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嚴格規范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國家對建筑施工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建筑施工活動。
本規定所稱建筑施工企業,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的企業。
第三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并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并將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企業違法行為及時報告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二章安全生產條件
第四條建筑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八)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九)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并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十)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一)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與頒發
第五條建筑施工企業從事建筑施工活動前,應當依照本規定向省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應當向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業,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下屬的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六條建筑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向建設主管部門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三)第四條規定的相關文件、材料。
建筑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第七條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建筑施工企業的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并說明理由。企業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應當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請。
建設主管部門審查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涉及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專業工程時,可以征求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的意見。
第八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第九條建筑施工企業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應當在變更后10日內,到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
第十條建筑施工企業破產、倒閉、撤銷的,應當將安全生產許可證交回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予以注銷。
第十一條建筑施工企業遺失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立即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報告,并在公眾媒體上聲明作廢后,方可申請補辦。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采用建設部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采用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建設主管部門在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已經確定的建筑施工企業是否有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審查,對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十四條跨省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將建筑施工企業在本地區的違法事實、處理結果和處理建議抄告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十五條建筑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并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發現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四)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規定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筑施工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許可證檔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每年向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通報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和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建筑施工企業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九條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業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等有關部門舉報。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規定,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發現建筑施工企業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筑施工活動,不依法處理的;
(三)發現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依法處理的;
(四)接到對違反本規定行為的舉報后,不及時處理的;
(五)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業的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由于建筑施工企業弄虛作假,造成前款第(一)項行為的,對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予處分。
第二十二條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條建筑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規定,建筑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項目停止施工,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項目停止施工,限期補辦延期手續,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規定,建筑施工企業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接受轉讓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規定,建筑施工企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并給予警告,1年內不得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筑施工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的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決定。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施行前已依法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應當自《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施行之日起(20xx年1月13日起)1年內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不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經審查不符合本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繼續進行建筑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一、總經理的安全職責
1、企業的總經理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建立健全和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審定、頒發本單位統一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貫徹安全生產“五同時”原則;確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并組織實施。
3、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員工監督。
4、審定本單位改善勞動條件的規劃和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及時解決重大隱患。對本單位無力解決的重大隱患,應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
5、在新、改、擴建項目中,遵守和執行“三同時”規定。對其它重要的經濟技術決定,應負責制訂具有保證職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6、組織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并對所發生的傷亡事故調查、登記、統計和報告的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二、經理(安全管理人)的安全職責
1、協助總經理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領導和支持安全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有關文件制度,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體制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總經理做好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主持召開、部署生產安全調度會議。
4、主持編制、審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5、組織車間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或向總經理及上級報告。在上報的同時,組織制訂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
6、發生重傷及死亡事故,應迅速察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同時主持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7、具體領導有關部門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護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時管理工作和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工作。
三、車間主管(副主管)的安全職責
1、保證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法規、制度、指標在本車間貫徹執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定車間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技術規程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職工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定期組織考核,組織班組安全日活動,及時吸取工人提出的正確意見。
4、組織全車間職工進行安全檢查,保證設備安全裝置、消防、防護器材的.管理,教育職工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5、組織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嚴格執行有關勞動用品、保健食品、清涼飲料等的發放標準。加強防護器材的管理,教育職工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7、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和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8、組織本車間安全管理網絡,配備兼職的合格安全管理員,支持安全員的工作,充分發揮班組的安全作用。
四、工段長、班組長的安全職責
1、組織職工學習、貫徹執行企業、車間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職工遵章守紀,制止違章行為。
2、組織參加安全日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3、負責組織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組織力量加以處理,并報告上級。發生事故立即報告,并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做好詳細記錄,參加和協助事故調查、分析,落實防范措施。
4、搞好安全消防措施,設備的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和正常運行,督促和教育職工合理使用勞保用品,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材。
5、搞好“安全月”、“安全周”活動和班組安全生產競賽,表彰先進,推擴經驗。
6、發動員工搞好文明生產,保持生產作業現場整齊、清潔。
五、員工的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并勸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 精心操作,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生產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嚴格保護現場,做好祥細記錄。
4、作業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加強設備維護,保持作業現場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1、總則
1.1、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規范生產作業行為,控制和防止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車間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及上級的要求和安全生產工作需要,結合我公司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2、“三違”行為,指的是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對人的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簡稱。
1.3、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車間、部門,以及各車間、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范圍內生產作業行為。
2、“三違”的范圍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違章作業行為:
2.1.1、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不聽他人勸阻而冒險作業的;
2.1.2、擅自變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2.1.3、對領導者正確指令拒不執行或私自變更而冒險作業的;
2.1.4、違反有關規定,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裝置的;
2.1.5、習慣性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
2.1.6、未按個人規定穿戴、使用勞保用品的;
2.1.7、違反人們正常工作秩序和習慣的`。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違章指揮行為:
2.2.1、違反安全法律法規、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規定而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的;
2.2.2、施工、作業場所不完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業的;
2.2.3、工程項目未經開工前的安全驗收而下令施工或作業的;
2.2.4、不采納安全員或施工人員的正確意見而下令施工蠻干的;
2.2.5、作業人員未經過安全教育或培訓便指令上崗作業的;
2.2.6、不按規定給操作人員發放個人勞保用品而強令工人作業的;
2.2.7、不懂得機械設備工作原理或技術方法而下令蠻干的;
2.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2.3.1、上班之前飲酒的;
2.3.2、工作期間私自離崗、睡覺、干私活的;
2.3.3、工作期間打鬧、斗毆的;
2.3.4、生產場所不允許穿拖鞋、赤腳、赤膊、敞衣、戴頭巾、圍巾而違反規定的。
3、反“三違”的管理
3.1、公司安全辦公室領導全公司的反“三違”工作,負責反“三違”的宣傳、教育工作,并重點加強對車間、部門負責人“三違”行為監督檢查與處罰,對因“三違”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公司按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3.2、公司各車間、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領導本車間、部門反“三違”工作,在布置、檢查安全工作時,把反“三違”作為一項必不可少的內容進行布置、檢查,并對此負責。
3.3、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在工作中發現“三違”行為,情節較輕且未造成后果的應及時予以處理,情節較重或已造成后果的,應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研究處理。
3.4、各級專兼職安全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及時糾正生產作業中的“三違”行為,并按本辦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處罰結果應上報安全管理辦公室。對未履行職責,隱瞞不報或沒有處罰的,一經發現,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3.5、對“三違”行為,任何人都有權制止、糾正,“三違”行為人不得為此而對指正人打擊報復或進行人身攻擊。
4、特別規定
4.1、生產作業人員未經過安全教育、培訓,不熟悉工作環境和操作規程而發生違章作業行為,不予處罰。但車間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應承擔相應責任,接受相應處罰。
4.2、生產作業現場出現集體違章現象,相關負責人負管理責任,接受相應處罰,其他人不予處罰。對負責人的處罰,沒有造成后果的,按照本規定第十五、十六條執行;造成后果的,按第十七條執行。
4.3、操作者在工作時違反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負責人在現場未制止的,除行為人受處罰外,負責人負違章責任,接受相應處罰。本條適用于專兼職安全員。
5、“三違”行為的處罰
5.1、行為人第一次違反本辦法第四、五、六條規定,情節輕微,尚未造成后果的,車間、部門領導或安全員可以給予行為人口頭警告和罰款10元;第二次罰款30元;第三次罰款50元。
5.2、行為人第一次違反本辦法第四、五、六條規定,雖未造成后果,但出現事故苗頭,車間、部門負責人或安全員可以給予行為人30元處罰;一年內出現第二次,給予行為人100元的經濟處罰。
5.3、由于“三違”行為造成傷害自己或他人的后果,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按10%罰款;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按5%罰款(最低罰款額不少于100元);造成較大損失或嚴重后果的,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處理意見。
6、獎勵
6.1、反“三違”成績突出,班組年度內無違章、無事故的,在年度評先評優時優先考慮。
6.2、個人因制止違章行為而避免事故發生的,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根據情節予以獎勵,在授予榮譽稱號時優先考慮。
7、附則
7.1、本規定若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以上級規定為準。
7.2、本規定解釋權屬公司安全管理辦公室。
7.3、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項目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計劃時,一并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并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并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所有職工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廠房、生產線、設備、設施等,職工有權向上級報告。遇有直接危及生命安全的情況,職工有權停止操作,并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3)操作人員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準參加生產或獨立操作。電氣、起重、車輛的駕駛、鍋爐、壓力容器、焊接(割)、爆破等特種作業人員,應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和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許可證操作。
(4)進入作業場所,必須按規定穿戴好防護用品。要把發辮放入帽內;操作旋轉機床時,嚴禁戴手套或敞開衣袖(襟);不準穿腳趾及腳跟外露涼鞋、拖掛;不準赤腳赤膊;不準系領帶或圍巾;塵毒作業人員在現場工作時,必須戴好防護口罩或面具;在能引起爆炸的`場所,不準穿能集聚靜電的服裝。
(5)操作前,應檢查設備或工作場地,排除故障和隱患;確保安全防護、信號連鎖裝置齊全、靈敏、可靠;設備應定人、定崗操作;對本工種以外的設備,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并經培訓后方可操作。
(6)工作中,應集中精力,堅守崗位,不準擅自將自己的工作交給別人;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時,必須有主有從,統一指揮;工作場所不準打鬧、睡覺和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嚴禁酗酒者進入工作崗位。
(7)凡運轉的設備,不準跨越、橫跨運轉部位傳遞物件,不準觸及運轉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切屑;不準站在旋轉工件或可能爆裂飛出物件、碎屑部位的正前方進行操作、調整、檢查、清掃設備;裝卸、測量工件或需要拆卸防護罩時,要先停電關車;不準無罩或敞開防護罩開車;不準超限使用設備機具;工作完畢或中途停電,應切斷電源,才準離崗。
(8)檢修機械、電氣設備前,必須在電源開關處掛上“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必要時設專人監護或采取防止意外接地的技術措施。警示牌必須誰掛誰摘,非工作人員禁止摘牌合閘。一切電源開關在合閘前應細心檢查,確認無人檢修時方準合閘。
(9)一切電氣、機械設備及裝置的外露可導電部分,除另有規定外,必須有可靠的接零(地)裝置并保持其連續性。非電氣工作人員不準裝、修電氣設備和線路。使用Ⅰ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絕緣可靠,配用漏電保護器、隔離變壓器,并戴好絕緣手套后操作。行燈和機床、鉗臺局部照明應采用安全電壓;容器內和危險潮濕地點不得超過12V。
