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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管理制度

時間:2024-03-22 16:14:4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合集]質量管理制度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質量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集]質量管理制度15篇

質量管理制度1

  一、材料:

  通過執行進場檢驗制做到:

  1、杜絕小廠水泥、立窯水泥、無準用證水泥進場。

  2、進口鋼筋必須進行化學分析。

  3、砌塊、瓷磚、涂料、防水材料等必須有合格證。

  二、施工:

  在抓質量分解目標落實中,重點抓好以下幾點:

  1、隱檢制:根據進度安排預檢、隱檢計劃,進行預檢、隱檢程序。辦理預檢、隱檢手續,并及時履行簽字歸案。

  2、三檢制:按工序,分部、分項落實三級檢查控制,重點抓住工序跟蹤檢查,把優質優價、獎優罰劣及時落實到班組,落實到人頭。

  3、樣板制:以樣板指路,用樣板交底,按樣板驗收,執行好樣板工序、樣板段、樣板區的施工管理細則。

  4、崗位責任制:按質量目標分解,將質量責任層層掛牌,層層落實到人頭,形成優質精品競賽氣氛,質量管理工程師行使質量否決權和質量獎罰權。

  三、協調措施

  執行現場例會制度,明確專業的施工順序和工序穿插的交接關系及質量責任,加強各專業工種之間的協調、配合及工序交接管理,及時解決前后工種間的矛盾和問題,避免扯皮、返工現象,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在現場成立一個車輛、機械調度室,確保車輛、機械及時到位作業,加強維修保養,確保同時參與作業的車輛、機械數量滿足施工需要。加強現場車輛的指揮調度,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場地內道路暢通無阻。

  四、外監

  主動虛心接受地盤監理、業主、質檢總站及設計院等各方面的指導和意見,從嚴自我要求,實施超前預控,堅決及時整改。

  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制度9

  1、對定位軸線、軸線樁、標準水準點、龍門樁等加以保護,并經常測量觀察。

  2、土方開挖時,應觀測鄰近的建筑物、道路、管線等發生下沉或變形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3、施工中如發現古物或墓等,應妥善保護,并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4、基礎或管溝的現澆砼應達到一定強度方可回填土。

  5、砌磚基礎時,應加強對抗震構造柱鋼筋和拉結筋的保護,不得踩倒彎折;基礎墻兩測回填土,應同時進行,防止回填土擠歪擠裂,回填土嚴禁不分層夯實和向槽內灌水的所謂“水夯法”。

  6、預制樁達到設計強度的70%方可起吊,達到100%方可運輸,吊點應符合設計要求。

  7、在安裝模板和澆筑砼時,應注意保護鋼筋,不得攀踩鋼筋。

  8、冬期施工應覆蓋保溫材料,防止砼受凍。

  9、拆模時應避免重撬、硬砸,以免損傷砼或模板。

  10、尚未安裝模板或屋面板的墻和柱,當可能遇到大風時,應采取臨時支撐等措施。

  11、墻、柱拉結筋,構造柱鋼筋,大模板砼墻體鋼筋及各種預埋件,暖衛、電氣管等均應保護,并應保持墻面潔凈。

  12、鋼模在使用過程中應加強管理,分規格堆放,及時補涂刷防銹劑。

  13、不得踩踏綁扎好的鋼筋,綁扎圈梁鋼筋時不得將梁底磚碰松動。

  14、往樓上吊鋼筋時,應清理好存放點,以免鋼筋變形。

  15、柱子、鋼筋、樓板的彎起鋼筋,負彎鋼筋綁扎后,不準踩在上面行走;在澆砼前保持鋼筋的原有形狀,澆灌中派鋼筋工專門負責修整;鋼模板內面涂隔離劑,不得污染鋼筋。

  16、安裝電線管、暖衛管線或其他設施時不得任意切斷和移動鋼筋。

  17、澆注砼時,不得污染清水磚墻面。

  18、澆搗砼時,不得振動鋼筋、模板及預埋件,以免鋼筋移位,模板變形或預埋件脫落。

  19、散落在模板上的砼應及時清理干凈。

  20、不用重物沖擊樓板,不在梁或樓梯模板上蹬踩,應搭設跳板,保護模板的牢固和嚴密。

  21、已澆筑的模板,樓梯踏步的上表面砼要加以保護。必須在砼強度達到1.2mpa以上,方準在上面進行操作和安裝結構用的'支架和模板。冬期施工在已澆的樓梯上覆蓋時,要在鋪的腳板上操作,盡量不踏腳印。

  22、預制構件重疊放置時,應加墊木,堆放場地應夯實平整。鑿預埋鋼筋和預埋鐵件時,不得損傷構件。運輸和安裝過程中,不得隨意斷傷構件的外露鋼筋。

  23、地面施工時應保護已做完的工程項目,門框要加防護,避免推車損傷門框及墻面。

  24、地面上鋪設的電線管,暖、衛、電氣等立管應加以保護措施。

  25、地漏、出水口等部位安放的臨時管頭要保護好,以免灌入雜物,造成堵塞。

  26、不得在已做好的地面上拌合砂漿雜物,地面在養護期間不準上人,其它工種不得進入操作。

  27、油漆工刷門、窗時,不得污染五金配件、地面、墻面及明露的各種管線。

  28、木門框安裝后應用鐵皮保護,其高度以手推車軸中心為準。

  29、鋼門窗進場后,及時刷好防銹漆,用雨布蓋好,嚴防亂堆放,防止鋼窗變形和生銹;腳手架嚴禁以鋼門窗為固定點和支點,禁止將架子拉、綁在鋼門窗框和窗肩上。

  30、木門窗進場后,應妥善保管,露天存放時應用雨布蓋好,防止雨淋。

  31、安裝門窗時注意防止碰撞抹灰角和其它裝飾好的成品。

  32、鋁合金(塑鋼)門窗處,抹灰前應用塑料薄膜保護好,任何工序不得損害其保護膜,防止砂漿,污物對鋁合金(塑鋼)表面的侵蝕,鋁合金(塑鋼)表面不可用鋒利物器刮劃,防止表面劃痕。

  33、門窗玻璃安裝后應隨手掛好風鉤或插上插銷,防止刮風損壞玻璃。

質量管理制度2

  1.輸血科(血庫)工作人員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愛崗敬業,工作認真仔細,責任心強,法制意識濃厚,嚴格執行相關政策、法規、制度及標準操作規程。

  2.建立全面質量管理體系,科室內設質量管理組織機構―“質量管理領導小組”,有專人負責科室內的質量管理、質量檢測和質量監督工作。質量監督員應負責實驗前、實驗中、實驗后的.質量監督工作。

  3.進入輸血科(血庫)的血液及試劑必須有國家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許可證,試劑必須有專人統一管理,有專人負責血液及試劑質量,科主任監督執行。

  4.定期對各種儀器設備進行檢查、校驗和檢定。

  5.每天觀察電熱恒溫水箱溫度2次,觀察儲血冰箱、冰柜的溫度4次,并作好記錄。恒溫水箱內保持清潔,解凍血漿時血漿漏出應及時消毒、換水,并防止交叉污染和職業暴露的發生。

  6.對工作人員定期進行臨床輸血基礎理論、基本技能的專門培訓,積極參加各種培訓、會議、學術交流和進修學習,定期進行業務考試和考核,并存入檔案保存。

  7.臨床輸血申請、血樣采集、送檢、血型鑒定、交叉配血、血液入庫、核對、儲存、發放、運輸、輸注、標本及血袋保留、病歷書寫等,必須按《醫療機構用血管理辦法(試行)》和《臨床輸血技術規范》要求執行。

