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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制度

時間:2023-04-10 09:59:3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工程管理制度集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程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程管理制度集錦15篇

工程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城市綠化管理,綠化美化城市,更好地為廣大市民創造一個優美舒適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城市綠化街道、廣場、小游園、公共綠地、防護綠地、街道樹及干道綠化帶的綠化,由縣城市管理主管部門統一管理;生產綠地、風景林地由經營管理單位管理;單位自建的'院內綠化綠地,由該單位管理;居住區綠化綠地,由其物業管理單位管理。

  第二條城市綠化綠地管理單位和個人應建立健全綠化綠地管理制度,保持綠化綠地樹木花草整潔美觀、樹木花草繁茂、綠化設施完好,及時修剪樹木花草。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損壞城市樹木花草和綠化設施。砍伐城市樹木、臨時占用城市綠地的應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縣政府批準。

  第三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向城市綠地排放污水、傾倒垃圾、或在綠地里停放車輛、設置廣告牌、堆放物品、放養牲畜、追逐嬉鬧及其他有損綠化綠地的行為。

  第四條城市綠化管護人員要盡職盡責,要按照城市綠化養護管理標準,認真做好綠化苗木栽植和維護管理工作,預防蟲害,搞好防治工作。城區綠化實行責任包干制,各管護人員要做好本責任區的鋤草、松土、施肥、澆水、修剪、清除垃圾等日常維護工作,負責管理好本責任區內的花草樹木,嚴防損壞。

  第五條保護綠化和綠地設施人人有責。一是不準爬樹折枝采花,偷挖苗木花卉。二是不準搖樹、剝皮、刻劃、訂釘。三是不準在樹木亂拴亂掛曬物品。四是不準穿越、踩踏綠籬、花壇、草坪。五是不準向綠化區、綠帶、綠地、花壇內亂倒污水、垃圾及其他雜物。六是不準損壞一切綠化設施。

  第六條電力及其他線路需修剪樹木時,必須向主管單位申請,經同意后,由主管單位派人員監督修剪,不經許可不準隨意亂砍。

  第七條對認真執行本制度、綠化管護突出,或檢舉揭發破壞綠化苗木或園林綠化設施行為有顯著成績者,給予表揚或適當獎勵。

工程管理制度2

  乙供材料設備及乙方分包工程限價管理規范

  適用范圍:合同總價和單價沒有包死情況下的乙供材料設備以及總包范圍內的

  分項工程(樣板房裝修工程除外)。

  規范目的:降低成本;明確程序和責任;加強限價工作計劃性;加強限價資料管理。

  規范內容:

  第一條:限價的含義: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事先限定乙供材料設備或單項工程的結算價格,并由施工單位認可執行的一種成本控制措施。

  第二條:與施工單位簽定的合同中必須明確指明限價材料設備或單項工程的范圍。對以下材料設備,應按信息價或廠家價下浮一定比例的方式

  結算并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即予明確:

  1、土建類:商品砼、輕質墻板、砌塊、內墻涂料、防水涂膜、防水砂漿添加劑、保溫材料、門碰、木方、車邊鏡、水泥磚、鋼化玻璃;

  2、安裝類:電線、電纜、橋架、母線、母線槽、給排水管及管件、電線管及管件、各類閥門、風機、水泵、開關及插座、地漏、鑄鐵雨水排水蓖、鑄鐵井蓋、水表、雨水斗、消防箱、消火栓、玻璃鋼水箱、門鈴、剛性套管、各類風口、通風管材、空調系統保溫材料、線槽。

  限價依據

  第三條:限價的依據來自四個方面:

  1.招投標:其結果是限價的主要依據,具體參照招投標有關規范執行。

  2.公司價格信息庫。

  3.信息價下浮一定比例。

  4.詢價。

  第四條:選擇采用四種限價方式的規定:

  1.在條件允許且沒有重復勞動的情況下應盡量采取招投標方式;

  2.對于市場價格相對穩定的材料設備及單項工程,如公司價格信息庫中有最近的限價數據,則可直接參照使用,交施工單位認可執行;

  3.在無法按照前述兩種方式確定限價的情況下,可考慮采用本地區最近時期的信息價下浮一定比例后執行;

  4.總價低于1萬元的零星材料或屬于獨家生產經營的工程、材料,如用量少、工期緊,則可采取詢價方式(僅適用于主體總包單位)。

  限價計劃及組織

  第五條:項目經理部應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確定后10天內組織編制《**

  項目材料設備選型定板及限價計劃》(見附件1),并報成本管理部備案。其中屬材料選樣定板的時間安排計劃由萬創負責完成,具體參照《材料設備選樣定板規范》執行。

  第六條:項目經理部是限價的責任部門,應按計劃及時組織進行,以保證后續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七條:在招投標方式下,必須要求施工單位推薦2~3個單位參加投標。為保證價格合理,項目經理部應同時向至少2家其他供貨商或工程單位發標,且發標書應有項目經理部審算人員簽字認可。

  第八條:詢價方式下,經辦人員需及時填制《材料詢價情況比較表》(附件2),做好記錄,并報項目經理審核。

  第九條:價格一經確定,經辦人員應及時填制《價格審定表》(見附件3),經項目經理簽字后,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并由施工單位負責人簽收確認。

  檔案信息管理及其他

  第十條:雙方確認后的'《價格審定表》一式三份,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審算人員、成本管理部各一份。

  第十一條:《價格審定表》是工程價款結算的重要依據,由預算專業人員進行統一編號,妥善保管。

  第十二條:施工單位認可的限價結果,應及時歸入公司價格信息庫。其中屬于《價格審定表》中反映的內容由成本管理部負責錄入,::自收到《價格審定表》起1個工作日內完成;其他相關信息,如限價方式、招投標資料編號、歷史項目名稱或信息價的期號等需要備注說明的信息,則由項目經理部負責錄入,自送出《價格審定表》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

  第十三條:應盡量避免乙供材料設備的采購、乙方分包工程采取三方合同的方式。如施工單位拒絕接受限價或者為保證質量和工期而不得不采取三方合同方式,則公司僅是受施工單位委托付款給供貨商,其他責任仍由施工單位承擔,相應發票仍由施工單位開具。

  附圖2:限價工作流程圖

  附表6:材料設備選型定板及限價材料計劃

  附表7:限價材料詢價情況比較表

  附表8:價格審定表

工程管理制度3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對外招標、發包工程(含建筑、安裝、檢修)的安全管理和監督,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承辦的對外招標、發包工程項目。

  第三條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對外招標、發包前,應當負責審查投標、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的營業執照、營業范圍、企業等級、技術資質、安全管理機構及有關制度。對外省市施工單位還須檢查其在滬施工許可證。

  第四條 若乙方屬總包單位,因施工需要進行分包時,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建設工程總分包的規定,不準將工程分包給無證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施工單位施工。總包單位應負責對分包單位安全施工監督管理。

  第五條 在甲乙雙方簽訂《工程合》的同時,應根據工程項目的要求和內容訂立《安全協議書》,明確各自對施工安全所負責的具體條款。

  第六條 工程項目開工前,甲方應按本市現行規定督促乙方向所在地區的勞動保護檢察機構辦理《開工報告》。

  第七條 乙方應明確工程項目和施工現場的項目負責人和安全檢查監督人。施工前,有責任向全體現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在化工生產區域內施工的工程項目,其施工人員還必須接受所在化工生產單位的安全和防火教育,并按要求填寫《安全教育卡》。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施工前,須認真勘察施工現場,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制訂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施工。

  第九條 對施工危險性大、邊生產邊施工的.工程項目,除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外,應充分考慮可能出現的險情,制訂相應的應急防范措施 “重大施工技術方案”并予落實。

