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作業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培訓作業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培訓作業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更好的做好培訓管理,有序的統籌安排培訓課程,建立培訓檔案,促進培訓工作的開展,特制定《培訓積分管理辦法》。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員
3.定義
無
4.職責
辦公室培訓專員負責培訓積分的管理工作
5.方法及過程控制
5.1培訓積分的計算方法
5.1.1職員需參加經公司人事部認可的培訓課程,出勤時間超過課程總時數80%以上方可得到該培訓課程的培訓積分。
5.1.2結業證書的獲得
公司組織的在職培訓,部分重要課程將對參加者頒發結業證書,職員參加培訓獲得結業證書的條件是:出勤率至少達到各項培訓凈課程時數的80%;并考試成績合格。
5.2培訓積分系數確定原則
由于培訓課程內容和要求程度不一,所以根據授課時間及舉辦規格層次,用一定系數進行積分調整。課程積分系數分為三個檔次,分別是1.0、2.0、0.5。積分系數及檔次列表如下:
5.2.1培訓時間小于4小時的,培訓積分為1.0 。
5.2.2培訓時間大于等于4小時的,培訓積分為2.0。
5.2.3培訓時間大于等于10天的,培訓積分為0.5。
5.2.4雙向交流和出國考察類:其積分也列入培訓積分管理辦法。職員返回原崗位或回國后提交雙向交流報告或出國考察報告,系數的確定參照以上規定執行。
5.2.5自修、業余攻讀學位與參加外部培訓:可根據員工自愿提供之證明材料列入積分,系數的確定參照以上規定執行。
5.3培訓積分的基本要求
5.3.1培訓積分的多少是衡量職員個人學習進步的標尺之一,將作為職員晉升和獲獎的參考條件。
5.3.2職務晉升積分
職員職務每晉升一個職級,原則上需獲得一定的'上年度培訓積分。
職員升主管: 36分以上
主管升經理助理:24分以上
經理助理升副經理:24分以上
5.3.3積分基本要求的調整
由于培訓將不斷發展,培訓課程和內容會繼續豐富,因此關于職員培訓積分的基本要求將不定期進行調整和公布。
5.4培訓積分的填報、核定、公布和存檔
5.4.1所有人事關系隸屬天津萬科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職員,由辦公室統一為其建立培訓積分檔案。
5.4.2各部門及管理處負責填報、核定,辦公室對全體職員的培訓積分進行定期(年度)公布和存檔管理。
6.支持性文件
無
7.質量記錄表格
tjzzwy6.2-z01-02-f1《職員考核積分匯總表》
tjzzwy6.2-z01-02-f2 《職員月度積分通知單》
培訓作業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增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實際安全從技能,減少傷亡人數,保證安全生產,結合煤礦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及其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制度。
3、定義
3.1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范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
3.2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
3.3特種作業的范圍
(1)電工作業
(3)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
。4)叉車
。5)壓力容器
4、職責
4.1由管理部保管特種作業證書;并由安全管理員負責管理特種作業人員臺賬;做好特種作業人員檔案管理工作。
5、一般規定
5.1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隄M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ǘ┙浬鐓^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并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癥、精神病、癡呆癥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ㄈ┚哂谐踔屑耙陨衔幕潭;
(四)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ㄎ澹┫鄳胤N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人員除符合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和第(五)項規定的條件外,應當具備高中或者相當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6、培訓
6.1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6.2已經取得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從事與其所學專業相應的特種作業,持學歷證明經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可以免予相關專業的培訓。
6.3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6.4特種作業操作證遺失的,應當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原考核發證機關審查同意后,予以補發。
7、復審
7.1特種作業操作證每2年復審1次。
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
7.2特種作業操作證需要復審的,應當在期滿前60日內,由安全管理員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ㄒ唬┥鐓^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
(二)從事特種作業的情況;
。ㄈ┌踩嘤柨荚嚭细裼涗洝
7.3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換證的.,應當按照前款的規定申請延期復審。
7.4特種作業操作證申請復審或者延期復審前,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并考試合格。
7.5申請延期復審的,經復審合格后,由考核發證機關重新頒發特種作業操作證。
7.6再復審、延期復審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復審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失效。
7.7離開特種作業崗位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試,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7.8加強對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復審檔案,做好申報、培訓、考核、復審的組織工作和日常的檢查工作。
7.9特種作業人員在勞動合同期滿后變動工作單位的,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特種作業操作證。
7.10企業不得印制、偽造、倒賣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非法印制、偽造、倒賣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7.11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偽造、涂改、轉借、轉讓、冒用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培訓作業管理制度3
