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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

時間:2023-09-20 06:56:3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熱)行政管理制度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行政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熱)行政管理制度15篇

行政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和維護印章使用的嚴肅性,避免因印章管理使用不當出現的各類經濟、法律、行政問題,規范校內各類行政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行政印章包括學校公章、鋼印,校行政領導簽字章、方章,各學院、部處、各直屬單位公章,以及校內其他行政印章。

  第二章印章的規格和式樣

  第三條“z農業大學”印章為圓形,直徑4.5厘米,銅質。

  第四條各學院、部處、各直屬單位及其他同級機構印章為圓形,直徑4.2厘米。

  第五條各學院、部處、各直屬單位下屬的系、科、室等機構一般不刻印章,如確屬工作需要,經審批后可刻制。印章為圓形,直徑4.0厘米。

  第三章印章的刻制和注銷

  第六條學校各級行政部門印章的刻制由校長辦公室統一負責審批,由各需刻制印章的部門憑機構成立的正式批文及介紹信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專門機構刻制。印章刻好后須先送校長辦公室留印模備案,方可啟用。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刻制公章,對違反規定自行刻制公章的部門,要追究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第七條因機構變動停止使用的單位公章,應及時交回校長辦公室并辦理有關注銷手續。

  第四章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八條各級印章要專管專用。學校印章由校長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保管使用。各單位的印章原則上由辦公室主任或單位指定的專人保管使用。印章的保管使用者要認真負責,堅持原則,并按規定手續用章。專管人員因事外出,應將印章交本部門負責人管理。任何人不得將印章擅自帶離辦公室。印章如有遺失,應及時向校長辦公室及保衛部門報告,并查清原因和責任。

  第九條使用印章必須手續齊備并實行登記制度,用印留存的的材料應定期整理、立卷歸檔。

  第十條除校辦公章外,各單位的行政公章,如非業務工作聯系,一般不得對外。

  第十一條使用本單位行政公章,須經本單位領導批準,各單位的行政公章管理出現事故,要直接追究公章管理人和單位正職領導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嚴禁各單位使用單位印章對外簽訂各類合同、協議。如果使用單位印章對外簽訂協議和合同,導致法律糾紛、經濟損失和學校名譽損害,均要嚴肅追究簽訂人、用章人和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第五章使用校級印章的各類程序和要求

  第十三條凡以學校名義發出的各類正式行政公文的用章,按《z農業大學行政公文處理辦法》執行。

  第十四條以學校名義發出的新生錄取通知書、工作證、畢業(結業、進修)證、聘任證書、學生證等各種證書,均須由有關職能部門造冊,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派專人統一送校長辦公室審核并加蓋校印;并將名冊一份交校長辦公室留存備查或歸檔。需要個別辦理時,須有職能部門的證明。

  第十五條需開具學校證明、介紹信外出聯系工作的校內各類人員,須憑所在單位的證明,方可開具校級證明、介紹信等。不得開具空白介紹信或證明。

  第十六條教職工因私需學校開具有關證明和個人證明材料需加蓋校印的,須憑有關部門的證明或主管單位負責人簽字,送校長辦公室審核辦理。

  第十七條非本校職工、有工作單位的本校教職工家屬,外出或其它事由,不屬學校及各部門出具證明的范圍。如有特殊情況需由學校出具證明并加蓋印章的,須持有關部門證明,送校長辦公室審核并開具所需證明。

  第十八條需辦理特殊通行證的教職工、學生,或因工作關系來我校的校外人員,需辦理邊境通行證或特殊通行證,須先向所在單位或接待單位提出申請,經保衛部門審核,最后經校辦主任批準,方可加蓋校章。

  第十九條辦理法人委托證明書,必須經職能部門審核同意,并由職能部門開出證明,經學校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審核簽字后,方可加蓋學校公章。

  第二十條對外簽訂協議、合同,須經校長辦公室審定,并由主管校長簽字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一條縱向課題的科技任務、合同書按常規程序用章;橫向課題合作協議須按《z農業大學橫向科技合同審查辦法》的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二條各職能部門以學校名義向校外有關部門呈送的各類報表,必須由專人統一送校長辦公室辦理用章。

  第二十三條辦理各種報建手續須加蓋學校印章的,必須經校長辦公室主任審核,經主管校長批準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四條辦理企業執照、法人變更、年審等手續須蓋校章的,須經財務處審核,主管校長批準后辦理。

  第二十五條單位辦理銀行開戶手續,須經財務處審核,主管校長同意,方可蓋校章。

  第二十六條教職工或學生辦理公派或因私出國(境)手續,應分別按《z農業大學關于公派出國(境)人員管理有關問題的規定》和《z農業大學關于因私出國(境)人員管理有關問題的規定》執行相關審批程序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七條校長名章(簽字章、方章)是學校法定代表人的資格表示,凡對外使用校長名章,須經校長本人批示同意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八條學校法人和校級領導人印章的保管使用,按學校公章的保管使用辦法執行。

  第二十九條在使用校級印章時,如遇特殊情況,由校長辦公室主任負責審批。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規定由校長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z農業大學行政印章管理和使用規定》(華農大(辦)字[1996]第40號)同時廢止。

行政管理制度2

  一、工作職責及處罰辦法

  1、警衛人員對于出入人員、車輛、物品要進行認真檢查、登記,如無批準條和放行單放行,每次給予50元/次罰款,情節嚴重者則根據帶出物品的價值罰款。

  2、工作中要做到“四勤”,即“勤走、勤看、勤查、勤防”,查崗中未做到者扣30元/次。

  3、按時檢查各項安全保衛工作,重要部位,每天不得少于一次,并要有檢查記錄,每周無記錄,按5元/次罰款。

  4、做好辦公用品的申購、發放與保管工作,如有丟失、錯發等情況出現,則按物品原價賠償。

  5、對于公司檔案進行儲存、歸檔、借閱的登記,如發現有未登記或檔案資料不齊,按10元/次罰款,一般資料造成遺失罰款200元,重要資料遺失罰款500元,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給予除名并送司法機關處理。

  6、對于報刊信件的收發不能及時傳遞,按5元/次罰款;公司外寄急件即時投遞,一般信件、專遞在一個工作日內投遞,延誤投遞時間按5元/次罰款。

  7、對于小車管理,凡無出車手續或領導同意,私自出車,罰款50元/次。

  8、職工食堂必須嚴格管理物資進出,有專人過秤驗收登記,未驗收登記者不予報帳。

  9、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搞好個人及飲食衛生,杜絕食物中毒,一經發現有餐具未消毒或不注重個人衛生者,罰款20元/次,造成食物中毒者,承擔全部責任和一切費用。

  10、保持生活區及行政衛生環境,一經發現一處未清潔,罰款5元/次。

  11、負責公司網絡安全管理,當計算機出現故障未及時維護、修理,按5元/次罰款。利用工作之便泄密一般資料罰款200元,重要資料罰款500元,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給予除名并送司法機關處理。

  12、及時做好辦公耗材的'采購及設備維護,如申購耗材不及時而影響正常工作,按20元/次罰款。

  13、沒有按規定和程序私蓋公章或開出介紹信造成后果由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

  14、做好上級與公司的文件及時傳閱和電話通知,延誤一次罰款10元。

  15、本部門人員違反制度當月罰款達100元以上,部門負責人按其金額的20%處罰,副職分管人員當月罰款金額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額的25%罰款。

  二、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行為規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干好干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積極性和創造性,以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四、本制度從一月一日起執行。

行政管理制度3

  第一章公文、文件審批管理

  第一條公司的各類公文、文件、傳真、報告和資料,由公司行政部負責管理。

  第二條收文、發文的簽批管理

  (一)收文:各級政府下發的公文、文件,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發來的公文、文件及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企事業單位的信函等,應由公司文員進行收文登記,并填寫《收文處理單》,由行政部部長簽署批轉意見后,呈送公司主管領導閱示,文員按主管領導的批示,轉送有關部門或相關人員傳閱辦理。

  (二)發文:公司對外發出的文件、報告、請示、信函等正式公文,應由與擬發文件內容相關的部門負責起草文稿,經主管領導審閱簽批后,傳至公司行政部打印、備檔和發送。

  (三)凡公司對外發出的正式公文、文件、報告、請示、信函等,以及公司下發的各種公文、文件,須由總經理、董事長簽批才能生效。

  (四)公司傳真件的接收和發出,均應由文員負責并做好記錄,對以公司名義發出的傳真件,將底稿存檔;接收的傳真件,要及時進行登記,收件人簽字并存檔。

  第三條公文打印的管理

  (一)公司公文、文件的打印,由文員負責。

  (二)公司各部門需打印以公司名義發送的正式公文,須按程序填寫《發文審批單》;文員依據《發文審批單》中總經理的簽批,進行打印和發放。

  (三)凡經行政部打印的公文、文件,必須預留一份與原稿一起,統一存檔。

  第四條文件借閱和復制的管理

  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或復制公司存檔的各類文件時,按檔案管理中“檔案的借閱與復制”的規定執行。

  第二章檔案管理

  第五條歸檔范圍

  (一)上級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下發的文件、通知及相關許可證批件,企業上呈的報告、請示,企業發出的信函。

  (二)公司近遠期規劃、工作計劃、各類統計報表、規章制度、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公司各類會議記錄、紀要、決議等文件。

  (四)業務往來信函、合同、協議、項目工程內業資料等。

  (五)人事勞資檔案、企業營業執照、企業代碼證、資質證書等。

  第六條歸檔要求

  (一)凡屬應歸檔范圍的收文,均應及時辦理歸檔手續。

  (二)相關業務部門獲得的批件手續,要及時登記歸檔,如要使用,可辦理正常借用手續;項目工程施工內業資料、文件(竣工批件),在工程結束后,由相關責任部門進行裝訂整理,并將其完整歸檔,同時辦理交接手續。

  (三)公司的檔案由檔案員負責整理歸檔,并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檔案的密級及類別劃分,針對不同密級的劃分,進行相應的檔案管理。

  第七條檔案的借閱與復制

  (一)公司董事會成員、經理班子成員需借閱檔案、文件時,在填寫《文件借閱、復制記錄表》后,可通過檔案員辦理借閱手續,提檔或復制,閱后返還。

  (二)公司其它人員因工作或業務活動需要借閱公司檔案時,在填寫《文件借閱、復制記錄表》、經行政部部長批準后,公司檔案員方可辦理檔案的借閱、提檔或復制手續。

  (三)公司檔案、文件的借閱人,應當愛護并保持借閱檔案的整潔和完整,嚴禁私自涂改、外借、翻印和抄錄,杜絕遺失現象的發生。如確屬工作或業務活動需要,對檔案文件進行摘錄和復制的,必須經行政部長批準后,方可由公司檔案員進行摘錄或復制。

  第八條檔案的標識

  對于失效或已更改的文件如:公司有關規定、制度、管理及辦法等,公司檔案員要標識明確并做明顯的標記,以防止誤用。

  第九條檔案的銷毀

  (一)公司的任何人未經總經理授權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公司保存檔案資料。 (二)對于超過規定保存期限無保存價值的檔案資料,應當按規定的時限予以銷毀。銷毀檔案資料時,應當由公司檔案員,提交檔案銷毀報告并附銷毀檔案資料明細表,經行政部長審核簽字,呈報副總經理批準,方可組織銷毀。銷毀的全過程至少應由兩人參加。

  第三章介紹信和印鑒管理

  第十條公司印信是指公司的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章、財務專用章及公司的介紹信、證明信、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

  第十一條公司印信由某某公司辦公室統一保管。

  第十二條除公文外,需加蓋公司公章的文件、資料,由使用人提出申請,填寫印信申請單,經副總經理授權或批準,方可用印。申請單應注明資料名稱、份數、經手人批準人。

  第十三條公司的重大經濟合同須加蓋公章,應由主辦部門提出申請,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加蓋公章。

  第十四條公司所有需要加蓋印鑒的介紹信、合同文本、協議文本,及以公司名義對外發出的所有公文,必須經行政部審核,并進行統一編號登記、存檔備查。

  第十五條行政部應建立印信臺帳,每一個印信都應預留樣式,并存檔。

  第十六條公司印鑒的使用,應當按公司發文的審批程序規定進行審核批準,公司文員方可蓋章。對于不屬于公司正式發文審批程序的,對公司利益會產生重要影響的文件的簽章,要通過主管副總經理的批準方可進行;如果違反此項規定而造成的后果,由違反規定的直接責任人負責。印信管理人員不得在審核手續不完備的文本上加蓋印章。

