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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時間:2023-03-02 16:09:5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匯編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匯編15篇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1條

  為了統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車輛,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支出,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所說公司車輛是指公司公務用車輛。所有車輛由行政部統一負責管理。

  第二章車輛管理

  第3條

  行政部負責所有車輛管理工作,包括車輛調派,維修保養,費用預算、核準、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保與出險索賠及司機管理。

  第4條

  公司所有車輛原則上必須由公司專職司機(含專車使用人)駕駛,公司其它持有駕照人員駕駛公司車輛公出或私用必須按規定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附件1),經批準后方可使用。無駕照人員嚴禁駕駛公司車輛。專職司機應每周定期對公司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第5條

  車輛行駛證,屬專車的日常由專車使用人負責保管,如專車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將專車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鑰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險單由行政部統一保管,按車建立資料、費用檔案。

  第6條

  每車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附件3),當班司機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是否相符,與前一次用車記錄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費用明細等,對發生的票據編號整理,以備報銷時核對。

  第7條

  車輛每日使用完畢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好,將鑰匙交回給行政部保管。

  每車設置《車輛加油記錄表》(附件5),經手駕駛員在發現車輛油量不夠需加油時,憑公司統一發放的針對每輛車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時在《車輛加油記錄表》上作好記錄以備查。

  第8條

  行政部人員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發現記載不清、不全或者未記載的情況,應通報司機并對相關責任人提出批評,不聽勸告、屢教屢犯者應給與處分,并停止其使用資格。

  第三章車輛使用

  第9條

  車輛使用范圍

  (1)公司員工在本地因公外出辦事、聯系業務、接送。

  (2)接送公司賓客。

  (3)專車專用。

  第10條

  車輛使用程序

  (1)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

  1.公務用車,使用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請并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等,部門經理簽字后交行政部負責人審批調派。行政部負責人依重要性順序派車,各部門用車不得直接與司機聯系,不按規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車輛使用申請盡量作到當班用車1小時前申請,下午用車上午申請,次日用車當日申請,夜間用車下班前申請,集體活動用車2天前申請,以便統一安排。

  2.由行政部將《車輛調派單》(見附件2)交與司機,司機根據《車輛調派單》予以出車。

  3.遇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可隨時派車。事后一天內由使用人補辦手續。

  4.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序申請派車,否則不予派車,司機不可擅自出車,擅自出車一次罰款200元。

  (2)司機按用車人員的目的地行車。行車前需選擇好最佳路線。對同一方向、同一時間段的派車要求盡量合用,減少派車次數和車輛使用成本。

  (3)用車完畢,司機填寫用車實際情況記錄。使用人用車完畢在《車輛行駛記錄本》上簽字確認。

  第11條

  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持有駕照,熟悉并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第12條

  駕駛人員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的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后果由駕駛人員負責。

  第13條

  駕駛員不得擅自將公用車開回家,或做私用,違者受罰,經公司特別批準的除外。

  第14條

  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者適當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造成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第15條

  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第四章維修保養

  第16條

  本公司的車輛的維修保養,原則上按照車輛技術手冊執行各種維修保養,并須按照預算執行。

  第17條

  車輛維修、保養、加油程序

  (1)司機發現車輛故障或者需要保養時,應先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車輛保養維修申請、申報維修保養的項目及費用預算,行政部會同相關人員進行確認核實后,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送指定維修廠檢修。

  (2)維修結束,提車時,送修人應對維修車輛進行技術鑒定,檢驗合格,收回更換的舊部件,并核定維修費用的合理、準確性后,方可在維修廠家的單據上簽字。送修人對費用的真實性負責。

  (3)車輛的維修保養應在指定廠家完成,否則維修保養費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擔。

  (4)可自行維修者,可報銷購買材料和零件的費用。

  (5)車輛于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急需修理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維修費用超過1000元時,應與公司聯系請求批示。

  (6)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者疏于保養造成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費由公司和司機按照比例負擔。(公司30%司機70%)

  (7)行政部每月負責統一購買汽油,并分配到各車輛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況嚴禁現金加油。特殊情況(加油卡損壞、加油點網絡中斷等)下需現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說明原因,得到允許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時,司機需填寫《車輛加油記錄本》(見附件5),以備報銷時核對。

  7、行政部對車輛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內容包括:本制度執行情況、車內外衛生、一般保養狀況等。檢查不合格者,對司機或相關責任人處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罰款,情節嚴重者取消駕駛員駕駛資格。

  第五章車輛保險

  第18條

  公司通過商定,確定承險保險公司。

  第19條

  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險,統一由公司支付分擔。

  第20條

  公司車輛投保險種以及標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得私自增加或減少投保險種,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額度。

  第21條

  一旦出現車輛保險索賠事件,行政部應在第一時間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并保存好索賠資料。事故處理完畢后,辦理索賠手續。

  第六章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22條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犯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后果,由駕駛人全部承擔,并予以處罰或除名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3)酒后駕車。

  第23條

  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司機個人(含非專職司機)承擔70%/公司承擔30%,涉及駕照扣分的由當事人負擔。行政部負責每周在網上查詢維章記錄一次,并做好處理。

  第24條

  各種車輛在運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主動與公司取得聯系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公司報告。

  第25條

  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情況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26條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差額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七章費用報銷

  第27條

  車輛維修保養及過境/過路費用按憑證實報實銷。司機于每月10日、25日前將所負責車輛當月高速費、過橋費及停車費等票據貼好,連同該車輛行駛記錄本、車輛加油記錄本交行政部審核簽字后,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報銷。

  第28條

  私車公用。

  (1)公司原則上不支持私車公用,在外出辦公時,盡量乘坐公司車輛。在公司車輛調配不開時,可乘坐出租車至目的'地,并索要車票,公司將全額報銷乘車費用。

  (2)如公司公車調配不開,且在去往遠郊區縣等不方便乘坐出租車返回公司的情況下,可根據部門的實際情況駕駛私家車出行辦事,但需申請經行政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3)私車公用產生的費用按照車輛的排量、百公里油耗、行駛里程、行駛路線等因素全額報銷燃油費用,其間產生的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用憑實證報銷。其間,相關人員須繳納此行的加油發票,發票的額度須和實際行程產生的費用大致一致,否則將不予認可。

  (4)私車經常性公用的,可按照一定標準按月予以補貼。

  (5)對于一年內沒有一次違規行為的駕駛員公司將給與500元的績效獎勵

  第八章附則

  第29條

  本制度經呈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

  附件1:《車輛使用申請單》

  附件2:《車輛調派單》

  附件3:《車輛行駛記錄表》

  附件4:《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

  附件5:《車輛加油記錄表》

  附件6:《車輛情況一覽表》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2

  一、為切實加強公司車輛管理

  進一步做好公司服務工作,確保車輛安全運行,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參照其他單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車輛分為辦公室直管車輛、業務科室專配車輛。辦公室直管車輛主要用于公司領導公務活動、科室緊急情景用車,一般情景下,科室工作人員外出不派車;業務科室專配車輛主要用于本科室業務工作用車。必要時,辦公室對業務科室專配車輛實行統一調度。

  2、辦公室直管車輛由辦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景確需用車,可到辦公室填寫《車輛使用派車單》,報請總經理同意。駕駛員憑《派車單》出車,費用按1元公里標準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車輛保險由辦公室負責統一辦理,辦公室根據相關政策,考察選擇保險公司。

  4、駕駛員通訊必須堅持24小時暢通。除指派用車外,駕駛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保證在崗在位,自覺服從調度,做到隨叫隨到。非工作時間,車輛必須停車入庫或停放在辦公室指定位置。未經批準不準擅自出車。不準駕車到娛樂場所。

  5、駕駛員請假半天以上,須將車鑰匙交回辦公室。

  6、公司所有車輛一般不得用于辦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景私人用車必須經領導批準。燃油費、過走過橋費、司機補助費及其他費用均由用車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職責制,專人駕駛,禁止私自將車輛交他人駕駛。

  2、駕駛員應加強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禁止酒后駕駛,做到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3、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程,加強對車輛的經常性安全檢查,定期維護保養,嚴禁帶故障出車。

  4、駕駛員出車,必須帶齊有關證照。

  5、車庫和車輛須按規定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時候、任何情景下,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電話報告辦公室,并在回單位后寫出書面情景報告。

