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報銷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財務報銷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1
一、報銷原始憑證必須是印有稅務監制章的'合法有效憑證,取得的合法有效憑證應該寫明公司全稱,內容必須完整,金額大小寫必須一致,書寫清晰正確,各種收款收據(除財政局印發的非營利性單位收款收據外)一律不予報銷。費用報銷單必須用藍、黑水筆書寫,用膠水粘貼附件,不得使訂書針、大頭釘、回形針串別。不符合規定的,財務部門作退回處理。
二、經手人按要求粘貼好各種報銷票據(除增值稅發票不要粘貼外)后,準確填寫報銷金額(填上大小寫金額),注明票據張數,做到清晰無誤,不得涂改。
三、經手人所在部門負責人,核查單據所載內容是否屬實,并簽字確認。
四、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財務負責人按公司相關規定對各種報銷票據進行審核,審核其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對不符合規定的報銷票據,應予退回。
五、在財務部負責人審核簽字后,由總經理(或授權副總)簽字批準。
七、報銷時間為每周一次,每月截止時間為每月28日(逢節假日、雙休日提前)。每月29日至月底為財務對賬時間,期間不再辦理報銷業務(特殊情況除外)。具體時間節點為:星期三之前報銷憑證提交到財務部,星期三財務部審核報銷憑證,經總經理或授權副總批準簽字,星期四財務部報銷付款給各報銷人。
八、如總經理不在情況下,又有特殊情況急于報銷,授權副總和財務負責人確認情況下,先給予報銷,待總經理回來后給予補簽。
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2
第一條日常費用主要包括交通費、差旅費、誤餐費及聚餐費、通訊費、業務招待費、辦公費、低值易耗品及備品備件、培訓費、資料費等。
第二條費用報銷的一般規定:
(一)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稅務部門監制的發票或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行政收據等國家財稅法規認可的合法票據,原則上不接受收據等憑證。
(二)費用報銷的一般流程:
取得原始費用憑證→經辦人填制報銷單→按規定粘貼原始憑證→填寫報銷事項、時間、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經辦人姓名等內容→本部門負責人審批→經財務部管賬人員或會計主管人員審核→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批→報公司(副)總經理審批→出納付款
(三)除另有規定外,單筆費用不超過2000元(含)經部門負責人、財務主管人員、財務負責人、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可報銷,單筆費用超過2000元的必須由部門負責人、財務主管人員、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審批出納方可付款,相關人員不得蓄意將費用分解若干筆報銷。
(四)副總經理費用須由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報銷。
(五)須辦理申請或出入庫手續的應附批準后的申請單或出入庫單。
(六)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認真寫,注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七)報銷3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以便備款,每周一及周四為財務報銷日。
第三條各項費用報銷標準
(一)交通費:
1.公司員工在中山市內出差辦事,應盡量選擇乘坐公司車或公交車,原則上不提倡乘坐出租車,如確因工作需要乘坐出租車的,應事先請示部門負責人,并在報銷單上注明已請示領導。
2.報銷時出租車票不得連號。
3.發生交通費用,應立即填寫報銷單。如頻繁外出,可與財務部門協商,每周報銷壹次。
4.如乘坐出租車,須取得稅控出租車票,報銷人應在稅控車票的背面寫上起止地點并簽名。手撕發票一律不予以報銷。
(二)差旅費:1.差旅費報銷標準:
職務
交通工具住宿標準伙食標準
外埠市內交通費用
一般員工火車硬臥/高鐵二等票120元/天
30元/天
30元/天
部門負責人火車硬臥/高鐵二等票150元/天
40元/天
40元/天
總經理助理
飛機
200元/天
50元/天
50元/天
總經理及以上飛機
實報實銷
實報實銷
實報實銷
注:如去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一線城市或省會城市出差住宿費及伙食費標準可上浮20%內據實報銷,但應由總經理簽名同意。
2.出差住宿費用報銷時須提供住宿發票,以實際的發生額據實報銷。實際發生額未達到住宿標準金額,不予補償;超出住宿標準部分由員工自行承擔。
3.實際出差天數的計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發時間至返回時間為準,12:00以后出發(或12:00以前到達)以半天計,12:00以前出發(或12:00以后到達)以一天計。
4.出差期間的伙食費、交通費實行包干制。根據實際出差天數,在公司費用報銷標準內據實報銷。特殊情況:如無相關票據,可按標準內以其他財務部門認可的發票領取補貼。
5.出差期間由對方接待單位提供餐飲、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6.工作人員趁出差之便,事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就近回家探親辦事的,其繞道車、船費按照出差直線標準報銷,超支部分自理。如繞道車船費少于直線單程車船費的可憑票據按實報銷。繞道和在家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公司不予計發。未經批準,擅自回家探親辦事的,其繞道車船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一律不予報銷,不予計發回家期間的伙食補助費。
7.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培訓等,已享受會議舉辦方提供餐飲的,公司不再報銷會議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已安排住宿的,公司不再報銷住宿費用。
8.工作人員不得借出差之便辦理個人事務及私人旅游等,否則,一切因此開支的費用由個人自理。
9.中山市內出差不論時間長短,均不發差旅補助。
10.出現虛列住勤天數、粘貼連號多報或虛假票據等事項,對當事人處以五至十倍罰款。
11.出差人員自返回公司當日起10日內,應到財務部門辦理差旅費審核及相關審批等報銷手續,并沖減相應借款。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銷手續的,公司財務部門應在最近一次發放的工資中扣除該出差人員的借款。
(三)誤餐費及聚餐費:
1.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不能在公司食堂就餐的,可憑單據據實發誤餐(中、晚餐)補助費:市內10元/餐,市外15/餐。
2.原則上公司內部人員聚餐標準:20元/人,超過標準應由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方可報銷。
(四)通訊費:
業務員、采購員的通訊費按100元/月的標準進行報銷,享受話費補貼的員工應隨時接聽公司或客戶的電話。否則取消當月的話費補貼。
(五)招待費:
招待費需由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
(六)文具、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網絡配件等辦公費:
1.文具、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網絡配件等物料用品一律由公司后勤部門統一采購,除專業器材之外,其他員工不得私自采購。
2.報銷時應附填寫完整的采購清單、電腦小票、供應商送貨單,詳細列明所購商品的明細,倉管、結算部門的驗收證明方可報銷。 3.后勤部門應做好各部門的領用存登記,月末提供對賬單、領用明細表、領料單、報銷單等一起交財務部門。
(七)汽車費用:
1.辦事人員駕駛公司車輛發生的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洗車費據實報銷。
2.辦事人員駕駛公司車輛發生的違規違章罰款、交通事故罰款及賠償等公司不予報銷。
(八)其他費用:
1.有預算標準的在預算標準內報銷,沒有預算標準的根據實際需要據實支付。
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3
一、財務報銷票據原始憑證的要求
原始單據(發票)的一般要求:
1、報銷憑證必須是正式發票或財政局及稅務部門印發的統一收據,填寫時一律用炭素筆,圓珠筆或鉛筆填寫無效。
2、發票內容要齊全:單位名稱(一律填進修學校)、日期、品名(必須填寫物品及辦公用品的具體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項目填寫齊全,字跡清楚,金額正確,大、小寫相符。票據一經涂改即無效。
3、印章要齊全:報銷的發票必須有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發票監制章,并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事業收據必須有省或市級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監制章并加蓋財務專用章。發票或收據須在稅務機關規定的使用有效期內(必須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購買商品的,須提供超市機制發票(發票上須注明品名、單價、數量)且商品符合財務報銷范圍。
5、報銷憑證嚴重破損導致內容不全、不清的,財務人員不得給予報銷。
二、財務報銷手續及要求
(一)財務報銷審批權限
學校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所有的財務支出都必須經校長審批后,方可到財務處辦理結算。
(二)預算申報制度
學校各類需要采購的物品必須事先提出申請,做好預算由校長簽批,方可借支進入采購程序,采購秉承一人為私二人為公的.原則,為報銷提供證明。嚴格執行前帳不清后賬不借。
(三)財務報銷基本手續及要求
1.購買的設備、辦公用品、貴重物品需經手人簽字、審核人簽字(財務)、校長簽字,方可報銷、進賬。
2.凡到財務處報銷的票據,需校長、審核人、經手人簽字方可報銷。
3、教職工到財務處報帳,必須攜帶報帳所需的全部憑證,包括:需要報銷的有關發票、收據;物資采購一律由學校統一執行。
注意:先簽字后報銷
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4
為了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報銷票據原始憑證的要求
原始單據(發票)的一般要求:
1.報銷憑證必須是正式發票或財政局及稅務部門印發的統一收據,圓珠筆或鉛筆填寫無效。
2.發票內容要齊全:單位名稱(一律為“樂成鎮實驗中學”)、日期、品名(必須填寫物品及辦公用品的具體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項目填寫齊全,字跡清楚,金額正確,大、小寫相符。票據一經涂改立即無效。
3.印章要齊全:報銷的發票必須有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發票監制章,并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事業收據必須有省或市級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監制章并加蓋財務專用章。發票或收據須在稅務機關規定的使用有效期內(必須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購買商品的,須提供超市機制發票(發票上須注明品名、單價、數量)且商品符合財務報銷范圍。
5.各部門按規定領取加班費、補貼、臨時工工資、酬金等,均要填制領款單據(或工資表),按人員造冊,注明標準、工作天數,并須相關人沒簽字。加班費、補貼、考核工資、酬金等統一由辦公室審核后,報校長簽批后到財務室報銷;臨時工工資每月統一由所使用部門考核造冊經審核報校長簽批后到財務室報銷。
6.原始票據遺失的處理辦法:現金結算的要重新取得;非現金結算的,段提供對方單位出具的證明(單據號碼、金額、業務內容等)和加蓋財務專用章的票據復印件。證明和復印件需本人和單位領導簽字。
7.因公出差遺失票據的處理辦法:遺失單程票的,由本人寫出書面情況說明經同行人員證明和單位領導簽字確認。遺失火車票、汽車票的,可比照另一單程票價,在規定的標準內給予報銷;遺失雙程票的,將不予報銷。
二、現金銀行結算的要求
(一)現金結算的注意事項
1.現金報銷應符合現金使用范圍的管理規定。
2.凡一次零星采購金額超過1000元,原則上不得用現金結算,均應辦理轉帳支票(同城)或匯款(異地)進行結算,并應取得對方單位的完整名稱和銀行帳號。
3.因公借款及一次報銷金額超過10000元者,必須提前1天告知財務室,否則由本人到銀行憑財務室出具的現金支票提取現金。
4.報銷時間規定:這為每周三五報銷。請各位同志予以支持,自覺遵守。
(二)銀行結算注意的事項
1.工作人員在當地或到外地購物,應有批準的預算計劃,如屬固定資產的安排固定資產管理實施細則辦理各項手續,所持結算憑證為合法憑證方可報銷。
2.用款部門經辦人憑辦理好報銷手續的發票或暫付款,經審核制單后可直接開具支票、匯票、匯兌。
(三)領取支票注意事項
1.支票不要折疊,密碼、日期、金額不能涂改。
2.每月25日前辦理支票轉帳手續。
3.支票要在有效期內使用(轉帳支票期限為10天)。
4.作廢或過期支票一律由本單位經辦人員換取,校外人員不予辦理。
5.遺失支票由本人立即到銀行掛失,并及時通知財務室,以免造成損失。
6.辦理外地與本地匯款,經辦人提供的帳號、開戶行,單位名稱必須準確無誤,如有差錯責任自負。
三、往來帳款結算的要求
1.出差人員因出差所借差旅費,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出差回來一個星期內),辦理報銷還款手續;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在一個月內結算的,應寫出局面說明,列明具體歸還日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由總務主任簽字,并報校長審核批準。
2.零星購物所借備用金,應于購物后一周內到財務室結帳。
3.采用轉帳支票結算的各類借款,經辦人須在十天內辦理報銷帳款手續;采用匯票或匯款結算的各類借款,經辦人須在三十天內輸報銷帳款手續。
4.在規定期限內未結清借款的,由財務室在有關經費中直接扣款,并且遵循“前帳不結,后帳不借”的原則。
四、財務報銷手續及要求
(一)財務報銷審批權限
學校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所有的財務支出都必須經校長審批后,方可到財務室辦理結算。結算金額在一萬元以上的,還須經校委會審核。
(二)財務報銷基本手續及要求
1.教職工到財務室報帳,必須攜帶報帳所需的全部憑證,包括:需要報銷的有關發標、收據;物資采購的.需有“物資采購申請單”;符合固定資產的還須有固定資產入庫單,屬政府采購項目的必須有政府采購審批表;外出參加會議的還須有會議通知等。
2.票據須分別由經國人、驗收人、證明人簽字,并經校長審批。
3.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報銷憑證后所附的有關必票要整齊地粘在左上角,并在封面上寫清楚所附票據張數和合計金額,所附票據與封面內容必須一致。
4.各種憑證、單據一律要求用鋼筆、藍黑或碳素墨水填寫,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幣大小寫要清楚、完整、正確、相符,小寫必須寫到分位,沒有的用“0”補齊。
5.對于發票、收據手續不完備、內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現象,人民幣大小寫不正確、不相符,不按規定粘貼、不按規定填寫報帳憑證的,財務人員有權拒絕給予報帳。
(三)具體業務報銷手續太要求
1.基本工資、補助工資的調整與變動由辦公室根據國家規定核定,并辦理好相關調整審批手續后,由辦公室簽發通知單,通知財務室造冊,并報校長室審批后發放。
2.校內津貼按學校津貼考核分配方案執行,具體標準由辦公室負責考核,并報校長審批,財務室按審批后的考核表造冊發放。
3.外聘教師講座費,需經校長室同意,并由學校辦公室負責填制領款單據,交校長審批后到學校財務室報銷。
4.離退休人員工資由辦公室根據政府有關核定,變動時需由辦公室辦理好相關審批手續后,由辦公室簽發通知單,通知財務室造冊,并報校長室審批后發放。
