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水電管理制度(通用23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水電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水電管理制度 1
第一條:為維護我校水電供應、使用、管理的正常秩序,安全、經濟、合理的使用國家寶貴的水電資源,明確我校水電管理部門與用戶雙方的職權與責任范圍,規范供需雙方的關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電力法》、《電力供應及使用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水法》、《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學校委托后勤服務公司水電修繕中心對學校水電供應、使用進行行業管理,校內水電用戶均應接受水電中心的有關業務檢查和指導。
第三條:校內供水、供電設備均屬水電修繕中心業務管理范圍。校內各用戶應愛護學校公用供水、供電管線,不得私自動用公用管線。擅自動用、損壞管線并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損失嚴重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四條:凡要求在我校公用管線上接用水電的,應事先向水電中心提交書面用水、用電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使用,并遵守下列規定:
1.用戶申請用水、用電應明確使用水電的容量、地點、時間、用途,經批準的用戶應按核準的水電使用容量,在指定的地點裝設水電計量表,并按表計用量,根據學校批準的水電收費價格,按期繳納水電費。用戶不得私自改變用水、用電性質,不得私自轉供水電,一旦查出按違反國家有關水電使用規定處理。
2.各用戶計費水電表可由水電中心代購,也可自行采購,自行采購應附有出廠合格證和校驗合格證,并經水電中心認可,計費表由水電中心負責安裝調試。根據為誰計量誰出資的'原則,因此產生的費用由申請用戶承擔,未經水電中心批準的,一律不準私自在公用水電管線上接用水電。
第五條:用戶對計費水電表,應負責保管,因管理不善超負荷使用等原因造成的損壞,由用戶出資并報水電中心恢復。水電中心發現上述情況可先對用戶停供水電,待用戶交清恢復費用后,負責更換新表。換表前失計、少計的水電量,按失計、少計前三個月的平均量的1-2倍估算。因表計自然損壞造成的失計、少計水電量,按失計、少計前的三個月平均水電量計費,換表費用由水電中心負擔。
第六條:水電費抄收辦法
1.門面房水電費抄收為每月一抄,遇假期時兩個月一抄,由水電中心派專人對門面房定期抄表,通過核算并及時將水電費通知單送達用戶,用戶接通知單后三日內到指定銀行、帳戶交納,然后拿銀行交納回執單到院后勤服務公司財務換開發票,逾期不交水電費的每次加收20―50元滯納金,一月內不交水電費的,水電中心有權停供水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用戶自負。
2.家屬住戶每月抄一次水電,遇假期時兩個月一抄,由水電中心派專人對家屬住戶定期抄表,水電費核算后由財務處從住戶本人工資中扣除,財務處無住戶本人工資者,住戶接水電中心送達的水電繳費通知單三日內到銀行交納,然后拿銀行交納回執單到后勤服務公司財務換開發票,逾期不交納,每次加收20―50滯納金,一月內不交的,水電中心停供水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用戶自負。
第七條:用戶發現水電費計算有誤,應及時通知水電中心,安排抄表計量人員到現場查驗,情況屬實的,在下期水電費中相應調整。
第八條:用戶認為水電表計量不準,可要求水電中心予以校驗,并預交校驗費,經專業校驗表計正常的,校驗費不予退還。表計超過允許誤差的(水表誤差±3%;電表誤差±2%);水電中心負責免費更換水電表,并退還用戶校驗費。
第九條:家屬用戶室內裝修由用戶自行負責,但不得擅自改動水電計量裝置,每戶電器負荷不得超過5kw。
第十條:在校內從事施工單位,應先提供施工用水電申請、寫明用水電總負荷、容量、地點,經水電中心現場勘查是否允許,然后報校領導批準,領導批準后,用水電單位到后勤服務公司辦理水電使用手續并預交押金,押金數額按工程量和使用時間長短預算,數額不等。
第十一條:下列行為均屬偷盜水電行為:
1.用戶私自對計費水電表進行拆裝、拆除、移位、啟封、改動以及采用其它方法致使水電表損壞或使表計不準。
2.繞過計量裝置使用水電。
3.不經水電中心批準,私自在公用管線上接用水電。
4.采用其它方法偷用水電。
對有上述行為的用戶,水電中心除當場予以停供水電外,將按私接容量及實際使用時間計算,追交責任者偷用期間水電費,并按補交水電費金額處以3倍以下罰款。
第十二條:在供水供電系統正常運行的情況下,水電中心應連續保障向用戶供水供電,因故確需停供水電的,水電中心提前通知用戶,因供電供水系統發生突然故障,被迫對用戶臨時停供水電,水電中心應立即報領導和有關部門批準后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搶修。
第十三條:水電中心的管理人員和抄表、維修工作人員,必須嚴守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嚴禁以水電謀私,凡以水電謀私的,視其情節給以嚴肅處理,調其崗位或降級使用。
學校水電管理制度 2
為進一步加強水電管理,保證學校正常的供電、供水。保障師生安全用電,增強師生節約意識,特制定本規定。
一、水電設備的管理
1、學校用水、用電設施,設備的維修、安裝、改造一律由學校水電工負責,任何人都無權對學校水電設施、設備進行改造、安裝。
2、學校水電設施及水電資源只能為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和其他工作服務,未經學校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學校的設備與資源。
二、水電工的管理職責