(10)行人要走指定通道,注意警示標志,嚴禁貪近道跨越危險區;嚴禁攀登吊運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通過或停留;嚴禁從行駛中的機動車輛中爬上、跳下、拋卸物品;車間內不許騎自行車。在廠區路面或車間安全通道上進行土建施工,要設安全遮欄和標記,,夜間設紅標燈。
(11)高處作業,帶電作業,禁火區動火,易燃或承載壓力的容器、管道動火施焊,爆破或爆破作業,有中毒或窒息危險的作業,必須向安技部門和有關部門申報和辦理危險作業審批手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12)安全、防護、監測、信號、照明、警戒標志、防雷接地等設施,不準隨意拆除或非法占用,消防器材、滅火器具不準隨便挪動,其安放地點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13)對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和腐蝕等物品,必須分類妥善存放,并設專人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險場所,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不得在有毒、粉塵作業場所進餐、飲水。
(14)變、配電室、氧氣站、煤氣站、液化氣站、乙炔站、空壓站、發電機房、鍋爐房、油庫、油漆庫、危險品庫等要害部位,非崗位人員未經批準嚴禁入內。在封閉廠房(空調、凈化間)作業和深夜班、加班作業時,必須安排兩人以上一起工作。
(15)生產過程產生有毒氣體、液體、粉塵、渣滓、放射線、噪聲的場所或設備設施,必須使用防塵、防毒裝置和采取安全技術措施,并保持可靠有效;操作前應先檢查和開啟防護裝置、設施,運轉有效方能進行工作。
(16)搞好生產作業環境的安全衛生;保持廠區、車間、庫房的安全通道暢通;現場物料堆放整齊、穩妥、不超高;及時清除工作場地散落的粉塵、廢料和工業垃圾。
(17)新安裝的設備、新作業場所及經過大修或改造后的設施,需經安全驗收后,方準進行生產作業。
(18)嚴格交接班制度,重大隱患必須記入記錄;下班前必須切斷電源、氣(汽)源,熄滅火種,檢查、清理場地。
(19)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要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
(20)各類操作人員除遵守以上內容外,還必須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為保證安全生產及目標責任的'具體貫徹實施,特作以下考核規定:
一、檢查考核小組:組長:
組員:
二、考核時間:
1、項目目標:每月考核一次
2、班組目標:每十天考核一次
3、操作班組職工:每周抽查考核次數不限
三、考核內容:具體的目標措施實施情況及實際操作能力及時間完成能力;是否完成目標并在規范、規程允許范圍內;遵章守紀情況。
四、考核辦法:現場實測實量、進度完成計劃及質量由小組組織人員考核測試。
五、獎罰辦法:嚴格按規定對完成目標的獎勵每人次200元,對未完成目標計劃,每項扣罰50元。
六、年度考核總評價:對完成目標較好的班組及個人和全年獎金掛鉤,獎罰分明,實行年終獎金與目標責任完成情況掛鉤,以保證目標的'順利完成。
各級各部門及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
為保證安全生產,使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得到
落實,在各自崗位上起到促進保障安全生產的作用,督促提到其自我安全意識及素質,特制定以下考核辦法。
一、公司每季度對項目經理部的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一次考核評比,考核的主要內容是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安全防護設施的投入和文明衛生情況。
二、項日部每月對項目管理人員的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一次考核評比。
三、項目部施工員每十天對班組責任制執行情況、班組活動情況進行考核,發現不執行者進行處罰。
四、對不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人員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50-100元。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2、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3、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
二、機構與職責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辦公室設在生產管理部安全環保。
2、安全環保負責組織對公司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4、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5、各部門(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6、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
7、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1、對新職工、臨時工,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2、對從事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1、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2、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3、凡新建、擴建、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4、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5、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
五、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1、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塵、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作。
六、檢查和整改
1、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月檢查一次;各生產部門每月檢查不少于二次;各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
2、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或者立即報告安委會統一安排整改。
七、獎勵與處罰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2、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3、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部門(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部門領導人的責任。
4、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5、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6、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
7、發生的'生產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50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不足2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20000元的事故。
8、發生事故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
2)立即向主管部門(領導)報告,并向公司安委會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會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在5天內,向總經理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對事故責任人給予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9、各級領導或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進行違章作業或者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10)對于事故按照事故性質、損失程度和責任大小給予損失的10%—100%的處理。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前言
為進一步強化公司安全管理,全面落實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推進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進程,公司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為依據,認真結合工作實際和當前公司安全管理實際需求,決定對公司原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行完善和補充,確保責任具體化,管理系統化,為今后安全管理和建設提供有力依據。
本制度以安全生產體系化建設和“人”、“車”管理為核心,以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方針和法律法規為基準,強化員工的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和守法意識,全面推動公司安全文化健康持續發展。公司在安全管理中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把制度化管理和人文關懷有效結合,確保主導因素(人的因素)在安全生產體系建設中發揮主觀能動性,夯實安全管理基礎,以此推動公司安全生產建設良性發展。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交運發〔20xx〕55號)
(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5)《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客運企業組織架構圖
第一部分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一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為了貫徹國家交通管理部門各級領導對安全工作的指示,扎實有效地做好公司各項安全工作,確保公司各項安全運輸任務的順利進行,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特訂立以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內容
第一條公司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交通事故的發生。
第二條公司負責人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各崗位負責人具體負責本崗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公司設立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1人,負責安生產事故的處理、分析、匯總、報告等工作。第三條公司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資格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條公司各崗位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第五條公司各崗位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第六條公司建立營運車輛維護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第七條公司監督各崗位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強化現場管理,杜絕違規操作現象發生。
第八條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及時召開安全工作會議,認真傳達管理部門安全生產指示,通報本公司安全生產形勢、事故案例,抓事故隱患整改。
第九條制定本公司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做到各個崗位有章可循。
第十條公司以安全管理人員和車輛技術管理員崗位為主,認真抓好“人”、“車”管理的重點環節,極力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二、安全管理機構設置
第一條目的:為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強化安全管理的權威性,特設置安全管理機構。
第二條設立安全管理機構:公司依法設立安全管理機構,機構名稱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公司負責人擔任組長,安全管理人員擔任副組長,各崗位負責人為組員,日常的具體工作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實施。
第三條公司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人員的任命和更新須以任命書形式加以體現。
第四條公司的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須通過多種形式和渠道進行學習培訓,公司各崗位人員必須依法接受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員要參加安全監管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才可上崗。
三、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負責人XX
副組長:安全管理人員XX
組員:業務負責人XXX
財務負責人XXX
行政負責人XXX
車輛技術管理員XXX
GPS監控員XXX XXX
第二章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一、公司安全生產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組織實施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完善管理,保障安全生產。
2、實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崗位責任為基本安全制度。
3、依法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并將本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分解到各崗位,明確責任人員、責任內容和考核獎懲要求。
4、設置安全生產管理的領導機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有關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名。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參加任職資格培訓,每年按照有關規定安排安全管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再培訓工作。
5、按照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經費,安全生產經費必須納入本公司全年經費預決算。
6、依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建立新員工、轉崗員工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從業人員再教育和再培訓制度,并健全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檔案。
7、推行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教育從業人員嚴格遵守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標準和操作規程。
8、采用先進的工藝設備,利用先進的管理技術和手段,進行生產經營活動過程的監測監控,及時制止不安全行為和消除事故隱患。
9、為從業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使用。
10、制定和實施本公司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操作崗位應急處理措施,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組織演練一次。
11、建立健全負責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以崗位自查自糾制度為基礎,實施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違章行為,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對因物質、技術條件限制不能及時處理的問題,應當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計劃,限期整改。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及事故隱患整治檔案,每次檢查內容、結果、整改情況應當記入檔案,并由檢查人員、復查人員簽字。
12、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必須依法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不得瞞報、遲報。公司必須立即組織救援,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妥善處理事故善后工作。
二.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第一條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職責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本著“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的原則,搞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減少人員和財產的損失。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和管理部門指示。
3、研究制定公司方針、目標,安全技術措施規劃,年度(跨年度及中長期)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安全經費、考核、獎懲方案和重大隱患問題的解決方案,積極改善員工勞動條件,搞好安全生產系統管理。
4、督促各崗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并落實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和各崗位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
5、確定年度、季度安全生產工作重點,組織各項安全制度的貫徹、落實。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和各種活動。
6、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總結,評選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表彰和獎勵安全生產先進典型。
7、建立、健全安全機構,支持安全工作,指導公司的安全生產。
8、負責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事故結案后,研究決定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9、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分析和掌握安全生產動態,查找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0、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想安全、管安全。積極做好安全生產中的宣傳教育工作。督促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搞好全公司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
11、定期聽取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情況匯報,研究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并督促執行。
12、決策安全生產過程中重大問題。
13、組織推動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文化建設。
第二條公司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公司負責人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并認真履行以下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令,以及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規定。
2、會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3、會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其他成員組織制定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4、會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其他成員組織制定本公司安全生產教育計劃和培訓計劃。
5、審定和保證本公司安全生產投入和安全經營開支,提供安全生產工作必須的人力、物力、財力等各種條件。
6、督促、檢查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隱患。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全面檢查,研究分析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督促、檢查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及管理部門相關要求的貫徹落實。對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造成嚴重后果的人員,除了進行嚴厲批評教育外,并根據有關規定做出處理建議和決定。
7、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公司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組織并參與一次。
8、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事故時迅速組織搶救,并及時、如實向負有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做好善后處理工作,配合調查處理。
9、定期聽取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計劃。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會,分析安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會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制定解決方案。
10、要把本公司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列入日常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并將落實情況列入日常工作考核。
11、安全生產實行目標管理,審定年度目標,并認真聽取和采納員工關于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和要求。
12、每年向公司工作人員報告安全生產工作和個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情況,接受工作人員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
第三條業務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行業關于行車安全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參與制定并完善行車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事故防范措施,對車輛的經營業務開發及行車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2、制定安全經營目標及計劃、措施。定期向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生產經營和車輛安全營運等情況,擬定新業務經營計劃,提出合理化安全生產建議。在業務開發及日常經營中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安全工作與業務開發同時,確保行車安全。
