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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管理制度

時間:2023-03-29 14:29:4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核算管理制度1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核算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核算管理制度15篇

核算管理制度1

  (一)建立健全醫院成本管理、核算組織體系

  醫院成立成本管理領導小組,由院長任組長,分管副院長和財務科科長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相關業務人員任組員。全面負責對全院成本管理工作和核算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和落實。醫院核算辦配備專職的成本核算人員負責具體的成本核算工作。各職能科室對成本費用實行歸口管理。各業務科室、信息科、物資管理部門應配合做好基礎資料的統計編報工作。

  (二)完善成本核算的基礎工作

  1、建立健全醫院固定資產、藥品、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加工材料等各項物資財產的計量、計價、驗收、領、退、內部轉移、報廢、清查、盤點等制度。

  2、制定必要的消耗定額和人員定額,加強定額定員管理。

  3、建立和健全有關成本核算的原始記錄和憑證,并建立合理的憑證傳遞程序。

  4、制定合理的內部結算價格和內部結算方法。

  5、積極進行電算化管理,提高醫院成本核算效率和效果。

  (三)醫院成本核算遵循的原則

  1、合法性原則。即計入成本的費用都必須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規定,不符合規定的費用不能計入成本。

  2、配比原則。即要求嚴格遵守權責發生制原則,按受益期分配確認成本。

  3、一貫性原則。即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前后各期須保持一致,使各期的成本資料有統一的口徑,前后連貫,互相可比。

  4、按實際成本計價的原則。.

  5、重要性原則。即對成本有重大影響的項目,應作重點核算,力求精確:對其他內容,則可在綜合性項目中合并反映。

  (四)醫院成本核算的對象和目的

  1、醫院總成本。按照會計核算分期歸集醫院各期的成本。主要通過對醫院開展業務活動過程中的各項活勞動和物化勞動消耗進行計量和計算,從而獲得可靠的數字依據。目的是在保證醫療業務質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費用消耗,節約使用人、財、物,以減少病人經濟負擔,使醫院在競爭中能立于不敗之地。

  2、科室成本。以科室或班組為具體核算單位,對業務活動中的各項消耗,通過記錄、計算、對比、分析,力求用較少的勞動和物資消耗,換取較大的經濟效果,達到明確經濟責任、開源節流的目的'。

  3、項目成本。根據醫院管理需要,對醫院開展服務活動中的各種手術、檢查、化驗、治療等具體項目進行成本核算,達到較為全面、較為有效地控制成本的目的。項目成本包括二個層次:項目總成本和單位項目成本。

  (五)成本費用實行歸口管理

  1、財務科和人事科負責分管與人員經費有關的成本費用,控制各科室勞動生產率、職工人數、工資總額等指標,用好、管好人力資源。

  2、院辦、醫教、護理等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分管與醫院日常公用經費有關的成本費用,控制辦公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郵電費、會務費等項指標,合理控制相關支出,避免損失浪費。

  3、物資管理部門負責分管與物資消耗等有關的成本費用,控制物資消耗費用、物資儲備等指標,做好節約采購費用、改進物資采購、降低保管費用等工作。

  4、基建維修中心負責分管與動力能源消耗有關的成本費用,控制水、電、氣費等消耗指標,指導和考核各科室節約使用水、電、氣。

  5、后勤服務中心負責分管與后勤保障、服務供給相關的有關成本費用,做好統計數據、考核包干質量等工作。

  6、維修保養部門負責分管與設備維修保養有關的成本費用,控制修理費用等指標,指導和考核科室正確使用設備儀器。

  (六)建立成本分析制度

  成本分析是成本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它是利用成本計劃、成本核算資料及其他有關資料,運用一定的技術方法,研究成本和變化情況,分析成本計劃完成情況,尋求降低成本途徑的一種成本管理活動。

  成本分析的內容

  1、分析成本計劃完成情況;

  2、分析產生差異的原因:

  3、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4、根據需要撰寫成本分析報告。

  成本分析的方法

  1、比較分析法。是將不同的成本指標進行數據比較以確定其差異的方法。比較分析的內容有:計劃與實際對比,說明成本計劃完成情況:本期與上期對比,了解成本升降的動態及趨勢:本院與同類型醫院對比,以促使醫院進一步挖掘潛力,趕超先進水平:本期與歷史最好水平對比,找出差距,明確方向。

  2、標準成本分析法。比較分析法的一種特殊形式,是以預定的服務項目標準成本為基礎,將實際成本與其相比較,揭示各種成本差異,找出原因,為成本控制和成本考核提供資料。

  3、因素分析法,是從數量上確定一個經濟指標所包含的各個因素的變動對該指標影響程度的一種分析方法。

  4、本量利分析法,是在既定的成本水平和結構條件下,找出醫療工作量、醫療成本、收益三者結合的最佳點,使醫院以較少的成本獲得較好的收益。

  (七)落實成本考核制度

  為了正確地評價醫院及各科室成本管理工作的成效,衡量成本計劃完成情況,要進行成本的考核工作,把成本的考核與建立院科二級負責制、醫療組長負責制正確地結合起來,年終把各責任中心的各項指標進行橫向和縱向上的對比,以此考核各責任中心的業績,并與科主任任期目標獎勵和職工年終獎懲掛鉤,以進一步調動全院職工的積極性。

核算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了加強資金管理,加速資金周轉,公司成立內部銀行以統一管理全公司的貨幣資金。為搞好內部銀行的核算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之間的資金結算。

  3.內部銀行的職能

  3.1內部銀行是公司財務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公司貨幣資金管理中心和收付中心。內部銀行外對公司的開戶銀行:負責辦理銀行借款、還款手續,銀行存款的收付和現金的收付等工作;內部銀行內對各分公司、醫藥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各分公司、醫藥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內部銀行開立一個內部借款或內部存款帳戶,所有對外款項的收付和內部單位之間款項往來均通過內部銀行結算。

  3.2內部銀行引入銀行的機制進行資金管理,考核內部各單位的資金使用規模和是否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月末按“應收內部借款”余額積數計收各單位借款利息、按“應付內部存款”余額積數計付各單位存款利息(利息率參考銀行同檔次利率并結合公司實際確定)(計收利息暫緩執行)。

  3.3與內部銀行在同城的分支機構未經許可不得在銀行開戶,異地的分支機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可在其當地開立一個一般存款帳戶。

  4.會計憑證使用及流轉

  內部銀行使用的會計憑證除銀行的憑證外,內部使用“付款憑證”“收款憑證”“轉帳憑證”(格式附后)。其使用方法如下:

  4.1付款憑證:一式兩聯,第一聯內部銀行記帳,第二聯付款單位記帳。該憑證核算公司通過銀行轉帳和現金支付的付款業務,由付款單位填制。付款單位必須在憑證上填寫款項用途及金額,收款單位名稱、開戶銀行及帳號等內容,并連同經有關領導批準的付款依據送內部銀行審核無誤后付款。

  4.2收款憑證:一式兩聯,第一聯內部銀行記帳、第二聯收款單位記帳。該憑證核算公司的銀行轉帳收款和現金收款業務,一般由內部銀行填制,也可由收款單位填制。內部銀行或收款單位收到銀行的收款通知、其它單位或個人交來的現金時填制收款憑證,并在憑證上須填明款項來源、付款或交款單位名稱和金額等內容。

  4.3轉帳憑證:一式三聯,第一聯內部銀行記帳、第二聯付款單位記帳、第三聯收款單位記帳。該憑證核算公司內部各單位之間的往來款項業務,不涉及銀行存款、現金的結算。該憑證由劃帳的一方填制,可以是收款單位,也可以是付款單位。憑證上須填明經濟業務的內容,并附送有效原始憑證等資料。

  4.4銀行收、付憑單等原始憑證一律留內部銀行附記帳憑證,以便查對。

  5.結帳、對帳、報表

  5.1內部銀行每日的憑證必須在次日上午12點以前入帳,并結出當日各單位內部借款、存款余額。月末結帳后打出明細帳一式兩份,一份交各單位核對帳目、一份留內部銀行裝訂成冊備查。各單位核對帳時如發現有誤,應及時與內部銀行聯系,找出差異并調整帳務,以保證帳帳相符。各單位月末如有未達帳項的,要編制未達帳調節表。

  5.2內部銀行月末結帳時,要打印出銀行存款日記帳與銀行對帳單核對,編制未達帳調節表,以保證帳實相符。在規定時間內,內部銀行要向公司總部報送資產負債表。公司匯總報表時將“應付內部存款”“內部借款”與“應收內部借款”“內部存款”抵消,抵扣后有余額的.,是借方余額計入“其它應收款”科目,是貸方余額的計入“其它應付款”科目。

  6.會計科目及帳務處理

  6.1各子、分公司在內部銀行開立一個存貸合一的結算帳戶,增設“內部借款”或“內部存款”科目進行核算。

  6.2子、分公司帳務處理

  子、分公司付款時:借:(資產、費用類科目)

  貸:內部借款(或內部存款)

  子、分公司收款時:借:內部借款(或內部存款)

  貸:應收帳款等

  子、分公司內部轉帳時:借或貸:內部借款(或內部存款)

  貸或借:有關科目

  6.3內部銀行的帳務處理:

  增設“應收內部借款”“應付內部存款”科目核算。對一個核算單位只開設一個結算帳戶,根據其原內部往來科目余額的性質確定其是借款帳戶還是存款帳戶。

  付款時:借:應收內部借款(或應付內部存款)—X公司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收款時: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應收內部借款(或應付內部存款)

  內部轉帳時:借;應收內部借款(或應付內部存款)—甲公司

  貸:應收內部借款(或應付內部存款)—乙公司

  7.附則:

  7.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7.3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核算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的成本核算工作,根據財政部頒布的《公司財務通則》和《公司會計準則》、《工業公司財務制度》,以及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成本核算是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的一項重要工作,是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根本原則,是提高經營效果的重要手段。成本核算是對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勞動消耗,資金占用和經濟效果進行計劃、記錄、計算、控制和分析。企業成本核算的方法必須全面,包括會計核算、統計核算和業務核算,形成完整的核算體系。

  第三條公司的成本管理工作是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核心內容,必須貫穿于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其基本任務是:通過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反映公司生產經營成果,挖掘降低成本潛力,努力降低產品成本。

  成本核算的基本工作要點是:

  1、遵守財經紀律,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政策、法規;

  2、加強和完善成本管理的基礎工作;

  3、正確掌握成本和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合理劃分產品成本界限;

  4、進行成本預測,參與生產經營決策,實行主要產品的目標成本管理;

  5、編制切實可行的成本計劃和增產節約計劃,組織制訂降低成本的措施;

  6、分解成本和費用指標,控制生產耗費,落實成本管理責任,實行分級歸口管理;

  7、準確、及時核算產品成本,控制和監督成本計劃和費用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成本和費用分析;

  8、運用現代化管理方法,不斷提高公司成本管理水平。

  第二章成本核算組織與分工

  第四條公司在公司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生產副總、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的領導下組織各職能部門,認真作好成本和費用管理的基礎工作。

  其主要內容是:定額管理、原始記錄、計量驗收、內部價格體系、內部經濟核算制。

  第五條公司對各種原材料、工具、燃料動力的消耗,以及勞動工時、設備利用、物資儲備、定額流動資金占用、費用開支等,都要制訂切實合理的定額,并定期進行檢查、分析、考核和修訂。

