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管理制度(15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小區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小區管理制度1
一、小區機動車輛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小區機動車輛的管理,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停車資源,確保車輛遵章行駛、有序停放,創造一個優美、寧靜的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1、小區設定專職車輛管理員,對小區業主(使用人)的車輛實施全面管理,建立詳細的車輛管理檔案(含:業主或使用人姓名、房號、車輛型號、車牌號、車輛顏色、聯系電話等),對登記備案的業主(使用人)車輛,由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發給出入大門通行證,通行證每年度換發一次。
2、小區機動車輛泊位分為地下車庫、地面車庫、地下車位和地面車位。對已出售給業主(使用人)的車庫或車位,小區物業服務中心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費;對無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車位,實行有償租用,地下車庫或車位的月租費,根據市場價核定,不另收管理費;
3、對已出租的車位,小區物業服務中心負責做出已出租的標識,并設有專人管理,阻止和勸解其它車輛占用此車位。地面可出租的車位,優先出租給就近居住的業主,如就近業主不租,可租賃給其他業主。
4、已購置車庫的業主,應自覺將車輛停入庫內;臨時進入小區的機動車輛,應按車管員指定的地點停放;所有車輛均不得在小區道路上隨意停放;尤其禁止車輛在道路交叉口停放。對外來臨時進入小區的車輛,執勤門崗應做好詢問登記工作,發放臨時出入證,必要時還應及時與業主取得聯系,在征得業主同意后方可進入。
5、擁有車庫的業主(使用人)在車輛入庫后,應及時關閉車庫門;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輛,業主(使用人)離開后,須及時關閉車門、車窗,不要將貴重物品遺留在車內。車管員和保安員如發現車輛門、窗未關好,應及時通知車主,以防止車內物品失竊。物業社區微信,停車場僅提供停車場地,并要求車管員和保安員加強巡視檢查,如出現車輛丟失或車內物品被竊,應積極配合車主查找并提供其它幫助,但不負賠償責任。
6、對業主(使用人)的車輛,車輛管理員應堅持對其車輛的門、窗及外表狀況實行日常檢查和每月大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實施,并做好必要的記錄,發現問題應及時告知業主(使用人)。
7、小區道路和停車場嚴禁學習駕駛、試車,不得無故使用車載報警器,嚴禁隨意鳴喇叭。
8、對進入小區載有業主的出租車須換證通行,對載有外來人員的出租車應謝絕入內。夜間22:00后,謝絕出租車進入小區。
9、對從小區駛出并攜帶較貴重或大量物品的非業主車輛,執勤門崗有權進行檢查或要求做出說明。
10、大型貨車、客車原則上不容許隨意進入小區,如遇特殊情況需進入,因提前申請并征得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的同意。
11、物業社區微信,小區應設立機動車輛行駛標識,包括:行駛方向、行駛路線、限速、限高、禁鳴、禁煙火等,業主(使用人)須遵章執行,出入大門應各行其道或先出后進。
12、車輛管理員和保安巡視員應確保行駛通道和消防通道的暢通,要做到管理有序,無亂停、亂放車輛的現象。對隨意亂停或侵占已購(租)車庫、車位業主利益的車輛,實行廣大業主輿論監督、保安管制和社區交警共同管理的方法進行。
13、對所有進出小區的非業主車輛和出租車實行憑車輛出入卡進出,執勤門崗必需在卡上注明車輛進出的時間、車牌號、所訪業主姓名、執勤門崗姓名,并應妥善保管好出入卡,不得丟失。
二、摩托車和非機動車的管理
1、小區如設有停車棚,應作好明顯標記。存放車輛的業主(住戶)必須按規定有序地停放車輛。
2、自行車出入小區大門時須下車推行。
3、外來人員的摩托車和自行車原則上不得進入小區。
4、小區治安巡邏員要認真履行職責,發現車輛停放不整齊要及時整理。
5、業主自行車不得停放在單元樓道內。
三、地下車庫(位)管理規定
為確保地下車庫交通安全、道路暢通,車輛遵章行使、有序停放,特制定本規定:
1、嚴格遵守市交通管理規定,遵守各項車輛管理制度,確保“安全第一”的原則。
2、車庫通道內禁止停放任何車輛。
3、車庫通道、消防通道內禁止堆放任何雜物,確保車庫通道和消防通道暢通。
4、車庫內必須配備各種安全設施和標志、配備消防器材。
小區管理制度2
一、安全用電管理
1.學校嚴格加強用電管理和使用電器設備,建立巡視巡查制度,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
2.各班級未經學校領導班子同意。不得私自亂接、更改、移位、拆裝線路及電線管道。
