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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時間:2024-08-06 10:18:31 煒亮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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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通用16篇)

  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1

  一、配置在生產設備上,起保障人員和設備的安全作用所有裝置(如安全閥、防護罩、泡沫滅火器、制氮裝置、報警器等)總稱安全防護設施。必須加強維護,保證靈敏好用。

  二、各種裝置要有專人負責管理,要經常檢查維護保養落實到人。

  三、各種安全裝置要建立檔案編入設備檢修計劃,定期檢修。

  四、各類安全裝置要按有關規程定期進行專業檢查和效驗,并將檢查效驗情況載入檔案。

  五、安全裝置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需立即復原。

  六、各種特殊安全防護器材都應定點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效驗和維護,每次效驗后,應記錄或鉛封,保管人要經常檢查。

  七、凡機械、設備上的安全設施(如壓力容器上的安全法閥、壓力表、儲罐上的呼吸閥各種機械上的負荷、行程限制器等裝置)均有生產技術部門負責。

  八、凡屬電器方面的'安全保護裝置由電工負責。

  九、凡屬工藝過程中的溫度、壓力、液面超限和安全連鎖裝置等,均有生產技術部門負責管理。

  十、凡生產區域中的火災報警裝置、滅火裝置和其他固定和半固定滅火裝置,由安全部門負責。

  十一、凡在作業過程中佩戴和使用的勞保用品和器具,由技術部門負責購買。

  十二、凡防雷、避雷、防靜電裝置及其他安全設施、設備等,均由需用配置部門負責管理。

  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2

  1、目的。

  為了加強設備、設施的管理,保證設備正常運轉,設施條件滿足生產過程能力要求。

  2、適用范圍。

  本程序規定了設備的選型、驗收、報廢以及設備、設施在使用過程中的日常保養、衛生清理和檢查維修等一系列要求。本程序適用于公司生產設備、設施的控制。

  3、職責。

  由生產車間負責生產設備、設施的管理工作,和車間負責按規定要求操作執行,并負責本車間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和衛生清理。

  4、工作程序。

  4.1設備的選型、安裝、調試及驗收

  4.1.1大型或重要設備的選購由生產設備科根據產品生產策劃的安排,組織調查研究,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定出最佳配置、采購方案,經質量管理科會簽、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填寫《生產設施配置購銷單》。

  4.1.2新購設備進廠由設備科組織進行檢查。

  4.1.3設備安裝完畢,由總經理、生產車間、質檢部、車間設備負責人及設備生產廠家共同進行驗收,運行效果達到出廠技術要求,并填寫《設備驗收單》,驗收合格后辦理移交手續,形成的文件及出廠技術資料交檔案室保存,在《生產設施一覽表》上登記。

  4.2設備使用的'日常維護

  4.2.1各車間實行嚴格的設備使用崗位責任制,實行定人定機管理,多人操作的設備須指定一人負責,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4.2.2各車間必須貫徹執行設備操作規程和《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4.2.3各車間應加強設備日常保養和維修工作,定期對設備進行清法、潤滑、調整。

  4.3設備、設施的檢查

  4.3.1各車間設備、設施負責人每天不少于一次對本車間設備狀況巡回檢查,并做好記錄。

  4.3.2對連續出現質量問題的設備、設施,認真檢查維修,分析原因,做好記錄。

  4.3.3設備、設施發生事故,車間應填寫《檢修單》報生產車間,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及時采取措施。

  4.4設備、設施的維修

  4.4.1設備、設施的檢修應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推行以狀態監測為基礎的全員預防維修技術,提高檢修水平,縮短檢修時間,降低檢修成本。

  4.5設備的報廢

  4.5.1設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報廢:

  4.4.2車間根據設備出廠要求和運行狀態,對設備進行潤滑、維護、保養、并做好記錄。

  4.4.3大修計劃由各車間編制初步計劃,報生產車間,生產車間據此并根據設備、設施運行及歷年檢修情況,編制全公司大修計劃,填寫《設備檢修計劃》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大修完畢,由生產車間組織車間有關人員組成驗收小組,按照有關標準要求進行驗收、試車、經驗收合格后填寫《檢修單》。

  a、己超過規定使用年限的老舊設備,設備效能己達不到最低使用要求,不能修復者。

  b、型號過于老舊,設備效能達不到最低使用要求,無法提高效能的。

  c、嚴重影響生產,繼續使用會引起危險、事故、且不能修復的。

  d、因意外事故使設備受到嚴重損壞,無法使用,修復的。

  4.5.2凡固定資產報廢時,應填寫《固定資產(設備)報廢單》報主管部門審批后,辦理消帳手續。

  4.6設備、設施的衛生管理

  4.6.1廠房與設施要有必要的防鼠、防蠅措施,污水排放管道保持暢通,廢水不得外溢;

  4.6.2原料清理過程需要有清理設備,

  4.6.3成品必須有專用庫房,不得與其它物品同庫存放、同車運輸;

  4.6.4車間班前班后應進行衛生清理,防止設備、設施中滯留物料,發生霉變;

