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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管理制度

時間:2024-06-18 10:28:0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托管管理制度【熱門】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托管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托管管理制度【熱門】

托管管理制度1

  1.0目的

  為了規范鑰匙委托管理工作,確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鑰匙,特制定本規程。

  2.0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xx物業公司所管轄區內特定情況下業主委托保管的鑰匙及空置房鑰匙的管理。

  3.0職責

  3.1客服主管負責組織、安排鑰匙的管理工作。

  3.2檔案資料員負責依照本規程實施托管鑰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4.0程序要點

  4.1物業管理中心鑰匙保管的范圍

  4.1.1發展商交樓后,業主未入住時由發展商托管的鑰匙。

  4.1.2特定情況下業主托管的鑰匙。特定情況是指:業主確有委托要求或實際的生活、工作困難確需托管鑰匙,又不至于給物業管理中心工作帶來額外事端的情況。

  4.1.3未售出房屋。

  4.2客服中心接管過來的鑰匙由檔案資料員清楚標明鑰匙單位編碼并整齊有序的放置在鑰匙柜中。

  4.3鑰匙的發放工作詳見《入住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4.4業主在特定情況下的鑰匙管理

  4.4.1業主委托保管鑰匙時,管理員應按《業主留鑰匙登記表》的要求填寫相關項目。

  4.4.2管理員應特別向業主說明本物業管理中心不承擔為業主保管家庭財產的`責任,業主同意后,請業主在《業主留鑰匙登記表》的業主簽名'欄簽名確認。

  4.5托管鑰匙的管理

  4.5.1物業管理中心有維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鑰匙時,由物業管理中心管理員在借用人辦理鑰匙借用手續后,將鑰匙交給借用人。鑰匙借用手續的辦理程序為:借用人在《鑰匙借用登記表》中如實填寫借用日期、數量、借鑰匙原因、借用人聯系電話等內容,然后簽名確認。

  4.5.2辦理鑰匙退還手續時,管理員應在核對鑰匙數量后,在《鑰匙借用登記表》中標注鑰匙退還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欄簽名確認。

  4.5.3客服主管應安排管理員根據各類登記表的記錄檢查鑰匙的借還情況,發現借期超過三天不還鑰匙者,應致電借鑰匙部門或個人催還。

  4.5.4當接到丟失或損壞鑰匙報告時,管理員應征求業主同意后,要求損壞或丟失方重新換鎖,保證房屋安全。并將處理結果記錄在《業主留鑰匙登記表》上形成備忘錄,入業主檔案袋中。

  4.6所有與鑰匙管理有關的記錄應由客服中心歸檔、保存。

  5.0相關記錄

  《業主留鑰匙登記表》

  《鑰匙借用登記表》

  6.0相關支持文件

  《入住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托管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動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規范化、專業化發展,營造競爭有序的政府采購市場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庫〔20xx〕2號)、《湖北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記分管理辦法(試行)》(鄂財采規〔20xx〕3號)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以下稱代理機構),是指經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認定資格(包括湖北省內注冊的代理機構和省外注冊省內執業的代理機構),并在荊門市財政局登記備案,在本行政區域內受采購人委托從事政府采購代理業務的社會中介機構。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代理機構專職從業人員(以下稱專職人員),是指與代理機構簽訂勞動合同,由代理機構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專職人員,不包括財務、行政等非業務人員,不包括退休、外聘、兼職人員。

  代理機構應當規范政府采購代理業務管理,提高采購需求咨詢論證和調查、編制采購文件、擬訂合同文本和優化采購程序的專業化服務水平,加強專職人員培訓,不斷提高其職業素養與專業技能。

  第四條市財政局負責組織開展代理本級政府采購項目的代理機構的記分管理。代理機構涉及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應給予行政處罰的,市財政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理、處罰。

  第二章代理機構管理

  第五條代理機構在我市代理政府采購業務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購內部監督管理制度;

  (三)擁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具備編制采購文件和組織采購活動等相應能力的專職人員;

  (四)具備獨立辦公場所和代理政府采購業務所必需的辦公條件;

  (五)在自有場所組織評審工作的,應當具備必要的評審場地、錄音錄像等監控設備設施。

  第六條符合從業條件的代理機構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完成在線登記,再在“中國湖北政府采購網”(www.ccgp-hubei.gov.cn)中按流程進行注冊,注冊成功后即可啟用發布政府采購信息及抽取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賬號及密碼。代理機構登記、注冊時需填報以下信息:

  (一)代理機構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辦公場所地址、聯系電話等機構信息;

  (二)法定代表人及專職人員有效身份證明等個人信息、所在代理機構近1個月內為專職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相關證明;

  (三)內部監督管理制度,包括:工作崗位責任制度、工作人員執業守則、員工培訓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控制制度、工作人員定期輪崗制度、采購文件編制審核制度、采購檔案管理制度、廉潔制度等;

  (四)在自有場所組織評審工作的,應當提供評審場所地址、評審室照片、實時監控設備設施等情況;

  (五)省級財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代理機構對登記、注冊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第七條代理機構發生登記信息變更的,應當在信息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和“中國湖北政府采購網”更新登記和注冊信息。

  第八條采購人應當根據項目特點、代理機構專業領域和記分考核結果等,從“中國湖北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名錄中自主擇優選擇代理機構。采購人應完善內控制度和代理機構進退機制,定期進行動態調整,接受各方監督。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搖號、抽簽、遴選等方式干預采購人自行選擇代理機構。

  第九條代理機構受采購人委托辦理采購事宜,應當與采購人簽訂委托代理協議,明確采購代理范圍、權限、期限、檔案保存、代理費用收取方式及標準、協議解除及終止、違約責任等具體事項,約定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條代理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委托代理協議的約定依法依規開展政府采購代理業務,相關開標及評審活動應當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應當清晰可辨,音像資料按照檔案管理要求妥善保存。

  第十一條工商注冊地在湖北省行政區域內的代理機構注銷時,應當向相關采購人移交檔案,不得擅自銷毀,并及時向省財政廳提交書面申請,辦理名錄注銷手續。同時報市財政局備案并說明注銷理由,對因逃避檢查、隱瞞違法行為等惡意注銷的,市財政局將依法從嚴處理。

  第三章記分考核

  第十二條記分考核是對代理機構內部管理、業務操作等情況進行量化比較的管理措施。市財政局對代理機構記分管理采取日常監管、專項檢查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并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組織業務培訓、考試(競賽)等,代理機構應當積極參加,相關情況納入記分考核范圍。

  市財政局記分時,應當以書面形式向代理機構開具記分通知書(詳見附件1),并將記分情況在“中國湖北政府采購網”進行公告。

  第十三條記分考核的記分周期為本辦法實施之日起的每個自然年,每周期記分滿分為12分。

  第十四條代理機構違法違規行為的記分分值,依據其違法違規行為的輕重程度,分別記3分、6分和12分。對重復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按次數累計記分。

  第十五條代理機構有本辦法規定以外違法違規行為的,如被檢舉、舉報查實的,市財政局可參照本辦法同類性質情形記分。

  第十六條一個記分周期滿后,記分分值累加不足12分的,該周期內的記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第十七條市財政局對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的代理機構進行約談并下達整改通知書(詳見附件2),整改時間為90天;連續兩個記分周期均記滿12分的,第二次整改時間為180天;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均記滿12分的,第三次整改時間為360天。

  市財政局定期將整改代理機構名單及記分排名在市財政局官網對外進行公示,同時將整改期內的代理機構列為重點監管對象。采購人委托整改期內的代理機構代理政府采購業務的,需事先向市財政局作出書面說明。

  第十八條代理機構在省內存在分公司的,視為同一家代理機構。代理機構被多個財政部門記分的,由每個記分周期內最終記至12分的財政部門開具整改通知書。

  第十九條代理機構對記分情況或者整改決定有異議的,可自收到記分通知書之日或整改通知書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開具該通知書的財政部門提出書面說明。

  第二十條代理機構應在收到整改通知書后7個工作日內制訂整改計劃,并報作出決定的財政部門備案。代理機構應嚴格按整改計劃組織整改。整改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組織專職人員培訓、完善內部規章、規范操作流程等,提升專職人員業務素質和公司整體管理水平。

  第二十一條整改期滿并完成整改的代理機構應將整改情況書面報作出決定的財政部門備案存檔,實行代理機構“一戶一案一檔”管理。

  第四章記分情形及分值

  第二十二條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一次記3分:

  (一)在采購前期準備過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與采購人簽訂委托代理協議或委托代理協議內容不合規的;

  2.代理采購進口產品未按規定執行的;

  3.代理未按要求進行意向公開的采購項目的;

  4.未及時實施采購,造成采購延誤的。

  (二)在編制采購文件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違規收取采購文件費用的;

  2.未在采購文件規定的時間內提供采購文件的;

  3.在提供采購文件時設定獲取條件或提前審查供應商資格條件的;

  4.發出的采購文件內容不全或錯誤,前后條款自相矛盾、存在歧義的;

  5.采購文件中未體現有關政府采購政策功能的,如未按要求預留中小企業采購份額、未落實中小企業評審優惠政策、未明確“政采貸”相關政策等;

  6.供應商已依照規定提交各類聲明函、承諾函,仍要求其再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文件的;

  7.采用綜合評分法時評審標準中的分值設置未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相對應的;

  8.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

  (三)在發布采購信息過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按照規定要求和時限發布政府采購信息或者發布的信息內容不完整、錯誤,或者就同一采購項目發布兩次及以上內容相同的采購信息的;

  2.未按規定時間發布中標(成交)結果或發布中標(成交)結果時未同時公告采購文件的;

  3.未在發布中標(成交)公告的同時發出中標(成交)通知書的;

  4.擅自變更地點,未及時公告更正信息或未書面告知的;

  5.依法需要終止采購活動,未發布項目終止公告并說明原因的;

  6.對已發出的采購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時,未在原公告發布媒體上發布更正公告,未及時告知所有已獲取采購文件的潛在供應商的;

  7.采購文件提供、澄清、修改、延長投標(響應)截止日期或者調整開標(響應)日期等未按規定時間執行的。

  (四)在組織采購活動過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按采購文件規定的時間準時組織開展采購活動的;