物業轄區安全員培訓(訓練)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1.0目的為了通過培訓,培養一支訓練有素、紀律嚴明、文明值勤的安全員隊伍,特制定本規程。
2.0適用范圍本規程適用于ss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轄區內新招和在職的安全員。
3.0職責
3.1安全部負責監督、指導安全員隊員訓練和考核。
3.2項目經理負責檢閱、考評安全員整體素質。
4.0程序要點
4.1崗前培訓內容:
4.1.1公司企業文化及有關制度;
項目相關管理制度;
安全員工作作業規程;
安全員的素質、職業道德和職責權限、各種安全員勤務基礎知識、車輛指揮、消防、現場保護等安全員常識;
法律基礎知識以及軍體技能。
4.2在崗培訓目的、內容:
4.2.2對已經在工作崗位上的安全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是不斷提高在崗人員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一種必要措施;
內容、形式依工作環境、不同時期的工作重點而定。
消防培訓內容:掌握初期火災的撲救,撥打'119'的'注意事項,根據現場情況,怎樣切斷火災電源、煤氣總開關、如何使用滅火器材、如何維護火場秩序及保護現場、緊急救生等。
軍體訓練:通過訓練使全體安全員提高身體素質,有團隊精神,為規范值勤打下良好基礎。
內容有:立正、稍息、跨立、徒手敬禮、三面轉法;
整理著裝、整齊報數;
齊步行進及立定,跑步行進及立定,正步行進及立定;
軍體拳及隊列、擒敵拳;
攔車換證、車輛指揮、交接班動作;
體能訓練:俯臥撐、爬樓梯、跑步、沖拳;
消防練習。
4.3要求:
4.3.1訓練過程中按正規軍事化要求操作;
4.3.2隊列訓練中按口令完成動作操作,動作要求標準;
4.3.3聽從指揮員口令,回答整體統一,聲音洪亮、無拖音;
4.3.4養成良好的隊列禮儀;
4.3.5非因特殊原因經主管批準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參加培訓。
4.5考評:
4.5.1每月月末,安全部主管及項目經理參加對安全員的隊列考評,由安全部主管對安全員進行單兵考核;
4.5.2物業管理中心分管副總經理,對全體安全員進行檢閱;
4.5.3安全部主管對訓練做出總結報告,并對各項考核記錄進行整理、歸檔。
5.0相關記錄《員工培訓(訓練)記錄表》《消防演練記錄表》6.0
培訓作業管理制度4
1、煤礦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范圍由國家安監總局特種作業目錄規定。
2、從事特種作業崗位工作的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經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并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癥、精神病、癡呆癥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5)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3、爆破作業人員除符合前款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高中或者相當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且政治思想素質良好,無不良行為記錄。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5、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由礦辦公室統一辦理。參加培訓考核的人員必須服從安排,認真參加有關勞動和職業培訓機構及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和繼續再教育,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或操作證復審通過,方可繼續從事相關的特種作業。
培訓作業管理制度5
總則
根據國家經貿委第13號令,參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為規范公司內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復審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特種作業范圍
1.1電工作業
1.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
1.3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
1.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2.1年滿18周歲到45周歲的員工;
2.2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關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并成績合格;
2.4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3特種作業的申報與考核
3.1申報“特種作業操作學習證”的程序
3.1.1申報單位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及現有特種設備情況,需配備特種作業人員,由申報單位提出書面申請,上報資產運營部審核。
3.1.2資產運營部初審后,通知申報單位填寫“特種作業人員審批表”。
3.1.3申報特種作業人員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審批表”上有關內容逐項認真填寫。經本單位、人力資源部、衛生處、資產運營部審查,合格后加蓋公章,交回資產運營部備案、存檔。
3.1.4資產運營根據有關規定填報“北京市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申請表”上報上級主管部門辦理“特種作業操作學習證”。
3.1.5 “學習證”下發后,由特種作業人員個人保管,證件自簽發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二年,超過時限“學習證”自行失效。
3.2特種作業“學習證”人員的培訓與考核:
3.2.1特種作業學員必須在其監護人嚴格的指導下從事實際操作,嚴禁單獨上崗操作。
3.2.2特種作業監護人應認真履行監護人職責(具體規定詳見“特種作業監護人職責”),對特種作業學員實習期間的培訓負有全面的責任。
3.2.3特種作業學員每半年接受一次相關工種的安全技術考核,經考核合格后,可繼續從事特種作業學員的工作。
3.2.4持有學員證滿十二個月的人員,所在單位及個人應向資產運營部提出正式參加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的申請。(電工作業學員證除外)
3.3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與復審
3.3.1資產運營部根據年度特種作業培訓與復審計劃,按期安排相應工種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取證與復審工作。
3.3.2特種作業安全培訓與復審工作,由資產運營部負責辦理培訓事宜。(聯系培訓時間、培訓地點等)
3.3.3申請特種作業取證人員,備齊培訓所需的材料,按時間要求參加相應工種培訓。
3.3.4特種作業人員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由上級主管部門下發《北京市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
3.3.5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的有效期為兩年,凡持有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的人員,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復審驗證,證件超過兩年未進行復審驗證,證件自行作廢。