  4.6.5按衛生實施細則的要求定期打掃車間環境衛生、并定期檢查。

  4.7設備、設施停產、復產管理

  車間人員對停產復產時應認真填寫《停產、復產設備安全控制臺帳》,如實記錄停產復產時間、設備設施狀況,在備注中注明停產復產原因。

  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3

  為保證本廠生產設備安全使用和定期維修特制定本制度。

  1、對本廠所有的生產設備,要求進行定期檢查,定期維修。

  2、對需要電啟動的設備,主要檢查電路運行情況,電源接觸是否良好,有無漏電現象,各部件是否損壞,發現問題,應立即停機維修。

  3、對臺秤、天平、卡尺等計量器具主要檢查其精確度,一般半年請計量局專業人員維修一次。

  4、對安全設施水泵、消防水袋、消防栓要求一月檢查一次。

  5、消防水桶要求一人一個,并長期蓄存好清水。

  6、嚴禁私拉、亂接電源,亂使用電器設備。

  7、廠內砍刀、安全帽等滅火工具必須專人管理,及時更換或補充,不得做擺設,搞形式。

  8、本制度有專職安全員負責監督執行。

  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建立檢修組織、準備、安全,電氣焊和電氣安全,拆除、完工驗收等工作程序。

  二、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檢修過程中的職業健康和安全管理。

  三、責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檢修單位

  四、程序

  1、檢修組織

  (1)較大項目檢修,全公司或車間大修必須成立大修指揮部,需有安全部門參加。

  (2)做好檢修計劃的編制工作,各車間(部門)大修計劃由車間提出補充方案,工程部進行審核平衡,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

  (3)檢修計劃編制,項目要齊全,內容要詳細,責任要明確,措施要具體,凡二人以上的項目要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4)工程部、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檢修任務、檢修質量、檢修安全負全部責任,向檢修人員交待清楚任務、質量要求、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實、組織落實、手續落實、安全措施落實。

  2、檢修準備

  (1)車間(部門)的大、中修,對有關檢修項目安全措施,必須嚴格執行,不能馬虎。

  (2)臨時指揮部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對起重吊裝工具等設備進行檢查試驗,確保整個檢修過程的安全。

  (3)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性物質的設備,檢修前的清洗置換工作由所屬車間負責。

  (4)清洗置換的設備要視具體情況選定,對易燃易爆物質必須采用惰性氣體,蒸汽、水進行清洗置換。

  (5)清洗置換的設備,清洗后,必須進行分析檢驗,取樣要有代表性,確保清洗達到標準。

  (6)清洗置換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對進入設備檢修時,除按規定清洗外,尚須用空氣進行置換,其氧氣含量在18-21%,有毒氣體和粉塵不得超過有關規定。

  (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質和蒸汽設備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出入口閥門,并由設備所屬車間加盲板。

  (8)檢修設備管路與生產中所需的設備管路連通時,中間必須加盲板隔離。

  (9)設備管路外部檢修必須切斷出、入口閥門。

  (10)生產車間對移交檢修的設備清洗、置換負責,移交前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查清洗置換分析情況,確認合格后方可辦理移交手續。

  3、檢修安全規定

  (1)檢修人員對檢修項目要進行檢查、核對,由崗位和班組長介紹情況,全部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

  (2)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程和各種安全技術規程。(高空作業、土方工程、吊裝作業等)。

  (3)凡對機電傳動部份的設備檢修,必須切斷電源,拆除傳動皮帶,并要懸掛“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4)凡貯罐、設備管道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設“禁上開動”的'警告牌。

  (5)檢修使用臨時行燈必須采用低壓36伏。貯罐、設施、溝道、潮濕場所要用12伏,絕緣要良好,使用電動工具要可靠接地。

  (6)一切參加檢修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做到“四不施工”:

  a.檢修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施工;

  b.起重設備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c.高空作業和多層次交叉作業無防護措施不施工;

  d.沒有明確檢修任務不施工。

  (7)做到“四不拆”:

  a.設備帶壓不拆;

  b.傳動設備電源未斷不折;

  c.設備高溫過冷不拆;

  d.工具不合格不拆。

  (8)從事有毒有害系統檢修和事故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和急救藥品,以備急用,并要有專門的監護人員。

  (9)檢修現場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齊、穩固、保持通道暢通;預留孔洞、坑溝要設護欄或蓋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壞的安全防護裝置及其它設施要及時修復。

  4、電氣焊安全規定

  (1)焊接動火安全應由檢修設備所屬車間指定專人負責,在潮濕、地溝、金屬架、貯罐內、天橋等作業,要指派監護人。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進行動火作業。

  (2)在焊接作業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標準,焊槍的風、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表靈敏有效,氧氣軟管應耐壓20個大氣壓,乙炔軟管須耐壓5個大氣壓。

  (3)乙炔器和焊槍之間,必須裝有阻火器。

  (4)乙炔瓶、氧氣瓶、動火點三者應有10米距離,否則要采取隔離措施。

  (5)高壓線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6)電弧焊接工具設備要符合以下標準:

  a.每臺電焊機的電源要安設獨立電閘;

  b.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其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c.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必須完整,并且易辨認,絕緣要良好,一次線的長度不應超過5m;

  d.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檔板。

  (7)電焊工作業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的設備。

  (8)電焊作業在地面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濕工地、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鞋,并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方可進行焊接作業。

  (9)焊接作業中,要配帶好個人勞保防護用品,在有毒有害氣體車間檢修作業應備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對從事等離子切割,氬弧焊等作業應采取防護措施。

  (10)電焊作業在多人交叉作業場所,要設有防護遮板:以防電弧刺傷他人。

  5、拆除工作

  (1)拆除工作應制訂拆除方案。

  (2)施工前要向作業人員進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實行統一指揮、監督。

  (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準上下拋擲,及時清理運走。

  (4)拆除石棉瓦必須鋪設跳板。

  6、檢修完工安全驗收

  (1)檢修結束后,檢修單位要清理好場地,對搭設的作業架臺、接設的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實凈,場地清后,方可辦理移交驗收。

  (2)檢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懸掛的各種“警告牌”和開啟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

  (3)經檢查檢修項目、檢修質量全部符合檢修標準,驗收簽字后方可撤除懸掛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認為有電,有物料,檢修生產單位不得進入設備以及檢查傳動裝置。