  第十條 在化工生產區域內施工,乙方除遵守有關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外,還應嚴格執行公司及所在單位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 乙方安全負責人、安全員和甲方的施工員必須對施工現場進行日常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

  第十二條 公司hse管理部門、施工所在單位安全、消防部門和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和監督,查出的隱患及時通知甲方負責人,責成乙方限期整改。

  第十三條 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除積極搶救傷者外應保護好事故現場,并立即報告甲方和公司hse管理部。甲乙雙方都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和所在地區勞動保護監察部門,同時協助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工程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的業務經營和管理,確保業務經營工作按正常程序進行,預防業務經營風險,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每個工程項目的投標(含議標)。

  3、職責

  3.1市場部是公司開拓市場、承攬工程業務的部門,根據招標文件及公司要求編制投標文件。

  3.2市場部主要任務:搜集、傳遞市場信息,調研、分析、預測建筑市場發展動態,提供決策依據;指導、監督、協調各分公司的經營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各項業務經營管理制度,并組織監督實施,確保業務經營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實。

  其他部門/負責人的職責:

  4、工作程序和要求

  4.1工程投標要求

  業務經營工作應當遵循依法辦事,靈活應變、講究時效、嚴守機密的工作原則,按照“合作共贏、客戶至上”的經營方針實施。

  4.2投標工作程序和要求

  4.2.1項目承接前期,由市場部xx(人)必須對項目進行篩選,對投資方、項目情況要作全面的了解分析,嚴格控制業務承接質量。

  4.2.2投標的關鍵是標價和技術方案。市場部組織成立投標文件編制小組,由小組長負責召集相關人員認真研究招標文件,深刻領會招標文件精神,選定標書編制方案。報送的標書要做到標價合理、方案優化、工期合理、送達及時。

  4.2.3整個投標過程按市場部的投標工作流程要求進行,根據招標文件要求及總師辦的'“投標指導書”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

  4.2.4在編制投標文件前市場部、總師辦及其他相關部門必須對招標文件、招標圖紙、合同條件、技術規范、工程量清單等進行研究分析,以便合理確定編制方案。

  5、投標文件編制程序:

  標前預備會(分工、布置方案)→主編人員編寫→審核人員審核→確定報價→裝訂、蓋章、密封投標文件。

  5.1投標文件必須送有關人員審定后方可裝訂、蓋章、密封。投標函、商務標報價由市場部負責人或副經理審定,技術標部分由公司總工程師審定。

  5.2投標文件編制內容應包括:

  (1)所有投標文件均應根據招標文件、補充招標文件(答疑紀要)、招標圖紙、工程技術規范要求、企業施工管理水平、設備能力及施工現場和市場信息來編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作出響應。

  (2)投標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a.投標函;

  b.投標報價(商務標);

  c.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標);

  d.資信標

  (3)投標報價(商務標)編制要求:

  投標報價應根據招標文件、補充招標文件(答疑紀要)、招標圖紙、施工組織設計、投標策略等為依據進行編制。編制完成后應仔細核對,以保證投標報價的準確無誤。投標報價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a.編制說明:簡述工程概況、編制依據及尚未明確的問題在編制報價中是如何考慮和處理的。

  b.工程量清單報價表格:按招標文件格式提供工程項目總價表、單項工程費匯總表、單位工程費匯總表、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表、措施項目清單計價表、其他項目清單計價表、零星工作項目計價表、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分析表、措施項目費用分析表、主要材料價格表等。

  (4)、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標)編制要求:

  a.編制時宜盡量采用文字并結合圖表闡述說明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法,為措施項目分析提供切實可行的報價依據。

  b.科學、合理安排施工機械設備、勞動力,以及采購、運輸、使用等計劃。

  c.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程進度的技術組織措施切實可行,對特殊工序、關鍵工序、復雜環節、嚴冬、雨季施工、減少擾民噪音、降低環境污染、地下管線及其它地上地下設施的保護等應重點提出并做出相應的技術措施。

  d.編制時除采用文字表述外應盡量附下列圖表:

  擬投入的主要施工機械設備情況、主要施工機械進場計劃;

  勞動力計劃表;

  計劃開、竣工日期和施工進度網絡圖或橫道圖;

  施工總平面布置圖及臨時用地表。

  e.招標文件上要求的其他內容。

  5.3投標文件編制完成后應仔細整理、核對、(與其他部門的接口關系)簽字蓋章,按招標文件的規定進行密封,并提供招標文件要求的份數。

  進行、參加投標的工作要求

  參加人員的要求參加投標現場的問題處理

  6、投標后工作

  6.1無論中標與否,所有投標工程均應記錄各家投標單位的開標情況,總結經驗和教訓,并將標錄歸入相應工程的投標文件檔案。

  6.2有希望中標的工程由市場部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詢標、合同的談判和簽約,工程部報批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的編制、安全監督手續的辦理。

  對中標的工程,應對施工全過程進行跟蹤,分析投標過程中所存在的失誤與不足,總結經驗和教訓。

  7、市場部工作紀律

  7.1工程投標必須堅持統一領導、統一安排、合理、科學分工、密切合作的組織原則。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拒不承擔義務或草率履行職責。

  7.2不得違反《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相關規定。

  7.3禁止出借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或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

  7.4嚴禁將我公司的投標報價、工期、質量、安全文明等承諾泄露給他人。

  7.5禁止將承包的工程進行轉包、違法分包。

  8、獎罰條例

  在業務經營過程中,如發生以下情況,對相關責任人應予通報批評、降級、罰款、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1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業務經營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8.2超越業務經營權限行使職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降級或除名。

  8.3以牟取私利為目的,出借本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或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的,一經發現,立即除名。

  8.4將我公司的投標報價、工期、質量、安全文明等承諾泄露給他人的,一經發現,立即除名。

  8.5未對招標文件要求做出實質性響應而造成廢標的工程,對相應責任人根據情節嚴重情況應予通報批評、罰款、除名。

工程管理制度5

  1總則

  1.1、本制度規定了國電建投內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對本煤礦工程項目的設計、設備制作、工程施工(包括礦建、土建、安裝)、調試全過程質量管理工作。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察哈素煤礦工程項目的工程質量管理。

  1.3、工程建設必須堅決貫徹“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當質量與工期、質量與成本發生矛盾時必須把質量放在首位。

  1.4、公司察哈素煤礦項目工程部全面負責本工程項目的質量管理,對本工程項目的質量負責。工程參建各方均應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和目標履行自己的義務,對其所承擔的工程質量負責。

  1.5、公司和有關承包該工程的監理、設計、設備制造、施工、檢測、調試、試生產單位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

  mt5009-94《煤礦井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mt5010-95《煤礦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gbj213-1990《礦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建立質量管理體系,使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程序化,并確保體系在本工程各項活動中有效運行,接受國家、地方管理部門和上級機關的指導、檢查。

  1.6工程監理、設計、設備制造、施工、檢測、調試、承包商均必須依法通過招標擇優確定。

  2工程目標

  2.1工程施工質量目標

  井巷單項工程優良率100%,井巷分部工程優良率95%,

  井巷分項工程合格率100%,井巷分項工程優良率95%,

  礦建指定單位工程觀感質量優良率100%,

  安裝單位工程優良率100%,分部工程優良率100%,

  分項工程優良率>98%,其中主要分項工程優良率100%;

  土建單項、分部、分項工程合格率100%;

  主要井巷工程、主要設備安裝全部達到驗評標準優良級;

  實現主皮帶、副井提升機、主要通風機、主排水泵、系統試運、聯合試運轉等項工作一次成功;

  2.2工程安全目標

  2.2.1杜絕發生安全事故;

