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制度(精選25篇)
現如今,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保密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保密管理制度 1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發展和利益,保守公司秘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個性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的秘密。
第三條: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發展和利益,在必須時間內只限必須范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證券狀況銀行帳戶帳號;
2、專有生產技術及新生產技術;
3、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4、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5、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
6、重要的合同客戶和貿易渠道;
7、其他董事會或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項。
第五條:非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秘密文件、資料。
第六條: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于必須范圍的員工接觸。
第七條: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秘密”字樣,由專人負責印制、收發、傳遞、保管。
第八條: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刺探公司秘密。
第九條: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務必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務必立即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
第十條:對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條:信息室、檔案室、計算機房等機要部門,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工作人員也不能隨便帶人進入
保密管理制度 2
1、召開秘密程度較高的重要會議,會前應與保衛、保密干部聯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對與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規定保密紀律。
2、涉及國家秘密內容的會議,應選擇具備安全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嚴禁使用無線話筒傳達密件和向室外擴音。
3、凡傳達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規定和上級指標辦理,不得擅自擴大傳達范圍。
4、嚴禁無關人員進人會場,對需要列席會議的人員,應將名單呈報主管會議的領導同志審定。
5、凡規定不準記錄的會議內容,與會人員不得記錄,并不得攜帶錄音機進入會場錄音。
6、嚴禁復印會議秘密文件、資料,確因工作需要復制的,必須經過批準,并標明密級,到指定地點復制。
7、會議期間復制的秘密文件,必須統一編號,登記分發,發給與會人員的文件,必須妥為保管,不得遺失。
8、與會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會議秘密內容,新聞部門不得公開報道會議秘密事項。
9、會議結束后,要對會議場所進行保密檢查,查看有無遺失的文件、資料、筆記本等。
保密管理制度 3
一、保密室應當設在有利于安全保密的地方,安裝各項保密設施。
二、國家秘密文件、資料,由保密室或者經指定的管理人員負責收發,有關調查案件材料、人事檔案材料等,可由經辦單位負責。領導同志親啟的.文件,由親啟者拆封,若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拆封后應當交保密室登記保管。
三、對發出、收進的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應當逐件進行登記、編號、辦好收發手續。
四、傳遞國家秘密文件、資料,一律不得通過普通郵政進行。傳遞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時,必須進行登記及辦理簽收手續。
五、傳遞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應當按照制發機關規定的閱讀范圍,不得擅自擴大傳閱范圍,傳閱秘密文件、資料,必須在辦公室內進行。
六、組織傳閱秘密文件、資料,由保密員負責。
七、對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應當定期清查、清退,每季度進行清查、清退一次。
保密管理制度 4
為加強鼓樓區委辦公室計算機及其網絡信息的保密管理,確保國家秘密信息安全,根據上級有關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設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小組,指定計算機信息保密安全員負責本辦計算機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二、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規定,抓好有關規章制度建設,切實落實領導負責制,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信息定密審批制度,涉密信息載體和機房管理制度等,確保國家秘密安全。
三、凡被確認為涉密計算機或涉密網絡,應加貼“涉密標識”或標明“涉密標記”,嚴格按保密工作要求管理;凡與政務內網聯接的計算機和處理單位內部工作事務的計算機也應按涉密計算機加強管理,嚴防國家秘密(含內部工作秘密)信息泄漏。
四、處理國家秘密信息或內部工作秘密信息的計算機絕不能上國際互聯網,如確需上國際互聯網的.計算機,必須安裝經國家保密部門批準認定的物理隔離卡;做到內外網分開使用,有上國際互聯網的計算機不能處理國家秘密或內部工作秘密信息。
五、認真落實“誰上網,誰負責”和“上網信息單位領導審批制度”的規定,凡向政務外網、互聯網提供或發布信息,其內容不得涉及國家秘密,且應事先經單位主管領導審查批準。
六、加強對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過程中的保密管理。對存儲、處理、傳遞、輸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應密級標識,密級標識不能與正文分離;存儲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應按所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并按照密級的要求進行管理,存儲在計算機信息系統內的國家秘密信息,應采取密碼加密辦法保護;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不能降低密級使用,不再使用的媒體應及時銷毀;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的維修,應保證所存儲的國家秘密信息不被泄漏;涉密計算機打印輸出的涉密文件,應當按相應密級文件進行管理。
七、嚴禁涉密計算機及其網絡與互聯網連接;嚴禁將存有秘密信息的移動存儲介質在互聯網(政務外網)上使用;嚴禁上網計算機處理涉密信息和內部文件資料;嚴禁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在涉密計算機及其網絡上使用,嚴禁將原涉密計算機變更用途作為可上國際互聯網的計算機使用,確保涉密與非涉密計算機、移動存儲介質嚴格分開使用。
八、加強對涉密計算機的安全管理。涉密計算機管理應明確責任人,責任人應認真做好計算機的日常維護保養、定期檢測殺毒、及時故障排除,出現問題及時報告和保存單機資料、備份文件以及整理硬盤等項工作,確保機器正常使用;對重要涉密信息處理場所應有相應的管理制度,未經批準,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對涉密計算機信息要進行定期的保密技術檢查,及時消除各種泄密隱患,確保計算機信息安全保密。
九、認真做好計算機及其網絡情況統計上報工作。每年元月30日前將上一年度的計算機變動情況匯總報送區國家保密局。
保密管理制度 5
第一條:員工在勞動合同期內或解除勞動合同后決不泄露以下“保密范圍”所界定的中廣時代通訊設備有限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二條:保密范圍
1.公司重大決策、決議、政策文件等。
2.未經公司領導批準公開的文件、資料、檔案、決策等。
3.未經公司領導批準公開工藝技術資料和設備技術資料等。
4.在公司規定的保密階層,知密范圍以內的文件、資料和決策等。
5.公司財務帳目、報表、公司現金流量及有關資料、文件、檔案等。
6.公司關于薪資、獎金分配原則及其方案。
7.公司內部管理文件和各類業務文件。
8.公司客戶資料(包括網絡分布、名稱、定單、特別要求等)。
9.凡與公司經濟行為有關的各種信息。
10.公司領導申明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項。
第三條:守密準則
1.員工不得探聽或泄露公司的機密;
2.未經公司批準,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外舉辦新聞發布會,記者招待會,及其它性質的會議,不得對外發表事關公司的`意見和文章;
3.未經公司批準,不得對外傳閱,復印、外借公司的文件、資料、檔案,不得與知密范圍以外的人員談論公司機密;
4.不得在公共場所和親屬、朋友面前談論公司機密;
5.員工下班前將文件整理鎖好,不得擺放在桌面,廢棄文稿須檢查后再行處理;
6.凡離開公司的員工,在公司機密有效期內均不得外泄或利用;
第四條:保密須知
1.員工應對自己工作內涉及保密的內容有明確的認識,對復制涉及保密內容的資料軟件報表、文件、單據等,應嚴格按照先批準登記后辦理的保密原則,對不明確其內容性質的文稿、軟件復制更應主動上報主管,得到明確批復登記后方可辦理。
2.未經主管批準,不得擅自帶外人進入辦公區域參觀。
3.外來人員需要公司有關資料時,必須在征得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由公司指定部門統一提供和登記,任何人不得隨意供給。
4.在業務交往中,與經辦人員接觸過程中,也應當遵照守密準則;遇涉及公司保密范圍的事務,應事先請示上級主管,經批準登記后再交涉。
5.如工作需要,確需攜帶保密文件外出的,須經領導批準、登記;外出時,應嚴加保管,謹防丟失。
第五條:失密責罰
1.發生失密事件后,必須立即向公司領導匯報,不得隱瞞;
2.員工若將本《保密守則》第二條的保密內容以任何形式外泄,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將追究其個人的直接責任,除按公司的人事勞動管理制度處置外,同時保留依法起訴的權利。
3.員工若采用非正常手段,獲取并使用或披露公司商業秘密;員工利用公司給其在公司商業秘密上的特許權,以謀取私利或制造事端;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除按公司的人事勞動管理制度處置外,同時保留依法起訴的權利。