  8.建立健全各項輸血制度、標準操作規程,詳細記錄各種實驗數據,原始資料完好保存至少十年。

  9.積極開展室內質控和室間質評活動,保證臨床輸血質量和安全。

  10.實行定期審核、評價和檢查制度,發現問題進行認真分析和解決,并采取相應措施,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11.建立輸血信息反饋制度。及時了解臨床輸血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通過科學分析,及時解決,不斷改進和提高臨床輸血質量。

  12.有專人負責到血站領取血液,領血時必須認真核對。核對內容:獻血者血袋條碼號、采血日期、效期、血液品種、血量、血液外觀質量等,準確無誤后,雙方簽字認可。

  13.送交叉配血標本時,臨床醫護人員必須持《臨床輸血申請單》、《配血試驗報告單》,隨同血標本一起交輸血科(血庫)。《臨床輸血申請單》、《配血試驗報告單》填寫完整,字跡清楚,有執業醫師簽字和主治執業醫師審核簽字。血樣標簽粘貼牢固,標簽上正規書寫病人姓名、性別、年齡、病區、床號、住院號、臨床診斷、血型(已知時填寫)等。

  14.輸血科(血庫)工作人員接收標本時,必須逐項認真核對,并檢查標本是否符合要求,無誤后,雙方簽字,方可接收登記。

  15.凡是《臨床輸血申請單》、《配血試驗報告單》填寫有任何一項不符要求或有疑問時,均不能接收血標本。請臨床科室重新驗證后,重新抽取血標本,必要時輸血科(血庫)工作人員到床旁確認血型。

  16.嚴格執行血型鑒定和交叉配血復核制度。對多次輸血者,要查對前幾次血型,一致后才可接收血標本或配血。對于新入院病人,一定要兩次抽血確認血型。交叉配血前一定要再次復查獻血者和受血者血型。

  17.血型鑒定和交叉配血嚴格按標準操作規程進行,abo作正反定型,常規檢測rh血型,交叉配血要用鹽水相與非鹽水相兩種方法配血。

  18.凡出現輸血不良反應,積極配合臨床科室及時認真調查和處理。

  19.嚴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有書面記錄,在工作中有疑難問題應及時與科室其他同志協商,妥善解決,重大問題及時上報科主任。

質量管理制度3

  第一條 為加強重慶市開縣滿月鄉馬營村新農灣集中供水工程質量管理,明確質量責任,嚴格基建程序,保證工程質量,爭創優質工程,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山東省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辦法》及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某某工程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重慶市開縣滿月鄉馬營村新農灣集中供水工程。

  第三條 重慶市開縣滿月鄉馬營村新農灣集中供水工程建設貫徹“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各參建單位應加強質量管理體系建設,積極推行全面質量管理,采用先進的質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不斷提高工程質量,爭創優質工程。

  第四條 重慶市開縣滿月鄉馬營村新農灣集中供水工程實行工程質量領導責任制和質量終身負責制。

  第五條 重慶市開縣滿月鄉馬營村新農灣集中供水工程實行質量管理領導小組領導下的工程科工程負責人、駐工地代表三級質量管理體系。

  第六條 質量管理領導小組對重慶市開縣滿月鄉馬營村新農灣集中供水工程質量工作負領導責任,工程科工程負責人對工程現場的質量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駐工地代表對質量工作負直接責任。

  第七條 重慶市開縣滿月鄉馬營村新農灣集中供水工程接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其質量體系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 通過招標選擇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應實行合同管理。在合同文件中,必須有工程質量條款,明確圖紙、資料、工程、材料、設備等的質量標準及合同雙方的`質量責任。

  第九條 在工程開工前,應按規定向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應主動接受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

  第十條 組織監理、設計及施工等單位進行工程項目劃分,明確重要隱蔽單元工程和關鍵部位單元工程、主要分部和主要單位工程,并報質量監督機構確認。

  第十一條 監督設計、監理、施工等參建單位按照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認真履職,審核批準設代機構、監理部、施工項目部主要負責人員變更。

  第十二條 組織設計和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施工中應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查,工程完工后,及時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工程質量驗收、簽證。

  第十三條 單元工程完成后,應由施工單位自評合格后才能申請驗收評定,否則監理單位不予受理。

  第十四條 重要隱蔽單元工程和關鍵部位單元工程的驗收評定,應由建設單位主持(或委托監理單位),組織參建單位組成聯合小組,共同驗收評定,并在驗收前通知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第十五條 單元工程驗收評定合格后,監理單位應及時簽署結論,不能事后補簽。

  第十六條 單元工程質量評定未達到合格標準時,應及時進行處理,處理后應按規定進行重新驗收評定。

  第十七條 建筑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質量由采購單位承擔相應責任。凡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設備均應按有關規定進行檢驗。經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得用于工程。

  第十八條 建筑材料和工程設備的采購單位具有按合同規定自主采購的權利,其它單位或個人不得干預。

  第十九條 建筑材料或工程設備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2)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3)產品包裝和商標式樣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要求;

  (4)工程設備應有產品詳細的使用說明書,電氣設備還應附有線路圖;

  (5)實施生產許可證或實行質量認證的產品,應當具有相應的許可證或認證證書。

  第二十條 對施工單位自檢和監理單位抽檢過程進行督促檢查、整改落實,對報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核備、核定的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認定。

  第二十一條 認真抓好驗收工作,把好工程質量驗收關。制訂工程驗收工作計劃,及時組織做好相關驗收工作。

  第二十二條 加強檔案資料管理,確保資料準確、及時、完整。

質量管理制度4

  1、目的和適應范圍

  1.1目的:為規范企業員工獎懲方法,做到獎罰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1.2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全體在職員工。

  2、職責

  2.1綜合管理部負責按本制度對全體員工執行獎懲;負責受理各部門提報的獎懲申請;

  2.2各部門部長負責提報部門員工各項考核的獎懲申請;

  2.3綜合管理負責除工資降級、降職、辭退和開除外其他懲罰項目的最終審批;

  2.4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員負責所有獎勵項目及工資降級、降職、辭退和開除處罰項目的最后審批;

  2.5人力資源組(部)負責對有關獎懲處罰進行記錄和存檔;

  3、工作程序

  3.1獎勵工作程序

  3.1.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所在部門提名并出具書面報告;

  3.1.2所在部門分管領導會同綜合管理部審核;

  3.1.3總經理批準;

  3.1.4財務部、人力資源組(部)、相關部門等依照執行;

  3.2處罰工作程序

  3.2.1員工舉報、所在部門向綜合管理部報告、公司領導發現后向綜合管理部通報或綜合管理部通過檢查發現有員工違紀行為;

  3.2.2綜合管理部會同違紀員工所在部門分管領導進行調查落實,形成書面報告;

  3.2.3綜合管理部依據本制度的有關規定對違紀員工做出處罰決定,但處罰決定是工資降級、降職、辭退或開除的處分決定還須報總經理批準;

  3.2.4所在部門部長與違紀員工面談并確定改進計劃;

  3.2.5財務部、人力資源組(部)、相關部門等依照執行;

  4、過程控制

  4.1獎勵

  4.1.1獎勵等級與形式分為通報表揚、榮譽稱號、調薪和晉升等,獎勵方式為授予榮譽稱號、頒發證書獎狀和獎金等,獎勵時間分為年度獎勵和不定期獎勵等。

  4.1.2通報表揚又分為嘉獎、記功、突出貢獻獎;

  4.1.2.1嘉獎有下列事實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事實)或產生直接經濟效益在1000元以下者,可予以嘉獎,同時獎勵現金50元:

  4.1.2.1.1上級臨時交代的重要工作任務完成及時、出色者;

