是否客觀存在、整改是否及時到位等。
食品管理制度2
一、個人衛生標準:
1、必須持有秦市防疫站體檢合格的安康證,方可從事食品加工工作。
2、必須再到四勤:即勤理發、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換工作服。
3、上班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嚴禁穿拖鞋上班。
4、上班前,便后必須洗手,去廁所必須脫掉工作服,不準在炊具、中洗手、臉;不準用屜布、棉被套等擦手。
5、上班操作,賣飯時不準抽煙、隨地吐痰、擰鼻涕、不面對食品炊具咳嗽、打噴嚏,不準戴耳環、戒指等飾物。
二、環境衛生標準:
1、房屋玻璃要明亮,門窗要干凈。
2、操作間要做到干凈、整潔、無污染、無垃圾、雜物堆積有用物品要存放整齊。
3、每餐后操作間要沖洗地面、鍋臺、下水池,隨時保持干凈,明地溝每周徹底清淤一次。
4、做好消滅蚊、蠅、老鼠工作,做到蒼蠅密度不超標,廚房內無老鼠。
5、廚房內嚴禁吸煙,垃圾要即產即清,不存留,并倒入指定地點,案板鍋臺要及時清理干凈。
6、炊具要經常保持干凈,切肉機用后必須用清水沖洗干凈,調料缸、原料盆、油缸等要清潔,表面無灰塵、油跡。
7、各廚房衛生要定人、定物、定時、定量、責任到人,分工明確。
三、衛生“五四”制:
1、由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制度:(1)采購員不采購腐爛變質的原料;(2)保管員不收腐爛變質的原料;(3)加工人員不用腐爛變質的原料;(4)效勞人員不賣腐爛變質的食品;
2、成品食品存放實行四隔離:(1)生熟隔離;(2)成品與半成品隔離;(3)食品與雜物隔離;(4)食品與天然冰隔離。
3、用(食)具實行四過關:(1)洗;(2)刷;(3)沖;(4)消毒(蒸汽或開水)。
4、環境衛生采取“四定”辦法:(1)定人;(2)定物;(3)定時間;(4)定質量、劃片分工、包干分干。
5、個人衛生做到“四勤”:(1)勤洗手、剪指甲;(2)勤洗澡和理發;(3)勤洗衣服、被褥;(4)勤洗換工作服。
四、食品安全標準:
1、采購員要采買新鮮、干凈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確保原材料無毒無害,新鮮齊備,尤其是所采購的油類、肉類、面粉、調料、飲料等,必須去正規廠家或企業,做到采購渠道清楚,按規定索要衛生許可證、產物質量檢修報告、食品衛生評價報告單、營業執照及安康證等證件。
2、食品保管員對入庫原料要逐件檢查,不收過時或變質的東西。庫房做到“四五”:無蒼蠅、無老鼠、無甲由、無其他有害昆蟲。
3、各種蔬菜必須做到摘、擇干凈操作時,要認真仔細,做到菜內無草棍、無爛葉、無蟲類、無雜物;蔬菜加工必須嚴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去爛、四切的程序進行。消殘去爛、去毒芽干凈,黃瓜、土豆、蘿卜等用刷子刷干凈,必須先洗后切,土豆、豆角等要燒透、煮熟。
4、肉類食品要洗凈、燒透、煮爛、蒸熟,決不加工腐爛變質及不潔凈原料。
5、決不出售變質原料制作的和變質的食物。
6、半成品菜要日產日清,一般不過夜,存放必須放入冰箱、冰柜。
7、做涼拌菜要嚴格消毒,不做以干蘑為原料的菜,慎做豆角菜。
8、食品存放要生與熟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物與藥物、雜物隔離、食品與天然冰隔離,并存放整潔,離地存放。
9、菜刀、板、筐、盤、勺、盆等炊具及其他售飯用具,每餐后必須洗刷干凈,要做到“四過關”:一洗、二刷、三沖、四清毒。并定點存放專人辦理。
10、冰箱、冰柜等要定期消毒處理,沒兩周必須化霜徹底清理一次。
11、不得制作和出售下列食品:
。1)腐爛變質、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異常可能對人體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蟲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過國家限定標準的;
(4)經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他食品;
。5)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獸水產動物等及其成品;
。6)、售飯用具污穢不潔造成污染的;
。7)摻假、摻雜、偽造影響營養衛生的.;
。8)非食品原料加工的;
。9)超過保存期限的;
(10)奶類、火腿腸及飲料不是在常溫條件下出售的。食品原材料粗加工制度
一、把好原材料質量關,原材料制作前必須認真查看,魚、肉、禽、蛋調料等,確保無異常變化,無腐爛變質。各種蔬菜干貨確保不腐爛,無雜物。
二、各種蔬菜必須做到摘、擇干凈。操作時,要認真仔細,做到菜內無草棍、無爛葉、無蟲類、無雜物;蔬菜加工必須嚴厲遵守一摘、二去爛、三洗、四切的程序進行。黃瓜、土豆、蘿卜等用刷子刷干凈,必須先洗后切。土豆肯定消殘去爛、去毒芽干凈。并盡可能縮短粗加工于烹調間的時間,以減少營養成分的喪失。
三、刀工精密,絲、片、條、塊、丁大小,粗細,厚薄均勻一致,無連刀,符合烹調要求。四、各種蔬菜粗加工后,及時清理垃圾雜物。菜刀、案板、筐、盆等炊具每餐后必須洗刷干凈,并定點存放,擺放整齊。切肉機、土豆削皮機每次用過后,必須用清水沖洗干凈。五、必須做到,肉類、生熟成品與水產物要嚴厲分開。成品與半成品、生熟不得混用。菜板公用,菜池公用,水產物、肉類池公用,不準適用一池,避免交叉污染。
食品管理制度3
一、食品安全規范要求
。ㄒ唬┙洜I場所規范要求
1、《食品流通許可證》應懸掛于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
2、經營場所和食品貯存場所分開,與個人生活區完全分開。
3、經營場所距離非水沖廁所、開放式糞池、垃圾堆(場)等場所的直線距離25米以上,與化肥、農藥貯存、銷售點距離25米以上,環境整潔。
(二)從業人員規范要求
1、設有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和組織結構,配有經專業培訓的食品安全專職管理人員。
2、食品從業人員應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證明,熟悉食品安全知識,經培訓后上崗。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定期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òú≡瓟y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食品從業人員上崗時不能佩帶首飾、假發、假睫毛、假指甲、戒指,不能噴灑香水、化妝、涂抹指甲油。上班時不能在工作崗位上嚼口香糖、進食、吸煙,私人物品、食品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可放置在工作區內。并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換衣、勤剪指甲、勤洗發),養好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5、食品從業人員上崗時應著淡色工作衣、褲、發帽、鞋靴,凡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必須每日更換,其他人員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離開工作崗位時,要換下工作服,不得將工作服穿離工作崗位。
6、制定安全檢查及獎懲制度,組織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檢查方法采取抽查、問查相結合,檢查重點是各項制度落實情況。檢查中發現問題仍未改進的,按有關獎懲制度嚴格處理。
。ㄈ┙洜I設施規范要求
1、食品陳列設施布局合理,劃定食品經營區域,食品與非食品分開存放,食品分名別類存放,散裝食品、直接入口食品、生動物性食品必須設專區或專柜銷售。不出售有毒有害的食品,不出售“三無”食品和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保證食品外觀清潔,如發現食品超過保質期、破損、鼠咬、受潮、生霉、生銹等現象要及時處理。
2、食品倉儲庫內的食品存放應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隔離地面的平臺和層架,離墻30厘米以上,最底層隔離地面40厘米以上。商品分類貯存,按照先進先出、生熟分開的原則存放。設有不安全食品暫存專柜,并有記錄本。
3、未使用空調的場所,應配備紗門、紗窗或者塑料門簾。木門下端裝有金屬防鼠板(高度不低于60厘米),下水道出口處有金屬隔柵(隔柵間隙不大于6毫米)。場所內配備一定數量的滅蠅燈,且能正常工作。
4、配備足夠的采光、照明設施,位于工作臺、食品上方的照明設備應加防護罩。
5、衛生間與經營場所分區設置,超市要設客用衛生間,廁所為水沖式,設有洗手設施。
6、經營場所及倉庫應有良好的通風,采用自然通風時通風面積與地面積之比不應小于1:16;采用機械通風時換氣量不應小于每小時換氣三次。機械通風管道進風口要距地面2m以上,并遠離污染源和排風口,開口處應設防護罩。
7、經營場所應有工作服清洗保潔制度。設置更衣室和員工洗手消毒設施。更衣室應設儲衣柜或衣架、鞋箱(架),衣柜之間要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面20厘米以上,如采用衣架應另設個人物品存放柜,并配備供工作人員自檢用的穿衣鏡。
