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設備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化工設備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化工設備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石油化工設備反腐蝕管理工作,確保生產裝置安全、穩定、長周期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適用于集團公司、股份公司所屬煉化生產和銷售企業,其它企業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 凡受到生產工藝中腐蝕介質或工業大氣、冷卻水、土壤等腐蝕的各類設備、管道、建構筑物等(以下統稱“設備”)。都必須采取相應的反腐蝕措施。
第四條 設備反腐蝕管理工作是設備管理的重要環節,是延長設備使用壽命的重要手段。生產、技術、設計、工程、檢修、研究和供應等部門及使用單位應積極參與和配合設備管理部門做好設備的反腐蝕管理工作。
第五條 各企業要制定設備反腐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機構和落實責任制,必須有分管領導負責反腐蝕管理工作。設備管理部門是設備反腐蝕工作的歸口單位,應有專職技術人員負責管理工作,與使用單位以及生產、技術、設計、工程、檢修、研究、供應等部門形成完整的設備反腐蝕管理網絡。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六條 分管領導管理職責
全面負責反腐蝕管理工作,組織制定企業設備反腐蝕管理規劃,及時聽取反腐蝕管理工作情況的匯報,檢查反腐蝕工作的進展情況,對重大的設備反腐蝕問題做出決定。
第七條 設備管理部門職責
(一)負責本企業設備反腐蝕歸口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反腐蝕設備、設施、措施的設計審查、施工、質量驗收,負責使用維護和檢查維修等工作的全過程管理。
。ǘ┴撠熦瀼貓绦袊矣嘘P規定和集團(股份)公司有關反腐蝕管理制度,并結合本企業情況制定設備反腐蝕管理制度。
。ㄈ⿷O專職的技術人員,做好設備反腐蝕工作計劃、方案的制定和技術管理工作。
(四)針對設備反腐蝕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積極組織有關部門、使用單位和科研單位進行研究、攻關,不斷提高設備反腐蝕管理工作的水平。
。ㄎ澹┴撠煴酒髽I設備反腐蝕管理工作情況的檢查、考核,并及時向主管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工作情況。
(六)負責對工藝反腐蝕措施的實施效果進行跟蹤、檢查和監督,及時將結果反饋給工藝技術管理部門,并上報主管領導。
第七條 生產技術管理部門職責
第八條 生產技術管理部門職責
。ㄒ唬┴撠煴酒髽I工藝反腐蝕技術的歸口管理工作。
(二)負責組織工藝反腐蝕方案的`審定和藥劑質量的評定及篩選。
。ㄈ┴撠煿に嚪锤g措施的技術管理,制定和完善工藝反腐蝕措施的工藝卡片、工藝技術規程、崗位操作法,并對實施情況定期進行檢查、考核。
。ㄋ模┽槍に嚪锤g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積極組織有關部門、使用單位和科研單位進行研究、攻關,不斷提高工藝反腐蝕管理工作的水平。
。ㄎ澹└鶕僮饕幊、操作法,加強操作紀律管理,確保生產裝置安全平穩運行。
第九條 工程建設管理部門職責
認真執行國家和上級管理部門的有關標準、規范,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反腐蝕設計的技術要求進行施工,并組織對施工質量進行驗收,按規定向使用單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
第十條 供應部門職責
。ㄒ唬┍仨殗栏癜丛O計要求采構設備、材料、反腐蝕涂料及藥劑,質量必須達到國家標準或相關行業標準。
(二)根據相關的質量標準,負責對所購反腐蝕涂料及藥劑的入廠質量檢驗工作,檢驗合格后方可入庫。
第十一條 使用單位職責
。ㄒ唬┴撠熃⒃O備反腐蝕技術檔案(臺帳),有真實完整、隨時可查的數據記錄。
。ǘ┱J真貫徹執行上級部門有關設備及工藝反腐蝕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照反腐蝕工藝要求正確操作和組織生產。
。ㄈ┴撠熢O備及工藝反腐蝕設施的日常維護和檢查工作。
。ㄋ模┴撠熅幹圃O備腐蝕檢查方案和檢維修方案,并參加施工質量驗收。
(五)負責編制本單位的設備反腐蝕計劃,負責或配合制定反腐蝕方案。
第十二條 設計單位職責
(一)認真按照國家和行業標準,根據所設計裝置的生產工藝、介質的腐蝕情況,合理設計工藝及設備反腐蝕方案。
(二)及時收集有關反腐蝕的信息,積極參與反腐蝕技術攻關,不斷提高設備、工藝反腐蝕設計水平。
第十三條 檢修單位職責
負責按有關規程及檢修方案,對反腐蝕設備進行檢修,并配合做好反腐蝕檢查工作。
第十四條 設備檢測單位職責
根據企業設備反腐蝕管理工作的要求,做好各類腐蝕監(檢)測工作,建立完整的監(檢)測檔案,為設備腐蝕狀況的分析判斷提供依據。
第三章 反腐蝕設計
第十五條 反腐蝕方案設計,必須符合國家、集團(股份)公司有關規范和規定,并選擇有效的反腐蝕技術措施(如耐蝕材料、結構、反腐蝕涂料、襯里、電化學保護、添加反腐蝕藥劑、工藝反腐蝕等)。
第十六條 設備選材時,應充分考慮腐蝕介質、介質流動狀態、溫度、應力狀況、沖擊載荷等因素,高含硫原油加工裝置還應按sh/t3096《加工高含硫原油重點裝置主要設備設計選材導則》和《加工高含硫原油部分裝置在用設備及管道選材指導意見》進行選材。
第十七條 在設備結構設計時,應充分考慮結構對腐蝕的影響。
第十八條 當采用反腐蝕新材料、新技術時應進行技術經濟論證。
化工設備管理制度2
一、 總 則
1.1 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
1.2 安全負責人是特種設備管理的總負責人,應按本規定要求實行安全管理,并對其安全可靠性負責。設備管理機構和設備管理人員對本制度貫徹執行,各級安全人員對本制度實施監督檢查。