l、學校水電工要認真負責,管好水電工具,維護好水電設施。學校配電室除電業部門專業人員和學校電工外,其他任何人不得入內;配電室鑰匙要由電工專人保管,不得交給他人保管。
2、水電工要保障學校的.水電及時供應,對一般維修要保證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特殊情況要及時反映,做到恰當地處理。
3、及時發現并有權處理浪費水電資源的部門和個人;對發現浪費水,電資源而不處理對水電工進行批評,嚴重的處以10-20元罰款。
三、違規處罰
1、禁止任何人私自增設線路、插座、開關等用電設備,如現有設備、設施不能正常使用,要及時報告總務處或水電工,申請維修。學校對私自增設的插座、開關等除沒收外,還要向違規者征收10-50元的電費。
2、微機、電視機等用電器不用時必須切斷電源,因未斷電,造成電器開機過夜的或節假日無人時開機的,責任人必須賠償30元/天(夜)的耗電損失,因此造成電器或線路損壞的,由責任人按價賠償。
3、辦公室在白天有日光時、夜晚無人時要關燈。為了學生的用電安全,學校內不準學生使用私用電器及充電設備,否則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同時該班主任在本學年度不得參加優秀班主任的評比。并按規定扣除該班級的管理分。
四、其它部門規定
食堂等其它單位用電由使用者承包使用,但如果未經學校水電工同意,私拉亂扯、私自安裝改造現象以及出現長明燈、長流水時,學校有權責令其限期整改,并追究賠償責任。
五、其它未盡事宜,由總務處解釋。
學校水電管理制度 3
一、水電工每天必須對各條線路的用電情況進行一次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安全。如有違章用電情況,必須按規定處理,并及時向總務處匯報。
二、教室、辦公室等公共場所白天開燈必須嚴格控制,在嚴重陰暗,無法工作和學習時才能開燈,要做到節約用電,人走燈熄。
三、各教室、辦公室、宿舍必須注意燈具管理,發生故障隨時通知維修,不得自行動手以保證安全,電器如有損壞,堅持按價賠償。學生宿舍電器損壞一般自理。
四、食堂用電用水本著節約的原則,控制使用,按工作崗位各負其責,不用時及時關閉。
五、加強自來水的.管理,各處公用龍頭,必須經常檢查,發現漏水及時維修。
六、德育處和各班主任應經常對學生進行節約用電用水的教育。各處室必須隨手關燈,特別是中途停電或假期前,一定要拉下開關,防止人走燈亮或人走水長流的現象。
七、加強水電器械的管理。堅持修舊利廢,節約用料,保證安全的原則,水電安裝按規定標準進行,不得擅自超標,該自費的堅持自費。
八、學校值班人員在每晚十點半對校園進行水電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匯報,并做好記錄。
學校水電管理制度 4
為了確保師生學習、工作、生活的正常用水、用電、用氣安全,節約能源,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水電氣管理制度。
1、學校水電氣由總務處統一管理,負責安裝、維修、督促、檢查。
2、學校師生員工不得私自接線、安燈、安插座等。若確因學習、工作急需另行接線安燈,先請示分管領導,經其同意后,由總務處統一負責安裝。
3、學校線路規范安裝,做到定期檢查(學校每月集中檢查一次,總務處每周統一檢修一次,具體責任人每天檢查一次),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公共財物及師生的'人身安全。
4、因工作崗位調動,辦公室或教室調整,室內水電設施,必須保持完好無缺,由總務處專人驗收簽字;否則損失的水電設施,由原室教職工負責賠償。
5、學校沿街房租給他人使用,其水電價格均按營業性用水用電收費。按時督促繳納,并加強監督,禁止違規現象發生。
6、加強學校食堂用氣管理,責任到人,做到安全用氣。如違章用氣,造成自身或他人損失的,由違章者負責所有的責任。
學校水電管理制度 5
1、學校水暖電維修工負責全校用水、用電崗位安全管理,后勤主任負責常規檢查指導,確保水電供應正常。
2、按季度申報用水計劃,做好常規維修保養,定期開展節水宣傳,適時更新用水設施,保證用水安全,實現節約用水。
3、茶浴爐必須專人負責,謹防水源污染等意外發生,確保師生員工飲用水安全。
4、嚴格遵守用電安全制度,保證用電安全。
5、對校園電器、電路和配電設施安排專業人員定期檢查,做好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防患于未然。
6、與供電管理部門友好合作,及時獲得專業指導和技術支持,確保供電系統良性運轉。
7、備用電源要確保狀態良好,遇到停電等問題,立即啟動,以保證教育教學秩序正常。
8、天然氣使用主要集中在食堂,安全管崗位人員要指導、督促食堂承包人員嚴格按照操作規程用氣,確保安全。
9、與供氣公司主動合作,定期檢查供氣設施,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10、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的待命狀態,確保性能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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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學校合理開支和用電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特制定師生水電使用規則:
1.教室用電,必須根據天氣情況行事,放學后由班級指定專人負責關閉,人離電關。
2.教師宿舍用電,須裝電表(包括單身家屬)。
3.電器發生故障時,必須報告管理人員負責修理。(如管理人員不在,須報告總務處或學校領導。)嚴禁亂拉亂裝,否則一切事故,后果自負,并按價賠償損失。
4.凡損壞學校任何電器,按學校公物使用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5.學校設水、電、廣播專管人員,負責全校水、電管理。
