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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財產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中學財產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中學財產管理制度 1
為了加強物資器材的管理,學校的總務主任、財產保管員是學校財產的專職管理員,對學校房屋、其他建筑、綠化、設備、辦公事務用品等實行統一管理,建立全校各類財產總帳、分類明細賬及消耗品帳,管理其它專用教室部門的財產帳。使其合理使用以保證學校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物品出校門須征得有關部門同意,憑學校統一出門證(由總務部門出具),雙體日(包括節假日)物品一律不準出校門。
二、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如需外借必須在不影響教學使用需要的前提下,得到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出借。借物品必須填寫借用單,校外其他單位借用須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出借物品分管人要及時收回,并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有關制度執行賠款。
三、領用物品應按“必需、節約”的原則,財產管理人員按學校的有關規定予以發放。
四、耐用品和特殊用品,由財產管理員記入個人領用卡。領用人簽名后即可發放。耐用品和特殊用品不能私自調用,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向財產管理員提出,辦好領用和清退手續。
五、凡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離學校的同志,應及時辦理好物品清退手續。
六、固定資產如損壞,應本著勤儉節約的精神,予以修復,不能修復的,經主任批準,填寫報廢單,送上級部門審批。
七、各種貴重物品應嚴格執行借、還手續,未經總務處批準一律不得擅自帶出單位。
八、耐用品和特殊品的清退,應根據個人物品領用卡記載的'規格、品名、數量進行,由財產管理員寫明清退日期并簽名。
九、養成愛護公物的自覺性,物品和設備保管不當造成損壞及經濟損失的應視情節輕重給與批評教育并適當的經濟賠償。
中學財產管理制度 2
(1)學校所有教學、生活設備、用品以及交通工具、圖書、儀表、房產均受本制度的制約。
(2)凡教學、辦公用品以及其它必須購置的物品一律按計劃執行,做到年度計劃、季度計劃,月有執行計劃,經校長審批后,安排采購。
(3)年級(教研組)、辦公室向學校領用教學、辦公用品均按使用范圍,由處室組負責人簽署意見或報告,經總務處主任批準后,辦理領用手續。
(4)倉庫、圖書室、實驗室、體育器材保管室存放圖書、器材要做到科學化、規范化、條理化,入庫存放圖書、實驗儀器器材、物品等必須做到建帳、建卡,做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帳卡相符。總務主任要經常組織人員對倉庫進行盤點清理。
(5)在校辦公室的統一領導下,由分管副校長主管,總務處具體負責、總管學校財產。
(6)各類設備、校產根據分塊、分線管理原則落實,由各有關負責人具體負責、管理。各處室內財產負責人為各處室主任;各教師辦公室財產負責人為各辦公室主任;各班級財產分塊主管為部門主任及年級組長,具體負責人為班主任;各專用室(含報告廳、會議室、實驗室、圖書閱覽室、音、體、美、航模室等)的財產負責人為各專用室負責人;食堂(含餐廳)財產負責人為總務主任;學生寢室的財產負責人為各相關班級的班主任,田徑場(含籃球場)財產負責人為教務處主任;各儲藏室財產負責人為各物品儲藏單位的'負責人。