3、全面掌握公司安全經營情況,對每臺車運營路線的安全狀況進行認真分析、研究與評估,對路線制定運行安全管理方案,并會同安全管理人員和車輛技術管理員做好路線安全行車管理臺賬和檔案。
4、按照國家、行業和公司關于車輛運行安全的有關規定,組織落實車輛出發前安全、途中運行安全及駕駛人安全管理的各項管理辦法和措施。
5、負責與各相關車輛的信息互通和協調工作,及時解決消除車輛發車過程中出現的事故隱患,及時溝通解決車輛運行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問題。
6、配合落實車輛的安全技術管理,車輛安全設施設備的配置、車輛GPS的安裝,安全設施設備防護用品的配置工作,督促檢查車輛維護和車輛安全技術狀況,保證車輛處于良好技術狀態,禁止車輛帶“病”運行。
7、監督好營運證、線路牌年度審驗工作,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8、督促協調相關崗位對駕駛人進行業務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和安全意識。
9、其他安全生產管理和業務拓展工作。
第四條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并結合實際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負責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各個環節進行監督管理,對影響安全的行為有權制止。積極制定事故應急措施,組織應急演練。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
3、負責監督營運車輛二級維護、檢測、年審等工作,確保車輛完好,杜絕車輛帶病行駛,嚴防駕駛員違章違法行為。
4、建立健全與公司安全生產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機制,推進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實施。
5、督促各崗位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定期組織駕駛員和參加安全管理的相關學習培訓。
6、落實公司駕駛員日常教育、考核和聘用制度,按照公安、交通等主管部門相關要求和公司相關規定,聯合公司行政負責人配合落實崗前培訓。
7、負責本公司安全生產事故處理,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剖析事故原因,落實整改措施。嚴格落實事故報告制度,及時準確地進行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報告,嚴禁弄虛作假。
8、做好車輛保險投保工作。
9、加強公司內部消防管理工作。
10、在安全生產過程中有權提出建議,對不利于安全的規定、命令、生產安排等有否決權。
11、推動落實本公司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12、推動落實本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文化建設。
第五條車輛技術管理員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行業關于行車安全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參與制定并完善行車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事故防范措施,對車輛運行安全管理進行安排和排查,配合業務負責人對車輛的運行路線開發,對行車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2、制定安全營運目標及計劃、措施。定期向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車輛安全營運情況。
3、全面掌握公司安全經營情況,對每條線路的安全狀況進行認真分析、研究與評估,對路線制定運行安全管理方案,并做好路線安全行車管理臺帳和檔案。
4、按照國家、行業和公司關于車輛運行安全的有關規定,組織落實車輛始發安全、途中運行安全及駕駛員安全管理的各項管理辦法和措施。
5、負責與各車輛的信息互通和協調工作,及時解決消除車輛始發過程中出現的事故隱患,及時解決車輛運行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問題。
6、組織落實車輛的安全技術管理,負責車輛安全設施設備的配置、車輛GPS的安裝,車輛安全設施設備防護用品的配置工作,督促檢查車輛維護和車輛安全技術狀況,保證車輛處于良好技術狀態,禁止車輛帶“病”運行。
7、做好營運車輛二級維護、檢測等工作,確保車輛完好,做好營運證年度審驗工作,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8、配合行政負責人對駕駛員進行業務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和安全意識。
9、配合安全管理人員完成其他安全生產管理及執行工作。
第六條GPS監控員安全生產職責
1、嚴格執行道路旅客運輸GPS監控系統車載終端的安裝、使用和標準,充分發揮GPS監控系統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作用。
2、嚴格執行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GPS監控系統管理制度、操控規程和相關技術規范,明確作為GPS監控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3、監督駕駛員正確、使用、維護GPS監控系統車載終端,保證GPS監控系統車載終端的正常使用,督促駕駛員遵守GPS監控管理規章、制度和標準。
4、組織開展本公司的GPS監控管理系統車載終端的檢查,對檢查出來的隱患及其他安全問題應督促駕駛員改正。
5、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公司GPS監控管理制度,對駕駛員的違法、違規和違反公司GPS監控管理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情況嚴重的責令其停止生產活動并立即上報。
6、發生安全事故時,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報告相關主管部門,參與本公司的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7、協助其他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七條行政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律法規,負責公司員工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對新進員工的職業安全、操作規程的培訓與再培訓,把安全培訓納入員工獎懲考核的內容,為安全生產管理提供合格的人力資源。
2、認真貫徹落實有關安全生產管理,文檔管理,信息資料與保密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搞好安全生產文檔存查基礎管理工作。
3、在公司負責人領導下,配合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使大家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指導思想。
4、配合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檢查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認真執行有關安全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使各崗位人員都能按照安全要求、安全法規和安全規程辦事,避免和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5、加強檔案管理,確保文件臺帳完整無損。對人事檔案、公司公文、安全文檔及其他檔案資料,音像資料等的追蹤整理、歸檔、保管和使用等工作,做到完整、規范,并做到不霉變、蟲蛀和遺失。負責妥善保管公司相關證、照、牌以及公章等重要證章,做到不損壞、不遺失、方便使用。
6、參與事故處理,嚴格執行安全管理規定。發生安全事故時,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及時調配應急救援車輛,積極參與事故救援,及時發布公司事故情況通報等。
7、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事故負責。
第八條財務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在會同安全管理人員編制好安全技術改造、安全投入以及勞動保護等有關財務計劃。
2、按規定提取安全經費,編制全年安全生產經費投入使用的預決算計劃和報告,做好安全經費專款專用。
3、每月統計一次全公司的安全經費的實際投入使用情況,確保安全經費的正常使用。
4、發生安全事故時,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籌措應急救援資金,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5、妥善保管好會計賬冊、記賬憑證,以防丟失和備查。
6、做好財務值班、安全防范工作。
7、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事故負責。
第九條駕駛員主要安全生產職責
1、嚴格按照公司安全生產制度配合完成車輛“三檢”等日常安全檢查工作,認真真實做好行車日志的記錄工作。
2、對車輛、安全設備、設施等使用情況進行每日例行檢查。
3、遵守國家法律、條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4、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努力完成各項任務。
5、精心愛護車輛,保證車況良好,車容整潔,各種設備齊全。
6、正確駕駛車輛,預防車輛事故。
第二部分安全生產管理基礎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產基礎檔案管理制度
為提高公司基礎安全管理水平,加強安全生產資料檔案管理,規范文件、檔案材料的完整性使公司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類安全技術臺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檔案的管理機構
檔案的管理工作由行政負責人負責,根據具體文件、檔案類型指定專人負責。例如:車輛技術檔案,一車一檔等車輛有關檔案,由車輛技術管理員負責;GPS監控記錄由監控員負責,沒有指定的均由行政負責人負責統一保管。
第二條檔案的分類(電子檔案、紙質檔案)
電子檔:國家各項關于安全生產的相關法律,交通管理部門發放的各類通知,主要包括: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 《道路乘客運輸公司安全管理規范》(交運發〔20xx〕55號)
3、 《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4、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全面加強公司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的通知》
5、 《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落實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
按照發放及更新時間設立文件夾進行存儲。
第三條安全生產基礎檔案構成體系
(一)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和管理機構基礎檔案。
(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三)安全操作規程。
(四)應急預案。
(五)安全檢查檔案。
(六)安全教育和培訓檔案。
(七)道路乘客運輸生產安全資料檔案。
(八)安全生產基礎投入檔案。
(九)應急救援檔案。
(十)人員車輛檔案。
第四條各種相關的安全生產會議記錄(紙質檔案)
(一)公司召開安全生產例會的相關資料記錄。
(二)安全小組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相關資料記錄。
(三)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重要活動資料的記錄存檔。
第五條事故檔案歸檔制度
(一)事故的資料應如實入檔。
(二)一些相應事故的現場調查記錄,圖樣,照片存檔。
(三)人證及物證的相關材料和有關資料。
(四)直接的經濟損失和間接的經濟損失相關資料。
(五)相關事故證人的自述資料。
(六)處分決定和受處分人員的相關檢查資料。
第六條其他相關資料的存檔
(一)根據公司各崗位安排需存檔的資料;
(二)根據交通管理部門相關規定的保存日期和期限。
執行文件:各類檔案清單
第四章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應對突發性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和綜合指揮能力,提高公司各崗位人員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調水平,確保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和滋生次生事故,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結合公司實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成立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XXX
司機:XXX
公司辦公室應急電話:XXXX,應急車輛:XXX
第二條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接受統一指揮、統一安排、積極參加各類事故的應急處置。
2、自動遞補原則:工作小組領導不在崗時,第一成員自動遞補,承擔應急工作的領導職責。
3、自動停休原則: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休假的一律停止休假,主動到公司參加應急工作。
4、奉公盡責原則: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要盡職盡責、拒絕冷漠、傳遞溫暖、無私奉獻,不能麻痹大意,全心全意做好應急工作。
第三條適用范圍
發生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或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突發性群體傷亡事件時,啟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機制。
第四條應急處置措施
結合本司實際,制訂各類突發傷亡事件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措施和預案,明確組織領導、崗位職責、資源調配和使用、處置責任,確保一旦發生突發性群體傷亡事件或生產安全事故時,能夠迅速、有效組織協調有關主管部門人員,依法妥善處置。
第五條生產安全事故報告
發生行車安全事故后,駕駛員應及時向事發地的公安部門以及公司報告,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應按規定時間、程序、內容向事故發生地和安監、公安交警、運管等相關職能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第六條處置流程
1、啟動處置流程:突發群體傷亡事件或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最先接報的崗位人員要第一時間向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工作領導小組立即通過各種途徑核實事件性質、傷亡情況、事故地點、事故發生的時間等信息,并迅速召集工作小組所有成員,通報事故現場情況,認真分析、研究、評估事故危害程度,要在20分鐘內確定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2、先期處置:應急預案啟動后,要迅速派員趕赴現場,會同有關管理部門、人員、維護現場秩序,查實事件性質、發生時間、發生原因、涉及范圍、人員財產損失等基本情況后,及時向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3、信息發布: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事態情況,通過電話發布事件信息,做出緊急疏散和撤離等警報。需要向社會和周邊發布警報時,由小組組長向政府以及周邊交管部門發送警報消息。事態嚴重緊急時,通過組長直接聯系政府以及交管部門負責人,提出要求組織撤離疏散或者請求援助,并隨時保持電話聯系。
4、現場處置:處置人員到達現場后,要協調有關管理部門及時采取控制、救援、保全等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或次生事故的發生。并安排專人對事故傷亡人員進行登記,包括姓名、年齡、工作單位、家庭地址、聯系電話等。
5、善后處理:應急搶險救援行動結束后,由小組組長下達解除應急救援的命令,按照預案要求組建事故善后處理領導小組,并分設以下四個組按職責分工開展工作:
(1)事故調查組:負責協調有關主管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2)事故善后處理組:負責事故傷員轉院和賠付處理;
(3)接待工作組:負責事故傷、亡人員親屬的接待,安撫工作;
(4)事故經費保障組:負責事故應急搶救和善后相關費用的經費保障工作。
第七條保障措施
1、工作小組指定專人每天值班,負責協調、處理有關情況,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必須迅速向領導報告。
2、工作人員的電話必須24小時保持暢通。
3、做好物資、設備、設施、技術和人才資源的儲備工作,保障應急處置各項經費和物資。
第八條按照《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倒查制度》和“四不放過”原則,組織開展事故原因調查、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處理、舉一反三開展事故警示教育,落實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第五章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倒查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落實責任,建立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倒查制度。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依據《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交運發〔20xx〕55號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建立事故調查小組
根據事故的等級和發生的屬地,公司接受政府部門倒查外,建立以公司負責人為組長、安全管理人員為副組長,相關人員為成員的事故調查組,明確事故調查和責任倒查的責任人和成員。
第二條事故責任倒查的主要內容
1、事故發生的經過、人員傷亡情況和直接財產損失;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及相關人員、詳細經過、傷亡數、直接經濟損失估算、事故發生后采取的處置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等內容。
2、事故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包括事故現場的勘察和取證,相關人員的調查取證、相關檢驗鑒定報告、事故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的論斷等內容。
3、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對事故相關崗位人員進行責任認定:主要包括認定的依據、直接責任人、間接責任人、領導責任人的確定,責任主次關系劃分等內容。
(1)直接責任人是指由于當事人與事故及其損失有直接因果關系,對事故發生以及導致一系列后果起決定性作用的人;
(2)領導責任人是指當事人的行為雖然沒有直接導致事故的發生,但由于領導監管、教育不力而導致的事故所應承擔的責任;
(3)間接責任人是指當事人與事故的發生具有間接的關系,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4、根據責任認定情況,提出處罰措施和事故預防建議,形成事故調查報告。
5、企業負責人對調查報告進行審核、批準,落實處罰措施和事故預防、整改措施。
6、通報事故情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第三條事故責任
公司各崗位人員實行“一崗雙責”。明確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范圍,從而達到“誰管理、誰負責”的目的。公司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負有安全生產的全面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安全管理人員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組織實施和綜合管理及監督的責任;其他各崗位人員在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職責。
第四條建立接受群眾監督管理體系。任何人都要維護安全生產,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規定的義務,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規定的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
第五條督促檢查,安全領導小組組織檢查安全生產制度的落實情況,發現有違反規定的,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實的,將通報批評并責令立即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處分。
第六條發生重、特大事故時,相關崗位人員立即到現場搶救,了解事故的發生情況,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過”,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及時向上級有關管理部門上報。
第七條“一崗雙責”的原則就是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貫徹執行上級管理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宣傳和教育工作。
第八條各崗位人員對其崗位安全生產情況要認真檢查落實,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第九條各崗位人員在接到隱患通知后,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確保事故隱患及時排除,并將整改結果上報。
第十條公司負責人對不按有關文件規定和公司一系列安全管理辦法真人貫徹執行落實安全生產工作,對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崗位進行追究。
第十一條公司負責人對失職、瀆職、玩忽職守、不履行職責的進行追究。
第十二條公司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要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第十三條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執行。
第六章應急救援制度
為積極應對公司可能發生的公路交通事故,預防和最大程度的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公司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能高效有序的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1、以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到實處。確保一旦發生各類交通事故事故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實施救援,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突發事件危害降到最低點。
2、基本原則: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崗負責分、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第二條及時報告減少損失原則
當發生交通事故時,發生事故的人員在迅速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公司進行匯報,必要時可越級上報。采取一切應急安全控制措施,充分發揮團隊的力量和智慧,竭盡全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防止事態擴大、減小影響、盡快恢復運營工作。
1、統一指揮積極配合原則
在公司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全面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各崗位人員要保證信息暢通,安全、高效、妥善的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分崗負責原則
在處理交通事故的過程中,各崗位人員要明確責任和權力,各崗位要密切配合,團結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凡因工作失誤、措施不力等原因而影響事故處理工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人責任。
第三條急救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1、發生事故后,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必在30—60分鐘內將事故概況及初步判明的原因組織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匯報分析。
