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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5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
1、目的
為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增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實際安全從技能,減少傷亡人數,保證安全生產,結合煤礦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及其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制度。
3、定義
3.1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范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
3.2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
3.3特種作業的范圍
(1)電工作業
(3)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
(4)叉車
(5)壓力容器
4、職責
4.1由管理部保管特種作業證書;并由安全管理員負責管理特種作業人員臺賬;做好特種作業人員檔案管理工作。
5、一般規定
5.1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二)經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并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癥、精神病、癡呆癥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五)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人員除符合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和第(五)項規定的條件外,應當具備高中或者相當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6、培訓
6.1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6.2已經取得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從事與其所學專業相應的特種作業,持學歷證明經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可以免予相關專業的培訓。
6.3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6.4特種作業操作證遺失的,應當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原考核發證機關審查同意后,予以補發。
7、復審
7.1特種作業操作證每2年復審1次。
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
7.2特種作業操作證需要復審的,應當在期滿前60日內,由安全管理員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
(二)從事特種作業的情況;
(三)安全培訓考試合格記錄。
7.3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換證的,應當按照前款的規定申請延期復審。
7.4特種作業操作證申請復審或者延期復審前,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并考試合格。
7.5申請延期復審的,經復審合格后,由考核發證機關重新頒發特種作業操作證。
7.6再復審、延期復審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復審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失效。
7.7離開特種作業崗位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試,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7.8加強對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復審檔案,做好申報、培訓、考核、復審的組織工作和日常的檢查工作。
7.9特種作業人員在勞動合同期滿后變動工作單位的,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特種作業操作證。
7.10企業不得印制、偽造、倒賣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非法印制、偽造、倒賣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7.11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偽造、涂改、轉借、轉讓、冒用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2
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素質,直接關系到重要崗位的作業安危,對煤礦安全生產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為此,必須重視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管理工作。
具體管理辦法如下:
一、特種作業人員的選擇
1. 年齡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 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熱愛本職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并成績合格;
4. 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它條件。
二、上崗前的`培訓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
三、特種作業人員的任用與調動
特種作業人員原則上不準隨意調整工作崗位。如有工作需要,必須通知勞資科、安監科,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調動。
凡任用未經培訓、無證或證件過期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
1. 職工學校及用人單位必須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做好初訓、復訓的申報組織工作。
2. 特種作業人員按時參加復訓,只有經復訓考核合格才能繼續從事本工種作業,不合格者要進行復培,經復培仍不合格者,調離原工作崗位。
3. 補考不及格者罰款500元。
4. 無故不參加復訓致使操作資格證作廢者罰款1000元,無故不參加補考致使操作資格證作廢者罰款1000元,同時給予區長、書記、主管培訓的技術員每人次各200元的處罰。
5. 特種作業人員在外出培訓期間要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加強自身素質提高。違反紀律者視情節進行處罰。
6. 職工學校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和各單位實際情況,定期委派特種作業人員外出培訓,各區(科)領導給予配合,對拒不配合的區(科)領導,視情節輕重處罰款,并與績效考核掛鉤。
五、其他外培人員管理,參照上述相關條款執行。
六、本辦法如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執行上級有關規定。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3
一、項目部負責有關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登記、管理等工作。
二、項目部要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檔案。
三、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或持過期證件上崗。
四、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應實行理論教學與實際操作技能訓練相結合的原則,重點是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預防事故的實際能力。
五、經考核成績合格者,由有關部門發給《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不合格者,應重新培訓。
六、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者,按有關部門要求每兩年進行一次復審。未按期復審或復審不合格者,其操作證自動失效。
七、《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不得偽造、涂改或轉借他人。
八、特種作業人員所在單位應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做好申報、培訓、考核、復審的`組織工作和日常的監督檢查工作。
九、離開特種作業崗位一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可從事原作業。
十、特種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應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吊扣、吊銷其操作證。造成嚴重后果者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4
第一章管理人員安全教育
第一條油庫的領導,應按照國家有關制度要求,參加政府和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三條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應經過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職。
安全技術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組織,或者參加由地市級以上政府有關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崗位培訓班。
第四條其他管理負責人(包括各班組負責人)、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油庫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按管理權限分層次組織實施,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職。
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安全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1.國家和公司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度和標準;
2.本部門、本崗位職業安全衛生職責;
3.安全管理、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識;
4.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管理等。
第二章生產崗位員工安全教育。
第一條所有新員工(包括學徒工、外單位調入員工、合同工、代培人員和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技術崗位的季節性臨時工等)上崗前應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一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24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1.國家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
2.通用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基本知識,包括一般機械、電氣安全、消防和氣體防護等常識;
3.油庫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性質、特點和特殊危險部位的介紹;
4.公司和油庫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五項紀律(勞動、操作、工藝、施工和工作紀律);