二、機構和職責
2.1 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積極消除各類隱患,完善生產工藝流程,提高特種設備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2.2 安全負責人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2.3 生產部是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的職責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2.3.1 負責貫徹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并組織實施;
2.3.2 負責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并監督實施;
2.3.3 負責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及臺帳管理工作;
2.3.4 負責特種設備安裝、維修、運行、檢驗各環節的監督檢查;
2.3.5 負責制定特種設備檢驗及人員培訓計劃。
三、 特種設備監督管理
3.1 特種設備使用要嚴格執行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內部相關的法規、標準及管理規定。
3.2 特種設備在安裝完畢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依法進行注冊登記方能使用。
3.3 建立完整的特種設備臺帳及技術檔案。
3.4 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制定安全檢查制度,明確安全檢查人員、檢查內容和檢查頻次,安全檢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對查出的隱患建立隱患臺帳并及時處理,影響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的隱患,在隱患處理前嚴禁設備運行。
3.5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定期組織對人員的安全技能進行考核和培訓。
3.6 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預案要制定到每臺設備,每個裝置。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案演練,提高事故應急能力。
3.7 不得私自購進未取得生產許可的氣瓶。必須保證各安全附件齊全。
3.8 特種設備必須經檢驗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設備及附件必須有明顯的檢驗合格標志。要保留設備檢驗報告或檢驗合格證復印件備查。
3.9 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條件、檢驗要求及檢驗周期執行國家相關標準。特種設備檢驗(含安全附件)必須由取得相應資質并通過局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核的檢驗單位進行。
3.10 特種設備(含安全附件)采購必須選擇有資質生產廠家的'合格產品,設備到貨后由安全人員對設備進行安全驗收。
3.11 特種設備的改造必須由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部門出具改造設計方案,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鑒定,方可實施。
3.12 特種設備安裝、修理的項目承包方必須到局安全質量環保部進行資質審查:
3.12.1 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
3.12.2 局外施工單位的“跨地區施工批件”;
3.12.3 局資質認證管理部門核發的有關資質證書;
3.12.4 質量保證材料;
3.12.5 工程業績資料;
經審查合格后,由管理局安全質量環保部核發《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分承包方資質審查證書》,在持有此證情況下,方可在我公司開展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工作。
3.13 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前,施工單位應填寫特種設備安裝、修理申報表,并依據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公司安全質量部門、局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批后方可施工。
3.14 施工單位對設備安裝、修理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必須達到相關安全技術性能的標準要求。在施工過程中,我廠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要依據安全措施和標準進行檢查,如達不到標準要求,有權責令整改和停工。
3.15 設備安裝、修理完工后,施工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有關安全技術文件和資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3.16 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必須尊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進行事故調查,追究責任。
四、附 則