  2.采購活動開始前有關準備工作不充分,影響正常評審的;

  3.在評審工作開始前,沒有將評審委員會成員手機等通訊工具或者相關電子設備統一保管,或者出現評審委員會成員拒不上交,但未拒絕其參加評審工作的;

  4.未核實評審委員會成員身份、告知回避要求或未宣布評審工作紀律和程序的;

  5.未按規定對采購文件中涉及廢標、無效投標、無效報價等有關重要內容予以宣讀,未提請評審委員會成員認真核對采購文件資格、評分標準有關條款的;

  6.在開標、評標過程中,未確保評標委員會成員與開標、唱標現場分離的;

  7.在評審過程中,給評審專家閱讀采購文件和投標(響應)文件時間不夠充足,或者無正當理由催促評審專家盡快結束評審的;

  8.未對采購文件中設置不合理的評分標準、采購需求提出改正的建議,導致多數專家不能理解不能繼續評審的;

  9.在組織開標、評審過程中,存在傾向性的解釋或說明;

  10.組織樣品評審和樣品保管不符合有關規定的;

  11.采用最低評標價法的.項目,出現非最低價成交情況時,未提醒評委對低價未成交理由作出說明,并予以詳細記錄的;

  12.未對評審結果進行核對,未要求評標委員會復核或者書面說明理由,出現客觀分評分不一致、分項評分超出評分標準范圍、分值匯總計算錯誤或畸高、畸低的重大差異評分的;

  13.政府采購活動相關記錄內容不完整、不準確的;

  14.未按規定組織重新評審的。

  (五)在履約驗收及評價過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根據采購人委托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組織采購人與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或未及時協助采購人對采購項目進行驗收的;

  2.對評審專家履職評價不實或惡意評價,經評審專家申訴有效的。

  (六)在檔案管理和內控制度建設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制訂、執行政府采購檔案管理制度,或者政府采購歸檔資料不完整、不及時的;

  2.同一采購項目的歸檔文件與發出的采購文件、網上公告信息內容不一致的;

  3.代理機構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或不按管理制度執行的;

  4.代理機構未組織專職人員定期學習和培訓的;

  5.代理機構在市財政局組織的業務考試中合格人數不足5人的;

  6.代理機構無故不參加市財政局組織的業務培訓、考試(競賽)等的。

  第二十三條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一次記6分:

  (一)在采購前期準備過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擅自代理未經備案采購實施計劃的政府采購項目的;

  2.擅自代理應由集中采購機構執行的政府采購項目的;

  3.明知采購人違規設置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作為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資格條件,仍然代理此類政府采購項目的;

  4.未依照政府采購法及其條例規定的方式實施采購的;

  5.未依照規定執行全流程電子化采購的。

  (二)在組織采購活動過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指派非專職從業人員單獨開展政府采購業務的;

  3.未依法從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中抽取評審專家的;

  2.未按規定對開標、評審活動進行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不清晰可辨的;

  4.采購活動現場組織混亂,與評審無關的人員進入評審現場、評審過程中出現評審專家成員及現場工作人員查看或者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隨意進出現場的;

  5.非法干預采購評審活動,或者通過對樣品進行檢測、對供應商進行考察等方式改變評審結果的;

  6.引導或協助采購人違規操作的;

  7.在評審過程中和評審工作結束后,發現或應當發現評審委員會成員和其他無關人員記錄、復制或者帶走任何評審資料,未加以制止的;

  8.違規收取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的;

  9.代理機構組織重新評審、質疑答復導致結果改變未按規定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市財政局備案的。

  (三)在處理詢問、質疑過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拒收法定期限內適格供應商提出的詢問、質疑的;

  2.未按規定對供應商的詢問、質疑作出答復的;

  3.詢問、質疑答復未針對詢問、質疑的事項,導致投訴成立或一年內收到三次及以上投訴的;

  4.詢問、質疑答復違背客觀事實,或者在處理過程中違反有關保密規定的;

  5.未按規定向市財政局報告質疑處理情況資料的;

  6.在處理詢問、質疑過程中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四)在配合財政部門工作過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在收到市財政局送達的投訴書副本后,未按照規定向市財政局報送情況說明,未提交相關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的;

  2.瞞報、虛報、亂報或未及時提供市財政局要求的有關信息的;

  3.在市財政局組織的各類檢查中,不配合相關工作的;

  4.經檢查發現代理機構不具備本辦法第五條相關條件的;

  第二十四條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一次記12分:

  (一)涉嫌偽造資料的:

  1.代理機構登記注冊信息時提供虛假、偽造材料的;

  2.在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中提供虛假情況的;

  3.違反規定隱匿、銷毀應當保存的采購文件或者偽造、變造采購文件的。

  (二)涉嫌圍標串標的:

  1.代理機構從業人員惡意詆毀、排擠其他代理機構,或唆使供應商惡意投訴的;

  2.與采購人、供應商、評審專家惡意串通的;

  3.在采購過程中接受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4.泄露已獲取采購文件的潛在供應商的名稱、數量、標底及評審專家等信息的,或者其他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情況的。

  (三)涉嫌違規代理的:

  1.代理機構在所代理的采購項目中投標或代理投標,或為所代理的采購項目的投標人參加本項目提供投標咨詢的;

  2.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政府采購代理業務的;

  3.一年內受到三次及以上投訴并成立的。

  (四)有其他違規行為的:

  1.原代理機構因逃避檢查、隱瞞違法行為等惡意注銷,另行成立新代理機構,經相關部門查實的;

  2.對于需整改的內容,在整改期內不予整改的。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試行。

托管管理制度3

  老師的崗位職責

  1、熱愛本職工作,尊重托管學生,有愛心、耐心、責任心。

  2、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遲到、早退、不做私事。

  3、遵紀守法,團結同事,有意見通過正常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議論。

  4、儀表端莊自然,服飾大方整潔。

  5、舉止端正,語言文雅,說話和氣,待人熱情有禮。

  6、愛護公物,保護設施。

  7、做好計劃,認真備課,講解仔細,抓好學生品德教育和良好習慣的養成。

  8、做好與家長、同事、學生的溝通工作。

  廚房管理制度

  1、人員:所有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要有健康證。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工作前洗手消毒、不留長指甲。

  2、場所:開窗通風,工作完打掃衛生,不留死角及衛生小尾巴。

  3、采購:“四不買”不新鮮的不買,不衛生的不買,不放心的不買,不應季的不買。

  4、加工:未清洗的不加工,營養搭配不合理的不加工,超保質期的`材料不加工,廚房衛生不合要求不加工。

  5、儲藏:生鮮肉類及時冷凍,易變質蔬菜及時冷藏。儲存科學分類,擺放整齊,通風避光;冰箱及其他存儲場所每天清潔,每周清理,內外無垢。

  6、用餐后及時清理,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

  7、營養:加強伙食管理,豐富食譜,營養搭配。每周開出菜單,花樣翻新,每周保證餐餐不重樣,每天配備適時水果。

  接送管理制度

  1、準時:接送人員必須在放學前30分鐘內攜帶托管學生聯系表在校門口指定地點等候學生。

  2、準確:接送人員必須認真清點人數并做好記錄,發現缺席應及時與家長或學校確認情況。

  3、安全:每次兩名接送人員,確保途中安全。專車接送人員必須嚴格要求學生乘車方式往返,不得讓學生擅自出走。接時監督學生悉數進入托管中心,送時督促學生全部進校門。

  4、可靠:不得隨意更換接送人員,如有需要提前通知學生,以防不法人員冒充本中心人員接走學生。

  午餐管理制度

  1、秩序:引導學生就餐前洗手、排隊、保持安靜,領取自己的中餐就位吃。就餐保持安靜,不交頭接耳,不隨意下位走動,又需要舉手示意老師,輕放餐具。

  2、節約:不浪費糧食,必須要求學生不得隨意倒掉飯菜、湯、水果。沒吃飽的可以再打飯,保證學生吃飽吃好。

  3、衛生:引導學生講究衛生,保持飯桌、地面清潔,不隨意亂丟剩菜、剩飯、紙屑、果皮,不隨地吐痰。不得在室內食用對身體有害的三無食品,飯后漱口,保持口腔健康。

  午休管理制度

  1、游戲:聽從老師指揮,不大聲喧嘩、嬉戲,不追逐打鬧。

  2、準備:睡前上廁所,進入休息室到起床時間內,不允許以各種借口隨意走動或離開休息室影響其他同學。

  3、進入:把鞋子擺放整齊,按順序進入宿舍,每人固定一個鋪位,不得隨意更換鋪位。

  4、午休:午休中必須有老師看護督促,進入宿舍閉上雙眼躺臥,除休息外,不得做其他任何無關的事,如:做作業、畫畫、聊天、看書、打電話、發短信、玩游戲等。

  5、起床:到規定時間。老師要準時喚醒學生,并教學生整理好自己的床單疊好被子,然后有秩序的安靜的離開宿舍。

  衛生管理制度

  1、每天早上開窗通風30分鐘,下午午休后開窗30分鐘,確保室內空氣清新。

  2、安排值日人員每天打掃地面,擦拭桌面。

  3、餐具、水杯等必要物品用后消毒,毛巾保持干凈。

  4、感冒流行期間采用通風、日照、醋蒸等各種有效預防措施預防感冒。

  5、工作人員要保證自身身體健康,如發生感冒及時報告,休假回避,防止傳染。

  6、大、小便后及時沖洗廁所。

  安全管理制度

  1、每天下班前檢查各項電源、天然氣是否關閉。

  2、每天離開前及時關閉門窗。

  3、檢查室內物品擺放不會對兒童造成危險。

  4、室外活動安排有序,老師時刻保持警覺,避免安全隱患的發生。

  紀律管理制度

  1、學生進入本中心后,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開。

  2、不得大聲喧嘩、追逐打鬧、亂砸物品、拋制物品、自行攀高、爬窗坐欄;禁止學生在室內踢毽子、踢球、跳繩、捉迷藏、做危險游戲等。

  3、禁止學生攜帶火柴、打火機、玩具、鞭炮、火藥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本中心。

  4、禁止學生私自動用托管中心內的電器開關。

  5、愛護公物,不得亂涂亂畫,損壞桌椅。

  獎懲管理制度

  1、禮貌待人,主動向老師、同學問好,按次數最高+10分

  2、保持座位整潔衛生,離開前清理干凈座位,座椅歸位+5

  3、嚴格按照作息時間上、下課,不隨意下位、進出教室+5

  4、保持安靜,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有事先舉手得到允許再去做+5

  5、及時完成作業,書寫工整,準確率高,背誦熟練,最高+10

  6、表現好進步大或成績提高的,最高+10

  7、介紹其他小朋友來的,+10

托管管理制度4

  一、獎勵

  1、作業19:00以前完成+5,17:30以前完成加+10分,課外+5分/張

  2、課外閱讀30分鐘且有摘抄筆記+10分

  3、 日記語句通順敘事完整350字以上+5,500字以上+10,800字+15

  4、天天象棋評測和棋+1,勝業3以下的+5,業3的+10,業4的+15分

  5、數獨難度系數2的+5分,難度系數3的+10分

  6、硬筆書法2張+5分,毛筆書法3張+5分,要求字跡工整;

