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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1
1、生產、經營、使用、儲存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和個人,應設定易制毒化學品專庫存放,確保專人保管,建立專門臺帳,指定專人登記。
2、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易制毒化學品聯絡監督員,保衛人員,做到責任到崗,責任到人,職責明確。
3、對選用的易制毒化學品聯絡監視員,堆棧保管員,守衛人員,要進行嚴格把關,保證義務心強,政治可靠。對選用的`保管,守衛人員,要開展經常性培訓教育,宣傳禁毒知識及有關法令法規。
4、儲存倉庫標志明顯,并安裝好防盜門窗,防盜報警裝置及通風設施。
5、開展經常性倉庫檢查,并有記錄,儲存倉庫24小時值守,認真建立臺帳,記錄入出庫,領用人員情況,嚴格交接班記錄。
6、易制毒化學品喪失、被盜、被搶的,發案單位應當立即向當地公案機關報告。
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2
上海應用技術學院危險化學品倉庫由校安全保衛處、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聯合管理,其中危險化學品倉庫周邊及內部安全防范監控由安全保衛處負責,倉庫內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及存放試劑的安全由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負責。該倉庫的主要職能是負責全校教學和科研對危險化學藥品需求的儲備、管理和供應工作,因此特訂本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倉庫管理人員必須樹立高度責任感,努力提高業務知識,掌握有關安全管理知識和各類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不得擅離職守。
二、倉庫應有明顯的防水、防爆的警牌,嚴禁在庫內禁區吸煙和把火種引入庫房。
三、易燃易爆、劇毒品必須分類存放,性質互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可混放,庫房內必須保持良好的通風和避免強光照射,易燃、易爆品不得隨意堆放,并嚴禁在日光下爆曬,夏季時要做好防暑降溫工作。
四、管理人員必須建立書面臺帳,定期檢查庫存物資,防止變質、自燃或爆炸事故,對變質、過期的易爆、劇毒品需要銷毀的,要按規定申報批準手續。
五、易制毒化學品和劇毒品的申購、領用,須經主管領導的同意,辦妥相關手續,否則倉庫管理人員拒絕受理。對這類物品的管理,必須貫徹“雙人保管、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把鎖、雙本帳”的“五雙”管理規定。
六、危險化學品的寄放管理人員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必須標明寄放部門、危險化學品名稱、數量、寄放人的姓名。
七、倉庫內應配備必須的消防器材和保護器具,不得損壞,不得挪為它用。發放危險化學品時,工作人員必須安全操作,若遇火警、爆炸或泄毒時,管理人員必須要緊急處理,并及時報警和報告主管領導。
八、做好危險化學品倉庫的安全保衛工作,做到防火、防盜、防破壞,非管理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庫房內。
九、倉庫安全員有責任監督本制度的實施,并負責向主管領導或安全保衛處報告上述制度執行情況。
十、倉庫接受各實驗室劇毒、易制毒和其它特殊藥品的存放,無價回收各實驗室長期不用試劑的統一處理。
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3
一、定義
1、隔離貯存segregated storage在同一房間或同一區域內,不同的物料之間分開一定的距離,非禁忌物料間用通道保持空間的貯存方式。
2、隔開貯存cut-off storage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區域內,用隔板或墻,將其與禁忌物料分離開的貯存方式。
3、分離貯存detached storage在不同的建筑物或遠離所有建筑的外部區域內的貯存方式。
4、禁忌物料incinpatible inaterals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物料。
二、化學危險品貯存的基本要求
1、貯存化學危險品必須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的'規定。
2、化學危險品必須貯存在經公安部門批準設置的專門的化學危險品倉庫中。貯存化學危險品及貯存數量必須經公安部門批準,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設置化學危險品貯存倉庫。
3、化學危險品露天堆放,應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
一級易燃物品、遇濕燃燒物品、劇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倉庫必須配備有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其庫房及場所應設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必須配備可靠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5、化學危險品按gb 13690的規定分為八類:
a.爆炸品; 國家技術監督局1995-07-26批準1996-02-01實施。
b.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c.易燃液體。
d.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e.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f.毒害品。