8、各場所設置密閉的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容器,及時清除垃圾箱內廢棄物,搞好防塵、防蠅、防鼠工作。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包括原料)應有保護措施。使用時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后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食品加工場所內不得使用鼠藥。
二、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食品經營者應當嚴格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仔細驗明食品質量證明,確保主體資格合法,購入食品質量合格。
。ㄒ唬┎轵灩┴浬藤Y質及產品證明文件
應當向供貨商索取并仔細查驗營業執照副本、食品流通許可證;生產廠家的營業執照副本、食品生產許可證、商標注冊證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經營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的還要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公布的生產企業和產品名錄等信息進行比照、核查,對不在名錄范圍內的,不得進貨。
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并有供貨商加蓋公章。對證明文件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經營者不準進貨。
(二)索取并仔細查驗食品質量證明文件
應當按食品種類和生產批次索取并仔細查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有效商品檢驗證明。
向種植戶、養殖戶購入自產自銷的食用農產品,應當索取并仔細查驗供貨商的身份證明和應當檢驗疫食用農產品的檢驗疫合格證。經營嬰幼兒配方乳粉的要按照乳粉的品種和生產批次索取產品的批次檢驗報告。
。ㄈ┧魅′N售憑證
應當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保留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
。ㄋ模┵Y料管理
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分類建檔保存,保管期限為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二年。
(五)統一配送經營證明文件的查驗
企業總部統一配送的食品,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索驗供貨者的證明文件,并統一建檔保存;各連鎖經營者可將總部出具的進貨查驗證明和統一配送單存檔。各連鎖經營者自行采購的食品,仍應當按照要求向供貨商索驗相關證、票,并建檔保存。
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嚴格執行食品采購及銷貨記錄制度,真實、全面、系統的記錄食品采購、銷售情況。
。ㄒ唬┯涗浄绞
可以采取書式、票據兩種記錄方式。
1、書式記錄。食品經營企業應當設置食品進貨臺賬,食品批發企業還應設置銷售記錄臺賬,利用賬簿記錄。
2、票據記錄。食雜店等小型食品經營者,逐日將食品進貨憑證分類粘貼,便于查找,定期裝訂成冊,代替食品進貨記錄。
(二)記錄內容
應當根據食品進貨憑證如實記錄購進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其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對于嬰幼兒配方乳粉應當如實記錄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名稱、適用的年齡段、生產企業名稱(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為進口商或進口代理商名稱)、商標、規格、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數量、價格、進貨日期、檢驗報告編號及出具單位等內容。
(三)查閱進貨記錄
應當定期查閱進貨記錄,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
對保質期將滿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記錄中做出醒目標注,并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做出醒目提示。
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下架銷毀,并報告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記錄中如實加以記載。
。ㄋ模┯涗洷4嫫谙
食品進銷貨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食品協議準入制度
食品經營者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增強契約意識。對供貨商、生產商或產地拒絕簽訂購銷協議的,應當不予進貨。
(一)簽訂購銷協議
凡經銷肉類、蔬菜類等農產品、水產品和畜禽產品的,均應簽訂購銷協議:
1、經營肉類、畜產品、豆制品等食品,應當與生產(加工)企業簽訂“場廠掛鉤協議”;
2、經營蔬菜、水產品等食品,應當與生產養殖基地簽訂“場地掛鉤協議”。
。ǘ┖炗唴f議原則和必備條件
應當體現自愿、公平、合理、誠實信用原則,根據購進食品的特點,制定質量保證條款,明確購銷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簽訂協議,必須索取供貨方食品銷售信譽卡或食品質量承諾卡、檢驗、檢疫等合格證明。
。ㄈ┒c采購
經營水果、蔬菜類食品,應以無公害水果蔬菜生產基地為采購定點單位。
經營肉類食品,必須到定點屠宰場采購,實行日零庫存制。
。ㄋ模┒ㄆ诳疾
應當定期對協議供貨的食用農產品養殖、種植基地或者食品的生產加工企業進行考察,確保提供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對不符合要求的基地或者企業,應當及時提出改進意見或者依法解除協議供貨關系,確保食品質量合格,安全可靠。
五、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ㄒ唬┦称方洜I者應當建立并執行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ǘ┧髯C:食品經營者在進貨時按規定向生產廠家或上級供商索取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副本、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商標注冊證等證件和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對生產廠家或上級批發企業的上述證照及時更新,以保證在有效期內。對進口食品的,應當索取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
(三)索票:食品經營者在進貨時索取載有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的進貨票據。
(四)食品索證索票后,應在指定場所顯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費者進行查詢及有關部門檢查。
六、食品退市制度
食品經營者應當加強對所經營食品的管理,對發現的問題食品應
當嚴格執行食品退市制度。
(一)食品召回
對售出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食品,應及時公示、公告,并報告食品藥品監督行政管理部門,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
。ǘ┫录芡耸
發現《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禁止銷售的食品,應及時下架退市,并做好記錄。
。ㄈ┏^保質期食品退市
食品經營者對自查中發現的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清點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登記造冊并就地銷毀。
食品經營者銷毀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應當確保該過期食品外包裝一并銷毀,并如實記錄超過保質期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或生產日期)、銷毀時間和地點、銷毀方式方法、承毀人、監銷人等內容,或者保留可供追查的影像資料等。
。ㄋ模┎缓弦帇胗變号浞饺榉鄣耐耸
