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1
為保證本停車場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規定如下:
一、本車場為小區內居民及訪客停放機動車輛提供服務,進入小區地下停車場的所有車輛都應遵守本規定。
二、享有認可停車位的車輛,應按規定及時繳納認可證費用。外來車輛應繳納臨時停放費用。
三、在本車場辦理固定泊位的車輛應辦理“車輛綜合保險”。
四、進場車輛,應主動出示停車證明,接受工作人員檢查。
五、按箭頭指示方向行駛,不得鳴號,按規定車位停放,限速5公里。
六、在本停車場停放車輛人員,均有責任維護車場各種交通標識和設備設施的完好,并對意外損壞行為承擔賠償責任。
七、服從車輛管理員的調度和指揮,將車輛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車位的`車輛不得擅自停放在閑置車位,不得有妨礙其他車輛停放的行為。
八、不得堵塞消防通道、進出車路口,不得駛入人行道、草坪。
九、停車使用的收費單據、證明及其他票據,所有權為車場,任何仿造均無效,發現后立即沒收并追究其責任。
十、不得在場內試剎車、練習或修理車輛,禁止裝載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停放。有滴漏機油等現象必須清洗干凈。
十一、保持停車場的清潔衛生,車內垃圾應放置在車場指定的容器內,不亂丟雜物、隨地吐痰或在停車場內清洗車輛等,不得在停車場內起卸貨物或存放物品。
十二、嚴禁在場內加、放燃油和保養車輛,特殊情況,須經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十三、場內嚴禁游逛、賭博、喧嘩、打鬧和其他不宜進行的活動。
十四、車輛停泊后,應關閉發動機,搖上車窗、鎖好車門及行李箱,勿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內,車場出入卡要隨身攜帶。如因違反本規定引起車輛損壞、附件和車內財物丟失等,本車場概不負責。
十五、未經同意,任何車主不得隨意更改、轉讓車位。應做到車、位相符,否則按自動放棄處理。
十六、停車場管理員有權采取適當行為維護車場秩序,處理停車場發生的問題。
十七、不得刁難、辱罵和威脅車場管理員執行公務。
十八、本停車場只提供停放服務,停放以外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義務。誠望各業主、司機對車場的管理予以支持,積極配合。
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2
為了更好的解決小區的停車問題,保持良好的停車秩序,通過對小區去年停車管理的總結,近兩個月來客服中心不斷的與業主、居民委員會相關部門溝通和討論,擬定了20xx年的停車管理方案,具體如下:
一、小區出入口安裝一卡-通智能刷卡系統,固定車位車輛直接刷卡出入小區,在進入地面固定停車場及地下車庫時需要再次刷卡。臨時車輛進入小區,需領取智能卡,刷卡計時,繳納臨時停車費方可駛出小區。
二、小區固定停車場(1號、3號、4號、6號)采取抽簽方式分配,另外601—603號樓前西段停車位劃入3號停車場作為固定停車位,614—616號樓前停車位劃入4號停車場作為固定停車位。地面車位分配方式基本延續20xx年的'分配方案,同時為了固定停車場停車有序,在停車場出入口安裝智能刷卡系統,一車一位,刷卡進入。
三、根據消防要求,確保消防通道暢通,調整原路兩側固定車位(包括2號、5號停車場),不再納入抽簽分配范圍,改為臨時停車位,供搬家、來訪、業主臨時停放及特殊車輛使用,并采取計時收費辦法。
四、由于地下車庫機械二層車位的啟用,保障車輛停車規范及地下車庫車輛管理系統的正常運行,取消地下車庫臨時停車位。
五、對已辦理地下車庫停車位的私家車,可以參與地面固定停車位的抽簽,對抽中地面停車位并自愿放棄地下車位的車主,可以辦理終止地下車庫停車位租賃協議,停車費用按照實際發生月進行退費。
六、地面車位收費依據標準:北京市物價局京價(收)字[20xx]194號《關于調整我市機動車位車場收費標準的通知》、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我市機動車停車場收費計時單位的通知》(京發改[20xx]495號文件)、經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的備案標準執行。
地面固定停車位收費標準:
小型車—月租150元,年租1600元
大型車—月租210元,年租2300元
臨時停車收費標準:
小型車—1元/2小時,大型車—1元/1小時。均為1小時內不收費。
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3
為保證本小區內機動車輛停放有序、出入安全,保障廣大業主人身和消防安全,對小區業主自有車輛和外來在小區出入的車輛進行管理規定如下:
1、所有進入小區的機動車輛持車輛通行證(或臨時通行證)出入。
2、駛入小區內的車輛限速行駛、按車位停放、確保安全、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3、小區業主內部車輛管理:
(1)各有車業主按照物業公司規定時間,到傾城小區物業管理處二樓客服服務中心辦理手續,領取通行證。交納車位占用費,劃定車位、編號、車牌號。