  4.1.2.1.2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話為公司以外人員或單位或媒體稱道,為公司譽者;

  4.1.2.1.3具有優秀品德且有兩次以上具體事實證明,可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員工樹立良好風氣者;

  4.1.2.1.4對公司公共財物機械設備一貫能悉心愛護,表現突出者;

  4.1.2.1.5能為公司獻計獻策,對生產技術、管理制度或質量體系運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者;

  4.1.2.1.6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有兩次以上事例證明能顧全大局,對其它部門工作給予大力協助者。

  4.1.2.2記功有下列事實之一(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事實)或產生直接經濟效益在1000~10000元之間者,予以記功并獎勵300元。

  4.1.2.2.1全年度嘉獎達到五次者記功一次,由人力資源組(部)統計后,直接報總經理批準;

  4.1.2.2.2在生產技術、管理制度或質量體系運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經采納,產生了直接經濟效益;

  4.1.2.2.3大膽實施革新,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在提高效率和產品質量及成本控制方面有突出貢獻者;

  4.1.2.2.4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災害事故等,能臨機應變,措施得當,為公司減少損失具有功績者;

  4.1.2.2.5對公司有顯著貢獻的特殊行為者,如善行被國家有關部門樹立為典型等;

  4.1.2.2.6檢舉或制止違規及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在經營管理或質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貢獻者;

  4.1.2.2.7敬業精神或協調能力出色,部門凝聚力強,工作成績突出,足可為公司楷模者;

  4.1.2.2.8員工連續一年未請假或遲到早退者,經審查確認后授予全勤記功獎;

  4.1.2.3突出貢獻獎有下列事實之一(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事實)或產生直接經濟效益在10000元以上者,授予突出貢獻獎,并獎勵現金800元。

  4.1.2.3.1全年度內記功達到五次者授予突出貢獻獎一次,由人力資源組(部)統計后,直接報總經理批準;

  4.1.2.3.2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能奮不顧身,臨危不俱,敢冒風險,救護人員及公司財產脫離危險,因而減少損失者;

  4.1.2.3.3對生產技術、管理制度或質量體系運作建議改進,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施行,在提高效率和產品質量及成本控制方面成效顯著者;

  4.1.2.3.4有其他重大功績者

  4.1.3榮譽稱號分為優秀團隊、優秀管理者、優秀員工、業務能手等;

  4.1.3.1業務能手符合以下條件(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條件)者,授予業務能手稱號,并獎勵現金100元。

  4.1.3.1.1本職工作月計劃按時完成100%以上(不論主觀或客觀原因未完成均不算數);

  4.1.3.1.2完成工作的質量通過率(或達標率)在95%以上;

  4.1.3.1.3有一件以上事例證明因有其協助或指導,同事的工作才得以完成(協助不是指應有的工作配合而是指應由該同事須獨立完成的。,但因為其工作能力或業務不熟練等原因不能獨立完成的工作);

  4.1.3.2優秀員工符合以下條件(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條件)者,授予優秀員工稱號,并獎勵現金150元。

  4.1.3.2.1全年從未出現過遲到、早退等任何違紀行為,也從未受過罰款或其他書面懲戒;

  4.1.3.2.2全年事假次數少于4次,且在3天(含)以內,以及全年病假時數不超過4天者;

  4.1.3.2.3全年未考勤次數在5次(含)以內(指公事以外、兩日內辦理申報手續的未考勤);

  4.1.3.2.4工作時間內從不出現串崗、閑聊現象(指聊與工作無關的事);

  4.1.3.2.5本職工作計劃和臨時交辦工作按時完成率在95%(含)以上,所完成工作通過率(達標率)在90%以上;

  4.1.3.2.6服從上級工作安排,從未出現過頂撞上級或拒不執行上級工作安排的行為;

  4.1.3.2.7全年從未出現過與同事、往來單位或客戶發生爭吵或打架的現象(因對某工作的觀點不同而引發的同事之間的討論或爭執不算);

  4.1.3.2.8從不推卸工作責任,對同事或上級勇于當面提出不同意見,從不背后議論事非、造謠生事(含夸大事實);

  4.1.3.3優秀管理者符合以下條件(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條件)者,授予優秀管理者稱號,并獎勵現金200元。

  4.1.3.3.1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從未出現過縱容或包庇現象,所負責的工作或部門從未出現過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的事(指給公司造成了損失的事)或人(指因違紀而被公司辭退或開除的人);

  4.1.3.3.2能主動協調好部門內部的各種關系,所負責的工作或部門工作目標完成率在95%以上;

  4.1.3.3.3有事實證明,從不推卸責任,能積極配合公司其他部門或同事的工作,對在工作中發現的各種問題能及時解決;

  4.1.3.3.4有事實證明,對所負責的工作或部門的工作流程、有關制度能及時提出修正意見,經實際證明操作性強;

  4.1.3.3.5所轄部門員工積極性高,工作敬業,從未有過因此而影響其他部門或同事工作任務完成的事件。

  4.1.3.4優秀團隊符合以下條件(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條件)者,授予優秀團隊稱號,并獎勵現金300元。

  4.1.3.4.1部門內部團結協作精神強,從未出現過(含與部門以外人員)吵架、打架等現象;

  4.1.3.4.2部門員工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事例全年累計在5項(含)以內(包括非工作原因和請假以外的未考勤均視同違紀);

  4.1.3.4.3部門員工工作敬業,部門工作目標完成率在95%以上(含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4.1.3.4.4能積極配合其他部門的.工作,從不出現推諉、扯皮等不合作現象。

  4.1.4調薪有下列事實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事實),可予以調薪,增加工資。

  4.1.4.1達到晉升條件,但暫時職位沒有空缺者;

  4.1.4.2年度內記功及以上獎勵(不含突出貢獻獎)達到兩次及以上者;

  4.1.4.3年度內獲得一次突出貢獻獎或工作成績突出,但尚不足以晉升者;

  4.1.4.4工作崗位或工作性質發生變化,工作量有較大增加者;

  4.1.5晉升同時具備下列條件者,可予以升職,并享受相應的福利待遇。

  4.1.5.1經考核已經具備較高職位所需的業務、管理、協調能力;

  4.1.5.2相關的工作經驗和資歷;

  4.1.5.3工作敬業,責任心強,能起模范帶頭作用;

  4.1.5.4接受過較高職位所需的相關培訓;

  4.1.6為推動公司整體協調發展,各部門可按此設立各自不同的獎項和獎勵范圍,經人力資源組(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4.2處罰

  4.2.1公司對違反規章制度、工作紀律的各種行為和現象執行處罰,處罰種類按情節的輕重分為:警告、記小過、記大過、工資降級、降職、辭退或開除等。

  4.2.2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經濟損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4.2.2.1以下警告予以責任人每次20元罰款

  4.2.2.1.1各種文件或記錄填寫有錯漏者,且造成輕微后果者;(每次)

  4.2.2.1.2不符合定置管理標識要求,有錯標、漏標、擺錯或亂擺現象者(每宗);對追查不到責任人的,將處罰該部門主管;

  4.2.2.1.3違反《員工手冊》中第三篇員工行為規范中關于員工基本職責和考勤管理的相關規定(每次);

  4.2.2.2以下警告予以責任人30元罰款

  4.2.2.2.1由于工作失誤、拖延或責任心原因,影響到相關部門的工作,情節輕微者;

  4.2.2.2.2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無合理解釋且又未在規定的時間之前報批修改計劃,情節輕微者;

  4.2.2.2.3未經批準,工作時間內玩棋牌或其他娛樂活動的;

  4.2.2.2.4擅離職守,閑游或上班打磕睡者;