g.放射性物品。
h.腐蝕品。
6、標志:
貯存的化學危險品應有明顯的標志,標志應符合gb 190的規定。同一區域貯存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級別的危險品時,應按最高等級危險物品的性能標志。
7、貯存方式化學危險品貯存方式分為三種:
a.隔離貯存。
b.隔開貯存。
c.分離貯存。
8、根據危險品性能分區、分類、分庫貯存。 各類危險品不得與禁忌物料混合貯存。
9、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建筑物、區域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三、貯存場所的要求
1、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級、層數、占地面積、安全疏散和防火間距,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2、貯存地點及建筑結構的設置,除了應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外,還應考慮對周圍環境和居民的影響。
3、貯存場所的電氣安裝:
3.1、化學危險品貯存建筑物、場所消防用電設備應能充分滿足消防用電的需要;并符合gbj16第十章第一節的有關規定。
3.2、化學危險品貯存區域或建筑物內輸配電線路、燈具、火災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都應符合安全要求。
3.3、貯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建筑,必須安裝避雷設備。
4、貯存場所通風或溫度調節:
4.1、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建筑必須安裝通風設備,并注意設備的防護措施。
4.2、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建筑通排風系統應設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4.3、通風管應采用非燃燒材料制作。
4.4、通風管道不宜穿過防火墻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須穿過時應用非燃燒材料分隔。
4.5、貯存化學危險品建筑采暖的熱媒溫度不應過高,熱水采暖不應超過80℃,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機械采暖。
4.6、采暖管道和設備的保溫材料,必須采用非燃燒材料。
四、貯存安排及貯存量限制
1、化學危險品貯存安排取決于化學危險品分類、分項、容器類型、貯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
2、貯存量及貯存安排見下表:
貯存類別
露天貯存
隔離貯存
隔開貯存
分離貯存
貯存要求
平均單位面積貯存量,t/m2
1.0~1.5
0.5
0.7
0.7
單一貯存區最大貯量,t
20xx~2400
200~300
200~300
400~600
垛距限制,m
2
0.3~0.5
0.3~0.5
0.3~0.5
通道寬度,m
4~6
1~2
1~2
5
墻距寬度,m
2
0.3~0.5
0.3~0.5
0.3~0.5
與禁忌品距離,m
10
不得同庫貯存
不得同庫貯存
7~10
3、遇火、遇熱、遇潮能引起燃燒、爆炸或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濕、積水的建筑物中貯存。
4、受日光照射能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爆炸、分解、化合或能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品應貯存在一級建筑物中。其包裝應采取避光措施。
5、爆炸物品不準和其他類物品同貯,必須單獨隔離限量貯存,倉庫不準建在城鎮,還應與周圍建筑、交通干道、輸電線路保持一定安全距離。
6、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必須與爆炸物品、氧化劑、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蝕性物品隔離貯存。易燃氣體不得與助燃氣體、劇毒氣體同貯;氧氣不得與油脂混合貯存,盛裝液化氣體的容器屬壓力容器的,必須有壓力表、安全閥、緊急切斷裝置,并定期檢查,不得超裝。
7、易燃液體、遇濕易燃物品、易燃固體不得與氧化劑混合貯存,具有還原性氧化劑應單獨存放。
8、有毒物品應貯存在陰涼、通風、干燥的場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類物質。
9、腐蝕性物品,包裝必須嚴密,不允許泄漏,嚴禁與液化氣體和其他物品共存。
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4
一、積極配合公安、安監等部門對易制毒化學品進行管理,主動接受監督和檢查,配合公安機關打擊毒品違法犯罪活動。
二、易制毒化學品運抵單位后,易制毒化學品經辦人在場監督卸貨、入庫,核對數量無誤后,由送貨人、倉管員、易制毒化學品經辦人分別在易制毒化學品出入庫登記簿上簽名。
三、易制毒化學品出入庫臺賬登記清楚、全面、準確,倉管員和易制毒化學品經辦人應每月盤點當月的使用數量和庫存數量,核對無誤后,做好記錄。發現數量不對的.應立即查找原因。
四、憑相關部門負責人簽字的易制毒化學品領用單,向倉庫領用易制毒化學品,出庫時,領用人、倉管員應分別在易制毒化學品出入庫登記簿上簽名。
五、加強易制毒化學品的出入庫管理,建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崗位責任制,企業從業人員的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崗位責任制,企業從業人員的易制毒化學品知識培訓,健全單位內部管理制度。
六、嚴格落實人防、扶防措施,確保易制毒化學品存放安全。
七、易制毒化學品丟失、被盜、被搶的,應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5