第六條: 本《保密守則》解釋權歸辦公室。
保密管理制度 6
第一條總則
公司按照《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三級保密資格標準》要求進行保密工作的管理,設立保密委員會為保密工作的管理機構,保密委員會設立辦公室作為日常辦事機構,保密委員會辦公室獨立行使保密管理職能。
“保密委員會辦公室”簡稱“保密辦”。
第二條保密委員會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保密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上級保密部門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保密委員會實行例會制度,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研究、部署、解決、總結保密工作中的重要問題。需要時由委員會主任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三)制定公司年度保密工作計劃,并組織、監督保密工作的實施,對公司全年保密工作進行具體研究、部署、總結和表彰;
(四)審核保密工作制度、規定、措施、辦法和討論專項保密工作;
(五)審定年度保密工作管理經費和專項經費;
(六)審定公司要害部門、部位的界定,以及全公司涉密人員及其涉密等級的界定;
(七)組織開展保密宣傳工作、教育工作,不斷增強涉密人員的保密意識;
(八)經常組織開展保密管理研討工作,交流各成員履行職責情況,研究和解決保密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九)監督檢查保密事項的管理、組織查處、分析、上報泄密事件;
(十)組織調查研究保密工作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措施意見,表彰、獎勵保密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十一)對重大涉密事項保密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指導;
(十二)向上級主管保密工作部門請示報告工作。
第三條保密委員會主任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其職責是:
(一)對公司保密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保證國家有關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在本公司的貫徹執行;
(三)保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三級保密資格標準》在本單位的貫徹實施,為保密工作提供組織及財力、物力等資源的保障;
(四)對本公司的保密工作進行決策和部署;
(五)保證本公司在保密工作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能夠切實履行職責。
(六)對重要保密工作事項提出明確要求并進行督促檢查。采取實際措施解決保密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七)按照規定對保密事項、活動進行審批。
第四條保密委員會副主任由公司副總經理擔任,其職責是:
(一)對公司保密工作組織領導負責任;
(二)貫徹執行保密工作法律、法規,對公司保密工作進行決策和部署;
(三)保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標準》在公司貫徹實施;
(四)組織例會,保證保密委員會對公司保密工作決策和部署在科研生產活動中的實施,及時解決保密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五)組織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工作,不斷增強員工的保密意識;
(六)組織、協調和部署年度保密工作和重點項目的保密防范措施;
(七)對保密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組織解決保密工作的重要問題;
(八)組織查處、分析上報泄密事件;
(九)及時向總經理通報保密工作重要情況。
第五條保密委員會委員由涉及公司秘密事項及保密管理的各部門主管領導擔任,其職責是:
(一)熟悉分管業務工作中的保密工作重點、國家秘密事項及涉密人員基本情況;
(二)組織員工學習國家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文件,開展對員工的保密教育,不斷增強員工的保密意識;
(三)組織落實保密辦公室布置的保密工作計劃和工作要求。把保密工作與分管業務工作同計劃、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同表彰;
(四)制止、糾正和報告本部門的保密工作違規行為;
(五)負責完成本部門保密工作措施及相應的記錄;
(六)完成保密辦公室臨時交辦的其它有關保密的工作。
第六條其他領導保密工作職責:
(一)對所分管工作范圍內的保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為保密管理與生產經營管理的結合提供保障;
(三)保證保密管理措施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實施;
(四)結合實際提出保密工作的具體要求和措施;
(五)對保密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六)及時與總經理溝通保密工作情況。
第七條各部門負責人保密工作職責:
(一)對本部門工作范圍內的保密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
(二)了解有關保密工作法規、規章制度;
(三)結合部門實際提出保密工作具體要求和防范措施;
(四)監督檢查本部門保密工作落實情況;
(五)及時向主管領導和保密辦公室通報保密工作重要情況。
第八條保密員保密工作職責:
(一)認真學習黨和國家保密工作方針、政策,熟悉公司保密范圍及密級與內部事項,保證保密法規、上級保密組織的指示和公司保密制度的貫徹實施;
(二)組織實施保密宣傳教育,普及保密法律知識;
(三)具體承辦保密組織屬于保密職能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
(四)指導公司經管國家秘密的工作人員和涉密人員做好保密工作,并予以檢查、臨督;
(五)檢查公司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涉密計算機的保密防范措施,堵塞各種泄密漏洞;
(六)參與查處公司泄密事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泄密損失;
(七)積極向保密委員會提出加強保密工作的建議;
(八)承辦保密委員會和保密室交辦的保密工作事宜。
第九條安全保密管理員保密工作職責:
(一)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保證信息安全、穩定運行,保證涉密計算機安全;
(二)嚴格執行涉密計算機安全保密制度,禁止使用來歷不明、可能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開機密碼、用戶口令與密碼等重要資料必須嚴格保密,并定期更換。定期查毒、殺毒,確保涉密計算機無毒運行;
(三)愛護保密室設備、設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采取規范的技術保護措施;
(四)按照公司規定及時對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進行升級;
(五)認真做好設備運行記錄,定期檢查日志文件,發現故障和異常情況,要及時排除,不能及時排除的,應迅速向負責人匯報后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協助解決。
第十條在公司保密委員會的領導下,各部門保密員主要職責是:
(一)協助本部門領導落實保密辦公室布置的保密工作計劃和工作要求;
(二)有權制止、糾正和報告本部門的保密違規行為;
(三)負責完成本部門保密工作的相應記錄和保密臺帳的保管工作;
(四)完成保密辦公室臨時交辦的其它有關保密的工作。
第十一條保密委員會辦公室為日常辦事機構,保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由企業行政管理領導擔任。
第十二條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組織落實有關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規,對公司各部門保密工作進行管理、指導和監督;
(二)擬定保密管理制度、措施、辦法和專項保密工作方案,向保密委員會提出保密工作建議,具體落實保密委員會的工作決策和部署;
(三)對涉密人員的保密資格進行審查和界定,組織對涉密人員的保密教育和培訓;
(四)組織開展保密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
(五)組織擬定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及保密崗位、人員涉密等級,對涉密人員和網絡安全進行保密工作組織管理;
(六)組織制定、實施保密技術防范措施,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保密防護措施和設施設備組織實施保密技術檢查;
(七)對涉密人員履行保密職責情況進行指導監督,對本單位各部門保密管理有關情況進行指導監督;
(八)對國家秘密事項及其載體的接觸和知悉范圍的確定進行指導和監督;
(九)組織協調保密審查,監督指導重要涉密活動的管理;
(十)組織對外交流和宣傳等方面的保密審查;
(十一)組織監督檢查保密規章制度的落實,監督指導保密防護措施實施;
(十二)負責保密管理經費和保密專項經費的申請和使用;
(十三)監督指導計算機和信息系統、通信及辦公自動化設備的保密管理工作;
(十四)查處泄密事件,制止、糾正、查處有關保密違紀、違規行為,提出保密獎懲建議。
(十五)完成上級主管保密工作部門和公司領導交辦的保密工作任務,定期向保密委員會匯報工作情況。
第十三條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人員是兼職責從事保密管理工作的人員,兼職保密員應具備下列能力和條件:
(一)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國防科技工作建設事業;
(二)熟悉本公司業務工作和保密工作基本情況;
(三)掌握保密法規和保密技術基礎知識,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能力;
(四)通過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組織的培訓和考核,獲得保密工作資格證書。
第十四條涉密人員應對本職崗位的保密工作負直接責任。
涉密人員應熟悉本職崗位的保密要求。涉密人員應按規定履行保密工作職責。
保密管理制度 7
為切實保障涉密測繪成果的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防止泄密事件發生,特制定本測繪工作管理制度。
一、測繪工作人員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和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切實做好涉密測繪成果的保密工作。
二、建立涉密測繪成果保密管理責任制,部門負責人承擔涉密測繪成果保密管理領導責任,保密管理人員承擔涉密測繪成果的保密管理責任。
三、對涉密測繪成果的使用、復制、保存等情況實行登記管理制度。凡使用涉密測繪成果進經主管領導批準,并予登記后,方可提供。涉密測繪成果使用后應及時歸檔,要求記錄清晰。任何個人不得擅自復制、轉讓或轉借涉密測繪成果,不得拷貝、對外傳送涉密測繪成果數據。
