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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企業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教育企業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教育企業管理制度1
企業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1 目的與范圍
為規范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加強員工遵守職業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自覺性,提高公司員工職業病防治意識和防范技能,保護勞動者的健康,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規定了教育培訓的對象、方式、內容、計劃制定及培訓實施、記錄保存、實施及效果檢查等。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單位,以及在本公司參觀學習及進行有關作業的人員。
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 《**省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規定》
《**省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編制要點》
3 職責
3.1 分管職業健康的公司領導是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的主管領導。
3.2 人力資源部為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的歸口管理單位。負責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計劃的審定。根據需要統一安排新員工、外來人員(包括外來參觀、學習、臨時工作、勞務用工人員等)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
3.3 安全技術部是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的配合管理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和檢查考核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主要職責是:
a) 負責公司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管理,制定《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管理制度》,配合所屬各部門、單位開展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
b) 負責公司級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安全管理人員的職業衛生安全教育培訓、再教育培訓、考核和資格證取(換)證等工作。
c) 負責公司級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督促各部門、單位進行職業衛生教育培訓。
d) 負責公司級的新員工、外來人員(外來參觀、實習、臨時工作、勞務用工人員等)職業衛生安全教育與考核。
3.4 各部門、單位是公司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的具體實施單位。
主要職責是:
a) 負責對組織本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安全管理人員的職業衛生安全教育培訓、再教育培訓、考核和資格證取(換)證等工作。
b) 負責組織本單位在職員工的日常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
c) 負責本單位新上崗從業人員職業衛生教育工作;新上崗的員工在職業健康體檢合格后,由所屬單位對其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經培訓合格后方可安排具體工作。 d) 負責建立本單位員工的職業衛生教育培訓臺帳,并妥善保存簽字記錄、考核資料等;
3.5 工會負責督促并協助開展本單位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和培訓。
4 教育培訓內容與方法
4.1 基本要求
4.1.1 各部門、單位要重視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堅持做好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提高員工的職業病防范意識和技能。
4.1.2 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不具備培訓條件時,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病防治培訓機構,對員工進行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
4.1.3 對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崗位的勞動者,應進行專門的職業衛生培訓,經考核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4.1.4 對因變更工藝、技術、設備、材料,或者崗位調整導致勞動者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發生變化的,應當重新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
4.1.5 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實施分級實施及分級管理,可與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同步實施,各實施單位應做好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相關記錄,建立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檔案,并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和改進。
4.1.6 建立《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妥善保存至少3年。
4.2 教育培訓方式及類別
4.2.1 教育培訓方式分為宣傳欄、集中講座、參觀學習、知識競賽、現場教育、會議宣講以及單位組織的實地應急演練等活動。
4.2.2 教育培訓類別:主要負責人及管理人員教育培訓、新員工教育培訓、在職員工日常教育培訓、外來工作人員培訓等。
4.2.2.1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教育培訓
公司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安全管理人員,應具備與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職業衛生知識和管理能力,必須接受專門的職業衛生安全培訓,經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對其職業衛生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職業衛生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履職。