3.學校必須經常檢查教學區域、宿舍和辦公室內供電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4.下晚自習、下課,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要及時關閉教室電燈、電腦、飲水機、熱水器等一切電器設備電源。
5.學校教職員工應加強電力知識學習,提高電力安全操作管理水平。
二、節約用電管理
1.學校要加強對節約用電知識的宣傳和教育,普及節約用電科學知識,提高學生節約用電意識。
2.學校應在教學樓內合適位置設置節約用電標識。
3.學校教職員工都應履行節約用電義務。學校辦公室要加強節約用電巡視檢查,對發現浪費電力資源的行為,應及時制止,未及時整改的,采取相應措施予以處理并通報批評。
三、節約用水管理
1.學校應加強節約用水宣傳,在衛生間、水池等公共用水場所設置節約用水標識,提醒教職員工及學生節約用水。
2.用水時,盡量不將水量開到最大,以不將水花濺到水槽外為準。使用衛生間,便后應及時沖洗,并應等到沖水后關閉水龍頭才離開。
3.校園基地灌溉和景觀環境用水,使用雨水和符合用水水質要求的再生水,逐步減少使用自來水,必須控制流量,堅持用多少開多少,嚴禁使用高壓清潔水沖洗車輛等。
4.學校水電管理人員應加強用水設施設備日常管理,及時檢查更換老化的`供水管網及零件,堅決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5.工作人員發現供水管網漏水、水龍頭關不緊等問題,應及時通知學校管理人員及時維修。
珍惜資源,節約資源是我們每一位公民的責任。為了切實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創建綠色機關,切實加強學校節能、節水、節電管理,搞好節能、節水、節電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則
(一)切實增強節約意識。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都要充分認識到開展節水、節電、節能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強化節約意識,養成良好習慣,做到節約人人有責、人人有為。
(二)愛護水、電設施,保證正常的水、電供給。
(三)校內各樓層用水用電實行二級管理,日常管理以班主任為主。
二、管理制度
(一)節電管理制度
1.節約照明用電。學校教學樓內外使用節能燈,自然采光條件較好的教室,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夜間樓內公共區域(含衛生間)盡量減少照明燈數量。教學樓道路用燈每晚定時開關,人走燈滅,杜絕白晝燈、長明燈。 2.節約辦公設備用電。辦公設備不使用時要設置好節電模式,長時間不使用的要及時關閉,減少待機能耗。新購買的用電辦公設備必須達到規定的能效標識,節假日和非工作時間,要及時關閉電熱水器等用電設備。
3.加快用電設備改造。大力推進辦公區用電設備的節電改造。在照明節能上積極應用太陽能燈、無極燈等先進照明技術;因地制宜進行節電改造,確保教學區的非節能燈和其它高能耗設備逐步改造或更新。
4.嚴禁私自接線裝燈、安插座,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電熱器等大功率電器,如需使用,應報學校批準。
(二)節水管理制度
1.注重洗手間用水節約。加強用水設備的日常維護管理,避免出現“長流水”現象;在顯著位置設置節水提示標志,公布維修電話;大力推廣感應式節水水龍頭。在教學樓適當區域放置盛水器具收集保潔用水。
2.注重綠化節約用水。提倡循環用水,綠地用水盡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推廣噴灌、微灌、滴灌等節水灌溉方式,禁止用自來水涌灌。
3.加強設施維修改造。經常對供水設施進行檢修,認真進行管網檢查,尤其要關注預埋管道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檢修,杜絕跑滴漏現象。
4.定期觀測定量分析。安排專人定時定期抄錄水表,即比較分析用量,發現情況異常,立即進行管網檢查,采取有效措施。
(三)其他節能管理制度
1.節約辦公用品。利用電子政務網實行網上辦公,逐步推行網絡無紙化辦公,節約紙張,控制打印、復印數量以及書面材料的發放范圍。 2.規范辦公用品采購程序,嚴格審批和控制辦公用品發放數量,鼓勵重復利用,做好辦公廢紙的回收,設立定期回收制度。
3.節約通信費用。根據工作需要,正確選擇固定電話、移動電話、機要、掛號和普通郵件等通訊方式。言簡意賅,縮短通話時間,可發文字短信的盡量不用通話等。
4.合理安排工作。盡量減少使用機動車,以節約油費、過路費等。
三、檢查制度
(一)開展節水、節電、節能檢查。學校請專人對學校所有用電、用水的設備、
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嚴防滴、漏、跑、冒、耗現象發生,堵塞水電浪費的漏洞。
(二) 加強科學管理,學校要發揮職能作用,加強監督與檢查,實行定期檢查制和不定期抽查制,發現對開長流水、白流水、長明燈、光線充足情況下開燈及無人情況下開燈、開飲水機、電腦等浪費現象嚴重的單位和個人予以批評以至必要的處罰。