3.3.6連續從事特種作業操作十年以上(含十年),復審驗證每四年進行一次。
3.3.7經培訓單位考核未合格者,可進行一次補考,如補考仍未合格者,發證部門則取消其繼續從事特種作業操作的資格。
4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與復審費用
4.1辦理特種作業“學習證”所需的費用,總公司不予負擔。
4.2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取證與復審驗證所需費用,由特種作業人員墊付。待通過考核合格后,資產運營部負責統一辦理報銷手續。
4.3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及復審一次未合格者,其補考所發生的費用由個人負擔。
4.4補考未合格者所有費用不予報銷。
4.5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操作證由資產運營部統一保管。
5特種作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
5.1特種作業人員調離本公司的;
5.2特種作業人員因本人原因不再從事特種作業的;
5.3特種作業人員因經常性違章作業(三次以上)屢教不改的;
5.4特種作業人員無故拒絕參加安全培訓與復審驗證的。
6其他:
6.1持有特種作業《學習證》的人員,應按要求進行培訓取證,因單位或本人原因,在證件有效期內未進行培訓取證的,不得繼續從事特種作業工作。部門領導如安排繼續從事特種作業操作按違章指揮處罰,個人繼續特種作業操作的按嚴重違章作業處罰。
培訓作業管理制度6
1目的
規范員工培訓工作,使員工培訓系統化、規范化,確保員工具備滿足工作需要的知識和技能。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屬各管理處保潔班全體員工的培訓工作。
3職責
3.l管理處主任負責監督及抽查培訓實施情況、驗證培訓效果及對外聯系培訓教師。
3.2保潔主管負責制定部門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和培訓質量檢查。
3.3保潔班長負責清潔操作的培訓。
4作業規程
4.1年度培訓計劃的制定
4.1.1保潔主管于每年的12月15日前做出下年度的員工培訓計劃,并上報公司審批。
4.1.2員工培訓
計劃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a)符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的規章制度;
b)有具體的實施時間;
c)有明確的培訓范圍;
d)有考核的標準;
e)有培訓費用預算。
4.2新入職員工的培訓
4.2.1新員工入職前需進行崗前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崗
具體培訓程序:
a)入職第一天由保潔班長負責介紹部門工作性質、基本運作程序、公司的基本情況,并帶領新員工熟悉工作環境;
b)第二天由保潔主管負責組織學習公司和部門的規章制度、獎懲條例、服務標準及部門的崗位職責等一系列的培訓;
c)第三、四天由保潔主管、班長進行基本清潔知識的培訓;
d)第五天起由保潔主管安排到部門各崗位進行實際操作的培訓,由相關崗位的老員工負責培訓,每個崗位2-3天;
e)實際操作培訓結束后由保潔主管組織進行相關內容考試,考試不合格者應予辭退,保潔主管還應根據新員工的工作情況進行評估,并將考試成績、工作評估上報人力資源部存檔。
4.3清潔知識技能的培訓
4.3.1室內公共區域清潔培訓
培訓內容:
a)家居保潔的注意事項;
b)大堂、會所大廳保潔方法;
c)室內公共區域的清潔頻率。
4.3.2室外公共區域清潔培訓
培訓內容:
a)主干路段的清潔頻率;
b)噴水池、人工湖的清潔方法;
c)管井、管道的清潔;
d)外委服務的質量要求。
4.3.3清潔劑分辨、使用的培訓
培訓內容:
a)清潔劑的顏色、氣味;
b)清潔劑的'性能;
c)清潔劑的使用方法;
d)清潔劑的注意事項。
4.3.4地毯清洗方法培訓
培訓內容:
a)干洗操作;
b)干泡清潔操作;
c)抽洗操作。
4.3.5常用清潔設備的使用和日常保養培訓
培訓內容:
a)吸塵機的使用與日常保養;
b)擦地機的使用與日常保養;
c)拋光機的使用及日常保養;
d)吸水機的使用及日常保養;
e)現場操作示范及其他相關配件的使用知識。
4.3.6地面清潔保養培訓
培訓內容:
a)地面日常保養的注意事項;
b)地面清潔的頻率。
4.3.7消殺服務培訓
培訓內容:
a)滅蟲的頻率;
b)消殺區域;
c)消殺滅蟲頻率;
d)藥物的使用與保管。
4.3.8其他保潔知識的培訓
培訓內容:
a)保潔工作順序;
b)保潔工作技巧;
c)保潔應注意事項。
4.3.9清潔知識的培訓由保潔主管、班長負責,每周進行一次,每次2小時。
4.4安全培訓
4.4.1安全培訓
培訓內容:
a)清潔機械安全操作方法與注意事項、相關安全方面標準作業規程的培訓;
b)安全方面的相關清潔作業規程。
4.4.2安全培訓由保潔主管負責,必要時邀請相關人士共同進行。
4.4.3安全培訓應每季度進行一次,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2小時。
4.5物業管理知識的培訓
4.5.l參加公司統一安排的專項的物業管理知識培訓及物業管理iso9002質量體系知識培訓。
4.5.2物業管理知識的培訓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2小時。
4.5.3培訓后參加公司組織的統一考核。
4.6其他方面的培訓
4.6.l凡公司統一安排的培訓按照公司安排參加培訓。
4.6.2外出參觀學習。
4.6.3計劃外培訓。
4.7培訓考核方式
4.7.1筆試理論考核方式:主要用于理論性較強的專業知識,如物業管理知識,崗位職責、標準作業規程等方面的知識考核,培訓主講人應在培訓后的一周內進行閉卷考試,其考試成績占培訓成績的30%。
4.7.2實際操作考核方式:用于操作性較強的專業知識如機器操作和物品清潔的考核,由培訓主講人在培訓結束后的一周內進行實際操作考核、評分,其考試成績人占培訓成績的70%。
4.7.3實際操作考試不合格者不允許上崗,并在一周內由保潔主管組織安排進行補考,若第二次補考、仍不合格者視其工作能力調動工作崗位,如工作能力太差應給予辭退。
4.8培訓記錄
4.8.1每次培訓及考核完畢后,保潔主管應填寫《培訓記錄表》、《員工培訓登記表》,上報人力資源部并將相關記錄由部門歸檔保存至該員工離開本公司,作為員工績效考評、工作調動及晉升、獎罰依據。
5記錄
6相關支持性文件
6.1《保潔中心員工績效考評實施作業規程》
培訓作業管理制度7
第一章管理人員安全教育
第一條油庫的領導,應按照國家有關制度要求,參加政府和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三條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應經過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職。
安全技術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組織,或者參加由地市級以上政府有關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崗位培訓班。
第四條其他管理負責人(包括各班組負責人)、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油庫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按管理權限分層次組織實施,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職。
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安全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1.國家和公司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度和標準;
2.本部門、本崗位職業安全衛生職責;
3.安全管理、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識;
4.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管理等。
第二章生產崗位員工安全教育。