  第十七條介紹信的填寫,必須注明辦事人、去往單位、辦理事由、時間等,不允許攜帶空白介紹信。嚴禁在空白介紹信和空白紙上加蓋印章。

  第十八條公司印章除特殊規定外,一律用紅色印泥。

  第十九條印信管理人員應在每年的三月前將上一年的介紹信存根歸檔,一本介紹信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二十條經公司加蓋印鑒的公文,如出現意外情況或不利后果時,應當由公文批準人和直接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一條使用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財務負責人名章時,須征得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財務負責人本人的同意。

  第二十二條公司印章因特殊原因借出使用,需要報董事長批準,并認真填寫公司印章借據,印章借據應注明資料名稱、份數、經手人、批準人及借出時間和歸還時間,印章歸還后,該借據不得消毀,存檔備查。

  第二十三條經董事長批準方可銷毀印章,銷毀時必須有兩人監督,并做好登記。

  第四章會議管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召集的會議,由行政部負責通知并組織人員準時到會。

  第二十五條公司級的會議只設有公司例會、專題例會和總經理辦公會。

  第二十六條行政部負責上述會議的會務工作,必要時負責形成會議紀要。

  第二十七條公司例會和總經理辦公會形成的決定,由行政部負責督辦和檢查落實情況;專題例會所做出的決定,由主管領導負責落實。

  第二十八條公司例會是公司行政、業務及其他事務管理的會議,會議由總經理主持或授權主持,全體員工參加,主要是報告和處理公司臨時性重要問題,一周召開一次。

  第二十九條專題例會是根據部門業務上的關系而召開的業務工作會議,由主管領導主持,對生產經營過程進行階段性分析和總結,并做出決定,報告董事長。

  第三十條總經理辦公會不定期召開,會議主要討論、決定公司的發展規劃、年度及月工作計劃及其他有關公司重大問題的會議。

  第三十一條公司任何級別的會議,均要經過周密的準備工作,準備好議題、提案,不開無準備的會議。

  第五章固定資產及設施設備管理

  第三十二條為加強對公司固定資產及設施設備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公司固定資產及設備設施,由行政部指定專人負責,統一進行管理。

  (二)公司固定資產及設備設施,必須建立《固定資產管理臺帳》及《設備設施(辦公設備)登記表》。

  (三)固定資產除不動產之外,均應建立實物負責人制度,由責任人對所負責的設備設施定期提出保養和維護維修計劃,經行政部長審核,副總經理批準后,按計劃安排專業人員進行維修和修養,確保設備設施的完好。

  (四)因工作業務的需要,需更換或新增辦公設備設施的,應由各部門按規定填寫《設施配置申請單》,報經副總經理批準后,由行政部負責組織安排采購;日常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副總經理批準后按需購買;

  (五)各部門責任人要認真管理和維護好本部門使用的資產設備,部門間不得隨意調換辦公設備,不得隨意把辦公所用的桌椅、沙發等搬出辦公樓外。

  (六)作好辦公樓外(如施工現場、售樓處等)的設備設施、辦公家具的管理,如因階段性工作結束而對設備設施及辦公家具停止使用時,應負責與行政部進行交接,或以其它方式妥善保管以備再用。

  第六章保密管理

  總則為增強公司全員的保密意識,加強公司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十三條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一)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正在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3.公司內部掌握的客戶、意向客戶資料,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計劃開發的的、尚不宜對外公開的項目信息。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7.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容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二)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力和利益遭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三)公司密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和正在洽談的尚未公開的新項目為絕密級。

  2.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收入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4.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第三十四條保密措施

  (一)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主管經理委托專人執行。

  (二)對于密級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未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保存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內。

  (三)屬于公司秘密的,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四)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五)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六)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七)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總經理接到報告,應立即做出處理。

  第三十五條責任與處罰

  (一)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秘密內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1.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七章公務車輛管理

  (一)公務車輛由行政部負責管理,統一調度。

  (二)公務車輛負責公司組織的大型活動、對外接待、招待、財務部存取款(現金)及各部門公務用車。

  (三)各部門用車必須填寫《用車記錄》,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報行政部派車。

  (四)公務車輛的所需費用,如:保險費、養路費、車船使用稅、車輛檢驗費、小修、正常保養、道橋和停車費,以及因工作需要駕車到外省市往返費用由公司承擔。

  (五)建立車輛臺帳,實行單車百公里耗油考核,單車核算,節約用油。

  (六)外單位需借用公司車輛的,必須經主管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

  (七)要加強對車輛的定期保養和維護,保證車輛的正常運轉和完好,正常保養按車輛行駛公里數的標準進行,需修理的填寫《車輛維修單》,按審批程序得到批準后,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維修,并填寫《車輛保養記錄》。

  (八)司機必須遵紀守法,按章行駛,確保安全。如因其違章駕駛、亂停亂放、酒后駕車、私自出車被取締、罰款、吊扣等一切后果,均由司機自己承擔。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對其進行扣發獎金、取消駕駛公司車輛資格、直至辭退等處理。

  (九)公司車輛配備專職司機,其他人不準駕駛公司車輛,否則發生事故均由駕車人承擔,并視情節輕重追究司機責任。

行政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適應公司快速發展的需要,推進行政辦公物品的規范化管理,控制辦公費用,本著節約高效的原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部門。本制度所指辦公用品為員工日常辦公所用文具(文件夾、檔案袋),辦公自動化所需用的耗材(含U盤、數碼相機、硒鼓墨盒等)、辦公設備(含電腦、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以及辦公家具(含桌、椅、柜等)。

  第二章辦公用品的分類

  第三條行政辦公物品的分類

  行政辦公物品分三類:辦公固定資產、辦公低值資產、辦公用品。

  1、辦公固定資產指使用期限在兩年以上,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的實物形態,單位價值在2000元及以上的各種辦公家具及辦公設備。

  2、辦公低值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較長,在使用過程中不易損耗,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各種辦公家具及辦公設備。

  3、辦公用品是指使用期限較短,價值較低,在使用過程中容易消耗的各種辦公類資產。

  第三章行政辦公物品的管理職責

  第四條行政部的主要職責:行政部是行政辦公物品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對行政辦公物品支出情況進行監督、控制,其管理職責主要包括:

  1、供應商選擇及管理;

  2、組織各部門行政物品管理程序監控;

  3、年度。每月辦公物品開支計劃的編制、報批和執行;

  4、行政辦公用品的分配、調撥、維修和報廢;

  5、配合財務部對辦公物品進行盤點,建立行政辦公物品臺賬,負責日常維護和修理。

  第五條部門資產負責人的主要職責:認真貫徹執行公司的資產管理制度;各部門有專人負責本部門資產的保管和資產增減、轉移、維護、報廢與監督記錄;合理調配本部門室內的辦公設備等資產;

  第六條資產使用人的主要職責:應該愛護公司財產,合理使用辦公設備,由人力資源部協助負責培訓員工愛護國有資產意識,正確使用辦公設備。如果因使用不當,人為破壞,由使用人自行付費維修,并報送人行部門進行維修登記。

  第四章行政辦公物品采購

  第七條辦公用品采購

  1、行政部每月按各部門需求編制統一采購計劃、編制資金使用計劃,納入公司的全面預算,報公司財務部列入每月全公司資金計劃。

  2、行政部持相關票據根據公司相關財務規定報銷,費用計入各部門的年度預算執行臺賬。

  3、辦公耗材文具的領用參照需按照規格及使用情況購買,并由行政部主管領導批準后購進。購進消耗材料統一保管。

  第八條辦公類服務采購

  辦公類服務采購指公司各部門對外印刷品、宣傳品、名片、標牌等服務類的采購。

  1、行政部進行貨比三家的方法進行詢價后按程序選擇服務供應商。

  2、各部門有對外宣傳品、印刷品印制需求的,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在公司行政部公布的服務供應商范圍內選擇。

  第九條辦公資產采購

  1、辦公資產采購計劃

  各部門歷史需要置辦辦公資產時,填寫《辦公物品申請表》,經公司領導審批通過并簽字后,提交行政部實施采購。

  2、實施采購

  行政部進行貨比三家的'辦法進行詢價后,連同采購申請表和詢價后的采購報價單上報公司領導,經審批后方可到財務部領取支票進行購買。

  3、驗收

  行政部匯總使用根據采購計劃或申請表、購物發票、購物明細驗收采購辦公資產,驗收完畢后填寫驗收單并簽字確認,行政部和使用部門各自登記辦公資產臺賬。財務部根據入庫單和購物發票進行賬務處理。《辦公物品申請表》和購物明細復印件由行政部統一保管。

  第五章辦公物品的管理

  第十條辦公用品的配發

  1、各部門指定一名專人負責本部門辦公文具的領用和發放。

  2、辦公用品按需領用,行政部負責辦理使用部門的領用手續,認真填寫文具領用登記單,并進行臺賬登記,寫明物品名稱、規格、使用人及數量等。

  3、員工在公司內部調動,其使用的辦公用品可以隨職位轉移帶走。

  第十一條辦公資產的管理

  1、資產調撥

  部門與部門之間轉移辦公設備等資產必須填寫《資產調撥單》。必須嚴格按照審批順序執行。審批順序:調出部門負責人—調入部門負責人—行政部確認簽字后,方可轉移資產。員工之間不得私自調換自己使用的辦公設備等資產。

  2、資產報廢

  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資產報廢申請單》,報行政部。行政部會同財務部門進行資產損壞鑒定后,由行政部主管領導審批,審批后方可報廢。行政部和財務部門同時銷賬。有再使用價值的,由行政部收回統一維修、保管、再分配,資產臺賬做相應調整。在報廢前,部門不得隨意丟棄,否則該部門按照其原值賠償,并按照公司相關規定處罰。

  3、資產的租用、出租和外借

  (1)公司需要的辦公資產原則上不提倡租用。如果確屬需要,租用部門必須報公司行政部審批,行政部應盡量考慮在公司內部調配,調配的確有困難而且購買不經濟合算的情況下,經總經理批準方可租用,租用手續由行政部統一辦理。

  (2)公司長期不使用的行政辦公資產可以考慮對外出租和外借。行政部定期對所有閑置的辦公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對其中達到報廢條件的按相關制度辦理報廢手續,對長期閑置的物品主動尋求外租,對今后沒有使用價值的物品進行出售。

  4、辦公資產的日常維護、維修

  (1)行政部是辦公資產日常維護、維修的責任部門。

  (2)行政部編制辦公資產維修計劃,并納入預算和經營計劃。根據維修計劃對各部門辦公資產進行檢查,按期進行維護,保證各物品正常工作。

  (3)各部門的辦公資產需要維修時,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辦公設備維修申請表》報送行政部。不經部門資產負責人而私自維修的,相關費用行政部不予受理。

  (4)行政部接到申請單后,需對報修設備進行鑒定,進行相應的維修、更換,一般性維修理應在三個工作日內修理完畢,其他較為復雜的修理應在七個工作日內修理完畢。維修完畢后及時登記《辦公設備維修記錄表》,資產使用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

  (5)若聘請外部單位進行維修,相關付款事項執行資金支付程序。

行政管理制度5

  為了加強部門的`日常行政管理,明確要求,規范行為,結合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1.不得在辦公場所大聲喧嘩、打鬧;不許利用計算機、手機等高聲播放音樂或歌曲而影響他人工作。