5.學生獎、助學金由教務處、政教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財務室監督執行。社會捐助特困生專項助學金,由教務處、政教處根據學校有關規定負責具體評定,造冊并報校長室審批后,報財務室發放。
6.職工探親費:外市籍教師及招聘教師利用休假期間回家探親的(包括已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學期包干補助300元探親費,其他費用包括路費、住宿費等不再單獨報銷,探親費單據由辦公室負責核定,并造表報校長室審批后到學校財務室報銷。
7.獨生子女費,領取獨生子女證的教職工,每年發獨生子女費50元,直至小孩14周歲。由學校財務室于每年年底造冊,報校長室審批后發放。
8.喪葬撫恤費、遺屬補助費由辦公室根據政府有關規定核定,財務室監督執行。其他福利費由工會根據有關規定辦理。
9.臨時人員工資由各使用部門在每月下旬負責考核并造冊,報校長室審批后到學校財務室報銷。
10.校內津貼、課時津貼等各種勞務費用報銷表,需經辦公室審核、校長室批準,財務室負責發放,并由領款人簽字,本人不在時可由他人代簽,但一人不得同時替多人代簽。
11.在職工資、離退工資一律以銀行儲蓄卡形式發放至本人手中,所有相關人員有義務配合學校依據銀行規定辦理開卡、開折太掛失補辦手續。若發生工資本遺失時,必須在每月20日前將補辦的工資卡號告知財務室及時變更,以防發生差錯(學校全體教職員工的工資卡統一在市農業銀行辦理,其他銀行無效)。
12.因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購置各類辦公用品或其它物品,首先由部門負責人填寫《物資采購申請單》報校長室審批后,統一由學校總務處安排購買。所有購置物品,必須遵循先入庫(經辦人、保管人簽字),再簽準報銷、后辦領用手續的財務程序。報銷時,發票必須由經手人、保管人、證明人簽名,同時連同《物資采購申請單》和《入庫單》一并到財務室報銷(辦公用品的購買統一歸口學校總務處負責,所有手續統一由總務處負責辦理)。
13.因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購置各類小額教學用品或專用材料,由總務處負責人填寫《物資采購申請單》報校長室審批,統一由總務處安排購買。如有必要,由總務處聯系政府采購中心購買。所有購置物品,必須遵循先入庫(經辦人、保管人簽字),再簽準報銷、后辦領用手續的財務程序。報銷時,發票下面必須由經手人、保管人、證明人簽名,同時連同《物資采購申請單》和《入庫單》一并到財務科報銷。
14.固定資產的購置,按年度學校計劃,一律由總務處辦理好政府采購(或政府采購特例)手續,憑政府采購(或政府采購特例)單經校長簽批后到學校財務室先辦理暫付款手續,待固定資產交付時,隨同政府采購單(或政府采購特例)和固定資產入庫單,經校長簽批后至財務室辦理結算手續。
15.差旅費的報銷:
(1)教職工的出差一律由校長室安排批準,憑開會文件及校長室批準通知由教務處調度課務,填制出差通知單。
(2)出差人;回校后一周內需到財務室辦理報銷手續,用藍(黑)墨水筆填寫“差旅報銷單”,數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張差旅費報銷單時,要將每個人的姓名都填上,內容填寫要齊全,要有經手人、證明人、負責人的簽名,將出差的車票和住宿費發票按規定動作在“差旅費報銷單”后左上角整齊粘貼好,并附出差通知和有關會議通知。
(3)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縣市20元,外市一般地區30元,特定地區50元,已享受承包單位伙食補貼或講課補貼者,不再享受出差補貼。
(4)工作人員出差期間,每人每天發城關內交通費15元,樂清市內城關以外60元,包干使用,不再報銷市內交通費。出差時使用自備車的,也按以上標準發放。
(5)出差住宿費標準:樂清市內樂成鎮以外每天50元,外市一般地區80元,特定地區100元;
(6)“差旅報銷單”先經財務人員技術審核,再由校長審批,最后到財務室報銷。
16.教師學習、進修、培訓費用的報銷規定:
(1)經學校批準參加非學歷學習、進修、培訓的:①、住宿費、往返費按相關規定憑據限額報銷,報名費、考試費、書本費、學費、培訓費等開支憑據全額報銷;②、伙食補助費每天補助20元。本地學員原則應回家食宿,不發伙食費補助。
(2)教師參加本科段學歷學習的費用學校不再給予報銷。
17.業務招待費:學校的接待任務統一歸口學校辦公室負責,上級單位、同等級別或重要客人、其他人員的接待標準不得超過國家制定的標準,正常接待一律安排在學校食堂,特殊情況需到賓館飯店接待的需報校長室批準,所有接待都必須由辦公室填制《樂成實驗中學來客接待審批單》方可到財務科報銷,未辦理審批手續的,財務室不得支付接待費用。
18.校內零星維修歸口總務處負責,學校發生的零星修繕費,都必須由總務處開具派工單。零工在結算時,總務處按實際支出額填寫《工資表》發放。
19.基建工程支出:學校所有基建工程都必須執行招投標制度,工程結束預付款不得走出工程預算的80%,基建工程項目完后須報相關審計處審計后方辦理報銷手續。
21.當年各類票據的報銷截止日為下一年度的三月底,超過期限的票據,財務室可不予辦理,有特殊情況的需書面說明情況并報分管校長批準后,方可報銷。
22.本制度由校長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5
第一條 固定資產報銷:
1.購置固定資產,必須先有批準的購置計劃,控購商品必須經董事會向有關部門辦理專項控制證明單才能購買;
2.在當日內購置,經領導批準可借用空白支票在計劃范圍購置,如能事先知道價格、單位名稱及賬號者,可辦理借款手續,經領導批準,由財務部開支票;
3.固定資產報銷時須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并有資產編號,財務才準予報銷;
4.固定資產經財務報銷后,財務部列入“內部往來成本費用”科目。
第二條 流動資產報銷:
1.采購部門提出次月原材料及備用品、備件購置的購料計劃,經領導批準后報財務部作出次月定額用款計劃;
2.凡購入材料物品,必須填寫入庫驗收單(一式三聯,采購、倉庫、財務部各一聯)后,才予以報銷;
3.材料物品領用時,必須填領料單(一式三聯,領用人、倉庫、財務部);
4.倉庫保管員兼材料會計,每月與財務核對賬目,發現問題及時找原因更正;
5.年終物資部應盤點一次,列出材料清單與財務部核對,并作出盈虧表;
6.采購部門可借支備用金,作為零星購料周轉,工程部也可以借支備用金,作為急需采購維修物品用,年終備用金全部交財務部,第二年再借;
7.采購人員經領導批準可借支空白支票(限制一定數額內開支),必須在三天內到財務報銷。如果取得正式發票,可辦理報銷手續,不再借支空白支票;
8.各項預付款先填借款單,經企業主管領導批準,按合同要求付款。
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6
為了進一步規范費用管理,為我局加強廉政建設發揮積極的保障作用。對相關經濟業務報銷嚴格按財務管理辦法實行,現將相關事項作以下規定:
一、發票報銷相關規定。
1、餐飲費用報銷:需附菜譜清單,附就餐人員名單,發票上要有參加行動或查處案件的人員詳細名單、經辦人簽字,部門負責人簽字,并注明詳細事由。
2、住宿費報銷:發票上需要注明參加行動或查處案件的人員詳細名單,經辦人簽字,部門負責人簽字,并注明詳細事由。
3、燃油費報銷:發票上需要注明加油的車牌號,并且有駕駛員、經辦人和部門負責人三方簽字,注明詳細事由。
4、搬運費(銷毀費)報銷:需附搬運貨物清單,清單上必須有搬運的.貨物的品種、數量及金額明細,發票上有搬運人員、經辦人和部門負責人三方簽字認可,并注明詳細事由。
5、與外單位協同辦案差旅費報銷:嚴格執行縣局公司差旅費管理辦法相關標準執行,發票上注明詳細的事由。注:外單位人員不能享受我公司差旅費報銷規定。
6、舉報費報銷:舉報要有記錄表,有立案報告,舉報費審批表,有領款憑證,領款憑證上必須有舉報人、負責人和經辦人(經辦人要求三人以上)簽字,經辦人和舉報人不能為同一人;在向舉報人支付舉報費時,舉報人必須在舉報費支付單據上簽字并按手印。
二、報賬規定。
當月發生的發票必須在當月或次月報銷,每月10號和20號前將所有發票匯總電子表格發給部門報賬人員、同時交紙質資料,并完成相關簽字手續。
匯總表統一表格見下:
張三費用開支匯總明細表
序號
發票開支日期
事由描述清楚
金額
備注
合計經辦人:簽字部門負責人:簽字日期:
備注:發票必須提供正規票據,有國家稅務總局監制章,開具單位(店家)專用章,印章為橢圓形。票據的開據日期、名稱和金額明顯。
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為保證公司正常的財務報銷運作,規范員工的報銷流程,使公司員工出差管理系統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1、各部門主管負責審核本部門員工的借款報銷申請;
2、財務部負責復核相關申請,發放相應款項,處理發票等單據;