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對在比照名錄、查驗文件資料以及查看標簽標示時發現的不在監管部門批準的名錄之內的;企業以委托、貼牌、分裝方式生產的;無相應批次全項目檢驗報告或進口無中文標識的;同一生產企業用同一配方生產的不同品牌的;牛、羊乳及其乳粉、乳成分制品以外的其他動物乳和乳制品生產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等情況的,應予以拒收或退貨,不得購入或銷售,并同時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做好相關記錄。
(五)明示補救措施
對因標簽、標識或者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而被停止經營的食品,應當通知生產商或供貨商召回,在食品生產者采取補救措施且能保證食品安全的情況下方可繼續銷售,銷售時應當向消費者明示生產者采取的補救措施。
食品經營者應當加強食品貯存。運輸及銷售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確保食品安全。
(一)食品運輸
用于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ǘ┦称焚A存
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ㄈ┦称蜂N售
對銷售的食品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過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對問題食品要及時下架退市,做好相關記錄。
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生鮮、熟食制品等食品,應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八、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食品經營者應當增強食品質量自律意識,自覺規范經營行為,認真檢查食品質量、衛生情況,確保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要求,保證食品安全。
。ㄒ唬┩晟茩z測條件
較大型商場、超市、市場應當建立食品自檢機構,設立食品安全檢測室(臺),配備必要的食品檢測設備,適應質量檢測需要。
(二)配備食品質量監督員
較大型商場、超市、市場應當配備專(兼)職食品質量監督員,負責食品質量的檢查、監督記錄。
。ㄈ┲攸c食品入市自檢
對肉類、蔬菜等重點食品加強入市自檢,隨時對銷售的食品進行質量檢查。對不能從感官上直接鑒別但懷疑其有質量問題的食品,暫停銷售,經監管部門認定質量后,再行處理。
對涉嫌假冒偽劣食品、“三無”食品有權責令經營者撤下貨架停止銷售,并報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行處理。
(四)禁止入市經營的食品
1、經感官鑒別已經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2、經檢測發現食品中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
3、自檢結果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的;
4、自檢結果顯示食品中含有非食品原料或非食品用化學物質的;
5、自檢結果顯示食品中含有的添加劑超過相關標準的;
6、自檢結果顯示食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九、食品經營者崗位責任制
一、企業負責人崗位職責
1、對企業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保證企業執行國家有關食品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2、負責建立、健全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務經營人員的培訓教育,保證企業質量管理方針和質量目標的落實和實施。
3、負責選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員,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全員身體檢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食品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嚴格遵守企業的質量和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對食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
2、按時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保持內外環境整潔,保證各種設施、設備安全有效。
3、每年負責安排企業經營人員健康檢查,建立并管理員工健康檔案,監督檢查員工保持日常個人衛生。
4、負責監督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溫濕度檢測和記錄,保證溫濕度在規定范圍內,確保經營食品的質量。
5、保證食品的經營條件和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污染,發現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時應立即加以解決,或向企業負責人報告。
三、購銷人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食品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遵守企業各項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特別是采購和銷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購人員應根據企業的計劃按需進貨,擇優采購,嚴禁從證照不全的企業或廠家進貨。
3、對購進的食品應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條款,認真檢查供貨單位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和《檢驗檢疫合格證》等。
4、銷售人員應確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質期內,并應定期檢查在售食品的外觀性狀和保質期,發現問題立即下架,同時向食品安全管理員報告。
5、營業員應每天上下午按時做好營業場所的溫濕度檢測和記錄,如溫濕度超出范圍,應及時采取調控措施。
十、先行賠付和追償制度
經營嬰幼兒配方乳粉應嚴把質量關,建立先行賠付和追償制度,
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一、按照“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對消費者進行賠償。
二、消費者如有直接證據證明某種嬰幼兒配方乳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可憑購物小票或相關憑證要求賠償。
三、處理完相關投訴舉報并按要求對消費者先行賠償后,向上一級供貨商、批發商或生產廠家進行追償。
四、對消費者的投訴舉報及申訴要求要積極處理,不得推諉扯皮,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十一、從業人員上崗培訓和定期培訓制度
一、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人員必須在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
關專業知識培訓后方可上崗;
二、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銷售人員進行培訓,培訓時間每年不少于40小時,并做好相關培訓記錄。
三、培訓內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專業知識。
四、建立嬰幼兒配方乳粉從業人員培訓檔案,培訓檔案中要記錄培訓時間、地點、內容及接受培訓的人員。
食品管理制度4
1、依法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貯存場所、設備應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等。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質,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2、設專人負責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購、驗收、發放登記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出入庫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腐敗變質、發霉生蟲等異常食品和無有效票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及時檢查和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3、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擺放整齊,做到離地10厘米、離墻10厘米存放于貨柜或貨架上。宜設主食、副食分區或分庫房存放。