  第六條各項定額的制訂,需要在統一領導下,由各職能部門密切配合進行。在定額制訂過程中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要考慮公司生產發展、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的要求,同時兼顧公司目前的生產能力和管理現狀,使定額既切實可行。

核算管理制度4

  一、遵紀守法,熱愛本職崗位,嚴格遵守礦以及機電隊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協助隊長做好本隊組所有設備備件的訂購工作,設置合理的庫存量,對計劃工作負主要責任。

  三、對形成訂單的'備件要跟蹤其運作情況,應該到貨而沒有到貨的采購單,應積極地與設備辦及采購中心協調,并編送催貨單。

  四、協助隊長考核每月本隊組內設備的維修、運營等成本,并對成本進行仔細全面地分析,為有效地控制成本提供參考依據。

  五、協助隊長提出設備大修計劃、備件國產化計劃,修舊利廢建議等,并參與備件驗收工作。

  六、參與本隊組各項規章的修改、增訂工作。

  七、協助本隊組內維修員工對所需備件庫存進行查詢。

  八、完成上級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

核算管理制度5

  物業管理公司的財務管理部門,在對其下屬的物業管理處進行會計核算前,必須先行對國家及地方與物業管理相關的法規和稅規有清楚地了解,此外,還應對與本公司、本物業相關下列文件的相關規定予以關注。

  一、業主公約

  業主公約是各業主與發展商在買賣樓宇后所簽署的合約。公約對發展商、全體業主、用戶及管理者均有約束力,并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及責任。

  公約內包括了很多有關財務處理、費用計算等數據。財務管理部人員須詳細了解該項資料及規定,并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

  現列舉其中較重要的條款如下:

  1.本物業管理賬目發生盈虧時的處理辦法

  一份內容完善的公約應就本物業管理發生盈余或虧損情況時的處理或解決辦法予以明確規定。通常,本著'用者自付'的原則,本物業的盈余由該物業的全體用戶共同享有,本物業的虧損由該物業的全體用戶共同分擔。當然也可以是其它的處理方式,如: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的前期物業管理期間,小用戶以按約定繳納綜合物業管理費用為限,收入不足以應付經常性支出時,由開發商承擔補貼責任。但關鍵是必須有明確的約定。

  2.本物業綜合管理費收支情況的公布

  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定期公布所管物業的收支情況,是我國物業管理行業法規中明文規定的。在與有關法規保持一致的前提下,公約中通常會對公布的具體時間、方式和要求做出規定。

  3.收支核算方面的規定

  公約通常列明是否需要為本物業各部分(如:停車場、辦公樓、住宅樓等)的收支獨立核算。

  4.未出售單位和已出售但空置單位管理費計算法

  通常未出售的單位享有一定的管理費減免優惠。

  5.管理費起計日期的約定

  通常可以是實際收樓日,或交付使用通知書發出日期加若干天為起計日,或者以前述兩者較早者為起計日,也可以是開發商與業戶在售樓時做出的其它約定。

  6.滯納金的計算法

  公約通常會規定業戶必須在每月某日前繳付管理費,逾期未付者,則管理公司有權按規定利率計收滯納金。

  二、管理合約

  管理合約是開發商或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的合約,其主要作用是明確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權利和義務。主要應包含以下內容:

  1.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本物業的'年限,及管理公司報酬的計收標準及方法等。

  2.物業管理公司受管理公約的約束,并享有公約規定的管理人所享有的權利、義務及責任,根據管理公約對本物業進行管理。

  3.需編制財務預算及預算控制,除首年預算外,通常由財務管理部牽頭為每一新的財政年度制定財政預算,并在該年度的實際運作中對各項開支實施預算控制。

  4.合約到期或終止時,財務移交方面的要求。

  三、用戶手冊、裝修守則及大廈各項收費標準一覽表

  該等文件通常在業主收樓時一并派發,并列明各項收費、按金、罰款及按金退還的程序等事宜。

  四、收樓的流程

  在整個收樓的程序中,有很多會計部必不可少的資料,如:

  1.確實的收樓日期,用以計算管理費起計日期。

  2.各單位業戶數據,包括姓名、聯絡地址及電話等。

  3.已繳付管理費按金及其它款項的收據,可作入賬及對賬的憑據。

  根據上述資料,可以建立一套必要的圖表檔案,如:單位數據列表已收各種按金明細表、應收/已收/欠收管理費一覽表等。

核算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了加強研發經費的管理,促進公司的研究和開發工作,確保研發經費的合理使用,促進公司經濟效益的提高,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研究開發經費是用于進行技術研究、新產品新技術的開發、推廣應用的專項費用。

  第三條研究開發經費必須按計劃統籌安排,節約使用,講求經濟效益。

  第四條研究開發經費的來源:

  1、由本公司根據研發計劃和銷售收入的情況對研究開發項目進行資金的提前安排,研發經費占當年銷售收入的比例達到5%以上,;

  2、國家、地方對研發項目的專項撥款;

  3、其它方面籌措來用于研究開發項目的費用。

  第五條研究開發經費的使用范圍:

  1、為進行技術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推廣所發生的調研費、資料費、差旅費、技術協作費、材料費、測試儀器的購置費等費用。

  2、為進行研究開發項目評定,進行技術咨詢和學術交流等活動所發生的評審費、咨詢費、會議費等費用。

  3、為開展科技情報及知識產權工作所發生的技術資料費、出版印刷費、專利年費等費用。

  第六條技術中心財務處是研究開發經費的歸口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研究開發項目的審定和費用指標方案的制定以及項目結果的評定工作。

  第七條研究開發經費由公司按研究開發項目計劃下達到具體項目,實行專款專用,嚴格管理,不得挪做它用。

  第八條研究開發經費的撥付按照公司資金撥付的規定執行,各項目承擔單位只有在研究開發項目委托開發合同簽訂后才能啟用,并由項目承擔單位按規定的使用范圍嚴格控制、合理使用。

  第九條研究開發有關內容需要與外單位合作或委托其進行的,必須簽訂科研項目外委技術合作研究合同,該合同須由公司科技處審查后才能生效撥款。

  第十條研究開發經費在使用中有關單位分管技術工作的領導,科技部門負責人要按內容控制度授權的規定執行,并按照不同的項目進行核銷。對于公司安排的研究開發項目,承擔單位是公司所屬二級單位者,項目經費日常代報在本單位財務進行,年底或項目完成后轉本公司財務處。

  第十一條研究開發經費在各二級單位報銷時,須由項目負責人、單位分管技術工作的領導審核,并在核銷票據上簽字后方可到財務核銷;研究開發經費在本公司財務報銷時,須由項目負責人、單位分管技術工作的領導、科技處負責人審核,并在核銷票據上簽字后方可到財務核銷

  第十二條各項目承擔單位對已發生的`研究開發經費要及時填入科技項目月報表報到本公司科技處。有限公司財務處、科技處按內控制度規定每二月核對一次經費支出明細,核對記錄由財務部門、科技部門負責人共同簽字認可。

  第十三條各單位研究開發經費一律不進入本單位成本,年底或項目完成時一次上轉有限公司財務處核銷。

  第十四條對由項目外委技術協作費完成的有關研究內容所取得的成果,在外委技術研究合同中必須明確:有限公司為成果第一享用人;形成的固定資產,產權歸管道儲運公司、有限公司;形成的知識產權納入公司、有限公司知識產權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第十五條各項目承擔單位對于因研究開發工作需要,購置20xx元以上設備、儀器者,須列入單位固定資產,并經單位資產管理部門簽收后方可到財務核銷,項目完成后辦理有關轉資手續。

  第十六條對于各二級單位自行安排的研究開發項目,其經費使用和管理請遵照此辦法執行。

  第十七條對于研究開發經費的使用情況,有限公司將組織適時審查,如發現經費使用不當的,要追究項目負責人的責任,并視具體情況,收回項目計劃安排的投資款項;如發現違法亂紀行為,追究當事人的法紀責任。

  第十八條各單位必須按每個項目計算實際成本,研究開發項目的成本科目規定如下:

  1、差旅費:用于項目調研發生的差旅費;

  2、情報資料費:為進行項目研究所支付的專項資料費和科技情報費;

  3、檢驗試驗費:為進行項目研究所支付的檢驗、化驗、分析、測量等費用

  4、外委技術協作費:在研究開發項目中,某項工作需要委托其他單位協作或咨詢所支付的費用;

  5、運輸費:研究項目本身直接發生的運輸費;

  6、管理費:為進行研究開發項目評定、技術交流等所發生的評審費、會議費等;

  7、研究用設備儀器費:為進行項目研究所必須的小型設備、器具、儀器儀表等購置費。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開藥(集團)有限公司技術中心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核算管理制度7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負責各車間領用安全設備材料的.出庫核算,保證原始資料的真實完整。

  3正確歸集安全生產領用的材料、設備,及時計入安全生產費用中。

  4上崗按照規定著裝,掌握滅火和火場逃生知識,熟練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械;

  5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6積極參加安全文化建設,培養良好的安全習慣和安全價值觀。

核算管理制度8

  為規范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準確性和及時性,特制定本辦法。

  3.1為生產商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資、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費用計入制造成本。

  3.1.1直接材料:指生產商品產品和提供勞務過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產品生產,構成產品實體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購半成品以及有助于產品形成的輔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3.1.2直接工資:指在生產商品產品和提供勞務過程中,直接參加產品生產的工人工資以及按生產工人工資總額和規定比例計算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3.1.3燃料及動力:指直接用于產品生產的外購燃料和水、電、汽、冷動力費用。

  3.1.4制造費用:指應由產品制造成本負擔的,不能直接計入各產品成本的有關費用,主要指各生產車間管理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費,生產車間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等的折舊費,租賃費(不包括融資租賃費),修理費、機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取暖費(降溫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運輸費,保險費,設計制圖費,試驗檢驗費,勞動保護費,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以及其他制造費用。

  3.2.1資本性支出,即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的支出。

  4.1.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成本開支范圍和費用開支標準,合理歸集與核算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正確計算產品成本并根據公司內部經營管理需要和有關部門的要求,及時準確地提供成本報告和有關分析資料。

  4.1.3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降低生產耗費,提高經濟效益。

  4.2.1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競爭和內部管理需要的成本費用核算體制。

  4.2.2開展成本費用核算工作,加強對二級核算單位以及班組成本核算的組織與管理。

  4.2.3成本費用核算工作必須在不斷加強與完善各項基礎管理工作的前提下進行,使成本費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礎。

  4.2.4成本費用計算期應與會計核算期一致,規定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月1日至當月末。計入當月成本的費用要素消耗和產品產量的起止日期須與成本計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后。

  4.2.5成本核算必須堅持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應真實準確地反映特定會計期間的成本水平的經營成果。

  4.2.6成本核算須劃清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的界限、在產品與產成品的界限、各種產品之間的成本界限。

  4.2.7根據計算期內完工驗收入庫的產品數量、實際消耗和實際價格,計算產品的實際成本,不得以估計成本、目標成本代替實際成本。按計劃成本、定額成本進行核算的,應在月末調整為實際成本。

  4.2.8遵循誰受益誰承擔費用的原則確定成本核算對象,對生產和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應設置成本費用賬冊,以審核無誤、手續齊備的原始憑證為依據,對成本項目在各成本核算與管理對象間進行分配,做到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4.2.9公司成本核算中的各項具體方法(包括材料計價、價差調整、費用分配方法、完工產品和在產品成本計算等),前后各期必須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報經主管部門批準,并將變更的原因及其對成本費用和財務狀況的影響,在當期的會計報告中加以說明。