四、傳遞地形圖、涉密數據等秘密載體,須通過機要進行傳遞,禁止通過普通郵政或非郵政渠道傳遞。
五、使用基礎地理信息數據,須嚴格遵守《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等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的有關規定,杜絕外傳、丟失、泄密事件的發生。
六、處理、外輸、儲存涉密測繪成果數據的計算機軟件和硬件系統必須采取安全保密防護措施,設置進入登陸密碼和屏幕保護密碼,安裝加密防毒軟件。涉密計算機及信息系統應采取物理隔離措施,不得與互聯網、外部網絡相聯,不使用無線網卡等無線網絡裝置。
七、涉密測繪成果只能用于被許可的使用目的和范圍。因使用目的或應用項目結束等原因,須銷毀涉密測繪成果的',必須報主要領導審批,并備案。
八、銷毀涉密測繪成果須經專人清點、核對、登記、造冊,由主管領導和檔案部門負責派人銷毀。對銷毀的花時間、地點、方式及銷毀過程總存在的問題進行記錄,與銷毀清冊、領導批示一并存檔。
九、如發現涉密測繪成果泄密、失密事件,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國家保密管理部門,及時查清事件發生的原因及責任,將事件調查處理到位。
十、本管理制度應根據國家規定的新要求和新情況作必要補充和修訂。
保密管理制度 8
1、總則
1.1目的
為了提高公司內控管理水平,加強公司各類文件的保密,防止公司生產經營等各類信息的泄密和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1.2范圍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與公司一切經營活動有關的,公司不允許對外公布和擴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種往來文件、函件、文檔、報告、報表、會議紀要等。
2、密級劃分
2.1保密文件根據其內容不同,分為絕密、機密、秘密文件;
2.2“絕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最重要的機密,關系公司未來發展的前途命運,對公司根本利益有著決定性影響的`保密文件;
2.3“機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的重要秘密,其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損害的保密文件;
2.4“秘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秘密,其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損害的保密文件。
3、密級標識
3.1密級確認后,文件應當按其密級在其醒目位置加蓋或加印相應標識。專用印章由綜合管理部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3.2絕密文件應當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右上角加蓋“絕密”專用印章。
3.3機密文件應當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右上角加印“機密”專用印章。
3.4秘密文件應在其文件首頁的右上角加印印“秘密”專用印章。
4、文件打印
4.1絕密、機密文件:由綜合管理部指定專人負責打印。
4.2秘密文件:綜合部指定人員打印好秘密文件后,應將磁盤文件定期刪除。公司將對刪除情況不定期檢查,不得私自拷貝秘密文件。
5、文件分發
5.1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的分發應當有所記錄。絕密、機密、秘密文件必須發至相關部門指定文件接收人簽收。
5.2絕密、機密文件、秘密文件嚴禁在內部辦公網絡上發布、公開和傳送。
5.3在對外合作中,如確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文件的,應當首先按其密級由公司總經理書面批準,并在提供前與之簽訂保密協議。
6、查閱、申請復制
6.1查閱權限:
6.1.1查閱公司文件必須填寫文件查閱申請表。(附件表格《文件調閱、復印申請表》)
6.1.2絕密文件、機密文件:主辦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公司總經理簽字批準。
6.1.3秘密文件:主辦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簽字批準。
6.2復制權限:
6.2.1申請復制文件必須填寫文件復印申請單。(附件《文件調閱、復印申請表》)
6.2.2嚴禁復制絕密文件。
6.2.3機密文件復印:必須主辦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公司總經理簽字批準。
6.2.4秘密文件復印:完成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簽字批準。
7、文件保管、存檔
7.1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由文件的簽收人和簽發人親自保管。
7.2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的查閱人和機密、秘密文件的復制應當在文件保管人處進行登記,以備核查。
7.3如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慎將文件丟失,應立即向公司相應的領導匯報情況。
8、保密責任
8.1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得擅自復制文件,不得讓無關人員接觸這些文件。
8.2嚴禁未被授權的人員查閱、復制和摘抄絕密、機密、秘密文件。
8.3員工在離職時不得攜帶公司的秘密、機密、秘密文件。
8.4如以上行為一旦發現,公司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9、作廢文件的處理
文件保管人應對保管的文件進行定期清理。已過時或作廢的文件要進行銷毀或者解密。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的解密和銷毀須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公司總經理簽字批準后進行。(附件《文件銷毀申請表》)
10、監督和檢查
各部門負責人應當對本部門機密、秘密文件的保密情況進行有效監管,對違反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指正,對嚴重違反者要立即上報。
同時對本部門保密文件的控制情況有所記錄,并應根據最新記錄對各保密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反管理規定的情況要通報批評;對嚴重違反規定,可能或者已經造成重大損失的情況要立即匯報公司領導班子。
11、附則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保密管理制度 9
1 總則
1.1 保守國家秘密是關系到國家安全和利益的大事。保守企業商業秘密是關系到企業的生存和發展。為增強各單位(部門)和全體員工的觀念,更好地貫徹國家法,為保障改革開放和企業發展發揮應有的作用,特制訂本制度。
1.2 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公司成立委員會,委員會的工作機構設在黨委工作部,負責日常工作。
1.3 公司密級分為三級,即絕密、、秘密。
1.4 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突出重點,既能保守國家和企業商業秘密又便于生產經營”的方針。
2 管理職責
2.1 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及上級主管部門的工作部署。
2.2 確定公司重點和抓好公司工作法規文件及規章制度的實施和貫徹。
2.3 對全體員工及其出國人員進行教育,防止失、泄密事件的發生。
2.4 負責對工作的安排、指導和檢查,對工作中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總結經驗。
2.5 負責對失、泄密事件的調查、處理,嚴重事件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3 工作的原則
3.1 確保黨和國家的安全,為經濟工作服務。
3.2 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為公司生產經營服務。
3.3 嚴格劃分圍,嚴格劃分密級。
3.4 嚴格管理事項。
4 工作的'圍
4.1 上級下達或公司形成的帶有密級字樣及指定閱讀圍的文件、電報資料、黨刊物、科技情報或其他有要求的事項。
4.2 公司控數據、統計報表及文件資料。
4.3 屬于國際、國先進水平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重大科學技術成果及相應的數據、報告、論文等。
4.4 黨、政重要會議的記錄,重要的印信及技術、人事、文件、保衛、財務檔案。
4.5 外事接待工作的接待人員、參觀線路、介紹材料、會議記錄及雙方簽訂的各種協議、合同等。
保密管理制度 10
1.目的
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利益。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3.定義
3.1公司秘密是關系到公司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3.2泄密是指違反公司保密制度,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或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
4.職責
4.1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實行積極防范、突出重點、既確保公司秘密又便利各項工作的方針。各部門和所有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4.2總經辦歸口管理全公司的保密工作。
4.4涉及公司秘密的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指定人員管理本部門的保密工作。
4.5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新入司員工進行保密知識培訓并簽訂保密協議。
5.公司秘密的范圍和密級
5.1公司秘密包括符合本制度第3.1條定義的以下秘密事項:
5.1.1公司經營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5.1.2公司研發、生產、營銷、商務、財務、法務、投資、人事、行政、基建、計劃等活動中的秘密事項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5.2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損害。
5.3公司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由總經辦分別會同各部門規定,至少每年在有關范圍內公布一次。
5.4各部門對所產生的公司秘密事項,應當按照公司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在產生的同時確定密級。對是否屬于公司秘密和屬于何種密級不明確的事項,由上級部門或總經辦確定;在此之前,應當按照擬定的密級,先行采取保密措施。
5.5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按照本制度第5.2、5.3、5.4條的規定標明密級。
5.6對是否屬于公司秘密和屬于何種密級有爭議的,由總經辦確定。