  2.2.2杜絕發生重大質量事故;

  2.2.3一般質量事故3‰以下。

  2.2.4試生產期及運行后不發生因施工原因引起的強迫停產事故;

  2.2.5固定設備從投用到試生產全過程不發生因安裝原因引起的二級以上非傷事故;

  2.3施工工藝目標

  2.3.1設備和管道保溫外裝板平整、美觀、無缺損、踏癟,拼縫整齊,咬口不開裂;

  2.3.2全廠油漆無色差,除銹干凈徹底,漆層厚薄均勻,無剝落、流痕;

  2.3.3集中敷設的小口徑管道、閥門和儀表排列整齊美觀,固定牢固;

  2.3.4中低壓管道安裝橫平豎直,支吊架按規范安裝,所有管夾、零部件安裝均按規定執行,做到工藝美觀,杜絕跑、冒、滴、漏;

  2.3.5平臺扶梯、欄桿接頭無錯口、無偏折,焊縫磨光,格柵板整齊;

  2.3.6電纜橋架走向合理,彎頭弧度美觀,電纜不交叉不纏繞,電纜綁扎間距一致,杜絕用火焊切割橋架、支架和開孔現象。

  2.4其他質量管理目標

  2.4.1工程參建各方質量管理體系建立、健全,運行有效。

  2.4.2工程檔案規范、齊全、準確,移交及時。

  2.4.3實現高標準達標投產,確保工程建設達到“國內領先、國際一流”水平。

  3組織體系和責權劃分

  3.1工程部

  3.1.1明確工程建設質量目標,在建設工程的各個階段制定切實可行的質量管理措施、并督促各施工承包商具體實施,確保實現達標投產、完成工程建設預定質量目標。

  3.1.2在本工程項目達標投產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配合完成本工程達標投產的自檢、預檢、復檢各階段工作。

  3.1.3負責協調向有關的監理、設計、制造、施工、調試等承包商提供與建設工程有關的原始資料工作,并確保原始資料真實、準確、可靠。

  3.1.4監督監理、設計、制造、施工、調試等承包商組織落實在合同中承諾的投入本工程的技術力量、設備和其他資源。

  3.1.5負責監督監理承包商做好現場質量管理工作,參加監理承包商定期組織的工程質量檢查、考核;并負責對監理承包商的質量控制管理工作進行監督、考核。

  3.1.6負責組織較大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及考核工作。

  3.1.7根據本工程建設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管理體系,確保其有效運轉。

  3.1.8督促監理承包商檢查各施工承包商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和運行情況。

  3.1.9負責協調工程質量管理體系中出現的矛盾、交叉、遺漏或者現存體系未做規定的事宜。

  3.2計劃部

  3.2.1嚴格合同管理、計劃管理和工程統計工作,在招標文件及合同文件中,明確質量標準以及合同雙方的質量責任,建立相應的質量保證金制度。

  3.2.2嚴格落實監理管理建設工程的權利,無監理承包商簽字,不支付工程款。

  3.2.3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管理檔案,并在工程竣工后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移交建設項目檔案。

  3.2.4依法通過招標選擇有資質和質量保證能力的監理、設計、設備材料、施工、調試的承包商,并對業績進行審查。

  3.2.5負責管理本項目工程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因質量問題所造成的設備合同、施工合同變更、扣款等事宜。

  3.3物資部

  3.3.1按照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設備物資招投標制度做好物資設備采購工作。

  3.3.2落實、控制設備制造過程監造、驗收工作。

  3.3.3負責設備現場開箱驗收和出庫前的貯存、保管、檢查、監控工作,對發現的設備缺陷及時聯系、跟蹤、處理落實,并負責組織開箱資料的驗收、管理和移交。

  3.4生產準備部

  3.4.1按照試運指揮部授權協助完成試運期間的技術、質量、安全的管理與控制,試運記錄真實、齊全,滿足追溯、檢查等要求。

  3.4.2負責配合監督現場質量管理工作,參加并完成工程質量的檢查、驗收和考核工作。

  3.4.3參加較大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埋,參加工程質量監督和質量巡視工作。

  3.4.4配合完成試運期間各項調試措施的討論、審查工作,并監督落實和執行。

  3.5監理承包商

  3.5.1建立項目總監為第一責任人的質量保證體系,組織機構健全,運行正常。歸口管理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工作,協調解決施工單位施工過程中的有關質量問題。對本項目工程工程部負責。

  3.5.2突出工程質量的事前控制,編制監理規劃和專業監理實施細則,參加施工圖會審、設計技術交底;組織審查施工單位的質保體系、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措施、作業指導書;檢查施工單位技術裝備的完好程度;對分包單位資質審查;對原材料、設備抽檢核查;以及對影響工程質量的諸多因素進行預控。

  3.5.3督促和檢查各施工單位認真執行國家、原煤炭工業部以及煤炭行業頒發的各項質量法規、施工規范、施工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本工程項目發布的“工程質量管理”等各項制度。

  3.5.4以全心全意為建設單位服務為宗旨,深入施工現場,及時發現問題,努力把各種質量缺陷消除在施工過程中。

  3.5.5定期召開和主持施工質量工作例會。按照本工程項目工程部的要求組織召開專業例會、事故分析會、各種節點總結會、現場聯絡會、技術分析會等,并負責編寫紀要和組織簽發、歸檔。

  3.5.6負責設計變更、變更設計、工程聯系單、工程委托單、缺陷通知單、限期整改通知等項目實施階段重要質量控制文件的集中閉環管理、簽發和歸檔工作。

  3.5.7接受本工程項目工程部的監督考核、對考核項目進行改進,并接受工程部建議對不滿足現場質量管理要求的人力資源進行調整。

  3.5.8定期完成質量統計工作,認真執行上級制定的質量報告制度。

  3.5.9在建設單位的幫助和施工單位的支持下,確保本工程項目的各項質量管理目標的實現。

  3.5.10根據施工單位的報驗,組織四級驗收項目的檢驗工作和抽查重要的三級驗收項目,并根據施工質量驗評標準(施工圖紙和制造廠要求)嚴格把好施工質量關,并對有關施工質量問題實行進度監督、質量跟蹤和復驗驗收。

  3.5.11監督、檢查施工過程中工序控制、工藝控制、質量控制和各項技術措施的執行。

  3.5.12監督、檢查施工過程中的技術監督與技術檢測工作;審查有關試驗報告(包括質量抽樣檢驗報告)和技術記錄。

  3.5.13參加并指導、監督施工單位組織的質量監督檢查前的質量預檢查工作。

  3.5.14參加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組織一般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3.5.15審查、核實施工單位上報的設備缺陷報告,并上報本工程項目方。參加本工程項目方召開的設備缺陷處理方案處理、協調工作。

  4制度管理內容和方法

  4.1設計質量管理

  4.1.1設計承包商必須擁有國家權威部門頒發的勘測設計資質等級證書,嚴禁無證設計或越級設計。

  4.1.2工程勘測設計必須滿足合同規定的質量目標和質量要求。

  4.1.3勘測設計必須認真按照國家和行業頒布的現行有效的標準、規程、規范、規定進行。

  4.1.4設計承包商所有的勘測設計文件,包括勘測設計大綱、勘測試驗任務書、招標技術規范書、設計計算書、設計報告及說明書、科研試驗報告、圖紙、設計變更通知等,都必須按規定認真校審和核簽并存檔。

  4.1.5應對設計圖紙進行施工前現場會審、由負責施工圖會審的監理承包商組織設計承包商、工程部、生產準備部、施工承包商一同參加,對涉及質量的問題作出明確審查意見,并對審查意見負責,由監理承包商監督設計承包商進行及時閉環處理。在施工中出現的比較嚴重的設計質量問題或者需設計處理的安裝質量問題,由監理承包商組織設計承包商、工程部、生產準備部、施工承包商一同參加協調處理。