  四、維修管理

  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一般情景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經批準后方可維修,由辦公室會同財務科負責結算維修費。汽車大修須經辦公室認真調查核實后提出車輛維修計劃,報總經理批準,按規定辦理維修報批手續。

  2、因公外出,途中車輛發現故障需臨時維修,須請示隨車領導同意后,方可就地維修。駕駛員需持舊部件及有效票據進行費用核銷。凡未按要求、私自維修的.,費用自行承擔。

  五、油料管理

  1、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布”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辦公室直管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辦公室管理。

  2、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景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購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辦公室審核后方可辦理報銷。

  3、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景,作為審核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六、獎懲辦法

  (一)對模范執行本制度,工作成績顯著的駕駛員給予獎勵。

  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按每月50元標準給予獎勵,年終對照本規定由總經理和財務部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后,實施獎勵。

  (二)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1、凡發生行車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駕駛員當月獎金。事故情節嚴重者,給予通報批評、調離崗位直至待開除公司。

  2、擅自出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職責,并給予開除處理。

  3、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職責,并給予開除處理。

  4、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發現一次,扣發崗位補貼20元;造成損壞,損失費用全部由駕駛員承擔,并追究職責人相關職責。

  5、未帶齊相關證件、違反交通法規,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職責人自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的,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

  6、酒后駕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職責,并給予開除處理。

  7、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開除處理,并在公司通報批評。

  8、駕駛員無故不出車的,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由駕駛員全額負擔。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3

  第一章公司概況

  深圳市喬元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二零零陸年四月廿四日,注冊資金為50萬元,經營范圍是塑膠五金模具的技術開發、生產加工、銷售、上門維修,化工原料、化工產品購銷,國內貿易,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法定代表人是譚富華,深圳市喬元星科技有限公司已購置1輛廂式貨車,駕駛員1名:唐小燕。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總則

  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細則

  一、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譚小軍,職務:經理主要工作職責:

  1、宣傳和貫徹政府分布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并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并針對存在問題制度相應的防范措施。

  (二)第二負責人胡佳,職務主管,主要工作職責是:

  1、布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后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發、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并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現場能力。

  (三)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為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第三章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貨物運輸的流程圖:

  一、貨物裝載

  (一)貨物要堆碼要整齊,捆扎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二)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三)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后,敞蓬車輛如需遮蓬布時必須嚴密,綁扎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松動和甩物傷人。

  二、貨物運輸

  (一)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二)行車過程中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三、貨物卸載

  (一)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二)當車輛停穩熄火后方可卸貨。

  (三)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四)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后返回。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4

  第一章車輛使用

  1.公司車輛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員使用。

  2.使用人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后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的后果負責。

  3.駕駛人須嚴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承擔。

  4.駕駛人不得擅自將公司車輛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處罰50~200元,經公司特許或返回時已逾晚上8時者例外。

  5.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規、損毀、失竊,則由駕駛人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6.為私人目的借用公車應先事先向主管申報,由主管核實車輛暫無公用方可批準。私用時若發生事故,而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于扣除理賠額后全部由使用人承擔。

  7.駕駛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并定期將車輛清洗干凈。

  8.車輛的各類證件要保管完好,貴重物品及車匙不得放在車內,以防發生盜竊。

  第二章車輛保養

  1.車輛維修、保養、打蠟等,應先填“車輛保養申請單”,注明行駛里程,核準后方得送修。

  2.車輛應由指定地點保養,特約修護廠維修。可自行修復者,可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3.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情況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300元時,應與主管聯系請求批示。

  4.若由于駕駛人使用不當或車輛疏于保養,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護費,應依實際情況與情節輕重,由單位與駕駛人或主管負擔。

  第三章駕駛員管理

  1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它相關的規章制度。

  2.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發現有故障的應及時報告領導,經批準后送汽修廠維修。

  3.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不準疲勞駕車、不準酒后駕車。如因故意違章或以上原因被罰款的,費用由當事人負責(因公務經特批的情況除外)。

  4.上班時間未派出車的,應在公司配合工廠做好各方面工作,必要時協助其它部門工作。

  5.未經批準不得將車輛隨意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負面效果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第四章違規與事故處理

  1.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門報案,并立即與公司領導聯絡協助處理。

  2.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與公司共同負擔。

  3.發生意外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公司經協商后共同負擔。

  第五章獎勵條例

  1.駕駛員在一月內若沒有任何交通違章以及賠付,并且在安裝過程中沒有出現包括返工、客戶投訴、延時延期等在內的一切造成影響公司聲譽和形象以及損失的事件,則獎勵駕駛員100元的額外績效獎。

  2.對全年無違章、無事故的駕駛員獎勵300元。

  3.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公司采納的獎勵100元。

  4.舉發、設法防止危害公司利益之事情,使公司免受損失者,獎勵100元。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5

  第一條公務車僅限用于公司公務接待,各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車輛費用納入用車人(部門)核定的車輛費用,所有人員需嚴格遵守公務用車管理制度。

  第二條派車單制。公務車輛派出執行派車單制,用車人用車前需嚴格填寫統一印制的《某某公司派車單》(見附表一,以下簡稱派車單),司機見派車單出車,若無派車單嚴禁出車,否則由司機個人承擔一切費用及后果;車輛返回后由用車人簽字并由司機在一個工作日內持派車單由車輛管理人簽字確認。

  第三條派車流程。用車人到辦公室填寫派車單完畢后交由本部門經理或分管領導批簽,后交由車輛管理人審核,由行政主管簽批,最后由董事長確認后方可派車。事情緊急時經董事長同意后,可由行政主管電話通知司機出車,回來后由用車人于半個工作日內補齊派車單及相關程序,否則由用車人個人負責本次出車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公司公務車必須配備專職司機,嚴禁非公司專職司機駕駛公務車,否則由該車輛專職司機和駕駛者共同承擔一切費用及后果,并對該車輛專職司機和駕駛者各處以1萬元/次經濟處罰。

  第五條用車費用。公務車按其排量核定燃油費(見附表二),行車里程按實際發生數計算;司機報銷時需附派車單,一次一報,財務部門按派車單進行審核報支,并計入用車人部門車輛費用,沒有派車單或派車單沒有嚴格履行簽批程序的一律不予審核報支,否則由財務部門負擔費用。

  第六條其他費用。公務車發生的'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等憑票實銷。

  第七條差旅費。司機差旅費按普通員工出差標準憑票報銷,若一天多次往返濟南等就近地區且當天返回的,補助40元伙食補助,報支時必須由車輛管理人審核簽批,實際發生費用超出此標準者須由分管領導簽批、經車輛管理人、行政主管和財務部核查后報支。

  第八條車輛維護與維修。司機要對車輛及時進行維護與維修,以確保車輛的正常運行;車輛付費維護、維修前由司機填寫《某某公司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簡稱:《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見附表三)經車輛管理人簽字同意并經行政主管審批,董事長審批后方可到公司指定的汽車修理公司進行維護、維修,并憑《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報銷維護、維修費用。

  維修、維護費用低于1000元(包括1000元)時由行政主管簽批;超過1000元時由董事長簽批。無《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或未到指定汽車修理公司進行維護、維修的不予報銷;如因司機未能對車輛及時進行維護、維修而致車輛不能正常運行者,對司機給予1000元/次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給予5萬元以下經濟處罰,并同時給予停職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罰。

  第九條外租車輛。當公司公務車輛不在或不足時,須報經行政主管及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由用車部門自行向外租用車輛,返回后由用車人持單由行政主管簽字確認,否則不予報支;外租車輛按1.35元/公里報支費用,過路過橋費用實報實銷。租車所有費用全部在用車部門費用內列支。

  第十條嚴禁將公司公務車輛非派出時間開離單位,特殊情況時需經行政主管批準,否則一經發現給予司機1000元/次經濟處罰,所發生的后果由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車輛管理人。

  (一)辦公室指派專人負責車輛管理。

  (二)車輛管理人須嚴格審批派車單,保證派車單所填項目真實。

  (三)嚴格審查用車費用。

  (四)定期檢查車況,監督司機對車輛的修護和保養。

  (五)負責對司機的安排與管理。

  第十二條用車人管理。

  (一)用車人須公務需要才可申請派車,嚴禁公車私用。

  (二)如實填寫派車單,寫明目的地等項目。

  (三)外出途中,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司機繞行或中途停留等。

  (四)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況緊急,確需繞行或中途停留,須電話向行政主管請示并獲得批準后方可實施。否則一經發現給予用車人1000元/次經濟處罰,所發生的后果由用車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司機管理(對所有司機適用)。