  (4)檢修驗收結束,對檢修計劃和檢修工作票等,應由承辦單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應少于三個月。

  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規范實驗室儀器設備的使用和維護的方式及措施,以確保發揮儀器設備的效益以及實驗室的'正常運轉。

  二、范圍

  1、適用于實驗室擁有的所有儀器和設備的使用、管理、維護的管理行為。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計量法的有關規定,對使用的儀器設備應定期檢定。

  3、各種儀器設備必須建立專人負責制,實行檔案管理制度,建檔建卡,做到技術檔案資料齊全、完整。

  4、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方能操作,使用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5、儀器設備實行事故報告制度,發生事故,儀器負責人應立即報告管理科門,并寫出事故報告,各儀器的故障、維修、及解決過程均須記錄備案。

  6、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都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的規章制度。

  7、原版儀器、設備隨機資料一律不外借。

  8、實驗室設備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或使用實驗室中的任何設備。

  9、由于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設備的損壞,要追究使用人的責任。

  10、檢驗人員職責

  10.1保護儀器設備,正確使用,做好維護保養工作。定期對儀器、設備進行檢測,發現故障及時安排維修,提高設備完好率。

  10.2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按照標準操作規程操作儀器和進行檢測工作。

  10.3保持實驗室的整齊清潔、防火、防盜,保證義器設備安全。

  10.4保持實驗室的清潔衛生。實驗室內不得任意堆放雜物,廢物要及時清除,臨時有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齊。

  10.5做好儀器設備的管理工作,建立分類賬,做到賬物相符。

  10.6做好儀器設備的自檢工作,保證按期檢定。

  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6

  一、目的

  為保證生產設施的驗收、運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過程的安全,確保企業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內所有生產設施的驗收、運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管理。

  三、職責

  3.1運營部負責監督有關部門或下屬單位對生產設施運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方面的安全管理。

  3.2使用部門對分管的生產設施要嚴格遵循操作規程,認真檢查生產設施運行中的動態指標是否符合要求,保證生產設施的運行安全。

  3.3生產設施的檢維修由設備所屬部門或單位負責。

  3.4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由運營部、使用部門負責。

  四、控制程序

  4.1生產設施的安全管理

  生產設施使用部門負責設備的管理與維護,建立設備設施運行臺賬,制定檢維修計劃。

  (1)日常點檢:操作人員上班前對設備進行檢查,設備運行中對設備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并保留檢查記錄。

  (2)定期檢查:設備管理部門每月對設備全面檢查一次,并認真填寫《設備安全檢查表》,特種設備應定期聯系國家檢驗部門年檢。

  (3)季節性檢查:由于季節原因設備使用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對設備進行檢查,主要內容有: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電、防凍等。

  (4)定期保養:維修工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保養,并認真填寫《設備設施維修/保養記錄》。

  4.2生產設施安全檢維修管理

  1、維修前的準備

  (1)根據設備維修項目的要求,檢修部門應進行檢修前風險分析并制定設備檢修方案,落實維修人員、維修組織、安全措施。

  (2)設備維修如需高處作業、動火、動土、斷路、吊裝等,按相關規定辦理相應的安全作業證。

  2、維修前的安全檢查和措施

  (1)應對檢修作業使用的腳手架、手持電動工具、扳手、管鉗、錘子和各種工具進行檢查,凡不符合作業安全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

  (2)轉動設備維修前應采取可靠的斷電措施,切斷需檢修設備上電器電源,并經啟動復查確認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合閘”的'安全標志。

  (3)對維修中使用的消防器材、通信設備、照明設備等器材應經專人檢查,保證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對維修中使用的移動式電氣工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

  (5)應將檢修現場的障礙物、油污、冰雪積水、廢棄物等影響檢修安全的雜物清理干凈。

  (6)應檢查、清理檢修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障暢通無阻。

  (7)需夜間檢修的作業場所,應設有足夠亮度的照明裝置。

  3、檢修作業中的安全要求

  (1)參加檢修人員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2)檢修作業應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

  (3)嚴禁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地點。

  (4)對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5)檢修結束后的安全要求

  (6)檢修人員檢查檢修項目是否有遺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遺漏在設備內。

  (7)因檢修需要而轉移的蓋板、扶手、欄桿、防護罩等安全措施應恢復正常。

  (8)檢修所用的工器具應搬走、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應及時拆除。

  (9)設備檢修人員會同設備所在部門,對檢修的設備進行試車、驗收、交接。

  4.3生產設施的安全拆除和報廢管理

  1、生產設施的安全拆除

  (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拆除部門應對拆除設備的現狀進行詳細調查,制定安全措施。

  (2)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將電線、水道、供熱設備等相連接部分切斷。

  (3)生產設備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介質的,應先清洗干凈,經化驗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動火拆除。

  (4)工人從事拆除工作時,應有腳手架或者其他穩固的結構部份方可操作。

  2.生產設施的報廢

  (1)生產設備使用或保管部門應填寫《設備設施報廢單》

  (2)由歸口管理部門現場確認后簽署意見。

  (3)報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批示。

  (4)報批后由運營部統一辦理報廢。

  4.4新設備設施的驗收

  1、設備到達物資庫或現場后,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聯合設備采購人員參加設備的開箱驗收。

  2、相關人員接到通知后,應及時到指定地點進行驗收。首先檢查設備包裝情況確認設備包裝完整無損的情況下即可開箱驗收。開箱后依據裝箱單明細逐件核對設備的合格證、產品說明書等技術資料,如發現資料短缺,應由設備采購部門負責追回。