  5.1生產費用按經濟內容(或性質)分類稱為生產費用要素。

  5.1.1外購材料:指為進行生產經營而耗用的一切從外部購進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半成品、輔助材料、包裝物、修理用備件和低值易耗品等。

  5.1.2外購燃料:指為進行生產經營而耗用的一切外部購進的各種燃料,包括固體、液體和氣體燃料。

  5.1.3外購動力:指為進行生產經營而耗用的由外部購進的各種動力。

  5.1.5職工福利費:指計入生產費用的職工福利費。

  5.1.6折舊費:指各生產單位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按照規定的折舊率計算提取的折舊費用。

  5.1.7修理費:指按照確定并備案的提存率預提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等各類固定資產的大中小修理費用或直接計入生產費用的修理費用。

  5.1.8利息支出:指應計入生產費用的銀行借款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后的凈額。

  5.1.9稅金:指應計入生產費用的各種稅金,包括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

  5.1.10其他支出:指不屬于以上各要素的費用支出,如物耗和非物耗等。

  5.2生產費用按經濟用途分類稱為成本項目。公司成本項目規定如下:

  5.2.1直接材料:直接用于生產構成產品實體的各種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購半成品以及有助于產品形成并具有消耗定額的輔助材料,另外包括包裝物。

  5.2.2燃料及動力:指直接用于產品生產的外購和自制的各種燃料和動力。

  5.2.3工資及福利費:直接參加產品生產的工人工資以及職工福利費。

  5.2.4制造費用:指各單位為組織和管理生產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

  (1)工資:指車間生產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員、輔助工人、勤雜人員的工資。

  (2)職工福利費:指車間生產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員、輔助工人、勤雜人員的職工福利費。

  (3)折舊費:指車間使用的各類固定資產提取的折舊費。

  (4)修理費:指車間維修各類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所發生的修理費用。

  (5)辦公費:指車間發生的文具、紙張、印刷品等辦公費用。

  (6)水電費:指車間非工藝過程用水和照明用電的費用。

  (7)取暖費用:指車間應分擔的采暖費用,不包括支付職工取暖費津貼。

  (8)租賃費:指車間從外部租入各種固定資產和工具而支付和租金。

  (9)差旅費:指車間因公外出的各種差旅費、市內交通費。

  (10)機物料消耗:指車間非直接用于產品、勞務的一般消耗材料,不包括修理費用、勞動保護用品等。

  (12)低值易耗品攤銷:生產車間耗用的通用工具、生產用具、儀器等。

  (13)勞動保護費:車間為保證勞動安全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應由制造費用開支的各項勞動保護措施費、勞動保護裝置維護費、防暑降溫費、勞動保護用品等。不包括增加固定資產的勞動安全防護措施支出。

  (15)運輸費:車間內部運輸所發生的費用和運輸部門為車間提供的勞務費用。

  (16)外部加工費:指車間產品零部件委托外公司加工協作的費用。

  (17)試驗檢驗費:指不能直接計入為鑒定某種產品質量而發生的產品的試驗費、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檢驗費用、理化試驗、質量監控等費用。

  (18)設計制圖費:指對產品和工藝進行科研、設計所發生的費用。

  (19)其他:指不屬于以上項目的其他應計入制造費用的支出。

  5.3.1按產品品種設置成本核算對象,對難以直接計入的間接費用要按合適的標準,在公司包括主營業務、其他所有產品之間分配。企業的產品包括全部的主營業務、其他業務和勞務協作。

  5.3.2凡能直接計入各生產線、各作業、各產品的費用均應直接計入。

  5.3.3凡不能直接計入各生產線、各作業、各產品的費用,應采用與費用形成有直接關系的分配標準進行分配。

  5.4.1生產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外購材料的成本包括:買價、外地運雜費、保險費、大宗材料的市內運雜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和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但不包括購進材料的增值稅和購進免稅農產品按規定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5.4.2購進材料直接用于非應稅產品的,應按包括進項增值稅在內的全部支付價款全額計入材料成本。

  5.4.3進口材料的采購成本應包括國外進價、進口稅金。

  5.5.1月終未報賬的材料,按計劃價辦理暫估入庫,于材料報賬時沖回。

  5.5.2采用公司內計劃價格進行材料日常核算,月終將耗用材料的計劃價調整為實際價格。材料的實際價格與計劃價格的差異,使用當月實際差異率,按材料類別或品種核算。其中××類產品的主要原材料按品種核算,輔助材料、備品備件、包裝物、低值易耗品按材料類別核算。

  5.5.3材料稽核員根據領料單,將屬于直接構成產品實體的材料,計入制造部門生產成本。不能直接計入產品實體的,計入領用部門制造費用。成本核算員將直接計入產品實體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員轉來的“材料領用單”,以材料核算價分配到各工序、各產品,并將材料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5.5.4月末車間材料員負責將已領未用的材料辦理“假退庫”手續。

  5.6.1動力包括水、電、蒸汽、冷、壓縮空氣等,分外購、自制兩種。自制動力以及需經本單位輔助車間處理后使用的外購動力,均應作為輔助生產核算。

  5.6.2動力費用根據計量儀表記錄的實際耗用數量進行核算,沒有計量儀表的`,應由動力部門或有關部門確定的合理的分配標準,作為分配動力費用的依據。

  5.6.3動力費用的核算要劃清生產用和非生產用的界限、內供和外供的

  5.7.1應當支付給職工的各項工資,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列入工資總額。

  各項工資性支出都應按照根據手續完備的原始憑證進行核算和匯集。

  5.7.2按照規定的工資制度、工資標準和工資等級,依據有關的原始憑

  5.7.3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計算、提取和支付職工福利費,不得擅自改變計提比例。每月應付職工的全部工資和提取的職工福利費,按部門、車間進行匯集與分配,分別計入有關科目中。

  5.8.1固定資產的折舊費根據確定的折舊年限和折舊率,按月提取,分類計入各有關科目。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應按集團公司的統一會計政策確定,報集團公司財務審計部備案,不能隨意變動。

  5.8.2公司購置或竣工驗收交付試生產的固定資產,都要按經審計確認的資產原值(或估計原值)入賬并計提折舊;對長期不用或不需用的資產要及時辦理封存手續。對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要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據以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以后,按決算數調整原固定資產估價和已提折

  5.9.1待攤費用是指本月發生,但應由本月及以后各月產品成本和期間費用共同負擔的費用。待攤費用應按費用的受益期確定分攤期限,但應在1年內攤銷完畢。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的待攤費用應在“遞延資產”科目核算。

  5.9.2預提費用是反映預先分月計入成本費用,但由以后各月支付的費用,預提費用的期限也應按受益期確定。為了使各月成本費用水平均衡,應編制各項預提費用預算分月計入產品成本。實際發生的費用與預提的費用的差額應計入費用支付期的有關成本費用項目。

  5.9.3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應包含如下內容:

  (1)新建、擴建企業或車間一次大量領用的低值易耗品。

  (3)一次支付的固定資產的租金和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

  (4)企業發生的數額較大、應分期計入產品成本的用于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研究開發費。

  (7)按季度(或延期)支付的流動資金借款利息支出。

  5.10.1制造費用按照生產車間和規定的費用項目進行匯集。

  5.10.2應由某一成本核算對象單獨負擔的制造費用,應直接計入。應由一個以上成本核算對象共同負擔的制造費用,按各成本核算對象的定額工時比例分配計入。

  5.10.3各月發生的制造費用,應當全部由當期完工產品負擔。

  6.1.1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生產費用,按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分別歸集,對直接構成產品成本的直接計入,間接費用按一定的分配標準在產品之間分配。

  6.2輔助生產車間的生產費用按輔助生產車間提供的產品、勞務、作業的種類和成本項目進行匯集和分配。

  6.2.1輔助生產車間的勞務、作業成本,按各車間提供的勞務作業量,以計劃單位成本,分配給受益單位。

  6.2.2輔助生產車間按水、電、汽、冷及維修等為成本核算對象,并按成本項目歸集生產費用。

  6.2.3輔助生產車間為提供勞務而發生的費用,扣除車間自用的部分外,應當全部分配給生產車間和管理部門,不得節留。

  6.2.4輔助生產為各單位提供的產品及勞務,應分別計算實際成本。實際總成本與轉給各受益單位的實耗量和計劃價格計算的總成本之間的差異,公司財務部門統一分配,計入當期產品成本及管理費用。

  6.3.1根據本公司A類產品的生產特點,對A類產品的直接材料按工序采用逐步結轉法進行核算,燃料動力、工資及福利費、制造費用等采用按產品產量及一定的分配標準在各品種之間進行分攤核算。

  6.3.2根據B類產品的生產特點,采用品種法核算,并以平行結轉法核算到各生產線,各生產線分別按配置工序、包裝工序核算。直接材料按領用的品種直接計入該產品的生產成本,動力、直接人工、制造費用按品種類別及一定的分配標準分攤核算。

  6.3.3月末在制品只結存原材料,動力、直接人工、制造費用等當月發生的其他費用全部由當期完工產品分攤,不留余額。

  6.4按照生產產品的品種為成本核算對象并按成本對象設置成本計算表匯集生產費用,每月的生產費用就是該產品的總成本,再除以當月實際產量,就是該產品的單位成本。

  6.5.1公司制造部門應設置臺賬,登記在制品的加工數量、完工數量、廢品數量、轉出數量和結存數量,并定期進行實地盤點。在制品的盤盈、盤虧按規定報批計入“管理費用”。

  6.5.2根據在制品的實際結存數量和折合成本量正確計算在制品成本。在制品成本月末只留直接材料成本。

  6.5.3制造部門對已完工的產品應及時辦理驗收交庫手續。產成品的收發結存數量,必須在年度內定期與實物進行核對盤點,對產成品的盤盈、盤虧計入“管理費用”。

  6.5.4產品月末按照在制品的完工程序折合為約當產量,再根據約當產量與完工產量的比例,計算在制品和完工產品的成本。

核算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會計核算,為財務管理提供基礎、可比的會計數據,根據《會計法》、《測繪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會計工作基礎工作規范》,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定

  第二條嚴格按照《測繪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財政部頒發的《政府收支分類科目》規定,結合會計核算內容和中心財務管理要求,對會計核算科目進行分類,并根據分類要求,設置和運用會計科目,開設相應的會計賬戶。支出類二級科目隨每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變化進行相應調整。

  第三條記賬采取借貸記賬法;收支的計量采取權責發生制;會計年度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四條會計報表按《測繪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財政部規定的表式和填報時間、份數執行。

  第五條會計憑證使用自制原始憑證和外來原始憑證兩種。自制原始憑證包括差旅費報銷單、入庫單、出庫單、調撥單、收款收據、借款條、勞務(咨詢)費領款單、內部費用轉賬單、費用開支證明等;外來原始憑證是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發生業務、勞務關系時,由對方出具的憑證、發票、收據等。

  第三章會計核算方法

  第六條憑證填制與審核:對于已經發生的經濟業務,必須由經辦人或部門填制原始憑證,并簽名或蓋章。所有原始憑證須經計劃財務處和有關部門的審核,并根據審核后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作為登記賬簿的依據。