  4.1.6設計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結構時,首先應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并以保證質量為前提條件。對重大的技術問題,必須進行多方案比較論證,選擇技術經濟綜合比較最優的方案。

  4.1.7設計承包商應按合同和供圖計劃,保證供圖的進度和質量,并及時進行設計交底,收集施工信息,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向本工程公司反映意見并提供技術支持。

  4.1.8設計承包商須派出現場設計代表機構,在工程進入施工安裝階段以后現場代表機構應做到專業服務及時配置到位,人員相對穩定,人員技術素質強,為施工現場提供設計技術支持,并及時協調解決現場相關設計問題。

  4.1.9設計承包商應建立健全設計文件檔案,并按照竣工達標要求完成竣工圖紙的編制出版。

  4.2設備、材料質量管理

  4.2.1設計承包商應對設備和材料的選型負責,選型時應明確設備、材料的標準和技術規范,但不得指定供貨廠家和產品。

  4.2.2設備材料招標采購時,招標人應對投標商的資質、業績、質量管理體系進行審查,合同中應明確制造標準、性能參數、監造、檢驗、分包和技術服務等條款。

  4.2.3設備監造工作由物資部具體負責。監造人員有權禁止制造廠將有質量問題的材料和零部件用于設備制造,有權制止質量不合格或無質量合格證的產品出廠。

  4.2.4設備、材料的生產和運輸單位,應作好包裝和運輸組織工作,安排好運輸方式和運輸線路,防止運輸途中損壞。

  4.2.5現場的有關單位應根據設備、材料的數量和保管要求,設立必要的倉庫并配備有經驗的倉儲管理員,建立完善的責任制。對于到場設備、應按照保管要求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進行保管,防止保管中的質量損壞。應對到場設備和材料由保管方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對于因保管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保管方根據保管責任性質及時聯系處理。

  4.2.6公司生產準備部、制造廠、施工單位、代保管承包商都應建立完整的設備、材料質量管理檔案。物資部門應該建立完整的采購、到貨、出庫和庫存檔案。

  4.3施工質量管理

  4.3.1只有具備相應資質和同類工程業績的施工單位,才能參與工程的施工。

  4.3.2施工承包商針對工程特點所作的施工組織設計,包括管理人員、專業人員和勞動力安排、施工方案、施工機具配置、力能供應、保證質量的技術措施等都應能滿足工程施工的需要。

  4.3.3沒有在施工合同中明確不準分、轉包的項目如施工單位分包,必須事先征得公司書面批準。

  4.3.4施工承包商項目部應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管理規章制度,并在施工過程中保證其正常運行和貫徹落實。

  4.3.5施工承包商應組織其職工(包括臨時合同工)的技術培訓,堅持員工按要求持證上崗,對分包單位進行嚴格管理和監督,并對其承擔的工程的質量負責。

  4.3.6施工承包商每月向公司和監理承包商報告本月質量管理情況和工程質量狀況,提交試驗、檢查驗收材料,并保證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4.3.7施工承包商應及時建立健全施工質量檔案。

  4.3.8工程開工前,施工承包商要有針對性的編制創優計劃及實施綱要、施工組織設計(包括總設計、專業設計)、質量驗評計劃、質量事故的預防計劃(質量工作計劃)、重點項目、關鍵工序的質量保證措施(可編入施工技術方案內),做好技術交底、圖紙會審并做好記錄、上述各項需在開工前提交給施工監理單位審核,監理單位在開工前送建設單位審批,以取得建設單位的認可,否則不得開工。

  4.3.9在施工前,施工承包商向監理承包商送:質保和質檢人員的名單和簡歷、特殊工種、施焊和試驗人員的名單及持證證號(施焊人員還需有鋼印代號),以備案與復查。

  4.3.10按規定做好施工質量的分級檢驗工作,不同級別不合并檢驗,不越級檢驗,不隨意變更檢驗標準與檢驗方法。

  4.3.11按規定做好計量器具、檢測儀器的檢定工作,保證計量器具在檢定周期內,并嚴格做到施工計量器具與檢驗計量器具分開。

  4.4調試質量管理

  4.4.1只有具備相應資質和同類工程業績的調試單位,才能承包工程的調試工作。

  4.4.2工程調試單位應針對工程特點提出調試大綱、調試方案并經過工程試運指揮部批準。

  4.4.3工程調試工作應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遵守執行mt5010-95《煤礦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規定。

  4.4.4在調試試運行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即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設備巡回檢查制、設備切換輪換制。

  4.5工程施工質量檢查和驗收管理

  4.5.1工程施工中的質量檢查一般包括施工準備檢查、施工過程檢查、關鍵部位和隱蔽工程檢查、質量監督檢查和驗收簽證檢查。

  4.5.2工程開工前,由監理承包商組織設計、礦建、土建、安裝等施工承包商按照煤礦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和有關規范確定工程項目的驗評范圍表,對質量檢驗項目、檢驗等級、檢查評定標準進行規定,并報公司批準、備案。

  4.5.3施工單位應加強施工過程中各個環節、工序的質量檢驗,實行班組、作業隊(工地)、項目部三級檢查制度,規范并實施檢驗、記錄、簽字、驗收程序,上一工序質量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對于四級驗收項目,施工單位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提交監理承包商進行檢查驗收。

  4.5.4監理承包商接到施工單位的自檢報告后,應及時組織驗收并簽署意見。對施工及檢驗記錄不全、不真實、填寫不規范的,監理承包商有權拒絕驗收,并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4.5.5對于隱蔽工程和關鍵部位的檢查驗收,施工單位應在自檢合格后提前24小時通知監理承包商,監理承包商應邀請本工程公司、勘測設計、廠家等有關單位共同參加,并簽署驗收意見。驗收合格,可舉行隱蔽和后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施工單位應在監理承包商限定的時間內處理后重新驗收。

  4.5.6煤礦工程的分部工程驗收應在施工單位進行整體驗收的基礎上,由監理承包商組織進行聯合檢查驗收。設計、施工、運行等單位均應在分部工程驗收簽證上簽字或簽暑意見,監理承包商簽署驗收結論。在分部工程驗收的基礎上,由監理承包商組織進行單位工程驗收,并簽署質量驗收結論。

  4.5.7煤礦機電設備的試運轉和竣工驗收,按mt5010-95《煤礦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規定執行。

  4.5.8為了保證質量驗收的公正客觀性,施工單位的班組及作業隊(施工現場)設須專職的質檢員,施工單位工程部和質檢部質檢員要分設,施工單位質檢員要報監理單位和公司備案,一經確定不經監理單位和公司同意不得變更。

  4.6質量監督管理

  4.6.1工程開工前,公司向國家授權的質量監督機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提交“煤礦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申請書”并獲得批準。公司應及時向質監中心站提出申請,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好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工作。

  4.6.2公司必須協助質監站制定年度的質量監督計劃,同時報公司工程部。并按照質監站確定的質量監督計劃搞好工作配合策劃落實工作。

  4.6.3煤礦工程質量監督的檢查項目和檢查方式,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二279號《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包括設計、礦建、土建、設備監造、設備驗收、設備安裝、調試、聯合試運轉、試生產等階段,和主副井工業廣場建筑、主副井井筒施工、機電設備安裝、井底車場施工、主要運輸大巷重點等項目。