  3、若在驗收過程中發現設備破損、生銹、變形等外觀質量不合格時,驗收人員應暫停驗收,并責成設備采購部門監督設備供貨廠家返修或更換。返修或更換后再行驗收。

  4、開箱設備驗收合格后,設備采購人員填寫設備入庫驗收單,由參與驗收人員簽字確認。

  5、對于設備完成安裝進入調試階段后,調試人員對調試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報與設備采購部門,由設備采購部門聯系并督促設備供貨廠家及時進行返修,直至符合質量要求為止。對無法現場返修的供貨廠家應予以更換。

  6、若設備在質保期中出現問題,由設備采購部門督促廠家直至解決。

  7、對進廠設備中的安全裝置在驗收中必須注明完好與否,并要所有人員進行確認。

  8、對有關安全、設備、設施的驗收要求由安監部門人員參加并建檔。

  五、附件

  《安全生產設施及特種設備管理臺帳》

  《安全附件統計管理臺帳》

  《設備設施驗收單》

  《安全生產設施、附件及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檢查表》

  《安全生產設施、附件及特種設備檢維修記錄》

  《設備檢維修計劃》

  《設備檢維修作業(交付/驗收)單》

  《設備檢維修安全交底記錄》

  《設備報廢申請單》

  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7

  1、職責

  技術部負責設備的采購與配備。生產部負責設備的管理、檢修、維護和保養。各崗位操作人員負責本崗位生產設備的正確使用和日常維護、保養、做好生產設備控制工作。

  2、設備的正常使用

  (1)設備操作人員上崗前必須經技術培訓和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并嚴格執行設備操作規程。

  (2)重要設備實行“三定”(定人、定崗、定機),并由機修人員實施監督,嚴禁違章操作。

  (3)設備操作人員每天交接班時,應填寫設備運行記錄,辦理交接手續。

  3、設備的維護、保養及檢修

  (1)設備維護、保養及檢修,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使設備經常保持整潔、潤滑、安全的良好狀態。若運行過程中發生故障,操作者應立即停機,通知機修車間進行處理。

  (3)容易接觸成品或半成品的加工機械的潤滑,使用植物油作潤滑劑,不得使用機油等礦物油脂作潤滑劑。

  (4)根據生產設備的`使用價值及重要程度,對生產設備實行分類管理和定期檢修。

  (5)在用設備小修由檢修工負責,操作人員配合,并及時填定維修記錄。

  (6)在用設備大修由生產部根據使用情況及使用年限提出申請,經技術部審核同意,上報總經理批準后,下達年度大修計劃,由生產部和技術部共同組織實施。

  (7)設備大修完畢后,由生產部和技術部共同組織質量驗收,并做好驗收記錄。應保證大修后的設備基本達到正常設備的生產能力和精度。

  (8)生產設備修理過程中,必須做好隔離和衛生工作,確保產品不受污染。如因設備修理造成產品污染,須及時清除并銷毀污染產品,嚴禁受污產品進入生產環節。

  (9)設備備(配)件的購置,由機修車間根據實際情況按季向生產部申請,上報經總經理批準后交技術部采購。

  4、設備的清洗

  生產前及生產后完成,須認真清洗各類生產設備、工用具。設備內部、工用具的清洗必須使用無毒清潔劑和經消毒滅菌處理過的清水。

  5、設備事故處理

  (1)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發生事故,生產部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分析,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清的不放過,事故責任人不明確的不放過,未確定糾正措施的不放過。

  (2)設備事故的處理方法:一般事故由生產部簽署處理意見后安排人員處理;重大事故由技術部提出處理意見,上報總經理審批后執行。設備事故的處理記錄由生產部妥善保存、歸檔。

  (3)設備報廢,由生產部提出申請,經技術部審核同意,上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8

  1.設置目的

  為了加強對特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重點防止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財產、環境不受損失。為此,特設置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下屬各工廠的特種設備的`管理。根據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設備監察條例》鍋爐(含附件)、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電梯)、廠內機動車輛等。

  3.規范性引用文件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第549號令20xx.05.01實施)》

  《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質監總局20xx.10.01實施)》

  《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與使用細則(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xx.04.09實施)》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xx.11.15實施)》

  4.職責

  4.1主管生產安全的副總經理對本公司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4.2機動部門負責特種設備(設施)的安裝、投產、注冊登記,建立特種設備檔案,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并指導協助工廠做好特種設備的維護和保養、檢查和考核。

  4.3安全部門負責對特種設備(設施)和危險性較大設備(設施)的安裝、運行、操作進行安全監督管理。并指導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和執行情況檢查,定期對特種設備(設施)的檢查和督促國家檢測。

  4.4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設施)安全運行,做好定期檢查記錄、維護和保養。定崗定人持證操作。

  5.管理程序

  5.1鍋爐與輔機安全要求

  5.1.1鍋爐使用應有“三證”(產品合格證、使用登記證、年度檢驗報告)齊全。并將有關登記證照和規章制度懸掛在鍋爐房內醒目處。

  5.1.2鍋爐安全閥、水位表、壓力表等附件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排污裝置無泄漏。在檢驗周期使用。

  5.1.3按規定合理設置報警和連鎖裝置,鍋爐額定蒸發量大于等于2t/h的應裝設極限高、低水位報警器和極低水位聯鎖保護裝置。額定蒸發量大于等于6t/h應裝設超壓報警和聯鎖裝置。