危險化學品倉庫管理員操作規程
1、目的:保質、保量、保安全。
2、責任:倉庫主管及管理員應保證入庫成品的數量準確、質量和包裝完好。
3、步驟:
3.1物品應在防雨、防風沙的.裝卸區域完成卸貨。
3.2物品送達倉庫后倉管員根據進倉所列的代碼、品名、規格與物品箱外標志進行逐件核對,并核算數量,檢查有無錯漏。
3.3入庫物品驗貨時,如發現有問題,倉管員應當場在進倉單上批注,說明原因,簽上名字和日期,還應通知倉庫主管,并按下列規定處理。
a、數量不符:在進倉單上按實批注。
b、原包裝短少或滲漏:拒收。
c、包裝破損:拒收。
4、簽收貨物并在供應商送貨單上簽字,同時注明收貨完成日期。
5、在裝卸成堆物品時,要防止貨物倒塌傷人。
6、在手工帳上記錄入倉日期、品名規格、數量、進倉單號和批號。
7、倉管員負責在收貨完成后開具入庫單送交公司財務。
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6
1、庫房的建筑設計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號令)、《爆炸和火災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92)《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94)和《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92)等法規和標準的規定。
2、倉庫配備足夠的與危險化學品性質相適應的消防器材,并由專人維護和保養。
3、危險化學品必須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小于100m2,垛與垛間距大于1m,垛與墻間距大于0.5m,垛與梁、柱間距大于0.3m,主要信道的寬度大于2m。
4、在倉庫堆垛設立明顯的防火等級標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5、危險化學品倉管部門根據物品的危險性,為保管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6、危險化學品入庫時,保管員應按入庫驗收標準進行檢查、驗收、登記,嚴格核對和檢驗物品的`名稱、規格、案例標簽、質量、數量、包裝。物品經檢驗合格方可入庫。無產地、品牌、安全標簽和產品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7、危險化學品發放,應嚴格執行發放管理制度。倉庫主管負責人應經常檢查核準。
8、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要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經指批準進入倉庫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作業人使用的工具、防護用品應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強對防爆電氣設備、避雷、靜電導除設施的管理,選用經國家指定的防爆檢驗單位檢驗合格的防爆電氣產品。
10、易燃、易爆品倉庫內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持完好狀態,做好記錄。
11、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準私自動火作業,如因特殊需要,應由倉庫負責人上報,經企業有關負責人指認,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進行上述作業。作業結束后,檢查確無火種,才可離開現場。
12、物品儲存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配裝規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
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倉庫的安全管理,杜絕事故的發生,保障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及生命財產的安全,保護環境,特制定本辦法。
1.使用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必須遵守本辦法和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
2.本辦法所稱的危險化學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汽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3.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廢棄化學品的部門或個人,其主要安全責任人必須保證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國家安全標準的要求,并對本單位危險化學品倉庫的安全負責。
4.從事危險化學品倉庫管理,使用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廢棄物危險化學品活動的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求援知識的培訓,并經安全部門考核合格,持有關部頒發的證書方可上崗。
5.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單位,應當在生產,儲存場地設置通訊、報警裝置與保衛部門系統連接,并時刻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正常適用狀態。
6.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內,儲存的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由專人管理。