2、事故報告內容如下: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相關的人員。
(2)發生事故的車輛、部位、及運行速度。
(3)旅客人數,傷亡人數、性別、年齡及救助情況。
3、救護和醫療
根據事故發生地點按照公司應急預案中確定的醫療救護網點,迅速聯系地方醫療機構,配合協助醫療部門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及時協調有關醫療救護、醫療專家、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置進行支援。
4、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發生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現場請求,及時組織、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5、群眾的安全防護
根據事故的實際情況,由事故地點政府部門具體負責指揮疏散現場群眾,防止發生人員傷害。
6、要求:
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接到報警后要對報警電話進行記錄,同時對具體情況要問清楚,馬上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報告。
各分工崗位人員接到應急領導小組的命令后,要盡快趕往事發地,同時按分工開展工作,從有關領導下達指令到準備工作就緒,到事故車輛出發必須在30—60分鐘之內完成。
公司負責人進行現場指揮要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到現場后先救人,再救物品、車輛,統一指揮,緊張有序,確保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各崗位人員現場作業要注意安全,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堅決杜絕二次事故的發生,要安排專人注意過往車輛及群眾的安全。
第七章安全生產宣傳和教育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大力營公司的安全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制度實施人員:公司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由公司負責人監督,安全管理人員和行政負責人分別負責組織和執行。
公司負責人及公司安全管理人員要參加安全監管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安全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后才可以執行安全生產的宣傳和教育工作。并且每年按照有關規定安排安全再培訓教育等。
第一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必須堅持以正面宣傳教育為主,結合實際,突出重點,突出主題,普及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推動公司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促進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如“安全生產月”活動,由公司行政負責人統一布置,安全管理人員牽頭協調,組織實施。日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由各崗位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組織、安排。
第三條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要重點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各個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會議精神及各級領導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方面的講話、批示精神;同時要大力宣傳有關安全生產管理、事故預防、安全自救、事故救援、現場應急的知識;組織從業人員認真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等。
第四條各崗位人員要結合自己的實際,利用各種形式,通過各種渠道,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如發放安全宣傳資料;舉辦安全生產知識咨詢;安全逃生與急救技能現場表演、圖片展覽等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宣傳教育活動要有自己的特色,并能吸引全體員工自覺參與。
第五條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要講求實效。安全管理人員要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與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特別是認真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實情況,找出不安全隱患,提出改進和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措施,以取得更廣泛的社會影響和良好的效果。
第六條各崗位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列入工作計劃,公司負責人要在人、財、物等方面給予支持。做到工作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通過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增強公司各崗位人員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最大限度地減少身邊的事故隱患,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
第八章安全生產社會監督制度
公司推行安全監督制度是充分發揮社會各界特別是廣大乘客監督作用,切實加強公司道路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提升我司服務質量的重要載體。公司為了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告知監督內容
具體由車輛技術管理員要求駕駛員在相應車輛張貼設置:
(一)公布公司名稱、車輛號牌、駕駛員姓名和監督舉報電話;
(二)禁止超載、超速及疲勞駕駛。駕駛員日間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每次停車休息時間應不少于20分鐘;全天24小時駕駛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
(三)不得改變包車線路行車;
(四)禁止乘客攜帶或駕駛員自行裝運易燃、易爆及危險品上車;
(五)禁止駕駛員故意損壞、遮擋或關閉GPS;
(六)車輛安全出口及應急逃生出口必須保持暢通,并指導乘客正確使用安全帶和安全錘。
第二條告知監督方法
由駕駛員在車廂內張貼監督內容:
(一)在車內明顯位置張貼標示客運車輛核定載客人數、投訴電話、安全管理人員聯系方式。
第三條監督舉報機制
(一)設置監督舉報電話為XXXX,乘客舉報的問題安全生產管理員微信(XXXXX)及時解決;
(二)對監督舉報信息調查核實的,嚴格按規定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向反饋問題的客戶管理部門告知;
第九章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為規范公司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使用,確保安全費用能夠維護和保障公司的安全生產,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額提取安全費用,保證安全費用的有效投入,改善勞動條件,防止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財務負責人對各項安全費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第二條安全生產經費是指公司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公司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第三條公司財務負責人單獨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科目,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條專項安全費用主要用于安全技改項目、職業衛生改善項目、安全教育宣傳方面等。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六)安全設施、特種設備的檢測、校驗。
(七)購置、安裝、使用具有車輛衛星定位功能的裝置。
(八)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五條在本制度規定的使用范圍內,安全費用優先用于滿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公司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支出。
第六條公司是以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逐月進行提取,公司按規定提取營收總額比例為1。5%,財務負責人負責安全費用的提取并按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專門設立賬戶。
第七條財務負責人負責每月月初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報送安全費用的提取數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安全費用的使用進行審批,凡包括上述范圍內的所有支出均可從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使用安全費用時必須經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審查方可辦理使用手續。
第八條財務負責人負責建立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使用臺帳。
第九條安全費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職責及權限: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由本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提出計劃,安全管理人員根據具體施工情況做出預算,3000元以下開支根據票據報銷;3000元以上的開支由公司負責人審批報銷。
(二)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等項目開支,由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員根據實際情況報公司負責人后,據實列支。
第十條屬于專項資金范圍內費用的使用與報銷,按財務規定要求,報公司負責人審批簽字確認后,方可報銷,財務負責人每季度予以匯總,并與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核對,發現差錯,及時整改。
執行文件:安全生產資金臺帳
第十章安全會議制度
為及時了解、掌握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安排部署,充分發揮各崗位安全管理職能,提高公司安全生產能力,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工作氛圍,有效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公司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消除隱患、全員參與、規范運行”的方針,落實完善好本公司的安全會議制度。
第二條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會議分析公司當前安全形勢、公司安全生產狀況、安全生產投入和勞動保護等相關內容,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實際問題,總結安排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安全生產小組人員參加,無故曠會、遲到的,第一次警告,處100元罰款,寫出書面檢討;第二次罰款200元,寫出書面檢討并通報批評;第三次罰款500元,停崗培訓;第四次解聘處理;
第三條公司安全管理人員每月至少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安全例會主要內容:
1、及時傳達各級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教訓、當前安全行車注意事項、當月違章或事故駕駛員現身說法等,不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學習安全法律法規、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
2、 總結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原因,并提出相應的預防和整改措施。
3、三是布置安全工作任務,要求全體駕駛員及車輛技術管理員參加,無故曠會、遲到的,第一次警告,處100元罰款;第二次罰款200元,寫出書面檢討并通報批評;第三次罰款300元,停崗培訓;第四次解聘處理。
第四條安全會議要做到有準備、有目的、有內容、有效果、有記錄,嚴防流于形式走過場。
第五條安全工作會議實行簽到制,安全工作會議不準缺勤,不準遲到、早退對未經請假,無故不參加安全工作會議的按有規定嚴肅處理,對因工外出需參會人員,要及時補課。
第六條安全管理人員對會議必須認真做好會議記錄,并存檔。
執行文件:會議記錄
會議簽到表
第三部分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管控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隱患排查的工作質量,及時消除隱患,特制定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條公司車輛技術管理員和安全管理人員為本公司安全隱患排查者,各崗位人員對本崗位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負責。安全領導小組對整體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結果負責;
第二條公司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及安全操作規程,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定期組織開展隱患排查和治理,辨識危險源點,強化防范措施,把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安全隱患,盡快給予糾正和解決,把事故風險降到最低,為安全生產提供可靠的保障。
第三條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結合實際情況制定隱患排查和治理方案,明確檢查目標、規范檢查范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取得明顯效果。
第四條安全生產排查的方式
(一)綜合性檢查。車輛技術管理員每月開展一次,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季度進行一次。
(二)安全領導小組專業性安全檢查。主要針對設施設備、消防設備等進行專業性檢查,每季度開展一次。
(三)在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的安全檢查。安全管理人員和車輛技術管理員主要針對道路環境、應急預案等進行隱患排查。
(四)季節性安全檢查。安全管理人員和車輛技術管理員針對不同季節、氣候變化、防范措施、應急方案等隱患排查。
(五)日常性安全檢查。各崗位對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缺陷進行隱患排查。
第五條安全生產排查的內容,有安全領導小組分工負責:
(一)行政負責人查安全基礎:是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制定相關制度、規范、規程,并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基礎臺帳;是否牢固樹立安全生產意識,按照“先安全、后生產”的原則開展日常隱患排查工作;是否熟知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有無違章操作行為。
(二)車輛技術管理員查現場操作:各崗位是否存在脫崗、串崗等無人管理的想象;是否認真履行崗位安全職責和操作規程;現場操作是否清晰、標準、到位。
(三)安全管理人員查設施設備:是否有設施設備的相關資料臺帳;是否與有資質的單位簽訂維護保養協議;是否按照要求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設施設備運轉正常;是否按照要求進行巡檢,并建立臺帳。
第六條隱患治理
安全隱患可分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一般隱患是指導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較小,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導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較大,公司應當局部或全部停產停業,經過專項治理方能解除的隱患。
1、一般安全隱患:能現場整改的排查人員要現場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現場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要指定隱患整改責任人,跟蹤整改,直至隱患消除。
2、重大安全隱患:要對隱患制定專項整改方案、防范措施、整改時限、整改要求、指定整改責任人,在未整改到位之前不能進行局部或全部生產經營活動,重大隱患應及時通過一體系三平臺上報主管部門。
第七條安全領導小組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結果進行統計分析,發現事故隱患的規律、揭示事故隱患的產生原因,提出相應的防范措施,做到有效防范,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
第八條建立健全安全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各崗位人員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包車客戶舉報。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人員,將按照“獎懲制度”予以獎勵。
執行文件:安全隱患排查表
第十二章安全隱患報告制度
為了全面準確掌握本公司安全生產動態,及時預報安全隱患,做到安全工作有的放矢,實施超前防范、重點監控,防止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總則
1、公司安全隱患預測預報工作應當遵循實事求是、科學嚴密、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
2、各崗位及安全管理人員是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工作的責任主體和責任人,應按照行業安全規范和標準做好經常性安全檢查和對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整改工作。
3、安全隱患預測預報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組織,聯合車輛技術管理員和駕駛人員執行,每月至少進行一次。
第二條報告內容
1、安全隱患是指由于作業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導致人員傷亡及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按照可能導致事故損失的程度,安全隱患分為: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重大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公司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公司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一般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事故隱患。
2、各崗位一旦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填寫《安全隱患排查表》,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備案。
3、安全隱患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隱患類別;(2)隱患等級;(3)影響范圍;(4)影響程度;(5)整改措施;(6)整改期限;(7)整改目標。
第三條處理與監控
1、存在安全隱患的崗位,應立即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難以立即整改的,應制定整改計劃,并采取防范、監控措施。
2、存在安全隱患的崗位,對在短時間內即可能發生事故的隱患,應當立即整頓。
3、完成安全隱患整改的崗位,應及時填報《安全隱患整改報告》。
4、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將不定期組織人員對隱患整改工作進行檢查,并在隱患整改結束后進行復查。
第四條責任追究
1、對發現安全隱患,未采取防范和監控措施的崗位,安全管理人員應發送《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有關崗位在接到通知書后應立即采取措施加強管理,立即整改。
2、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隱瞞不報的崗位,責令有關人員立即上報,視情將對崗位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同時可酌情扣除該崗位部分年度安全目標管理考核獎。
3、對接到《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而未進行整改,造成事故的崗位人員,將進行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將按照法律、法規移送相關部門追究責任。
執行文件:安全隱患排查表、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安全隱患整改報告
第十三章安全生產風險控制管理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辨識公司范圍內運輸管理及服務活動中的危險源,確定重大危險源,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加強重大危險源的控制管理,實現對公司安全風險的全面管理和有效控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崗位安全生產、管理及服務活動中危險源的辨識、評價、控制和管理活動。
第二條危險源實施分級、分類控制和管理,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和車輛技術管理員是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管理工作的執行人員;公司安全領導小組人員同時是公司的風險控制管理領導小組。風險控制執行人員,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領導小組。
第三條領導小組的管理職責
1、組織實施安全生產風險分析,指導對生產、管理和服務活動過程中的危險源進行辨識、評價、控制和管理活動,排查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險源,組織制定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
2、負責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控制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督辦和動態檢查。
第四條危險源定義
危險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害、疾病、財產損失或工作環境破壞的部位、區域、場所、空間、設備及其位置。
第五條危險源辨識范圍包括:
1、所有進入工作場所人員,包括企業員工、乘客、以及從事道路活動的車輛、人員。
2、生產工作過程的危險、有害因素包括天氣狀況遇到雨、霧、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和道路通行情況,車況差的車輛、不符合要求的交通安全標志、設施設備、違法違章操作等。
第六條危險源辨識方法:
1。直接分析法。凡具備以下條件的均應判定為危險源。一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二曾發生過事故且未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的;三直接觀察到可能導致危險的錯誤且無適當控制措施的。
2。現場排查法。如現場觀察、查詢有關記錄、獲取外部信息、安全檢查表等。
第七條危險源的控制方法
1、公司安全管理人員把危險源的辨識工作納入公司自檢自查的定期安全檢查范圍。
2、危險源控制做到防范措施、責任、人員、資金和時間“五落實”。確定責任人、實施人員和資金、時間并將情況和活動結果報領導小組審查。
3、一級危險源。應采取安全宣傳、安全培訓、崗前安全教育的方式增強和提高全體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安全防范意識和能力。