5.7各部門對公司秘密事項確定密級時,應當根據情況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的具體辦法由總經辦分別會同各部門規定,至少每年在有關范圍內公布一次。
5.8公司秘密事項的密級和保密期限,應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變更。密級和保密期限的變更,由原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的部門決定。
5.9公司秘密事項的保密期限屆滿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要延長的,由原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的部門決定。
6.保密規定
6.1公司經營各方面的專項保密規定,由該業務的`歸口管理部門根據本制度制定。
6.1.1屬于公司秘密的公文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辦法,由總經理辦公室規定。
6.1.2采取電子信息技術存取、處理、傳遞公司秘密的辦法,由IT部門規定。
6.1.3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進出公司的辦法,由總經辦制定。
6.1.4屬于公司秘密不對外開放的場所、部位的保密措施,由有關責任部門規定。
6.2對絕密級的公司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6.2.1非經原確定密級的部門批準,不得復制或摘抄。
6.2.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尤其不得通過OA系統或以未加密的文件形式通過電子郵件傳遞。
6.2.3實物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電子文檔加密保存。
6.2.4經批準復制、摘抄的絕密級的公司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依照前款規定采取保密措施。
6.3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按照規定程序事先經過批準,并通過一定形式要求對方承擔保密義務。
6.4發生泄密事件的部門,應當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公司秘密的內容和密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圍和嚴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節和有關責任者,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報告主管公司領導和總經辦。
保密管理制度 11
一、涉密和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要堅持“統一購置、統一標識、嚴格登記、集中管理”的要求,嚴禁公私交叉混用。
二、嚴禁移動存儲介質在涉密計算機和非涉密計算機中交叉使用。
三、嚴禁使用除光盤外的'移動存儲介質從連接互聯網的計算機上直接拷貝文件、資料到涉密計算機上。
四、私人移動存儲介質不能用于存儲處理涉密信息。
五、涉密移動存儲介質要統一管理編號,要專人使用。
六、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出現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時,必須由單位技術人員或保密部門指定的地點進行維修,修理時,使用人應在場監督,防止數據被復制。
七、銷毀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必須送市文件資料銷毀中心銷毀。
保密管理制度 12
國家秘密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保存、維修和銷毀,應當符合國家保密規定。具體規定如下:
一、制作
1、制作秘密載體,應當依照有關規定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注明發放范圍及制作數量,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的應當編排順序號。
2、紙介質秘密載體應當在本機關、單位內或保密工作部門審查批準的定點單位印制。禁止將紙介質秘密載體委托不屬定點的社會行業,如私營或者個體企業、外商獨資企業或合資、合作企業印刷、制作。
3、磁介質、光盤等秘密載體應當在本機關、單位內或保密工作部門審查批準的單位制作。
4、制作秘密載體過程中形成的不需歸檔的材料,應當及時銷毀。
5、制作秘密載體的場所應當符合保密要求。使用電子設備的應當采取防電磁泄漏的保密措施。
二、收發
1、接收國家秘密載體,要嚴格履行清點、簽收手續。具體內容包括:
(1)檢查送達的密件是否是發給本機關、單位。不屬本機關、單位的,不能接收,當即退回投遞人員。
(2)檢查信封、袋、套密封是否完好無損,確認未被拆開和漏失,才能接收。如果發現問題,應當及時報告單位主管領導和發文單位處理。
(3)檢查簽收單上的登記與密件實物是否相符,如果不相符,不能接收,同時要及時告訴發文機關,并要求投遞人員弄清原因。
(4)各項情況檢查核對沒有問題時,再由接收人員簽名和注明接收時間,加蓋單位收發專用章。
2、 國家秘密載體包裝應當由單位的機要保密人員或有關專門人員拆封。拆封前要注意檢查:
(1)是否注有“ x x 親啟”的字樣,如果屬于指定人員拆封的,要交給指定人員處理。
(2)拆封取出密件后,要檢查信封、封袋、封套內是否有遺留的密件。
(3)要將收到的密件與同時寄來的通知單進行核對,如果有不相符的情況時,要及時與發文(件)單位聯系,把情況搞清楚。
(4)要妥善保留發文(件)通知單,以備查詢。
3、接收人員應當對所接收的國家秘密載體,及時在收文(件)登記薄上登記造冊。具體內容包括:
(1)收文(件)日期、收文(件)編號(文件字號)。
(2)文件、資料標題名稱或者簡要內容、密級、保密期限、份(件)數和分發。
(3)使用處理意見等欄目。
收文(件)登記簿應當保存一定的時間(一般為3—5年),以備查詢。
4、分發國家秘密載體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嚴格按照限定的接觸范圍分發,不能擅自擴大范圍。限定范圍以外的機關、單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增發的,應當經過單位主管領導批準。
(2)分發時應當認真填寫密件分發表。分發表的內容應當包括收文(件)單位、發文(件)時間、文件資料標題名稱或簡要內容、文號(編號)、密級、保密期限、發放范圍、緩急情況、份(件)數、總份(件)數等欄目。
(3)認真填寫發文(件)通知單,通知單所填寫內容一定要與密件分發表中的收文單位名稱、文件資料標題名稱和所發出的'份(件)數相符。通知單要隨同發出的密件裝入領土或者封袋(套)內。
(4)封裝密件時,要仔細核對信封或封袋(套)上的收文(件)單位名稱與文件通知單所填寫的名稱是否相符,在確認名稱一致,發出的密件份(件)數核對無誤時,才能密封。
(5)認真填寫供機要交通或機要通信部門交接和投遞簽收的交接清單。
(6)密件分發完畢后,要對所剩余的密件進行清點,發現數量、剩余數量相加要與總數量相一致。
三、傳遞
1、傳遞國家秘密載體,應當選擇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能線路,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密措施,如包裝密封,標明密級、編號和收發單位。
2、傳遞秘密載體,應當通過機要交通、機要通信或者指派專人進行,不得通過普通郵政或非郵政渠道傳遞;
3、向我駐外機構傳遞秘密載體,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通過外交信使傳遞。
4、采用現代通信及計算機網絡等手段傳輸國家秘密信息,應當遵守有關保密規定。
四、使用
1、國家秘密載體由主管領導根據秘密載體的密級和制發機關、單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實際需要,確定本機關、單位知悉該國家秘密人員的范圍。
2、閱讀和使用秘密載體,應辦理登記、簽收手續,在符合保密要求的辦公場所進行。
3、機關、單位的領導閱讀秘密文件、資料,可以采取傳閱的方式進行,由經辦人員負責,專夾專閱。
4、匯編秘密文件、資料時,應當經原制發機關、單位批準。經批準匯編秘密文件、資料時,不得改變原件的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確需改變的,應當經原制發機關、單位同意。匯編秘密文件、資料形成的秘密載體,應當按其中的最高密級和最長保密期限管理。
5、摘錄、引用國家秘密內容形成的秘密載體,應當按原件的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管理。
6、傳達國家秘密時,凡不準記錄、錄音、錄像的,傳達者應當事先申明。
五、復制
1、復制制發機關、單位允許復制的機密、秘密級秘密載體,應當經本機關、單位主管領導批準。
2、復制秘密載體,不得改變其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
3、復制秘密載體、應當履行登記手續;復制件應當加蓋復制機關、單位的戳記,并視同原件管理。
4、涉密機關、單位不具備復制條件的,應當到經過保密審查的定點單位復制秘密載體。
六、保存
1、保存秘密載體,應當選擇安全保密的場所和部位,并配備必要的保密設備;工作人員離開辦公場所,應當將秘密載體存放在保密設備里。
2、涉密機關、單位每年應定期對當年所存秘密載體進行清查、核對,發現問題及時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按照規定應當清退的秘密載體,應及時如數清退,不得自行銷毀。
3、涉密人員、秘密載體管理人員離崗、離職前,應當將所保管的秘密載體全部清退,并辦理移交手續;需要歸檔的秘密載體,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檔案法律規定歸檔。
4、被撤銷或合并的涉密機關、單位,應當對秘密載體移交給承擔其原職能的機關、單位或上級機關,并履行登記、簽收手續。
七、維修
對存儲有國家秘密信息的非紙介質載體,原則上應由機關、單位內部的技術人員檢修和保養,或交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定點的維修部門檢修;確需外送維修的,應當拆除信息存儲部件或進行專業銷密處理。
八、銷毀
1、禁止將秘密載體作為廢品出售或私自銷毀秘密載體。
2、銷毀秘密載體應當經本機關、單位的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并履行清點、登記手續,送保密主管部門指定地點進行監銷。
保密管理制度 13
1、所有網絡用戶必須遵守《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規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2、網管員負責服務器設備的維護,定期對相應的網站信息進行審查、監控、備份,確保網站及校園網的正常運行。
3、網管員和信息員不得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違返國家政策法規、擾亂社會秩序、封建迷信以及有意影響學校穩定局面的信息;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動。
4、網管員在工作時間內監視網站信息,發現本單位計算機存有各類違反政策及不健康信息,應當及時清除,發現惡意攻擊行為,及時處理。
5、網絡管理員定期舉行網絡安全培訓,學習網絡法律、法規,提高聯網部門的保密意識,提高網絡安全保密水平。
6、學校教師、學生應積極配合網站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覺參加各種培訓強化網絡安全意識,增強守法觀念。
