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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時間:2023-03-30 14:14:1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2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2篇

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

  為了引導同學們正確用電、安全用電,防止事故的發生,維護同學們生命財產安全,構建和諧校園,維護我系安全穩定,現參照《湖北大學知行學院學生管理規定》,作出如下規定:

  一、有下列行為者為違反規定:

  1、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熱得快、電熱杯、電壺、電磁爐、電爐、電炒鍋、電熱鍋、電飯鍋、電熱毯等大功率電器。

  2、使用劣質插電板。

  3、亂牽亂掛電線。

  4、使用酒精。

  5、其他違規行為。

  二、對違反規定者作如下處理:

  1、造成火災事故的,由肇事者本人承擔民事和刑事責任。

  2、違規者是正式黨員的,給予紀律處分;預備黨員的,延緩轉正;是積極分子的,不予發展;是主要學生干部(如黨支部、團支部、學生會、班委)的.就地免職;是普通學生的不得成為發展對象。

  3、違規者不得參加學院各項獎學金的評定。

  三、對學生干部要求:

  1、寢室長是負責人,有義務維護本寢室的安全,有權利制止違規行為。

  2、黨員、干部是帶頭人,起到帶頭作用做好榜樣,有義務有權利制止違規的學生。

  3、黨員、干部(含寢室長)有義務向輔導員或系部匯報有安全隱患的情況。

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2

  一、安全管理

  1、公司設立用電標準,負責各宿舍安全用電管理,每月檢查各宿舍用電是否符合規范,對不符合用電規范的行為要及時糾正。檢查用電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對檢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清除。

  2、各宿舍如需進行電線路改選,必須先向行政部人員提出正式申請,經核實、批準后由專業人員予以實施。

  3、嚴禁各宿舍人員私自更改用電線路,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否則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二、用電考核

  1、公司對各宿舍安裝用電計量表,制定電量考核指標,每月對各宿舍進行統計分析,以便合理用電,減少浪費。

  2、各用電宿舍必須嚴格遵守用電管理制度,對違反管理制度者,按照公司處罰條例進行處罰,造成責任事故的,責任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三、管理原則

  1、合理用電,計劃用電,節約用電。

  2、公司電用裝表計量。

  四、管理職責

  1、行政部負責制定各宿舍用電額度,制定相關的制定交納電費。

  2、各宿舍用電超標的部分,月底由行政部核實,超出額定電量由宿舍使用人工資中扣除。

  3、行政部負責員工宿舍的抄表工作,并監督用電情況。

  4、公司將制定電工巡查制度,定期檢查電路使用情況。

  五、處罰制度

  1、如有私接電源者,公司將嚴肅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

  2、損壞電路設備照價賠償,并處以100元罰款。

  希望和宿舍員工嚴格遵守上述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并認真貫徹勤儉節約,合理用電,養成出入宿舍關閉用電設備電源的好習慣,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3

  由于冬季天氣寒冷,用電量增加,誘發火災的因素增多,是電氣火災的多發期,為了加強職工宿舍平安用電管理,確保職工宿舍用電平安,徹底消除電氣平安隱患,同時提倡職工節約用電,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嚴格落實平安消費責任制度,高度重視平安用電管理,明確各宿舍平安用電負責人,不能留下平安隱患,凡造成平安問題的要分析原因,追究責任。

  第二條、職工要結實樹立平安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平安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或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第三條、定期進展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確保職工的生命財產平安。

  第四條、各種用電設備、電器元件、照明線路的安裝、使用、管理,要按操作標準和電業部門的管理規定執行。

  第五條、對宿舍供電線路,插座已更換完畢,以后再有插座燒壞自己購置更換。

  第六條、宿舍內嚴禁使用碘鎢燈,熱得快,電磁爐、小太陽、電爐子等大功率用電器和電熱毯等危險性較大的電器,一旦發現堅決沒收。第一次給予告,第二次發現將處以50~100元的'罰款。第七條、嚴禁在床上拉電線、放置挪動式插座及使用臺燈或其他用電設備,嚴禁多個插座互接,挪動式插座必須放到平安的地方,不準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等易燃物品。

  第八條、宿舍發生用電線路故障應及時報告相關負責人,并安排電工進展更換或維修。

  第九條、不得擅自撤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宿舍的供電槽和供電電纜。

  第十條、做到人離關燈、關電源,各種用電設備完畢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第十一條、所有宿舍成員都應該高度重視用電平安,宿舍成員之間應互相監視和提醒。

  第十二條、以上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請各位職工互相監視,共同遵守,假設有違背,將予以處分。