  2.保持辦公區域環境清潔,不得在辦公室區域內、走廊吸煙。

  3.不得在辦公區域內堆放紙箱等其它雜物,廢棄的文件應及時堆放到指定地點,統一銷毀。

  4.上班時不得玩游戲。

  5.人員外出時,需在白板上留言去向。

  6.不得利用公司網絡資源發布、轉發任何形式的不當言論和垃圾郵件。

  7.工作計算機需設置有效的8位開機密碼和屏保密碼。

  8.不得向外部人員談論和泄漏內部商業機密。

  9.不得賭博、不得聚眾鬧事、不得使用侮辱性語言。

  10.下班后,文件整理整齊,關閉電腦、顯示器等其它設備電源,并切斷電源。

  11.辦公區域內禁止焚燒雜物或使用明火,不得自行安裝、亂拉電線和接線板復接,杜絕火災隱患。

  12.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產帶出。

  13.辦公用品嚴禁取回家私用。

  本辦法即日起實行

行政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本單位財務管理,健全財務制度,杜絕違紀違法行為,從源頭上預防腐敗,促進單位黨風廉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并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單位財務管理,是單位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規范單位經濟活動和社會經濟秩序的重要手段。單位的財務管理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防止財產、資金流失、浪費或被貪污、挪用。

  第三條單位的財務管理包括: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購管理、資產管理、往來資金結算管理、現金及銀行存款管理、財務監督和財務機構等項管理。

  第四條財務部門負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

  第二章:預算管理

  第五條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部門預算,報同級財政部門按法定程序審核、報批。部門預算由收入預算、支出預算組成。

  第六條單位依法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款和罰沒收入、財政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捐贈、其他收入等必須列入收入預算,不得隱瞞或少列。單位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實物),要據實及時入賬,不得隱瞞,更不得另設賬戶或私設“小金庫”。按規定納入財政預算的資金或罰沒款,要按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及時繳入國庫,不得滯留在單位坐支、挪用。

  第七條單位編制的支出預算,應當保證本部門履行基本職能所需要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對其他彈性支出和專項支出應當嚴格控制。

  支出預算包括: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專項支出。人員支出預算的編制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沒有政策規定的項目,不得列入預算。日常公用支出預算的編制應本著節約、從儉的原則編報。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專項支出預算的編制應緊密結合單位當年主要職責任務、工作目標及事業發展設想,并充分考慮財政的承受能力,本著實事求是、從嚴從緊、區別輕重緩急、急事優先的原則按序安排支出事項。

  第八條對財政下達的預算,單位應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用款計劃和項目支出計劃。

  第九條單位應加強對財政預算安排的項目資金和上級補助資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項目的申報、論證、實施、評審及驗收制度,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專項資金應實行項目管理、專款專用,不得虛列項目支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浪費、套取、轉移專項資金,不得進行二次分配。單位應建立專項資金績效考核評價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條各項支出應當符合國家的現行規定,不得擅自提高補貼標準,不得巧立名目、變相擴大個人補貼范圍;不得隨意提高差旅費、會議費等報銷標準;不得追求奢華超財力購置或配備高檔交通工具、辦公設備和其他設施。

  第三章:采購管理

  第十一條單位的貨物采購、工程(含維修)和服務項目,應當按照規定實行政府采購。

  第十二條單位工作人員在政府采購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1、擅自提高政府采購標準:

  2、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3、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

  4、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不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

  5、與供應商惡意串通:

  6、在采購過程中接受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7、開標前泄露標底:

  8、隱匿、銷毀應當保存的采購文件,或者偽造、變造采購文件;

  9、其他違反政府采購規定的行為。

  第四章:結算管理

  第十三條單位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應經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后,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到銀行辦理開戶手續。

  第十四條單位工作人員不得有下列違反,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的行為:

  1、擅自多頭開設銀行結算賬戶:

  2、將單位款項以個人名義在金融機構存儲;

  3、出租、出借銀行賬戶。

  第十五條單位對外支付的勞務費、購置費、工程款、暫(預)付款等,應當符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要求實行銀行轉賬、匯兌、托收等形式結算的,不得以大額現金支付。

  第十六條加強銀行存款和現金的管理,單位取得的各項貨幣收入應及時入賬,并按規定及時轉存開戶銀行賬戶,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銀行存款和現金應由單位專人負責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并定期與單位“總分類賬”核對余額,確保資金完整。“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與“總分類賬”應分別由單位出納、會計管理和登記,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七條單位資金不允許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儲蓄方式管理。

  第十八條加強往來資金的管理。借入資金、暫收、暫存、代收、代扣、代繳款項應及時核對、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結算或長期掛帳,影響資金的合理流轉。預(暫)付、個人因公臨時借款等都應及時核對、清理,在規定的期限內報賬、銷賬、繳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結算或長期掛帳。嚴禁公款私借,嚴禁以各種理由套取大額現金長期占用不報賬、銷賬、繳回余款,逃避監管。

  第十九條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應明確責任、劃分權限實行分檔審批、重大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應通過領導集體研究決定。

  第五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條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含:現金、各種存款、往來款項、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二十一條加強對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對存貨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二條固定資產實行分類管理。固定資產一般可劃分為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等類型進行明細核算,不得隱匿、截留、挪用固定資產。建立固定資產實物登記卡,詳細記載固定資產的購建、使用、出租、投資、調撥、出讓、報廢、維修等情況,明確保管(使用)人的責任,保證固定資產完整,防止固定資產流失。

  第二十三條單位固定資產不允許公物私用或無償交由與單位無關的經營單位使用。

  第二十四條不得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調撥、捐贈、報廢、變賣、轉讓等,應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

  第二十五條財務部門應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對資產進行賬務清理、對實物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

  第二十六條單位因機構改革或其他原因發生劃轉、撤銷或合并時,應當對單位資產進行清算。清算工作應當在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對單位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調撥、劃轉和管理工作,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六章:財務機構

  第二十七條財務部門負責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和核算。單位內部的其他非獨立工作部門或機構不得脫離單位統一監督另設會計、出納,不得另立賬戶從事會計核算。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二十八條單位會計機構中的會計、出納人員,必須分設,銀行印鑒必須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發生會計、出納一人兼,銀行印鑒一人管的現象。

  第二十九條財務部門按照規定設置會計賬簿,根據實際發生的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依法負責。

  第三十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在交接手續未辦清以前不得調動或離職。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和財會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上級單位可派人會同監交。一般財務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可由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監交。財務會計人員短期離職,應由單位負責人指定專人臨時接替。

  第七章:財務監督

  第三十一條單位負責人對財務、會計監督工作負領導責任。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依法進行財務監督。

  第三十二條財務監督是指單位根據國家有關、雄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對本單位及下級單位的財務活動進行審核、檢查的行為。內容一般包括:預算的編制和執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圍及標準、資產管理措施落實、往來款項的發生和清算、財務會計報告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三條預算編制和執行的監督。單位預算的編制應當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單位的發展計劃,應當堅持“量入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壓、收支平衡”的原則。單位對各項支出是否真實可靠,各項收入是否全部納入預算,有無漏編、重編,預算是否嚴格按照批準的項目執行等行為事項進行監督。

  第三十四條單位收入的監督。收入是指單位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撥款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這部分資金涉及政策性強,應加強監督,其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1、單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2、是否依法積極組織收入;各項收費是否符合國家的收費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應收盡收,有無超收亂收的情況。

  3、對于按規定應上繳國家的收入和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是否及時、足額上繳,有無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況。

  第三十五條單位支出的監督。支出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活動所發生的資金耗費。支出管理是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的重點。其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1、各項支出是否精打細算,厲行節約、講求經濟、實效、有無進一步壓縮的可能。

  2、各項支出是否按照國家規定的用途、開支范圍、開支標準使用;支出結構是否合理,有無互相攀比、違反規定超額、超標準開會、配備豪華交通工具、辦公設備及其他設施。

  3、基建或項目支出與行政事業經費支出的界限是否劃清,有無基建或項目支出擠占單位經費,或單位經費有無列入基建或項目支出的現象。應由個人負擔的支出,有無由單位經費負擔的現象。是否劃清單位經費支出與經營支出的界限,有無將應由經費列支的項目列入經營支出或將經營支出項目列入單位經費支出的現象。

  第三十六條資產監督即對資產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的檢查督促,包括:

  1、是否按國家規定的現金使用范圍使用現金;庫存現金是否超過限額,有無隨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條抵庫的現象;有無違反現金管理規定,坐支現金、私設小金庫的情況。

  2、各種應收及預付款項是否及時清理、結算;有無本單位資金被其他單位長期大量占用的現象。

  3、對各項負債是否及時組織清理,按時進行結算,有無本單位無故拖欠外單位資金的現象,應繳款項是否按國家規定及時、足額地上繳,有無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現象。

  4、各項存貨是否完整無缺,各種材料有無超定額儲備、積壓浪費的現象;存貨和固定資產的購進、驗收、入庫、領發、登記手續是否齊全,制度是否健全,有無管理不善、使用不當、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損失浪費,甚至被盜的情況。

  5、存貨和固定資產是否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是否存在有賬無物、有物無賬等問題;固定資產有無長期閑置形成浪費問題;有無未按規定報廢、轉讓單位資產的問題發生。

  第三十七條單位的財務執行情況,應在一定的范圍、時期內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第三十八條單位應自覺接受審計、財政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行政: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適用于行政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

  行政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行政:財務管理制度

  公司等行政單位管理制度

  行政單位內部考勤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7

  第一條為加強行政審批的監督,規范行政審批行為,建立權責明確、制約有效、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行政審批制度,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辦事公開原則,明確行政審批項目的依據、內容、條件、程序和時限,將辦事內容及主辦人員公布上墻,或在政務公開欄和網站上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第三條根據“合法、合理、效能、責任、監督”的辦事原則,嚴格按照科室權限履行審批項目的審查,后報分管局長審批,嚴禁越級審批和越權審批。涉及多個科室的審批項目,由局長或分管副局長召集有關科室統一對外辦理,不得多頭或重復審批。

  第四條加強被許可事項的跟蹤監管,防止只批不管,要有效地維護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對被許可人有偽造材料或超越范圍的行為,要及時查處,不得徇私舞弊。

  第五條嚴格執行收費標準,不得違規立項亂收費,實行收支兩條線。審批人員不得妨礙被許可人正常的生產經營,不得索取或收受被許可人的財物,不得濫用職權謀取其他利益。

  第六條認真受理群眾投訴,接受群眾和輿論監督,對被投訴事項應認真調查核實,給予明確的答復、解釋或糾正。

  第七條加強行政審批人員的監管,及時制止一切違規行為。對推諉拖延,故意刁難,向當事人“吃、拿、卡、要”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該效能告誡誡勉給予告誡或誡勉,該行政處罰的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條局辦公室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監督管理工作,要加強行政審批工作的日常指導、檢查和監督,落實督辦相關事項,及時向局班子反饋和匯報情況。

行政管理制度8

  一、公章管理制度

  第一條酒店各部所使用的各類公章按本制度規定進行管理。

  第二條總經理辦公室對所有公章均要登記造冊,由使用部門簽字領用。

  第三條各部門公章應根據其種類,由部門經理、文員或指定專人保管、使用。各部門經理對本部門所用公章負責。

  第四條因工作需要刻制新公章,由部門經理提出書面請示,報總經理批準后,總經理辦公室辦理有關手續刻制,并發文啟用。

  第五條掌管公章的人員調動時,部門經理要負責公章移交。部門經理調動時,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公章的監交。

  第六條所用公章要妥善保管,按規定使用,確保使用安全。掌管人員要對公章負全部責任。

  第七條不使用的公章,應交回總經理辦公室,登記注銷,由總經理辦公室按規定報廢處理。

  第八條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執行。

  二、文件收發管理制度

  第一條收到公文后,首先要進行登記。公文包括上級來文、下級請示件、同級呈送件。要逐件進行登記,內容包括問序號、收文日期、來文單位、文件標題、文號、密級、份數、領導批示、承辦情況、歸卷號。

  第二條根據文件的性質、內容、密級、閱讀對象和具體要求,呈報總經理進行批閱。

  第三條根據總經理批示,轉交有關人員辦理。

  第四條需傳閱的文件要專設文件本,并附文件傳閱單,及時遞交有關人員進行傳閱。

  第五條對于總經理批示要求及時辦理的事項,要進行檢查、督辦。要準確、真實、全面、及時地反饋公文辦理信息。

  第六條對所需辦復的文件、信件,要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凡電復或面復的要注明當事人、時間、情況和答復意見。