(2)由于小區消防通道不能占用及樓前人員通行的需要,所劃車位不可能滿足所有業主車輛停放。物業處通知公示時間,先來先辦車位劃完為止,對有爭議的車位雙方協商解決。
(3)車輛進出小區時,保安員認“證”對車,通行證與車牌號不符者,保安人員有權禁止該車輛進入、停放。有車位的車輛進入小區后停放在車位上,不得亂停亂放,必須服從保安人員的管理。
(4)車主(司機)應保管好通行證,如有丟失或損壞,車主(司機)要立即報告保安隊長,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車主(司機)負責。對無車輛通行證的車輛一律不準進入小區,不是本小區的'業主一律不辦理通行證。
4、外來車輛出入管理:
(1)外來車輛進入小區前要進行登記,領取臨時通行證方可進入。
(2)外來車輛必須接受保安人員指揮,不得隨意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車位。
(3)當日18:00—次日8:00時,外來車輛不允許在小區內停放。
5、小區內禁止2.5噸以上的貨車、大型客車及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入內(搬家車、消防車、工程車等特殊情況除外)。
6、禁止出租車入內。遇有乘載老、弱、病、殘以及攜帶過重物品的,視情況可放行,但必須及時離開。
7、停放小區的車輛必須參加保險。停放好車輛后,調好防盜系統警備狀態。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離車時車主(司機)要鎖好門窗,否則后果自負。
8、車位使用者應保持車位清潔、無油漬。
9、保安人員通過值班和巡邏,避免停放在小區內的車輛受損。
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4
1.0地下停車場管理規定
1.1地下停車場按月/季/年出租,并簽定正式車位租賃合同,車位租金按深圳市物價局、住宅局有關規定執行,每月30日前收繳下月租金,租金只能預交不可拖欠。拖欠租金按合同規定執行。
1.2進入地下停車場的車輛必須在道口崗亭或地下停車場進口處領取《車輛出入卡》,方可進入地下停車場停車。
1.3出場車輛必須在道口崗亭或地下停車場出口交回《車輛出入卡》,車管員在對車輛、司機、停車證、查驗無誤碼后方可放行。
1.4車場停車證由車主在汽車擋風玻璃左側醒目處,以便于識別,車輛入場后停車證由車主妥善保管,作為出入地下車場存、取車憑證。
1.5凡與車位登記牌號不同的'車輛不得停放在地下車場。
1.6車主不得把貴重物品放的車內,要關好車門、車窗,做到車停人走。
1.7車管員必須嚴格履行車輛出入登記手續,認真執行規定,對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
1.8車主停車證一旦遺失,要立即向管理處申明,并要求補辦,否則后果自負。
2.0地面停車場管理規定
2.1地面停車場車輛停車半小時以內不收費,超過半小時按深圳市物價局有關規定執行。
2.2長期使用地面車位的用可購買月/季/年卡或臨時停車卡,收費標準參照深圳市物價局有關規定執行,每月30日前到管理處辦理下月停車卡,停車月卡可使用到次月3日。
2.3車輛進入車場道口,必須用行駛證換取臨時停車證或月卡車位牌方可進場停車,出場時憑臨時停車證或月卡、車位牌換回駕駛證。停車期間由車管員打卡計時。
2.4停放在車場的所有車輛,必須關鎖好車門(窗),防止車內物品丟失。
3.0其他
3.1除公司領導、管理部工作人員和管理處領導外,任何人無權查閱相關記錄或資料。
3.2如發生車輛丟失等緊急情況,管理處領導須在第一時間內,安排相關人員寫出情況說明,同時搜集其他證據,并盡快報告公司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領導。
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5
一、車輛管理:
(一)機動車輛管理
1、車輛的停泊:基于我們小區多為封閉式管理小區,地下停車場原則上不對外開放,非本小區業主及無明確來訪目的的車輛嚴禁駛入,車庫內的車輛實行'一車一卡'管理。
a、掛牌管理,由于車庫租售車位多,根據小區特點,對私家車位實施'一車一位'掛牌管理,與其標明'私家車位'字樣,其它車位不得占用。
b、車場明顯處張貼防盜宣傳,努力把車場丟車事件控制為'零'。
c、在車場出入口標出'限高''限速'等標志,于車場路口設置反光鏡,設立路標,指示牌,車輛出入口預留路樁,為防止車輛沖崗。
2、車場內車輛的管理:車場實施'一車一位一卡'管理的同時,努力使車輛事故在車場的發生率為'零'。
a、車輛的收費停泊
b、車輛檢查
c、車輛事故的處理
(二)單車、摩托車等非機動車輛的管理
1、單車、摩托車嚴禁駛入地下車庫停車場,應停放在指定地點,單車、摩托車應按指定位置停放,而且要整齊有序,由于是非收費車輛,并不對車輛的保管負責,只指揮其不影響正常的安全管理。但對住戶車輛要進行重點防范。
2、對廣場單車、摩托車的停放要加強管理,保持整體美觀。并加強監控,預防丟失。
3、對搬運裝修材料的三輪車輛要按指定通道進出,并加強監控跟進到位。
二、停車場場內管理:
a、車庫崗車輛檢查操作流程
車庫的車輛是巡邏的要中之要,是直接關系到車主的人身財產問題,巡邏崗在巡邏時要認真細致的檢查,必須做到進一輛檢查一輛,并且要與車庫出入口崗密切配合,所以巡邏時應做到'三位':配合到位,指引到位,檢查到位。