  (一)因工作需要時,司機必須無條件執行派出任務。

  (二)司機務必保證全天手機暢通,否則依據公司手機管理制度執行。

  (三)司機非出車時間必須按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坐班,因事外出需履行請假外出手續,否則按公司考勤管理規定執行。

  (四)司機出車返回后務必按第二條規定到辦公室報到,否則依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按遲到、曠工執行。

  (五)因工作原因占用司機休息時間可由司機向行政主管申請于非出車時間補足。

  (六)司機必須熟練掌握公司企業簡介、發展戰略、企業文化、公共禮儀、青島市簡介,此項內容作為司機上崗資格的基本考核內容。

  (七)司機須嚴格按照派車單所載目的地出車。出車后,及時返回,不得隨意繞行或無故拖延時間。

  (八)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況緊急,用車人確需繞行或中途停留,司機經核實后須無條件配合。

  第十二條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公司車輛管理,進一步做好公司服務工作,確保車輛安全運行,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日常管理

  (一)車輛由行政部統一管理。員工根據情況確需用車,可到辦公室填寫《用車申請單》,報請部門經理審核,再交行政部審核。駕駛員憑《用車申請單》出車。

  (二)主管副總批準后,駕駛員憑派用單出車,出車前要進行出車登記,登記時間,出車路線,嚴格按照行車路線和目的地行車。

  (三)駕駛員在使用途中,必須保持通訊24小時暢通。

  (四)用車部門填寫用車單,經部門長審核后交行政部。

  (五)出車前進行例行檢查:1、檢查證照是否齊全;2、車況,如車燈、水箱、剎車、輪胎、油等是否正常;3、核對公里數;4、替車時,加油量計入被替車輛油耗。

  (六)嚴禁無照駕車、酒后駕車、帶病駕車。

  (七)駕駛員對所駕車輛負保管的職責,經證明有故意或過失的行為,造成所保管車輛有損害或丟失等后果,應負相應責任。

  (八)嚴禁私人用車。不得私自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否則視情況給予嚴肅處理,逐漸達到車輛管理到人,責任一對一。

  (九)保持車內清潔,禁止吸煙。

  (十)依車輛的限載為準,乘員、載物均不得超載。

  (十一)駕駛員因自身原因違反交通法規,罰款由駕駛員自行負擔。

  (十二)因違規被扣駕照或交納罰款外出的,按事假處理。

  (十三)公司所有車輛一般不得用于辦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況私人用車必須經領導批準。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司機補助費及其他費用均由用車人承付。

  第三條安全管理

  (一)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責任制,專人駕駛,禁止私自將車輛交他人駕駛。

  (二)駕駛員應加強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禁止酒后駕駛,做到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三)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程,加強對車輛的經常性安全檢查,定期維護保養,嚴禁帶故障出車。

  (四)駕駛員出車,必須帶齊有關證照。

  (五)車庫和車輛須按規定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六)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電話報告辦公室,并在回單位后寫出書面情況報告。

  (七)交通事故的處理。

  a)事故發生后,應先保護現場并急救傷員,及時撥打122報案,立即與行政部聯絡,通知保險公司,以利于車險索賠。

  b)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損壞、人身傷害、其他財產損失等,除保險公司賠償的部分外,差額部分根據交警部門處理結果,由使用者與公司共同負擔,使用者負擔視責任性質而定。

  (八)車輛被盜賠償。發生車輛被盜的,除向保險公司索賠部分賠償外,其余部分由當事人依據下列情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a)因駕駛員個人原因,不能提供車輛證件,導致交警部門及保險公司拒絕受理,其經濟損失由駕駛員承擔。

  b)駕駛員擅自將車借給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車,賠償車輛全部實際損失。

  c)經批準的私事用車。

  (九)車輛發生損壞時,除向保險公司索要部分賠償外,其余部分當事人分別承擔賠償責任。

  a)班后不按規定地點停放車輛,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b)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車,由駕駛員全部承擔。

  c)車輛因公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地或在工廠內停車場地,發生相互碰撞損壞,由當事人或肇事者賠償。

  第四條維修管理

  (一)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一般情況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經批準后方可維修,由辦公室會同財務科負責結算維修費。汽車大修須經辦公室認真調查核實后提出車輛維修計劃,報總經理批準,按規定辦理維修報批手續。

  (二)因公外出,途中車輛發現故障需臨時維修,須請示隨車領導同意后,方可就地維修。駕駛員需持舊部件及有效票據進行費用核銷。凡未按要求、私自維修的,費用自行承擔。

  第五條油料管理

  (一)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布'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行政部直管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行政部管理。

  (二)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況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購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辦公室審核后方可辦理報銷。

  (三)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況,作為審核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第六條獎懲辦法

  (一)對模范執行本制度,工作成績顯著的駕駛員給予獎勵。

  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按每月50元標準給予獎勵,年終對照本規定由總經理和財務部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后,實施獎勵。

  (二)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a)凡發生行車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駕駛員當月獎金。事故情節嚴重者,給予通報批評、調離崗位直至待開除公司。

  b)擅自出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c)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d)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發現一次,扣發崗位補貼20元;造成損壞,損失費用全部由駕駛員承擔,并追究責任人相關責任。

  e)未帶齊相關證件、違反交通法規,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自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的,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

  f)酒后駕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g)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開除處理,并在公司通報批評。

  第七條個人用車

  (一)如公司使用員工車輛外出,員工可向公司申請報銷油費等相關事項。

  (二)員工因個人需要外出拜訪客人等情況,公司不予報銷個人油費。

  第八條附則

  (一)行政部對本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本制度解釋權、修改權歸公司,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7

  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內部管理,增強企業的凝聚力,明確司機的利益與公司的效益的密切關系,提高司機的工作責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一、貨運車輛與司機的管理制度和獎罰制度

  (1)車輛由公司車隊長負責管理,公司根據司機全年工作表現,從司機產值、安全行車、維修費用等各方面全面考慮,對表現好的司機給予獎勵,對表現差的司機按公司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2)公司駕駛員駕駛指定車輛,司機不經過允許不得隨意調換駕駛車輛,司機不能將車轉借他人使用,如有違反扣罰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機本人承擔。

  (3)車輛除執行運輸任務外,未經批準不得隨便駛離指定的停車場,包括不得私自開車回家和辦私事,任務完成后應及時將車輛開回指定的停車場,不準起動發動機在車內睡覺和卸貨,以上如發現第一次扣罰一百元,第二次扣罰兩百元并追究責任,再犯則予以開除。

  (4)車輛進出碼頭、礦山均要遵守碼頭、礦山的`有關紀律、制度在裝、卸貨時均要遵守廠方的有關紀律、制度或行車指示,如有違反第一次追究責任,罰款并寫檢討書,再犯則予以開除。

  (5)司機每天按時上班,特殊情況除外,不得無故曠工、遲到、早退。請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員,經批準后方可休息。否則,如發現扣罰一百元。

  (6)司機不得得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行為。否則,如發現扣罰一百元。

  (7)司機執行運輸任務時,在外遇特殊情況或不幸發生事故,不論在何時何地必須馬上通知公司領導或公司管理人員,并報告交通管理部門人員。

  (8)司機在執行運輸任務時,若發生交通事故,不得擅自離開事故現場,否則一切責任由本人承擔。

  (9)司機報銷過橋費等必須要做到如實反映,不得弄虛作假、虛開發票收據,如發現經核實后要從嚴處理。

  (10)司機需于每月2號前上繳回單至財務室。

  (11)在運輸途中私自攜帶他人上車的,第一次罰款100元,第二次罰款200元,第三次則予以開除。

  (12)對在工作時間內穿拖鞋或不穿上衣等影響公司形象的司機第一次罰款100元,第二次罰款200元,第三次則予以開除。

  二、安全行車制度

  (1)司機必須積極參加安全學習,進一步落實各項交通安全措施,加強安全行車意識。

  (2)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所頒發的一切條例規定,嚴格按機動車駕駛操作規程行車,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3)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能超速、亂搶道等違章行車。