第一條所有新員工(包括學徒工、外單位調入員工、合同工、代培人員和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技術崗位的季節性臨時工等)上崗前應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一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24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1.國家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
2.通用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基本知識,包括一般機械、電氣安全、消防和氣體防護等常識;
3.油庫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性質、特點和特殊危險部位的介紹;
4.公司和油庫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五項紀律(勞動、操作、工藝、施工和工作紀律);
5.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訓,事故預防的基本知識。
二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24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1.本單位的生產概況,安全衛生狀況;
2.本單位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安全設施、個人防護用品、急救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等;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8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1.崗位生產工藝流程、工作特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2.崗位職責范圍,應知應會;
3.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間銜接配合的安全注意事項;
4.崗位事故預防措施,安全防護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第二條員工調動工作后應重新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單位內工作調動、轉崗、下崗再就業、干部頂崗以及脫離崗位六個月以上者,應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新崗位工作。
第三條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應按國家有關要求進行專業性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并定期參加復審。
第四條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前,主管部門應組織編制新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進行專門培訓。有關人員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操作。
第五條發生事故時,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對事故責任者和相關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訓,落實防范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第三章日常安全教育
第一條油庫應開展以班組為單位的安全活動。安全活動應有針對性、科學性,做到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過場。班組安全活動應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對活動形式、內容、要求,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有明確制度。單位領導和安全員應對安全活動記錄進行檢查、簽字,并寫出評語;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定期檢查。
第二條班組安全活動每周不應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學時;油庫安全活動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2學時。安全活動時間不應挪作它用。
第三條班組安全活動是班組的一項重要工作,應認真組織,嚴格考勤制度,保證出勤率,不應無故缺席,有事須經油庫領導批準。
第四條公司領導每季參加一次班組安全活動,油庫領導及管理人員每月參加一次班組安全活動。
第五條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結合班組安全生產實際,制訂班組安全活動計劃,做到有計劃、有安排。
第六條班組安全活動內容:
1.學習國家和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和法規;
2.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安全通報、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
3.結合油庫事故匯編和安全信息,討論分析典型事故,總結和吸取事故教訓;
4.開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護能力訓練,以及異常情況緊急處理和應急預案演練;
5.開展崗位安全技術練兵、比武活動;
6.開展查隱患、糾違章活動;
7.開展安全技術座談,觀看安全教育電影和錄相;
8.其他安全活動。
第四章其他人員的安全教育
第一條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按《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執行。
第二條參觀人員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門負責,內容為油庫的有關安全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
第五章組織管理
第一條直屬企業的各級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各級安全、人事、教育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編制安全教育大綱、教材和班組安全學習材料。
第二條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納入本單位教育培訓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規劃,應保證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
第三條應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并實行分級管理。
第四條對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并在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方面做出成績的單位和員工,應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五條對未按本制度要求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單位進行處罰,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應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培訓作業管理制度8