  7、學校各科考試達90以上的+5分/次,滿分或全班第一+10分/次

  8、學校期末考試總成績第一獎勵200元,前十名獎勵50元

  二、懲罰

  1、無故遲到、大聲喧嘩、擅自離開座位等每次—5分 2、作業漏批改每次—5分,沒有完成學校作業—10分

  3、口算一頁錯誤超過3題的每題—1分,4、考試成績低于80分—5分,低于70分—10分

  5、勤儉節約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浪費、不文明等行為每次—5分、

  三、積分等級與獎品兌換說明

  1、積分低于100分的等級為草民,草民沒有兌換獎品權限

  2、 100~199等級為工兵可以兌換糖果

  3、 200~399等級為排長可以兌換0.5元冷飲或練習本

  4、 400~699等級為連長可以兌換1元冷飲

  5、 700~1099等級為營長可以兌換2元冷飲

  6、 1100~1599等級為團長可以兌換3元以下獎品

  7、 1600~2199等級為旅長可以兌換5元以下的獎品

  8、 2200~2899等級為師長可以兌換10元以下的獎品

  9、 2900~3699等級為軍長可以兌換20元以下的獎品

  10、 3700~4599等級為司令可以兌換50元以下的獎品

  托管班管理制度 9

  廚房管理制度

  ⑴人員:所有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要有健康證。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必須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不留長指甲、不戴戒指、不吸煙。工作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

  ⑵場所:注意工作場所通風換氣。工作完畢,不留衛生尾巴。每天小掃除四次,每周兩次大掃除。

  ⑶采購:“五不買”:不新鮮的不買,不衛生的不買,不放心的不買,夏秋季節易中毒的蔬菜不買,非正規廠家及商場的不買。所有主食類商品要有食品合格證或者開具發票。

  ⑷加工:“五不加工”:未清洗干凈的不加工,營養搭配不合理的不加工,超過保質期的材料不加工,廚房衛生不合要求不加工。

  ⑸儲藏:生鮮肉類隨時放在保鮮盒并放進冰箱冷凍,易變質蔬菜及時進冰箱冷藏,存放在儲藏室的蔬菜分類科學、擺放整齊,既通風又避光;冰箱及其它儲存蔬菜食品場所及食品器具應做到每天清潔,每周清理,內外無污垢。

  ⑹餐具:用餐后及時清理,餐具嚴格做到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

  ⑺營養:加強伙食管理,豐富食譜,注意營養搭配。開出每周菜單,并提高業務水平,不斷花樣更新,每周保持餐餐不重樣。每天都必須配備適時水果或干果。

  接送管理制度

  ⑴準時:接送人員必須在放學前45分鐘攜帶托管學生聯系表到校門口指定地點等侯學生。

  ⑵準確:接送人員必須認真清點人數并做記錄,發現缺席應及時與家長或學校確認情況。

  ⑶安全:每次至少兩名接送人員,并視人數的變化再增派人員接送,確保途中安全。專車接送人員必須嚴格要求學生乘車方式往返,不得讓學生擅自出走。接時要監督學生悉數進入托管中心,送時要督促學生全部進校門。

  (4)可靠:不得隨意更換接送人員,如有需要須提前通知學生,以防止不法人員冒充本中心人員接走學生。

  午餐管理制度

  ⑴秩序:工作人員必須引導學生就餐前洗手、排隊、保持安靜,領取自己的中餐就位吃。就餐保持安靜,不交頭接耳,不隨意下位走動。輕放餐具不得有響聲。

  ⑵節約:不浪費糧食,必須要求學生把飯菜、湯、水果吃完不隨意倒掉。另外沒吃飽的同學可以再打飯,讓學生一定要吃好吃飽有利于身體健康。

  ⑶衛生:工作人員要引導學生,講究衛生,保持飯桌、地面清潔,不隨地亂丟剩菜、剩飯、紙屑、果皮、及隨地吐痰得現象。飯后引導學生到衛生間漱口清潔口腔牙齒。

  午休管理制度

  ⑴準備:為了統一安排,統一行動,在進入休息室前,全體同學都先上廁所,進入休息室到起床時間內,不允許學生以各種借口隨意走動或離開休息室影響其他同學。

  ⑵進入:進入休息室前必須把鞋子擺放整齊,由工作人員引導學生按順序進入男生宿舍或女生宿舍,每位學生安排一個固定的鋪位。沒有特殊情況,不得隨意更換鋪位。

  ⑶午休:午休過程必須有工作人員在場看護并督促,進入休息室的學生閉上雙眼躺臥,除了休息睡覺外,不得做其他任何無關的事,如:做作業、畫畫、看書、聊天、打電話、發短信、玩游戲等。沒有特殊情況,不得隨意坐起,起立,或離開鋪位。

  ⑷起床:在規定的時間,工作人員要準時喚醒學生,并教學生整理好自己的'床單疊好被子,然后有秩序安靜地離開休息室。

  學習區、生活區衛生管理制度

  安排值班人員負責每天的衛生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⑴每天早上七點半到九點之間,開窗通風30分鐘。下午3:00開窗30分鐘。確保室內空氣清新。

  ⑵每天值日人員打掃地面和擦拭桌面。確保桌面無塵,地下無臟物。

  ⑶學生每天的餐桌,餐具等必要物品要做到用后消毒,消毒30分鐘,時刻保持衛生干凈。

  ⑷感冒流行期間采用各種有效措施預防感冒。每天每個房間用紫外線消毒30分鐘。

  ⑸老師及工作人員要保證自身身體健康。如發生感冒等病癥要及時報告,休假回避,以防止傳染。

  安全管理制度

  每天值班人員要負責以下事項:

  ⑴確保每天檢查各項電源,天然氣是否關好是否漏氣漏電。確保不會對兒童造成任何危險。

  ⑵確保每天離開時關好門窗。

  ⑶檢查室內物品擺放,確保室內物品不會對兒童造成危險。

  ⑷室外活動要安排有序,老師做到時刻警覺,避免發生任何安全隱患。

  消防管理制度

  ⑴全體員工要確實把安全防火工作落到實處,應掌握“三懂”、“三會”即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滅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火災隱患。

  ⑵若發生火警,員工應第一時間打火警電話“119”或“110”,講清失火單位的確回答;并將自己的電話、姓名告訴對方,以便聯系。打完電話后,立即派人到交叉路口等候消防人員的到來,以利于引導消防人員迅速趕到火災現場。

  ⑶在疏散學生時,要指揮學生從安全通道逃生。走廊通道彌漫煙霧,能見度低時,要找緊急出口的指示燈,朝指示方向尋找樓梯撤離,若濃煙引起直立行走呼吸困難時,要用濕毛巾捂住口鼻,彎腰撤離;萬一被濃煙圍困,迷失撤退方向,應緊急呼救、求援。

  ⑷火災發生后,員工應看火勢大小,若火勢較小,可直接用滅火器對準火源噴射,將其撲滅。

  ⑸消防通道要保持暢通,不得堆放任何雜物或人為上鎖。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燈應保持完好。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應在位、完整。

  其他管理制度

  ⑴自學生進入中心后,工作人員須把好進出口,未經同意,任何學生不得擅自外出離開中心。

  ⑵學生在托管中心里,工作人員要時刻關注學生的活動,不得讓學生在會所內大聲喧嘩、追逐打鬧、打架斗毆、亂砸物品、拋擲物品、自行攀高、爬窗坐欄及做危險游戲;禁止學生在中心內踢毽子、踢球、跳繩、捉迷藏等具有一定危險性的體育活動。

  ⑶任何學生不準攜帶火柴、打火機、玩具、鞭炮、火藥等易燃易爆物進入托管中心。

  ⑷任何學生不準私自動用托管中心內的電器開關。

  ⑸講究衛生,大小便后必需沖洗廁所

托管管理制度5

  接送管理制度

  一、接送人員必須在放學前五分鐘攜帶托管學生聯系表到校門口指定地點等候學生。

  二、接送人員必須認真清點人數并做記錄,發現缺席應該及時與家長或學校確認情況。

  三、接送人員必須嚴格要求學生,以排隊的方式往返,中途不得讓學生擅自離隊,更不準在馬路上追趕打鬧。

  四、不得隨意更換接送人員,如有需要需提前通知學生。

  用餐管理制度

  一、引導學生就餐前洗手,就餐時保持安靜,不交頭接耳,不隨意下位走動。

  二、引導學生不浪費糧食,不隨意倒飯菜,沒吃飽的同學可以再打飯,讓學生一定吃飽有利于健康。

  三、引導學生講究衛生,保持飯桌、地面清潔,不隨地亂丟剩菜、剩飯、紙屑、果皮,飯后引導學生到衛生間漱口,清潔口腔牙齒。

  午休管理制度

  一、進入休息前,全體學生先上廁所,從進入休息室到起床的時間里,不允許學生以任何借口隨意走動或離開休息室,影響其他學生。

  二、進入休息室必須把鞋子擺放整齊,每位學生安排一個固定鋪位,沒特殊情況,不得隨意更換鋪位。

  三、午休過程中必須有工作人員在場看護并督促,進入休息室學生閉雙眼躺身,除休息睡覺外,不得做其他任何無關的`事。如:聊天、打電話、發短信、玩游戲等,沒特殊情況,不得隨意坐起。