4、倉庫內要用機械通風或空調設備通風、防潮、反腐,保持通風干燥,定期清掃保持倉庫清潔衛生。
5、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
6、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儲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須貼有明顯標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樣等。肉類、水產類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積或擠壓存放。
7、應有滿足生熟分開存放數量的冷藏設備并定期除霜(霜厚不得超過1厘米)、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
8、設置紗窗、排風扇、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在倉庫內抽煙。
9、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溫和冷藏設施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食品管理制度5
一、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茶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只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只是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二、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采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三、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四、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加蓋有供貨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五、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六、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七、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八、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九、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十、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
二、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身體,持有效的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上崗時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制度,禁止采購無衛生許可證、無健康證商販提供的食品;無商品標簽或超過保存期限等“三無”的食品;未經有關部門檢疫、不合格的畜禽肉類制品;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混有異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四、食品要分類存放,擺放整齊,做到先進先出,防止超期變質。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過程要做到生熟分開,冰柜、用具、容器應有生熟標記,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營養要搭配合理,符合學生生長發育的需求。
七、廚師操作前要對食品、半成品的質量嚴格檢查,對不符合燒煮、烹調要求的食品不準進行烹調加工。燒煮時,應將食品上下翻動,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熱,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公共餐具必須經過嚴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學校每餐、每樣食品按要求進行留樣,分別留足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樣盒中,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后存入冰箱內,并作好留樣記錄。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保存期內未發現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樣食品盒應單獨存放,不得與其它無關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設備要洗凈,廚具要擺放整齊。及時沖洗、清掃工作場所,保持環境衛生。
十一、完善防蠅、防塵、防鼠、防潮設施,定期開展除害活動。
十二、嚴禁學生在校門口購買過期變質及三無食品。
食品管理制度6
一、嚴格按《食品衛生法》規定,按時辦理或更換衛生許可證,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學校規章制度,依法經營管理。
二、按《食品衛生法>>及《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的要求,督促從業人員按時進行體檢和參加食品衛生知識學習并取得健康合格證,末取得合格證的不得進食堂工作。管理人員定期不定期的檢查,發現末辦理的責令辭退。
三、食品加工人員和銷售人員必須搞好個人衛生,進入工作間要穿戴干凈整潔的工作衣帽;上崗前要清洗消毒雙手方可上崗工作。食堂管理人員每天進行相關情況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整改。
四、不得采購、加工和銷售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有毒、過期、假冒偽劣、及可能對人體有害的不合格的原材料和食品,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檢查如發現因違反衛生要求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按學校學生食品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在原材料和食品加工、貯存、保管等環節,嚴格按食品加工、銷售飲食業衛生“五四制”的要求,做到生熟分開,食物與雜物、藥物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菜板生板與熟板分開,刀具生刀與熟刀分開。管理人員要不定期的對食堂冰箱、貯存室、菜板、刀具、用具進行檢查,發現違規要及時處理整改。
六、嚴禁師生及無關人員隨意進入廚房,違者按規定嚴肅處理。
七、經常保持案板、菜架、灶臺、玻璃窗、墻裙、餐桌、地板及餐廳的干凈整潔,經常進行滅蠅、滅鼠工作,專人管理滅蠅、滅鼠的藥品。每天數次清掃和每周二次全面突擊相結合,使廚房、餐廳衛生經;⒅贫然,使廚房、餐廳及周圍環境經常保持干凈衛生。管理人員每天檢查一次,對不符合標準及要求的責令改進。
八、自覺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檢查和監督,認真聽取衛生監督人員的批評指導,并及時整改。嚴禁對衛生監督人員及管理人員抵觸抗拒或陽奉陰違,如有違反,除批評教育外,情節惡劣者取消承包管理資格。
九、如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等突發事件的應及時報告。
食品管理制度7
為規范現榨飲料安全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和《江蘇省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試行)》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現榨飲料是指以新鮮水果、蔬菜及谷類、豆類等雜糧為原料,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條件下,現場制作的供消費者直接飲用的非定型包裝飲品。分為現榨果蔬汁和現榨雜糧飲品,現榨雜糧飲品應燒熟煮透后方可供應。