  5.1.4給水設備完好、配備合理。采用機械供水時應設置兩套給水設備。

  5.1.5爐墻無嚴重漏風、漏煙,油、氣、煤粉爐防爆式裝置完好

  5.1.6水質處理應能達到指標要求,爐內水垢在1.5mm以下

  5.1.7各類管道無泄漏,保溫層完好無損,管道構架牢固可靠

  5.1.8其他輔機設備應符合機械安全要求

  5.1.9其它鍋爐房及操作規定

  ⑴鍋爐、壓力容器運行間,應有防爆措施,并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

  ⑵鍋爐、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安全人員的監督檢查,不得擅離職守。

  ⑶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程,嚴格按制度和規程辦事,運行記錄詳實、認真,并妥善保管,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

  ⑷操作運行人員要勤看、勤查,發現異常要及時報告。

  ⑸工作人員嚴禁帶病工作,嚴禁酒后上班。

  ⑹安全閥、水位表、壓力表等安全附件必須,操作運行人員發現安全附件損失,應立即通知檢驗人員及時更換。

  5.2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要求

  5.2.1各種《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表》和《壓力容器使用證》、注冊證件、定期檢驗報告、質量證明書、出廠合格證、年檢報告等技術資料齊全。

  5.2.2本體外現檢查;接口部位,焊接接頭等部件無裂紋、變形、過熱、泄漏等缺陷。外表面無嚴重腐蝕現象。

  5.2.3安全附件;壓力表在檢驗周期內使用。安全閥鉛封應完好,動作可靠,

  5.2.3支承(支座)應完好,基礎可靠,無位移、沉降、傾斜、開裂等缺陷,螺栓連接牢固。

  5.2.4疏水器、排污(水)閥無泄漏,布局合理、排放物對周圍環境無污染

  5.2.5運行狀況良好,無超載、超壓、超溫現象;無異常振動聲響現象;有定期巡回檢查記錄

  5.3工業管道

  5.3.1漆色標記應明顯,流向清晰。

  5.3.2應有全廠管網平面布置圖,標記完整,位置準確,管網設計、安裝、驗收技術資料齊全。

  5.3.3管道完好,無嚴重腐蝕、無泄漏(3點/1OOOm),防靜電積聚措施可靠。

  5.3.4埋地管道敷層完整無破損,架空管道支架牢固合理。

  5.4工業氣瓶

  5.4.1氣瓶狀況

  ⑴在檢驗周期內使用;

  ⑵外觀無缺陷及腐蝕;

  ⑶漆色及標志正確、明顯;

  ⑷安全附件齊全、完好。

  5.4.2儲存要求

  ⑴倉庫狀況良好,安全標志完善;

  ⑵各種瓶及空、實瓶應分開存放,存放量符合規定;

  ⑶標記明顯,間距合理;空、實瓶的存放處應有明顯標識,并保持間距1.5m以上;

  ⑷各種護具及消防器材齊全、可靠。

  5.4.3安全使用

  ⑴防傾倒措施可靠;

  ⑵工作場地存放量符合規定,作業現場的氣瓶,同一地點放置數量不應超過5瓶;若超過5瓶,但不超過20瓶時,應有防火防爆措施;超過20瓶以上時,必須設置二級瓶庫。

  ⑶與明火間距符合規定;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可燃、助燃氣體氣瓶與明火間距應大于10米,氣瓶壁溫應小于60℃。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5.3起重機械(電梯、電動葫蘆)安全要求

  5.5鋼絲繩的斷絲數、腐蝕(磨損)量、變形量、使用長度和固定狀態等應符合國標規定

  5.5.2滑輪與護罩完好,轉動靈活

  5.5.3吊鉤等取物裝置無裂紋、明顯變形或磨損超標等缺陷,緊固裝置完好

  5.5.4制動器工作可靠,磨損件無超標使用,安裝與制動力矩符合要求

  5.5.5各類行程限位、限量開關與聯鎖保護裝置完好可靠

  5.5.6緊停開關、緩沖器和終端止檔器等停車保護裝置使用有效

  5.5.7各種信號裝置與照明設施符合規定

  5.5.8PE連接可靠,電器設備完好有效

  5.5.9各類防護罩、蓋、欄、護板等完備可靠,安裝符合要求

  5.5.10露天起重機的防雨罩、夾軌鉗或錨定裝置使用有效

  5.5.11安全標志與消防器材配備齊全

  5.5.12各類吊索具管理有序,狀態完好

  5.6廠內機動車輛

  5.6.1車輛必須具有國家統一制定的牌照,有關技術資料及檔案齊全,且定期檢驗。

  5.6.2動力系統運轉平穩,線路、管路無漏電、漏水、漏油

  5.6.3燈光電氣部分完好,儀表、照明、信號及各附屬安全裝置性能良好

  5.6.4傳動系統運轉平穩

  5.6.5行駛系統連接緊固,輪胎無損傷

  5.6.6轉向系統輕便靈活

  5.6.7制動系統安全有效,制動距離符合要求

  5.7安全管理

  5.7.1特種設備(工業氣瓶有供氣單位定期檢測外)均應按規定建立臺帳,法定資質單位定期檢測。保存檢測報告。

  5.7.2設備應進行定期自檢記錄。

  5.7.3設備改造或大修理應存入設備檔案。

  5.7.4設備發生事故或有重大故障應有記錄。

  6.考核

  按設備管理考核辦法或《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執行。

  7.記錄

  8.附則

  本制度由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提出;

  本制度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本制度由工程部負責起草;

  本制度由工程部負責解釋。

  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9

  一、目的

  為杜絕生產設備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規范安全生產管理,保護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設備設施拆除和報廢過程。

  三、職責

  1、總經理負責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審核。

  2、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拆除和報廢過程中的作業證審批,安全監督。

  3、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生產設備設施拆除和報廢的'具體實施。負責組織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拆除計劃,落實風險控制措施,落實現場管理工作。