  (4)司機在上班時間內嚴禁酒后駕駛,開車時要集中精神。

  (5)由貨物或車輛造成的違章罰款(如證件不全、車輛發生故障、貨物超重等),公司給予全報。

  (6)若司機個人造成的違章罰款,如有下列情況的公司不予報銷。

  1)進入導向車道后,不按規定方向行駛。

  2)在禁行的時間,道路上行駛的。

  3)不按規定會車、倒車、掉頭。

  4)違反交通信號指示的。

  5)違反交通標志,標線指示的。

  6)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

  7)不按規定臨時停車。

  (7)在運輸作業過程中,對安全行車的司機,公司根據其全年實際表現設立安全行車獎,年終時一次性獎勵給司機,以作鼓勵。

  獎勵方法:

  1)對全年沒有發生任何交通事故、能為公司節約維修等費用、工作積極的司機給予5000元的獎勵。

  2)對全年發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損失200元以下的司機獎勵1000元。

  3)對全年發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損失500元以下的司機獎勵500元。

  (8)在運輸作業裝卸貨過程中,由于司機不負責任,導致發生事故及貨物損失,使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根據其事故責任以及經濟損失的程度扣罰。

  扣罰方法:

  1)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以下司機負次責的按經濟損失的5%罰款,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10%罰款,主責的按經濟損失的15%罰款,全責的按經濟損失的20%罰款。

  2)每次事故公司損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司機負次責的罰款100元,同等責任罰款150元,主責罰款200元,全責罰款300元。

  3)每次事故公司損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機負次責的罰款200元,同等責任罰款300元,主責罰款400元,全責罰款500元。

  4)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司機負次責的罰款500元,同等責任罰款1000元,主責罰款20xx元,全責罰款3000元。

  5)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00以上,司機負次責的罰款5000元,同等責任的罰款10000元,主要責任的罰款15000元,全責的罰款20000元。

  6)酒后駕駛出事故的,由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7)出事故不得離開現場,肇事逃逸的一切后果有本人承擔。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8

  第一條總則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實際情況,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駕駛公務車員工。

  第三條車輛管理

  (1)公司公用車輛的管理、調度、保養、維護、費用核算,以及車輛的證照保管、年審及保險辦理等均統一由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所有公用車輛的鑰匙統一由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保管或由辦公室指定的車輛管理負責人保管。

  (2)車輛調度實行急事、特事優先使用、先申請先用、外出同路并用的原則。盡力保證各部門工作需要及急事急辦者的必要用車。目前公司有三輛公務車,公務車的各類證照由車隊的直屬上級統一保管,各種稽核事務由車隊上報直屬上級后派人員辦理,車隊隊長負責監管維修、檢驗、清潔等。

  (3)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于事前上報總經辦,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派車。如不按規定辦理申請,禁止派車。

  (4)使用公務車須填寫《用車通知單》,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和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加郵費、過路費、維修保養費、停車費、洗車費等。辦公室每

  1月統計整理并不定時抽查,發現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應呈報并給予批評,對不聽勸阻屢次犯錯者應給予處罰,并停止其使用權利。

  第四條車輛使用

  (1)公務車嚴禁私自租借給非本公司人員。公司以外單位或客戶個人借調公司車輛,須由行政辦公室調度,經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借用。

  (2)公務車由公司專職司機駕駛,如司機不在,駕車員必須持有合法駕照。

  (3)使用人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后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負責。

  (4)駕駛員須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駕駛。

  (5)駕駛員禁止將公務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罰款(經公司特許者例外)。

  (6)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員賠償損失,并處以罰款。

  (7)駕駛員離開車輛時,要鎖好車門,防止車輛被盜。

  (8)駕駛員應文明駕車,嚴禁疲勞開車,嚴禁酒后駕車。

  (9)使用人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維護車輛的清潔干凈。惡意破壞車輛機件、外觀者,給予重罰。

  (10)為私人目的借用公務車也須填寫《用車通知單》,注明“私用”,并上報總經辦,經總經理簽字后才可使用。

  (11)私用時若發生事故,而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全部由使用2人負擔。

  (12)公司車輛修理,須經辦公室核準,并開具《車輛維修單》,明確維修項目,駕駛員憑《車輛維修單》,在公司指定的修理廠修理(除特約維修外)。因故未在指定點修理的,應說明正當理由(報銷前應經辦公室核準),否則,不予報銷修理費用。

  (13)車輛修理后,駕駛員應對修理項目作詳細核對,確保無誤后簽證。修理費用由辦公室負責,經總經理和專管員審核后,并報財務室結算。車輛維修謹防小故障大修,無故障送修,以及弄虛作假等行為,一經發現,嚴格按照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14)駕駛員對車輛修理應作合理安排,盡量利用休息日、節假日修車,以確保平時工作用車需要。

  第五條車輛保養事宜

  (1)每輛車行駛滿5000公里須做一次保養,車隊負責對每輛車做詳細記錄,車輛需要保養時車隊隊長須向直屬上級領導申請,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對車輛進行保養。

  (2)車輛的油費報銷和維修費、保養費及清洗費報銷須有相關憑證,總經理審核簽字后方可報銷。

  (3)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損耗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可視情況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元時,應與總經辦聯系請示。

  (4)如由于駕駛員于行駛途中使用不當或者車隊疏于保養,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的維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單位與駕駛員或車隊負責人負擔。

  第六條違規與事故處理

  (1)無照駕駛引發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承擔,并給予罰款和免職處分。

  (2)私自將車輛租借給他人使而造成的`一系列后果(如交通事故),經查明后,由當事人自行承擔,并給予罰款和免職處分。

  (3)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員承擔。

  (4)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門報案,并即與公司領導聯絡協商處理。

  (5)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員于公司共同負擔。

  (6)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員與公司協商后共同負擔。

  第七條如有員工違反以上禁止事件,參照《黔西南州嘉瑜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員工獎懲制度》進行處理。第八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第九條附配車人員配車規定

  配車人員配車規定為規范配車使用人正確使用其享有的配車權益,明確配車使用人配車使用過程與公司的權利義務,特制定本規定。

  一、車輛所有權歸公司,配車使用人是屬于享有配置個人用車的公司管理層人員,配車使用人只享有車輛的使用權,在使用車輛過程中必須服從公司管理和車輛的調配。

  配車使用人所配車輛車牌型號為:

  二、配車使用人用車年限按其在公司任命的管理崗位確定,離職或者不再擔任管理職務,所配用車歸還公司。

  公司領導特別授意收回或者調配車輛,配車使用人必須服從。

  三、配車使用人應嚴格按照下列使用規則享用配置車輛:

  1、配車使用人車輛使用過程中,車輛費用劃分:

  1.1屬于沒有業務提成(包括生產部后勤保障車輛)配車使用人配車費用劃分:公司承擔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車船使用稅,公路交通規費,保險費,油料費,過路費,車輛正常磨損、維修、保養費;配車使用人承擔其它用車產生的費用。

  1.2屬于有業務提成配車使用人配車費用劃分:公司承擔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車船使用稅,公路交通規費,保險費,油料費,過路費;配車使用人承擔車輛維修、保養等其它用車產生的費用。

  1.3配車使用人必須如實報銷過路費和油料費,不得虛報。

  2、每月的最后五日內,必須把車輛開回公司由辦公室進行全面的檢查,并對里程數和車況登記備案,根據里程數審計油料費和過路費報銷情況,如出現明顯超支或虛報現象,公司有權處罰配車使用人。

  3、配車使用人必須愛護所配車輛,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維護及維修。如公司檢查出車況不佳等情況,配車使用人需將配車按流程送至維修廠進行維修,一切費用由配車使用人承擔。如有兩次檢查不合格,公司有權強制將車輛送修理廠進行維修,一切費用由配車使用人承擔。

  4、配車使用人車輛離開公司所在地區范圍之外必須通知公司辦公室,并在出發前檢查車況后方可出行,車輛外出期間如發生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第一現場通知保險公司和公司辦公室,以便于及時處理,及時解決,凡在第一時間未通知保險公司而出現后果,所產生的費用一切由配車使用人自負。

  5、配車使用人在使用過程中,不得擅自損壞車輛GPS功能內外設施,如有發生,公司有權處罰配車使用人。

  6、配車使用人所使用車輛原則上是個人及所屬部門使用,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管理,配車使用人必須遵守公司相關車輛管理規定及要求。