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新校區學生宿舍用電管理,保障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節約用電,維護良好的用電秩序,營造一個安全、文明、溫馨的住宿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及國務院《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等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住宿生應遵守用電安全規則,做到安全用電、節約用電。禁止在寢室內私拉電線,另接燈頭;禁止私接樓道燈電源及其它偷電行為。

  第二條學生宿舍用電實行智能電表系統管理,宿舍用電負荷最大為500W,超過負荷自動停電。為防止火災等意外事故發生,嚴禁在宿舍內使用以下電器:

  1.電熱棒(熱得快);

  2.電爐;

  3.電炒鍋、電熱鍋及電飯鍋;

  4.其它發熱器件外露、易發生火災及觸電事故的電熱器具。

  第三條宿舍內使用的電器,在通電狀態下,必須與易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使用時應有人在場;電器使用完畢,應及時關閉電源,人員離開寢室,應認真檢查并切斷電源,以確保用電安全。

  第四條學生宿舍每人每學期免費用電40度。學生宿舍寒假期間不享受免費用電。超用電數由本宿舍成員共同承擔。

  第五條學生宿舍用電實行智能電表系統管理,按學期結算,超限用電繳費后供電的管理辦法。超用部分的電費由本寢室人員通過校園一卡通繳納。學生發現本宿舍沒有供電,物業部門查實是超用時,應自覺繳費,繳費成功后向物業申請恢復供電。

  第六條學生宿舍內用電設施由該室學生使用保管,如人為損壞,由直接責任者照價賠償,查不到直接責任者時,由本室人員分攤照價賠償。

  第七條宿舍出現用電故障應及時向物業管理部門下屬的舍管員報修,并由其派人維修,學生不得擅自拆修。

  第八條在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內分時段控制宿舍供電,凡學生應該離開宿舍的時段內關閉所有宿舍電源。

  第九條罰則:違反第一條和第二條規定責令其作出書面檢討,并根據有關規定給予其全校通報批評或其它紀律處分。因違反安全用電規定釀成火災等事故者,視情節輕重予以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條各部(系)及班主任對管理職責范圍內的學生宿舍內部安全用電負有教育管理責任;物業管理部門對學生宿舍內部安全用電負有管理責任。對違章用電嚴重或造成事故的將實行責任追究。物業舍管員應對責任樓寓的安全用電情況實行常查制度,發現違章用電者應給予糾正制止,對嚴重的違章用電者應及時糾正并向其所在部(系)及后勤用電管理部門通報。對于管理不嚴的物業舍管員給予經濟處罰直至辭退。

  第十一條本管理辦法由后勤處負責解釋,自20xx年9月1日起實行。

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5

  為了加強學生人身平安,維護良好的用電秩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管理。

  第一條、入住學生公寓的學生應嚴格遵守本管理方法。第二條、嚴禁在宿舍內使用熱得快、電熱杯、電壺、電磁爐、電爐、電炒鍋、電熱鍋、電飯鍋等大功率的電加熱和電制冷、電炊器具。一經發現,違章電器予以沒收并根據相關規定給與使用人處分。

  第三條、使用電源插座應隨插隨用,用后立即拔掉插銷;宿舍內使用的電器,在通電狀況下,應與易燃物保持必要的平安間隔。第四條、制止在燈具上拴蚊帳,晾曬衣物,懸掛裝飾物;制止將電線纏繞在床頭,在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使用蠟燭或蚊香等時應置放于平安的位置,以免發生危險。

  第五條、嚴禁在宿舍區使用“三無”(無中文標識、無廠名、無廠址)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設備,消除平安隱患。

  第六條、制止擅自使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設施,如有違背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照價賠償。

  第七條、嚴禁在床上拉電線、放置挪動式插座及使用臺燈或其它用電設備。其它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個挪動式插座,嚴禁多個互接;挪動式插座必須放在平安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等易燃物品;實在做到人離關燈、關電源,各種用電設備(電腦、收錄音機、充電器等)使用完畢后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第八條、宿舍出現用電故障,發現電線損壞、裸露、漏電等現象應及時向后勤處管理人員報修,并由其派人維修,學生不得自行拆修。

  第九條、學生宿舍內用電設施由該宿舍學生使用管理,因違章用電造成寢室控電開關跳閘或使供電線路及其它設施損壞的.,必須報宿舍管理人員,由電工修理,視責任承當工料費;如屬人為成心損壞,由直接責任者照價賠償,查不到直接責任者時,由本宿舍人員均攤賠償。