7、在校園網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戶,破壞網絡設備的活動,不允許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絡資源等。
8、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審核,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再發布。
網站用戶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不隨意把用戶名給他人使用,否則,被授權者負全部責任。
保密管理制度 14
一、總則
為加強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防范和杜絕各種泄密事件的發生,維護公司正常經營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及直屬公司全體員工,每個員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權利。
三、保密范圍和密級劃分
公司秘密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內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1、密級劃分
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1)絕密級: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給公司造成特別嚴重的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2)機密級: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給公司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3)秘密級: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2、保密范圍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審計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戶信息、貨源情報、產銷策略;
7)公司技術水平、技術力量、技術潛力、產品動向;
8)公司持有、掌握的廠家技術資料、光盤、書籍、文檔;
9)公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
10)公司員工的人事檔案、工資、獎金及相關資料;
11)其他經公司確認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3、公司密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年度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廠家技術資料為機密級;
3)公司合同、協議、人事檔案、工資、獎金、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營業執照及相關證件為秘密級。
4、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由起草公司或部門依據本制度第三項“保密范圍和密級劃分”中的第1條密級劃分、第3條公司密級的確定的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除要求繼續保密的事項外,自行解密。
四、保密管理
1、知曉范圍
1)公司秘密(絕密、機密、秘密)總公司副/總經理有權全部知曉;2)絕密級只限總公司副/總經理指定的人員知曉;
3)機密級只限負責該項工作的主管人員以及該主管人員認為必須知道的人員知曉;
4)秘密級只限相關人員知曉。
2、保管備份
1)絕密級資料原則上不允許摘抄或復制,確需摘抄或復制者須經總公司副/總經理批準;
2)機密級、秘密級資料需經子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摘抄或復制;3)保密資料不得私自復制,復印件應視同原件管理;
4)各公司保管的公司證件需經子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復印或借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可復印);
5)各公司指派專人負責秘密文件、資料的保管,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6)若發現或發生泄密情況,應立即向總公司領導報告,以便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五、責任與獎懲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對有關部門或人員給予獎勵:
1)及時舉報泄密事件,且避免可能由此造成公司損失的;
2)非責任人及時采取補救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減少泄密造成損失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對有關部門或人員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3)違反本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提供公司秘密的;
4)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3、獎懲具體標準參照<員工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六、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七、本制度的解釋歸人力資源部所有。
保密管理制度 15
一、為了處理工作中涉及的辦公秘密和業務秘密信息,特制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密制度。
二、信息科、機要科負責指導市政府辦公室涉密人員的保密技術培訓,落實技術防范措施。
三、涉密信息不得在與國際網絡的`計算機系統中存儲,處理和傳輸。
四、凡上網的信息,上網前必須進行審查,進行登記,“誰上網,誰負責”,確保國家機密不上網。
五、如在網上發現反動、黃色的宣傳和出版物,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報向市委保密局匯報,依據有關規定處理;如發現泄露國家機密的情況,要及時采取措施,對違反規定造成后果的,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六、加強個人主頁管理,對于在個人主頁中張貼,傳播有害信息的責任人要依法處理,并刪除個人主頁。
七、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期間,各涉密科室要加強網絡監控,及時、果斷地處理網上突發事件。
保密管理制度 16
一、總則
1、保護研發成果,維護公司根本利益。
2、本規定適用于全體技術研發人員和可能的涉密人員。
二、保密內容
1、研發規劃書。
2、項目建議書、項目立項申請報告、市場調研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
3、研發任務書、招標書、合同書、項目實施方案。
4、試驗大綱、進度計劃
5、試驗室、試驗裝置、試驗設備與儀器。
6、階段性成果報告、技術訣竅、工藝流程、產品樣品。
7、評審報告、會議記錄。
8、研制報告、測試報告、試驗報告、技術設計資料。
9、項目結題報告。
10、軟件。
11、其它與技術研發相關的資料。
三、保密措施
1、絕密技術在保密期限內不得申請專利。
2、機密、秘密技術申請專利應報CEO批準。
3、研發人員發表涉及研發項目內容的論文或參加與研發項目內容相關的`學術交流,需經研究發展中心負責人批準。
4、涉及到絕密技術的特殊崗位事先應單獨簽訂保密協議。
四、技術研發人員保密守則
1、嚴守技術秘密,技術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內外無關人員泄漏研發機密。
2、從事科研活動記錄的相關文字信息整理歸檔,統一存放,無需保存的文字內容、保存電子文檔的信息在沒有存檔必要時統一銷毀,不得直接丟棄。
3、嚴格遵守文件(包括傳真、計算機盤片)保密制度。電子圖紙資料、技術文件必須加密保存。
4、未經許可,技術文件、圖紙資料不準私自復印、外傳,不得在公開發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技術文件和資料。
5、技術研發人員離職、辭退、調動須辦理交接手續,技術資料、圖紙等與公司技術秘密相關的書面文檔、電子文檔不得帶走。
保密管理制度 17
為了加強公司內部保密工作,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內部保密協議,嚴格按照公司保密措施執行。
對違反公司保密紀律造成損失、泄密的人員,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公司內部處分或開除;有意泄密并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人及資料。
7)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公司保密措施:
1)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公司委托專人執行;
2)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信息部負責保密。
3)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4)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應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5)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6)任何人不的打聽、議論他人個人信息、薪資、勞務性收入等私密事宜,亦不得將個人薪資所得告訴他人。
7)各級人員的薪資除公司主辦核薪的人員、發薪的人員與各級直屬主管外,一律保密。
保密管理制度 18
1、要害部位范圍:財務室、辦公室、檔案室。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①根據“誰主管、誰負責”原則,黨政一把手對本單位要害部位管理負全面責任。
②與本職工作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要害部位,因工作關系需經單位領導同意后,才能借閱有關資料和進行公務活動。
③貴重物品、現金、票證落實專人負責,責任人要認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盜、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對要害部位認真按安全保衛保密要求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④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報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記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⑤建立各要害崗位保密安全責任制,開展經常性安全保衛保密檢查,針對存在隱患及時整改不留后患。
⑥按規范要求對要害部位做防爆措施及安全用電。結合業務工作中涉及國家秘密的各個環節,制定嚴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組織實施。