  7、配車使用人在接車前須認真檢查車況,并與公司相關人員共同填寫《車況交接表》。

  四、違規與事故處理

  1、配車使用人在使用公司配置的車輛時必須遵紀守法,嚴禁做損害公司形象或違法的行為,否則由配車使用人全權承擔責任及損失,并交相關部門處理。

  2、配車使用人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如有違法行為由配車使用人自負,罰款金額公司一律不報銷。

  3、配車使用人要嚴守交通法規,不開英雄車,嚴禁酒后駕車,如有違反,產生的一切后果由配車使用人自行承擔。

  4、配車使用人不得將車輛借給與公司無任何業務關系、無隸屬關系的其他人員或交給無證人員駕駛,如有違反除收回車輛外,若發生事故、違規、損毀、失竊等一切責任由配車使用人承擔。

  5、配車使用人執行公司任務中發生交通事故,經交警判決,公司根據裁定書鑒定事故責任輕重、主次與配車使用人劃分損失。

  6、配車使用人本身操作失誤而負主要事故責任的,經保險公司所賠付的以外部份,其差額由駕駛人員與公司協商后共同負擔。

  7、配車使用人本身只負次要責任或連帶責任的,除保險公司所賠付以外部份,其差額由駕駛人員與公司協商后共同負擔。

  8、事故賠償資金可以先由公司全部支付,配車使用人承擔部份在工資中扣除。配車使用人違反交通規則,造成違章罰款,罰款費自理。

  9、未經批準,私自駕車外出,若發生交通事故,一切損失由當事人承擔。

  10、配車使用人發生交通事故潛逃者,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并報公安機關輯辦。

  11、由于駕駛不慎造成的交通責任事故,應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根據交警裁決的我方損失承擔情況,由當事人全額支付修理費。

  五、本規定在配車使用人簽字后,統一由公司辦公室存檔保管。

  車輛調配發生改變后本規定自行失效。以上未盡事宜另行補充

  配車使用人:

  簽訂時間:年月日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9

  1.車輛管理

  1.1基本原則

  l公司車輛由公司行政部統一管理。

  l公司有關車輛的購置費、保險費、租賃費、汽油費、維修保養費等費用均由行政部向總經理辦公室報批后統一辦理。

  l公司的車輛由公司的專職司機駕駛,其他有駕駛執照的員工駕駛公司車輛須經過總經理辦公室同意,否則將按違規處理,并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l嚴禁無駕駛執照的員工駕駛公司車輛。

  l總經理出國期間或非工作時間,車輛必須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車地點。

  1.2用車原則

  l公司車輛用于保障總經理日常接送,業務活動中接著公司領導、政府部門領導、重要客戶和重要合作伙伴。

  l本公司人員在業務中下列情況可以申請用車:陪同重經領導或貴賓、攜帶大件貴重物品、提取大額現金、公共交通無法到達、氣候條件很差、事情緊急。

  l員工和家庭成員出現生病或緊急情況可以向公司申請用車。

  l員工非緊急事項的私事用車請勿申請公司車輛。

  2.車輛調度流程

  2.1申請和調度

  l公司員工使用車輛請提前向行政部申請,填寫《派車單》,明確用車事由、用車人、出車時間、返回時間、到達地點、行駛路線、過橋過路費數額;經總經理批準后,交行政部辦理車輛調度。

  l公司員工因特殊原因無法到公司填寫《派車單》的,可以通過電話向行政部申請,由行政部報總經理辦公室批準后方可出車(回公司當天即補辦手續)。

  l行政部接到派車申請后,根據事情的輕重緩急合理調度。

  l行政部做出調度后,確認《派車單》中所填信息,并通知司機。

  l司機出車前在《派車單》上填寫車輛初始公里數,用車結束后填寫截止公里數,并交由用車人簽字確認。

  2.2車輛使用

  l用車人憑經確認的《派車單》使用車輛。無《派車單》或行政部(或總經理)的口頭通知,司機不能出車。

  l司機須提前作好出車準備工作,保證能夠按時出車;用車人上車后,司機問清到達地點及行車路線。

  l司機在行車過程中要謹慎駕駛,避免違章或發生事故。對于用車人應熱情服務,盡最大可能滿足用車人的工作需要。

  l如果用車人因工作需要改變車輛使用時間、行車路線時,請提前通知行政部,便于行政部合理安排后續用車。用車人請勿利用工作用車的'機會,在未得到批準的情況下,用于非工作需要。

  l用車人應遵循交通規則合理用車,請勿要求司機違反交通規則,否則一切責任由用車人承擔。

  l車輛使用過程中發生違章或事故等意外事件,司機或用車人應及時通知行政部,并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l車輛使用結束后,司機應及時向行政部報到,并報告車輛截止公里數,便于行政部掌握車輛狀況或作進一步安排。

  3.車輛維護

  3. 1車輛維護工作

  l公司的車輛應落實司機負責維護。車輛維護的優劣作為司機績效考核的一個項目。

  l司機應負責公司車輛的車況車貌,保證隨到隨用。車輛內使用的裝飾用品、清潔工具和簡單維修工具由司機向行政部申請,并報總經理批準。

  l司機應充分了解車輛使用的狀況,及時對車輛作保養和維修處理。

  l司機負責完善車輛年檢資料、維修資料、配件更換資料、保險資料等,并交由行政部統一歸檔。

  3.2車輛維護費用

  l車輛需要裝飾、保養、維修時,司機應提出申請,由行政部選擇價格合理、質量優良的修理廠家,詢價后報總經理辦公室核批,獲準后及時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統一管理公司工作用車,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支出,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所說公司車輛是指公司生產用車、管理用車和公務指揮車輛,由綜合部統一負責管理。

  第二章車輛管理

  第3條綜合部負責車輛管理工作,包括車輛調派,維修保養,費用預算、核準、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保與出險索賠及司機管理。

  第4條公司車輛原則上必須由公司專職司機駕駛,其它持有駕照人員不得駕駛公司車輛公出或私用,無駕照人員嚴禁駕駛車輛。專職司機應每周定期對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第5條車輛行駛證、專車加油卡、車輛保險單、日常車輛鑰匙由專職司機負責保管,如專職司機出差或休假,需將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鑰匙交由綜合部保管。

  第6條車輛每天使用完畢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好,鑰匙妥為保管。駕駛員在發現車輛油量不夠需加油時,憑公司統一發放的針對每輛車配置的加油卡加油。

  第三章車輛使用

  第7條使用范圍:

  (1)各部門人員下工地工作使用;

  (2)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含福州、寧德市區域)出差、辦事、業務聯系接送;

  (3)接送公司賓客。

  第8條使用程序:

  (1)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

  ①公務用車,使用人向本部門提出申請,并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見附件1),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等,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綜合部負責人審批。綜合部車管人員依重要性順序派車。各部門用車不得直接與司機聯系,不按規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車輛使用申請盡量作到當班用車1小時前申請,下午用車上午申請,次日用車當日申請,夜間用車下班前申請,集體活動用車2天前申請,以便統一安排。

  ②由綜合部將審批后的《車輛使用申請單》交與司機,司機根據申請單予以出車。

  ③遇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可隨時派車。事后一天內由使用人補辦手續。

  ④所有員工均依上述程序申請派車,否則不予派車,司機不可擅自出車,擅自出車一次扣罰工資200元,并進行誡勉談話。

  (2)派車的基本要求。對同一方向、同一時間段的派車以滿座合用為原則,減少派車次數和車輛使用成本。

  (3)司機按用車人員的目的地行車。行車前應選擇好最佳路線,用車完畢應及時停放規定停車地點。

  第9條司機駕駛車輛前,應提前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后果由司機負責。

  第10條除經公司特別批準外,司機不得擅自將公用車開回家,或做私用,違者按公司《員工管理制度》有關規定處理。

  第11條公司所有公務用車在完成工作日出車任務后,以及雙休日、節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均應停放指定位置、停車場或者適當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造成違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第12條司機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第四章維修保養

  第13條公司車輛的'維修保養,原則上按照車輛技術手冊執行各種維修保養,并按照預算執行。

  第14條車輛維修、保養、加油程序

  (1)司機發現車輛故障或需要保養時,應先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見附件2)提交保養維修申請,申報維修保養的項目及費用預算,綜合部會同相關人員進行確認核實后,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才準予送指定維修廠檢修。