5.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訓,事故預防的基本知識。
二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24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1.本單位的生產概況,安全衛生狀況;
2.本單位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安全設施、個人防護用品、急救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等;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8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1.崗位生產工藝流程、工作特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2.崗位職責范圍,應知應會;
3.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間銜接配合的安全注意事項;
4.崗位事故預防措施,安全防護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第二條員工調動工作后應重新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單位內工作調動、轉崗、下崗再就業、干部頂崗以及脫離崗位六個月以上者,應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新崗位工作。
第三條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應按國家有關要求進行專業性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并定期參加復審。
第四條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前,主管部門應組織編制新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進行專門培訓。有關人員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操作。
第五條發生事故時,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對事故責任者和相關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訓,落實防范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第三章日常安全教育
第一條油庫應開展以班組為單位的安全活動。安全活動應有針對性、科學性,做到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過場。班組安全活動應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對活動形式、內容、要求,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有明確制度。單位領導和安全員應對安全活動記錄進行檢查、簽字,并寫出評語;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定期檢查。
第二條班組安全活動每周不應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學時;油庫安全活動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2學時。安全活動時間不應挪作它用。
第三條班組安全活動是班組的一項重要工作,應認真組織,嚴格考勤制度,保證出勤率,不應無故缺席,有事須經油庫領導批準。
第四條公司領導每季參加一次班組安全活動,油庫領導及管理人員每月參加一次班組安全活動。
第五條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結合班組安全生產實際,制訂班組安全活動計劃,做到有計劃、有安排。
第六條班組安全活動內容:
1.學習國家和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和法規;
2.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安全通報、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
3.結合油庫事故匯編和安全信息,討論分析典型事故,總結和吸取事故教訓;
4.開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護能力訓練,以及異常情況緊急處理和應急預案演練;
5.開展崗位安全技術練兵、比武活動;
6.開展查隱患、糾違章活動;
7.開展安全技術座談,觀看安全教育電影和錄相;
8.其他安全活動。
第四章其他人員的安全教育
第一條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按《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執行。
第二條參觀人員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門負責,內容為油庫的有關安全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
第五章組織管理
第一條直屬企業的各級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各級安全、人事、教育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編制安全教育大綱、教材和班組安全學習材料。
第二條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納入本單位教育培訓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規劃,應保證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
第三條應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并實行分級管理。
第四條對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并在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方面做出成績的單位和員工,應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五條對未按本制度要求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單位進行處罰,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應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為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提高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所有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包括但不限于電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機械操作工、電梯操作工、場內機動車駕駛員等。
三、職責分工
(一)安全管理部門
負責制定特種作業人員年度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對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和考核,建立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檔案。
監督檢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二)人力資源部門
配合安全管理部門做好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報名、登記等工作。
根據培訓考核結果,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崗位調整或薪酬調整等相關人事處理。
(三)特種作業人員所在部門
負責本部門特種作業人員的日常管理,包括工作安排、安全監督等。
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反饋特種作業人員的工作表現和培訓需求。
(四)特種作業人員
積極參加各類培訓學習活動,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水平和安全素質。
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自覺接受安全監督檢查,持證上崗。
四、培訓內容
(一)安全理論知識
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方針及標準規范。
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及應急處理措施。
安全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和維護保養知識。
事故案例分析,通過對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吸取教訓,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二)專業技能知識
特種作業設備或工具的構造、原理、性能及操作方法。
設備或工具的維護保養、故障診斷與排除方法。
相關專業技術知識,如電工的電氣知識、焊工的焊接工藝知識等。
五、培訓方式
(一)內部培訓
由本單位具有豐富實踐經驗和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或安全管理人員擔任講師,進行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的培訓。
利用單位內部的培訓設施、設備和場地,開展模擬操作訓練,提高特種作業人員的.實際動手能力。
(二)外部培訓
選派特種作業人員參加政府主管部門或專業培訓機構組織的培訓課程,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舉辦的特種作業人員取證培訓班等。
邀請外部專家到單位進行專題講座或現場指導,拓寬特種作業人員的知識面和視野。
六、培訓時間安排
新入職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不少于xx學時的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在職特種作業人員每年應接受不少于xx學時的再培訓,培訓時間可根據實際情況分段安排。
培訓時間應避開生產高峰期,盡量減少對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
七、培訓考核與證書管理
(一)培訓考核
每次培訓結束后,應組織相應的考核。考核內容包括理論知識考試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
理論知識考試采用閉卷方式,考試成績達到xx分及以上為合格。實際操作技能考核由考評人員現場觀察評分,考核結果分為合格與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者,允許補考一次。補考仍不合格者,暫停其特種作業資格,重新參加培訓學習,直至考核合格。
(二)證書管理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后,方可從事特種作業。證書由安全管理部門統一登記、編號、保管,并建立證書臺賬。
特種作業操作證書有效期為xx年,在有效期屆滿前xx個月,由安全管理部門提前通知特種作業人員參加復審培訓。復審培訓內容和考核要求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特種作業人員在證書有效期內,如因工作變動、崗位調整等原因不再從事原特種作業,其證書由安全管理部門收回并妥善保管。
八、培訓經費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經費納入單位年度預算,專項用于培訓教材編寫、師資聘請、培訓場地租賃、設備購置、考核鑒定等費用支出。
安全管理部門應合理安排培訓經費,確保培訓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要加強對培訓經費的使用監督,做到專款專用,嚴禁挪作他用。
九、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與國家或地方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相抵觸的,以國家或地方規定為準。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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