  4、拆除工作人員進行具體拆除工作,對本職工作負責。

  四、管理內容和要求

  1、拆除和報廢生產設備設施,由總經理進行審批。

  2、拆除作業前,拆除作業負責人應與需拆除設施的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到現場進行對接。

  3、在拆除生產設施前,作業人員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風險評價,評價要認真、仔細、到位。

  4、根據風險評價結果制定詳細的拆除計劃或方案,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并辦理拆除設施交接手續。

  5、拆除單位要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按計劃或方案進行。

  6、拆除過程中注意事項:

  6.1在拆除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安全作業管理制度》要求進行作業。

  6.2凡需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應先清洗干凈,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拆除作業。

  6.3拆除時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內的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不準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應保持穩固。拆除的物件不準自上部向下拋擲。

  6.4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規和標準進行作業,嚴禁違章作業。

  6.5作業現場必須有拆除單位安全監護人員。

  7、報廢

  7.1有毒物品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統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管理。

  7.2欲報廢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仍存有危險化學品的,應清洗干凈,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處置。

  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10

  1.目的

  為了使生產設施處于安全、可靠、長周期、滿負荷運行,對生產設施進行有效控制,確保職工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生產過程中所有生產設施

  3.職責

  3.1生產技術副總經理助理主管公司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審定有關生產設施的安全規章制度、管理辦法。

  3.2設備動力部門負責公司生產設施的管理。

  3.3技術部門和設備部門負責公司的生產設施大修計劃(含安全設施檢修計劃)、報生產技術副總經理審批,列入公司生產經營計劃。

  3.4供應基建部和技術部負責公司生產設施安裝的基礎工作。

  3.5安全科對生產設施安全運行進行監督、檢查、并參加鍋爐、壓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定期調試,參與重大設備事故的調查工作。

  3.6設備動力部門負責公司設備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施的維護、保養、并定期進行校驗。

  4.控制程序

  對本公司生產過程中生產設施使用、維護、備件管理,除應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還應遵守以下制度:

  a.《青銅峽市瑞祥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b.《青銅峽市瑞祥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4.1生產設施的建設

  4.1.1生產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設施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同時”)。

  4.1.2公司建設生產設施,應對項目建設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六個階段,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規范管理。

  4.1.3生產設施建設中的變更管理嚴格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并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4.1.4積極采用先進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匯報公司技術研究研發部和公司技術總工進行研究,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技術水平。

  4.2設備采購

  4.2.1設備的采購應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4.2.2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設施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采購。

  4.2.3新增、更新設備入廠,需進行驗收工作:包括外觀、出廠資料、安全附件、檢測和測量報告等。

  4.2.4新增、更新設備試車前應進行安全附件、檢測,并進行風險分析,同時進行試車驗收。

  4.3生產設施的使用

  4.3.1設備動力部門應建立全公司生產設施臺賬。

  4.3.2設備專業負責人要對各工段的設備進行管理。

  4.3.3設備專業負責人對安全生產設施每月檢查一次,并記錄。

  4.3.4設備專業負責人根據檢查情況提出維護保養計劃,由技術部門列入檢修計劃中。

  4.3.5安全設施如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表)、液位計、泄漏檢測裝置、防雷接地等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維護檢修。

  4.3.6安全設施檢修后,不得隨意拆除,必須完整恢復。

  4.3.7生產場所應根據化學品種類、特性不同分別設置相應安全設施。

  4.3.8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場所應設置泄漏報警裝置。

  4.3.9重大危險源應設置防曬裝置、噴淋裝置、防火設施、處理回收裝置。

  4.4特種設備嚴格按照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執行,建立特種設備檔案。

  4.4.1每年大修計劃中應制定特種設備年檢計劃。

  4.4.2特種設備使用必須辦理使用證。

  4.4.3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并辦理作業證,方可上崗作業。

  4.5監視和測量設備按《山東德裕煤化有限公司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制度》管理。

  4.5.1嚴格按照監視和測量設備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相應的校定、檢驗計劃,并記錄。

  4.5.2制定相應的監視和測量設備檢修計劃,并定期維護保養。

  4.6電氣

  4.6.1凡基建、擴建、和技改等工程項目需增加用電負荷的,使用時均應辦理用電申請。

  4.6.2電氣設施檢維修、停送或倒閘操作,必需嚴格執行《臨時用電和電氣檢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4.6.3臨時用電必需辦理用電申請,其用電設施和線路,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的技術要求。

  4.6.4電氣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4.7生產設施的維護保養

  4.7.1實行專機專責制和包機制,做到“臺臺設備、條條通道、個個閥門、塊塊儀表”有人負責。

  4.7.2操作人員應對所使用的設備做到“四懂”(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會”(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4.7.3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工作:

  a.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設備的啟動、運行、停車;

  b.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度,認真填寫設備運行記錄;

  c.認真做好設備潤滑工作;

  d.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e.保持設備整潔、及時消除跑、冒、滴、漏現象;

  4.7.4操作人員發現設備、管道有異常現象,應立即檢查原因,及時反映,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并上報主管部門和技術部門,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開車,未處理的缺陷要記錄在交接班記錄上,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4.7.5檢維修人員要明確分工,對分工負責包干的生產設施做到:

  a.定時、定點檢查,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b.發現缺陷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詳細記錄,并及時上報;

  c.按質按量完成檢維修任務;

  4.7.6所有備用設備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注意防腐、防潮、防塵,對于傳動設備應定期進行試車和切換,使所有備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4.7.7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不能將配套設施拆件使用。