⑦加強計算機系統的.保密安全管理。對涉密與非保密計算機予以明確區分,涉密機必須完全與局域網脫離連接,并禁止上因特網以防泄密。并采取身份認證、存儲傳輸加密、配置防視頻泄密等措施加強保密防范。
3、責任追究:
要害部位管理責任人或單位因失職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追究,并采取通報批評、黃牌警告,一票否決及經濟處罰等方式對責任人及單位進行處罰,直至追究泄密刑事責任。
保密管理制度 19
1、嚴禁使用除光盤外的移動存儲介質從連接互聯網的計算機上直接拷貝文件資料到涉密計算機上。
2、涉密移動存儲介質要統一管理編號,要專人使用。
3、私人移動存儲介質不能用于存儲處理涉密信息。
4、涉密和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要堅持“統一購置統一標識嚴格登記集中管理”的要求,嚴禁公私交叉混用。
5、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出現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時,務必由單位技術人員或保密部門指定的.地點進行維修,修理時,使用人應在場監督,防止數據被復制。
6、嚴禁移動存儲介質在涉密計算機和非涉密計算機中交叉使用。
7、銷毀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務必送市文件資料銷毀中心銷毀。
保密管理制度 20
一、目的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不受侵犯,立足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在職員工及已簽訂保密協議但未過脫秘期的離職人員。
三、組織機構設置及管理權限
1、公司辦公室為保密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全公司涉密資料的集中管理、統一收發及各類辦公存儲設備使用情況地監督、管理等工作事宜,此外負責定期不定期組織人員對各部門保密工作進行突擊檢查,發現異常及時通報。
2、公司全體員工均為保密工作執行人及監督人,對發現的泄密行為及個人有制止、舉報的權利。
四、公司秘密具體規定
(一)公司秘密界定
公司秘密是關系到公司的權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人員知悉的事項,具體概括包括如下事項:
1、公司經營發展戰略、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重要決策;
2、公司界定為保密文件的各類合同、協議、意向書、招投標書、項目立項書、報告、重要會議記錄等資料;
3、公司財務預算、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及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帳戶帳號,包含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等。
4、公司銷售訂單、客戶資料、發貨記錄、市場反饋信息、售后服務信息等資料、信息。
5、公司技術資料和產品技術參數,包含產品配置表、技聯等。
6、重要供應商體系及價格,包含產品配置價格、零部件價格以及與供應商的優惠條件合同等。
7、其他經公司認定為應保密的內容。
8、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疇。
(二)公司密級的界定
根據秘密重要性及泄漏后可能造成的影響嚴重程度,公司秘密可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具體規定如下:
1、絕密指極為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力和權益遭受到特別嚴重的損失;
2、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權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失;
3、秘密是一般公司的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權益受到損害。
(三)公司各類資料密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戰略、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重要決策等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紀要、公司經營情況視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福利待遇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五、保密措施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規定標明密級,并按照公司文件管理規定確定保存期限,保密期屆滿,自動解密。
(一)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辦公室或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電腦儲存、處理、傳遞公司的秘密由有關操作人員進行保密處理。
(二)對于密級的文件、資料或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的簽批,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非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秘密文件、資料,更不準將文件、資料交與公司外部人員。
4、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三)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者重要的商業信息,由公司指定的專門部門負責,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四)在對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報請總經理簽批。
(五)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措施的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的人員范圍,對參加涉及秘密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六)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七)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備辦公室,辦公室接到報告,應立即落實并緊急處理。
(八)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于一定范圍的員工接觸。
(九)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
(十)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刺探公司秘密。
(十一)各部門的電腦、U盤、硬盤、文件等,非必要人員不得隨便使用或翻看,并采取穩妥的`保密措施。各部門涉秘U盤、移動硬盤等存儲設備要指定專人保管,其資料保存、使用具有唯一性,如發生泄漏,將追究個人責任。
六、責任與獎懲
(一)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警告或視造成的損失給予50元以上500元以下不等處罰: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五、保密措施(一)、(三)、(四)、(五)、(六)、(九)、(十)、(十一)規定秘密內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并給予500以上5000元以下處罰,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1、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三)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改進保密技術、措施,舉報、制止泄密行為及個人的部室或者個人實施獎勵,獎勵金額視貢獻大小,經公司辦公會研究決定。
七、附則
1、本制度規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
2、公司將不定期檢查各部門的保密情況。
3、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保密管理制度 2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GJ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GJ秘密法實施辦法》等有關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企業秘密是指關系企業經濟利益和社會形象,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 本企業秘密的具體保密范圍應當根據情況變化,適時由公司保密委匯同保密專業口領導小組進行修訂。
第四條 公司保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行業歸口管理和主管具體業務同時主管該項業務的保密工作,業務工作管到哪一級,保密工作管到哪一級。
第五條 公司全體員工都有遵守《保密法》和本管理辦法,做好保密工作的義務。擔任領導職務人員應當帶頭遵守保密法律、法規和規章,并負責組織、管理和監督、檢查職權范圍內的保密工作。涉及本企業秘密的單位,應當進行經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檢查,落實各項保密措施。使所屬人員知悉與其工作有關的保密范圍和各項保密制度。
第二章 公司秘密的產生、定密和解密
第六條 公司秘密包括符合本辦法第二條制度的,一旦泄露后會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事項(具體范圍見《公司內部秘密事項具體范圍》):
(一)削弱本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能力;
(二)損害本企業聲譽和對外合作關系;
(三)損害本企業的經濟利益和經濟效益;
(四)失去本企業優勢技術的獨有性;
(五)影響企業內部安定;
(六)使企業保秘措施可靠性降低或者失效。
第七條 公司內部秘密分為“A級”、“B級”兩級,分為若干保密期限,即“×年”或“長期”。
“A級”是指企業核心秘密,泄露后會使企業經濟利益和經濟效益遭受到重大損害,標識為“內部事項A☆×年”。
“B級”是一般的企業秘密,泄露后會使企業的利益遭受損害,標識為“內部事項B☆×年”。
第八條 企業內部秘密事項的產生,由各單位、各部門依照《公司內部秘密事項具體范圍》,對本單位內的秘密事項進行登記,填寫《公司內部秘密事項申報表》,提出具體事項名稱,密級和保密期限的初步意見,在一周內上報公司保密辦。公司保密辦召集公司保密委成員進行審定后,予以確定,并行文通知該單位。
第九條 對是否屬于企業秘密和屬于何種秘級不明確的事項(符合本辦法第六條制度但《公司內部秘密事項具體范圍》內沒有注明事項),產生該事項的單位應當在一周內擬定方案報公司保密委予以確定。
第十條 屬于企業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一經確定,由產生該事項的單位進行標識,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并負責通知接觸范圍內的人員。