1、車輛駛入時,首先我們應及時跟蹤到位,如當場發現有擦傷或損壞,應在第一時間明確告知車主并簽字確認予以記錄。
2、在巡邏過程中,巡邏崗發現有嚴重擦傷時,應確認是否在外面損壞,讓出入口崗檢查入場時間及查錄像確認,并去告知當班班長,同時要進行拍照,與車主聯系進行確認。
3、在車場內發生任何擦傷、撞傷、損傷等異常情況,作為巡邏崗必須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做好登記,及時通知當班班長,發現是肇事車主的原因造成損傷的應由肇事車主個人承擔(包括車場的任何設施、設備)如雙方發生的'事故責任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如事態得不到控制,須得領導的同意后請部門處理。
4、積極收集客戶的意見和建議,能處理的便處理,如超過權限的應及時通知上級領導。
b、車輛沖崗操作流程
1、車輛出口崗發現車輛欲沖崗時,應立即采取措施和崗位一切可以利用設施設法阻止,同時聯系中心和車場巡邏崗呼叫聲援,并第一時間報告中心,由中心報經理。
2、無法阻止車輛沖崗時,應立即向中心匯報沖崗車輛的基本情況(車牌、品名、顏色、駕駛人基本特征)并維護現場秩序。
3、車輛欲沖崗時,中心應立即將閉路監控鏡頭進行錄像,并通知崗位和負責人趕赴現場進行處理,由經理確定是否需要報警。
4、車輛沖崗后,中心應立即與車主聯系核實,必要時保存電話記錄并請車主或家人現場簽字確認。
5、中心應保管沖崗錄像,未經部門經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播出或轉借。
6、現場安全員在阻止車輛沖崗過程中,應采取必要的自我保護措施。
c、車輛被盜處理流程
1、當班人員發現或接到車輛被盜的信息后,應首先向班長匯報,并向中心匯報,由中心在第一時間通知部門經理。
2、中心應通知車庫出入口崗加強控制,并立即使用地樁,同時,核查該車的相關記錄,核查進出場時間與車主聯系,請車主出示在本停車場內的出入憑記或ic卡,確認事實經過。
3、確定車輛被盜已離開小區后,由部門經理根據相關核實情況及向公司領導匯報,確定是否報警或采取補救措施,同時將停車場所有資料封存,以便協助調查。
4、確定報警時應向警方報出車型、車牌號、顏色、特征及駛離方向。
d、車輛撞車
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
1、車輛撞傷車場設施:
當發現車輛撞傷或撞毀車場設施時,立即通知班長到場,視情況進行登記,簽字確認和拍照,由于車主原因造成設施損壞的,視情況索賠。
2、行駛車輛碰傷停位車輛
發生類似事件時,通知班長到場,并保護好現場、拍照。做好道路疏通之后,通知停位車輛車主到場協調解決。如雙方達成協議進行登記、簽字確認。
3、行駛中車輛相撞
首先通知中心錄像或拍照,并知會班長及相關崗位到場維護現場秩序,防止事件擴大、升級,保護好現場并作好車庫道路的疏通。通知主辦到場協調,視現場情況報交管部門處理,處理完畢須向經理匯報。
e、車輛撞傷及相對的處理原則
1)如有人員受傷,先救人后處理。
2)視車場發生事件由車主雙方自行協商。
3)保護好現場,協助車主通知保險公司前來處理。
4)相關崗位維護現場秩序。
5)事后填寫相關記錄表格。
三、停車場收費管理:
1、車場收費標準及憑證票據管理
2、ic卡管理:
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6
管理處負責業主(住戶)的車輛管理,小區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處主任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庫)的管理工作,房管員監督、檢查,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①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 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②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序辦理停車手續,并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③車輛停放后,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并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 ,車管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④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⑤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 煙。
⑥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 場。
⑦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⑧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后果自負。