作業人員(含操作和管理人員)具有良好的素質是保證起重機械安全使用的前提,《條例》規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考核,并做到:
1.起重機械操作和管理人員應接受相關知識的培訓,取得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后方可獨立上崗。
2.從事起重機械操作和管理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倌隄M18周歲,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具備一定的機電基礎知識;
、谏眢w健康,視力(包括矯正視力)在0.7以上,無色盲,聽力應滿足具體工作的要求,無高血壓、心臟病、精神病等疾病;
③熟悉國家有關起重機械的法律法規、操作規程以及本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初步了解起重機械的構造、動作原理、性能特征;
、懿僮魅藛T應熟悉起重機械的各個安全裝置的功能和位置,熟練掌握操縱方法和各種基本安全操作技術,并熟練掌握起重機的'各種指揮動作信號;
⑤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工作踏實;
⑥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識。
3.培訓的方式包括單位內部的崗位培訓、起重機械生產單位的使用和管理培訓,以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舉辦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上崗資格培訓。
4.安全管理人員應定期對作業人員開展內部崗位培訓,培訓內容一般應包括:
、侔踩a和特種設備管理方面的現行法律法規;
②起重機械相關的技術標準和檢驗要求;
③起重機械的基本結構、工作原理、性能特點;
、芷鹬貦C械安全保護裝置的種類與作用;
、萜鹬貦C械的安全操作、應急救援和日常管理;
⑥起重機械事故及防范;
、呷粘5陌踩逃。
5.各種形式的培訓考核均應予以記錄,各種資格證書原件(或復印件)由人事部門統一保管,以方便管理和查閱。
6.作業人員應不斷學習新的相關知識,以適應法律法規的變化和技術的發展。
7.人事部門應及時安排起重機械作業人員的換證考核工作,在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有效期屆滿前二個月應與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機構所取得聯系,以便及時辦理復審和考核。對于資格證書過期或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再安排相應的崗位。
8.起重機械操作人員、管理人員的證書原件由單位統一保管,胸卡由作業人員隨身攜帶。
培訓作業管理制度9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提高電梯作業的人員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了解國家有關電梯安全管理的法規、政策,自覺地履行電梯作業人員的各項職責。
1.2范圍
規定電梯作業人員進行培訓的內容、方式,組織電梯作業人員的方法,對培訓取得的成果進行考核。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對電梯作業人員培訓工作。單位負責職工教育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對培訓情況進行考核。
3、電梯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3.1電梯作業人員必須持質量技術部門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操作證方可獨立從事相應的工種。
3.2電梯作業人員的培訓包括:外委培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3.3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建立該類人員的.培訓、教育檔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電梯作業人員的換證考試,保持操作證的有效性。
3.4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每年應編制當年度電梯作業人員的培訓計劃,報告單位領導批準后實施。
3.5單位內部培訓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國家有關電梯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電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電梯有關技術知識的學習。必要時可組織人員進行筆試。每次培訓必須作好相應有記錄。
3.6參加外委培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的人員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培訓合格的予以報銷相應的費用。
3.7電梯作業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制度予以處分或扣獎。
3.8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工作考核按質量技術部門的規定要求進行。
培訓作業管理制度10
1、煤礦年度內組織本單位人員深入、系統地學習《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對管理范圍內的煤礦企業職業危害防治知識的.培訓力度。
2.積極參加市、縣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組織的職業衛生知識培訓,定期開展崗前和在崗期間的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培訓,強化對職工的職業危害防治知識的教育,教育職工自覺遵守職業危害防治規章制度,正確使用職業危害防治設備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3.年度內舉辦全礦人員參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學習講座3次,舉辦礦級領導班子專題研討會4次,就深入貫徹落實職業危害防治工作進行專題研究。
4、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業人員掌握生產工藝流程,掌握職業危害預防知識。
5、建立職工職業衛生培訓檔案;
6、對職工職業危害知識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安排上崗。
培訓作業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管理人員安全教育
第一條油庫的領導,應按照國家有關制度要求,參加政府和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三條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應經過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職。
安全技術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組織,或者參加由地市級以上政府有關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崗位培訓班。
第四條其他管理負責人(包括各班組負責人)、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油庫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按管理權限分層次組織實施,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職。