(7)總務處協助財務建立學校固定財產帳并立卡存檔,分類建立固定資產帳和分類明細帳,所有固定資產和大宗物品(圖書、儀器、課桌椅等)都必須登記造冊;各處室(包括教室、寢室、辦公室、實驗儀器室、食堂以及各專用室等)現有財產均應登記造冊,經總務處核對無誤后,總務處代表學校與各處室財產負責人簽定有關協議,建立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制度,落實具體責任人。
(8)學校經常性地對師生進行“愛我學校從愛護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導養成愛護公物光榮,損壞公物可恥的良好習慣。
中學財產管理制度 3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如下:
一、財產保管要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學校后勤要建立固定資產帳,低值易耗口帳,并分門別類安排專人保管定期核對。
二、學校衽財產保管責任制。各科室財物要建立登記卡,學期初科室負責人與后勤簽定保管責任書。學期末床榻,如有損壞丟失,分清責任,照章賠償。
三、財產專管員負責建立貧乏財產帳。新購買的財物要及時驗收入帳。教職工領用、使用要登記、簽名。每學期末,專管員要做好財產清算、催還、維護、保管等工作,并把有關結果送后勤。
四、財產責任人和專管員要對學校財產進行定期檢查維修,屬不能自修的',應及時填寫維修單,由后勤安排人員修理。
五、外借學校財物,需經學校領導批準,并到后勤辦理借用手續,借用后要按時歸還。
六、學校分配到各科室的財物,不允許擅自調配或挪作他用。如需變動,需攝后勤調整。
七、購置學校財物,先由業務部門按實際需要數量書面向后勤提出購買申請。由后勤審核后送領導審批。領導批準后由后勤組織購買。購買回來的物品必須由專管人驗收入帳后才能投入使用。(凡購買物,無驗收人簽名不能報帳)。
八、學校財物的報廢,報損由財產專管員或財產責任人提出申請,后勤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報廢,報損單送領導審批后方可調帳。
九、各科室的鑰匙后勤根據業務需要指定人員持有,持匙人員要到后勤登記并負責財產保管責任。期末,科室責任人應自覺將鑰匙交后勤統一保管。
十、學校衽全員管理財物制度,師生共同愛護公物,對財物保管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中學財產管理制度 4
一、班級財產由班主任負責管理,并經常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教育。
二、班主任應制定具體管理措施,建立監督機制,課桌凳由學生自己負責保管使用,其他財產要有專人負責。
三、各班財產,學期初由學校總務處統一調配完好,班主任清點后,正式執行制度。
四、每個學生都應自覺愛護班級財產,文明使用。
五、財產在使用過程正常損壞,由班主任到總務處報告登記,經驗審后,由學校負責維修更換;若屬管理不善,人為損壞,維修費用由學生或班級承擔;故意損壞,加倍賠償,并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六、每學期結束,學校總務處與班主任共同檢查班級財產的使用情況,并做好記載,損壞財產沒有落實到人的,從班費或班主任津貼中扣出。
七、財產管理每學年評分一次,納入班級考核,作為評選“文明班級”和“優秀班主任”的'重要依據,對管理嚴格、財產完好的班級,學校公開表揚并給予一定獎勵。
八、學年初班級財產登記因按時上交總務處,否則視班級財產完好處理。
中學財產管理制度 5
為進一步規范財產購置、保管、使用管理,節省開支,增強全體師生的責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創建文明學校,特制定本制度。
一、責任劃分
1、教室:凡屬教室內的所有財產,班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學生用的課桌凳由使用人負責。在新學年開學時,教室內所有財產實行交接制,經雙方驗收無誤后,由新接班主任對所有財產負責。
2、辦公室:屬個人使用的辦公用品,由個人負責,公共用品,由本辦公室人員共同負責,如遇辦公室調整也實行交接制。