2.小區(大廈)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規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大廈)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②車輛不準在小區(大廈)內長期停放,臨時停放按《車輛保管統一收費標準》繳費。
③小區(大廈)內車輛行駛停放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車輛后,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 。
⑤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
⑥機動車輛在小區(大廈)內禁止鳴號。
⑦不準在小區(大廈)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⑧不準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⑨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道路上 劃線停車位內停放,非機動車必須停放在自行車棚或保管站。
⑩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3.停車場(庫)管理規定
①停車場必須有專職保管人員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管理制度、崗位責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負責人、營業執照、收費標準懸掛在停車場(庫)的出入口 明顯位置。
②停車場(庫)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配備滅火器,由管理處消防負責人定期檢查,由車管員負責管理使用。
③在停車場(庫)和小區車行道路須做好行車線、停車位(分固定和臨時)、禁停、轉彎、減速、消防通道等標識,并在主要車行道轉彎處安裝凸面鏡。
④在停車場(庫)出入口處設置垃圾桶(箱),在小區必要位置設路障和防護欄。
⑤機動車進場(庫)時應服從車管員指揮,遵守停車場(庫)管理規定,履行機動車進出車場(庫)有關手續,按規定繳納保管費。
⑥集裝箱車、2.5t以上的貨車(搬家車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車、拖拉機、工程車,以及運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進入小區(大廈)。
⑦不損壞停車場(庫)消防、通信、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⑧保持場(庫)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⑨禁止在停車場(庫)內洗車(固定洗車臺除外)、修車、試車、練車。
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7
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車輛必須服從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
二、凡住戶之機動車一律不能停放在非指定停放的.位置。對違章停車者,物為管理處將給予處罰。
三、業主(或租戶)長期在物業區域內地面停放車輛,必須在物業管理處辦理定位立戶手續,將車停于指定車位,并憑證出入小區,按月交納車費。
四、機動車停車場內嚴禁吸煙,隨車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險品。
五、不得在停車場和小區范圍內洗車及清掃車上的雜物于地面,漏油、漏水車輛不許進入停車場。
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8
1. 目的
為加強小區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對小區業主有固定車庫、使用小區內停車位的車輛和外來在小區停留的車輛進行停放管理。
2. 職責
2.1 項目經理部負責辦理停車位使用手續;
2.2 保安主管負責車輛停放管理。
3. 規定
3.1 有固定車庫的車輛停放管理
3.1.1 公司統一發放紅色通行證;
3.1.2 進入小區時必須把車輛停放其車庫內;
3.1.3 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3.2 使用停車位車輛的停放管理
3.2.1 采取使用固定車位方式,對停放車位上的車輛實行統一管理(保安人員24小時值班、巡視)。每個車位月使用費80元;
3.2.2 各車主到所在項目經理部辦理車位使用手續,領取統一的綠色通行證,方可使用停車位;
3.2.3 車輛進出小區和停車位時,保安人員認“證”對車,通行證與車牌號不符者,保安人員有權禁止該車輛停放;
3.2.4 車主(司機)保管好通行證,如通行證丟失或損壞,車主(司機)要立即報告保安主管,否則由此而產生的后果由車主(司機)自負。
3.3 外來車輛的停放管理
3.3.1 外來車輛進入小區前要進行登記,方可進入;