學校水電管理制度 7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與生活秩序,進一步加強學校的水電管理,節約水電,降低辦學成本,根據學校黨政聯席會議精神,特制定本辦法。請全體師生員工、各住戶遵照執行。
1、對教學區和辦公區的空調一律實行定時管理。
、倌甓乳_機時間段:6月15日至9月30日,12月1日至次年3月15日。
②每天開機時間:正常上班時間且辦公室有人的情況下,可以開機,人離關機。每天22點30分以后必須關機。
、鬯姲喙ぷ魅藛T將對空調使用情況進行隨時檢查。若發現違規使用,則予以公開通報;若某辦公室空調一年內出現三次以上(含三次)違規使用,則停止該空調的使用。
2、對教學區和辦公區的照明管理。
、賹淌业恼彰鲗嵭卸〞r管理,原則上白天不開燈,若教室白天需要照明,需經教導科與財務后勤科協調后,方可開燈。
、谒修k公場所必須堅持節約用電,原則上白天不開燈,做到人離燈關。杜絕開長明燈,否則將予以通報。
3、凡是對外租借學校場地,除收取場地租金外,還必須收取水電費,其水電費用由財務后勤科核定。
4、凡是租住學校現有公房,其水電費一律按表收費。如果沒有安裝水表的,則按人頭每人每月收取10元的水費。
5、凡是教職工住宅和雜屋間出租或借住給他人使用的.(父母和子女居住的除外),其水電費用一律按營業性價格收取。
6、學校辦公區、教學區、學生生活區等公共場所一律不準私接電線、擅自安裝電器。教職工住宅區和已安裝水電表的各服務部門不得私接公用水、電源,否則,每次罰款200元。
7、教職工住宅戶內的水、電維修由其戶主自己負責。
8、所有欠學校水電費的住戶在接到“水電費催繳通知單”后,一周內必須將所欠費用繳清,若逾期不繳清者,將予以停電。如需要再接通電源,則每次須向學校財務室繳納勞工費20元。
9、本辦法自20xx年3月1日開始執行。
學校水電管理制度 8
1、負責全校水電管理工作,節能減排工作。
2、建立健全水電工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做到有章可循,嚴格按制度辦事。
3、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水、電安裝任務。
4、及時做好水、電維護、維修工作,加強職責范圍內的巡視工作,發現故障立即處理,做好記錄。
5、認真做好每月水、電核算工作,維護好電控設施,確保水電費按時收繳,主動與宿管科配合,做好收費工作。
6、做好臺帳,每月及時上報,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好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7、加強水電工的業務培訓,提高業務水平,增強安全意識,做好每個月水電工的工作與技術的'考核工作。
8、積極做好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及時處理水電突發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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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水電暖工程的施工管理,提高施工質量,確保施工安全,樹立良好的形象,特制定本辦法:
1、接到工程項目后,要立即派人與甲方聯系進行實地勘察,并做出詳細預算。
2、工程開工前要立項上報中心主任(附工程預算書)。
3、接到批準的施工項目后,提報審報該項目的`詳細材料單,未批準前不準擅自進購材料。
4、施工現場的一切工作由施工項目負責人負責,凡進入施工現場的各工種人員,必須服從項目負責人的管理。
5、項目技術監督員對施工技術進行全方位監督,發現技術問題要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報告。
6、施工安全員負責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報告,危急時刻安全員有權決定停工,事后及時匯報。
7、工程項目必須根據施工方案、施工圖紙和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施工中如需改動,須經甲方同意。
8、嚴格檢查施工用料,嚴防假冒劣質產品混入工程。
9、嚴格施工程序和安裝施工規程,嚴把工程質量關。
10、隱蔽工程項目必須由甲方驗收人員驗收簽字。
11、施工工地現場設置必要的安全標識牌或警示牌。
12、要保持施工現場衛生,物資擺放整齊有序,根據工程需要設置必要的衛生管理制度標識牌。
13、嚴格材料管理,認真掌握施工進度,保證按期交工。
14、施工完畢,立即組織進行初驗,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初驗合格后由甲方組織進行工程驗收。
15、工程驗收合格后,參加施工項目的各班組一周內做出工程決算,并履行審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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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安全、經濟、合理使用水電,結合我校水、電用量、費用支出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用水用電管理辦法。
一、管理原則
1、合理用水用電、計劃用水用電、節約用水用電。
2、全校用水用電裝表計量,按消耗量計價收費。
3、保證教學、行政工作、師生員工生活的基本需要。
4、堅持節約用水、用電教育,對不遵守用水、用電管理辦法,浪費水、電的現象進行批評教育。
二、管理職責
學校水電管理由總務處水電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其職責是:
1、管理全校各部門用水用電工作,負責和自來水公司、供電局相關工作的協調;
2、組織全校各部門水電表具的安裝,按時抄表,并報財務和有關部門;
3、組織用水用電制度的實行,檢查全校水、電設備的完好情況,減少線路損耗,組織實施節水、節電的獎懲工作;
4、組織節約用水用電的宣傳工作。
三、管理責任制