3、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共同推進、監督流程的執行及改善;
四、程序
1、個人借支及報銷
2.1.公司員工因公借款必須先填寫《借支單》并出具相關證據,經部門主管批復后報財務部審核;
2.2.報銷費用必須使用有效憑證,并如實填寫《費用報銷單》;
2.3.報銷審批權限根據《財務審批授權表規定》執行;
2.4.經理級以上人員的報銷需由總經理書面簽核或郵件回復批準;
2.5.個人因公借支在公務履行完畢后應及時報銷并清償所借款項,報銷及清款期限為借款日起一個月內,逾期未結清者應提早向財務部作出合理書面解釋,并辦理續期申請,否則將從借款員工工資中扣除;
2.6.員工離開公司前必須結清所有款項,離職《移交清單》由員工所在部門主管檢查,不合之處及時更正,如果離職后再發現有財物、應收款項虧欠未清的,應由該部門主管負責追索;
2.7.暫借經費嚴格執行“一事一借,前清后借”的.原則;
2、國內出差
2.1.出差規定
2.1.1公出人員應經部門主管同意,并提供書面出差計劃;
2.1.2公出人員出差需事先通報人力資源部,說明出差事由及出發、返回時間,并報行政助理備案考勤;無通報者可視為曠工。
2.1.3如需事先預支款項,請在《出差申請表》中填明借款金額,經部門主管批準后交財務部審批及領取;
2.1.4出差行程日一律不得申報加班,節假日例外;
2.1.5出差員工完成任務后,應立即返回公司,不得借故逗留或辦理私事;
2.1.6如因個人原因確需額外逗留的,應提前辦理休假手續,逗留期間所產生之費用自行負擔;
2.1.7如因病或其它未知事故滯留時,應及時電話通知部門主管,并在回公司后添附有效證明,經主管審核后,方能報銷滯留期間住宿費及其它必要費用;
2.1.8出差費用應在返回后一周內憑發票報銷,逾期者需向財務部門提供合理解釋,超過一個月且沒有合理解釋的發票不予報銷。
2.1.9出差員工應當及時向直屬上司提交書面出差報告,其中包括:
a、出差地、日程、目的地;
b、出差處理事項;
c、出差條件及意見;
2.1.1所有出差員工必須注意保持公司及個人形象,不準有任何行為或言辭詆毀或損壞公司形象;
2.2.交通工具
2.2.1公司員工出差應選擇大眾交通工具;
2.2.2員工在本市辦理公務,應使用大眾之交通工具,如公共巴士或地鐵。
2.2.3近距離或不趕時間的情況下,可選擇汽車或火車;
2.2.4在以下情況可以使用計程車:
a、時間緊急;
b、攜大量現款;
c、有客戶陪同;
d、無簡易交通之地段或無班車情況。
2.2.5交通費用實報實銷。
2.3通信費用
2.3.1公司將根據業務需要及職務類別給予員工報銷相應的通信費用(參閱《財務報銷費用細則》);
2.3.2通信費用的報銷主要用于銷售部門與客戶聯系時所發生的費用;
2.3.3嚴禁營私舞弊行為,一經發現取消其通信費用報銷資格;
2.3.4通信費用應及時申報,隔月作廢。
2.4住宿費用
2.4.1根據各地區消費水平的差異,公司對住宿費實行按地區按行政級別對待:
2.4.2行政級別分為經理和員工;
2.4.3地區分為
a類消費區(深圳、北京、上海)
b類消費區(廣州、青島、大連、長春、沈陽、杭州、寧波、哈爾濱、溫州、福州、廈門、西安等)
c類消費區(武漢、長沙、成都、南昌、鄭州、重慶、濟南、吉林、內蒙、石家莊、太原、天津、蘭州等)
2.4.4具體費用請參閱《財務報銷費用細則》;
2.4.5如有兩位以上同事同時出差,住宿以雙人住為原則;
2.4.6如在出差當地公司備有宿舍,員工住宿以此作為首選;
2.4.7如陪同客戶同行,經主管批準后可與客戶住同一酒店。
2.5應酬費用報銷規定及膳食補助
2.5.1應酬費需在出差前征得本部門主管同意方能報銷;
2.5.2公司為在外出差的員工提供餐費補助;餐費補助按實際出差時間算,中午12時至夜里12時出差的按半天算;
2.5.3如有報銷餐費的,或由對方單位負責支付用餐的,則取消當日補助,具體按實際情況計算;
2.5.4本市出差,不再另報銷餐費,夜間返回的(19:00以后)按餐費標準補助誤餐費。
2.5.5在外留宿實行每日餐費補助;
2.5.6餐費補助費用請參閱《財務報銷費用細則》。
3、國外出差
3.1出差規定
3.1.1所有國外出差均需報請總經理批準;
3.1.2出外出差人員之差旅費,按出國目的地標準支給;
3.1.3一日跨越兩地區者,其生活費金額以當地留宿之地區為報銷標準;
3.1.4出差行程日一律不得申報加班,節假日例外;
3.1.5所有出差員工必須注意保持公司及個人形象,不準有任何行為或言辭詆毀或損壞公司形象;
3.2交通工具:
3.2.1一律經濟客位,總經理以上且航程3小時以上可乘商務客位;
3.2.2海陸上交通工具不分等級,但以經濟實惠,安全快捷為原則;
3.2.3乘坐國外航線之旅費,應以旅行社發票為原始憑證。市內往返機場請搭機場巴士,或搭出租汽車前往巴士站。總經理以上可自行選擇。
3.3臨時費用:
3.3.1出差期間與公司必要聯絡之電話費及因公交際應酬之費用可隨附單據按實報銷;
3.3.2出差人員隨帶私有物品如有超重,托運費用自行負擔。如屬公物可按合法憑證報銷;
3.3.3交際費及其它特別開支由需在出差之前申報并由上級主管批準后方能報銷;
3.3.4員工出國如有公司安排住宿者或用餐者,不報銷住宿費和餐費。
3.4差旅費用請參考《財務報銷費用細則》:
五、相關文件:
1、財務報銷制度實施細則
2.財務審批授權表規定
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8
一、現金只能支付公司員工的各種勞動報酬、勞保、福利、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等。采購材料、辦公用品、低耗品等使用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一般要通過銀行轉賬支付,未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的,報銷時須提供現金支付憑證(收款收據、微信支付寶等轉賬記錄)。(特殊情況由總經理審批)。
二、所有的現金收入,都應開具收款收據。開出收據的存根應與應入賬的`收據聯按編號逐張核對金額,確保收入全部入賬。現金支付應以合法的原始憑證為依據,并執行票據報銷及審批程序,做到賬款分管。
三、臨時性小額現金支出,實行先墊支后報銷原則(除出差外)。經常性的大額現金支出由經辦人填制領款單,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可領取備用金。
四、領取備用金的人員,年底應到財務部門辦理年度領款更換手續。因公出差,應合理估算出差費用,填制領款單,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可從出納處領取暫借款。已安排備用金的人員,不得再預支差旅費。如前一次借款不清的,不準再向公司借款。
五、控制現金的庫存限額,一般以3-5天的日常零星支出為限,超過限額的出納員應及時送存銀行,每日業務終了前,出納人員應盤點現金,做到賬實相符。
一、本制度從二0二0年一月一日起執行,執行以后公司如有新的規定另行通知。
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9
為了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小學財務制度》,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報銷憑證必須是正式發票或財政局及稅務部門印發的統一收據,“白條”不得報銷。
2、發票內容要齊全:單位名稱、日期、品名(必須填寫物品及辦公用品的具體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項目填寫齊全,字跡清楚,金額正確,大、小寫相符。票據一經涂改立即無效。
3、印章要齊全:報銷的發票必須有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發票監制章,并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事業收據必須有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監制章并加蓋財務專用章。發票或收據須在稅務機關規定的使用有效期內。
4、報銷憑證需說明用途、有經辦人、證明人或實物驗收人,并有單位審批人簽署意見;
5、1000元以上的款項要以轉帳支付。
6、差旅費報銷按《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規定》執行。
7、公務招待需按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壓縮三公經費的精神,從嚴控制,確需招待的,填寫《鹿城區教育系統公務接待審批卡》,由校長審批后,按照每桌含酒水不超過1200元的標準實施。確實情況特殊超過標準的,要報校長同意后實施。
8、工作餐報銷:
(1)上級有關部門安排在本校的`各類教研活動,如果是半天的,原則上不安排工作餐,如果是整天的,需經校長同意,方可由總務處安排快餐,但最高不得超過上級規定的人均30元。
(2)各部處如在非工作時間加班,確需安排工作餐的,一律按上級規定,由總務處統一安排,最高人均不超過30元的標準實施,報銷時,必須提供正式發票,在學校基本戶報銷,不得在學校工會及食堂賬戶報銷。
9、學校參加集體項目比賽,特殊情況需要伙食費的,由校長批準后實施;大型文體團體比賽出溫州的所需的特別經費,由組織者提出專項經費方案,報校長辦公會議研究后實施。
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10
為了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小學財務制度》及《建湖縣教育審核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報銷票據原始憑證的要求
原始單據(發票)的一般要求:
1、報銷憑證必須是正式發票或財政局及稅務部門印發的統一收據,圓珠筆或鉛筆填寫無效。
2、發票內容要齊全:單位名稱(一律為岡上小學)、日期、品名(必須填寫物品及辦公用品的具體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項目填寫齊全,字跡清楚,金額正確,大、小寫相符。票據一經涂改立即無效。
3、印章要齊全:報銷的發票必須有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發票監制章,并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事業收據必須有市或縣級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監制章并加蓋財務專用章。發票或收據須在稅務機關規定的使用有效期內,購買時提供提供定額發票的需用發票粘貼單做好封面報賬。(必須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購買商品的,須提供超市機制發票(發票上須注明品名、單價、數量)且商品符合財務報銷范圍;手工填寫的發票財務部門不得給予報銷。
5、臨時工工資等的發放,由總務處編制工資表,按人員造冊,注明標準、時間,并須相關人員簽字。臨時工工資、農民工勞務費等統一由總務處按照標準編表蓋章后,報后勤校長審核,校長簽批后到會計室報銷,學校臨時工工資每學期結報一次。
6、原始票據遺失的處理辦法:現金結算的要重新取得;非現金結算的,須提供對方單位出具的證明(單據號碼、金額、業務內容等)和加蓋財務專用章的票據復印件。證明和復印件需本人和單位領導簽字。
7、因公出差遺失票據的處理辦法:遺失單程票的,由本人寫出書面情況說明經同行人員證明和單位領導簽字確認。遺失火車票、汽車票的',可比照另一單程票價,在規定的標準內給予報銷;遺失單程飛機票的(乘坐飛機者需經縣級以上主管領導批準),可比照同程火車硬臥票價的標準給予報銷。遺失雙程票的,將不予報銷。
二、現金銀行結算的要求
現金結算的注意事項
1、現金報銷應符合現金使用范圍的管理規定。
2、凡一次零星采購金額單筆超過1000元,原則上不得用現金結算,辦理轉帳結算,并應取得對方單位的完整名稱和銀行帳號。
3、因公借款及一次報銷金額超過500元者,必須提前3天告知會計室,個人要履行暫借手續(憑上級通知,填寫好借條報后勤校長審核后到校長處簽好意見),借用現金的總額不得超過總費用的50%。否則由本人自己墊付,待學校會計室有現金時再按規定結算。
4、報銷時間規定:學校定為每周星期二下午會計室收各部門或個人手續齊全已經審核和批報的票據,周五學校報賬員到縣審核支付中心報銷。請各位同志予以支持,自覺遵守。
三、往來帳款結算的要求
1、出差人員因出差所借差旅費,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出差回來一個星期內)辦理報銷還款手續;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在一個月內結算的,應寫出書面說明,列明具體歸還日期(最長不超過一個月),由本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報校長審核批準。
2、零星購物所借備用金,應于購物后一周內到會計室結帳。
3、在規定期限內未結清借款的,由會計室在有關經費中直接扣款,并且遵循“前帳不結,后帳不借”的原則。
四、財務報銷手續及要求
(一)財務報銷審批權限
學校實行正職校長“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所有的財務支出都必須經分管校長審核,校長批報后,方可到會計室辦理結算。
(二)財務報銷基本手續及要求
1、教職工到會計室報帳,必須攜帶報帳所需的全部憑證,包括:需要報銷的有關發票、收據;物資采購的需有“物資采購申請單”;符合固定資產的還須保管簽收,屬政府采購項目的必須有政府采購審批表;外出參加會議的還須有會議通知或文件等。
2、票據須分別由經辦人、證明人簽字,并經分管財務的校長審核后報校長審批。
3、報銷多張定額發票、事業收據時,經辦人需填寫“發票粘貼報銷單”;報銷差旅費,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報銷憑證后所附的有關發票要整齊地粘貼在左上角,并在封面上寫清楚所附票據張數和合計金額,所附票據與封面內容必須一致。
4、各種憑證、單據一律要求用鋼筆、藍黑或碳素墨水填寫,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幣大小寫要清楚、完整、正確、相符,小寫必須寫到分位,沒有的用“0”補齊。
5、對于發票、收據手續不完備、內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現象,人民幣大小寫不正確、不相符,不按規定粘貼、不按規定填寫報帳憑證的,票據中經辦人、證明人、審核人、批報人等有一個未簽的,會計室不得接收發票。
6、報賬員每周五到審核支付中心完成審核支付工作后,須在下周一把報銷的現金轉交學校出納會計,出納會計收到現金必須當日兌付,做到現金不截留,不挪作他用。
(三)相關業務報銷手續及要求
1、紅十字互助金,特困生減免等均由學校紅十字理事會根據上級關規定辦理,政教處監督執行。社會捐助特困生專項助學金,由政教處及紅十字理事會根據學校有關規定負責具體評定,造冊并報校長室審批后,由會計室發放。
2、獨生子女費,領取獨生子女證的教職工,每年發獨生子女費40元,由夫妻雙方單位各發50%,直至小孩14周歲。由學校會計室于每年年底造冊,報支付中心審批后在工資卡上發放。
3、喪葬撫恤費、遺屬補助費由總務處根據政府有關規定核定,會計室監督執行。其他費學校工會根據有關規定辦理。
4、零時工工資(實行基本工資加浮動)由總務處部門負責考核并按學期造冊,報校長室審批后到學校會計室報銷。
5、因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采購各類辦公用品或其它物品,首先由部門負責人在月底前填寫《物資采購申請單》,分管校長簽名后報后勤校長審批,履行手續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后,統一由學校總務處安排兩人以上購買,超過千元以上購物必須經校務會或教代會研究確定。所有購置物品,必須遵循先入庫(經辦人、保管人簽字),再簽準報銷、后辦領用手續的財務程序。報銷時,發票必須由經手人、保管人、證明人簽名,同時連同《物資采購申請單》和《入庫單》一并到會計室報銷(低值易耗品的購買統一歸口縣勤工儉學公司)。
6、因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購置各類教學儀器或專用材料,先由部門負責人填寫《物資采購申請單》報校長室審批,統一由學校請示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后進行購買,所有購置物品,必須遵循先入庫(經辦人、保管人簽字),再簽準報銷、后辦領用手續的財務程序。報銷時,發票下面必須由經手人、保管人、證明人簽名,同時連同《物資采購申請單》和《入庫單》一并到會計室報銷。
7、固定資產的購置,按年度部門預算的安排執行,一律由總務處辦理好采購手續,憑采購單經校長簽批后到學校會計室先辦理暫付款手續,待固定資產交付時,隨同采購單和固定資產入庫單,經校長簽批后至會計室辦理結算手續;凡部門預算沒有安排的,原則上會計室一律不予支付,若是有特殊原因的,需說明情況,填制《物資采購申請單》報校長室批準后,按歸口性質交總務處辦理采購,并辦理固定資產入庫手續,最后持簽批后的發票、《物資采購申請單》、《固定資產入庫單》、情況說明至學校會計室辦理結算。
8、差旅費的報銷:
(1)教職員工的出差一律由校長室安排批準,憑開會文件及校長室批準通知由教導處調度課務,填制出差通知單。