  作業輔導制度

  一、作業輔導的目的作業輔導的目的在于鞏固課堂教學內容,解決學生的疑難問題,指導學生創造性地進行學習。

  二、作業輔導的要求

  1、當天作業要全批全改,及時發給學生。

  2、對學生每天作業都要有成績評定,做好記錄,對作業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進行講解。

  3、教師應對提出問題的學生給予熱情輔導。

  4、書面作業要求學生認真、按時、獨立完成,做到書寫工整,格式規范,步驟清楚,書面整潔。

  廚房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必須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不留長指甲,不吸煙。

  二、注意工作場所通風換氣。工作完畢,徹底清除衛生,做到每天小掃除,每周兩次大掃除。

  三、采購必須做到五不買:不新鮮的不買,不衛生的不買,不放心的不買,夏秋季節易中毒的蔬菜不買,非正規廠家的不買。

  四、用餐后及時清理,餐具嚴格做到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

  五、加強伙食管理,豐富食譜,注意營養搭配,每周有菜單,花樣更新:米飯,四菜一湯(兩葷兩素)、面條等。

托管管理制度6

  為保證托管中心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托管中心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托管中心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托管中心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鄉鎮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托管中心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托管中心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托管中心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托管中心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托管中心。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托管中心還要教育學生遵守托管中心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托管中心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托管管理制度7

  1.午休時間:中午12:00—2:10。

  2.上午放學后,由各班的帶班老師集中本班午托學生。要求學生排好隊,由帶班老師檢查學生的到位情況,然后于11:30分把午托學生帶到學生飯堂,組織學生有順序進入飯廳,并指揮學生到指定的位置就座,學生就座后,要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

  3.學生用餐期間由生活管理老師來管理,生活老師要做好學生用餐的管理工作,學生用餐時間要保持肅靜,不得喧嘩,做到文明用餐。要求學生要珍惜糧食,不得浪費糧食。

  4.學生用餐后,學生只能在宿舍的'前面或附近玩耍,不能到危險的地方玩耍,不能做危險游戲、不能互相追逐、打鬧。在宿舍里不得互相追逐、不得在床上亂跳或用被子等物來打鬧,不得亂接觸電源、電線,不得擅自離開學校。若學生需請假的,務必有班主任準許的假條和由監護人向值班老師請假允許的情況下,學生方能離開學校。

  5.午休開始,學生要洗手腳后,方能上床休息。午休時間學生不得講話、看書、做游戲等,務必進行午睡。

  6.值周領導每天對午托學生進行全程管理,午休期間檢查各宿舍學生的午托管理情況。生活老師管理學生的午休工作,并做好午休情況記錄。

  7.午托結束以后,要求學生自覺清理周圍的清潔衛生,保證地面整潔無雜物。學生要洗臉、刷牙,并整理好自己內務。

  8.學生午托期間須遵守紀律,屢次違反紀律且教育不改者,學校有權拒絕其參與午間的托管。

  9.學生開餐時間

  早餐:8:00-8:25

  午餐:11:30-12:00

托管管理制度8

  為了營造一個安全、舒適、有序的午托環境,以確保每位午托學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條:凡在本午托的學生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服從管理,接受安排,文明作息。

  第二條: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不得吵架、打架、說臟話或隨意喧嘩。

  第三條:學會與人相處,尊重他人、包容他人,不與同學爭執、吵架、打架,不私自亂動他

  人物品,有矛盾尋求老師幫助解決。

  第四條:放學后自覺回到午托,不得擅自離開或者去其他地方,路上不準追趕,要注意安全。

  第五條:如需使用午托的'插頭、空調、風扇等電器用品,需向午托老師申請同意后方可使用,以免發生危險。

  第六條:注意個人衛生,保持個人用品干凈整潔以免影響他人。

  第七條:有事外出必須先向老師報告,經允許后方可外出。

  第八條:用餐時保持安靜做到食不語,用餐期間只能在餐廳,不得隨意走動,餐后自覺刷碗。

  第九條:珍惜糧食,厲行節約,盡量吃完所分配的飯菜,不得隨意丟掉。

  第十條:午休時間可以臥床休息或寫作業,不準講話、喧鬧,上廁所要輕手輕腳,不能影響其他同學。

  第十一條:遵守作息時間,準時起床、就餐、休息、洗漱等,休息后不得再有聊天、打鬧現象。

  第十二條:放學后必須如實告知輔導老師當天作業內容,并認真工整完成,寫作業期間不得喧嘩、交頭接耳、吃零食、玩玩具,如有不明白的內容詢問輔導老師。

  第十三條:老師將學生每天的表現記入“學生每日表現日志”中,并每周由家長閱讀簽字,以了解學生每周的表現。

  第十四條:如違反相關規定,將接受相應的懲罰,并如實反饋家長,如表現優異午托會有相應獎勵以資鼓勵。

托管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制度,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以下簡稱代理機構),是指集中采購機構以外、依法設立的受采購人委托從事政府采購代理業務的社會中介機構。

  工商注冊地在寧夏行政區域內并在本地執業的代理機構和在寧夏從事政府采購代理業務但工商注冊地在區外的代理機構,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專職從業人員"(以下簡稱"專職從業人員"),是指與代理機構簽訂勞動合同,由代理機構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專職人員,不包括財務、行政等非業務人員,不包括退休、外聘、兼職人員。

  第二章代理機構登記備案管理

  第四條代理機構在我區代理政府采購業務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購內部監督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不相容崗位與職責分離制度、委托代理管理制度、采購文件編制審核制度、采購需求制定管理制度、信息公告管理制度、評審現場組織管理制度、評標結果登記公示制度、保證金管理制度、政府采購質疑答復管理制度、政府采購檔案管理制度等;

  (三)擁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具備編制采購文件和組織采購活動等相應能力的專職從業人員;

  (四)在我區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辦公場所和代理政府采購業務所必需的辦公條件;

  (五)在自有場所組織評審工作的,應當具備必要的評審場地和錄音錄像等監控設備設施。

  第五條代理機構應先在中國政府采購網登記機構信息,網上審核通過以后,在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采購網注冊信息并獲得操作權限賬號。代理機構應對登記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第六條代理機構法人、地址、人員等注冊信息變更的,應當在信息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采購網”自行更新。代理機構每月應定期維護其代理狀態信息,確認其是否仍然開展政府采購代理業務,政府采購管理系統展示代理狀態信息并為采購人選擇代理機構提供信息參考。

  第三章專職從業人員教育培訓管理

  第七條自治區財政廳對代理機構專職從業人員實行在線教育管理。在線教育包括初任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

  初任培訓:按照規定完成在線注冊登記的代理機構,其登記的專職從業人員應當完成初任培訓并參加考試。

  繼續教育:已完成初任培訓并考試合格的專職從業人員,次年起每年應按規定完成一定學時的在線繼續教育培訓,及時掌握政府采購法律法規政策變動內容,并按要求參加考試。

  第八條代理機構專職從業人員培訓及考試結果向社會進行公開,作為采購人選擇代理機構的重要參考指標之一,對未達到參學及考試要求的代理機構,采購人應慎重進行選擇。

  第九條進入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從事代理活動的專職從業人員應與其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采購網”登記的專職從業人員信息保持一致。

  第十條在線培訓內容包括政府采購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自治區出臺的政府采購相關政策文件及政府采購實務操作等內容。

  第十一條自治區財政廳建立健全代理機構專職從業人員培訓教育檔案,對完成初任培訓和繼續教育的人員,在管理系統中予以記錄和公示。

  第十二條專職從業人員從本代理機構流轉入其他代理機構的,其參加培訓考試記錄及計分隨人員計入所轉入的代理機構。代理機構專職從業人員離職的,代理機構應及時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采購網進行人員信息變更登記。

  第十三條代理機構專職從業人員完成在線培訓、考試任務且考試合格(成績大于等于80分,滿分為100分)的人數應達到5名及以上,未達到要求的代理機構應繼續參加在線培訓學習,直到其專職從業人員參加補考成績合格,并達到合格人數要求。

  第四章建立代理機構項目負責機制

  第十四條代理機構代理項目實行項目組負責制,項目組由1名項目負責人和2名以上專職從業人員組成。經培訓并考試合格的專職從業人員,方可作為項目組成員參與政府采購項目代理活動。項目組成員應當實名制,并在采購人與代理機構簽訂的委托代理協議中進行明確。代理政府采購項目期間,項目組成員應相對固定。

  第十五條采購人填報采購計劃時應按照委托代理協議中明確的項目組人員在系統中進行代理機構專職從業人員勾選。由于代理機構專職從業人員變動等特殊原因,代理機構需更換項目組成員的,應替換經參加培訓且考試合格的本公司專職從業人員作為項目組成員,在“采購計劃管理系統”中進行項目組人員變更登記,并經采購人確認。

  對代理機構派出的項目組人員與采購計劃管理系統中勾選人員不一致的,采購人應拒絕其辦理政府采購代理業務并及時將情況報送自治區財政廳。

  第十六條代理機構應當將熟悉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具備編制采購文件和組織采購活動等相應能力的專職從業人員確定為項目負責人。

  第十七條項目負責人代表所屬代理機構經辦具體代理的項目事宜,對代理的政府采購項目負責。

  第十八條對項目負責人實行良好行為激勵管理。采購活動結束后,采購人應對代理項目的負責人進行執業能力評價。項目負責人在一個年度內代理的項目無因違法違規被各級財政部門處理處罰,且因其業務能力突出、法律法規熟悉被采購人評價為優秀項目負責人的,鼓勵其所屬代理機構通過增加工資待遇、晉升職務等方式對其進行行為激勵。

