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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員工安全培訓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員工安全培訓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礦平安教育培訓管理,規范平安教育培訓秩序,保證平安教育培訓質量,促進我礦平安教育培訓工作健康進展,依據《平安生產法》,《平安生產培訓管理方法》,《生產經營單位平安培訓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條本制度所稱平安教育培訓是指以提高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平安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平安素養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活動。
第三條礦平安科負責從業人員平安培訓的組織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平安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并落實平安生產教育和培訓方案,建立培訓檔案,具體、精確記錄培訓考核狀況。按上級有關部門的培訓方案支配主要負責人、平安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到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平安培訓機構接受特地平安培訓,組織落實本礦其他從業人員的平安培訓和考核工作。其次章主要負責人培訓
第四條主要負責人必需到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平安培訓機構接受特地平安培訓,取得煤炭工業廳頒發的礦長資格證。第五條主要負責人必需到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平安培訓機構接受特地平安培訓,取得由煤礦平安監察局頒發的平安資格證,并且每年必需參與一次再培訓。
第三章平安生產管理人員培訓
第六條平安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煤礦企業從事平安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詳細指:煤礦企業分管平安生產管理工作的負責人(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檢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生產、機電、調度等部門負責人;采煤、掘進、機運、綜采、通防等區隊長;其他從事平安生產管理的人員。
第七條平安生產管理人員必需參與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平安培訓機構組織的平安培訓,經煤礦平安監察機構對其平安生產學問和管理力量考核合格,取得平安資格證,并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復審和再培訓。
第八條未取得平安資格證的人員不得從事平安生產管理崗位。第四章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第九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需接受與本工種相適應的、特地的平安技術培訓,經平安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未經培訓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崗作業。
第十條特種作業操作證每兩年復審一次,過期不參與培訓、復審者,操作證自行作廢。
第十一條特別工種培訓考試不及格者,除交補考費補考之外,另罰款100元/人。對不按時參與補考或補考不及格,拿不到特種作業證者,培訓費自付。
第五章崗前培訓
第十三條井下新從業人員上崗前平安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假如曾經從事過煤礦行業,憑相關證明可以縮短理論學習培訓時間,但不少于24小時。培訓結束后,平安科組織新工人進行閉卷考試。考試不及格者,重新培訓。考試合格后,必需簽定一年的師徒合同,在有平安工作閱歷的從業人員帶領下工作,經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獨立工作。地面新從業人員上崗前平安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第十四條煤礦新從業人員上崗前培訓的主要內容為:企業狀況及進展前景,員工手冊,企業規章制度,國家有關平安形勢,平安生產法律法規、礦井生產概況、建設與進展狀況、開拓方式、生產系統,煤礦平安規程,平安生產規章制度,入井平安學問,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范措施,一通三防平安學問,機電、提運平安學問,掘進平安生產學問,采煤平安生產學問,職業衛生常識,職業病危害防治學問,礦山急救常識,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十五條員工轉變工種、調換崗位或操作新設備時,以及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的人員,必需經過業務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崗,否則不準上崗。