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安全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1.國家和公司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度和標準;
2.本部門、本崗位職業安全衛生職責;
3.安全管理、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識;
4.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管理等。
第二章生產崗位員工安全教育。
第一條所有新員工(包括學徒工、外單位調入員工、合同工、代培人員和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技術崗位的季節性臨時工等)上崗前應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一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24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1.國家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
2.通用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基本知識,包括一般機械、電氣安全、消防和氣體防護等常識;
3.油庫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性質、特點和特殊危險部位的介紹;
4.公司和油庫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五項紀律(勞動、操作、工藝、施工和工作紀律);
5.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訓,事故預防的基本知識。
二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24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1.本單位的生產概況,安全衛生狀況;
2.本單位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安全設施、個人防護用品、急救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等;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8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1.崗位生產工藝流程、工作特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2.崗位職責范圍,應知應會;
3.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間銜接配合的安全注意事項;
4.崗位事故預防措施,安全防護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第二條員工調動工作后應重新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單位內工作調動、轉崗、下崗再就業、干部頂崗以及脫離崗位六個月以上者,應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新崗位工作。
第三條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應按國家有關要求進行專業性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并定期參加復審。
第四條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前,主管部門應組織編制新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進行專門培訓。有關人員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操作。
第五條發生事故時,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對事故責任者和相關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訓,落實防范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第三章日常安全教育
第一條油庫應開展以班組為單位的安全活動。安全活動應有針對性、科學性,做到經;、制度化、規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過場。班組安全活動應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對活動形式、內容、要求,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有明確制度。單位領導和安全員應對安全活動記錄進行檢查、簽字,并寫出評語;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定期檢查。
第二條班組安全活動每周不應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學時;油庫安全活動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2學時。安全活動時間不應挪作它用。
第三條班組安全活動是班組的一項重要工作,應認真組織,嚴格考勤制度,保證出勤率,不應無故缺席,有事須經油庫領導批準。
第四條公司領導每季參加一次班組安全活動,油庫領導及管理人員每月參加一次班組安全活動。
第五條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結合班組安全生產實際,制訂班組安全活動計劃,做到有計劃、有安排。
第六條班組安全活動內容:
1.學習國家和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和法規;
2.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安全通報、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
3.結合油庫事故匯編和安全信息,討論分析典型事故,總結和吸取事故教訓;
4.開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護能力訓練,以及異常情況緊急處理和應急預案演練;
5.開展崗位安全技術練兵、比武活動;
6.開展查隱患、糾違章活動;
7.開展安全技術座談,觀看安全教育電影和錄相;
8.其他安全活動。
第四章其他人員的安全教育
第一條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按《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執行。
第二條參觀人員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門負責,內容為油庫的有關安全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
第五章組織管理
第一條直屬企業的各級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各級安全、人事、教育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編制安全教育大綱、教材和班組安全學習材料。
第二條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納入本單位教育培訓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規劃,應保證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