  第十九條對項目負責人實行違法違規行為扣分制動態管理。項目負責人代理的項目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且代理機構因該項目違法違規被各級財政部門處理處罰的,系統自動對代理業務的項目負責人進行扣分,總分100分,被行政處理一次扣5分,被行政處罰一次扣10分,分值低于80分的,應當按要求重新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及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重新作為項目負責人代理業務。

  第五章代理機構執業管理

  第二十條代理機構應樹立依法執業意識,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要求開展政府采購項目代理業務。

  第二十一條代理機構受采購人委托辦理采購事宜,應當與采購人簽訂委托代理協議,明確采購代理范圍、權限、期限、檔案保存、代理費用收取方式及標準、確定項目組成員、協議解除及終止、違約責任等具體事項,約定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代理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委托代理協議的約定依法依規開展政府采購代理業務,相關開標及評標活動應當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應當清晰可辨,應按照財政部門要求實現錄音錄像數據互聯互通及傳輸,音像資料作為采購文件一并存檔。

  第二十三條代理機構應當合理設置崗位,明確崗位職責,強化權責對應,按照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的要求,將委托代理協議簽訂和審核、采購文件擬制、內審與審定、評審主持人與記錄人、信息公告擬制與審查等崗位分開設置,建立崗位間的制衡機制,發揮崗位間的相互監督和制約作用。

  第二十四條代理機構應對其蓋章和簽字的'招標(采購)文件的合法性和準確性負責。

  第二十五條采購人不得擅自修改招標(采購)文件,確需修改的,應商請代理機構進行修改。代理機構有權拒絕采購人提出的不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修改意見。對采購人不聽勸阻,執意要求在招標(采購)文件中加入不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修改意見的,代理機構應進行記錄并及時上報本級財政部門。

  第二十六條代理機構應當積極配合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及相關部門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檢查,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二十七條代理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采購)文件中明示代理費用收取方式及標準,并應當隨中標、成交結果一并公開本項目收費情況,包括具體收費標準及收費金額。

  代理機構在發布媒介上登載招標(采購)文件的電子文本,應供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免費下載,不得向投標人或中標人附加不合理的條件或者收取額外費用;以采購人名義代收投標保證金的,代理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八條代理機構進入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展代理業務的,應嚴格遵守《招標(采購)代理機構進場行為規范》。

  第二十九條代理機構應嚴格按照《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采購電子化質疑投訴工作規程》,按時、高效處理質疑投訴事項。

  第三十條代理機構應嚴格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采購檔案管理辦法》做好政府采購項目檔案資料收集、保管和移送移交工作。

  第六章代理機構監督檢查

  第三十一條各級財政部門負責對進入本行政區域內從事政府采購活動的代理機構監督檢查管理工作,對發現的違法違規情況,依法對代理機構進行處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二條對代理機構的監督檢查堅持定期專項檢查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十三條定期專項檢查采取“雙隨機一公開”隨機方式每一年進行一次,抽查比率按照財政部要求進行;日常檢查是財政部門根據實際工作情況或違法違規線索,對任一代理機構或代理項目進行隨機抽查或定向檢查。

  第七章代理機構專業化發展

  第三十四條鼓勵代理機構積極提升自身專業化能力,走差異化發展路線。代理機構應對其經常代理領域進行深入研究,形成專業領域工作研究報告或研究成果。經自治區財政廳組織評審達到優秀等次的,將作為年度綜合信用評價加分項進行加分。評審情況向社會進行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十五條鼓勵代理機構逐步衍生業務類型,積極開展采購項目全過程咨詢服務。代理機構應加強市場調查、采購需求標準制定、合同分類制定、履約驗收方案制定等項目事前事中事后服務能力,逐步提升全過程咨詢服務能力。

  第三十六條政府采購協會應組織行業人員研究建立我區政府采購代理及業務咨詢收費標準并向社會進行公開,嚴禁代理機構之間惡意低價競爭。

  第三十七條政府采購協會應積極發揮作用,牽頭制定行業發展規劃,制定行業服務規范,構建行業監督和行業自律相結合的政府采購監管模式。

  第三十八條各級采購單位應按照代理機構行業付費標準及時規范支付項目招標代理服務費及委托代理機構開展市場調查、采購需求制定等相關費用,助推代理機構向專業化方向發展。

  第八章代理機構信用評價及結果應用

  第三十九條自治區財政廳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信用評價暫行辦法》對代理機構執業情況進行綜合信用評價。

  第四十條代理機構綜合信用評價分為日常評價、監督檢查評價和專業化發展能力評價。

  第四十一條采購人、評審專家、供應商以項目為依托,對代理機構代理項目情況進行日常評價。

  第四十二條各級財政部門對代理機構進行監督檢查評價,財政部門對代理機構的監督檢查結果,以及對代理機構違法違規代理項目情況的處理處罰結果,將作為監督檢查評價記錄在代理機構綜合信用評價記錄中。

  第四十三條自治區財政廳對代理機構專業化發展能力情況進行評價,根據代理機構撰寫行業領域工作研究報告、研究成果是否對行業領域發展起到促進作用,對其專業性進行評價。

  第四十四條代理機構綜合評價結果向社會進行公開。

  第四十五條各級財政部門應根據綜合評價結果合理優化對代理機構的監督檢查頻次。對綜合評價結果較差的代理機構,各級財政部門應加大日常監督檢查頻次。

  第四十六條采購人應當根據代理機構綜合評價結果,結合采購項目特點、代理機構專業領域,擇優選擇代理機構。采購人選擇代理機構情況將在系統中進行留痕記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搖號、抽簽、遴選等方式干預采購人自主擇優選擇代理機構。

  第四十七條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聯合懲戒實施辦法(試行)》要求,對因違法違規行為被自治區內其他行政監督部門做出禁止從業行政處罰的代理機構,在禁業期內不得代理政府采購項目。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由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11月30日。

托管管理制度10

  一、教師工作制度

  1、教師須按時上中心,自覺負責教室衛生、學生考勤工作;認真履行并服從學校各項教學安排(包括課時的調整和教案的修改等)。

  2、工作時間內不得處理私人事務,不談論與教學無關的事情,專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3、上中心時間內,教師不得外出(外出宣傳除外),因急事(含看病)短時間外出應做好外出說明(外出時間和返校時間);如有特殊原因需提早離開學校應說明原因,私自離開學校當曠工、早退處理;請事假或調休需提前一天告知,否則以曠工計算。

  二、教師獎罰制度

  1、每月滿勤,獎勵30元。

  2、大中心課課時按超中心級基本人數每課時每人2元獎勵。

  3、遲到早退10-30分鐘,以一元一分鐘計算扣除。

  4、曠工一次以課時工資的三倍來罰款。

  三、學生上課制度

  1、按時到輔導中心上課,不遲到不早退。

  2、自覺保持教室衛生,不準隨地吐痰;課后請將自己的廢棄物放到指定的地點;不準在門窗、桌椅、墻壁上隨意涂寫。

  3、自覺服從老師管理,如有建議和意見可在下課后反映。

  4、請學生保管好自己的隨身物品,貴重的.東西最好不要帶到輔導中心,如有丟失,后果自負。

  5、愛護輔導中心財物,不損壞桌椅;否則,照價賠償。

  6、下課后禁止下樓,禁止追逐打鬧,做有意義的游戲。學生途中安全由家長負責。

  感謝家長長期對星達特輔導中心的支持和信賴,為了讓孩子更快樂的生活、更好的學習,請您仔細閱讀以下內容:

  1、記準時間安排,按時接送孩子,特殊原因請提前說明。

  2、正常開課期間,不能按時到輔導中心上課者輔導費概不退還。敬請諒解!

  3、授課期間,如孩子對授課方式不適應,請及時與老師反映,以達到最佳教學效果。

  4、為了完成教學目標,如有課下作業請家長督促完成。

  5、學生在輔導中心期間,如同學間發生矛盾,請家長及時與老師溝通,不要擅自解決。

  6、如有更好的教育方法及管理模式,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托管管理制度11

  一、學生的接送

  1、確定各年級的放學時間,托管老師每次接學生提前10到15分鐘到指定地點,托管老師接孩子時必須攜帶托管班接送牌。

  2、學生放學后到本校托管班展示牌面前集合,并分年紀排隊,學生到達一定人數則由事先安排的老師依次帶回學校,不得讓學生單獨行動。

  3、護送學生回校的老師必須事先確定好路線,回校途中時刻注意每一個學生的安全,不允許學生亂奔亂跑或追逐打鬧,也不允許吃任何的東西。

  4、過馬路時,托管老師確保沒有危險,再讓學生迅速且有秩序的通過馬路。

  5、托管老師應清點人數,對于原因不明而未到的學生必須及時與其家長或者班主任聯系,確保事情的真實性,作好記錄,不能遺漏任何一名學生。

  6、學生作業完成后,學生必須打電話給家長,必須確保是由家長或家長指定的家人來接,并且讓家長在離校簽到表上簽字,如家長因特殊情況不能來接而提出讓學生自己回家的,可以與托管老師協商簽訂安全協議書。

  二、上課安排

  1、托管老師安排學生進入教室,同時提醒學生把作業本交到講臺上,學生有15分鐘的休息時間,期間學生可以上廁所、洗手,學生可以食用托管老師發放的面包牛奶等充饑的食物。

  2、休息15分鐘后,進入第一堂課,學生按照語、數、外的順序依次完成當天的`作業。

  3、5:10—5:20為課間休息時間。

  4、每天托管時間最晚到7:30,盡量不要滯留學生超過晚上8:00。

  5、老師應將每一天學生完成作業的情況或建議記錄下來,做到家長接受學生時給予及時的溝通。

  三、上課紀律

  1、上課期間學生不得隨意走動,大聲喧嘩,交頭接耳,更不得影響其他同學完成作業,如有背書或讀書任務,需向老師告知,可根據情況另外安排。

  2、學生寫完一項作業后舉手交給老師檢查,學生繼續寫下一門作業,再做需要讀或背誦的作業,讓學生養成抓重點的習慣。老師檢查作業要仔細認真,不得有遺漏,不得有錯誤。

  3、學生寫作業過程中先完成會做的,遇到不會寫的題目暫時空著,最后再舉手示意老師講解不會做的難題,讓學生養成獨立完成作業和節約時間的習慣。老師發現學生作業錯誤

  4、老師盡量在講臺位置坐著或游走,做到給學生講題的同時兼顧班級紀律。

  5、學生所有作業完成后,托管老師可以安排學生寫字帖或口算,或者看課外書(如果是學校的書籍,一定記得還回原位),若同一時間完成作業的同學比較多,則令其做本校試卷,沒有完成學校作業的同學繼續做作業。