(一)書面形式的密件,其密級和保密期限的標識在封面或者首頁的左上角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
(二)地圖、圖紙、圖表在其標題之后或者下方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
(三)非書面形式的密件(如光盤、磁盤、磁帶、錄相帶、半成品等),應當以能夠明顯識別的方式在密件上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凡有包裝(套、盒、袋等)的密件,還應當以恰當的方式在密件的包裝上標明。
(四)涉及企業秘密的計算機系統,操作員必須設置登陸密碼、使用權限密碼。
第十一條 企業秘密事項的密級變更,應當根據下列情形之一,由該事項產生單位主要領導審核后向公司保密委書面申請密級變更:
(一)該事項泄露后對企業的利益、效益的損害程度已經發生明顯變化的;
(二)因為工作需要,原接觸范圍需作很大改變的。
情況緊急時,可以由公司保密委直接變更密級并通知該單位。
第十二條 對保密期限內的企業秘密事項,根據情況變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該事項產生單位主要領導審核后向公司保密委書面申請解密:
(一)該事項公開后無損于企業的利益、效益的;
(二)從全局衡量公開后對企業發展更為有利的;
情況緊急時,可以由公司保密委直接解密并通知該單位。
第十三條 上級機關或者有關保密工作部門要求繼續保密的'事項,在所要求的期限內不得解密。
第十四條 企業秘密事項變更密級或者解密后,保密辦應當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因保密期限屆滿而解密的事項除外。
企業秘密事項變更密級或者解密后,該事項產生單位應當及時在原標識位置的附近作出標識,原標識以明顯方式廢除;不能標明的,應當及時將變更密級或者解密的決定通知接觸范圍內的人員。
第十五條 文件、資料匯編中有密件的,應當對各獨立密件的密級和保密期限作出標識,并在封面或者首頁以其中的最高密級和最長保密期限作出標識。
第十六條 單位撤銷或者合并,有關企業內部秘件的保存密級變更、解密工作由承擔原職能的機關、單位負責;無相應的承擔單位,由公司保密委指定單位負責。
第三章 內部保密事項的管理
第十七條 接觸企業秘密事項人員的范圍由產生該事項單位的主要領導依照以下原則限定:
(一)本單位職能活動范圍所允許接觸的;
(二)有關人員因本職工作需要應當接觸的;
(三)確因工作需要必須接觸的。
第十八條 涉及企業秘密的人員上崗前應當由使用單位進行保密法規、保密紀律、保密基本知識及其保密職責和工作程序的教育,使用情況應當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必要時與其簽訂保密合同;公司主管部門和公司保密辦應當進行必要的監督,使用不當的要求使用單位及時調換。
第十九條 涉密人員必須遵守下列制度:
(一)履行競業限制義務。在職期間不得兼職與本企業有競爭性行為的企業的工作或服務、解除勞動合同三年內不得從事與本企業有競爭性行為的企業的工作或服務;
(二)不準將屬于企業秘密的文件、資料和物品出售;
(三)不準攜帶屬于企業秘密的文件、資料和物品參觀、游覽、探親訪友或者辦理其它私事;
(四)不準向家屬、子女、親友及其他不應知悉者談論企業秘密;
(五)不準使用無任何保密措施的電話、傳真、計算機網絡等傳輸企業秘密;
(六)不準隱瞞泄密事件;
(七)離職離崗調動工作時必須上交所有資料,并與原單位簽訂保密合同。
第二十條 屬于企業秘密的文件、資料和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復制、使用、存放、歸檔和銷毀應當執行有關保密制度。
復制屬于企業秘密的文件、資料、物品,應當在本單位領導審核簽字后進行。嚴禁將企業秘密文件、資料和物品委托私人復制。因工作需要必須復印屬于企業秘密文件和資料,需經單位主要領導批準,其復印件視同內部秘密文件資料進行相關管理。
各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屬于企業秘密的文件、資料、物品的安全存放和登記,并詳細記錄密件的使用、收發和傳閱。
第二十一條 因工作需要,對外進行技術交流(包括技術合作、技術咨詢服務、合辦企業等)中涉及企業秘密事項時,必須經XX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第二十二條 發表宣傳稿件、學術論文、經驗交流材料等文字、圖片資料,凡涉及到企業秘密事項的必須經相關保密專業口領導和公司主管領導審核同意。
第二十三條 外部人員來企業參觀和實習,對涉及到企業秘密事項或涉密部位時,必須經主管領導和相關保密專業口領導同意。接待單位、員工負有不泄露企業秘密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 具有屬于企業秘密的會議,主辦單位應當采取下列措施:
(一)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二)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A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制度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資料;
(四)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第二十五條 涉及企業秘密的重要活動,主辦單位應制定專項保密方案并組織實施;必要時,由保密辦公室會同主辦單位工作。
第二十六條 屬于企業秘密不對外開放的場所、部位(如計算機中心、檔案室等)的保密措施,由有關單位制定具體措施報公司保密委審核。
第二十七條 涉及企業核心技術秘密的科研開發資料,不得由1人掌握,應由該項研究的主要負責人根據不同情況,分段或分子項指定不同的人員進行管理。
第四章 泄密的查處
第二十八條 發生泄密事件的單位,應當迅速查明被泄露的企業秘密的內容和密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圍和嚴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節和有關責任者,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報告公司保密委辦公室。
本企業員工發現企業秘密被泄露時,應當及時報告公司保密辦或有關領導。
第二十九條 因保密措施不完善或執行保密制度不嚴,造成泄露企業秘密的,本單位主要領導負有領導責任,有密不報,知密不保的免除單位領導行ZH職務;
因工作失誤,過失泄露企業秘密的根據情節輕重和損失大小,給予相應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嚴重瀆職或故意泄露、出賣本企業秘密者,按照相關法律條款制度,提交有關司法機構依法查處。
第三十條 凡泄露企業秘密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將根據被泄露事項的密級和行為的具體情況,給予行ZH處分。
有下列情節之一的,應當從重給予行ZH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一)泄露企業秘密已造成損害后果的;
(二)以謀取私利為目的而泄露企業秘密的;
(三)泄秘危害不大但次數較多或者數量較大的;
(四)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制度的。
第五章 涉密計算機、網絡管理
第三十一條 涉密計算機、網絡管理按照《涉密和非涉密計算機保密管理制度》、《涉密和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保密管理制度》、《涉密網絡保密管理制度》、《涉密計算機維修更換報廢保密管理制度》、《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等五項制度執行(見附件)。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公司所涉及的GJ秘密,按GJ秘密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制度中的“泄露企業秘密”是指違反保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下列行為之一:
(一)使企業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二)使企業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施行前所涉及到具體秘密范圍所制度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應當依照本辦法進行清理,重新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由公司保密辦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實行。
保密管理制度 22
1.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和完善公司的保密管理體系,保護公司的商業機密、技術秘密、個人信息等重要信息不被泄露、丟失或濫用。同時,本制度要求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意識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嚴格遵守保密規定,確保公司的信息安全。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合作伙伴以及與公司有業務來往的各方,在公司和業務活動中涉及到的'所有信息。
3.制度制定程序
(1)制定目的和背景:公司管理層分析企業實際業務操作流程,認為制定保密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為了規范性的制度建設。
(2)確定制度的適用范圍和內容:制定本制度的適用范圍和內容,包括保密信息范圍、保密等級劃分、保密責任制度等。
(3)起草制度:相關人員起草制度初稿。
(4)制度審批:經主管領導審批通過,并由有關負責人簽字。
(5)制度頒發和執行:將制度通過公司內部郵件進行公告,進入實施階段。
4.制度內容
(1)保密信息范圍:包括商業機密、技術秘密、個人信息等,具體可查看保密信息清單。
(2)保密等級劃分:依照保密信息的重要性分為絕密、機密、內部、公開等級。
(3)保密責任制度:公司全體員工都有保密職責,部門負責人應當落實保密責任,確保部門信息不被泄露。
(4)保密條款:任何員工、合作伙伴如果涉及到公司機密需要進行保密的事宜,必須簽訂保密協議,違反保密規定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保密審計:公司將定期安排保密審計,按照保密等級劃分,對公司重要信息和保密制度進行檢查和評估。
(6)保密意識培訓:公司將定期開展保密意識培訓,向員工普及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保密知識和保密技能。
5.責任追究
對于泄露公司機密的員工,將會受到公司紀律處分和法律追究;對于未能落實保密責任的部門負責人,將會受到管理權限的撤銷等嚴肅處理。
6.相關法律法規
本制度制定遵循中國法律法規,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管理法》等。
如發現違反本規定,一經查實,將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保密管理制度 2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保護員工在公司服務期間,因工作關系而獲取的商業和技術等專有信息的安全,避免員工在職或離職后因個人過失使公司經營、管理、技術、交易等專有信息外泄,從而導致公司蒙受經濟、信譽等損失,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術語和定義