第三條應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并實行分級管理。
第四條對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并在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方面做出成績的單位和員工,應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五條對未按本制度要求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單位進行處罰,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應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培訓作業管理制度12
1.目的
為加強外派培訓管理,合理使用費用并保障培訓效果,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z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所屬全體職員外派培訓的管理。
3.外派培訓原則
3.1在公司培訓計劃內的培訓項目將不予安排外派培訓(公司級講師、課程開發人員除外)。
3.2優先保障公司級講師、課程開發人員及培訓專員、管理人員、特崗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外派培訓。
3.3公司未轉正的新員工原則上不參加外派培訓。
3.4辦公室培訓專員負責外部培訓信息的收集,鼓勵公司員工提供有關信息。
4.培訓內容范圍
企業經營發展戰略、運作與管理
業界新信息新動態
行業崗位資格證
其它急需的業務技能、技術等
5.參加外派培訓人員責任
5.1參加外派培訓的人員代表著zz的整體形象,在培訓中應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和儀表,不得出現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并自覺維護公司聲譽;注意保守商業機密。
5.2須按時、全程、積極參加培訓,中途不得遲到、早退和更換人員。
5.3參加培訓人員應了解培訓公司的講師授課水平及整體實力,并將培訓公司情況反饋給辦公室培訓專員。
5.4參加培訓人員,須與工作臨時接替者做好交接工作,保證公司的正常運作不受到影響;
5.5培訓結束后須對本部門相關人員進行傳授(傳授形式不限,可根據培訓內容采取口頭報告、交流、討論、講授等方式)。
5.6培訓結束后須將培訓資料(教材、錄音帶、錄像帶等)交辦公室存檔以供內部員工共享,辦公室培訓專員負責培訓資料的保管及借閱手續的辦理。
5.7外派培訓監控及效果考核
5.7.1培訓結束后,參訓員工需要寫培訓總結,其中培訓時間8小時以內培訓總結內容不少于1000字,培訓8小時以上不少于3000字;其直屬上級簽署意見,并需要得到辦公室培訓專員認可。之后在全公司范圍進行宣傳與共享。
5.7.2參加外派培訓及交流兩天以上(含)的員工,需要在結束后一個月內完成公司內部同內容培訓的授課,該培訓由辦公室提供組織和后勤工作。
5.7.3需進行考試取證的'必須通過考試并取得相應證書。
5.7.4如因工作原因不能全程參加培訓的(缺課超過兩小時),須提前或在培訓后一天內提交由直屬上級簽字的情況說明,報辦公室培訓專員備案。
5.7.5員工參加外派培訓的效果考核由其直屬上級和人力資源部培訓負責人共同進行。
5.7.6對于考核不合格或缺課超過兩小時但未按規定時間說明、被批準的人員,將不給予報銷培訓費用及停止其當年參加外派培訓資格的處罰。
5.8外派培訓機構資質確認
5.8.1使用萬科總部提供的培訓機構。
5.8.3公司自行選擇的培訓機構和課程由辦公室負責資格審查,主要審查以下內容:課程內容適合程度、師資水平、組織水平、硬件設施等。
5.9外派培訓申請
5.9.1申請參加外派培訓的人員填寫《職員外派培訓審批表》,并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連同培訓介紹材料、課程安排至少在培訓開始前5天提交辦公室審批。政府部門緊急培訓至少提前2天申報到辦公室,未事先申報的不予批準。
5.9.2審批部門對《職員外派培訓審批表》及相應資料進行審核,之后交由分管負責人及總經理復核批準,辦公室在3個工作日內給予相關人員答復并將審批結果及培訓介紹材料留存一份備案。
5.10外派培訓服務協議
5.10.1參加外派培訓者須與公司簽定《外派培訓服務協議》,公司與本人各持一份:
5.10.2按費用:培訓費用在20xx元以下者,無須簽協議;
培訓費用在20xx-3000元間者,應簽訂至少一年的服務協議;
培訓費用在3000元以上者(包括外送考察交流),應簽訂至少二年的服務協議;
按萬科系統:萬科系統內部培訓、交流、會議等15天內,無須簽協議;
15-30天者,應簽訂至少一年的服務協議;
30天以上者,應簽訂至少二年的服務協議;
5.10.3簽定《外派培訓服務協議》時,如果勞動合同期限小于服務期限的,應先到辦公室續簽勞動合同。
5.10.4按相應培訓時間情況和培訓積分管理制度給出外派學員培訓積分。
5.11培訓費用審核和報銷
5.11.1外派培訓人員的住宿和交通,由學員根據有關通知和具體課程安排自行解決,也可由辦公室幫助聯系,費用和手續自行處理。
5.11.2培訓組織方統一安排食宿,費用包含在培訓費中的,公司派出人員服從統一安排。
5.11.3培訓組織方沒有統一安排或費用不包含在培訓費中的,公司派出人員根據公司有關出差制度執行,費用劃歸差旅費。
5.11.4外派培訓人員將取得證書的原件、經審批的《職員外派培訓審批表》及報銷單據,經部門/管理處經理簽字后,交由辦公室登記費用,并經辦公室經理復核簽字后,交由相關人員審核簽字后報銷。
5.12不出席外派培訓課程人員處罰辦法
5.12.1對有正當理由,并且在付出培訓費前通知辦公室的學員免于處罰。
5.12.2對在公司付出培訓費后通知辦公室的學員,由辦公室負責調換人選。
5.12.3對公司已付出培訓費,但無正當理由缺席的學員,公司辦公室將從其工資中扣除等額費用。
6.支持性文件
無
7.質量記錄表格
tjzzwy6.2-z02-f2《職員外派培訓審批表》
tjzzwy6.2-z02-01-f1 《外派培訓服務協議書》
培訓作業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增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實際安全從技能,減少傷亡人數,保證安全生產,結合煤礦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及其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制度。
3、定義
3.1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范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
3.2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
3.3特種作業的范圍
(1)電工作業
(3)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
(4)叉車
(5)壓力容器
4、職責
4.1由管理部保管特種作業證書;并由安全管理員負責管理特種作業人員臺賬;做好特種作業人員檔案管理工作。
5、一般規定
5.1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二)經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并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癥、精神病、癡呆癥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五)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人員除符合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和第(五)項規定的條件外,應當具備高中或者相當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6、培訓