  4.2.2.2.5丟失質量體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責任人不清時,由主管承擔);

  4.2.2.2.6責任心不強,缺乏敬業精神,情節輕微者;

  4.2.2.2.7對專檢項目,質檢員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誤檢或漏檢,情節輕微者(注:生產人員由于自檢不嚴,產品質量欠控制,處罰措施相同);

  4.2.2.2.8第二次違反4.2.2.1規定的內容;

  4.2.2.3以下警告予以責任人50元罰款

  4.2.2.3.1妨害生產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4.2.2.3.2在公司內喧嘩或口角而影響正常秩序,制造糾紛或不和諧之氣氛的,情節輕微者;

  4.2.2.3.3不服從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導,情節輕微者;

  4.2.2.3.4未經許可,擅自在廠內推銷物品者;

  4.2.2.3.5任何違背質量體系文件運作要求的行為,情節輕微者;

  4.2.2.3.6不能嚴格控制成本,造成輕微損失者;

  4.2.2.3.7缺乏團隊協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見,情節輕微者;

  4.2.2.3.8未經許可攜帶外人入廠參觀者,尚未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4.2.2.3.9在任何時間內,借給(用)他人廠牌進出公司,尚未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4.2.2.3.10違反一切消防安全用電用火制度(吸煙不在本規定之列)者;

  4.2.2.3.11成品出廠后,引起客戶投訴,但尚未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直接責任者(生產員工及質檢員等同處理);

  4.2.2.3.12第二次違反4.2.1.1.2規定的內容;

  4.2.2.3.13上級對直接下級員工的重復違紀負連帶責任。重復違反公司制度有關規定的直接上級。

  4.2.2.4任何時間在公司禁區內吸煙的,予以警告處分并處200元/次的罰款;

  4.2.2.5由于疏忽大意等責任原因,直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在500以內的,可處以實際損失100%的處罰同時賠償損失,以上條款如出現與該條款有沖突的,以該條款為準。

  4.2.3記小過警告五次作為記小過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局限于以下情況)或和直接經濟損失在500~5000元之間者,予以記小過。

  4.2.3.1以下記過予以責任人100元的罰款

  4.2.3.1.1未經許可接替先行下班者;

  4.2.3.1.2本部門或本車間的定置管理不合格者(同時考核主管);

  4.2.3.1.3未經許可擅取同事或公司財物,情節輕微時,除追繳原物或賠償原物品價值外,另處以100元的罰款;

  4.2.3.2以下記過予以責任人200元的罰款

  4.2.3.2.1違背體系運作要求,情節嚴重者(嚴重不合格、屢犯或拒不改善);

  4.2.3.2.2工作中酗酒,影響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4.2.3.2.3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費,雖尚未造成重大損失,但情節惡劣者;

  4.2.3.2.4缺乏團隊協作精神或敬業精神,不能聽取別人意見我行我素,影響相關部門運作,情節惡劣,但尚未構成開除的;

  4.2.3.2.5故意損毀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2.3.2.6機器、車輛、儀器等具有技術性的工具,非經負責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構成損失者;

  4.2.3.2.7安排非專業崗位人員操作機器、車輛、儀器等技術性工具或從事有危險的技術性工作,但尚未造成損失或事故的管理者;

  4.2.3.2.8制造事端,引起爭斗或有打架行為的;或行為粗暴、侮辱其他員工的;

  4.2.3.2.9有嚴重的失職行為的;

  4.2.3.2.10更改或偽造企業通告的;

  4.2.3.3以下記過予以責任人300元的罰款;

  4.2.3.3.1由于工作失誤或拖延或責任心原因,影響到相關部門的工作,情節嚴重者;

  4.2.3.3.2造謠中傷,散布謠言及不正確或含有惡意的事,而有損他人的尊嚴的;

  4.2.3.4成品出廠后,引起客戶投訴的,若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者,由此產生的所有售后服務費用,對責任人依據本制度第4.2.2.5、4.2.3.5或4.2.4.7條款處罰,并記過一次。(注:若屬專檢項目,由于質檢員質量控制不嚴,所罰費用由質檢員承擔70%;生產人員承擔30%;因客觀原因質檢員無法發現的制造不良,引起客戶投訴的,由生產者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4.2.3.5由于失職等責任原因,直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在500~5000元經濟損失者,可在500元的基礎上,加罰超出部分10%的處罰(多人責任造成時,按責任大小分攤),以上條款如出現與本條款有沖突的,以本條款為準。

  4.2.3.6因責任心不強致使圖紙(或工藝等)出現錯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技術人員,將依據本制度第4.2.2.5、4.2.3.5或4.2.4.7條款予以處罰(注:①若尚未造成損失者予以警告,并罰款30元;②審核人按技術人員處罰金額的20%進行處罰)。

  4.2.4記大過記過五次作為記大過一次,或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不含)以上者,尚未構成開除的,予以記大過。

  4.2.4.1連續曠工兩天,或每月曠工累計超過3天者,如公司視情況給予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不予開除的,則將記大過一次,同時按《銀佳公司考勤制度》的規定給予罰款;

  4.2.4.2擅離職守,致使公司蒙受嚴重損失者,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4.2.4.3怠忽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嚴重損失,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4.2.4.4不服從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嚴重損失者,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4.2.4.5因疏忽大意,致使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的,情節嚴重,但尚未構成開除者,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4.2.4.6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嚴重浪費,便公司蒙受嚴重損失但尚未構成開除的,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4.2.4.7由于疏忽大意等責任原因,給公司造成5000元以上的直接經濟損失,尚未構成開除的,其處罰金額由公司給予裁決;以上條款如出現與該條款有沖突的,以該條款為準。

  4.2.5工資降級有下列事實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資降級處理。

  4.2.5.1達到降職條件的,公司給予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不予降職者;

  4.2.5.2一年內記大過達到兩次,公司給予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而不予以開除的;

  4.2.6降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情況),予以降職

  4.2.6.1對于嚴重違反紀律或者有嚴重失職行為,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及以上的,不宜繼續擔任現任職務者;

  4.2.6.2安排非專業崗位人員操作機器、車輛、儀器等技術性工具或從事有危險的技術性工作,造成公司重大損失及以上或事故的管理者;

  4.2.6.3管理水平不足以勝任者;

  4.2.6.4技術水平不足以勝任者;

  4.2.6.5敬業精神和團隊協作能力不足以勝任者;

  4.2.6.6不采取主動措施或措施不當,影響工作計劃進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及以上者;

  4.2.6.7違背體系運作要求,雖多次糾正,但無有效預防措施或預防措施不當者;

  4.2.6.8精減機構,無相關職位可擔任者。

  4.2.7開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開除,并視情況訴諸法律,追究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

  4.2.7.1對同事使用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或毆打同事或相互毆打,情節惡劣者;

  4.2.7.2偷竊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財物經查實,情節較嚴重者;

  4.2.7.3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足以構成開除的;

  4.2.7.4未經許可,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或在競爭公司兼職者;

  4.2.7.5在公司服務期間,吸食毒品或受司法處理者;

  4.2.7.6凡違犯法律,導致公司聲譽或業務受損者;

  4.2.7.7連續曠工兩天或月累計曠工超過3天或年累計曠工超過10天者;

  4.2.7.8散布謠言,或挑撥勞資雙方感情,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4.2.7.9偽造或盜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名譽、利益、形象受損害者;

  4.2.7.10未經批準,攜帶刀槍、其他違禁品或危險品入廠者;

  4.2.7.11故意泄露公司技術,營業上的機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4.2.7.12參加國家有關部門確定的非法組織者;

  4.2.7.13擅離職守或不服從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足以構成開除者;