  第七條閱辦后的文件要及時(或年終)收回歸檔。

  第八條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執行。

  三、酒店辦公用品發放制度

  第一條酒店各部門應本著節約的原則領取、使用辦公用品。

  第二條各部室指定專人管理辦公用品。

  第三條各部門于每月28日前將下月所需辦公用品計劃報辦公室。辦公室于每月6日前一次性將辦公用品發放至各部門。

  第四條采購人員根據計劃采購、進貨,保證供應。

  第五條辦公用品入庫和發放應及時記賬,做到賬物相符。

  第六條任何人未經允許不得進入辦公用品庫房,不得挪用辦公用品及其他物資。庫房要做到類別清楚、碼放整齊。

  第七條加強管理和消防工作,防止被盜、失火。

  第八條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執行。

  四、酒店辦公用具使用管理規定

  五、酒店保密規定

  1 、酒店的保密工作是指對可能發生的泄密和竊取活動采取的系列防范措施。

  2、保密工作原則:積極防范,突出重點,嚴肅紀律。

  3、全體員工應做到:嚴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酒店內外無關人員散布、泄漏公司機密或涉及公司機密。

  4、文件和資料的保密:

  (1)擬稿。文稿的擬定者應準確定出文稿的密級。

  (2)印制。文件統一由行政管理部門印制。

  (3)復印。復印秘密文件和資料,由部門經理批準。

  (4)遞送。攜帶秘密文件外出,由兩人同行,并包裝密封。

  (5)保管。秘密文件由行政管理部門統一保管,個人不得保存。如需借閱,由部門經理批準,并與當天收回。

  (6)歸檔。沒有解密的`文件和資料存檔時要在扉頁上注明原定密級,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7)銷毀。按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5、保密內容按以下三級劃分:

  (1)絕密級:

  ①酒店領導的電傳、傳真、書信;

  ②非公開的規章制度、計劃、報表及重要文件;

  ③酒店領導的個人情況;

  ④正在研究的經營計劃與具體方案。

  (2)機密級:

  ①酒店電傳、傳真、合同;

  ②員工檔案;

  ③組織狀況,人員編制;

  ④人員任免(未審批)。

  (3)秘密級:

  酒店的經營數據、策劃方案及有損于酒店利益的其他事項。

  6、細則:

  (1)不得向其他員工窺探、過問非本人工作職責內的公司機密。

  (2)嚴格遵守文件(包括傳真、計算機盤片)登記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內,計算機中的秘密文件必須設置口令,并將口令報告公司總經理。不準帶機密文件到與工作無關的場所。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3)嚴格遵守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并按規定辦理借用登記手續。

  (4)秘密文件、資料不準私自翻印、復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翻印、復制時,應按有關規定經辦公室批準后辦理。復制件應按照文件、資料的密級規定管理。不得在公開發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資料。

  (5)會議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傳播會議內容,特別是涉及人事、機構以及有爭議的問題。會議記錄(或錄音)要集中管理,未經辦公室批準不得外借。

  (6)調職、離職時,必須將自己經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東西,交至總經理,切不可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7)酒店員工離開辦公室時,必須將文件放入抽屜和文件柜中。

  (8)對外披露信息,按酒店規定執行。

  (9)酒店所有員工及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保密制度,發現失密、泄密現象,要及時報告,認真處理。對失密、泄密者,給予50—100元扣薪;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行政處分;造成酒店嚴重損失的,送有關機關處理。

行政管理制度9

  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按《采購管理程序》對本公司的采購活動進行控制,保證所采購的物資或服務符合要求。

  1.總經理辦公室為保證所采購用于服務的物資、材料符合要求;應向采購人員明確采購要求,確保采購活動處于受控狀態。應包括:

  a.對所采購的物資、材料指定品牌。

  b.明確所采購物資、材料名稱、數量、型號、價格。

  c.如果可行也可以指定那些質量可靠、信譽好、價格合理的零售商為我們的合格分供方。以上要求必須文件化。

  2.各部門在采購分供方的'服務時,首先應對分供方的能力能夠滿足我們要求進行評估,只有確認分供方有能力滿足我們要求時,才能把他們做為我們合格分供方為我們提供服務。

  3.采購合格服務活動時,必須向合格方供方明確我們的要求,而且這些要求必須是書面文件化的。

  4.采購合同、文件只有經授權人批準后方能生效執行。

  5.對采購的物資、材料、服務按《采購管理程序》進行驗收。

行政管理制度10

  一、建立健全財務機構崗位責任制

  根據國家有關的會計法規,結合單位類型和內部管理的需要,建立相應的財務機構,配備相應的會計人員,制定職責分明的崗位責任制。崗位責任制包括:財務機構內部崗位設置及各崗位的職責權限(對納入會計集中核算的單位,必須設置財務管理員崗位)。重點應當明確單位領導對財務機構的領導職責權限;財務機構負責人的職責權限;出納人員的職責權限;其他會計人員的職責權限;并在財務機構內部建立必要的內部牽制制度會計回避制度:出納以外的人員不得經管現金、有價證券和票據;出納人員應做好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工作;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本單位的會計或者出納;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負責人的近親不得在本單位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人員的近親屬不得在同一會計機構擔任會計工作;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以及會計人員因執行公務發生的財務收支,本人不得審批。

  二、建立健全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一)、現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

  1、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明確現金開支范圍。

  2、根據單位日常零星支出的需要,明確庫存現金(或備用金)限額的管理辦法。

  3、明確各項現金收入賬時間,制定控制坐支現金行為的管理辦法。

  4、建立庫存現金的盤存制度,保證賬實相符,并對可能發生的現金長短款的處理做出明確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

  1、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銀行存款開戶、使用以及銷戶的管理辦法。對出租、出借銀行賬戶、簽發空頭支票及遠期支票套取銀行信用、公款私存等事項的`處理辦法應當明確。

  2、明確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辦法。對辦理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應分開保管的制度應當明確。

  三、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

  單位應當根據政府采購、國有資產管理、財產物資管理等文件規定,建立健全實物資產的管理制度,對實物資產的購置、驗收入庫、領用、盤點、保管及處置等關鍵環節進行控制,防止各種實物資產的被盜、毀損和流失。

  (一)、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

  1、明確固定資產購置、驗收管理辦法。

  2、為防止各種自然和人為因素的毀損,各單位應明確固定資產的使用、保管、維修管理辦法。

  3、為防止固定資產處置過程中的損失及舞弊行為,各單位應當明確固定資產的處置管理辦法。

  4、建立固定資產盤點制度,并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的處理做出明確規定。

  5、對重要固定資產的保險制度應當明確。

  (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1、明確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請購、驗收程序及管理辦法。

  2、明確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專人保管制度;明確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及有關獎懲辦法。

  3、明確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盤存制度。

  四、建立健全往來款項管理制度

  1、明確職工借支的審批程序及歸還時間,對不按期歸還借款的處理辦法應當明確。

  2、制定往來款項的定期清理和核對的管理辦法。對清理和核對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的處理程序和辦法應當明確。

  3、明確呆賬、壞賬的審批處理程序。

  五、建立健全收入支出管理制度

  1、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單位收入范圍和入賬時間。

  2、各項收入的取得,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對非稅收入,必須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3、以財務獨立核算為標準,單位的各項收入支出由該單位財務部門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4、建立嚴格的審批制度。明確各項支出的審批程序和支出手續,明確領導的審批權限;明確與支出有關的相關人員的簽字手續等。明確重大支出項目的標準及應當集體討論決定的辦法和程序。

  5、建立嚴格的開支標準制度。對各項支出,國家有規定的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并明確因情況特殊超標準開支的處理程序;對國家無規定而由單位自定的,應當明確其報批的程序和標準,并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6、對單位的專項資金應根據專款專用的原則,明確專項資金的支出范圍和核算辦法;明確專項項目的完工驗收及檢查辦法;明確專項資金結余的處理辦法。

  六、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分析制度

  1、財務會計分析的內容包括:預算執行、資產使用、支出情況、人員增減變化等。

  2、財務會計分析的有關指標,至少應當包括:各項收入、支出絕對數及對比指標、預算內撥款占總收入的比率、非稅收入占總收入的比率、支出增長率、人均開支水平、專項支出占總支出的比重、人員經費占總支出的比重、非稅收入支出占總支出的比率、公用支出占總支出的比率等,事業單位可根據自身的特點增加相應的財務分析指標。

  3、明確財務會計分析報告的報送時間和部門。各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財務分析,財務分析報告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

  七、建立健全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各單位應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制定本單位的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明確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裝訂成冊制度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的編制辦法。

  2、明確會計檔案的保管、查閱、復制登記制度。

  3、明確會計檔案的銷毀管理辦法。

  八、建立健全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對實行會計電算化的行政事業單位,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一)、明確會計電算化崗位責任制度。包括明確會計電算化崗位的設置制度及內部牽制制度;明確每個崗位的職責權限范圍。

  (二)、明確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包括明確上機操作人員對會計軟件的操作程序、操作權限;明確操作密碼的管理辦法等。

  (三)、明確會計電算化代替手工記賬的各種憑證、賬簿、報表的打印時間。當天憑證必須當天打印;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應滿頁打印;總賬應于月末3日內打印;明細賬及其他輔助賬可按季、半年或壹年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月報應于次月3日內打印;季報應于次月5日內打印;年報應于次月15日內打印。

  (四)、明確計算機硬件、軟件及數據的管理制度。對各種計算機硬件、軟件進行修改升級的程序和審批手續應當明確。

  (五)、明確電算化會計檔案的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適應公司管理需要,規范行政管理行為。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了行政事務活動中公文管理、會議、接待、辦公用品、后勤保障、檔案、保密、車輛管理等的工作程序與行為規范。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三條管理部是公司文件處理的管理機構,負責公司文件的管理工作,并指導各部門文件處理工作。

  第一節、公文擬制

  第四條、公司文件由公司領導親自擬制或由管理部根據公司領導決策和意圖擬制。部門文件由部門自行擬制。

  第五條、文件擬制的基本要求:

  1、準確反映公司決策和領導意圖。

  2、觀點鮮明、條理清楚、層次分明,結構嚴謹、文字練達、標點符號使用恰當,人名、地名、時間、數字、引文要準確。

  3、合理使用文種。

  4、聯合行文,要征求各聯合部門的意見或由各聯名部門共同起草。

  第六條管理部對文件印制質量、行文的文種與格式負責。

  第七條擬稿人負責校核文件。對外文件由管理部負責審核。文件校核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內容:

  1是否確需行文。

  2內容是否符合公司決策及有關的規章和規程,是否同已發布的相關文件相銜接。

  3提出的措施和辦法是否符合實際,切實可行。

  4內容涉及的部門是否經過協調、會簽,意見是否一致。

  5文字表達是否準確、簡明扼要、條理清楚、語法規范,打印有無錯誤。

  6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文種的選擇是否適當,編號是否正確,發布范圍是否合理。

  第二節文件審批、發放

  第八條文件發文前均應送相關主管領導審批,明確發文范圍。文稿一經領導審批,一般不得再行修改。如確需修改的,需報經原審批領導復審。領導審批稿件應歸檔保存,以備查閱。

  第九條根據公司領導工作職責分工,文件審批權限為:

  1一般日常生產營運事務的文件,由總經理簽發;部門文件由管理部復核后發放;

  2凡政策性強、涉及的問題比較敏感,涉及到公司內部重大政策的財務、預算、計劃、人事任免(依據干部任免權限)、機構設置及編制、經濟合同、協議以及以公司名義發布、上報的等方面的文件,由總經理審批;

  3凡公司的重大決策、重大項目、重要人事(部門經理及以上)調整等,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文件,送總經理審閱后,還需呈公司董事長簽發。

  第十條管理部在繕印文件時,應按領導審批的范圍份數進行印制,做到迅速準確、字樣清晰、裝訂整齊、符合格式。校對人對復印的稿件負責。秘密文件的印刷、校對按保密制度指定專人進行。

  第十一條發文要登記,填寫發文登記表。公司行文統一編號為:

  公司正式文件****文[2003]第××號

  公司會議紀要****會議紀要(××)號

  密級文件應在文件首頁右上角標注密級標識。

  第十二條收文應記錄,并做好分類管理、傳閱、保存工作。員工調離時應辦理文件移交手續。

  第十三條公司外來文件應由管理部負責登記、擬辦、送領導批辦。領導批辦的文件事項由指定部門落實,管理部督辦并匯報。

  第十四條領導批辦文件時應具體明確:傳閱層次、辦理要求、完成時間、辦理部門,防止批辦的工作因含糊而未及時落實。

  第十五條承辦部門負責人應及時組織落實領導批辦的工作任務,凡屬本部門職權范圍內的事項,應直接予以解決;涉及其它部門業務的事項,主辦部門要主動會同有關部門辦理;須報請公司領導審批的重要事項,應由主辦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如涉及其它部門時應協商并取得一致意見,然后送請公司領導審批。辦理完畢,通知管理部核驗,文件移交管理部保存歸檔。