  第七條賬簿登記:根據記賬憑證,全面、連續、系統的進行登記。

  第八條成本核算:對應計入成本對象的全部費用進行歸集、計算,并確定各對象的總成本。

  項目收支分部門和項目進行輔助核算;管理費用和間接費用按部門進行輔助核算;各種往來款按照各往來單位和個人進行輔助核算。

  第九條財產清查:通過實物盤點、往來款項的核對,檢查財產和資金的實有數額。

  第十條會計報表編制:根據賬簿記錄的數據資料,采用規定的表式,概括地、綜合地反映各部門和中心一定時期的經濟活動的'過程和結果。

  第四章會計核算組織程序

  第十一條根據審核后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第十二條根據記賬憑證記賬后生成“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各類明細賬”和“總分類賬”。

  第十九條定期和不定期的根據“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編制會計報表和財務分析報告。

  第二十條記賬錯誤處理

  (一)記賬前發現記賬有錯誤的,由制單人重新填制記賬憑證。

  (二)審核后發現記賬憑證有錯誤的,由審核人取消審核,由制單人進行修改。

  (三)已經記賬的記賬憑證發現錯誤的,由記賬人取消記賬、審核人取消審核、出納取消簽字后由制單人進行修改。

  (四)報出會計報表后發現錯誤的,以紅字沖減錯誤的記賬憑證,重新填制正確的記賬憑證。發現上年度的記賬憑證錯誤,根據實際情況和制度的規定進行更正。

  第五章結賬及對賬

  第二十一條結賬是各種賬簿記錄的結算

  (一)結賬前,所有的轉賬業務應編制記賬憑證,記入有關賬簿。

  (二)在結賬時,首先將本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記入有關賬簿。

  第二十二條對賬是為了保證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一)賬賬核對,一般為每月一次,各種資產明細賬及各種輔助賬與總賬核對相符。

  (二)賬實核對:

  1、每日現金與現金日記賬核對;

  2、每月銀行對賬單與銀行日記賬核對,填制《銀行余額調節表》。

  3、定期不定期對資產明細賬與資產實物進行核對,每年對“往來賬款明細賬”與債權債務單位或個人進行核對。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三條財會人員離職時,必須辦清交接手續,由主管人員監交,并由交接雙方簽章。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計劃財務處負責解釋。

核算管理制度10

  為維護來訪群眾合法權益,規范來訪接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根據《信訪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來訪接待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則。

  一、工作職責和受理范圍

  按照《信訪條理》規定和市委、市政府信訪辦要求,局信訪辦負責接待全市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市直水利系統干部、職工、家屬,向上級或本局領導同志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的來訪。交辦、轉送、督辦來訪事項,協調處理來訪問題,綜合分析來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及其領導同志反映重要的來訪情況,向有關部門或局屬二級單位通報群眾來訪及來訪事項的處理情況,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二、工作原則

  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堅持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堅持預防和化解相結合的原則;

  堅持公開、便民的原則;

  堅持雙向規范的原則(既規范信訪工作行為,又規范xx行為)。

  三、工作程序

  (一)登記

  1、所有來訪都應進行登記。有登記能力的來訪人員,應自行填寫《來訪人員登記表》規定的登記事項;無登記能力的由接訪人員代為填寫。

  2、對確定不予受理、不在受理的來訪事項,接訪人員須向來訪人宣傳法律法規,并告知來訪人。

  (二)接談

  1、對下列情況,確定接談:

  (1)集體訪,代表人數5人以下;

  (2)屬本系統處理的個體初訪;

  (3)符合法律政策規定應解決而未解決的個體重復訪;

  (4)其他需要接談的。

  2、對確定接談的,接訪人員要核對來訪人的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閱看核實《來訪人員登記表》和相關材料,聽取來訪人的陳述,來訪人的異常、過激言行,以及與有關地方或部門研究處理的情況,并簽署接訪人姓名。

  3、接談后,需有關單位和部門處理的,向來訪人出具《來訪事項轉送單》。對要求過高或提出無理要求的信訪人,要做好耐心細致的思想教育疏導工作。

  4、對涉及有關單位和部門的集體訪、異常訪,通知相關單位和部門前來接待處理。

  5、對需要呈報局領導接待的來訪問題和重要來訪情況,要及時向局領導匯報。對其中需要報領導審定后答復的問題,要寫出答復提綱,報領導審定。

  1、上報

  上報的載體有《重要信訪呈報》、《要情專報》、《信訪工作情況》。

  (1)對群眾進京赴省來局xx反映的問題,需要局級領導閱批或親自協調處理的;市級領導分管工作范圍內的苗頭性、傾向性以及群眾反應的熱點、難點等突出問題和有關單位、部門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響的情況等,編寫《重要信訪呈報》。

  (2)對有關黨的`建設、經濟建設方面的重要意見、建議以及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的重要反映;設計群體利益的政策性、地方性情況和問題;重大的違法違紀問題;群眾集體訪、突發異常等情況,編寫《要情專報》。

  (3)定期對xx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專題調研,對辦理情況進行通報,編寫《信訪工作情況》。

  2、交辦

  對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應該解決的和合理的訴求,帶有普遍性、傾向性、苗頭性或可能引發xx,危機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有關單位或部門處理意見明顯不當來訪事項,應發函交辦處理,有關地方和部門按要求書面回告結果。情況緊急的,先電話交辦,再補發交辦函。

  在發函交辦時,對省、市交辦函和市、局級領導批示件,應及時報領導簽發,以轉字號向有關單位和部門交辦。各單位、部門應按“三簽字”要求辦理并填寫《結案回告表》,一式三份向本局書面回告辦理結果。對省廳、市信訪辦交辦函和市、局領導批示件,應在規定時限內向省廳、市局級領導反饋辦理結果。

  3、轉送

  對其它需要反饋辦理結果的信訪事項實行轉送,原則上每月向有關單位和部門進行轉送。

  4、批報

  (1)需呈報局主要領導,經分管領導閱審后,報局主要領導閱批。

  (2)對省廳、市信訪辦交辦函,由分管領導閱審后,報主要領導。對緊急的信訪事項用口頭或電話形式速報主要領導。

  5、結案材料審核把關

  對發函交辦、轉送件按照“誰簽發、誰審核、誰負責”,嚴格審核把關。審核時,要做到“七看”:一看對xx人的基本情況、反映的主要問題及要求、調查核實情況是否清楚、準確;二看引用法律政策是否正確;三看處理意見是否恰當;四看處理意見是否落實;五看xx人對處理意見是否滿意,對信訪人反映的問題未解決或不能解決的,是否說明理由并附相關證據材料;六看責任領導、責任人工作是否到位;七看《回告表》的填寫及其應附報的有關資料是否符合要求。凡不符合“七看”之一的應退回重新辦理。

  6、對跨部門或單位應由我辦協調解決的xx問題,由我辦報經分管或主要領導同意后,請有關部門或單位派人參加協調處理,并跟蹤督辦落實。

  (四)督察督辦

  需督察督辦的信訪事項,按照《xx市信訪辦督察督辦工作規則(試行)》進行辦理。

  對交辦、轉送的xx事項,承辦單位作出的處理意見明顯違法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又不自行糾正的,辦理的信訪事項不符合要求的,未按規定時限報結果又沒有說明理由申請延期并經簽發人同意的,我辦先按職責分工進行督察督辦。難以督辦的重大來訪事項,應及時報本局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閱批。

  四、來訪告知

  (一)告知范圍

  1、屬于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以及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對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信訪事項,對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已經受理或正在辦理的,告知信訪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闡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2、對情況復雜的來訪問題,經有關領導批準,按《信訪條例》規定延長辦理期限的,告知來訪人延期理由。

  3、對來訪人再次來訪查詢來訪事項辦理情況的,告知來訪人處理方式、處理結果等情況。

  4、來訪人對處理意見不服,又沒有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復查、復核請求的;對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已經復核結案的,來訪人對復核意見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投訴請求的,告知來訪人不再受理。

  (二)告知方式

  視其來訪內容和來訪人的具體情況,分別采取口頭、電話或者書面告知。書面告知只出具一次。

  接訪文稿編寫的基本要求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觀點鮮明,條理清晰,文字精練,篇幅簡短,措詞用字規范;人名、地名、數字引文準確;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簡稱要規范;結構層次序數用法符合規定。

  五、檔案管理

  嚴格按照《xx省信訪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和《xx市信訪辦文件材料分類方案、歸檔范圍、保管期限》的要求,做好接訪檔案的分類、收集、整理、立卷、歸檔工作。

  列入長期保存的辦信檔案的范圍是:市委、市政府領導批示件,中央、省、市發函交辦件,及其他重要信訪事項形成的文字材料需要歸檔存查的資料。

  六、特殊情況處理

  (一)異常情況處理

  來訪人有下列行為,經勸阻、批評和教育無效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訓誡或者制止;對違反xx~xx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夠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必要的現場處置措施、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xx人員拒不到有關機關設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場所,多人xx推選代表反映問題超過5人的;

  2、在局機關周圍非法聚集,未堵、沖擊機關,攔截公務車輛,或者堵塞、阻斷交通的;

  3、攜帶危險物品、管制器具的;

  4、侮辱、毆打、威脅機關工作人員,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5、在信訪接待場所滯留、滋事,或者將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棄留在信訪接待場所的;

  6、煽動、串聯、脅迫、以財務誘使、幕后操縱他人xx或者以xx為名借機斂財的;

  7、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國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為。

  (二)來訪人患病情況的處置

  1、來訪人在接待過程中患病需要緊急救治的,應迅速通知醫務人員到場,必要時送醫院急救。

  2、來訪人患有傳染病的,應迅速通知市衛生行政部門處置。

  以上兩項處置費用由來訪人或地方有關部門支付。

  (三)其他

  來訪人的食宿、交通等費用自理。特殊情況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七、工作紀律

  接訪人員要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市信訪辦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不得接受來訪人贈送的禮品、禮金或有價證券。

  與來訪人或者來訪事項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接訪人員應當回避,不得干預接訪工作或擅自辦理來訪事項。

核算管理制度11

  1、水廠成本應帳目清晰,各項成本納入微機管理,嚴格控制成本的支出。

  2、成本的支出如:電費,材料費、燃料費、修理費、水資源費、物業費、取暖費、差旅費等費用需由水廠各職能人員核對準確后,經主管領導簽字方可支出。

  3、水廠對水源站不予報銷非生產費用。生產所需材料,必須由水廠材料員統一進行購買。

  4、水費的收繳經核對無誤后,方可上交公司財務,并記好憑證,發生問題的,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工資、加班的發放嚴格執行考勤制度。

  6、根據公司的要求,水廠結合二次分配方案,研究后進行發放效益獎及誤餐費用,。

  7、差旅費的核銷:

  1)、過橋、過路費均按公司審批后的長途路單進行核算。

  2)、車公里補助費按實際發生給予補助,但不能超出全年承包指標。

  3)、通勤車票:水源站崗位人員均坐班車,不予報銷車票,如遇沒有班車時職工自行上站的,班長進行統計后給予報銷;機關跑通勤人員每月核銷4個往返車票;機關人員因公事發生的車票費用實報實銷(不包含出租車)。

  4)、經廠領導同意后,外出學習、調研療養人員發生的差旅費用,均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上述費用每季度核銷一次。