  4.2.7.14擅自操作機器、車輛、儀器等技術性工具,構成重大損失者;

  4.2.7.15一年中記大過兩次者;

  4.2.7.16利用職權受賄的,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4.2.7.17故意不采取措施或采取不當措施,致影響工作計劃進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足以構成開除的;

  4.2.7.18其他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必須開除的情形。

  4.3關于獎勵處罰的其他規定

  4.3.1員工功過相抵消規定公司員工在同年度內的功過可以抵消,以發生于同一年度內者為限,具體規定如下:

  4.3.1.1嘉獎與警告抵消

  4.3.1.2記功五次或嘉獎五次,抵消記過一次或警告五次

  4.3.1.3記大功一次或記功五次,抵消記大過一次或記過五次

  4.3.2本制度與公司其他制度規定相抵觸時的規定:

  4.3.2.1如其他制度有明確規定的,以其他制度規定的獎罰為準;

  4.3.2.2如其他制度規定不明確、標準描述不清晰的按本制度的相關規定獎罰;

  4.3.3所有因違反公司制度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除按制度規定罰款外,均須按照下列規定賠償損失:

  4.3.3.1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50%,具體經綜合管理部確定報總經理批準;

  4.3.3.2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綜合管理部報總經理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4.3.3.3本制度規定的損失界定標準分別為輕微損失500元(含)以下,重大損失為501—5000元,嚴重損失為5000元以上。

  4.3.4獎罰糾錯規定:

  4.3.4.1對于發現獎罰出錯或相關員工認為獎罰不公的,可在3天內投訴,綜合管理部報經總經理批準可先暫時中止獎罰措施的執行,經調查落實重新做出獎罰決定后再重新執行獎罰;

  4.3.4.2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離職(公司宣布辭退、開除的除外)。

  4.3.4.3調查、審批員工處分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分不得超過1個月,其他處分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4.4說明

  4.4.1公司設立專項資金,專款專用,同時將所有罰款轉入專項資金,綜合管理部每月公布一次資金的去向,以及結存,確保資金的合理利用;

  4.4.2 “獎勵申請單”填寫時要說明獎勵的原因,綜合管理部認真核實獎勵事實,并簽署意見呈請總經理批準后予以實施;

  4.4.3 “處罰通知單”填寫時要說明處罰原因、所犯制度的條款及處罰結果,綜合管理部認真核實后直接交財務部予以實施;

  4.4.4財務部根據經審批的“獎勵申請單”或“處罰通知單”予以實施獎懲,處罰在當月的工資中體現,獎勵金以現金支付;

  4.4.5一項事故或責任,若牽連到多個部門或個人,可依據情節罰金分攤罰金;

  4.4.6若獎勵事項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獎金按參加人數進行平均分配;

  4.4.7所有獎罰決定都書面通知員工本人,并記入當事員工本人檔案和公司人事檔案;

  4.4.8受處分的員工,能改正錯誤,積極工作,在1年內彌補經濟損失或完成利潤指標的,經所在部門提議或本人要求,綜合管理部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可酌情減輕或免除處分。

  4.4.9隨公司管理的不斷深入,將逐步制訂出具體量化的考核方案,作為本制度補充和完善。

質量管理制度5

  適用范圍:本程序適用范圍包括水泥、砂石料、外加劑、外摻料、鋼筋原材、水質、瀝青、防水材料、土工合成材料等原材料、構件、制品的試驗檢測,也包括現場鋼筋焊接接頭試驗。原材料常規試驗檢測由工地試驗室進行,瀝青、防水材料、土工合成材料及材料化學分析送指揮部中心試驗室進行(是指中心試驗室檢測范圍內的試驗項目,檢測范圍外的試驗項目應按要求外委具有資質的試驗檢測機構進行)。

  試驗工作程序:

  (1)取樣:取樣前物資部門須先報送材料質量證明資料至試驗室后再取樣,鋼材還要附材料銘牌。原材料進貨時由物資部門通知各項目部、攪拌站、收料場、作業隊專職試驗人員并配合試驗人員取樣、送樣,取樣應有代表性,按規定頻率和取樣方法進行取樣,并應請監理見證。

  (2)委托:委托人送樣至試驗室時應填寫試驗委托單,內容包括:產地或來源、試樣數量、規格種類、代表數量、取樣地點、取樣日期、收樣日期,同時必須附廠家質保單或檢驗報告(所檢項目必須符合驗標要求)、合格證,有原件應采用原件,復印件必須清晰并加蓋經銷商紅章。

  (3)樣品驗收與處理:收樣人員對委托的樣品應進行驗收,驗收內容包括:外觀、狀態,數量、質保單情況等。按規定留樣,留樣時間不少于三個月。對樣品進行標識,標識內容包括:產地廠家、規格型號、批號、取樣送樣日期、送樣人。(注:收樣人員或樣品管理員由各試驗檢測組指定一名試驗員擔任)。

  (4)試驗檢測:收樣人員將樣品傳遞給各試驗檢測組,各組主管工程師負責組織試驗檢測人員按標準方法進行檢測。并如實填寫試驗原始記錄。常規試驗項目的檢測時限:水泥在35天內完成全部試驗,砂石料在10天內完成試驗,外加劑、外摻料、水質、在7天內完成試驗,鋼筋在3天內完成試驗。

  (5)數據處理:試驗員對數據進行計算,處理。

  (6)出具報告:試驗員依據試驗原始記錄,填寫試驗報告,送檢測組長審核后,進行試驗臺帳登記。

  (7)各方簽認:試驗人、復核人簽字,授權簽字人審核簽發。

  (8)報告發送:報告送資料管理員,資料管理員發放并存檔檢測報告,作好發放記錄。試驗原始記錄由各試驗檢測組保存,每半年將原始記錄裝訂成冊,交管理組統一歸檔保存。

  質量管理制度:

  (1)所有原材料進場前,各項目部、作業隊、攪拌站、物資部門必須送樣到工地試驗室或中心試驗室進行抽樣試驗。凡試驗不合格或未經驗證試驗的材料一律不允許在工地使用。一旦發現有未經批準使用的材料,試驗人員有權勒令將其清理出場,并報指揮部處理相關責任人。

  (2)每批材料在入庫前由物資采購人員或收樣人員對其外觀、規格、型號、數量、質量證明書進行驗證,并收集有關證書和資料,妥善保存。初驗合格后,按規定頻率取樣送至試驗室進行材質復驗,并提供試驗室所需要的原始證書和資料。

  (3)各原材料到場后,試驗室將隨時進行抽檢,當材料不合格時,試驗室應立即通知相關部門。

  (4)不同原材料應有固定的堆放地點和明確的'標識,標明材料名稱、品種、生產廠家、生產日期和進廠(場)日期及檢驗情況。原材料堆放時應有堆放分界標識,以免誤用。

  (5)對采購的材料應做到先進先用、規范保存,防止受潮、結塊、過期、變質。對檢驗不合格的材料和已失效的材料及時清理出場,禁止用于工程中。

  (6)試驗人員要樹立質量意識,未經檢測合格的原材料堅決不準使用。故意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人員將追究其責任。

質量管理制度6

  一、質量方針

  以質量求生存,以信譽謀發展。生產優質產品,滿足客戶需要,鑄就國盛口牌。

  二、質量目標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齒輪生產標準和安全生產標準以及工廠作業指導書。

  2、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使客戶滿意度達到90%以上,產品在客戶處加工合格率達到99%。

  3、建立和實施有效的工廠質量管理體系。

  三、質量細則

  1、生產操作工必須嚴格按工藝、按要求、按圖紙、按標準進行操作。不明白的地方要問清楚搞明白方可進行生產。不按圖紙要求和工藝標準,自行操作的,由此造成的后果一律由操作者負責,返工產品不計報酬。造成產品批量報廢的,按原材料價格20%進行賠償。在此基礎上,視情節嚴重上報總經理給予處理。