7.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對安全、消防的要求,設置明顯標志。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的儲存設施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測。
8.危險化學品計劃采購人員必須做到遵紀守法、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危險物品的有關的安全管理,計劃采購規定,按計劃辦事,不準隨意加大計劃和超庫存,保持年度進出庫的平?,認真完成編報計劃。
9.做到進貨保質量,經驗收凡屬質量,包裝不合格產品,不準入庫,應即時向供貨單位辦理退貨、退票手續,貨物入庫采購人員必須親自協助庫管人員一起同時驗收入庫,發現問題即時解決。
10.計劃采購人員在辦理申報計劃,接待教學、科研訂貨時要做到:接待主動,有問必答,到貨后要即時通知訂貨人領取,方便教學、科研,服務到位。
11.劇毒化學品的`儲存,使用單位,應當對劇毒化學品的存量,流向,用途作如實記錄,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誤發、誤用,發現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誤發、誤用時,必須立即報告保衛部門和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12.庫管人員執行領發工作中必須做到安全第一,認真負責的職業精神。工作時間應堅守崗們,不得離開工作崗位。有事外出必經部門領導批準方可外出并有專人頂替。
13.庫管人員對入庫物品要憑采購人員填寫深圳大學入庫單、供貨單位、產品名稱、規格、包裝、數量、單價、質量等,驗收無誤后簽字方可入庫。
14.庫管人員做到庫存物品分類要清楚,庫管人員必按物品分類分庫儲存,并分類發放,嚴禁混庫、混領、混裝,編號準確,排列整齊,賬物相符,賬賬相符,并做到按庫物品和季節變化,每天上下班后對各庫認真檢查,庫內定時通風,定時降溫,各項安全儲存管理措施要到位。
15.出庫物品的管理人員要憑深圳大學危險化學品試劑領取憑證及使用單位(院)批條或證明方可出庫物品,在出庫物品時庫管人員必須親自進庫拿試劑,不準領取人進入庫房。物品出庫必須門衛值班人員核實后方可放行。
16.庫管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出庫物品管理制度,未做記賬或登記的物品不準出庫。任何物品如遇特殊情況,教學、科研急需,要經主管單位同意,通過管理人員辦理臨時領用或借物手續,嚴禁庫管人員私自出庫物品送人。
17.庫管人員要及時向有關部門領導和采購人員提供庫存信息,以免造成物品積壓或斷檔供應不及時。
18.庫管人員在領發危險化學品時,做到服務為第一己任,出庫登記劃價準確即時,在發放工作中必須根據危險品安全管理,發放有關規定,嚴格把關,做好賬物分類管理的各項工作。
19.認為做好危險化學物品出入庫登記,清查賬目,月進出庫結賬,報表。年終庫存,報提、報廢報表,盤虧盤盈報表,年終總結報告,賬物核對調賬等工作。并做到進出物品的賬目清楚、數字準確,各類單據保存完好整齊,裝訂有序。
20.劇毒物品的儲存發放必須做到“五雙”的工作環節,做好劇毒品種的賬目管理,嚴格按規定辦事。
21.危險品應設立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工作職責不能擅自離崗,庫區內不準閑雜人員和無關車輛進入。做好日常出入車輛和人員登記工作,凡屬脫崗、空崗造成事故者追究個人責任和行政責任。
22.庫管人員和值班人員都必須做到“三懂”、“三會”。消防器材應放在易拿顯眼位置,保持完整、完好、有效,定期檢查,專人負責更換。庫區內嚴禁明火作業,裝卸危險品時,車輛一律滅火工作,庫區內嚴禁吸煙、不準使用電源。
23.認真負責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規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崗位責任制,落實到人,凡違反規定,不按規定辦事者,發生的安全事故要追究當事人個人責任。
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8
劇毒品應嚴格按照專庫儲存、專人保管和“五雙”(雙人收發、雙人入帳、雙人雙鎖、雙人運輸和雙人使用)制度執行。
嚴格五廣人員進入劇毒品專用倉庫,保管員對進入劇毒品倉庫 的人員進行登記。
保管員應對劇毒品的流向、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每月定期向
生產科長報告劇毒品的領用和庫存情況。
液氯倉庫要保持良好的`通風,入庫時要注意驗收品名和驗瓶日期,搬運時輕裝輕卸,防止鋼瓶及附件破損。
氯乙酸倉庫需要保持干燥通風,墊好墊板。搬運作業要注意個人防護,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
保管員應對入庫的液氯鋼瓶號碼和返回的空瓶號碼作好記錄,對使用過的氯乙酸包裝袋統一回收,經用堿水洗凈,檢驗合格后方可賣出,并告訴顧客不準存放食品。
保管員如發現劇毒品被盜、丟失或誤用時,必須立即向廠長匯 報,并同時上報本地公安部門。
劇毒品倉庫內不準辦公、休息、住人。每日工作結束后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打開防盜監控報警系統方可離開。
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9
化學品倉庫管理規定:危險化學品倉儲管理規定
1、庫房的建筑設計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號令)、《爆炸和火災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92)《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94)和《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92)等法規和標準的規定。
2、倉庫配備足夠的與危險化學品性質相適應的消防器材,并由專人維護和保養。
3、危險化學品必須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小于100m2,垛與垛間距大于1m,垛與墻間距大于0.5m,垛與梁、柱間距大于0.3m,主要信道的寬度大于2m。