6.1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6.2已經取得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從事與其所學專業相應的特種作業,持學歷證明經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可以免予相關專業的培訓。
6.3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6.4特種作業操作證遺失的,應當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原考核發證機關審查同意后,予以補發。
7、復審
7.1特種作業操作證每2年復審1次。
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
7.2特種作業操作證需要復審的,應當在期滿前60日內,由安全管理員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
(二)從事特種作業的情況;
(三)安全培訓考試合格記錄。
7.3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換證的,應當按照前款的規定申請延期復審。
7.4特種作業操作證申請復審或者延期復審前,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并考試合格。
7.5申請延期復審的,經復審合格后,由考核發證機關重新頒發特種作業操作證。
7.6再復審、延期復審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復審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失效。
7.7離開特種作業崗位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試,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7.8加強對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復審檔案,做好申報、培訓、考核、復審的組織工作和日常的檢查工作。
7.9特種作業人員在勞動合同期滿后變動工作單位的,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特種作業操作證。
7.10企業不得印制、偽造、倒賣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非法印制、偽造、倒賣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7.11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偽造、涂改、轉借、轉讓、冒用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培訓作業管理制度14
1.0目的
為了通過培訓,培養一支訓練有素、紀律嚴明、文明值勤的安全員隊伍,特制定本規程。
2.0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ss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轄區內新招和在職的安全員。
3.0職責
3.1安全部負責監督、指導安全員隊員訓練和考核。
3.2項目經理負責檢閱、考評安全員整體素質。
4.0程序要點
4.1崗前培訓內容:
4.1.1公司企業文化及有關制度;項目相關管理制度;安全員工作作業規程;安全員的'素質、職業道德和職責權限、各種安全員勤務基礎知識、車輛指揮、消防、現場保護等安全員常識;法律基礎知識以及軍體技能。
4.2在崗培訓目的、內容:
4.2.2對已經在工作崗位上的安全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是不斷提高在崗人員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一種必要措施;內容、形式依工作環境、不同時期的工作重點而定。
消防培訓內容:
掌握初期火災的撲救,撥打'119'的注意事項,根據現場情況,怎樣切斷火災電源、煤氣總開關、如何使用滅火器材、如何維護火場秩序及保護現場、緊急救生等。
軍體訓練:通過訓練使全體安全員提高身體素質,有團隊精神,為規范值勤打下良好基礎。內容有:
立正、稍息、跨立、徒手敬禮、三面轉法;
整理著裝、整齊報數;
齊步行進及立定,跑步行進及立定,正步行進及立定;
軍體拳及隊列、擒敵拳;
攔車換證、車輛指揮、交接班動作;
體能訓練:俯臥撐、爬樓梯、跑步、沖拳;
消防練習。
4.3要求:
4.3.1訓練過程中按正規軍事化要求操作;
4.3.2隊列訓練中按口令完成動作操作,動作要求標準;
4.3.3聽從指揮員口令,回答整體統一,聲音洪亮、無拖音;
4.3.4養成良好的隊列禮儀;
4.3.5非因特殊原因經主管批準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參加培訓。
4.5考評:
4.5.1每月月末,安全部主管及項目經理參加對安全員的隊列考評,由安全部主管對安全員進行單兵考核;
4.5.2物業管理中心分管副總經理,對全體安全員進行檢閱;
4.5.3安全部主管對訓練做出總結報告,并對各項考核記錄進行整理、歸檔。
5.0相關記錄
《員工培訓(訓練)記錄表》
《消防演練記錄表》
6.0相關支持文件
培訓作業管理制度15
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素質,直接關系到重要崗位的作業安危,對煤礦安全生產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為此,必須重視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管理工作。
具體管理辦法如下:
一、特種作業人員的選擇
1. 年齡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 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熱愛本職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并成績合格;
4. 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它條件。
二、上崗前的培訓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
三、特種作業人員的任用與調動
特種作業人員原則上不準隨意調整工作崗位。如有工作需要,必須通知勞資科、安監科,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調動。
凡任用未經培訓、無證或證件過期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
1. 職工學校及用人單位必須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做好初訓、復訓的申報組織工作。
2. 特種作業人員按時參加復訓,只有經復訓考核合格才能繼續從事本工種作業,不合格者要進行復培,經復培仍不合格者,調離原工作崗位。
3. 補考不及格者罰款500元。
4. 無故不參加復訓致使操作資格證作廢者罰款1000元,無故不參加補考致使操作資格證作廢者罰款1000元,同時給予區長、書記、主管培訓的技術員每人次各200元的處罰。
5. 特種作業人員在外出培訓期間要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加強自身素質提高。違反紀律者視情節進行處罰。
6. 職工學校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和各單位實際情況,定期委派特種作業人員外出培訓,各區(科)領導給予配合,對拒不配合的區(科)領導,視情節輕重處罰款,并與績效考核掛鉤。
五、其他外培人員管理,參照上述相關條款執行。
六、本辦法如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執行上級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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