第十六條對考試合格人員予以每天50元的學習補助,不考試不及格不參與人員不予發放學習補助。
第六章三違人員培訓
第十七條我礦“三違”人員必需接受平安培訓后方可重新上崗,上崗以平安科開具的上崗通知書為準,任何單位不得在沒有接到上崗通知書的狀況下支配“三違”人員上崗,否則對單位責任人按“三違”論處。
第十八條“三違”人員培訓時間以平安科書面通知為準,培訓期間按正常上班時間在平安科教室內學習,不得遲到、早退,有事必需請假,培訓時間按請假的天數延后,無故不請假離礦按曠工處理。
第十九條培訓內容是本崗位操作規程、煤礦平安規程、音西煤業“三違”界定標準、礦規、礦紀等有關規定。
其次十條“三違”人員培訓結束,經考試合格后發上崗通知書。
其次十一條“三違”人員學習期間,不予以任何補助。
培訓要求
1)礦所屬各單位必需高度重視員工平安教育與培訓工作。
2)全礦員工必需定期接受平安教育與培訓,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受培訓。
3)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基本用人原則,新員工必需經過培訓才可以上崗。
4)各單位要強力推行“手指口述”,“應知應會”、“危急預知”“反三違樹正氣”等,重視調度會學習及現場提問。
5)各單位培訓管理員必需樂觀開展各單位的.培訓工作并將培訓工作分類存檔,建立培訓檔案。
6)各單位要每月綻開一次全員培訓,并對依據培訓進行考核,考核結果需存檔,并上報平安科。
(一)平安科要建立健全培訓擋案,實行從業人員一人一檔。
(二)平安科要準時對主要負責人培訓、平安生產管理人員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等培訓考核發證狀況進行統計,并填入個人培訓擋案。
其次十六條培訓經費提取制度
為保證平安生產培訓的投入,實行平安生產培訓費用提取制度。礦依據實際需要提取培訓費用,發生的平安生產培訓費用據實列入成本費用。
其次十七條全員培訓質量檢查評估制度
培訓質量檢查評估,應從培訓的針對性、有用性和實效性動身,貫穿整個培訓過程和學員上崗后的一段時間內,由特地檢查評估小組,結合每一階段的特點,實行相應的評估方法,對整個培訓工作實行全過程掌握。
(一)課堂效果評估制度
1、檢查受訓者上課記錄的筆記,看受訓者是否仔細聽講并記筆記。
2、檢查授課人員是否備課,內容是否充實、有針對性、有用性。
(二)培訓考評制度
為了保證培訓質量,提高培訓回報率,培訓后培訓管理者要對受訓員進行考核、評價。考試是考核、評價培訓質量的又一重要環節。內培一律采納閉卷考試,考題要堅持親密聯系實際,并嚴格監考及改卷制度。
(三)培訓質量跟蹤制度
培訓質量跟蹤制度與考評制度是緊密相關的。考評要依據質量跟蹤的結果進行。
1、受訓者返崗后,培訓部門要派人定期跟蹤反饋,以發覺受訓者在各方面的進步,考察員工是否把學到的學問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去,員工的平安意識和實際操作水平是否提高了。也可進一步發覺工作中仍舊存在的問題,為下一次的培訓方案供應制定的依據。
2、調查方式實行座談和填寫調查表相結合的方式。
參與人員為:
(1)單位分管培訓的領導;
(2)參與培訓后,返回工作崗位工作的在職職工。
3、調查座談內容:
(1)培訓的內容、方式與培訓對象實際生產需要是否合理連接; (2)職工對培訓活動有何建議,是否有“三違”現象。
4、被調查單位應仔細填寫調查表各項內容,并交勞動人事科。
(四)培訓效果評估制度
1、對學員的考核:包括學員的考試成果優秀率、及格率,培訓前后實際操作水平的真正變化,培訓前后態度上的真正變化。
2、對授課人員的授課狀況進行評估。 3、對方案的實施狀況進行評估。
第十章附則
其次十九條本制度由礦平安科制定,由礦平安科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員工安全培訓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企業員工平安意識、把握員工平安培訓需求,確保培訓的有效性、針對性和實效性,達到企業生產平安運行的目的。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其次條在識別和提升員工平安意識中,企業建立監測、跟蹤意識提升及深層次培訓需求機制。
第三條依據國家法規要求和企業實際狀況,每年由平安生產部對企業員工的平安教育培訓需求進行調查分析,并制定平安教育與培訓方案。
第四條為測試和評估員工的培訓效果,企業建立培訓相宜性的評估機制,對平安生產部的平安培訓教育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
其次章適用范圍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于企業員工平安意識的識別、平安培訓需求分析和管理。
第三章員工平安意識的識別與提升
第六條平安生產部定期對企業員工的平安意識進行辨識、調查與評價,考察員工對平安生產學問和技能的熟識程度,以此作為擬定年度員工平安教育與培訓方案的依據。
第七條員工平安意識的辨識、調查與評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企業的平安生產方針;2.崗位職責和操作規程;
3.個體防護用品配備和使用;
4.人身平安的有關學問;
5.防止損害的訂正行動;
6.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