小區管理制度3
(一)保潔員的`職責:
衛生保潔員是保持本小區清潔衛生的直接責任人,衛生保潔員必須做到:
1、小區實行12小時保潔;
2、樓道、樓梯走廊、每星期清掃一次;
3、業主可隨時將垃圾袋投放在樓道口指定的專用垃圾筒內,由衛生保潔員將垃圾統一集中清運;
4、定期疏通窨井、化糞池;
(二)本小區住戶、居民和進入本小區來訪者有責任和義務維護本區衛生,必須遵守:
1、各住戶將生活垃圾袋裝,并系上結,投入垃圾筒內,以便保潔員及時清運,不得將垃圾擺放在門口,走廊或樓梯間,裝修垃圾必須袋裝,扎好口,堆放到樓下指定地點,以便保潔人員及時清運;
2、嚴禁任何人員在區內隨地吐痰、亂丟紙屑、煙頭、瓜皮果殼;
3、不準亂倒垃圾、雜物、污水和隨地大小便;
4、禁止把垃圾、布屑、塑料袋、油漆等雜物投入下水道,如因使用不當導致堵塞或損壞,由該戶業主承擔全部修理費用;
5、小區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亂涂亂帖及亂豎路牌,廣告牌等,違者負責清除粉刷費用,如屬未成年人所為,則由監護人負責;
6、小區內不準私自飼養家禽、家畜、家犬,確有需要的則必須辦理有關手續,經有關部門批準報管理處備案方可飼養;
7、住戶裝修完畢,應立即清掃,不能將廢棄物棄置走廊、樓道或公共場所;
8、小區周邊商業網點娛樂場所不得占用公共空間、走廊,堆放物品擴大經營場地,應在適當位置放置垃圾筒;
9、住戶不得向室外傾倒污水,拋紙屑、煙頭、雜物等;
10、凡違反以上規定者,社區將配合市容管理部門根據城市衛生管理規定予以阻止,阻止無效者將通過有關部門予以處罰。
小區管理制度4
為了使進出x小區的車輛安全、有序,特制定車輛停放管理規定,請自覺遵守。
一、小區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規定:
1、小區內停車場采取購買或租用車位的方式,對進入小區內的各種車輛(包括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實行全封閉式統一管理(禮賓24小時值班),請各業主(住戶)先在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引導下辦理好車位租用手續,領取“IC卡”后,方可使用停車場。
2、車輛進出停車場時,禮賓人員認“卡”對車,“車位卡”與車輛牌號不符合者,禁止車輛出入,所以請車主(司機)認真保管好“車位卡”并隨身攜帶,如“卡”一旦丟失或損壞,車主應在第一時間書面報請服務中心進行處理,否則由此而產生的任何后果將由車主負責。
3、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
4、停入小區的車內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離車時要鎖好門窗,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5、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嚴禁超車。
6、機動車輛在小區內禁止鳴喇叭。
7、不準在小區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習。
8、不準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9、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非機動車必須停放在服務中心指定位置),對不按規定停放車輛、經勸阻不聽者,將按市“交管部門拖車處罰管理辦法”處理。
10、除執行公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等)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二、停車場(庫)管理規定:
1、停車場停放車輛為高度不超過1.8m的小汽車和小型貨車。
2、停車場的停車位只供機動車輛停車用,禁止擅自改變車位使用功能或從事除停車以外的其他行為。
3、嚴禁小孩及無關人員進入車庫車道及場內玩耍。
4、車輛進出車庫停車場憑車輛入場證,按規定所提示方向減速慢行,有秩序地進出,車輛在停放、行駛中應注意安全。
5、車輛必須按指定的泊位有序地停放,嚴禁跨越車位或在車道上停放。
6、車輛進入地下停車場必須服從場內管理人員的指揮調度,嚴禁車輛在出、入口處逆向行駛。
7、嚴禁在地下停車場內加油,維修保養車輛。如有特殊情況需經場內管理人員同意。
8、嚴禁裝載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及裝有貨物的貨車進入停放。
9、車輛停放后,貴重物品不能留滯在車內,人員離開時應該關好門窗、車門,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一切由車主自負。
10、禁止在地下停車場內吸煙。
11、禁止在地下停車場內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到服務中心審批,并做好有效防范措施,方可動工。