二、制售現榨飲料,應設置布局合理的現榨飲料專用操作場所,配備無毒、無害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現榨飲料專用設備、工用具,并由專人加工制作。
三、現榨飲料操作人員在操作前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洗手并進行手部消毒;操作時應佩戴一次性口罩;操作中如接觸其他不潔物品后應立即洗手消毒。
四、現榨飲料果蔬必須新鮮,無腐爛,無霉變,無蟲蛀,無破損等。雜糧及其制品必須無霉變、無蟲蛀、無腐敗變質、無雜質等。現榨飲料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使用回收的食品作原料。
五、現榨飲料使用的水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添加的冰塊應符合GB2759.1《冷凍飲品衛生標準》要求。
六、飲料現榨應嚴格進行原料清潔整理,未經清洗處理的果蔬和雜糧不得使用,在壓榨前應再次檢查待加工的原輔料,發現有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使用。
七、飲料現榨操作前,應檢查設備、工用具的清潔狀況,現榨飲料的設備、工用具在每餐次使用前應消毒,用后應洗凈并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存放。使用過程中更換榨汁品種時,接觸食品的.設備必須洗凈、消毒。
八、現榨飲料應存放于加蓋的容器中,加工后至食用的間隔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不得供應腐敗變質、酸敗、霉變生蟲、混有異物、摻雜使假、隔頓隔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現榨飲料。
食品管理制度8
一、為了加強對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督管理,嚴把食品上市質量關,愛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二、加強對食品進貨、入庫、保管、上柜銷售等環節的全程管理,嚴格審驗經銷食品的質量及相關身份證明,確保所經銷的食品質量安全、牢靠。
三、對選購的'食品根據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檢查食品質量和標簽,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銷售進口食品的,同時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做好記錄、保管和備查工作,批發經營部和連鎖超市要運用信息化手段并樂觀運用信息化手段進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對經進貨審驗發覺食品明顯存在質量問題或標識不規范、標注不真實等狀況的,應拒絕進貨,并準時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有關行政職能部門反映。
五、對供貨方不能或拒絕供應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問題的,準時與食品上標注的生產廠家進行聯系查對,經查對狀況不實的,拒絕進貨,并準時將狀況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反映。
六、經營者應加強對上柜食品的日常管理。食品在上柜前,由負責上貨人員進行感觀檢查,凡發覺已過保質期、霉變或包裝破損的食品應馬上撤柜,不得對外銷售;對接近保質期的食品,準時發出警示,妥當處理,保質期屆滿一律撤柜,不得對外銷售。
七、有條件的經營者自備技術設備對進貨食品實行進貨檢驗,對不具備條件的,對進貨食品質量有疑義的應當送檢。
八、經營者要配備專職進貨驗收人員或其他質量管理人員,日常加強對內部員工的食品質量檢驗技能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業務培訓,要樂觀參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牽頭組織培訓學習和考試。
食品管理制度9
為切實按照教委、衛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等有關法規,進一步加強本院食堂衛生安全管理,特制訂學院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天由衛生科醫生到食堂檢查:食品質量、環境衛生、操作流程等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二、食堂從業人員必須聽從衛生監督人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三、實行事故責任追查制度,建立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
四、食品衛生管理要求:
1、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隨時保持個人衣帽、儀表整潔,做到四勤,即:①、勤剪指甲、勤洗手。②、勤理發、勤洗頭、不留長發胡須、不染指甲、不戴戒指。③、勤洗澡。④、勤換衣服、工作服。
2、操作間設施擺布合理,生熟分開,標志明顯,餐具存放整齊,密閉保存。
3、采購食品符合衛生標準,有檢驗證明,庫房整潔,防鼠設施齊全,原料擺放整齊,標志明顯,物品分類分架存放。
4、餐具消毒必須監測合格,符合要求,并正常運轉,從業人員要熟練掌握操作規程。
5、環境整潔衛生,有防鼠、防蠅、防塵設施。
6、餐廳、操作間等保持整潔衛生,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有專用工具,在加工和銷售場所嚴禁吸煙。
五、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
1、杜絕用腐敗變質及其它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
2、粗加工過程中動物性食品與植物性食品必須分開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潔。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衛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沒有燒熟煮透不得食用,隔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須充分加熱,加熱不徹底的.嚴禁食用。
5、不得出售感觀思想,在服務質量、服務內容方面要創一流的工作。
三、從業人員按要求如期進行健康檢查,衛生知識定期培訓,持合格證上崗。從業人員工作時必須穿整潔干凈的工作服,堅持每日清洗、消毒一次。個人衛生作到"四勤"。嚴禁在操作間內洗衣物。
四、保持室內外環境整潔、干凈、無雜物、室內地面清潔、無油垢、無異味,垃圾桶及時清運。
五、防蠅、防塵、防鼠設施齊全,室內無蠅、無鼠跡、無蟑螂。
六、各種工具、容器、機械定位存放,用畢及時洗刷干凈,達到物見本色。
七、不制作冷葷食品。肉類、蛋白食品要留樣48小時。
八、各種食品用具要生熟分開,設有明顯標記。
九、不采購、不加工腐敗、變質、霉變、蟲蛀、攙雜使假、標識不全及過期食品。從正規渠道采購食品,并索要許可證。
十、必須采購、使用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食品添加劑。
十一。庫房食品存放分類上架,隔墻離地,防鼠防潮,不混放。冷藏食品放置方法正確、衛生。嚴禁存放有毒物品和雜物。
十二。要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嚴禁食堂以外的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以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食品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內部管理,嚴格依法規范,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規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德陽市東汽小學、幼兒園食堂。
第三條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實行餐飲服務監管部門監督指導、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督導、學校具體實施的工作原則。
第四條學校應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實行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