  2、不生產不合格品、不接收不合格品、不合格品不出庫。即自己不生產不合格的產品,不接收前道流轉下來的不合格品,不把不合格品轉入下道工序。前道流轉下來的產品質量后道有檢查把關的責任,如不檢查,所造成的工時延誤等損失由接收人負責。

  3、保證產品的可追溯性。凡是產品生產過程中有要求的工藝、尺寸,操作者必須嚴格按照要求進行生產,不得遺忘或漏檢。一經發現未按照圖紙要求加工,對其所做產品重新全部檢測。

  4、每天檢查本工序、產品工裝夾具和量具的精度是否符合生產標準。杜絕由于工裝夾具和量具精度缺失所造成的廢品和返工現象。由此所造成的產品報廢和返工由操作工自行負責賠償。發現工裝夾具和量具精度缺失應即時上報并與更換,人為導致量具損壞者由操作工賠償相應損失。各自保管好個人的量具,出現丟失,別人損壞,自行負責。

  5、巡檢專職人員和管理人員不定期對各道工序、各個產品進行抽檢,發現質量問題督促操作工即時返工。發現重大質量問題應即時上報給廠部。

  6、為做到以防為主,把好質量關,專職檢驗人員要當好三員,做好三幫,"三員"即是質量檢查員又是質量宣傳員,技術輔導員,"三幫"幫助工人找出并分析不良產品產生的.原因,幫助工人增強質量第一思想,幫助解決質量問題。

  7、對于生產過程中隨時出現的不良品(返修品、品、回用品、次品)要及時做好標記,并加以隔離:

  (7、1)返修品經修復并檢查合格后,方準進行下道工序的加工。

  (7、2)廢品應訂(寫)上標記,返回原工序繼續加工或轉入廢品區。

  (7、3)次品、不算產值,加蓋次品標記單獨存放,在生產過程中,只允許合格及經同意的回用品流傳,流出。

  8、操作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多思考,多琢磨。對提出合理化建議使工藝質量和產品質量得到鞏固和提高的,經廠部研究上報總經理同意,必須執行。

質量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確保生產過程質量穩定,并求質量改善,提高生產效率,降低成本、損耗,對生產和服務程序進行有效控制,滿足客戶的要求和期望。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產品從未加工到加工成成品之間過程的控制、產品損耗的防護等。

  三、職責

  1、技術部負責工藝文件及操作規程的制定。

  2、生產部負責按生產任務單組織生產并實施生產過程的控制。

  3、生產部負責生產設施的維護保養及檢修(肉機、凍庫等)。

  4、品管負責對產品質量,包裝及標示等檢驗、驗收、放行、交貨等的監控。

  5、銷售部負責產品交貨和服務過程的控制。

  四、程序

  1、獲得規定產品特性的'信息和文件

  技術部負責產品工藝文件及操作規程的制定,主管批準后發放到生產部和品管處。

  生產部根據批準的生產計劃,進行生產。

  2、生產過程控制

  生產部根據相關的產品工藝文件及操作規程進行生產加工,確保產品質量。

  關鍵技術的操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

  對生產運作實施監視。生產中要認真做好自檢、互檢、專檢(品管),并做好相應記錄。

  品管對生產過程實施監督檢查。

  使用合適的生產服務設備,確保產品衛生安全。

質量管理制度8

  1、醫院必須建立由院領導、總務處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紀檢監督員組成的基建管理小組。

  2、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質保體系,同時,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在開工前提供給建設單位,并在實施過程中接受其監督。

  3、工程施工過程中,定位放線、基礎開控、基礎施工、框架梁柱澆筑、屋面工程等其他隱蔽工程都必須由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驗收簽字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4、加強對建筑工程材料把關,嚴格執行材料檢驗的方法和手續。材料進場必須出具質保證書。對需要復試的材料,應由建設、施工單位雙方抽樣,同時送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材料復試,復試合格者方可使用。三材抽驗見證人要持證上崗,砂漿和砼“兩塊”試件制作,要嚴格按規定取樣送檢。其余材料也要按有關規定要求檢驗或復試。

  5、基建管理中,必須加強對工程質量通病的防治。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工程質量問題,建設單位及時向質監站、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和主管部門匯報,共同商定解決措施。如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應立即書面報局長。質監站、設計單位和衛生局,由質監站牽頭組織處理事故,提出書面處理方案并監督實施。

  6、工程施工期間,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均要建立安全保障體系和安全制度,施工單位要按規定創建文明工地,堅持安全生產,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消除隱患和嚴格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7、基建工程的驗槽、基礎驗收、中間驗收、竣工驗收及其他單位驗收關由施工單位技術人員和建設單位派代表及監理員先進行全面檢查,初步認定后,再由施工單位將工程資料交有關部門審查,申請進行驗收。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施工單位必須限期整改。基建工程竣工驗收必須在施工單位按初驗結果整改完成,并經建設單位和監理方對整改結果認定后,方可向建設局申請組織竣工驗收。

  8、凡未竣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一律不得使用。工程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要到建設局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取得《工程使用證》后才可進行使用。

  9、投入使用后,院方要加強檢查,注意觀察,若發現工程質量問題和安全隱患,要及時與質監、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聯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10、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要履行好雙方簽訂的《工程質量保修書》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的質量保修期,質量保修責任和施工單位投標承諾的條件執行,保修期內質保金不得返還。

質量管理制度9

  一、目的

  針對現存的不合格,采取糾正措施,以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再發生。并對潛在的不合格,采取預防措施,防止不合格發生。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校內部對現存或潛在的不合格采取的糾正和預防措施。

  三、職責

  1.校辦、教導處、總務處負責組織對管理評審和內部審核中的不合格或潛在不合格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對所采取的糾正和預防措施進行評審。

  2.各年級科室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需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的不合格或潛在的不合格,制定、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并進行評審。

  3.校領導或各部門的負責人批準需采取的糾正和預防措施。

  四、工作程序

  1.糾正措施的制定。

  (1)需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的不合格的識別。

  (2)各部門對工作中出現的重大的不合格(包括學生、家長投訴),或對教學服務過程中重復出現的類似的不合格,或潛在的不合格,考慮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記錄在《糾正和預防措施記錄》中。

  (3)校辦、教導處、總務處負責組織各年級科室識別需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的'不合格,并記錄在《糾正和預防措施記錄》中。

  (4)校長辦公室負責組織對管理評審和內部審核中的需制訂糾正和預防措施的不合格進行識別。

  2.各年級科室在需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的不合格的識別的基礎上,確定不合格的原因,評價確保不合格不再發生或避免發生的措施的需求,并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方案。

  3.糾正和預防措施的批準。

  (1)管理評審中提出的不合格(或潛在不合格),由校領導批準糾正和預防措施。

  (2)內部審核中提出的不合格(或潛在不合格),由管理者代表批準其糾正和預防措施。

  (3)其他不合格的糾正和預防措施由教導處、總務處或各科室負責人批準。

  4.各科室負責對經批準的糾正和預防措施組織實施,并將糾正和預防措施的結果記錄在《糾正和預防措施記錄》中,《糾正和預防措施記錄》及相關記錄由糾正措施的實施科室保存,必要時送校長辦公室。

  5.糾正措施的評審。

  (1)校長辦公室負責對針對管理評審中提出的不合格所采取的糾正和預防措施進行評審。

  (2)校辦、教導處、總務處針對內部審核中提出的不合格采取的糾正和預防措施進行評審。

  (3)針對其他不合格采取的糾正和預防措施,由相關科室進行評審。

  6.對評審中發現糾正和預防措施不能達到預期效果的,按步驟重新制定和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