3、功能教室:由學校指定的管理人員負責,如遇工作調整,在校區總務的監督下進行交接。
4、專用工具和器材:如錄像機、照相機、廚房設備等,由學校指定的專業人員負責管理,如遇工作調整,在校區總務的監督下進行交接。
二、檢查制度
各校區購入的任何物品,總務人員須在有證明人監督下,對照貨物清單,登記入庫。如發現物品短缺或破損,要及時查明原因,并向校區校長匯報,重大情況應向校長匯報。固定資產的購入,還須做好向會計核算中心的入賬工作,并在發票上注明使用處室和保管人;校區總務也要做好相關的登記工作,以便隨時查對。
任何人到總務處領取物品,須在領物登記本上填寫物品名稱,數量、領取日期,并與總務人員確認無誤后簽字。
校區總務每學期末對庫存物品入庫、出庫賬目進行核對,做到賬目清楚,帳實相符。發現問題,查明原因,及時解決,然后將有關數據報送校區校長。
對學校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每學期初進行交接、核對,期末清點、入庫。保管人或使用人對學校財產如有損壞、遺失按賠償辦法進行。
三、賠償辦法
1、凡教職工或臨時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因違規操作而造成財產損壞、報廢丟失的,按財產折舊后余額的20%-50%賠償。可修復的按維修價格的20%-50%賠償。
2、凡教職工或臨時工作人員非因公違規操作而造成財產報廢、丟失的,按財產折舊后余額的50%-100%賠償。可修復的按實際維修價格賠償。
3、學生在正常學習、勞動中,因不慎違規操作而造成財產損壞報廢的,根據實際情況按財產折舊后余額的5%-50%酌情予以賠償。實驗儀器設備損壞按實驗儀器賠償制度執行。
4、學生因擅自違規操作造成財產損壞或報廢和丟失的,按財產折舊后余額的50%-100%賠償。如情節惡劣,影響較大,應加倍賠償。
5、經批準給外單位借用的設備如造成損壞的,按折舊后余額100%賠償。
6、對丟失、損壞的公物,當判斷不清責任者,由管理責任人負責,屬辦公室或班級共管財產由集體賠償,屬個人負責的由個人賠償。
7、各類賠償由校區總務處負責處理,情況特殊的.由校區校長負責處理。各校區的賠償金一律按財務有關規定上介學校賬戶。
8、凡教職工或臨時工作人員、學生在教學、勞動、學習中使用設備屬正常磨損、自然損耗或由產品質量問題造成損壞的,不在賠償之列。
9、賠償程序
教師損害的財產由當事人直接上報各校區總務處,由各總務予以受理;學生損害的財產由該學生所在的班級的班主任上報各校區總務處,由校區總務處予以處理。
四、財產的報廢
1、固定資產確屬使用年久,損壞無法修復,要辦理報廢手續,由校區總務填報廢單,經總務主任同意、校區校長審核,校長審批后,再上報區教育局計財科辦理報廢手續。
2、學校非固定資產類的實物報廢,由保管人提出申請,經校區校長批準,由校區總務登記備案。
中學財產管理制度 6
1、班級財產管理工作由班主任負責。
2、教室財產破損、失少,班主任應立即到總務處填表報修,并辦好賠償手續。總務處必須兩天內給予修復。(特殊情況除外)
3、總務處每周進行不定期檢查。其結果作為班級考核、班主任考核的依據之一。
4、檢查評分標準:
(1)財產損壞、失少不報被查實的,每件扣1——2分。
(2)無故浪費電源的(電燈、電扇及其他用電器)扣1——3分。
(3)放假或放學后,人離教室但門、窗不關的,扣1分。
4、教室內有他班代號凳的,每張扣1分。
5、公共場所發現本班代號凳亂放的,每張扣1分。
6、凡損壞需賠償的財產,每登記1件扣0.2分。(不需要賠償的'財產報修登記不扣分)
7、故意損壞的,除照價賠償、處罰外,還要視情節加倍扣分。
中學財產管理制度 7
1、學校一草一木,私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據為己有。
2、每學年初,學校對各項財產進行登記、核查。
3、各班課桌、凳、門窗實行與班級承包,誰損壞誰維修。
4、杜絕學校財產私自外借。
5、經常利用晨會、班會、學生會,教育學生愛護學校一草一木,校園樹木、花草分班級管理。
6、學校財產人人關心、愛護、互相監督。
中學財產管理制度 8