  4.6.4在每個質量監督檢查項目活動前,公司應組織所有承包商按質監大綱要求搞好自檢自查工作,對發現問題及不符合項組織糾正整改,完成閉環。

  4.6.5在實際工作滿足質監活動條件和完成自查工作后,公司向質量監督站提交監督檢查驗收申請,并提交自查報告及相關材料。

  4.6.6每個質量監督檢查項目活動中,公司應組織所有承包商按質監大綱規定要求進行匯報,并做好人力、材料等資源配合服務工作。

  4.6.7質量監督檢查項目活動后,針對檢查提出的要求、發現的問題、發出的不符合項,組織整改、糾正,并及時進行跟蹤關閉。

  4.7質量事故管理

  4.7.1工程建設過程中,由于設計、設備、材料、施工、調試、試運轉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和規程規范要求的質量標準,影響工程使用壽命和正常運行,需返工或采取補救措施的,統稱為質量事故。

  4.7.2按對工程壽命和正常便用的影響程度,對工期影響時間的長短以及直接經濟損失的大小,工程質量事故分為一般質量事故、較大質量事故、重大質量事故和特大質量事故四類。特大質量事故,是指影響時間6個月以上或造成5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重大質量事故,是指影響時間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或造成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較大質量事故,是指影響時間10天以上,3個月以下或造成1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一般質量事故,是指影響時間10天以下或造成1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7.3質量事故的報告及處理

  4.7.3.1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當事方應按照要求及時向公司和監理單位報告;一般質量事故不用立刻上報國電集團工程建設部和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設部、可在上報的月度統計報表中給予說明;較大及以上的.事故,公司同時應向國電集團工程建設部和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設部報告,在事故發生后1天內報告事故概況,7天內報告事故的詳細情況(包括發生的時間、部位、經過、損失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等);事故調查處理完15天內,報告事故發生、調查、處理情況和處理結果。

  4.7.3.2一般質量事故發生后,當事單位的有關工地(部門)需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報告,當事單位應在2天內報監理、公司和質監站,并及時組織事故的調查,分析,在5天內將質量事故報告送交監理和公司。其處理工作應在技術方案報監理審核同意后實施。處理完畢后報監理和公司復驗。

  4.7.3.3重大質量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除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外,應在5小時內口頭向監理質監站和公司報告事故概況,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并在4天內書面報告監理、公司和質監站。監理和質監站接報后,應及時到達現場了解情況,并組織施工、設計等單位的有關人員進行事故初步分析,由建設單位轉報有關主管部門。事故發生6日內完成事故的調查、分析,并由建設單位上報主管部門及有關上級機關。重大質量事故發生后的技術處理方案原則上由事故責任單位提出,并報監理,經施工、設計、監理、質監站等共同商定、簽字后實施。處理完畢后報監理等單位復驗。

  4.7.3.4在質量事故發生后,應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主要責任者和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補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處理不放過。

  4.7.3.5對違反規程不聽勸阻、不遵守勞動紀律、不負責任造成質量事故者,對隱瞞事故不報告者應予嚴肅處理。除給予行政處分外,對情節嚴重的應給予經濟制裁,直至法律制裁。對經常違返規范、屢次發生質量事故的單位將予以通報批評。情況嚴重的將予以中止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4.7.3.6一般質量事故和重大質量事故處理全過程的資料(影像、記錄、分析報告、補救措施、試驗數據、工程圖紙等)由質量事故當事單位保存,并編入單位工程竣工技術資料中,作為竣工技術資料移交建設單位。

  4.7.3.7如發生質量事故定性、責任、處理意見分歧時,由建設單位報請上級質量監督部門或有關上級機關裁決。

  4.7.3.8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的審批和處理結果的驗收,需由質檢站參與,并簽字蓋章認可。

  4.7.3.9一般質量事故由監理單位組織調查;較大質量事故由公司組織進行調查;重大質量事故由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設部組織調查;特大事故由國電集團工程建設部組織調查。

  4.7.3.10一般和較大的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單位提出,監理單位審批后實施,重大和特大的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由公司委托設計院提出,公司組織專家組評審后批準實施。

  4.7.3.11根據事故大小和情節輕重,公司將對事故責任單位給予通報批評、限期整改、經濟處罰,直至建議有關權威機構給予責任單位資質降級的處罰。質量事故給第三方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應按合同規定賠償。質量事故責任人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7.3.12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并有下列行為的,公司應視情節輕重,對責任者加重行政、經濟處罰。

  4.7.3.12.1施工中粗制濫造、偷工減料、偽造記錄的;

  4.7.3.12.2在工程質量檢查驗收中,提供虛假資料的;

  4.7.3.12.3對工程質量事故隱瞞不報或謊報的;

  4.7.3.12.4對按規定進行的質量檢查、事故調查設置障礙的。

  5質量獎懲

  5.1公司與施工承包商簽訂的合同按規定應有質保期、質保金和質量獎懲的條款。

  5.2各承包單位和部門應結合本單位、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會同有關單位制定詳細操作性強的經濟處罰具體制度。

  6附則

  6.1本制度由公司察哈素煤礦項目工程部制訂并負責解釋。

  6.2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自公司總經理簽發之日起施行。

  6.3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工程管理制度6

  中局建設公司工程試驗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工程試驗在施工生產中占有重要位置,是質量保證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工程質量控制并驗證其結果的必要技術手段。因此為保證本公司工程質量,加快工程進度,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檢測人員應具備思想品德端正、工作作風踏實、有良好的素質修養,具備上崗條件才能從事檢測工作的開展,針對施工工作量大、資料繁鎖,要求:全室人員精誠團結、自潔自律、不貪不占、公正無私、不受任何形式干擾,把質量放在首位,堅守原則、端正思想、擺正位置。正確處理監理、業主、隊與試驗人員的關系,尊重與重視業主要求和意見,無條件執行監理指令,主動了解監理想法,并匯報科室負責人采納、配合業主、監理抽檢工作的開展。

  第二章 工程試驗的目的'和基本任務

  第三條 試驗鑒定各項主要工程材料的質量是否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 檢驗工程的結構和構件的成品、半成品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和施工的技術要求。

  第五條 通過工地測試及施工檢查,保證工程的施工質量。

  第六條 監督檢查主要工程材料的合理保管與使用。

  第七條 為施工提供可靠的試驗資料和技術數據。

  第八條 各種配合比的試配和優選。

  第三章 試驗室組織機構

  第九條 試驗室定員4人,設主任1人,原材料檢驗兼資料員兼現場檢測試驗員3人。

  第十條 各綜合隊設兼職試驗人員2人,試驗人員必須進行培訓上崗,業務上接受試驗室指導。

  第四章職 責

  第十一條 試驗室

  1. 對路基、橋涵、軌道工程、軌枕預制、通信信號及所需的原材料進行試驗,參加砂、石料場的選擇及質量復驗。

  2. 合理選定混凝土配合比,做好現場施工質量控制。

  3. 協助工地料庫做好有關材料的驗收、保管,并掌握砂、石、水泥、外加劑及鋼材等儲存數量和質量情況。

  4. 參加有關工程質量檢查及事故分析。

  5. 負責換算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填發施工配料單經技術負責人簽字后,交付施工隊施工,并做好各項檢查記錄。

  6. 認真按施工規范的要求進行各項施工控制及檢查試驗,如發現違反操作規程影響質量時應及時做出處理,并向上級領導匯報。

  第十二條 試驗室主任職責

  1. 組織指導本室試驗人員進行經常性試驗工作。

  2. 組織選定試驗方法,質量標準和安全措施。

  3. 簽審試驗報告、資料,并對數據全面負責。

  4. 組織檢查試驗設備,及時維修、保養。

  5. 檢查人員崗位責任制執行情況。

  第十三條 現場試驗員職責

  試驗員按照試驗主任的分工,履行責作,對分區域進行各種試驗、資料的填發,對所試驗負有直接責任。鑒于某些試驗工作靈活性較大、標準不易達到的特點應報據實際情況,以妥善處理,但須經業主、監理、本部總工、試驗主任許可。其分別如下:

  1. 自檢或報檢情況

  對于原材料進場進行自檢,自檢合格率不低于96%,報檢合格率100%,發生不合格一次扣款20美元/次,二次50美元/次,三次自動辭職。由于原材料本身的特殊性或規范所限制試驗人員應從優選擇,完善自檢、報驗、抽檢程序。一方或二方檢驗認可,才能堆放料場。

  2. 工地各種試驗,按照分工區域規范操作,并熟悉操作過程,土方施工試驗、自檢合格率報監理抽檢合格率不低于96%。混凝土施工試驗、試件制作與混合料合格率100%。

  第十四條 原材料檢驗兼資料員職責

  1. 對進場的砂、石、水泥、鋼材等材料及時取樣自檢或送檢,嚴格把好原材料質量關。

  2. 對所檢材料及時提出試驗報告,對外送材料及時索取完整的試驗資料,并登記試驗臺帳。

  3. 負責試驗檢測原始記錄、報告和檔案的管理。負責全面資料的收集,復核整理、歸檔、建立當日臺帳和儀器設備檔案工作,履行資料員職責,提供計量資料。上報試驗資料及水泥試驗、規范各類檢查工作的內容和程序。

  第五章 儀器設備管理

  第十五條 所有儀器設備按規定周期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條 使用時試驗人員必須了解儀器設備性能,了解狀態是否正常,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第十七條 出現故障要立即停機檢查或送維修部門修理。

  第十八條 設備檢定證書及使用說明書由資料員負責保管并建立檔案。

  第六章 儀器設備管理

  第十九條 所有儀器設備必須按規定周期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條 使用時試驗人員必須了解儀器設備性能,了解狀態是否正常,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第二十一條 出現故障要立即停機檢查或送維修部門修理。

  第二十二條 設備檢定證書及使用說明書由資料員負責保管并建立檔案。

工程管理制度7

  管理的目標和任務

  一、施工方項目管理的目標

  由于施工方是受業主方的委托承擔工程建設任務,施工方必須樹立服務觀念,為項目建設服務,為業主提供建設服務;另外,合同也規定了施工方的任務和義務,因此施工方作為項目建設的一個重要參與方,其項目管理不僅應服務于施工方本身的利益,也必須服務于項目的整體利益。'項目的整體利益和施工方本身的利益是對立的統一關系,兩者有其統一的一面,也有其矛盾的一面。

  施工方項目管理的目標應符合合同的要求,它包括:

  1.施工的安全管理目標;

  2.施工的成本目標;

  3.施工的進度目標;

  4.施工的質量目標。

  如果采用工程施工總承包或工程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施工總承包方或施工總承包管理方必須按工程合同規定的工期目標和質量目標完成建設任務。而施工總承包方或施工總承包管理方的成本目標是由施工企業根據其生產和經營的情況自行確定的。分包方則必須按工程分包合同規定的工期目標和質量目標完成建設任務,分包方的成本目標是該施工企業內部自行確定的。

  按國際工程的慣例,當采用指定分包商時,不論指定分包商與施工總承包方,或與施工總承包管理方,或與業主方簽訂合同,由于指定分包商合同在簽約前必須得到施工總承包方或施工總承包管理方的認可,因此,施工總承包方或施工總承包管理方應對合同規定的工期目標和質量目標負責。

  二、施工方項目管理的任務

  施工方項目管理的任務包括:

  1.施工安全管理;

  2.施工成本控制;

  3.施工進度控制;

  4.施工質量控制;

  5.施工合同管理;

  6.施工信息管理;

  7.與施工有關的組織與協調等。

  施工方的項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階段進行,但由于設計階段和施工階段在時間上往往是交叉的,因此,施工方的項目管理工作也會涉及設計階段。在動用前準備階段和保修期施工合同尚未終止,在這期間,還有可能出現涉及工程安全、費用、質量、合同和信息等方面的問題,因此,施工方的.項目管理也涉及動用前準備階段和保修期。

  在工程實踐中,一個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和該項目施工方的項目管理是兩個相互有關聯,但內涵并不相同的概念。施工管理是傳統的較廣義的術語,它包括施工方履行施工合同應承擔的全部工作和任務,既包含項目管理方面專業性的工作(專業人士的工作),也包含一般的行政管理工作

工程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工程實施及竣工結算階段成本控制的有效實施,確保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提高產品的客戶滿意度,掌握項目的實際成本,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職責

  第二條研發中心負責對本部門及設計單位提出的變更進行控制,對由于設計方案缺陷及施工圖不完善而引起的設計圖紙變更負責;負責辦理設計委托合同的結算工作,并對結算數據準確性負責。

  第三條開發部負責本部門主責的前期、配套工程結算,并對結算數據準確性負責。

  第四條銷售部對本部門及客戶申請變更負責,負責辦理銷售合同(樣板間裝修除外)的結算工作,并對結算數據準確性負責。

  第五條工程管理部對現場簽證及施工單位提出的非設計原因變更負責;負責整理所有建安工程、配套工程及材料采購的結算基礎數據,并對結算基礎數據準確性負責。

  第六條運營部負責工程變更簽證的審核及各類變更簽證的分類匯總;協助各部門辦理結算;負責審核研發部、開發部、銷售部辦理的結算文件;負責編制工程類結算文件,并對結算數據準確性負責。

  第三章變更簽證的辦理

  第七條工程變更分類如下:設計圖紙變更、客戶申請變更、施工技術變更。分別由研發中心、銷售部及工程管理部申請,填寫設計變更審批單,經相關部門、運營部及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研發中心委托設計院出設計變更圖紙,交工程管理部實施。

  第八條現場簽證是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合同中未明確工程量的,提前通知運營部,現場核實后,由項目部填寫《工程量簽證單》,該簽證單由項目經手人、乙方項目經理、工程管理部負責人、運營部負責人及監理簽字生效。簽證單中應寫明工作內容、工程量(盡量附簡圖并加以說明)、用工數量、機械型號、臺班數量等,如涉及單價問題,需同運營部商議后方可簽證,簽證內容寫完后應注明'以下空白'字樣。

  第九條工程管理部對發生的工程變更及現場簽證每周與運營部核對;運營部進行分類編號,并加以分析;工程管理部與運營部分別建立臺帳。

  第十條對一周未及時辦理現場簽證,發生事后補辦者,追究經辦人責任。

  第十一條每月25日運營部將從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發生的變更簽證確定造價,并及時計入動態成本。

  第十二條工程量簽證單一式四份,項目現場、運營部、監理、施工單位各執一份。

  第四章工程結算的辦理

  第十二條工程結算的范圍:

  一、樣板間裝修及建安工程類合同必須辦理正式工程結算;

  二、開發等主辦的.合同如不能辦理正式結算,應進行內部結算并注明不能辦理正式結算的原因;

  三、其它合同,應由主辦部門根據實施結果辦理結算手續。

  第十三條結算原則:主辦部門辦理結算時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方式進行,應作出詳細的結算編制說明,將合同實施過程中發生的經雙方確認的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費用、甲供材料費用等,在原合同額的基礎上予以增減。

  第十四條工程項目按合同約定完成后,主辦部門應在聯合驗收合格之后要求施工單位交齊竣工圖紙、變更、簽證、等竣工資料并逐項填寫《結算申請單》,及相應的結算文件,由主辦部門報送運營部申請辦理結算;運營部依據以上相關圖紙、資料到現場,由工程管理部配合對相應竣工工程實體進行核實,無誤后開始辦理竣工結算手續。變更簽證部分要求在發生并完成后一個月內完成結算,盡量做到隨竣隨結,并保證在整個工程竣工后兩個月內完成結算工作。