1、教學樓用電由管理員負責管理,及時關電源總閘。
2、教學樓、由各管理員負責管理。
3、食堂用水由食堂管理員負責管理。
四、校內各部門用水用電都安裝水、電表、按月計量,按實計收費,學校安裝的水、電表具屬學校的'財產,不得擅自移動改裝,不得損壞。
五、校內基建和大修需用學校水電表,經過批準安裝水、電表后才能使用。設備費、安裝費由用戶承擔,并按自來水公司和供電局的標準交納水費、電費。
六、學生宿舍不得擅自使用電爐取暖器等電熱設備。否則,按違章用電處理。
七、水費、電費收繳辦法。
1、總務處水電管理員按期抄水、電表,填寫水、電費賬單,按期送達計財處。
2、各用水、用電住戶對抄表數、收費數有疑問時,應在付款規定日期內,向總務處水電管理員進行查詢,如有差錯,予以糾正。
八、違章用水用電處理辦法。
1、公共場所辦公室集體宿舍不得私拉電線、使用電水壺、電爐等電熱設備,一經發現,按電熱器設備功率1—3月的電量交納電費,私拉電線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私拉電線者承擔全部責任。
2、損壞水電設備按價賠償工料費;故意損壞水電設備除按價賠償工料費外,根據情節輕重處以工料費I一3倍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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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院水電管理人員必須定期查表,掌握好水、電總表上的表碼,抄準校內水電數碼。
2、水、電用戶換表、改裝線路時,必須由學院同意,水電工到場方可操作,私自不得隨意更換。
3、各部門需要修理水電設施應及時與水電工聯系,水電工應想方設法及時予以維修,保證水、電設施正常使用。
4、維修損壞設施,應按維修單執行,并做好相關記錄,有反饋意見。
5、不準隨便玩弄電器設備,嚴禁亂接亂拉電線,若要另接電源,須得到學院有關領導批準,由電工負責安裝。
6、各處、室(包括寢室、教室)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以確保用電安全,違者嚴加處罰。
7、妥善保管使用水電工具,掌握正確操作方法,嚴禁違章操作。每周對學院其它公共場所的電器設備和要害部位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修理,以防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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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水電管理,強化使用責任,減少水電浪費,推進水電管理制度改革,促進能源合理利用,根據《xx理工大學能源管理辦法》(魯理工大辦發〔20xx〕8號),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水電定額管理適用于由學校承擔水電費的各部門、單位,同時也作為對各部門、單位水電管理工作進行監督、考評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各部門、單位每年度所需水電定額,每年1月份由后勤管理處會同教務處、科技處、資產管理處、計劃財務處等部門研究提出,提交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后下達執行。
各部門、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可在水電定額內進行調劑。各部門、單位按照規定增加的用水用電設備和新增項目所需水電定額,由使用部門或單位根據用水用電設備說明書標注用量、工作時間等因素,申請年內追加額度,經業務管理部門審核、后勤管理處和分管校領導批準后予以追加。
第四條各部門、單位是二級水電管理責任單位,應明確部門、單位的'能源管理員,具體負責本單位的水電管理。
第五條學校對水電管理實行責任目標考核和獎勵機制。對水電定額內節約成效顯著的部門、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水電超出定額部分費用,從相關部門、單位下一年度經費中劃轉,違章加價交納消耗費用。
第六條建立經常性巡查監管機制,定期召開各部門、單位用能信息通報會,定期對各部門、單位用水用電情況進行公示,并于年底對各部門、單位水電消耗總額進行匯總,對部分超定額的單位實行能源審計。
第七條對超定額的單位,由校領導約請單位負責人談話。
第八條用水定額核定辦法。依據學校年度用水計劃,參照往年用水數據,以樓宇為單位核定用水定額,并視建筑使用情況,分別由使用單位或管理單位負責、管理。
(一)學生宿舍用水定額。每個學生的用水指標(含公共部用水)按《山東理工大學學生公寓水電管理暫行辦法》(xx工大辦發〔20xx〕28號)核定。各公寓樓用水定額,根據生均用水指標和入住人數計算確定,并分解到每月。公寓用水由公寓管理中心負責管理。
(二)公共建筑用水定額。公共建筑用水定額參照上年度用水量核定,并分解到每月。
公共建筑由使用單位自行管理的,由使用單位負責。公共建筑由物業管理中心管理的,由物業管理中心負責。
(三)綠化用水定額按照4升/平方米次(12次/年)核定,由物業管理中心負責。
(四)校門衛用水定額按照30kg/人日和各門崗的編制人數核定,由保衛處負責。
第九條用電定額核定辦法。
(一)各部門、單位用電定額,參照往年用電數據,并結合全校節能綜合指標核定。
(二)公共教學樓用電定額,參照往年用電數據,結合全校節能綜合指標核定,由物業管理中心負責。
(三)學生公寓宿舍用電定額按《山東理工大學學生公寓水電管理暫行辦法》(xx工大辦發〔20xx〕28號)核定。各公寓樓公共照明及辦公、管理用電定額,參照往年用電數據,結合全校節能綜合指標核定,由公寓管理中心負責。
(四)工程實訓教學用電定額為20萬度/年,定額內按教學生活電價交費,超出定額部分按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交費。
(五)建筑公共照明用電定額,參照往年用電數據,結合全校節能綜合指標核定,由物業管理中心負責。