  第十六條利用傳真系統傳送文件時,必須確認文件的實收情況。凡需存檔或送請領導批示的傳真件

  應復制后再行處理,以利長期保存。

  第三章印章管理

  第十七條管理部負責公司所有印章的管理工作,應建立印章管理臺帳,對用印情況進行督導。公司各類印章均指定專人進行保管,暫定下列印章和相應保管人:

  1.公司行政章、合同專用章由管理部經理保管。

  2.公司財務專用章和法人代表章由財務部負責人保管。

  3.發票專用章由財務部出納保管。

  第十八條印章保管人必須認真履行用印登記制度,注明用印人姓名、用印事由(內容)、用印日期、領導簽字、借印歸還日期等主要事項。

  第十九條凡以公司名義制發的文件,須有總經理簽發的文稿,方予用印。文件用印后,文稿連同加蓋印章的兩份正式文件存檔保管。如發現文件不符合要求,監印人有責任向有關人員提出意見,經修正,送總經理簽字后,方予用印并填寫用印登記,第二十條合同(協議)的用印應經公司總經理簽批,方可加蓋我司合同專用章,并將公司領導的批示連同已蓋章的合同(協議)的原件和復印件一起存檔;并要求合同內容完整,經辦人簽字。

  第二十一條公司原則上不出具空白用印件。確需空白加印件時必須經公司總經理以上領導審批。

  第二十二條借用公司印章外出辦事必須經公司總經理簽批,并按所規定的時限交還。

  第二十三條對于私自使用印章或借出印章后使用超出簽批范圍的,要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第二十四條印章保管人所屬部門經理對印章保管人運用印章負有監督責任,并相應承擔領導責任。

  第二十五條各部門如需使用印章,應向管理部申請刻制。如因部門變動停止使用時,應將原印章交管理部封存或銷毀。

  第四章會議與接待

  第二十六條管理部負責公司及副總經理以上領導主持召開的各種會議的組織和服務工作。

  第二十七條準確了解領導的意圖,掌握會議主題、會議時間、會議地點、要求出席人員、與會人員應準備的材料等,及時通知到位,必要時留下通知記錄。

  第二十八條會議期間,根據不同層次的會議要求,提供相應的會議服務:會場準備與布置、會議記錄、茶水供應、通訊服務、滿足領導臨時需求、與會者生活安排等。

  第二十九條會后清理會場,打掃衛生,編制會議紀要等。

  第三十條公司來客通常由管理部負責接待。接待人員應熱情大方,遵守員工文明禮儀規范,維護公

  司形象和利益;并根據來訪意圖正確及時引導來客與相關部門或領導會見。

  第三十一條公司重要客人應安排好會客地點,供應茶水,并根據領導意圖安排好生活。

  第五章辦公用品管理

  第三十二條辦公用品由管理部負責管理。

  第三十三條辦公用品使用由需用部門造采購計劃,管理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管理部負責采購。

  第三十四條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二年以上的物品或單價2000元以上生產線上使用的物品為公司固定資產類,管理部驗收入庫,經財務部做固定資產登記后,方可報銷沖帳。

  第三十五條單價2000元以下的物品為耐用低值易耗品。購入各類耐用低值易耗品,管理部做好耐用低值易耗品登記后,方可報銷沖帳。

  第三十六條耗材(包括各類紙張、筆芯、墨水、涂改液等等)按計劃購買管理部驗收入庫后方可報銷沖帳。

  第三十七條管理部應逐步建立辦公用品耗用量標準,做到有計劃、有臺帳、有控制、有考核。

  第六章檔案管理

  第一節總則

  第三十八條為對公司的文件檔案實行規范化管理,提高存檔文件材料的質量,方便查尋和參閱,特制訂本規定。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所指之文件檔案,為公司在經營活動中形成的以文件資料、電報、傳真、書信、圖表、簿冊、像片、錄音帶、錄相帶、電腦盤片等載體記載的各種有價值的記錄資料。

  第二節文件資料的歸檔

  第四十條凡與公司生產經營、業務拓展活動相關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均應列入歸檔文件的范圍。

  第四十一條對擬歸檔的文件資料,在歸檔之前,應根據該文件的時間、內容、形式和簽發部門,進行準確分類。

  第四十二條為了方便查尋,對已經分類好的文件要登記、立卷,并填寫詳盡的《卷內文件目錄》和《案卷目錄》。機密文件另類歸檔。

  第四十三條對同一卷內的文件的排列要遵循如下原則:

  1保持聯系,便于查找;

  2按重要程度或形成時間排列;

  3批復、批示在前,請示、報告在后;

  4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5正本在前,定稿在后;

  6轉發件在前,被轉發件在后;

  檢查工作形成的調查報告等結論性材料在前,依據性材料在后。

  第四十四條歸檔的文件原則上要求為原件,并要求字跡清楚、無污損或殘缺,特殊情況只能存復制件或殘損件的,要在目錄的備注檔內注明原由。為使入卷的文件整齊、美觀、方便查閱,文件的簽發件和印發件可分開存放。

  第四十五條歸檔資料應包括下列內容:

  公文資料:公司紅頭文件、總公司文件、重要會議紀要、經營決策、人事任免、規章制度、重要外來文件、法律法規、合同等等;

  人事檔案:履歷表、身份證、學歷證明、資格證明、業績證明、簡歷、聘用合同書、考核記載、重大活動記載、重大獎懲記載、照片、培訓記載等等;

  財務檔案:原始憑證、票據管理、各總分類帳、現金帳、報表等等;

  技術檔案:企業產品標準體系、工藝文件、技術規范、質量管理文件、各種質量活動記錄、外來標準等等;

  設備檔案:設備臺帳、設備技術與使用說明書、合格證明、安裝調試記錄、運行記錄、大修記錄、事故記錄、技改記錄、圖紙、計量器具校驗等等;

  其它:公司各類證書、榮譽、資質、供方資料、客戶資料等等。

  第三節檔案資料的管理

  第四十六條公司的所有文書類檔案資料由管理部集中收存管理,財務報表、憑證、帳簿等財務文件由財務部專人保管,員工人事檔案交由管理部統一保管,設備檔案由工程部整理保存,技術資料由技術部整理保存。

  第四十七條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需從檔案管理部門借閱已歸檔的文件資料的,須經總經理或管理部經理批準,機密文件應得到總經理批準,并辦理登記手續。并必須在指定期限內歸還;借走的文件不得涂改、復印、摘錄、撕毀或轉借他人。

  第四十八條已歸檔的文件要定期清理,對內容已發生變化并與新文件內容有出入或相抵觸、有效期

  已過失去保存意義和查考價值、分發較廣且有出處可查的一般性文件以及機密文件的草稿,在經檔案管理部門負責人同意并報公司領導批準后集中予以銷毀。

  第七章保密制度

  第四十九條密級文件分“機密”和“絕密”兩種。密級文件由公司領導指定專人負責起草,起草的密級稿件應注明“機密”或“絕密”,起草完畢后及時送交專職打字員打印;密級件作廢的稿紙不得隨便擺放在桌上、字紙簍里,應妥善保管,集中銷毀。

  第五十條打印密級件時,應在材料封面打印上“機密”或“絕密”標注,無關人員不得站在周圍觀看;對于電子密級件要加密;密級件的校對,應由起草人負責,不得隨便讓他人幫忙校對。

  第五十一條文件交接由管理部文件專人或公司領導指定人員負責,交接后應及時采取保密措施,不得隨便放置。嚴格按控制范圍傳遞文件,不得讓非批準承閱人員接觸。

  第五十二條文件、資料的保管一方面要保證資料完整,不丟失、不損壞,同時對密級件又要進行保密。各部門的文件管理由相應責任人負責,下班或離開辦公室時應鎖好文件柜,把密級件妥善放好后才能離開;檔案管理人員不得將自己的鑰匙隨便交給他人使用。

  第五十三條密級資料包括:重大經營決策、暫不公開的決定、重要客戶信息、財務報表、財務帳、關鍵技術文件與核心工藝文件、不合格產品質量信息等等。

  第五十四條密級文件的銷毀應經總經理批準,銷毀時不得隨便扔進紙簍,須使用碎紙機或焚毀,由二人監銷,并做好登記。

  第五十五條相關人員應樹立高度保密意識,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嚴守公司機密;不得與無關人員談及或在公眾場合談及公司的機密內容;不得傳播機密。

  第五十六條發現失密、泄密現象,要妥善處理,及時上報。

  第五十七條凡違反本規定者,視其情節可給予經濟處罰、通報批評、追究法律責任等不同的處罰。

  第八章車輛管理

  第五十八條叉車、小車由專人負責維護和保養及專人駕駛,不得隨便讓他人駕駛,如果出現非固定司機開車而造成車輛損失的,由責任人負全部責任。

  第五十九條立健全車輛檔案,車輛的有關資料及有關有效證件交檔案管理員負責管理。

  第六十條輛行駛中應特別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酒后駕駛、帶情緒駕駛車輛,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第六十一條司機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保證車況處于良好狀況,可隨時調派使用;

  第六十二條車輛不使用時應按規定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置;

  第六十三條車輛出現故障時,駕駛員應及時申請維護,填寫“車輛維修表”,經核實后,進行維修,如途中發生故障就近修理,回廠后,立即補單。

  第十一條發文要登記,填寫發文登記表。公司行文統一編號為:

  公司正式文件****文[2003]第××號

  公司會議紀要****會議紀要(××)號

  密級文件應在文件首頁右上角標注密級標識。

  第十二條收文應記錄,并做好分類管理、傳閱、保存工作。員工調離時應辦理文件移交手續。

  第十三條公司外來文件應由管理部負責登記、擬辦、送領導批辦。領導批辦的文件事項由指定部門落實,管理部督辦并匯報。

  第十四條領導批辦文件時應具體明確:傳閱層次、辦理要求、完成時間、辦理部門,防止批辦的工作因含糊而未及時落實。

  第十五條承辦部門負責人應及時組織落實領導批辦的工作任務,凡屬本部門職權范圍內的事項,應直接予以解決;涉及其它部門業務的事項,主辦部門要主動會同有關部門辦理;須報請公司領導審批的重要事項,應由主辦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如涉及其它部門時應協商并取得一致意見,然后送請公司領導審批。辦理完畢,通知管理部核驗,文件移交管理部保存歸檔。

  第十六條利用傳真系統傳送文件時,必須確認文件的實收情況。凡需存檔或送請領導批示的傳真件

  應復制后再行處理,以利長期保存。

  第三章印章管理

  第十七條管理部負責公司所有印章的管理工作,應建立印章管理臺帳,對用印情況進行督導。公司各類印章均指定專人進行保管,暫定下列印章和相應保管人:

  1.公司行政章、合同專用章由管理部經理保管。

  2.公司財務專用章和法人代表章由財務部負責人保管。

  3.發票專用章由財務部出納保管。

  第十八條印章保管人必須認真履行用印登記制度,注明用印人姓名、用印事由(內容)、用印日期、領導簽字、借印歸還日期等主要事項。

  第十九條凡以公司名義制發的文件,須有總經理簽發的文稿,方予用印。文件用印后,文稿連同加蓋印章的兩份正式文件存檔保管。如發現文件不符合要求,監印人有責任向有關人員提出意見,經修正,送總經理簽字后,方予用印并填寫用印登記,第二十條合同(協議)的用印應經公司總經理簽批,方可加蓋我司合同專用章,并將公司領導的批示連同已蓋章的合同(協議)的原件和復印件一起存檔;并要求合同內容完整,經辦人簽字。

  第二十一條公司原則上不出具空白用印件。確需空白加印件時必須經公司總經理以上領導審批。

  第二十二條借用公司印章外出辦事必須經公司總經理簽批,并按所規定的時限交還。

  第二十三條對于私自使用印章或借出印章后使用超出簽批范圍的,要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第二十四條印章保管人所屬部門經理對印章保管人運用印章負有監督責任,并相應承擔領導責任。