4、在倉庫堆垛設立明顯的防火等級標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5、危險化學品倉管部門根據物品的危險性,為保管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6、危險化學品入庫時,保管員應按入庫驗收標準進行檢查、驗收、登記,嚴格核對和檢驗物品的名稱、規格、案例標簽、質量、數量、包裝。物品經檢驗合格方可入庫。無產地、品牌、安全標簽和產品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7、危險化學品發放,應嚴格執行發放管理制度。倉庫主管負責人應經常檢查核準。
8、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要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經指批準進入倉庫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作業人使用的工具、防護用品應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強對防爆電氣設備、避雷、靜電導除設施的管理,選用經國家指定的防爆檢驗單位檢驗合格的防爆電氣產品。
10、易燃、易爆品倉庫內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持完好狀態,做好記錄。
11、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準私自動火作業,如因特殊需要,應由倉庫負責人上報,經企業有關負責人指認,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進行上述作業。作業結束后,檢查確無火種,才可離開現場。
12、物品儲存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配裝規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
化學品倉庫管理規定: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安全管理規定
一、倉儲物品的接運
倉儲物品的接運方式有四種:鐵路專用線接車、車站提貨、庫內接貨、外出提貨。
本公司采用庫內接貨的形式,即供貨單位直接或委托運輸部門送貨到庫。收貨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在送貨人的當面開箱驗貨,并做好驗收記錄。
2、外觀檢查時,發現短件、缺件、損壞、受潮、變質等情況,應請送貨人當場復查,簽字認可,留作憑證。
3、無采購計劃送來的物品,拒絕驗收,更不能代管,以免發生糾紛。
4、一時不能全部安全完成驗收項目時,應進行外觀初驗并點清數量,在驗收記錄備注欄內寫明情況。
二、倉儲物品的驗收
倉儲物品的驗收包括驗收準備、證件核對、實物驗收、驗收報告等環節。
1、驗收準備:收集和熟悉訂貨合同、物品技術標準等有關訂貨資料,準備已校驗過的計量器具,根據到貨的數量、性質和特點,準備倉儲貨位,檢查必要的堆碼、苫墊材料及起重設備設施、工具和材料,防護設施。
2、證件核對:核對入庫單或訂貨合同中的供貨單位、收貨單位、物品名稱、品種、規格、數量、計量單位、實收數、制單時間、收單時間及驗收完畢時間;核對供貨單位的質量證明書、合格證、裝箱單、磅碼單、明細表,以及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資格證明;核對承運單位的運單及有關證件等。
3、實物驗收:包括驗收物品數量和驗收進貨質量。
4、驗收報告:包括物品名稱、規格、供貨單位、出廠日期(或批號)、運單號、到達日期、驗收完畢日期、應收數量、實收數量、抽驗數量、質量情況、驗收人等。
三、倉儲物品的入庫
倉儲物品驗收后,應立即辦理入庫手續,做到“六清”:渠道清、數量清、規格清、價格清、用途清、質量清。
1、倉儲物品驗收后,應填制倉儲物品入庫單。
2、建立倉儲物品明細賬(登帳)。
3、建立倉儲物品實物卡片(料牌)。
4、建立倉儲物品檔案。
四、倉儲物品的出庫
1、保管員發料必須以手續齊全的發貨憑證為依據。
2、保管員發料時,出庫憑證上沒有規定發貨批次的,應按物品入庫時間前后順序,先進先發。
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10
本公司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為易燃液體(有機溶劑、樹脂、溶劑型涂料成品、溶劑型涂料半成品等)、易燃固體(硝化棉)、有機過氧化物(白水)。
1、 倉庫必須配備具有專業知識的管理人員,管理人員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 倉庫管理人員必須配備可靠的安全防護用品。
3、 進入倉庫人員穿戴必須符合公司相關要求。
4、 禁止攜帶火種進入倉庫,嚴禁在倉庫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5、 每日上班,應先開啟排氣扇對倉庫強制通風不低于30分鐘。
6、 人員進入倉庫前,應先通過倉庫門口的靜電釋放裝置釋放人體靜電。
7、 除叉車外,禁止其他機動車輛進入倉庫,進入倉庫的.叉車,應采取防火措施。
8、 貨品入庫應嚴格按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執行,并進行檢查驗收,當貨品性質未確定時,不得入庫。
9、 裝卸搬運貨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動和滾動。
10、 修補、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
11、 泄漏或滲漏的包裝容器應迅速轉移至安全區域進行處理。
12、 貨品不得直接落地存放,應存放于托盤上。
13、 庫房周圍無雜草和易燃物,庫房內應經常打掃,無漏撒物料,保持清潔衛生。
14、 倉庫內應設溫濕度計,并每日進行檢查和記錄,當溫濕度不符合要求時,應采取必要措施進行糾正。各類貨品適宜存放溫度和相對濕度按附表一執行。
15、 貨物堆垛高度不得超過3米,若存放貨品本身有具體要求的,按要求執行。
16、 堆垛貨品存放距離按附表二執行。