  4.7.8認真做好維護保養記錄,記錄中應包括:檢維修人員、驗收人員、日期等。

  5.相關文件、記錄

  5.1《安全設施臺賬》

  5.2《安全設施檢查、維護、保養記錄》

  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11

  針對我車間生產設施的特點,及其危險性、復雜性等。保證生產的正常運行,及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特制定以下制度:

  1、每月將對生產設施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對檢查隱患及時處理。

  2、生產設施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儀表進行檢查。

  3、生產設施的根部伐、螺栓進行打油維護保養,保證根部伐隨時能關嚴。

  4、生產設施的壓力顯示必須符合安全管理規定,嚴禁使用不準的'壓力表。

  5、生產設施的閥門必須符合壓力容器的工作壓力,并經打壓合格后方可使用。

  6、生產設施檢修必須經水洗、吹掃、置換后,方可檢修。部分設施必要有檢修方案。

  7、每年有設備科進行檢測評估一次,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設施,根據設備科要求進行整改。

  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12

  1.目的:為加強對生產設施的安全管理,提高生產設施運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確保設施安全、穩定、長期滿負荷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內的生產設施。

  3.職責:生產部為本制度的具體落實部門,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為日常監督部門。

  4.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內容:

  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堅持生產全過程的系統管理方式;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生產設施運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4.1生產設施選購

  4.1.1必須堅持“安全高于一切”的'生產設施選購原則,要求做到生產設施運行中,在能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和環境的安全。

  4.1.2生產設施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搜集信息(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的生產技術水平,生產設施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后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4.1.3安裝、調試、驗收、建立檔案等。

  4.2生產設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4.2.1生產部門制定安全操作規程、開停車方案、設備停修吹掃方案。

  4.2.2生產部門制定生產設施維護保養計劃,設備定期檢查和考核記錄。

  4.2.3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督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4.2.4生產部工務負責員工培訓。內容包括生產設施原理、結構、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4.2.5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應持有有效的操作資格證書,否則不準上崗。

  4.3生產設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4.3.1嚴格執行本制度,由生產部工務人員負責檢查落實。

  4.3.2生產設施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生產設施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4.3.3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由生產設施管理人員確定生產設施“點檢”位置和技術要求,由生產設施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4.3.4預檢預修,是確保生產設施正常運轉,避免發生事故的有效措施。生產設施管理人員根據生產設施零件的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周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生產設施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生產設施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13

  1 、目的

  為使各類生產設施(含安全附屬設施)按照安全標準化的要求運行,實現安全生產,保證公司正常運營,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生產設施(含安全附屬設施)建設、使用、維護、報廢和拆除全過程的安全管理。

  3 、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生產部。負責監督檢查生產設施從建設到報廢拆除全過程中本制度的執行。

  相關部門:公司各部門、車間。保障對生產設施的管理中執行本制度。

  4、內容與要求

  4.1、生產設施建設

  4.1.1、生產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衛生及消防設施符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三同時”)生產和使用。

  4.1.2 、公司根據危化品的種類、特性,在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4.1.3 、各部門需增置的設施經批準購買后,須報生技科備案。

  4.1.4 、生產設施項目確定或購進后,各相應項目組或生技科負責組織安裝,并負責監督檢查安裝的質量。

  4.1.5 、對新置設備的隨機配件要按圖紙進行驗收,未經驗收不得入庫。

  4.2 、生產設施使用

  4.2.1、各類生產設施使用前,設備管理人員要組織使用人員接受操作培訓,由生技科的技術人員講解。

  4.2.2 、使用人員應達到四懂三會(懂原理、懂性能、懂構造、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保養、會排除故障),方可上崗操作。

  4.2.3 、按設備安全操作規程要求進行機器開動和停車,在設備使用過程中,發現有異常現象,應立即停車,并通知有關人員檢修。

  4.2.4 、機器設備發生故障,或嚴重事故時,按照操作規程要求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并報告班組長或有關人員。事故處理堅持“四不放過”。

  4.2.5 、對不遵守操作規程或玩忽職守,使工具、機器設備、原材料、產品受到損失者,應酌情給予經濟處罰和處分。

  4.2.6、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格的各項運行記錄。

  4.2.7、為保證生產設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設兼職設備員,協助生技科對各類設施進行管理。

  4.2.8 、實行操作者包機管理。做到各類生產設施有專人負責。

  4.3、生產設施維護

  4.3.1、所有動力設備不經車間、設備主管允許,不準私自拆卸,不準在電氣設備上搭濕物和放置金屬、棉紗類物品。

  4.3.2、嚴禁私拆或改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發現設備安全防護裝置損壞或失效立即報告設備維修人員進行維修。設備主管部門應建立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維修保養檔案。

  4.3.3、操作工負責生產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對本崗位設備、管路要做到不潮、不凍、不腐蝕,及時消除跑、冒、滴、漏。認真做好交接記錄。

  4.3.4、對封存、閑置的設備,不經生技科批準,不得隨意啟動、轉移、拆卸。

  4.4、生產設施報廢和拆除

  4.4.1、各類生產設施陳舊老化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報廢。

  4.4.2 、報廢、報損舊設備由生技科安排人員按有關規定及時拆除或另行處置,在生產設施臺帳中注銷。

  4.4.3、生產設施拆除前,拆除負責人要組織人員做好拆除機具準備和周密檢查,做到機具齊備,確保完全可靠。如需辦理安全作業證時,按規定要求辦理。

  4.4.4 、生產設施拆除前,其所屬單位應對其進行徹底的清理和置換,確保無殘留物質,不會對環境及人身安全造成傷害。

  4.4.5 、拆除作業過程中,負責人必須為作業人員配備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確保安全作業。