  第二十五條各部門如需使用印章,應向管理部申請刻制。如因部門變動停止使用時,應將原印章交管理部封存或銷毀。

  第四章會議與接待

  第二十六條管理部負責公司及副總經理以上領導主持召開的各種會議的組織和服務工作。

  第二十七條準確了解領導的意圖,掌握會議主題、會議時間、會議地點、要求出席人員、與會人員應準備的材料等,及時通知到位,必要時留下通知記錄。

  第二十八條會議期間,根據不同層次的會議要求,提供相應的會議服務:會場準備與布置、會議記錄、茶水供應、通訊服務、滿足領導臨時需求、與會者生活安排等。

  第二十九條會后清理會場,打掃衛生,編制會議紀要等。

  第三十條公司來客通常由管理部負責接待。接待人員應熱情大方,遵守員工文明禮儀規范,維護公

  司形象和利益;并根據來訪意圖正確及時引導來客與相關部門或領導會見。

  第三十一條公司重要客人應安排好會客地點,供應茶水,并根據領導意圖安排好生活。

  第五章辦公用品管理

  第三十二條辦公用品由管理部負責管理。

  第三十三條辦公用品使用由需用部門造采購計劃,管理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管理部負責采購。

  第三十四條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二年以上的物品或單價2000元以上生產線上使用的物品為公司固定資產類,管理部驗收入庫,經財務部做固定資產登記后,方可報銷沖帳。

  第三十五條單價2000元以下的物品為耐用低值易耗品。購入各類耐用低值易耗品,管理部做好耐用低值易耗品登記后,方可報銷沖帳。

  第三十六條耗材(包括各類紙張、筆芯、墨水、涂改液等等)按計劃購買管理部驗收入庫后方可報銷沖帳。

  第三十七條管理部應逐步建立辦公用品耗用量標準,做到有計劃、有臺帳、有控制、有考核。

  第六章檔案管理

  第一節總則

  第三十八條為對公司的文件檔案實行規范化管理,提高存檔文件材料的質量,方便查尋和參閱,特制訂本規定。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所指之文件檔案,為公司在經營活動中形成的以文件資料、電報、傳真、書信、圖表、簿冊、像片、錄音帶、錄相帶、電腦盤片等載體記載的各種有價值的記錄資料。

  第二節文件資料的歸檔

  第四十條凡與公司生產經營、業務拓展活動相關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均應列入歸檔文件的范圍。

  第四十一條對擬歸檔的文件資料,在歸檔之前,應根據該文件的時間、內容、形式和簽發部門,進行準確分類。

  第四十二條為了方便查尋,對已經分類好的文件要登記、立卷,并填寫詳盡的《卷內文件目錄》和《案卷目錄》。機密文件另類歸檔。

  第四十三條對同一卷內的文件的排列要遵循如下原則:

  1保持聯系,便于查找;

  2按重要程度或形成時間排列;

  3批復、批示在前,請示、報告在后;

  4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5正本在前,定稿在后;

  6轉發件在前,被轉發件在后;

  檢查工作形成的調查報告等結論性材料在前,依據性材料在后。

  第四十四條歸檔的文件原則上要求為原件,并要求字跡清楚、無污損或殘缺,特殊情況只能存復制件或殘損件的,要在目錄的備注檔內注明原由。為使入卷的文件整齊、美觀、方便查閱,文件的簽發件和印發件可分開存放。

  第四十五條歸檔資料應包括下列內容:

  公文資料:公司紅頭文件、總公司文件、重要會議紀要、經營決策、人事任免、規章制度、重要外來文件、法律法規、合同等等;

  人事檔案:履歷表、身份證、學歷證明、資格證明、業績證明、簡歷、聘用合同書、考核記載、重大活動記載、重大獎懲記載、照片、培訓記載等等;

  財務檔案:原始憑證、票據管理、各總分類帳、現金帳、報表等等;

  技術檔案:企業產品標準體系、工藝文件、技術規范、質量管理文件、各種質量活動記錄、外來標準等等;

  設備檔案:設備臺帳、設備技術與使用說明書、合格證明、安裝調試記錄、運行記錄、大修記錄、事故記錄、技改記錄、圖紙、計量器具校驗等等;

  其它:公司各類證書、榮譽、資質、供方資料、客戶資料等等。

  第三節檔案資料的管理

  第四十六條公司的所有文書類檔案資料由管理部集中收存管理,財務報表、憑證、帳簿等財務文件由財務部專人保管,員工人事檔案交由管理部統一保管,設備檔案由工程部整理保存,技術資料由技術部整理保存。

  第四十七條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需從檔案管理部門借閱已歸檔的文件資料的,須經總經理或管理部經理批準,機密文件應得到總經理批準,并辦理登記手續。并必須在指定期限內歸還;借走的文件不得涂改、復印、摘錄、撕毀或轉借他人。

  第四十八條已歸檔的文件要定期清理,對內容已發生變化并與新文件內容有出入或相抵觸、有效期

  已過失去保存意義和查考價值、分發較廣且有出處可查的一般性文件以及機密文件的草稿,在經檔案管理部門負責人同意并報公司領導批準后集中予以銷毀。

  第七章保密制度

  第四十九條密級文件分“機密”和“絕密”兩種。密級文件由公司領導指定專人負責起草,起草的密級稿件應注明“機密”或“絕密”,起草完畢后及時送交專職打字員打印;密級件作廢的稿紙不得隨便擺放在桌上、字紙簍里,應妥善保管,集中銷毀。

  第五十條打印密級件時,應在材料封面打印上“機密”或“絕密”標注,無關人員不得站在周圍觀看;對于電子密級件要加密;密級件的校對,應由起草人負責,不得隨便讓他人幫忙校對。

  第五十一條文件交接由管理部文件專人或公司領導指定人員負責,交接后應及時采取保密措施,不得隨便放置。嚴格按控制范圍傳遞文件,不得讓非批準承閱人員接觸。

  第五十二條文件、資料的保管一方面要保證資料完整,不丟失、不損壞,同時對密級件又要進行保密。各部門的文件管理由相應責任人負責,下班或離開辦公室時應鎖好文件柜,把密級件妥善放好后才能離開;檔案管理人員不得將自己的鑰匙隨便交給他人使用。

  第五十三條密級資料包括:重大經營決策、暫不公開的決定、重要客戶信息、財務報表、財務帳、關鍵技術文件與核心工藝文件、不合格產品質量信息等等。

  第五十四條密級文件的銷毀應經總經理批準,銷毀時不得隨便扔進紙簍,須使用碎紙機或焚毀,由二人監銷,并做好登記。

  第五十五條相關人員應樹立高度保密意識,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嚴守公司機密;不得與無關人員談及或在公眾場合談及公司的機密內容;不得傳播機密。

  第五十六條發現失密、泄密現象,要妥善處理,及時上報。

  第五十七條凡違反本規定者,視其情節可給予經濟處罰、通報批評、追究法律責任等不同的處罰。

  第八章車輛管理

  第五十八條叉車、小車由專人負責維護和保養及專人駕駛,不得隨便讓他人駕駛,如果出現非固定司機開車而造成車輛損失的,由責任人負全部責任。

  第五十九條立健全車輛檔案,車輛的有關資料及有關有效證件交檔案管理員負責管理。

  第六十條輛行駛中應特別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酒后駕駛、帶情緒駕駛車輛,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第六十一條司機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保證車況處于良好狀況,可隨時調派使用;

  第六十二條車輛不使用時應按規定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置;

  第六十三條車輛出現故障時,駕駛員應及時申請維護,填寫“車輛維修表”,經核實后,進行維修,如途中發生故障就近修理,回廠后,立即補單。

  第九章電話傳真

  第六十四條使用電話,應注意簡明扼要,提倡一分鐘電話;上班時間,要盡量少打、短打私人電話。

  第六十五條當電話鈴響時,聽到的員工,均有義務接轉電話。

  第六十六條長途電話管理:為降低成本,由管理部購買長話卡,限額發放,使用方法另行通知。

  第六十七條傳真機設專人管理,傳真件的收發由專人負責并登記,為保證傳真機線路的暢通,配備傳真機的電話一律禁止通話使用。

  第六十八條電話屬公司公共財物,各位員工應自覺愛護、減少損壞。

  第六十九條通訊費的報銷辦法另行規定。

  第四章會議與接待

  第二十六條管理部負責公司及副總經理以上領導主持召開的各種會議的組織和服務工作。

  第二十七條準確了解領導的意圖,掌握會議主題、會議時間、會議地點、要求出席人員、與會人員應準備的材料等,及時通知到位,必要時留下通知記錄。

  第二十八條會議期間,根據不同層次的會議要求,提供相應的會議服務:會場準備與布置、會議記錄、茶水供應、通訊服務、滿足領導臨時需求、與會者生活安排等。

  第二十九條會后清理會場,打掃衛生,編制會議紀要等。

  第三十條公司來客通常由管理部負責接待。接待人員應熱情大方,遵守員工文明禮儀規范,維護公

  司形象和利益;并根據來訪意圖正確及時引導來客與相關部門或領導會見。

  第三十一條公司重要客人應安排好會客地點,供應茶水,并根據領導意圖安排好生活。

  第五章辦公用品管理

  第三十二條辦公用品由管理部負責管理。

  第三十三條辦公用品使用由需用部門造采購計劃,管理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管理部負責采購。

  第三十四條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二年以上的物品或單價2000元以上生產線上使用的物品為公司固定資產類,管理部驗收入庫,經財務部做固定資產登記后,方可報銷沖帳。

  第三十五條單價2000元以下的物品為耐用低值易耗品。購入各類耐用低值易耗品,管理部做好耐用低值易耗品登記后,方可報銷沖帳。

  第三十六條耗材(包括各類紙張、筆芯、墨水、涂改液等等)按計劃購買管理部驗收入庫后方可報銷沖帳。

  第三十七條管理部應逐步建立辦公用品耗用量標準,做到有計劃、有臺帳、有控制、有考核。

  第六章檔案管理

  第一節總則

  第三十八條為對公司的文件檔案實行規范化管理,提高存檔文件材料的質量,方便查尋和參閱,特制訂本規定。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所指之文件檔案,為公司在經營活動中形成的以文件資料、電報、傳真、書信、圖表、簿冊、像片、錄音帶、錄相帶、電腦盤片等載體記載的各種有價值的記錄資料。

  第二節文件資料的歸檔

  第四十條凡與公司生產經營、業務拓展活動相關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均應列入歸檔文件的范圍。

  第四十一條對擬歸檔的文件資料,在歸檔之前,應根據該文件的時間、內容、形式和簽發部門,進行準確分類。

  第四十二條為了方便查尋,對已經分類好的文件要登記、立卷,并填寫詳盡的《卷內文件目錄》和《案卷目錄》。機密文件另類歸檔。

  第四十三條對同一卷內的文件的排列要遵循如下原則:

  1保持聯系,便于查找;

  2按重要程度或形成時間排列;

  3批復、批示在前,請示、報告在后;

  4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5正本在前,定稿在后;

  6轉發件在前,被轉發件在后;

  檢查工作形成的調查報告等結論性材料在前,依據性材料在后。

  第四十四條歸檔的文件原則上要求為原件,并要求字跡清楚、無污損或殘缺,特殊情況只能存復制件或殘損件的',要在目錄的備注檔內注明原由。為使入卷的文件整齊、美觀、方便查閱,文件的簽發件和印發件可分開存放。

  第四十五條歸檔資料應包括下列內容:

  公文資料:公司紅頭文件、總公司文件、重要會議紀要、經營決策、人事任免、規章制度、重要外來文件、法律法規、合同等等;

  人事檔案:履歷表、身份證、學歷證明、資格證明、業績證明、簡歷、聘用合同書、考核記載、重大活動記載、重大獎懲記載、照片、培訓記載等等;

  財務檔案:原始憑證、票據管理、各總分類帳、現金帳、報表等等;

  技術檔案:企業產品標準體系、工藝文件、技術規范、質量管理文件、各種質量活動記錄、外來標準等等;