12、嚴禁在停車場內存放汽油、機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停車場內加油,修車及焚燒廢棄物;不準在車庫私拉電線。
13、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車場內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
14、禁止一切車輛在停車場內練習、修理車輛及車輛加油、過油、洗車等。
15、所有車主應自覺保持車場內清潔衛生。
16、車輛進場、離場時,車場管理人員有權對車況進行管理,檢查。車主須配合履行相應的驗車手續后方可離開,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16、任何人發現火警時,都應當立即報管理人員,必要時可利用地下停車場內現有的消防設施滅火。
小區管理制度5
一、目的與適用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交通管理的職責和方法,以保證交通管理符合規范的要求。
適用于封閉式小區的交通管理實施。
二、職責
1、保安大隊是交通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本規范的制定,監督并協助執行。
2、管理處負責交通管理的具體實施,負責小區內有關交通標志的'檢修、管理。
三、實施規范
1、小區內設置明顯的交通管理標識。
(1)、小區入口處設置小區交通平面圖。小區內路口、轉彎處以及道路設置交通部門統一規范的標志。
①、禁止入內的地段設置'禁入標志'。
②、限制載重車輛入內的地段設置車輛限重標志。
③、指定停車場或停車地方設置停車標志或禁止停車標志
(2)、停車場設置'停車須知'。
2、巡邏保安員對路面路況進行不定時巡查,發現經營,阻礙交通情況及時記錄并報告管理處,管理處及時作出處理,嚴重的應報告保安大隊。
3、小區內車輛管理
(1)、小區業主、住戶以外的特殊車輛停放應辦理批準手續。
(2)、住戶車輛憑卡(包括臨卡、月卡)停放。
(3)、車輛停放,保管依收費標準收費。
(4)、車輛保安員實行崗位責任制。
(5)、車場停車的其他方面工作參照《車場停車管理實施規范》
4、有效處理意外事件,確保小區交通暢通,行人安全。
四、文件和記錄
1、車場停車管理實施規范
2、保安巡邏值班記錄
3、機動車輛臨時出入登記表
小區管理制度6
1、小區停車場,專供購(租)車位的住戶使用,所有外來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閑雜人員不得入內。
2、小區住戶車輛長期停放地下停放地下停車場須辦理車輛藍牙卡,一車一卡,持卡出入,臨時停車須登記。
3、租用固定車位的車輛應該按們停放,租用非固定車位的`車輛由保安人員指揮按序停放,對臨時進入區內的車輛停放實行擇位停放。
4、停車場地將采取24小時值班并做好記錄,嚴格按消防規定配備消防設備和器材。
5、停車場地應保持環境衛生,不得在停車場內擺攤點、會客、喝酒、睡覺、喧嘩、吵鬧和長時間聊天。
6、車輛進入停車場禁止鳴喇叭,限速5公里/小時。
7、停車場禁止裝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停放。
8、車輛進出和停放要注意前后左右車輛的距離,不得對其它車輛的進出和其它車位的使用造成阻礙。
9、停車場保安人員應對停放車輛認真檢查車型,車牌號和車輛有無上鎖或外部破損等異常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車主并做好登記。
10、車輛停放后,車主要帶走車上所放置的物業,并鎖好車鎖、車門和車窗、否則責任自負。
11、車主要愛護停車場的消防、供水、供電、通訊等一切公共設備,不慎損壞時需照價賠償,若造成嚴重事故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2、有固定車位的車主要嚴格按照物業公司規定的停放費標準,按時交費;臨時車輛由管理員指引停放位置,并根據停車時間規定收費。
13、若車主不慎丟失車輛藍牙卡,應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提供有關資料,經核實后繳納辦卡成本費,由物業公司補發出入卡。
14、若車輛在停放區被損壞者,原則由損壞雙方協商解決,嚴重者可向保險公司索賠,當班保安員與物業公司共同協助調查處理。
15、所有停放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對違規行為和停泊車輛的車主,管理員有權采取警告、罰款、拖車等處罰措施,由此造成的損失一概由車主負責。
小區管理制度7
一、安全文明小區管理制度
1、按時開關大門。早晨6時至晚上23時開、關大門。提前、推遲或深夜進出大門,事前與門衛聯系,說明事由,不準砸門、爬墻。
2、教工、學員自覺接受值班人員和門衛查詢,客人攜貴重物品出大門需經戶主和治保小組證明,方能帶出。
3、堅持來客和暫住人口登記,學員不能留外人住宿,家長、家屬確需住宿的,須經治保小組同意。
4、教職工自行車、摩托車編號,做好登記管理;學員自行車、摩托車定點停放。
5、嚴禁在教室、寢室、宿舍和辦公室打麻獎,搞賭博,違者按治安管理條例處理。
6、不準在校園內燃放煙花爆竹,不準攀摘花木,不準在校園踢足球。
7、不準在樓上往街上、操壩毛扔果皮、雜物,潑倒污水。