  7.每年管理評審前,各年級科室將所有糾正和預防措施實施情況提交給管理評審組織者,以供評價。

質量管理制度10

  一、協助總經理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醫療器械法律、法規和規章等,正確理解并積極推進本公司質量體系的正常運行。

  二、牢固樹立“合法經營、質量為本”的思想,當經營的數量、進度與質量發生矛盾時,應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求數量和進度,堅持“用戶第一”的原則,指導業務經營活動。

  三、抓好經營系統的質量管理,檢查督促購銷業務部門工作,提高經營系統的質量保證能力,對經營系統的工作質量負責。

  四、在掌握經營進度的同時,掌握質量動態,發現質量問題及時與質量部門聯系,對重大質量的改進措施在經營系統的實施落實負責。

  五、抓好購與銷的`業務協調,保證以銷定存,保證供應。

  六、制定采購、銷售財務、辦公室人員的培訓計劃,并與質管部門聯系,組織實施,加強對經營人員的質量教育,并進行考核。

  七、督促財務部和辦公室在工作中認真履行相應質量職責。

質量管理制度11

  總則:認真貫徹執行總公司的“科學管理,精心施工;積極進取,顧客至上。”的十六字質量方針。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各項技術質量管理制度和施工規范。按操作規程,精心組織,精心施工。項目部管理人員必須從開工到竣工對工程進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確保工程質量。

  一、施工過程控制

  1、必須實行專業檢查和班組自查相結合的辦法.堅持施工班組自檢、互檢、工序交接檢的`“三檢制”。施工班組自檢合格后報請專業工長。由專業工長會同下道工序專業工長,施工班組進行互檢及工序交接檢。互檢及工序交接檢必須有書面的記錄并簽字齊全。交接檢完成后由專業工長提出書面申請通知項目專職質量員或技術員進行分項質量檢查。分項質量檢查必須有記錄并簽字齊全。

  2、技術、質量負責人在進行內部分項質量檢查,并確認合格后,方可向建設單位報驗。

  3、堅持施工現場“掛牌制”,質量責任具體落實到施工人員,對經檢驗確定不合格的,對施工人員應有處理措施。不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的應進行返工。

  4、堅持“樣板制”,裝飾工程施工前,先做樣板。樣板經質量處、項目部驗收后,再請建設、監理單位簽字認可,最后項目部方可組織大面積施工。

  二、施工驗收制度

  1、分部分項驗收:分部分項驗收由技術負責人或專職質量員負責,各專業工長負責專業之間的互檢和交接檢工作。

  2、孔樁驗收:對內提前一天通知工程管理部、公司質量部門進行預驗,對外項目上提前一至兩天通知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由建設單位負責邀請地質勘探部門、設計院、質量監督人員參與孔樁驗收。

  3、基礎工程驗收:基礎工程施工完畢,回填土之前,應進行基礎驗收。驗收前項目部應將工程資料整理齊全,并經工程管理部預檢,預檢合格基礎上,提前兩天報于集團公司技術質量部門。集團公司技術質量部門在對資料和基礎工程檢查合格后,方可報請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組織基礎驗收。

  4、主體結構驗收:準備工作完成報集團公司技術質量處檢查。檢查合格后,報請建設、監理單位組織驗收。

  5、竣工驗收:工程完工后,項目部自檢合格,根據《最終檢驗和試驗控制工作程序》要求,填寫《單位工程內部驗收記錄》,連同工程竣工資料報技術質量處。由總工室、技術質量處負責工程的最終驗收,項目部配合。

  三、質量例會制度

  在現場工程施工過程中,項目部必須定期召集現場各個班組和管理人員主持召開工地例會,會議內容要由項目部負責人起草,并由項目部人員商定。工地例會要包括以下內容:

  1、檢查上次例會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分析未完事項原因;

  2、檢查分析工程項目進度計劃完成情況,提出下一階段目標及落實措施;

  3、檢查分析工程項目質量狀況,針對存在的質量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4、解決需要協調的有關事項;

  5、其他有關事宜。

  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應根據需要及時組織專題會議,以解決施工過程中的各項問題。

質量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加強工業企業的質量管理工作,確保產品質量和客戶滿意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質量管理活動。

  第三條 本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確保企業質量管理的科學性、規范性、連續性、有效性。

  第四條 企業質量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質量優先、預防為主、全員參與、持續改進。

  第五條 企業質量管理的目標是:提高產品質量,滿足客戶需求;不斷提高企業質量管理水平,提高市場競爭力。

  第二章 質量管理體系

  第六條 本企業應當建立符合ISO9001國際標準的質量管理體系,并定期進行內部審核和外部認證。

  第七條 質量管理體系應包括質量手冊、程序文件、記錄文件和作業指導書等文檔。

  第八條 本企業應當確定質量目標,明確質量政策和質量目標,通過各種措施,保證質量目標得以實現。

  第九條 本企業應當設置質量管理職責,明確各個部門的質量職責和權限。

  第十條 本企業應當建立不斷改進質量管理的機制,包括質量持續改進的目標、方法和措施。

  第三章 質量控制

  第十一條 本企業應當建立完善的質量控制體系,包括質量計劃、質量標準、質量檢驗、產品追溯等環節。

  第十二條 本企業應當根據產品特點和客戶需求,建立相應的質量檢驗標準和方法。

  第十三條 本企業應當加強對原材料和關鍵零部件的質量控制,確保產品的質量穩定。

  第十四條 本企業應當進行產品追溯,及時處理質量問題,查找原因,避免類似問題的再次發生。

  第四章 質量培訓

  第十五條 本企業應當制定質量培訓計劃,對員工進行質量管理方面的'培訓,提高員工的質量意識和技能。

  第十六條 本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質量培訓制度,包括培訓內容、培訓方法、培訓評估等環節。

  第十七條 本企業應當定期組織質量培訓活動,提高員工的質量管理水平。

  第五章 質量反饋

  第十八條 本企業應當建立質量反饋機制,及時了解客戶對產品質量的評價和反饋,改進產品質量。

  第十九條 本企業應當建立質量投訴處理機制,及時處理質量投訴,解決客戶問題。

  第二十條 本企業應當建立質量信息統計分析體系,匯總并分析產品質量相關數據,為決策提供依據。

  第六章 質量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本企業應當落實各級質量管理人員的責任,明確質量責任的范圍和內容。

  第二十二條 本企業應當通過獎懲制度,激勵全員參與質量管理工作,推動質量改進。

  第二十三條 本企業應當建立質量考核制度,對各級部門和個人按照質量績效進行考核。

  第七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 本企業應當定期進行內部審核,檢查質量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

  第二十五條 本企業應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配合外部認證活動。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由本企業質量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質量管理制度13

  一、基本職責、工作標準

  1、貫徹執行國家全面質量管理的工作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擬制本企業全面質量管理工作的長期規劃與近期計劃,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廈市場調查,參與擬制企業方針。做到目標明確,重點突出,計劃落實,措施具體。

  2、對企業方針與全面質量管理計剮制度的貫徹實施,以及各部門車問的全面質量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協調和考核。做到:檢查經常,協調及時,措施落實,考核準確,有獎有罰。

  3、組織管理群眾性的質量管理活動和評審、獎勵。做到:活動正常,辦法妥當,深入持久,效果明顯。

  4、研究推廣可靠性與質量管理教育以廈數理統計優選法、價值工程、系統工程等現代科學管理方法和先進質量控制方法,做到:教育經常,科學管理方法適用,效果明顯。

  5、組織井指導從新產品研制設計、生產制造、輔助使用、服務等生產全過程的質量管理工作,完善和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做到:全廠各部門參加質量管理,組成嚴密的協調和高效的縱橫交織的質量管理網,使產品質量得到可靠的保證。