  設備檔案:設備臺帳、設備技術與使用說明書、合格證明、安裝調試記錄、運行記錄、大修記錄、事故記錄、技改記錄、圖紙、計量器具校驗等等;

  其它:公司各類證書、榮譽、資質、供方資料、客戶資料等等。

  第三節檔案資料的管理

  第四十六條公司的所有文書類檔案資料由管理部集中收存管理,財務報表、憑證、帳簿等財務文件由財務部專人保管,員工人事檔案交由管理部統一保管,設備檔案由工程部整理保存,技術資料由技術部整理保存。

  第四十七條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需從檔案管理部門借閱已歸檔的文件資料的,須經總經理或管理部經理批準,機密文件應得到總經理批準,并辦理登記手續。并必須在指定期限內歸還;借走的文件不得涂改、復印、摘錄、撕毀或轉借他人。

  第四十八條已歸檔的文件要定期清理,對內容已發生變化并與新文件內容有出入或相抵觸、有效期

  已過失去保存意義和查考價值、分發較廣且有出處可查的一般性文件以及機密文件的草稿,在經檔案管理部門負責人同意并報公司領導批準后集中予以銷毀。

  第七章保密制度

  第四十九條密級文件分“機密”和“絕密”兩種。密級文件由公司領導指定專人負責起草,起草的密級稿件應注明“機密”或“絕密”,起草完畢后及時送交專職打字員打印;密級件作廢的稿紙不得隨便擺放在桌上、字紙簍里,應妥善保管,集中銷毀。

  第五十條打印密級件時,應在材料封面打印上“機密”或“絕密”標注,無關人員不得站在周圍觀看;對于電子密級件要加密;密級件的校對,應由起草人負責,不得隨便讓他人幫忙校對。

  第五十一條文件交接由管理部文件專人或公司領導指定人員負責,交接后應及時采取保密措施,不得隨便放置。嚴格按控制范圍傳遞文件,不得讓非批準承閱人員接觸。

  第五十二條文件、資料的保管一方面要保證資料完整,不丟失、不損壞,同時對密級件又要進行保密。各部門的文件管理由相應責任人負責,下班或離開辦公室時應鎖好文件柜,把密級件妥善放好后才能離開;檔案管理人員不得將自己的鑰匙隨便交給他人使用。

  第五十三條密級資料包括:重大經營決策、暫不公開的決定、重要客戶信息、財務報表、財務帳、關鍵技術文件與核心工藝文件、不合格產品質量信息等等。

  第五十四條密級文件的銷毀應經總經理批準,銷毀時不得隨便扔進紙簍,須使用碎紙機或焚毀,由二人監銷,并做好登記。

  第五十五條相關人員應樹立高度保密意識,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嚴守公司機密;不得與無關人員談及或在公眾場合談及公司的機密內容;不得傳播機密。

  第五十六條發現失密、泄密現象,要妥善處理,及時上報。

  第五十七條凡違反本規定者,視其情節可給予經濟處罰、通報批評、追究法律責任等不同的處罰。

  第八章車輛管理

  第五十八條叉車、小車由專人負責維護和保養及專人駕駛,不得隨便讓他人駕駛,如果出現非固定司機開車而造成車輛損失的,由責任人負全部責任。

  第五十九條立健全車輛檔案,車輛的有關資料及有關有效證件交檔案管理員負責管理。

  第六十條輛行駛中應特別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酒后駕駛、帶情緒駕駛車輛,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第六十一條司機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保證車況處于良好狀況,可隨時調派使用;

  第六十二條車輛不使用時應按規定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置;

  第六十三條車輛出現故障時,駕駛員應及時申請維護,填寫“車輛維修表”,經核實后,進行維修,如途中發生故障就近修理,回廠后,立即補單。

  第九章電話傳真

  第六十四條使用電話,應注意簡明扼要,提倡一分鐘電話;上班時間,要盡量少打、短打私人電話。

  第六十五條當電話鈴響時,聽到的員工,均有義務接轉電話。

  第六十六條長途電話管理:為降低成本,由管理部購買長話卡,限額發放,使用方法另行通知。

  第六十七條傳真機設專人管理,傳真件的收發由專人負責并登記,為保證傳真機線路的暢通,配備傳真機的電話一律禁止通話使用。

  第六十八條電話屬公司公共財物,各位員工應自覺愛護、減少損壞。

  第六十九條通訊費的報銷辦法另行規定。

  第二節文件資料的歸檔

  第四十條凡與公司生產經營、業務拓展活動相關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均應列入歸檔文件的范圍。

  第四十一條對擬歸檔的文件資料,在歸檔之前,應根據該文件的時間、內容、形式和簽發部門,進行準確分類。

  第四十二條為了方便查尋,對已經分類好的文件要登記、立卷,并填寫詳盡的《卷內文件目錄》和《案卷目錄》。機密文件另類歸檔。

  第四十三條對同一卷內的文件的排列要遵循如下原則:

  1保持聯系,便于查找;

  2按重要程度或形成時間排列;

  3批復、批示在前,請示、報告在后;

  4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5正本在前,定稿在后;

  6轉發件在前,被轉發件在后;

  檢查工作形成的調查報告等結論性材料在前,依據性材料在后。

  第四十四條歸檔的文件原則上要求為原件,并要求字跡清楚、無污損或殘缺,特殊情況只能存復制件或殘損件的,要在目錄的備注檔內注明原由。為使入卷的文件整齊、美觀、方便查閱,文件的簽發件和印發件可分開存放。

  第四十五條歸檔資料應包括下列內容:

  公文資料:公司紅頭文件、總公司文件、重要會議紀要、經營決策、人事任免、規章制度、重要外來文件、法律法規、合同等等;

  人事檔案:履歷表、身份證、學歷證明、資格證明、業績證明、簡歷、聘用合同書、考核記載、重大活動記載、重大獎懲記載、照片、培訓記載等等;

  財務檔案:原始憑證、票據管理、各總分類帳、現金帳、報表等等;

  技術檔案:企業產品標準體系、工藝文件、技術規范、質量管理文件、各種質量活動記錄、外來標準等等;

  設備檔案:設備臺帳、設備技術與使用說明書、合格證明、安裝調試記錄、運行記錄、大修記錄、事故記錄、技改記錄、圖紙、計量器具校驗等等;

  其它:公司各類證書、榮譽、資質、供方資料、客戶資料等等。

  第三節檔案資料的管理

  第四十六條公司的所有文書類檔案資料

行政管理制度12

  (1)1.員工考勤管理規定

  1.1.工時制度

  1).下列崗位員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內保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及值班人員等因工作性質需連續作業的崗位,以月為計算單位,平均工作時間每周不少于40小時。

  1.2.定時工作制

  1).除上述規定的人員,其余崗位員工均實行定時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不少于40小時。

  2).定時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作息時間):上午工作時間:08:30-12:00下午工作時間:13:00-17:30午餐時間:12:00-13:00

  1.3.各種假期的規定依照公司發布的《員工手冊》相應條款執行。

  2.員工打卡管理暫行規定2.1.員工出勤,執行上、下班打卡規定。

  2.2.員工因公外出延誤打卡,須及時填寫'補卡單',月末按出勤統計。

  2.3.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急診除外)或有事不能上崗工作須提前填寫《請(休)假申請單》,經批準后,免打卡。

  2.4.月末出勤統計,以員工考勤卡及補卡單、請假單為依據進行考勤匯總。

  2.5.凡出勤日未打卡者,同時也無請假單、補卡單,按曠工處理。

  2.6.代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及打卡中弄虛作假者,按《員工手冊》規定處理。

  2.7.記錄及表格《請(休)假申請單》3.計算機使用管理規定3.1.所有員工在使用計算機時需遵守本規定。

  3.2.各部門的計算機原則上只供本部門員工使用,如有特殊情況需使用其它部門的計算機時應事先取得該部門經理的許可。

  3.3.初學計算機的使用者在操作中遇到難題,不得擅自處理,應向技術人員求助。

  3.4.在使用過程中,因事暫時停止使用時,應保存文件,并退出應用程序。

  3.5.使用完畢計算機后,必須退出應用程序,以防止意外造成對機器的損害。

  3.6.各部門使用計算機進行文件編輯處理時應建立部門子目錄,避免在根目錄下直接處理管理文件。

  3.7.子目錄的命名用各部門名稱,如屬個人專用文件應另設子目錄進行處理。

  3.8.文件名稱使用漢字,要基本反映文件內容。

  3.9.文件處理應在硬盤上操作,并注意保存,文件處理完畢后存儲文件的同時應用軟盤備份,保證軟硬盤都有文件。

  3.10.對硬盤上長時間不再使用的文件定期刪除,只保存軟盤備份。

  3.11.使用軟盤時應確保軟盤沒有病毒,否則在使用前應進行病毒檢查。

  3.12.軟盤中存儲文件時應在軟盤上做出標記,便于使用查閱。

  3.13.遵守軟盤的使用保護規定,防止軟盤損壞時文件丟失。

  3.14.各部門的計算機維護由公司設專人統一負責。

  3.15.維護人員定期對計算機進行維護,包括檢查、處理病毒和硬盤整理等。

  3.16.工作時間禁止在計算機上玩游戲或與進行工作無關的作業。

  3.17.計算機出現故障時,應及時請維護人員處理,嚴禁未明故障原因擅自處理。

  3.18.凡因使用不當造成機器損壞的,據情節輕重給予責任人相應的處罰。

  4.關于印章使用管理的暫行規定

  4.1.印章種類公司印章、公司業務專用章、部門印章、簽字印章和其他內部印章等。

  4.2.印章使用

  1).公司印章的使用i.凡以公司名義發送的公文,須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簽字后,方能送交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印章。

  ii.重要的公文,如財務、人事和業務等方面或涉及面廣的公文,必須由公司總經理或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核簽后,方能送交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印章。

  iii.公司各部門對外定期報送各類業務報表需加蓋公司印章的,由使用部門填寫《印章使用審批表》,經公司主管領導簽字后,方能送交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印章。

  iv.對外發出的便函、證明及對外聯系工作的介紹信需加蓋公司印章的,由使用部門填寫《印章使用審批表》,經公司主管領導簽字后,方能送交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印章。

  v.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協議,按合同評審程序使用公司印章。

  vi.各物管中心在所轄業務范圍內對外簽訂的經濟類合同、協議須加蓋公司印章的,按合同評審程序,以公司確定的合同金額標準為限,合同金額在標準以上的,須經中心內部審核,公司審批、總經理簽字后,方能送交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

  合同金額在標準以下的,經中心內部審批、中心總經理簽字后,可送交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

  (合同原件要在公司備案)vii.物管中心以公司名義對外發文、報送報表、辦理相關業務等需加蓋公司印章的,由中心填寫《印章使用審批表》,中心總經理審批,公司相關職能部門經理、公司總經理或主管領導簽字后,方能送交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印章。

  2).各部門印章的.使用:i.凡以部門名義發出的公文或便函,須經部門經理核簽后加蓋部門印章。

  ii.公司部門不能以公司的名義加蓋部門印章對外發送公文。

  部門僅能向外發送本部門業務權限范圍內的公文。

  物管公司頒發的證書、獎狀等,經物管公司領導簽字同意后,加蓋北京物業管理公司印章。

  4.3.印章的保管

  1).公司的印章,原則上由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經理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遇特殊情況,由其他部門專人負責保管時,需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2).部門的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3.).使用印章須有登記存底,隨用隨取,用畢即存,嚴防私用、盜用公章,以免造成損失。

  4).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攜帶公司印章外出。

  5).印章保管人員應嚴格執行本規定,履行加蓋印章的手續。

  對不符合程序或超出授權范圍的,印章保管人有權拒絕用印。

  6).印章保管人員因工作疏忽而造成印章丟失或誤用、錯用,須承擔關聯責任。

  不能為空白信箋蓋印。

  4.4.記錄及表格《印章使用審批表》

  5.女職工勞動保護管理辦法

  5.1.女職工的特殊保護,是指根據其身體、生理特點以及哺育教育子女的需要,而采取的對女職工在生產勞動中的安全與健康實行的管理辦法。

  5.2.本辦法所涉及的女職工系指公司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正常聘用程序正式聘用的女性員工,包括臨時聘用人員和環境保潔人員。