8、節約用電、用水,自覺開關公用電燈,管理好公用水龍頭,養成節約用電、用水的良好習慣。
9、不在校園內高聲喧嘩,不損壞消防器材。
二、門衛值班制度
1、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按照開、關大門。
2、做好來客、暫住人口登記,查詢可疑人員,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
3、看管教工、學員自行車、摩托車對教工自行車、摩托車編號、登記、憑號出入;對學員自行車、摩托車定點停放守護。
4、阻止游商小販進入校園、住宿區叫賣商品。
5、做好責任區的清潔衛生,保持校園干凈、清潔。
6、保護報架,及時更換架報上的`報紙。
7、堅持晚上關門后,對校園內、住宿區花卉巷道、背靜處進行巡邏,消除不安全隱患。
8、堅持禮貌待人、文明執勤,按制度行事,化解矛盾。
三、防火制度
1、認真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樹立人人防火意識。
2、認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3、嚴禁小孩玩火,不準在住宿樓燃放煙花爆竹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安全用電、用氣,不私拉亂接電線、氣管,堅持每季度進行用電線路、用氣管道檢查,防止用電、用氣起火。
5、保持滅火器、消防水帶的良好性能狀態,發揮急需時的充分效能
6、提高警惕,嚴防示人縱火行為。
四、清潔衛生管理制度
1、校區清潔衛生實行分片責任承包,任務到人,責任到頭。
2、學管、后勤制定清潔衛生標準,對片區提出具體要求。
3、堅持每天一小掃、每周一次大掃除的檢查評比制度,交將檢查等次納入年終獎內容。
4、班主任要經常對學員進行講清潔、愛衛生的教育,不亂毛煙頭、瓜殼、紙巾,保持巷道、走廊、操壩衛生。
5、堅持門前“三包”,學管、后勤要經常對小區內清潔衛生檢查、督促。
小區管理制度8
一、文明衛生標準:
1、小區道路每天專人打掃,室內經常打掃,做到窗明幾凈。
3、小區內無亂搭、亂建、亂放、亂堆、亂倒現象。
4、小區內內無飼養家禽家畜現象。
5、倒垃圾按時按指定地點,嚴禁院內亂擲煙頭、紙屑瓜果皮殼。
6、樓道暢通,無雜物堆放,嚴禁在過道里放爐灶,晾曬衣服繩索整齊有序,不影響市容和過路。
7、汽車、自行車在指定線內有序停放,駕駛人員洗刷汽車后要立即將污漬地面掃凈。
8、小區內三線(電話、電力、電視線)線路整齊美觀。
9、保持小區內花草樹木完整、美觀、地面無枯敗枝葉、雜草和棄物。
10、嚴禁住樓戶往樓下亂擲雜物。
11、下水道暢通無堵塞,窨井完好無損。
12遺留現象。
二、責任范圍:
1每日打掃不少于二次,保持包干區整潔衛生。
2、生活區分片負責人要做好片內衛生監督檢查工作,責任人有權對片內違反制度當事人進行警告、處罰。
3、小區住戶要保持家庭內外整潔衛生,對小區內衛生負有責任。
4、衛生管理人員,要負責好小區衛生工作,每天要巡回視察,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小區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小區寵物豢養管理,保障小區業主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結合本小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本管理規定所述寵物,包括小型犬、貓、鳥等動物;
第三條本小區準予豢養上述寵物,不準飼養家禽家畜(包括:雞、鴨、鵝、羊、豬、兔、牛、馬等);
第四條其他寵物豢養規定。參照以下養犬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章法律依據
第五條《市犬類綜合治理實施意見》;
第六條《市犬類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第七條《市關于依法加強犬類管理的通告》;
第八條《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
第九條《市限制養犬規定》
第三章小區內養犬條件
第十條凡本小區內飼養犬類的.養犬人必須持有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出具的《動物健康免疫證》;
第十一條養犬人必須到公安機關辦理登記注冊,領取《養犬登記證》,并保證每年檢查一次;
第十二條養犬人必須持《動物健康免疫證》和《養犬許可證》到小區物業管理處進行登記備案,否則視為無證豢養行為。
第三章小區內養犬規定
第十三條園區每戶只準養一條觀賞犬(體長標準:成年犬一般不能超過50cm),禁止飼養具有攻擊性的烈性犬和大型犬,養犬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四條養犬人應為所飼養犬只進行一年一次注射預防狂犬病疫苗,小區管理處應做好督促、檢查;
第十五條合理飼養和管理所養犬類,避免飼養犬只狂吠影響他人。家中無人時,應將犬只妥善安置。
第四章小區內遛犬規定