(六)公共設施、設備和校園公共照明用電定額,參照往年用電數據,結合全校節能綜合指標,確定年度用電總量,由能源管理中心負責。
第十條本辦法由后勤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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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杜絕水電的浪費是節約學校經費開支的'一項重要措施,應形成人人自覺節約用水、用電的良好風氣。
2、教室、學生宿舍、辦公室等公共場所的照明燈及其他電器設備由總務處負責統一裝配,不準私自改裝,不準私拉亂接,如需增加電器設備,須經學校批準并經電工安裝。
3、學校明確專人負責水電管理,加強宣傳教育,養成人人隨手關燈關水的習慣,教室、學生宿舍的用水用電要落實管理責任制。
4、除學校工作需要外,不準使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學生宿舍不準用大燈泡,不得使用充電器、取暖器。
5、水電工和有關值日人員加強對水電借用管理情況的檢查,如發現違反水電管理制度者,視情況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并予以相應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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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教職工宿舍生活用水用電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辦法:
一、學校按季度向教職工收取水、電費,抄表及收費時間定在每季度的最后一周內。
二、各住戶在規定的時間內務必配合抄表人員認真核實所用數量。
三、水電費核實后,請各住戶按繳費通知單在規定的'時間到學校財會繳納。
四、如在規定的抄表時段內,住戶不予配合者,或不按時繳費,學校將采取斷電斷水處理。
五、受學校斷水斷電處理的住戶需要接通時請到總務處交清欠款后,本人需寫出申請,報學校同意后并交納通電、通水所產生的人工、材料費后,總務處及時派人安裝。
六、如教職工發現自己的水電表損壞,請及時告知總務處落實,否則結算時將按最高用量核算收費。
七、凡已取得房產權的住戶如水電設施需要更換維修的,人工、材料費自行負責。
為了方便教職工,各住戶需按每季度最后一周內將自己的水表噸位數粘貼在自家門上。根據年底所查水表底數進行結算,多退少補。
若有不清楚的或需要咨詢的,請及時與學?倓仗幦〉寐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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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學校整改工作的強力推進,規范水電管理,杜絕水電浪費,節約資金,加快學校發展。結合學校發展,制度制度如下:
一、教職工用水用電
1、校內所有水電設施(含水表、電表、管線等)均為學校公有財產,任何人不得隨意破壞。所有水電用戶均有保護學校水電設施的義務,做到“不亂接、不亂拆、不亂裝”,遵循“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的管理原則。
2、在校內居住的所有用戶(含單人宿舍),一律實行“兩表”制,統一安裝水電和電表。電表額定電流不得大于10-40a,水表根據實際情況裝配,所有用戶使用的水表、電表、均需經過其主管部門技校驗后方可安裝。
3、校內用戶水電表讀數由校水電管理組一月一查抄,張榜公布,計費均按縣供電局、自來水公司執行的水電價格計收。凡校內在編職工水電費交由會計室在其月工資中扣回,住在校內非本校人員應分攤水損、電損,其當月發生的水電費按市場價格開據收取,計費后,由會計室通知其前來繳費。拒繳、拖欠水電費者,校水電管理組送達欠費告知書后,立即對其停止供水、供電。
4、學校對各用戶水電表等相關設施一次性安裝到位,以后各用戶室內線路、水電表損壞更換學校不再裝配。各用戶對自己宿舍的水電線路、設施負有管理責任。如用戶房屋裝修(維修)。超負荷使用電器或其它使用不當行為,造成線路或設備損壞,由此引發的安全事故,除責任自己承擔外,還要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5、校內各用戶水電表管權屬學校。(1)學校水電管理組人員有權到各部門、各用戶檢查用水、用電情況,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撓。如發現弄虛作假、偷水偷電者,先查明原因,作出損失評估,然后令其作出書面檢查,給予由其造成2-5倍罰款。屢教不改者,斷其水電供給,送交學校處理。
(2)校內所有用戶不得私自開啟水電表箱和撕毀水電表封印,違者,罰款50-100元,并由其承擔重新更換水電表的費用,否則斷其水電供給。
(3)禁止用戶個人在水電表外亂接電線,私接水管,違者罰款200元,并作書面檢查,否則斷其水電供給。
6、加強安全防范意識,確保用戶用水用電安全。校內用戶因個人私裝、亂拆線路造成不良后果者,責任自負。各用戶如發現水管、用電線路有故障,應及時告知校水電管理小組,以便及時安排水電維修。
二、辦公及公共場地用水用電
1、學校各處室、教師辦公室、機房的.照明及電器設備。實行負責人管理制度(自控),做到人走燈滅。電器設備在無人使用情況下要切斷電源。
2、公共場地指道路(燈)、樓道、走廊、衛生間、餐廳、會議室等區域,對其安裝的供水、照明、電器設備等,各部門負責人要明確專人管理,節水節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三、學生用水用電
1、學生用水用電本著保障、節約、嚴管的原則進行管理。
2、教室、寢室用電,實行集中控制,按時開關,專人負責。
3、教室、寢室照明燈管(泡),額定功率不得大于40w,違者嚴懲,禁止室內亂接電線、私自使用電器,由此引發的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4、水池、衛生間用水,實行樓層管理員監管,杜絕“滴、漏、跑、冒”和“長流水”現象。