3.3.2 外來車輛停放時必須接受保安人員引導,不得隨意停放;
3.3.3 8:00--16:00時,外來車輛在小區內停放二小時以上每次收取停車費3元;當日16:00--次日8:00時,外來車輛在小區內不允許停放。
3.4 有通行證的車輛一律把通行證放在車內明顯處。
3.5 小區內禁止2.5噸以上的.貨車、大型客車以及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入內(搬家車、消防車、工程車等特殊情況除外)。
3.6 禁止出租車入內,遇有乘載老、弱、病、殘以及攜帶過重物品的,視情況可以放行,但10分鐘內必須離開。
3.7 進入小區內的車輛不得鳴喇叭,要接受保安人員指揮,按規定車位和地點停放,對不按規定停放車輛又經勸阻不聽者,將按市交通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3.8 進出小區時應保持謹慎,避免碰撞其他車輛,否則除負責賠償外,還將視情節做出禁止使用停車位的處理。
3.9 停放小區內的車輛內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離車時車主(司機)要鎖好門窗,否則后果自負。
3.10 車位使用者應保持車位清潔,無油漬。
3.11 根據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定,保安人員通過值班和巡邏,避免停放在小區內的車輛受損壞,不承擔保管和保險責任。
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9
為做好香格里拉小區車輛管理工作,為廣大居民營造一個安全、文明、舒適的生活環境,為了做好車位安排工作,在廣泛征求業主意見的基礎上,經馮莊社區、香格里拉小區業主委員會、麗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商議,確定香格里拉小區車輛管理方案如下:
一、車位確定的方法
1)地面車位不對外開放,已報名業主經物業公司審核,業主委員會監督方可參加搖號,東區27個車位,西區42個車位進行搖號,西區預留3個做為臨時停車位,供來訪車輛使用。
2)公開透明操作,社區指導、業主委員會監督、物業公司執行。
3)車位申請登記時,需提供房產證或承租合同、業主身份證復印件及車輛行駛證復印件。
4)車位按搖號前后順序安排車位,按戶為計算單位,選定后,車主需要繳納一年的停車服務費,欠繳物業費的業主請結清費用并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停車服務協議后方可取得使用權。
二、車輛日常管理
1、取得車位使用權的業主車輛進出一律刷卡通行,外來車輛進入小區,須經門崗登記,接受秩序維護員的`指揮和安排。并按市物價局、市房管局相關文件規定繳納臨時停車費,營運車輛進入小區必須經門崗登記和同意,并不得在小區內滯留。
2、進入小區的車輛,應服從秩序維護員的指揮和安排,不得在小區支干道、車行道、消防通道隨意停放車輛,不得跨騎路牙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各類標識及其他公用設備,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造成嚴重事故的,將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3、車輛進入小區禁止鳴笛,應減速慢行,避免發生意外
4、車輛停放后,車主應隨身攜帶好貴重物品,鎖好車輛車門,設置好防盜系統。
5、車輛帶貨出門,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時必須由業主到管理處填寫物品出門單,領取放行條,經門崗查驗后方可離區。
三、附則
1、對于違章停放的車輛,物管處有權聯系相關職能部門協助處理,清理費用由車主承擔。
2、本規定只適用于車輛進入小區后行駛、停放的秩序維護,不承擔車輛等其他義務,如發生意外由公安部門處理。
3、當地面臨時停車位飽和時,其余車輛不得進入小區,自行在小區外尋找停車位。
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10
為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障車輛、行人安全,確保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一、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二、內部車輛出入小區要出示出入證,外部車輛(含機動車、家用車、板車、小貨車)不得隨意出入小區,特殊情況需進入,司機應配合門崗填寫臨時出入證。
三、嚴禁在小區主干道、消防通道(門崗至辦公樓、辦公樓至明志小學西門)停放車輛。
四、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必須減速慢行,機動車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摩托車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嚴禁超車。
五、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等物品的車輛進入小區。