  四、溝通

  1、與家長的溝通

  每天家長來本校接送學生時,托管老師應立即跟家長溝通(如該生在學校及托管班的課堂表現情況、作業完成狀況、以及每個學生的性格特點、薄弱學科等)

  2、老師之間的溝通

  每天上完課,老師之間相互溝通(如上課遇到的各種問題,和家長溝通遇到的各種問題等等),互相分析、討論解決方法。上課遇到的各種問題應及時解決。

  3、與孩子之間的溝通

  根據每個學生的學習情況和性格特點進行適當的激勵,出現問題也要適當的批評。

托管管理制度12

  為了更好的服務于學生和家長,全面提高教學培訓及學生照管的質量,樹立我中心良好形象,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教師管理制度

  (一)我中心教師要加強自身的學習和修養,注意自身言行和生活習慣,工作、生活中要做到為人師表、言傳身教,起到良好的帶頭的作用。

  (二)及時、全面了解學校方面各種信息并向中心報告,包括節假時間安排、學生相關活動、學校及老師的特殊規定和要求等等,針對信息為學生提前做出必要的安排。

  (三)教師要負責好學生上學、放學的接送工作,一切以學生安全為重。

  1、接送時教師要提前到位并清點人數,學生不到的要弄清情況,與家長取得聯系進行確認。

  2、接送的過程當中要組織學生排隊,不準學生單獨行動,如有學生需要買文具、食品(禁止購買“垃圾”零食)等需經過教師允許。

  3、嚴禁學生在公路上追逐打鬧,確保整個步行過程安全有序。

4遇特殊情況,立即與中心負責人和家長聯系。

  (四)教師應把學生的學習輔導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做到熱忱耐心、方法靈活、注重實效。

  1、教師必須熟悉教學大綱,掌握教材內容,明確教學要求和重點難點并結合學生學習情況選擇適當的教學方法。

  2、教師需要了解每個學生每天的家庭作業并監督學生并在晚間作業時間內認真完成,遇到學生不會的要認真講解,嚴禁代替學生作業或者直接告訴答案。在學生告知完成作業后要認真幫助其檢查,有錯的進行講解并要求學生改正,確認無誤后簽字,確保學生按時、按質完成家庭作業。

  3、對部分知識點掌握得不好的學生,教師要認真幫助其查找原因,并在完成家庭作業的基礎上安排時間進行單獨輔導,以當前課程中檢測出的漏洞為重點進行講解,努力讓學生消化每個知識點。

  4、經常與學校老師進行溝通,了解學生在校情況,明確學校老師有關要求,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教育和輔導,改正不良的學習習慣,當好老師與家長之間的橋梁紐帶。

  (四)為中心內每個學生建立檔案,記錄學生各方面的情況,包括學生個人信息(姓名、生日、民族、班級、班主任聯系方式、學生某些特殊情況等),家庭地址及家長聯系方式,學生在校表現(測驗分數及名次、受表揚和處罰的情況、老師對學生的'評價等),學生作業完成情況、平時生活表現等等,定期將檔案向家長作反饋,讓家長更加全面了解自己的孩子。教師也要對學生檔案定期進行分析,了解學生各方面的發展趨勢,有針對性的進行教育管理。

  (五)督促學生遵守中心的各種章程以及時間規定,使學生養成良好的時間觀念、性格品質、生活和學習習慣。

  (六)負責對學生需要的購買的學習及生活用品進行統計和采購,并及時記錄。

  (七)每天定時對中心衛生進行全面清掃,重點是學生宿舍、廁所、餐廳等,做到垃圾及時清理、地面清潔、廁所無明顯異味。

  (八)教師每星期星期天下午6點前必須到崗,星期五下午學生全部安全回家后方可休息,夜間無特殊事情不得離開中心,確保中心隨時都有教師值守。教師要安排好自己的作息時間,確保第二天有旺盛的工作精力。

  (九)在與學生溝通時候要注意方法,禁止說臟話、態度粗暴、隨意打罵。

  (十)隨時關注學生異常舉動,及時幫助學生解決必要的困難,遇到學生發生生病或者其他意外情況要第一時間向中心負責人報告。

  (十一)加強學生安全管理。教師每天必須檢查各項電源、煤氣是否關好;夜間休息候檢查門窗是否已鎖好;經常檢查室內物品擺放,是否會對學生造成危險;戶外活動時教師做到時刻警覺,避免發生任何安全意外。

  (十二)積極完成中心負責人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學生管理制度

  1、本中心學生禁止以下三件事情,一旦發生將開除中心并通報家長和所在班級:第一,打架吵架;第二,偷竊;第三,嚴重不服從或者以惡劣的方式反對中心工作人員的管理。

  2、養成良好的時間觀念,嚴格遵守中心的時間規定,按時睡覺、起床、吃飯、集合、做作業,不準拖拉延時。

  3、在校期間要認真聽講,嚴格按照老師的安排完成課堂作業,并認真記錄當天的家庭作業。

  4、做作業的時候要認真思考、獨立完成,禁止交頭接耳、隨意走動,遇到不會的及時舉手示意,向輔導教師提問。

  5、在做作業的教室內禁止大聲喧嘩,如果是需要出聲背書的向老師提出,根據情況另外安排場地。

  6、作業完成后必須交由輔導教師檢查確認并簽字,如有錯誤的要及時改正。

  7、完成作業得到老師的允許,可以到娛樂室活動,但不得在娛樂室里大聲喧嘩、追逐打鬧,影響他人學習。

  8、尊敬師長、對人有禮貌、不講臟話,遇到中心教師和工作人員要主動打招呼問好,不準視而不見甚至不回應別人和自己打招呼。

  9、愛護中心一切設施,節約水電,使用以后及時關閉電源開關和水龍頭,損壞設施的照價賠償。

  10、愛惜身體,珍惜糧食,就餐時不挑食、厭食,按照自己的食量打飯,不準隨意倒掉飯菜。

  11、誠實信用、知錯能改,犯錯以后要積極認錯,勇于承擔責任,不準相互推脫甚至說謊欺騙老師。

  12、待人和善,團結同學,不準拉幫結派、相互離間,身邊同學犯小錯時要真心指出,勸其改正,不準歪曲事實在老師面前攻擊他人。

  13、積極培養自理能力,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不準隨時指使中心工作人員為自己做事。

  14、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睡覺起床后認真整理內務,被子、床單及其他個人物品要疊放整齊,毛巾、盆、杯子等洗漱用具保持清潔、干爽、衛生,擺放整齊,注意個人衛生,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發,禁止在室內懸掛衣物。

  15、所有個人物品要放在相應的位置,不準丟三落四,隨意亂放。例如:杯子不準放在電視和飲水機旁邊,衣服、玩具、零食不準放在教室的桌椅上,小食品、作業本不準放在枕頭下。

  16、除就餐時間外,任何學生不準進入廚房,打飯時自覺排隊,飯后認真清洗自己的餐具。

  17、禁止攀爬陽臺、窗臺、桌椅,禁止在床上打鬧。

  18、嚴格按照老師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集合,放學后不準在其他地方逗留,不準獨自行動,有其他原因的先向老師說明,特到允許后方可離開。

  19、上學、放學的途中要排隊步行,嚴禁在步行的途中相互打鬧、推拉。

  20、上下樓梯講究秩序,要平穩安靜,不準故意重踏木板,上樓梯的靠欄桿一側,下樓梯的靠墻一側,禁止在樓梯上相互超越、推拉、打鬧。

  21、在休息娛樂時,禁止玩尖銳、有毒等危險的物品,不準激烈的追逐打鬧,以免發生碰撞或其他安全事故。

  22、在中心監管期間禁止任何學生因為任何原因私自離開中心,如有特殊情況或家長(親戚)來接的必須向老師說明。

  23、愛護環境、講究衛生,任何地方不準亂扔垃圾、隨地吐痰,教室、宿舍使用過的廢紙要及時丟入垃圾簍,不準放在桌心或者床頭上;禁止在墻面、桌面刻畫、涂寫。

  24、未經批準不能擅自調房間或床位;未經本人同意,禁止亂動他人物品。

  25、完成作業之后,認真收拾整理好自己的學習用品;每天出門去學校之前認真檢查各種學習用具以及其他物品是否帶齊。

  26、中心內禁止學生飼養任何動物。

  三、衛生管理制度

  1、廚房烹調加工食物用過的廢水必須及時排除。

  2、工作廚臺,櫥柜下內側及廚房死角,應特別注意清掃,防止殘留食物腐蝕。

  3、食物應在工作臺上操作加工,并將生熟食物分開處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須保持請清潔、衛生。

  4、食物應保持新鮮、清潔、衛生、并于清洗后分類用塑料袋包緊、或裝在蓋容器內分別儲放冷藏區或冷凍區。

  5、凡易腐敗的食物,應儲藏在0度以下冷藏容器內,熟的與生的食物分開儲放,防止食物間串味。冷藏室應配備脫臭劑。

  6、調味品應以適當容器裝盛,使用后隨即加蓋,所有器皿及菜點均不得與地面或污垢接觸。

  7、員工工作時,工作衣帽應穿戴整潔,工作時避免讓手接觸或沾染成品食物與盛器,盡量利用夾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8、在廚房工作時,不得在工作域抽煙、咳嗽、吐、打噴嚏等要避開食物。