為進一步培養學生熱愛集體、愛護公物的高度責任感,養成文明守紀的良好行為習慣,增強學生自我約束、自我管理能力,切實加強班級財產管理,節省學校維修經費,師生共建文明校園,創建良好的育人環境,特制定本辦法。
一、班級財產的核查:
1、班級財產包括:教室、宿舍內的.課桌凳、門窗、床、黑板、燈具、窗簾、玻璃、衛生潔具等;教室、宿舍外過道的公共設施。
2、班級財產每學期核對兩次,安排在學期初、學期末。學期初,總務處與班主任核對班級財產,填寫登記表一式兩份,班主任簽字認可,一份班主任保存,一份總務處留底。學期末核帳,清點不足的作遺失處理。
3、畢業班財產如有缺少、損壞,在辦理完相關的賠償手續后,才能辦理學生畢業手續。
二、班級財產的管理:
1、班主任是班級財產管理的負責人。
2、班主任必須經常教育學生愛護公物,并由學生組成的財產管理小組負責督促,出現問題,及時向總務處報修;財產損壞認真追查,及時上報總務處。
3、班級財產責任到人,課桌凳、床鋪合理擺放,各種公共設施不得刻劃、涂寫、私自拆卸。
4、各班財產不能互相調換,不能隨意移動到室外(校、年級集會例外)。班級之間互借財產,須雙方班主任同意認可,到總務處登記備案。班級之間要調整的物品,須總務處同意,對要調整物品進行清點核實,確無缺損、丟失的,方可辦理交接手續。
5、各班要建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識,切實加強安全工作,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杜絕安全隱患。教室、宿舍內嚴禁用火,禁止使用熱水器、充電器等電器,節約用電,做到人離燈熄,關鎖好門窗。
6、各類物品合理擺放,愛惜使用,妥善保管,一學期配發一次,遺失或損壞由班級自行補足。
7、教室門、窗、墻壁、護欄保持清潔、完好。
8、學生有權謝絕他班學生隨意進入教室、宿舍,私自邀約他班學生進入教室、宿舍,甚至留宿他人,由此引發的安全責任事故由該班學生承擔。
三、班級財產的維修與賠償
1、班級財產遺失照價賠償。
2、管理不善人為造成財產損壞,維修經費由班級或個人支付,維修記錄作為班級綜合評估的參考依據。
2、故意損壞財產,按相關的財產管理制度的賠償規定從嚴處理。
3、自然損壞或易耗品如需維修或更換,由班主任寫明損壞原因,經財產管理員驗審,到總務處報修或領取。
四、班級財產管理的考核
1、班級財產班主任驗收簽字后生效。
2、班級財產管理期限為一學年,由總務處定期和不定期進行檢查,每學期結束,后勤副校長、總務主任進行一次統一檢查。檢查結果作為班級綜合評估、班主任績效考核、評選優秀班主任的參考依據。
3、班級財產管理不善,故意破壞造成損壞、流失較為嚴重的,總務處查實報政教處計入班級綜合評估及班主任績效考核。
五、附則:
1、本制度與我縣規定的《學校財產管理制度》配套實施,真正意義上做到物有所值,人盡其責。
2、本制度從20xx年9月起執行。
中學財產管理制度 9
為進一步規范財產管理,提高財產使用效率,創造一個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促進養成教育,特制定《濱江中學教室財產管理制度》。
一、教室財產管理范圍及項目:
1、建筑設施:門窗、玻璃、黑板、屋頂、地面、內外墻面。
2、所配備的教學輔助設施及木器設施:投影儀、電視機、廣播、講桌、課桌、椅(凳)、三角板等。
3、教室內供電照明設施:包括電風扇控制器及開關、燈架、燈管、鎮流器、啟動器、開關、插座及線線路等。
4、窗簾軌道、窗簾、標志牌等設備。
二、教室財產管理責任要求:
1、教室財產的.管理是班級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班主任應負全部的管理責任,對財產的管理考核將納入班級管理的考核中。
2、總務處負責教室財產管理方面的監督、指導、考核、獎懲等工作,總務處還負責配備、調整、維修、更換等項工作。
3、教室財產均執行卡片制,每學年總務處按教室財產配備規定,統一修好配齊,并經班主任認可、簽字.一式兩份留存,做為考核依據。
各班需維修的財產及時送交總務處維修,具體規定如下:
(1)交費維修:
①課桌椅凳:發現損壞,填寫報修單,并到總務處核實賠償金額,按規定到財務室交款后,持報修單或財務室收款收據到總務處更換或維修。