  8、保健費用按月考勤進行核準后,按季度進行發放。

  9、通訊費用嚴格按照定額執行,超出部分在季度獎金中扣除。

  10、宣傳報道工作根據實際完成情況,年終水廠統一進行嘉獎。

  11、水廠組織參加局、公司各項活動的`參賽人員,年終水廠統一進行嘉獎。

  12、年終公司對水廠的各項考核中取得優異成績的,水廠根據實際情況對該項工作負責人員進行嘉獎。

核算管理制度12

  為了加強科學技術研究開發經費(以下簡稱研究開發經費)的管理,加速公司的科學研究和新技術的推廣應用,促進公司經濟效益的提高,根據國家的財務管理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研究開發費用是指企業在產品、技術、材料、工藝、標準的研究、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

  (一)企業在職研發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工費用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二)直接投入研發活動消耗的原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三)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房屋等固定資產的折舊費或租賃費以及相關固定資產的運行維護、維修等費用。

  (四)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

  (五)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設備調整及檢驗費,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等。

  (六)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評估以及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等費用。

  (七)通過外包、合作研發等方式,委托其他單位、個人或者與之合作進行研發而支付的費用。

  (八)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包括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會議費、差旅費、辦公費、外事費、研發人員培訓費、培養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用等。

  第二條研究開發經費的來源:

  (一)國家、政府部門重點研究開發項目的專項撥款;

  (二)由公司成本列支的研究開發項目費用;

  (三)其它方面籌措來用于研究開發項目的費用。

  第三條研發過程的管理

  (一)立項

  (1)小型研發項目:是指投入資金50萬元以下(含50萬元)的研發項目,立項必須具備項目計劃報告、項目費用預算,經科研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報公司分管付總經理批準立項。

  (2)中型研發項目:是指投入資金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含300萬元)的研發項目,必須具備項目計劃報告、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項目費用預算,經分管付總經理簽字同意,報公司總經理批準立項。

  (3)大型研發項目:是指投入資金300萬元以上(不含300萬元)的研發項目,必須具備項目計劃報告、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項目費用預算,由項目發起人邀請公司科研、財務、市場三方代表討論通過后,經分管付總經理簽字同意,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報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后立項。

  (二)項目計劃報告必須說明項目名稱,目標,發起人,負責人,研發、測試承擔者,研發、測試的項目實施工期計劃,項目預算等內容;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必須說明項目名稱,市場調研情況,銷售預測,技術現狀和實現途徑等內容。

  (三)研究過程管理

  (1)、項目只有立項后才允許發生費用。費用報銷、研發領料時使用此項目名稱作為財務核算的依據。

  (2)、明確研發費用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嚴格審批程序,并按照研發項目或者承擔研發任務的部門,設立臺賬歸集核算研發費用。企業研發機構發生的各項開支納入研發費用管理,但同時承擔生產任務的,要合理劃分研發與生產費用。

  (3)、對技術要求高、投資數額大、單個部門難以獨立承擔的研發項目,由公司集中研發力量、并統籌管理公司研發活動。

  (4)、研究開發有關內容需要與外單位合作或委托其進行的,必須簽訂科研項目外委技術合作研究合同,合同需約定雙方權利義務、研究成果的產權歸屬、研究進度和質量標準等相關內容。

  第四條研發費用的管理

  (1)、每年由公司科研部門編制年度研發費用使用預算,報總經理審批。公司根據研發計劃及費用預算,提前安排資金,確保研發資金的需要,研發費用按實際發生額列入管理費用。

  (2)、研發費用預算應當詳細說明費用支出的.用途和數額,按照已經立項或擬立項的項目列支。與技術開發活動無關的任何其他費用不得計入研發費用列支。

  (3)、研究開發經費的使用由分管科研負責人全權負責,研發費用報銷列支時,報銷單據必須列明項目名稱,由項目負責人、科研部負責人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4)、財務部單獨建立研發費用賬務核算體系,建立與研發費用內容對應的會計科目核算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按照研發項目及承擔研發任務的部門,設立臺賬歸集研發費用,以保證各項研發費用歸集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5)、企業應當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按規定披露研發費用相關財務信息,包括研發費用支出規模及其占銷售收入的比例,集中收付研發費用情況等。

  第五條所稱企業研發人員,指從事研究開發活動的企業在職和外聘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為其提供直接服務的管理人員。

  第六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制定。

  第七條本制度發布之日起執行。

核算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自行制定成本核算辦法,報公司批準后執行。

  第二章:成本開支范圍

  第三條、為生產商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資、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費用計入制造成本。

  1、直接材料:指生產商品產品和提供勞務過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產品生產,構成產品實體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購半成品、以及有助于產品形成的輔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2、直接工資:指在生產商品產品和提供勞務過程中,直接參加產品生產的工人工資以及按生產工人工資總額和規定比例計算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3、燃料及動力:指直接用于產品生產的外購燃料和水、電、汽、冷動力費用。

  4、制造費用:指應由產品制造成本負擔的,不能直接計入各產品成本的有關費用,主要指各生產車間管理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費,生產車間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等的折舊費,租賃費(不包括融資租賃費),修理費、機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取暖費(降溫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運輸費,保險費,設計制圖費,試驗檢驗費,勞動保護費,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以及其他制造費用。

  第四條、下列各項支出不得計入成本:

  1、資本性支出,即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的支出。

  2、對外投資的支出。

  3、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

  4、違法經營罰款和被沒收財產損失。

  5、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

  6、災害事故損失賠償。

  7、各種捐贈支出。

  8、各種贊助支出。

  9、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

  10、國家規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成本核算的任務、原則

  第五條、公司成本核算的任務是:

  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成本開支范圍和費用開支標準,合理歸集與核算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正確計算產品成本并根據公司內部經營管理需要和有關部門的要求,及時準確地提供成本報告和有關分析資料。

  2、監督成本費用發生的合規性和合理性。

  3、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降低生產耗費,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成本核算工作的原則

  1、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競爭和內部管理需要的成本費用核算體制。

  2、開展成本費用核算工作,加強對二級核算單位以及班組成本核算的組織與管理。

  3、成本費用核算工作必須在不斷加強與完善各項基礎管理工作的前提下進行,使成本費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礎。

  4、成本費用計算期應與會計核算期一致,規定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每月1日至當月末。計入當月成本的費用要素消耗和產品產量的起止日期須與成本計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后。

  5、成本核算必須堅持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應真實準確反映特定會計期間的成本水平的經營成果。

  6、成本核算須劃清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的界限、在產品與產成品的界限、各種產品之間的成本界限。

  7、根據計算期內完工驗收入庫的產品數量、實際消耗和實際價格,計算產品的實際成本,不得以估計成本、目標成本代替實際成本。按計劃成本、定額成本進行核算的,應在月末調整為實際成本。

  8、遵循誰受益誰承擔費用的原則確定成本核算對象,對生產和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應設置成本費用賬冊,以審核無誤手續齊備的原始憑證為依據,對成本項目在各成本核算與管理對象間進行分配,做到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9、公司成本核算中的各項具體方法(包括材料計價、價差調整、費用分配方法、完工產品和在產品成本計算等),前后各期必須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報經主管部門批準,并將變更的原因及其對成本費用和財務狀況的影響,在當期的會計報告中加以說明。

  第四章:生產費用的分類、歸集、分配

  第七條、生產費用按經濟內容(或性質)分類稱為生產費用要素。

  1、外購材料:指為進行生產經營而耗用的一切從外部購進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半成品、輔助材料、包裝物、修理用備件和低值易耗品等。

  2、外購燃料:指為進行生產經營而耗用的一切外部購進的各種燃料,包括固體、液休和氣體燃料。

  3、外購動力:指為進行生產經營而耗用的由外部購進的各種動力。

  4、工資:指應計入生產費用的職工工資。

  5、計提的職工福利費:指按照工資總額的規定比例14%計提的職工福利費。

  6、折舊費:指各生產單位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按照規定的折舊率計算提取的折舊費用。

  7、修理費:指按照確定并備案的提存率預提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等各類固定資產的大中小修理費用或直接計入生產費用的修理費用。

  8、利息支出:指應計入生產費用的銀行借款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后的凈額。

  9、稅金:指應計入生產費用的各種稅金,包括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

  10、其他支出:指不屬于以上各要素的費用支出。如物耗和非物耗等。

  第八條、生產費用按經濟用途分類稱為成本項目。公司成本項目規定如下:

  1、直接材料:直接用于生產構成產品實體的各種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購半成品以及有助于產品形成并具有消耗定額的輔助材料,另外包括包裝物。

  2、燃料及動力:指直接用于產品生產的外購和自制的各種燃料和動力。

  3、工資及福利費:直接參加產品生產的工人工資以及按規定比例計提的職工福利費。

  4、制造費用:指各單位為組織和管理生產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

  (1)工資:指車間生產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員、輔助工人、勤雜人員的工資。

  (2)職工福利費:指按上述人員工資的14%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3)折舊費:指車間使用的各類固定資產提取的折舊費。

  (4)修理費:指車間維修各類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所發生的修理費用。

  (5)辦公費:指車間發生的文具、紙張、印刷品等辦公費用。

  (6)水電費:指車間非工藝過程用水和照明用電的費用。

  (7)取暖費用:指車間應分擔的采暖費用,不包括支付職工取暖費津貼。

  (8)租賃費:指車間從外部租入各種固定資產和工具而支付和租金。

  (9)差旅費:指車間因公外出的各種差旅費、市內交通費。

  (10)機物料消耗:指車間非直接用于產品、勞務的一般消耗材料,不包括修理費用、勞動保護用品等。

  (11)保險費:指車間應負擔的財產保險費

  (12)低值易耗品攤銷:生產車間耗用的通用工具、生產用具、儀器等。

  (13)勞動保護費:車間為保證勞動安全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應由制造費用開支的各項勞動保護措施費、勞動保護裝置維護費、防暑降溫費、勞動保護用品等。不包括增加固定資產的勞動安防護措施支出。

  (14)季節性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

  (15)運輸費:車間內部運輸所發生的費用和運輸部門為車間提供的勞務費用。

  (16)外部加工費:指車間產品零部件委托外公司加工協作的費用。

  (17)試驗檢驗費:指不能直接計入為鑒定某種產品質量而發生的產品的試驗費、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檢驗費用、理化試驗、質量監控等費用。

  (18)設計制圖費:指對產品和工藝進行科研、設計所發生的費用。

  (19)其他:指不屬于以上項目的其他應計入制造費用的支出。

  第九條、生產費用歸集與分配的原則

  1、按產品品種設置成本核算對象,對難以直接計入的間接費用要按合適的標準,在公司包括主營業務、其他所有產品之間分配。企業的產品包括全部的主營業務、其他業務和勞務協作。

  2、凡能直接計入各生產線、各作業、各產品的費用均應直接計入。

  3、凡不能直接計入各生產線、各作業、各產品的費用,應采用與費用形成有直接關系的分配標準進行分配。

  4、分配標準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

  第十條、購入材料的成本:

  1、生產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外購材料的成本包括:買價、外地運雜費、保險費、大宗材料的市內運雜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和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但不包括購進材料增值稅和購進免稅農產品按規定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2、購進材料直接用于非應稅產品的,應按包括進項增值稅在內的全部支付價款全額計入材料成本。