7.工作場所特定的平安要求;
8.特定風險;
9.應急程序;
10.事故、大事報告程序。
第八條平安意識的辨識、調查與評價要考慮各層次員工的實際狀況,主要采納“考試和問卷調查”兩種相結合的方式,也可實行現場實際了解的形式進行。
第九條新員工入職后,首先接受平安意識的教育。結合日常平安教育和專項平安教育等內容及要求,對員工平安意識的薄弱環節進行專題培訓,并對其意識狀況進行重點跟蹤。
第十條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由于其工作性質的特別性,應特地編制培訓方案并按方案實施培訓,使管理層的'特定要求、平安意識與其工作職責相適應。
第十一條在下列狀況下,平安生產部要組織員工對工作場所特定的平安要求、崗位職責和操作規程、人身平安的有關學問、防止損害的訂正行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進行回顧:
1.當生產、服務工藝及流程發生變化時;2.當員工脫離工作崗位超過規定時間返崗時。
第十二條對員工進行有關平安意識培訓的回顧時,重點從以下二個方面進行:
1.新員工平安意識培訓;
2.工作現場特定平安意識培訓。
第十三條平安生產部應加強企業全員平安意識的宣揚,利用視聽資料等各種形式提高全員的平安意識。
第十四條確定員工的平安意識是否得到提升,主要采納以下方式和方法:
1.對員工和各級管理層的平安意識及要求的全都性進行檢查;
2.對于員工前后平安意識狀況進行調查與評價。
第四章培訓需求的識別與分析
第十五條企業所屬各單位、部門將本單位、部門員工培訓的需求識別信息匯總遞交平安生產領導小組。平安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企業員工平安培訓需求進行分析。
第十六條平安培訓需求的識別要針對全部員工和全部作業過程,充分考慮以下內容:
1.員工的需求;
2.領導的要求;
3.變化的需求;
4.生產過程的回顧;
5.記錄的回顧;6.員工反饋看法;
7.事故、大事信息;
8.風險評價結果。
第十七條員工平安培訓需求的識別可實行以下方法:
1.答題法;
2.問卷調查法;
3.現場了解法;
4.看法反饋法;
5.其它方法。
第五章年度平安教育和培訓方案的制定
第十八條平安生產領導小組依據企業要求和員工平安意識的識別、培訓需求信息制定企業年度平安教育和培訓方案,并將年度平安教育和培訓方案遞交至企業辦公室。
第十九條年度平安教育和培訓方案應包含以下內容:
1.員工平安意識提升方案
2.員工平安意識宣揚方案
3.常規平安教育培訓方案(如三級教育)
4.其它專項教育培訓方案
第六章培訓實施要求
其次十條在年度培訓方案實施過程中,平安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各單項培訓要求與方案,方案中要明確:
1.培訓目標;2.培訓大綱;
3.培訓時間;
4.培訓內容;
5.培訓方式;
6.培訓教材;
7.考核方式。
其次十一條對各級管理人員的培訓內容:1.事故調查分析技術;
2.危急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掌握技術;3.溝通技巧;
4.檢查、審核技術;
5.法律依從性管理;
6.應急管理;
7.職業衛生管理;
8.變化管理。
其次十二條對員工的力量要求,主要考慮:1.用工連續性;
2.變化的要求;
3.特定崗位的力量要求;
4.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
5.風險評價結果。
其次十三條對平安生產可能有重大影響的員工的培訓內容:1.工作中潛在的風險;
2.事故預防及應急響應中的職責;
3.依從標準化系統的重要性;
4.偏離制度可能的后果;
5.操作程序、工作說明。
其次十四條根據國家或行業有關規定,結合特別工種的作業內容及要求,對特種人員進行特地培訓,經考試合格并取得資格證書后,方可持證上崗。
其次十五條培訓時間必需滿意下列要求:
1.經理不少于40學時;
2.平安管理人員不少于120學時;
3.員工不少于32學時;
4.新員工不少于72學時。
其次十六條對員工的培訓效果和實際力量,要定期通過以下途徑進行測試和評估:
1.員工反饋;
2.管理層反饋;
3.測試結果分析;
4.現場應用力量。
其次十七條平安生產領導小組要做好并保存員工的各項平安培訓記錄。
第七章其它專項平安教育其次十八條特種作業人員平安技術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必需經平安理論學問和平安操作技能的培訓,并經過考試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獨立作業。
其次十九條復工、調換工種、崗位的平安教育:
1.凡離開本崗位一個月及以上的生產崗位人員,上崗前必需進行復工平安教育。離崗一個月以內由班組負責復工教育;離崗一個月以上由單位(部門)負責復工教育。
2.凡調換工種的生產崗位人員,必需先進行調換崗位技能學問的培訓,考試合格后再進行平安教育。
3.教育內容
①平安生產規章制度;
②離崗期間上級有關平安方面的新規定;
③新崗位平安管理學問和平安技術學問;
④本工種崗位的平安操作規程;
⑤脫產期間,本單位發生重傷以上事故案例。
第三十條單位在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需對有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平安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才能支配其上崗。
第三十一條企業平安管理人員,其他專(兼)員平安員需經平安監督管理部門培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生產經營單位平安生產管理人員平安培訓證書》,持證上崗。