17、 庫管員每日應對貨品進行安全檢查,檢查內容主要包括:貨品堆垛牢固程度、通道是否暢通、有無泄漏或滲漏現象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匯報。
18、 庫房內禁止分、改裝,開桶、驗收和質量檢查等需在庫房外進行。
19、 各貨品的儲存應 猵根據其性能分區、分類、分庫儲存,不得混存。禁忌物品不得同庫存放。
20、 各貨品的儲存管理,除需遵守本制度外,還應遵守相應的其他規章制度。
2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11
一、易制毒化學品的使用
1、使用部門員工必須認真研究關于易制毒化學品的知識,掌握危險物品的安全防護知識,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應根據需要,規定危險品的存放的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性質相抵觸的生產備料不得放在同一區域,必須隔離清楚。
3、盛裝腐蝕性物品的應認真選擇,具有氧化性、酸性類物品不能與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燃燒物品裝,酸類物品嚴禁與氰化物相遇。
4、使用劇毒物品場所及其操作人員,必須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措施。
個人防護措施有:
a、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具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
b、嚴禁直接接觸劇毒物品,不準在使用劇毒物品的場所飲食。
c、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后必須更換工作服,清洗后方可離開作業場所。
5、盛裝易制毒化學品的,使用前后,必須進行檢查,消險隱患,防止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發生。
6、配備必須要的醫藥箱,部門必須設有急救員,發生意外可做簡單處理,嚴重者立即送醫院治療。
7、化學危險物品的包裝與標志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包裝必須堅固、完整、嚴密不漏,外表面清潔,不粘附有害的危險品。危險品的標志清晰。
二、易制毒化學品的裝卸與運輸
危險品的裝卸人員,應按裝運危險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堆放穩妥,嚴禁摔拖、重壓和摩擦,防止包裝破損。
三、易制毒化學品的貯存保管
1、管理易制毒化學品人員應責任心強,經培訓考核,熟知危險物品的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
2、易制毒化學品必須貯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專用貯存室內,并設有專人管理。
3、易制毒化學品專用堆棧,應當吻合有關安全、防火規定,并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透風、防爆、泄壓、防火、防雷、滅火、防曬、消弭靜電等安全設施。
4、易制毒化學品的貯存要求嚴格執行危險品的配裝規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品必須嚴格隔離。
a、放射性物品,劇毒物品不能與別的危險品同存一庫。
b、氧化劑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與易燃物品同存一庫。
c、盛裝性質相抵觸氣體的氣瓶不可同存一庫。
d、危險物品與普通物品同存一庫應保持安全距離。
e、遇水燃燒、易燒、自燃液化氣體等危險物品不可在低洼堆棧或露天園地堆放。
5、化學危險物品入庫前,必須進行檢查登記,入庫后應當定期檢查。物品的發放,應嚴格履行發放手續,認真核實。
6、貯存易制毒化學品的場所,應根據消防條例,配備消防力量和滅火設施,以及通訊、報警裝置,保管人員應根據危險物品的性質,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具器具。
4、易制毒化學品的報廢處理
1、易制毒化學品的廢棄處理,必須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理。
2、使用過程中產生的易制毒化學品,如廢水、廢氣、廢渣等必須經處理,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互起化學反應成新的危害的廢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3、劇毒物品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不得隨意丟棄處理,交有資質的有害廢物回收公司進行處理。
4、凡拆除的、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品的,必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5、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處置固體廢物。
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12
(一)入庫:入庫前嚴格檢查供方原料的質量、數量、重量、包裝及生產日期等是否符合《進貨檢驗標準》,經公司部門主管審核批準后方可入庫。
(二)規劃區域:入庫后由倉庫主管按照《常用化學品儲存通則》(gb15603-1995)及公司制定的程序文件《化學品詳細資料清單》科學管理、分類、分區堆放整齊。填寫《化學品入庫清單》及《原料登記卡》并及時入帳。
(三)領料:生產車間接到客戶貨源后,生產主管立即通知化學品倉庫,由發料員將《化學品領料單》交車間主管師傅填寫所需原料品種及所需數量,經總管或生產主管審核確認簽字后,由發料員照單發料。
(四)退料:各車間所使用的原料若存放時間過長、過期、變質,影響產品質量的,或者該批貨已經做完,不再使用的原料的',剩余部分要立即封存,再通知倉庫發料員,由車間主管師傅填寫《退料單》,經總管或生產主管審核確認雙方簽字后,由倉庫主管及時入帳并在登記卡上登記,同時通知采購部門與供應商退換。