  第十五條對甲供材料(三方協議)的結算要求:對履約完畢的項目,由工程管理部分別針對每個協議(樓號)提供《供貨認證單》,并附有供應商、施工單位、甲方現場經辦人、項目經理簽字,方可做為結算編制依據。

  第十六條工程結算書內容包括:

  一、工程結算匯總表(需注明合同編號、原合同價值、變更價值、最終結算造價);

  二、詳細工程結算書(編制說明、按合同約定價格或按定額編制);

  三、相關變更、簽證及其附圖說明等(要求與結算匯總表或結算書一一對應);

  第十七條工程結算書做出后,由主辦部門填寫《工程結算審核記錄》,并報送運營部、主管副總、總經理審批。結算審批完畢后,由各分公司綜合管理部加蓋結算章,以上內容一律要求按統一固定格式打印。

  第十八條工程結算書一式六份,分別留運營部二份、財務部、辦公室、工程部、施工單位各一份。

  第十九條結算審批手續完成后,各部門方可撥付竣工結算價款,否則不予撥款。

  第二十條各項目在辦理完竣工結算后,運營部將該項目的全部結算文件整理好,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竣工結算的內部審計工作。

工程管理制度9

  為加強工程材料設備采購的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項目技術部是工程材料設備采購管理的第一責任部門,具體工作由項目技術部會同投資發展部完成。

  二、對于大宗材料、大型設備的采購,必須進行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通過考察綜合評選,采用相對價格較低、保證質量的材料和設備。

  三、對不適宜招標項目的少量材料設備,要進行詳細地考察了解,選擇合適的產品。

  四、對工程所需的材料、設備,應根據需要數量、規格、使用時間等作出采購計劃,周密布署,確保工期。

  確定工程材料設備采購供貨方后,應簽定詳細的'供貨合同,內容包括產地、品牌、等級、數量、價格、型號、供貨時間等,按照合同規定,保證及時供貨。

  五、工程用材料設備設專人管理,材料、設備進場后及時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對不合格的材料、設備嚴禁辦理入庫手續,材料、設備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辦理后及時把材料、設備出入庫手續送交財務部,保證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六、供貨方應及時提供工程材料設備的證明和有關票據,以便結算入帳。

  七、項目技術部及其駐工地代表嚴格對進場工程材料設備進行

工程管理制度10

  裝飾公司分包工程管理規定

  1目的

  規范我公司外包工程的管理,確保外包工程在安全、質量、工期、成本上受控,提高我公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我公司所有的外包工程。

  3術語

  3.1術語:外包工程指從我單位承接的工程項目中分包部分任務給外單位施工;包括包工包料、勞務、分包、機械租賃等其它。

  4職責

  4.1項目部職責

  4.1.1提出工程外包申請和工程招標申請。

  4.1.2初步評審外包商(《合格外包商名錄》中的除外),將外包隊伍的有關資質材料送公司工程部評審。

  4.1.3負責與外包商簽訂安全、質量責任書,將外包商和外包工程納入日常的管理,對外包工程的安全、質量、工期、成本負責,禁止以包代管。

  4.1.4參與外包工程的招投標工作

  4.2工程部職責

  4.2.1審核工程外包申請,向公司總經理反饋意見。

  4.2.2參與投標、揭標和評標會。

  4.2.3參與外包工程合同、安全、質量協議書的評審工作。

  4.3技術部職責

  4.3.1負責對外包商資質的審核,公布合格外包商名錄。

  4.3.2參與外包工程的投標、揭標和評標會。

  4.3.3參與外包工程合同、安全、質量協議書的評審工作。

  4.3.4對外包工程進行安全質量監督。

  4.4工程部經理職責

  負責對外包工程和外包隊伍的審核工作,參與外包工程招投標工作和外包工程合同、安全、質量協議書的審核。

  4.5總經理職責

  負責對外包工程和外包隊伍的審批工作。

  4.6預算合約部職責。

  4.6.1負責外包工程招投標的一切組織工作。

  4.6.2負責組織外包工程的合同評審和安全、質量協議書評審工作。

  4.7材設部、財務部、參與外包工程的招投標工作和合同評審

  5工程外包申請流程。

  5.1單個分包工程或單個分包商承包多個分包項目累計20萬元及以上,必須提交工程外包申請書,上報公司工程部,工程部經理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審核后,報總經理審定。

  5.2工程外包申請流程如下:

  不同意

  同意

  不同意

  同意

  不同意

  6外包隊伍選定流程

  不合格

  合格

  不

  同

  意

  同意

  不同意

  同意

  7外包施工單位資質評審

  7.1項目部根據所管轄下的項目具體情況和歷年的工程外包情況,將意向中的外包隊伍的有關資質等材料收集、匯總,并組織評審合格后由項目經理簽名,并加蓋項目公章后送公司技術部。

  7.2技術部收到項目部送審材料后進行審核,合格后組織有關部門審查,最后送分管領導審批。

  7.3技術部將經過審批的合格外包商名單在本企業內部公布。

  7.4外包單位資質評審材料

  7.4.1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證明書。

  7.4.2承包商擬派出的項目經理資格證;

  7.4.3承包商近兩年的施工簡歷或業績材料和安全、質量施工記錄或業績材料。

  7.4.4進場人員的花名冊。

  7.4.5進場人員的技術素質(包括項目經理、技術人員、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的資格證明書復印件),工人的技術等級證(或法人企業的培訓上崗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復印件。

  7.4.6安全、質量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置(30人以上外包單位必須按規定配置足夠的.現場專職安全員)。

  7.4.7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保護設施、用具、勞保用品的配備清單。

  7.4.8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7.4.9技術、質量管理規章制度。

  7.4.10企業安全、質量管理機構網絡網。

  7.4.11營業執照復印件。

  7.4.12資質證書復印件。

  7.4.13法人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7.4.14項目部推薦材料。

  (以上材料必須加蓋法人企業的公章)

  7.5評審要點

  7.5.1資料的有效性。

  7.5.2資質的符和性;

  7.5.3外包單位的信譽。

  7.5.4外包單位的履約能力。

  7.6外包評審小組構成

  7.6.1企業外包評審小組:企業領導、工程部、技術部、預算部。

  7.6.2項目部外包評審小組:項目部經理、技術主管工程師。

  7.7外包單位年審

  7.7.1項目部每年12月份對所推薦的或管轄范圍內的外包單位的施工任務及其安全文明施工、質量、進度及服務態度分別作出綜合評價,最后作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評價等級,并將結果報公司技術部。

  7.7.2技術部將全部外包單位的年審資料匯總后,結合過程檢查、投訴等資料,對外包單位作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種評價結果,上報公司工程部審批后予以公布。

  7.7.3凡被列為不合格的外包單位,一年內不能在本企業承接新的項目。

  7.8外包合同及結算管理

  7.8.1按公司《外部外包結算管理規定》執行。

  7.9附件

  將外包工程安全、質量協議書作為附件附后。

工程管理制度11

  工程項目材料計劃管理制度

  材料計劃分為材料計劃、月份材料需用計劃、補充計劃三類。

  1)材料計劃負責人:

  (1)編制人:專業負責人

  (2)審核人:項目負責人

  (3)審批人:總經理

  2)材料計劃編制

  (1)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在圖紙全部到位后7天內,根據具體情況做本工程的總

  (2)備料計劃。

  (3)根據施工總進度計劃,在施工前一個月,各專業負責人做本專業施工用材料的備料計劃。其中備料計劃提前15天一式二份上報公司物資部,審批后將一份計劃交物資公司用以指導采購準備工作。根據本工程特點,對于圖紙或洽商不能滿足以上時間要求的施工段,根據圖紙分段到位情況,在圖紙到位后3—7天內,各專業負責人編制本專業備料計劃,材料部門接到計劃后立即備料,以保證施工的進行。

  (4)每月25日,由專業技術負責人根據進度計劃做本專業下月的'材料需用計劃;材料部門于每月30日前根據每個工程的材料計劃將各工程的資金需用計劃報財務部門。

  (5)每月30日,由項目負責人將本工程當月的材料到場及使用情況報材料部門。

  (6)每月10—15日,各專業技術負責人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和變更、洽商等對本月材料計劃進行一次補充。

  (7)材料部門根據月材料計劃和現場的施工進度組織材料進場。

  (8)材料計劃的編制應以施工圖為依據。計劃編制人員應熟悉定額及合同,材料計劃編制完成以后,由預算部門對照工程概預算進行復核,以提高計劃編制的準確性。材料需用計劃中填寫'上月庫存量'、本月計劃量,并加入一欄'至本月末累計使用量'(指同類材料累計)。

  (9)材料部門采購材料,超價購買時應由專業成本、材料和項目經理共同分析后方可購買。

  (10)保證材料進場數量≤技術室計劃量≤收入量。

  (11)如果發現材料計劃不準確,造成材料閑置浪費,根據具體情況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12)因材料計劃編制不及時或不完善,影響施工的,根據具體情況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13)材料室嚴格按照計劃的數量和時間組織材料進場,因材料進場不及時或材料數量不準確,影響施工或造成浪費的,根據具體情況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工程管理制度12

  商場臨時工程施工管理作業規程

  1目的

  為保障本物業管理服務單位轄區范圍內的公共安全、有序,配合完成各項施工并適時予以督導,以符合政府主管部門對物業單位的指導要求,特制定本規程。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物業管理服務單位轄區范圍內的的臨時工程施工管理,以及經營性質的各類廣告促銷、特種經營活動的施工管理。

  3主要職責

  3.1參照「zz廣場」《業戶手冊》、《裝修守則》的管理約定,對接受業主或使用人委托的施工單位進行適時監督管理,并協調有關物業供給事宜。

  3.2對工程設計施工圖紙(方案)予以審定,并出具物業方意見。

  3.3將有關工程過程中的進展情況,予以適時通報業主或使用人。

  3.4對工程需整改事項予以書面通報,并配合施工方完成整改。

  3.5對工程所需水電費用進行統計核算并結算款項到帳。

  4程序要點

  4.1圖紙(方案)審定

  4.1.1業主或使用人提交工程項目資料,物業方聯系zz廣場項目部(必要時)進行審定,并出具書面意見。

  4.1.2簽定《施工備案申請表》、《承諾書a版》。注1

  4.1.3辦理《施工許可證》、《出入證》。注2

  4.2施工方進場

  4.2.1施工方提交施工進度計劃表于物業方備案,并辦理進場手續。

  4.2.2物業方協調有關單位配合施工方進場。

  4.3現場巡檢

  4.3.1物業方客服部、工程部、保安部具體執行施工現場的巡檢工作,并填寫相關記錄。

  4.3.2對施工過程中的違規事項予以制止,并落實整改事項。

  4.4工程完工檢視

  4.4.1物業方在工程完工時的.完工檢視,并不代表政府主管部門的驗收,僅限于物業項目下的職責。

  4.4.2物業方對完工檢視中發現的不符合審定意見項,需做出整改要求,并出具書面意見。

  注1:當華云項目部進場施工時,簽署《承諾書a版》。

  注2:當非營業時間進入商場施工時,物業必須另外開具《入店申請表》。

  5相關文件

  《業戶手冊》

  《裝修守則》

  6工作記錄

  《入店申請表》

  《施工備案申請表》

  《施工承諾書a》

  《施工承諾書b》

  《整改單》

  《施工跟進匯總表》

  《臨時施工人員出入證》

  《施工進度計劃表》

  《施工會審意見書》

工程管理制度13

  裝飾公司工程質量管理中心部門經理崗位職責與日常工作重點,主要有以下各部分組成:

  1、認真執行公司所制定的規章制度及有關規范標準規定。

  2、認真做好各個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做好施工班組調度安排,確保施工的正常進行,做好施工管理。

  3、質量管理中心部門經理要做好裝飾工程內控的監控,認真進行合同評審。

  4、對工程部所屬人員負有分派任務,監督管理的職責。

  5、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及對一線員工、裝飾項目經理的安全教育。

  6、負責對工程部人員的考核及提成審核,對工班人員工資的審核工作。

  7、公司工程質量管理中心部門經理負責對裝修施工現場進行抽查,對工地優良率的審核、獎懲的實施。

  8、負責制定,修改和完善現行的施工工藝規范、技術標準等作業指導書。

  9、負責處理相關客戶投訴與客戶交流的相關事宜。努力讓所屬人員及一線員工樹立以客戶為中心,一切從客戶的.利益出發的服務理念,不斷提升企業品牌,開拓裝飾業務。

  10、積極協助人力資源部做好施工人員崗前的評審和培訓工作。

  11、認真做好對質量管理中心部門下屬人員的培訓工作,努力提高工程質量管理水平。

工程管理制度14

  1、隱蔽工程是指在上一道工序結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蓋的,正常情況下無法進行復查的項目。例如:工序中間環節驗收、地基驗槽、鋼筋工程、地下砼結構工程、地下防水、防腐工程,以及設備解體檢查記錄設備封閉前的'內部質量驗收等。

  隱蔽工程驗收項目,土建工程參見“土建工程篇”驗評標準,安裝工程參見相應設備有關驗收規范的驗評標準,隱蔽工程驗收記錄表式見“火力發電廠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表式”。

  2、隱蔽工程驗收管理程序

  2.1施工承包商應提前一天通知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代表只參加所有地基驗槽、大型設備基礎、主廠房基礎、煙囪及水工構筑物等重要結構)進行隱蔽工程驗收,并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2.1.1與隱蔽工作有關的設備消缺、設計變更、不合格項處理及標準變更的簽證記錄;

  2.1.2隱蔽部件材質檢驗報告;

  2.1.3施工自檢原始記錄。

  2.2隱蔽工程項目施工已完,并經施工單位檢驗合格。

  2.3現場實地檢查施工質量。

  2.4工程驗收合格并簽證后方可隱蔽,進行下道工序作業。隱蔽項目一經簽證,不得自行作任何變動。

  3、隱蔽驗收工作出現下列情況的處理原則:

  3.1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事前確已收到通知,但未按時派員到場驗收,施工承包商可自行隱蔽,但必須作好記錄。

  3.2施工承包商未通知監理單位等檢查驗收,或經檢查驗收發現問題不按要求消缺處理的,不得進行隱蔽、進行下道工序作業。否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有權通知施工承包商暫停施工,進行返工并重新進行驗收。

工程管理制度15

  為加強工程發包管理,確保工程質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設計、施工依法實行招標發包,擇優選擇承包單位,公司可以對建筑面積500平方米或工程造價20萬元以內的工程直接發包。

  二、建設工程的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承包單位不得轉包工程業務,可以獨立組織施工的單項工程不得肢解發包。

  四、主體工程必須由承包單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項工程如需分包,必須經公司批準擇優選定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與總包合同的約定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總包合同為準。

  五、建設工程必須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應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六、凡屬投資公司員工,其直系親屬不得參與本公司組織的招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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