  第十條、學生宿舍統一由總務科按規定采取限量用電管理,學生公寓照明供電為7度每人/每月,用完后需交費續電。非供電時間嚴禁強行啟動電閘。

  第十一條、總務科與學生科對學生宿舍平安用電情況采取不定期檢查制度。檢查內容:公共電器設施的完好和損壞;普通電器的使用情況;是否存在擅自拉電線現象;是否有使用明火(如燃燒廢紙、使用酒精爐、煤油爐、煤餅爐等)及其它存在平安隱患的現象。

  第十二條、宿舍管理人員、總務科及保衛科相關人員經學生科允容許以進入學生宿舍,進展平安用電檢查。

  第十三條、學生應尊重、支持工作人員執行公務,對阻止和阻礙正常檢查工作者,按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學生放假離校,各宿舍最后一名同學分開時,應檢查宿舍電源開關、用電設施、插座等情況,鎖好舍門,做好離校登記。學校將為留校的學生統一安排集中住宿,沒有學生留宿的房間將停頓供電。

  第十五條、學生應當樹立平安用電的意識,對違章用電行為。

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6

  為加強學生公寓內電器及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生命及財產安全,維護學生切身利益,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的開展,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及《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各分院成立學生公寓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責任到人,定期巡查,對宿舍的安全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積極處理,作好逐級上報工作。

  二、公寓內嚴禁使用電飯煲、電磁爐、小太陽、電火鍋、電暖器、洗衣機、電熨斗、電熱毯、熱得快等電器。

  三、學生確因生活需要使用的`電器,在本宿舍同學全部同意的情況下,可向輔導員提出使用申請,并提供經正規渠道購買的發票(嚴禁使用偽、假、劣產品),經分院審核批準后方可使用。獲批使用的電器申請表需張貼于寢室門后備查。

  四、各種獲批使用的電器,使用完畢后應及時拔下插頭,不得長時間處于通電待機狀態。接線板不得放置于被褥等易燃物上,如有違反則取消使用資格。

  五、經查有違規使用未經批準的電器的,首次發現給予校級嚴重警告處分,第二次發現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六、學生黨員及學生干部應起到示范帶頭作用,對違反規定的行為要給予監督和阻止。學生黨員、干部所在宿舍發現有違規存放及使用電器的,取消該宿舍內所有成員的評優評獎資格,撤銷學生干部職務,并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七、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7

  1、宿舍住宿員工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宿舍內的'供電設施;

  2、宿舍內制止私拉、亂接電源,制止在燈具上栓蚊帳、晾曬衣物、懸掛裝飾物燈等;

  3、制止使用電取暖器、熱得快、電爐等大功率用電設備,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并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4、住宿宿舍員工制止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背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宿舍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需負連帶責任;

  5、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宿舍管理員并報請維修人員及時維修,其別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那么發生故障自行負責;

  6、住宿員工應該做到“人走燈關”,注意節約用電;

  7、住宿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平安用電管理制度,對違背制度者追究責任,對屢教不改者移交人力資源部嚴肅處理。

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8

  一、目的`

  規范宿舍用電管理,確保宿舍用電安全。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學生宿舍。

  三、規定

  1、宿舍住宿學生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宿舍內的供電設施;

  2、宿舍內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在燈具上栓蚊帳、晾曬衣物、懸掛裝飾物燈等;

  3、禁止使用電取暖器、熱得快、電爐等大功率用電設備,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并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4、住宿宿舍學生禁止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宿舍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需負連帶責任;

  5、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并報請維修人員及時維修,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自行負責;

  6、住宿學生應該做到“人走燈關”,注意節約用電;

  7、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責任,對屢教不改者移交人力資源部嚴肅處理。

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9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為了學校安全用電管理,規范用電行為,實現開源節流,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經學校研究特制定本規定。

  (一)、實行用電管理責任制

  1、用電管理由總務處負總責,學校電管員具體負責管理。總務處要根據電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有危險的重要部位設立危險標志,防觸電事故發生。總務處要制定具體要求,要經常組織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檢修,規范學校的電路,檢查用電設施的使用情況,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要和各有關處室簽訂用電安全責任書。

  2、電工在維護維修用電設施時必須實行規范操作,不得亂搭亂扯,要符合規范要求。

  3、總務處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管理責任,要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向校長匯報后,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落實到位

  4、教導處對用電管理承擔用電安全教育責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規范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5、未經學校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6、未經學校同意,私自安裝更換電表的教師和家屬,罰款200元。教師或家屬不得私自亂拉亂扯,不得偷電,違者罰款200元。

  (二)、用電設施的維護維修

  1、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老化電線及時更換,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2、電管員在維修過程中,嚴禁酒后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格規范操作,嚴禁亂搭亂扯。