4.1 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4.2 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4.3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化工設備管理制度3
檢修前的準備
1設備檢修作業開始前應辦理《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对O備檢修安全作業證》的格式見附錄。
2根據設備檢修項目要求,制定設備檢修方案,落實檢修人員、檢修組織、安全措施。
3檢修項目負責人須按檢修方案的要求,組織檢修任務人員到檢修現場,交待清楚檢修項目、任務、檢修方案,并落實檢修安全措施。
4檢修項目負責人對檢修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并指定專人負責整個檢修作業過程的安全工作。
5設備檢修如須高處作業、動火、動土、斷路、吊裝、抽堵盲板、進入設備內作業等,須按hg 23011、hg 23012、hg 23013、hg 23014、hg 23015、hg 23016、hg 23017的規定辦理相應的安全作業證。
6設備的清洗、置換、交出由設備所在單位負責,設備清洗、置換后應有分析報告。檢修項目負責人應會同設備技術人員、工藝技術人員檢查并確認設備、工藝處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檢修安全要求。
檢修前的安全教育
1檢修前,必須對參加檢修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內容
2.1檢修作業必須遵守的有關檢修安全規章制度。
2.2檢修作業現場和檢修過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現的不安全因素及對策。
2.3檢修作業過程中個體防護用具和用品的正確佩帶和使用。
2.4檢修作業項目、任務、檢修方案和檢修安全措施。
檢修前的安全檢查和措施
1應對檢修作業使用的腳手架、起重機械、電氣焊用具、手持電動工具、扳手、管鉗、錘子等各種工器具進行檢查,凡不符合作業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應采取可靠的斷電措施,切斷需檢修設備上的電器電源,并經啟動復查確認無電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的安全標志并加鎖。
3對檢修作業使用的氣體防護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設備、照明設備等器材設備應經專人檢查,保證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應對檢修現場的爬梯、欄桿、平臺、鐵篦子、蓋板等進行檢查,保證安全可靠。
5對檢修用的盲板逐個檢查,高壓盲板須經探傷后方可使用。
6對檢修所使用的移動式電氣工器具,必須配有漏電保護裝置。
7對有腐蝕性介質的檢修場所須備有沖洗用水源。
8對檢修現場的坑、井、洼、溝、陡坡等應填平或鋪設與地面平齊的蓋板,也可設置圍欄和警告標志,并設夜間警示紅燈。
9應將檢修現場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礙物、油污、冰雪、積水、廢棄物等影響檢修安全的雜物清理干凈。
10檢查、清理檢修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證暢通無阻。
11需夜間檢修的作業場所,應設有足夠亮度的照明裝置。
檢修作業中的安全要求
1參加檢修作業的人員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2檢修作業的各工種人員要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規定。
3電氣設備檢修作業須遵守電氣安全工作規定。
4在生產和儲存化學危險品的場所進行設備檢修時,檢修項目負責人要與當班班長聯系。如生產出現異常情況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檢修人員的人身安全時,生產當班班長必須立即通知檢修人員停止作業,迅速撤離作業場所。待上述情況排除完畢,確認安全后,檢修項目負責人方可通知檢修人員重新進入作業現場。
5嚴禁涂改、轉借《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地點。
6對《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檢修結束后的安全要求
1檢修項目負責人應會同有關檢修人員檢查檢修項目是否有遺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遺漏在設備內。
2檢修項目負責人應會同設備技術人員、工藝技術人員根據生產工藝要求檢查盲板抽堵情況。
3因檢修需要而拆移的蓋板、篦子板、扶手、欄桿、防護罩等安全設施要恢復正常。
4檢修所用的工器具應搬走,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等應及時拆除。
5設備、屋頂、地面上的雜物、垃圾等應清理干凈。
6檢修單位會同設備所在單位和有關部門對設備等進行試壓、試漏,調校安全閥、儀表和連鎖裝置,并做好記錄。
7檢修單位會同設備所在單位和有關部門,對檢修的設備進行單體和聯動試車,驗收交接。
《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的管理
1 《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由工廠機動部門負責管理。
2設備所在單位提出設備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寫《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相關欄目。
3檢修項目負責單位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寫《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相關欄目。