  (2)維修結束提車時,送修人應對維修車輛進行技術鑒定,檢驗合格,并核定維修費用的合理、準確性后,方可在維修廠家的單據上簽字。送修人對費用的真實性負責。

  (3)車輛的維修保養應在指定廠家完成,否則維修保養費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擔。

  (4)對司機可以自行維修的項目,可報銷購買材料和零件的費用。

  (5)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急需修理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維修費用超過20xx元時,應與公司聯系請示。

  (6)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者疏于保養造成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費用視情節輕重,由公司和司機按照比例共同負擔。

  (7)綜合部負責統一充值汽油總卡,并分配到各車輛油卡上,采用一車一卡加油,非特殊情況嚴禁現金加油。特殊情況(加油卡損壞、加油點網絡中斷等)需現金加油者,向綜合部說明原因,得到允許后方可加油。

  第15條綜合部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檢查,內容包括:本制度執行情況、車內外衛生、一般保養狀況等。檢查不合格者,對司機或相關責任人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第五章車輛保險

  第16條公司通過商定,確定承險保險公司。

  第17條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險,統一由綜合部辦理并由公司支付相關費用。

  第18條公司車輛投保險種以及標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得私自增加或減少投保險種,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額度。

  第19條一旦出現車輛保險索賠事件,駕駛員和綜合部負責車輛管理人員應在第一時間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并保存好索賠資料。事故處理完畢后,辦理索賠手續。

  第六章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20條下列情形之一,違反交通法規或發生事故后果,由駕駛人全部承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3)酒后駕車。

  第21條違反交規,其罰款由司乘人員共同承擔,涉及駕照扣分的由當事人負擔。

  第22條車輛在運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交管部門報案,并主動與公司取得聯系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公司報告。

  第23條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情況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24條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差額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七章費用報銷

  第25條車輛維修保養及過境、過路費用按憑證實報實銷。核銷程序按公司財務制度辦理。

  附件1:《車輛使用申請單》

  附件2:《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1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合理化、規范化,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最真實的反映車輛實際情況,做到有效的管理公司車輛,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公司所使用的車輛。

  2、公司車輛用于公司人員業務外出辦事使用。

  二、用車責權

  1、公司車輛由行政部調度,主管人員管理。業務用車應向領導申請,填寫用車申請表,領取鑰匙,出差用車需報總經理批準。

  2、公司業務辦公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車船稅支出等事項統一由主管人員負責管理。

  三、駕駛人責權

  1、駕駛人必須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應加強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做到謹慎駕駛,安全駕車。

  2、公司車輛駕駛人須持有合法駕駛證件,出車時一定要檢查駕駛證、行車證等有效證件是否齊全,并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和云南省道路及市區路況,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降低車輛的費用。

  3、駕駛人應愛惜公司車輛,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和車外的清潔),禁止在車內吸煙,吃零食,亂扔垃圾。平時用車要注意洗車保養,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再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5、駕駛人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應立即報告主管負責人,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車輛去修理廠維修前,駕駛人應提前咨詢維修價格。維修時,必須要有公司人員在場,換零部件時,可自己購買,維修完畢,方可繼續用車。

  6、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駕駛人離開車輛時,要仔細檢查是否鎖好門窗,防止車輛被盜。

  7、晚間駕駛人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8、駕駛人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四、公務用車使用管理

  1、員工外出辦事,首先應選擇公交車為主要交通工具,其他符合條件的用車,一律登記、記錄、申請。

  2、節假日或業余時間車輛的`使用應呈請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用車。

  3、每次出車時,駕駛人必須到行政部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詳細記錄外出時間、用途、來往目的地、起始公里數、油量等內容,并簽字確認,表示鑰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駕駛人應及時將鑰匙交回行政部,并在《車輛使用登記表》上填寫歸來時間、返回公里數,并簽字確認,表明車輛已返回。如發現未做記錄的,罰款20元/次。

  4、駕駛人應相互監督,用車前后應環車一周,認真檢查車體外部是否有刮痕,凹陷,零部件損壞,車胎癟陷等問題,車輛內部是否干凈整潔,油表、水位是否正常,所填公里數是否屬實,如發現車況異常或填寫數據不真實應及時上報,并有權拒絕接車使用,責任由前一位駕駛人承擔。

  5、駕駛人在離開公車時,需確認車門窗戶全部關閉上鎖后,方可離開。如發現有未關者,罰款50元/次。

  6、公司車輛需出車、送貨、接貨等需告知總經理,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調度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車輛。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租和出借。一經發現,罰款200元/次,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私自外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出現車體損壞,由外借人承擔所有責任并負責賠償。

  7、車輛實行節假日及夜間歸位管理,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通報主管人員并請示總經理批準。如未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一經發現,罰款50元/次。

  8、公司駕駛人在駕駛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不得無照駕車,酒后駕車,若出現違反交通規則,私闖紅燈、未佩戴安全帶、違規駕駛、違規停車等現象產生違章罰款時,由駕駛人自行承擔。

  9、在駕駛過程中未按規范開車,出現違反交通規則,發生違章罰款,發生交通事故,肇事,追尾,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所有責任均由駕駛人承擔。

  五、附則

  1、行政部對本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2

  第一條車輛管理

  公司公務車的證照及稽核等事務統由管理部負責管理。配屬于營業所之車輛由主管指派專人調派,并負責維修、檢驗、清潔等。

  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于事前向車管專人申請調派,車管專人依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辦理申請,不得派車。

  每車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管理部每月抽查一次。發現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應呈報主管提出批評,對不聽勸阻屢教屢犯者應給以處分,并停止其借用權利。

  每車設置車輛使用記錄表”,由營業會計于每次加油及修護時記錄,以了解車輛受控狀況。每月初連同行駛記錄表一并轉管理部稽核。

  第二條車輛使用

  使用人必須具有駕照。

  公務車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員使用。

  使用人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后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的后果負責。

  駕駛人須嚴守交通規則。

  駕駛人不得擅將公務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受罰。經公司特許或返回時已逾晚上9時者例外修改編輯為私人目的'借用公車應先填車輛使用申請單”,注明私用”,并經主管核準后轉管理部營業會計稽核。

  使用人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并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私用時若發生事故,而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于扣除理賠額后全部由私人負擔。

  第三條車輛保養

  車輛維修、清洗、打蠟等,應先填車輛使用申請單”,注明行駛里程,核準后方得送修。

  車輛應由車管專人指定各廠牌保養,特約修護廠維修,否則修護費一律不準報銷。可自行修復者,可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情況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xx元時,應與車管專人聯系請求批示。

  如由于駕駛人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于保養,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之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與駕駛人或車管專人負擔。

  第四條違規與事故處理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無照駕駛。

  簽發人:

  責任人簽名:

  制度名: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電子文件編碼AWTZD237

  頁碼3—3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3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的實際情況,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各部門的所有車輛。、

  二、 車輛使用管理

  1、 職責

  1.1 行政經理負責辦公室車輛派遣及使用,并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安排,保證辦公室車輛的有效使用。

  1.2 運營車輛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車輛調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車輛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車輛。

  2、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2.1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公務用車除財務外原則上是各部門經理,因公使用公車的須填寫《公務車輛使用申請表》,必須由總經理批準,行政部備案。

  2.2 公務車輛使用安排

  2.2.2 行政部對審批通過的用車申請,填制《車輛派遣表》,將每次外出的時間、地點、公里數記入并有申請外出人簽字認可。

  2.2.3 公務車輛駕駛人員在收到《車輛派遣表》時,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及油量情況,按照派遣表上的時間按時出車,并填寫好派遣表的相關數據。

  2.2.4 公務車輛申請人員在辦理公司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規定的時間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及時返回公司,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2.2.5 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辦完事后應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公司的,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

  2.2.6 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將填好的派遣表及時上交行政部審核,審核無誤后存檔。

  公司公務車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不得因私使用車輛。

  2.3 運營車輛使用管理

  2.3.1 公司配送部、備件庫、售后部均配有營運貨車,且車輛數量較多,應設專人管理,旨在保證車輛安全運營的同時,最大化的配置車輛運營。

  2.3.2 各部門車輛出車、送貨應由車輛管理人員統一調度,公司任何人員不得私自調度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車輛。