四、施工和經營性用水用電
1、施工用電除按規定裝、驗、封表外,還要按用電安全規程安裝漏電保護裝置,懸掛警示標牌,確保施工用電安全。
2、施工用水用電,隨時按受學校水電管理組的檢查、督導。
3、學校同意的經營場所用電設備必須符合國家規定標準,嚴禁在經營門面內私攔亂接電線和違反用水用電規定行為。如私自啟、封、拆、卸水電表,按偷水偷電行為論處,每次罰款300-500元,并作書面檢查,否則,斷其水電供給。
五、管經及設備檢修
1、學校水電管理組全面負責對學校水電線路定期檢修(每兩周一次),發現線路及管道等相關設備有故障的,水電工要及時維修,所需更換器材按規定程序報批。
2、學生在校期間,水電工要堅守崗位。在接到檢修情況后,水電工要及時趕到現場排查,并把排查情況告知分管領導和使用部門(個人),做到非重大故障不過夜。
3、遵守操作規程。水電工在工作中要做好自身安全防護,按技術規范要求進行管線、設備的安裝、維護和檢修,嚴禁敷衍塞責、馬虎行事。
4、對水電工違紀、違規和怠工行為,經查實,按《水電工崗位職責》、《水電工崗位考核實施辦法》處理。由此造成重大事故者,按國家相關法規和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并追究人當事人責任。
學校水電管理制度 16
供電供水安全和使用水電安全,是學校整體安全工作的重要部分。宗旨是:保證師生在教學、工作、生活中安全使用水電,不出責任重大事故,做到不毀一物,不傷一人。因此,學校要求全體師生員工都必須重視使用水電的安全。根據“誰管理,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全校供電供水安全由總務處負責,總務處副主任分管,其職責是:與供電段銜接水電供應,水電設備大修、維護,交水電費、停水停電的工作安排,回收食堂、工廠、單身宿舍、學生宿舍、營業網點的水電費,對全校師生員工進行使用水電的安全教育、檢查,組織水電工對學校的供水電設備進行大修、維修、改造、巡檢。
水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違章操作,安裝的用水電設備必須保證用戶使用安全。需停電檢修的,應在控制閘上掛警示牌。遇意外停電,恢復供電后對用電器監察至少10分鐘。高空作業應帶安全帶。教室、學生宿舍、電鈴計時器發生停電故障,在夜間22:20前或節假日,只要接到請修信息,應在半小時之內趕到現場檢修。
水電工每周一至五上午、應對教學樓、綜合樓水電設備進行巡檢,發現故障應及時安排維修,重大故障應馬上向分管主任報告,對違章用水電的責任人要按校規查處,直至停供水電。
2、各處室、部門、班級、根據“校產管理制度”中的`責任區劃分,對自己管轄的教學、辦公、工作、生活場所的用水、用電設備安全負責,要教育師生員工愛護設備,節約水電,嚴格做到:不毀損設備,不隨意增加用電器,不私拉亂接水電線路,人走必須關閉水電開關,發現故障及時報告總務處。故意損壞水電設備的按購進原價雙倍賠償。
3、夜間遇停電,在19.00時仍不能恢復供電時,總務處應在19.00時前通知學校值班干部,學校應有組織的通知師生安全退出教學.綜合樓,到21.00時仍不能恢復供電,總務處應關閉教學.綜合樓總電源,次日7:00前打開電源。
夜間遇停水,到21.00時仍不能恢復供水,總務處應關閉教學、綜合、辦公樓水源,次日7:00前打開水源。
4、以下設備嚴禁使用
(1)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應急燈、電爐、簡易電開水器(水烏龜),一經發現由生活教師收繳。
(2)全校范圍內不準使用電爐,所有教室、辦公室不準為應急燈充電,一經發現由電工收繳。
以上禁用電器,被收繳后,一律不退還,生活教師、電工不履行職責的由主管主任查處。
5、對違反水電安全行為的查處
總務處分管主任不履行職責,由校長查處。
水電工不履行職責或違章操作,由分管主任查處。
各處室、部門師生員工違規,由水電工按校xx號文件查處,并報總務處。
夜間、節假日不關燈、不關水的,由保衛科檢查,總務處分管主任處理。不關水電責任人按浪費水電價值的2倍賠償給學校。
6、任何師生員工違反規定使用水電引發重大事故,給學校造成重大損失,由學校組織調查,并追究部門、處室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事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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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證學校正常的水電供應。
2、嚴禁學校水電向校園外接用。
3、水電工必須持證上崗,熟悉學校的.供電網絡及給排水網絡圖。
4、每天要有水電工值班,負責停送電以及常規檢修。
5、公共場所的路燈、自來水閥、水嘴、廁所水箱等,水電工要定期巡視,保證燈亮,無泄漏水和堵塞現象。
6、加強用水衛生、水池、水箱均要加蓋蓋嚴,定期消毒,每年利用假期清洗一次。
7、為防嚴寒低溫水管上凍,應及時做好室外供水管、水嘴、室外高位水箱的防凍工作。
8、加強對供電設備的檢查維護,做到安全供應。配電房要按供電部門規定,定期檢修保養,雨季要加強日常維護,增加檢修次數。
9、教職工個人用水用電,實行一戶一表,每月按表計數交財務科收費。門面房、附院等獨立核算單位應裝表計量收費。
10、加強節約,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學校水電管理制度 18
1、學校的水電工是學校水電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水電管理要本著安全、節約的原則合理使用。全校的水電安全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組督查,水電工日常自查、自排相結合的形式保障師生員工的正常生活和學習的用水用電。
3、水電工要時時、處處對全校的供水、供電、線路進行安全預警檢查,發現水電安全隱患或個人亂接亂拉水電線路的'應強行拆除,排除安全隱患。