4設備所在單位、檢修施工單位對《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進行審查,并填寫審查意見。
5工廠設備管理部門對《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進行終審審批。
6檢修項目負責單位應將辦理好的《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自留一份后,分別交機動部門、設備所在單位各一份。
化工設備管理制度4
1. 目的
為了防止在爆炸危險區域中, 由于防爆電氣設備和線路產生的電火花或危險溫度引起燃燒或爆炸事故,采取安全技術與管理的防范措施, 以保護公司員工和財產的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2. 范圍
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所有防爆電氣設備的設計安裝、安全技術管理、檢驗檢測、檢修及維護保養管理。
3. 氣體爆炸危險場所的分級
爆炸性氣體、可燃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場所, 按其危險程度的大小分為三個區域等級。
3.10級區域: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連續地、 短時間頻繁地出現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
3.21級區域: 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有可能出現的場所。
3.32級區域: 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不能出現, 僅在不正常情況下偶爾短時間出現的場所。
4. 防爆電氣設備一般安全規定
4.1 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在運行過程中, 必須具備不引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的性能。
4.2 爆炸危險場所用的防爆電氣設備, 須經有資質的的鑒定單位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各種防爆類型的電氣設備,應設置標明防爆檢驗合格證號和防爆類型、等級的銘牌,在設備的'明顯處應有防爆檢驗標志和防爆類型與等級的永久性標志。
4.4防爆電氣設備的分類、分級、分組與爆炸性物質的分類、分級、 分組方法相同,其等級參數及符號亦相同。
4.5防爆電氣設備最高表面溫度應符合規范要求,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險溫度。
4.6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應符合《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和《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的要求。
4.7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線路應敷設在爆炸危險性較小的區域或距離釋放源較遠的位置,應避開易受機械損傷、振動、腐蝕、粉塵積聚以及有危險溫度的場所。如不可能時,應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以滿足這些場所的安全要求。
5. 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與維護
5.1 一般安全規定
防爆電氣設備應由經過培訓考核合格人員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
防爆電氣設備應按制造廠規定的使用技術條件運行。
設備上的保護、閉鎖、監視、指示裝置等不得任意拆除, 應保持其完整、靈敏和可靠性。
在爆炸危險場所維護檢查設備時,嚴禁解除保護、 聯鎖和信號裝置;故障停電后未查清原因前禁止強送電; 嚴禁帶電對接電線(明火對接)和使用能產生沖擊火花的工、器具。清理具有易燃易爆物質的設備的內部必須切斷電源, 并掛警告牌;向具有易燃易爆物質的設備內部送電前, 必須檢測內部及環境的爆炸性混合物的濃度,確認安全后方準送電。
新設備在安裝前宜解體檢查,符合規定要求后方可投入運行。
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檢查,分日常運行維護檢查、 專業維護檢查和安全技術檢查三種。
5.2 日常運行維護檢查
防爆電氣設備應保持其外殼及環境的清潔, 清除有礙設備安全運行的雜物和易燃物品,應指定人員經常檢測設備周圍爆炸性混合物的濃度。
設備運行時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 檢查外殼表面溫度不得超過產品規定的最高溫度和溫升的規定。
設備運行時不應受外力損傷,應無傾斜和部件摩擦現象。 聲音應正常,振動值不得超過規定。
運行中的電機應檢查軸承部位,須保持清潔和規定的油量, 檢查軸承表面的溫度,不得超過規定。
檢查外殼各部位固定螺栓和彈簧墊圈是否齊全緊固,不得松動。
檢查設備的外殼應無裂紋和有損防爆性能的機械變形現象。 電纜進線裝置應密封可靠。不使用的線孔,應用厚度不小于2毫米的鋼板密封。
設備上的各種保護、聯鎖、檢測、報警、接地等裝置應齊全完整。
檢查防爆照明燈具是否按規定保持其防爆結構及保護罩的完整性。檢查燈具表面溫度不得超過產品規定值。
在爆炸危險場所除產品規定允許頻繁起動的電機外, 其它各類防爆電機,不允許頻繁起動。
電氣設備運行中發生異常情況時, 操作人員可采取緊急措施并停機,通知專業維修人員進行檢查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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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為了使公司生產設施、生產服務、輔助及環境檢測等用到的所有監視和測量設備的購買、使用、校準、維修等符合安全標準化的要求,防止使用不合格或校準期外的監測設備,以及控制由于監測設備的失效造成不良影響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本公司所有用于監視和測量的設備的管理。