第十六條為避開人流高峰,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養犬人在小區內溜犬時間應在每天早上7:30分以前,晚上20:30分以后,其它時間均不準在小區內遛犬;
第十七條養犬人攜犬出戶時,應當束犬繩,并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牽領。不得在樓道內或大堂區域內溜犬;
第十八條養犬人不得攜犬進入兒童游樂場和居民休閑活動區;
第十九條養犬人應文明遛犬并攜帶寵物糞便袋或垃圾袋,及時清除犬只所排泄的糞便。對未能及時清理犬只糞便的行為,物業公司有權要求養犬人進行清理或由物業公司代為清理并收取相應的保結費(每次五元),否則將視情節給予警告、罰款或驅逐出本住宅區;
第五章處理辦法
第二十條對違反本規定者物業公司有權進行管理和制止,對無證犬、無登記犬,物業公司有權收繳并將其驅逐出住宅區或向公安機關舉報;
第二十一條對小區內飼養的具有攻擊性的烈性犬和大型犬,物業公司將對養犬人進行勸阻,若不聽勸阻,物業公司有權向公安機關舉報;
第二十二條飼養的寵物犬不得干擾他人的正常生活;對于如所養犬只狂吠不止,建議配帶犬口罩,確保小區安靜。對于不采取措施的,物業公司有權采取強制措施或向公安機關舉報,由公安機關采取相應措施;
第二十三條所養犬只傷害他人時,養犬人應及時把傷者送往正規醫療機構進行救治,并立即通知物業公司,并且,對于受害人要給予一定賠償;
第二十四條如養犬人所養犬只侵擾他人,物業公司以書面責令整改無效后,有權采取強制措施或通過公安機關予以制止及通過法律訴訟向養犬人追討賠償。
小區管理制度10
為了加強對出入、停放本小區車輛的管理,維護小區正常生活交通秩序,確保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對出入、停放本小區的車輛作如下規定:
1、凡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嚴禁進入小區。2噸以上的卡車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小區。
2、本小區有車輛的住戶,應向本公司申請辦理通行IC卡(原小區配發的門卡),憑IC卡通行大門,及在小區停放,按規定收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本小區住戶車輛進入小區后,有車庫的住戶必須將車停放在車庫內,無車庫住戶必須將車停放在指定停車位置,嚴禁亂停亂放。
4、非本小區住戶的車輛,進入大門時應主動向門衛出示證件,講明進入原因,符合進入條件的領取臨時通行IC卡,并做好登記,方可進入小區,嚴禁沖闖大門。出小區時收回IC卡,并按停車時間收取停車費。遺失、損壞IC卡,照價賠償(每卡30元)。
5、進入本小區的'貨車,卸完貨物后應及時離開小區,因故不能離開的,應將車停放在指定停車位置。
6、進出、停放車輛必須服從小區管理人員的管理。駛入小區的車輛應減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不得鳴號。如車輛損壞路面或公用設施,應照價賠償損失,并視情節處以罰款。
7、管理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嚴格執行車輛出入、停放管理規定,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與車主拉關系,收受賄賂,放松管理,違者從嚴處理。
8、違反以上規定者按小區有關規定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9、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
10、原則上非業主車輛不得停放在小區過夜,若確須停放應該停在指定位置。
11、非機動車輛必須按規定的位置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樓宇內隨意停放。
12、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摩托車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嚴禁超車。
13、停放好車輛后,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
14、不準在小區內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洗車。
15、不準在人行道上、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
小區管理制度11
一、門衛人員24小時堅守崗位,保持高度警惕,認真履行職責,
二、門衛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文明執勤,禮貌待客,認真負責,服裝整齊,儀容端莊,按時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三、認真做好來客來訪登記和外來車輛的進出登記,對外出的車輛注意檢查,防止居民車輛被盜。
四、收發報刊、函件等應當面點清,并做好登記,要做到及時準確,不積壓、不私拆。
五、保持門崗周圍環境的整潔及設施標志完好。每天10點以前小區主管要負責落實門崗內外的清潔工作。