  9、廚房工作人員工作前、方便后應徹底洗手,保持雙手的清浩。

  10、不得在廚房內躺臥或住宿,亦不許隨便懸掛衣物及放置鞋屐、或亂放雜物等。

  11、飯后餐具要認真清洗,并負責檢查學生餐具是否清洗干凈,按規范放到消毒柜進行消毒。

  12、有傳染病時,應在家中或醫院治療,停止一切廚房工作。

托管管理制度13

  一、管理老師崗位職責

  1、熱愛托管工作,對學生要有愛心、責任心、耐心,尊重所有托管學生。

  2、主動與托管學生家長配合,及時向家長匯報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情況,虛心接受批評、建議,不斷提升優化工作方式、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做私事,否則按規章制度處理。

  3、遵紀守法,團結同事,同事間友好交往,有意見通過正常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議論。

  4、努力創設與教育相適應的良好環境,促進托管學生動手、動腦,使每個托管學生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健康發、儀表端莊自然,服飾大方整潔,符合職業要求。

  5、舉止端正,語言文雅,說話和氣,待人熱情有禮貌,能主動問候別人。在學生面前行為規范,話不俗,語不高。

  6、愛護公物,講究衛生,保護各種設施、玩具、器械。不亂扔果皮、紙屑、勤儉節約,節水、節電、節氣、節糧。

  二、管理老師崗位工作要求

  1、安排好托管學生課業自我完成督習計劃,抓好托管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為習慣培養,與家長建立良好溝通關系。

  2、負責搞好活動室、寢室的衛生清潔工作。保持室內通風、清潔整齊。定期開展學生寢室的消毒工作。

  3、關注托管學生的身體康健,天氣變化要及時為學生增減衣服。

  4、管理學生午休紀律,注意托管學生的午睡姿勢,蓋好被子,午睡時保持安靜,保證時間,按時起床,指導和幫助托管學生穿好衣服。

  5、注意托管學生安全,家長來接送托管學生時,要簡單介紹托管學生的當天生活、學習情況。

  6、每半月把學生的被子、枕頭整理出來,讓讓家長帶回去換洗。

  三、與家長的日常溝通工作要求

  1、每日放學,負責接送的管理老師在安全接學生到托管班后,要以發短信方式告之學生家長或在家長群中發。

  2、每日家長到托管班接學生時,當班管理老師須向家長介紹學生當天在托管班的生活及學習情況,注意收集家長對托管班的意見和建議并做好記錄;對托管期間生病的學生,管理老師還要當面向家長交代所采取措施,建議家長做好相關護理事宜。

  3、對于因患病不能來托管的學生,管理老師要與學生家長經常聯系,問訊學生病情,關懷患病學生。

  4、每周五下午,管理老師要填寫《托管學生家庭報告書》,并由學生轉交家長簽名,在下周一上學時回收家長簽名的反饋卡,并存檔。

  四、學生的接送管理

  1、學生放學,管理老師必須提前至少10分鐘到校門等待;接到學生時,必須核對學生名單,防止漏接學生。

  2、接送學生上下學時,全體學生要分列隊行走,不允許學生亂跑亂奔;必須有2名老師以上帶隊。

  五、日常安全管理

  1、托管班必須建立來訪人員登記制度。陌生人員來訪時,當班管理老師必須問清來意并做好記錄,嚴禁陌生人員在沒有老師陪同的情況下參觀托管班或接觸學生。

  2、如學生家長委托他人來接學生時,當班管理老師必須當場與家長進行電話溝通,核實接學生人員的身份,必要時對通話過程要錄音,并復印委托人身份證件。

  3、學生在托管班發生突發事情時(如發病、受傷),當班管理老師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處置,在第一時間向分管領導匯報情況,當事態超出老師處置能力并有惡化趨勢時,要立即送醫院并通知家長。

  4、加強對托管學生的安全教育,不允許學生在走廊、電梯口、樓梯、陽臺追逐打鬧。

  5、教育托管學生不要帶危險品上學或入班,每天抽檢學生所帶物品,注意觀察托管學生手里是不是有打火機、爆竹、托管班刀子等危險物品,發現后及時收起來,防止發生安全意外。

  6、嚴禁采用藥物滅鼠、滅蚊蠅,如必須使用時,要專人保管不得亂丟。

  7、嚴禁托管學生進入廚房,熱湯菜、開水必須放在學生拿不到的安全地方。

  8、就餐時,生活老師分菜時不要越過托管學生頭頂,熱湯菜必須預先降溫后(低于50度)才可端出分給學生。

  9、對托管班的學生的各種疾病做好記錄,分析原因,及時采取措施。

  10、收好托管學生的.中藥、中成藥、西藥,值班人員按時按量給托管學生服藥,內服外服藥要有名稱、標記,防止錯服漏服。做好服藥記錄。

  11、托管班負責人每天對房舍檢查一次,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有損壞設施、物品要及時修理。

  六、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

  1、及時檢查安全隱患,更換老化電線,消除安全隱患。

  2、經常組織老師學習消防知識,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3、不定期向托管學生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

  4、及時更換破舊的消防器材。

  5、注意水、電、火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衛生管理

  1、室內外衛生每天一次小掃,每周一大掃并進行消毒。

  2、托管學生使用過的餐具必須天天消毒,玩教具每周清洗消毒一次;學生寢室每月消毒一次,每周翻曬被褥兩次,每月洗床單枕巾一次。

  3、要求托管學生飯前便后要洗手,飯后漱口,每周剪指甲。

  4、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午睡后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新鮮。

  5、托管學生及工作人員患傳染病要立即隔離,并打電話通知家長接回孩子。

  八、飲食管理飲食管理

  1、托管班食品必須從正規渠道采購,食品采購回來后專人檢查驗收并做好采購記錄,便于溯源;

  2、(防鼠、防蠅、防蟑螂)工作;每日做好廚房、餐具的清潔衛生及"三防".

  3、食品加工前認真檢查待加工的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再加工和使用;

  4、加工成品在兩個小時內分發完畢;

  5、盛裝入口食品的餐用具使用前要進行洗凈消毒;

  6、托管班所有工作人員全部體檢合格,無傳染性疾病患者。飯菜做到"四搭配"即(干稀、甜咸、葷素、粗細),烹調過程中要掌握火候,保持食品營養。

  7、飯前工作人員及托管學生都要用肥皂、流動水洗手,飯桌要擦干凈。

  8、管理老師要照顧好托管學生的進餐,掌握每名托管學生的進餐量,教育托管學生不偏食,不浪費、自覺光盤形動,不吃零食的良好飲食習慣。

  托管班管理流程

  一、學生放學后,托管班老師到學校指定位置接到托管學生,并護衛學生回到托管班教室。

  二、電話通知學生家長匯報主管,學生已安全接到托管教室,請家長放心。

  三、托管班老師監督學生完成作業,并核對學生記事本,檢查作業完成情況。

  四、指導學生修改作業中的錯誤內容,加強對易錯知識點的認識。

  五、帶領學生復習當天所學內容,根據學校老師安排,有計劃的預習新課。

  六、托管過程中,托管班教師嚴格糾正學生的錯誤坐姿、書寫、用眼方式等。

  七、住宿生完成作業后,學生加餐(牛奶、果珍、點心、水果等).

  八、學生在大教室或院子里游戲、讀書,需有人看護。

  九、必須家長親自到場接走孩子。

  寫給小朋友

  一、按時完成作業

  二、溫習學過的知識,及時預習新知識

  三、正確的坐姿和用眼對我們有很多益處

  四、保持安靜,不要打擾其他小朋友做作業

  五、保持教室內衛生,請把垃圾扔到垃圾桶里

  六、多讀書,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

  七、常運動,運動才能保持強健的體魄

  八、注意安全,不在教室內打鬧,不要亂跑,亂跳

  九、尊敬師長,團結同學

  十、相互幫助,與人為善

  托管班注意事項

  一、托管班負責學生在托管期間的安全。

  二、托管班負責指導學生完成當天作業,以及復習、預習。

  三、托管班應與家長保持聯系,反應學生情況

  四、托管班重視每位家長提出的寶貴意見

  五、擇日托管的學生,請家長與托管老師溝通,并告知托管時間。

  六、若學生臨時不需要托管,請家長及時通知托管班。

  七、家長接走學生時,請確認。

  八、托管班托管時間到晚上20:00,此前不能來接孩子的家長,請告知托管班。

托管管理制度14

  一、管理原則

  品牌經營 規范管理 周到服務 人性托管

  專業師資 細致輔導 個性教學 特長培育

  環境優雅 舒適寧靜 接送安全 后顧無憂

  科學膳食 營養味美 衛生新鮮 健康成長

  二、廚房管理制度

  ⑴ 人員:工作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落實工作前洗手消毒、不留長指甲、不戴戒指、不吸煙。凡工作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

  ⑵ 場所:確保每天衛生清理質量,不留衛生死角。每天小掃除,每周兩次大掃除。

  ⑶ 采購:“五不買”:不新鮮的不買,不衛生的不買,不放心的不買,夏秋季節易中毒的蔬菜不買,非正規廠家及商場的'不買。根據托管中心配發的超市充值卡購買各類物資。

  ⑷ 加工:“五不加工”:未清洗干凈的不加工,營養搭配不合理的不加工,超過保質期的材料不加工,廚房衛生不合要求不加工。

  ⑸ 儲藏:生鮮肉類隨時進冰箱冷凍,易變質蔬菜隨用隨買,存放在儲藏室的蔬菜分類科學、擺放整齊,既通風又避光;冰箱及其它儲存蔬菜食品場所及食品器具應做到每天清潔,每周清理,內外無污垢。

  ⑹ 餐具:用餐后及時清理,餐具嚴格做到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

  ⑺ 營養:加強伙食管理,豐富食譜,注意營養搭配。開出每周菜單,并提高業務水平,不斷花樣更新,每日保持二菜一湯(一葷一素)。每天都必須配備適時水果。

  三、學生接送管理制度

  ⑴ 準時:接送人員必須在放學前5分鐘攜帶托管學生聯系表及天天向上托管中心接送牌到校門口指定地點等侯學生。

  ⑵ 準確:接送人員必須認真清點人數并做記錄,發現缺席應及時與學校老師或家長確認情況。

  ⑶ 安全:每次至少兩名接送人員,并視人數的變化再增派人員接送,確保途中安全。接送人員必須嚴格要求學生有序排隊往返,中途不得讓學生擅自離隊,更不準在半路上追趕打鬧。放學時確保學生悉數進入托管中心,返校時要確保學生全部進校門。