4.2.2.2 新員工教育培訓
新員工入職前必須進行三級教育培訓中的全部職業衛生相關內容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及應急救援設施操作、個人防護用品使用及自救互救所需的知識和技能等,經考核合格后方能安排上崗作業。
轉崗、復崗員工必須完成三級教育培訓中的'部門級和班組級教育培訓。
4.2.2.3 在職員工日常教育培訓
在職員工在崗期間的定期(不定期)開展職業衛生相關內容培訓。
4.2.2.4 進入各生產區域參觀學習及作業的人員,接待部門必須對其進行職業病防治教育,并在參觀學習人員“外來參觀人員危害告知卡”簽字。教育內容主要包括:本單位所從事生產的特點、各生產裝置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及防護措施、本單位發生的職業病危害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4.3 教育培訓內容
公司及所屬各部門、單位職業病防治教育培訓內容具體包括:
1) 國家職業病防治方針、政策,職業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 單位職業病防治目標、管理機構、實施計劃、方案及生產工藝流程等基本情況;
3)職業衛生管理相關知識;
4)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預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識;
5)公司制定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職業衛生操作規程;
6)法律法規及政府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7)職業病危害防護設備使用、維護以及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佩戴、使用;
8) 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
9) 典型職業病危害事故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
教育企業管理制度2
1 目的
為實現公司的發展目標,提升人力資源績效,公司組織員工參加提高業務技能水平、質量意識、誠信意識等的各種培訓,提升員工綜合素質,增強員工的質量安全責任感、企業團隊精神,維護公司的誠信環境,確保各崗位工作人員能夠更好地勝任工作。為做好此項工作,公司特制定本程序。
2 適用范圍及方式
2.1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培訓和教育的控制管理。
2.2員工培訓和教育遵循學習與工作相結合,多種培訓教育方式相結合,短期、業余、自學、集中培訓等相結合的原則。
2.3培訓教育工作堅持"培訓、考核、使用、待遇"相結合的原則,各個崗位人員必須"先培訓,后上崗"。
3 職責
3.1 質量技術部技術中心負責公司各部門培訓教育的'管理工作。
3.2 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培訓教育工作。
4 培訓教育內容和形式
4.1 培訓內容
培訓的內容主要為法律法規、質量意識、誠信意識、管理知識、專業技術知識和操作技能等。
4.1.1入廠教育:新員工進入公司必須接受入廠培訓,培訓內容主
要包括公司簡介、生產工藝、人事政策、薪酬福利、獎懲規定、企業文化、勞動時間、體檢、休假、相應的法律法規、工作紀律、執行力、合理化建議、安全、質量、誠信等內容。
4.1.2崗前教育:作業員工上崗(換崗)前必須接受崗前教育,由培訓老師采取"一對一"的教育方式,教育主要內容包括:崗位職責、生產操作規程/流程、設備操作規程、緊急預案處理、衛生規范要求、工作疑難指導等內容。
4.1.3安全教育:員工在崗工作必須接受安全教育,教育主要內容包括:安全基礎知識、安全規章、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消防知識、事故處理預案等內容。
4.1.3.1安全教育分為公司、部門、崗位三級。
4.1.3.2公司級安全教育側重培訓安全組織、安全生產知識、消防知識、勞動紀律等。
4.1.3.3部門級安全教育側重安全事故處理預案、部門規章制度。
4.1.3.4崗位級安全教育側重點在崗位安全培訓、設備安全操作培訓。
4.1.4管理知識、專業技術知識
4.1.4.1最高領導層、干部(包括后備干部)的培訓:角色轉變、職業技能提升、管理技能培養、執行力建設等培訓。
4.1.4.2 工程技術人員:技術管理培訓、崗位業務技能培訓等。
4.1.4.3 客戶服務培訓:優質客戶服務、禮儀知識培訓等。
4.1.4.4 其他行政部門:職業精神與職業素質培訓等。
4.1.5誠信教育培訓:全體員工必須接受誠信教育,誠信教育主要包括誠信管理體系標準;與誠信有關的法律法規;食品安全質量管理;誠信文化建設;失信預防及應急措施;相關技能;法律、質量、安全、環保等意識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等內容。
4.1.6體系(iso、haccp等)的培訓:體系內審員培訓、體系標準宣貫、關鍵控制點(ccp)操作培訓等。
4.2 培訓形式
4.2.1 講座:公司定期、不定期邀請公司內外培訓講師就生產、設備、經營、管理舉辦培訓、教育講座,豐富員工知識。
4.2.2委外培訓(學習考察):組織員工外出學習考察拓寬視野,學習先進技術或管理經驗。
4.2.3 輪崗培訓:是將作為重點培養對象的員工調動工作崗位,使其能夠熟悉并適應不同崗位的工作,達到提高綜合業務素質的目的。
4.2.4技能培訓:根據崗位的需要,對員工進行的以熟練實際操作、提高技能為目的的培訓。
4.2.5 業余自學
4.2.5.1 公司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自己學習,參加業余學習一般不應占用工作時間,不影響工作效率。
4.2.5.2 員工如因參加學習、考試影響工作,經部門領導同意后憑相關證明,不扣發工資和獎金。
4.2.5.3 員工自己參加的社會學歷教育(函授、網絡教育、自學考試等)凡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的,公司對員工取得的學歷證書予以承認。
3.2.5.4員工外部培訓取得的資格證書的管理執行《證照證件管理制度》。
5 培訓組織
5.4.1質量技術部技術中心負責進行培訓需求調查,根據【培訓需求調查】編制年度培訓教育計劃,見【年度培訓計劃表】。
5.4.2 每次培訓前,培訓主管部門要提前編制培訓的工作程序,安排好場地、時間、設備、培訓資料等相關資源。
5.4.3 每次培訓時,培訓主管部門要組織參訓人員簽到,填寫【培訓簽到表】,做好【培訓記錄】,收集培訓效果評價意見和建議。
5.4.4 相關部門因工作需要進行的臨時培訓,應提前一周與培訓主管部門(外培)溝通,協商確定相關培訓資源(時間、場地、講師、內容、考核等)。
5.4.5培訓后,質量技術部技術中心會同相關部門對培訓有效性進行評價,可以通過理論考試、操作考核、業績評定和觀察效果等方法,評價培訓的有效性,評價被培訓人員是否具備了所需的能力。年終,由質量技術部技術中心進行全年培訓總結,總體評價培訓計劃實施的有效性。
5.5 培訓檔案
5.5.1 公司保存培訓記錄,建立【員工委外教育培訓檔案】,并進行培訓效果評價。
5.5.2 培訓記錄主要記錄公司組織的培訓活動,反映公司培訓工作完成情況。
5.5.3 培訓記錄包括:培訓目的或主題、培訓簽到表、培訓過程記錄、培訓考核表。
5.5.4 員工培訓檔案主要記錄員工個人參加的培訓教育活動。
5.5.4 培訓檔案管理參照公司《檔案管理制度》執行。
6 相關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檔案管理制度》
《證照證件管理制度》
7 相關記錄
【培訓需求調查】(無固定格式) 【年度培訓計劃表】見附表
【培訓簽到表】見附表
【培訓記錄】見附表
【員工委外教育培訓檔案】見附表 【員工教育培訓檔案】見附表
【員工委外教育培訓評價表】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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