六、門衛值班室及站崗區域禁止非工作人員滯留,以免影響門衛正常工作,值班室內物品應保管愛護、擺放整齊,衛生良好。
七、執行工作和客戶來訪時應站立,提前主動上前工作,工作時間不允許從事與工作不符的事,嚴格遵守值班紀律,不允許酒后上班和上班喝酒,工作應使用文明用語。
八、值班電話為工作電話,非工作原因不得使用值班電話,
九、發生突發事件和發現重大問題,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報告公司領導,并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問題,無論發生任何情況,門衛都必須保證有人留守。
十、上下班高峰期門衛人員應保證在崗,快速兼靈活處理機動車進出小區,避免進出小區車輛長時間堵塞道路。
十、配合巡邏崗人員做好當班工作,配合做好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一、對因客戶原因損壞小區設施、設備及公司辦公物品,門衛人員有權要求損壞者照價賠償,損壞者拒賠的,門衛人員對損環者有權暫不放行,報警處理。
十二、做好院內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及綠化養護工作,承擔抽水澆花及冬季清雪工作。
小區管理制度12
一、小區內的環境衛生保潔工作有物業管理處指派專門人員進行清掃和垃圾清運。
二、小區內各住戶的生活垃圾必須實現袋裝,由環衛人員每天定時、定點收集清運。收集垃圾時間:每天早上7:00-8:30,中午1:30-3:00,晚上6:00定點放置垃圾箱。
三、為保持樓梯走廊、扶手清潔,住戶應分層自上而下輪流清掃,并注意維護公共衛生。
四、禁止在小區內飼養家禽、家畜和家犬。
五、嚴禁在小區內隨意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六、禁止從樓上向外拋擲雜物和傾倒污水。
七、禁止隨地吐痰,亂拋煙頭、紙屑、果殼、飲料瓶等。
八、禁止隨地大小便,家長要教育孩子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九、嚴禁在共用樓宇墻面亂涂、亂貼廣告和告示。
十、嚴禁在共用樓道堆放或吊掛雜物,禁止在陽臺堆放或吊掛有礙觀瞻的'雜物。
十一、嚴禁在小區內公共地段、綠地擺攤設點。凡進入商業網點從事經營的商販和購物居民,都必須自覺維護小區衛生。實行衛生:'三包',做到人走攤位凈。
小區管理制度13
為加強對小區機動車輛的管理,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停車資源,確保車輛遵章行駛、有序停放,創造一個優美、寧靜的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1、小區設定專職車輛管理員,對小區業主(使用人)的車輛實施全面管理,建立詳細的車輛管理檔案(含:業主或使用人姓名、房號、車輛型號、車牌號、車輛顏色、聯系電話等),對登記備案的業主(使用人)車輛,由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發給出入大門通行證,通行證每年度換發一次。
2、小區機動車輛泊位分為地下車庫、地面車庫、地下車位和地面車位。對已出售給業主(使用人)的車庫或車位,小區物業服務中心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費;對無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車位,實行有償租用,地下車庫或車位的月租費,根據市場價核定,不另收管理費;地面停車位的收費標準參照《杭州市區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執行,即:住宅小區業主(使用人)停放的私家小型客貨車包月費每輛100元整、住宅小區業主(使用人)停放的公車包月費每輛150元整,不另收管理費;對在小區臨時停車不超過1小時的,免收停車服務費。超過1小時的,每輛每4小時2元整,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每天(連續24小時)停車服務費,每輛超過6元的,按6元收取。對長期租用車位的業主(使用人),小區管理處應每年與其簽訂一次租用合同。
(因各地收費政策和標準不同,僅作參考)
3、對已出租的車位,小區物業服務中心負責做出已出租的標識,并設有專人管理,阻止和勸解其它車輛占用此車位。地面可出租的車位,優先出租給就近居住的業主,如就近業主不租,可租賃給其他業主。
4、已購置車庫的業主,應自覺將車輛停入庫內;臨時進入小區的機動車輛,應按車管員指定的地點停放;所有車輛均不得在小區道路上隨意停放;尤其禁止車輛在道路交叉口停放。對外來臨時進入小區的車輛,執勤門崗應做好詢問登記工作,發放臨時出入證,必要時還應及時與業主取得聯系,在征得業主同意后方可進入。
5、擁有車庫的業主(使用人)在車輛入庫后,應及時關閉車庫門;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輛,業主(使用人)離開后,須及時關閉車門、車窗,不要將貴重物品遺留在車內。車管員和保安員如發現車輛門、窗未關好,應及時通知車主,以防止車內物品失竊。停車場僅提供停車場地,并要求車管員和保安員加強巡視檢查,如出現車輛丟失或車內物品被竊,應積極配合車主查找并提供其它幫助,但不負賠償責任。