(五)盤點:每月底對化學品倉庫物料進行一次盤點,嚴格檢查倉庫物、帳、卡是否一致,并填寫《化學品月度儲存使用明細表》及《化學品倉庫管理情況報告》、《洗水部每月用藥存量統計表》。
(六)注意事項:化學品倉庫安全管理參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進行管理。倉庫內嚴禁煙火,閑人免入。保持室內整潔衛生,及時清除污染源。發現意外情況按照公司《緊急應變處理控制程序》處理。
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了加強罐區安全管理,確保物資儲存安全,保護倉庫、罐區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化工廠原材料倉庫、成品倉庫、儲罐區。
3.職責
3.1安全環保科負責對倉庫、罐區日常安全監督和檢查。
3.2銷售科負責成品倉庫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3儲罐使用單位負責儲罐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4.工作程序
4.1倉庫安全管理
4.1.1出入庫管理
4.1.1.1入庫:庫管員和搬運人員必須按照“產品入庫通知單”上注明的產品名稱、數量入庫,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并注意標志,堆放穩妥。轉運人員在雨雪天氣時要加蓋蓬布后進行轉運,庫管員要認真點清產品數量,確認包裝完好無損后,履清交接手續。
4.1.1.2出庫:成品保管在接到'產品發運單'后,應首先檢查車輛的清潔衛生,確保車輛在干凈的情況下(以手摸無灰為準),方可按單上注明的產品數量,產品包裝,質量等級發貨。保管員在發貨后立即清點庫存量,做到帳實相符,每天將相關報表及時送銷售科,生產科,每月26日配合生產科進行一次盤存,并將相關情況報銷售科和生產科,若發現差異及時處理。
4.1.1.3凡退回公司的貨物,庫管員必須當場驗收,確保完好后,點清數量入庫,并及時報銷售科。
4.1.2裝卸過程安全管理
4.1.2.1在裝卸搬運危險品操作前,預先做好準備工作,認真細致地檢查裝卸搬運工具及操作設備。工作完畢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質必須清除,防止相互抵觸的物質引起化學反應。
4.1.2.2產品為氧化劑的要單獨裝運,不得與酸類、有機物及自燃、易燃、遇濕易燃的物品混裝混運,一般情況下氧化劑也不得與過氧化物配裝。
4.1.2.3人力裝卸搬運時,應量力而行,配合協調,不可冒險違章操作。
4.1.2.4裝卸人員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在操作一段時間后,應適當呼吸新鮮空氣。
4.1.2.5裝卸危險品應輕搬輕放,防止撞擊摩擦、震動摔碰。對破損包裝必須移至安全地點。
4.1.2.6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應及時清除干凈。對于掃起來的沒有利用價值的廢物,應采用合適的物理或化學方法處置,以確保安全。
4.1.2.7兩種性能相互抵觸的物質,不得同時裝卸。對怕熱、怕潮物質,裝卸時要采取隔熱、防潮措施。
4.1.2.8裝卸作業完畢后,應及時洗手、洗臉、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飲食、吸煙,并且必須保持現場空氣流通,防止沾染皮膚,黏膜等。如裝卸人員出現頭暈、頭痛等中毒現象,應按救護知識進行急救,嚴重者要立即送醫院治療。
4.1.3儲存安全管理
4.1.3.1產品堆碼要求整齊有序,而且留有足夠的安全通道。
4.1.3.2袋裝產品堆碼高度為每托盤不高于六袋,重疊兩托,總高度不高于3米;桶裝產品堆碼高度為每托盤堆碼兩桶,重疊三托,總高度不高于3米。
4.1.3.3成品庫房應通風、干燥、防曬、防潮、防掛、防擊、防撞、防跌落,遠離易燃物,禁止與易燃物、有機物、還原性物質同庫儲存,庫房周圍按安全環保科要求掛放滅火裝置,以及警示標志,庫門、庫窗應牢固并有鎖,禁止閑人入內,庫房應平整衛生,每天掃、拖庫房一次。
4.1.3.4在產品入庫后,應防塵、防雨、防火、庫管員對庫內的產品包裝、產品數量、產品安全、產品標識負責。
4.1.4運輸安全管理
4.1.4.1化工所有產品委托“綿陽市俊逸危化品運輸有限公司”承運。
4.1.4.2將危化品的產品性質、危化品等級、安全注意事項、泄露處理、應急處理等資料以書面形式(物質安全資料表)告知承運單位。
4.1.5電器管理
4.1.5.1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范的規定。
4.1.5.2危險化學品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
4.1.5.2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零點五米。
4.1.5.3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4.1.5.4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4.1.5.5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等家用電器。
4.1.5.6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
4.1.5.7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范的規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4.1.5.8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4.1.6火源管理
4.1.6.1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應保持暢通。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種。