  3、進口材料的采購成本應包括國外進價、進口稅金。

  第十一條、材料費用的歸集與分配

  1、月終未報賬的材料,按計劃價辦理暫估入庫,于材料報賬時沖回。

  2、采用公司內計劃價格進行材料日常核算,月終將耗用材料的計劃價調整為實際價格。材料的實際價格與計劃價格的差異,使用當月實際差異率,按材料類別或品種核算。其中VB1主要原材料、制劑主要原材料按品種核算,輔助材料、備品備件、包裝物、低制易耗品按材料類別核算。

  3、材料稽核員根據領料單,將屬于直接構成產品實體的材料,計入制造一部生產成本。不能直接計入產品實體的,計入領用部門制造費用。成本核算員將直接計入產品實體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員轉來的“材料領用單”,以材料核算價分配到各工序、各產品。并將材料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4、月末車間材料員負責將已領未用的材料辦理“假退庫”手續。

  第十二條、動力費用的歸集與分配

  1、動力包括水、電、蒸汽、冷、壓縮空氣等,分外購自制兩種。自制動力以及需經本單位輔助車間處理后使用的外購動力,均應作為輔助生產核算。

  2、動力費用根據計量儀表記錄的實際耗用數量進行核算,沒有計量儀表的,應由動力部門或有關部門確定的合理的分配標準,作為分配動力費用的依據。

  3、動力費用的核算要劃清生產用和非生產用的界限、內供和外供的界限。

  第十三條、工資及福利費用的歸集與分配

  1、應當支付給職工的各項工資,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列入工資總額。各項工資性支出都應按照根據手續完備的原始憑證進行核算和匯集。

  2、按照規定的工資制度、工資標準和工資等級,依據有關的原始憑證,正確計算應付工資和實發工資。

  3、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計算、提取和支付職工福利費,不得擅自改變計提比例。

  每月應付職工的全部工資和提取的職工福利費,按部門、車間進行匯集與分配,分別計入有關科目中。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的折舊費

  1、固定資產的折舊費根據確定的折舊年限和折舊率,按月提取,分類計入各有關科目。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應按集團公司的統一會計政策確定,報集團公司財務審計部備案,不能隨意變動。

  2、公司購置或竣工驗收交付試生產的固定資產,都要按經審計確認的資產原值(或估計原值)入賬并計提折舊;對長期不用或不需用的資產要及時辦理封存手續。對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要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據以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以后,按決算數調整原固定資產估價和已提折舊,以保證成本水平的真實性和合理性。

  第十五條、待攤和預提費用

  1、待攤費用是指本月發生,但應由本月及以后各月產品成本和期間費用共同負擔的費用。待攤費用應按費用的受益期確定分攤期限,但應在一年內攤銷完畢。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待攤費用應在“遞延資產”科目核算。

  2、預提費用是反映預先分月計入成本費用,但由以后各月支付的費用,預提費用的期限也應按受益期確定。為了使各月成本費用水平均衡,應編制各項預提費用預算分月計入產品成本。實際發生的費用與預提的費用的差額應計入費用支付期的有關成本費用項目。

  3、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應包含如下內容:

  (1)新建、擴建企業或車間一次大量領用的低值易耗品;

  (2)數額較大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

  (3)一次支付的固定資產的租金和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

  (4)企業發生的數額較大、應分期計入產品成本的用于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研究開發費;

  (5)按規定應分期計入產品生產成本的技術轉讓費;

  (6)一次支付的財產保險費;

  (7)按季度(或延期)支付的流動資金借款利息支出;

  (8)停產檢修期間的費用,可以在當年內分月攤銷;

  (9)其他經營主管部門批準的待攤、預提費用。

  第十六條、制造費用

  1、制造費用按照生產車間和規定的費用項目進行匯集。

  2、應由某一成本核算對象單獨負擔的制造費用,應直接計入。應由一個以上成本核算對象共同負擔的制造費用,按各成本核算對象的定額工時比例分配計入。

  3、各月發生的制造費用,應當全部由當期完工產品負擔。

  第五章:成本核算方法

  第十七條、產品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1、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生產費用,按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分別歸集,對直接構成產品成本的直接計入,間接費用按一定的分配標準在產品之間分配;

  2、計算在產品成本;

  3、計算產品的制造成本。

  第十八條、輔助生產車間的生產費用按輔助生產車間提供的產品、勞務、作業的種類和成本項目進行匯集和分配。

  a)輔助生產車間的勞務、作業成本,按各車間提供的勞務作業量,以計劃單位成本,分配給受益單位。

  b)輔助生產車間按水、電、汽、冷及維修等為成本核算對象,并按成本項目歸集生產費用。

  c)輔助生產車間為提供勞務而發生的費用,扣除車間自用的部分外,應當全部分配給生產車間和管理部門,不得節留。

  d)輔助生產為各單位提供的產品及勞務,應分別計算實際成本。實際總成本與轉給各受益單位的實耗量和計劃價格計算的總成本之間的差異,公司財務部門統一分配,計入當期產品成本及管理費用。

  第十九條、成本計算方法:

  1、根據原料藥產品的生產特點,對維生素B1產品的直接材料按工序采用逐步結轉法進行核算,燃料動力、工資及福利費、制造費用等采用按產品產量及一定的分配標準在各品種之間進行分攤核算。

  2、根據醫藥制劑產品的生產特點,采用品種法核算,并以平行結轉法核算到片劑、膠囊兩條生產線,各生產線分別按配置工序、包裝工序核算。直接材料按領用的品種直接計入該產品的生產成本,動力、直接人工、制造費用按品種類別(大片劑、小片劑、膠囊等)及一定的分配標準分攤核算。

  3、月末在制品只結存原材料,動力、直接人工、制造費用等當月發生的其他費用全部由當期完工產品分攤,不留余額。

  第二十條、按照生產產品的品種為成本核算對象并按成本對象設置成本計算表匯集生產費用,每月的生產費用就是該產品的總成本,再除以當月實際產量,就是該產品的單位成本。

  第二十一條、在制品成本和產成品成本

  1、公司制造部門應設置臺帳,登記在制品的加工數量、完工數量、廢品數量,轉出數量和結存數量,并定期進行實地盤點。在制品的盤盈、盤虧按規定報批計入“管理費用”。

  2、根據在制品的實際結存數量和折合成本量正確計算在制品成本。在制品成本月末只留直接材料成本。

  3、制造部門對已完工的產品應及時辦理驗收交庫手續。產成品的收發結存數量,必須在年度內定期與實物進行核對盤點,對產成品的盤盈、盤虧計入“管理費用”。

  4、原料藥產品月末按照在制品的完工程序折合為約當產量,再根據約當產量與完工產量的比例,計算在制品和完工產品的成本。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門負責解釋,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一、第十九條

  成本計算方法:期未在制品的處理方法是只留存材料成本而不留存人工及制造費用。

  成本核算系統是可以留存人工費及制造費的,因為有些行業的月未在制品這部份費用比例并不小,況且電腦系統計算起來比手工核算方便得多,而且產品成本會更加準確。

  二、第十一條

  材料費用的歸集與分配采用公司內計劃價格進行材料日常核算。

  成本核算系統是采用成本期間加權單價為核算單價。

  成本核算員將直接計入產品實體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員轉來的“材料領用單”,以材料核算價分配到各工序、各產品。并將材料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我們認為根據材料領用單來分配材料這一方法是在一定的前提條件下才能應用的,那就是不會有其它產品用到此物料,否則原計劃用于產品A的物料,由于特別原因會用到B產品中去,而且當有剩余物料退倉時,真不知該沖減哪一個產品的領料記錄。

  成本核算系統采用定額材料耗用加上材料差異部份,這一方法得到許多同行的認可。

核算管理制度14

  為了規范報帳單位和核算中心的操作和運行工作,加強教育會計集中核算管理,提高工作效益,順利開展各項工作,核算中心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財經法規制度,依法理財,最大限度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核算中心工作職責

  1、協助報帳單位編制預算,本資料權屬文秘資源網,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更多資料配合財政部門做好預算和財務管理工作。管理好報賬單位的各項資金,確保報賬單位各項業務順利開展。

  2、統一辦理和審核報帳單位的財務收支。辦理現金、轉賬、匯兌等資金結算,辦理經費的撥入、支出、往來款項的收付等業務。監督管理報賬單位各項資金的使用,嚴格支出管理,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范財經秩序,防止資金的浪費、挪用和擠占。

  3、嚴格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統一為報賬單位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對原始憑證合法性的審核、賬務處理等財會事務。加強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保證核算操作規范合法達標。

  4、統一編制會計報表,為報賬單位和各部門提供財務報告,并提供各種會計服務,及時向有關部門提供合法、真實、完整的會計信息,接受報賬單位對會計事項的查詢和資金核對等。

  5、接受財政、監察、審計等有關部門的各項檢查,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知悉情況。

  6、負責報帳單位收費票據的領取、保管、分發和核銷。為報賬單位保管會計檔案。

  二、核算中心工作守則

  1、遵守財經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理財,認真履行職責。

  2、對在執行會計服務業務中知悉的報帳單位經濟(或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3、對報帳單位示意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予以拒絕。

  4、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直至完善,方可受理。

  5、對報帳單位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問題負有解釋的責任。

  三、核算中心工作人員主要職責

  (一)、核算中心主任主要職責:

  1、負責監督、指導、管理核算中心的各項工作;

  2、組織核算中心人員學習法規制度和業務知識,以及思想教育;

  3、負責向主管領導及上級領導報告工作信息;

  4、管理報帳單位資金的收取、儲存和使用,調度資金;

  5、嚴格執行財經法規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嚴肅性;

  6、負責有關財務審批事項,控制資金的合法使用;

  7、熟悉掌握核算中心的運作情況,研究報帳單位的收支政策,并提出優化收支結構的政策性建議;

  8、完成本局及上級部門布置的工作,協調部門關系。

  (二)、核算中心副主任(兼會計主管)主要職責:

  1、協助主任管理核算中心工作,組織學習法規制度、業務知識和操作技能;

  2、具體辦理核算中心的有關行政事務,管理核算中心日常業務工作;

  3、負責審核報帳單位收支憑證,以及各項申請、報告和有關財經事項等;

  4、負責建立制訂核算中心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對報帳單位的財務預算和決算的編制進行審核把關;

  5、糾正和制止違反財經法規制度行為和不執行預算計劃以及違反財經紀律的不良行為;

  6、督促檢查指導核算中心開展業務工作,確定核算中心會計人員的分工,指導開展業務工作,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7、掌握核算中心的各種信息資料,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核算中心審核員(兼總會計、會計檔案、票據、核算系統管理)主要職責

  1、協助主任、副主任管理核算中心工作,組織工作人員學習法規制度、業務知識和操作技能;

  2、負責審核報帳單位各項收支憑證、委托單和有關財經事項等;

  3、負責監督執行核算中心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報帳單位的財務預算和決算的.編制進行審核;

  4、糾正和制止違反財經法規制度行為和不執行預算計劃以及違反財經紀律的不良行為,以及規范計算機和財務軟件的使用和管理;

  5、做好票據的購買、保管、發放、回收、核銷等工作,負責管理存檔的會計檔案資料,登記造冊,妥善保管;

  6、負責計算機錄入會計憑證的審核和帳務結賬工作,以及計算機和財務軟件的維護工作,確保安全運作;

  7、檢查指導會計組、出納組開展業務工作,想方設法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8、掌握核算中心的各種信息資料,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核算中心會計員主要職責:

  1、嚴格執行《會計法》,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政規章制度,依法行使職權,規范辦理會計業務;

  2、負責指導報帳單位編制年度財務預算計劃方案,并將執行情況進行調查及時匯報,編制各種會計報表、預算報表和決算報表,并對報表的真實性負責;

  3、拒絕受理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對不規范的原始憑證一律予以退回更正、補充。對違反財經法規制度的一切經濟收支,一律不予受理;

  4、負責依照法規在計算機上錄入記賬憑證,進行帳簿登記工作,正確按會計制度辦理核算工作,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款相符、帳證相符、帳表相符。按電算化的管理規定進行工作;

  5、會計年度內保管會計檔案資料,負責財務稽核工作;

  6、維護財經紀律,監督財務工作的正常運行,對報帳單位的帳務和資產進行核算和監督。認真做好各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為報帳單位開展業務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7、為報帳單位提供預算決策,對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分析,編制分析報告;

  8、負責向報帳單位通報財務狀況。接受審計、稅務機關和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會計檔案資料;

  9、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出納員主要職責:

  1、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規定,根據審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款憑證,進行復核,辦理好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任何一切支付,必須以處理完善的憑證為依據。否則,均予以拒絕。

  2、登記好銀行日記賬。對未達賬項,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得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存款賬號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

  3、登記好現金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收入支出票據逐日逐筆登記帳務,并按計算機管理規定操作。按時記帳、結帳交付單據。

  4、做好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保管保密工作,確保流動資金的安全,盡可能減少現金的提取。如因工作不慎而使單位蒙受損失時,要負賠償責任,遵紀守法,不得挪用、侵占公款,否則依法追究責任。

  5、保管好所管印章、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據等,按銀行票據管理辦法和財政票據管理規定辦事。

  6、出納人員將所有的支出憑證復核,必須是經會計主管嚴格審核其內容與金額是否與實際相符,單位負責人簽字和單位公章是否與印鑒卡相符,查清確認真實準確后方能支付。

  7、凡經審核后報銷的發票原則上以轉帳支票或網上銀行形式支付,未經審核人員審核的支出款項,出納人員不得擅自辦理任何形式的支付業務。

  8、支付款項必須由領款人在憑證上簽字,支付后加蓋“付訖”章和出納員印章。及時與會計組核對帳款是否相符。

  9、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財產核算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單位財產管理,避免國家財產的流失,管好、用好公有財產,發揮應有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本辦法所指的財產,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含500元),專用設備在800元以上(含800元)列為固定資產核算。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核算。

  2、對單位原有的財產進行清理,登記造冊,落實專人負責。發現盤點損失或盤點盈余財產,應報告單位領導,研究處理。

  3、對單位新購買財產,必須由實物驗收人驗收,驗收無誤后進行登記,單位財產要全部登記造冊,由專人保管,建立財產的保管、領用、交還等制度或辦法,對領用財產進行分類登記,實行誰使用,誰保管,誰負責,誰歸還。

  4、在每年的年底,應由核算中心工作人員會同單位有關人員對財產進行盤點清理,做到實物與帳冊相符。

  5、對有人員變動的,要將保管、使用的財產移交,不能出現無人使用、無人管理的財產。

  6、使用人員要珍惜愛護國家財產,盡量保證其使用價值的完好,為做好工作提供條件。對造成資產損壞、損失和浪費的,區別情況作出處理,屬于責任事故造成損失的,應由責任人予以全部或部分賠償。

  7、大額財產的修繕、更新,須經過單位負責人審批,報核算中心審核。

  8、財產的調撥、變賣、報廢必須登記造冊,由單位負責人審批,報核算中心審核,處理所得收入應作為單位其他收入記帳。

  9、財產不允許出借、出租、轉讓。

  五、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為加強計算機使用管理,保障計算機正常運行及會計資料安全,提高使用效率,按《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操作,正確使用計算機,特制訂本制度。

  1、認真執行上機操作規程,遵守注意事項,按崗位分工和系統授權處理會計業務,不得越權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設置。

  2、計算機要專機專用,專人負責,專人管理,不允許無關人員操作。

  3、會計用計算機出現硬件、軟件故障,不得自行拆卸檢修,立即報系統管理員派專人或聯系軟件供應商處理。

  4、操作人員要做好電算會計的安全。未經主管人員同意,不得將硬盤內的數據刪除;本單位軟盤或光盤不得帶出,使用時注意保護數據安全性;使用外單位軟盤或光盤,要先進行病毒監測,發現病毒立即封機并及時上報系統管理員。重要數據資料要及時進行備份,以保持與業務實際一致。一般要求軟盤或光盤雙備份,異地存放。

  5、要加強會計電算數據保密工作,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將機房內的軟件、資料等轉借或提供給外單位和他人,作廢的數據資料要到指定地點集中銷毀。

  6、不允許在計算機上進行與財會工作無關的操作。不得在計算機上使用游戲軟件或非正常使用光盤,防止病毒侵入。

  7、計算機使用完畢后,要及時切斷電源,注意防火;出入要注意關門,做好防盜工作。

  8、對于操作人員違反上述規定,造成重大損失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觸及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六、核算中心操作規程

  1、單位報帳員將有關收入、支出原始憑證統計、整理粘貼好,分別填寫《收入憑證匯總單》或《現金支出報批單》。《現金支出報批單》要經單位負責人批示簽字后,由報帳員填報《公司會計集中核算管理制度(第2頁)》出自:

  《支出憑證匯總單》,送核算中心審核員審核。

  2、審核員根據單位資金情況(預算指標),審核其原始憑證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符合規定的,由審核員簽章確認。屬于收入事項的,由審核員將收入憑證匯總單送出納組;屬于支出事項的,經審核員簽署審核意見后,報核算中心主任審批,由審核員交給出納組辦理相關的支出手續。如不符合規定,退回單位報帳員處理。

  3、報帳單位需委托核算中心通過銀行轉款給其他單位時,填寫《付款委托單》報審核員批準后予以辦理。

  4、出納組收到經會計核算組審核并完備有關手續的收支原始憑證后,再進行復核。如屬于報帳單位直接繳入的收入,由出納在資金帳套錄入憑證并由審核員審核后,記入到各報帳單位帳套,并在《收入憑證匯總單》上加蓋“收訖”章退回各核算組。如屬于報帳單位報銷的支出,則與原領備用金一起清算。

  5、核算中心收到從財政局撥來各單位款項時,由會計根據財政局撥款明細單,由總會計通過收入分割單將收入劃分到各單位,會計據此作為單位的入帳依據進行登記入帳。

  6、會計核算組對出納組傳遞過來的加蓋“收、付訖”章后的原始憑證進行登記入帳、打印報表等帳務處理。

  7、核算中心主任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對會計核算組、出納組的工作及帳務進行監督檢查。

  七、報帳員工作規則

  1、單位報帳員必須由專人擔任,人員由報帳單位指定,確定后報核算中心備案。如因工作調整更換報帳員,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核算中心。

  2、單位報帳員要嚴格遵守國家的會計法規和財經紀律,按照《會計法》實施細則辦理業務工作。

  3、報帳員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擬定一個備用金的數額,經單位領導同意后,報核算中心審批;在使用過程中,及時報帳,并保持備用金有一定的數額;按計劃使用,不得透支;收入資金要及時繳存,嚴禁一切座支行為。

  4、認真審核支出的原始憑證,保證原始憑證的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的發票或收據。

  5、支出憑證必須手續齊備,單位負責人的簽字與預留印鑒相符,經手人、證明人或實物驗收人簽字齊全。

  6、報帳員要配合核算中心工作人員的工作,收支票據和結算款項要當場核對;1000元以上的大額支出或專項支出須銀行轉帳結算,屬列入政府采購項目范圍的,要實行政府采購辦理。

  7、每個月的前5天(節假日順延)編制會計報表,不辦理報帳。報帳單位每月按時領取報表,及時核對,如有疑問,應及時與核算中心核對清楚。

  8、妥善保管單位資金手冊,嚴禁涂改、割補。違反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八、銀行帳戶管理規則

  1、將委托單位的帳務核實,銀行日記帳與開戶銀行余額核對相符后,取消銀行帳戶,把余額轉入核算中心帳戶。報帳單位原則上只能保留工資統發帳戶,不得再保留其他任何銀行帳戶。

  2、核算中心在商業銀行開設一個“基本帳戶”,用于核算各集中核算單位的經費及有關的往來資金;帳戶的印鑒應分別由會計主管、出納保管,實行內部互相牽制。

  3、出納人員負責支票的填寫及辦理有關轉帳業務,并做好支票及印鑒的保管工作,確保資金劃撥的安全性,負責銀行日記帳的登記,月底與會計和銀行核對帳款。

  4、每月底出納人員核對銀行存款余額與銀行日記帳余額,對未達帳項進行調節,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5、銀行帳戶禁止出租、出借,對每一筆轉帳支出,必須有正當、明確的用途,不允許開具無用途的支票。

  九、報帳管理制度

  1、報帳單位財務收支實行報帳制度。各單位設置報帳員,指定專人負責辦理報帳事務。報帳員必須嚴格執行會計法規,遵守財經紀律。

  2、報帳單位實行備用金制度。各單位維持日常公務支出所需經費實行備用金制度,由核算中心根據各單位的實際情況和金融部門規定的限額確定。在各單位預算和結余資金允許的情況下,按先急后緩、保證重點、保障必須的程序安排資金。備用金的支付使用嚴格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執行。

  3、報帳單位按核算中心規定的時間領取備用金,報帳員要填制《備用金申請表》,按規定辦理好單位備用金領用手續,1000元以上大額支出或專項支出須填寫《付款委托書》委托核算中心辦理銀行轉賬結算,不得現金支付。因特殊需要而預借款項的先填寫《借款單》,單位領導批示,報核算中心審核后支付,事畢借款人要及時報帳結清往來款項。

  4、報帳單位收取款項要及時繳到核算中心,不得以任何理由座支。各單位根據財力作出計劃或預算使用經費,不得透支。

  5、報帳單位發生的支出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的發票或收據,自制的原始憑證要符合規定,不得白條報帳。原始憑證的內容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清楚。填報《現金支出報批單》必須手續齊備,單位蓋章,單位法人簽字與預留印鑒卡相符。每張原始憑證須注明用途,經手人、證明人或實物驗收人、報帳員和單位法人必須簽字齊全。

  6、前一筆備用金報帳結算后方可領取第二筆備用金。

  十、核算中心報帳程序

  凡在核算中心報帳的單位,需預留一張蓋有單位公章及單位負責人簽字的印鑒片。核算中心發給報帳單位《資金核算手冊》,手冊填寫單位名稱、編號。報帳單位在手冊上加蓋單位印章、法人代表簽字,要與印鑒片一致。

  (一)、一般報帳程序

  報帳單位報帳時,其報帳單據由核算中心審核無誤后,記入單位流水帳和資金核算手冊。每月1至5日制作報表(節假日順延),不辦理報帳工作,每月6日報帳員領回本單位報表一式三份,核對相符后蓋章退回一份存檔。若有疑問到中心查詢核實。

  (二)、收入報帳程序

  1、預算外資金收入(這里指除財政預算經費之外的所有收入)。報帳單位在收取預算外收入時,由單位填制解款單直接繳入核算中心銀行帳戶。并及時將繳款單和有關收據統計好報送核算中心進行登記入帳。