4、二級危險源。應制定專項方案、安全措施和風險控措施進行控制。
5、三級危險源。除制定專項方案、安全措施和風險控措施進行控制外還應該編制應急預案做好應急響應的各項措施。
6、四級危險源。制定專項方案、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八條公司危險源辨識和風險控制管理,由安全領導小組公布本公司各類危險源清單,分管的各崗位負責人安排危險源的檢查,危險源辨識和風險控制管理,對本崗位各類危險源辨識與控制情況的檢查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
第九條每年年初由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組織確定本年度重點危險源排查計劃,報公司負責人批準后更新應急預案后備案。
第十條公司按照編制的計劃組織危險源辨識和風險控制管理。
第四部分安全生產績效管理制度
第十四章安全生產年度考核與獎懲制度
為落實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公司安全責任意識,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管理體系,提高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根據公司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制度
第一條公司設立安全生產獎勵基金,用于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獎勵。考核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執行,考核非自查部分涉及到小組成員的崗位,崗位人員自行回避接受領導小組其他成員考核。獎勵的對象主要是安全管理人員、車輛技術管理員、駕駛員及考核項目相關執行崗位。
第二條安全生產獎勵基金由公司按經營收入提取。
第三條安全領導小組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堅持以下原則:
1、崗位回避、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
2、注重安全管理效果的原則;
3、自查自評與安全小組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4、抽查考評與定期考評相結合原則;
5、獎優罰劣的原則。
第四條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的內容分為基礎工作和安全效果兩部分:
1、基礎工作主要考核貫徹法律法規和行業政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監督隱患排查、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與落實、緊急狀態應急預案的建立和完善,駕駛員從業資格、車輛技術的落實情況等。
2、安全效果主要考核道路運輸責任行車事故次數、人員傷亡情況、經濟損失和其他責任事故。
第五條具體考核內容:
1、全年無刑事案件發生,無工傷死亡事故;
2、全年無損失(年度控制指標)20xx元以上火災事故;
3、全年無損失(年度控制指標)1萬元以上的其他事故(不含行車責任事故);
4、公司特大交通事故目標是“0”起。
5、不得發生直接經濟損失高于(年度控制指標)2萬元以上的交通事故。
第六條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領導小組對每年12月下旬,對年度目標管理情況進行考核,并于12月31日前書面公布考核結果。
2、公司根據考核結果實施獎懲。
二、安全獎懲制度
第一條獎勵
對認真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各項安全生產制度,防止事故發生做出貢獻的崗位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適當獎勵:
1、及時發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給予100—1000元獎勵。
2、對搶險救災有功者,給予100—1000元獎勵。
3、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為先進個人,給予200元獎勵。
4、舉報安全生產中違法、違章行為的,給予100—500元獎勵。
5、在安全生產重要時段無行車責任事故、文明服務無投訴的,本年度內無安全行車責任事故并被評為安全文明車的,給予300—500元獎勵。
6、對安全工作、消防工作和其他方面做出特殊貢獻者,給予100—500元獎勵。
7、本月無安全生產事故,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和車輛技術管理員享受安全獎,給予300—500元獎勵。
8、年度安全行駛無事故,服務文明,經營規范無投訴的駕駛員,年終公司將給予每車500—1000元獎勵,并在全公司通報表揚。
第二條懲處
1、交通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肇事者,按照事故性質、大小、損失、影響等方面處200—5000元罰款。
2、違章指揮導致事故發生者,按照事故性質、大小、損失、影響等方面處200—5000元罰款。
3、違章違法,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者,處200—1000元罰款。
4、破壞或偽造事故現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處200—1000元罰款。性質惡劣的,未積極配合相關部門追究其相關責任。
5、事故發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事故發生者,處200—1000元罰款。
6、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處100—1000元罰款。性質惡劣的,予以辭退并積極配合相關管理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7、其他各種違反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處100—1000元罰款。
8、對提出的整改意見或通知的有條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責任人,處50—200元罰款。
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損壞消防器材者,處100—200元罰款。
10、安全生產過程中未按規定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的,處100—200元罰款。
11、安全生產中被交管部門通報批評的,處100—500元罰款。
12、本月安全生產過程中發生亡人事故或有影響的責任事故的,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員不享受安全獎,并處100—20xx元罰款。
13、其他有礙安全的行為,以上每項經濟處罰,都會有相應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通報批評、列為重點觀察對象、解聘開除處理等。
執行文件:獎懲記錄表
第十五章安全生產內部評價制度
公司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全員參與,綜合治理;科學管理,持續發展。”的方針,科學地查找、分析和預測生產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及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促進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實現最低事故率,達到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評價內容
公司安全生產內部評價采用百分制評分表的形式,評價內容主要為安全生產目標、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訓、從業人員管理、客運車輛管理、生產安全監督檢查、應急響應與救援、事故處理與統計報告等安全生產制度的適宜性、充分性及有效性等公司在日常生產運營過程中所應該達到的各項指標和安全生產標準。
第二條評價方法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內部評價工作,具體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員聯合業務經理負責組織實施,每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內部評價工作可以和年度安全生產檢查、安全生產獎懲考核同時進行(需要避嫌的崗位內容,由其他安全領導小組成員代替評價)。
2、公司將針對企業安全生產內部評價指定安全生產內部評價評分表,各項指標滿分為100分,各項評價的實得分為相應各子項評分實得分之和。
3、各評分項實得分不采用負值,扣減分數總和不得超過該評分項目應得分分值。
第三條評價等級
公司安全生產內部評價結果應分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級。各項指標評分八十分以上為合格,六十分至八十分為基本合格,六十分以下為不合格。評價等級嚴格按照內部評價評分表所實得的分數劃分。
第四條獎懲
但凡在公司內部評價中被評為不合格的后勤工作人員及駕駛員,公司將予以通報批評,并結合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予以相應的懲罰。
執行文件:安全生產管理內部評價評分表
第五部分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六章駕駛員聘用制度
公司依據《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結合公司營運車輛駕駛員必須做好“四定兩統一”工作,即定人、定車、定路線、定發車時間,統一管理、統一考核的相關規定,制訂以下駕駛員聘用制度。
第一條駕駛員必須持有合法、齊全、有效的駕駛證及從業資格證才可以獲得面試資格:
(一)招聘方式:行政負責人通過現場招聘會和網絡招聘平臺進行招聘;
(二)面試:行政負責人按照公司規定的駕駛員條件要求,面試人員基礎情況和工作背景;車輛技術管理員實操考核駕駛技術和安排駕駛實操試工;
(三)試用錄用:行政負責人辦理入職手續及崗前培訓;安全管理人員安排試用,按照“駕駛員行為考核項目”進行追蹤考核。培訓、考核合格后正式錄用。
第二條駕駛員必須符合的條件:
(一)初次聘用的駕駛員年齡不得超過52周歲,駕駛技術過硬者,記錄良好者適當放寬要求;
(二)三年內無重大責任事故;
(三)持A1照三年以上且有二年以上的大客車安全駕駛經歷,要進行道路駕駛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四)聘請的駕駛員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調度和管理;
(五)掌握相關道路乘客運輸法規、機動車維修和乘客急救基本知識;
(六)經考試合格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證件,并按相關要求進行定期考核和再繼續教育;
(七)無交通違法記滿12分記錄的,以及有酒后駕駛、超員20%、超速50%或12個月內有三次以上超速違法記錄行為;
(八)無犯罪記錄;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等記錄;
第三條駕駛員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不得聘用其駕駛客運車輛:
(一)無有效的、適用的機動車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件,以及誠信考核不合格或被列入黑名單的;
(二)36個月內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的;
(三)最近3個完整記分周期內有1個記分周期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
(四)36個月內有酒后駕駛、超員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個月內有3次以上超速違法記錄的;
(五)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記錄,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以及發現其他職業禁忌的。
附件:面試記錄表
第十七章駕駛員崗前培訓制度
為了搞好公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加強有關安全技術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律和規章制度,特制定駕駛員崗前培訓制度。
崗前培訓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和行政負責人組織和培訓,培訓的實際操作部分由安全管理人員聯合車輛技術管理員按照規劃路線實際跟車培訓指導;制度規程部分由行政負責人培訓,具體內容和要求如下:
第一條崗前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國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安全行車知識、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職業道德、安全告知知識、應急處置知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
第二條駕駛員崗前培訓不少于24學時,并應在此基礎上實際跟車實習,提前熟悉客運車輛性能和客運包車線路情況。
第三條公司行政負責人負責擬定培訓計劃、編制培訓教程、確定授課人員,統一開展駕駛員的上崗前培訓。駕駛員的召集、通知和組織,由車輛技術管理員負責落實。
第四條參加培訓人員必須按時參加,認真聽講,專心實踐,不得遲到早退或找人代替。
第五條每次培訓都要將出勤簽到及培訓記錄在案。
第六條新進駕駛員必須符合崗位任職資格中的相關規定。
第七條培訓目的:通過崗前有效培訓使新員工能第一時間適應工作環境,養成良好習慣,規范崗位操作技能及提升綜合素質。
第八條具體培訓內容。
(一)公司概況內容的培訓;
(二)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內容的培訓;
(三)行車安全告知知識、乘客注意事項、事故防范、應急處理知識培訓,并收集、積累相關培訓材料;
(四)職業特點和要求、職業道德規范的培訓;
(五)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規則等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
(六)營運業務知識,線路業務知識,車輛進出場等理論知識培訓;
(七)技術保障內容的培訓:
1、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的培訓;
2、車輛特點及日常安全檢查知識的培訓;
3、常見故障一般排除方法;
4、了解掌握路線特點,吸取事故教訓和經驗。
(八)跟車實習,熟悉掌握安全駕駛操作、掌握路面安全行車情況。
(九)考核合格后辦理入職手續,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及聘用合同。
執行文件:崗前培訓課件
崗前培訓試題
第十八章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制度
為加強和規范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提高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駕駛員教育培訓及考核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和行政負責人組織,培訓教育及考核的實際操作部分由安全管理人員組織車輛技術管理執行;法律法規及制度規程等理論部分由行政負責人執行,具體內容和要求如下:
第一條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
1、公司行政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每月20日前)對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開展法律、法規、各類上級部門下達文件、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安全駕駛經驗交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訓練等教育培訓,無故不參加者將按照公司“獎懲制度”要求予以處罰。
2、公司每月組織駕駛員接受不少1次,每次不少于2小時的教育培訓(可以通過網絡形式)。
3、督促駕駛員及時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等國家法律法規內要求的企業駕駛員執行內容,及交管部門最新下發的文件和事故案例等。
第二條駕駛員培訓教育考核
1、考核對象:公司所有參加培訓的駕駛員。
2、理論測試:采取試卷形式進行,試卷分值為100分,考試時間為60分鐘,80分及格,90分以上按照成績分優秀、良好,考核結果在公司微信群公布。
3、培訓及考核檔案保存:駕駛員教育與培訓考核的相關資料納入客運駕駛人教育與培訓檔案,包括:教育培訓內容、培訓時間、培訓地點、授課人、參加培訓人員簽名、考核人員、安全管理人員的簽名、培訓考試情況等,檔案有行政負責人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執行文件:各期培訓考核試卷
第十九章駕駛員從業行為定期考核制度
為了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增強業務理論知識,并認真學習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文件,認真貫徹落實文件精神指示,特制定以下駕駛員從業行為目標考核制度。
駕駛人員的考核每季度進行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員和車輛技術管理員執行,考核結果向公司微信群發布,有疑問人員及時反饋核實,再確認結果。
第一條考核內容:駕駛員違法違規情況、交通事故情況、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控平臺發現的違規駕駛情況、服務質量、安全運營情況、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以及參加教育培訓情況等。
第二條考核周期每個季度一次。駕駛員從業行為定期考核結果應與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掛鉤;違反以下考核條款者,依據情節嚴重情況及交通管理部門給予的處罰結果等實際情況,給予績效考核罰款,通報批評,列為重點觀察對象,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理。
第三條對駕駛員的服務質量及工作態度情況進行考核。
(一)是否熱誠服務、樹立優質服務意識(客戶滿意度調查為依據)。
(二)是否經常清潔車輛,保持車容車貌整潔。
(三)是否服從公司管理、調度,做到隨叫隨到。
(四)是否認真填寫行車日志,收車后能否及時將日志填寫好后交于車輛技術管理員。
(五)駕駛員在工作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出車時,必須無條件服從調派。
(六)是否按時參加安全管理人員組織召開的安全例會,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知識和提高駕駛技能。
第四條對駕駛員的駕駛情況進行考核。
(一)是否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應做到不違章違法行車。
(二)是否嚴格執行駕駛員安全行車操作規程。確保不發生交通事故。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以交警部門的責任裁定分類型作為考核依據。
第五條對駕駛員的安全運營情況進行考核。
(一)是否按時定期保養,定點維修。
(二)是否按時完成車輛年度檢審和檢測工作。
(三)是否按時定點加油,應在油燃料使用定額標準內做到安全行車。
第六條對駕駛員的安全操作情況進行考核。
(一)是否自覺遵守公司作息制度。不得隨意遲到或早退。
(二)是否做到不公車私用。不得私自用車或擅自把車借給他人使用。
(三)未出車時,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位置。
執行文件:駕駛員季度考核表
第二十章駕駛員信息檔案管理制度
為加快建立健全公司制度,規范駕駛員的檔案管理,避免因檔案遺失或隱私泄漏,有效的保護和利用檔案,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駕駛員檔案是公司管理檔案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是公司行政負責人在招聘、培訓、考核、獎懲和任用等工作過程中形成的有關駕駛員個人經歷、技術水平、工作表現以及工作變動等情況的文件材料,是全面的考察員工的依據,是公司檔案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行政負責人為每位駕駛員建立人事檔案,記錄其在應聘及入職后的個人基本情況,以下資料納入公司人事檔案范圍內:1、身份證;2、入職登記表;3、勞動合同;4、與公司簽訂的其他合同、協議;5、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無事故證明。
第三條安全培訓檔案單獨管理,不納入員工檔案范圍內。
第四條駕駛員信息檔案管理要求
(一)車輛技術管理員負責駕駛員檔案的建立及維護工作,自駕駛員入職第一天起為其建立檔案,按崗位編號統一管理,并建立《檔案目錄》,以便查詢,駕駛員信息檔案實行一人一檔,要及時更新,駕駛員信息檔案應當包括:身份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無三年無事故證明、體檢表、內部獎懲、誠信考核信息等,交由行政負責人統一保管。
(二)辭職、辭退駕駛員檔案提出來,單獨保管。
(三)信息檔案要嚴格按照公司檔案管理要求嚴格管理,不得隨意轉借、涂改,要建立存檔、銷毀記錄,確保檔案完整、準確。
第五條檔案查詢權限:檔案涉及個人及家庭信息等資料的,行政負責人應嚴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隨意翻閱、泄露員工檔案內容。
執行文件:駕駛員人一人一檔
第二十一章駕駛員調離和辭退制度
公司依據《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為提高駕駛員綜合素質,強化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公司行政負責人對駕駛員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安全駕駛記錄及日常考核情況建立調離合辭退制度,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行政負責人將依法予以辭退相應駕駛員。
(一)無有效的、適用的機動車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件,以及誠信考核不合格或被列入黑名單的。
(二)36個月內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的。
(三)最近3個完整記分周期內有1個記分周期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
(四)36個月內有酒后駕駛、超員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個月內有3次以上超速違法記錄的。
(五)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記錄,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以及發現其他職業禁忌的。
(六)駕駛員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有關機動車駕駛和相關從業要求。
(七)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不能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繼續作業的。
(八)多次違法記錄未及時處理。
(九)駕駛拼裝的車輛或者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上道路行駛。
(十)將車輛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員駕駛。
(十一)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
(十二)車輛因帶“病”行駛發生事故或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十三)駕駛員如有出現不服從公司各項管理規定、不聽從統一調度、有嚴重違法違規、有虛報個人信息資格的公司將予以調離或辭退。
(十四)其他原因不適合駕駛本公司營運車輛的駕駛員公司將予以調離或辭退。
第二條公司將對以上不符合規定的駕駛員由行政負責人及時出具書面解聘通知書,及時發放到當事駕駛員手中,予以正式解聘。
執行文件:解聘通知書
第二十二章駕駛員安全告誡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規范駕駛行為,切實體現“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安全管理理念,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跟制度由車輛技術管理員執行,對駕駛員出車前進行問詢、告誡,預防駕駛員酒后、帶病、疲勞、帶不良情緒上崗駕駛車輛或者上崗前服用影響安全駕駛的藥物,督促駕駛員做好車輛的日常維護和檢查以確保行車安全。
第二條告誡內容
1、出車前確保駕駛員駕駛車輛有效證件齊全,并做好出車前檢查,否則拒絕出場。
2、出車前駕駛員身體狀況良好,是否服用影響駕駛的藥物,防止駕駛員酒后、帶病或帶不良情緒上崗。
3、如發現駕駛員有飲酒、生病服用影響駕駛藥物、或情緒不良及時報告公司負責人處理,暫時不予發車,待處理完畢后按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給予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放行,并告誡駕駛員不得再次出現類似情況。
4、下雨天氣或高溫炎熱天氣,出車必須檢查安全防滑、消防器材、安全錘等是否齊全有效。
5、駕駛員執行駕駛任務時,在運行過程中應當保持中速行駛,日間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夜間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每次停車休息時間應不少于20分,在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