(2)出差人回校后一周內需到會計室辦理結算手續,用藍(黑)墨水筆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數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張差旅費報銷單時,要將每個人的姓名都填上,內容填寫要齊全,要有經手人、證明人、部門負責人的簽名,將出差的車票和住宿費發票按規定在“差旅費報銷單”后左上角整齊粘貼好,并附出差通知和有關會議通知。
(3)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不分途中和住勤,(滿一天)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縣區0元,市區內12元,特定地區20元(特定地區是指廣東省、海南省全境及北京市、上海市、廈門市)不滿一天的不享受,已享受承辦單位伙食補貼或講課補貼者,不再享受出差補貼;
(4)工作人員出差期間,每人每天發市內交通費3元,包干使用,不再報銷市內交通費,當天往還的,可加發一天的市內交通費,出差時自帶交通工具的,不再享受市內交通費,出租車發票一律不予報銷;
(5)“差旅費報銷單”先經分管財務的校長審核,再由校長批報,最后到會計室報銷。(外出學習、聽課或培訓的差旅報銷時由帶隊人報銷,報銷時需提供相關文件或教科室出具的《教職工外出學習、培訓安排單》)職工出差返回后應于一周內辦理核銷手續,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會計室有權拒付。
9、教師學習、進修、培訓費用的報銷規定:
(1)經學校批準參加非學歷學習、進修、培訓的:
①、住宿費、往返路費按上面差旅費開支規定憑據限額報銷,學費、培訓費等開支,憑據全額報銷,
②、縣內不發伙食費補助,
③教師繼續教育和職稱學習費用自理。
(2)教師參加本科段或大專學歷教育的費用學校不予報銷。
10、招待費:
學校來人是否招待由校長室決定,校長辦公室負責安排。上級單位、同等級別或重要客人的接待標準不得超過國家制定的標準(每10人一桌不超過300元),正常接待一律安排在學校小食堂,特殊情況需到賓館接待的必需有校長批準,所有接待都必須由接待經辦人填制《公務接待審批單》報校長批準,辦理招待費結算時附后。招待費報支時,必須具批準后的《岡上小學公務接待審批單》、發票和酒店的《菜單》,齊全后方可到分管校長處進行審核,最后到會計室報銷,未辦理審批手續的,不支付招待費用。校內安排的工作餐由后勤校長根據需求審定統一安排,總務處承辦并負責定期結報。
11、校內零星維修和綠化等項目歸口總務處負責,學校發生的零星修繕費,都必須由總務處開具派工單。所有零工在結算時,必須到地稅局或建安處開具正式建安發票方可辦理報銷手續,
12、基建工程支出:學校所有基建工程都必須執行招投標制度,工程結束預付款不得超過工程預算的80%。
13學生講義、學校行政打印:
講義由教務處主任簽準,經過校長辦后到學校文印室打印。行政打印需要外出打印的需由分管校長同意,校長辦簽批到指定打印社打印。打印社需憑簽批的打印單開地稅發票經總務處核價后(總務處暫時按如下標準審定:打印版面費3元,復印A4每張0.4元,超過100頁的安講義費標準執行,以上均為含稅價),報校長室審核、報批,最后到會計室結算。
14、學校公務用車、用煙費:
(1)學校公務用車權由校長室決定,校長辦公室負責安排。校長辦根據用車人數和性質安排車型,用車前辦公室根據實際需要填寫“岡上小學公務用車申請單”用車,報校長簽同意后予以安排,[上限標準暫定為縣市內:直接接或送120元,用車達半天的150元,用車一天的為250元,以上均為含稅價]。結報時車主需提供地稅的正規稅票和《岡上小學公務用車派單》(需一票一單)發票經校長辦主任見證后,報校長審核、批報,再到會計室結算。
(2)學校來人招待用煙由出納購買,校長辦使用記錄,校長辦結報時需提供《岡上小學來客接待用煙清單》,結報時要把用煙清單作為附件結報。
(3)辦公室安排的學校公務用車、用煙要嚴格控制,不得私用公報,并做到按月結報。
15、教職工的各類獎金、福利、津貼補助等按規定納入績效工資計算,學校在公務費內不再列支。
16、當年各類票據的報銷截止日為下一年度的二月底,超過期限的票據,會計室可不予辦理,有特殊情況的需書面說明情況并報校長批準后,方可報銷。
17、本制度未盡事宜由校長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18、本制度20xx年xx月xx日修訂,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往年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11
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各部門的報銷程序及規定,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現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1.借款報銷的審批權限
1.1公司員工因工出差借款或報銷,由各部門經理審簽后,報公司財務部門審核,并送公司總經理批準,方能借款或報銷。凡有審簽權限的部門經理須在財務部門簽留字樣備案。
1.2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并按規定程度報批后,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1.3員工出差回到后,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按規定的時光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門報銷。
2.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
2.1員工出差分“長途”和“短途”兩種,即當天能往返的為“短途”,出差時光在一天以上的為“長途”。
2.2出差地點區分為1類區,2類區,港澳臺地區三種,即:二類區:特區、上海、北京、廣州等地;一類區:除二類區以外的地區。
2.3出差住宿費報銷標準:(元人天)
(略)
2.4出差補助標準
2.4.1員工短途出差視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補貼。(深圳市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15元人餐的伙食補貼)。
2.4.2長途出差補助標準:(元人天)
(略)
2.5員工出差交通報銷標準
2.5.1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上領導可乘坐飛機、軟臥、輪船二等艙;部門經理級:可乘坐飛機、軟臥、硬臥、輪船三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準、乘坐軟臥僅限正職;其余員工乘坐火車硬臥、輪船四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準。
2.5.2員工長途出差交通費,經理級(含)以上人員的陸路交通費可實報實銷;經理級以下人員原則上不得隨意乘坐出租車,如有特殊情景需乘坐出租車時,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
2.5.3員工在本市內出差,只報銷公交車票公交車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連號。無特殊情景,不得報銷出租車票。
3.員工差旅費報銷規定:
3.1住宿費,交通費按規定標準執行,超標自付(如有特殊情景需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節儉歸已。
3.2膳食費按規定標準領取,不得報銷與此相關的費用。
3.3通訊費以郵局憑證報銷。
3.4交際費用由領導核定并填寫客餐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3.5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補助。
3.6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用時,則可按住宿標準的50%領住宿補助。
3.7員工出差回到后于5個工作日內報銷,未按規定時光報銷的,財務部門應于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待報銷時再行支付。
3.8超過1個月以上的出差單據、假票據或不貼合規則的票據,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3.9財務部有權對不實的出差費用向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詢,如有虛假行為公司將按情節輕重處罰。