  2.3.3 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公司總體的運營要求,對車輛的出車及保養進行合理安排,駕駛員應服從車輛管理人員的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員。

  2.3.4 公司車輛駕駛人員須有駕駛證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和上海市路況、路名。

  2.3.5 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租和出借。

  2.3.6 公司所有車輛鑰匙應有車輛管理人員統一保存、管理,出車時連同《車輛出車安排表》一起交給需要出車的駕駛人員,駕駛人員應在《車輛出車安排表》上簽字,表示鑰匙已收到。

  2.3.7 公司所有駕駛人員每天下班前須將公司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將車輛鑰匙交由管理人員保管。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部門經理批準。

  2.3.8 車輛管理人員根據公司運營需要,及時安排車輛出車,對需要出車的車輛應填制《車輛出車安排表》。

  2.3.9 駕駛人員在接到《車輛出車安排表》時,在規定的時間應到達指定的地點,完成配送任務后應及時返回,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公司的,應及時向管理人員說明情況,獲得批準后方可。

  2.3.10 車輛管理人員應對出車車輛進行登記,填制《車輛送貨登記表》,當車輛返回時,應及時填寫返回公里數,并由駕駛員確認簽字。對出車異常的車輛應詢問其原因,情況嚴重的應上報公司。

  2.3.11 駕駛人員在車輛送貨過程中的停車,要遵守交通法規,在允許停車的區域停放車輛,防止因此罰款。

  2.3.12 部門間車輛調用應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三、 車輛用油管理

  1、 職責

  1.1 行政部經理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管理。

  1.2 運營部門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車輛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管理。

  1.3 各部門應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約用油開支,使車輛均能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有效的運營。

  2、 車輛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車車輛統一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車輛禁止現金加油,駕駛人員應隨時攜帶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現金加油,如遇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須經部門經理、財務經理批準,并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2.3 車輛加油卡辦理后,管理人員應按車牌號與油卡的號碼進行備案登記,每月進行核對。油卡一經備案,不允許變更,如遇到特殊情況,比如油卡壞了,不能正常加油時,應報車輛管理人員,及時修理或使用備用油卡加油。

  2.4 禁止車輛間互換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車輛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況,應經車輛管理人員同意。

  2.5 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車輛需要辦理備用油卡,在車輛所配油卡金額不足時備用,車輛在使用備用油卡時應做好備用卡使用記錄,便于月底數據統計。

  2.6 駕駛員在使用油卡加油時,應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連續性,月底按順序粘貼在《車輛用油統計表》上。

  2.7 駕駛員在油卡充值前,應統一根據車輛管理人員的口令,在某一統一的時間點記錄本月車輛用油的實際數據,其中:

  a.月初余額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額。

  b.本月充值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額。

  c.月末余額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額。

  d.本月用油=月初余額+本月充值-月末余額+備用卡加油金額+現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數為上次記錄數據時的車輛公里數。

  l.中止公里數為本次記錄數據時的車輛公里數。

  j.中止公里時油箱所剩油量為本次記錄數據時油箱的油量金額化。

  2.8 一車一卡,一車一表,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應將每輛車的《車輛用油統計表》上報財務審核。

  2.9 車輛在使用備用卡加油時,應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車輛車牌號,交給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對每張備用卡須填《備用卡加油統計表》,連同《車輛用油統計表》一齊上報財務審核。

  2.10 特別注意事項:《車輛用油統計表》中的'現金加油與備用卡加油應詳細記錄日期與備用卡的號。

  3、充值申請流程

  3.1 車輛管理人員應實時了解車輛油卡的用油情況,在油卡金額接近500元時,及時申請油卡充值。

  3.2 車輛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須做好《車輛用油統計表》工作,并保證將《車輛用油統計表》及時上報財務,財務在對油卡充值審核時要對上次充值的用油情況進行審核。

  3.3 車輛油卡充值申請審核通過后,財務部將以支票或本票轉交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應提供正確的公司名稱,并指定專人領取,及時充值。

  3.4 車輛油卡充值要求開具增值稅票,車輛管理人員應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內將充值增值稅票帶回公司財務部。

  3.5 車輛管理人員給油卡充值后,應將各車輛充值明細連同增值稅票一齊帶回公司財務部。

  四、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1、 職責

  1.1對維修服務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門經理及車輛管理人員共同考評和選擇,使用哪家維修廠原則上使用4S店的維修。車輛管理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

  1.2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維修質量進行驗證,并保存相關的評定、維修質量、維修記錄等資料。

  1.3駕駛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并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

  1.4駕駛員負責及時發現、檢查故障;并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確認保養維修合格;保留更換部件交公司驗審;對維修質量進行及時反饋。

  2、 工作流程

  2.1日常檢查、保養、維護

  2.1.1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2.1.2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

  2.1.3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充或更換。

  2.1.4駕駛員每月底進行檢查保養。

  2.1.5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干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駕駛人員檢查車輛消防設施。

  2.1.7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車輛造成機械事故及影響運輸任務。

  2.1.8車輛日常補胎及小零件更換必須在正規的4S店進行,取得正規發票,不允許抵票報銷。

  2.2定期保養

  2.2. 1駕駛人員要嚴格按照車輛保養相關規定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車輛公里與保養項目標準見《保養標準表》。

  2.2.2保養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修理廠。

  2.2.3駕駛員根據車輛運行里程數填寫運行記錄,經車輛管理人員核實后,由部門經理安排車輛保養時間。

  2.2.4駕駛員須辦理完審批手續后方可對車輛進行保養、修理,不允許先斬后奏。

  2.2.5定期保養操作流程:

  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部門經理檢查---審批(需要財務經理及部經理審批須審批)--憑審批后的《車輛維修申請單》(項目、金額)通過報帳中心借款---對審批后的項目進維修---維修過程中如需增加維修項目,由部門經理確認維修---對維修車輛進行檢查---索取發票及維修清單----會計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通過報帳中心沖銷借款。

  2.3.1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并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

  2.3.2如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并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匯報,請示處理方案。

  2.3.3發生修理后必須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突發修理原因進行鑒定、審核。

  2.3.4突發修理的操作流程:口頭向領導進行維修申請---獲批準后進行維修(不能到指定處修理時,選擇就近的修理廠)---補填《車輛維修申請單》---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車輛管理人員鑒定、審核----部門經理簽字----走報帳中心報銷。

  2.4保養、維修后的車輛須經車輛管理人員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運輸。

  3、特別事項

  3.1公司應指定有資質的專門車輛保養、修理點,便于修理、維修,可指定兩至三個點。

  3.2公司為避免修理點配件價格過高,應根據修理點單獨指定汽車配件供應點。

  3.3公司應根據修理點提供的保養及維修清單去指定的配件供應點購買所需配件,杜絕在同一個點既買配件又做維修。

  3.4車輛保養、維理不允許駕駛員用現金交易,駕駛員應在指定維修點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統一支付。

  3.5新車在5000公里時都有一次免費保養,各新車駕駛員注意利用。

  五、車輛罰款及理賠管理

  1、車輛罰款管理

  1.1 客運車載貨罰款

  1.1.1此類罰款為公司計劃內罰款,駕駛員應在送貨過程中有意識的避免此類罰款的發生。當發生時,駕駛員態度應良好,爭取少罰款或不罰款。

  1.1.2駕駛員應妥善保管開具的罰款單,經部門經理審核后,可用其它發票沖抵報銷。

  1.2 車輛停車罰款

  1.2.1駕駛員應熟知交通停車相關規定,將車輛停放在允許停車的地方。

  1.2.2該類罰款公司不允許發生,如有發生,應詳細了解罰款原因,屬于駕駛員出于個人利益而發生的亂停車罰款,公司不予報銷。該類罰款在報銷時應特別注意審核。

  2、車輛事故理賠管理

  2.1 車輛事故理賠是基于車輛保險的意外保證,駕駛人員應在提高自身駕駛技能的同時,認真遵守交通法規,鑒于公司車輛之多,理賠業務之多,特制定此辦法。

  2.2 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應及時聯系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進行事故鑒定,出具鑒定報告。

  2.3 駕駛員應及時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點將車輛盡早修好,不要耽誤正常工作,修理費先由駕駛員墊支或憑保險公司的事故受理單向公司借款支付。