第三條告誡程序
車輛技術管理員在出車前可通過現場面對面、視頻、電話、微信及其他有效途徑進行安全告誡。
1、車輛技術管理員每天對所有出車的駕駛員分別進行至少一次安全告誡,針對不同駕駛員和每天的天氣、路況、規劃不同的重點告誡內容。
2、車輛技術管理員觀察駕駛員的身體、精神狀態和情緒表現,確定是否適宜駕駛車輛。
3、輛技術管理員詢問了解駕駛員的休息與睡眠,是否飲酒和服用藥物等情況,確定駕駛員是否符合安全行車基本要求。
4、車輛技術管理員檢查駕駛員所攜帶的證件是否有效齊全,車輛當日安全檢查是否合格等。
5、建立安全告誡記錄,記錄包括以下內容:駕駛員姓名、駕駛車輛車牌號、運行路線;告誡時間、告誡方式、地點;重點查看的結果和告誡效果,以及必要的處置情況。
6、告誡結束后或特殊情況處置完畢后,由駕駛員簽字確認。告誡記錄至少保存3個月。
執行文件:駕駛員詢問告誡表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全員安全管理和生產作業行為,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員工安全和健康,促進企業經濟持續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規定,結合公司多年管理經驗和施工生產實際情況而制定。
第三條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公司安全管理依據本制度,對公司安全生產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公司有關部門依據本制度,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堅持按照上級要求,有計劃、有組織、有重點地開展好旨在強化安全意識、規范安全行為的各項安全生產活動。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及在建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七條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組織手段,也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的有效載體。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項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明確規定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職責,增強了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責任明確,協調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實現公司安全管理目標。
第八條公司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加強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制定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監督、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和推進安保體系的貫標;
第九條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通過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檢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職能,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過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狀態處于受控,確保工程項目安全目標管理。
第十條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原則,責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體系網絡。
第十二條安全管理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公司安全管理目標分解到部門及項目部,項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員,并對管理目標分解的責任與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對部門及項目部考核為半年度考核,項目部內部考核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評分表形式,考核結果作為安全生產考核獎懲的依據之一。
第十三條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和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公司實施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的情況形成書面記錄,納入安全生產獎懲的依據范圍。
第十四條具體的獎懲規定,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獎懲制度》執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機構
第十五條公司及項目經理部均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公司負責人及項目經理第一責任人擔任安委會主任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并在各自的范圍內分別履行下了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組織制定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編制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四)保證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五)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六)開展項目安全教育培訓;
(七)組織實施項目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
(八)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九)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第十六條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設置安全管理部門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項目經理部應設置安全管理部門或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并應根據工程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
第十七條公司與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本單位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能力,具備較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較強的獨立工作能力、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必須通過有關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證書后方可以上崗。
第十八條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編制并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
(四)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
(五)協調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六)制訂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
(七)監督在建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八)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
(九)通報在建項目違規違章查處情況;
(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評優評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業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十二)考核評價分包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及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十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十四)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九條公司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
(一)查閱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
(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三)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四)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
(五)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處理決定;
(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二十條公司各在建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主要職責:
(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二)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三)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四)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五)對于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六)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七)其它規定要求的安全管理職責。
第四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二十一條為了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各種規章制度、規范和標準,及時發現和糾正生產中的事故隱患,提高各部門、項目部及職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增強安全責任感,特制本制度。
第二十二條安全檢查的內容:
1、安全管理
2、機械設備
3、安全設施
4、安全教育
5、操作行為
6、勞保用品使用
7、傷亡事故處理
8、文明施工
9、消防安全
第二十三條安全檢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檢查: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項目經理部十天檢查一次,每次檢查均要留下記錄。
(二)專項安全檢查:公司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對某個專項(如施工電梯、腳手架、臨時用電、塔吊等)進行檢查,項目部根據各種設備的搭拆方案進行安全檢查。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一、董事長安全生產職責:
1、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保證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公司的貫徹執行。
3、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在公司的貫徹實施。
4、切實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組織及財力、物力等資源的保障。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二、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和機構,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督促企業員工按職責范圍開展安全工作。
3、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和職業衛生工作。
4、在實行生產任務承包責任制時,必須承包安全生產。
5、在安排企業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專案時,安全基礎設施與主體工程必須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6、負責處理重大工傷事故,處理事故責任者,表揚獎勵對安全工作有貢獻的員工。
7、積極改善企業勞動條件,消除環境污染,提倡文明生產。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8、保證本企業產品符合國家有關的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
三、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法令,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直接領導、監督檢查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處理好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在安排年、季、月度生產計劃時,貫徹執行安全工作與生產工作“五同時”的原則。
3、負責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及時發現并解決重大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向總經理匯報生產計劃完成情況時,同時匯報企業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情況。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5、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主持調查、分析、處理重大傷亡事故,杜絕類似事故重復發生,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6、組織制定、審批安全措施計劃,并督促檢查實施情況。
7、檢查督促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8、注意貫徹勞逸結合,嚴格控制加班加點,作好女員工的“四期”保護工作。
四、技術副總安全生產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法令,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負安全技術方面的責任。
2、教育工程技術人員遵守并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技術規程,勞動保護法規和標準,以及本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
3、在制定、審定和批準新產品設計方面,新技術新工藝方案,技術改造專案設計和科學研究方案時,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勞動保護“三同時”,使之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標準。
4、組織技術部門和有關技術人員為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技術措施專案提供圖紙、工藝檔案及全套技術資料,不斷改革和完善各種工藝裝備的安全防護裝置,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5、根據生產工藝過程,組織制定消除不安全隱患的技術措施,并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
6、發生重大事故時,組織有關技術人員查清事故的技術原因,并制定防止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技術措施。
五、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對本部門分管的員工教育和醫療衛生工作負全面責任。
2、編制教育計劃組織業務培訓時,應把勞動保護和安全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作為一項不可缺少的內容。組織對新進人員(包括實習、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考核,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才能上崗。
3、合理安排勞動力和配備專業干部,嚴格貫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臨時用工協議中必須有安全方面的條款,并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執行。
4、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積極開展職業病與職業中毒的防治工作。定期組織對高溫、有害工種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健康檢查。
5、對工傷、中毒采取急救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對因工傷殘程度與職業病危害程度做出結論并提出處理意見,負責辦理工傷、財產保險理賠工作。
6、加強對公司機動車輛的管理,教育駕駛員嚴格車輛保養制度,執行交通法律法規和各項安全制度,保證車況處于良好狀態,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安全行車。
六、技術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制訂工藝檔案,工裝及專用裝置的設計和確定新車間工藝,在組織工藝布局時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并經常督促檢查執行。
2、在編制設計規劃方案時,應有安全衛生專篇。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裝備,在組織工藝試驗過程中,必須考慮安全措施,解決安全隱患。
3、在新產品開發,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專案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專案中,必須提出安全技術要求。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液、廢氣、廢渣提出處理規劃并制訂實施措施,負責實施;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應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向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申請進行職業病危害予評價并提供評價報告。
4、組織本部門技術人員學習國家頒發的安全技術規程,在各自的業務范圍內,從設計、布置、試驗到生產各個環節,把安全作為必不可少的內容。
5、組織本部門技術人員為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技術措施專案提供圖紙、工藝檔案及全套技術資料,不斷改革和完善各種工藝裝備、專用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6、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查清事故的技術原因,并制定防止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技術措施。
七、生產計劃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把安全生產列為重要內容。
2、組織好均衡生產,注意勞逸結合,嚴格控制加班加點。
3、編制年度生產計劃大綱時,通知有關部門,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請公司領導審批后,列入月、季作業計劃,組織實施。
4、對本部門所管轄的一切機床與動力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保持正常執行,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5、建立健全裝置安全操作維護保養規程,嚴格執行裝置管理規章制度,以及特種裝置的登記工作,定人定機、憑證操作。
6、組織對新進員工進行三級安全和職業衛生教育,按上級勞動安全管理部門的要求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取證驗證工作。
7、組織進行現場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消除不安全因素,遇有緊急不安全情況時,應立即制止操作,提出處理意見,并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8、參于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施。
9、參加新、改、擴建工程專案的設計審查,驗收及裝置的安裝、檢查、驗收工作,對不符合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工程專案和裝置,提出整改處理意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督促有關責任單位進行整改落實。
八、采購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加強對購入裝置、配件及有關原材料的質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符合生產經營要求。對生產、試驗、研發所需的新化學物品,采購時必須了解其物理化學效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儲運要求,并索取書面資料。
3、負責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及安全措施計劃所需材料的供應工作。采購的物資必須有驗收記錄,并對數量、質量負責。
4、負責匯總上報安全生產所需各種物資的用款計劃。
5、做好本部門員工的安全知識教育工作。
6、對駕駛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做好車輛檢審和維修保養工作,保證安全行駛。
九、倉儲中心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組織本部門人員的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3、經常對倉庫存放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進行檢查,保證安全儲存與發放,并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安全措施。
4、負責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的保管與發放工作。
十、財務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在編制年、季、月生產、技術、物資、財務計劃時,應把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并按照公司實際需求,保證公司安全生產實際需要的經費。
3、保證勞動保護用品的開支,保證生產經營安全生產實際需要的經費。
4、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安全防火防盜管理規定,加強安全意識教育。
十一、市場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產品搬運和裝車時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的發生。
3、參與監督教育駕駛員及運輸人員認真做好車輛維修保養工作,執行交通安全的規定,確保安全行駛。
4、做好外出銷售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十二、質保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組織本部門人員的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3、負責本部門檢測裝置、設施的安全使用及執行。
4、對新進檢測裝置,進行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寫。
5、對本部門發生的事故,應立即上報安全生產辦公室并組織有關人員和部門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和改進意見,堅持“三不放過”原則。