6、對業主(使用人)的車輛,車輛管理員應堅持對其車輛的門、窗及外表狀況實行日常檢查和每月大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實施,并做好必要的記錄,發現問題應及時告知業主(使用人)。
7、小區道路和停車場嚴禁學習駕駛、試車,不得無故使用車載報警器,嚴禁隨意鳴喇叭。
8、對進入小區載有業主的出租車須換證通行,對載有外來人員的出租車應謝絕入內。夜間22:00后,謝絕出租車進入小區。
9、對從小區駛出并攜帶較貴重或大量物品的非業主車輛,執勤門崗有權進行檢查或要求做出說明。
10、大型貨車、客車原則上不容許隨意進入小區,如遇特殊情況需進入,因提前申請并征得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的同意。
11、小區應設立機動車輛行駛標識,包括:行駛方向、行駛路線、限速、限高、禁鳴、禁煙火等,業主(使用人)須遵章執行,出入大門應各行其道或先出后進。
12、車輛管理員和保安巡視員應確保行駛通道和消防通道的暢通,要做到管理有序,無亂停、亂放車輛的現象。對隨意亂停或侵占已購(租)車庫、車位業主利益的車輛,實行廣大業主輿論監督、保安管制和社區交警共同管理的方法進行。
13、對所有進出小區的`非業主車輛和出租車實行憑車輛出入卡進出,執勤門崗必需在卡上注明車輛進出的時間、車牌號、所訪業主姓名、執勤門崗姓名,并應妥善保管好出入卡,不得丟失。
二、摩托車和非機動車的管理
1、小區如設有停車棚,應作好明顯標記。存放車輛的業主(住戶)必須按規定有序地停放車輛。
2、自行車出入小區大門時須下車推行。
3、外來人員的摩托車和自行車原則上不得進入小區。
4、小區治安巡邏員要認真履行職責,發現車輛停放不整齊要及時整理。
5、業主自行車不得停放在單元樓道內。
三、地下車庫(位)管理規定
為確保地下車庫交通安全、道路暢通,車輛遵章行使、有序停放,特制定本規定:
1、嚴格遵守市交通管理規定,遵守各項車輛管理制度,確保“安全第一”的原則。
2、車庫通道內禁止停放任何車輛。
3、車庫通道、消防通道內禁止堆放任何雜物,確保車庫通道和消防通道暢通。
4、車庫內必須配備各種安全設施和標志、配備消防器材。
5、禁止把任何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帶入地下車庫。
6、禁止任何外來車輛、閑雜人員進入地下車庫。
7、嚴禁任何貨車、卡車、大型車輛進入地下車庫。
8、車輛出入地下車庫時,必須按規定的指示標識行使。
9、車輛進入地下車庫后,必須停放到自己的車庫(位)內,嚴禁占道停放,私占他人車庫(位),嚴禁壓線停放。
10、車庫內禁止鳴喇叭,限速行使,遵守車庫停車標識,禁止涂改或覆蓋車庫內原有停車的標識和號碼。
11、車輛進入地下車庫停放后,必須關好車輛和車庫門窗。
12、嚴禁在車庫內清掃、清洗車輛及進行車輛維修、保養工作。
13、定時對車庫進行清掃,定時打開車庫內風機進行通風換氣。
14、定時對車庫進行巡邏檢查,對停放不到位、占道停放等車輛進行糾正。
15、因過失損壞他人車輛、公共設施等行為的,責任人應照價賠償。
小區管理制度14
露天停車場:
1.設置固定停車場,白磚鑲出停車位(3×5.7),畫出車位號;
2.每個車位安裝鎖車器(兩把鑰匙:車主一把、物業一把);
3.停車場設置標識牌;
4.停車場設置電子巡更器,保安每2小時巡檢一次;
5.露天停車場免費停車,可避免因被盜、碰撞或刮傷等糾紛;或實行收費30元/月,繳納公眾責任保險,一旦發生丟失、被盜、撞壞或刮傷予以保險賠償;
6.與車主簽定停車協議。
地下車庫:
1.只限實華園小區業主存車,建立業主車輛電子檔案(門牌號、姓名、工作單位、車名、車號、顏色、聯系電話、實車照片)
2.地下車庫24小時存取,車庫出入口、通道口設置門禁系統;車主憑卡通行通道或存取車輛。
3.設置升桿式門禁系統,車卡、門禁卡、通道卡一卡三通;
4.收費標準:200元/月,預交半年;
5.人執管理:三班倒,每班2人(24小時連倒)負責監控系統、消防系統、衛生管理。
小區管理制度15
一、公司在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范圍內提供場地及停車管理服務,凡進出小區的.車輛實行登記制度,并隨卡發放車輛進出時間聯系單,一車一卡,憑卡放行。
二、進入小區的車輛須服從當班保安人員指揮,駛停入不影響交通和業主正常使用的指定位置,禁止在小區停放3噸以上貨車。
三、收費標準:
1、業主車輛收費標準:月票每輛每月60元,年票每輛每年600元。
2、外來車輛收費標準:月票每輛每月80元,年票每輛每年800元。
3、臨時停車收費標準:累計時間在2小時以內不收費,2小時至12小時收費5元,12小時至24小時收費10元。超過24小時按此標準,每天(連續24小時)收費。
4、自行車停放,原則上不收取費用;摩托車、電動車、三輪車收費標準待小區內建好固定停車棚后另行制定。
5、本收費標準為20xx年度標準。
四、本通知解釋權歸物業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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