4、對于無故破壞水電設施的行為全體師生都有監護管理的權力,應該及時制止和報告學校。
5、各處室有義務對本室人員和學生加強安全防范教育,禁止違章使用,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以便及時排除。
6、對大功率的電器(如取暖器、電水壺等),需謹慎使用,必要時所在的部門或個人應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核批后進行安裝和使用。否則造成事故后果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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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適應學校改革和發展的需要,加強水電管理,杜絕水電的浪費,節約資金,規范水電使用行為,現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教職工及公共場所用水用電
1、教職工用水用電必須遵守國家規定的有關安全用水用電等有關制度,愛護學校水電設備,做到“不亂接”、“不亂裝”、“不亂拆”。自覺維護學校水電管理制度。
2、公共場所采取自控,專人負責或區域內部分管的管理辦法,各處室、機房等,由負責人管理,對運行故障及時報修,杜絕“長明燈”、“長流水”。
3、辦公場所的照明及電器設備,實行負責人管理制度。要做到人走燈滅,電器設備在無人使用或監守的情況下要關閉電源。
4、禁止任何辦公或工作場所使用熱得快和電炊壺燒開水(學校批準的除外)。
5、對違反上述規定,每次給予處室人員及負責人罰款10—50元。由此造成設備損壞、電線短路或者引發火災事故,一切后果由該處室成員承擔。
二、教學樓用水用電
1、主要指教室樓用水用電,學校以保障、節約、嚴管的原則進行管理。
2、教室用電,實行集中控制,專人負責供電,按時開關供電。
3、教室禁止使用自制電發熱器、充電器、熱得快以及任何單體大于100W的電器(學校批準用于教學除外),禁止私拉亂接線,禁止擅自啟封電器設備,如發生上述行為,經查獲,除沒收物品外,每次扣班分5—20分,因上述原因造成電線損壞或事故,每次扣班分10—30分,同時追究當事人責任并罰款。
三、 施工和經營性用水和電
1、施工時用水用電除按規定裝、驗、封表外,要按用電安全規程安裝漏電保護裝置和懸掛警示標,確保用電安全。
2、施工用電用水隨時接受學校水電工檢查、監督和指導。
3、經營性質的用電用水一律按有計量,按上級標準收取水電費。
4、各經營主必須按照學校批準的經營范圍使用符合規定的電器設備,嚴禁違反用電性質的行為發生和在經營門面內私自拉亂接電線。違者,每次罰款100—300元。
5、施工隊與經營業主如因水、電表計量失準而影響使用,需要啟封水、電表,應申報總務處,由學校水電工處理。如私自啟、封、拆、卸水電表,按偷盜行為論處,每次罰款300—1000元。
四、管線及設備檢修
1、水電工負責對全校水電線路定期進行檢查(每兩周一次),對線路及管道等相關設備有故障的`要及時進行維修,所需更換器材報主管處審批。
2、學生在校期間,水電工要堅守崗位,在接到報修情況后,及時出動趕到現場排除故障,應迅速查明原因,通報相關領導和使用部門(人),做到非重大故障不過夜。
3、遵守操作規程,水電工在工作中要做好自身防護安全,同時按技術規范要求進行管線、設備的安裝,維護和檢修,嚴禁敷衍塞責,馬虎行事。
4、對水電工的違紀、違規及怠工行為,經查實,按《崗位考核實施辦法》處理,由此而釀成事故隱患或引發事故,按上級政策及學校相關規定處罰,并追究責任。
五、其它
1、以上規定如有違犯,需要賠、罰款或處分,由總務處會同有關部門執行。
2、實行用水、用電監督、舉報有獎制度,對違規行為,教職員工均有權舉報。經查實者,如有罰款,在對舉報人予保密同時,所得罰款的50%獎勵舉報人。
3、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試行。本規定解釋權在總務處。
學校水電管理制度 20
一、 用水的安全管理
1. 做好幼兒園水箱、閥門、水龍頭等的日常保養和檢修工作,確保供水設備安全正常運行。
2. 定期檢查消防栓,確保其能提供足夠壓力的消防用水。
3. 定期對生活用水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限期整改,并做好檢查記錄。
4. 教職工要以身作則,節約用水,注重對幼兒進行節水教育。
5. 幼兒飲用水的溫度不超過75℃,飲水時要有一位老師監督,注意安全。
二、 用電的安全管理
1. 做好設備、網絡、線路等的日常保養和檢修工作,確保供電設備安全正常運行。
2. 加強教職工用電安全管理,增強日常巡查力度,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對存在危險因素的設備、管線周圍部位應做好防護措施,并做明顯的警告標識。
3. 加強會議室、功能室、走廊等公共部位的用電管理,杜絕長明燈現象,及時關閉電源開關。
4. 加強用電安全和節能宣傳,強化教職工的`安全意識和節能意識。
5. 安全使用電器。教職工應掌握本部門相應電器的操作規范,嚴禁違規操作,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6. 離開課室、辦公室時,要對各種電器電源進行檢查是否關閉及斷電,否則由此引發的事故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7. 空調使用時,夏季空調的最低溫度不超過25℃,并做好室內保溫措施,禁止始終開敞門窗。
8. 司機負責幼兒園日常用電的增容、改接等的申請工作(向后勤主任提出申請),經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杜絕私拉亂接現象。
9. 司機定期對幼兒園空調、電風扇、消毒燈的吊掛情況進行檢查并記錄;