  6、負責收集匯總分析傳遞和上報全廠質量信息。做到:路線清楚,脈絡分明,數據準確,傳遞迅速,反饋及時,效果明顯。

  7、負責對各種型號產品的質量分析,并及時反饋檢查落實,做到:有數據、有分析、信息準確,反饋迅速。

  8、負責對新產品方向性,技術經濟先進性的驗證和監督,對各過程的原材料、元器件、半成品、成品的質量及檢驗制度實行監督。并參與新產品和老產品改型的鑒定。

  9、負責對全廠以及各級質量責任制為核心的質量保證體系實行監督和檢查,做到堅持原則,不徇私情,稽核有根據,抓住要領要害,有事實,有觀點。有萬法,有說服力,有明顯效果。

  二、權限

  1、有權調查研究綜合分析提出企業方針供廠長參考。

  2、有權擬制企業全面質量:管理的'長期和近期計劃,擬訂全面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并代表廠長對全廠質量管理體系實行監督、檢查與保證實施。

  3、有權對全廠新老產品的方向性、戰略性、關鍵性的重大問題進行監督、檢查。

  4、有權協調全廠質量管理中的糾紛,并有權代表廠長進行仲裁,有權對各車間部門上報質量數據進行審查核對,并提出獎懲建議。

  三、責任

  1、對擬制的企業方針、工作計劃、各種規章制度的正確性、合理性及科學性負責。

  2、對質量保證體系實行監督、檢查的廈時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3、對代表廠長發布指令、協調、仲裁的正確性負責。

  4、對發布或上報的質量數據的正確性、廈時性負責。

  5、對因質量管理未能廈時監督、協調,造成質量事故負責。

質量管理制度14

  一、儀表端莊,著裝規范,室內衛生清潔,物品擺放有序。

  二、做好交接班工作,檢查、測試通訊設備。急救通訊設備不得用于非急救通訊,并做好通訊設備的保養工作,發生故障立即報告,采取措施保證通訊暢通。

  三、接到急救呼救信息后,問明地址,判斷病情及現場情況,合理派車,并做好記錄。

  四、遇到重大災害事故,在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急救車輛的`同時向領導匯報。

  五、出車內容登記及時、詳細,和院前病例相符,無跳躍式派車。

  六、急救電話振鈴三聲后,必須接起電話,1分鐘內必須排除車。

  七、熟練掌握車輛的運行情況(包括休班車輛)。

質量管理制度15

  (1)經理部貫徹iso9002標準,使一切工作都按照質量保證體系要求開展工作,真正做到一切質量活動都具有可追溯性,使各職能部門、各項質量活動始終處于受控狀態。

  1)質量檢查人員現任制度

  2)施工人員的資格審定制度

  3)施工圖紙會審制度

  4)施工現場技術交底制度

  5)施工現場材料管理制度

  6)施工材料代用制度

  7)焊接材料管理制度

  8)設計及施工變更簽證制度

  9)現場施工記錄制度

  10)質量檢查制度

  11)質量事故處理制度

  12)質量獎罰制度

  13)質量定期分析及信息反饋制度

  14)檔案整理、歸檔制度

  (2)管理人員質量職責

  1)經理質量職責

  ①對承接的工程質量滿足用戶要求負責。

  ②對按質量體系文件要求對工程進行有效管理和控制負責。

  ③負責下過質量計劃編制任務、批準和組織實施質量計劃,組織確定能滿足施工需要的人員、材料、機具和技術措施等。

  ④負責建立項目管理崗位現任制。

  2)工程師質量職責

  ①全面負責項目部技術管理工作,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預期目標。

  ②負責編制項目部質量計劃,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貫徹執行技術標準、驗收規范及公司質量體系文件。

  ③負責竣工資料的匯總,并對技術資料的準確性、起初性、完整性負責。

  ④負責組織業主、設計單位、監理進行基礎及主體結構驗收。

  ⑤按國家《建筑施工(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或有關的行業標準組織進行分項、分部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

  ⑥負責施工過程中的一般不合格品的處置和參與嚴重不合格品的評審。

  ⑦負責審批工程需用物資計劃。

  ⑧負責制定檢驗計劃和組織實施。

  ⑨負責審批防護措施。

  3)施工員質量職責

  ①對項目工程質量達到預期目標負直接責任。

  ②組織班組熟悉圖紙,并按圖施工。

  ③參加上級組織的技術交底,并向班組進行分項工程技術交底,組織班組進行自檢、交接檢。

  ④組織隱蔽工程驗收,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組織分項工程質量評定,認真填寫檢查記錄,參加分部工程、單位工程質量評定。

  ⑤負責積累施工技術資料,并對其完整性負責。

  4)技術員質量職責

  ①熟悉圖紙,參加圖紙會審,編制一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②組織原材料實驗、配合比申請,審查試驗結果,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③參加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推廣應用,貫徹執行保證工程質量的各項技術、安全措施。

  ④負責對不合格品按要求具體處置并做好記錄。

  5)質檢員質量職責

  ①對工程質量負有認真檢查、正確核事實上、嚴格把關上報的責任。必要進提出暫停施工,并及時向上級反映。

  ②熟悉圖紙,領會設計意圖,掌握技術要點。

  ③負責'過程檢驗和實驗'計劃的執行,抽檢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質量和標識工作,及時檢查施工記錄和試驗結果。

  ④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并簽證,參加分項工程質量評定并簽字確認。

  ⑤負責分部工程質量評定,參加單位工程的質量評定。

  ⑥參加質量事故調查,負責糾正措施的跟蹤檢查和難驗證。

  ⑦負責施工過程中的輕微不合格品的處置和參與一般不合格品的評審。

  6)試驗員質量職責

  ①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試件試驗的標準規范、規程,做好試件取樣、存放、養護工作。

  ②認真執行見證取樣和送檢制度,對試件的代表性、真實性負責。

  ③按控制規程認真進行各種試驗。做好試驗原始記錄,準確填寫試驗報告,對試驗數據的真實性負責。

  ④對試驗中出現的不合格項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防止不合格品流轉下一過程。

  ⑤負責實施試驗室所做的試驗室外的檢驗和試驗。

  ⑥負責取樣(樣品)委托試驗室試驗,填寫委托試驗單。

  7)計量員質量職責

  ①負責現場所需檢驗、測量、試驗設備等計時器具的周期送檢、標識、維修、封存、報廢工作,確保施工現場所需計量器具處于合格狀態。

  ②負責建立計量器具臺帳,有關記錄的填寫、保管。

  ③負責所需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采購申請,周斯送檢、標識和維修、保養、封存和報廢申請,負責建立計量器具臺帳,并做到帳物相符。

  8)材料員質量職責

  ①負責所有進場物質包括業主提供的'物資的驗收、標識、貯存、保管和發放工作。

  ②負責所有物質的進場檢驗。

  ③對現場使用驗證合格的物資負責,需緊急放行時必須經項目部工程師批準,并做好標識和記錄。

  ④負責進貨物資的外觀尺寸和產品質量合格證的檢查驗證。

  9)資料員質量職責

  ①負責工程項目施工技術資料(包括業主提供的文件)的收發管理工作。

  ②負責交工資料的收集、整理、匯總、編目工作,對交工資料的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10)測量員質量職責

  ①負責工程項目定位、軸線、標高的測設工作,對測量成果符合設計及質量要求負責。

  ②對各種測量標志的埋設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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