  2.4 保險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會將一聯寫有理賠號碼的受理單交于駕駛員,爾后保險公司系統會將該起事故的理賠號碼發送至駕駛人員所留的手機上,駕駛人員應妥善保管。

  2.5 駕駛人員應將正確無誤的公司名稱及銀行帳號告知保險公司,在保險公司受理事故后應跟蹤保險公司及時將理賠款匯之公司帳號。

  2.6 當公司已確定收到該筆理賠金額時,駕駛人員應憑載有理賠號的受理單或理賠號來財務部領款或辦理沖賬手續。

  2.7 財務部應根據所報理賠號與銀行到賬憑證載明的號碼與車牌號對應,確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沖賬,否則不予辦理。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公司公務用車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所指車輛均指公司的行政辦公用車。

  第三條 權責單位

  本公司的辦公用車統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二章 行政用車管理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用車均應按要求填寫《用車申請單》,經行政管理部指派負責人簽名同意后方可出車。

  第五條 部門用車超過半天以上(包括半天),應提前一天申請。

  第六條 若多個部門同時申請用車,行政管理部有權根據用車的“輕、重、緩、急”進行統籌安排,任何人不得因無公車使用而延誤工作。對無法安排的用車,行政管理部會在《用車申請單》上注明,員工報銷公務交通費應出示相關有效的報銷憑證。

  第三章 車輛和駕駛員管理

  第七條 公司車輛的'相關證件及稽核等事務統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八條 每部車輛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在使用車輛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行政管理部每月對其抽查一次。

  第九條 駕駛員行為管理

  1、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定和相關操作規程,安全駕駛。

  2、為體現公司形象,駕駛員工作時間必須衣著整潔,舉止大方,禮貌待人。

  3、嚴禁在未經領導同意的情況下,接送客人或辦私事。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或租借給他人。

  4、司機應愛護車輛,隨時保證車輛的整潔,歸隊后應將車輛擦洗干凈、停放整齊。

  5、不得擅自將公務用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6、嚴禁酒后開車,酒后開車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修費;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外,還應承擔法律責任。

  7、司機對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應隨叫隨到。

  8、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行政管理部負責人,并說明原因。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在規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9、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補加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10、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行政管理部負責人,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11、司機應嚴格執行出車任務,不得在途中辦私事。司機同用車人必須完善用車手續,填寫《行車記錄》。

  12、原則上由司機負責公司的出車任務,任何人未經同意不得駕駛公司車輛。非專職司機用車應在《車輛使用登記本》上登記,注意保持車輛清潔,行車后,司機有責任及時檢查車況,發生問題應立即向有關各方匯報。

  13、為保證車輛安全,除領導同意外,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車位。

  第十條 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車內外衛生。

  2、上班時開車探親訪友、會客、辦私事。

  3、不服從調度,上班不按規定時間出車,擅離工作崗位。

  4、事前不辦理請假手續,缺勤影響工作,補休、調休、輪休未經領導批準,接車給他人駕駛或學車。

  5、服務態度不好,影響公司聲譽。

  6、遺失車上設備、證件等。

  第十一條 違規與事故處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時,由駕駛員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員負擔。

  2、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與公司共同負擔。

  第四章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第十二條 車輛的年審、保養維修統一由行政管理部安排辦理。

  第十三條 司機應加強對車輛的保養,愛護車輛,勤檢查、勤打掃,出車前、收車后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向主管報告,保證車輛的正常行駛。

  第十四條 車輛需要維修時,先由司機填寫《維修項目單》,部門主管審查并制訂修理計劃后,車輛方可進廠修理。

  第十五條 公司車輛的維修,須在指定的修理廠修理。定點修理廠應該是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有一定規模的廠家。

  第五章 費用報銷

  第十六條 公務用車油料及維修費根據相關憑證實報實銷。

  第十七條 私車公用按公司規定的報銷額度,憑合法票據報銷。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行政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發放、修改、廢止等工作。

  第十九條 總經理負責本制度的核準工作。

  第二十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5

  1、駕駛員必須服從管理與調度、聽從安排,嚴格遵守工地和車隊的規章制度,持證上崗。

  2、駕駛員必須愛護車輛,時刻保持車輛的良好技術狀況,時刻保持車輛清潔、室內舒適。

  3、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聯系暢通,隨時聽從車隊安排出車任務,嚴禁駕駛員擅自出車,必須由公司領班人員指派方可出車。

  4、加強安全學習,加強行車安全意識和責任感。嚴禁駕駛員違反操作規程,嚴禁駕駛員違法違規行車、停車,預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5、駕駛員完成當日任務后,應將車輛及時清洗,停放安全可靠,不得私自將車在外停放,防止車輛被盜和損壞。

  7、駕駛員對車輛加油應在每天上班時有領班統一安排加油,特殊情況需加油時,應報告當班領班,由領班協調安排加油,不得擅自加油。每次加油后必須要領班人員報告加油量以作記錄。

  8、待人和氣、搞好團結。嚴禁打架斗毆,違者罰款每人次100元。相互之間不得撥弄是非,維護車隊團結,維護車隊集體利益。

  9、搞好駕駛員所駕駛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做好班前5分鐘車輛檢查工作,對車輛的輪胎氣壓,機油油量,方向,剎車及車輛外觀損壞情況等做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領班報告、處理。做到車容整潔、車況良好,不帶故障行車,以確保行車安全。白班駕駛員每天早上在班前5分鐘行車準備時間內對自己負責車輛的空濾進行除塵處理。公司將不定時進行檢查,一經發現沒有進行車前準備,機油、空濾沒有檢查處理的,對當班司機做罰款30元/每次進行處理。由領班安排時間,一周左右,由領班監督,白班司機對每臺車輛打黃油,必須全方位,不能漏位置。駕駛員必須做好車輛保養工作,同時認真填寫運轉、檢修保養、加油及完成工作量記錄。

  10、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駛、穿拖鞋開車,在行駛過程中應禁止接聽手機,更禁發短信,如有發現,處以30元/次的罰款。

  11、有領班安排的臨時出車任務,完成任務時應及時向領班報告所完成任務的詳細情況。

  12、嚴格執行上下班時間,早上7:00上班,中午12:00下班,13:00上班,下午7:00下班,嚴禁遲到與早退,違者罰款20元/次。一個月累計達到3次遲到或早退者,當月做罰款200元處理。

  13、嚴厲禁止無故曠工,違者罰款200元/次。一個月累計曠工達3次者,公司有權將其無薪辭退。

  14、上班期間,駕駛員除工作出車外,均必須留守在工作崗位上(領班安排提前下班除外),如若有事需離開也要先請示領班,并必須保持手機暢通,以便于領班進行統一調度。如果在領班不知情的情況下隨意離開工作崗位,造成耽誤出車超過1小時者,直接按曠工處理。

  15、必須統一服從領班的調度命令,不聽命令或者領班下達命令后不執行的,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16、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自己所保管的車輛交與車隊成員以外的人員駕駛,違者視情節嚴重處以100-200元/次的罰款,因此而產生的車輛磨損費和其他所有損失由違規者自行負責。

  17、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每班領班和司機要對當班車輛運行情況向領班匯報,向接班司機交代車輛的車況和存在的問題。并在車輛運行記錄上記錄清楚。接班司機要對車輛的.外觀、油料、制動等方面進行檢查,對車輛的外觀要當面交接清楚,在當班作業中,如發現車輛有新的碰撞痕跡,一切責任視為該當班司機的責任。

  18、駕駛員辭工必須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批準后方安排時間結薪離職。若未經批準私自離職,做扣除所有工資處理。

  19、愛護車輛及公共財物,作業過程中,時刻注意道路路況,看有無散落的石渣,施工現場是否存在不安全隱患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如個人無法處理應馬上停止作業,向領班匯報,由領班協調處理。每趟檢查一次輪胎情況,減少輪胎損耗,提高生產效率。堅決杜絕將輪胎碾壓報廢和雙爆胎等情況發生,如因個人檢查不到位,造成以上情況的,所產生的損失,由該司機承擔40%。

  20、規范駕駛習慣,節省油料及輪胎消耗,不同的路況,及時換擋,合理控制油門。公司每月將對各車的油料、輪胎消耗及工作量進行對比考評,對好的車輛進行適當獎勵,對使用較差的車輛進行適當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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