4.員工探親路費的規定員工探親費不予報銷,采取補貼包干的辦法執行。補貼標準詳見《員工春節探親休假管理規定》。
5.財務部門要加強對備用金和預付款項的管理和監督。
5.1公司員工因公借款,必須辦理借款申請單。會計根據資料填寫齊全,完整的借款申請單,編制會計憑證,會計、出納收款人必須在付款憑證上簽字。
5.2公司預付款項,必須根據合同或協議辦理付款申請單,經財務審核并報總經理審簽后辦理付款;付款手續不齊備的,會計不得編制付款憑證,也不得付款。
5.3備用金和預付款的使用,必須依照下列規定:
5.3.1具有規定的用途,期限及限額;
5.3.2在規定的期限內憑費用支出單據到財務部門報銷;用現金或支票進行零星采購的七天內報銷;經過銀行匯款進行預付款的二十天內報銷。
5.3.3以上各項支出,原則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5.3.4對違反規定用途和不貼合開支標準的支出,財務不予報銷。
5.3.5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期限,未能報銷而又沒還款的備用金,若超期時光在三個月內的收取資金占用費日息的萬分之二;三個月以上一年之內的收取資金占用費日息萬分之三。在次月工資中扣回本息。
6.原始憑證的審核各項報銷的原始憑證,經各部門經理審簽后,報財務審查其合法性并送公司總經理批準。
7.原始憑證應具備的資料:
7.1憑證名稱;
7.2填制憑證的`日期;
7.3填制憑證單位的名稱或填制人的姓名;
7.4經辦人的簽名或蓋單;
7.5理解憑證的單位名稱;
7.6經濟業務的資料;
7.7數量、單價和金額;
7.8發票、收據必須貼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蓋單;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其中辦理收款業務的要加蓋本單位財務專用單。
8.對原始憑證的技術性要求:
8.1凡填有大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必須相符。
8.2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手續完備的驗收證明。需入庫的物資,必須填寫出入庫驗收單,由實物保管人員按計劃或合同驗收后,在驗收單上填寫實收數額并簽章。不需入庫的物資,除經辦人在憑證上簽章外,必須交給實物保管人員或使用人員,進行驗收,并在憑證上簽章。
8.3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或個人的收款證明以及簽字,有審批人簽字,并有付款的依據。
8.4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上。收回款項時應另開收據,不得退還原借款借據。
8.5預付性匯款,由經辦人填制付款申請單,作為原始憑證,不得以匯款回單代替。
8.6屬于現金發放性質的原始憑證,原則上應由本人領取簽名。有委托他人代領的,由代領人簽名;由一人代領多人的,須逐個簽章,不得通欄劃大括號簽一個章。
8.7自制原始憑證應設計科學、格式規范、計算清楚。如計提折舊、職工福利基金等,要列名稱、計提基數、提取率、提取額等。分配工資及費用時,要列分配標準、分配率、分配額。
8.8凡憑證資料不全、字跡模糊不清、與經濟業務本身資料不符者,應予退回或重新補正。
9.記賬憑證的資料及填制要求:
9.1憑證日期:一般應按實際受理經濟業務的日期填列。
9.2憑證編號:應按月編制自然數列順序。
9.3憑證摘要:應簡明扼要,真實反映經濟業務的資料,不得含混不清,過于簡略。
9.4會計科目:應按有關規定設置。
9.5憑證金額:必須與原始憑證相符。
9.6所附原始憑證張數,要與原始憑證相符。
9.7有關人員的簽名或蓋章:出納、會計、交款人必須在相關會計憑證上簽名或蓋章。
9.8會計人員填制記賬憑證時,必須附有資料完備的原始憑證。
10.本制度所指的由總經理批準的事項,如因總經理出差期間,均由董事長審批。
1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12.本制度從x年xx月xx日之日起執行。
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12
為了使各項財務支出有章可循,各級人員對各種開支的審批及權限心中有數,同時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預算管理,并做到各項收支嚴格遵循財務制度,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費用支出的前提及審批權限
1、費用支出的前提是該費用必須是實際支出并列入預算,對未列入預算的費用,由公司總經理提出調整預算,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2、費用審批權限:一般費用2000元以下,部門負責人審批;2000元以上由部門負責人提出建議,總經理審批;業務費1000元以下部門負責人審批,1000元以上總經理審批。
3、固定資產購置、員工出國考察、進修學習等費用在一萬元以上由董事會研究審批。
4、為加強預算控制,同時保證費用支出及報銷單據的合法性,公司的各種報銷單據需經財務部經理審核,并簽字。未經財務部經理審核、簽字的單據,不得報銷。
5、公司下屬各控股公司的'各種費用由各單位總經理審批。
二、各種費用列支規定
1、普通辦公用品根據本公司一個月需要量購入,由經手人和驗收人簽字后報批。
2、大宗辦公用品、生產資料,必須簽訂,方可購置。為減少資金占用,在可能情況下力爭零庫存。
3、差旅費報銷,按<浙江華匯建筑設計咨詢有限公司差旅費報銷辦法>執行。
4、計劃生育等費用,由計生員簽具意見后再報批。
5、各部門需訂報刊、雜志,先報綜合部平衡,經總經理同意后,由綜合部統一辦理。
6、資料檔案室購置資料情報書籍,年初需列出購置預算,報技術發展部審定,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7、職工所購業務書籍,應先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到資料室登記,并辦理借閱手續后,方可報銷,職工離開本單位必須交還所借書籍。
8、職工因工作需要配置的低值易耗品(如計算器、繪圖儀、裝訂機等)由綜合部統一購置,在財務部辦理登記手續,再報批,職工離開本單位必須交還所領工具。
9、職工參加各種培訓學習班及職稱職務考試,事先應征得所在部門及公司的同意,在成績合格后,其費用方可報銷。
10、職工按規定報銷的書報費,只能報銷業務書籍,由部門負責人審批。
11、通訊費報銷按<浙江華匯建筑設計咨詢有限公司通訊費用報銷辦法>執行。
12、各部門使用臨時工,每月報綜合部,由綜合部報市人事局,市就業管理局批準后再用工。各部門應嚴格控制臨時工數量,盡量節約費用。
三、各種費用報批程序:
各種費用報銷需填寫<浙江華匯費用報銷單>,有經辦人(驗收人)簽字,基層費用承擔部門負責人同意(證明),財務部經理審核,預算部門負責人審批(2000元以內)或總經理審批(2000元以上)簽字。
四、為簡化手續下列費用在正常開支范圍內無須報批,但當費用開支異常時必須向總經理匯報。
1、各種應交稅金(不包括印花稅、車輛使用稅);
2、各月發放工資;
3、各月應交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等;
4、向金融機構辦理結算業務時發生的郵電、手續費、貸款息。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1、以上各種報銷發票,必須為國家統一發票,經營 性收款收據一律不能報銷入賬。
2、發票上抬頭必須和報銷單位一致,否則不能報銷。
3、各種開支必須符合國家財稅法規,報銷時經辦人員應盡可能注明用途。
4、超過現金結算限額(1000元)的費用,應通過銀行結算,特殊情況要使用現金必須由使用人提出申請,財務部經理同意后方可支付,對數額較大應提請總經理審批。
5、對各種報銷單據,財務部必須進行審核,對不符合報銷規定的單據,財務應要求更換。無法更換的,財務可拒絕報銷。
6、自制報銷單據,由財務部統一設計格式,做到規范、整潔。
7、報銷單據一般不得涂改,如有改動,外來發票應由對方單位加蓋公章,自制憑證應由經手人蓋章,否則不得報銷。
8、當年費用必須當年報銷,如:通訊費、核定的業務費、書報費、核定的汽車費等,當年不報銷視作自愿放棄(12月份通訊費除外)。
9、對外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及內部職工與公司簽訂的各種協議需送財務部一份,作為財務收、付款依據,對無依據的支付款項,財務部應拒絕支付。
六、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執行。此前制訂的公司報銷制度同時廢止。