3、 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生產部。負責檢測設備的驗收、安裝、調試、校準、維修等工作,編制修訂有關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規定。
相關部門:各部門、車間。負責作業現場檢測設備的申報需求計劃、維護、保存和管理。
4 、內容與要求
4.1、 監視和測量設備的配備、采購
4.1.1、 由生產部協助使用部門選擇符合監測要求的設備,由使用部門提報監測設備的.需用申請計劃,上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4.1.2、 采購部根據批準后的計劃購買,所購監測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4.1.3、 采購部門所購監測設備必須經計量部門組織相關人員檢定、校準、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
4.2、 監視和測量設備的管理
4.2.1、 生產部將本公司所有的監視和測量設備統一編號,建立總臺帳及部門分帳。
4.2.2、 生產部根據國家監視和測量檢定規程及具體使用情況制定監測設備檢定周期計劃,按規定周期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檢定、校準,保證其受檢率。
4.2.3 、監視和測量設備必須由法定授權檢定機構檢定、校準,生產部將授權檢定機構檢定證書號、檢定時間登記在監視和測量設備臺帳上,將檢定標識粘貼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明顯部位。
4.2.4、 監視和測量設備按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進行使用、維護和保養。
4.2.5、 監視和測量設備必須做到反腐、防銹、保持清潔;具體使用人員必須了解和掌握其性能,按說明書正確使用,不得超越其監測范圍或超負荷使用,防止損壞或縮短使用壽命。
4.2.6、 大型、關鍵或貴重監測設備,生產部應結合其使用方法,制訂安全操作規程并審批備案;使用部門必須由專人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和使用。
4.2.7、 監視和測量設備必須在檢定有效期內使用。對于強制檢定的監測設備要按周期檢定計劃進行檢定,除按規定周期檢定、校準外,在對其準確性產生懷疑或修理后進行重新校準。
4.2.8、 監視和測量設備調整時,要由專業技術人員或授權檢定機構進行調整,其它人員一律不可隨便操作;對于每次使用前均需調整的監測設備,使用人員可按使用說明書進行調整。
4.3 、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報廢、核準
4.3.1、 新購買的監視和測量設備經檢定認為不合格的,由采購部負責退回廠家。
4.3.2、 在用監測設備經檢定認為不合格的,由生產部委托檢定單位進行修理,確因各種原因不能利用的,根據檢定部門出具的檢定證明,由生產部填寫“監視和測量設備報廢申請表”,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做報廢處理;同時在臺帳上注銷,報廢的監測設備由生產部統一回收處理。
4.3.3、 對于失控和失準的監測設備,使用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同時填寫《監測設備失準情況報告》,對監測設備進行鑒別記錄。
4.4 、監視和測量設備預計6個月以上不使用時,使用單位應向生產部申請封存,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在該設備明顯處粘貼“封存”標識。
4.5 、生產部每月一次負責對公司所有的監視和測量設備做好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填寫“監視和測量設備巡檢情況表”。
4.6、 主管副總經理負責審批監視和測量設備的配置計劃及報廢申請。
5 、相關記錄
5.1、《監視和測量設備臺帳》
5.2、《監視和測量設備巡檢情況表》
5.3、《監測設備失準情況報告》
5.4、《監視和測量設備報廢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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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建立檢修組織、準備、安全,電氣焊和電氣安全,拆除、完工驗收等工作程序。
2、范圍
適 用于公司所有檢修過程中的職業健康和安全管理。
3、責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檢修單位
4、程序
4.1檢修組織
4.1.1較大項目檢修,全公司或車間大修必須成立大修指揮部,需有安全部門參加。
4.1.2做好檢修計劃的編制工作,各車間(部門)大修計劃由車間提出補充方案,工程部進行審核平衡,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
4.1.3檢修計劃編制,項目要齊全,內容要詳細,責任要明確,措施要具體,凡二人以上的項目要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4.1.4工程部、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檢修任務、檢修質量、檢修安全負全部責任,向檢修人員交待清楚任務、質量要求、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實、組織落實、手續落實、安全措施落實。