  3、各辦公室、教研組、各班級每周要對室內外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4、各班級、各處室、各部門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設計部門設計的燈具已配齊全,不得隨意增加。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校長批準后,由電工安裝,嚴禁私拉亂扯線路。

  5、除學校規定允許的.地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能使用電爐、電加熱器等大容量電器。

  6、靠近電源的地方,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者由當事人負責。

  7、教師用電耗材,自電表入戶的耗材由各教師自行負責。自電表入戶的故障由各教師自行維護檢修。(新分配教師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表以外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表以外的故障由學校組織維護檢修。

  (三)、要注意節約用電

  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足,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對班級、宿舍實行量化管理,發現一次長明燈現象,扣班級量化分。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規范宿舍用電管理,確保宿舍用電安全。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員工宿舍。

  三、規定

  1、宿舍住宿員工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宿舍內的供電設施;

  2、宿舍內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在燈具上栓蚊帳、晾曬衣物、懸掛裝飾物燈等;

  3、禁止使用電取暖器、熱得快、電爐等大功率用電設備,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并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4、住宿宿舍員工禁止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宿舍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需負連帶責任;

  5、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并報請維修人員及時維修,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自行負責;

  6、住宿員工應該做到“人走燈關”,注意節約用電;

  7、住宿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責任,對屢教不改者移交人力資源部嚴肅處理。

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1

  為預防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護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體現以人為本的辦學理念,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省教育廳、公安廳[20xx]11號依法治校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公寓管理條例要求,特制定學生公寓用電管理制度。

  一、學生必須嚴格遵守用電管理制度。節約用電、安全用電、服從管理、做文明學生。

  二、后勤服務中心有權對學生公寓用電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對違章用電的應以《國家電力管理法規》為依據進行糾正和處罰。

  三、學生宿舍內的電燈、電棒、開頭、插座、電表及門窗、玻璃,每學年暑假入學前由后勤服務中心統一檢查維修合格后,交給各學院新生入住。學期中間如屬自然損壞,由后勤服務中心派人維修,如屬人為故意損壞,誰損壞誰賠償。

  四、公寓用電,根據學院作息時間表,由后勤服務中心按時送電、停電。

  五、學生宿舍內或宿舍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線。如發現私拉亂接者,第一次要給予批評教育,沒收亂接的電線和用電器;第二次發現除沒收電器外,并報學生處給予紀律處分。

  六、寢室內的用電器功率最大不能超過300W,如因私自用大功率的'用電器燒水、做飯、取暖等,造成保險絲觸斷、線路短路、斷路,造成停電、空氣開關、電度表、線路燒毀的,除責令照價賠償外,并按照《周口職業技術學院違紀處分暫行規定》相應條款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七、因違犯用電規定造成觸電、引發火災,發生人身、財產等不良后果的,除根據國家電力管理法規處罰外,當事人還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八、公寓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學生應及時通知公寓管理人員,由公寓科管理人員報修電工及時維修,非電工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事故后果自負。

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2

  為了規范學生宿舍安全用電,保障學生正常權益,更好為學生提供服務,切實做好節能減排工作,根據國家節能減排的相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及違規使用電器,學生宿舍內實施智能控電管理,單個用電器功率不得超過800W,每個學生宿舍實際設計最大用電總功率1200W,若某宿舍總功率超過1200W,系統立即自動斷電,恢復正常功率后,系統將在兩分鐘內自動恢復該宿舍的'供電。累計超功率15次后,系統不再自動恢復,需到用電管理員處說明情況,經調查沒有發現違規后手動恢復。

  2、嚴禁私自更改供電線路,亂拉電線或網線、亂裝燈、亂裝插座和配電設施線路上亂掛物品等破壞公共設施行為,如有損壞照價賠償,造成事故的并追加責任。

  3、寢室內供電時間嚴格按照學校規定作息時間執行:每天上午6:30至晚上23:30時供電。

  4、學校將為每個學生每月無償提供5度電。每間寢室每年按10個月供電、供電度數按所住學生數×5度,提供正常生活學習用電保障。

  5、學生應自覺養成節約的良好習慣,做到人走燈滅,合理用電,對超額使用部分按國家用電收費標準收取,學校會在每月25日后告知超額度數和超額費用。

  6、超額度數和超額費用收取時間為次月的5日以前,逾期不繳納超額用電費用的,系統將作自動斷電處理。

  7、20xx年4月7日起實行計量收費。

  8、交費地點:后勤集團二樓,

  交費時間:上午9:00至下午4:30分

  9、本制度由后勤處水電科、學生處宿管科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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