十三、行管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對本部門所分管的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2、負責本部門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教育,并制定相關的管理規定。
3、負責組織企業防火、防爆安全常識的教育,經常檢查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督促落實隱患的整改,確保消防設施完備和消防道路通暢。
4、配合節假日的安全生產檢查,負責日常公司財產、員工人身及財產安全,做好公司的防盜工作。
5、對火警、火災事故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報告。參與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十四、車間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全面領導本車間安全工作,對本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令,對新進員工進行車間級安全和職業衛生教育,使其了解本車間的生產情況,車間的有關規定,有害因素的分布,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經常檢查班組執行情況。
3、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經常檢查本車間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能立即解決的報公司有關部門處理,并對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及時性負責。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活動,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教育員工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裝置操作保養規程。
5、保證本車間機電裝置、工藝裝備和運輸工具符合安全要求,正常執行,發現事故隱患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停止使用,進行排除,不得違章指揮和允許工人冒險作業。
6、編制車間作業計劃時,應把安全措施作為一項不可缺少的內容,對采用新工藝或新技術試驗時,要有可靠的安全和勞動保護措施。
7、督促檢查本車間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保護員工作業安全和身體健康。
8、對車間發生的傷亡事故,應立即上報安全生產辦公室并組織有關人員和部門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和改進意見,堅持“三不放過”原則。
十五、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對新進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和職業衛生教育,了解本班組生產情況,危害因素及可能產生的健康危害,正確使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的方法,遇險時自救和互救知識。
3、組織本班組員工,對本班組的各種機電裝置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協同車間及時排除。
4、督促、檢查本班組員工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制止違章和冒險作業。
5、認真檢查、監督本班組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預防和杜絕職業病的發生。
6、發生工傷事故,立即報告車間領導及有關人員,參加車間事故分析會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預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十六、公司員工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學習安全技術和勞動保護知識,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同一切違章作業的現象作斗爭。
2、操作前必須穿好工作服,佩帶好勞動保護用品,檢查好本崗位的裝置和安全設施,不準穿高跟鞋,裙子和短褲,背心和拖鞋(工作性質需要除外)從事工作。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必須符合要求和規定。
3、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4、發現裝置有異常情況,應立即查詢原因,進行排除,自己解決不了的應立即報告,決不可不負責任,輕舉妄動啟動裝置,造成事故。
5、遵守勞動紀律,精心維護裝置,搞好文明生產,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6、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種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合理化建議,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7、發生事故和危險時,要對傷員及時搶救,并立即報告領導,保持事故現場,積極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對任何大小事故和未遂事故,均不得隱瞞不報。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為規范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高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促進安全生產管理的標準化、科學化、規范化和系統化,實現安全與效益、安全與健康、安全與環境之間和諧發展,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有效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和各項目部對項目的安全生產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
3.1安全生產標準化,是指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和監控重大危險源,建立預防機制,規范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人(人員)、機(機械)、料(材料)、法(工法)、環(環境)、測(測量)處于良好的生產狀態,并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
3.2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分一級、二級、三級,其中一級最高,三級最低。
3.3相關方:與公司的安全績效相關聯或受其影響的團體或個人。
3.3資源: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所需的人員、資金、設施、材料、技術和方法等。
4.1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GB/T 33000-20xx)
4.2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交安監發〔20xx〕322號)。
4.3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管理辦法和達標考評指標的通知》(交安監發[20xx]175號)。
4.4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評價管理辦法》(交安監發〔20xx〕133號)。
5.1公司及各項目部應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及項目實際,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5.2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目標職責、安全生產全員責任制、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安全檢查考核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全風險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事故隱患清單管理制度、安全經費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考核制度、事故應急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報告制度、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等。
5.3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目標職責管理、安全監理責任制度、安全監理例會制度、安全檢查督促整改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監理交底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審查制度、重大事故隱患清單管理制度、事故應急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報告制度等。
5.4施工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目標職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安全風險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專項經費保障制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編制與報批制度、安全獎懲制度、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應急處置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安全生產考核制度、安全事故報告查處制度、安全生產持續改進制度等。
6.1.1目標:杜絕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遏制傷亡事故的發生。
6.1.2主要控制指標:職工因工千人死亡率0人,職工因工千人重傷率0.45人。
6.1.2.1考核范圍為單位在職職工、簽訂用工合同的臨時聘用人員、勞務派遣人員。
6.1.3考核辦法按照公司年初與各項目部簽訂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與消防安全責任書》中的相關要求執行。
6.1.4公司及各項目部作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生產經營單位,對項目建設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及消防工作依法獨立承擔主體責任。應保障職工職業健康,杜絕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有效遏制傷亡事故。
6.1.5公司及各項目部的各部門應根據自身安全生產實際和職能,制定安全生產目標和主要控制指標及考核辦法。
6.2.1各項目部應建立主要負責人負總責的安全管理部門(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明確安全管理部門(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領導及成員部門職責分工,公司原則上由總經理領導安全生產工作。
6.2.2各項目部應按法律法規的要求設置和配備與安全生產工作相適應的管理機構和人員。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恪盡職守,依法履行職責。
6.2.3各項目部應建立覆蓋本單位所有組織和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安全管理體系以及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6.2.4公司工會依法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公司及各項目部應主動接受政府的屬地監管和行業監管。
6.2.5.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
6.2.5.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6.2.5.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及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6.2.5.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6.2.5.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督查、檢查。)
6.2.5.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6.2.5.8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定期進行安全生產專題調研。(公司每年至少開展1次安全生產專題調研,總經理辦公會每季度至少聽取1次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報告。)
6.2.5.9把安全生產作為本單位重點工作的重要內容,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劃,把安全生產貫穿項目建設全過程,推動安全生產工作持續穩定向好。
6.2.5.10公司黨支部每半年至少聽取1次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及時組織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將安全生產納入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和干部培訓內容,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每年至少安排1次集體學習,專題學習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典型事故案例等。
6.2.5.11把安全生產納入本單位職責清單,督促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
6.2.5.12明確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安全生產責任分工,組織制定領導班子年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責任清單并進行公示、檢查和考核。
6.2.6各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責
6.2.6.1組織或者參與擬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2.6.2組織或者參與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6.2.6.3督促落實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6.2.6.5檢查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6.2.6.6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6.2.6.8公司及各項目部要積極主動向屬地政府及業務對口的行業安全主管部門匯報工作,主動接受監督管理。
6.2.6.9負責建立安全管理對象目錄清單,明確各項目部安全管理對象及重點,明確職責,并制定安全監管重點內容。
6.2.6.10負責牽頭的職業健康工作,組織擬訂職業健康相關制度,并監督、指導各項目部依法開展職業健康工作。
6.3.1安全生產投入與經費管理的相關要求,詳見本章第二十四節:“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第二十五節“安全經費管理制度”。
6.3.2各項目部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由各項目部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予以保證,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6.3.3各項目部應當按照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專門用于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費用在成本中據實列支。
6.3.4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挪用或擠占,并建立安全生產費用臺賬。
6.3.5公司對工程項目的安全防護、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要增加安全生產費用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并在安全生產費用項目清單中增列相應項目及費用。
6.4.1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制度的識別和獲得相關要求詳見本章第五節“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制度識別獲得管理規定”。
6.4.2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詳見本體系文件“第六章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匯編”。
6.5.1具體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詳見本管理體系第三章“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第五章“操作規程”。
6.5.2各項目部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的修訂、變化情況,以及本單位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安全檢查存在問題及整改情況、安全生產事故案例等,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其有效和適用。
6.5.3各項目部應建立主要安全生產過程、活動、檢查的安全記錄檔案,并加強對安全記錄的有效管理。
6.5.4安全內業資料的收集與整理。安全內業資料管理遵循填寫全面、真實準確、歸檔及時的原則。項目項目部按要求進行歸檔,檔案盒應有管理類別標簽、細分標簽和卷內目錄,以便歸檔和查閱。檔案管理應落實專室專人專柜管理制度。
6.5.4.1.1.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職責及安全保證體系;
6.5.4.1.1.2施工單位“三類人員”及安全專監資格審查、批復及備案記錄;
6.5.4.1.1.3下發、轉發或批復的安全生產管理文件、安全專項方案等;
6.5.4.1.1.4各項安全檢查臺帳、記錄、通報和整改閉合資料;
6.5.4.1.1.5安全生產費用使用審核、計量支付資料;
6.5.4.1.1.7生產安全事故臺帳、報表及相關事故處理資料。
6.5.4.1.1.8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資料(包括例會、圖片、影像資料等)
6.5.4.1.2.1安全管理制度、職責及安全保證體系、安全資格證書;
6.5.4.1.2.2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6.5.4.1.2.3審查批復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保證措施和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記錄;
6.5.4.1.2.4安全管理檢查、指令及隱患檢查整改閉合資料;
6.5.4.1.2.5安全管理臺帳(包括安全日常工作臺帳、安全管理指令臺帳、專項方案審查臺帳等);
6.5.4.1.2.6安全管理日志、安全管理巡視記錄、安全管理月報;
6.5.4.1.2.7要求施工單位定期對施工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設備臺帳等報備資料;
6.5.4.1.2.8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資料(包括例會、圖片、影像資料等)
6.5.4.1.3.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等。
6.5.4.1.3.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其職責、責任狀。
6.5.4.1.3.5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及“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6.5.4.1.3.6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生產合同。
6.5.4.1.3.7特種作業人員臺帳及證件、一般作業人員臺帳。
6.5.4.1.3.8特種設備登記、使用臺帳及有關檢驗合格證、維修保養記錄。
6.5.4.1.3.9作業人員和項目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交底臺帳及記錄。
6.5.4.1.3.10安全會議與學習臺帳及記錄。
6.5.4.1.3.11各級安全檢查、整改臺帳及檢查通知、整改回復、安全問題處罰、復查等記錄。
6.5.4.1.3.12安全日志、電工巡視記錄。
6.5.4.1.3.13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臺帳及使用計劃、使用記錄和有關證明材料。
6.5.4.1.3.14危險源調查、分析、評價、分級資料。
6.5.4.1.3.15主要風險源明白卡以及危險告知臺帳、記錄。
6.5.4.1.3.16臨時用電、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及其審查批復文件。
6.5.4.1.3.17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計劃或記錄。
6.5.4.1.3.18生產安全事故臺帳及事故報送(月報、快報)、處理記錄。
6.5.4.1.3.20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資料(包括例會、照片、影像資料等)。
6.5.4.2交(竣)工階段安全內業資料收集和管理。項目部安全交(竣)工階段安全內業資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6.5.4.2.1安全組織機構及人員、崗位責任、安全保證體系、施工專項技術方案、技術交底文件等。
6.5.4.3.2安全組織機構及具體的人員安排。
6.5.4.3.4施工風險識別和評價,所有危險緊急狀態及危險因素,以及針對危險因素采取的施工技術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
6.5.4.3.6施工基礎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應結合施工工藝、工法進行編寫,編寫應詳細、明確,具有指導性和操作性。
6.5.4.3.7施工單位在編寫施工技術方案時,應考慮施工中危險因素,并針對其編寫相應的防范措施,保障施工作業的安全。
詳見本章“第二十八節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管理制度”。
6.5.4.5.1開展崗位危險預知活動。分析現場工序中危險因素,找出人的不安全行為,分析可能發生事故的基本原因,制定出危險防范措施,對各班組人員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6.5.4.5.2規范班組安全管理。以安全作業為重點,通過對班組施工技術交底、崗前安全教育培訓等,規范班組施工安全生產。
6.5.4.5.3實施重點控制。公司針對重大危險源制定管控措施,施工項目部應加強對危險源的管控,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使危險源處于受控狀態。
詳見本章“第十五節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驗收制度”。
6.7.1整改復查驗收應由專人負責,在整改期限后及時復查驗收,按《安全檢查整改通知單》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整改情況逐項檢查(包括檢查現場及文字記錄),填寫復查驗收情況。
6.7.2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復查驗收必須按要求完成,環節必須閉合,不得缺項。
6.7.3對上級領導檢查發現的問題,整改完畢經監理單位驗收后,及時反饋。
6.7.4.1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方案的實施情況由項目總工組織驗收,項目安全副經理和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參與。
6.7.4.2交叉作業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由項目總工組織驗收。
6.7.4.3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組織驗收。
6.7.4.4一次驗收嚴重不合格的安全技術措施應重新組織驗收。
6.7.4.5施工單位自驗合格后,報監理單位進行驗收。
6.7.4.6一般防護設施和中小型機械設備由施工單位設備管理部門會同安全員及現場監理共收。
6.7.4.7整體防護設施以及重點防護設施由項目總工組織驗收,自驗合格后報安全管理部門安全工程師驗收。
6.7.4.8以下防護設施、臨電設施、大型設備需要在自檢基礎上,報請業主或專業檢驗檢測機構驗收(特種設備還需報當地技術質量監督局檢測合格,并取得檢驗合格證):