10. 司機定期清洗空調的過濾網,定期清潔紫外線光管,并做好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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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加強學校節水用水工作的管理,根據《上海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中有關節水用水的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校內節水用水工作的管理。
凡自來水供水管網到達本校內的用水部門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消防專用水除外)。
第三條主管部門及其職責
節能辦是學校節水用水工作的責任管理部門,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節能辦根據節約用水規劃制定年度節約用水計劃,對節約用水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節能辦根據各區計劃用水辦公室下達的用水定額,對學校用水部門制定綜合用水和單項用水的定額。并實行節約用水管理原則。
學校建立節水和用水領導小組,對學校的節水用水行使監管職能。各校區后勤發展中心維修部、物業公司行使校內給排水維護工作,由節能辦行使監管、檢查職能。
第四條轉供水管理
各用水單位應嚴格執行用水計劃指標,不得擅自向其他單位和個人轉供水。
第五條用水部門用水管理和措施
各用水部門應按規定安裝計量水表。計量水表將有學校安排分批安裝。
學校根據各區計劃用水辦公室的要求,定期進行水量平衡測試,建立健全抄表制度、統計臺帳和維修制度。對后勤食堂、學生公寓等用量用水部門,應建立、健全用水管理制度和統計臺帳。用水部門應把節約用水措施納入本部門精神文明建設和責任目標考核計劃。
第六條節水用水設施的建設
學校實施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包括技術改造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時,應建設相應的`節約用水設施(以下簡稱節水設施),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第七條節水用水設備的使用
用水部門應選用節水型的用水設施(含冷卻塔)、器具,安裝節水、防溢裝置)。
洗車和澆花用水必須用節水型的水。松江校區澆花應使用雨水或河道水,嚴禁使用自來水。
新建房屋必須安裝質量符合國家標準的節水型便器水箱和配件;已建房屋原安裝使用的便器水箱和配件,凡屬國家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通知淘汰的,安排計劃逐步更換。
第八條節水用水設備的管理
維修部門應加強對供水設備、設施(含屋頂水箱,下同)、器具的管理、維修和保養,降低流失率。發現供水設備、設施、器具漏水或者接到漏水報告后,應在規定期限內趕赴現場處理。凡需增添或拆除供、用水設施,須向學校節能辦提出申請,經批準同意后,方可由有關部門實施。未經許可,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對供、用水設施擅自增添、移動或拆除。違者按有關規定受到處罰,并賠償材料費和相關費用。
第九條收費制度
對外借出租房、企業性公司、有償性科研項目、外加工經營性項目、長期留宿人員等用水,一律按經營水價收取水費。
第十條獎罰辦法
根據學校制定的用水計劃額度并實施用水計劃的部門,在節約用水工作方面取得較成績,按節約用水量,給予1-5%的現金予以獎勵(具體細則另定)。
對超計劃用水定額用水的部門,參照市計劃用水辦公室的有關規定,對超出部分的水費補交1-5倍的加價水費。
本辦法的具體應用問題,資產管理及保障處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附則
本辦法自學校批準日起執行。由資產管理及保障處負責解釋。
學校水電管理制度 22
為節約學校用電、用水,努力爭做“節約型校園”的光榮使者,全校師生充分認識開展節水節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節約意識,養成節水節電的`良好習慣,做到節約人人有責,人人有為。學校特制定以下制度供全體師生遵守:
1、全校師生必須主動建立安全用電、節約用電的意識,做到人離燈滅,杜絕無人燈現象。
2、由專人對學校供電設備設施線路系統定期檢查,尤其對接線樁頭確保禁固,以防發熱耗能及燒壞電器設備,各班級、部門應每周檢查用電使用情況,發現安全隱患必須立即與總務處聯系,以便及時維修。
3、學校定期檢查各年級組各學科部門節電情況,發現違規內網公布。
4、根據學校通知精神,嚴格執行學校相關規章制度,實施各種有效的節水節電措施,做到領導有力、措施到位、責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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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倡導節電、節水全體總動員,節電、節水是每一位師生的共同責任。
2、學校倡導教室、辦公室等場所無人時需關閉相關電器,自來水不用時需關掉所有龍頭。
3、辦公室、班級應確定專門人員隨時關燈。
4、辦公室嚴禁使用功率電器,如經查實學校將內網通報。
5、以下幾種情況應關閉電燈:
(1)天氣晴朗,教室光線明亮時;
。2)上、下午課間、吃中飯、晚飯時,晚自習后;
(3)全體師生整體離開辦公室、教室到其它場所上課或活動時;
。4)如有學生因病因事不能離開,可酌情開燈;
6、用水倡導全體師生隨走隨關,發現有自來水龍頭開著時,應助關閉,如發現水電開關有故障,須及時上報總務處。
7、學校安排人員隨時檢查各班用電、用水情況,如發現一天中一次未關燈就在“班級考核中”中扣除1分,兩次2分,以此類推。
8、學校將對節約用電、用水管理較好的班級學期結末進行表彰,并對班主任考核實行加分。(如果班級一個月未扣分,班主任月考核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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