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13
1.持卡人辦理公務卡消費支出業務前,應當按照學校相關制度填寫請購單,并經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公務卡消費。
2.持卡人使用公務卡消費的各項公務支出,必須在發卡行規定的免息還款期內,最遲在到期還款日前二十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門報銷。
3.持卡人報銷時,單位財務部門登錄公務卡管理系統,根據消費簽購單錄入“交易日期”、“卡號”和“檢索號”,從中國銀聯上海分公司提供交易信息中提取相應的公務消費信息,對符合公務卡結算范圍和財務制度規定的'支出經核實后確定可報銷金額,收取原始憑證及銀行卡簽購單,并同時辦理報銷登記手續。
4.財務人員根據相關的公務消費信息,錄入“金額”、“目級科目”、“支付摘要”等業務要素,直接生成可打印的貸記憑證,通過本單位對應存款戶向公務卡帳戶轉帳結算,完成報銷程序。
5.財務部門在收到貸記(或支付)憑證回單后,將報銷憑證、銀行卡簽購單及貸記(或支付)憑證回單等原始憑證,按照現行會計核算辦法登記入賬。
6.因個人報銷不及時造成的罰息、滯納金等相關費用以及個人資信責任,由持卡人承擔。
7.持卡人發生調動、退休等變化時,應及時辦理調整和注銷等手續,并通知發卡行及時維護公務卡管理系統。
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14
一、財務報銷票據原始憑證的要求
原始單據(發票)的一般要求:
1、報銷憑證必須是正式發票或財政局及稅務部門印發的統一收據,填寫時一律用炭素筆,圓珠筆或鉛筆填寫無效。
2、發票內容要齊全:單位名稱(龍灣區河天鎮第一小學)、日期、品名、單價、數量、金額等項目填寫齊全,字跡清楚,金額正確,大、小寫相符。票據一經涂改立即無效。
3、印章要齊全:報銷的發票必須有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發票監制章,并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事業收據必須有省或市級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監制章并加蓋財務專用章。
4、報銷憑證嚴重破損導致內容不全、不清的,財務人員不得給予報銷。
二、財務報銷手續及要求
(一)財務報銷審批權限
學校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所有的財務支出都必須經校長審批后,方可到總務處辦理結算。
(二)財務報銷基本手續及要求
1、教職工到總務處報帳,必須攜帶報帳所需的全部憑證,包括:需要報銷的有關發票、收據;物資采購一律由學校統一執行;符合固定資產的還須有固定資產入庫單,外出參加會議的.還須有通知等。
2、票據須分別由經辦人、證明人簽字,報賬員審核,總務主任復核,校長審批。
3、報銷差旅費,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報銷憑證后所附的有關發票要整齊地粘貼在一排,并在封面上寫清楚所附票據張數和合計金額,所附票據與封面內容必須一致。
4、各種憑證、單據一律要求用碳素筆填寫,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幣大小寫要清楚、完整、正確、相符,小寫必須寫到分位,沒有的用0補齊。
5、對于發票、收據手續不完備、內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現象,人民幣大小寫不正確、不相符,不按規定粘貼、不按規定填寫報帳憑證的,財務人員有權拒絕給予報帳。
(三)具體業務報銷手續及要求
1、因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購置各類辦公用品或其它物品,首先由總務處填寫《物資采購申請單》報校長審批后,統一由學校總務處安排購買。所有購置物品,必須遵循先入庫(經辦人、保管人簽字),再簽準報銷、后辦領用手續的財務程序。報銷時,發票必須由經手人、保管人、證明人簽名,同時連同《物資采購申請單》一并到財務處報銷。
2、差旅費的報銷:
(1)教職員工的出差一律由學校安排批準,憑開會文件。
(2)出差人回校后一周內需到總務處辦理結算手續,用藍(黑)墨水筆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數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張差旅費報銷單時,要將每個人的姓名都填上,內容填寫要齊全,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報賬員審核,總務主任復核、校長的簽名,將出差的車費報銷單和住宿費發票按規定在“差旅費報銷單”后左上角整齊粘貼好,并附出差通知和有關會議通知。;
(3)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出差費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標準為:區永中20元包干,狀元30元包干,溫州50元包干,外市按以乘公交車實際報銷。已享受承辦單位伙食(或補貼)不再享受出差補貼,實報實銷,出租車發票一律不予報銷;
(4)出差住宿費標準:出差時如確實需要住宿,根據上級有關文件按標準據實報銷。
(5)“差旅費報銷單”先經會計人員認真核對簽字,再由校長審批,最后到總務處報銷。職工出差返回后應于一周內辦理核銷手續,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處可不予辦理;
(6)如遇特殊情況(事情或時間緊急、涉及的出差地比較多、特事急辦等)可臨時租車(學校不承擔安全連帶責任),但所有租車須事先或臨時征得校長同意,租車費用以當地實際價格為準。
3、教師學習、進修、培訓費用的報銷規定:
(1)經學校批準參加非學歷學習、進修、培訓的住宿費、報名費、考試費、書本費、學費、培訓費等開支憑據全額報銷,伙食、交通等補助費按規定執行。本地學員原則應回家食宿,不發伙食費補助。
(2)教師參加本人學歷學習的費用學校不再給予報銷。
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15
一、差旅費報銷
出差人員的差旅費按上級財務部門規定報銷,凡不符合上級要求的經費自負。
二、差旅費標準
1、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出差人員原則上乘坐汽車、火車,若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需乘飛機,先填好審批表,經校長特別批準,方可乘飛機出差。
2、出租車費標準:每次出差最高報60元。
3、住宿費標準:
(1)每人每天180元內,不分省內外,出差人員住宿費(同一次出差可按平均每天住宿費計算)在規定限額標準內憑據按實報銷,實際住宿費超過規定限額標準部分個人自負。
(2)出差住宿原則上兩人一個標準間,單獨住宿的超過部分自負。單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員為單數,其單數人員住宿費可按不超過上述規定限額標準兩倍內憑據報銷,超過部分個人自負。
(3)參加住宿費自理的培訓班,住宿費在上述規定限額標準內憑據報銷。
4、餐費補貼標準:
(1)出差伙食補助費,以住宿費票據為憑,按自然天數計算,市區內沒有補貼,市內各縣每人每天30元,市外每人每天50元;當天在車上過的,每人每天25元。
(2)離開工作單位所在地到基層單位實(見)習,到外地掛職鍛煉或支援工作等,在基層或外單位工作期間的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市內l5元,市外25元,休息天除外。
(3)具有會議性質或伙食非自理的'培訓學習班不發伙食補助費;培訓學習班所在地人員不發伙食補助費。
5、報銷程序
(1)報銷人員到本校區總務處,憑領導批準出差的申請單和文件,領取報銷憑證,填寫專用表格并張貼票據;
(2)校區總務處審核并存校區總務處;
(3)校財務人員每周約定一個時間,到各校區審核報銷憑證,若發現有財務問題,在校區更改;
(4)校長簽字:由財務人員統一將差旅費交校長簽字;
(5)報銷金額支付:由財務人員將相關經費,打入教師的溫州銀行卡內。
6、經費管理
(1)實施差旅費包干制度,超過包干額的部分要自負;
(2)財務人員對每筆差旅費都要登記,并在學年末提交校長審核,凡超出包干部分,在下期的績效工資中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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