第五條學校食堂應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并按照《餐飲服務許可證》核定的許可項目從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未經許可不得開辦食堂。
第六條學校食堂選址、布局,設施、設備配備應當符合《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范》的要求。
第七條學校食堂應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年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并通過監管部門組織的考核。學校食堂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從業人員經食品安全培訓合格并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
第八條學校食堂應當從合法的渠道進貨,采購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等應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規定的要求。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的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行為應符合《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的要求。
第九條學校食堂庫房設置應當滿足食品儲存需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第十條學校食堂禁止出售冷葷涼菜(大專院校食堂除外),禁止加工豆角,禁止將回收食品再次加工后銷售,禁止外購直接入口食品、禁止使用亞硝酸鹽。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規定。
第十一條學校食堂烹飪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飪加工。烹飪加工應做到食品生熟分開、燒熟煮透。各類工具用具分類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二條學校食堂備餐時間不得超過2個小時。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須試嘗、留樣,并詳細填寫試嘗留樣登記表。
第十三條學校食堂應配備必要的餐飲具清洗消毒設備,并嚴格按照規范進行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
第十四條學校食堂應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并如實進行登記。
第十五條學校食堂應保持食品加工經營場所內外環境整潔,做好防蠅、防塵、防蟲、防鼠措施。
第十六條學校食堂生活飲用水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
第十七條學校食堂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第十八條學校食堂應加強管理和自律,嚴格執行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規范及制度,認真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的食品安全要求和意見,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食品安全。
食品管理制度11
一、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二、定期對在售食品進行檢查,對過期、變質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柜,采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毀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
三、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經鑒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銷售。
四、食品經營者對因自身原因所導致的不安全食品,應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其經營的范圍內主動召回。
五、食品經營者召回不安全食品應當告知供貨商。供貨商應當及時告知生產者。食品經營者在召回通知或者公告中應當特別注明系因其自身的原因導致食品出現不安全問題。
六、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食品經營柜臺的出租者、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發現不安全食品的,應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相關經營者停止經營不安全食品。
食品管理制度12
第一條有條件的學校應當根據需要設置食堂,為學生和教職工提供服務。
學校自主經營的食堂應當堅持公益性原則,不以營利為目的。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不得對外承包或者委托經營。
引入社會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經營學校食堂的,應當以招投標等方式公開選擇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能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社會信譽良好的餐飲服務單位或者符合條件的餐飲管理單位。
學校應當與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經營方依法簽訂合同,明確雙方在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承擔管理責任,督促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責任。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經營方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食品安全標準以及合同約定進行經營,對食品安全負責,并接受委托方的監督。
第二條學校食堂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嚴格按照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經營項目進行經營,并在食堂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許可證。
第三條學校食堂應當建立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狀況自查制度。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學校食堂應當立即整改;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食品經營活動,并及時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報告。
第四條學校食堂應當建立健全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規定制定并執行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維修保養校驗、原料采購至供餐全過程控制管理、餐具飲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條學校食堂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制度;加袊倚l生健康委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必要時應當進行臨時健康檢查。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證明應當在學校食堂顯著位置進行統一公示。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應當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應當洗手消毒,進入工作崗位前應當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不得有在食堂內吸煙等行為。
第六條學校食堂應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如實、準確、完整記錄并保存食品進貨查驗等信息,保證食品可追溯。鼓勵食堂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食品經營信息。