六、出租車不得駛入小區,遇有乘載老、弱、病、殘及攜帶過重物品,視情況放行,但必須及時離開。
七、車輛載貨駛防離小區,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須由住戶到值班室辦理手續,方可放行。
八、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整改方案
從6月1日大門值班室正式運行以來,在小區治安車輛管理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如:
1、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社區分管領導及保衛部不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小區治安狀況明顯好轉。
2、車輛由分管領導牽頭,保衛部門配合門衛值班人員對進出小區主干道亂停亂放現象進行了徹底的整頓,確保了道路的暢通,減少了安全隱患。
3、對19樓與20樓之間的進出通道,擺攤設點現象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不間斷的清理,徹底杜絕了小區進出通道及其他地方出現擺攤設點,大大方便了廣大居民的出行。
4、在進出小區主干道設置六處減速緩沖帶,限速標志2塊。
5、在有關部門的.協調下,經過與黃家村的多次溝通,終于在小區后門(與黃家村結合部)安裝了鐵門,并規定了開、關鐵門的時間,從而為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創造了條件。
在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進出小區車輛不限速行駛,特別是那些到汽修廠及接送上學學生的外來車輛暢行無阻,亂鳴喇叭,嚴重影響居民特別是那些退休老同志的正常生活秩序。
2、在原加工廠開辦汽車廠,24小時都有車輛進出,但又屬湘核建新余分公司管理,很難協調。
3、明志小學西門設在小區,每天接送學生的汽車、摩托車大量進出,存在諸多安全隱患。
整改:
一、增設門崗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每人每天值班8小時。
二、在大門口設置電動橫桿,由值班人員控制,車輛不得隨意進出。
三、跟湘核建新余分公司協商:
1、如何加強汽修廠車輛進出的管理。
2、是否可在加工廠閑置空地修建大型停車場,為下一步實行收費停車做準備。
四、對小區業主車輛統一登記造冊,發出入證,外來車輛禁止隨意進出,特殊情況需進入,需辦理登記手續。
五、完善小區車輛管理制度,并在大門口、主干道等顯眼位置制作宣傳板。
六、在球場周圍,1號樓與6號樓之間,6號樓后等空地設置停車區域,方便小區業主停車。
七、由保衛部牽頭,門崗保安員配合對進入小區車輛超速行駛,亂鳴喇叭,亂停亂放等現象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專項整頓。
八、加強與明志小學溝通,學生盡量不要由西門(小區內)進出,如學生確需進入,接送學生的車輛不得進入小區。
九、待條件成熟,對外來車輛實行收費管理。
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11
一、停車場必須具有“五有”辦場標準,即有完善的開辦手續、有安全圍欄(圍墻)設施、有值班崗亭、有工作責任制度、有專職保管員,同時建立完善的`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
二、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中規定:停車場必須在出入口設立明顯的標志,寫明停車場名稱、性質(白天、日夜)、類別等。
三、機動車保管場的各種管理制度及收費標準必須張貼在出入口明顯的位置,實行“三公開”制度,即公開保管場責任人、公開保管員姓名和照片、公開收費標準。
四、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規定:停車場必須備有消防器材,懸掛在場內各方便取用之處。
五、停車場只作機動車保管之用,車場內不得進行車輛維修、裝卸貨物、拉客營運、擺賣等經營活動。
六、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規定:停車場內不準搭棚住人,不準閑雜人員進入或滯留。場內須設置若干垃圾箱,并定期清潔打掃。
七、屬永久性固定停車場必須用油漆劃出停車位,并按位編號,臨時停車場也必須因地制宜,盡可能劃位和編號。
八、開辦摩托車保管業務的停車場必須統一集中保管,設立摩托車停放架,露天保管的必須搭建整齊規范的摩托車避雨棚,并按位編號。
九、停車場內所有車輛必須擺放整齊劃一,通道內嚴禁停車。裝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車輛禁止進入場內保管。
十、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必須建立嚴格財務制度。健全票證管理,完善領用手續;票證要專人專管、日清月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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