  4.5 、安全設施管理

  4.5.1 、各種設施設備要分類、編號、入帳,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4.5.2、對各種設施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做好防塵、防潮、防熱、防磁、防銹、反腐蝕、防霉變、防蟲蛀等工作。

  4.5.3、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損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壞、丟失、積壓、浪費,應按價賠償,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4.5.4 、設施設備報廢必須經過嚴格鑒定,履行審批手續。

  4.5.5、對生產設施進行檢維修時,對安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并作力所能及的維護。

  5、相關制度

  《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

  6 、相關記錄

  《生產設施驗收單》

  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14

  為規范生產設施的安全管理,保證生產設施的安全運行,特制度本制度。

  一、生產設施建設

  1、生產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2、新建項目的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六個階段,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規范管理。

  3、生產設施建設中的變更應嚴格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并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4、應積極采用先進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組織安全生產技術研究開發,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技術水平。

  5、生產設施建設的安全工作由公司項目辦負責,建設項目要確保實現本質安全。

  二、生產設施管理

  1、各單位要對所管轄區域內的'生產設施建立臺帳。

  2、各種安全設施應有專人管理,定期檢驗和維護保養。安全設施應編入設備檢修計劃,定期檢修。安全設施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立即復原。

  3、要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4、對于特種設備應建立特種設備臺帳和檔案,定期檢測,證件齊全。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

  5、監視和測量設備應建立臺帳,定期進行校準和維護,并保存校準和維護活動的記錄。

  三、關鍵裝置及重點部位管理

  1、公司的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實行企業管理人員定點承包的安全管理機制。承包點應設置“管理人員安全承包責任牌”。

  2、承包人對所負責的關鍵裝置、重點部位負有安全監督與指導責任,具體內容是:

  (1)、指導安全承包實現安全生產;

  (2)、監督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的執行落實;

  (3)、定期檢查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與隱患;

  (4)、督促隱患整改;

  (5)、監督事故“四不放過”原則的落實;

  (6)、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

  3、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點進行一次安全活動,其活動形式包括參加基層班組安全活動、安全檢查、督促整改事故隱患、安全工作指標等。

  4、公司設備安全處每季對公司、分廠承包人承包到位情況進行一次考核,并進行公布。考核情況應納入承包人年度經濟責任制考核中。

  5、各單位要建立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檔案及安全檢查書面報告制度。定期進行監督或巡檢。

  6、各單位要制定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應急預案,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

  四、生產設施檢維修

  1、生產設施檢維修實行日常維修和定期檢維修管理。檢維修要制定計劃。

  2、進行檢維修前,對檢維修進行風險評價。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風險。

  3、檢維修要嚴格要嚴格執行作業的有關規定。

  4、檢維修應根據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態確定,大修一般一年進行一次。

  五、生產設施的拆除報廢

  生產設施的拆除報廢應嚴格遵守《生產設施安全拆除管理制度》。

  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15

  1. 新購的各種設備設施到貨后,公司必須組織相關人員認真驗收,填寫驗收報告單入庫。設備部負責登記臺帳、編號、建卡和圖紙資料歸檔保管;財務部負責辦理有關資產入帳手續;倉庫管理部門負責設備和隨機部件的妥善保管。驗收中如發現質量等問題,設備部門必須與有關單位聯系解決。

  2. 設備安裝竣工后,應由生產部、設備負責人、工程技術員、安全辦負責人以及工程施工單位、使用部門、設備管理人員共同驗收并進行試運轉,通過試運行發現的問題,必須徹底處理,待合格后辦理移交手續方可交付使用。

  3. 大型固定設備、特種設備、主要電氣設備等檢修竣工后,要組織有關人員會同檢修施工負責人共同檢查驗收。大修后的設備必須空負荷試運轉,符合質量標準后,方準許投入使用。分管副總、設備負責人和安全部門負責人必須定期參加集中檢修檢查,并分別在相關的檢修檢查記錄中簽署意見。

  4. 移動電氣設備檢修后要按規程要求進行試驗和試運轉,由負責驗收的'技術人員簽發合格證。設備的檢修記錄、試驗記錄和驗收報告要統一交設備部存檔。

  5. 新購的各種消防設備、設施器材,如抽水泵、汽油發電機、報警裝置、消防栓高壓水槍、水帶、滅火器等必須經安全辦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填寫驗收報告單,驗收簽字后資料存檔。

  6. 對設備設施驗收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設備部和安全部門應及時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供貨方或相關部門盡快解決,不留后患。

  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16

  第一條電氣使用部門的設備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主管簽字交工程部。

  第二條維修部門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作記錄簿”上注銷接單時間,根據變亂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并在記錄本中注銷派工時間。

  第三條維修工作完畢,維修作業人員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使用部門主管驗收簽字,并將通知單交回維修部門。

  第四條維修部門在記錄簿中注銷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注銷入設備卡片,并審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五條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注銷簿的扉頁上。

  第六條緊急的設備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值班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序均同。

  第七條維修部門在接單后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注銷簿上注明緣故原由,應采納出格措施,盡快修復。

  第八條設備修理調度工作職責。

  1、調度員根據月份生產計劃,編制維修及配件、零件加工計劃,按照進度要求,組織好生產。

  2、調度員必須根據機臺、設備狀態和維修人員技術情況,編制計劃和進度表并及時檢查和處理配件備品生產加工進程中的'問題。

  3、調度員要將每月投產的備品配件生產準備情況及時向主管匯報。

  4、調度工作。應本著面向生產和先維修后生產的原則進行工作安排。

  5、沒有列入計劃而生產急需的配件,經領導批準后,安排加工。

  6、開好定期設備會議,檢查各車間設備維修任務完成情況和設備維修的質量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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