(一)秘密,是指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于一定范圍人員知悉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經營秘密、管理秘密、技術秘密和交易秘密等。
(二)公司的秘密包括公司自有的商業秘密及公司承諾保密的第三方商業秘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經營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公司內部掌握尚未公開的各類文件資料及信息等。
2、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財務預決算資料、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人事檔案、工資薪酬、勞務收入資料、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可行性研究報告、主要會議記錄等。
3、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產品設計、產品圖紙、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等。
4、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和供應商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等。
5、上述信息,無論公司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均視為商業秘密。
第四條職責
(一)總經辦
1、負責公司保密制度的制定、維護和調整。
2、負責公司保密工作的督導實施和檢查。
3、負責公司保密工作相關獎懲的發起、審核及相關公告的發布。
(二)各部門
1、負責與部門相關保密信息和資料的管理。
2、負責對掌握本部門保密信息的相關員工進行保密的教育、監督和檢查。
3、負責本部門保密工作的獎懲的發起。
第二章密級的劃分及確定
第五條密級的劃分
(一)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二)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
(三)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
(四)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第六條密級的確定
(一)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二)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三)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薪酬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和資料為秘密級。
第三章保密管理措施
第七條員工任職期間的保密
(一)員工在公司任職期間,必須遵守公司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二)公司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員工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基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公司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
(三)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員工承諾,未經公司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公司其他職員)知悉屬于公司或者雖屬于他人但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商業秘密。
(四)員工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公司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公司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五)員工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員工披露、使用有關的商業秘密的,視為公司已同意,除非公司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六)上級主管人員不得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
(七)員工承諾,在公司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如有違反,其一切后果由員工個人承擔。
(八)對于密級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非經公司總經理和主管領導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復制或摘抄;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九)員工在公司任職期間,非經公司事先同意,不得在與公司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八條員工離職期間的保密
(一)員工應在離職時,返還全部屬于公司的財物,包括記載著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本制度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開始。
(二)員工在進行離職交接時,將自身掌握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與公司指定相關人員交接,否則視同泄密。
第九條員工離職后的保密
(一)雙方同意,員工離職之后仍對其在公司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公司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員工因何種原因離職。
(二)員工離職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兩年。
(三)員工認可,公司在支付員工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員工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無須在員工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用。
第四章泄密的懲罰
第十條員工在職期間,因工作疏忽而泄露公司商業秘密,情節輕微且未給公司造成實際經濟及名譽損失的,公司給予警告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在職期間,因工作疏忽而泄露公司商業秘密,情節輕微但給公司造成一定的經濟及名譽損失的,公司給予罰款及行政降級處罰。
第十二條員工在職期間,因工作疏忽而泄露公司商業秘密,情節嚴重且給公司造成一定的經濟及名譽損失的,公司可立即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給予任何補償,并追償損失。
第十三條員工如主觀故意泄露公司商業秘密,無論情節輕重,公司給予降級或者開除處理,在追償公司損失的同時,并向其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規定由總經辦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保密管理制度 24
1、凡傳達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規定和上級指標辦理,不得擅自擴大傳達范圍。
2、召開秘密程度較高的重要會議,會前應與保衛保密部門聯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對與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規定保密紀律。
3、會議期間復制的秘密文件,務必統一編號,登記分發,發給與會人員的文件,務必妥為保管,不得遺失。
4、凡規定不準記錄的'會議資料,與會人員不得記錄,并不得攜帶錄音機進入會場錄音。
5、與會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會議秘密資料,新聞部門不得公開報道會議秘密事項。
6、嚴禁無關人員進人會場,對需要列席會議的人員,應將名單呈報主管會議的領導同志審定。
7、嚴禁復印會議秘密文件資料,確因工作需要復制的,務必經過批準,并標明密級,到指定地點復制。
8、涉及國家秘密資料的會議,應選取具備安全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嚴禁使用無線話筒傳達密件和向室外擴音。
9、會議結束后,要對會議場所進行保密檢查,查看有無遺失的文件、資料、筆記本等。
保密管理制度 25
為認真貫徹《保密法》和《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確保開發區計算機網絡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從事違法活動。
二、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不得處理涉密資料,存有涉密文件的計算機要有專人管理,專人負責。
三、凡涉密數據的傳輸和存貯均應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錄有文件的移動存儲設備要妥善保管,嚴防丟失。
四、嚴禁私自將存有涉密文件的移動存儲設備帶出機關,因工作需要必須帶出機關的要經領導批準,并有專人保管。
五、使用電子文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要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文件傳遞、轉發或抄送涉密信息。
六、各部門凡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必須安裝防病毒工具,進行實時監控和定期殺毒。并指定專人定期對其部門計算機系統進行維護以加強防護措施。
七、存有涉密文件的計算機如需送到機關外維修時,要將涉密文件拷貝后,對硬盤上的有關內容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外請人員到機關維修存有涉密文件的計算機,要事先征求有關領導批準,并做相應的.技術處理,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以防泄密。
八、專用于存儲財務、人事、紀檢、監察、辦案等資料和內部文件的計算機由專人使用,并設置密碼,禁止訪問互聯網及及其他外部網絡系統。
九、對重要數據要定期備份,防止因存儲介質損壞造成數據丟失,備份介質可用光盤、硬盤等方式,要妥善保存。
十、計算機操作人員調離時要將有關資料、檔案、軟件移交有關人員,調離后對應該保密的內容要嚴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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