第三十二條部門副職以上領導由平安生產部組織培訓,培訓考試合格者,連續留任崗位。考試不合格者補考一次,補考仍不合格的,建議企業取消其任職資格。
第三十三條班組長和班組平安員的平安教育由平安生產部組織培訓,每年進行一次平安學問更新教育,平安教育時間不少于20學時。
第三十四條日常平安宣揚教育
1.班前平安活動。每天上崗前,班組長負責總結前班平安工作狀況,分析當班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急因素,針對危急因素應實行的平安措施,并使每個作業者熟知和把握。
2.每周平安活動日。每周一次班組平安活動,由班組長主持,活動時間不少于30分鐘。活動內容:平安生產方針、法規,平安操作規程,四不損害措施,上級平安生產文件通報和要求,平安文化學問,平安達標班組標準,平安生產新學問、新技術,工作崗位存在的危急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班組平安活動日做到時間、人員、內容、效果落實,記錄真實、形式多樣化,參與者簽字。缺席者由班長補課,并有補課記錄。
3.圍繞每年全國“平安生產月”活動主題,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實行有力措施,動員員工參與“平安生產月”活動,并達到預期效果。
4.節假日、各時期平安宣揚教育。
針對節假日員工思想活躍、精力分散,以及季節變化給平安生產帶來的影響,有的放矢地開展平安宣揚教育。第三十五條平安宣揚教育要充分利用報紙、板報、電視、網絡等工具和手段,實行生動形象,內容豐富,員工喜聞樂見的各種形式,開展宣揚教育。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員工安全培訓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礦平安教育培訓管理,規范平安教育培訓秩序,保證平安教育培訓質量,促進我礦平安教育培訓工作健康進展,依據《平安生產法》,《平安生產培訓管理方法》,《生產經營單位平安培訓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條本制度所稱平安教育培訓是指以提高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平安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平安素養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活動。
第三條礦平安科負責從業人員平安培訓的組織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平安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并落實平安生產教育和培訓方案,建立培訓檔案,具體、精確記錄培訓考核狀況。按上級有關部門的培訓方案支配主要負責人、平安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到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平安培訓機構接受特地平安培訓,組織落實本礦其他從業人員的平安培訓和考核工作。
其次章主要負責人培訓
第四條主要負責人必需到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平安培訓機構接受特地平安培訓,取得煤炭工業廳頒發的礦長資格證。第五條主要負責人必需到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平安培訓機構接受特地平安培訓,取得由煤礦平安監察局頒發的平安資格證,并且每年必需參與一次再培訓。
第三章平安生產管理人員培訓
第六條平安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煤礦企業從事平安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詳細指:煤礦企業分管平安生產管理工作的負責人(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檢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生產、機電、調度等部門負責人;采煤、掘進、機運、綜采、通防等區隊長;其他從事平安生產管理的人員。
第七條平安生產管理人員必需參與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平安培訓機構組織的平安培訓,經煤礦平安監察機構對其平安生產學問和管理力量考核合格,取得平安資格證,并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復審和再培訓。
第八條未取得平安資格證的人員不得從事平安生產管理崗位。
第四章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第九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需接受與本工種相適應的、特地的平安技術培訓,經平安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未經培訓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崗作業。
第十條特種作業操作證每兩年復審一次,過期不參與培訓、復審者,操作證自行作廢。