4.2檢修準備
4.2.1各車間(部門)的大、中修,對有關檢修項目安全措施,必須嚴格執行,不能馬虎。
4.2.2臨時指揮部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對起重吊裝工具等設備進行檢查試驗,確保整個檢修過程的安全。
4.2.3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性物質的設備,檢修前的清洗置換工作由所屬車間負責。
4.2.4清洗置換的設備要視具體情況選定,對易燃易爆物質必須采用惰性氣體,蒸汽、水進行清洗置換。
4.2.5清洗置換的設備,清洗后,必須進行分析檢驗,取樣要有代表性,確保清洗達到標準。
4.2.6清洗置換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對進入設備檢修時,除按規定清洗外,尚須用空氣進行置換,其氧氣含量在18-21%,有毒氣體和粉塵不得超過有關規定。
4.2.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質和蒸汽設備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出入口閥門,并由設備所屬車間加盲板。
4.2.8檢修設備管路與生產中所需的設備管路連通時,中間必須加盲板隔離。
4.2.9設備管路外部檢修必須切斷出、人口閥門。
4.2.10生產車間對移交檢修的設備清洗、置換負責,移交前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查清洗置換分析情況,確認合格后方可辦理移交手續。
4.3檢修安全規定
4.3.1檢修人員對檢修項目要進行檢查、核對,由崗位和班組長介紹情況,全部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
4.3.2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程和各種安全技術規程。(高空作業、土方工程、吊裝作業等)。
4.3.3凡對機電傳動部份的設備檢修,必須切斷電源,拆除傳動皮帶,并要懸掛“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4.3.4凡貯罐、設備管道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設“禁上開動”的警告牌。
4.3.5檢修使用臨時行燈必須采用低壓36伏。貯罐、設施、溝道、潮濕場所要用12伏,絕緣要良好,使用電動工具要可靠接地。
4.3.6一切參加檢修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做到 “四不施工”:
a.檢修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施工; b.起重設備工具不合格不施工;c.高空作業和多層次交叉作業無防護措施不施工;d.沒有明確檢修任務不施工。
4.3.7做到“四不拆”:
a.設備帶壓不拆;b.傳動設備電源未斷不折;c.設備高溫過冷不拆;d.工具不合格不拆。
4.3.8 從事有毒有害系統檢修和事故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和急救藥品,以備急用,并要有專門的監護人員。
4.3.9 檢修現場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齊、穩固、保持通道暢通;預留孔洞、 坑溝要設護欄或蓋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壞的安全防護裝置及其它設施要及時修復。
4.4電氣焊安全規定
4.4.1焊接動火安全應由檢修設備所屬車間指定專人負責,在潮濕、地溝、金屬架、貯罐內、天橋等作業,要指派監護人。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進行動火作業。
4.4.2在焊接作業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標準,焊槍的風、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表靈敏有效,氧氣軟管應耐壓20個大氣壓,乙炔軟管須耐壓5個大氣壓。
4.4.3乙炔器和焊槍之間,必須裝有阻火器。
4.4.4乙炔瓶、氧氣瓶、動火點三者應有10米距離,否則要采取隔離措施。
4.4.5高壓線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4.4.6電弧焊接工具設備要符合以下標準:
a.每臺電焊機的電源要安設獨立電閘。b.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其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c.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必須完整,并且易辨認,絕緣要良好,一次線的長度不應超過5m。d.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檔板。
4.4.7電焊工作業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的設備。
4.4.8電焊作業在地面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濕工地、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鞋,并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方可進行焊接作業。
4.4.9焊接作業中,要配帶好個人勞保防護用品,在有毒有害氣體車間檢修作業應備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對從事等離子切割,氬弧焊等作業應采取防護措施。
4.4.10電焊作業在多人交叉作業場所,要設有防護遮板:以防電弧刺傷他人。
4.5拆除工作