第七條學校食堂應當具有與所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供餐人數相適應的場所并保持環境整潔,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第八條學校食堂應當根據所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供餐人數,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并配備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就餐區或者就餐區附近應當設置供用餐者清洗手部以及餐具、飲具的用水設施。
食品加工、貯存、陳列、轉運等設施設備應當定期維護、清洗、消毒;保溫設施及冷藏冷凍設施應當定期清洗、校驗。
第九條學校食堂應當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或者半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制售冷食類食品、生食類食品、裱花蛋糕、現榨果蔬汁等,應當按照有關要求設置專間或者專用操作區,專間應當在加工制作前進行消毒,并由專人加工操作。
第十條學校食堂采購食品及原料應當遵循安全、健康、符合營養需要的原則。有條件的地方或者學校應當實行大宗食品公開招標、集中定點采購制度,簽訂采購合同時應當明確供貨者食品安全責任和義務,保證食品安全。
第十一條學校食堂應當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準確記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相關憑證。
進貨查驗記錄和相關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用農產品的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個月。
第十二條學校食堂采購食品及原料,應當按照下列要求查驗許可相關文件,并留存加蓋公章(或者簽字)的復印件或者其他憑證:
(一)從食品生產者采購食品的,應當查驗其食品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等;
(二)從食品經營者(商場、超市、便利店等)采購食品的,應當查驗其食品經營許可證等;
(三)從食用農產品生產者直接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其社會信用代碼或者身份證復印件;
(四)從集中交易市場采購食用農產品的,應當索取并留存由市場開辦者或者經營者加蓋公章(或者負責人簽字)的'購貨憑證;
(五)采購肉類的應當查驗肉類產品的檢疫合格證明;采購肉類制品的應當查驗肉類制品的檢驗合格證明。
第十三條學校食堂禁止采購、使用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一)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二)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三)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四)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以及消毒劑、洗滌劑等食品相關產品;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生產經營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學校食堂在加工前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發現有前款規定情形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十四條學校食堂提供蔬菜、水果以及按照國際慣例或者民族習慣需要提供的食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學校食堂不得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包括亞硝酸鈉、亞硝酸鉀)。
中小學、幼兒園食堂不得制售冷葷類食品、生食類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鮮黃花菜、野生蘑菇、發芽土豆等高風險食品。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中小學、幼兒園集中用餐不得制售的高風險食品目錄。
第十五條學校食堂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做到通風換氣、分區分架分類、離墻離地存放、防蠅防鼠防蟲設施完好,并定期檢查庫存,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以及聯系方式等內容。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冷凍設備,應當貼有標識,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應當分柜存放。
食品庫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十六條學校食堂應當設置專用的備餐間或者專用操作區,制定并在顯著位置公示人員操作規范;備餐操作時應當避免食品受到污染。食品添加劑應當專人專柜(位)保管,按照有關規定做到標識清晰、計量使用、專冊記錄。
學校食堂制作的食品在烹飪后應當盡量當餐用完,需要熟制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需要再次利用的,應當按照相關規范采取熱藏或者冷藏方式存放,并在確認沒有腐敗變質的情況下,對需要加熱的食品經高溫徹底加熱后食用。
第十七條學校食堂用于加工動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產品原料、半成品或者成品等的容器、工具應當從形狀、材質、顏色、標識上明顯區分,做到分開使用,固定存放,用后洗凈并保持清潔。
學校食堂的餐具、飲具和盛放或者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
第十八條中小學、幼兒園食堂應當對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種食品成品進行留樣,每個品種留樣量應當滿足檢驗需要,不得少于125克,并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等。留樣食品應當由專柜冷藏保存48小時以上。
高等學校食堂加工制作的大型活動集體用餐,批量制售的熱食、非即做即售的熱食、冷食類食品、生食類食品、裱花蛋糕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留樣,其他加工食品根據相關規定留樣。
第十九條學校食堂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第二十條學校食堂產生的餐廚廢棄物應當在餐后及時清除,并按照環保要求分類處理。
食堂應當設置專門的餐廚廢棄物收集設施并明顯標識,按照規定收集、存放餐廚廢棄物,建立相關制度及臺賬,按照規定交由符合要求的生活垃圾運輸單位或者餐廚垃圾處理單位處理。
第二十一條學校食堂應當建立安全保衛制度,采取措施,禁止非食堂從業人員未經允許進入食品處理區。
學校在校園安全信息化建設中,應當優先在食堂食品庫房、烹飪間、備餐間、專間、留樣間、餐具飲具清洗消毒間等重點場所實現視頻監控全覆蓋。
第二十二條有條件的學校食堂應當做到明廚亮灶,通過視頻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墻等方式,公開食品加工過程。鼓勵運用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加強對食品來源、采購、加工制作全過程的監督。
食品管理制度13
第一條 為規范食品流通秩序,加強食品流通的行業管理,規范食品經營行為,保障食品消費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場,是指從事食品交易活動的批發市場、零售市場(包括集貿市場、超市、百貨店、倉儲式會員店、便利店、食雜店等)。
本辦法所稱經銷商,是指從事食品批發、零售、現場制作銷售等活動的組織或個人。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食品流通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商務部負責全國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的行業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的行業管理,負責指導、督促市場建立保障食品流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第五條 市場和經銷商應當取得營業執照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經營食品的相關證照,其食品經營環境應當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衛生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第六條 市場應當設立負責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門或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控本市場的食品安全狀況。