4.1.6.2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4.1.6.3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庫區使用時,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準。
4.1.6.4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定審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4.1.6.5庫區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4.1.7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4.1.7.1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4.1.7.2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4.1.7.3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4.1.7.4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
4.1.7.5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4.2儲罐安全管理
4.2.1儲罐區間距、事故存液池、消防設施等應按《化工設計防火規范》有關規定執行。
4.2.2儲罐基座、事故存液池地面應采用防滲措施。防滲池內應急泵應保證完好。
4.2.3罐區防火(護)堤的排水管應相應設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設置切斷閥,或在不排水時以土堵死出口。
4.2.4原料貯槽及卸料管日常檢查和維修由各使用單位負責。
4.2.5易然、可燃液體和可燃氣體儲罐區內,不應有與儲罐無關的管道電纜等穿越,與儲罐區有關的管道、電纜穿過防火(護)堤時,洞口應用不燃材料填實,電纜宜采用跨越防火(護)堤方式鋪設。
4.2.6易燃、可燃液體和壓縮氣體的儲罐和管線的絕熱材料、裝卸棧臺、安全梯和管架等,均應用非燃燒材料建筑。
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14
1、公司HEDP車間負責易制毒化學品的倉儲和出入庫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倉庫安全管理制度及出入庫制度,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度。
2、易制毒化學品的發放應嚴格履行發放手續,嚴格控制,認真核實,并設有臺賬,記錄易制毒化學品出入庫和內部流轉情況。
3、在存放易鹽酸的儲罐區,應設立明顯的化學特性說明、撲救方法。
4、對易制毒化學品不得超容量存放。
5、易制毒化學品儲罐區應根據物品性質,配備有足夠的、相應的消防設施,并安裝消防通訊和報警設施。
6、儲罐區有安全的防盜監控系統,易制毒化學品出入庫是時必須嚴格執行銷售調撥單、調度調撥單執行。
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15
易制毒化學品是國家規定管制的,容易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和配劑,《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中詳細規定了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目錄。由于易制毒化學品的'雙重性質,它既是工農業生產和群眾生活必須的重要物質,同時也是制造毒品的原料和配劑,需要嚴格加強管理,在儲存上須采取的安全措施主要有以下方面:
1.儲存場地要求
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應儲存于特殊藥品庫,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危險品倉庫內,儲存場地應符合國家標準對安全、消防要求,并設置明顯標志,儲存設備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測,未經批準的人員不得隨意進入特殊藥品庫與危險品倉庫。
2.儲存原則
分類存放:庫房內物品應保持一定的間距,分類存放;易制毒化學物品必須根據其不同特性專庫專儲,尤其是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物品,應按腐蝕性、易燃性等分類存放;凡用玻璃容器盛裝的易制毒化學危險品,嚴防撞擊、振動、摩擦、重壓和傾斜。
3.出入庫管理
易制毒化學品到庫后,應必須由聯絡員在場監視卸貨、入庫,數量核對無誤后及時卸貨,輕手輕放,嚴禁撞擊,在待卸貨期間,應指定專人看管,雙人驗收;驗收人員應校對物品名稱、數量、規格、標志、生產廠家等資料,檢查包裝是否殘破、泄漏、封閉不嚴、包裝不牢等。
易制毒化學品按生產指令限額雙人發放,雙人復核,雙人領用,做好出、入庫登記工作。未經批準的人員不得隨意進入特殊藥品庫與危險品倉庫。
4.日常安全檢查
日常檢查的方法,分為逐日檢查、定期檢查和臨時檢查三種,查出隱患要及時整改和上報。
檢查的內容包括:火的管理情況,庫房嚴禁動用明火,特殊情況下須進行申請;電源管理情況,電器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防火防爆要求,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等設備;貨物包裝是否破損變形,物品有無潮解風化;堆垛是否穩固,貨物堆垛一般不得超過兩個包裝件,如各種酸、堿的存放;庫房是否漏水,溫度、濕度是否達標;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失靈等。一旦發現不安全的緊急情況,應先停止工作,再報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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