4.5.1拆除工作應制訂拆除方案。
4.5.2施工前要向作業人員進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實行統一指揮、監督。
4.5.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準上下拋擲,及時清理運走。
4.5.4拆除石棉瓦必須鋪設跳板。
4.6檢修完工安全驗收
4.6.1檢修結束后,檢修單位要清理好場地,對搭設的作業架臺、接設的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實凈,場地清后,方可辦理移交驗收。
4.6.2檢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懸掛的各種“警告牌”和開啟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
4.6.3經檢查檢修項目、檢修質量全部符合檢修標準,驗收簽字后方可撤除懸掛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認為有電,有物料,檢修生產單位不得進入設備以及檢查傳動裝置。
4.6.4檢修驗收結束,對檢修計劃和檢修工作票等,應由承辦單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應少于三個月。
化工設備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因安全設施使用不當造成的人身傷害和事故隱患,充分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創造一個安全和諧的工作環境,制定此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裝置和罐區的各種安全設施的管理工作。
三、職責
1、安環科是公司安全設施的主管部門。
1.1、凡機械、設備上的安全裝置如受壓容器上的.安全閥、壓力表等由設備工程師管理;
1.2、凡屬電器方面的安全保護裝置如各種繼電保護裝置、儀器儀表均由電氣工程師負責管理;
1.3、凡生產區內的火警報警裝置、滅火裝置和其他固定裝置均由消防負責人管理。
2、相關部門負責轄區內各類安全設施的使用與維護工作,轄區內的安全設施確定責任管理人員。
2.1、各單位應定期檢查消防系統、電氣系統及其它安全裝置、設施的完整性,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或處理。
2.2、對施工變動后不能及時恢復的安全設施,值班人員應督促施工人員采取臨時替代措施,確保設備和人身安全。
3、安全設施使用與維護應符合國家相應的要求。
3.1、新購入的安全設施要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產品生產企業須具有生產資質。
3.2、各種安全設施要建立臺賬,做到賬物相等。
3.3、消防設備設施的管理執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設施辦法》。
3.4、消防系統必須定期啟動一次,檢驗設備是否運行正常、有序,消防水帶如出現老化、泄漏等現象要及時更換。
3.5、防雷防靜電設施應定期監測,保證接地電阻≤4ω。
3.6、對監控設施要進行常規保養、維修,保證正常、有效使用。
四、公司主要安全設施分類
1、預防事故設施
1.1、檢測、報警設施
壓力、溫度、液位、流量等報警設施,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氧氣等檢測和報警設施,用于安全檢查和安全數據分析等檢驗檢測設備、儀器。
1.2、設備安全防護設施
防護罩、防雷、防滲漏等設施,傳動設備安全鎖閉設施,電器過載保護設施,靜電接地設施。
1.3、防爆設施
各種電氣、儀表的防爆設施,制氮系統,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1.4、作業場所防護設施
作業場所的防靜電、通風(除塵、排毒)、防護欄(網)、防滑等設施。
1.5、安全警示標志
包括各種指示、警示作業安全和逃生避難及風向等警示標志。
2、控制事故設施
2.1、泄壓和止逆設施
用于泄壓的閥門、防爆膜等設施,用于止逆的閥門等設施。
2.2、緊急處理設施
緊急備用電源,緊急停車、儀表聯鎖等設施。
3、減少與消除事故影響設施
3.1、防止火災蔓延設施
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火堤、防火墻、防火門、蒸汽幕、水幕等設施,防火材料涂層。
3.2、滅火設施
水噴淋、泡沫釋放等滅火設施,消火栓、高壓水槍(炮)、消防車、消防水管網、消防快速接頭、滅火器等。
3.3、緊急個體處置設施
洗眼器、噴淋器、應急照明等設施。
3.4、應急救援設施
堵漏、溢油收集和現場受傷人員醫療搶救裝備。
3.5、勞動防護用品和裝備
五、安全設施的校驗
1、阿娜設備、設施在使用前或使用一段時間后必須進行校驗,經校驗合格后方可在校驗有效期內使用。
2、安全設備、設施的校驗必須由當地安全技術部門或上級技術監督局辦理,不具備資格的校驗部門,校驗結果無效。
3、設備、設施進行校驗時必須由安全員共同出具校驗說明書、標明校驗范圍、工作環境和介質說明等,并依據工藝過程和安全技術參數復審無誤后進行。
4、校驗安全設備、設施必須由安全員建立全面性管理檔案。
六、維修保養與檢驗
安全設施維護檢查,由作用部門每月檢查維護一次,在維護檢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設備負責人匯報,由負責人進行檢驗或維修。
1、各種安全裝置要有專人負責,經常巡回檢查,維護管理;
2、安全裝置要建立檔案,編入設備檢修計劃,定期檢修;
3、安全裝置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廢置不用,若確有必要申請拆除須經安全技術部門同意;
4、除安全裝置專責維修人員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亂動。
七、防護器材的選用和保管
1、根據作業性質、條件,勞動強度和防護器材性能及其防護性質,正確選用防護器材種類和型號,不得超出防護范圍進行代用;
2、崗位配備的過濾式防毒面具,應與使用人員頭型相適應;