  5.3.女職工月經期的保護措施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從事適當勞動強度的工作。

  5.4.女職工孕期的保護措施:

  1).女職工自確定妊娠之日起持醫院證明向人事部門及時報告備案。

  2).女職工懷孕期間不得接觸超過衛生防護要求劑量當量限值的射線、y射線和其他工業毒物和有急性中毒危險的作業及國家規定的三級強度的勞動內容。

  3.).妊娠女職工不應加班加點,妊娠滿7個月不得上夜班,并可根據個人身體狀況申請休假。

  4).對不能適宜原工作的妊娠女職工,應根據醫務部門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安排其它崗位工作。

  5).從事立位作業的女職工,懷孕7個月以后,其工作場所應設立工間休息座位,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并允許孕婦在預產期前休息兩周。

  6).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按勞動時間計算。

  5.5.女職工生育期保護措施:

  1).女職工生育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待遇。

  2).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

  晚育者(24周歲及以上初育)增加15天產假;

  遇難產情況延長產假30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延長產假15天。

  3.).女職工懷孕期間流產的,根據醫療部門證明,給予北京市有關規定產假。

  5.6.女職工哺乳期保護措施:

  1).對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班工作給予兩次授乳時間,每次半小時,可合并使用,并不得安排夜班及加班加點。

  2).女職工哺乳期間不得安排從事接觸有毒物質的作業。

  5.7.任何部門和專業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原因辭退女職工或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行政管理制度13

  一、工作職責

  1、負責處理和指導處理當天學校發生的各種突發事件,實行接案負責制,追蹤處理直至完成。

  2、遇重大事件時,必須及時向有關分管領導報告,協助學校及有關部門參與事件的'處理。

  3、檢查和督促當天相關部門值班人員的到崗到位情況。對未按時到崗者,及時和有關部門聯系查明原因,并作相應安排和記錄工作。

  4、巡視和檢查學校各重要區域是否存在安全隱患,若存在,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加以解決。

  5、檢查學生違紀現象,制止、處理學生不良行為,視情況及時向班主任或政教科反映,使問題得到更好處理。

  6、檢查校園環境衛生、公共設施損壞、資源浪費等,督促相關部門加以處理。

  7、值班人員按檢查記錄表設置的有關內容進行檢查,詳細如實地登記值班發現的各類問題和處理情況。并及時交辦公室存檔備查。

  二、工作制度

  1、值班人員佩戴證件上崗,不得脫崗、離崗,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崗,提前一天報辦公室予以調整。

  2、如遇突發安全事件或師生緊急求助時,值班人員須在第一時間迅速趕到現場協調處理,并做好匯報、記錄等工作。

  3、值班時間為全天24小時(當日早上7:30至次日早上7:30),值班結束更換值班牌,通知下一班人員并提醒有關注意事項。

  4、值班人員至少保證自己一種通信工具全天開通,保證信息暢通。

行政管理制度14

  行政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適應公司快速發展的需要,推進行政辦公物品的規范化管理,控

  制辦公費用,本著節約高效的原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部門。本制度所指辦公用品為員工日常辦

  公所用文具(文件夾、檔案袋),辦公自動化所需用的耗材(含U盤、數碼相機、硒鼓墨盒等)、辦公設備(含電腦、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以及辦公家具(含桌、椅、柜等)。

  第二章辦公用品的分類

  第三條行政辦公物品的分類

  行政辦公物品分三類:辦公固定資產、辦公低值資產、辦公用品。

  1、辦公固定資產指使用期限在兩年以上,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的實物形態,單位價值在2000元及以上的各種辦公家具及辦公設備。

  2、辦公低值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較長,在使用過程中不易損耗,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各種辦公家具及辦公設備。

  3、辦公用品是指使用期限較短,價值較低,在使用過程中容易消耗的各種辦公類資產。

  第三章行政辦公物品的管理職責

  第四條行政部的主要職責:行政部是行政辦公物品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對

  行政辦公物品支出情況進行監督、控制,其管理職責主要包括:

  1、供應商選擇及管理;

  2、組織各部門行政物品管理程序監控;

  3、年度。每月辦公物品開支計劃的編制、報批和執行;

  4、行政辦公用品的分配、調撥、維修和報廢;

  5、配合財務部對辦公物品進行盤點,建立行政辦公物品臺賬,負責

  日常維護和修理。

  第五條部門資產負責人的主要職責:認真貫徹執行公司的資產管理制度;各

  部門有專人負責本部門資產的保管和資產增減、轉移、維護、報廢與監督記錄;合理調配本部門室內的辦公設備等資產;

  第六條資產使用人的主要職責:應該愛護公司財產,合理使用辦公設備,由

  人力資源部協助負責培訓員工愛護國有資產意識,正確使用辦公設備。如果因使用不當,人為破壞,由使用人自行付費維修,并報送人行部門進行維修登記。

  第四章行政辦公物品采購

  第七條辦公用品采購

  1、行政部每月按各部門需求編制統一采購計劃、編制資金使用計劃,

  納入公司的全面預算,報公司財務部列入每月全公司資金計劃。

  2、行政部持相關票據根據公司相關財務規定報銷,費用計入各部門

  的年度預算執行臺賬。

  3、辦公耗材文具的領用參照需按照規格及使用情況購買,并由行政

  部主管領導批準后購進。購進消耗材料統一保管。

  第八條辦公類服務采購

  辦公類服務采購指公司各部門對外印刷品、宣傳品、名片、標牌等服務類的采購。

  1、行政部進行貨比三家的方法進行詢價后按程序選擇服務供應商。

  2、各部門有對外宣傳品、印刷品印制需求的,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在

  公司行政部公布的服務供應商范圍內選擇。

  第九條辦公資產采購

  1、辦公資產采購計劃

  各部門歷史需要置辦辦公資產時,填寫《辦公物品申請表》,經公司領導審批通過并簽字后,提交行政部實施采購。

  2、實施采購

  行政部進行貨比三家的辦法進行詢價后,連同采購申請表和詢價后的采購報價單上報公司領導,經審批后方可到財務部領取支票進行購買。

  3、驗收

  行政部匯總使用根據采購計劃或申請表、購物發票、購物明細驗收采

  購辦公資產,驗收完畢后填寫驗收單并簽字確認,行政部和使用部門各自登記辦公資產臺賬。財務部根據入庫單和購物發票進行賬務處理。《辦公物品申請表》和購物明細復印件由行政部統一保管。

  第五章辦公物品的管理

  第十條辦公用品的配發

  1、各部門指定一名專人負責本部門辦公文具的領用和發放。

  2、辦公用品按需領用,行政部負責辦理使用部門的領用手續,認真

  填寫文具領用登記單,并進行臺賬登記,寫明物品名稱、規格、使用人及數量等。

  3、員工在公司內部調動,其使用的`辦公用品可以隨職位轉移帶走。第十一條辦公資產的管理

  1、資產調撥

  部門與部門之間轉移辦公設備等資產必須填寫《資產調撥單》。必須嚴格按照審批順序執行。審批順序:調出部門負責人—調入部門負責人—行政部確認簽字后,方可轉移資產。員工之間不得私自調換自己使用的辦公設備等資產。

  2、資產報廢

  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資產報廢申請單》,報行政部。行政部會同財務部門進行資產損壞鑒定后,由行政部主管領導審批,審批后方可報廢。行政部和財務部門同時銷賬。有再使用價值的,由行政部收回統一維修、保管、再分配,資產臺賬做相應調整。在報廢前,部門不得隨意丟棄,否則該部門按照其原值賠償,并按照公司相關規定處罰。

  3、資產的租用、出租和外借

  (1)公司需要的辦公資產原則上不提倡租用。如果確屬需要,租用

  部門必須報公司行政部審批,行政部應盡量考慮在公司內部調配,調配的確有困難而且購買不經濟合算的情況下,經總經理批準方可租用,租用手續由行政部統一辦理。

  (2)公司長期不使用的行政辦公資產可以考慮對外出租和外借。行

  政部定期對所有閑置的辦公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對其中達到報廢條件的按相關制度辦理報廢手續,對長期閑置的物品主動尋求外租,對今后沒有使用價值的物品進行出售。

  4、辦公資產的日常維護、維修

  (1)行政部是辦公資產日常維護、維修的責任部門。

  (2)行政部編制辦公資產維修計劃,并納入預算和經營計劃。根據

  維修計劃對各部門辦公資產進行檢查,按期進行維護,保證各物品正常工作。

  (3)各部門的辦公資產需要維修時,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辦公設備

  維修申請表》報送行政部。不經部門資產負責人而私自維修的,相關費用行政部不予受理。

  (4)行政部接到申請單后,需對報修設備進行鑒定,進行相應的維

  修、更換,一般性維修理應在三個工作日內修理完畢,其他較為復雜的修理應在七個工作日內修理完畢。維修完畢后及時登記《辦公設備維修記錄表》,資產使用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

  (5)若聘請外部單位進行維修,相關付款事項執行資金支付程序。

行政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系,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行政事務包括檔案管理、印鑒管理、公文打印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庫房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二)檔案管理

  第三條

  歸檔范圍:

  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科學技術、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條

  檔案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第五條

  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3.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復制,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總經理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一般內部檔原因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

  第六條

  檔案的銷毀:

  1.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毀時,凡屬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銷毀,一般內部檔案,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銷毀。

  3.經批準銷毀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毀清單,由專人監督銷毀。

  (三)印鑒管理

  第七條

  公司印鑒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

  第八條

  公司印鑒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總經理簽字許可后管理印鑒人方可蓋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第九條

  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鑒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第十條

  公司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條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回來必須向公司匯報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第十一條

  蓋章后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準人負責。

  (四)公文打印管理

  第十二條

  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

  第十三條

  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資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電腦部打印,按價計費。

  第十四條

  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須一式三份,交總經理辦公室留底存檔。

  (五)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條

  辦公用品的購發: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負責人將該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制定計劃提交總經理辦公室;

  2.總經理辦公室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后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有計劃的分發給各個部、室。由部室主任簽字領回;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的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方可領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員的辦公用品,辦公室根據部室負責人提供的名單和用品清單,負責為其配齊,以保證新聘人員的正常工作;

  5.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做到辦公用品齊全、品種對路、量足質優、庫存合理、開支適當、用品保管好;

  6.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帳本,辦好入庫、出庫手續。出庫一定要由領取人員簽字;

  7.辦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潔、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不允許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第十六條

  勞保用品的購發:

  勞保用品的配給,由總經理辦公室根據各部、室的實際工作需要統一購買、統一發放。

  (六)庫房管理

  第十七條

  庫房物資的存放必須按分類、品種、規格、型號分別建立帳卡。

  第十八條

  采購人員購入的物品必須附有合格證及入庫單,收票時要當面點清數目,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如發現短缺或損壞,應立即拆包清點數目,如發現實物與入庫單數量、規格不符時,庫房保管員應向交貨人提出并通知有關負責人。

  第十九條

  物資入庫后,應當日填寫帳卡。

  第二十條

  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物資出庫必須填寫出庫單,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出庫。

  第二十一條

  庫房物資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辦理外借手續。

  第二十二條

  嚴格管理帳單資料,所有帳冊、帳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準確,不得隨意涂改。

  第二十三條

  庫房內嚴禁吸煙,禁止無關工作人員入內,庫內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做到防火、防盜、防潮。

  (七)報刊及郵發管理

  第二十四條

  報刊管理人員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訂閱報刊計劃及預算,負責辦理有關訂閱手續。

  第二十五條

  報刊管理人員每日負責將報刊取回并進行處理、分類、登記,并分別送到有關部門。有關部門處理后,一周內交回辦公室由報刊管理人員統一保管、存檔備查。

  第二十六條

  任何人不得隨意將報刊挪作他用,若需處理,需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

  (八)附則

  第二十七條

  公司辦公室負責為各部室郵發信件、郵件。

  (一)私人信件,一律實行自費,貼足郵票,交辦公室或自己送往郵局。

  (二)所有公發信件、郵件一律不封口,由收發員登記,統一封口,負責寄發;

  (三)控制各類掛號信凡因公需掛號者,須經各部室主任批準,總經理辦公室登記后方可郵發。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總經理辦公室研究并提請總經理批復。

  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解釋權歸總經理辦公室。

  第三十條

  本規定從發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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