  2、預算內經費撥款。正常開支的公用經費、業務經費(或人大批復單位的預算指標)和專項經費財政劃撥后,由核算中心在收到預算撥款單后,按收入性質進行分帳分戶核算,報帳單位要做到專款專用。

  (三)、支出報帳程序

  1、工資支出

  報帳員統計好本單位工資發放額,報財政工資統發中心,由銀行統一代發。如有發生人員變動,由報帳員辦理有關變更手續,核算中心每月定期同代發工資銀行聯系,將報帳單位的代發工資憑據取回進行核對入帳。

  2、其他費用支出

  報帳員辦理報帳業務時,核算中心首先審核其報銷發票印章(簽名)是否與預留印鑒相符、報銷憑證是否合法、手續是否完備、金額與附件是否相符。審核無誤后,辦理轉(付)款業務并登記入帳,同時記入報帳單位資金核算手冊,核減資金結余數,嚴格控制報帳單位支出,杜絕透支。

  十一、檔案管理制度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根據國家《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制定本制度。

  1、會計檔案管理組織形式。會計檔案由總會計負責組織實施,會計主管監督實行,會計員具體操作,檔案管理員專職保管。

  2、會計檔案的管理要達到存放有序、查閱方便、保管安全、完整的要求。

  3、會計員核算完當月帳務后,要及時將會計憑證整理裝訂好,會計報表按單位裝訂,會計年度終了分別將各單位帳薄打印裝訂。

  4、會計員經手的會計資料在會計年度終了都要整理立卷,填制好封面,編制檔案保管清冊,移交檔案管理員保管。

  5、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按國家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期限保存。

  6、會計檔案保管期滿后按國家規定辦法銷毀,但未結清債權債務及其他未了結重要事項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結事項終為止。

  7、檔案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以防檔案資料發生蟲咬、潮濕霉爛、丟失等情況。

  8、檔案管理人員因工作調動的,必須辦理移交手續。

  十二、會計工作移交辦法

  為了保障財務集中核算工作的順利實施,確保會計工作的延續性,會計檔案的完整性,特制定本辦法。

  1、報帳單位的會計工作移交給核算中心受理, 20xx年6月30日會計帳務結轉20xx年7月1日余額數據、出納資產款項、會計檔案等需辦理移交手續,移交工作由移交人、接收人、監交人參與,監交人由核算中心主任和報帳單位負責人擔任。

  2、會計檔案包括會計帳薄、會計憑證、會計報表、長期保存的證照、文件、會議記錄、備查簿等。20xx年6月30日以前的會計檔案存放在原單位保管,由專人負責管理。20xx年7月1日以后發生的由核算中心集中保管。

  3、報帳單位移交前必須進行全面清產核資,登記造冊,實行財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4、報帳單位對移交的有關檔案資料列出清單,一式四份,核準后由移交人、接收人雙方及監交人簽字確認。

  5、核算中心派人核實準確報帳單位的財務數據和資產數量,并辦理接收手續。接收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流動資金,在核算中心建帳過錄會計帳務結轉20xx年度數據。

  6、報帳單位將銀行存款(報帳單位現金有余額的應先存入銀行帳戶)、有價證券移交給核算中心,由移交、接收雙方盤點移交,做到帳實相符、帳帳相符。

  7、對往來帳的處理,提供往來款項明細清單和債權債務列出祥細清單,應盡可能的減少暫存款、暫付款的余額。對于未了事項要作移交說明。

  8、銀行支票退回銀行,并撤消所開設的銀行帳戶。原領用的財政票據由報帳單位退回財政局注銷。

  十三、票據管理規定

  1、接收、保管好各核算單位票據領購證,由核算中心統一購買、保管、發放、回收票據,對單位領用各種票據進行審批,并做好各種票據登記工作。

  2、對核算單位的票據使用、結存、保管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每月終了前核查報帳單位當月領用的票據,并督促報帳單位及時將各種收入款項存入核算中心銀行帳戶。

  3、做好各單位使用票據計劃,保障票據的及時供應。

  4、負責做好核算中心有關文件簽收、傳閱、整理歸檔工作。

  5、做好核算中心各單位會計檔案移交、保管、登記工作。

核算管理制度15

  1.前言

  施工企業以施工項目管理為核心,是施工企業生產和管理的基點,項目的成本控制就成為施工企業成本控制的核心。進行成本控制的方式是預先制定目標責任成本,并將其作為預測值,然后將在一定時間內的實際支出與預測值進行比較,分析產生偏差的原因,并且采取針對措施進行控制,這樣才能夠保證責任成本得以施行。有效的企業成本核算途徑能夠為企業帶來更多的經濟效益,能夠顯著提高企業的綜合競爭能力。但是在實際管理中,企業的成本核算存在諸多問題,影響了企業可持續發展,因此如何做好施工企業的成本核算工作,是當前財務管理部門面臨的重要課題。

  2.主要問題

  2.1成本核算管理意識淡薄

  目前建筑市場面臨比較嚴峻的競爭壓力,不少施工企業為了開拓市場或盲目承攬項目造成項目低于成本價中標,使企業陷入越干越虧的局面。另一方面,不少施工企業成本管理意識比較淡薄,導致大量的無效成本增加,給企業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如果建筑施工企業長期忽視成本核算的重要性,就會嚴重危及施工企業的正常發展,導致施工企業競爭能力嚴重下降。

  2.2成本核算方法不適應現代企業管理要求

  傳統的建筑施工企業采取的成本核算方法老舊、過時、缺乏創新,不能夠做到與時俱進,無法滿足現代施工成本核算的需求。在進行核算的過程中主要還是依據財務部門提供的決算報告。但是這種報告一般是已經完成的財務的.數據總和,這就造成企業在進行成本核算時只過分注重結果,對于事前成本預測以及施工過程中的成本監督并不是非常重視,導致在成本核算中出現許多薄弱環節,也無法根據自身薄弱環節去采取有效的針對措施進行成本核算,從而影響預先設定的財務目標的實現。

  2.3成本核算管理體系不完善

  許多施工企業還沒有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管理體系,對于成本核算缺乏整體上必要的監督體制和約束,認為成本核算只是財務人員和項目核算人員的事,有些項目雖然有成本核算管理的相關制度,但只是停留在書面上,沒有真正可執行實施的實際成本控制的細則,導致成本核算管理形同虛設,沒有形成一套完善的成本核算控制體系從項目全局進行成本控制。這就使得成本核算工作并不能夠真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現狀以及經營管理的現狀,大大降低了成本核算所對于企業經營管理的參考作用。

  2.4專業人員知識體系和能力有待提高

  目前,建筑工程行業的部分財務管理人員文化知識水平不高、職業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較低,不能適應財務環境的變化,缺乏管理經驗。沒有能夠很好地形成現代財務管理的理念,需要進一步加深其對于成本控制理念的認識。同時,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知識體系并沒有得到更新和改善,對于現代成本管理的意識比較模糊,無法建立系統的成本管理理念體系,所以造成有時在施工企業成本核算中出現新問題,財務管理人員不能夠很好解決的現象。

  3.強化措施

  3.1樹立正確的成本核算理念

  首先企業應該樹立正確的效益理念,這是進行成本管理工作的最終要的指導準則,需要認識到成本核算與管理在整個建筑企業經濟效益中所占據的重要地位,意識到成本核算對于企業是一種科學的管理方法,可以有效地增加企業的經濟效益,使得企業在競爭加劇的市場中占據一席之地,并且能夠提高企業的綜合競爭能力。企業領導要支持和重視成本的核算工作,不能夠人為地干擾財務管理人員的成本核算,要保證整個成本核算工作制度化、規范化進行;同時應該加強對全體員工成本管理知識和方法的宣傳教育,使人人關心、支持、參與成本管理工作,提高全員成本管理素質。只有成本管理意識深入人心,才能把全員參與成本管理積極性、主動性轉化為創造性,激發出有效的成本管理行為。這才是成本管理的基礎。

  3.2對于成本核算的管理體系要完善

  成本核算工作需要與成本的預測相結合,推行目標責任成本管理。進行成本核算的基礎是要做到科學的成本預測確定各項目標成本指標,建立工程項目成本預測評估制度和目標責任制管理制度。把事后進行的成本分析轉變為事前的成本預測,在整個經營過程中重視對于成本的監督管理,真正形成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立體式動態成本管理,不斷提高成本效益,實現資本的保值增值。建立科學有效的內部管理運行機制,加強目標責任成本控制。項目應根據工程特點和建設的不同階段,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按崗位責任、工作目標、成本內容與個人績效掛鉤,促使全體員工實現各自成本責任目標的同時,實現企業成本利潤目標。及時了解掌握責任成本的控制情況,使責任成本在各個環節上均受到控制,保證責任成本的落實,建立健全各類成本臺賬,按月、季、年進行成本盈虧分析,做到核算及時、反饋迅速、措施得力、控制有效,促進責任成本目標實現。

  3.3完善施工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更新財務管理觀念、建立信息化的財務管理體系

  3.3.1建筑企業應根據自身情況制定并完善財務管理制度,規范財務管理工作,加強內部監管力度。同時,需要根據國家方針政策和財務環境的變化不斷修正和完善,及時發現問題并加以解決。3.3.2更新財務管理觀念,發揮管理會計在建筑企業財務管理的作用。通過分析管理會計和財務會計的不同來指導具體工作。根據市場的變化,利用成本性態、變動成本等分析成本的多種技巧方法,進行科學的經營分析,預測了企業經營的成果,再通過管理會計事前的研究分析,促使建筑企業開展經營活動。3.3.3建立信息化的財務管理體系,加大財務管理信息化的資金投入,轉變傳統的管理觀念,通過信息化手段從整體上提高了決策信息的高質量和真實性。減少財務管理過程中不必要的浪費,更合理有效地配置資源。

  3.4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的綜合專業素養

  企業要想提高成本核算工作的準確性以及整體的財務管理水平,所依賴的財務信息必須要準確可靠,因此必須加強對于本單位財務管理人員綜合素養的培養,提高其專業知識體系。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著手:

  (1)企業應該首先對于財務管理人員進行職業道德教育,提升其思想水平,增強其職業道德理念,鼓勵其愛崗敬業、遵守法律,堅持比較良好的工作狀況,這樣才能夠有效保障成本核算工作順利進行;

  (2)企業應該建立針對于財務管理人員的長效培訓機制,不定期地對于核算人員進行各類培訓,這樣才能夠使得成本核算人員能夠掌握成本核算的知識,并且建立科學的知識體系,同時針對于建筑施工企業的特色,企業財務管理人員還要能夠了解工程預算編制依據與體系、管理會計的知識以及對于工程成本進行分析的方法,這樣才能夠不斷豐富其對于施工成本核算知識體系,在實踐中增加自己的成本核算經驗,才能夠不斷增強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術與能力。

  4.結束語

  施工企業要想在日趨激烈的建筑市場中占據市場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就必須要做好成本核算與管理工作。施工企業應該構建完善的成本核算管理體系,加強對于核算人員科學核算思想的培養,提高其專業素養,建立健全內部監督體系,這樣才能夠有效降低企業成本,提高其經濟效益,為企業在施工市場中健康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參考文獻:

  [1]劉賢.關于施工企業施工階段成本控制的思考[J].現代經濟信息,20xx(06):188.

  [2]李智鋒.建筑工程施工階段成本核算與控制探討[J].現代經濟信息,20xx(2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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