第七條 市場應當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協議準入制度。市場應與入市經銷商簽訂食品安全保證協議,明確食品經營的安全責任。
鼓勵市場與食品生產基地、食品加工廠“場地掛鉤”、“場廠掛鉤”,建立直供關系。
(二)經銷商管理制度。市場應當建立經銷商管理檔案,如實動態記錄經銷商身份信息、聯系方式、經營產品和信用記錄等基本信息。經銷商退出市場后,其檔案應至少保存二年。
禁止偽造經銷商檔案。
(三)索證索票制度。市場應當對入市經營的食品實行索證索票,依法查驗食品供貨者及食品安全的有效證明文件,留存相關票證文件的復印件備查。
(四)購銷臺賬制度。市場應當建立或要求經銷商建立購銷臺賬制度,如實記錄每種食品的生產者、品名、進貨時間、產地來源、規格、質量等級、數量等內容;從事批發業務的`,還要記錄銷售的對象、聯系方式、時間、規格、數量等內容。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對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場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并記錄在案。
發現在本市場銷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隱患,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確認,市場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并依法報相關部門處理。
第八條 鼓勵市場申請綠色市場認證,并使用相應的認證標志。
禁止冒用、使用偽造的前款規定的認證標志。
第九條 市場現場制作食品、散裝食品及生鮮食品銷售應當具備保障食品安全的設施設備和條件,遠離污染源,并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
鼓勵市場現場制作食品在消費者可視范圍內操作。
市場生、熟食品應分區銷售,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市場巡查制度,對市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流通領域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的市場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機制。
第十二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與食品流通行業中介組織建立溝通協作機制,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
第十三條 鼓勵新聞媒體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任何單位或個人可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舉報、投訴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第十四條 市場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并可向社會公告。
第十五條 商務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依本辦法規定履行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食品管理制度14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留樣工作,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學校食堂、集體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以便于必要時檢驗。
2、留樣的采集和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配備經消毒的專用取樣工用具和樣品存放的專用冷藏箱。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3、留樣的食品樣品應采集在操作過程中或加工終止時的樣品,不得特殊制作。
4、原則上留樣食品應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他情況可根據需要由監管部門或餐飲服務提供者自行決定留樣品種。
5、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防止樣品之間污染;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于100g。
6、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簽,待留樣食品冷卻后,放入專用冷藏箱內,并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飲、留樣人。
7、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不得影響或干擾事故的調查處理。
食品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1.1 為確保保健食品的質量安全,保障消費者健康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保健食品的生產、采購、儲存、銷售等全過程。
1.3 公司全體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制度,確保保健食品的安全、有效、可追溯。
二、生產管理制度
2.1 原料采購
原料采購應選擇具有合法資質、信譽良好的供應商。
對采購的原料進行質量檢驗,確保原料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建立原料采購記錄,記錄原料來源、數量、質量等信息,確?勺匪菪。
2.2 生產過程
嚴格按照生產工藝流程進行生產,確保生產過程中的衛生和安全。
對生產設備、工具進行定期清潔、消毒,確保生產環境的衛生。
設立專職質檢人員,對生產過程中的關鍵控制點進行監控,確保產品質量。
2.3 成品檢驗
對生產完成的保健食品進行質量檢驗,確保產品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建立成品檢驗記錄,記錄檢驗時間、項目、結果等信息,確保產品質量的可追溯性。
三、儲存管理制度
3.1 倉庫管理
設立專門的保健食品倉庫,確保倉庫的干燥、通風、清潔。
對入庫的保健食品進行驗收,確保產品符合質量標準。
設立貨架、貨位標識,確保產品分類、分區存放。
3.2 儲存條件
保健食品應儲存在陰涼、干燥、通風的.地方,避免陽光直射。
對不同類別的保健食品進行分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定期檢查庫存保健食品的保質期,對過期產品進行及時處理。
四、銷售管理制度
4.1 銷售渠道
選擇具有合法資質、信譽良好的銷售渠道進行合作。
對銷售渠道進行定期評估,確保銷售渠道的合規性和安全性。
4.2 銷售記錄
建立銷售記錄,記錄銷售時間、數量、客戶等信息,確保銷售過程的可追溯性。
對銷售過程中的客戶投訴進行及時處理,確?蛻魸M意度。
4.3 宣傳與廣告
保健食品的宣傳和廣告應真實、準確、合法,不得夸大其詞、誤導消費者。
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得發布違法違規的保健食品廣告和宣傳資料。
五、監督與檢查
5.1 公司應設立專門的監督與檢查部門,對保健食品的生產、儲存、銷售等全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5.2 監督與檢查部門應定期對公司的保健食品管理制度進行評估和完善,確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適用性。
5.3 對違反本管理制度的行為,應依法依規進行處理,確保公司保健食品的安全、有效、可追溯。
六、附則
6.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6.2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補充之處,由公司監督與檢查部門負責修訂并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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