第十一條特別工種培訓考試不及格者,除交補考費補考之外,另罰款100元/人。對不按時參與補考或補考不及格,拿不到特種作業證者,培訓費自付。
第五章崗前培訓
第十三條井下新從業人員上崗前平安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假如曾經從事過煤礦行業,憑相關證明可以縮短理論學習培訓時間,但不少于24小時。培訓結束后,平安科組織新工人進行閉卷考試。考試不及格者,重新培訓。考試合格后,必需簽定一年的師徒合同,在有平安工作閱歷的從業人員帶領下工作,經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獨立工作。地面新從業人員上崗前平安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第十四條煤礦新從業人員上崗前培訓的主要內容為:企業狀況及進展前景,員工手冊,企業規章制度,國家有關平安形勢,平安生產法律法規、礦井生產概況、建設與進展狀況、開拓方式、生產系統,煤礦平安規程,平安生產規章制度,入井平安學問,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范措施,一通三防平安學問,機電、提運平安學問,掘進平安生產學問,采煤平安生產學問,職業衛生常識,職業病危害防治學問,礦山急救常識,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十五條員工轉變工種、調換崗位或操作新設備時,以及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的人員,必需經過業務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崗,否則不準上崗。
第十六條對考試合格人員予以每天50元的學習補助,不考試不及格不參與人員不予發放學習補助。
第六章三違人員培訓第十七條我礦"三違'人員必需接受平安培訓后方可重新上崗,上崗以平安科開具的上崗通知書為準,任何單位不得在沒有接到上崗通知書的狀況下支配"三違'人員上崗,否則對單位責任人按"三違'論處。
第十八條"三違'人員培訓時間以平安科書面通知為準,培訓期間按正常上班時間在平安科教室內學習,不得遲到、早退,有事必需請假,培訓時間按請假的天數延后,無故不請假離礦按曠工處理。
第十九條培訓內容是本崗位操作規程、煤礦平安規程、音西煤業"三違'界定標準、礦規、礦紀等有關規定。
其次十條"三違'人員培訓結束,經考試合格后發上崗通知書。
其次十一條"三違'人員學習期間,不予以任何補助。
培訓要求
1)礦所屬各單位必需高度重視員工平安教育與培訓工作。
2)全礦員工必需定期接受平安教育與培訓,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受培訓。
3)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基本用人原則,新員工必需經過培訓才可以上崗。
4)各單位要強力推行"手指口述',"應知應會'、"危急預知'"反三違樹正氣'等,重視調度會學習及現場提問。
5)各單位培訓管理員必需樂觀開展各單位的培訓工作并將培訓工作分類存檔,建立培訓檔案。
6)各單位要每月綻開一次全員培訓,并對依據培訓進行考核,考核結果需存檔,并上報平安科。(一)平安科要建立健全培訓擋案,實行從業人員一人一檔。
(二)平安科要準時對主要負責人培訓、平安生產管理人員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等培訓考核發證狀況進行統計,并填入個人培訓擋案。
其次十六條培訓經費提取制度
為保證平安生產培訓的投入,實行平安生產培訓費用提取制度。礦依據實際需要提取培訓費用,發生的平安生產培訓費用據實列入成本費用。
其次十七條全員培訓質量檢查評估制度
培訓質量檢查評估,應從培訓的針對性、有用性和實效性動身,貫穿整個培訓過程和學員上崗后的一段時間內,由特地檢查評估小組,結合每一階段的`特點,實行相應的評估方法,對整個培訓工作實行全過程掌握。
(一)課堂效果評估制度
1、檢查受訓者上課記錄的筆記,看受訓者是否仔細聽講并記筆記。
2、檢查授課人員是否備課,內容是否充實、有針對性、有用性。
(二)培訓考評制度
為了保證培訓質量,提高培訓回報率,培訓后培訓管理者要對受訓員進行考核、評價。考試是考核、評價培訓質量的又一重要環節。內培一律采納閉卷考試,考題要堅持親密聯系實際,并嚴格監考及改卷制度。
(三)培訓質量跟蹤制度培訓質量跟蹤制度與考評制度是緊密相關的。考評要依據質量跟蹤的結果進行。
1、受訓者返崗后,培訓部門要派人定期跟蹤反饋,以發覺受訓者在各方面的進步,考察員工是否把學到的學問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去,員工的平安意識和實際操作水平是否提高了。也可進一步發覺工作中仍舊存在的問題,為下一次的培訓方案供應制定的依據。
2、調查方式實行座談和填寫調查表相結合的方式。
參與人員為:
(1)單位分管培訓的領導;
(2)參與培訓后,返回工作崗位工作的在職職工。
3、調查座談內容:
(1)培訓的內容、方式與培訓對象實際生產需要是否合理連接;
(2)職工對培訓活動有何建議,是否有"三違'現象。
4、被調查單位應仔細填寫調查表各項內容,并交勞動人事科。
(四)培訓效果評估制度
1、對學員的考核:包括學員的考試成果優秀率、及格率,培訓前后實際操作水平的真正變化,培訓前后態度上的真正變化。
2、對授課人員的授課狀況進行評估。
3、對方案的實施狀況進行評估。
第十章附則
其次十九條本制度由礦平安科制定,由礦平安科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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