②玻璃:由學校負責安裝,程序同桌凳維修。
③電料:開關、插座、燈架開學初學校配齊,損壞交費后由學校電工負責維修,程序同桌凳維修。
(2)不交費維修:屬正常損壞的經總務處核對后直接找相關人員維修。
三、每學年結束時一次性將教室所有財產按班主任簽收單進行驗收。如有損壞,根據情況進行賠償。教室財產管理各項具體要求及檢查標準。
(1)課桌椅凳:數量與實有學生數相符,無刻畫、無斷檔、無報廢。
(2)燈具、電料:安裝整齊,不移位,能正常使用,無損壞。
(4)玻璃:數量齊全無破損。
(5)黑板:完好無破損。
(6)門窗及配件:完好不缺部件,不變形,能正常使用。
(7)墻壁、地面、頂硼:墻面、墻角、頂棚、地面完好無損。
(8)水暖器材、配件齊全,支架不松動,不漏水,管道不變形。
四、教室易損財產的配置為避免無限性,提高學生愛護公共財產的自覺性,對其中的一些用品限制最高使用數。對各班清掃用具實行包干辦法,確定用物定額,超額不補。
中學財產管理制度 10
一、各班學生應保護公物,保管好教室內外的一切公共財物。
二、每學期開學前由總務處財產管理員清點交給班級各項設備和用具,班主任簽字驗收,由班主任責成班級同學認真管理。
三、假設物品自然損壞(如桌椅松動)由班主任證明,及時報告總務處,待總務處查明后及時修復。
四、人為損壞或管理不善引起的`損壞,又無法查處的,由班級負責賠償。假設發現成心損壞公物者,應及時教育處理并由個人負責賠償。
五、一切設備未經過總務處同意不得隨意搬動,嚴禁在墻壁、桌椅上刻寫、踩踏、刻畫。否那么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六、學期結束,由班主任負責將各項設備、用具清點上交總務處,如有損壞、缺少,由班級負責。保管好的班級,學校給予表揚獎勵,假期保管工作應由學校保管負責。
中學財產管理制度 11
為更好地維護學校的財產,節省學校對公共財物不必要的維修經費,保持教室的整潔美觀,創造一個良好的教學環境,使學生養成文明守紀的.良好習慣,促使師生共建文明校園,特規定如下:
一、班級財產管理班主任是第一責任人,全體教師應有責任、自覺地協助各班主任共同管好班級財產。
二、教室的財產實行包干管理。課桌凳椅以及其他設施期初由班級登記交到總務處統一存檔,分班造冊登記,交班級按學期包干管理使用。教室內的各種設備應由班主任指定一名學生管理,按照相關的操作規程進行。如有損壞,請班主任及時追究。
三、班主任和科任教師應該經常教育學生愛護公物,故意損壞財物者均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四、對所損壞的設備,均需由該班班主任或班上公物管理員寫出報修單交到到總務處,由總務處通知有關人員進行維修。
五、每個學生使用的課桌、椅子,課桌、椅子不準涂寫、刻字。對于亂涂、亂刻、損(毀)壞公物的同學,班主任通知其家長,并責令修復如初,或照價賠償。
六、學校班級財產由班主任簽字承包,原則上一包一學年。中途若學生變動,必須到總務處做好財產交接手續。 不與總務處做好交接手續的將按學期初數處理。
七、各班財產不能互相調換,不能隨意移動到室外(校、年級集會例外)。
八、各班必須節約用電、用水,做到人離燈熄。不得損壞線路設備。
九、學校每個月檢查一次,公布于門廳處 。期末匯總上交學校。
賠償標準如下:
1、課桌椅每套150元(課桌100元、凳子50元)、桌面50元、椅子面10元,亂涂、亂刻一次5元,桌椅橫檔斷裂每張5-20元,。
2、墻壁損壞、亂涂、亂刻或有污跡等每平方米20元(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計算),黑板500元。
3、電器開關、插座每件20元。日光燈每盞10元。燈管每只10元。
4、玻璃每塊20元,帶窗框損壞每塊200元。5、每扇門280元,把手每只30元,鎖每把10元。
6、喇叭每只60元。
7、講桌 200元。
8、班牌25元。
9、樓道及教室宣傳牌每塊40-100元。
10、衛生工具由班主任定價。
11、其它按實際原料費加施工費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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