  (4)可靠:不得隨意更換接送人員,如有需要須提前通知學生,以防止不法人員冒充本中心人員接走學生。

  四、午餐管理制度

  ⑴衛生:工作人員要引導學生,講究衛生,保持飯桌、地面清潔,不隨地亂丟剩菜、剩飯、紙屑、果皮、及隨地吐痰得現象。飯后引導學生到衛生間漱口清潔口腔牙齒。

  ⑵秩序:工作人員必須引導學生就餐前洗手、排隊、保持安靜,領取自己的中餐就位吃。就餐保持安靜,不交頭接耳,不隨意下位走動。輕放餐具不得有響聲。

  ⑶節約:不浪費糧食,必須要求學生把飯菜、湯、水果吃完不隨意倒掉。另外沒吃飽的同學可以再打飯,讓學生一定要吃好吃飽有利于身體健康。

  五、午休管理制度

  ⑴ 午休時間: 春令13:00—14:20 秋令13:00—14:00

  ⑵為了統一安排,統一行動,在進入休息室前,全體同學都先上廁所,進入休息室到起床時間內,不允許學生以各種借口隨意走動或離開休息室影響其他同學。

  進入:進入休息室前必須把鞋子擺放整齊,由工作人員引導學生按順序進入男生區或女生區,每位學生安排一個固定的鋪位。沒有特殊情況,不得隨意更換鋪位。

  ⑶ 午休:午休過程必須有工作人員在場看護并督促,進入休息室的學生閉上雙眼躺臥,除了休息睡覺外,不得做任何無關的事,如:做作業、畫畫、看書、聊天、打電話、發短信、玩游戲等。沒有特殊情況,不得中途隨意離開。

  六、安全管理制度

  每天值班人員要負責以下事項:

  ⑴ 確保每天檢查各項電源,煤氣是否關好,是否漏氣漏電。確保不會對兒童造成任何危險。

  ⑵ 確保每天離開時關好門窗。

  ⑶ 檢查室內物品擺放,確保室內物品不會對兒童造成危險。

  ⑷ 室外活動要安排有序,老師做到時刻警覺,避免發生任何安全隱患。

  ⑸ 每周室外小組活動,應嚴格按照小組活動安全制度開展。

  七、消防管理制度

  ⑴ 全體員工要確實把安全防火工作落到實處,應掌握“三懂”、“三會”即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滅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火災隱患。

  ⑵ 若發生火警,員工應第一時間打火警電話“119”或“110”,講清失火單位的名稱、地址、什么東西著火、火勢大小、火的范圍,同時注意聽清對方的問題以便正確回答;并將自己的電話、姓名告訴對方,以便聯系。打完電話后,立即派人到交叉路口等候消防人員的到來,以利于引導消防人員迅速趕到火災現場。

  ⑶ 在疏散學生時,要指揮學生從安全通道逃生。走廊通道彌漫煙霧,能見度低時,要找緊急出口的指示燈,朝指示方向尋找樓梯撤離,若濃煙引起直立行走呼吸困難時,要用濕毛巾捂住口鼻,彎腰撤離;萬一被濃煙圍困,迷失撤退方向,應緊急呼救、求援。

  ⑷ 火災發生后,員工應看火勢大小,若火勢較小,可直接用滅火器對準火源噴射,將其撲滅。

  ⑸消防通道要保持暢通,不得堆放任何雜物或人為上鎖。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燈應保持完好。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應在位、完整。

  八、其他管理制度

  ⑴ 自學生進入托管后,工作人員須把好進出口,未經同意,任何學生不得擅自外出離開中心。

  ⑵ 學生在托管中心里,工作人員要時刻關注學生的活動,不得讓學生在會所內大聲喧嘩、追逐打鬧、打架斗毆、亂砸物品、拋擲物品、自行攀高、爬窗坐欄及做危險游戲;禁止學生在中心內踢毽子、踢球、跳繩、捉迷藏等具有一定危險性的體育活動。

  ⑶ 任何學生不準攜帶火柴、打火機、玩具、鞭炮、火藥等易燃易爆物進入托管中心。

  ⑷ 任何學生不準私自動用托管中心內的電器開關。

  ⑸ 講究衛生,飯前洗手,飯后漱口;大小便后務必沖洗。

托管管理制度15

  一、學生的接送

  1.確定各年級學生的放學時間:一、二年級周一至周四統一在15∶25放學,周五16:30放學。三、四、五、六年級周一,周五放學時間在16∶30。每次接學生提前10分鐘到指定地點。

  2.接學生地點:

  3.等學生到齊后一起到學校,不得讓學生單獨行動。如有特殊情況可和另外一名老師商議,分批到學校,但是在有老師看管的情況下。

  4.在回學校的途中,如有學生要買文具、食品等需先向老師說明,經老師允許才能去買,購買食物必須是面包,牛奶等能充當晚餐的,其他食物一律禁止購買。

  5.接孩子時必須攜帶托管班學生聯系表及托管班接送牌,如故意不帶或忘記攜帶,按考核制度處理。

  6.接送學生的首要任務是安全,如出現問題由接送老師付主要責任。如果學生因其他原因不能來學校上課的,老師需提前和家長聯系,確保事情的真實性。在孩子放學后必須確保家長來接孩子,(家長提出孩子可以自己回家的除外)。

  二、上課安排

  1.到學校后學生休息15分鐘,在此期間學生用簡單的晚餐如面包、牛奶等能充饑的食物,辣條等"垃圾食品"一律不得帶進學校。

  2.休息15分鐘后進入第一堂課,學生按照語文、數學、英語的順序依次完成當天作業。

  3 . 6∶20—6∶35為課間休息

  4. 6∶35—7∶30進入第二堂課

  三、上課紀律

  1.開始上課時把當天記錄作業的本子放在課桌的右上腳,供老師記錄并確定該學生的家庭作業情況。

  2.上課期間不得隨意走動,如有特殊情況需舉手示意。

  3.上課不得大聲喧嘩,交頭接耳,不得大聲讀書或背書,如有讀書或背書任務,需向老師告知,可根據情況另外安排。

  4.寫完一門作業后,把作業本放在課桌的右上腳,供老師檢查,學生繼續寫下一門作業,如在寫作業的過程中遇到問題,可在旁邊做上記號,不會寫的題目暫時空在那里。

  5.課間休息時,不得在教室里大聲喧嘩,不得玩彈力球,更不能相互追逐打鬧,其他同學在學習不得去打擾。

  四、溝通

  1.與家長的溝通:每個學生在學校的課堂表現,了解該生在學校的作業完成狀況,上課的表現,發言,老師提問時回答狀況,并記錄到學生學習狀況登記表上備查作業完成狀況,對每個學生的性格特點和薄弱學科都要有比較詳細的了解。并記錄到學生學習狀況登記表上備查。(最好每天家長接學生的時候及時溝通) 2.與老師的溝通:每天上完課后,帶課的老師之間相互溝通,交流在帶課種遇到的各種問題,做到每個老師都能盡可能全面的了解每個學生的情況。對在上課種遇到的不會解答的問題,課向值班老師咨詢,不要把問題帶到第二天。

  3.與孩子的溝通:對學生應多鼓勵激勵,摸索學生的性格,根據每個學生的特點進行適當的激勵,出現問題要嚴厲的批評(比如:xx今天的字寫的比以前有進步多了,很聰明背書背的很快,以后要把字寫的更好就跟好了),對于同年級的學生作業量相仿的情況下可以進行默寫背誦的競爭,看誰默寫的的又快又好背的又快越好.背書也一樣,同一個年級的背誦任務都是一樣,只是教學課程的進度上有所差異,所以當天只要作業完成好,當天的背誦默寫任務完成,可以指定一篇進行集體背誦.看背的快背的快的可以先到老師這邊來背誦。

  托管班管理制度 7

  一、學生的接送

  1.確定各年級學生的放學時間,每次接學生提前5分鐘到指定地點。

  2.等學生到齊后一起到托管班,不得讓學生單獨行動。如有特殊情況可和另外一名老師商議,但是必須在有老師看管的情況下分批到學校。

  3.在回托管班的途中,如有學生要買文具、食品等需先向老師說明,經老師允許才能去買,購買食物必須是面包,牛奶等能充當晚餐,其他食物一律禁止購買。

  4.接送學生的首要任務是安全,如出現問題由接送老師負主要責任。如果學生因其它原因不能來學校上課的`,老師需提前和家長聯系,確保事情的真實性。在放學后必須確保家長及家長指定的家人來接學生,如家長因特殊情況不能來接,由老師幫助送學生回家,家長提出孩子可以自己回家的情況除外。

  5.每個班需有一名學員家長告知托管老師作業內容。(學校作業班任都以校訊通發給每個家長)

  二、上課安排

  1.到托管班后學生休息10分鐘,在此期間學生用簡單的晚餐,如面包、牛奶等能充饑的食物,辣條等"垃圾食品"一律不得帶進托管班。

  2.休息10分鐘后盡快進入學習狀態,學生按照語文、數學、英語順序依次完成當天作業。

  3.適當安排課間休息。

  三、溝通

  1.對學生應多鼓勵多激勵,摸索學生的性格,根據每個學生的特點進行適當的激勵,出現問題也要嚴厲的批評,對于同年級的。

  2.每個學生在托管班的課堂表現,作業完成狀況,老師與家長接送學生時進行溝通。促使每個學生更快的進步。

  四、上課紀律

  1.告知孩子作業內容。

  2.上課期間不得隨意走動,如有特殊情況需舉手示意。

  3.上課不得大聲喧嘩,交頭接耳,不得大聲讀書或背書,如有讀書或背書任務,需向老師告知,可根據情況另外安排。

  4.寫完一門作業后,把作業本放在課桌的右上腳,供老師檢查,學生繼續寫下一門作業,如在寫作業的過程中遇到問題,可在旁邊做上記號,最好用鉛筆不會寫的題目暫時空在那里。

  5.課間休息時,不得在教室里大聲喧嘩,更不能相互追逐打鬧,其他同學在學習時不得去打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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