20m以上高大外腳手架、滿堂紅支架;吊籃架、挑架、外腳手架、卸料平臺;整體式提升架;20m以上的物料提升架;施工用電梯;塔吊;臨電設施;鋼結構吊裝吊索具等配套防護設施;30m3/h以上的攪拌站;架橋機;路塹開挖、石方爆破等施工防護設施;其他大型防護設施。
6.7.4.9.1腳手架、扣件、腳手板、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臨時供電電纜、臨時供電配電箱以及其他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有合格的試驗單及出廠合格證明。
6.7.4.9.2腳手架、滿堂支架、龍門架等和支搭的各類安全網的驗收,由項目總工牽頭組織技術、安全、物資部門和現場負責人等有關人員參加,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7.4.9.3高大腳手架及特殊支架和大型防護設施及臨時用電工程,由批準方案的技術負責人組織,方案制定人、技術、安全、物資等部門及其有關人員參加,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7.4.9.4起重機械、施工用電梯等特種設備的驗收,經由取得國家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方可投入使用。
6.7.4.9.5因設計方案變更,重新安裝、架設的大型設備及防護設施須重新進行驗收。
6.8.2.1安全文化建設涵義及目的。安全文化是企業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護生命和財產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的重要標志。它包括安全的物質文化、制度文化、行為文化和觀念文化。安全文化的核心問題是保護人的身心健康,尊重人的生命,實現人的價值。
6.8.2.2安全文化建設的指導思想和原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各項目部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在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必須無條件地服從安全。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搞好施工生產。
6.8.2.3.1安全文化建設的目標是:通過灌輸滲透“以人為本、規章至尊”的安全理念,使全體項目部逐步形成預防為主、我要安全的安全觀念文化;遵章守紀、規范操作的安全行為文化;科學嚴密、切實可行的安全制度文化;形成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安全文化教育體系和安全生產防線。
6.8.2.3.2.1制定公司安全文化目標,打造新的安全文化。
6.8.2.3.2.2規范安全教育體系,提高安全教育效果。
6.8.2.3.2.3建立安全保障網絡,實現本質安全化。
6.8.2.3.2.4消除安全隱患,完善整改措施,塑造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6.8.2.3.2.5推廣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新技術,保護員工身心健康。
6.8.2.3.2.6建立安全風尚和道德規范,規范安全行為。
6.8.2.3.2.7塑造企業安全理念,樹立項目安全形象。
6.8.2.4.1要開展試點,分類建設,有序推進。在取得經驗的基礎上,全面推開。
6.8.2.4.2要充分發揮各種載體的作用,廣泛宣傳開展安全文化建設的目的、意義及重要性,宣傳開展安全文化建設的目標、步驟及實施方法。同時通過開展安全圖板展示和教育等競賽活動,吸引廣大職工積極參與,使安全文化得以有效傳播。
6.8.2.4.3根據安全文化建設的不同要求,采取相應的手段和措施,大力開展培訓工作,形成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意識,規范各類人員的行為。
6.8.2.4.4安全理念整合提煉,通過各種媒體和各種形式進行學習宣傳,要結合自身案例,進行有效教育,努力使安全理念入腦入心,融于行動,形成統一的價值取向。同時,要自覺遵守和踐行安全理念,養成遵章守紀的良好行為。
6.8.2.4.5要建立完善適合項目實際、責任明確、覆蓋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上下結合、獎懲嚴明、各層次有效監督的勞動保護監管體系。要嚴格按照安全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要求,結合國家安全生產管理有關規定進行整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從嚴抓好制度的落實。
6.8.2.4.6通過不斷引進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爭創文明施工、行為規范的操作環境。要通過文化建設,展現安全文化的內涵,營造濃厚的安全文化建設氛圍。
6.9.1各施工單位應加強生產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對動火作業、臨時用電、高處作業、職民工駐地建設等危險性較高的作業活動嚴格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6.9.2各項目部應加強生產作業行為的安全管理。對施工作業行為隱患、設備設施使用隱患、工藝技術隱患等進行認真分析,采取防控措施。
6.10.1公司要加強對參建各方(承包、咨詢、供應等)的安全管理,對其資格審查、選擇、安全生產合同簽訂、施工作業過程、技術咨詢服務過程、提供產品等進行有效管理。
6.10.2公司應對統一施工作業區域交叉作業各方進行協調、統一進行安全生產管控。
6.10.3公司及各項目部不應將相關施工、咨詢、服務等工作委托給不具備資質或條件的相關方。公司與有合同關系的各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
詳見本章第二十節、第二十二節:“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應急管理制度”。
各項目部應根據安全生產半年、年終考核結果及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問題隱患所反映的趨勢,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考核指標等進行修改完善,持續改進,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及消防工作責任書》進行檢查考核。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各項目部。
二、每次例會各科室和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并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后交流經驗。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發放有關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關文件、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定期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2、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領導機構,生產部門和班組應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督促、教育和檢查職工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4、各工種必須經過一定時間的`專業技術培訓學習和掌握安全生產知識,并經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5、企業實行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生產安全由安全小組負責,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檢查監督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6、嚴禁將危險物品帶入維修現場,要害設備、由穿戴防護用品的專人保養和管理,并經常進行檢查和維修。
7、維修人員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不得酒后操作、打鬧和聊天。
8、維修車輛前,應將車輛停、架牢固后方可作業。舉升設備應由專人操作,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車下,舉車時不準檢修舉升設備。
9、路試車輛必須由具有駕駛證及技術熟練的試車員進行,并在規定的路段上進行。
10、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物品,粉塵、腐蝕劑、污染物、壓力容器等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壓力容器及儀表等應嚴格按有關部門要求定期校驗。
11、根據季節變換切實做好防火、防澇、防凍、防腐及防盜工作,并制定相關措施,配備消防器材。配電設施線路確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動電具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12、發生事故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保護好現場,查明原因妥善處理。
13、堅持安全檢查和自查。
安全檢查內容:檢查安全負責人員安全工作實施情況;檢查員工安全執行情況;安全制度落實情況;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安全教育情況。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為了規范本公司安全生產的變更管理,消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過程中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
1、管理職責
1.1、變更申請人負責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部門負責人確認;
1.2、分管經理負責歸口部門的變更審核;
1.3、總經理負責變更的審批;
1.4、分管副經理負責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
2、變更分類
2.1、工藝技術變更
2.1.1、生產主要原料變更
2.1.2、工藝流程和主要生產條件的重大變更
2.1.3、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
2.1.4、操作規程的重大變更
2.1.5、工藝參數的變更
2.1.6、公用工程的水、電、氣等的`變更
2.2、設備設施變更
2.2.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2.2.2、安全設施的變更
2.2.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和配件
2.2.4、設備的材料變更
2.2.5、臨時的電氣設備變更
2.2.6、監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2.2.7、設備運行程序軟件的變更
2.3、管理變更
2.3.1、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變更
2.3.2、公司人員的變更
2.3.3、___機構的重大變更
2.3.4、管理職責的變更
2.3.5、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3、工作程序
3.1、變更申請人提出書面變更申請,說明變更的具體情況及相關依據,并對變更存在的風險情況進行分析,變更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
3.2、變更申請部門負責人將變更報告送交分管副經理審核。
3.3、分管副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3.4、變更審批后,變更申請部門___人員進行變更的實施。
3.5、變更實施前,實施部門要對變更的實際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相應的措施后,實施變更。
3.6、分管副經理負責對變更的的實施結果進行檢查驗收。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第一節:安全管理制度大綱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付的安全職責。
2.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和網絡,配備滿足需要的專兼職安全員。
3.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編制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并嚴格履行簽字手續。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制度,并將考核目標分解到人。
5.制定安全生產與經濟承包責任制掛鉤辦法,并嚴格落實執行。
6.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并嚴格落實執行。
7.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根據企業特點因地制宜采取多種形式落實執行。
8.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定性定量進行安全評價。對查出隱患問題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整改,從而達到保證安全的目的。
9.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10.建立安全技術措施制度,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的隱患,從技術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發生人身事故。
11.建立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提取和使用制度,保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需要。
12.建立施工機具和大型機械設備使用、維修保養和管理制度,確保施工機具、機械設備使用安全。
13.建立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14.建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5.建立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的驗收、使用和管理制度,確保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符合要求,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16.建立因工傷亡事故管理制度,進行及時搶救、事故快報、調查處理、事故分析,從而達到防止發生類似事故的目的。
17.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確保職工每天工程施工前了解當天工作情況及安全注意事項,防止違章作業,從而保證作業安全。
18.建立健全安全檔案,掌握安全動態,對每個時期的安全工作進行目標管理,達到預測、預報、預防事故的目的。
第二節:各職能部門及相關責任人安全職責
(一)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生產經理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3.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二)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1.項目經理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面的規范、規程和標準;
3.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4.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
5.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
6.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
7.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施改進措施;
8.做好本項目工程的勞動保護工作,保障操作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及防護措施。
(三)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安全職責
1.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的技術工作負總的責任。
2.在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
3.負責提出安全技術項目和實施措施并組織實施。
4.監督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5.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6.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四)安全科長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規定指示并監督檢查。
2.負責組織本科和各級安全員進行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勞動保護法規學習。
3.負責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的長遠計劃。
4.組織制定、修改、審查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5.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醫務勞動鑒定工作。
6.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大修理工程,新產品項目的“三同時”工作。
7.在安全管理上不斷探索新方法,逐步推廣,應用現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8.對企業中存在的重大隱患負責逐級上報,對一切違章、違法行為有權越級向上級反映。
9.對企業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定期召開會議分析研究,制定政策。
10.參加企業各種類型的安全生產檢查,并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負責督促整改。
(五)班組長安全職責
1.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
2.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上級部門違章指揮。
3.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品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
4.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并做好紀錄。
5.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施工員報告。
(六)技術員安全職責
1.對本人業務范圍內的安全技術問題負責,深刻理解工程技術人員對安全生產的責任。
2.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應用先進技術和現代化管理手段,確保本職范圍的安全生產。 3.嚴格貫徹執行新建、改建、擴建、大修理工程,新產品項目的“三同時”原則。
4.審查本職業務范圍內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生產、檢修、施工中安全可靠。
5.參加本職范圍內的重大傷亡事故調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七)施工員安全職責
1.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子和安裝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反復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3.不違章指揮,并有權拒絕上級部門的違章指揮。
4.組織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對班組進行安全交底并做好紀錄;
5.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傷亡事故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八)崗位工人安全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聽從領導和安全人員的指揮,遵照規章作業,并隨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和設備、工具的安全整潔,做好文明生產不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機械和設備,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學習安全知識,提高技術水平,積極參加技術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議,改善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
4.特種作業人員要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5.及時反映處理不安全因素,積極參加事故搶救工作。
6.有權拒絕接受違章指揮,并對上級單位或領導人忽視職工安全健康的錯誤決定和行為提出批評或控告。
7.上崗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然后立即報告。
第三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一條:根據施工(生產)特點,制定檢查項目和標準。
第二條:實施定期檢查。
1.公司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2.公司下屬單位及項目部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3.車間及施工隊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第三條:專業性安全檢查。
專業安全檢查應由有關業務部門及有關專業人員對某項專業(如垂直提升機、腳手架、電氣、塔吊等)的安全問題或在施工(生產)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單項檢查。
第四條:經常性安全檢查。
1.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2.各級安全員及安全值日人員日常巡回安全檢查。
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同時檢查安全。
第五條: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后安全檢查。
季節性安全檢查是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風季等)可能給施工(生產)帶來危害而組織的安全檢查。節假日前后防止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等進行的檢查。
第六條:施工現場還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第七條:各種安全檢查都應根據檢查要求,配備力量和相應的檢測工具。
第八條:安全檢查要認真、詳細記錄,特別是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
第九條:根據安全檢查定性定量進行安全評價,研究對策,進行整改和加強管理。
第十條:對查出的隱患要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在隱患未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停止作業。
第十一條:要建立隱患登記,下發整改通知單并建立復查、銷案制度。
第四節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條:公司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工作單位”,公司給予經理、分管經理五百元獎勵,給予相關單位及部門五百元獎勵。
第二條: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工作者”,及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作出重大貢獻、顯著成績者,公司給予其三百元至五百元獎勵。
第三條:公司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不合格單位”,公司給予經理、分管經理五百元處罰;給予相關單位及部門五百元處罰。
第四條:發生工傷死亡事故其主要責任者除須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外,公司將另給予其五百元處罰,并不得參加本年度晉級、評先。
第五條:公司下屬各單位及項目部獎懲辦法,根據“安全生產與經濟承包責任制掛鉤辦法”執行。
第六條:安全生產制度內容的具體實施由公司財務科落實執行,公司安委會、工會、安全科等部門負責監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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