3、各種防毒面具使用前后必須仔細檢查;各種防毒面具應定點存放;
4、個人使用和報關單額防護用品,應登記造冊,定期檢查;
5、車間應有防爆手電、防毒面具、隔熱手套、膠靴、防火服和安全帶等急救器材,以備搶救用;
6、安全帶使用前要仔細檢查,用后妥善保管,防止霉爛和強度下降,定期進行強度試驗;
7、絕緣手套、膠靴、絕緣棒、絕緣墊臺等常用的電氣絕緣工具要指定專人保管;
8、常用電氣絕緣工具按照電氣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定期進行耐壓試驗,嚴禁使用不合格的絕緣工具從事電氣工作。
化工設備管理制度8
1、檢修前準備
1.1、生產部在設備檢修前編制檢修計劃應做到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應包括對安全裝置、設施的檢修。凡是有二人以上參與的檢修項目,必須有一人負責安全。
1.2、生產部長及各車間負責人要對檢修中的安全負責,在對參加檢修人員交待好檢修任務的同時,交待好安全措施。
1.3、生產部長及各車間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人員對檢修過程進行風險評估,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和周密檢查,做到機具齊備,確保安全可靠。
1.4、檢修工在進行檢修作業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1.5、檢修電氣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并經兩次啟動復查證明無誤后,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和拆下熔斷器,并掛上“嚴禁合閘”“有人工作”等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必須帶電檢修時,應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應由有帶電作業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
2、檢修安全規定
2.1、檢修人員要對檢修項目進行檢查,各項準備工作符合檢修要求方可進行檢修。
2.2、一切檢修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各項安全技術規程和相關安全管理規定。
2.3、凡檢修用的臨時照明,應使用36v或者12v電壓的安全行燈,絕緣要良好,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線。在潮濕場所,安全行燈電壓不應大于12v。
2.4、拆卸有危險的零部件時,應穿戴好規定的`防護用品。
2.5、設備內檢修必須有專人監護,監護人必須由有經驗的人擔任,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并與檢修人員保持有效連絡。
2.6、在檢修作業條件發生變化,并可能危及檢修人員時,必須立即撤出檢修,再次進行檢修時,重新進行檢查。
2.7、較大型設備檢修,應根據設備具體情況搭設安全梯和架臺,并配備救護繩索、安全帶,確保應急撤離需要。
3、檢修竣工驗收
3.1、檢修竣工后,生產部要細致檢查,切勿將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機械設備內,并將搭設的工作架臺、拉設的臨時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3.2、檢修移交驗收前,不得拆除懸掛的警示牌和開啟切斷的電源。
3.3、竣工驗收時,生產和檢修雙方負責人當場檢查質量是否全部符合檢修標準,安全裝置是否恢復齊全。
3.4、生產車間自己檢修的,生產部負責任要親自到現場檢查驗收。
3.5、檢維修設備(設施)竣工驗收時,驗收人要在檢修記錄上簽字確認,并將檢修記錄交由設備(設施)管理人員存檔備案。
化工設備管理制度9
為了加強對公司設備設施驗收過程的管理,確保設備驗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展開,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生產、安全設備設施的驗收。
1、驗收的內容和標準
1.1、設備外觀、包裝情況、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1.2、設備清單是否與實物相符,以及其它資料是否齊全,有無缺損。
2、設備設施的驗收
2.1、設備設施到達公司后,生產部負責人應組織生產部門、采購部門及生產車間相關人員,及時到達現場,共同參加設備的'開箱驗收工作。
2.2、各部門到達現場后首先檢查設備設施的外包裝情況,在確認設備外包裝完整無損的情況下,即可開箱驗收。開箱后依據清單明細,逐件核對設備的合格證、產品說明書等技術資料,如發現資料短缺,應由設備采購部門負責追回。
2.3、驗收過程中如果發現設備破損、生銹、變形等外觀質量不合格時,驗收人員應暫停驗收,并責成采購部門督促設備供貨廠家更換,更換后再重新進行驗收。如設備有缺失采購部門負責向供貨廠家進行追要,到達后再行驗收。
2.4、開箱設備設施驗收合格后,生產部負責填寫設備設施驗收入庫單,其他參與驗收人員簽字確認。
2.5、設備設施完成安裝進入調試階段后,車間操作人員對調試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向生產部和生產副經理報告,由生產副經理責成采購部門督促設備供貨廠家及時進行返修,直至符合質量要求為止,對于無法進行現場返修的設備,要求供貨廠家及時予以更換。
2.6、設備設施在質保期內出現問題,由生產部聯系采購部門督促供貨廠家直接解決。
2.7、對進廠設備中的安全設備設施,在驗收中必須注明完好與否,并要求所有參與驗收的人員進行確認。
2.8、對有關安全的設備設施的驗收,要求有安委會人員參加并建立臺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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